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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车辆管理办法(通用14篇)
现如今,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校内车辆管理办法(通用14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校内车辆管理办法 1
第一章总则
一、为规范校内行车、停车秩序,保障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确保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根据有关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中车辆包括机动车、自行车和电瓶车。机动车包括:大型汽车、小型汽车、二轮机动车、三轮机动车及拖拉机。
第二章外来车辆管理
三、无校内通行证的机动车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校园。
四、外来车辆原则上一律停放在校外,因公确需进入校园的机动车辆,应先进行登记,并持行驶证换取校内临时通行证后方可进入。
第三章校内行车管理
五、汽车一律从南门出入校园,无特殊情况,禁止汽车从北大门出入。
六、校园内机动车限速行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
七、校园内禁止鸣喇叭。
八、教职员工的机动车辆出入校门应与学生上学、放学高峰期错开;升旗、课间操以及大型活动集队期间,禁止机动车在校内行驶。
第四章校内停车管理
九、进入校内的教职工的二轮、三轮机动车,自行车及电瓶车一律有序停放至五四堂北侧或四号楼东侧车库。
十、进入校内的学生的自行车管理由政教处协同保卫科制定制度进行管理。
十一、进入校内的教职员工的汽车一律停放到新宿舍楼楼下地下停车场,其他区域禁止停放汽车。汽车出入库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汽车入库和出库务必按指示标志所示的方向出入。
2、车库限高为2.2m
3、汽车出入库时须低速(不超过5Km/小时)行进;入库时禁止空挡滑行,出库时,按驾驶规程中要求的'档位爬坡。
4、停车时须小心驾驶并将汽车停正停到位(前到挡车器,居中或靠右停放)。
5、阴天或光线较暗时出入库,应及时开启大灯。
6、保持车库整洁,不要将垃圾丢弃在地下车库。
7、进出地下车库的人行通道在地下车库的东部和北部。停车和取车时请从以上人行通道出入,尽量不要从地下车库坡道出入,以保证安全。
8、自行车、摩托车、电瓶车禁止进入地下车库。
第五章附则
十二、车辆管理工作由保卫科负责实施。
十三、教职员工应服从管理;车辆管理人员要礼貌待人,认真做好机动车辆进出登记、巡查和管理工作。
十四、本办法的解释权归校长室。
十五、本办法自20xx年xx月xx日起执行。
校内车辆管理办法 2
为加强校园车辆出入、校内行驶和停放、校门外管制区域停放管理,保障交通安全,避免发生交通安全事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车辆进出校园和校内行驶规定
1、 校园内车辆行驶实行限时限速限路线行驶,限区域停放;车辆只能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线路行驶到规定地点停放。
2、 校内交通实行人车分流,隔离桩以内机动车未经许可严禁入内,后勤车辆进入必须经安办和总务处同意后在规定时间内进出。
3、 进校行驶和停放的车辆必须在校安全管理办公室登记,阅读本管理办法签字确认后领取车辆出入证,并将车辆出入证摆放于车辆前挡风玻璃明显位置,便于门卫辨识,门卫凭证验放车辆,无证车辆不得进入校园。车辆出入证需妥善保管,仅供本人车辆进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4、 大课间和升旗仪式期间(9:30—10:00和15:40--—16:00)有集体活动时,东校门运动场环道教学楼后停车场一线严禁任何车辆行驶,进出车辆停车等待。
5、 食堂服务车辆早上6:00—6:30(7:40后方能出校)、8:00—12:00时段可以从南校门进校卸货,并在时段内离校,避免与就餐的学生交叉;超市送货车辆8:00—9:20、10:00—12:00时段可以从东校门进校卸货并在时段内离校。
6、 车辆在校内行驶速度不得超过20公里/小时,弯道和视线不佳的地方(运动场环道转弯处、崇实楼车库转弯处等)不得超过10公里/小时,车辆不得与学生抢行,前方15米范围内有学生通过须主动停车避让。
7、 访客车辆一律停放于校外停车区域,不进入校内,教职工无权同意本人车辆以外的其它车辆入校;特殊情况需进校的车辆,必须报告安办同意并由本人引领方可入校。
8、 自行车不得在学生上放学时间在校内行驶,不得将车骑入教学楼等建筑内,自行车不得载人行驶。
9、 摩托车、电瓶车归为机动车管理,遵守机动车行驶规定和线路,不得进入室内行驶。
10、 车辆进出校门和校内行驶必须服从安保人员指挥,驾驶员需注意自身修养和素质,尊重管理人员,不与管理人员发生争执。教职工家属驾车进出校门和校内行驶同样应遵守该规定,如有违反由教职工本人对违规行为负责。
11、 车辆在校内必须停放在指定位置,不得乱停乱放。校内车辆只能停放在办公楼后停车场、励学楼崇实楼下车库、嘉澍楼后停车场的停车线以内;校园道路未经许可不得停放车辆(包括临时停车),特殊原因需临时停放车辆的必须经校安办报请校领导同意后方可停放。
12、遇学校重大活动须按活动要求临时变更线路和车辆停放地点时,予以配合。
二、违规处罚
1、 首次违规,安办书面提示,登记违规记录;超速行驶扣安全目标奖50元,不按规定线路行驶扣安全目标奖50元,未经许可进入限行区域扣安全目标奖50元,不主动停车避让学生扣安全目标奖30元,自行车、电瓶车、摩托车在楼宇内骑行扣安全目标奖30元,车辆乱停乱放扣安全目标奖20元,进出校门不主动出示车辆出入牌与保安发生争执扣安全目标奖20元。
2、 二次违反规定,分管校长约谈,加倍扣除上述当月安全目标奖;
3、 三次违反规定,校长约谈,扣当月全部安全目标奖。
4、 车辆出入证转借他人和为校外车辆冒领者,取消本人车辆停放资格。
5、 超出三次,取消当学期全部安全目标奖,取消该人车辆当学期入校和校门管制区停放资格。
6、 对不服从管理屡教不改者按《泸州老窖天府中学安全管理考核办法》相关条款实行一票否决。
7、 超速的.认定:明显超出正常速度的危险驾驶行为由在场的两人或两人以上的教职工、安保人员签字确认(签字教职工不公开),此条作为全校教工共同维护交通安全的公约条款执行。
三、本规定自20xx年10月8日公布之日起执行。
校内车辆管理办法 3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各项要求,保障学校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切实做好学校安全工作,努力构建安全、稳定、和谐、文明的校园环境,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年度安全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开展安全活动”为载体,以“警示教育”为主线,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强化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大力拓宽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渠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工作长效机制,坚决杜绝大小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为全体师生创造一个安全、文明、和谐的环境,促进学校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治理学校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立较为完善的学校安全工作体系,健全安全工作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推进学校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不断提高安全教育管理水平和学生自我保护能力,使学校安全隐患明显减少,周边环境状况明显改善,杜绝学校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声誉的提高。
三、主要工作及措施
(一)加强制度建设,确保安全工作规范化。
1.完善工作责任制度,层层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
进一步明确和强化安全工作职责,动员和组织师生、家长积极参与,群防群治,共同做好学校的安全工作。
2.落实教师安全培训制度。
深入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学法知法用法的意识。上半年重点学习内容:《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下半年重点学习内容:《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观看学生伤害事故等案例分析录像资料,提高分析、处理各种安全事故的能力。
3.强化安全预案制度。
根据教育局印发的安全工作各种预案,制定或修订适应本学校的安全工作预案,完善保障措施,健全处置机制,确保一旦发生突发性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使应急工作能有条不紊的展开,要使损失能控制到最低的限度。
4.强化值周值班制度。
落实每日必查与不定期检查制度。学校值班领导、值班教师与专职保安坚持每天巡查制度,使安全工作呈现常态化。做好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特别做好开学初以及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等的排查和预防工作,并及时向教育局做好安全汇报工作。
5.落实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要严格按照“及时排查、各负其责、工作在前、预防为主”的十六字方针,把排查作为做好安全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在学校每月和重大节假日前必查的基础上,点、重点查、查反复、反复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疏不漏,不留死角。
6.严格执行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每月召开一次学校安全工作例会,主要是传达上级部门安全工作会议精神,部署学校安全工作。
7.进一步完善安全考核制度。
安全工作人人有责,关键在于职责明确,责任到人。要进一步完善安全责任追究制,定期报告制(含零事故报告制度),学校安全工作严格按照教育局的考核要求进行考评,对学校安全工作成绩突出的将给予表彰奖励;因工作不力或管理不到位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年度评优资格。
8.健全规范档案资料制度。
要按照教育局的要求将各种安全工作资料建档,规范管理,为学校工作提供预见性和针对性的资料。
四、工作安排
九月份:(交通安全教育月)
1.开学安全教育。
组织上好开学第一课。
2.开展秋冬季交通安全教育宣传活动。
各班召开一次主题班会,出一期专题板报,举办一次专题小报竞赛。
3.学习《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
4.国庆节前安全教育。
5.进行逃生演练活动。
十月份:
1.十一黄金周安全工作自查。
2.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宣传活动。
3.学习《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
4.案例分析。
5.进行逃生演练活动。
十一月份:(消防安全教育月)
1.结合“11·
9”消防宣传日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活动。学校组织一次消防演练活动,各班召开一次主题班会,出一期专题板报,举办一次专题小报竞赛。
2.学习《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
十二月份:(法制教育月)
1.结合“12.4”法制教育日,开展法制教育活动。
2.学习《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
3.案例分析。
4.迎接上级各项检查验收工作,总结20xx年学校安全工作。
5.整理学校安全工作档案。
6.进行逃生演练活动。
校内车辆管理办法 4
为了学校校车管理有条不紊、规范、强化职能,特制定校车管理制度。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意识。
首先学校要把防范交通安全事故的工作放在突出的'位置,切实加强领导将校车管理工作纳入到重要议事日程。
(一)成立校车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学校、车主、家长“三位一体”的责任网络和带班领导、值班教师、学生家长“三位一体的乘车学生管理网络。
(二)把责任逐一分解落实到岗,到人,最大限度的保障广大学生安全。
二、履行职能,建立长效机制。
(一)建立校车、驾驶员档案,详细掌握本校乘车学生情况以及辖区内校车数量,车辆所有人、驾驶人、运行时间,行驶路线、每个站点乘车人员等基本情况。
(二)负责清点乘车人数,组织学生上下车,维护乘车秩序与安全。
(三)(镇)政府、行政村有专人负责组织本辖区乘车学生按时,有序上、下车,确保不漏一车,不漏一人。
(四)学校与镇政府部门密切配合,与全社会形成合力,共同为学生的健康成长提供一个安全、稳定、和谐的环境。
三、注意宣传,提高安全意识。
做好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
(一)充分利用校园广播站、宣传厨窗、板报、安全教育课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活动。
(二)教育家长和小学生、儿童不乘坐超员车、报废车、拼装车、货力、农用车(拖拉机、三轮车)等各类非法营运车辆。
四、强化监管,确保安全运行。
学校将组织相关人员对校车运营情况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政府及相关部门,及时消除隐患,避免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做到防患于未然。
学校与校车签订校车安全教育责任状,学校与车主签订责任状。
(一)建立校车及乘车学生档案。
(二)运营校车,必须有座位险,有消防等安全设施,有接送学生记录。
(三)有带班领导、值班教师、学生乘车家长、乘车日记。做到定车、定人、定时、定站点、定线路。
(四)车主及驾驶员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酒后及疲劳驾车,严格按照校定载客人数载客,保证营运车安全,技术状况等合国家标准。
(五)建立完善校车管理制度,落实相关人员责任,有专人对校车运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法规现象,要及时制止、纠正,并及时上报有关领导及部门。
(六)制止车主及驾驶员不准载学生进入加油站,装载易燃易爆等危险品或其他人员。
(七)对校车管理一定要做好做实,切实把校车管理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校内车辆管理办法 5
“目前,我省取得校车资格的车辆仅有5300余辆。”河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副总队长苗雨露介绍,新办法实施后,新购用于接送小学生、幼儿的车辆必须是符合国家标准的专用校车。现有的非专用校车在过渡期内应当逐步更换为符合国家标准的专用校车。2016年9月1日前,用于接送小学生、幼儿且取得校车标牌的其他载客汽车仍可以使用。
政策:
《实施办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发展城市和农村的公共交通,合理规划、设置公共交通线路和站点,为需要乘车上下学的学生提供方便。对确实难以保障就近入学,并且公共交通不能满足学生上下学需要的农村地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障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获得校车服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多渠道筹措校车经费的机制,并通过财政资助、鼓励社会捐赠等多种方式,按照规定支持使用校车接送学生的服务。
鼓励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企业、城市公共交通企业提供校车服务,提倡有条件的地方通过成立专业运营单位或者政府购买运营公司服务等方式,逐步实现校车运营管理专业化和集约化。
处罚:
使用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接送学生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缴并强制报废机动车,对驾驶人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对车辆所有人处8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或者使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校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该机动车,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校车标牌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缴伪造、变造的校车标牌,扣留该机动车,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机动车驾驶人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至违法状态消除,并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从重处罚。
未依照规定指派照管人员随校车全程照管乘车学生的,由公安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500元罚款。
要求:
《实施办法》要求取得校车使用服务应符合校车安全国家标准: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证明,并已经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有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驾驶人;有包括行驶线路、开行时间和停靠站点的合理可行的校车运行方案;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已经投保机动车承运人责任保险等条件。
申请取得校车使用许可应提供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校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包括行驶线路、开行时间和停靠站点的合理可行的校车运行方案;校车驾驶人的`机动车驾驶证;校车安全管理制度;机动车承运人责任保险证明等材料。
《实施办法》规定,专用校车应当自注册登记之日起每半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验,非专用校车应当自取得校车标牌后每半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验。
校车标牌有效期不得超过校车使用许可有效期。校车不得以任何理由超员,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不得要求校车驾驶人超员、超速驾驶校车。
载有学生的校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80公里,在其他道路上行驶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60公里。载有学生的校车在急弯、陡坡、窄路、窄桥以及冰雪、泥泞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
措施:
针对将于3月15日实施的《河南省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办法》,省教育厅昨日下文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以《实施办法》公布施行为契机,做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我省《实施办法》贯彻落实工作,加强校车安全管理,保障学生乘车安全。
进一步完善校车许可审批制度,对符合条件的校车加快审批。另外,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实施办法》的规定要求,协调公安、安监、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开展校车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我省《实施办法》是否贯彻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责任是否落实,责任书是否签订;校车接送制度是否严格落实;校车是否取得使用许可和校车标牌;校车视频监控和卫星定位装置是否安装并正常使用;是否开通学生周末上下学接送班车;校车管理档案是否建立健全。加强对民办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的管理,加大对非法办园(校)以及非法接送学生或幼儿车辆的打击力度,坚决取缔非法办园(校),坚决取缔非法接送学生车辆。
校内车辆管理办法 6
1、成立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2、幼儿园园长与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工作人员、接送学生车辆驾驶员、随车管理教师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各自工作职责,按照规定对驾驶员和师生定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
3、幼儿园与有关学生家长签订《学生乘坐接送学生车辆安全责任书》,明确学校、学生、家长、车主单位等各方责任。
4、幼儿园建立防范接送学生车辆交通事故、恶劣天气的制度、措施和应急预案。建立机动车辆进入学校管理制度,进入学校区域时,在指定的地点停放,停放地点设有明显标志。
5、幼儿园应加强对学生及家长的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不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发现接送学生车辆的违规行为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6、幼儿园实行接送学生车辆“六定”管理模式,即定人(固定驾驶员、随车管理教师)、定车(固定班次)、定座位(固定学生座位)、定检(定时对接送学生车辆进行检测维护)、定线路(固定接送线路)、定时间(固定接送时间)。幼儿园应加强对学生上下学的组织管理,科学调整上下学时间,合理安排学生接送车辆数量,杜绝超员现象。
7、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及有关证件、遵守交通规则,不疲劳驾车,不违章驾车,不饮酒驾车,驾车时不接打电话,保持车况良好,经常检查车辆运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行驶车速不准超过每小时50公里。
8、跟车老师必须在乘车前仔细对照乘车名单,确认核实当日乘车人数;如有幼儿因特殊原因更改乘车线路的,家长须提前通知幼儿园,并在当日记录中做特别说明,以免遗漏;跟车过程中,必须对照乘车清单,确认每个站点上车、下车的幼儿,并在每个相应的`名字后打勾确认;跟车结束前,必须对整个车厢进行检查,确认没有一个幼儿被遗留在车上,并在乘车表上签名确认后,再请园长签名交办公室备案。跟车教师督促校车司机必须保持车辆匀速行驶,避免一切不安全驾驶的行为,及时提醒校车司机必须在幼儿坐稳后,方可启动车辆前行。
校内车辆管理办法 7
校车管理工作是我校管理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为了规范我校的校车管理工作,特制定校车管理制度:
1、开学初,车队老师跟车,核对学生信息(姓名、站点和接送情况),名单上要接送的学生若要改不接送,车队老师须交家长的说明字条给校车管理员。
2、车队老师必须在下课铃后5分钟内(值勤老师在20分钟内)到达集合地点管理车队学生,维持车队纪律,严禁学生在车队内讲话、随意跑动,确保车队安静有序。
3、车队老师每天要认真清点车队人数,对于缺勤学生必须询问班主任、或查看当天缺勤学生表,落实学生缺勤原因。因工作疏忽导致学生离校,追究其责任。
4、车队老师要求学生戴好车牌上车,做好每天有检查、有登记。
5、严禁车队老师在放车时间段随意离开本车队做私人事情,管理好本车队学生,防止学生在车队打架、推拉等现象。学生上车安全有序,禁止疯跑上车。
6、车队老师不得擅自给学生调车,车队有要调车的学生及时上报校车负责人。
7、车队老师有事不能送车队,本人及时告知校车负责人,严禁私自找人代送车队。
8、当车队出现人数与学校所发的名单不一致时,送车老师必须及时上报黎必。
9、车队老师必须每天询问车队情况,并将车队情况在学校网站上如实填写。遇上需要跟车解决的问题,送车老师必须跟车去解决问题。
10、班主任每天询问班级学生乘车情况,配合车队老师处理班级学生车队问题。
11、班主任每天提醒学生佩戴车牌上车,并随时检查学生车牌佩戴情况。
12、班主任不得留车队学生在校,因班主任的疏忽导致学生未上校车责任自负。
13、因特殊情况学校需要车队老师跟车的时候,车队老师服从学校安排。
14、A号车学生离开等车教室后,必须关好所在教室窗、灯、风扇、门,整理好班级桌椅。
15、送车老师严格执行学校规定的“晴天方案”、“雨天方案”和“中途下雨天方案”。
说明:对违犯上述要求的教师,情节较轻的`,由学校提出书面警告;情节较重、造成不良影响的,责令教师本人作出书面检查,并在全体教师大会上予以公开批评;情节严重、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学校予以辞退。
校内车辆管理办法 8
为切实做好学校校车接送安全工作,保障乘车学生的出行安全,以维护学生的生命安全为目的,牢固树立"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意识,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机制,根据上级文件会议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我校校车安全管理办法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学校校车安全管理,确保我校校车安全工作,成立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长:xx副组长:xx、xx成员:xx、xx、xx、xx、xx
二、具体措施及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日常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2、校车驾驶员必须落实每天对校车的常态维护及保养,并做好记录。
3、学校领导小组要定期对校车进行排查,排查内容包括:座椅扶手、安全带、轮胎、车窗等安全装置,并填写好检查情况记录。
4、按要求落实照管员跟车制度,每趟车有乘车学生名单,填写好校车接送交接表,照管员和驾驶人离开车辆时,确认无学生滞留车内方可离开。
5、每月一次对校车驾驶员、照管员召开安全教育碰头会。关注校车司机、照管员的思想动态,与司机、照管员签订安全责任书,切实增强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守法意识。
6、校车必须按照规定运行方案行驶,禁止校车驶离我校接送范围,如确实需要的,必须先报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
7、严格校车驾驶员资格审查。
(1)持有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
(2)身体健康、作风正派、无精神病史。
(3)未受过刑事处罚。
8、驾驶员的安全行车规定。
(1)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及有关证件。
(2)不疲劳驾车。
(3)遵守交通规则,不违章驾车。
(4)驾驶员工作期间不得饮酒。
(5)经常学习交通法规。
(6)保持车况良好,经常检查车辆运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载送教职工和学生的.车辆,行驶车速不准超过每小时30—50公里。
9、司机、照管员在学生乘车期间必须加强学生管理,牢固树立“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意识,确保我校校车的安全运营,坚决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校内车辆管理办法 9
为加强我校车辆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杜绝校内交通事故的发生,保护师生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教学秩序。根据《关于zz市学校校园机动车辆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针对我校实际情况,对进入校园内的车辆和校园内道路交通进行统一管理,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如下:
一、安全管理部门:
总务处、安全办负责对学校车辆及道路交通安全实行统一管理。
二、机动车辆安全管理:
1、车辆要定时维护保养,做到及时验车、缴纳车辆保险费。
2、驾驶人员必须持有效驾驶证驾驶。
3、外来车辆不得驶入校园。特殊情况,需经校长室或总务处批准。
4、教职工私家车暂可停放在校内,但必须按规定的.行驶路线行驶,并把车辆停放到指定的停车位内。我校停车位:主教学楼西侧和办公楼北侧。其他位置禁止停车。
三、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1、行人享有优先通行权。任何时间在学校行驶的机动车辆应当停车避让行人。机动车辆在启动之前应首先确认周边没有学生的情况下方可启动起步行驶。
2、遇上学、放学高峰时段,学生优先通行,私家车必须等候或避让,绝对禁止与学生争道先行。上学高峰段也可先把车辆停放在校外,待上课后再驶入校内。
3、车辆进入学校大门要慢速缓行(行驶速度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不得鸣笛,方向指示灯信号明确。
4、教职工不得在校园内练车或试刹车。
5、严禁酒后驾车进入校园。
6、后勤送货车辆及施工车辆,须经校长室或总务处批准方可进入校园,并听从学校相关人员的统一指挥。
校内车辆管理办法 10
1、学校办公室负责所有车辆的日常管理,按日对驾驶员进行考勤;
2、学校车辆应首先确保公务用车及职工通勤,用车应先经办公室报领导批准,统一安排,其他任何人无权私自调用车辆;未经领导同意,驾驶员不得私自出车;因私自出车造成的'后果,除责任自负外,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停薪、停职或解聘处分;
3、燃油由办公室购卡统一充值,每月记录行驶里程及加油数量,按月统计油耗,发现超支严重追究驾驶员责任;
4、驾驶员要认真记录好加油数量及对应的行驶里程表,月底统一报办公室统计;
5、办公室定期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并严格考核;一年内无责任事故给予一定奖励,安全意识不足、安全知识不达标禁止上路;
6、凡车辆保养、维修、更换配件等,由驾驶员申报,由定点维修单位造出预算,交领导批准后,方可到指定修车店修理;
7、驾驶员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酒后驾车,因个人责任违反交通规则或造成安全事故的,费用自理,责任自负;
8、驾驶员要精心爱护车辆,定期清洗车辆,做到车外无灰尘,车内卫生整洁;
9、平时要加强车辆保养,保持良好技术状态,并做到小故障不过夜,大故障及时修理;
10、教职工上下班专车及校长专车停放北校区,其他车辆停放南校区,驾驶员要做好车辆入库及保管工作,确保停车安全;
11、招生期间车辆由招办和办公室协调解决,燃油费用计入招生成本。
校内车辆管理办法 11
为加强车辆管理,合理安排车辆,确保教学、科研及公务用车,对车辆使用作以下规定:
一、校内车辆由学校总务处管理、由校长调度。驾驶员应根据学校领导的安排,完成行车任务。
二、驾驶员在正常工作时间,随时作好发车准备,保证随调随到,准时发车,工作之外的时间中,服从学校领导安排,准时发车。
三、未经学校领导同意,驾驶员不得随便出车或把车交给他人驾驶。驾驶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坚守工作岗位,遵守交通法规及监理部门的`规定,安全行车,做遵纪守法的文明驾驶员。
四、车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收车或离开车时,须关好车灯,锁好门窗方能离开。驾驶员必须服从用车调度,保持通讯联系,做到随叫随到,积极完成出车任务。精心保养车辆,保持车辆的整洁。发现故障及时排除,节约燃油和修理费。
五、学校经常进行车辆维修,保证车辆的性能良好。未经同意驾驶员私自用车以严重违纪论处。若发生事故,一切责任由私自出车者自负。
六、经常清理车内外卫生,保持车辆的内外整洁与美观。
七、驾驶员下班后,车辆除次日有接送任务、担任班车外,应停放在规定的地点。学校车辆禁止公车私用。
这一管理制度可能还存在不当之处,望同仁们指教!
校内车辆管理办法 12
小学(学校)车辆出入校园安全管理制度为了规范学校管理,严格学校出入制度,确保校园安全,维护校园教育教学工作正常秩序,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保安人员
1.保安人员应严格执行学校及保安公司所制定的各项条例;遵守学校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2.严格履行职责,按时到岗,仪表端庄,讲文明、懂礼貌,尊重家长、热爱学生,使学校门卫成为社会、家长认可学校的良好窗口。
3.保证校门交通疏导安全,确保师生出入安全。禁止大门左右附近设摊。
4.禁止商贩、产品推销员、拾荒、乞讨人员进入校园; 禁止宠物进入校园。
5.保安人员夜间当班者对22时至凌晨5时进出校园所有人员(含学校教职工)进行登记。
6.双休节假日期间,以及没有上课阶段,应对进出校园人员进行登记。
7.认真做好报刊、杂志、信件的收发工作。
二、人员出入
1.外来人员进出校门,保安人员一要热情相迎; 二是做好有关登记。
2.严格执行校外人员进出登记制度。家长和外单位人员来访,应在门卫与学校相关人员电话确认后,作好登记记录,注明来访者姓名、单位、校方接待人、访客证号码、进校时间等方能进入学校,离校时,来访者需在门卫处进行注销登记。
3.家长来校为孩子送学习用具等物品,原则上不进校园,由保安人员接待并代送。
4.家长、亲戚等中途带小孩离校,必须凭班主任签字同意后的离校证明单方可离校,并保存此单以便日后查用。
三、车辆出入
1.学校校车和本校私车出入校门应主动示意让其减速行驶。并要求进校车辆停放指定区域。
2.本校教职工的自行车、电动车辆出入校门必须下车推行。要求进校自行车、电动车辆应停放在制定位置。
3.外单位车辆原则上不得进校,也不得寄停校内。
四、携带物品
1.携带公物(如:建筑装潢材料、仪器设备、工具器材、办公用品、图书等)出校门,凭学校相关领导签字确认方可出校。
2.携带私人大件物品(包括行李)出校,须凭学校主管领导签发的出门单,经保安人员核对无误后放行。
五、对外接待和会客
1.因公来校接洽业务、联系工作的人员,凭介绍信或工作证办理进校手续。离校时应交出会客单,会客单上应有被访者签名。
2.凡来校参观、访问或集体活动的,应事先经相关部门领导批准,并事先通知保安。
六、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过去凡与本制度不符的,一律以此为准。
校内车辆管理办法 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校园车辆管理,规范车辆行驶、停放,保障师生员工的通行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创建文明整洁的校园环境,特制定本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条凡是进入上海理工大学校园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均须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管理机构
第三条保卫处为校园机动车辆交通及停放秩序的管理部门,负责车辆出入校园及校内动态、静态交通秩序的'管理,停车设施的使用和管理。职责为:
1、对校门口进出车辆进行管理与检查。
2、校园道路交通指示标志的设置,划定禁行、禁停区域。
3、对违反本车辆管理办法的车主进行管理和处罚。
4、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临时措施对校园车辆进行区域性指挥和管理。
第三章车辆管理
第四条本校在职教职工凭本人教师卡及驾照行驶证可办理一张“上海理工大学机动车通行卡”(以下简称通行卡)。通行卡只限本车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办理办法详见附件1《上海理工大学机动车通行卡办理细则》。
第五条严禁无牌照的机动车辆进入校园,严禁无驾驶执照的人员驾车进入校园或在校园行驶;禁止在校园内学车、练车、试车和酒后驾车。
第六条各种特种车辆,经门卫问明情况,可直接进入校园。
第七条出租车原则上不得进入校园,特殊情况(接送老弱病残者、搬运重物、恶劣天气等)需经门卫执勤人员同意,进入校园。
第八条机动车辆因特殊情况需进入禁行区或禁停区的,必须事先征得保卫处同意后方可进入;未经许可擅自进入的,保卫人员有权制止并责令其将车辆驶离禁行区或禁停区。详见附件2《上海理工大学校内道路交通管理细则》。
第九条机动车辆进入校园时,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坚持“行人优先”原则,按校园内设置的道路交通标志、标线行驶,禁止鸣笛,进出校门不超过5公里/小时,校内行驶不超过20公里/小时。
第十条保卫处有权对所有进出校园的机动车辆进行检查,有权制止可疑车辆出校。机动车辆出校门,驾乘人员必须配合门卫检查,凡携带物品出校门,须由学院、部处开具有效物品出门单,物品出门单应由所在单位盖章或签字,经门卫检查后给予放行。
第十一条学校各单位组织重大活动,涉及外来车辆进入校园的,应事先与保卫处联系,须到保卫处备案,保卫处负责指挥交通、管理车辆。
第十二条生活保障用车(送食品、煤、清运垃圾等)和建筑工程用车进入学校时,由负责部门到保卫处备案,确定具体时间和路线。
第十三条进入校内的机动车辆一律按划定的停车位有序停放,不得乱停乱放,不得影响其他车辆的停放,不得影响交通。
第十四条通行卡仅作为进出校门凭证,不作为保管凭证。
第十五条爱护停放场地内的所有设施、装置以及其他车辆,因过失导致损坏的,肇事车主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六条学校班车应在指定地点停车和上下客,其他路段禁止停车上下客。
第四章违规处罚
第十七条进入校园的车辆应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和本办法。
第十八条对违规车辆的处罚由保卫处负责实施。
第五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上海理工大学保卫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校内车辆管理办法 14
1、进入校园的所有车辆要规范行驶和停放,机动车原则上要停车入位,切无停车位时要选择在适当位置停放做到整齐、有序,严禁占道停车保证道路通畅。教学楼、图书馆前原则上不准停放机动车。
2、在校园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应当慢速谨慎行驶车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并主动避让行人师生。
3、严禁闯禁、超车、急转弯和鸣笛。禁止无证驾驶、酒后驾车和练车。
4、禁止150cc以上大功率摩托车(含150cc)进入校园。
5、出租车原则上不得进入校园,载有重物、病人或其他特殊情况的须经门卫同意后方可出入校园。
6、为学院建筑工程施工的车辆要按照规定路线行驶避免高峰时段出入校园。
7、收废品的'车辆原则上不允许进入校园,如确实需要进入校园的需由各系(部)、各单位开具证明并经保卫部证实盖章后方可进出学校。
8、各单位因组织活动需要外来车辆进入校园的须事先与保卫部联系并按规定行驶路线行驶和停放,必要时由保卫部组织人员协助指挥交通、管理车辆。
9、保卫部将组织保安人员加强校园巡查,对违规行驶或停放的车辆及时纠正并定期进行通报,对不服从管理的车辆收回其车辆通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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