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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度化管理
【篇一:企业制度化管理】
现在许多企业已经意识到企业制度化建设和进行制度化管理的重要性,但是许多企业还处于有制度却形同虚设,制度化建设也只是保留在口头阶段。那么影响企业制度化建设和制度化管理的因素是什么,企业该如何进行制度化建设和制度化管理呢?
导致企业制度化建设和管理的因素主要如下:
一、来之于制度本身:
1、没有对制度进行指导和制约的“根本大法”。
2、制度本身没有成为一个体系,各个制度没有明确的效力规定。
3、新旧制度相互重叠,相互冲突,相互矛盾,导致无法执行。
4、只有实体制度,没有保证制度实施的程序制度。
二、没有明确“立法”。“执法”主体。有的企业没有明确企业的制度管理部门,而且制度到底有谁来制定,有谁来监督执行也没有明确部门。这样就不可避免出现各个部门在制定本部门的制度时不是站在企业的角度和其他部门的角度而是站在本部门的角度去制定制度,就会出现同样的事情不同部门所制定的制度却相差甚远,当然各个部门在本部门内部来执行本部门制度还可以,但是一个事情一旦跨部门就麻烦了,因为没人要知道依据那个制度执行合适。
三、来之于企业领导人。如果企业领导人对企业的制度化建设和管理不去重视,企业的制度化建设和管理恐怕就很难开展。
五、来之于企业的培训。有的企业虽然花费巨大的人力物力建设成了一套完善制度,但是却不对员工进行培训,只是等出现了问题才想起来搬出制度,把制度当做了救火工具。
六、制度要自成体系,并且要明确个各个部分制度的效力。包括制度的生效和废止时间,制度对那些员工有效,那个制度可以制约另一个制度等。
七、建立实体制度的同时建立相应的程序制度。
八、有专门的部门负责企业的制度管理工作。在制定制度时负责各个部门制度的协调;对企业的制度进行汇编;发现新旧制度冲突。矛盾时要及时宣布废止旧制度,确保新制度的执行。
九、企业领导人和管理层要重视企业的制度化建设和管理,并且要带头执行,以形成上行下效的效果。
十、制度制定完毕要进行培训。要让员工先“知法”,企业可以建立员工手册,手册中可以将企业的制度收编进去。这样也可以确保新近员工能很快适应企业,进入工作状态。
另外更重要的是企业在制定制度时要依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不能让制度凌驾于国家的法律法规之上。否则这些制度都将无效,反而会给企业惹上麻烦。
【篇二:制度化管理】
制度化管理是企业成长必须经历的一个阶段,是企业实现法治的具体表现。这种管理方式以制度为标准,把制度看成是企业的法津,职工进入企业以后,先进行企业制度方面的教育,让你充分了解企业的要求,当你把制度学好之后,你就必须严格执行。
在平时的工作中,企业处处以制度为准绳,
企业管理者几乎相当于企业的执法人员,时不时地以制度来丈量你的一举一动,当你的一举一动违犯了企业制度后,对不起,企业将按照制度的约定对你进行处罚。
企业制度化管理的内容
(1)企业行政制度化管理的目标
企业行政制度化管理的目标是促进企业整体优化。企业整体优化的内涵包括企业内各种有形资源的优化、企业内各种无形资源的优化、有形资源与无形资源的配置优化。
高效的企业行政管理的精髓在于科学、合理的制度机制的形成。它的形成规范了处于机制中的各类人员的行为模式。在这种制度体制下,行政管理者普遍会采取有益于企业和自身的行为,促进企业的良性运转。企业整体优化是企业在竞争中保持优势的根本条件。
(2)企业行政制度化管理的对象
企业行政制度化管理的对象是企业和企业行政管理人员的行为。企业行为是企业确定目标及实现目标的各种行为方式的总和。为了实现企业的目标,制定规范作为企业行为的准则是非常必要的。从企业行政管理的组织结构、决策体系到具体的财务、人事、机关行政都需要以制度规范作为行为的标准。企业行为需要以规范为准则,企业行政管理人员的个人行为也需要以规范作为准则。
(3)企业行政制度化管理的手段
企业行政制度化管理的手段是由各种形式的制度规范组成的制度体系。要实施制度化管理,必须用有效的手段。为了约束和引导分散在企业行政各个岗位、各种职务上的管理者的行为,就需要制定各种岗位职务规范;为了协调与控制处于不同管理部门、不同岗位上的管理者之间的协作关系,就需要制定各种环节规范;为了充分发挥各专业管理子系统的管理职能,建立健全管理网络,就需要制定各种专业管理规范;为了从总体上控制企业的动态运行,强化企业的综合管理,保证企业运行与企业目标一致,就需要制定包括由事前控制、过程控制、事后控制三种规范形式组成的总体控制规范。
制度化管理的实质与优越性
1、制度化管理的实质。就是依靠由制度规范体系构建的具有客观性的管理机制进行管理。
2、制度化管理的优越性。
制度化管理对企业的作用
利于企业运行的规范化和标准化,促进企业与国际接轨,一切按制度办事是企业制度化管理的根本宗旨。制度化管理是企业的低文本文化向高文本文化过渡的具体表现。企业通过各种制度来规范员工的行为,员工更多的是依据其共同的契约即制度来处理各种事务,而不是以往的察言观色和见风使舵,使企业的运行逐步趋于规范化和标准化。这些处事原则更加符合国际惯例,更加接近欧美发达国家的处事风格。在我国加入WTO后,有利于促进企业与国际接轨,使企业能够顺利地融人国际市场竞争。
【篇三:制度化管理方法】
建立制度,必须充分考虑其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在建立制度的时候,要充分考虑企业的实际情况和传统,必须保证制度能获得大多数员工的认同和支持,便于制度的顺利推行与实施;另一方面,企业的制度并不是越多越好,也不是越严越好,关键在于制度是否可行,是否具有较好的可操作性,在建立制度时,还必须注意制度的量与度的问题。有些制度如果暂时推行不了,可先缓一缓,待制度本身具备了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后再予以实施。
推行制度,必须维护其严肃性和权威性
在企业实施制度化管理过程中,应该严格保证制度能够公正、公平、公开地实施,制度面前不能出现特殊化。在企业内部形成人人遵守制度,维护制度,监督制度实施的良好氛围,保证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不受侵害。[2]
增强创新意识,防止制度僵化
制度创新是企业增强核心竞争力的重要途径,也是激发员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的有效措施之一。因此,企业在建立制度时,要为制度的健全与完善及持续改进留有余地,为制度创新搭建好平台。在实施制度化管理的过程中,必须随着企业的发展和环境的变化,及时对一些制度内容进行修改和调整,使企业的制度符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并满足企业发展和环境变化的需要,从而增强企业的应变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正确处理制度化管理与情感管理之间的关系
企业的制度化管理必须与情感管理和情感交流融合在一起才能充分地发挥其作用。如制度化管理使企业承担着更大的经营风险,而恰到好处地渗透一些情感管理方式可以使这种风险降至最低,而制度化管理的渗透又可使情感管理难以解决的权力失控问题得以迎刃而解,等等。[2]
妥善处理非正式组织的抵制行为
非正式组织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力是巨大的。企业在推行制度化管理过程中,可能会损害非正式组织的利益或对其行为有所约柬,使得非正式组织对企业的制度化管理过程产生抵制行为。此时,切忌采取简单的强制执行方式,而是应该在坚持原则的基础上,采取较为缓和的处理方式如与非正式组织领袖进行沟通,说明利害关系;或在开始时就邀请这些领袖们参与制度的拟定与讨论等,使其接受、理解并自觉遵守制度。
要想实现制度化管理,必须从领导班子抓起
俗话说“火车跑的快,全靠车头带”,所以说,抓制度化管理首先要从领导抓起,从领导班子的制度化抓起,也就是说一个单位的制度化管理,必须从领导集体的制度建设开始。一个单位的各项制度建设伊始首先应建立领导们必须遵守的规章、制度、办法,只有把这些规章制度建立起来,且领导成员真正遵守,单位才能制定出思想政治工作、业务工作、行政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而且班子成员带头遵守执行,不搞特殊化,给单位的其他成员树立榜样,就可以使单位上下共同遵守这些规章制度,上行下效,调动单位全体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从而实现制度化管理,收到应有的效果。反之,如果一个单位的领导成员都不能遵守或执行单位的制度,却要求其下属去遵守,势得其反,引起下属的不满,产生逆反心理,从而导致工作积极性不高,主观能动性差,执行各项制度走过场,使各项规章制度形同虚设,各项工作成绩自然也就上不去了。因此说,领导带头遵守执行各种规章制度,是实现制度化管理的关键,也是各项工作全面上升的关键。
要想实现制度化管理,必须制定出一套科学合理、符合实际的规章制度
制度是规则,是需要大家共同遵守的,因此制度首先要让大家了解和认可,否则,就是一纸空文。有的单位制度制定的不少,可是单位成员却说不清楚,甚至有的制度制定时考虑不周全,在实践中无法执行;有的制度空洞无物,脱离实际情况,还有的制度自身相互矛盾,这样的制度是一点也不起作用的。要想使规章制度真正发挥作用,首先要让单位全体成员都认可规章制度的合理性、必要性,要使这些制度深入人心。因此制定规章制度时,都要让全体成员充分参与和讨论,使制度的产生经过“协商--起草--修改--试行--再修改--颁布”的过程,只有经过这样的过程的检验,才会制定出单位全体成员都接受的规章制度,这个制度才有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单位的所有成员也心甘情愿地接受它的约束,收到制度化管理的成效。
要实现制度化管理,必须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
在一个单位,只有科学合理,符合实际的规章制度还不够,还必须建立与这配套的相应的考核制度。考核是检验规章制度落实情况、评价规章制度是否合理可行和便于操作的方法。同时考核工作也需要规范,也要建立制度,而且必须是更具操作性和标准化。在考核的过程中绝不能走过场,流于形式,而是应该把考核细化、量化,并建立档案,使各项规章制度的考核真正落到实处,不漏过一个管理和考核对象。单位上下都认真遵守执行各种规章制度,每个人既是制度执行者,同时又是别人执行制度的监督者,使单位上下形成一个制度管理的立体网络。由于有了考核这个监督机制,使各项制度真正落到实处,真正发挥制度管理的作用,从而确保其他工作的全面进步。
【篇四:加强企业管理制度】
随着企业规模的不断壮大,制度化管理将显得越来越重要。在企业管理中,制度化管理是最靠得住的,它具有稳定性、连续性。它不会因企业领到的变更而变更,也不会因领导的看法和注意力的变化而变化。下面就如何加强制度化管理提几点建议:
1、必须维护公司规章制度的尊严。公司的规章制度的公司领导经过长期的探索的理论总结,是任何部门、仍员工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任何部门任何员工没有超越公司制度的特权。公司的各级领导(包括在公司任职的公司领导的亲戚朋友)必须带头遵守和执行公司的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公司制度的尊严。那种把领导的个人意志置于公司制度之上,仗权违章、仗势违章、依仗关系违章的现象,是极不正常的,也是决不允许存在的。
2、必须逐步完善公司的制度体系。目前,公司的制度体系的框架已经初步形成,在公司的发展中发挥着重大的作用,但随着公司规模的不断壮大,公司的规章制度也要逐步更新和完善,使它适应公司不断发展壮大的需要,使它更规范明确,具有普遍的约束力。
3、必须严肃规章,尊章行使。经验表明,法令行则国治国兴,法令驰则国乱国衰。一个企业也是如此,企业管理必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对任何违纪违章的现象,都要按照制度严肃处理,决不手软。任何制度只有落实到日常工作和生活中,不折不扣的执行下去才能显示出制度的作用,否则,再完善的制度也是空的。
4、加强制度的学习。制度出台后,要让全公司的员工都明白制度所规定的要求和制度与工作的关系,提高大家遵守制度的自觉性。特别是各级领导,更要树立制度化管理的新观念,了解制度规定的办事原则和程序,增强按制度办、按程序办、按原则办事的思想意识,坚决纠正重权轻制度、以权压制度的思想和行为。
【篇五:企业如何推进制度化管理】
在我辅导过的大大小小一千多家企业里面,我发现很多的企业老总会有这样的一种困惑,那就是为什么企业问题总是一大堆,同样的错误重复的犯?管理者经常会陷入一个怪圈,总是在仲裁,虽然每天都疲于奔命但是员工总是觉得不公平,不满意?为什么老总都在提倡制度化管理,但是在企业里面制度总是建不起来?建起来但制度实施的时候为什么总是虎头蛇尾,最后不了了之?为什么辛辛苦苦建起来的制度,领导人换了以后制度就废了,重新打回原型?为什么中国的老总总是那么累?带着这样一些困惑,根据我的一些理解,本文来跟大家进行一个分享。
企业在很小的时候其实是不需要太多的管理的,严格意义上来讲此时的企业并不能够算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公司,而是叫专业户。老板代表的是一个很专业的人士,此阶段(几个人,十几个人)根本不需要什么制度化管理,有条例就够了。因为制度是建立在完善的成功因子之上的,制度是保证成功因子不变型。此阶段企业成功因子并不完善,赢利模式总是不断的在变,所以制度建起来以后也会随着成功因子的改变而失去作用。老板此时只相当于一个主管,下面的人能力就更弱了,此时也不可能招到能人进来,因为庙太小了,请不了大佛,所以在这个阶段讲究的是集权式管理,要求绝对的服从和忠诚,受的起折腾,所以此阶段大多数老总用的人是自己的亲戚,朋友。只要对方愿意跟着干就对了。谈不上什么管理。
当生意越来越好,老板于是招更多的人回来,老总把流程进行分拆,分成了一道一道的工序,此时老板一个的人管理幅度已经不够了,这个时候老板提拔两、三个人上来让这两三个人管其中的几道工序,老板跳到上一级,此时的老板的职务相当于一个厂长。此阶段成功因子已经基本上成型,光有条例已经不够了,需要的是完整的管理制度(完整不等于完善)。这个阶段还算不上法制化管理,或者说法制化管理还没有成型。老板的管理模式应该是参与式管理,适当听取员工的建议,因为下面已经有了主管。
当生意越来越好,忙不过来了,于是老总又再招收更多的人,此时企业人员已经最少在百人以上了,老板再将流程进行分拆,此时流程已经更加细化。很多人做同一道工序。此时老板应该在之前的管理层中间提拔或者招聘一个有能力的人上来坐他原来的位置(相当于厂长),管理下面的几个管理人员,老板再跳到上一级,相当于总经理。老总采取的管理方式应该为授权式管理,老板的工作任务应该从日常事务中解脱出来,主要的精力应该集中在战略、文化以及对客户的了解上。日常事务应该是相当于厂长的人在管理。这个阶段公司才叫一家真正意义上的公司。
此阶段公司的成功因子已经成型,必需要有完善的管理体制来规范成功因子的运行,让所有的人都按照制度和流程做,而不是个人的经验来做。如果再按照个人经验做,那么企业的表现是品质不稳定,服务不规范……一大堆的问题就出来了。这样的企业基础不结实是不稳定的,同时不利于复制。如果企业在没有规范化以前再盲目的进行扩张,扩的越快,问题越大,给企业带来的结果就是无法掌控,老板只能到处救火,忙死,累死。很多的企业就是因为基础工作没有做好盲目扩张导致企业走向死亡。此阶段的企业的重心是人力资源。人力资源部门作为监督者要与各职能部门的管理者(执行者)对企业的各方面进行相应的结果考核,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检查。公司各方面的情况都应该按制度所规定达到结果来衡量。建立起一种以结果为导向的文化,按照制度和流程对结果好的人予以激励,对于结果不好的人予以处罚。
企业的管理者在执行制度的时候,对于企业里面的生人,也就是企业里面的基层,普通员工他们是能够执行下去的。对于普通员工,当他们触犯公司的制度和规条的时候,没有提供相应的结果的时候,管理层就会用制度来规范来约束他们。
但是对于公司里面那些熟人,(能人,有一些官职的人,那些各方面的亲戚、朋友和有特殊关系的人)。一旦这些人触犯公司的一些规条的时候,往往却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为什么对这些人往往大事化小了小事化了了呢?因为这些人往往都是原来企业的功臣,往往都是一些有特殊关系的人。或者都是一些比较重要职位的人。他们或者已经习惯了原来的管理方式,思维转不过弯来或者是仗着自己的某些特长或者某些关系的搞特殊,有意或者无意的不予以执行,好像自己个人例外才能表现出自己在企业里面有多重要。这也是源自于中国人固有的一种思维,叫特权思维。
当特权思维、特权人士出现的时候,执行者的力量已经不够了(除非此执行者是企业最终的决策者)。此刻老板必须站出来给予执行者足够多的支持,这时候老板原则性就相当重要了。如果没有原则性,如果执行者不能及时得到相应的支持力量,那么执行者将很可怕的置于一个两难的境地,执行者在执行制度时将会上下不讨好。那些熟人会觉得他防碍了他们的既得利益,于是排挤他,或者向老板打报告。如果老板不够坚持原则,没能及时的站出来制止这种歪风斜气,不能为执行者扫清障碍,甚至是老板自己人为的超越制度,以老板一些所谓的权力去赦免去容忍一些歪风斜气的时候,这对制度的破坏将是致命的。我发现很多的时候强调法制化管理的是老板本人,而真正破坏制度的也是老板。
因为老板不坚持原则,给部分人开了绿灯,等于给了所有的人一个暗示,制度说了不算,执行者说了不算,老板说了算。于是法治不再是法治,而是变成了人治。老板凌驾于制度之上,制度变的没有权威,执行者也变得没有权威,于是企业员工有事都不再按制度做了,而是按老板的意志来做。有事就问老板。所以老板会很忙,但是很多老板往往又会觉得这是执行者的问题,因为他们没有把事情处理好。我在给企业做辅导的时候是亲眼见过一个年营业额上亿的老总,公司保安请个假都来找老板批,想想看,这样的情况老板能不累吗?
对于执行者来讲,失去了支持和权威性后,想管也没法管,于是干脆不管,变的不再愿意管事,听之任之,就看着老板弄,巴不得你老板弄砸,因为只有你弄砸了才能显示他的正确性。这就是中层为什么不得力的原因了,很多的老板把原因归咎于执行者,实质上最本质的原因很可能是出在老板自己身上。(当然导致制度失效也有部分的原因是执行者原则性不够,那老板应该做的事情就是实行狼性法则——淘汰弱者)
一旦执行不下去,一旦在企业里面有对熟人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这样的事情发生的时候,那些生人(基层员工)就会有看法,原来一家公司对同样的一件事情,有两种不同的处理方式。于是有一些人会觉得不公平就走掉了,造成了人员的流失。更多的人留了下来,留下的这一些人于是学会了一样东西,叫做权谋文化。于是他们就开始想方设法拉关系,送礼等,想办法挤进熟人这边来,官僚主义就产生了。那些没有拉到关系的就会盯着那些领导者,盯着那些熟人,看看这些领导者,执行者触犯制度的时候有没有受到制度的惩罚。假如没有的话那他就看在眼里记在心里。所以当下次他们也触犯制度的时候,管理者都不太敢管,因为自己都没有做到。管人家的时候心里虚啊,于是很多的管理者就变成了墙头草,风吹两边倒。开始不太愿意讲话,于是很多人会慢慢的加入到破坏制度的这个行为当中来。一家公司一条一条的制度就是这样无形的被自废,被蹂昵,被践踏,就从这一刻自废武功了。
法制化管理建设要求有极高的原则性,建立起来很难,但破坏却非常容易。企业的最高决策者必须要冲破感情的束缚,一力贯彻,以结果为导向,对待全体人员一定要一视同仁。如果不然,一旦开了特例,法制化管理只是一个空中楼阁。空有一堆制度,一堆条例,等同于废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