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时间:2024-06-23 08:44:31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有时会出现一些不在自己预料之中的事件,为了降低事故后果,常常要提前编制一份优秀的应急预案。那么优秀的应急预案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1

  一、目的和依据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严重危害,指导和规范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众健康与生命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社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在本社区范围内突发的重大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事件的处置。

  三、实施原则

  (一)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要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应当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积极开展突发事件的监测监控,预测分析,及时准确地发出预警。同时,设立专项资金和监测资金,做好物资、人员、技术准备工作,确保有效开展工作。

  (二)统一指挥,机构落实

  社区内成立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由社区党支部书记任组长,社区主任、卫生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其他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三)分级负责,责任到人

  突发事件处置实行属地管理和分级负责原则,实行严格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社区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在社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根据职责分工,按照“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调查、及时救治、及时控制”的要求,密切配合,认真组织实施应急处置措施。

  (四)科学防治,依法处置

  各单位要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手段,科学、依法、有效地开展预防控制和应急处置。

  四、各部门职责

  居委会: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积极开展突发事件的监测监控,预测分析,及时准确地发出预警;设立专项资金和监测资金,做好物资、人员、技术准备工作;督促各部门落实各项处置措施,并进行督查;组织人员,调派车辆,认真组织实施应急预案。

  社区警务室和安全办公室:在指挥部统一部署下,实施对坐车人员和物质的交通检疫、物品查验和消毒工作,防止传染病通过交通工具传播;做好疫区的交通运输管理;打击利用突发事件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负责现场控制、疫区封锁和事件发生地交通控制及安全保卫工作;协助实施对传染病人和密切接触者的隔离措施;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置事件引发的群众性治安事件。

  社区服务中心:做好家禽家畜疫病的防治工作;加强与卫生院的沟通,开展人畜共患疾病的.监测和防治工作;加强农药管理,指导和加强广大农民的卫生知识宣传和普及工作;清理整顿剧毒鼠药市场,确保人民生命安全。

  五、应急处置措施

  在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后,立即启动本应急预案,并在社区应急办统一指挥下,落实有关控制措施,全面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工作。

  (一)严格执行重大紧急信息限时报送制度。

  1.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必须在2小时内报告街道和卫生服务中心;并续报有关情况及处置工作措施。

  2.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村委会、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突发公共卫生情况及其隐患,有权向上级政府部门举报不履行或不按规定履行突发公共卫生应急处置职责的部门和个人。

  (二)严格控制传染源、截断传播途径。加强对密切接触者隔离观察与应急接种和预防服药工作;做好疫源地消毒和个人防护,预防交叉感染。

  (三)明确中毒原因,封存可疑物品。组织有关部门开展现场采样、调查,分析中毒原因;查明突发食物中毒发生的经过、发病人员和死亡情况,对已扩散的中毒源进行追踪,依法对可疑食品进行封存。

  (四)组织医疗救治、减少事件损失。加强对医疗救治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指挥卫生院做好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的隔离和治疗,做好病人的抢救和转运工作。

  (五)加强卫生监督执法、确保措施落实。强化卫生监督执法,加大对疫情报告、传染源管理、密切接触者隔离、疫源地和医院消毒,以及学校卫生、公共场所、饮食卫生的监督执法力度。

  (六)做好卫生宣传、消除社会恐慌。组织有关单位开展健康教育和卫生宣传,提高群众的防病意识,消除社会恐慌情绪。

  (七)规范情况报告、保证信息畅通。全面收集应急处置工作信息,及时向各级政府和区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疫情处置进展情况,确保信息报告及时、准确、真实。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2

  为了保障学校师生员工健康地学习、工作、生活,促进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切实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从学校实际出发,特制定本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主要是指突然发生并严重危及学校财产安全、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校园秩序和公共安全,需要学校及有关部门立即采取应对措施,并加以处理的事件。如重大的自然灾害事故,校园发生的群打群殴、爆炸、绑架、暴力伤害等恶性刑事案件,群体性中毒事件,群体性传染性疾病等公共卫生事件,重大交通事故,重大火灾、房屋倒塌等安全事故,学校领导和全体师生员工要以强烈的责任心和高度的责任感严肃认真地对待突发事件,要警钟长鸣,始终把师生的安全教育工作放在首位,以防为主,防控结合。

  二、具体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一)校内发生火灾、漏电、房屋倒塌等特大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

  1、切断电源。

  2、发生火警,先以灭火器扑灭;火势蔓延,急打“119”;房屋倒塌且有师生埋入,急打"110",并有组织地进行抢救。

  3、迅速向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报告。

  4、开通全部安全通道(安全通道要有明确标志,并在师生在校期间24小时开通),学校教职员工组织学生迅速撤至安全地带。

  5、配合消防、医院等单位,做好自救工作

  6、尽可能保护好现场,做好有关证人证事记录。

  7、凡凡被上级定为D级危房的校舍,坚决无条件的撤出学生,立即封存,拉上警戒线禁止人员靠近,撤出的学生搬到安全校舍或搭建活动板房上课。学校的危墙立即拆除,修建坚固符合要求的围墙或修建铁艺墙等,消除安全隐患。危险设施设备迅速检测维修,以达到标准要求,不能维修者立即封存,禁止使用,确保师生安全。

  8、确定各班应急逃生路线及安全场所,确保有灾情有序撤离。

  (二)校外不法人员进入校内实施暴力或抢劫事件应急预案

  1、在确保校门24小时上锁,来人问明情况后方可放行。

  2、来人不履行登记手续,强行闯入,门卫应力加阻止,不得放行。

  3、来人已闯入校内,门卫追赶不及,应立即电话通知有关部门领导,及时将闯入者清逐出校门。

  4、校内发现不法分子袭扰、行凶、行窃、斗殴、抢劫、劫持人质、放火、破坏公私财务的应立即采取下列处置方法:

  ①迅速报警(110)。

  ②迅速报告学校突发事件领导小组。

  ③对不法分子进行劝阻或制服,保护在场师生安全。

  ④为防止不法分子逃跑,在制止、制服其前应关闭校门。

  ⑤立即将受伤师生送往医院进行救治。

  ⑥作好师生的思想工作。

  5、记录不法分子的体貌特征和其他犯罪情节,收集不法分子施暴的凶器,保护好现场。

  6、组织校内力量,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

  当社会上出现流行病疫时,凡师生中出现与该病相似病症时,各班主任要马上报告校领导,并及时与该学生的家长取得联系,在家长的陪同下去医院诊治,一经确认是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时,学校要采取下列措施:

  1、学校要迅速如实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2、对该学生所在班级及任课教师办公室进行布控,对全校公共场所,尤其是布控区域进行严格的消毒。

  3、坚决杜绝染病学生带病来校。染病学生来校上课时,必须有收治该学生的医院,出具诊断证明其已康复,并不存在传染危害后,方可来校上课。

  4、学校要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和指导下,采取必要的防范及保护措施。

  (四)地震、洪灾等自然灾害的应急预案

  发生自然灾害,必须以生命第一,学校可以采取必要的停学。对影响师生安全教育教学活动,都应及时作出安排,或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在上下学路上可能危及学生生命安全的,应及时告知家长接送或在路上护送,也可以报警。对可预见性自然灾害,应在未发生灾害前,作出安全部署,对不可预见的自然灾害如地震、龙卷风等,应尽力采取保护和自救措施,事后应及时施救,并向事实情况通过汇报程序汇报。

  1、产生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配合环保部门紧急疏散全校师生,并做好学生的思想稳定工作,疏散过程维护好师生的秩序。

  2、平时对全校师生进行环保教育和环境污染自护自救教育。

  3、每学期开展两次以上地震、洪灾等应急疏散演练,并保存好文字、图片、视频资料,演练要制订切实可行的演练方案。

  (五)学校其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学校其他突发事件,值周领导、值周教师、上课教师,要第一时间到位指挥。

  2、让学生坐在教室静候,要坚决阻止学生在教室起哄,或走出教室相互追逐,推搡。

  3、马上安排过道指挥和其他照明用具。

  4、及时与有关方面联系了解情况。

  5、若是校内电路问题,可能的情况下,应及时维修。

  6、若遇不能修复,值周领导、值周教师、上课教师要组织学生有秩序地离开教室,要教育学生靠右有序行进。

  三、事故处理责任要求

  1、在突发事件发生后,活动的组织者或第一个接警者或首位发现者,应以师生利益、学校利益为重,无条件地承担组织、指挥、抢救、控险、报警等任务,要充分利用现代化的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及时做好组织、抢救和报告工作,如接警后拖延、推委应视作玩忽职守。对突发事件,全校师生员工实行首见首闻报告制和教职工首见首闻第一时间负责制。

  2、突发事件发生后,全校教职工要把抢救、保护学生生命安全视作第一要务,不得临阵退怯,更不得采取事不关己的回避逃脱手段。

  3、突发事件发生后,相关的部门和有关的责任人员在事发初和应急处理中都要随时向校领导报告突发事件的有关情况,不得隐瞒。

  4、突发事件解决后,学校和有关的责任人员要向上级领导书面报告突发事件的处理情况。

  四、事故处理保障

  1、一切为事故处理让路,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尽最大努力提供物资及资金保障。

  2、尽最大努力提供人力支持。

  3、在事故处理过程中为维护师生生命安全可采取一切有效措施。

  4、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尽力维护正常教学秩序。

  5、对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有重大立功表现者学校对其给予报功请奖,学校予以重奖。

  一、指导思想:

  安全工作是学校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营造一个安全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不仅是全体师生员工和广大家长的迫切意愿,也是推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保证。建立和完善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预案、机制和制度,确保全体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

  二、应急组织的职责:

  1、学校应急领导小组。

  应急领导小组是学校整个应急救援工作的指挥中心,负责向上级部门报告和请示,负责与应急部门和社区联络,负责协调应急期间各救援队伍的运作,统筹安排各项应急行动,保证应急工作快速、有序、有效地进行。

  ⑴人员组成:组长副组长成员:

  ⑵学校应急领导小组组长职责:

  ①决定事故应急预案的启动和终止;

  ②统一领导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确定现场指挥人员,负责应急队伍和资源的调动;

  ③向公安、消防、安监、技监等应急部门报告,并保持密切联系;消防等部门人员到达单位后,配合这些部门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④向上级主管部门通报事故情况和要求提供救援事项;

  ⑤向单位员工通报事故情况,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授权,向新闻媒体公布事故情况;

  ⑥负责事故原因调查和善后工作。

  2、事故现场指挥职责:

  ①根据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在事故现场指挥救援行动,把事故消灭在初始状态。

  ②指挥现场无关人员有序疏散,撤离到安全区域。 ③负责救护受伤人员和寻找失踪人员。 ④负责现场应急救援任务分配和人员调度。

  ⑤把事故情况,可能造成的危害和求援事项向应急总指挥报告。 ⑥与消防等应急部门合作,提供建议和信息。 ⑦维持现场秩序,负责事故现场的警戒和保护。 ⑧负责事故后的现场清理工作。

  3、现场行政值班职责:

  ①在事故发生初始阶段,担当事故现场指挥

  ②在确认事故即将发生或已发生后,向单位领导报告,向上级部门报告。

  ③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启动学校事故应急预案。 ④维持现场秩序,负责事故现场的警戒和保护。 4、应急救援小组:根据学校特点和需要,分别设置:⑴通讯联络小组负责人

  ⑵疏散引导小组负责人、各年级主任⑶医疗救护小组负责人

  ⑷警戒保卫小组负责人

  ⑸排险抢修小组负责人

  ⑹后勤保障小组负责人

  三、学校防暴雨雷击事故应急程序

  1、暴雨雷击来临前,学校值班人员和保安人员应当不断地在校园内巡视,并与上级有关部门保持联系。

  2、暴雨时,若房屋内漏雨,应当切断电源,有秩序地转移室内学生,以及贵重设备。学校应当关闭所有门窗。

  3、若有雷电,应当尽可能地切断除照明以外重要的设施设备的电源,防止电器在雷击时遭到雷电袭击。强弱电房和电气设施周围不要放置可燃物。排险、救护等应急人员应当做好救援准备。

  4、若暴风造成房屋进水,校园积水:①应当切断电源,用抽水泵等器具排水,疏通下水道,询问市政部门排水设施运行情况。

  ②应当尽可能防止厕所进水和溢水,防止水污染。 ③学校应当组织师生,有秩序地转移,避免推挤踩踏,堵塞通道。

  ④房屋积水时应当把设备、资料等物品往高处转移。

  5、如校内积水严重或校外汛情严重,应根据情况在报请上级部门批准后,可以停学疏散师生,并安排好学校保卫工作、留守工作。

  四、校园内犯罪分子持械行凶事件应急程序

  本应急程序的要点是:迅速集结优势力量,阻止犯罪分子行凶。

  1、获得事件信息的任何人都应当在第一时间向行政值班或学校领导报告,并同时打110报警。

  2、行政值班领导或任何现场工作人员立即组织现场人员,不惜一切代价建立警戒线,使犯罪分子无法靠近学生,防止事态扩大。

  3、应急指挥部宣布学校进入全面应急状态,各应急小组立即实施应急救援行动。

  4、应急指挥部集结优势力量,携带防卫器械,与犯罪分子周旋,劝阻与制止犯罪行为,为警方援助赢得时间。在有利条件下设法制服犯罪分子。

  5、疏散引导小组负责组织班主任、教师把所有学生和无关人员撤离至安全区域。

  6、医疗救护小组负责救护受伤学生和其它伤员。

  7、通讯联络组向公安、消防、救护、社区有关部门、单位求援,争取外援迅速赶到事件现场,并保证学校应急组织信息畅通。

  8、警戒保卫组组织人员实施事件现场警戒,阻止无关人员进入学校,维护现场秩序,防范别有用心的人肇事,引导外部救援人员进入事件现场。

  9、事件发生后,学校应当立即向上级部门报告。

  五、学校火灾事故应急程序

  本应急程序的要点是:确保人员安全,尽快扑灭火灾,减少事故损失。

  1、获得火灾信息的任何人员都应当在第一时间向行政值班领导和学校领导报告,并同时打119报警。

  2、单位领导或行政值班领导立即启动火灾应急预案,各应急小组立即实施应急救援行动。通讯小组应当立即进行火警广播,指导师生疏散。

  3、在初起火点现场的教职员工,要使用消防栓、灭火器材等进行灭火自救。

  4、应急领导小组应当根据应急预案,选择合适的疏散路线,迅速地组织师生撤离事故现场。

  5、疏散引导小组赶赴指定位置,在楼梯口、拐弯口、叉道路,引导学生安全撤离,并在上风向的指定地点集合。

  6、排险小组应当在消防队到达之前,全力灭火,并切断火区电源,关闭防火门、防火卷帘,控制火势,为安全疏散创造条件。

  7、疏散小组应当在集合地点对学校所有人员和外来人员进行清点,寻找滞留在现场的人员。

  8、医疗救护小组应当努力营救事故现场的伤员,并将他们安全转移。

  9、警戒保卫小组要立即在事故现场和学校周围设置警戒线,维护现场秩序,并在校外路口引导外部救援人员进入现场,保护学校财产安全。

  10、火灾扑灭后,学校周围警戒线和事故现场警戒线,必须根据应急总指挥或消防部门的命令,方可解除。

  11、事故发生后,单位应当立即向上级机关或有关部门报告。

  六、学生食物中毒事故应急程序

  本应急程序的要点是:立即控制可疑食品,防止事态扩大,迅速组织救治病人。

  1、发现学生出现食物中毒症状的任何人员都应当在第一时间向行政值班领导和学校领导报告。

  2、学校领导立即下命令停止食用并追回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立即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容器、工具、设备。

  3、警戒保卫小组立即在伙房事故现场实施警戒保卫,保护现场以便事务调查。

  4、校医立即对有食物中毒症状的学生进行医治,有明显或严重症状的学生,立即送医院救治。

  5、委派学校领导、教师去医院,探视、安慰学生,并及时与患病学生的家长联系。

  6、立即上报教育局、镇教育办及卫生防疫站,并配合卫生监督部门的调查工作。

  7、一旦发现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应当立即停止伙房的一切生产和经营活动,封存所有食品及其原料。学校伙房工作人员应当留在学校,配合调查。若有证据证明或有理由怀疑有人投毒,应当立即报警。

  8、确认因食堂提供的'食品造成学生食物中毒后,应当根据卫生监督部门的指导和要求,进行消毒、处理等工作。

  9、事故发生后,学校应当立即向上级或有关部门报告。

  七、触电事故应急程序

  1、发现触电事故的任何人员都应当在第一时间抢救触电者,并让在场人员打120求援,同时向行政值班领导和学校领导报告。

  2、触电解脱方法:

  (1)、切断电源。

  (2)、若一时无法切断电源,可用干燥的木棒、木板、绝缘绳等绝缘材料解脱触电者。

  (3)、用绝缘工具切断带电导线。

  (4)、抓住触电者干燥而不贴身的衣服,将其拖开,切记要避免碰到金属物体和触电者的裸露身体。注意:要预防触电者解脱后摔倒受伤。另外,以上办法仅适用于220/330V“低压”触电的抢救。对于高压触电应及时通知供电部门,采用相应的紧急措施,以免发生新的事故。

  3、医务人员到达前的现场抢救方法:

  (1)、触电者神智清醒,让其就地休息。

  (2)、触电者呼吸、心跳尚存、神智不清,应仰卧,周围保持空气流通,注意保暖。

  (3)、触电者呼吸停止,则用口对口进行人工呼吸;

  触电者心脏停止跳动,用体外人工心脏挤压维持血液循环;若呼吸、心脏全停,则两种方法同时进行。

  注意:现场抢救不能轻易中止,要坚持到医务人员到场后接替抢救。

  4、触电事故发生后,单位应立即在现场设置警戒线,维护抢救现场的正常秩序,警戒人员应当引导医务人员快速进入事故现场。

  5、事故现场警戒线必须待医务人员将触电者带离现场赴医院救治,事故调查和排险抢修工作完毕,现场已无事故隐患时,方可解除。

  6、事故发生后单位应当立即向上级或有关部门报告。

  八、纵火事故应急程序

  1、立即启动放火、灭火预案进行扑救灭火,同时拨打“119”报警电话。

  2、保护好现场,引导消防车进入学校区域,严禁无关人员进出。

  3、如犯罪嫌疑人在现场,立即组织围捕,关闭所有进出通道,并在第一时间向领导小组汇报,同时组织围捕。

  4、如犯罪嫌疑人在逃并在可视范围内,立即组织围捕,捉拿嫌疑犯。

  5、灭火后,保护好现场、证人,在公安部门到来之前,严禁无关人员进出统计损失。

  学校是育人重地,保障安全是头等大事,为提高学校预防和控制突发冲击校园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指导和规范各类突发冲击校园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减轻或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与校园稳定,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工作目标

  1、普及防治突发事件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 2、完善突发事件的信息监测络,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解决;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事件不在校园内蔓延,努力打造“平安校园”。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正常不懈,宣传普及突发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防护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加强门卫值班和值日制度,一旦发现冲击校园事件,一方面及时劝阻、制止,一方面及时报告校创“平安校园”领导小组;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事件的预防,案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在校创“平安校园”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处置突发事件;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学校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制止、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现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三、组织管理

  成立由校长负责的创建“平安校园”领导小组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学校的突发事件防治工作。

  主要职责:一是制订本校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二是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防治责任制,检查督促学校各部门各项突发事件的防治措施落实情况;三是深入开展突发事件上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突发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师生自我防范能力;四是及时冷静,果断处置突发事件减少到最低损害。

  四、突发事件的预防

  1、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学校门卫工作的领导和管理。订立门卫工作责任制,重点是看好门管好人,严禁校外人员随意进校,建立来访人员登记制度。

  2、严守职责,切实加强值日教师和领导值周制度,强化校门口和操场,走廊巡视,及时制止偶发事件和校外突发冲击事件;

  3、强化措施,加强学校安全规范化管理,每月定期进行校园安全隐患情况调查和周边安全情况,调查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并落实有产在整改措施;

  4、强化教育,把安全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定期专题研究,并通过多种形式(讲座、黑板报展览、实践活动等),对学生开展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创安意识和防范能力;

  5、增加投入,切实改善学校安全基础设施和条件。

  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1、一般突发冲击事件

  (1)门卫、值日导师及时善言劝阻、缓冲冲击者急暴心态;(2)迅速报告学校应急处置组负责人;

  (3)处置组成员了解冲击原由,并同相关人谈话,全面掌握整个事件前因后果情况;

  (4)在校处置组人员主持下调解,矛盾双方协商解决。

  2、重大突发冲击事件

  (1)门卫、值日导师,温言劝阻;

  (2)信息员速报创安领导小组,并同时上报公安、派出所、鹿城区教育局;

  (3)卫生保健人员紧急出动对受伤者实施紧急救治,严重者即送就近医院救治;

  (4)在校创安领导小组负责人会同区局、公安等有关人员协商解决冲突双方问题,并做好善后处理。

  六、保障措施

  1、组织机构保障,学校除成立创“平安领导”小组和应急处置小组外,还要成立信息员等快速反应队伍,要求门卫、内保人员,以及保健室、工会、大队部坚守岗位,具体负责日常预防与控制工作;

  2、人力资源保障,学校应配齐卫生技术人员,门卫人员、内保干部,教育他们应有高度工作责任感,定期组织突发冲击事件应急处理知识、技能的培训和演练,熟悉突发冲击事件的预防与控制知识,具有处理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

  3、财务和物资保障,学校安排必要的经费预算,为突发事件的防治工作提供合理而充足的资金保障和物质储备。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3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的危害,在各类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迅速、规范地进行应急处理,维护国家和社会的稳定,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保障经济发展,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天津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及有关法规规定,结合南开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突发事件及其界定

  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直接关系到公众健康和社会安全的公共卫生事件。包括:重大传染病疫情、影响公众健康的自然灾害、危害严重的中毒事件、影响公共安全的放射性物质泄漏事件、放射性危害事件、各种危害健康的恐怖袭击事件、群体不明原因疾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健康的事件等等。辖区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即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一)重大传染病疫情

  1、发生鼠疫、肺炭疽、霍乱、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和禽流感暴发;

  2、发生动物间鼠疫,发生布氏菌病和炭疽等流行;

  3、乙类、丙类传染病暴发或者多例死亡;

  4、发生脊髓灰质炎野毒株感染病例;

  5、发生罕见或者已消灭的传染病;

  6、出现新发传染病或者疑似病例;

  7、可能造成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社会稳定的传染病疫情;

  8、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重大疫情。

  (二)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中毒人数超过30人或者出现死亡1例以上的饮用水、食物中毒事件;

  2、短期内发生10人及以上急性职业病或者职业中毒事件;

  3、有毒有害化学品、生物毒素等引起的集体性急性中毒事件;

  4、有潜在威胁的传染病动物宿主、媒介生物发生异常;

  5、医源性感染暴发;

  6、免疫接种、药物预防引起的群体性反应或者死亡事件;

  7、严重威胁或危害公众健康的水、环境、食品污染和有毒有害化学性物质泄漏等事件;

  8、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9、发生生物、化学、核和辐射等危害公众健康的恐怖袭击事件;

  10、放射性污染、丢失放射源和人员受超剂量照射等事件;

  11、自然灾害引发的疫情或者中毒事件;

  12、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重大公共卫生事件。

  二、工作原则

  (三)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提高全社会防范突发事件发生的意识,按照预防为主,平战结合的原则,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建立并实行对可能引发各类突发事件因素的监测、分析、预测、预警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四)统一指挥、属地负责

  在政府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卫生局及有关部门要按照预案规定的职责开展工作。发生突发事件的区域内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配合政府、街道办事处、卫生局及有关部门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五)快速有效、减少损失

  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要不失时机地做出快速反应,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尽最大努力和可能,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减少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保障社会秩序的稳定,保障公众生命健康与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

  (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

  开展突发事件防范和处置的相关研究工作。及时总结控制工作成效,沟通信息,推广经验,完善应急处理技术规范。积极引进先进技术和方法。科学、规范、有序地处置突发事件。

  三、组织指挥体系

  (七)卫生局成立应急处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卫生局局长担任,负责领导、指挥全区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卫生局。办公室由疾病控制、医疗救治、卫生监督等科室、部门有关人员组成。负责组织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和医疗救治工作。

  (八)成立评估和技术指导组织。分设突发事件评估组、医疗救护技术指导组、预防控制技术指导组和检测技术指导组。各组由相应的专家组成。

  (九)卫生局组建医疗卫生应急队伍。

  (十)卫生局组建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中心,设在卫生防病站。

  四、参与突发事件处理的有关机构、组织职责

  (十一)卫生局

  1、负责草拟和修订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并报政府批转执行;

  2、组织协调卫生技术力量,防止、控制突发事件的蔓延和继续发生;

  3、对医疗救治、预防控制措施的效果进行评估,根据取得的经验,不断完善各项防治方案;

  4、组织推动社会心理卫生、卫生科普知识宣传、咨询等工作,开展健康教育工作;

  5、组织突发事件处置相关人员的培训;

  6、建立检查制度。督导检查本预案各项措施在平时或者突发事件处理过程中的实施情况。

  (十二)防病机构(含结防所)

  1、做好突发事件的监测报告与预警;

  2、确认突发事件性质。做出事件的发展趋势报告和评估;

  3、负责核实疫情,提出疫点和疫区的划定意见。参与对控制疫情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疫点、疫区消毒隔离等预防控制措施的落实。汇总、分析、评估疫情;

  4、建立紧急控制物资储备库。储备消杀药品、检测试剂、防护用品和相关器械等;

  5、对突发事件预防控制效果进行评估后,提出改进建议;

  6、对医疗机构消毒、隔离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和评价。负责对在医疗机构外死亡的传染性病人或者疑似病人的尸体进行消毒处理;

  7、具体落实对预防控制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进行培训;

  8、承担社会心理卫生、卫生宣传教育和预防医学咨询服务工作;

  9、依据有关规定实施其它疾病预防控制措施;

  10、承担对应急处理单位的技术指导工作。

  (十三)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1、参加突发事件的现场取证和违法事实的调查工作;

  2、监督检查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措施或疫点、疫区预防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

  3、监督检查收治病人的医疗机构及有关卫生单位的消毒、隔离、防护和医疗废弃物的处理工作;

  4、监督检查医务人员个人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

  5、监督检查医疗机构、疾控机构的疫情报告和突发事件中危害公众健康,造成人员病、死、伤的报告情况;

  6、监督检查公共场所消毒;

  7、监督传染性疾病密切接触者的医学观察,疫点环境的消毒的落实情况;

  8、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的消毒产品、防护用品的质量;

  9、监督检查学校、托幼机构和公共场所等预防控制工作;

  10、依法进行其它监督检查工作。

  (十四)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1、按规定进行疫情报告和突发事件所涉及病例的报告;

  2、负责病人的诊断、治疗和管理工作;

  3、负责病房消毒、隔离工作;

  4、对医疗机构内病人或疑似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排泄物进行卫生处理;

  5、负责对医疗机构内死亡的病人或者疑似病人的尸体进行消毒处理;

  6、协同疾控机构或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中心完成流行病学个案调查和相关检验物、样品采集等工作;

  7、负责医务人员的培训和个人防护;

  8、进行疾病及有关防治科学知识的卫生宣传教育工作;

  9、依据有关规定开展其它防治工作;

  10、建设符合应急工作要求的门诊、病房。

  (十五)医疗卫生应急队伍

  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常备机动队伍。由预防控制、医疗、卫生监督三部分组成。负责处置突发事件,参与和指导各级医疗卫生等机构进行应急处理。

  1、进行现场流行病学调查、检测检验、事件的分析、评估和上报;

  2、协助和指导突发事件的.现场救援、转运和后续治疗;

  3、督导各项现场应急处理措施的落实;

  4、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业务培训和咨询等。

  (十六)评估和技术指导组

  在突发事件发生后,成立评估和技术指导组,下设突发事件评估组及医疗救护、预防控制和检测三个技术指导组;承担社会心理卫生教育和咨询工作。

  1、突发事件评估组:了解和掌握相关知识和信息,为公共卫生政策和法规的实施提供咨询;预测突发事件发展趋势,提出启动和终止预案的建议;

  2、医疗救护技术指导小组:指导医院的诊断、救治和医疗单位内医务人员防护、消毒隔离等工作。负责重点病例的诊断。

  3、预防控制技术指导小组:指导防止突发事件危害进一步蔓延应采取的预防措施、流行病学调查、疫情统计报告、消毒隔离与个人防护等预防控制工作。

  4、检测技术指导小组:指导并开展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事件发生的样本采集、运送和病原学检测等工作。

  (十七)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中心

  1、突发事件发生时

  (1)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组织工作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对病人或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或相关人员进行流行病学调查、现场监测、现场采样、疫点消毒等工作;迅速查找突发事件原因,并按照突发事件应急报告要求,及时报告。

  (2)提出防治措施、进行应急处理;协助各医疗单位进行病人或者疑似病人的救治工作,对密切接触者或相关人员采取有必要的控制措施;全面负责疫点、疫区现场的防疫控制工作。

  2、日常工作

  (1)对传染病疫情和各类突发事件的信息资料以及其他国家、地区的相关疫情和信息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分析、报告,为政府采取预防与控制应急措施提供科学依据;组织制定相关工作方案,收集、整理相关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突出突发事件的预警功能。

  (2)置备、储存、保管突发事件所需应急设备、药品器械,现场防护用品、通讯设备、交通工具等等。

  (3)对相关疾控人员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进行模拟演练并对演练结果进行评估。

  (4)组织开展社会心理卫生、突发事件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五、突发事件应急报告

  (十八)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发现突发事件,必须在1小时内向卫生防病机构报告;卫生防病机构应迅速进行核实,并在2小时内报告卫生局和市卫生防病中心;卫生局必须在接到报告1小时内报至政府和市卫生局;政府在接到报告1小时内报至市政府。

  (十九)卫生防病机构在突发事件发生后,首次报告内容包括未经确认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隐患的相关信息,应说明信息来源、危害范围、事件性质的初步判定、可能原因、病例发生和死亡分布及可能发展趋势和拟采取的主要措施。通过《国家救灾防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上报。

  (二十)卫生防病机构在进一步调查基础上,尽快做出阶段和总结报告,阶段报告包括事件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件的诊断和原因;总结报告包括对事件的发生和处理情况总结,分析原因和影响因素,提出今后对类似事件防范和处置建议。通过《国家救灾防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上报。

  (二十一)卫生局(含卫生防病机构)在接到毗邻地区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相关疫情通报后,要做好应对准备,必要时应及时通知辖区疾控和医疗机构。

  (二十二)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现严重威胁或危害公共健康的水、食品污染、有毒有害化学性物质泄露、发射性污染等特大、重大事故时,主管部门、当事单位、个人要立即向卫生局和有关部门报告。

  (二十三)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突发事件,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六、突发事件分级(执行市级分级标准)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突发事件划分为四级:蓝色预警、黄色预警、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

  (二十四)蓝色预警:

  1、发生腺鼠疫,一个平均潜伏期内病例数未超过20例;

  2、其他省市已有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例发生、本市存在传入可能,但未发现疑似或临床诊断病例;

  3、发生霍乱,1周内发病10例以下;

  4、一次食物中毒人数30~100人,无死亡病例报告;

  5、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10人以下,未出现死亡;

  6、一次放射事故超剂量照射人数10~50人,或轻、中度放射损伤人数3~10人。

  (二十五)黄色预警

  1、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例,或周边省市及地区疫情上升;

  2、1周内霍乱发病10~30例,或疫情波及2个及以上区(县);

  3、1周内在一个区(县)内乙、丙类传染病发病水平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1倍以上;

  4、在一个区(县)域内发现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5、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或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在学校、地区性或全国性重要活动期间的;

  6、预防接种或学生预防性服药出现群体心因性反应或不良反应;

  7、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10~50人,或死亡5人以下;

  8、一次放射事故超剂量照射人数51~100人,或轻、中度放射损伤人数11~20人。

  (二十六)橙色预警

  1、局部地区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续发病例,或发生局部暴发;

  2、腺鼠疫发生流行,流行范围波及2个及以上区(县),在一个平均潜伏期内多点连续发病20例及以上;

  3、霍乱在一个区(县)范围内流行,1周内发病30例及以上,或疫情波及2个及以上区(县),1周内发病50例及以上;

  4、乙类、丙类传染病疫情波及2个及以上区(县),1周内发病水平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2倍以上;

  5、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扩散到其他区(县);

  6、预防接种或学生预防性服药出现人员死亡;

  7、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及以上死亡病例;

  8、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50人以上,或死亡5人及以上;

  9、一次放射事故超剂量照射人数101~200人,或轻、中度放射损伤人数21~50人,或重度放射损伤人数3~10人,或极重度放射损伤人数3~5人;

  10、鼠疫、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霍乱、脊髓灰质炎等菌种、毒种丢失。

  (二十七)红色预警

  1、发生肺鼠疫、肺炭疽病例;

  2、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波及2个及以上区(县),并有继续扩散趋势;

  3、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涉及多个省份,并有扩散趋势,造成重大影响;

  4、发生新发传染病或已消灭传染病;

  5、一次放射事故超剂量照射人数200人以上,或轻、中度放射损伤人数50人以上,或重度放射损伤人数10人以上,或极重度放射损伤人数5人以上;

  6、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认定的其它特别严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七、应急处理

  当接到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蓝色预警级别)报告后,卫生局应立即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调查确认,并对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综合评估。必要时,向政府提出成立区级应急处理指挥部的建议。同时,迅速组织医疗、疾病控制和卫生监督机构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现场处理工作,并按照有关规定,向政府和市卫生局报告。

  发生较重、严重、特别严重(黄色、橙色、红色预警级别)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立即报告市卫生局和市政府,并进行应急处置。

  (二十八)启动预案

  1、当天津市突发事件达到黄色预警程度时,卫生局应急办公室根据黄色预警的要求,将有关情况立即上报政府和市卫生局。

  2、当突发事件达到橙色预警、市政府决定启动市级预案时,卫生局提请成立区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并根据突发事件的类别和处理需要,设置由有关部门组成的若干工作组。

  (二十九)应急措施

  应急处理工作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落实各项控制措施,有效地控制事态发展。

  1、区卫生局在征得区政府同意或批准后,紧急调集、调配各类人员、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设施、设备进行应急处理工作。组织应急处理队伍迅速赶往现场,开展医疗救护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2、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应急队伍到达现场后,尽快制定流行病学调查计划和方案,专业技术人员按照计划和方案,对突发事件累及人群的发病情况、分布特点进行调查分析,提出有针对性的预防控制措施。

  3、实验室检测。卫生防病机构按有关技术规范采集足量、足够的标本,送市级或区级实验室,必要时送国家应急处理功能网络实验室检测,查找致病原因,协助市防病中心的病原查询和病因诊断工作。

  4、划定控制区域。甲类、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区政府报经市政府决定,可以宣布疫区;经市政府决定,可以对甲类传染病疫区实施封锁。对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根据污染食品扩散和职业危害因素波及的范围,划定控制区域。

  5、采取控制措施。根据突发事件类别和应急处理需要,按规定采取以下控制措施:病人和疑似病人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易感人群应急接种,疫点消毒,水源保护,污染食品追回和封存职业中毒事故物品等。

  区卫生局报请区政府可以依法发出公告,采取限制或者停止集市、x、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停工、停业、停课;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封闭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等紧急措施。对流动人口进行预防工作,落实控制措施,对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采取就地隔离、就地观察、就地治疗的措施。

  6、追踪调查。防病机构根据疫情线索,对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病原携带者及其密切接触者进行追踪调查,查明传播链。并向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通报情况。

  7、开展医疗救治。区卫生局按照医疗救治方案启动指定的专门医疗救治网络,开展病人接诊、收治和转运工作。实行重症和普通病人分别管理。对疑似患者及时排除或确诊。做好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和医疗垃圾处理工作,防止院内交叉感染和污染。要进行传染病和中毒病人的报告。对因突发事件造成的病人,任何医疗机构不得拒绝接诊。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中毒事件,按照相关的应急处理和医疗救治方案进行现场救援、病人转运、后续治疗工作。对新发传染病作好病例分析与总结,积累诊断治疗的经验。必要时,请市卫生局或卫生部派出医疗专家组,参与和指导医疗救治工作。

  8、督察与指导。区卫生局负责对辖区内的应急处理工作进行督察和指导。

  9、普及卫生知识。针对事件性质,开展社会心理卫生、医疗卫生知识宣教,提高公众健康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消除公众心理障碍,开展心理应激和危机干预工作。

  10、进行事件评估。应包括事件概况、现场处理调查概况、患者救治概况、所采取的措施、效果评价等。

  (三十)终止预案

  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进展和突发事件专家评估委员会的评估建议,市卫生局向市人民政府适时提出预案实施终止的建议。区卫生局报告区政府后,执行终止预案。

  八、工作保障

  (三十一)技术保障

  1、区卫生局负责建档,列出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专家和技术人员的名单及相关个人技术档案资料。同时列出相对应的第二梯队名单及其技术档案资料。

  2、区卫生局负责组织医疗卫生专业人员开展突发事件处理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推广最新知识和先进技术。建立考核制度。

  区卫生局按照预案的要求,在市卫生局指挥下,统一组织、定期安排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演练工作。演练形式有:对单一突发事件从指挥到救治处理的全过程演练;局部演练;指挥系统、救治系统,涉及预案各系统、各单位、多发事件的全过程演练。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由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的系统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业务培训。平时要针对不同学科举办培训班。需要公众参与的应急演练必须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3、常规监测。加强实验室建设,按照市卫生局的要求,建立统一的突发事件监测、报告组织网络系统。包括:法定传染病监测报告组织网络、卫生监测组织网络、实验室监测网络、监测医院监测网络、突发事件报告网络等。

  4、医疗救治网络。按因地制宜、平战结合、防治结合的原则,建立医疗救治网络。该网络由指定的急救机构(包括市、区县急救机构和院内急救机构)、综合医院、市、区(县)传染病专科医院、后备医院及职业病防治机构组成。针对可能发生的不同类别的突发事件,指定不同的医疗机构承担应急工作。医疗救治网络机构之间建立有效的横向、纵向信息连接机制。

  5、信息系统。建立突发事件信息系统决策支持与指挥调度的技术平台。承担辖区突发事件及相关信息的收集、处理、分析、发布和应急处理工作。

  (三十二)物资保障

  1、建立已知可引起重大突发事件现场处理、诊断、治疗和预防的常备储存系统。包括:诊断试剂库、血清库、疫苗库、药品库、特效毒剂库等。

  2、建立与突发事件相关的诊断,救治仪器装备储备系统。

  3、建立应急物资信息管理系统。明确各种物资的储备、运行、功能状态标准,确保可迅速调配使用。

  4、健全应急物资资产更新规定和操作规范,并强制执行。确保应急物资使用时的可靠性。

  (三十三)经费保障

  1、为了保证我市突发事件应急反应机制的正常运行,区卫生局要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专项基金,并建立相应的补充机制。

  2、每年公共卫生事业经费的比例占卫生事业费的比例应逐步提高到30%-50%;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区卫生局财务部门应提供相应的经费支持,必要时,可向区政府申请专项拨款。

  (三十四)人员保障

  1、卫生局要组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备队,随时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2、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中心按照工作职责,配备各类专业人员,并保证工作人员的相对稳定性,保障日常工作正常运转;

  3、充实专业技术人员,扩展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工作项目;

  4、不断完善社区防疫网络。

  5、第一中心医院、第三医院、第四医院、传染病医院、海河医院、医大总医院和儿童医院等单位作为突发事件发生时,市级指定的应急医疗救治单位。

  (三十五)宣传教育

  卫生局协调和组织有关单位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宣传画、册等各种形式对社会公众广泛开展突发事件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广大群众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南开区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部门职责

  一、环保局

  根据突发事件处理工作的需要,监管医疗卫生部门对医疗废水、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监控医疗废水、固体废弃物处理方式和最终走向,记录废水、固体废弃物产量、处理量、排放量并上报;督查医疗机构对医疗废水处理设施和固体废物焚烧设备的安装和使用等工作。

  二、环卫局

  根据突发事件处理工作的需要,加强晨扫和日、晚两次保洁工作,做好重点路段水洗压尘工作。督查落实门前卫生责任制,做好全区垃圾转运站的内外环境卫生和消毒,做到生活垃圾集中清运,日产日清;全天候开放转运站并增加运输车辆,及时接纳重点区域的生活垃圾。搞好全区环卫公厕清掏、刷保、消毒工作。及时处理群众热线反映的问题。严格管理道路污染,大力处罚和处理违章饲养的家禽和家畜。根据需要,加强处理突发事件地域的清洁工作。

  三、公安南开分局

  协助有关部门,依法强制管理拒不服从监控隔离规定的被隔离人员和外部闯入人员。依法严肃处理严重扰乱救治秩序的违法人员。开展专项治理违章养犬行动。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做好查处工作;协助社区做好防治突发事件的宣传工作。坚决打击借机制造恐慌、造谣惑众、哄抬物价、制售伪劣防护用品等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不法行为。必要时,选派警力全程驻守市传染病医院、防病站、医学观察所和突发事件发生地等重要场所,做好安全保障工作。

  四、爱卫会

  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清除四害,使蚊、蝇、蟑螂和鼠密度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提高市容环境卫生水平;重点做好疫区及周边地区的消毒工作,防止蚊、蝇、蟑螂和老鼠传染病菌。

  五、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大力治理外来商贩违章摆卖等乱摆乱卖和违章占路摆卖;严格清理违法经营盒饭、快餐和露天制售餐饮的马路餐桌及马路烧烤;彻底清理全区干、支道路两侧的餐饮、食品制售企业的里空外卖和露天加工;大力查处和拆除违章建筑,特别是严格治理对外来人口的违章建筑。联合有关部门,负责农贸、封闭市场防控工作的检查。

  六、工商南开分局

  加强市场巡查,强化对防治突发事件药品及相关商品生产经营的监管工作,依法严肃查处趁机制售假冒伪劣药品及相关商品,哄抬物价等违法经营行为;及时查处借机进行违法经营的不法行为。加强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监管。

  七、建管委

  全面负责对辖区建筑工地及其外来民工的突发事件防控工作。督查各项防控制度的落实,专人负责各建筑工地外来人员的身体状况、外出登记、民工驻地及重点部位的督查工作;一旦发现施工人员出现传染病、中毒症状等,立即通报防疫部门,并立即进行对施工现场的消毒和有关人员的隔离。必要时,建立建管委、各建筑工地、卫生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例会制度,及时沟通信息,果断处理有关防控问题。

  八、财政局

  强化预算管理,保障应对突发事件工作的经费,并及时足额划拨。加强监督,确保经费专款专用。

  九、交警南开支队

  做好突发事件防控工作的备勤工作,及时处理交通突发事件。做好对重点医院和隔离区周边的道路疏导,确保交通畅通;严格安全检查。协助卫生等部门做好进津车辆所乘人员的体质监测和车辆的消毒工作;加强逐级报告制度。

  十、教育局

  全面负责辖区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师生的突发事件防控工作;督查系统单位做好教室、图书馆、食堂、实验室、宿舍、厕所等部位的清洁、消毒工作,保证环境整洁,空气流通,消毒到位。督查系统单位制定应对突发事件预案、防控工作措施和建立应急队伍。督查系统单位设立隔离室;出现可疑症状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消毒和隔离。普及防控知识,提高师生自我防护能力;按全市统一部署,调整教学安排,合理安排学生生活。

  十一、经贸委

  全力组织好突发事件防控期间市场供应,做好市场监控;督查所属各经营单位的消毒、通风、依规购销货等防控措施的落实;联合有关部门,负责大中型商场与超市的突发事件防控工作的检查。做好突发事件预防、治疗等工作必须的药品、器械、消毒药械、防护用品等物资的储备和供应工作。

  十二、科委(科协)

  广泛宣传《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规,普及各种突发事件防治科学知识和方法,提高公众科学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联合有关部门,负责驻区大专院校、科研机构的突发事件防控工作的检查。

  十三、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按照有关规定,协调市社会保障中心做好参保人员医治突发事件涉及疾病的医疗保险和其他保险工作。

  十四、民政局

  做好老年公寓的预防和救助管理工作,做好低保人员和民政救助对象的疫病救治和社会救助工作。

  十五、武装部

  协助街道办事处做好基层武装部的突发事件防控工作;组织民兵积极参加爱国卫生运动和防控突发事件宣传教育活动;建立防控突发事件民兵应急分队,建立预案,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十六、侨办、民宗办(外办)

  负责区内归侨侨眷、海外华侨华人、在区外国人及宗教活动场所突发事件防控工作,加强疫情预防和其他应急措施;建立出入境人员的疫情报告制度、

  十七、房管局(含物业管理办公室)

  负责区域内各物业管理项目单位的突发事件防控工作。组建区物业管理项目单位突发事件防控工作联络协调组,开展互助和互检,做到监控管理不留死角;作好小区居民的预防宣传、保洁消毒和外来人员登记等防控工作;督查全区物业管理项目单位突发事件防控各项措施的落实;及时受理业主投诉。

  十八、物价局

  有效监控药店、医院、超市、市场经营的药品和相关商品价格,依法从严处理拒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明码标价规定和价格干预措施的单位和个人。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受理群众投诉,稳定价格和群众情绪。

  十九、文化和旅游局

  加强和规范网吧、歌舞场所、电子游戏厅等公共娱乐场所的管理;督查娱乐场所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联合有关部门,负责文化娱乐业的突发事件防控工作的检查。

  二十、质量技术监督局

  认真做好突发事件防控相关产品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以次充好等制假售假行为;督查食品加工企业落实从业规定的情况。

  二十一、消防南开支队

  做好执勤备战工作;督查火灾救援中心的各种防护措施的落实;做好参战人员和器材装备的洗消工作,防止二次感染。及时调集所需警力及器材,应对处理突发事件时出现的其他紧急情况。

  二十二、招商办

  督促大中型企业落实防控突发事件总经理负责制,协助企业做好防控管理和防控知识的宣传工作,正确处理好企业生产经营和突发事件防控工作的关系。联合有关部门,负责外资、合资企业的突发事件防控工作的检查。

  二十三、宣传部门

  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宣传市区有关突发事件防控的指示精神,广泛信息收集,全方位搞好对内、对外的宣传报道工作;多角度、多侧面宣传突发事件防控的科学知识,营造全民参与共同抗击的良好氛围。

  二十四、供水、供电、商业部门(经贸委)

  负责保障医疗机构、卫生防病机构和医学观察留验场所等部门的用电、用水和有关生活用品的供应。

  二十五、街道办

  组织各街道办事处做好社区突发事件防控工作;督查指导各街道办事处突发事件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帮助整改;及时协调街道办事处与有关职能部门的关系,共同做好突发事件防控工作。

  二十六、卫生局

  组织协调卫生技术力量,防止、控制突发事件的蔓延和继续发生;负责疫情监测并及时准确上报疫情动态;负责突发事件病例、确诊及疑似病人的流行病学调查,提出疫点、疫区实施管制的建议;负责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指导并实施消毒和隔离工作;医疗救治、预防控制措施的效果进行评估,根据取得的经验,不断完善各项防治方案;开展健康教育工作,组织卫生科普知识宣传、咨询等工作;组织突发事件处置相关人员的培训和演练;督导检查应急预案规定的各项措施,或者突发事件处理过程中的实施情况。

  辖区各部门都要做好相应的工作预案,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系统内部防控工作到位。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4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科学规范、高效有序地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编制依据

  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职业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xx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和《xx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三)应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xx市辖区内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以及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社会安全等事件引起的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四)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抓不懈的原则:提高各科室、各分院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实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院长负责制,由院级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指挥,各科室、各分院按照预案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

  3、反应及时、措施果断的原则:各科室、各分院应根据本应急预案要求,建立相应工作制度,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可能发生的公共卫生事件做出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地开展监测、报告和处理工作。

  4、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要重视开展防范和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培训工作,加强与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及兄弟单位的`联系、协调、沟通和合作。

  二、应急处理组织及职责

  发生突发事件后,根据事故类型和事故等级迅速成立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职责:

  1、全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

  2、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后,应立即组织力量对报告事项进行调查核实、确证,决定是否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并向市卫生健康委等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3、指导有关科室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采取切实可行的处理措施;

  4、统一调配医疗救护设备、救治药品、医疗器械、交通工具、储备物资及相关设施、设备;

  5、负责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人员队伍建设。

  领导小组下设医院应急处理办公室

  主任:

  副主任:

  成员:

  职责:

  1、组织开展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知识的培训和应急演练;

  2、负责公共卫生事件所需物资、设备的储备工作;

  3、采取防范措施,及时发现、上报和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4、负责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指挥和协调工作,督促落实领导小组的要求。

  应急处理办公室下设13个工作组

  (一)综合医疗救治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

  1、负责组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救治工作;

  2、组织开展病人接诊、收治和转运工作;

  3、实行重症和普通病人分开管理,对疑似病人及时排除或确诊;

  4、对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和新发传染病做好病例分析与总结,积累诊断治疗的经验。

  (二)院前急救组

  组长:

  成员:

  职责:

  1、及时派出急救车辆和人员,快速达到事故现场;

  2、对患者进行现场抢救,并按患者病情分别给予恰当处置;

  3、将患者快速转送到医院,同时做好途中的医疗救治工作。

  (三)急诊抢救组

  组长:

  成员:

  职责:

  1、负责组织医务人员对患者进行抢救;

  2、登记患者信息、分流患者。

  (四)重症救治组

  组长:

  成员:

  职责:

  1、负责对危重症患者的进一步生命支持;

  2、视患者病情,及时联系会诊、手术;

  3、合理分配、使用重症救治资源。

  (五)食物中毒医疗救治组

  组长:

  成员:

  职责:

  1、负责对食物中毒患者的医疗救治。

  2、合理分流安置食物中毒病人。

  (六)化学药物中毒医疗救治组组长:

  成员:

  职责:负责对化学药物中毒患者的医疗救治。

  (七)传染性疾病医疗救治组

  组长:

  成员:

  职责:

  1、负责对传染病患者的医疗救治;

  2、对传染病人进行隔离,防止传染源的扩散和传播;

  3、及时上报疫情和传染病患者的救治情况。

  (八)重大创伤事故医疗救治组组长:

  成员:

  职责:负责创伤患者经初期处置后的医疗救治,及时制定治疗方案,实施手术等治疗措施。

  (九)急救物品保障组

  组长:

  成员:

  职责:

  1、负责药品、设备、血液制品等急救物品的应急储备工作;

  2、按照医疗救治需求,及时快速调剂急救物品。

  (十)疫情监控组

  组长:

  成员:

  职责:

  1、负责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上报工作,积极配合市、区疾控中心等部门做好全市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2、对传染病防治知识进行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的自我保护能力。

  (十一)院内感染监控组

  组长:

  成员:

  职责:负责感染暴发事件的调查分析,提出控制措施。负责全院范围内的消毒喷杀、感染监控工作。

  (十二)后勤与安全保障组

  组长:

  成员:

  职责:

  1、负责提供床褥、被服等后勤保障用品;保障应急救援所需的各种物资,并及时向现场调运;

  2、保障患者和医务人员的饮食供应;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务人员和患者的人身安全。

  (十三)宣传报道组

  组长:

  成员:

  职责:

  1、负责采集、整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援的相关资料、信息;

  2、以减少恐慌、稳定群众情绪为目的,适时宣传报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等相关情况;

  3、宣传医院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中涌现出的先进人

  物和先进事迹。

  三、监测与报告

  (一)监测

  各科室均为突发事件的监测单元,每个职工均有监测的责任及报告的义务,做好突发事件信息的日常收集、分析和报告工作。同时,与相关部门、单位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通报制度,及时沟通相关信息。

  (二)报告

  发现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日间立即报告应急办公室主任、副主任;节假日和夜间立即报告应急办主任/副主任或总值班(内线xxxxxxxxx、外线xxxxxxxxx)。

  被报告人要立即对报告的情况进行核查评估,内容包括:事发地点、受伤人数、严重程度等。一经查实,要立即向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报告,并在2小时内向市卫生健康委报告。

  四、应急处理

  (一)应急反应

  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对突发事件进行综合评估,初步判断突发事件的类型,各类突发事件按其性质、社会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I级(院级重大事件)、II级(系统部门重大事件)、III级(科室内部事件),并决定启动何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二)处理措施

  1、应急预案启动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要紧急调集人员、物资、设施、设备等,果断采取必要的预防控制措施,积极开展医疗救治工作。

  2、开展病人接诊、收治和转运工作,实行重症和普通病人分开管理,对传染病疑似病人及时排除或确诊。

  3、疫情流调组负责协助市、区疾控中心人员开展标本的采集、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做好传染病患者的登记及报告。开展重点人群、重点场所和重点环节的监测和预防控制工作。开展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和健康教育,提高公众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4、院内感染监控组负责做好医院内现场控制、对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医疗垃圾和污水处理工作,给予具体的技术指导,防止院内交叉感染发生。

  5、综合医疗救治组负责对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进行病例分析与总结,加快病源查寻和病因诊断。

  6、传染病医疗救治组负责对新发传染病做好病例分析与总结,积累诊断治疗的经验。

  7、急救物品保障组负责应急处理所需的医疗救护设备、药品的供应。

  8、后勤保障组负责提供必备的物资,维持良好的医疗秩序。

  五、法律责任

  (一)未依照本预案履行报告职责,对突发事件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的,对当事人及其所在科室、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其他严重危害后果的,依法给予开除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依据突发事件要求,未完成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所需要的设施、设备、药品等物资供应和储备的,对科室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处分;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其他严重危害后果的,依法给予开除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在突发事件调查、控制、医疗救治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对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处分;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其他严重危害后果的,依法给予开除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当场训戒,口头警告、行政处分、就地免职,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面对疫情畏缩不前或临阵脱逃的;

  2、不听指挥、贻误救治时间的;

  3、擅离职守或工作消极的;

  4、违反规程,草率马虎,操作不当致使防控救治不力导致疫情蔓延、扩散的;

  5、拒绝接诊患者的;

  6、拒不服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调度的;

  7、随意评论或发布事件相关信息,泄露秘密或违反国家相关规定的。

  六、附则

  (一)各科室依据本预案制定相应的科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二)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5

  为科学规范、高效有序的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治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感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管理办法》和《全国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以及我县对高速公路车祸的救援工作方案,特制订本预案。

  一、总则

  (一)预案所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严重水灾、火灾,特大车祸事故、爆炸事故以及其它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二)本预案在执行中必须服从上级卫生主管部门的指挥,无条件服从上级主管部门的调动和安排。

  (三)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应坚持“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

  (四)各医疗卫生单位设立对突发事件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急救设施完善,急救人才培训,突发事件流行病学调查,卫生防护等有关物资、设备、设施的储备与完善。1

  (五)依据国家政策,对参加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医护人员给予造当的补助和保健津贴,对于参加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做出贡献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预防与应急组织

  (一)我院突发事件应急医疗救治领导小组

  组长:王康县中医医院副院长(主持工作)副组长:汤忠泽县中医医院副院长

  王平县中医医院副院长

  马永菊县中医院院办公室主任

  蒋道义县中医医院急诊科主任

  杨茂春县中医医院急诊科副主任

  刘贤君县中医医院药剂科主任

  职责:

  1、全面领导本县突发事件应急医疗救治工作。

  2、负责医疗救治重大事项的决策、督查落实和指导工作。

  3、负责紧急调集人员、储备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的设施、设备。

  4、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和县应急指挥中心,决定人员疏散或隔离,并依法对疫区封锁。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院办公室,马永菊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成员:刘龙芬、毛竹玉、韦时文、陈久芸、杨发文、林顺达、顾亨、罗小海

  职责:收集、汇总突发事件伤病员情况,并及时向指挥小组报告;负责与县突发事件应急各成员单位和各医疗机构联系;及时向上级报告突发事件伤病员情况;负责落实指挥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工作组织

  1、医疗救治小组及医疗救护队

  (1)医疗救治小组

  组长:县中医医院院长

  副组长:县中医医院分管副院长担任

  成员:县中医医院抽调业务技术人员组成

  职责:负责全院应急医疗救治工作,负责本院应急医疗救治预案制定工作,成立医疗急救、护理、后勤保障等相关组织;负责组建现场医疗救护分队,接受领导小组的派遣;负责本院内的突发事件伤病员情况的信息收集、汇总、报告工作;负责落实指挥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2)现场医疗救护队

  队长:汤忠泽县中医医院副院长

  副队长:蒋道义县中医医院急诊科主任

  杨茂春县中医医院急诊科副主任

  成员:杨华县中医医院医务科主任

  马永菊县中医医院办公室主任

  郑均县中医医院外科主任

  陈建阳县中医医院骨科主任

  杨发文县中医医院内科主任

  张良荣县中医医院护理部主任

  刘贤君县中医医院药剂科主任

  罗乐县中医医院司机

  柳青县中医医院司机

  2、疾病控制组:

  组长:王康县中医医院副院长

  副组长:韦时文县中医医院控感科主任

  涂志城县中医医院保育科主任

  成员:各科室护士长

  职责:负责全县突发事件后疫情防治工作;负责对突发事件灾害区疫情处理方案制定工作;负责疫点消毒和疫区资料信息汇总报告工作;指导相关人员对疫区的消毒、封锁;接受指挥小组的领导,完成指挥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3、后勤供应组:

  组长:王平县中医医院副院长

  副组长:刘贤君县中医医院药剂科主任

  罗小海县中医医院总务科负责人

  成员:后勤科室所有人员

  职责:负责对突发事件的所需物品设备、药品、卫生材料的供应;负责车辆和各种急救物资的调配和应急;负责参加医疗救治的医务人员的生活、饮食等后勤服务。

  三、预案启动

  突发事件发生后,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接上级相关部门指示,明确是否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四、医疗救治工作程序

  1、120、122接到突发事件急救信息,应迅速派出救护车赶赴现场,同时报告本院,医疗单位要及时报告县卫生局。

  2、各医疗机构在接诊急救病人时,如发现重特大灾害事故信息,应迅速报告县卫生局。

  3、县卫生局在预案启动后,应立既向各医疗单位下达紧急救治任务。

  4、各医疗单位院内救治迅速到位,畅通绿色通道,做好救治准备工作,确定责任医生和责任护士。

  5、各救治医院确定专人负责,伤病员救治情况的收集汇总并及时向县卫生局报告。

  6、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依据《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条例》规定,在2小时内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①发生或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

  ②发生或者发现不同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③发生重大食物或职业中毒的;

  ④发生重大火灾、水灾、特大爆炸、车祸及其它重大伤害事件。

  7、疫情突发时,实行“零报告”制度,严格报告程序。不得漏报和瞒报。

  8、突发事件报告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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