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保密制度

时间:2024-04-25 22:46:22 丽华 制度 我要投稿

公司保密制度(通用21篇)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公司保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公司保密制度(通用21篇)

  公司保密制度 1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为保守公司商业秘密,加强公司的客户名册、业务资料、项目规划、经营决策和业绩指标等安全有效的利用和实施,维护公司权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保密范围

  1、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方向、经营战略、经营项目和经营决策;

  2、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向书、可行性报告和主要会议记录;

  3、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等;

  4、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和劳务性收入信息及其他信息。

  二、保密原则

  保护公司商业秘密的工作,遵循积极防范、层级管理的原则,既要确保商业秘密的安全性,又能便利于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的原则。

  三、保密措施

  1、由行政部负责公司商业秘密的监督管理事宜;

  2、公司员工在聘用期或解聘后,按签订合同的约定要求,承担合同中规定的商业保密义务;

  3、根据公司需要,可与重要岗位人员签订特定事项的`保密承诺书;

  4、行政部对电脑设定完整的文件目录和子目录系统,并设定管理密码,同时与密码管控人员签定保密责任协议书;

  5、行政部对传真机、复印机统一管理,建立严格的使用登记管理制度;

  6、行政部负责对各类载体设置警示标识,警示标识包括“不得复印”、“不得携出”、“绝密”和“保密”等特定字样。

  四、责任与处罚

  1、员工发现公司秘密有泄露可能的,有义务报告主管部门加强防范措施; 当秘密已经泄露的,发现人有义务立即报告主管部门;

  2、对于公司商业秘密已经泄露并造成损失损害的,公司有权追究当事人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3、根据实际情况,公司可追究主管部门和相关责任人员的连带责任。

  五、本管理制度由总经理办公讨论通过后执行。

  公司保密制度 2

  1、凡公司成立以来在各项工作和活动中已形成系统化、规范化及有保存价值的档案材料,一律由公司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人不得据为己有。

  2、严格执行国家工作人员10条保密守则,防止泄密事件的.发生。

  2.1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

  2.2不该问的机密,绝对不问;

  2.3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

  2.4不该记录的机密,绝对不记录;

  2.5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机密;

  2.6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机密;

  2.7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机密;

  2.8不在无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机密文件资料;

  2.9不在普通电话、普通邮局传达机密事项;

  2.10不携带机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3.凡属保密的文件、资料不得私自留存,保密文件、资料的传阅要严格按照规定办清手续,按时归还。

  4.销毁机密公文、资料要有专人监督,保证不丢失、不漏销。

  5.机密文件,不准作废纸包物品带出公司。

  6.机密文件,应有经理或综合部的允许,方可复印,并做登记。

  7.档案资料管理员要忠于职守,遵守纪律,保守秘密,不得私自给他人复印或借阅秘密文件、资料。

  公司保密制度 3

  第一条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发展和利益,制定本制度;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第二条 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发展和利益,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员工知悉的事项。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项:

  1、技术开发计划,科研项目的研究资料。

  2、工艺规程、工艺技术参数等技术资料。

  3、技术改造计划、项目等资料。

  4、生产、质量管理的有关文件、资料。

  5、与有关部门往来文件、信函等,以及有关会议文件,会议经录、纪要和决定。

  6、与项目组技术相关的往来的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

  7、在项目组工作实施过程中确认的需要保密的信息。

  第三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各类纸制、电子及影相资料,应标明“秘密、机密、绝密”字样,由专人负责印制、收发、传递、保管。凡有秘密内容的'文电、草稿、资料、档案、表册、照片等在拟制、打印、复制、收发、传递、阅办、保管、清退、归档、移交和销毁等过程中,必须严格按保密文电管理工作的规定执行,不得私自复制抄录和保存秘密文件,机要文电必须存放在加锁文件橱内。

  第四条 公司秘密根据公司需要,限于一定范围内的员工接触;非经批准,不准复印、摘抄秘密文件、资料;记载有公司秘密事项的工作笔记,持有人必须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必须立即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

  第五条 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未经批准不准向他人泄露;非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不准打听、刺探公司秘密;信息室、档案室、计算机房等机要部门,非相关工作人员不得随便进入,工作人员按照任务分工与进出程序规定才能进出。

  第六条 收文和发文要严格按登记、传阅手续办理,并定期检查清理,发现短缺要及时查找,如有丢失,要及时报上级备案。工作人员调动时,必须将个人所保存的机密文电、统计资料等进行认真清点、交接,不得带走。

  第七条 加强印章使用管理。凡需加盖印章的,都要严格按印章使用管理规定办理。工作人员要妥善保管印章和各类介绍信函,未经批准不得携带公章外出,下班后必须将印章锁入保险柜内。

  第八条 加强对现代通信、办公自动化设备和计算机联网管理,严禁在非保密通信、计算机信息系统中涉及机、绝密事项。使用计算机及其网络时,不能在互联网网站上刊登内部办公信息;不能利用电子邮件在互联网上传递内部办公信息;不能利用外网计算机处理、存储、传递内部办公信息。领导干部、涉密人员不得使用手机谈论秘密事项;不得将手机带入谈论秘密事项的场所。

  第九条 在对外交往和合作中,须特别注意不泄漏公司秘密,更不准出卖公司的秘密;跟随领导外出或办事的司机及人员,凡本人不应知道的机密文件、机密事项,要自觉做到不看、不听,已经知道的要做到不传。

  第十条 保守公司秘密一定要做到这十六字,严肃认真、周到细致、稳妥可靠、万无一失;不在私人电话、通信中涉及机密;不得携带机密文件游览、参观、走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不得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机密。

  第十一条 对保守公司秘密或防止泄密有功的,予以表扬、奖励;违反本规定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的,视情节及危害后果予以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直至予以除名。

  公司保密制度 4

  第一条为切实维护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商业利益,强化广阔员工的保密意识,避开因有意或无意泄密给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造成的负面影响,特制订本制度。

  其次条保密工作由行政与人力资源部负责日常工作。

  第三条公司各职能部门和所属公司的主管领导负责本单位的保密工作。

  第四条企业隐秘的范围和保密措施:

  (一)范围:凡影响公司商业利益和长远进展,不宜对外宣扬的事项、信息,均属商业隐秘。

  1、公司未公开的重要经营活动策划方案;

  2、公司财务资料;

  3、大宗选购的有关事宜;

  4、项目招投标的;

  5、公司内部把握的合同、协议、意向书、可行性报告及重要会议记录;

  6、不宜对外的员工安排方案;

  7、生产流程、独创技术;

  8、公司内部会议与会人员的观点、看法及决策过程;

  9、其它依据经营需要确定的保密事项。

  (二)企业隐秘密级的划分及确定

  公司隐秘依据泄露后给公司利益带来的损失程度分为:a密级、b密级、c密级三级。

  1、a密级是公司最重要的隐秘,泄露后会使公司的权利和利益患病特殊严峻的损失;

  2、b密级是公司重要的隐秘,泄露后会使公司权利和利益受到严峻损害。

  3、c密级是公司一般的隐秘,泄露后会使公司权利和利益受到损害。

  企业隐秘密级确定由该项工作的主管单位负责。

  (三)保密措施

  1、密件应明确标明单位名称+密级,保密期限一般为一年,如需延长要加以说明;

  2、公司各级组织及员工都有保守企业隐秘的义务;

  3、属于公司隐秘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相应行政办公部门专职人员执行,并采纳相应的保密措施;

  4、对于涉及公司隐秘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非经主管领导或拟制单位批准,不得擅自复制和摘抄;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当,并实行必要的平安措施;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5、流转过程中的文件需要加强掌握,有关人员签署看法的文件面单,不得让与流转环节无关人员接触,领导签署看法的面单不得复印(本人、上级要求除外),对外联系工作要通过正式文件、函件,不得展现文件流转面单;

  6、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供应隐秘事项的,应当事先经主管领导批准;

  7、不准在私人交往和公共场所谈论公司企业隐秘,不准在未实行保密措施的通讯中泄露和传递企业隐秘;

  8、涉及公司隐秘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使用完毕后,或交档室存档,或进行销毁;

  9、公司员工发觉公司隐秘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马上实行补救措施并准时报告主管领导的有关部门,该领导和有关部门应马上做出处理。

  第五条关于文件的传递

  (一)文件传递人

  1、公司各类文件的传递人,必需是本公司员工,不得将文件交给外单位人员传递。

  2、公司的文件传递人主要包括公司办文员、各部门办文员和经手人。

  (二)上行文和下行文的传递

  1、上行文和下行文均分为两类,公司内上行文、下行文和公司外上行文、下行文。

  2、上行文的`传递:公司内上行文即根据公司办文规定提请上级批示的有关文件应区分类别,由公司的文件传递人传递;公司外上行文即上报政府主管部门和上级公司的文件,原则上只能由公司办文员传递,特别状况下,可由公司经手人传递。

  3、下行文的传递:公司内下行文即公司经理所做的批示、公司下发的文件由公司的文件传递人传递;经由办公自动化系统下发的文件只能由公司办文员和文件打印管理员操作发布;公司外下行文即政府主管部门和上级公司的批示、文件,只能由公司办文员传递。

  4、在传递文件时,传递人应做好登记交接。

  第六条关于文件信息的披露

  1、文件传递人和文件签阅人,不得向无关人员特殊是公司外人员披露文件的任何内容。

  2、在接受问询、需要披露文件内容时,文件传递人、文件签阅人和经手人只能将公司或部门的打算结果答复有知情权的问询人,任何人不得将无关的内容(包括作打算的过程、参加决策的各级人员的相同或不同看法等)在回复时透露给问询人。肯定禁止未经授权或批准将除结果之外的任何文件给问询人或不相关的人员。

  3、在答复问询人或请示人时,可以口头答复,也可以书面回复;书面回复时,须报有权审批人审批,并加盖公司或部门业务联系章。

  第七条各单位要严格执行保密纪律,指定专人负责保密工作,并定期检查,堵塞失密漏洞。一旦发觉失密应马上制止,实行补救措施,并准时上报公司对于造成失密的单位和个人依据情节依纪严厉处理。

  第八条各单位要通过多种手段,常常性地开展保密纪律教育,特殊要利用正、反两个方面的事例加强保密纪律教育。

  第九条对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在防范失窃密中做出突出成果者,应赐予嘉奖。嘉奖由行政与人力资源部提出,总经理办公会议打算。

  第十条本规定由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保密制度 5

  为了加强公司员工的保密行为,切实维护公司的利益及研究成果安全,特制订以下保密制度:

  一、公司秘密分为机密、保密二种,其具体范围包括:

  a、机密资料是公司的重要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利益受特别严重损害。其范围:

  1、公司股东、董事会资料,会议记录。纪要。保密期限内的重要决定事项。

  2、公司中层以上职员人事考核、涉嫌违法违纪调查。未公布的人事任免。奖惩决定。

  3、公司的年度工作总结。财务预算决算报告,缴纳税款。营销报表和各种综合统计报表。

  4、公司有关销售业务资料,货源情报,供应商咨信调研资料。

  5、公司开发设计资料,技术资料和生产情况。

  6、公司与同行对手的竞争策略。计划。

  b、保密资料是公司内部的一般秘密,泄密人会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其范围:

  1、公司各部门人员编制。调整,未公布的计划,员工福利待遇资料。员工手册。

  2、公司的安全防范状况及存在问题。

  3、公司员工违法违纪的检举。投诉。调查材料,发生案件,事故的调查登记资料。

  4、公司。法人代表的印章,营业执照,财务印章,合同协议。

  二、公司的保密制度

  1、建立健全文件。传真的.收发登记、签收、催办、清退、借阅、归档制度。

  2、凡需保密的文件。资料,必须在左上角注明。

  3、凡涉及公司内部秘密的文件资料的报废处理必须使用碎纸机,不准未经切碎作收购处理。

  4、公司员工本人工作所持有的各种文件。资料。电脑复印软件,当本人离开办公室外出时,须存放入文件柜或抽屉,不准随意乱放,更不能未经批准,携带外出进入公共场所。

  5、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不得向外界提供公司的任何保密资料。

  6、妥善保管好各种财务账册。公司证照。印章。

  三、公司的保密措施

  1、加强员工的思想教育,增强保密观念。

  a、公司中层以上领导,要自觉带头遵守保密制度;部门草拟文件。制作统计报表,主管经理要把好保密关,提出规定

  b、公司各部门要运用各种形式经常对所属员工进行保密教育,增强保密观念。

  c、全体员工自觉遵守保密基本准则,做到: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含超越自己职责。业务范围的文件。资料电脑复印软件)

  2、严肃保密纪律

  a、对员工依照公司本规定,在保守国家秘密及公司秘密方面,能忠于职守,从事xx取得显著成绩的;发现他人泄密,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避免或减轻损害后果的;对泄密或者非法获取公司秘密的行为及时检举。投诉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b、对员工因不遵守公司规定,造成泄密事件,依照有关法规及公司的奖惩规定,给予纪律制裁。解雇,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四、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试行,不尽之处试行后修改补充。

  公司保密制度 6

  一、目的:

  为实现薪资规范化管理,保守公司经营秘密,维护公司稳定的工作氛围,持续良好的激励环境,人资部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2、本制度适用于薪资泄密行为的举报、处理等过程。

  三、保密规定:

  1、严禁公司任何员工以任何方式向任何人透露自己或询问他人的薪资状况;

  2、所有个人因薪资问题查询薪资表的,人力资源部只能带给其个人的薪酬表,与其无关的.薪资状况一律不得显示给查询人员。

  四、奖惩措施

  公司所有员工不得随意透露自己的薪资状况,一经发现,情节轻微未造成不良影响的,每发现一次处以100元罚款,连续三次者,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五、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公司保密制度 7

  第一条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发展和利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第三条 在对外交往和合作中,须特别注意不泄漏公司秘密,更不准出卖公司的秘密。

  第四条 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发展和利益,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员工知悉的事项。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项:

  1、公司经营发展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人事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3、专有生产技术及新生产技术;

  4、招标项目的标底、合作条件、贸易条件;

  5、重要的合同、客户和贸易渠道;

  6、公司非向公众公开的财务、证券情况、银行帐户帐号;

  7、其他董事会或总经理确定应当保守的.公司秘密事项。

  第五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标明“秘密”字样,由专人负责印制、收发、传递、保管。

  第六条 公司秘密应根据需要,限于一定范围的员工接触。

  第七条 非经批准,不准复印、摘抄秘密文件、资料。

  第八条 记载有公司秘密事项的工作笔记,持有人必须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必须立即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

  第九条 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未经批准不准向他人泄露。非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不准打听、刺探公司秘密。

  第十条 对保守公司秘密或防止泄密有功的,予以表扬、奖励。

  违反本规定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的,视情节及危害后果予以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直至予以除名。

  第十一条 信息室、档案室、计算机房等机要部门,非工作人员不得随便进入,工作人员也不能随便带人进入。

  公司保密制度 8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利益,制订本制度。

  一、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在对外交往和合作中,须特别注意不泄露公司秘密,更不准出卖公司秘密。

  二、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发展和利益,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员工知悉的事项。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项:

  1、公司经营发展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人事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3、专有技术;

  4、招标项目的标底、合作条件、贸易条件;

  5、重要的合同、客户和合作渠道;

  6、公司非向公众公开的财务情况、银行帐户帐号;

  7、董事会或总经理确定应当保守的公司其他秘密事项。

  三、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标明“秘密”字样,由专人负责印制、收发、传递、保管,非经批准,不准复印、摘抄秘密文件、资料。

  四、公司秘密应根据需要,限于一定范围的员工接触。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未经批准不准向他人泄露。非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不准打听公司秘密。

  五、记载有公司秘密事项的工作笔记,持有人必须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必须立即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

  六、对保守公司秘密或防止泄密有功的,予以表扬、奖励。

  违反本规定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的,视情节及危害后果予以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直至予以除名。

  七、档案室、微机室等机要重地,非工作人员不得随便进入;工作人员更不能随便带人进入。

  八、办公室应定期检查各部门的保密情况。

  公司保密制度 9

  第一条 各级保密人员要相互协调配合,应主动为公司和公司各业务部门服务,公司各业务部门应自觉接受保密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二条 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对方以正当理由和途径要求提供属于公司机密事项时,将由公司保密委员会立会研究决定后,方可提供。保密委员会严格执行国家的保密规定,该提供的提供,不该提供的坚决不提供。

  第三条 对公司下发的保密文件及重要会议材料各单位进行妥善保管,并进行登记管理,不得乱扔乱放。

  第四条 保密文件的复制必须履行审批、登记手续。要严格按照批准的份数,不得擅自多印留存。密码电报一律不得复印。复制文件应按原文密级进行管理,复制中形成的废页应作为密件销毁。

  第五条 绝密级文件、资料和密码电报不得全文抄录,确因工作必须摘抄的,须经公司领导批准,并履行登记手续。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复印、翻印和摘抄。

  第六条 保密文件在发送装封时应按批准份数认真清点、装封,切忌将不同密级的文件混放于同一信封中。密级的信封上要以戳记标明文件的密级。封口时,不应用钉书钉封口的方式,应采用密封的`方式。

  第七条 涉及国家机密和公司商业秘密的文件,原则上不用传真方式发送,确因紧急情况需要时,要用密码传真传送,不允许用普通传真机和电子邮件传送;绝密级公文不得利用计算机、传真机传输;不得以明码电报拍发秘密文件,也不得明电密电混用。

  第八条 保密文件接收时应由公司保密人员拆封,其他人员一律不得拆封。保密文件的登记、编号,要与一般文件分开进行。

  第九条 传阅保密文件时,必须由指定的人员统一掌握。不经过领导批准,不得擅自扩大秘密文件的阅读范围。公司工作人员应在办公室阅读秘密文件,公司领导确需在家中阅读秘密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保密工作。传阅或借阅文件,要严格坚持登记制度。

  第十条 保密文件必须存放在有保密设施的办公室及设备中保管,并经常检查。常用的秘密文件随手入柜加锁。

  第十一条 建立公司保密文件清退制度,每逢重大节假日前两天各部室需将所传阅的保密文件清退给办公室。如发现遗失,要及时追查处理。

  第十二条 如保密人员因工作调动或其它原因而长期离开岗位前,必须把自己经营的秘密文件全部移交清楚。移交时,要造册、清点、核对,并且要履行签收手续。

  第十三条 保密人员每年对办理完毕的保密文件收集齐全,对有查考价值的要整理立卷,其他文件可按有关规定处理。调阅公司的保密档案,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第十四条 保密文件销毁前,必须逐一登记,并在报领导批准后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销尽。绝密文件应指定专人在公司内销毁。

  第十五条 以上保密文件拟制、处理、管理的各个环节,要建立严格的登记制度,在工作过程中保密文件管理人员要注意不要谈论文中的机密事项,不让无关人员随意浏览,不得在无保密措施的无线电话中谈论机密事项等等。

  第十六条 公司印制各类简报、刊物及向宣传、新闻出版单位提供公开发表的稿件、信息,承办人应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不得涉及和泄露国家及公司秘密。

  第十七条 公司工作人员在外出访问、涉及业务技术谈判、学习交流展览演示等公务活动中,不准随身携带密级文件、资料,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在预案中应采取措施,防止泄露事件发生。

  公司保密制度 10

  近日,我在网上大学参加了《保密法解读与案例分析》的培训。学习了《保密法》和《保密法实施办法》,通过深刻的保密知识学习,结合电信现有保密的工作现状,对照新修订后的《保密法》,浅谈一些自己的体会。

  一、要充分认识保密的工作的重要性。保密的工作就是从国家的安全和利益出发,将国家秘密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和时间内,防止被非法泄露和利用,使其自身价值得到充分有效地实现所采取的一切必要的手段和措施,简言之,是指与国家的安全和利益密切相关的保守国家秘密的一切活动。它包括保密立法,保密宣传教育,建立健全保密规章制度,研制、开发和应用先进的防窃密、泄密的技术设备,依法进行保密检查监督,追查处理泄密事件,以及开展保密的工作的理论研究等活动。

  二、提高保密意识是做好保密的`工作的主观决定因素。新修订保密法的公布实施,是党和国家保密事业发展中的一件大事,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的一项重要举措。当前,随着人们对知情权诉求越来强烈,国家秘密也随着信息公开而逐渐减少,虽然保密的工作受到重视,但在日常工作生活中,涉密人员对保密注意事项要求日渐松懈,认为各种信息都渐渐公开了,已经没有什么秘密可保,或因升迁无望、或因家庭困难、或引为谈资,要么因无意识泄密,要么被引诱成为间谍而窃密。因此,组织涉密人员深入学习修订后的《保密法》,不断提高保密意识,强化组织纪律,同时照顾到涉密人员的进步诉求和生活需要,加强主观能动性成为当前做好保密的工作的当务之需。

  三、加强信息化系统保密措施是新时期保密的工作的新课题。党和国家近些年加大了对信息化建设的力度,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电子化,电子政务全面铺开,保密的工作也不仅仅停留在国家秘密的纸质载体上,传统的“三铁一器”(铁门、铁窗、铁柜、消防器材)保护措施,已经满足不了国家秘密载体多样化的保密需要,加强信息化系统保密的工作成为当务之急。一是完善制度建设,规范信息电子化的应用;二是添置必须的电子保密设备,既强化保密的工作的严肃性,又兼顾工作需要的灵活性。

  四、新形式下如何加强电信保密的工作。保密的工作不仅是对一个国家、一个地区,而且对一个单位也是同样重要。目前,社会信息化、信息网络化迅猛发展;经济全球化、贸易自由化已成为不可抗拒的历史潮流,以经济、科技为主的综合国力竞争日益激烈,在这种严峻的形势下,我们电信行业对电信基础资料更得保密,任何个人不得擅自做主,为个人利益泄露用户资料。

  公司保密制度 11

  1、为了维护公司利益,根据《劳动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公司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2、公司秘密的内容主要包括:公司经营与业务发展的战略策略、各类经营管理文件、制度、绩效考核、各类业务财务的账目、凭证、报表、业务渠道、信息与名单、客户价格、客户价格优惠幅度、各业务员辖区及营业厅的分布情况。

  3、因工作需要接触和使用的本公司商业秘密以及信息资料,必须做到保管,书面资料要入夹入柜,电子文件要加密。

  4、工作需要外出携带的商业资料(包括各类价格表、合同书等)要妥善保管,不得丢失或向他人泄露,外出洽谈业务,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5、不得向公司其他职员窥探、过问非本人工作内的公司秘密,各类秘密文件资料档案不得借用,如需借用,复印翻印的需经总经理批准,各类会议内容不得在外随意传播。

  6 、严守客户商业秘密,快件处理过程中,严禁随便翻阅快件信息内容,不得私自抄录、向他人泄露收寄件人名址、单位、电话等快件信息。

  7、整理快件的工作场所,严禁闲杂人员擅自进入,公司职员严禁将快件私自带回与工作无关的任何场所。

  8、 隐匿、毁弃、非法开拆、发现破损快件及时上报主管人员,严禁盗窃快件,如有发现,直接扭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9、解除劳动合同时,要交回各类公司商业秘密文件及资料,删除所掌握的'各类秘密离开公司后不得利用公司秘密或原先业务往来从事经营活动,三个月内不得在同行业单位内从事工作。

  10、不得利用公司的商业秘密,在工作之外私自谋取个人利益。

  11、参加过公司组织或委派培训的职员,违反保密制度,除赔偿泄密损失外还要双倍赔偿公司培训费用。

  12、发现失密泄密现象,及时上报,情节较轻的给予50―200的扣薪处理,并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者,给予500―5000扣薪处理以及辞退处理,同时根据实际损失追究相关责任。

  13、本保密制度实施后,无论任何新老职员必须共同遵守。

  公司保密制度 12

  第一条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力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机密。技术秘密是指不为公众知悉、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且企业采取保密措施的非专利技术和技术信息。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其他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等等。

  第三条 公司附属组织和分支机构以及职员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接触到企业商业秘密的高级员工,例如: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财务人员、销售人员、秘书、保安人员等对保守公司秘密负有特别的责任。

  第四条 公司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第五条 对保守、保护公司秘密以及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绩显著的部门或职员实行奖励。

  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

  第六条 公司秘密包括本制度第二条规定的范围以及下列秘密事项:

  (一)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二)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三)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四)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五)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六)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人及资料。

  (七)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第七条 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益和利益遭受到严重的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损害。

  第八条 公司秘级的确定:

  (一)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和利益的重要决策文件、技术资料为绝密级;

  (二)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为机密;

  (三)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职员工资性收人、尚未进人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第九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依据本制度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分永久、长期、短期,一般与密级相对应,特殊情况外标明。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

  保密措施

  第十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办公室或主管副总经理委托专人执行;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公司秘密由电脑部门负责保密。

  第十一条 对于密级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一)非经总经理或主管副总公司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二)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三)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第十二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设备或者产品的研制、生产、运输、使用、保存、维修和销毁,由公司指定专门部门负责执行,并采用相应的保密措施。

  第十三条 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总经理批准。

  第十四条 具有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部门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一)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二)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对参加涉及密级事项会议的人员予以指定;

  (三)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会议文件;

  (四)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第十五条 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第十六条 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办公室;办公室接到报告,应立即作出处理。

  第十七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并扣发工资 元以上 元以下:

  (一)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二)违反本制度第十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秘密内容的;

  (三)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第十八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辞退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

  (一)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二)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公司秘密的;

  (三)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第十九条 公司与接触重要机密的员工签订《保密合同》,《保密合同》以书面形式签订,具备以下主要条款:

  1.保密的内容和范围;

  2.保密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保密协议的期限;

  4.保密费的数额及其支付方式;

  5.违约责任。

  在保密合同有效期限内,员工应履行下列义务:

  1.严格遵守本企业保密制度,防止泄漏企业技术秘密;

  2.不得向他人泄漏企业技术秘密;

  3.非经公司书面同意,不得利用该技术秘密进行生产与经营活动,不得利用技术秘密进行新的研究和开发。

  第二十条 对高级员工实行“竞业限制”制度,限制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财务人员、销售人员、秘书、保安人员等高级员工的以下行为:

  1.自行设立与本公司竞争的公司;

  2.就职于本公司的'竞争对手;

  3.在竞争企业中兼职;

  4.引诱企业中的其他员工辞职;

  5.引诱企业的客户脱离企业;

  6.在离职后,与企业进行竞争的其他行为。

  非高级员工不实行“竞业禁止”制度,不签订《保密合同》,但对有证据表明侵犯本公司技术及其他商业机密,给本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第二十一条 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合作、代理、交易合同或协议,均需设置“保密条款”,对合同对方增设保密义务。“保密条款”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1.明示合同所涉及的需要保密的商业秘密范围;

  2.合同对方以及合同对方的任何员工、代理人均受保密条款的约束;

  3.受约束的保密义务人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不可将商业秘密透露给任何第三方或用于合同目的以外的用途;

  4.受约束的保密义务人不可将含有保密信息的资料、文件、实物等携带出保密区域;

  5.保密义务人不可在对外接受访间或者与任何第三方交流时涉及合同规定的商业秘密内容;

  6.不相关的员工不可接触或了解商业秘密;

  7.保密信息应当在合同终止后交还;

  8.保密期限在合同终止后仍然保持有效;

  9.违反保密义务的,应当承担明确的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 实行保密保证金制度,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财务人员、销售人员、秘书、保安人员等高级员工按每月工资的10%提取“保密保证金”,由公司专户存放,公司按银行同期利率向保证人支付利息。保证金连续提取超过5年的不再提取。保证人离职或退休,并签订《保密合同》,三年内没有违约的,本息返还保证人。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属于本公司总经理办公室。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保密制度 13

  第1章总则

  第1条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知识产权管理规定》及具体情况,为保障公司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使公司长期、稳定、高效地发展,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

  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2.公司所有人员,包括技术开发人员、销售人员、行政管理人员、生产和后勤服务人员等(以下简称“工作人员”),都有保守公司商业秘密的义务。

  第2章公司秘密的范围

  第3条公司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晓、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且由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1.本制度所称的不为公众所知晓,是指该信息不能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

  2.本制度所称的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是指该信息具有确定的可应用性,能为公司带来现实的或者潜在的经济利益或者竞争优势。

  3.本制度所称的公司采取保密措施,包括订立保密协议、建立保密制度及采取其他合理的保密措施。

  4.本制度所称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内部文件,如设计、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

  第4条公司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战略中的秘密事项。

  2.公司就经营管理作出的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3.公司生产、科研、科技交流中的秘密事项。

  4.公司对外活动(包括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5.维护公司安全和追查侵犯公司利益的经济犯罪中的秘密事项。

  6.客户及其网络的有关资料。

  7.其他公司秘密事项。

  第3章密级分类

  第5条公司秘密分为三类:绝密、机密和秘密。

  第6条绝密是指与公司生存、生产、科研、经营、人事有重大利益关系,一旦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公司股份构成,投资情况,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开发研制资料,各种产品架构,系统架构、服务器数据库和程序源代码、密码。

  2.公司总体发展规划、经营战略、营销策略、商务谈判内容及载体,正式合同和协议文书。

  3.按《档案法》规定属于绝密级别的各种档案。

  4.公司重要会议纪要。

  第7条机密是指与本公司的生存、生产、科研、经营、人事有重要利益关系,一旦泄露会使公司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尚未确定的公司重要人事调整及安排情况,人力资源部门对管理人员的考评材料。

  2.公司与外部高层人士、科研人员的来往情况及其载体。

  3.公司薪金制度,财务专用印签、账号,保险柜密码,月度、季度、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统计报表,电脑开启密码,重要磁盘、磁带的内容及其存放位置。

  4.公司大事记。

  5.产品的制造工艺、控制标准、原材料标准、成品及半成品检测报告、进口设备仪器图纸和相关资料。

  6.按《档案法》规定属于机密级别的各种档案。

  7.获得竞争对手情况的方法、渠道及公司相应对策。

  8.外事活动中内部掌握的原则和政策。

  9.公司总监(助理级别)以上管理人员的家庭住址及外出活动去向。

  第8条秘密是指与本公司生存、生产、经营、科研、人事有较大利益关系,一旦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消费层次调查情况,市场潜力调查预测情况,未来新产品的市场预测情况及其载体。

  2.广告企划、营销企划方案。

  3.总经理办公室、财务部、商务部等有关部门所调查的违法违纪事件及责任人情况和载体。

  4.生产、技术、财务部门的安全保卫情况。

  5.各类设备图纸、说明书、基建图纸、各类仪器资料、各类技术通知及文件等。

  6.按《档案法》规定属于秘密级别的各种档案。

  7.各种检查表格和检查结果。

  第4章保密措施

  第9条各密级知晓范围

  1.绝密级

  董事会成员、总经理、监事会成员及与绝密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

  2.机密级

  总监(助理)级别以上管理人员以及与机密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

  3.秘密级

  部门经理级别以上管理人员以及与秘密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

  第10条公司员工必须具有保密意识,做到不该问的绝对不问,不该说的绝对不说,不该看的绝对不看。

  第11条总经理负责领导保密的全面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的保密工作负责人,各部门及下属单位必须设立兼职保密员。

  第12条如果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应先由总经理批准。

  第13条严禁在公共场合、公用电话、传真上交谈、传递保密事项,不准在私人交往中泄露公司秘密。

  第14条公司员工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可能泄露时,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总经理办公室,总经理办公室应立即作出相应处理。

  第15条董事长、监事会主席、总经理、总监(助理)办公室及各机要部门必须安装防盗门窗、严格保管钥匙,非本部人员得到获准后方可进入,离开时要落锁,清洁卫生要有专人负责或者在专人监督下进行。

  第16条备有电脑、复印机、传真机的'部门都要依据本制度制定本部门的保密细则,并严格执行:公司内部只能使用公司电脑,不得带私人电脑进入公司进行相关工作;公司拷贝任何信息只能使用公司配置的U盘或移动硬盘,不得使用私人的拷贝工具;电脑系统需要重装时,需要提出申请,由技术管理人员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操作,以免造成相关信息的缺失。

  第17条文档人员、保密人员出现工作变动时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交由主管领导签字。

  第18条司机对领导在车内的谈话要严格保密。

  第5章保密环节

  第19条文件打印

  1.文件由原稿提供单位领导签字,签字领导对文件内容负责,文件内不得出现对公司不利或不该宣传的内容,同时确定文件编号、保密级别、发放范围和打印份数。

  2.打印部门要做好登记,打印、校对人员的姓名应反映在发文单中,保密文件应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打印。

  3.打印完毕,所有文件废稿应全部销毁,电脑存盘应消除或加密保存。

  第20条文件发送和E-mail使用

  1.文件打印完毕,由文印室专门人员负责转交发文部门,并作登记,不得转交无关人员。

  2.发文部门下发文件时应认真做好发文记录。

  3.保密文件应由发文部门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签收,不得交给其他人员。

  4.对于剩余文件应妥善保管,不得遗失。

  5.发送保密文件时应由专人负责,严禁让试用期员工发送保密文件。

  6.公司禁止员工在工作期间登陆个人E-mail。员工在上班期间,应用公司的个人邮箱传递信息。

  第21条文件复印

  1.原则上保密文件不得复印,如遇特殊情况需由总经理批准方可执行。

  2.文件复印应做好登记。

  3.复印件只能交给部门主管或其指定人员,不得交给其他人员。

  4.一般文件复印应有部门负责人签字,注明复印份数。

  5.复印废件应即时销毁。

  第22条文件借阅

  (1)借阅保密文件时必须经借阅方和提供方领导签字批准,提供方负责做到专项登记,借阅人员不得摘抄、复印或向无关人员透露,确需摘抄、复印时,要经提供方领导签字并注明;(2)公司证件(如:公章、税务证、营业执照副本等)的借用,如需借用,须经总经理批准,并办理借用登记手续。

  第23条传真件

  1.传递保密文件时,不得通过公用传真机。

  2.收发传真件时应做好登记。

  3.保密传真件的收件人只能为部门主管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

  第24条录音、录像

  1.录音、录像应由指定部门整理并确定保密级别。

  2.保密录音、录像材料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存档管理。

  第25条档案

  1.档案室为材料保管重地,无关人员一律不准出入。

  2.借阅文件时应填写“申请借阅单”,并由主管领导签字。

  3.秘密文件仅限下发范围内人员借阅,如遇特殊情况需由总经理办公室批准借阅。

  4.秘密文件的保管应与普通文件区别开,按等级、期限加强保护。

  5.档案销毁应经鉴定小组批准后指定专人监销,要保证两人以上参加,并做好登记。

  6.不得将档案材料借给无关人员查阅。

  7.秘密档案不得复印、摘抄,如遇特殊情况需由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26条客人活动范围

  1.保安部应加强保密意识,无关人员不得在机要部门出入。

  2.客人到公司参观、办事,必须遵循有关出入厂管理规定,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公司。

  3.客人到公司参观时,不得接触公司文件、货物和营销材料等保密件。

  第27条保密部门管理

  1.与保密材料相关的部门均为保密部门,如董事长、监事会主席、总监(助理)办公室,传真室,收发室,档案室,文印室,工艺室,研发室,实验室,配料室,化验室以及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等。

  2.各部门需指定兼职保密员,从而加强保密工作。

  3.保密部门应对出入人员进行控制,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并停留。

  4.保密部门的对外材料交流应由保密员操作。

  5.保密部门应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制定保密细则,做好保密材料的保管、登记和使用记录工作。

  第28条会议

  1.所有重要会议均由总经理办公室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保密工作。

  2.应严格控制参会人员,无关人员不应参加。

  3.会务组应认真做好到会人员签到及材料发放登记工作。

  4.保卫人员应认真鉴别到会人员,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5.会议录音、摄像人员由总经理办公室指定。

  第29条保密协议与竞业限制协议

  1.公司要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与相关工作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

  2.保密协议与竞业限制协议一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即发生法律效力,任何一方违反协议,另一方都可以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30条员工离职规定

  1.员工离开公司时,必须将有关本公司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的全部资料(如试验报告、数据手稿、图纸、源代码、程序密码、软盘和调测说明等)交回公司。

  2.员工离开公司时,公司需要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该员工重申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义务,并可以向其新任职的单位通报该员工在原单位所承担的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义务。

  3.员工离开公司后,利用在公司掌握或接触的由公司所拥有的商业秘密,并在此基础上作出新的技术成果或技术创新,有权就新的技术成果或技术创新予以实施或者使用,但在实施或者使用时利用了公司所拥有的且本人负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时,应当征得公司的同意,并支付一定的使用费。

  4.未征得公司同意或者无证据证明有关技术内容为自行开发的新的技术成果或技术创新的,有关人员和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6章违纪处理

  第31条公司对违反本制度的员工,可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教育、经济处罚和纪律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公司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于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者,公司将给予警告处分,处以500元至1000元的罚款。

  第32条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本制度者,公司将给予开除处理,并处以1000元以上的罚款。

  第33条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者,公司将给予开除外理,并处以5000元以上的罚款,必要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7章附则

  第34条本制度由行政部负责制定,总经理审阅后报董事会批准。

  第35条本制度由行政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第36条本规定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办理。

  公司保密制度 14

  物业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力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公司附属组织和分支机构以及职员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公司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对保守、保护公司秘密以及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绩显著的部门或职员实行奖励。

  1.目的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2.职责

  总经理负责保密级以上资料的复制、摘录、携带外出等的审批。

  总经办负责保密制度的监督与管理。

  3.过程与方法控制

  3.1.公司秘密包括下列内容:

  3.1.1.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3.1.2.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3.1.3.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3.1.4.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3.1.5.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3.1.6.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3.1.7.业主资料;

  3.1.8.公司规定不公开的财务、银行账户账号;

  3.1.9.其他集团公司或公司管理层确定应当保守的公司秘密事项。

  3.1.10.公司职能部门/项目内部来往资料文件。

  3.1.11.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公开性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3.2.公司秘密分级:

  公司所有的档案资料,须按其秘密等级标明相应的字样(一般分为绝密、机密、保密、内部资料、公开资料五组),分门别类放置,列成清单,便于查阅使用。由指定的专人负责印制、收发、传递、保管。合理划分、确立密级、该保密的必须保密,该公开的必须公开。

  3.2.1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力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代码S

  3.2.2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益和利益遭受到严重的损害;代码A

  3.2.3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损害。代码B

  3.2.4内部资料:泄露会使公司利益遭受一般损害;代码C

  3.2.5公开资料:公开有助于公司利益。代码D

  3.3密级的确立

  依据保密分级表确立各类文件资料的密级。

  3.3.1公司各职能部门/项目负责人对其产生的文件资料,提出定级意见,确立后均在文件右上角编号最后一位注明,每季度由总经办核实密级。

  3.3.2属公司秘密事项但不能标明密级的,通过口头通知、传达接触范围内的人员。

  3.4密级变更及解密:

  3.4.1因工作需要或环境变化,需要变更密级的,由原产生密级职能部门/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交总经办批准变更。

  3.4.2对尚在保密期的文件事项,因工作需要或环境变化,需公开的,由原产生密件职能部门/项目负责人向总经办提出申请,经公司总经理批准解密。

  3.5保密措施:

  3.5.1公司与长期接触秘密文件资料的员工签定保密协议。

  3.5.2公司设专人分管保密工作,有条件的专门设立保密室。公司各职能部门/项目备专人或兼管负责保存保密材料;

  3.5.3公司全体员必须贯彻执国家有关安全和保密法律、行政法规和纪律;

  3.5.4保密档案室(柜)为公司重要工作场所,任何无关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接触;档案室(柜)内一切设备、设施,未经许可不得使用或随意翻动;

  3.5.5定期检查保密场所的电器设备、防盗、消防器材的完好状态,确保秘密档案材料的安全;

  3.5.6对保密材料须专门登记入册,并定期清查,防止丢失和错漏;

  3.5.7传阅保密材料由指定人员统一掌握,划定传阅范围,不得自行扩大,不得让无关人员阅看,控制传阅件的行踪,以防丢失;

  3.5.8保密材料不得私自复制,复印件视同原件管理,复印过程的废纸应及时销毁。

  3.5.9保密材料严格按领导批准的数量打印或印刷,不得擅自多印多留;草稿视同原件一样管理。打印过程形成的废纸、废件应及时销毁;

  3.5.10传递密级材料应专人专送,中途不得办理无关事项,密件不得携入不利于保密的场所;

  3.5.11做好公司重要会议的保密工作。会址应选择有利于保密的地方,严格控制无关人员进入,严禁滥发会议文件,检查有无遗留材料、笔记本;

  3.5.12公司文件不能随意放在桌面上和其它暴露的地方,如暂不阅读或离开办公室时,要将文件锁好。公司的重要文件原则上不准携带外出,限在办公室作用,用后应随手入柜加锁及在规定限期内归还。

  3.5.13注意在通讯和办公自动化中的保密工作。不在无保密措施的电话、传真机上传递保密材料;

  3.5.14严格限定密件的接触范围。凡查阅公司密级材料,一律须向总经办办理申请批准手续和登记手续,方可使用文件调阅单;

  3.5.15对保密内容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摘抄、翻印、复印、摄影、转借或损坏;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当事人承担责任;

  公司保密制度 15

  根据《劳动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特制定以下保密制度,公司全体员工应共同遵循。

  一、 保密宗旨:

  使公司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公司全体员工在业务活动中维护公司利益,保护公司商业秘密,共谋公司发展。

  二、 商业秘密范围:

  1、业务秘密,包括公司业务战略、策略、业务渠道,客户资料和名单,合同管理,优惠制度、装卸作业报表等资料信息。

  2、经营管理,包括经营策略,经营管理文件,经营方式、诀窍等资料信息。

  3、财务秘密,包括财务帐目,报价表,记帐凭证,财务报表等资料信息。

  三、 保密要求:

  1、因工作需要接触和使用的商业秘密信息资料,必须做到安全保管,书面资料要入夹入柜,电脑信息要加密。

  2、因业务需要外出携带的商业资料要妥善保管,不得丢失或向他人泄露。

  3、与客户洽谈业务时,不得介绍、披露公司商业秘密。

  4、解除劳动合同离开公司时,要交回公司商业资料文件,删除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5、离开公司后,不得自己利用或让他人利用公司商业秘密从事经营活动。

  四、 违反保密制度的'处理措施:

  以下违反保密制度的情形,应赔偿公司泄密损失

  公司保密制度 16

  第1条、总则

  1.1、为维护公司利益,保守公司薪酬,特制定本制度。

  1.2、公司所有员工都负有保守薪酬秘密的义务。

  1.3、董事长、总经理、人事专员可知晓本公司全体员工薪酬,分管副总可知晓其分管序列员工薪酬,其他人员均无权知晓他人工资、档级。

  第2条、为做薪酬保密,公司实行员工保密工资条/工资卡制度。

  第3条、薪酬表编制保密程序

  3.1、公司人力资源部人事专员负责编制公司所有人员薪酬发放表,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询问与自己薪酬无关的情况。

  3.1.1、所有接触和编制薪酬的人员一律不得在任何场合谈论与薪酬有关的事宜。

  3.1.2、负责编制薪酬表的人员在做薪酬表时,不允许有其他与薪酬编制无关的人员在工作现场。

  3.1.3、如有其他与薪酬编制无关的人员在工作现场,负责编制薪酬表的人要劝其离开。

  3.1.4、编制薪酬表的工资文档须加密,以防泄密。

  3.1.5、编制薪酬表的人员如在制作薪酬表时有其他事情离开工作现场,不得将薪酬表和相关的薪酬资料摊放在桌面上,必须收集起来放入专门的档案柜内加锁,以免他人翻阅,并关闭打开的电脑文档。

  第4条、薪酬审批保密程序

  4.1、人力资源部人事专员在将薪酬表和薪酬审批表送总经理审批时,必须由以密封的形式亲自送达。

  4.2、人力资源部人事专员在将薪酬汇总表和薪酬审批表送财务部审批时,必须由以密封的形式亲自送达指定人员。

  第5条、薪酬发放保密程序

  5.1、每月应发放的薪酬总额由财务部根据审批的薪酬审批表存入开户银行。

  5.2、人力资源部人事专员将审核签批后的员工薪酬明细表转送开户银行,由银行根据员工薪酬明细表将薪酬总额分解到每位员工,并将每位员工的薪酬存入员工工资卡。

  5.3、人力资源部人事专员必须在每月12日前将员工个人的'薪酬条发放到员工本人,不得代领。

  5.4、如员工个人薪酬条与存入薪酬卡的薪酬不相符或有其他错误时,请员工及时与人力资源部人事专员联系。

  第6条、薪酬调整保密程序

  6.1、对于新聘员工招聘,分管副总对薪酬归位的水平、档级有建议权。

  6.2、对于员工异动调薪,分管副总对员工新岗位的薪酬水平、归位档级有建议权。

  第7条、保密措施

  7.1、公司人力资源部人事专员及其他审批人员对薪酬负有保密责任,不得将任何人的薪酬向外透露。

  7.2、公司人力资源部人事专员必须在电脑上加密。

  7.3、严禁公司任何员工以任何方式向任何人透露自己或询问其他人员的薪酬状况。

  7.4、公司人力资源部人事专员负责所有薪酬表的存档,保管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司薪酬保密制度。

  7.5、所有个人因薪酬由错误需查询薪酬表的,负责保管薪酬表的人员只能提供其个人的薪酬表,与其无关的薪酬情况一律不得显示给查询人。

  第8条、奖惩措施

  所有公司员工不得随意透露员工的薪酬发放情况,一经发现,情节轻微未造成不良影响的,每发现一次工资下调一档,连续二次给予解聘处理;对于造成不良应先,情节严重的,发现一次即给予解聘处分。

  第9条、解释权限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公司保密制度 17

  一、公司隐秘分为机密、保密二种,其详细范围包括:

  a、机密资料是公司的重要隐秘,泄露会使公司的利益受特殊严峻损害。其范围:

  1、公司股东、董事会资料,会议记录、纪要,保密期限内的重要打算事项。

  2、公司中层以上职员人事考核、涉嫌违法违纪调查,未公布的人事任免奖惩打算。

  3、公司的年度工作总结、财务预算决算报告,缴纳税款、营销报表和各种综合统计报表。

  4、公司有关销售业务资料,货源情报,供应商咨信调研资料。

  5、公司开发设计资料,技术资料和生产状况。

  6、公司与同行对手的竞争策略、方案。

  b、保密资料是公司内部的一般隐秘,泄密人会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其范围:

  1、公司各部门人员编制调整,未公布的方案,员工福利待遇资料,员工手册。

  2、公司的平安防范状况及存在问题。

  3、公司员工违法违纪的检举、投诉、调查材料,发生案件,事故的调查登记资料。

  4、公司法人代表的印章,营业执照,财务印章,合同协议。

  二、公司的保密制度

  1、建立健全文件、传真的收发登记、签收、催办、清退、借阅、归档制度。

  2、凡需保密的文件、资料,必需在左上角注明。

  3、凡涉及公司内部隐秘的文件资料的报废处理,必需使用碎纸机,不准未经切碎作收购处理。

  4、公司员工本人工作所持有的各种文件、资料、电脑复印软件,当本人离开办公室外出时,须存放入文件柜或抽屉,不准随便乱放,更不能未经批准,携带外出进入公共场所。

  5、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不得向外界供应公司的任何保密资料

  6、妥当保管好各种财务账册、公司证照、印章。

  三、公司的保密措施

  1、加强员工的思想教育,增加保密观念.

  a、公司中层以上领导,要自觉带头遵守保密制度;部门草拟文件、制作统计报表,主管经理要把好保密关,提出规定。

  b、公司各部门要运用各种形式常常对所属员工进行保密教育,增加保密观念。

  c、全体员工自觉遵守保密基本准则,做到不该说的.机密,肯定不说,不该看的机密,肯定不看(含超越自己职责、业务范围的文件、资料电脑复印软件)

  2、严厉保密纪律

  a、对员工依照公司本规定,在保守国家隐秘及公司隐秘方面,能忠于职守,从事保密工作取得显着成果的;发觉他人泄密,马上实行补救措施,避开或减轻损害后果的;对泄密或者非法猎取公司隐秘的行为准时检举.投诉的根据有关规定赐予嘉奖。

  b、对员工因不遵守公司规定,造成泄密大事,依照有关法规及公司的奖惩规定,赐予纪律制裁.解雇,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四、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试行,不尽之处试行后修改补充。

  公司保密制度 1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公司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使公司能够长期稳定高效地发展,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秘密是指一切关系公司安全和利益,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内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三条:所有公司员工都有义务和责任保守公司秘密。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本企业各公司的所有员工。

  第二章公司秘密的范围

  第五条: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战略中的秘密事项。

  第六条:公司就经营管理作出的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第七条:公司生产、科研、科技交流中的秘密事项。

  第八条:公司对外活动(包括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第九条:维护公司安全和追查侵犯公司利益的经济犯罪中的秘密事项。

  第十条:客户资料、销售政策及其销售网络的有关资料、重大人事变动、人力资源部对干部的'考核资料、重要场所如实验室、配料室、化验室。第十一条:其他公司秘密事项。

  第三章秘级分类

  第十一条:公司秘密分为三类:绝密、机密、秘密。

  第十二条:绝密是指与公司生存、生产、科研、经营、人事有重大利益关系,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

  (一)公司股份构成、产品生产工艺、技术参数、配方、成本、利润率、科技成果、

  科研论文、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开发、投资情况及其载体、原材料来源及价格。

  (二)公司总体发展规划、经营战略、营销策略、商务谈判内容及载体,正式合同和协议文书。

  (三)按档案法规定属于绝密级别的各种档案。

  (四)公司重要会议纪要。

  第十三条:机密是指与本公司的生存、生产、科研、经营、人事有重要利益关系,泄露会使公司安全和利益遭到严重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

  (一)尚未确定的公司重要人事调整及安排情况,人力资源部门对干部的考评材料。

  (二)公司与外部高层人士、科研人员来往情况及其载体。

  (三)公司薪金制度,财务专用印签、帐号,保险柜密码,月、季、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统计报表,微机开启密码,重要磁盘、磁带的内容及其存放位置。

  (四)公司大事记。

  (五)按档案法规定属于机密级别的各种档案。

  (六)获得竞争对手情况的方法、渠道及公司相应对策。

  (七)外事活动中内部掌握的原则和政策。

  (八)公司总监以上干部的家庭住址及外出活动去向。

  第十四条:秘密是指与本公司生存、生产、经营、科研、人事有较大利益关系,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

  (一)消费层次调查情况,市场潜力调查预测情况,未来新产品市场预测情况及其载体。

  (二)广告企划、营销企划方案。

  (三)保安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法律事务部等有关部门所调查的违法、违纪事件及责任人情况和载体。

  (四)生产、技术、财务部门的安全保卫措施情况。

  (五)按档案法规定属于秘密级别的各种档案。

  (六)各种检查表格和检查结果。

  第四章各密级内容知晓范围

  第十五条:绝密级:董事会成员总经理、监事会成员及与绝密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

  第十六条:机密级:总监(助理)级别以上干部以及与机密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

  第十七条:秘密级:部门经理级别以上干部以及与机密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

  第五章保密措施

  第十八条:公司员工必须具有保密意识,必须做到不该问的绝对不问,不该说的绝对不说,不该看的绝对不看。

  第十九条:总经理领导保密全面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的保密工作负责人,各部门及下属单位必须设立兼职保密员。

  第二十条: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的事项,应先由总经理批准。第二十一条:严禁在公共场合、公用电话、传真上交谈、传递保密事项,不准在私人交往中泄露公司秘密。

  第二十二条:公司员工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可能泄露时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总经办,总经办立即作出相应处理。

  第二十三条:董事长、监事会主席、总经理、总监(助理)办公室及各机要部门必须安装防盗门窗、严加保管钥匙,非本部人员要在获准后方可进入,人走要落锁,清洁卫生要有专人负责或者在专人监督下进行。

  第二十五条:计算机、复印机、传真机的部门都要依据本制度制定本部门保密细则,并加以严格执行。

  第二十六条:文档人员、保密员工作变动时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交由主管领导签字。

  第二十七条:小车司机对领导在车内的谈话严格保密。

  第六章保密环节

  第二十七条:文件打印

  (一)由文件原稿提供单位领导签字,签字领导对文件内容负责任,不得出现对公司不利

  或不该宣传的内容,同时确定文件编号、保密级别、发放范围、打印份数。

  (二)打印部门要做好登记,打印校对人员姓名应在发文单中反映,保密文件应由总经办负责打印。

  (三) ?打印完毕,所有文件废稿应全部销毁,电脑存盘应消除或加密保存。第二十八条:文件发送

  (一)文件打印完毕,由文印室专门人员负责转交发文部门,并作登记,不得转交无关人员。

  (二)发文部门下发文件应认真做好发文记录。

  (三)保密文件应交由发文部门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签收,不得交给其他人员。

  (四)对于剩余文件应妥善保管,不得遗失。

  (五)发送保密文件应由专人负责,严禁让未转正员工发送保密文件。

  第二十九条:文件复印

  (一)原则上保密文件不得复印,特殊情况由总经理批准执行。

  (二)文件复印应做好登记。

  (三)复印件只能交给部门主管或其指定人员,不得交给其他人员。

  (四)一般文件复印应有部门负责人签字,注明复印份数。

  (五)复印废件应即时销毁。

  第三十条:文件借阅

  借阅保密文件必须经借阅方、提供方领导签字批准,提供方加以专项登记,借阅人员不得摘抄、复印,向无关人员透露,确需摘抄、复印时,要经提供方领导签字并注明。第三十一条:传真件

  (一)保密文件传递,不得通过公用传真机。

  (二)收发传真件应做好登记。

  (三)保密传真件收件人只能为部门主管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不得为其他人。第三十二条:录音、录像

  (一)董事长、总经理等主要人物讲话,工厂录像等一切与公司利益安全关系重大的均为保密材料。

  (二)录音、录像应由指定部门整理并确定保密级别。

  (三)保密录音、录像材料由总经办负责存档管理。

  第三十三条:档案

  (一)档案室为材料保管重地,无关人员一律不准出入。

  (二)借阅文件应填写申请借阅单,并由主管领导签字。

  (三)秘密文件限下发范围内人员借阅,特殊情况由总经办批准借阅。

  (四)秘密文件保管应与普通文件区别,按等级、期限加强保护。

  (五)过期档案销毁应两人以上参加,由总经理签字批准,并做好登记。

  (六)档案材料不得借给无关人员查阅。

  (七)秘密档案不得复印、摘抄,特殊情况由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三十四条:客人活动范围

  (一)保卫部门应加强保密意识,无关人员不得在机要部门出入。

  (二)客人到公司参观、办事,遵循出入厂管理制度,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公司。

  (三)客人到各公司参观,不得让其接触公司文件、货物、营销材料等保密件。第三十五条:保密部门管理

  (一)与保密材料相关部门均为保密部门,如董事长、监事会主席、总监办公室,传真室,收发室,档案室,文印室,工艺室,研发室,实验室,配料室,化验室,酱料、汤料、配料岗以及财务部,企划部,市场部,人力资源部等。

  (二)各部门设兼职保密员加强保密工作。

  (三)保密部门出入人员应进行控制,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停留。

  (四)保密部门对外材料交流应由保密员操作。

  (五)保密部门应根据自己情况制定保密细则,做好保密材料的保管、登记,使用记录工作。

  公司保密制度 19

  为了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特制定以下保密规定,请员工严格遵守。

  一、要立即销毁已作废的公司内部文件、财务报表及带有决策性的文件。

  二、不得私自复制、摘抄、和保存公司的文件。

  三、不得将保密文件、资料作为废品出售。

  四、未经公司领导允许不得将公司的图文资料、声像制品向外传播。

  五、不得私自将公司内部的报告、批复的文件、函件、会议纪要等资料向外传播。

  六、由于竞争的存在以及您对公司的责任,每个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这种保密的义务,不仅限于您在公司工作的合同期内,而且还应注意在您离职后,您都将承担这种义务。

  七、您务必保管好您持有的公司涉密文件。

  八、未经授权或批准,您不得对外提供有密级的公司文件或其他未公开的经营状况、财务数据等。

  九、对非本人职权范围内的公司机密,应做到不打听、不猜测、不传播。

  十、发现了有可能涉密的现象应立即向有关上级报告。

  十一、对于违反保密规定,泄露公司机密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罚款和辞退的处分。

  十二、对于主动提供泄密线索维护公司权益的,按其内容的重要性,分别给予奖励。

  十三、情节严重者,构成犯罪的,将追其刑事责任。

  公司保密制度 20

  为实行规范化管理,注重“以人为本、树立正气、促进工作”原则,针对目前薪酬管理的现状,特制定本制度:

  一、薪酬资料的管理原则

  1、员工的薪酬资料只有所在部门负责人、人力资源部经理及负责薪资人员可查询掌握,其他任何人不得探询、议论他人的薪资。工资保密制度。

  2、员工不得将自己的薪资透露给他人,如对自己的薪资有异议可向人力资源部反映,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或协调处理。

  3、因发放薪酬而接触薪酬资料的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二、相关部门责任和义务

  1、人力资源部:

  人力资源部是薪酬保密工作的实施和监督部门;

  2、财务部门:

  (1)财务部门须指定专门人员负责薪酬的管理和发放,其他人员不得向本部门人员询问本人或他人的薪酬;

  (2)财务部门对本部门所负责的薪酬模块的保密工作负全责。

  三、保密程序

  1、薪酬表编制保密程序

  (1)编制薪酬的人员一律不得在任何场合谈论与薪酬有关的事宜;

  (2)负责编制薪酬表的人员在做薪酬表时,不允许有其他与薪酬编制无关的人员在工作现场,如有其他与薪酬编制无关的人员在工作现场,负责编制薪酬表的人员要劝其离开;

  (3)编制薪酬表的电子文档须加密,以防泄密;

  (4)编制薪酬表的人员如在制作薪酬表时有其他事情离开工作现场,不得将薪酬表和相关的薪酬资料摊放在桌面上,必须收集起来放入专门的档案柜内加锁,以免他人翻阅,并关闭打开的电脑文档;

  2、薪酬审批保密程序

  人力资源部在将薪酬表送各部门负责人审核时,各部门负责人必须在无其它无关人员在场情况下进行审核。

  3、薪酬发放保密程序

  (1)每月应发放的薪酬总额由财务根据签批后的薪酬审批表存入开户银行;

  (2)财务将审核签批后的员工薪酬明细表转送开户银行,由银行根据员工薪酬明细表将薪酬总额分解到每位员工,并将每位员工的.薪酬存入员工薪酬卡;

  (3)财务部每月发放工资单时,必须员工亲自领取,不得代领,员工个人发现薪酬与存入薪酬卡的薪酬不相符或有其他错误时,由员工及时与财务部联系。

  四、保密责任

  1、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及各部门负责人对薪酬负有保密责任,不得将任何人的薪酬向外透露;

  2、严禁公司任何员工以任何方式向任何人透露自己或询问其他人员的薪酬状况;

  3、财务部负责所有薪酬表的存档,保管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司薪酬保密制度;

  4、所有个人因薪酬有错误需查询薪酬表的,负责保管薪酬表的人员只能提供其个人的薪酬表,与其无关的薪酬情况一律不得显示给查询人。

  五、处罚措施

  1、如有探询、评论他人薪资或将自己的薪资透露给他人的,一经发现将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者可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2、人力资源部相关人员、财务部门人员及各部门负责人非因工作需要透露他人薪酬标准的,一经发现将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者可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保密制度 21

  为了保护《出生医学证明》个人信息安全,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特拟定以下制度:

  一、保护能够识别公民个人身份和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的信息。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公民个人信息,不得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公民个人信息。

  二、《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工作人员在业务活动中收集、使用公民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收集、使用信息。

  三、《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工作人员对在业务活动中收集的公民个人信息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篡改、毁损,不得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四、《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单位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信息安全,防止在业务活动中收集的公民个人信息泄露、毁损、丢失。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信息泄露、毁损、丢失的情况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

  五、《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单位应当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管理,发现法律、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该信息,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保存有关记录,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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