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4-08-01 15:02:39 制度 我要投稿

生产安全管理制度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生产安全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生产安全管理制度

生产安全管理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施工生产一线的安全生产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项目部”)是项目管理的主体,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职责人。在项目施工全过程中,务必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规章制度,建立项目施工安全保证体系。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在“舟山鼠浪湖项目”中施工的各个单位(包括地基处理、吹填、围堤、预制以及测量等施工单位),相关单位与有关部门可结合实际状况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章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一般要求

  第四条项目部应针对项目施工特点,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建立安全生产分级职责制,对人不安全行为、物不安全状态、作业环境的不利因素和管理缺陷进行有效的安全控制。

  第五条项目安全生产控制应由总承包全面负责,分包向总包负责,总包与分包之间应按有关规定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职责。项目部应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制度,对职工包括临时工、农民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未经安全生产教育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六条项目部和分包在施工中应负有环境保护的义务和职责。

  第七条对从事危险性较大的'作业人员应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第八条作业人员对危及生命和人身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第九条发生工伤事故,应按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和处理。

  第三章项目部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与实施

  第十条项目部应在项目开工前,结合项目特点编制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明确安全生产目标,并经上级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审批签认。

  第十一条项目部务必建立安全生产分级职责制,主要领导的安全生产职责由上级制定,其他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由项目经理组织制定并签发执行,切实把安全生产职责分解到岗,落实到人。

  第十二条项目部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应包括:项目概况、控制目标、组织结构、职责权限、规章制度、资源配置、安全措施、检查考核、奖惩制度等。

  第十三条对结构复杂技术难度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水上水下、安全用电以及爆破等高危施工作业,应鉴定过程潜力,并对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安全资格和身体状况进行审核,合格人员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四条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应对重点部位重点防范,包括防汛、防洪、防火、防爆、防尘、防触电、防雷击、防塌方、防有害气体窒息、防物体打击、防机械伤害、防高处坠落、防交通事故、防寒、防暑、防疫等。

  第十五条项目部主要领导务必严格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考核,严肃奖惩。

  第十六条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应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审核制度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对结构复杂的分项工程应组织典型施工并有针对性地进行全面、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使执行者了解安全技术措施的具体资料和工艺要求,确保安全措施落到实处。

  第十七条项目部应结合本地实际,采取确实措施改善周边环境并及时发放劳动防护用品。

  第十八条项目部应坚持开展“安全生产月”“反三违月”活动,对围绕安全生产所进行的各种会议、检查、隐患整改、教育、技术交底、事故处理等均做好记录。

  第四章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整改

  第十九条项目部依照经审批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定期对执行状况进行检查考评,检验措施计划的实施效果,透过检查了解安全生产状态,及时发现施工中的不安全行为和事故隐患,分析原因,采取措施,及时整改。

  第二十条安全检查应依照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和上级安全生产管理检查标准以及本企业的规章制度进行检查,资料应包括:分级职责制、安全技术交底、安全记录、安全教育、安全措施、安全标识、安全操作、持证上岗、违章违规处理等。

  第二十一条安全生产检查应由专人负责,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员参加,明确检查资料及要求,应检查现场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作业指挥和作业行为,检查安全施工的应知应会,总结讲评,提高安全生产素质。

  第二十二条检查人员实事求是地记录安全生产检查结果,如实反映隐患部位、危险程度、定性和定量地分析原因,及时制定整改措施方案,限期限时组织整改。

  第五章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

  第二十三条施工现场展布务必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进行展布,所用材料应贴合有关规定要求。

  第二十四条施工场地道路、排水应持续畅通,施工材料、构件、各类工具堆放应标识清楚,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保管储存应贴合有关安全规范、规定要求。

  第二十五条施工现场应按有关规定设置有效的灭火器材和消防水源,动用明火应按规定办理手续,氧气瓶、乙炔瓶等设备摆放应贴合有关安全规定,重要部位动用明火应设专人监控。

  第二十六条职工生活区应与施工作业区明确分隔,并建立照明用电、防寒取暖、防暑降温、放火防盗、环境卫生等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定期检查落实。

  第二十七条施工现场及重点部位应设置明显的安全生产警示标牌,并按《安全色》和《安全标志》所规定的国家标准实施。

  第二十八条施工现场内敷设的新旧地下水下管道、电缆等各种构筑物等,务必向有关机械及施工作业人员明确交底,施以保护,严防损坏。

  第二十九条施工现场安全网、护栏、洞口盖板及机械设备、电气设备的安全装置务必齐全有效,不准随意拆除或移动,如因施工或维修移动时,务必经施工主管人员同意,并在完工后立即恢复。

  第三十条施工用电的敷设、接地接零保护、配电箱及开关箱的三级配电二级保护,漏电保护装置参数的匹配等,应贴合电气安装安全规定要求。

  第三十一条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应按照海事部门的要求,办理许可证并发布航行通告。

  第三十二条爆破施工现场按要求设立危险警戒区,每次爆破作业前务必提前向项目部递交爆破施工计划、发布爆破通告,起爆前前十分钟发出爆破警报,爆破及危险后接触后通知项目部解除警报,期间与爆破施工无关的所有施工人员严禁进入警戒区进行其他作业。

  第三十三条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务必戴好安全帽,高处作业人员务必系好安全带、水上作业、乘坐交通船人员务必穿好救生衣。

  第六章安全生产技术管理资料

  第三十四条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完整齐全。

  第三十五条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运行记录详实,安全生产技术保证措施计划及安全生产技术保证措施交底书完整齐全。

  第三十六条现场安全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完整齐全。

  第三十七条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及工种调换人员的岗位安全培训书面资料完整齐全。

  第三十八条安全生产会议、安全生产检查、事故隐患整改、事故调查分析及处理的相关资料完整齐全。

  第三十九条危险作业面、作业点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及预控措施有记录。

  第四十条自行指定的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安装与使用的操作规程及设计图纸、计算书等资料完整齐全。

  第四十一条防台、防汛、防季风袭击预报以及防冻的安全技术保证措施资料完整齐全。

  第四十二条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操作规程等技术资料完整齐全。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三条本规定如有与国家颁发的安全生产有关规定不相一致的,以国家规定为准。

  第四十四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生产安全管理制度2

  一、开展常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每年对全体员工进展一次消防安全培训。

  二、对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展上岗前消防安全培训。

  三、宣传培训的'形式实行单位与部门、集中与分散、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进展。

  四、对重点工种人员进展特地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五、单位、部门对所组织培训的时间、内容入承受培训人员进展仔细具体的纪录并存档。

  六、宣传培训内容: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急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及自救逃命的学问和技能;

  5、组织引导人员疏散的学问和技能。

生产安全管理制度3

  一、新职工入厂,须进展消防安全的职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消防安全根本常识、灭火器及消火栓的'操作使用等。

  二、对每名员工每年至少进展一次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培训状况记录存档。

  三、公司每个季度对全体职工进展疏散演习,对义务消防队员进展灭火演习特地培训,使每个队员都能娴熟使用灭火器材。

  四、公司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治理人、专兼职消防治理人员、消防掌握室的操作人员等有关人员应承受消防安全特地培训。

  五、电焊、气焊、锅炉工等在具有火灾危急区域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需经过消防培训,持证上岗。

  六、各车间、班组等部门绽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应依据各部门、各阶段、各字的特点进展针对行的教育。

  七、公司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多种形式开展常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生产安全管理制度4

  1、项目部应对进场人员进行全员安全培训和安全教育,每周应有一次安全例会,做到安全教育警钟长鸣。

  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不戴安全帽每人罚款50元,现场5人以上不戴安全帽,对项目部加罚500元;高空作业(2米以上)必须系安全带,违者每人罚款50元,责任主管部门未提供安全带的,对责任主管部门加罚300元。

  3、参加施工人员,严禁酒后作业,如有违者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4、电工、焊工、架子工、机械工及场区内机动车辆司机等特殊工种必须持证操作,违者罚款50元/人次。

  5、严禁穿拖鞋、高跟鞋等进入施工现场,违者罚款50元。

  6、临时施工用电,应在电源总开关处设触电保护器或漏电开关,电气设备金属外壳必须有可靠的接零或接地装置,如发现有一项不符合用电要求的,每项罚款100元;现场架空线路对地距离不低于3米,不允许将电线绑在钢脚手架上,违者罚款100元。

  7、电线、电缆等必须由专职值班电工装设,不允许私拉乱扯;必须使用符合规定的保险丝,禁止用钢丝、铝丝代替保险丝,违者罚款50元。

  8、使用移动电气设备,操作者必须戴绝缘手套,穿胶底鞋,必要时应有辅助拖线,否则罚款50元。

  9、严禁乘坐卷扬机吊盘或吊蓝上、下人,违者对操作者和乘坐者各罚款100元。

  10、木工、机械转动部分必须有防护罩,圆盘机上有防护罩壳,平刨必须有护手装置,否则罚款50元。

  11、禁止高空向下抛扔任何物品,否则罚款200元,如出现事故,并追究责任人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2、禁止施工工地烧电炉或烧木材,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13、建筑物的.出入口应搭设长3~6米宽于出入口通道两侧各1米的双层防护棚,层间距不小于500mm,非出入口处及通道两侧应严密封闭;卷扬机、搅拌机必须设防雨、防砸的操作棚;现场施工机械必须悬挂安全操作规程。

  14、禁止施工人员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若发现经劝阻不改者,发现一次罚款200~500元。

生产安全管理制度5

  一、目的:

  对市场范围内的危险进行辨识、评价确定出重大职业健康安全风险,并就此制定职业健康安全风险控制措施。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市场范围内危险源的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的策划。

  三、权责:

  1.安全办负责组织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策划的工作。

  2.各相关部门配合、参与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策划的工作。

  3.由市场总经理批准重大职业健康安全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四、工作程序:

  1.确定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策划的时机。

  1.1以全体部门为对象,每年进行一次。

  1.2在相关法规变更,市场的活动、商品、服务、运行条件,以及相关的'要求等情况发生变化时,可适时进行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策划。

  2.危险源辨识2.1安全办将“危险源识别和风险评估表”发放到相关部门。

  2.2各相关部门组织人员从其活动、商品、服务、运行条件中找出能够控制的危险源,填写“危险源识别和风险评估表”并反馈到安全办。

  2.3对市场共用的设施设备、建筑物及周边地带的危险源辨识,由安全办进行。

  2.4安全办对收集回来的“危险源识别和风险评估表”进行统计和分析,整理出全城的&39;“危险源识别和风险评估表”。

  3.风险评价。

  3.1安全办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采取定性的方法进行风险种类、风险承受能力和控制能力分析。

  3.2风险级别确定。

  依据风险发生的可能性、产生的危害程度、风险的承受能力和控制能力等情况,将市场安全运营风险由高到低划分为五个级别。

  1级风险(即不可容许风险):指事故潜在危险性很大,并难以控制,发生事故可能性极大,一旦发生事故将造成很多人伤亡的危险。

  2级风险(即重大风险):指事故潜在危险性较大,较难控制,发生频率较高或可能性较大,容易发生重伤或多人伤害,或者会造成很多人伤亡,但事故发生可能性一般的风险。

  3级风险(即中度风险):指虽然导致事故的可能性小,但经常发生事故或未遂过失,潜伏有伤亡事故发生的危险。

  4级风险(即可容许风险):指具有一定危险性,虽然重伤可能性极小,但有可能发生一般伤害事故的风险。

  5级风险(即可忽略风险):指危险性小,不会伤人的风险。

  五、风险控制措施

  1.建立风险控制机制;

  2.提前排查风险;

  3.加强对重点风险的控制;

  4.建立预测预警系统;

  5.制定应急预案并演练;

  6.建立督察机制;

  7.建立责任追究机制。

生产安全管理制度6

  1.目的

  为了掌握不同时期公司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处理安全生产问题,研究决定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管理制度;同时为了规范部门、班组开展的各类安全活动和基本功训练活动,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2.1公司管理层日常、定期安全生产会议管理。

  2.2 部门、班组日常、定期安全活动管理

  3.职责

  3.1 安全生产责任部门负责定期召开公司管理层安全生产会议。

  3.2 各部门责任者、班组长负责部门、班组安全活动的实施和管理。

  3.3 公司安全生产责任者应积极参加部门、班组实施的安全活动。

  4.工作程序

  4.1 公司安全生产会议

  4.1.1 会议要求

  1)会议频次:每月一次

  2)会议主持:安检办主任

  3)出席成员:总经理、各部门安全责任者

  4.1.2 会议实施内容

  ① 通报、检查上阶段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下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

  ② 对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进行原因分析、对策制订和处理决定;

  ③ 对日常员工提交的、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研究落实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并确认实施结果;

  ④ 对员工提出的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进行评审;

  ⑤ 对日常部门编制、修订的安全技术规程、安全操作规程进行讨论和审核;

  ⑥ 讨论决定有关新建、改扩建项目安全生产设施方面的技术安全、经费投入事项;

  ⑦ 传达贯彻上级政府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有关文件,并研究提出在本企业贯彻

  落实的`措施。

  4.2 部门、班组安全活动

  部门、班组应按年度、月度安全活动计划开展各类安全活动和基本功训练。

  4.2.1 安全活动实施要求

  1. 活动频次

  部门级活动:每月至少一次;班组级活动:每月至少二次。

  2. 组织实施:部门责任者、班组长。

  3. 出席成员:部门、班组全员,公司安全生产责任者。

  4. 活动形式: 采取会议活动形式及日常基本功训练形式。

  4.2.2 安全活动内容

  4.2.2.1. 会议活动

  1)部门级安全会议活动内容

  ① 检查确认本部门上阶段员工遵章守纪状况;生产作业设施、设备安全运行状况;

  ② 对发生的违纪、违章操作进行原因分析、对策制订;

  ③ 研究制订日常提交或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措施,确认整改落实情况;对部门不能解决

  的,提交公司安全职能部门解决;

  ④ 评审部门员工提出的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

  ⑤ 编制、修订、审核、学习本部门关联安全操作规程;

  ⑥ 学习公司日常发布的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国家法律法规及政府部门下发的安全事故 通报等有关文件,并研究贯彻落实的措施。

  2)班组级安全会议活动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此形式适用于制造部班组级安全会议;会议采取班组集中形式或日常交接班会议形式。

  (1)集中形式会议活动内容:

  ① 检查确认各班组近阶段员工遵章守纪情况,对违章行为进行反省;

  ② 各班组陈述生产作业用设备、设施安全运行状况,对异常向部门责任者回报;

  ③ 对近阶段出现的安全生产事故、提交的事故隐患,制订预防措施方案,落实整改措施;

  ④ 通报公司管理层安全会议布置的工作内容、决定事项等信息;

  ⑤ 组织学习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知识。

  (2)日常交接班形式的会议活动内容

  ① 利用5~10分钟时间,了解前一班生产工艺、设备运行安全状况,掌握生产过程中存在问题和注意事项。

  ② 布置当天工作内容,通过ky(安全预知)活动,关注当班期间可能发生的各种安全隐患;

  ③ 做好班后5s工作,确认生产现场无安全隐患。

  4.3 安全会议、活动准备

  1)组织者应事先做好会议、活动资料的准备,对会上要讨论解决的问题应事先给予明确。

  2)事先做好参与人员的通知工作,明确会议、活动地点、时间、主要内容。

  4.4 会后工作落实

  1) 每次会议、活动由举办部门负责在『安全生产会议、活动记录』表上做好记录;

  2) 对公司管理层讨论决定的生产事故处理、安全设施经费投入、规章制度发布等重要安全

  会议须在会后下发会议纪要。

  3) 会议内容,员工须彻底领会,对会上讨论决定的事项,部门和员工必须彻底执行,及时完成。

  5.记录表单:

  5.1 『安全生产会议、活动记录』

生产安全管理制度7

  安全会议制度

  企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驾驶员安全会议(活动)原则上每周一次,每月不少于二次。遇有特殊情况或发生重特大事故应随时召开有关会议。安全事故分析会议制度

  针对企业或外企业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及时召开分析会,分析原因,总结教训,提出防范措施和工作要求。安全生产公告制度

  定期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安全管理人员和驾驶员的违章情况进行公告。安全考核制度

  企业应建立健全和落实安全管理人员和驾驶员的岗位责任制,并进行日常管理和安全运营的全过程安全考核。

  安全检查制度

  根据企业安全考核要求和运输重要季节的需要,适时组织企业内部安全检查活动。奖惩激励制度

  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奖惩激励制度,对安全生产做出显著成绩的,应给予表彰、奖励;对于因玩忽职守、违反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而造成事故,使人民生命财产和企业效益蒙受损失的有关责任人,应予以惩处。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对安全事故严格按照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追究事故直接责任人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从业人员培训制度

  企业应针对不同岗位、不同人员制定及长期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培训对象和培训时间。行车日志制度

  加强对车辆的运行管理,按班次填写行车日志。行车日志包括始发站、中途停靠站、终点站、停车时间、天气和道路状况,以及行车中发生的车辆故障、隐患、事故等内容。行车日志由驾驶员负责填写,企业专人负责管理。

  驾驶员告诫制度

  对驾驶员出车前要进行问询、告知,督促驾驶员做好对车辆的日常维护和检查,严禁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或带病上岗,并将有关道路状况及天气情况及时告知驾驶员,确保行车安全。档案管理制度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主要包括车辆技术档案、车辆保险档案、驾驶员档案、行车日志档案、事故档案等安全管理基础资料。营运车辆和营运驾驶员的管理营运车辆的管理

  企业营运车辆购置、使用、经营方式和结构调整,应综合考虑各环节的安全保证因素,并使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车辆从事道路经营活动。营运客车,应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行驶纪录仪、GPS等运行状态监控设备。落实专职人员负责监控车辆行驶动态,及时分析处理行驶记录信息,对违章行为及时处罚并向上级报告。

  营运车辆必须达到规定的技术等级,并保持技术状况良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安全设备齐全。

  进站营运车辆必须严格遵守《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管理规范》的相关规定,自觉接受检查。营运车辆按核定的载人数载运旅客,不得出现超员行为。企业应当制定程序,保证营运车辆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以及企业制定的相关要求,进行维护和检测。

  营运驾驶员的管理

  营运驾驶员应当经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营业性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

  企业要设立营运驾驶员聘用制用条件,审查驾驶员的资质,经企业有关部门组织学习、技能考试和安全意识考核合格并取得企业车辆驾驶资格后,签订聘用合同。对新聘用的驾驶员要确定试用期。驾驶员的聘用,需经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审核对被聘用的驾驶员安全经历和测试安全意识。企业应当对驾驶员的运行安全状况和驾驶适应性进行不间断的考核,并对违反法律、法规及安全操作规范的行为记录在案。

  企业应建立驾驶员调离和辞退机制,对经考核确认达不到安全要求的.驾驶员,应调离或予以辞退。

  企业应对驾驶员组织安全生产培训,其形式包括初次进入培训、定期培训和特殊情况培训。培训的内容主要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行车规定、企业安全生产状况等。

  企业应安排适应营运线路要求数量的驾驶员。

  企业应当建立驾驶员信息管理系统。行车记录设备

  企业要根据车辆的运行线路、运输任务,对行驶记录设置行驶限制时速、疲劳驾驶时间。发现有严重违章经营车辆的驾驶人员(承包车主)或人为故意制造行驶记录仪故障、改动记录信息的要予以处理。汽车行驶记录仪管理

  企业应配备信息管理员,负责行车记录仪信息采集、下载数据,并对数据进行整理、分析、,对车辆行驶予以跟踪监督,建立车辆行驶电了档案台账。汽车GPS卫星定位系统管理

  使用GPS系统的车辆必须建立互联网车辆监控服务平台,24小时有专人监控。企业要对车辆GPS监控信息定期进行收集、整理和分析。

  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评估(自评)安全生产状况自评的指导原则

  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通过企业安全状况自评,使上级有关部门掌握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状况,便于督促企业加强安全基础工作,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综合管理水平,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在自评工作中要做到尊重客观,实事求是,坚持标准,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统一领导,分级实施。安全生产状况自评结果的划分

  按照《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评估(自评)标准》,通过自评,将自评结果划分为(得分90分以上)B级(得分80~89分)、C级(得分70~79分)、D级(得分70分以下)四个等级。D级为评估不合格,需要整改达到C级以上才能通过上级有关部门评估验收。

生产安全管理制度8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是建筑企业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实行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把职工组织起来紧紧围绕安全目标进行生产建设,同时也通过实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有关政策、法规。

  企业安全生产检查是指建设单位对建筑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工作,进行计划、组织、指挥、控制、监督等一系列的管理活动。其目的在于保证建筑工程安全和建筑职工的人身安全。本制度主要针对施工现场检查,目的在于在施工现场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施工现场管理是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的关键。

  一、检查内容

  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是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它包括建筑企业本身对生产中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进行经常性的检查,也包括根据设备和季节特点进行的专项检查,安全检查归纳起来主要为查思想认识、查管理、查制度、查现场、查隐患、查整改措施。检查一定要明确检查的目的和检查的重点,而不同的安全检查有不同的目的和重点。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是指导和消除事故隐患,交流经验,促进安全生产的有效措施,建筑施工安全检查的依据由建设部发布的强制性行业标准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对工程施工中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防护设施、机械设备、安全教育培训、劳保用品进行检查,对管理及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不安全行为进行纠正。

  二、检查方式

  公司联合检查:每月月中与月底由公司组织各级管理人员、安全员、技术员及项目负责人对公司范围内的各项在施工程进行联合检查。

  项目部经常性安全检查:由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对其所在项目工程的安全情况每日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隐患、不安全行为等及时处理。

  公司施工部日常安全检查:公司施工部不定期对公司范围内所有在施工程进行检查,并协助项目部安全员对工程项目中的隐患及不安全因素进行处理。

  专业性安全检查:对施工中使用的大型机械、脚手架、临时用电、压力容器等的安全问题进行单项专业检查。必要时可邀请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配合。

  季节性安全检查:根据季节对施工安全造成的影响,制定针对季节特点的施工方案,结合公司联合检查、项目部经常性安全检查、施工部日常安全检查、专业安全检查方式,对在施工程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检查。

  自检、互检和交接检查:各班组在作业前后、交接工序时对自身的环境和工作程序要进行安全检查,并互相监督。

  三、检查项目

  施工部是公司安全检查机构的主要监督部门,负责所有在施工程项目的安全指导工作,公司各项目部的专职安全员是项目工程安全管理的具体执行者,对所在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

  施工部检查项目

  对于工程建设初始阶段就应开始安全审查工作,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劳保用品的配置、安全保障设施的.投入均在检查范围之内。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劳务分包方的资质手续、安全协议,施工现场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的安全思想意识都要有系统的检查和整改。

  施工部每月对安全资料检查按照项目工程专职安全员的安全内页来进行,但是由于施工现场情况复杂、人员多变、多工种交叉作业等因素,现场的安全检查工作需要和安全内页中相关项目结合起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把安全管理制度落到实处,必须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灵活多变的方法。

  施工部在日常的检查活动当中主要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临时用电、消防设施、场容卫生、机械设备、具有实效性的安全技术交底进行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做出口头教育、限期整改或停工整改的通知或并处罚款通知,并会在日后的日常检查中进行复查。

  季节性和专项工程等特殊情况的检查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对应内容进行,突发性事件如流行性疾病、安全生产事故等按照预先编制的应急预案组织实施,以上项目必须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时同时编制。

  项目部专职安全员检查项目

  项目部专职安全员是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具体执行者,负责监督指导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以及发现和处理现场环境中不安全因素。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把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安全资料如实反映到安全内页中。

  专职安全员不仅是现场安全的监督者,还应对施工作业人员的错误思想进行纠正,让他们有意识、自觉的遵守安全制度,不能单一地依靠整改的方式进行纠正。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会议,是对施工作业人员开展安全教育的另一种方式,这样即能保证安全思想的牢固性,又能在新的制度出台时及时进行更新。

  四、检查整改

  在公司联合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及不安全因素,由公司施工部对其所在项目工程开具整改意见通知单,限期整改,并由施工部在日后的检查中配合其落实。

  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告知作业人员并提出整改意见,对发现的不安全行为应当立即制止。

  公司施工部在日常的不定期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项目部负责人或该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并提出整改意见,配合该项目部落实。

  对大型机械、脚手架、临时用电、压力容器等的安全问题专业性很强,应由技术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作业人员协同安全管理人员共同协商后制定专项方案进行整改。

  受季节影响,可能给施工带来危害,应根据预先制定的季节施工方案进行整改。

  各班组对发现的不安全问题要及时通知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并停止作业,直至不安全因素排除方可继续作业。

  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不能及时整改的应由项目部进行登记,制定整改计划,在隐患未消除前应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

  五、整改分类

  需立即整改的问题。凡是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危险的隐患,应立即整改,由施工部或项目部专职安全员通知停工并与项目工程负责人以及相关技术人员讨论整改方案,全力解决人力、物力、财力,加快危险隐患整改。整改完毕之后立即通知施工部前来复查,复查合格后方可复工。

  限期整改的问题。凡是危险隐患比较严重,不尽快解决就可能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但由于各种客观条件和困难不能立即解决,应限期整改。整改及复工要求同上。

  口头提出整改的问题。对于严重违章及一般隐患,不易造成重大事故者,可在施工部或项目部专职安全员汇报检查问题时逐项落实给责任人,限期整改。

生产安全管理制度9

  一、提高认识,强化安全管理

  1、安全生产管理的根本目的

  安全生产管理最根本的目的是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是对企业设计的最根本要求;是保护社会生产力,使之能正常生产,保护生产关系,使职工的合法利益不受侵犯,这也是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内容。

  2、长期安全生产对企业的影响

  长期安全生产为人们带来幸福、社会稳定、企业经济效益和企业的发展。但不能不注意到在长期安全生产过程中,人们可能萌生轻视、忽视、藐视安全生产的思想的现象。因此,应正确认识掌握安全生产的规律,意识到事故条件随时可能形成,因此应长期保持高度警惕,这一点至关重要。

  3、对工人和干部进行安全教育的目的不同

  对企业工人进行安全教育的目的是使其获得长期、稳定的安全操作技能,做到按规程操作,不违章。

  对企业干部(班组长以上)教育的目的是获得科学的、稳定的有利于安全生产的决策能力。即自觉执行安全规章制度的能力;在紧急、危险、关键时刻能够正确处置的能力;在各项工作中对影响安全因素的预见能力;在规章制度无明确规定的情况下作出有利于安全生产的决策的能力。

  4、安全管理的普遍原则

  安全管理应全方位、全天候、全过程、全员管理,即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企业干部必须实施安全管理,这是法律责任赋予的要求;企业职工必须接受安全管理,这是每一个职工自身利益的需要;领导干部必须模范执行安全管理,这是素质的表现。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原则、方针、政策等,除少数情况外,一般需要相当长的时间才能显现优劣、成效。安全生产是各方面长期努力的结果,发生事故(尤其是特大事故)是安全管理弊病的总暴露。

  5、如何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可通过直接实践和间接实践提高安全管理水平。间接实践是通过理论、规范、标准的学习而获得管理知识。因此要求我们认真学习专业的科学基础知识、认真学习来自于专业的科学基础知识与经验教训相结合的规章制度。直接实践是要从事故中得到经验和教训,因为事故是人们违背客观规律受到的惩罚;是对各项工作进行的最公正检查;是强迫人们接受的最真实的科学实践。

  二、认识规律,掌握安全生产主动权,决定安全与否的基本因素主要有以下6项:

  1、人员

  操作人员按规程操作;正确方法的使用;及时发现、处理异常或危险状态;及时巡视检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熟悉避险方法;准确、及时、全面地提供生产过程中的各种信息资料,不弄虚作假,不隐瞒真相;服从指挥,忠于职守,勇于同一切危及自身或他人安全、健康的行为作斗争。

  2、设备

  设备是重要的物质基础,设备都有寿命,任何设备的故障都有其规律性。

  3、物料

  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原料,材料、备品备件、工具等。

  4、环境(时间和空间)

  空间是指作业的环境,作业的时间要考虑夜班、节假日、人的喜怒、悲伤、失意、生物钟等因素,要百倍警惕事故多发时刻。

  5、科学与技术

  任何先进技术都有特殊的安全问题,选择生产技术的首要条件是安全可靠,安全技术研究就是针对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事故开展研究;针对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危险现象开展研究;针对生产过程中潜在的危险现象开展研究;结合新技术发展提出的新问题开展研究。

  6、管理

  安全生产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管理就是决策,管理不善是企业失败的主要原因,一个企业的成败“七分在管理,三分在技术”。管理缺陷是所有事故的普遍原因,管理失误往往是多重失误造成的。

  三、管理者如何抓好安全生产

  1、抓干部的安全教育,树立正确的安全观

  干部处于决策地位,是执行决策的决定因素,是同事故作斗争的核心。干部要把研究本单位(部门)安全生产基本特征作为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来抓。

  2、树立科学的安全生产战略思想

  事故是可以避免和预防的。事故与安全是一对永恒的矛盾,这就要求我们建立积极的预防思想。

  3、安全生产管理三原则

  (1)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是企业兴亡的基石,是企业的生命线、效益的前提,是增强企业凝聚力、吸引人才和劳动力的磁石。

  (2)技术:用高科技、新技术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做到即使发生误操作、设备有缺陷也要保证不发生事故。

  (3)结果:保证安全生产的必备条件(人员、设备及管理),时刻在最佳状态。

  4、安全生产工作方法

  安全生产工作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运用安全系统工程的理论、方式方法,对影响安全生产的人员素质、设备和管理等基本因素进行有效控制,使之达到“可控和在控”。

  (1)解决认识问题,突出安全工作的基础地位。在化工企业处于改革的.过程中,正确处理好安全与效益,安全与进度,安全与其他工作的关系,突出安全生产的基础地位,如果失去安全生产基础的支持,企业效益就无从谈起。

  (2)认真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别是安全第一责任人。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搞好安全工作的重要组织措施。多年实践证明,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得好,安全状况就好,反之安全状况就差。为了能够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制,首先必须对各级各类人员及各部门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责、权、利进行明确界定,责、权、利不清,责任制也很难落实。通过与各级各类人员、各单位层层落实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的形式,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并按责任和要求追究责任。

  (3)完善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监督体系,使之充分发挥作用。这是安全管理体系中的2个子系统,企业的安全生产是由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监督体系共同努力完成的,不论哪个体系在系统运作过程中出现问题,都会影响安全生产的正常运转。因此要不断完善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监督体系。

  (4)积极开展安全性评价和风险评估工作。安全性评价和风险评估是安全管理现代化的一项重要内容,即对一个单位安全基础的现状和水平进行正确的评价,并对各方面危险因素的多少及严重程度进行评估,以明确反事故斗争的重点和需要采取的措施,实现超前控制,减少和消灭事故。

  (5)积极推行设备状态检修,提高设备可靠性。状态检修实行设备点检定修制,在许多企业得到了应用。设备点检定修制就是以设备点检为核心的设备维修管理体制,是实现设备可靠性、维护性、经济性,并使上述三方面达到最佳化管理的体制。点检定修制从过去传统的以“修”为主的管理思路转变到以“管”为主的思路上来,变过去设备坏了再修或周期到了就修为设备的预知检修,通过对设备的状态检修管理,有效防止设备过维修和欠维修,从而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提高设备利用率。

生产安全管理制度10

  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制度

  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工作会、例会、分析会)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进一步抓好安全管理工作,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做;第二条原则;强调会前通知、会时签到、会中记录、会后落实的要求;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种例会及专题会议;第二章职责;第四条综合管理部负责公司级例会的组织及相关工作,;第五条综合管理部负责各种会议的会场安排、设备准备;第六

  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工作会、例会、分析会)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进一步抓好安全管理工作,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做到有针对性的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和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原则

  强调会前通知、会时签到、会中记录、会后落实的要求。运营部门务必定期召开安全学习会,总结安全工作,通报安全状况,学习相关规定,进行安全教育,提出安全要求,不断提高驾驶员安全生产观念。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种例会及专题会议。

  第二章职责

  第四条综合管理部负责公司级例会的组织及相关工作,负责部门例会及各种专题会议的监督。

  第五条综合管理部负责各种会议的会场安排、设备准备,负责管理保存所有会议纪要原件。

  第六条公司各部门负责本部门例会及专题会的组织及相关工作。

  第三章管理规定

  第七条会议分类

  7、1调研会议:上级领导来公司调研,召开部署性重要会议。

  7、2安全例会:原则上定期召开,要求公司运营部经理及安全主管及车队长,驾驶员参加;

  7、3部门例会:原则上由部门经理统一召开,要求部门全员参加; 7、4分析会:指针对专项问题进行分析的会议,会议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由召集部门确定。

  第八条会议通知

  8、1会议召集部门需在会议召开前一至三个工作日发通知单给各参会部门(人员),并同时抄送综合管理部。

  8、2例会时间固定,不需另行通知。如出现会议时间调整,公司级例会由总经办通知各参会人员,部门例会则由部门报总经办,并说明原因。未通知的,职责部门负责人要受到相应的处罚。

  8、3会议通知单需明确会议时间、地点、资料和参会人员等。

  第九条会议准备

  公司级会议由综合管理部负责会场安排、设备准备。如落实会场,布置会场,备好座位、会议器材、茶具茶水等会议所需的各种设施、用品等。需在会前半小时准备完毕。部门级会议则由部门经理安排专人负责。

  如果召开会议部门有供大家参看的会议资料(如会议议程议题、提案、汇报材料、计划草案、决议决定草案、与会人应提交资料等)应提前准备放置在会议桌上,方便相关人员阅读。

  第十条一般会议纪律

  10、1会议组织部门负责会议纪律的维护,准备签到表,组织参会人员签到。未准备签到表,会议组织人会根据公司的《奖惩管理制度》执行。

  10、2参会人员提前10分钟到达会场进行签到。会议开始时,组织人收回签到表。会后,组织人在签到表上标注迟到(注明到会时间、未到人员)。

  10、3参会人员如不能按时出席,需提前1个小时向会议组织部门请假,未请假视同缺席或迟到处理。

  10、4公司例会需部门经理及副职参加,如部门经理因故不能出席,需指派本部门主管级人员代替,并提前通知行政部。

  10、5无故缺席会议者,依据《奖惩管理制度》执行。

  第十一条运营部安全例会及其他会议纪律

  11、1凡公司营运驾驶员务必自觉努力学习安全知识,按时参加每月一次的安全学习会。安全学习例会要求驾驶员亲自参加,不得由他人代替。

  11、2运营部召开例会时驾驶员务必签名报到。不得迟到、早退,如遇急事不能参加会议务必提前向公司请假,并得到同意。

  11、3凡参会者,在会议中务必端正会风,遵守会场纪律。不得交头接耳,并认真听讲,做好安全学习资料的记录。如有疑问,待会议完毕后,方可向安全人员提问。

  11、4对无故不参加安全学习的'驾驶员,公司将进行查处。一次未参加者将单独进行补会。全年三次未参加者,将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公司下年度将不予该驾驶员续签合同。

  11、5公司每月在驾驶员安全学习会上对公司的安全工作状况进行通报和综合评定,对好的分队和个人进行表扬,对差的分队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或处罚。

  11、6公司务必对参会驾驶员进行严格的考勤登记并存档,年终时在安全总结大会上当中公布考勤记录并对多次迟到、早退、缺席的人员作出严肃处理。

  11、7公司每月定期组织安全会议一次,专题研究安全工作状况,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增添安全措施。

  11、8公司不定期地针对不同的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活动,以办板报、广播宣传、张贴标语、散发安全宣传资料、放映录相等形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和资料,培养员工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各主要安全生产职责人要在活动中担负起员工和出租汽车驾驶员的组识、指导和讲解的职责。

  第十二条会议记录

  12、1会议组织部门安排专人进行会议记录,会后整理会议纪要,并于会后一个工作日内,发各参会部门(复印件),同时抄送综合管理部。原件(附签到表)交综合管理部存档。

  12、2会议纪要需参会主要人员签字确认。公司例会纪要由总经理签字,直接下发;部门例会纪要由部门负责人签字;专题会议纪要

  需参会主要人员(或部门)签字。

  第十三条处罚规定

  综合管理部负责编制每月会议纪律处罚清单,会议召开后的一周内上报给上级领导。

  第四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及修订。

  第十五条凡本制度未明确规定的奖惩,按《奖惩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生产安全管理制度11

  一、为了促进煤矿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保障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适用于全国各类煤矿企业。

  三、煤矿企业必须建立以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三)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四)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五)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六)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七)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八)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九)安全技术审批制度;

  (十)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十一)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

  (十二)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十三)安全奖罚制度;

  (十四)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

  (十五)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等。

  四、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满足下列规定:

  (一)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和标准;

  (二)内容具体,责任明确,能够对照执行和检查,严格管理措施,有针对性、可操作;

  (三)对违反制度的各种行为有明确、具体的处罚措施和责任追究办法;

  (四)所引用的依据及适用范围和时间明确,表述规范,条款清晰,能确保相关人员了解和掌握;

  (五)以正式文件发布,并确保其能够约束涉及到的部门和人。

  五、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内容的具体要求。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按照岗位、职能、权利和责任相统一的原则,明确各级负责人、职能机构和各岗位人员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要将企业、部门或单位的全部安全生产责任逐项分解,逐级落实到各岗位和人员。

  (二)安全办公会议制度。要明确安全办公会议的召开周期、内容、主持人和参加人员。安全办公会议必须由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主持。会议应当有完整的记录,载明议定的事项、决定以及落实的人员、措施和期限。会议记录、纪要应纳入档案管理。

  (三)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应依据上级下达的安全指标,结合实际制定年度或阶段安全生产目标,并将指标逐级分解,明确责任、保证措施、考核和奖惩办法。

  (四)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建立稳定的安全投入资金渠道,保证新增、改善和更新安全系统、设备、设施,消除事故隐患,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安全奖励,推广应用先进安全技术措施和管理方法,抢险救灾等均有可靠的资金来源;安全投入应能充分保证安全生产需要,安全投入资金要专款专用;煤矿企业应当编制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确定项目,落实资金、完成时间和责任人。

  (五)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明确检查标准、检查周期、考核评级奖惩办法、组织检查的部门和人员。

  (六)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应保证煤矿企业职工掌握本职工作应具备的`法律法规知识、安全知识、专业技术知识和操作技能;明确企业职工教育与培训的周期、内容、方式、标准和考核办法;明确相关部门安全教育与培训的职责和考核办法;明确年度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计划,确定任务,落实费用。

  (七)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应保证及时发现和消除矿井在通风、瓦斯、煤尘、火灾、顶板、机电、运输、放炮、水害和其他方面存在的隐患;明确事故隐患的识别、评估、报告、监控和治理标准;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明确隐患治理的责任和义务。

  (八)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应保证有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配备足额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有效地监督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程、标准、规范等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矿井“一通三防”的装备、管理情况;明确安全检查的周期、内容、检查标准、检查方式、负责组织检查的部门和人员、对检查结果的处理办法。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应按“四定”原则(定项目、定人员、定措施、定时间)落实处理,并将结果进行通报及存档备案。

  (九)安全技术审批制度。要确定各类工程设计、作业规程、安全措施和方案等安全技术审批的内容、程序、标准、时限、审批级别;审批人员职别和资格,编制、审核、审批人员的职责、权限和义务。安全技术审批应保证依据充分、正确、内容全面、具体、安全措施可靠,能够有效指导生产施工、作业和操作。

  (十)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应保证在用设备、器材符合相关标准,保持完好状态;明确矿用设备、器材使用前的检测标准、程序、方法和检验单位、人员的资质;明确使用过程中的检验标准、周期、方法和校验单位、人员的资质;明确维修、更新和报废的标准、程序和方法。

  (十一)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要明确可能导致重大事故的“一通三防”、防治水、冲击地压、职业危害等主要危险,有针对性地分别制定专门制度,强化管理,加强监控,制定预防措施。

  (十二)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制度。要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明确发生事故后的上报时限、上报部门、上报内容、应采取的应急救援措施等。

  (十三)安全奖罚制度。必须兼顾责任、权利、义务,规定明确,奖罚对应;明确奖罚的项目、标准和考核办法。

  (十四)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明确入井人员禁止带入井下的物品和检查方法;明确人员入井、升井登记、清点和统计、报告办法,保证准确掌握井下作业人数和人员名单,及时发现未能正常升井的人员并查明原因。

  (十五)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操作规程要涵盖从进入操作现场、操作准备到操作结束和离开操作现场全过程的各个操作环节。要分别制定各工种的岗位操作规程,明确各工种、岗位对操作人员的基本要求、操作程序和标准,明确违反操作程序和标准可能导致的危险和危害。

  六、煤矿企业及其所属单位、部门应制定相关配套的制度,并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需要制定其他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七、负有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加强对煤矿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企业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煤矿安全监察人员实施安全监察时,发现煤矿企业未按本规定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或制度内容未达到本规定要求的,应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实施处罚。

  八、本规定由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负责解释。

  九、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生产安全管理制度12

  第一条 为加强浮桥管理,维护营运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本省境内水域从事浮桥营运及其相关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 浮桥管理应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谁“谁建设(投资)谁负责、谁批准谁负责、谁收益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职责。

  第四条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浮桥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协调、解决营运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加强所辖浮桥营运设施的管理,保证安全责任制的落实。

  第五条 有浮桥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乡镇浮桥的安全管理,应当明确一名负责人具体负责辖区浮桥的安全管理工作,并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人员具体负责浮桥日常安全管理,督促辖区浮桥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浮桥安全管理工作,其设置的海事机构履行具体安全监管职责。

  水利、公安、黄河河务、安监等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做好浮桥管理的有关工作。

  第七条 从事浮桥经营必须成立经营性浮桥公司,有满足经营、安全管理要求的组织机构,完善的管理制度和固定的办公场所,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须的资金投入。

  第八条 浮桥公司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建立健全和组织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经营范围内的营运安全负责。

  浮桥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严格督促、检查和落实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排查和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浮桥公司工作人员以及其他营运从业人员,应当熟练掌握岗位技能,履行岗位职责,严格遵守操作规范,并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第九条 浮桥公司的从业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公司负责人应当具备企业法人经营资格和安全培训证书。

  (二)每座浮桥至少有一名熟悉浮桥架设与拆解业务的工程

  技术人员。

  (三)每座浮桥应当配备二名以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四)浮桥公司经营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和设备维护人员,应当接受市级以上海事管理机构组织的业务培训,并持证上岗。

  (五)拖带船舶应当按规定配备持有有效证书的船员。

  第十条 浮桥必须配备具有良好适航状态并配备能够满足浮桥架设和拆解需要的拖轮等辅助性船舶。

  第十一条 浮桥承压舟必须由船舶检验机构认可的船厂建造;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向所在地船舶检验机构申请检验,并取得有效的《船舶检验证书》、《船舶所有权证书》。

  第十二条 浮桥两侧应当设置安全可靠护栏,配备足够的救生、消防、照明等安全防护设备。

  第十三条 浮桥公司必须持有海事机构颁发的《安全检查记录簿》,并接受安全检查。

  第十四条 浮桥公司应当加强对拖带船舶的日常保养,使其处于良好的适航状态。

  浮桥承压舟之间应当连接牢固。

  浮桥用电线路及其敷设符合有关技术规定。

  第十五条 浮桥公司应当对浮桥舟体、舟体间连接装置、

  系泊装置、救生、消防、照明等设备、设施进行经常性检查,确

  保浮桥安全技术状况良好。

  第十六条 浮桥公司应当根据营运水域的实际情况,制订相应的救生、消防、防汛、防凌、预防恶劣天气以及防止浮桥断裂和承压舟冲离等方面的应急预案,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遇有洪水或者大风、大雾、大雪等恶劣天气以及其他严重影响营运安全情形时,应当停止营运,予以公告,并向所在地交通海事部门报告。

  遇有调水调沙、防汛、防凌等紧急情况时,应当按规定及时拆解浮桥。

  第十七条 浮桥两端应当设置《过渡须知》标牌和明显的限速、限重、限载、限距、限宽等标志,并有专人指挥车辆通行。

  第十八条 浮桥营运必须做到:

  (一)禁止在浮桥上通行的车辆超车、掉头。

  (二)禁止运输易燃、易爆、剧毒化学品等危险货物的车辆通过浮桥。

  (三)禁止客运车辆载客通过浮桥,客运车辆通过浮桥时乘客必须下车步行通过浮桥。

  (四)禁止超限、超载车辆通过浮桥;车辆是否超载以车辆制造厂家核定的载重量为准;重载车辆应当单车单向通过浮桥。

  (五)禁止在浮桥上骑行自行车。应当推车经过。

  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海事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加强浮桥公司营运安全的日常监督检查,制定并组织实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发现浮桥公司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的,应当责令其立即改正或者限期整改;浮桥公司未改正或者拒不整改的,责令其临时停止营运;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浮桥公司,应当依法取消其经营资格。

  第二十条 违反本办法,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或者海事管理机构、有关部门依据各自的职责,依法进行处罚、处理;造成安全事故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报告程序和调查处理规定办理。

  第二十一条 国家对于浮桥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2015年4月8日起施行。

  浮桥安全管理制度2015-07-05 14:41 | #2楼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浮桥管理,维护营运秩序,保障运输安全,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本省境内水域从事浮桥营运及其相关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县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浮桥管理工作,其设置的港航管理、船舶检验 、海事机构履行具体管理职责。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乡镇浮桥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经营资质

  第四条拟从事浮桥经营的,必须成立经营性浮桥公司。

  第五条浮桥公司应当有满足经营、安全管理要求的组织机构,完善的管理制度和固定的办公场所。

  第六条浮桥公司的.从业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公司负责人中至少有一名具有相关专业中等以上学历、熟悉浮桥架设与拆装业务的工程技术人员 ;

  (二)每座浮桥至少配备二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应当与浮桥公司签订二年以上的劳动合同;

  (三)浮桥经营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和设备维护 人员,应当接受港航管理机构组织的业务培训,并持证上岗;

  (四)拖带船舶应当按规定配备持有有效证书的船员。

  第七条浮桥必须配备具有良好适航 状态并能满足桥体拆解、日常维护、紧急救助 等工作要求的拖带船舶。

  第八条承压舟、船舶应当持有有效的《船舶检验证书》 、《船舶所有权证书》、《船舶国籍证书》 。

  第九条浮桥公司应具有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注册资本。

  第三章审批程序与申请条件

  第十条浮桥筹建和开业均按下列权限审批:

  (一)市行政区域内的浮桥,由县港航管理机构审核、市港航管理机构审批。

  (二)省内市际间浮桥,经县、市港航管理机构逐级审核后,报省港航管理机构审批。

  (三)省际浮桥,由所在县、市港航管理机构逐级审核,报省港航管理机构商有关省港航管理机构审批。

  第十一条浮桥筹建单位办理审批手续时应当向当地县级以上港航管理机构出具下列文件:

  (一)水路运输 企业筹建申请书;

  (二)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三)筹建可行性研究报告 ;

  (四)公司章程 ;

  (五)浮桥建设的技术性能说明书、地理图 、平面布置图 (含浮桥两侧通道);

  (六)所在地县级以上海事机构签发的《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许可证》;

  (七)河务机构或水利机构的审批文件;

  (八)企业名称 预先核准通知书;

  (九)所在地市级海事机构出具的《浮桥架设审核意见书》。

  港航管理机构自接到筹建申请后,根据浮桥建设发展规划及社会运力、运量 综合平衡情况,在三十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筹建或不批准筹建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申请筹建单位自接到港航管理机构的批准筹建通知后,应在一年内达到港航管理机构要求的开业条件。

  第十二条浮桥筹建单位申请开业,应持下列文件按筹建申请程序,办理开业申请手续:

  (一)水路运输企业开业申请书;

  (二)筹建批复文件;

  (三)按本办法第十四、十五条的规定取得的有关证书及复印件;

  (四)本办法第六条规定人员的劳动合同、学历、资格证明及其复印件;

  (五)办公地点、负责人名单及组织机构表;

  (六)会计师事务所 出具的验资证明 ;

  (七)第三者 责任险 保单 及复印件;

  (八)企业经营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港航管理机构在接到浮桥筹建单位呈报的开业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后,于三十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开业或不批准开业的决定,并向被批准开业单位核发《水路运输许可证》 。

  开业申请单位持《水路运输许可证》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申请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第四章建造、检验与登记

  第十三条浮桥承压舟必须由船舶检验机构认可的船厂建造。

  第十四条浮桥承压舟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向所在地船舶检验机构申请检验,并取得有效的《船舶检验证书》。

  第十五条浮桥公司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 ,向海事机构申请办理船舶登记,并取得《船舶所有权证书》、《船舶国籍证书》。

  第五章营运管理

  第十六条浮桥公司应当参加所在地港航管理机构组织的年度审验。《水路运输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时,浮桥公司应当向原审批机关申请换发。

  第十七条浮桥企业应当按照《山东省水路运输管理费征收和使用实施办法》和《山东省内河航道养护费征收和使用办法》的规定,向港航管理机构缴纳运输管理费和航道养护费。

  第十八条浮桥的通行费收费标准由营运单位提出申请,按规定由港航管理机构审核,报省物价部门批准。

  浮桥应在收费处设立公告牌 ,公布收费依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投诉举报电话。

  第十九条浮桥收费应当使用省港航管理机构统一印制的票据。

  第六章安全管理

  第二十条浮桥公司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实行安全管理目标责任制。

  第二十一条浮桥公司应当根据浮桥架设水域的实际情况,制订相应的防汛、防凌 、预防恶劣天气和其他突发险情 的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遇凌、洪汛不能确保营运安全或妨碍行洪时,浮桥公司应当及时拆除浮桥,暂停营运,并予以公告和向港航管理机构报告。

  第二十二条浮桥公司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定期对浮桥舟体、舟体间连接装置、系泊装置、救生、消防、照明等设备、设施进行检查,确保浮桥安全技术状况良好。

  第二十三条浮桥必须持有海事机构颁发的《安全检查记录簿》,并接受安全检查。

  第二十四条浮桥两端应当设置《过渡须知》标牌和限速 、限载、限距、限宽标志,并配备专人指挥过往车辆。

  禁止在浮桥上骑行自行车。

  第二十五条重载车辆和运输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车辆,应当单车单向通过浮桥。

  第二十六条浮桥公司应当加强对拖带船舶的日常保养,使其处于良好的适航状态。

  第二十七条浮桥两侧应当设置安全可靠的护栏,配备足够的救生、消防、照明设备。

  浮桥用电线路及其敷设符合有关技术规定。

  第二十八条浮桥发生安全事故,浮桥公司应当立即组织救助,并按有关规定报当地公安、海事机构调查处理。

  第二十九条有浮桥的乡镇政府应当明确一名负责人具体负责乡镇浮桥的安全管理工作,并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人员,具体负责浮桥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督促乡镇浮桥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条国家对于浮桥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由山东省交通厅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于2002年1月1日起施行,原《山东省黄河浮桥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家具生产企业必须依法建立健全本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岗位责任人员,责任内容和考核奖惩要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包括以下六个层面:

  一、法人代表安全生产职责;

  二、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三、领导班子及其它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四、中层部门安全生产职责(各管理、车间、工序等)和部门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五、班组和班组长的安全生产责任;

  六、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修维修制度

  1、企业设专电工必须搞好设备管理和维修,并行政部和生产部主要领导分管这项工作。

  2、建立设备台帐、卡片、设备牌板以及设备分布图设备规格、型号、购进时间、运转、检查情况,损坏、报废等都必须详细记载。

  3、机电设备要做到定期检查、维修,半年一大修、一季—中修、每月一小修、日常班检查维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4、主要设备(推台锯.平刨.压刨.双面刨等)机器安全防护装置必须明确专人负责,挂上专责牌,专责人员必须建立岗位责任制。

  5、设备管理,操作人员爱护设备,经常对设备进行擦洗和注油.接班时要严格检查设备各部位是否正常、开机后要注意运转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领导和有关人员进行处理。

  6、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杜绝事故的发生。

  7、加强设备管理和维修,保证设备正常运转。

  具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的生产工序安全管理制度

  1、企业安全管理部门牵头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对本企业生产系统进行全面排查,确定具有较大危险有害因素的生产场所。

  2、对已确定的具有危险有害因素的生产场所,如锅炉.蒸气房.库房等,喷漆房制定有效的安全技术整改措施。

  3、为保证安全整改措施落实,要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方案,严格落实整改完成时间,整改任务责任人,整改资金到位,责任人,使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得到及时的治理和排除。

  4、对危险有害因素的治理要保存完整的安全整改治理档案,妥善保管。

  5、对危险有害因素要及时发现,及时治理,确保安全生产。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公司的消防工作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成立消防安全小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规定,制定如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每年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意识。

  2、防火巡查、检查制度,落实逐级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消防工作归口管理,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

  3、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4、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5、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6、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7、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爆制度,易燃易爆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8、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生产安全管理制度13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特制定如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 员工应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和倒班制度上下班、倒班。严禁迟到、早退、旷工和私自倒班行为,有事按照公司的《请、销假制度》提前一天请假,按相程序审批。严禁电话请假捎假和班前请假。

  2、 员工应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规范穿戴劳保用品和防护用具,女工严禁穿高跟鞋上班,发辫必须盘入安全帽中。以上有违规者罚款50-100元并通告批评。

  3、 上班时间严禁打手机,收、发短信息,以及用手机上网聊天。违者每次给予50-100元罚款,对因此造成的严重后果视情节,加重处罚。

  4、 员工上班期间严禁脱岗、串岗、睡岗和扎堆聊天,以及从事与本职无关的事宜。班中任何情况下的瞌睡均视为睡岗。违者每次给予50-100元罚款,因此造成的质量事故和重大经济损失,按实际情况从重处罚,直至辞退。

  5、 员工应服从管理,听从上级主管人员的调度和指挥。认真完成主管领导安排的工作任务,杜绝一切不服从管理现象发生,违者予以辞退并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6、 员工上班期间严禁吸烟、酗酒和班前饮酒,以及上班期间聚众嬉闹、任何打架斗殴现象。违者每次给予100元罚款。对明知上班班前饮酒的,经核实予以劝休,劝休时间以旷工论处。严禁任何形式的嬉、任何打架斗殴行为均予以辞退并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7、 员工操作在岗设备严格按:“三大规程”进行操作,杜绝违规操作、野蛮操作行为,特殊情况必须有人监护。

  8、 电工操作电器设备和停、送电必须严格按用电程序挂、摘“警示牌”,杜绝用电安全事故发生。以上规定电工违规者处100-200元罚款,造成重大事故的予以开除。

  9、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上岗和不经培训上岗现象。

  10、 逐步建立晚上员工上岗残三级培训制度,体检制度,防止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和传染病的的传入。并建立三级培训档案,签订有关合同。

  11、 对发生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实行责任连带。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提高员工的安全责任心和管理者的工作主动性,对发生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工艺事故、设备事故、人为伤害、交通事故)视情节、连带岗位、班组主管及相关领导。

  12、 员工上、下班所使用的汽车、摩托车、电动车、助力车,必须做到证照齐全,穿戴必须的防护用具,严格遵守交通法规,防止意外交通事故发生。

  13、 员工应认真做好在岗事故隐患的排查工作,及时发现各类事故隐患,及时汇报、处理。对当时不能处理的`应做好记录,及时向相关人员汇报。对已发生的事故,以班组为单位,由车间主管组织召开事故分析会、查原因、定措施、限期整改、验收。分清责任,落实到人。

  14、 员工在岗期间,服从班长的统一指挥,加强协调沟通,做到“四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别人伤害、不互相伤害),杜绝一切事故的发生。

  15、 每月25号车间组织召开一次本月安全生产总结会(例会),各班组以书面形式向车间汇报一个月的安全生产情况,对发生的问题要分清责任、制定措施、落实整改时限。安排好下一个月的安全生产工作。

  16、 车间每季度安排一次安全生产学习培训会,或利用生产淡季安排各种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各岗位制定相应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不定期组织学习、演练。

  17、 对个人、班组安全生产工作做的好的,连续一季度不发生任何安全生产事故的,车间报请公司批准给予一定的奖励,并作为对员工的绩效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

  18、 对车间的安全设备及必须配备的安全用具,由车间主任下发并告知其用途。事故应急预案车间主任及班长必须配备齐全。突发事故立即报告安全部,并写明事故原因及相关资料。

生产安全管理制度14

  第一章 学习会议制度

  第一条 坚持定期学习制度,本单位学习以水利局通知为准,任何在岗人员不得以任何借口不参加学习(上级临时安排的急件除外)。

  第二条 坚持会议、学习签到制度。签到由办公室收集保存。学习、会议不得迟到、中出、早退,缺席一次作旷工处理。

  第三条 凡参加学习、会议者,必须认真听讲,做好会议、学习记录,由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定期调阅,调阅中凡没做笔记的视为未参加并作旷工处理。

  第四条 坚持会议落实制度。精简会议内容,提高会议质量,严禁琐事、小事上会、严禁重复召开会议,对上次会议安排的工作任务未落实的部门或个人实行效能监察,确保会议的落实。

  第二章 上下班签到及请销假制度

  第五条 全局上下班签到由办公室统一监督管理,上午8∶30以前签到、11∶30后签退,下午2∶30以前签到、5∶30后签退。不能代签、补签,4次缺签作一次旷工。

  第六条 严格执行上下班制度,不得迟到早退,更不得无故缺席。凡因病因事不能上班的,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

  第七条 因事、因病请假的,3天以上由局长审批,2天以内由分管领导审批,一天内由办公室审批,半天内由各股室负责人审批。2天(含2天)以上必须书面请假,一周

  以上的病假必须出具县级及以上医院开具的疾病证明书,否则不予批假。以上请假条交办公室存档备案,请假人返回后及时到办公室销假。

  第八条 开会、培训学习或出差办事必须有上级通知或单位领导同意,由办公室派遣,否则一律作旷工论处。

  第九条 各项目建设处工作人员因事因病请假一天内由处长审批,3 天以内和3 天以上必须书面向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请假。各处长必须安排调节好请假人员的工作,不能漏岗、脱岗造成工作失误,否则将追究处长责任,同时每月将假条和签到出勤情况报局机关办公室存档备案,

  第十条 对未经请假,无故缺勤的,视为旷工,累计满15天旷工的,年度考核不能评优,累计满30天的,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称职)或不定等次;全年事、病假累计满60天的、年底奖金按80%计发,累计90天的年度奖金按50%计发,累计180天的,年度奖金20%计发。

  第十一条 全体工作人员上班期间(包括下乡期间)严禁参与各种打牌等娱乐、赌博活动,严禁网上购物等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发现3次以上将向县督查局通报,同时对涉及的股室处负责人给予同等处理。

  第三章 下乡和车辆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 坚持下乡审批制度工。下乡工作人员结合自身工作需要确需下乡的,须经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同意并经办公室开具派遣单方能下乡,擅自下乡的不予报销差旅费,同时按旷工处理。

  第十三条 下乡必须有明确的目的,下乡完成的工作情况需向分管领导汇报,并将下乡开展的工作做好记录以备查。对无明确目的、盲目或无实际意义的下乡以及无开展工作记录的,将追退当日差旅费和车辆燃油费,同时按旷工处理。

  第十四条 严禁租车,确因特殊情况或突发事件,而单位车辆均外出的情况下可以请示主要领导同意由办公室出面租车。严禁公车私用,一经发现,立即将情况向县第三纪工委通报,当日燃油费由公车驾驶员负责,如因公车使用造成车辆安全事故的一切法律责任由公车驾驶员承担。

  第十五条 单位车辆除公事外出以外一律停放在水利局划定的停车场,如因私自乱停乱放造成车内财物被盗或者车辆损坏的,一切责任由本车驾驶员承担,同时报县第三纪工委处理。

  第十六条 单位所有车辆由办公室统一调度,上班期间驾驶员未外出公干的,一律在办公室休息,做到车在人在,以确保单位工作人员和领导临时用车调度。

  第十七条 使用公车出差必须先由办公室开具派车单,未出示公车派车单的领导不予签字报销出差等相关费用,确因特殊情况或节假日、双休日下乡或出差的由办公室电话通知安排出差,回来后补开派车单,否则一律不能补开。

  第十八条 局机关工作人员下乡派公车不限制人数,出县外开会、培训、学习除领导以外3 人及以上才能派公车,3 人以下自行安排乘坐公共汽车,交通费用(特殊情况含市

  内出租车费用)凭当日车票报销。

  第四章 公务接待和陪餐制度

  第十九条 单位公务接待严禁使用香烟,严禁安排国家保护性野生动物有关的`菜肴。

  第二十条 就餐一律安排在水利局食堂,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在外就餐的由办公室请示分管领导后在外安排,标准在400元左右、酒水标准在350元/瓶左右(中餐不安排酒水);住宿一般为标间,标准在200元/间左右,接待正处级以上领导的可以安排单间,标准不能越过300元/间。

  第二十一条 严格公函接待制度,无公函的单位一律不安排接待(本单位召集的会议除外),对一般性需接待又无公函的一律在水利局食堂安排自助餐,如违背原则擅自在外安排办公室又不知道的所有就餐费用自行负责。

  第二十二条 涉及各工程处内部接待一律在处食堂安排,确需在外安排的由处长告知局行政办公室,经办公室请示领导同意后由办公室负责安排。

  第二十三条 设计、监理、施工因份内工作来单位开展业务的不安排接待,擅自安排接待的一切费用自理(本单位召集的会议除外)。

  第二十四条 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原则上陪餐人数不超过1/3比例,但因特殊情况需增加陪餐人员的,原则上不能超过5人,驾驶员一起进餐的不计入陪餐人数。陪餐人员一般由办公室、账务室、分管领导和涉及的股、室、处负责人组成,特殊情况由办公室作为工作安排陪餐,被安排人员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

  第二十五条 严禁在外签单挂账,确因特殊情况需要签单的需请示领导同意,报销时在发票上注明×××领导安排。

  第五章 加班管理制度。

  第二十六条 各股、室、处涉及自身工作的加班自行安排(包括人员安排),但不计入加班。

  第二十七条 如因检查、验收等临时突击性工作需要加班的,由分管领导安排,办公室统一调度加班。周一至周五晚上加班3小时以上算加班,参照县内下乡差旅费标准计发补贴,双休日、节假日加班参照国家加班规定计发补贴。

  第六章 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十八条 局机关办公用品由办公室统一购买,其他股室所需用品到办公室领取;各项目建设处所需办公用品由各处长自行购买;办公设备涉及金额较大的由设备使用人向分管领导提出书面申请,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转办公室,再由办公室请示主要领导后按程序统一采购。

  第二十九条 差旅费报销。严格按正财字201443号文件执行,必须在一周内完成报销手续,越期不予报销。当日在县内出差后因公事到县外出差的按最高校准报领一次差旅费,严禁重复报销差旅费。

  第三十条 经费会签制度。所有开支票据必须在当月内送领导签字报销(月底发生的费用必须在次月初签字报销),超时不予报销。重大资金支出,由局领导班子成员事前集体

生产安全管理制度15

  目的:保护员工身体不受意外伤害

  范围:冲压生产

  一、具体措施:

  1、进入工作场地工作前必须认真穿戴好劳保用品(包含工作服、劳保鞋、劳保手套、劳保护腕、劳保护颈、安全帽六种劳保用品)。

  2、毛刺钳工工作时,必须戴护目镜。

  3、手套划破时应及时更换,禁止戴破手套操作。

  4、模修人员从事电焊作业时,必须使用护目罩。

  5、模修人员从事车、铣、钻机加作业时,严禁戴手套。

  6、工作场地禁止有积油、积水产生。

  7、禁止非小冲人员和大冲班长以下人员操作电瓶叉车。

  8、行车工发现模具吊绳钢丝断裂有10根以上时,应及时更换。

  9、必须有效使用光电保护装置。

  10、小冲操作人员尽量使用镊子和吸附钳等二类工具,只有在条料落料工序时,在手不伸入模区条件下,在使用光电保护器不能操作时,经组长同意,方可关掉光电保护器生产。

  11、吊运材料时,人员严禁站在材料无约束方向,以避免材料滑出伤人。

  12、大冲操作人员禁止用手抓边料,必须用废料抓钩,清理工作台及模具上的边料。

  13、滑块在下行过程中,禁止将手伸入模区纠正工件位置。

  14、取放零件时,必须轻拿轻放,禁止抛甩。

  15、吊运模具离开工作台时,应先检查确认螺栓是否拆出完毕。

  16、模具吊运到存放区域时,需重叠的应当重叠平稳,重叠数量不能超过3层,只能小模具重在大模具上,避免中心偏移而造成模具滑倒。

  17、模具吊上工作台定位时,使用的模具定位键必须有手柄。

  18、吊运模具一次只能吊运一副,禁止2副以上重叠吊运。

  19、必须严格按作业标准书设置参数,禁止私自更改作业参数。

  20、严禁酒后上机操作。

  21、严禁疲劳上班。

  二、检查方式

  1、日常检查:组长、安全员负责检查,并将检查到的问题报告课长。

  2、专职检查:由制造厂谭克宇负责检查出问题并报告相关课长及制造厂。

  3、不定期抽查:由冲压课课长和助理负责。

  三、处罚方式:

  1、安全员、组长查出的违章由组长提出处理意见(只处罚当事人),报课长。

  2、课长及助理抽查出的违章,当事人和所在班组的`班组长和机长一并受罚。

  3、公司、工厂检查出的违章,课长、班组长、机长和当事人一并受罚。

  4、凡是安全违章,一律公布在冲压课安全违章曝光栏中。

  四、处罚金额

  1、不按要求穿戴劳保用品者,一项一次罚50元。

  2、要求使用而未使用光电保护器者,一次罚50元。

  3、私自更改作业参数者,一次罚50元。

  4、违章操作造成的伤害,自己承担30%医疗费用。

  5、野蛮操作伤害他人,承担50%医疗费用。

  6、相关责任人,按逐级减半原则进行处罚。

  7、凡是违章直接责任人,每次扣2分,作为薪资调整考核减分依据。

  本办法如与公司安全管理条例有抵触,以公司安全管理条例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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