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公司项目部临时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时间:2025-02-11 12:14:44 欧敏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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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公司项目部临时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精选24篇)

  在现在社会,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建筑公司项目部临时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建筑公司项目部临时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精选24篇)

  建筑公司项目部临时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1

  1、电气线路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规定,不得随意移动,调换,增减或者改变接线方式,有关专业人员必须了解本单位电源总分开关以及动力,照明线路的'位置和走向,如遇紧急情况,第一时间处理;

  2、专业电工必须持证上岗,不得违章作业,对于电气线路要检查各种电气开关是否设置漏电保护装置,用电器的金属外壳接地或者接零应完好有效;

  3、电箱或者电路作业时,必须切断电源,悬挂标志牌,必要时设专人看管,防止有人误合闸;

  4、所有电箱门必须保证处于上锁状态,非专业电工严禁开启,每日有专业电工填写巡检记录表并附于电箱门醒目处;

  5、电气设备起火时,先切断电源,灭火时使用二氧化碳和干粉类灭火器;

  6、在空间小,地面潮湿等场所施工必须选用符合规定的低压电,照明器具必须符合规范高度。

  建筑公司项目部临时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2

  为了贯彻国家最新颁布的《安全生产法》精神,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加强进一步宣传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加强对现场施工人员安全用电及自身安全防护意识,以达到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的最终目的'有效防范施工领域安全事故的发生,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特制定项目经理部安全用电管理制度,以确保施工生产的正常有序进行。

  1、施工现场所有电气线路、配电箱、电气设备、施工照明等使用操作必须由具有有效操作证件的合格电工操作,严禁非专业人员、无本电工操作。电气操作人员必须按要求到期及时更换操作本。

  2、使用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保护及安全防护用品。

  3、电工作业须由两人配合进行,并按规定穿戴绝缘鞋,带好绝缘手套,使用绝缘工具。严禁带电接线和带负荷拔插头等。

  4、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并挂上停电禁止合闸标牌。检修设备必须将前一级开关断开,并挂上有人检修禁止合闸警示牌或将设备的电源线在开关下端拆除。

  5、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必须经电工断电处理后进行。对临时用电设施使用过程中发现的异常情况,要及时向有关人员报告和解决。

  6、维护电工必须按要求填写“电工维修工作记录”和“电工值班记录”。

  7、电气操作人员必须经常学习关于电气方面的知识,电气操作规程,把好施工现场用电关,保证施工中安全用电。

  8、经理部安全监督组定期组织或安排电工巡视检查,保证电器、配电箱、供电电缆、保护接零、重复接地等处于完好状态。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定人、定措施、定时间进行解决整改。

  建筑公司项目部临时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3

  1、电气线路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不得随意移动、调换、增减或改变接线方式。有关专业人员必须了解本单位动力电源总开关、分开关及动力、照明线路的位置和走向,如遇问题,以便迅速切断电源。

  2、电工作业必须持证上岗,不得违章作业。对电气线路要检查各种电气开关是否设有漏电保护装置,用电的金属外壳的接地或接零应完好无损。保险丝的选用要适当,不得用铁丝、铜丝、铝丝代替。

  3、照明和动力需要接线时,必须切断电源,并且要在开关箱上悬挂标志牌,必要时要设专人看管,防止有人误合闸。

  4、施工现场、修理车间等场所下班和不工作时,应将动力电源总开关断开。

  5、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必须装配漏电保护器方可使用。在阴雨天气下,禁止在露天下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或其他与电有关的工具。

  6、各种线路、控制箱和各种电器有问题时,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立即向有关领导汇报,安排专业人员妥善处理。

  7、每年按规定对漏电保护器进行检测,凡检测不合格的必须更换,更换或新安装的.漏电保护器必须经过检测合格方可使用。

  8、所有电气设备及线路应符合国家防爆、防火规定,不合格者禁用。

  9、所有电气设备和线路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并定期测量接地电阻。不合格者禁止使用。在同一供电系统中不允许部分电器设备接地,另一部分电器设备接零。

  10、电气设备或线路在检修时,为采取措施的,应视同有电,任何人不得接触。

  11、电气设备或线路在检修时,原则上不允许带电进行。否则要有绝对可靠的安全措施,严格按带电作业规定进行。

  12、电气设备及线路检修时,必须安装接地线。检修作业时,应有专人看守总电源(开关)或挂有“正在检修,严禁合闸”等明显标志牌。

  13、电气作业人员到现场检修,一定要与生产指挥人员联系,待同意后方可检修。检修电气设备与未停电设备之间加装临时遮拦,不设遮拦应保持安全距离并设警示标志。

  14、遇雷雨时,所有室外开关、线路及引入线检修工作均应停止。

  15、电气设备起火时,先切断电源。在灭火时用二氧化碳、干粉、沙子扑救。

  16、在窄小、潮湿和金属等容器、空间内施工所需的照明必须选用符合规定的安全电压。

  建筑公司项目部临时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4

  1、目的

  本制度规定了企业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要求以及相关审核、偏离、培训和沟通的管理要求。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在施工、生产、检维修等作业过程中,临时性使用380V或380V以下的低压电力系统的作业。

  3术语和定义

  3.1非标准配置的临时用电线路:除按标准成套配置的,有插头、连线、插座的专用接线排和接线盘以外的,所有其他用于临时性用电的电气线路,包括电缆、电线、电气开关、设备等(简称临时用电线路)。

  4职责

  4.1作业申请人:

  ——是现场作业负责人,提出作业申请;

  ——办理作业许可证;

  ——组织危害因素辨识,协调落实作业安全措施;

  ——组织现场安全交底和安全培训;

  ——组织实施作业;

  ——对作业安全措施的.有效性和可靠性负责。

  4.2作业批准人:(主要负责人)

  ——清楚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害和风险;

  ——评估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条件变化;

  ——清楚安全控制措施;

  ——确认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包括检查气体取样和检测结果;

  ——批准和取消作业。

  4.3作业人员:

  ——持有经审批有效的作业许可证进行临时用电作业;

  ——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要求,熟知作业过程中的危害及控制措施,并严格按照许可证

  建筑公司项目部临时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5

  一、在正式运行的电源上所接的一切临时用电,应办理用电申请手续

  二、许可证办理程序

  施工单位负责人持《电工作业操作证》、施工作业单等资料到配电室,对下列施工用电管理规定签字确认后,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1、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对本单位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进行确认,施工单位负责所接临时用电的现场运行、设备维护、安全监护和管理。

  2、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的交底。

  3、作业完工后,施工单位应及时通知配电室停电,施工单位拆除临时用电线路。

  4、安装临时用电线路的电气作业人员,应持有电工作业证。

  5、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应按供电电压等级和容量正确使用,所用的电气元件应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临时用电电源施工、安装应严格执行电气施工安装规范,并接地良好。

  6、在防爆场所使用的临时电源,电气元件和线路应达到相应的防爆等级要求,并采取相应的防爆安全措施。

  7、临时用电线路及设备的绝缘应良好。

  8、临时用电架空线应采用绝缘铜芯线。架空线最大弧垂与地面距离,在施工现场不低于2.5m,穿越机动车道不低于5m。架空线应架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和脚手架上。

  9、对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盘、箱应有编号,应有防雨措施,盘、箱、门应能牢靠关闭。

  10、临时用电设施,应安装符合规范要求的漏电保护器,移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应一机一闸一保护。

  11、施工单位应进行每天两次的`巡回检查,建立检查记录和隐患问题处理通知单,确保临时供电设施完好。对存在重大隐患和发生威胁安全的紧急情况时,配电室有权紧急停电处理。

  12、临时用电单位应严格遵守临时用电规定,不得变更地点和工作内容,禁止任意增加用电负荷或私自向其他单位转供电。

  三、许可证管理

  1、《临时用电许可证》有效期限为一个作业周期,一式二联,一联由配电室留存,施工单位持持一联备配电室人员随时检查。

  2、用电结束后,施工单位将《临时用电许可证》第二联交回配电室,配电室安排人员拆除电井线路、抄表结算费用。

  四、管理范围

  1、物业工程部负责配电室至电井的接线箱的操作,电井加锁,物业工程部掌管钥匙。

  2、各施工单位自备二级箱。负责二级箱及其线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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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临时用电及合格制度、职责要求及《厂区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的管理。

  本制度不适用于公司固定用电作业场所。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制度的引用而成为本制度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制度,然而,鼓励根据本制度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制度。

  JGJ 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GB/T 13869 《用电安全导则》

  GB 50052《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 50194《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

  3、术语和定义

  本制度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

  3.1 、低压

  交流额定电压在1 kV及以下的电压。

  3.2、高压

  交流额定电压在1 kV以上的电压。

  3.3、安全了变压器

  为安全特低电压电路提供电源的隔离变压器。

  它的`输入绕组与输出绕组在电气上至少由相当于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绝缘隔离开来。

  它是专门为配电电路、工具或其他设备提供安全特低电压而设计的。

  3.4、开关箱

  末级配电装置的通称,亦可兼作用电设备的控制装置。

  3.5、外露可导电部分

  电气设备的能触及的可导电部分。它在正常情况下不带电,但在故障情况下可能带电。

  3.6、人工接地体

  人工埋入地中的接地体。

  3.7、外电线路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配电线路以外的电力线路。

  4 、临时用电作业危害识别

  4.1、临时用电作业前,针对作业内容进行危害识别,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

  4.2、将安全措施填入“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内。

  5 、临时用电作业要求

  1.1、为加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避免人身触电、火灾、爆炸及各类电气事故的发生,促进建设事业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1.2、本规定适用范围为各单位正式运行电源上所接的一切临时电源。

  1.3、在正式运行的电源上所接的一切临时用电,应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1.4、在运行的生产装置、罐区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一般不允许接临时电源。确属装置生产、检修施工需要时,在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的同时,按规定办理“用火作业许可证”。

  6 、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办理程序

  6.1、本企业内部单位(以厂为单位)的临时用电,由用电单位持“施工作业单”、“特种作业(电工)操作证”到电检车间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6.2、本企业以外单位所需临时用电,必须由用电单位向企业机动部门提出临时用电申请,由机动部门批转电检车间组织实施。施工单位负责人持“施工作业单”、“特种作业(电工)操作证”到电检车间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6.3、在用火管理范围内的临时用电,用电单位必须先办理施工地点及电源箱处的“用火作业许可证”,然后再申办“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6.4、电检车间负责人应对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进行确认后签发“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6.5、临时用电主要安全措施和其他补充安全措施,由供电执行人负责确认签字;

  6.6、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的交底;

  6.7、作业完工后,施工单位应及时通知供电单位停电,施工单位拆除临时用电线路,并由供电执行人组织施工单位对现场进行验收,合格后分别在“完工验收”一栏签名。

  7、临时用电作业安全措施

  7.1、有自备电源的施工和检修队伍,自备电源不应接入公用电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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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临时用电规划设计

  本工程施工临时用电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集中管理的形式。

  开工前,由项目总工王涛组织编制本工程施工临时用电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对本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总体规划,结合本工程区段划分,绘制用电设施布置示意图。临时用电总体施工组织设计经项目部总工程师以及技术、电气、安全、设备等专业工程师会审后,报监理单位审核。

  施工项目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时,应编制相应的临时用电专项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部组织技术、电气、安全等部门专业技术人员编制,报项目总工审查,监理工程师确认后实施。

  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相关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本工程施工临时用电主要为施工动力用电和照明用电,临时用电都自給自足的方式,自备发电设备设在重点工程集中区域,施工现场各类临时用电设备通过临时供电线路连接。

  2、临时用电设施设置及使用要求

  1)配电箱

  配电箱及其内部开关、器件的安装应端正牢固。安装在建筑物或构筑物上的配电箱为固定式配电箱,其箱底距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1.3m,小于1.5m。移动式配电箱不得置于地面上随意拖拉,应固定在支架上,其箱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0.6 m,小于1.5m。

  配电箱内的开关、电器,应安装在金属或非木制的绝缘电器安装板上,然后整体紧固在配电箱体内,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箱内电器不带电的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做保护接零。保护零线必须通过零线端子板连接。

  配电箱和开关箱的进出线口,应设在箱体的下面,并加护套保护。进、出线应分路成束,不得承受外力,并做好防水弯。导线束不得与箱体进、出线口直接接触。

  配电箱内的开关及仪表等电器排列整齐,配线绝缘良好,绑扎成束。熔丝及保护装置按设备容量合理选择,三相设备的熔丝大小应一致。三个及其以上回路的配电箱应设总开关,分开关应标有回路名称。三相胶盖闸开关只能作为断路开关使用,不得装设熔丝,应另加熔断器。各开关、触点应动作灵活、接触良好。触电箱的操作盘面不得有带电体明露。箱内应整洁,不得放置工具等杂物,箱门应设有线路图。下班后必须拉闸断电,锁好箱门。

  配电箱周围2m内不得堆放杂物。电工应经常巡视检查开关、熔断器的接点处是否过热。各接点是否牢固,配线绝缘有无破损,仪表指示是否正常等。发现隐患立即排除。配电箱应经常清扫除尘。

  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如合置在同一配电箱内,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别设置。

  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备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严禁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分配电箱和开关箱中两级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合理配合,使之具有分级、分段保护的功能。

  3)自备发电机组

  自备发电机组及其控制、配电、修理室等,在保证电气安全距离和满足防火要求的`情况下可合并设置也可分开设置。

  发电机组的排烟管道必须伸出室外。发电机组及其控制配电室内严禁存放贮油桶。

  发电机组应采用三相四线制中性点直接接地系统,并需独立设置,其接地电阻值单台容量不超过100kVA或使用同一接地装置并联运行且总容量不超过100kVA的变压器,或发电机的工作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Ω。

  发电机控制屏宜装设交流电压表、交流电流表、有功功率表、电度表、功率因数表、频率表、直流电流表。

  发电机组应设置短路保护和过负荷保护。

  发电机并列运行时,必须在机组同期后再向负荷供电。

  5)临时用电线路

  施工临时用电线路一般应架空,用固定瓷瓶绝缘。动力与照明线路要分开架设。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即三相五线制)。

  临时供电线路架设及其与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及导电体的安全距离符合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3、施工现场安全用电管理

  各种设备、电线不得乱摆乱放,以防人身触电。电气设备不带电金属外壳、框架、部件、管道、金属操作台和移动式碘钨灯的金属柱等,均应做保护接零。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作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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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条、为加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避免人身触电、火灾爆炸及各类电气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石化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所属各单位,同时也适用于进入以上单位作业的外来施工单位和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管理范围为各单位正式运行电源上所接的一切临时用电;海上平台发电设备的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四条、临时用电审批程序

  (一)在运行时的生产装置、罐区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一般不允许接临时电源。确属生产必须时,在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的同时,按规定办理用火作业许可证。

  (二)本企业内部单位的临时用电,由用电单位持用火作业许可证、电工作业操作证到供电管理部门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三)本企业以外单位及本企业下属多种经营企业需临时用电时,由用电单位持用火作业许可证、电工作业操作证、施工许可证等到供电管理部门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须经用电或施工主管单位负责人签字。

  第五条、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有效期限应与用火作业许可证一致。

  第六条、临时用电管理

  (一)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一式三联,第一联由供电审批部门存档,第二联交供电执行单位保存,第三联由临时用电执行人保存。

  (二)临时用电结束后,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第一联由供电执行单位签字后,由用电执行人交供电主管部门注销。

  (三)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保存期为1年。

  第七条、有自备电源的施工队其自备电源不得接入电网电源。

  第八条、用电结束后,临时施工用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立即拆除,由用电执行人所在生产区域的技术人员、供电执行部门共同检查验收签字。

  第九条、临时用电必须严格确定用电时限,超过时限要重新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的延期手续,同时办理相关的继续用火作业许可证手续。

  第十条、安装临时用电线路的作业人员,必须具有电工操作证方可施工。严禁擅自接用电源,对擅自接用的按严重违章和窃电处理。电气故障应由电工排除。

  第十一条、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必须按供电电压等级正确选用,所用的电气元件必须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临时用电电源施工、安装必须严格执行电气施工、安装规范。

  (一)在防爆场所使用的临时电源,电气元件和线路要达到相应的防爆等级要求,并采取相应的防爆安全措施。

  (二)临时用电的单相和混用线路应采用五线制。

  (三)临时用电线路架空时,不能采用裸线,架空高度在装置内不得低于2.5米,穿越道路不得低于5米;横穿道路时要有可靠的保护措施,严禁在树上或脚手架上架设临时用电线路。

  (四)采用暗管埋设及地下电缆线路必须设有“走向标志”及安全标志。电缆埋深不得小于0.7米,穿越公路在有可能受到机械伤害的`地段应采取保护套管、盖板等措施。

  (五)对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盘、配电箱要有编号和防雨措施,配电盘箱门必须能牢靠关闭。

  (六)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伏;在特别潮湿的场所或塔、釜、槽、罐等金属设备内作业装设的临时照明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伏。

  (七)临时用电设施必须安装符合规范要求的漏电保护器,移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应一机一闸一保护。

  第十二条、临时供电执行部门送电前要对临时用电线路、电气元件进行检查确认,满足送电要求后,方可送电。

  第十三条、对临时用电设施要有专人维护管理,每天必须进行巡回检查,建立检查记录和隐患问题处理通知单,确保临时供电设施完好。

  第十四条、临时用电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临时用电的规定,不得变更临时用电地点和工作内容,禁止任意增加用电负荷,一旦发现违章用电,供电执行单位有权予以停止供电。

  第十五条、临时用电结束后,临时用电单位应及时通知供电执行单位停电,由原临时用电单位拆除临时用电线路,其他单位不得私自拆除。私自拆除而造成的后果由拆除单位负责。

  第十六条、临时用电单位不得私自向其它单位转供电。

  第十七条、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是临时用电作业的依据,不得涂改、不得代签,要妥善保管,保存期为一年。

  第十八条、本制度从印发之日起执行。原《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同时废止。各企业根据本制度,制定本单位实施细则。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标准、规范、法规执行。

  第十九条、本制度由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安全环保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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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建立严格的审批流程,所有临时用电申请需经过电气工程师审查,确保安全性和必要性。

  2.对临时用电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查,确保其符合安全标准,对不符合要求的设备立即停用并修复。

  3. 提供专门的培训,使员工了解临时用电的.潜在风险和正确操作方法,增强安全意识。

  4.实施日常巡查和定期审计,及时发现并纠正违规用电行为,对违规者进行教育或处罚。

  5.定期更新应急预案,进行模拟演练,提高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6.引入智能监控系统,实时监测临时用电情况,预警潜在风险。

  通过上述措施,我们可以构建一个高效、安全的临时用电管理体系,为企业运营提供坚实的保障。在执行过程中,应持续优化制度,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和完善,以实现最佳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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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临时用电线路设置符合安全要求,设置在施工人员不容易踩踏的地方,必要时采取架空或埋地处理,线型选择宜选择绝缘橡胶软铜线;

  2、临时用电要满足“一机、一闸、一保护”原则,即每个用电设备必须有一个独立的`电源控制开关,控制开关要用漏电保护功能,漏电开关的选择原则为:控制单台用电设备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使用于潮湿和有腐蚀介质场院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15ma,额定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3、电动机具、配电箱外壳要进行接地保护(电动机具包括电焊机、发电机、切割机等);

  4、移动式电动工具和手持电动工具的单相电源线要求使用三芯软橡胶电缆,外壳具有接零保护。

  5、焊接作业要佩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戴电焊手套和防护面罩,穿胶底鞋,不能在潮湿环境下直接进行焊接作业。

  6、电源接入要从正规配电箱处接入,接线采用压接或将电源插头插入插孔,不能直接剥开低压街码线或直接将导线插入插孔进行取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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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必须执行jgj64—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编写“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并按其布置。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系统。一、二级配电箱外壳必须设重复接地,三级配电箱在比较集中的地方应设重复接地。

  4、塔吊、龙门架、搅拌机等设备的金属部分必须有接地(零)保护。

  5、每台电气设备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开关箱与其所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米,漏电保护器应与所控制的设备容量相匹配。

  6、开关箱与二级配电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米。

  7、各级配电箱内应设专用零线和保护零线端子,不得相互混接;箱内电气元件应排列整齐、牢固,配线横平竖直、美观,并且绑扎牢固;箱底引出线口应加橡皮绝缘互套,箱门应配锁。

  8、各级配电箱周围2米以内不得堆放杂物,并且应设防雨措施。

  9、室外照明灯具应采用防水灯具,距地面高度不得低于3米;室内照明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2.4米;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有保护接零。

  10、手持照明灯具、地下室、金属容器内、潮湿等场所,照明时必须使用36v及以下的安全电压。36v变压器严禁使用自耦变压器,必须使用双绕组变压器。金属外壳有可靠的保护接零。

  11、照明电线不能栓在金属脚手架、龙门架、塔吊等其它金属上,严禁在地面上乱拉、乱拖。

  12、架空线路应采用铁横担,瓷瓶水平架设,距地面一般不低于4米,过道路不低于6米。

  13、电缆干线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敷设。

  14、橡皮电缆应采用埋地穿保护管及沿墙或电杆等敷设,在沿墙或电杆敷设时用绝缘子固定,在金属构件上敷设时,应与金属构件之间做绝缘处理。

  15、电缆、电线严禁使用金属裸线绑扎固定。

  16、塔吊、龙门架、人货两用电梯等起重设备,在超过30米时,应有防雷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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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建立现场临时用电检查制度,按市建委关于现场临时用电管理规定对现场的各种线路和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并将检查、抽查记录存档。

  2.临时配电线路必须按规范架设,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不得采用塑胶软线,不得成束架空敷设,也不得沿地面明敷设。

  3.施工机具、车辆及人员,应与内、外电线路保持安全距离。达不到规范规定的最小距离时,必须采用可靠的防护措施。

  4.配电系统必须实行分级配电。现场内所有电闸箱的内部设置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箱内电器必须可靠、完好,其选型、定值要符合有关规定,开关电器应标明用途。电闸箱内电器系统须统一式样、统一配制,箱体统一刷涂桔黄色,并按规定设置围拦和防护棚,流动箱与上一级电闸箱的连接,采用外插连接方式。

  5.独立的配电系统必须按部颁标准采用三相五线制的.接零保护系统,非独立系统可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接零或接地保护方式。各种电气设备和电力施工机械的金属外壳、金属支架和底座必须按规定采取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护。

  6.在采用接地和接零保护方式的同时,必须设两级漏电保护装置,实行分级保护,形成完整的保护系统。漏电保护装置的选择应符合规定。

  7.手持电动工具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工具的电源线、插头和插座应完好,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和调换,工具的外绝缘应完好无损,维修和保管应由专人负责。

  8.结构施工内部照明使用行灯照明的,其电源电压应不超过36伏,灯体与手柄应坚固,绝缘良好,电源线须使用橡套电缆线,不得使用塑胶线。行灯变压器应有防潮、防雨水设施。外围的强电照明,必须搭设灯架,灯架高度不得低于2米,并做好绝缘。

  9.电焊机应单独设开关。电焊机外壳应做接零或接地保护。施工现场内使用的所有电焊机必须加装电焊机触电保护器。电焊机一次线长度应小于5米,二次线长度应小于30米。接线应压接牢固,并安装可靠防护罩。焊把线应双线到位,不得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轨道及结构钢筋作回路地线。焊把线无破损,绝缘良好。电焊机设置地点应防潮、防雨、防砸。

  建筑公司项目部临时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13

  1.建立审批流程:各部门在需要临时用电时,需填写申请表,详细说明用电需求、预计时间、设备清单等,由工程部或安全部门审核批准。

  2.制定安全标准:明确临时用电设备的安装、使用、拆卸标准,确保符合电气安全规定。

  3.设备检查与维护:设立专门的设备检查制度,定期对临时用电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或更换。

  4.负荷监控:通过安装电流监测设备,实时监控临时用电的负荷情况,防止超载运行。

  5.应急演练:定期组织临时用电安全演练,提升员工应对突发状况的能力。

  6.定期培训:定期开展临时用电安全培训,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7.强化监督:设立临时用电巡查机制,对违规行为进行纠正,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通过上述方案的'实施,临时用电管理制度将得到有效的执行,为企业的安全生产和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建筑公司项目部临时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14

  临时用电管理制度是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确保在非永久性电力需求时,能够安全、高效地使用电力资源,防止因临时用电引发的安全事故。

  内容概述:

  1、申请与审批:明确临时用电的申请流程,包括申请人、审批人及审批标准,确保只有符合安全规定的用电需求才能得到批准。

  2、设备管理:规定临时用电设备的'质量标准,如电缆、插座、开关等应符合国家电气安全规范,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

  3、安装与拆卸:规定临时电路的安装和拆卸由专业电工执行,且必须遵守电气作业规程,防止误操作导致事故。

  4、使用规定:明确临时用电的使用规则,如禁止超负荷运行、严禁私拉乱接、定期检查电气设备状态等。

  5、应急处理:制定临时用电故障应急预案,包括断电、火灾等情况的处置程序和责任人。

  6、监督与检查:设立定期巡查机制,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临时用电的合规性,确保制度执行到位。

  7、培训与教育:对员工进行临时用电安全知识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8、责任追究:对于违反临时用电管理制度的行为,要明确责任追究制度,以强化制度的严肃性。

  建筑公司项目部临时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15

  1.制定详细的临时用电安全操作规程,明确各环节的职责和操作流程。

  2.对电气设备进行定期检查,不合格设备立即停用并维修或更换。

  3.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定期举办临时用电安全培训,提升员工安全意识。

  4.建立临时用电审批系统,所有申请必须通过系统提交,审批结果公开透明。

  5.设置专门的临时用电检查小组,负责日常巡查和监督,确保制度落实。

  6.定期评估和更新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以适应新的'安全要求和技术发展。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的实施需要全员参与,从管理层到一线员工,每个人都应认识到其重要性,并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执行。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构建一个安全、高效的工作环境,确保企业的稳定运营。

  建筑公司项目部临时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16

  1、施工及生活临时用电应由项目电气工程师设计,后经项目经理审查,并经业主或监理批准方可施工,竣工后经相关人员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2、施工及生活临时用电的设备和线路的安装、巡检、维修或拆除,必须由持有上岗证的电工施工,非专业人员严禁进行施工。

  3、施工用电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即a、b、c相线、保护接零线、保护接地线。选用五芯电缆,其中淡蓝色芯线必须用作n线(即中性线、零线),绿/黄双色芯线(或黑线)必须用作pe线(即地线),严禁两线合二为一、颠倒混用。

  4、施工及生活临时用电线路必须架空安装。电缆必须埋地或架空固定,严禁沿地面明设,埋地电缆路径应有方位标志。

  5、施工用电系统必须做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三级配电是指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三级标准配电箱;两级保护是指在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选取符合容量要求和质量合格的漏电保护器。

  6、开关箱必须符合“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原则,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箱直接控制2台及2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7、施工及生活临时用电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配电箱、开关箱等电气材料和设备。严禁使用木制电源板、箱。临时用电设备、线路应定期检查、维修。

  8、在施工现场专用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线路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9、施工现场电源线路的始端、中间、末端必须重复接地,设备比较集中的地方(如搅拌机棚、钢筋作业区等)或高大设备处(塔式起重机、外用电梯、物料提升机等)要作重得接地。

  10、在同一供电系统中不允许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地,另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零。

  11、不得采用铝导体做接地方体或地下接地线;垂直接地体宜采用角钢、钢管或光面圆钢,不得采用螺纹钢。

  12、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区域;分配电箱应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区域。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米。

  13、开关箱内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且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毫安,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大于0.1秒。露天、潮湿场所、有腐蚀介质场所或在金属构架上操作时,应安装防溅型漏电保护器。

  14、配电箱、开关箱必须配备门锁,并应装设在所控制的用电设备周围且便于操作的地方,与其控制的固定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得超过3米。

  15、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并有围栏及防雨措施,电箱周围不得堆放任何杂物。

  16、固定电箱的'中心与地面的垂直距离为1.4—1.6米。移动式电箱的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宜为0.8—1.6米。

  17、临时用电设备、线路禁止带电作业,需接入、拆除、检修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隔离开关分闸断电,并挂接地线。同时必须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示牌,停送电必须由专人负责。

  18、施工现场所有电气设备和线路的绝缘必须良好,接头不准裸露。禁止乱拉乱接电源线路和随意拆装电器(插座)。

  19、闸刀开关严禁带负荷拉闸,严禁将电源线直接勾在闸刀上或直接插入插座孔内使用,不得使用花绞线作为临时电源线。

  20、电气开关所用保险丝(片)的额定电流应与其负荷容量相适应。禁止用其他金属线代替保险丝(片)。

  21、室外220v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m,室内220v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2.5m;普通灯具与易燃物距离不宜小于300mm;聚光灯、碘钨灯等高热灯具与易燃物距离不宜小于500mm,且不得直接照射易燃物,达不到规定安全距离时,应采取隔热措施。

  22、碘钨灯采用金属支架时,支架应稳定,并采取接地接零保护;使用螺口灯头时,零线应接在灯头螺线口;移动电源盘插座上漏电保护器必须齐全可靠。

  23、碘钨灯电源线应使用三苡橡套电缆;露天使用必须有防雨措施,移动支架手柄处要有绝缘措施,外壳应作保护零线。

  24、使用的手持照明灯(行灯)的电压应采用不大于36伏的安全电压;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的场所照明,应采用小于24伏安全电压;特别潮湿场所,导电性能良好地面、金属容器内照明应采用不大于12伏电压。

  25、严禁利用易燃、易爆、有毒气体或液体管道作为接地体。

  26、有人触电,应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气着火,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使用泡沫灭火器或干砂灭火。

  27、电气着火,应立即将电源切断,使用干砂、四氯化碳或干粉灭火器灭火,严禁用水扑灭电气火灾。

  28、下班后应拉闸切断电源,锁好箱门后方可离开。

  建筑公司项目部临时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17

  临时用电作业管理制度是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规范临时用电作业行为,确保作业安全,防止电气事故的发生。

  内容概述:

  1、申请与审批:所有临时用电需求必须提前申请,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执行。

  2、设备检查与维护:所有临时用电设备需定期检查,确保其安全性能符合标准。

  3、现场管理:设立专门的临时用电区域,实施专人管理,确保作业现场整洁有序。

  4、安全操作规程: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员工需经过培训后才能进行临时用电作业。

  5、应急预案:建立应急处理机制,应对可能发生的.电气故障或事故。

  6、责任追究: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记录和处理,强化责任意识。

  建筑公司项目部临时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18

  第一条为加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避免人身触电.火灾爆炸及各类电气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正式运行电源上所接的一切临时用电。

  第三条临时用电审批程序

  1.一般不允许在运行的生产装置和罐区以及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接临时电源。确属生产必须时,在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的同时,按规定办理用火作业许可证。

  2.本单位内部的临时用电,由用电部门持用火作业许可证.电工作业操作证到供电管理部门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到HSE管理部门备案。

  3.外单位及本单位下属多种经营企业需临时用电时,由用电单位持用火作业许可证.电工作业操作证.施工许可证等到供电管理部门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须经用电或施工主管单位负责人签字。

  第四条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有效期限应于用火作业许可证一致。如遇特殊情况,用电部门应制定有效的安全措施后,向HSE管理部门申请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的延时使用,得到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五条临时用电管理

  1.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一式三联,第一联由临时用电执行人保存,第二联由供电主管部门保管,第三联交供电执行单位保存。

  2.临时用电结束后,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第一联由供电执行单位签字后,由用电执行人交供电主管部门注销。

  3.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保存期为1年。

  第六条有自备电源的施工队,自备电源不得接入电网电源。

  第七条用电结束后,临时施工用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立即拆除,由用电执行人所在生产区域的技术人员.供电执行部门共同检查验收签字。

  第八条临时用电必须严格确定用电时限,超过时限要重新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的延期手续,同时办理继续用火作业许可证手续。

  第九条安装临时用电线路的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的电工操作证方可施工。严禁擅自接用电源,对擅自接用的按严重违章和窃电处理。电气故障应由电工排除。

  第十条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必须按供电电压等级正确选用,所用的电气元件必须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临时用电电源施工.安装必须严格执行电气施工.安装规范。

  1.在防爆场所使用的临时电源,电气元件和线路要达到相应的.防爆等级,并采取相应的防爆安全措施。

  2.临时用电的单相和混用线路应采用五线制。

  3.临时用电线路架空时,不能采用裸线,装置内不得低于2.5米,穿越道路不得低于6米;横穿道路时要有可靠的保护措施,严禁在树上或脚手架上架设临时用电线路。

  4.采用暗管理设及地下电缆线路必须设有“走向标志”及安全标志。电缆埋深不得小于0.7米,穿越公路在有可能受到机械伤害的地段应采取保护套管.盖板等措施。

  5.对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盘.箱要有编号和防雨措施,配电盘.箱门必须能牢靠的关闭,开关距地面不得低于1.3米。

  6.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伏;在特别潮湿的场所或塔.釜.槽.罐等金属设备内作业装设的临时照明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伏。

  7.临时用电设施必须安装符合规范要求的漏电保护器,移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应一机一闸一保护。

  第十一条临时供电执行部门送电前要对临时用电线路.电气元件进行检查确认,满足送电要求后,方可送电。

  第十二条临时用电设施要有专人维护管理,每天必须进行巡回检查,建立检查记录和隐患问题处理通知单,确保临时供电设施完好。

  第十三条临时用电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临时用电的规定,不得变更临时用电地点和工作内容,禁止任意增加用电负荷,一旦发现违章用电,供电执行单位有权予以停止供电。

  第十四条临时用电结束后,临时用电单位应及时通知供电执行单位停电,由原临时用电单位拆除临时用电线路,其他单位不得私自拆除。如私自拆除而造成的后果由拆除单位负责。

  第十五条临时用电单位不得私自向其它单位负责。

  第十六条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是临时用电作业的依据,不得涂改.不得代签,要妥善保管,保存期为一年。

  建筑公司项目部临时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19

  施工临时用电管理制度是为确保建筑工地安全、高效运作而制定的一套规则,它涵盖了从电气设备的选型、安装,到使用、维护和拆除的全过程管理。该制度旨在预防电气事故,保护人员安全,保障工程进度。

  内容概述:

  1、电器设备选择:明确临时用电设备的技术参数、性能要求,确保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2、安装规范:规定电线电缆的敷设、接线盒的设置、接地保护的实施等具体操作规程。

  3、使用管理:设定用电设备的操作流程,强调操作人员的培训与资格认证。

  4、维护保养:规定定期检查、维修的时间间隔及方法,以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5、应急处理:制定电气火灾、触电事故的`应急预案,提高现场应急响应能力。

  6、监督检查:设定日常巡查、专项检查的频率,以及时发现并纠正违章行为。

  7、责任追究:明确违反制度的处罚措施,强化责任落实。

  建筑公司项目部临时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20

  1目的:为加强公司用电安全管理,保障安全生产,制订本办法。

  2名词解释

  2.1作业方:指实施具体作业操作的公司基层班组或施工承包商。

  2.2临时用电作业:指生产中施工、检修等过程中临时性使用220v/380v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的作业;6kv及以上的高电压临时用电,不适用本规定。

  3临时用电作业危害识别

  3.1临时用电作业前,针对作业内容,制定临时用电作业方案,方案中进行临时用电作业危害因素识别、风险评价,制定风险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明确工作任务及作业要求。

  3.2将安全措施填入《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内。

  3.3临时用电作业方案和《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应一起上报。

  4临时用电作业办理程序

  4.1临时用电作业由作业方提前一天制定出临时用电作业方案,填写《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经作业部门安全员审核合格后,部门负责人审批。

  4.2负责审批人员,应对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进行确认后,签发《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5临时用电作业方案

  5.1.1临时用电作业由作业方提出申请,并编制《临时用电作业方案》按程序报送;

  5.1.2《临时用电作业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作业内容:用途;电源进线、变电所或配电室、配电装置、用电设备位置及线路走向;用电负荷计算说明;临时用电负荷所在变压器的编号及容量。

  (2)技术措施;

  (3)风险识别和应急措施;

  (4)现场安全环保措施。

  6临时用电作业安全措施和要求

  6.1安装、维修、拆除临时用电设备及线路作业,必须由相应资质专业人员进行。

  6.2临时用电电缆必须绝缘良好无损,保持绝缘强度,在施工场所穿越车辆、行人通行处,应采取保护措施。架空临时线路必须采用绝缘导线。

  6.3严禁各类移动电源及外部自备电源接入电网;动力和照明线路宜分路设置。

  6.4对于临时用电线路,使用中应派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用完后应立即拆除。

  6.5临时用电线路在电源侧及操作的地方应装置开关、插销及熔断器,这些装置装在户外,应有防雨箱子保护。

  6.6若遇台风、暴雨等特殊情况,应视具体情况可暂切断临时电源,待风雨过后,应对线路仔细检查一遍,确认无问题后,方向恢复送电。

  6.7临时用电线路严禁利用大地作中性线。

  6.8临时用电线路安全技术应符合jgj4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要求。

  6.9室外的临时用电配电盘(箱)及开关、插座应有防水措施。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1.3m,小于1.5m;移动式分配电箱、开关箱的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0.6m,小于1.5m。

  6.10移动工具、手持工具等用电设备应有各自的电源开关。实行一机一闸制,严禁用同一开关直接控制二台或二台以上用电设备。

  6.11施工现场用电设备需要作保护接地,且接地电阻要符合相关规定,在电源进线处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6.12临时照明用行灯电源应采用安全电压供电,且灯泡外部有金属保护网。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在特别潮湿场所或金属容器内工作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在易燃易爆场所施工,行灯必须为防爆型。

  6.13在易燃、易爆生产作业场所应使用具有防爆性能的开关、配电箱和电气设备,临时用电的停送电操作,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应在非防爆区域内进行。

  6.14临时用电设备安全使用要求。

  (1)使用前应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

  (2)送电操作顺序为: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

  (3)停电操作顺序为: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出现电气故障的紧急情况除外);

  (4)临时电源暂停使用时,应在接入处断开电源;

  (5)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时,应先断开电源;

  (6)配电箱内外应保持整洁、干燥。

  6.15对夜间有车辆通行的施工场所,必须设置醒目的'红色信号灯,其电源应设在施工现场电源总开关的前侧。

  6.16临时用电单位不得变更用电地点和内容,禁止任意增加用电负荷。一旦发生此类现象,供电单位有权停止供电。

  6.17结束临时用电

  (1)临时用电结束后应及时通知供电单位,由其进行电量核查;

  (2)临时用电设备拆除后应恢复电力设施原状。

  7临时用电作业人员职责

  7.1持有经审批同意、有效的《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方可进行临时用电作业。

  7.2在作业前应充分了解作业内容,临时用电环境,熟知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和《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中的安全措施。

  7.3对《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上的安全防护措施确认后,方可进行临时用电作业。

  7.4对违反本办法强令作业、安全措施不落实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并向上级报告。

  7.5在作业中如发现情况异常或感到作业无法进行等情况时,应暂停作业。

  8临时用电作业负责人职责

  临时用电作业负责人由作业方现场作业指挥人担任,其安全责任如下:

  8.1作业负责人是临时用电作业的直接组织者,对安全作业负直接领导责任;

  8.2认真督促监护人和作业人员等履行安全责任,检查作业前安全措施,确认落实后在《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上签字;

  8.3临时用电作业前,作业负责人必须对所有参与临时用电作业的人员进行临时用电作业方案的安全交底和安全提示;

  8.4作业过程中,对现场作业人员的三违行为,有批评、制止或处罚权,发现不能保证作业安全或接到作业监护人异常报告时,有权停止作业;

  8.5作业结束后,作业负责人应负责恢复。

  9临时用电作业监护人的安全责任

  由作业方派出作业现场监护人。作业监护人的安全责任如下:

  9.1服从作业负责人的领导,有责任守护作业人员安全;

  9.2必须全面了解作业内容,临时用电环境,熟知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和安全措施。

  9.3作业监护人应熟悉应急预案,并能及时发现和处理异常情况;

  9.4作业前,必须对照《临时用电作业方案》逐项检查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确认落实后在《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上签字;

  9.5坚守岗位,发现不能保证作业安全时,有权提出暂不作业;

  9.6作业结束后,作业监护人要进行恢复核实。

  10临时用电作业监督的安全责任

  由作业部门派出作业监督人,作业监督的安全责任如下:

  10.1必须全面了解临时用电作业过程及用电环境,对作业安全负直接监督责任;

  10.2熟悉作业方案和应急预案,能够及时发现突发风险,具有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

  10.3临时用电作业前,必须对照《临时用电作业方案》逐项检查安全保证措施和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确认符合后在《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上签字并在作业过程中保管《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10.4坚守岗位,监督作业负责人、作业监护人、作业人的作业,发现有违反《临时用电作业方案》既定程序的行为,有权暂停作业;

  10.5遇作业负责人、作业监护人、作业人严重违章,作业管理无法保证安全等情况,作业监督人有权停止作业、收回《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并向公司安全部门报告;

  10.6作业结束后,作业监督要进行最终复核。

  11附则

  11.1《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一式三份,安全保卫部、作业部门、作业方各一份。

  11.2《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应存档保存一年以上。

  建筑公司项目部临时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21

  1.目的:

  为了提高检修电源的供电可靠性,保证检修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规章制度。

  2.本制度编制依据:山西晋城恒光矸石公司热电车间的`临时用电管理规定。

  3.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矸石公司各级人员及其它各外包商人员。

  4.要求:

  4.1临时电源的接引必须通过热电车间审批后方可接引,审核工作由热电车间负责,程序由检修班组提出接引申请,然后由热电车间审核,指定接引位置及接引负荷,然后由用电人员根据指定的位置进行接线工作。临时接引必须符合矸石公司有关要求,如不符合要求,热电车间不进行接线。

  4.2临时接线热电车间有关人员必须测量好用电设备的好坏及负荷大小,用电设备的负荷不能大于开关容量。

  4.3用电人员在申请接线时必须将负荷的性质(三相还是单相).接线地点及所用电设备填写清楚,否则热电车间不予接单审批。

  4.4临时用电必须使用现场检修电源箱进行接引,严禁使用其它配电柜.配电盘进行临时电源接引工作,否则一经发现生技科视情节严重程度将对责任人给予100—1000元的经济处罚。

  4.5热电车间人员不准无单接线,一经发现考核责任人10元。

  4.6临时线接引完毕后,用电人员必须将临时线按《安规》中要求架空,对不正确布置临时线的用电人员按《考核细则》进行考核。

  4.8热电车间人员每天对检修电源箱巡检,发现私自接临时电源线的人员,生技科将给予责任人经济考核100元。

  4.9接入容器内的临时照明电源,必须使用行灯变压器,二次侧电压不允许超过12V,并且将行灯变压器放在容器外部。

  4.10当临时电源线接好后,确认临时用电器完好后,可以送电试用,否则不予送电。

  4.11用电申请单位在申请得到批准后,自行进行电源的引接工作,一经发现将给予经济处分500元。

  4.12在需要电源拆除时,要及时的联系热电车间人员。

  建筑公司项目部临时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22

  1、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上,总容量在50kva以上的,应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绘制临时用电工程概况图,作为临时用电的依据,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必须经上级技术部门审批后实施。

  2、施工用电安装维修或拆除用电工程,必须由专职电工完成,专职电工应经专业安技培训,持徐州市有关部门颁发的.“电工上岗证”方能上岗,严禁无证人员和持过期证件者上岗违章乱干。

  3、每个栋号必须具备2名专职电工,专职电工应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尽职尽责地干好本职工作,栋号电工在施工期间,不准擅自离岗,必须随时接受岗位检查,凡电工无故离岗,无专人管理电气设备,一经查处,一律停止供电或予以罚款处理。

  4、栋号电工每天按时巡视电器设备运行情况,记好漏电是跳记录,不违章作业,停用的设备应及时拉闸断电,电气设备不带病运行,各种机械设备作好保护接地接零,接地电阻不大于10。

  建筑公司项目部临时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23

  为了保证施工正常进行,保证电气机械设备的正常运转,保证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工作时穿戴好劳动保护绝缘用品,高空作业必须佩带安全带。

  2、电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懂得安全操作规程,思想品德不错。

  3、做好安全防护措施,禁止带电作业。

  4、定期检查线路与电气设备,电气元件是否不错,保证绝缘强度不错,设备停用后,配电箱电源断电拉闸随时上锁。

  5、使用机械安全闸时,必须向附近人员明确提出警示,修理电气设备时,必须断电,在所控制的开关上挂警告牌,禁止设备带“病”运转。

  6、保护所用设备的`负荷线、配电箱、保护零线,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

  7、电气设备与配电箱的拆装必须由电工操作,并作妥善处理,其他人员(非电工)无权拆装。

  8、绝缘工具及仪表等,电工人员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作定期检查、校验。

  9、电气设备、配电箱位置合理,控制元件灵敏可靠,防护设施齐全,消防器材定期检查、试验。

  10、保护零线,地线连接牢固可靠,重复接地定期测试。

  11、不安全的场地采用安全行灯电源36伏以下。

  12、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建筑公司项目部临时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24

  1.目的与适用范围

  为了严格临时用电管理,确保临时用电安全,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所有工程承揽商。

  2.引用法规.标准

  3.职责

  3.1电气管理部门负责临时用电归口管理。

  3.2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公司临时用电的安全监督。

  3.3电气管理部门负责其管辖范围内临时用电的审批.电费征收。

  3.4施工单位负责所接临时用电的现场运行.设备维护.安全监护和管理。

  4.程序与要求

  4.1在我公司电源上所接的一切临时用电,应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4.2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区域内一般不允许接临时电源,确属特殊需要时,在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的同时,按规定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

  4.3危害识别

  4.3.1申请临时用电前,针对作业内容进行危害识别,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

  4.3.2将安全措施填入《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4.4 《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的办理

  4.4.1施工单位负责人到临时用电管理(电气)部门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4.4.2电气部门应对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进行确认后签发《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4.4.3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及时到电气管理部门申请停用,以便及时拆除临时用电线路。

  4.5作业安全措施

  4.5.1有自备施工电源的`施工单位,自备电源不得接入我公司公用电网。

  4.5.2施工单位临时用电的维护人员应持有电工作业证。

  4.5.3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应按容量正确使用,所用的电气元器件应符合国家规范和标准要求。临时用电电源施工.安装应严格执行《电气施工安装规范》,并接地良好。

  a)在防爆场所使用的临时电源,电气元器件和线路应达到相应等级的防爆要求,并采取相应的防爆安全措施。

  b)临时用电线路及设备的绝缘应良好。

  c)临时用电架空线应采用绝缘铜芯线。架空线最大弧垂与地面距离,在施工现场不低于2.5米,穿越机动车道不低于5米。架空线应架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或脚手架上。

  d)对需埋地敷设的电缆线路应设有“走向标志”和“安全标志”。电缆埋地深度不应低于0.7米,穿越道路时应加设防护套管。

  e)对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盘.箱应有编号,应有防雨措施,盘.箱门应能可靠关闭并上锁。

  f)在特别潮湿的场所装设的临时照明灯电压不得超过36V。

  g)临时用电设施,应安装符合规范要求的漏电保护器,移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应一机一闸一保护。

  4.5.4电气部门应专人进行每天一次巡回检查,每周一次安全大检查,建立检查记录和隐患问题处理通知单,确保临时供电设施完好。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发生威胁安全的紧急情况时,电气管理部门有权紧急停电处理。

  4.5.5临时用电单位应严格遵守临时用电管理规定,不得变更用电地点,禁止任意增加用电负荷或私自向其他单位转供电。

  4.6 《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管理

  4.6.1 《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一式两联,第一联由签发单位留存,第二联由施工单位留存。

  4.6.2 《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有效期限为一个作业周期。

  4.6.3 《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保存期为一年。

  5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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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公司项目部临时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精选24篇)

  在现在社会,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建筑公司项目部临时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建筑公司项目部临时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精选24篇)

  建筑公司项目部临时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1

  1、电气线路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规定,不得随意移动,调换,增减或者改变接线方式,有关专业人员必须了解本单位电源总分开关以及动力,照明线路的'位置和走向,如遇紧急情况,第一时间处理;

  2、专业电工必须持证上岗,不得违章作业,对于电气线路要检查各种电气开关是否设置漏电保护装置,用电器的金属外壳接地或者接零应完好有效;

  3、电箱或者电路作业时,必须切断电源,悬挂标志牌,必要时设专人看管,防止有人误合闸;

  4、所有电箱门必须保证处于上锁状态,非专业电工严禁开启,每日有专业电工填写巡检记录表并附于电箱门醒目处;

  5、电气设备起火时,先切断电源,灭火时使用二氧化碳和干粉类灭火器;

  6、在空间小,地面潮湿等场所施工必须选用符合规定的低压电,照明器具必须符合规范高度。

  建筑公司项目部临时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2

  为了贯彻国家最新颁布的《安全生产法》精神,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加强进一步宣传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加强对现场施工人员安全用电及自身安全防护意识,以达到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的最终目的'有效防范施工领域安全事故的发生,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特制定项目经理部安全用电管理制度,以确保施工生产的正常有序进行。

  1、施工现场所有电气线路、配电箱、电气设备、施工照明等使用操作必须由具有有效操作证件的合格电工操作,严禁非专业人员、无本电工操作。电气操作人员必须按要求到期及时更换操作本。

  2、使用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保护及安全防护用品。

  3、电工作业须由两人配合进行,并按规定穿戴绝缘鞋,带好绝缘手套,使用绝缘工具。严禁带电接线和带负荷拔插头等。

  4、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并挂上停电禁止合闸标牌。检修设备必须将前一级开关断开,并挂上有人检修禁止合闸警示牌或将设备的电源线在开关下端拆除。

  5、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必须经电工断电处理后进行。对临时用电设施使用过程中发现的异常情况,要及时向有关人员报告和解决。

  6、维护电工必须按要求填写“电工维修工作记录”和“电工值班记录”。

  7、电气操作人员必须经常学习关于电气方面的知识,电气操作规程,把好施工现场用电关,保证施工中安全用电。

  8、经理部安全监督组定期组织或安排电工巡视检查,保证电器、配电箱、供电电缆、保护接零、重复接地等处于完好状态。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定人、定措施、定时间进行解决整改。

  建筑公司项目部临时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3

  1、电气线路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不得随意移动、调换、增减或改变接线方式。有关专业人员必须了解本单位动力电源总开关、分开关及动力、照明线路的位置和走向,如遇问题,以便迅速切断电源。

  2、电工作业必须持证上岗,不得违章作业。对电气线路要检查各种电气开关是否设有漏电保护装置,用电的金属外壳的接地或接零应完好无损。保险丝的选用要适当,不得用铁丝、铜丝、铝丝代替。

  3、照明和动力需要接线时,必须切断电源,并且要在开关箱上悬挂标志牌,必要时要设专人看管,防止有人误合闸。

  4、施工现场、修理车间等场所下班和不工作时,应将动力电源总开关断开。

  5、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必须装配漏电保护器方可使用。在阴雨天气下,禁止在露天下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或其他与电有关的工具。

  6、各种线路、控制箱和各种电器有问题时,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立即向有关领导汇报,安排专业人员妥善处理。

  7、每年按规定对漏电保护器进行检测,凡检测不合格的必须更换,更换或新安装的.漏电保护器必须经过检测合格方可使用。

  8、所有电气设备及线路应符合国家防爆、防火规定,不合格者禁用。

  9、所有电气设备和线路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并定期测量接地电阻。不合格者禁止使用。在同一供电系统中不允许部分电器设备接地,另一部分电器设备接零。

  10、电气设备或线路在检修时,为采取措施的,应视同有电,任何人不得接触。

  11、电气设备或线路在检修时,原则上不允许带电进行。否则要有绝对可靠的安全措施,严格按带电作业规定进行。

  12、电气设备及线路检修时,必须安装接地线。检修作业时,应有专人看守总电源(开关)或挂有“正在检修,严禁合闸”等明显标志牌。

  13、电气作业人员到现场检修,一定要与生产指挥人员联系,待同意后方可检修。检修电气设备与未停电设备之间加装临时遮拦,不设遮拦应保持安全距离并设警示标志。

  14、遇雷雨时,所有室外开关、线路及引入线检修工作均应停止。

  15、电气设备起火时,先切断电源。在灭火时用二氧化碳、干粉、沙子扑救。

  16、在窄小、潮湿和金属等容器、空间内施工所需的照明必须选用符合规定的安全电压。

  建筑公司项目部临时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4

  1、目的

  本制度规定了企业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要求以及相关审核、偏离、培训和沟通的管理要求。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在施工、生产、检维修等作业过程中,临时性使用380V或380V以下的低压电力系统的作业。

  3术语和定义

  3.1非标准配置的临时用电线路:除按标准成套配置的,有插头、连线、插座的专用接线排和接线盘以外的,所有其他用于临时性用电的电气线路,包括电缆、电线、电气开关、设备等(简称临时用电线路)。

  4职责

  4.1作业申请人:

  ——是现场作业负责人,提出作业申请;

  ——办理作业许可证;

  ——组织危害因素辨识,协调落实作业安全措施;

  ——组织现场安全交底和安全培训;

  ——组织实施作业;

  ——对作业安全措施的.有效性和可靠性负责。

  4.2作业批准人:(主要负责人)

  ——清楚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害和风险;

  ——评估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条件变化;

  ——清楚安全控制措施;

  ——确认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包括检查气体取样和检测结果;

  ——批准和取消作业。

  4.3作业人员:

  ——持有经审批有效的作业许可证进行临时用电作业;

  ——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要求,熟知作业过程中的危害及控制措施,并严格按照许可证

  建筑公司项目部临时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5

  一、在正式运行的电源上所接的一切临时用电,应办理用电申请手续

  二、许可证办理程序

  施工单位负责人持《电工作业操作证》、施工作业单等资料到配电室,对下列施工用电管理规定签字确认后,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1、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对本单位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进行确认,施工单位负责所接临时用电的现场运行、设备维护、安全监护和管理。

  2、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的交底。

  3、作业完工后,施工单位应及时通知配电室停电,施工单位拆除临时用电线路。

  4、安装临时用电线路的电气作业人员,应持有电工作业证。

  5、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应按供电电压等级和容量正确使用,所用的电气元件应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临时用电电源施工、安装应严格执行电气施工安装规范,并接地良好。

  6、在防爆场所使用的临时电源,电气元件和线路应达到相应的防爆等级要求,并采取相应的防爆安全措施。

  7、临时用电线路及设备的绝缘应良好。

  8、临时用电架空线应采用绝缘铜芯线。架空线最大弧垂与地面距离,在施工现场不低于2.5m,穿越机动车道不低于5m。架空线应架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和脚手架上。

  9、对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盘、箱应有编号,应有防雨措施,盘、箱、门应能牢靠关闭。

  10、临时用电设施,应安装符合规范要求的漏电保护器,移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应一机一闸一保护。

  11、施工单位应进行每天两次的`巡回检查,建立检查记录和隐患问题处理通知单,确保临时供电设施完好。对存在重大隐患和发生威胁安全的紧急情况时,配电室有权紧急停电处理。

  12、临时用电单位应严格遵守临时用电规定,不得变更地点和工作内容,禁止任意增加用电负荷或私自向其他单位转供电。

  三、许可证管理

  1、《临时用电许可证》有效期限为一个作业周期,一式二联,一联由配电室留存,施工单位持持一联备配电室人员随时检查。

  2、用电结束后,施工单位将《临时用电许可证》第二联交回配电室,配电室安排人员拆除电井线路、抄表结算费用。

  四、管理范围

  1、物业工程部负责配电室至电井的接线箱的操作,电井加锁,物业工程部掌管钥匙。

  2、各施工单位自备二级箱。负责二级箱及其线路安全。

  建筑公司项目部临时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6

  1、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临时用电及合格制度、职责要求及《厂区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的管理。

  本制度不适用于公司固定用电作业场所。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制度的引用而成为本制度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制度,然而,鼓励根据本制度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制度。

  JGJ 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GB/T 13869 《用电安全导则》

  GB 50052《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 50194《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

  3、术语和定义

  本制度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

  3.1 、低压

  交流额定电压在1 kV及以下的电压。

  3.2、高压

  交流额定电压在1 kV以上的电压。

  3.3、安全了变压器

  为安全特低电压电路提供电源的隔离变压器。

  它的`输入绕组与输出绕组在电气上至少由相当于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绝缘隔离开来。

  它是专门为配电电路、工具或其他设备提供安全特低电压而设计的。

  3.4、开关箱

  末级配电装置的通称,亦可兼作用电设备的控制装置。

  3.5、外露可导电部分

  电气设备的能触及的可导电部分。它在正常情况下不带电,但在故障情况下可能带电。

  3.6、人工接地体

  人工埋入地中的接地体。

  3.7、外电线路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配电线路以外的电力线路。

  4 、临时用电作业危害识别

  4.1、临时用电作业前,针对作业内容进行危害识别,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

  4.2、将安全措施填入“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内。

  5 、临时用电作业要求

  1.1、为加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避免人身触电、火灾、爆炸及各类电气事故的发生,促进建设事业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1.2、本规定适用范围为各单位正式运行电源上所接的一切临时电源。

  1.3、在正式运行的电源上所接的一切临时用电,应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1.4、在运行的生产装置、罐区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一般不允许接临时电源。确属装置生产、检修施工需要时,在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的同时,按规定办理“用火作业许可证”。

  6 、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办理程序

  6.1、本企业内部单位(以厂为单位)的临时用电,由用电单位持“施工作业单”、“特种作业(电工)操作证”到电检车间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6.2、本企业以外单位所需临时用电,必须由用电单位向企业机动部门提出临时用电申请,由机动部门批转电检车间组织实施。施工单位负责人持“施工作业单”、“特种作业(电工)操作证”到电检车间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6.3、在用火管理范围内的临时用电,用电单位必须先办理施工地点及电源箱处的“用火作业许可证”,然后再申办“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6.4、电检车间负责人应对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进行确认后签发“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6.5、临时用电主要安全措施和其他补充安全措施,由供电执行人负责确认签字;

  6.6、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的交底;

  6.7、作业完工后,施工单位应及时通知供电单位停电,施工单位拆除临时用电线路,并由供电执行人组织施工单位对现场进行验收,合格后分别在“完工验收”一栏签名。

  7、临时用电作业安全措施

  7.1、有自备电源的施工和检修队伍,自备电源不应接入公用电网;

  建筑公司项目部临时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7

  1、临时用电规划设计

  本工程施工临时用电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集中管理的形式。

  开工前,由项目总工王涛组织编制本工程施工临时用电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对本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总体规划,结合本工程区段划分,绘制用电设施布置示意图。临时用电总体施工组织设计经项目部总工程师以及技术、电气、安全、设备等专业工程师会审后,报监理单位审核。

  施工项目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时,应编制相应的临时用电专项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部组织技术、电气、安全等部门专业技术人员编制,报项目总工审查,监理工程师确认后实施。

  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相关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本工程施工临时用电主要为施工动力用电和照明用电,临时用电都自給自足的方式,自备发电设备设在重点工程集中区域,施工现场各类临时用电设备通过临时供电线路连接。

  2、临时用电设施设置及使用要求

  1)配电箱

  配电箱及其内部开关、器件的安装应端正牢固。安装在建筑物或构筑物上的配电箱为固定式配电箱,其箱底距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1.3m,小于1.5m。移动式配电箱不得置于地面上随意拖拉,应固定在支架上,其箱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0.6 m,小于1.5m。

  配电箱内的开关、电器,应安装在金属或非木制的绝缘电器安装板上,然后整体紧固在配电箱体内,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箱内电器不带电的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做保护接零。保护零线必须通过零线端子板连接。

  配电箱和开关箱的进出线口,应设在箱体的下面,并加护套保护。进、出线应分路成束,不得承受外力,并做好防水弯。导线束不得与箱体进、出线口直接接触。

  配电箱内的开关及仪表等电器排列整齐,配线绝缘良好,绑扎成束。熔丝及保护装置按设备容量合理选择,三相设备的熔丝大小应一致。三个及其以上回路的配电箱应设总开关,分开关应标有回路名称。三相胶盖闸开关只能作为断路开关使用,不得装设熔丝,应另加熔断器。各开关、触点应动作灵活、接触良好。触电箱的操作盘面不得有带电体明露。箱内应整洁,不得放置工具等杂物,箱门应设有线路图。下班后必须拉闸断电,锁好箱门。

  配电箱周围2m内不得堆放杂物。电工应经常巡视检查开关、熔断器的接点处是否过热。各接点是否牢固,配线绝缘有无破损,仪表指示是否正常等。发现隐患立即排除。配电箱应经常清扫除尘。

  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如合置在同一配电箱内,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别设置。

  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备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严禁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分配电箱和开关箱中两级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合理配合,使之具有分级、分段保护的功能。

  3)自备发电机组

  自备发电机组及其控制、配电、修理室等,在保证电气安全距离和满足防火要求的`情况下可合并设置也可分开设置。

  发电机组的排烟管道必须伸出室外。发电机组及其控制配电室内严禁存放贮油桶。

  发电机组应采用三相四线制中性点直接接地系统,并需独立设置,其接地电阻值单台容量不超过100kVA或使用同一接地装置并联运行且总容量不超过100kVA的变压器,或发电机的工作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Ω。

  发电机控制屏宜装设交流电压表、交流电流表、有功功率表、电度表、功率因数表、频率表、直流电流表。

  发电机组应设置短路保护和过负荷保护。

  发电机并列运行时,必须在机组同期后再向负荷供电。

  5)临时用电线路

  施工临时用电线路一般应架空,用固定瓷瓶绝缘。动力与照明线路要分开架设。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即三相五线制)。

  临时供电线路架设及其与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及导电体的安全距离符合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3、施工现场安全用电管理

  各种设备、电线不得乱摆乱放,以防人身触电。电气设备不带电金属外壳、框架、部件、管道、金属操作台和移动式碘钨灯的金属柱等,均应做保护接零。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作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建筑公司项目部临时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8

  第一条、为加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避免人身触电、火灾爆炸及各类电气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石化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所属各单位,同时也适用于进入以上单位作业的外来施工单位和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管理范围为各单位正式运行电源上所接的一切临时用电;海上平台发电设备的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四条、临时用电审批程序

  (一)在运行时的生产装置、罐区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一般不允许接临时电源。确属生产必须时,在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的同时,按规定办理用火作业许可证。

  (二)本企业内部单位的临时用电,由用电单位持用火作业许可证、电工作业操作证到供电管理部门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三)本企业以外单位及本企业下属多种经营企业需临时用电时,由用电单位持用火作业许可证、电工作业操作证、施工许可证等到供电管理部门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须经用电或施工主管单位负责人签字。

  第五条、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有效期限应与用火作业许可证一致。

  第六条、临时用电管理

  (一)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一式三联,第一联由供电审批部门存档,第二联交供电执行单位保存,第三联由临时用电执行人保存。

  (二)临时用电结束后,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第一联由供电执行单位签字后,由用电执行人交供电主管部门注销。

  (三)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保存期为1年。

  第七条、有自备电源的施工队其自备电源不得接入电网电源。

  第八条、用电结束后,临时施工用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立即拆除,由用电执行人所在生产区域的技术人员、供电执行部门共同检查验收签字。

  第九条、临时用电必须严格确定用电时限,超过时限要重新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的延期手续,同时办理相关的继续用火作业许可证手续。

  第十条、安装临时用电线路的作业人员,必须具有电工操作证方可施工。严禁擅自接用电源,对擅自接用的按严重违章和窃电处理。电气故障应由电工排除。

  第十一条、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必须按供电电压等级正确选用,所用的电气元件必须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临时用电电源施工、安装必须严格执行电气施工、安装规范。

  (一)在防爆场所使用的临时电源,电气元件和线路要达到相应的防爆等级要求,并采取相应的防爆安全措施。

  (二)临时用电的单相和混用线路应采用五线制。

  (三)临时用电线路架空时,不能采用裸线,架空高度在装置内不得低于2.5米,穿越道路不得低于5米;横穿道路时要有可靠的保护措施,严禁在树上或脚手架上架设临时用电线路。

  (四)采用暗管埋设及地下电缆线路必须设有“走向标志”及安全标志。电缆埋深不得小于0.7米,穿越公路在有可能受到机械伤害的`地段应采取保护套管、盖板等措施。

  (五)对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盘、配电箱要有编号和防雨措施,配电盘箱门必须能牢靠关闭。

  (六)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伏;在特别潮湿的场所或塔、釜、槽、罐等金属设备内作业装设的临时照明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伏。

  (七)临时用电设施必须安装符合规范要求的漏电保护器,移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应一机一闸一保护。

  第十二条、临时供电执行部门送电前要对临时用电线路、电气元件进行检查确认,满足送电要求后,方可送电。

  第十三条、对临时用电设施要有专人维护管理,每天必须进行巡回检查,建立检查记录和隐患问题处理通知单,确保临时供电设施完好。

  第十四条、临时用电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临时用电的规定,不得变更临时用电地点和工作内容,禁止任意增加用电负荷,一旦发现违章用电,供电执行单位有权予以停止供电。

  第十五条、临时用电结束后,临时用电单位应及时通知供电执行单位停电,由原临时用电单位拆除临时用电线路,其他单位不得私自拆除。私自拆除而造成的后果由拆除单位负责。

  第十六条、临时用电单位不得私自向其它单位转供电。

  第十七条、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是临时用电作业的依据,不得涂改、不得代签,要妥善保管,保存期为一年。

  第十八条、本制度从印发之日起执行。原《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同时废止。各企业根据本制度,制定本单位实施细则。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标准、规范、法规执行。

  第十九条、本制度由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安全环保局负责解释。

  建筑公司项目部临时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9

  1.建立严格的审批流程,所有临时用电申请需经过电气工程师审查,确保安全性和必要性。

  2.对临时用电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查,确保其符合安全标准,对不符合要求的设备立即停用并修复。

  3. 提供专门的培训,使员工了解临时用电的.潜在风险和正确操作方法,增强安全意识。

  4.实施日常巡查和定期审计,及时发现并纠正违规用电行为,对违规者进行教育或处罚。

  5.定期更新应急预案,进行模拟演练,提高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6.引入智能监控系统,实时监测临时用电情况,预警潜在风险。

  通过上述措施,我们可以构建一个高效、安全的临时用电管理体系,为企业运营提供坚实的保障。在执行过程中,应持续优化制度,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和完善,以实现最佳效果。

  建筑公司项目部临时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10

  1、临时用电线路设置符合安全要求,设置在施工人员不容易踩踏的地方,必要时采取架空或埋地处理,线型选择宜选择绝缘橡胶软铜线;

  2、临时用电要满足“一机、一闸、一保护”原则,即每个用电设备必须有一个独立的`电源控制开关,控制开关要用漏电保护功能,漏电开关的选择原则为:控制单台用电设备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使用于潮湿和有腐蚀介质场院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15ma,额定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3、电动机具、配电箱外壳要进行接地保护(电动机具包括电焊机、发电机、切割机等);

  4、移动式电动工具和手持电动工具的单相电源线要求使用三芯软橡胶电缆,外壳具有接零保护。

  5、焊接作业要佩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戴电焊手套和防护面罩,穿胶底鞋,不能在潮湿环境下直接进行焊接作业。

  6、电源接入要从正规配电箱处接入,接线采用压接或将电源插头插入插孔,不能直接剥开低压街码线或直接将导线插入插孔进行取电。

  建筑公司项目部临时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11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必须执行jgj64—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编写“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并按其布置。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系统。一、二级配电箱外壳必须设重复接地,三级配电箱在比较集中的地方应设重复接地。

  4、塔吊、龙门架、搅拌机等设备的金属部分必须有接地(零)保护。

  5、每台电气设备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开关箱与其所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米,漏电保护器应与所控制的设备容量相匹配。

  6、开关箱与二级配电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米。

  7、各级配电箱内应设专用零线和保护零线端子,不得相互混接;箱内电气元件应排列整齐、牢固,配线横平竖直、美观,并且绑扎牢固;箱底引出线口应加橡皮绝缘互套,箱门应配锁。

  8、各级配电箱周围2米以内不得堆放杂物,并且应设防雨措施。

  9、室外照明灯具应采用防水灯具,距地面高度不得低于3米;室内照明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2.4米;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有保护接零。

  10、手持照明灯具、地下室、金属容器内、潮湿等场所,照明时必须使用36v及以下的安全电压。36v变压器严禁使用自耦变压器,必须使用双绕组变压器。金属外壳有可靠的保护接零。

  11、照明电线不能栓在金属脚手架、龙门架、塔吊等其它金属上,严禁在地面上乱拉、乱拖。

  12、架空线路应采用铁横担,瓷瓶水平架设,距地面一般不低于4米,过道路不低于6米。

  13、电缆干线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敷设。

  14、橡皮电缆应采用埋地穿保护管及沿墙或电杆等敷设,在沿墙或电杆敷设时用绝缘子固定,在金属构件上敷设时,应与金属构件之间做绝缘处理。

  15、电缆、电线严禁使用金属裸线绑扎固定。

  16、塔吊、龙门架、人货两用电梯等起重设备,在超过30米时,应有防雷措施。

  建筑公司项目部临时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12

  1.建立现场临时用电检查制度,按市建委关于现场临时用电管理规定对现场的各种线路和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并将检查、抽查记录存档。

  2.临时配电线路必须按规范架设,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不得采用塑胶软线,不得成束架空敷设,也不得沿地面明敷设。

  3.施工机具、车辆及人员,应与内、外电线路保持安全距离。达不到规范规定的最小距离时,必须采用可靠的防护措施。

  4.配电系统必须实行分级配电。现场内所有电闸箱的内部设置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箱内电器必须可靠、完好,其选型、定值要符合有关规定,开关电器应标明用途。电闸箱内电器系统须统一式样、统一配制,箱体统一刷涂桔黄色,并按规定设置围拦和防护棚,流动箱与上一级电闸箱的连接,采用外插连接方式。

  5.独立的配电系统必须按部颁标准采用三相五线制的.接零保护系统,非独立系统可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接零或接地保护方式。各种电气设备和电力施工机械的金属外壳、金属支架和底座必须按规定采取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护。

  6.在采用接地和接零保护方式的同时,必须设两级漏电保护装置,实行分级保护,形成完整的保护系统。漏电保护装置的选择应符合规定。

  7.手持电动工具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工具的电源线、插头和插座应完好,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和调换,工具的外绝缘应完好无损,维修和保管应由专人负责。

  8.结构施工内部照明使用行灯照明的,其电源电压应不超过36伏,灯体与手柄应坚固,绝缘良好,电源线须使用橡套电缆线,不得使用塑胶线。行灯变压器应有防潮、防雨水设施。外围的强电照明,必须搭设灯架,灯架高度不得低于2米,并做好绝缘。

  9.电焊机应单独设开关。电焊机外壳应做接零或接地保护。施工现场内使用的所有电焊机必须加装电焊机触电保护器。电焊机一次线长度应小于5米,二次线长度应小于30米。接线应压接牢固,并安装可靠防护罩。焊把线应双线到位,不得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轨道及结构钢筋作回路地线。焊把线无破损,绝缘良好。电焊机设置地点应防潮、防雨、防砸。

  建筑公司项目部临时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13

  1.建立审批流程:各部门在需要临时用电时,需填写申请表,详细说明用电需求、预计时间、设备清单等,由工程部或安全部门审核批准。

  2.制定安全标准:明确临时用电设备的安装、使用、拆卸标准,确保符合电气安全规定。

  3.设备检查与维护:设立专门的设备检查制度,定期对临时用电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或更换。

  4.负荷监控:通过安装电流监测设备,实时监控临时用电的负荷情况,防止超载运行。

  5.应急演练:定期组织临时用电安全演练,提升员工应对突发状况的能力。

  6.定期培训:定期开展临时用电安全培训,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7.强化监督:设立临时用电巡查机制,对违规行为进行纠正,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通过上述方案的'实施,临时用电管理制度将得到有效的执行,为企业的安全生产和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建筑公司项目部临时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14

  临时用电管理制度是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确保在非永久性电力需求时,能够安全、高效地使用电力资源,防止因临时用电引发的安全事故。

  内容概述:

  1、申请与审批:明确临时用电的申请流程,包括申请人、审批人及审批标准,确保只有符合安全规定的用电需求才能得到批准。

  2、设备管理:规定临时用电设备的'质量标准,如电缆、插座、开关等应符合国家电气安全规范,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

  3、安装与拆卸:规定临时电路的安装和拆卸由专业电工执行,且必须遵守电气作业规程,防止误操作导致事故。

  4、使用规定:明确临时用电的使用规则,如禁止超负荷运行、严禁私拉乱接、定期检查电气设备状态等。

  5、应急处理:制定临时用电故障应急预案,包括断电、火灾等情况的处置程序和责任人。

  6、监督与检查:设立定期巡查机制,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临时用电的合规性,确保制度执行到位。

  7、培训与教育:对员工进行临时用电安全知识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8、责任追究:对于违反临时用电管理制度的行为,要明确责任追究制度,以强化制度的严肃性。

  建筑公司项目部临时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15

  1.制定详细的临时用电安全操作规程,明确各环节的职责和操作流程。

  2.对电气设备进行定期检查,不合格设备立即停用并维修或更换。

  3.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定期举办临时用电安全培训,提升员工安全意识。

  4.建立临时用电审批系统,所有申请必须通过系统提交,审批结果公开透明。

  5.设置专门的临时用电检查小组,负责日常巡查和监督,确保制度落实。

  6.定期评估和更新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以适应新的'安全要求和技术发展。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的实施需要全员参与,从管理层到一线员工,每个人都应认识到其重要性,并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执行。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构建一个安全、高效的工作环境,确保企业的稳定运营。

  建筑公司项目部临时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16

  1、施工及生活临时用电应由项目电气工程师设计,后经项目经理审查,并经业主或监理批准方可施工,竣工后经相关人员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2、施工及生活临时用电的设备和线路的安装、巡检、维修或拆除,必须由持有上岗证的电工施工,非专业人员严禁进行施工。

  3、施工用电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即a、b、c相线、保护接零线、保护接地线。选用五芯电缆,其中淡蓝色芯线必须用作n线(即中性线、零线),绿/黄双色芯线(或黑线)必须用作pe线(即地线),严禁两线合二为一、颠倒混用。

  4、施工及生活临时用电线路必须架空安装。电缆必须埋地或架空固定,严禁沿地面明设,埋地电缆路径应有方位标志。

  5、施工用电系统必须做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三级配电是指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三级标准配电箱;两级保护是指在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选取符合容量要求和质量合格的漏电保护器。

  6、开关箱必须符合“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原则,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箱直接控制2台及2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7、施工及生活临时用电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配电箱、开关箱等电气材料和设备。严禁使用木制电源板、箱。临时用电设备、线路应定期检查、维修。

  8、在施工现场专用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线路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9、施工现场电源线路的始端、中间、末端必须重复接地,设备比较集中的地方(如搅拌机棚、钢筋作业区等)或高大设备处(塔式起重机、外用电梯、物料提升机等)要作重得接地。

  10、在同一供电系统中不允许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地,另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零。

  11、不得采用铝导体做接地方体或地下接地线;垂直接地体宜采用角钢、钢管或光面圆钢,不得采用螺纹钢。

  12、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区域;分配电箱应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区域。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米。

  13、开关箱内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且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毫安,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大于0.1秒。露天、潮湿场所、有腐蚀介质场所或在金属构架上操作时,应安装防溅型漏电保护器。

  14、配电箱、开关箱必须配备门锁,并应装设在所控制的用电设备周围且便于操作的地方,与其控制的固定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得超过3米。

  15、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并有围栏及防雨措施,电箱周围不得堆放任何杂物。

  16、固定电箱的'中心与地面的垂直距离为1.4—1.6米。移动式电箱的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宜为0.8—1.6米。

  17、临时用电设备、线路禁止带电作业,需接入、拆除、检修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隔离开关分闸断电,并挂接地线。同时必须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示牌,停送电必须由专人负责。

  18、施工现场所有电气设备和线路的绝缘必须良好,接头不准裸露。禁止乱拉乱接电源线路和随意拆装电器(插座)。

  19、闸刀开关严禁带负荷拉闸,严禁将电源线直接勾在闸刀上或直接插入插座孔内使用,不得使用花绞线作为临时电源线。

  20、电气开关所用保险丝(片)的额定电流应与其负荷容量相适应。禁止用其他金属线代替保险丝(片)。

  21、室外220v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m,室内220v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2.5m;普通灯具与易燃物距离不宜小于300mm;聚光灯、碘钨灯等高热灯具与易燃物距离不宜小于500mm,且不得直接照射易燃物,达不到规定安全距离时,应采取隔热措施。

  22、碘钨灯采用金属支架时,支架应稳定,并采取接地接零保护;使用螺口灯头时,零线应接在灯头螺线口;移动电源盘插座上漏电保护器必须齐全可靠。

  23、碘钨灯电源线应使用三苡橡套电缆;露天使用必须有防雨措施,移动支架手柄处要有绝缘措施,外壳应作保护零线。

  24、使用的手持照明灯(行灯)的电压应采用不大于36伏的安全电压;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的场所照明,应采用小于24伏安全电压;特别潮湿场所,导电性能良好地面、金属容器内照明应采用不大于12伏电压。

  25、严禁利用易燃、易爆、有毒气体或液体管道作为接地体。

  26、有人触电,应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气着火,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使用泡沫灭火器或干砂灭火。

  27、电气着火,应立即将电源切断,使用干砂、四氯化碳或干粉灭火器灭火,严禁用水扑灭电气火灾。

  28、下班后应拉闸切断电源,锁好箱门后方可离开。

  建筑公司项目部临时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17

  临时用电作业管理制度是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规范临时用电作业行为,确保作业安全,防止电气事故的发生。

  内容概述:

  1、申请与审批:所有临时用电需求必须提前申请,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执行。

  2、设备检查与维护:所有临时用电设备需定期检查,确保其安全性能符合标准。

  3、现场管理:设立专门的临时用电区域,实施专人管理,确保作业现场整洁有序。

  4、安全操作规程: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员工需经过培训后才能进行临时用电作业。

  5、应急预案:建立应急处理机制,应对可能发生的.电气故障或事故。

  6、责任追究: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记录和处理,强化责任意识。

  建筑公司项目部临时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18

  第一条为加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避免人身触电.火灾爆炸及各类电气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正式运行电源上所接的一切临时用电。

  第三条临时用电审批程序

  1.一般不允许在运行的生产装置和罐区以及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接临时电源。确属生产必须时,在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的同时,按规定办理用火作业许可证。

  2.本单位内部的临时用电,由用电部门持用火作业许可证.电工作业操作证到供电管理部门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到HSE管理部门备案。

  3.外单位及本单位下属多种经营企业需临时用电时,由用电单位持用火作业许可证.电工作业操作证.施工许可证等到供电管理部门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须经用电或施工主管单位负责人签字。

  第四条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有效期限应于用火作业许可证一致。如遇特殊情况,用电部门应制定有效的安全措施后,向HSE管理部门申请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的延时使用,得到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五条临时用电管理

  1.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一式三联,第一联由临时用电执行人保存,第二联由供电主管部门保管,第三联交供电执行单位保存。

  2.临时用电结束后,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第一联由供电执行单位签字后,由用电执行人交供电主管部门注销。

  3.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保存期为1年。

  第六条有自备电源的施工队,自备电源不得接入电网电源。

  第七条用电结束后,临时施工用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立即拆除,由用电执行人所在生产区域的技术人员.供电执行部门共同检查验收签字。

  第八条临时用电必须严格确定用电时限,超过时限要重新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的延期手续,同时办理继续用火作业许可证手续。

  第九条安装临时用电线路的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的电工操作证方可施工。严禁擅自接用电源,对擅自接用的按严重违章和窃电处理。电气故障应由电工排除。

  第十条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必须按供电电压等级正确选用,所用的电气元件必须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临时用电电源施工.安装必须严格执行电气施工.安装规范。

  1.在防爆场所使用的临时电源,电气元件和线路要达到相应的.防爆等级,并采取相应的防爆安全措施。

  2.临时用电的单相和混用线路应采用五线制。

  3.临时用电线路架空时,不能采用裸线,装置内不得低于2.5米,穿越道路不得低于6米;横穿道路时要有可靠的保护措施,严禁在树上或脚手架上架设临时用电线路。

  4.采用暗管理设及地下电缆线路必须设有“走向标志”及安全标志。电缆埋深不得小于0.7米,穿越公路在有可能受到机械伤害的地段应采取保护套管.盖板等措施。

  5.对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盘.箱要有编号和防雨措施,配电盘.箱门必须能牢靠的关闭,开关距地面不得低于1.3米。

  6.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伏;在特别潮湿的场所或塔.釜.槽.罐等金属设备内作业装设的临时照明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伏。

  7.临时用电设施必须安装符合规范要求的漏电保护器,移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应一机一闸一保护。

  第十一条临时供电执行部门送电前要对临时用电线路.电气元件进行检查确认,满足送电要求后,方可送电。

  第十二条临时用电设施要有专人维护管理,每天必须进行巡回检查,建立检查记录和隐患问题处理通知单,确保临时供电设施完好。

  第十三条临时用电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临时用电的规定,不得变更临时用电地点和工作内容,禁止任意增加用电负荷,一旦发现违章用电,供电执行单位有权予以停止供电。

  第十四条临时用电结束后,临时用电单位应及时通知供电执行单位停电,由原临时用电单位拆除临时用电线路,其他单位不得私自拆除。如私自拆除而造成的后果由拆除单位负责。

  第十五条临时用电单位不得私自向其它单位负责。

  第十六条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是临时用电作业的依据,不得涂改.不得代签,要妥善保管,保存期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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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工临时用电管理制度是为确保建筑工地安全、高效运作而制定的一套规则,它涵盖了从电气设备的选型、安装,到使用、维护和拆除的全过程管理。该制度旨在预防电气事故,保护人员安全,保障工程进度。

  内容概述:

  1、电器设备选择:明确临时用电设备的技术参数、性能要求,确保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2、安装规范:规定电线电缆的敷设、接线盒的设置、接地保护的实施等具体操作规程。

  3、使用管理:设定用电设备的操作流程,强调操作人员的培训与资格认证。

  4、维护保养:规定定期检查、维修的时间间隔及方法,以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5、应急处理:制定电气火灾、触电事故的`应急预案,提高现场应急响应能力。

  6、监督检查:设定日常巡查、专项检查的频率,以及时发现并纠正违章行为。

  7、责任追究:明确违反制度的处罚措施,强化责任落实。

  建筑公司项目部临时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20

  1目的:为加强公司用电安全管理,保障安全生产,制订本办法。

  2名词解释

  2.1作业方:指实施具体作业操作的公司基层班组或施工承包商。

  2.2临时用电作业:指生产中施工、检修等过程中临时性使用220v/380v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的作业;6kv及以上的高电压临时用电,不适用本规定。

  3临时用电作业危害识别

  3.1临时用电作业前,针对作业内容,制定临时用电作业方案,方案中进行临时用电作业危害因素识别、风险评价,制定风险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明确工作任务及作业要求。

  3.2将安全措施填入《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内。

  3.3临时用电作业方案和《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应一起上报。

  4临时用电作业办理程序

  4.1临时用电作业由作业方提前一天制定出临时用电作业方案,填写《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经作业部门安全员审核合格后,部门负责人审批。

  4.2负责审批人员,应对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进行确认后,签发《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5临时用电作业方案

  5.1.1临时用电作业由作业方提出申请,并编制《临时用电作业方案》按程序报送;

  5.1.2《临时用电作业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作业内容:用途;电源进线、变电所或配电室、配电装置、用电设备位置及线路走向;用电负荷计算说明;临时用电负荷所在变压器的编号及容量。

  (2)技术措施;

  (3)风险识别和应急措施;

  (4)现场安全环保措施。

  6临时用电作业安全措施和要求

  6.1安装、维修、拆除临时用电设备及线路作业,必须由相应资质专业人员进行。

  6.2临时用电电缆必须绝缘良好无损,保持绝缘强度,在施工场所穿越车辆、行人通行处,应采取保护措施。架空临时线路必须采用绝缘导线。

  6.3严禁各类移动电源及外部自备电源接入电网;动力和照明线路宜分路设置。

  6.4对于临时用电线路,使用中应派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用完后应立即拆除。

  6.5临时用电线路在电源侧及操作的地方应装置开关、插销及熔断器,这些装置装在户外,应有防雨箱子保护。

  6.6若遇台风、暴雨等特殊情况,应视具体情况可暂切断临时电源,待风雨过后,应对线路仔细检查一遍,确认无问题后,方向恢复送电。

  6.7临时用电线路严禁利用大地作中性线。

  6.8临时用电线路安全技术应符合jgj4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要求。

  6.9室外的临时用电配电盘(箱)及开关、插座应有防水措施。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1.3m,小于1.5m;移动式分配电箱、开关箱的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0.6m,小于1.5m。

  6.10移动工具、手持工具等用电设备应有各自的电源开关。实行一机一闸制,严禁用同一开关直接控制二台或二台以上用电设备。

  6.11施工现场用电设备需要作保护接地,且接地电阻要符合相关规定,在电源进线处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6.12临时照明用行灯电源应采用安全电压供电,且灯泡外部有金属保护网。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在特别潮湿场所或金属容器内工作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在易燃易爆场所施工,行灯必须为防爆型。

  6.13在易燃、易爆生产作业场所应使用具有防爆性能的开关、配电箱和电气设备,临时用电的停送电操作,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应在非防爆区域内进行。

  6.14临时用电设备安全使用要求。

  (1)使用前应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

  (2)送电操作顺序为: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

  (3)停电操作顺序为: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出现电气故障的紧急情况除外);

  (4)临时电源暂停使用时,应在接入处断开电源;

  (5)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时,应先断开电源;

  (6)配电箱内外应保持整洁、干燥。

  6.15对夜间有车辆通行的施工场所,必须设置醒目的'红色信号灯,其电源应设在施工现场电源总开关的前侧。

  6.16临时用电单位不得变更用电地点和内容,禁止任意增加用电负荷。一旦发生此类现象,供电单位有权停止供电。

  6.17结束临时用电

  (1)临时用电结束后应及时通知供电单位,由其进行电量核查;

  (2)临时用电设备拆除后应恢复电力设施原状。

  7临时用电作业人员职责

  7.1持有经审批同意、有效的《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方可进行临时用电作业。

  7.2在作业前应充分了解作业内容,临时用电环境,熟知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和《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中的安全措施。

  7.3对《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上的安全防护措施确认后,方可进行临时用电作业。

  7.4对违反本办法强令作业、安全措施不落实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并向上级报告。

  7.5在作业中如发现情况异常或感到作业无法进行等情况时,应暂停作业。

  8临时用电作业负责人职责

  临时用电作业负责人由作业方现场作业指挥人担任,其安全责任如下:

  8.1作业负责人是临时用电作业的直接组织者,对安全作业负直接领导责任;

  8.2认真督促监护人和作业人员等履行安全责任,检查作业前安全措施,确认落实后在《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上签字;

  8.3临时用电作业前,作业负责人必须对所有参与临时用电作业的人员进行临时用电作业方案的安全交底和安全提示;

  8.4作业过程中,对现场作业人员的三违行为,有批评、制止或处罚权,发现不能保证作业安全或接到作业监护人异常报告时,有权停止作业;

  8.5作业结束后,作业负责人应负责恢复。

  9临时用电作业监护人的安全责任

  由作业方派出作业现场监护人。作业监护人的安全责任如下:

  9.1服从作业负责人的领导,有责任守护作业人员安全;

  9.2必须全面了解作业内容,临时用电环境,熟知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和安全措施。

  9.3作业监护人应熟悉应急预案,并能及时发现和处理异常情况;

  9.4作业前,必须对照《临时用电作业方案》逐项检查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确认落实后在《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上签字;

  9.5坚守岗位,发现不能保证作业安全时,有权提出暂不作业;

  9.6作业结束后,作业监护人要进行恢复核实。

  10临时用电作业监督的安全责任

  由作业部门派出作业监督人,作业监督的安全责任如下:

  10.1必须全面了解临时用电作业过程及用电环境,对作业安全负直接监督责任;

  10.2熟悉作业方案和应急预案,能够及时发现突发风险,具有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

  10.3临时用电作业前,必须对照《临时用电作业方案》逐项检查安全保证措施和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确认符合后在《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上签字并在作业过程中保管《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10.4坚守岗位,监督作业负责人、作业监护人、作业人的作业,发现有违反《临时用电作业方案》既定程序的行为,有权暂停作业;

  10.5遇作业负责人、作业监护人、作业人严重违章,作业管理无法保证安全等情况,作业监督人有权停止作业、收回《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并向公司安全部门报告;

  10.6作业结束后,作业监督要进行最终复核。

  11附则

  11.1《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一式三份,安全保卫部、作业部门、作业方各一份。

  11.2《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应存档保存一年以上。

  建筑公司项目部临时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21

  1.目的:

  为了提高检修电源的供电可靠性,保证检修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规章制度。

  2.本制度编制依据:山西晋城恒光矸石公司热电车间的`临时用电管理规定。

  3.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矸石公司各级人员及其它各外包商人员。

  4.要求:

  4.1临时电源的接引必须通过热电车间审批后方可接引,审核工作由热电车间负责,程序由检修班组提出接引申请,然后由热电车间审核,指定接引位置及接引负荷,然后由用电人员根据指定的位置进行接线工作。临时接引必须符合矸石公司有关要求,如不符合要求,热电车间不进行接线。

  4.2临时接线热电车间有关人员必须测量好用电设备的好坏及负荷大小,用电设备的负荷不能大于开关容量。

  4.3用电人员在申请接线时必须将负荷的性质(三相还是单相).接线地点及所用电设备填写清楚,否则热电车间不予接单审批。

  4.4临时用电必须使用现场检修电源箱进行接引,严禁使用其它配电柜.配电盘进行临时电源接引工作,否则一经发现生技科视情节严重程度将对责任人给予100—1000元的经济处罚。

  4.5热电车间人员不准无单接线,一经发现考核责任人10元。

  4.6临时线接引完毕后,用电人员必须将临时线按《安规》中要求架空,对不正确布置临时线的用电人员按《考核细则》进行考核。

  4.8热电车间人员每天对检修电源箱巡检,发现私自接临时电源线的人员,生技科将给予责任人经济考核100元。

  4.9接入容器内的临时照明电源,必须使用行灯变压器,二次侧电压不允许超过12V,并且将行灯变压器放在容器外部。

  4.10当临时电源线接好后,确认临时用电器完好后,可以送电试用,否则不予送电。

  4.11用电申请单位在申请得到批准后,自行进行电源的引接工作,一经发现将给予经济处分500元。

  4.12在需要电源拆除时,要及时的联系热电车间人员。

  建筑公司项目部临时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22

  1、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上,总容量在50kva以上的,应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绘制临时用电工程概况图,作为临时用电的依据,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必须经上级技术部门审批后实施。

  2、施工用电安装维修或拆除用电工程,必须由专职电工完成,专职电工应经专业安技培训,持徐州市有关部门颁发的.“电工上岗证”方能上岗,严禁无证人员和持过期证件者上岗违章乱干。

  3、每个栋号必须具备2名专职电工,专职电工应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尽职尽责地干好本职工作,栋号电工在施工期间,不准擅自离岗,必须随时接受岗位检查,凡电工无故离岗,无专人管理电气设备,一经查处,一律停止供电或予以罚款处理。

  4、栋号电工每天按时巡视电器设备运行情况,记好漏电是跳记录,不违章作业,停用的设备应及时拉闸断电,电气设备不带病运行,各种机械设备作好保护接地接零,接地电阻不大于10。

  建筑公司项目部临时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23

  为了保证施工正常进行,保证电气机械设备的正常运转,保证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工作时穿戴好劳动保护绝缘用品,高空作业必须佩带安全带。

  2、电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懂得安全操作规程,思想品德不错。

  3、做好安全防护措施,禁止带电作业。

  4、定期检查线路与电气设备,电气元件是否不错,保证绝缘强度不错,设备停用后,配电箱电源断电拉闸随时上锁。

  5、使用机械安全闸时,必须向附近人员明确提出警示,修理电气设备时,必须断电,在所控制的开关上挂警告牌,禁止设备带“病”运转。

  6、保护所用设备的`负荷线、配电箱、保护零线,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

  7、电气设备与配电箱的拆装必须由电工操作,并作妥善处理,其他人员(非电工)无权拆装。

  8、绝缘工具及仪表等,电工人员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作定期检查、校验。

  9、电气设备、配电箱位置合理,控制元件灵敏可靠,防护设施齐全,消防器材定期检查、试验。

  10、保护零线,地线连接牢固可靠,重复接地定期测试。

  11、不安全的场地采用安全行灯电源36伏以下。

  12、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建筑公司项目部临时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24

  1.目的与适用范围

  为了严格临时用电管理,确保临时用电安全,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所有工程承揽商。

  2.引用法规.标准

  3.职责

  3.1电气管理部门负责临时用电归口管理。

  3.2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公司临时用电的安全监督。

  3.3电气管理部门负责其管辖范围内临时用电的审批.电费征收。

  3.4施工单位负责所接临时用电的现场运行.设备维护.安全监护和管理。

  4.程序与要求

  4.1在我公司电源上所接的一切临时用电,应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4.2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区域内一般不允许接临时电源,确属特殊需要时,在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的同时,按规定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

  4.3危害识别

  4.3.1申请临时用电前,针对作业内容进行危害识别,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

  4.3.2将安全措施填入《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4.4 《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的办理

  4.4.1施工单位负责人到临时用电管理(电气)部门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4.4.2电气部门应对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进行确认后签发《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4.4.3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及时到电气管理部门申请停用,以便及时拆除临时用电线路。

  4.5作业安全措施

  4.5.1有自备施工电源的`施工单位,自备电源不得接入我公司公用电网。

  4.5.2施工单位临时用电的维护人员应持有电工作业证。

  4.5.3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应按容量正确使用,所用的电气元器件应符合国家规范和标准要求。临时用电电源施工.安装应严格执行《电气施工安装规范》,并接地良好。

  a)在防爆场所使用的临时电源,电气元器件和线路应达到相应等级的防爆要求,并采取相应的防爆安全措施。

  b)临时用电线路及设备的绝缘应良好。

  c)临时用电架空线应采用绝缘铜芯线。架空线最大弧垂与地面距离,在施工现场不低于2.5米,穿越机动车道不低于5米。架空线应架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或脚手架上。

  d)对需埋地敷设的电缆线路应设有“走向标志”和“安全标志”。电缆埋地深度不应低于0.7米,穿越道路时应加设防护套管。

  e)对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盘.箱应有编号,应有防雨措施,盘.箱门应能可靠关闭并上锁。

  f)在特别潮湿的场所装设的临时照明灯电压不得超过36V。

  g)临时用电设施,应安装符合规范要求的漏电保护器,移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应一机一闸一保护。

  4.5.4电气部门应专人进行每天一次巡回检查,每周一次安全大检查,建立检查记录和隐患问题处理通知单,确保临时供电设施完好。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发生威胁安全的紧急情况时,电气管理部门有权紧急停电处理。

  4.5.5临时用电单位应严格遵守临时用电管理规定,不得变更用电地点,禁止任意增加用电负荷或私自向其他单位转供电。

  4.6 《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管理

  4.6.1 《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一式两联,第一联由签发单位留存,第二联由施工单位留存。

  4.6.2 《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有效期限为一个作业周期。

  4.6.3 《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保存期为一年。

  5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