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管中心管理制度

时间:2025-01-16 08:40:00 丽华 制度 我要投稿

托管中心管理制度(通用12篇)

  在当下社会,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托管中心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托管中心管理制度(通用12篇)

  托管中心管理制度 1

  一、管理原则

  品牌经营 规范管理 周到服务 人性托管

  专业师资 细致辅导 个性教学 特长培育

  环境优雅 舒适宁静 接送安全 后顾无忧

  科学膳食 营养味美 卫生新鲜 健康成长

  二、厨房管理制度

  ⑴ 人员:工作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落实工作前洗手消毒、不留长指甲、不戴戒指、不吸烟。凡工作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

  ⑵ 场所:确保每天卫生清理质量,不留卫生死角。每天小扫除,每周两次大扫除。

  ⑶ 采购:“五不买”:不新鲜的不买,不卫生的不买,不放心的不买,夏秋季节易中毒的蔬菜不买,非正规厂家及商场的不买。根据托管中心配发的超市充值卡购买各类物资。

  ⑷ 加工:“五不加工”:未清洗干净的不加工,营养搭配不合理的不加工,超过保质期的材料不加工,厨房卫生不合要求不加工。

  ⑸ 储藏:生鲜肉类随时进冰箱冷冻,易变质蔬菜随用随买,存放在储藏室的蔬菜分类科学、摆放整齐,既通风又避光;冰箱及其它储存蔬菜食品场所及食品器具应做到每天清洁,每周清理,内外无污垢。

  ⑹ 餐具:用餐后及时清理,餐具严格做到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

  ⑺ 营养:加强伙食管理,丰富食谱,注意营养搭配。开出每周菜单,并提高业务水平,不断花样更新,每日保持二菜一汤(一荤一素)。每天都必须配备适时水果。

  三、学生接送管理制度

  ⑴ 准时:接送人员必须在放学前5分钟携带托管学生联系表及天天向上托管中心接送牌到校门口指定地点等侯学生。

  ⑵ 准确:接送人员必须认真清点人数并做记录,发现缺席应及时与学校老师或家长确认情况。

  ⑶ 安全:每次至少两名接送人员,并视人数的变化再增派人员接送,确保途中安全。接送人员必须严格要求学生有序排队往返,中途不得让学生擅自离队,更不准在半路上追赶打闹。放学时确保学生悉数进入托管中心,返校时要确保学生全部进校门。

  (4)可靠:不得随意更换接送人员,如有需要须提前通知学生,以防止不法人员冒充本中心人员接走学生。

  四、午餐管理制度

  ⑴卫生:工作人员要引导学生,讲究卫生,保持饭桌、地面清洁,不随地乱丢剩菜、剩饭、纸屑、果皮、及随地吐痰得现象。饭后引导学生到卫生间漱口清洁口腔牙齿。

  ⑵秩序:工作人员必须引导学生就餐前洗手、排队、保持安静,领取自己的中餐就位吃。就餐保持安静,不交头接耳,不随意下位走动。轻放餐具不得有响声。

  ⑶节约:不浪费粮食,必须要求学生把饭菜、汤、水果吃完不随意倒掉。另外没吃饱的同学可以再打饭,让学生一定要吃好吃饱有利于身体健康。

  五、午休管理制度

  ⑴午休时间:春令13:00—14:20 秋令13:00—14:00

  ⑵为了统一安排,统一行动,在进入休息室前,全体同学都先上厕所,进入休息室到起床时间内,不允许学生以各种借口随意走动或离开休息室影响其他同学。

  进入:进入休息室前必须把鞋子摆放整齐,由工作人员引导学生按顺序进入男生区或女生区,每位学生安排一个固定的.铺位。没有特殊情况,不得随意更换铺位。

  ⑶午休:午休过程必须有工作人员在场看护并督促,进入休息室的学生闭上双眼躺卧,除了休息睡觉外,不得做任何无关的事,如:做作业、画画、看书、聊天、打电话、发短信、玩游戏等。没有特殊情况,不得中途随意离开。

  六、安全管理制度

  每天值班人员要负责以下事项:

  ⑴ 确保每天检查各项电源,煤气是否关好,是否漏气漏电。确保不会对儿童造成任何危险。

  ⑵ 确保每天离开时关好门窗。

  ⑶ 检查室内物品摆放,确保室内物品不会对儿童造成危险。

  ⑷ 室外活动要安排有序,老师做到时刻警觉,避免发生任何安全隐患。

  ⑸ 每周室外小组活动,应严格按照小组活动安全制度开展。

  七、消防管理制度

  ⑴ 全体员工要确实把安全防火工作落到实处,应掌握“三懂”、“三会”即懂得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扑灭的方法,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处理火灾隐患。

  ⑵ 若发生火警,员工应第一时间打火警电话“119”或“110”,讲清失火单位的名称、地址、什么东西着火、火势大小、火的范围,同时注意听清对方的问题以便正确回答;并将自己的电话、姓名告诉对方,以便联系。打完电话后,立即派人到交叉路口等候消防人员的到来,以利于引导消防人员迅速赶到火灾现场。

  ⑶ 在疏散学生时,要指挥学生从安全通道逃生。走廊通道弥漫烟雾,能见度低时,要找紧急出口的指示灯,朝指示方向寻找楼梯撤离,若浓烟引起直立行走呼吸困难时,要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弯腰撤离;万一被浓烟围困,迷失撤退方向,应紧急呼救、求援。

  ⑷ 火灾发生后,员工应看火势大小,若火势较小,可直接用灭火器对准火源喷射,将其扑灭。

  ⑸消防通道要保持畅通,不得堆放任何杂物或人为上锁。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灯应保持完好。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应在位、完整。

  八、其他管理制度

  ⑴ 自学生进入托管后,工作人员须把好进出口,未经同意,任何学生不得擅自外出离开中心。

  ⑵ 学生在托管中心里,工作人员要时刻关注学生的活动,不得让学生在会所内大声喧哗、追逐打闹、打架斗殴、乱砸物品、抛掷物品、自行攀高、爬窗坐栏及做危险游戏;禁止学生在中心内踢毽子、踢球、跳绳、捉迷藏等具有一定危险性的体育活动。

  ⑶ 任何学生不准携带火柴、打火机、玩具、鞭炮、火药等易燃易爆物进入托管中心。

  ⑷ 任何学生不准私自动用托管中心内的电器开关。

  ⑸ 讲究卫生,饭前洗手,饭后漱口;大小便后务必冲洗。

  托管中心管理制度 2

  一、管理老师岗位职责

  1、热爱托管工作,对学生要有爱心、责任心、耐心,尊重所有托管学生。

  2、主动与托管学生家长配合,及时向家长汇报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情况,虚心接受批评、建议,不断提升优化工作方式、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做私事,否则按规章制度处理。

  3、遵纪守法,团结同事,同事间友好交往,有意见通过正常渠道提出,不在背后议论。

  4、努力创设与教育相适应的良好环境,促进托管学生动手、动脑,使每个托管学生在不同水平上得到健康发、仪表端庄自然,服饰大方整洁,符合职业要求。

  5、举止端正,语言文雅,说话和气,待人热情有礼貌,能主动问候别人。在学生面前行为规范,话不俗,语不高。

  6、爱护公物,讲究卫生,保护各种设施、玩具、器械。不乱扔果皮、纸屑、勤俭节约,节水、节电、节气、节粮。

  二、管理老师岗位工作要求

  1、安排好托管学生课业自我完成督习计划,抓好托管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和良好行为习惯培养,与家长建立良好沟通关系。

  2、负责搞好活动室、寝室的卫生清洁工作。保持室内通风、清洁整齐。定期开展学生寝室的消毒工作。

  3、关注托管学生的身体康健,天气变化要及时为学生增减衣服。

  4、管理学生午休纪律,注意托管学生的午睡姿势,盖好被子,午睡时保持安静,保证时间,按时起床,指导和帮助托管学生穿好衣服。

  5、注意托管学生安全,家长来接送托管学生时,要简单介绍托管学生的当天生活、学习情况。

  6、每半月把学生的被子、枕头整理出来,让让家长带回去换洗。

  三、与家长的日常沟通工作要求

  1、每日放学,负责接送的管理老师在安全接学生到托管班后,要以发短信方式告之学生家长或在家长群中发。

  2、每日家长到托管班接学生时,当班管理老师须向家长介绍学生当天在托管班的生活及学习情况,注意收集家长对托管班的意见和建议并做好记录;对托管期间生病的学生,管理老师还要当面向家长交代所采取措施,建议家长做好相关护理事宜。

  3、对于因患病不能来托管的学生,管理老师要与学生家长经常联系,问讯学生病情,关怀患病学生。

  4、每周五下午,管理老师要填写《托管学生家庭报告书》,并由学生转交家长签名,在下周一上学时回收家长签名的反馈卡,并存档。

  四、学生的接送管理

  1、学生放学,管理老师必须提前至少10分钟到校门等待;接到学生时,必须核对学生名单,防止漏接学生。

  2、接送学生上下学时,全体学生要分列队行走,不允许学生乱跑乱奔;必须有2名老师以上带队。

  五、日常安全管理

  1、托管班必须建立来访人员登记制度。陌生人员来访时,当班管理老师必须问清来意并做好记录,严禁陌生人员在没有老师陪同的情况下参观托管班或接触学生。

  2、如学生家长委托他人来接学生时,当班管理老师必须当场与家长进行电话沟通,核实接学生人员的身份,必要时对通话过程要录音,并复印委托人身份证件。

  3、学生在托管班发生突发事情时(如发病、受伤),当班管理老师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处置,在第一时间向分管领导汇报情况,当事态超出老师处置能力并有恶化趋势时,要立即送医院并通知家长。

  4、加强对托管学生的安全教育,不允许学生在走廊、电梯口、楼梯、阳台追逐打闹。

  5、教育托管学生不要带危险品上学或入班,每天抽检学生所带物品,注意观察托管学生手里是不是有打火机、爆竹、托管班刀子等危险物品,发现后及时收起来,防止发生安全意外。

  6、严禁采用药物灭鼠、灭蚊蝇,如必须使用时,要专人保管不得乱丢。

  7、严禁托管学生进入厨房,热汤菜、开水必须放在学生拿不到的安全地方。

  8、就餐时,生活老师分菜时不要越过托管学生头顶,热汤菜必须预先降温后(低于50度)才可端出分给学生。

  9、对托管班的学生的各种疾病做好记录,分析原因,及时采取措施。

  10、收好托管学生的中药、中成药、西药,值班人员按时按量给托管学生服药,内服外服药要有名称、标记,防止错服漏服。做好服药记录。

  11、托管班负责人每天对房舍检查一次,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处理,有损坏设施、物品要及时修理。

  六、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管理

  1、及时检查安全隐患,更换老化电线,消除安全隐患。

  2、经常组织老师学习消防知识,参加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增强消防安全意识。

  3、不定期向托管学生传授简单、基础的消防安全知识。

  4、及时更换破旧的'消防器材。

  5、注意水、电、火等的安全管理工作。

  七、卫生管理

  1、室内外卫生每天一次小扫,每周一大扫并进行消毒。

  2、托管学生使用过的餐具必须天天消毒,玩教具每周清洗消毒一次;学生寝室每月消毒一次,每周翻晒被褥两次,每月洗床单枕巾一次。

  3、要求托管学生饭前便后要洗手,饭后漱口,每周剪指甲。

  4、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午睡后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新鲜。

  5、托管学生及工作人员患传染病要立即隔离,并打电话通知家长接回孩子。

  八、饮食管理饮食管理

  1、托管班食品必须从正规渠道采购,食品采购回来后专人检查验收并做好采购记录,便于溯源;

  2、(防鼠、防蝇、防蟑螂)工作;每日做好厨房、餐具的清洁卫生及"三防"。

  3、食品加工前认真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迹象或者其它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再加工和使用;

  4、加工成品在两个小时内分发完毕;

  5、盛装入口食品的餐用具使用前要进行洗净消毒;

  6、托管班所有工作人员全部体检合格,无传染性疾病患者。饭菜做到"四搭配"即(干稀、甜咸、荤素、粗细),烹调过程中要掌握火候,保持食品营养。

  7、饭前工作人员及托管学生都要用肥皂、流动水洗手,饭桌要擦干净。

  8、管理老师要照顾好托管学生的进餐,掌握每名托管学生的进餐量,教育托管学生不偏食,不浪费、自觉光盘形动,不吃零食的良好饮食习惯。

  托管班管理流程

  一、学生放学后,托管班老师到学校指定位置接到托管学生,并护卫学生回到托管班教室。

  二、电话通知学生家长汇报主管,学生已安全接到托管教室,请家长放心。

  三、托管班老师监督学生完成作业,并核对学生记事本,检查作业完成情况。

  四、指导学生修改作业中的错误内容,加强对易错知识点的认识。

  五、带领学生复习当天所学内容,根据学校老师安排,有计划的预习新课。

  六、托管过程中,托管班教师严格纠正学生的错误坐姿、书写、用眼方式等。

  七、住宿生完成作业后,学生加餐(牛奶、果珍、点心、水果等)。

  八、学生在大教室或院子里游戏、读书,需有人看护。

  九、必须家长亲自到场接走孩子。

  写给小朋友

  一、按时完成作业

  二、温习学过的知识,及时预习新知识

  三、正确的坐姿和用眼对我们有很多益处

  四、保持安静,不要打扰其他小朋友做作业

  五、保持教室内卫生,请把垃圾扔到垃圾桶里

  六、多读书,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七、常运动,运动才能保持强健的体魄

  八、注意安全,不在教室内打闹,不要乱跑,乱跳

  九、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十、相互帮助,与人为善

  托管班注意事项

  一、托管班负责学生在托管期间的安全。

  二、托管班负责指导学生完成当天作业,以及复习、预习。

  三、托管班应与家长保持联系,反应学生情况

  四、托管班重视每位家长提出的宝贵意见

  五、择日托管的学生,请家长与托管老师沟通,并告知托管时间。

  六、若学生临时不需要托管,请家长及时通知托管班。

  七、家长接走学生时,请确认。

  八、托管班托管时间到晚上20:00,此前不能来接孩子的家长,请告知托管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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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学生的接送

  1、确定各年级的放学时间,托管老师每次接学生提前10到15分钟到指定地点,托管老师接孩子时必须携带托管班接送牌。

  2、学生放学后到本校托管班展示牌面前集合,并分年纪排队,学生到达一定人数则由事先安排的老师依次带回学校,不得让学生单独行动。

  3、护送学生回校的老师必须事先确定好路线,回校途中时刻注意每一个学生的安全,不允许学生乱奔乱跑或追逐打闹,也不允许吃任何的东西。

  4、过马路时,托管老师确保没有危险,再让学生迅速且有秩序的通过马路。

  5、托管老师应清点人数,对于原因不明而未到的学生必须及时与其家长或者班主任联系,确保事情的真实性,作好记录,不能遗漏任何一名学生。

  6、学生作业完成后,学生必须打电话给家长,必须确保是由家长或家长指定的家人来接,并且让家长在离校签到表上签字,如家长因特殊情况不能来接而提出让学生自己回家的,可以与托管老师协商签订安全协议书。

  二、上课安排

  1、托管老师安排学生进入教室,同时提醒学生把作业本交到讲台上,学生有15分钟的休息时间,期间学生可以上厕所、洗手,学生可以食用托管老师发放的面包牛奶等充饥的食物。

  2、休息15分钟后,进入第一堂课,学生按照语、数、外的顺序依次完成当天的作业。

  3、5:10—5:20为课间休息时间。

  4、每天托管时间最晚到7:30,尽量不要滞留学生超过晚上8:00。

  5、老师应将每一天学生完成作业的情况或建议记录下来,做到家长接受学生时给予及时的沟通。

  三、上课纪律

  1、上课期间学生不得随意走动,大声喧哗,交头接耳,更不得影响其他同学完成作业,如有背书或读书任务,需向老师告知,可根据情况另外安排。

  2、学生写完一项作业后举手交给老师检查,学生继续写下一门作业,再做需要读或背诵的作业,让学生养成抓重点的习惯。老师检查作业要仔细认真,不得有遗漏,不得有错误。

  3、学生写作业过程中先完成会做的,遇到不会写的题目暂时空着,最后再举手示意老师讲解不会做的`难题,让学生养成独立完成作业和节约时间的习惯。老师发现学生作业错误

  4、老师尽量在讲台位置坐着或游走,做到给学生讲题的同时兼顾班级纪律。

  5、学生所有作业完成后,托管老师可以安排学生写字帖或口算,或者看课外书(如果是学校的书籍,一定记得还回原位),若同一时间完成作业的同学比较多,则令其做本校试卷,没有完成学校作业的同学继续做作业。

  四、沟通

  1、与家长的沟通

  每天家长来本校接送学生时,托管老师应立即跟家长沟通(如该生在学校及托管班的课堂表现情况、作业完成状况、以及每个学生的性格特点、薄弱学科等)

  2、老师之间的沟通

  每天上完课,老师之间相互沟通(如上课遇到的各种问题,和家长沟通遇到的各种问题等等),互相分析、讨论解决方法。上课遇到的各种问题应及时解决。

  3、与孩子之间的沟通

  根据每个学生的学习情况和性格特点进行适当的激励,出现问题也要适当的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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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师的岗位职责

  1、热爱本职工作,尊重托管学生,有爱心、耐心、责任心。

  2、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迟到、早退、不做私事。

  3、遵纪守法,团结同事,有意见通过正常渠道提出,不在背后议论。

  4、仪表端庄自然,服饰大方整洁。

  5、举止端正,语言文雅,说话和气,待人热情有礼。

  6、爱护公物,保护设施。

  7、做好计划,认真备课,讲解仔细,抓好学生品德教育和良好习惯的养成。

  8、做好与家长、同事、学生的沟通工作。

  厨房管理制度

  1、人员:所有从业人员每年体检一次,要有健康证。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工作前洗手消毒、不留长指甲。

  2、场所:开窗通风,工作完打扫卫生,不留死角及卫生小尾巴。

  3、采购:“四不买”不新鲜的不买,不卫生的不买,不放心的`不买,不应季的不买。

  4、加工:未清洗的不加工,营养搭配不合理的不加工,超保质期的材料不加工,厨房卫生不合要求不加工。

  5、储藏:生鲜肉类及时冷冻,易变质蔬菜及时冷藏。储存科学分类,摆放整齐,通风避光;冰箱及其他存储场所每天清洁,每周清理,内外无垢。

  6、用餐后及时清理,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

  7、营养:加强伙食管理,丰富食谱,营养搭配。每周开出菜单,花样翻新,每周保证餐餐不重样,每天配备适时水果。

  接送管理制度

  1、准时:接送人员必须在放学前30分钟内携带托管学生联系表在校门口指定地点等候学生。

  2、准确:接送人员必须认真清点人数并做好记录,发现缺席应及时与家长或学校确认情况。

  3、安全:每次两名接送人员,确保途中安全。专车接送人员必须严格要求学生乘车方式往返,不得让学生擅自出走。接时监督学生悉数进入托管中心,送时督促学生全部进校门。

  4、可靠:不得随意更换接送人员,如有需要提前通知学生,以防不法人员冒充本中心人员接走学生。

  午餐管理制度

  1、秩序:引导学生就餐前洗手、排队、保持安静,领取自己的中餐就位吃。就餐保持安静,不交头接耳,不随意下位走动,又需要举手示意老师,轻放餐具。

  2、节约:不浪费粮食,必须要求学生不得随意倒掉饭菜、汤、水果。没吃饱的可以再打饭,保证学生吃饱吃好。

  3、卫生:引导学生讲究卫生,保持饭桌、地面清洁,不随意乱丢剩菜、剩饭、纸屑、果皮,不随地吐痰。不得在室内食用对身体有害的三无食品,饭后漱口,保持口腔健康。

  午休管理制度

  1、游戏:听从老师指挥,不大声喧哗、嬉戏,不追逐打闹。

  2、准备:睡前上厕所,进入休息室到起床时间内,不允许以各种借口随意走动或离开休息室影响其他同学。

  3、进入:把鞋子摆放整齐,按顺序进入宿舍,每人固定一个铺位,不得随意更换铺位。

  4、午休:午休中必须有老师看护督促,进入宿舍闭上双眼躺卧,除休息外,不得做其他任何无关的事,如:做作业、画画、聊天、看书、打电话、发短信、玩游戏等。

  5、起床:到规定时间。老师要准时唤醒学生,并教学生整理好自己的床单叠好被子,然后有秩序的安静的离开宿舍。

  卫生管理制度

  1、每天早上开窗通风30分钟,下午午休后开窗30分钟,确保室内空气清新。

  2、安排值日人员每天打扫地面,擦拭桌面。

  3、餐具、水杯等必要物品用后消毒,毛巾保持干净。

  4、感冒流行期间采用通风、日照、醋蒸等各种有效预防措施预防感冒。

  5、工作人员要保证自身身体健康,如发生感冒及时报告,休假回避,防止传染。

  6、大、小便后及时冲洗厕所。

  安全管理制度

  1、每天下班前检查各项电源、天然气是否关闭。

  2、每天离开前及时关闭门窗。

  3、检查室内物品摆放不会对儿童造成危险。

  4、室外活动安排有序,老师时刻保持警觉,避免安全隐患的发生。

  纪律管理制度

  1、学生进入本中心后,未经允许不得擅自离开。

  2、不得大声喧哗、追逐打闹、乱砸物品、抛制物品、自行攀高、爬窗坐栏;禁止学生在室内踢毽子、踢球、跳绳、捉迷藏、做危险游戏等。

  3、禁止学生携带火柴、打火机、玩具、鞭炮、火药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本中心。

  4、禁止学生私自动用托管中心内的电器开关。

  5、爱护公物,不得乱涂乱画,损坏桌椅。

  奖惩管理制度

  1、礼貌待人,主动向老师、同学问好,按次数最高+10分

  2、保持座位整洁卫生,离开前清理干净座位,座椅归位+5

  3、严格按照作息时间上、下课,不随意下位、进出教室+5

  4、保持安静,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有事先举手得到允许再去做+5

  5、及时完成作业,书写工整,准确率高,背诵熟练,最高+10

  6、表现好进步大或成绩提高的,最高+10

  7、介绍其他小朋友来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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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教师工作制度

  1、教师须按时上中心,自觉负责教室卫生、学生考勤工作;认真履行并服从学校各项教学安排(包括课时的调整和教案的修改等)。

  2、工作时间内不得处理私人事务,不谈论与教学无关的事情,专心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3、上中心时间内,教师不得外出(外出宣传除外),因急事(含看病)短时间外出应做好外出说明(外出时间和返校时间);如有特殊原因需提早离开学校应说明原因,私自离开学校当旷工、早退处理;请事假或调休需提前一天告知,否则以旷工计算。

  二、教师奖罚制度

  1、每月满勤,奖励30元。

  2、大中心课课时按超中心级基本人数每课时每人2元奖励。

  3、迟到早退10-30分钟,以一元一分钟计算扣除。

  4、旷工一次以课时工资的三倍来罚款。

  三、学生上课制度

  1、按时到辅导中心上课,不迟到不早退。

  2、自觉保持教室卫生,不准随地吐痰;课后请将自己的废弃物放到指定的地点;不准在门窗、桌椅、墙壁上随意涂写。

  3、自觉服从老师管理,如有建议和意见可在下课后反映。

  4、请学生保管好自己的随身物品,贵重的东西最好不要带到辅导中心,如有丢失,后果自负。

  5、爱护辅导中心财物,不损坏桌椅;否则,照价赔偿。

  6、下课后禁止下楼,禁止追逐打闹,做有意义的游戏。学生途中安全由家长负责。

  感谢家长长期对星达特辅导中心的'支持和信赖,为了让孩子更快乐的生活、更好的学习,请您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1、记准时间安排,按时接送孩子,特殊原因请提前说明。

  2、正常开课期间,不能按时到辅导中心上课者辅导费概不退还。敬请谅解!

  3、授课期间,如孩子对授课方式不适应,请及时与老师反映,以达到最佳教学效果。

  4、为了完成教学目标,如有课下作业请家长督促完成。

  5、学生在辅导中心期间,如同学间发生矛盾,请家长及时与老师沟通,不要擅自解决。

  6、如有更好的教育方法及管理模式,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托管中心管理制度 6

  托管中心管理制度是规范托管业务运作的重要文件,旨在确保服务质量、客户满意度以及运营效率。其主要内容涵盖了以下几个方面:

  1. 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

  2. 服务流程管理

  3. 员工行为准则

  4. 客户关系管理

  5. 质量控制与评估

  6. 应急处理与安全管理

  7. 培训与发展

  8. 法规遵从性

  内容概述:

  1. 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职责,确保各司其职,协同工作。

  2. 服务流程管理:制定详细的服务流程,包括接待、登记、照管、接送等环节,保证服务标准化。

  3. 员工行为准则:规定员工的行为规范,如礼貌待人、尊重儿童、保守秘密等。

  4. 客户关系管理:设立客户反馈机制,定期进行满意度调查,及时解决客户问题。

  5. 质量控制与评估:设定服务标准,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和外部评估,持续改进服务质量。

  6. 应急处理与安全管理: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迅速响应,保障儿童安全。

  7. 培训与发展:提供员工培训,提升专业技能和服务意识,鼓励个人成长。

  8. 法规遵从性: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托管中心的合法合规运营。

  托管中心管理制度 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以外、依法设立的受采购人委托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

  工商注册地在宁夏行政区域内并在本地执业的代理机构和在宁夏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但工商注册地在区外的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职从业人员"(以下简称"专职从业人员"),是指与代理机构签订劳动合同,由代理机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专职人员,不包括财务、行政等非业务人员,不包括退休、外聘、兼职人员。

  第二章代理机构登记备案管理

  第四条代理机构在我区代理政府采购业务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不相容岗位与职责分离制度、委托代理管理制度、采购文件编制审核制度、采购需求制定管理制度、信息公告管理制度、评审现场组织管理制度、评标结果登记公示制度、保证金管理制度、政府采购质疑答复管理制度、政府采购档案管理制度等;

  (三)拥有不少于5名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

  (四)在我区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办公场所和代理政府采购业务所必需的办公条件;

  (五)在自有场所组织评审工作的,应当具备必要的评审场地和录音录像等监控设备设施。

  第五条代理机构应先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登记机构信息,网上审核通过以后,在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注册信息并获得操作权限账号。代理机构应对登记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第六条代理机构法人、地址、人员等注册信息变更的,应当在信息变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自行更新。代理机构每月应定期维护其代理状态信息,确认其是否仍然开展政府采购代理业务,政府采购管理系统展示代理状态信息并为采购人选择代理机构提供信息参考。

  第三章专职从业人员教育培训管理

  第七条自治区财政厅对代理机构专职从业人员实行在线教育管理。在线教育包括初任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

  初任培训:按照规定完成在线注册登记的代理机构,其登记的专职从业人员应当完成初任培训并参加考试。

  继续教育:已完成初任培训并考试合格的专职从业人员,次年起每年应按规定完成一定学时的在线继续教育培训,及时掌握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政策变动内容,并按要求参加考试。

  第八条代理机构专职从业人员培训及考试结果向社会进行公开,作为采购人选择代理机构的重要参考指标之一,对未达到参学及考试要求的代理机构,采购人应慎重进行选择。

  第九条进入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从事代理活动的专职从业人员应与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登记的专职从业人员信息保持一致。

  第十条在线培训内容包括政府采购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自治区出台的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文件及政府采购实务操作等内容。

  第十一条自治区财政厅建立健全代理机构专职从业人员培训教育档案,对完成初任培训和继续教育的人员,在管理系统中予以记录和公示。

  第十二条专职从业人员从本代理机构流转入其他代理机构的,其参加培训考试记录及计分随人员计入所转入的代理机构。代理机构专职从业人员离职的,代理机构应及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进行人员信息变更登记。

  第十三条代理机构专职从业人员完成在线培训、考试任务且考试合格(成绩大于等于80分,满分为100分)的'人数应达到5名及以上,未达到要求的代理机构应继续参加在线培训学习,直到其专职从业人员参加补考成绩合格,并达到合格人数要求。

  第四章建立代理机构项目负责机制

  第十四条代理机构代理项目实行项目组负责制,项目组由1名项目负责人和2名以上专职从业人员组成。经培训并考试合格的专职从业人员,方可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政府采购项目代理活动。项目组成员应当实名制,并在采购人与代理机构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中进行明确。代理政府采购项目期间,项目组成员应相对固定。

  第十五条采购人填报采购计划时应按照委托代理协议中明确的项目组人员在系统中进行代理机构专职从业人员勾选。由于代理机构专职从业人员变动等特殊原因,代理机构需更换项目组成员的,应替换经参加培训且考试合格的本公司专职从业人员作为项目组成员,在“采购计划管理系统”中进行项目组人员变更登记,并经采购人确认。

  对代理机构派出的项目组人员与采购计划管理系统中勾选人员不一致的,采购人应拒绝其办理政府采购代理业务并及时将情况报送自治区财政厅。

  第十六条代理机构应当将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确定为项目负责人。

  第十七条项目负责人代表所属代理机构经办具体代理的项目事宜,对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负责。

  第十八条对项目负责人实行良好行为激励管理。采购活动结束后,采购人应对代理项目的负责人进行执业能力评价。项目负责人在一个年度内代理的项目无因违法违规被各级财政部门处理处罚,且因其业务能力突出、法律法规熟悉被采购人评价为优秀项目负责人的,鼓励其所属代理机构通过增加工资待遇、晋升职务等方式对其进行行为激励。

  第十九条对项目负责人实行违法违规行为扣分制动态管理。项目负责人代理的项目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且代理机构因该项目违法违规被各级财政部门处理处罚的,系统自动对代理业务的项目负责人进行扣分,总分100分,被行政处理一次扣5分,被行政处罚一次扣10分,分值低于80分的,应当按要求重新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及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重新作为项目负责人代理业务。

  第五章代理机构执业管理

  第二十条代理机构应树立依法执业意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开展政府采购项目代理业务。

  第二十一条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办理采购事宜,应当与采购人签订委托代理协议,明确采购代理范围、权限、期限、档案保存、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确定项目组成员、协议解除及终止、违约责任等具体事项,约定双方权利义务。

  第二十二条代理机构应当严格按照委托代理协议的约定依法依规开展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相关开标及评标活动应当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应当清晰可辨,应按照财政部门要求实现录音录像数据互联互通及传输,音像资料作为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第二十三条代理机构应当合理设置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强化权责对应,按照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的要求,将委托代理协议签订和审核、采购文件拟制、内审与审定、评审主持人与记录人、信息公告拟制与审查等岗位分开设置,建立岗位间的制衡机制,发挥岗位间的相互监督和制约作用。

  第二十四条代理机构应对其盖章和签字的招标(采购)文件的合法性和准确性负责。

  第二十五条采购人不得擅自修改招标(采购)文件,确需修改的,应商请代理机构进行修改。代理机构有权拒绝采购人提出的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修改意见。对采购人不听劝阻,执意要求在招标(采购)文件中加入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修改意见的,代理机构应进行记录并及时上报本级财政部门。

  第二十六条代理机构应当积极配合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检查,并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二十七条代理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采购)文件中明示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并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一并公开本项目收费情况,包括具体收费标准及收费金额。

  代理机构在发布媒介上登载招标(采购)文件的电子文本,应供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免费下载,不得向投标人或中标人附加不合理的条件或者收取额外费用;以采购人名义代收投标保证金的,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第二十八条代理机构进入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代理业务的,应严格遵守《招标(采购)代理机构进场行为规范》。

  第二十九条代理机构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电子化质疑投诉工作规程》,按时、高效处理质疑投诉事项。

  第三十条代理机构应严格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档案管理办法》做好政府采购项目档案资料收集、保管和移送移交工作。

  第六章代理机构监督检查

  第三十一条各级财政部门负责对进入本行政区域内从事政府采购活动的代理机构监督检查管理工作,对发现的违法违规情况,依法对代理机构进行处理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十二条对代理机构的监督检查坚持定期专项检查和日常检查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十三条定期专项检查采取“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方式每一年进行一次,抽查比率按照财政部要求进行;日常检查是财政部门根据实际工作情况或违法违规线索,对任一代理机构或代理项目进行随机抽查或定向检查。

  第七章代理机构专业化发展

  第三十四条鼓励代理机构积极提升自身专业化能力,走差异化发展路线。代理机构应对其经常代理领域进行深入研究,形成专业领域工作研究报告或研究成果。经自治区财政厅组织评审达到优秀等次的,将作为年度综合信用评价加分项进行加分。评审情况向社会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十五条鼓励代理机构逐步衍生业务类型,积极开展采购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代理机构应加强市场调查、采购需求标准制定、合同分类制定、履约验收方案制定等项目事前事中事后服务能力,逐步提升全过程咨询服务能力。

  第三十六条政府采购协会应组织行业人员研究建立我区政府采购代理及业务咨询收费标准并向社会进行公开,严禁代理机构之间恶意低价竞争。

  第三十七条政府采购协会应积极发挥作用,牵头制定行业发展规划,制定行业服务规范,构建行业监督和行业自律相结合的政府采购监管模式。

  第三十八条各级采购单位应按照代理机构行业付费标准及时规范支付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及委托代理机构开展市场调查、采购需求制定等相关费用,助推代理机构向专业化方向发展。

  第八章代理机构信用评价及结果应用

  第三十九条自治区财政厅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信用评价暂行办法》对代理机构执业情况进行综合信用评价。

  第四十条代理机构综合信用评价分为日常评价、监督检查评价和专业化发展能力评价。

  第四十一条采购人、评审专家、供应商以项目为依托,对代理机构代理项目情况进行日常评价。

  第四十二条各级财政部门对代理机构进行监督检查评价,财政部门对代理机构的监督检查结果,以及对代理机构违法违规代理项目情况的处理处罚结果,将作为监督检查评价记录在代理机构综合信用评价记录中。

  第四十三条自治区财政厅对代理机构专业化发展能力情况进行评价,根据代理机构撰写行业领域工作研究报告、研究成果是否对行业领域发展起到促进作用,对其专业性进行评价。

  第四十四条代理机构综合评价结果向社会进行公开。

  第四十五条各级财政部门应根据综合评价结果合理优化对代理机构的监督检查频次。对综合评价结果较差的代理机构,各级财政部门应加大日常监督检查频次。

  第四十六条采购人应当根据代理机构综合评价结果,结合采购项目特点、代理机构专业领域,择优选择代理机构。采购人选择代理机构情况将在系统中进行留痕记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摇号、抽签、遴选等方式干预采购人自主择优选择代理机构。

  第四十七条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联合惩戒实施办法(试行)》要求,对因违法违规行为被自治区内其他行政监督部门做出禁止从业行政处罚的代理机构,在禁业期内不得代理政府采购项目。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八条本办法由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负责解释。

  第四十九条本办法自20xx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xx年11月30日。

  托管中心管理制度 8

  一、学生的接送

  1.确定各年级学生的放学时间,每次接学生提前5分钟到指定地点。

  2.等学生到齐后一起到托管班,不得让学生单独行动。如有特殊情况可和另外一名老师商议,但是必须在有老师看管的情况下分批到学校。

  3.在回托管班的途中,如有学生要买文具、食品等需先向老师说明,经老师允许才能去买,购买食物必须是面包,牛奶等能充当晚餐,其他食物一律禁止购买。

  4.接送学生的首要任务是安全,如出现问题由接送老师负主要责任。如果学生因其它原因不能来学校上课的,老师需提前和家长联系,确保事情的真实性。在放学后必须确保家长及家长指定的家人来接学生,如家长因特殊情况不能来接,由老师帮助送学生回家,家长提出孩子可以自己回家的情况除外。

  5.每个班需有一名学员家长告知托管老师作业内容。(学校作业班任都以校讯通发给每个家长)

  二、上课安排

  1.到托管班后学生休息10分钟,在此期间学生用简单的晚餐,如面包、牛奶等能充饥的食物,辣条等"垃圾食品"一律不得带进托管班。

  2.休息10分钟后尽快进入学习状态,学生按照语文、数学、英语顺序依次完成当天作业。

  3.适当安排课间休息。

  三、沟通

  1.对学生应多鼓励多激励,摸索学生的`性格,根据每个学生的特点进行适当的激励,出现问题也要严厉的批评,对于同年级的。

  2.每个学生在托管班的课堂表现,作业完成状况,老师与家长接送学生时进行沟通。促使每个学生更快的进步。

  四、上课纪律

  1.告知孩子作业内容。

  2.上课期间不得随意走动,如有特殊情况需举手示意。

  3.上课不得大声喧哗,交头接耳,不得大声读书或背书,如有读书或背书任务,需向老师告知,可根据情况另外安排。

  4.写完一门作业后,把作业本放在课桌的右上脚,供老师检查,学生继续写下一门作业,如在写作业的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在旁边做上记号,最好用铅笔不会写的题目暂时空在那里。

  5.课间休息时,不得在教室里大声喧哗,更不能相互追逐打闹,其他同学在学习时不得去打扰。

  托管中心管理制度 9

  为了营造一个安全、舒适、有序的午托环境,以确保每位午托学生的安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第一条:凡在本午托的学生都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服从管理,接受安排,文明作息。

  第二条:要团结友爱、互相帮助、不得吵架、打架、说脏话或随意喧哗。

  第三条:学会与人相处,尊重他人、包容他人,不与同学争执、吵架、打架,不私自乱动他

  人物品,有矛盾寻求老师帮助解决。

  第四条:放学后自觉回到午托,不得擅自离开或者去其他地方,路上不准追赶,要注意安全。

  第五条:如需使用午托的插头、空调、风扇等电器用品,需向午托老师申请同意后方可使用,以免发生危险。

  第六条:注意个人卫生,保持个人用品干净整洁以免影响他人。

  第七条:有事外出必须先向老师报告,经允许后方可外出。

  第八条:用餐时保持安静做到食不语,用餐期间只能在餐厅,不得随意走动,餐后自觉刷碗。

  第九条:珍惜粮食,厉行节约,尽量吃完所分配的饭菜,不得随意丢掉。

  第十条:午休时间可以卧床休息或写作业,不准讲话、喧闹,上厕所要轻手轻脚,不能影响其他同学。

  第十一条:遵守作息时间,准时起床、就餐、休息、洗漱等,休息后不得再有聊天、打闹现象。

  第十二条:放学后必须如实告知辅导老师当天作业内容,并认真工整完成,写作业期间不得喧哗、交头接耳、吃零食、玩玩具,如有不明白的.内容询问辅导老师。

  第十三条:老师将学生每天的表现记入“学生每日表现日志”中,并每周由家长阅读签字,以了解学生每周的表现。

  第十四条:如违反相关规定,将接受相应的惩罚,并如实反馈家长,如表现优异午托会有相应奖励以资鼓励。

  托管中心管理制度 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效率,保证政府采购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住所在威海市行政区域内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及住所在威海市行政区域外进入本区域代理政府采购事宜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适用本办法。

  威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履行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督管理职能。

  住所在威海市行政区域外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进入本区域代理政府采购事宜时,必须向威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登记备案。

  第三条市及各市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应当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办理政府集中采购业务,实行动态管理。

  第四条各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要适应政府采购事业发展的需要,培育壮大各类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建设务实、创新、敬业、高效的政府采购队伍。

  第二章资格管理

  第五条凡在威海市行政区域内代理政府采购事宜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具有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认定的资格,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第六条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认定的业务范围、资格内代理政府采购事宜。

  第七条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政府采购事宜必须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从业人员、设施装备等。

  第八条凡住所在威海市行政区域内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经批准分立、合并或注销的,应当自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报告威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第三章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享有以下权利:

  (一)接受委托,依法独立组织实施政府采购活动;

  (二)依据有关规定确认供应商资格;

  (三)按照有关规定收取中介服务费;

  (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条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承担以下义务:

  (一)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管理制度;

  (二)维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对相关的资料、信息、商业秘密等负有保密责任;

  (四)受理并答复潜在供应商的质疑;

  (五)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

  (六)组织参加政府采购培训;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四章执业管理

  第十一条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管理制度的规定组织实施政府采购活动。

  第十二条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管理制度,采购活动的决策和执行程序应当明确,并相互监督、相互制约。

  第十三条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从业人员应当具有相关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符合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专业岗位任职要求。

  第十四条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委托代理政府采购事宜,并与委托人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依法确定委托代理的事项,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

  代理政府采购事宜必须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批复的政府采购计划和批复意见为依据。

  第十五条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开标、评标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并作为电子档案保存。

  第十六条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要认真受理政府采购质疑,并作出答复。

  第五章培训管理

  第十七条威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应当加强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切实提高采购队伍的执业水平和业务技能。

  政府采购培训应当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用一致、按需施教、讲求实效的原则。

  第十八条政府采购培训以脱产培训为主,非脱产培训作为补充。

  脱产培训可以采取专题讲座、研讨班、培训班等形式,培训时间、内容和方式根据所承担的业务工作需要确定;可以委托有关正规培训机构进行,也可以由威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自行组织培训。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积极组织参加政府采购培训,配合做好培训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非脱产培训。

  第十九条政府采购培训应当实行登记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的培训情况应当作为考核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重要内容之一。

  第六章考核管理

  第二十条威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应当依法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从业人员进行考核。

  第二十一条考核内容

  (一)机构制度情况。包括内部机构的设置,规章管理制度和监督制约机制等。

  (二)设施装备情况。包括固定的营业场所及组织实施政府采购活动所需的办公设备和交通工具等。

  (三)人员素质情况。包括基本素质、专业技能和业务考试,工作作风、工作态度和服务水平;创新、敬业和务实精神等。

  (四)工作质量情况。包括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和管理制度的执行;招标文件(谈判文件、询价文件)的制作质量;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的范围内容时效;开标评标现场的管理;采购合同的制定和签订;中介服务费的收取和保证金的管理;采购文件的归档保存;报表数据的报送;质疑的答复;政府采购效率和成功率等。

  (五)业务培训情况。包括从业人员参加培训的次数、人数、考试成绩和内部培训等。

  (六)职业道德情况。包括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坚持原则、依法执业、客观公正、廉洁自律等。

  第二十二条考核方法

  (一)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考核方法。对能够量化的内容进行定量考核,对不能量化的内容进行定性综合考评。

  (二)定期与随机相结合的考核方法。除正常考核外,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随机方式进行考核。

  (三)专项检查与全面检查相结合的考核方法。可对一次政府采购活动进行专项考核,也可对一段时期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第二十三条考核要求

  (一)威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应当组织考核小组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进行考核,考核小组成员可以邀请纪检监察、审计等有关部门人员参加,必要时可以邀请采购人和供应商参加。

  (二)组织考核前应当制定考核计划和考核方案,并在实施考核前十日以文件形式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三)考核小组可以向采购人、供应商征求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意见,并作为考核参考依据。

  (四)考核结束后应当形成书面考核意见,威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综合考核小组、采购人和供应商的`意见后,形成正式的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应当书面通知被考核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并在“威海政府采购网”公告。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

  (一)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而擅自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的;

  (二)擅自提高采购标准的;

  (三)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四)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投标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五)拒绝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

  第二十五条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处以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与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二)在采购过程中接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三)开标前泄露标底的;

  (四)开标前泄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情况的;

  (五)在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中提供虚假情况的。

  第二十六条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依法给予处分,并予通报:

  (一)应当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信息而未公告的;

  (二)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

  (三)以不合理的要求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供应商,对潜在投标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或者招标文件指定特定的供应商、含有倾向性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供应商的其他内容的;

  (四)未按规定将应当备案的委托招标协议、招标文件、评标报告、采购合同等文件资料提交同级财政部门备案的;

  (五)拒绝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

  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违反政府采购法规定隐匿、销毁应当保存的采购文件或者伪造、变造采购文件的,处以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代理政府采购业务中有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处以罚款,报请上级财政部门依法取消其代理采购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有本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行为之一,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照有关民事法律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十条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在实施监督管理工作中违反本办法规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或滥用职权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托管中心管理制度 11

  一、前言

  为了规范托管班管理,提高托管班工作质量,使托管班变得更加安全、和谐、健康、有序,制定本《托管班管理制度细则》。

  二、组织管理

  1、托管班由校长领导,分管教务处,具体实施由班主任和托管教师共同承担。

  2、每个托管班配备一名专职的班主任和一名或两名托管教师。

  3、托管班领导小组由校长、分管教务处、班主任和托管教师组成。

  三、安全管理

  1、禁止在托管班内玩具有尖锐、毒害危险的物品,保证托管班安全。

  2、每天上、下学时应进行安全检查,将托管班内电器设备全部关闭。

  3、在托管班放学时间应做好门卫工作,确保托管班内没有学生滞留。

  四、日常管理

  1、托管班教师要加强对学生的日常管理,做到有序、安全、规范、文明。

  2、坚持按时发送托管班信息,及时告知家长和学校情况。

  3、托管班要制定守则,明确规定管理要求及措施,发挥学生主动管理的积极性。

  五、教育管理

  1、托管班要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素质评价,鼓励学生展示特长。

  2、在学校活动中要优先考虑托管班学生的参与,努力让他们融入校园生活,促进他们的全面发展。

  3、托管班教师要促进学生间的交流,开展小组活动,提高学生的合作精神和团队意识。

  六、家长管理

  1、托管班应主动与学生家长联系沟通,及时提供学生的各项表现。

  2、托管班教师要开展家长教育,引导家长规范自己的`言行,共同为孩子营造和谐成长环境。

  3、托管班收到会员意见后应及时做出回复,并将意见及时整合,对托管班管理及服务情况进行改进。

  七、奖励管理

  1、托管班应建立奖励机制,根据学生表现施行不同级别的奖励。

  2、严格执行奖惩制度,确保奖励公正、严谨。

  八、考核管理

  1、定期对托管班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对考核结果进行回馈和整改。

  2、托管班应将考核结果向家长公布,接受家长监督和评价。

  九、总结

  制定好托管班管理制度细则,是规范托管班管理的有效方法,也是托管班顺利运作的前提和保障。希望各托管班认真落实本细则,做好各项管理工作,为学生营造更加安全、健康、和谐的环境。

  托管中心管理制度 12

  1.0目的

  为了规范钥匙委托管理工作,确保妥善保管好托管的钥匙,特制定本规程。

  2.0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xx物业公司所管辖区内特定情况下业主委托保管的钥匙及空置房钥匙的管理。

  3.0职责

  3.1客服主管负责组织、安排钥匙的管理工作。

  3.2档案资料员负责依照本规程实施托管钥匙的日常管理工作。

  4.0程序要点

  4.1物业管理中心钥匙保管的范围

  4.1.1发展商交楼后,业主未入住时由发展商托管的钥匙。

  4.1.2特定情况下业主托管的钥匙。特定情况是指:业主确有委托要求或实际的生活、工作困难确需托管钥匙,又不至于给物业管理中心工作带来额外事端的情况。

  4.1.3未售出房屋。

  4.2客服中心接管过来的`钥匙由档案资料员清楚标明钥匙单位编码并整齐有序的放置在钥匙柜中。

  4.3钥匙的发放工作详见《入住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4.4业主在特定情况下的钥匙管理

  4.4.1业主委托保管钥匙时,管理员应按《业主留钥匙登记表》的要求填写相关项目。

  4.4.2管理员应特别向业主说明本物业管理中心不承担为业主保管家庭财产的责任,业主同意后,请业主在《业主留钥匙登记表》的业主签名栏签名确认。

  4.5托管钥匙的管理

  4.5.1物业管理中心有维修或空置房管理需要使用托管的钥匙时,由物业管理中心管理员在借用人办理钥匙借用手续后,将钥匙交给借用人。钥匙借用手续的办理程序为:借用人在《钥匙借用登记表》中如实填写借用日期、数量、借钥匙原因、借用人联系电话等内容,然后签名确认。

  4.5.2办理钥匙退还手续时,管理员应在核对钥匙数量后,在《钥匙借用登记表》中标注钥匙退还日期,并在接收人一栏签名确认。

  4.5.3客服主管应安排管理员根据各类登记表的记录检查钥匙的借还情况,发现借期超过三天不还钥匙者,应致电借钥匙部门或个人催还。

  4.5.4当接到丢失或损坏钥匙报告时,管理员应征求业主同意后,要求损坏或丢失方重新换锁,保证房屋安全。并将处理结果记录在《业主留钥匙登记表》上形成备忘录,入业主档案袋中。

  4.6所有与钥匙管理有关的记录应由客服中心归档、保存。

  5.0相关记录

  《业主留钥匙登记表》

  《钥匙借用登记表》

  6.0相关支持文件

  《入住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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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管中心管理制度(通用12篇)

  在当下社会,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托管中心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托管中心管理制度(通用12篇)

  托管中心管理制度 1

  一、管理原则

  品牌经营 规范管理 周到服务 人性托管

  专业师资 细致辅导 个性教学 特长培育

  环境优雅 舒适宁静 接送安全 后顾无忧

  科学膳食 营养味美 卫生新鲜 健康成长

  二、厨房管理制度

  ⑴ 人员:工作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落实工作前洗手消毒、不留长指甲、不戴戒指、不吸烟。凡工作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

  ⑵ 场所:确保每天卫生清理质量,不留卫生死角。每天小扫除,每周两次大扫除。

  ⑶ 采购:“五不买”:不新鲜的不买,不卫生的不买,不放心的不买,夏秋季节易中毒的蔬菜不买,非正规厂家及商场的不买。根据托管中心配发的超市充值卡购买各类物资。

  ⑷ 加工:“五不加工”:未清洗干净的不加工,营养搭配不合理的不加工,超过保质期的材料不加工,厨房卫生不合要求不加工。

  ⑸ 储藏:生鲜肉类随时进冰箱冷冻,易变质蔬菜随用随买,存放在储藏室的蔬菜分类科学、摆放整齐,既通风又避光;冰箱及其它储存蔬菜食品场所及食品器具应做到每天清洁,每周清理,内外无污垢。

  ⑹ 餐具:用餐后及时清理,餐具严格做到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

  ⑺ 营养:加强伙食管理,丰富食谱,注意营养搭配。开出每周菜单,并提高业务水平,不断花样更新,每日保持二菜一汤(一荤一素)。每天都必须配备适时水果。

  三、学生接送管理制度

  ⑴ 准时:接送人员必须在放学前5分钟携带托管学生联系表及天天向上托管中心接送牌到校门口指定地点等侯学生。

  ⑵ 准确:接送人员必须认真清点人数并做记录,发现缺席应及时与学校老师或家长确认情况。

  ⑶ 安全:每次至少两名接送人员,并视人数的变化再增派人员接送,确保途中安全。接送人员必须严格要求学生有序排队往返,中途不得让学生擅自离队,更不准在半路上追赶打闹。放学时确保学生悉数进入托管中心,返校时要确保学生全部进校门。

  (4)可靠:不得随意更换接送人员,如有需要须提前通知学生,以防止不法人员冒充本中心人员接走学生。

  四、午餐管理制度

  ⑴卫生:工作人员要引导学生,讲究卫生,保持饭桌、地面清洁,不随地乱丢剩菜、剩饭、纸屑、果皮、及随地吐痰得现象。饭后引导学生到卫生间漱口清洁口腔牙齿。

  ⑵秩序:工作人员必须引导学生就餐前洗手、排队、保持安静,领取自己的中餐就位吃。就餐保持安静,不交头接耳,不随意下位走动。轻放餐具不得有响声。

  ⑶节约:不浪费粮食,必须要求学生把饭菜、汤、水果吃完不随意倒掉。另外没吃饱的同学可以再打饭,让学生一定要吃好吃饱有利于身体健康。

  五、午休管理制度

  ⑴午休时间:春令13:00—14:20 秋令13:00—14:00

  ⑵为了统一安排,统一行动,在进入休息室前,全体同学都先上厕所,进入休息室到起床时间内,不允许学生以各种借口随意走动或离开休息室影响其他同学。

  进入:进入休息室前必须把鞋子摆放整齐,由工作人员引导学生按顺序进入男生区或女生区,每位学生安排一个固定的.铺位。没有特殊情况,不得随意更换铺位。

  ⑶午休:午休过程必须有工作人员在场看护并督促,进入休息室的学生闭上双眼躺卧,除了休息睡觉外,不得做任何无关的事,如:做作业、画画、看书、聊天、打电话、发短信、玩游戏等。没有特殊情况,不得中途随意离开。

  六、安全管理制度

  每天值班人员要负责以下事项:

  ⑴ 确保每天检查各项电源,煤气是否关好,是否漏气漏电。确保不会对儿童造成任何危险。

  ⑵ 确保每天离开时关好门窗。

  ⑶ 检查室内物品摆放,确保室内物品不会对儿童造成危险。

  ⑷ 室外活动要安排有序,老师做到时刻警觉,避免发生任何安全隐患。

  ⑸ 每周室外小组活动,应严格按照小组活动安全制度开展。

  七、消防管理制度

  ⑴ 全体员工要确实把安全防火工作落到实处,应掌握“三懂”、“三会”即懂得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扑灭的方法,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处理火灾隐患。

  ⑵ 若发生火警,员工应第一时间打火警电话“119”或“110”,讲清失火单位的名称、地址、什么东西着火、火势大小、火的范围,同时注意听清对方的问题以便正确回答;并将自己的电话、姓名告诉对方,以便联系。打完电话后,立即派人到交叉路口等候消防人员的到来,以利于引导消防人员迅速赶到火灾现场。

  ⑶ 在疏散学生时,要指挥学生从安全通道逃生。走廊通道弥漫烟雾,能见度低时,要找紧急出口的指示灯,朝指示方向寻找楼梯撤离,若浓烟引起直立行走呼吸困难时,要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弯腰撤离;万一被浓烟围困,迷失撤退方向,应紧急呼救、求援。

  ⑷ 火灾发生后,员工应看火势大小,若火势较小,可直接用灭火器对准火源喷射,将其扑灭。

  ⑸消防通道要保持畅通,不得堆放任何杂物或人为上锁。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灯应保持完好。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应在位、完整。

  八、其他管理制度

  ⑴ 自学生进入托管后,工作人员须把好进出口,未经同意,任何学生不得擅自外出离开中心。

  ⑵ 学生在托管中心里,工作人员要时刻关注学生的活动,不得让学生在会所内大声喧哗、追逐打闹、打架斗殴、乱砸物品、抛掷物品、自行攀高、爬窗坐栏及做危险游戏;禁止学生在中心内踢毽子、踢球、跳绳、捉迷藏等具有一定危险性的体育活动。

  ⑶ 任何学生不准携带火柴、打火机、玩具、鞭炮、火药等易燃易爆物进入托管中心。

  ⑷ 任何学生不准私自动用托管中心内的电器开关。

  ⑸ 讲究卫生,饭前洗手,饭后漱口;大小便后务必冲洗。

  托管中心管理制度 2

  一、管理老师岗位职责

  1、热爱托管工作,对学生要有爱心、责任心、耐心,尊重所有托管学生。

  2、主动与托管学生家长配合,及时向家长汇报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情况,虚心接受批评、建议,不断提升优化工作方式、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做私事,否则按规章制度处理。

  3、遵纪守法,团结同事,同事间友好交往,有意见通过正常渠道提出,不在背后议论。

  4、努力创设与教育相适应的良好环境,促进托管学生动手、动脑,使每个托管学生在不同水平上得到健康发、仪表端庄自然,服饰大方整洁,符合职业要求。

  5、举止端正,语言文雅,说话和气,待人热情有礼貌,能主动问候别人。在学生面前行为规范,话不俗,语不高。

  6、爱护公物,讲究卫生,保护各种设施、玩具、器械。不乱扔果皮、纸屑、勤俭节约,节水、节电、节气、节粮。

  二、管理老师岗位工作要求

  1、安排好托管学生课业自我完成督习计划,抓好托管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和良好行为习惯培养,与家长建立良好沟通关系。

  2、负责搞好活动室、寝室的卫生清洁工作。保持室内通风、清洁整齐。定期开展学生寝室的消毒工作。

  3、关注托管学生的身体康健,天气变化要及时为学生增减衣服。

  4、管理学生午休纪律,注意托管学生的午睡姿势,盖好被子,午睡时保持安静,保证时间,按时起床,指导和帮助托管学生穿好衣服。

  5、注意托管学生安全,家长来接送托管学生时,要简单介绍托管学生的当天生活、学习情况。

  6、每半月把学生的被子、枕头整理出来,让让家长带回去换洗。

  三、与家长的日常沟通工作要求

  1、每日放学,负责接送的管理老师在安全接学生到托管班后,要以发短信方式告之学生家长或在家长群中发。

  2、每日家长到托管班接学生时,当班管理老师须向家长介绍学生当天在托管班的生活及学习情况,注意收集家长对托管班的意见和建议并做好记录;对托管期间生病的学生,管理老师还要当面向家长交代所采取措施,建议家长做好相关护理事宜。

  3、对于因患病不能来托管的学生,管理老师要与学生家长经常联系,问讯学生病情,关怀患病学生。

  4、每周五下午,管理老师要填写《托管学生家庭报告书》,并由学生转交家长签名,在下周一上学时回收家长签名的反馈卡,并存档。

  四、学生的接送管理

  1、学生放学,管理老师必须提前至少10分钟到校门等待;接到学生时,必须核对学生名单,防止漏接学生。

  2、接送学生上下学时,全体学生要分列队行走,不允许学生乱跑乱奔;必须有2名老师以上带队。

  五、日常安全管理

  1、托管班必须建立来访人员登记制度。陌生人员来访时,当班管理老师必须问清来意并做好记录,严禁陌生人员在没有老师陪同的情况下参观托管班或接触学生。

  2、如学生家长委托他人来接学生时,当班管理老师必须当场与家长进行电话沟通,核实接学生人员的身份,必要时对通话过程要录音,并复印委托人身份证件。

  3、学生在托管班发生突发事情时(如发病、受伤),当班管理老师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处置,在第一时间向分管领导汇报情况,当事态超出老师处置能力并有恶化趋势时,要立即送医院并通知家长。

  4、加强对托管学生的安全教育,不允许学生在走廊、电梯口、楼梯、阳台追逐打闹。

  5、教育托管学生不要带危险品上学或入班,每天抽检学生所带物品,注意观察托管学生手里是不是有打火机、爆竹、托管班刀子等危险物品,发现后及时收起来,防止发生安全意外。

  6、严禁采用药物灭鼠、灭蚊蝇,如必须使用时,要专人保管不得乱丢。

  7、严禁托管学生进入厨房,热汤菜、开水必须放在学生拿不到的安全地方。

  8、就餐时,生活老师分菜时不要越过托管学生头顶,热汤菜必须预先降温后(低于50度)才可端出分给学生。

  9、对托管班的学生的各种疾病做好记录,分析原因,及时采取措施。

  10、收好托管学生的中药、中成药、西药,值班人员按时按量给托管学生服药,内服外服药要有名称、标记,防止错服漏服。做好服药记录。

  11、托管班负责人每天对房舍检查一次,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处理,有损坏设施、物品要及时修理。

  六、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管理

  1、及时检查安全隐患,更换老化电线,消除安全隐患。

  2、经常组织老师学习消防知识,参加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增强消防安全意识。

  3、不定期向托管学生传授简单、基础的消防安全知识。

  4、及时更换破旧的'消防器材。

  5、注意水、电、火等的安全管理工作。

  七、卫生管理

  1、室内外卫生每天一次小扫,每周一大扫并进行消毒。

  2、托管学生使用过的餐具必须天天消毒,玩教具每周清洗消毒一次;学生寝室每月消毒一次,每周翻晒被褥两次,每月洗床单枕巾一次。

  3、要求托管学生饭前便后要洗手,饭后漱口,每周剪指甲。

  4、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午睡后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新鲜。

  5、托管学生及工作人员患传染病要立即隔离,并打电话通知家长接回孩子。

  八、饮食管理饮食管理

  1、托管班食品必须从正规渠道采购,食品采购回来后专人检查验收并做好采购记录,便于溯源;

  2、(防鼠、防蝇、防蟑螂)工作;每日做好厨房、餐具的清洁卫生及"三防"。

  3、食品加工前认真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迹象或者其它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再加工和使用;

  4、加工成品在两个小时内分发完毕;

  5、盛装入口食品的餐用具使用前要进行洗净消毒;

  6、托管班所有工作人员全部体检合格,无传染性疾病患者。饭菜做到"四搭配"即(干稀、甜咸、荤素、粗细),烹调过程中要掌握火候,保持食品营养。

  7、饭前工作人员及托管学生都要用肥皂、流动水洗手,饭桌要擦干净。

  8、管理老师要照顾好托管学生的进餐,掌握每名托管学生的进餐量,教育托管学生不偏食,不浪费、自觉光盘形动,不吃零食的良好饮食习惯。

  托管班管理流程

  一、学生放学后,托管班老师到学校指定位置接到托管学生,并护卫学生回到托管班教室。

  二、电话通知学生家长汇报主管,学生已安全接到托管教室,请家长放心。

  三、托管班老师监督学生完成作业,并核对学生记事本,检查作业完成情况。

  四、指导学生修改作业中的错误内容,加强对易错知识点的认识。

  五、带领学生复习当天所学内容,根据学校老师安排,有计划的预习新课。

  六、托管过程中,托管班教师严格纠正学生的错误坐姿、书写、用眼方式等。

  七、住宿生完成作业后,学生加餐(牛奶、果珍、点心、水果等)。

  八、学生在大教室或院子里游戏、读书,需有人看护。

  九、必须家长亲自到场接走孩子。

  写给小朋友

  一、按时完成作业

  二、温习学过的知识,及时预习新知识

  三、正确的坐姿和用眼对我们有很多益处

  四、保持安静,不要打扰其他小朋友做作业

  五、保持教室内卫生,请把垃圾扔到垃圾桶里

  六、多读书,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七、常运动,运动才能保持强健的体魄

  八、注意安全,不在教室内打闹,不要乱跑,乱跳

  九、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十、相互帮助,与人为善

  托管班注意事项

  一、托管班负责学生在托管期间的安全。

  二、托管班负责指导学生完成当天作业,以及复习、预习。

  三、托管班应与家长保持联系,反应学生情况

  四、托管班重视每位家长提出的宝贵意见

  五、择日托管的学生,请家长与托管老师沟通,并告知托管时间。

  六、若学生临时不需要托管,请家长及时通知托管班。

  七、家长接走学生时,请确认。

  八、托管班托管时间到晚上20:00,此前不能来接孩子的家长,请告知托管班。

  托管中心管理制度 3

  一、学生的接送

  1、确定各年级的放学时间,托管老师每次接学生提前10到15分钟到指定地点,托管老师接孩子时必须携带托管班接送牌。

  2、学生放学后到本校托管班展示牌面前集合,并分年纪排队,学生到达一定人数则由事先安排的老师依次带回学校,不得让学生单独行动。

  3、护送学生回校的老师必须事先确定好路线,回校途中时刻注意每一个学生的安全,不允许学生乱奔乱跑或追逐打闹,也不允许吃任何的东西。

  4、过马路时,托管老师确保没有危险,再让学生迅速且有秩序的通过马路。

  5、托管老师应清点人数,对于原因不明而未到的学生必须及时与其家长或者班主任联系,确保事情的真实性,作好记录,不能遗漏任何一名学生。

  6、学生作业完成后,学生必须打电话给家长,必须确保是由家长或家长指定的家人来接,并且让家长在离校签到表上签字,如家长因特殊情况不能来接而提出让学生自己回家的,可以与托管老师协商签订安全协议书。

  二、上课安排

  1、托管老师安排学生进入教室,同时提醒学生把作业本交到讲台上,学生有15分钟的休息时间,期间学生可以上厕所、洗手,学生可以食用托管老师发放的面包牛奶等充饥的食物。

  2、休息15分钟后,进入第一堂课,学生按照语、数、外的顺序依次完成当天的作业。

  3、5:10—5:20为课间休息时间。

  4、每天托管时间最晚到7:30,尽量不要滞留学生超过晚上8:00。

  5、老师应将每一天学生完成作业的情况或建议记录下来,做到家长接受学生时给予及时的沟通。

  三、上课纪律

  1、上课期间学生不得随意走动,大声喧哗,交头接耳,更不得影响其他同学完成作业,如有背书或读书任务,需向老师告知,可根据情况另外安排。

  2、学生写完一项作业后举手交给老师检查,学生继续写下一门作业,再做需要读或背诵的作业,让学生养成抓重点的习惯。老师检查作业要仔细认真,不得有遗漏,不得有错误。

  3、学生写作业过程中先完成会做的,遇到不会写的题目暂时空着,最后再举手示意老师讲解不会做的`难题,让学生养成独立完成作业和节约时间的习惯。老师发现学生作业错误

  4、老师尽量在讲台位置坐着或游走,做到给学生讲题的同时兼顾班级纪律。

  5、学生所有作业完成后,托管老师可以安排学生写字帖或口算,或者看课外书(如果是学校的书籍,一定记得还回原位),若同一时间完成作业的同学比较多,则令其做本校试卷,没有完成学校作业的同学继续做作业。

  四、沟通

  1、与家长的沟通

  每天家长来本校接送学生时,托管老师应立即跟家长沟通(如该生在学校及托管班的课堂表现情况、作业完成状况、以及每个学生的性格特点、薄弱学科等)

  2、老师之间的沟通

  每天上完课,老师之间相互沟通(如上课遇到的各种问题,和家长沟通遇到的各种问题等等),互相分析、讨论解决方法。上课遇到的各种问题应及时解决。

  3、与孩子之间的沟通

  根据每个学生的学习情况和性格特点进行适当的激励,出现问题也要适当的批评。

  托管中心管理制度 4

  老师的岗位职责

  1、热爱本职工作,尊重托管学生,有爱心、耐心、责任心。

  2、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迟到、早退、不做私事。

  3、遵纪守法,团结同事,有意见通过正常渠道提出,不在背后议论。

  4、仪表端庄自然,服饰大方整洁。

  5、举止端正,语言文雅,说话和气,待人热情有礼。

  6、爱护公物,保护设施。

  7、做好计划,认真备课,讲解仔细,抓好学生品德教育和良好习惯的养成。

  8、做好与家长、同事、学生的沟通工作。

  厨房管理制度

  1、人员:所有从业人员每年体检一次,要有健康证。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工作前洗手消毒、不留长指甲。

  2、场所:开窗通风,工作完打扫卫生,不留死角及卫生小尾巴。

  3、采购:“四不买”不新鲜的不买,不卫生的不买,不放心的`不买,不应季的不买。

  4、加工:未清洗的不加工,营养搭配不合理的不加工,超保质期的材料不加工,厨房卫生不合要求不加工。

  5、储藏:生鲜肉类及时冷冻,易变质蔬菜及时冷藏。储存科学分类,摆放整齐,通风避光;冰箱及其他存储场所每天清洁,每周清理,内外无垢。

  6、用餐后及时清理,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

  7、营养:加强伙食管理,丰富食谱,营养搭配。每周开出菜单,花样翻新,每周保证餐餐不重样,每天配备适时水果。

  接送管理制度

  1、准时:接送人员必须在放学前30分钟内携带托管学生联系表在校门口指定地点等候学生。

  2、准确:接送人员必须认真清点人数并做好记录,发现缺席应及时与家长或学校确认情况。

  3、安全:每次两名接送人员,确保途中安全。专车接送人员必须严格要求学生乘车方式往返,不得让学生擅自出走。接时监督学生悉数进入托管中心,送时督促学生全部进校门。

  4、可靠:不得随意更换接送人员,如有需要提前通知学生,以防不法人员冒充本中心人员接走学生。

  午餐管理制度

  1、秩序:引导学生就餐前洗手、排队、保持安静,领取自己的中餐就位吃。就餐保持安静,不交头接耳,不随意下位走动,又需要举手示意老师,轻放餐具。

  2、节约:不浪费粮食,必须要求学生不得随意倒掉饭菜、汤、水果。没吃饱的可以再打饭,保证学生吃饱吃好。

  3、卫生:引导学生讲究卫生,保持饭桌、地面清洁,不随意乱丢剩菜、剩饭、纸屑、果皮,不随地吐痰。不得在室内食用对身体有害的三无食品,饭后漱口,保持口腔健康。

  午休管理制度

  1、游戏:听从老师指挥,不大声喧哗、嬉戏,不追逐打闹。

  2、准备:睡前上厕所,进入休息室到起床时间内,不允许以各种借口随意走动或离开休息室影响其他同学。

  3、进入:把鞋子摆放整齐,按顺序进入宿舍,每人固定一个铺位,不得随意更换铺位。

  4、午休:午休中必须有老师看护督促,进入宿舍闭上双眼躺卧,除休息外,不得做其他任何无关的事,如:做作业、画画、聊天、看书、打电话、发短信、玩游戏等。

  5、起床:到规定时间。老师要准时唤醒学生,并教学生整理好自己的床单叠好被子,然后有秩序的安静的离开宿舍。

  卫生管理制度

  1、每天早上开窗通风30分钟,下午午休后开窗30分钟,确保室内空气清新。

  2、安排值日人员每天打扫地面,擦拭桌面。

  3、餐具、水杯等必要物品用后消毒,毛巾保持干净。

  4、感冒流行期间采用通风、日照、醋蒸等各种有效预防措施预防感冒。

  5、工作人员要保证自身身体健康,如发生感冒及时报告,休假回避,防止传染。

  6、大、小便后及时冲洗厕所。

  安全管理制度

  1、每天下班前检查各项电源、天然气是否关闭。

  2、每天离开前及时关闭门窗。

  3、检查室内物品摆放不会对儿童造成危险。

  4、室外活动安排有序,老师时刻保持警觉,避免安全隐患的发生。

  纪律管理制度

  1、学生进入本中心后,未经允许不得擅自离开。

  2、不得大声喧哗、追逐打闹、乱砸物品、抛制物品、自行攀高、爬窗坐栏;禁止学生在室内踢毽子、踢球、跳绳、捉迷藏、做危险游戏等。

  3、禁止学生携带火柴、打火机、玩具、鞭炮、火药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本中心。

  4、禁止学生私自动用托管中心内的电器开关。

  5、爱护公物,不得乱涂乱画,损坏桌椅。

  奖惩管理制度

  1、礼貌待人,主动向老师、同学问好,按次数最高+10分

  2、保持座位整洁卫生,离开前清理干净座位,座椅归位+5

  3、严格按照作息时间上、下课,不随意下位、进出教室+5

  4、保持安静,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有事先举手得到允许再去做+5

  5、及时完成作业,书写工整,准确率高,背诵熟练,最高+10

  6、表现好进步大或成绩提高的,最高+10

  7、介绍其他小朋友来的,+10

  托管中心管理制度 5

  一、教师工作制度

  1、教师须按时上中心,自觉负责教室卫生、学生考勤工作;认真履行并服从学校各项教学安排(包括课时的调整和教案的修改等)。

  2、工作时间内不得处理私人事务,不谈论与教学无关的事情,专心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3、上中心时间内,教师不得外出(外出宣传除外),因急事(含看病)短时间外出应做好外出说明(外出时间和返校时间);如有特殊原因需提早离开学校应说明原因,私自离开学校当旷工、早退处理;请事假或调休需提前一天告知,否则以旷工计算。

  二、教师奖罚制度

  1、每月满勤,奖励30元。

  2、大中心课课时按超中心级基本人数每课时每人2元奖励。

  3、迟到早退10-30分钟,以一元一分钟计算扣除。

  4、旷工一次以课时工资的三倍来罚款。

  三、学生上课制度

  1、按时到辅导中心上课,不迟到不早退。

  2、自觉保持教室卫生,不准随地吐痰;课后请将自己的废弃物放到指定的地点;不准在门窗、桌椅、墙壁上随意涂写。

  3、自觉服从老师管理,如有建议和意见可在下课后反映。

  4、请学生保管好自己的随身物品,贵重的东西最好不要带到辅导中心,如有丢失,后果自负。

  5、爱护辅导中心财物,不损坏桌椅;否则,照价赔偿。

  6、下课后禁止下楼,禁止追逐打闹,做有意义的游戏。学生途中安全由家长负责。

  感谢家长长期对星达特辅导中心的'支持和信赖,为了让孩子更快乐的生活、更好的学习,请您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1、记准时间安排,按时接送孩子,特殊原因请提前说明。

  2、正常开课期间,不能按时到辅导中心上课者辅导费概不退还。敬请谅解!

  3、授课期间,如孩子对授课方式不适应,请及时与老师反映,以达到最佳教学效果。

  4、为了完成教学目标,如有课下作业请家长督促完成。

  5、学生在辅导中心期间,如同学间发生矛盾,请家长及时与老师沟通,不要擅自解决。

  6、如有更好的教育方法及管理模式,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托管中心管理制度 6

  托管中心管理制度是规范托管业务运作的重要文件,旨在确保服务质量、客户满意度以及运营效率。其主要内容涵盖了以下几个方面:

  1. 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

  2. 服务流程管理

  3. 员工行为准则

  4. 客户关系管理

  5. 质量控制与评估

  6. 应急处理与安全管理

  7. 培训与发展

  8. 法规遵从性

  内容概述:

  1. 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职责,确保各司其职,协同工作。

  2. 服务流程管理:制定详细的服务流程,包括接待、登记、照管、接送等环节,保证服务标准化。

  3. 员工行为准则:规定员工的行为规范,如礼貌待人、尊重儿童、保守秘密等。

  4. 客户关系管理:设立客户反馈机制,定期进行满意度调查,及时解决客户问题。

  5. 质量控制与评估:设定服务标准,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和外部评估,持续改进服务质量。

  6. 应急处理与安全管理: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迅速响应,保障儿童安全。

  7. 培训与发展:提供员工培训,提升专业技能和服务意识,鼓励个人成长。

  8. 法规遵从性: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托管中心的合法合规运营。

  托管中心管理制度 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以外、依法设立的受采购人委托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

  工商注册地在宁夏行政区域内并在本地执业的代理机构和在宁夏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但工商注册地在区外的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职从业人员"(以下简称"专职从业人员"),是指与代理机构签订劳动合同,由代理机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专职人员,不包括财务、行政等非业务人员,不包括退休、外聘、兼职人员。

  第二章代理机构登记备案管理

  第四条代理机构在我区代理政府采购业务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不相容岗位与职责分离制度、委托代理管理制度、采购文件编制审核制度、采购需求制定管理制度、信息公告管理制度、评审现场组织管理制度、评标结果登记公示制度、保证金管理制度、政府采购质疑答复管理制度、政府采购档案管理制度等;

  (三)拥有不少于5名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

  (四)在我区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办公场所和代理政府采购业务所必需的办公条件;

  (五)在自有场所组织评审工作的,应当具备必要的评审场地和录音录像等监控设备设施。

  第五条代理机构应先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登记机构信息,网上审核通过以后,在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注册信息并获得操作权限账号。代理机构应对登记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第六条代理机构法人、地址、人员等注册信息变更的,应当在信息变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自行更新。代理机构每月应定期维护其代理状态信息,确认其是否仍然开展政府采购代理业务,政府采购管理系统展示代理状态信息并为采购人选择代理机构提供信息参考。

  第三章专职从业人员教育培训管理

  第七条自治区财政厅对代理机构专职从业人员实行在线教育管理。在线教育包括初任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

  初任培训:按照规定完成在线注册登记的代理机构,其登记的专职从业人员应当完成初任培训并参加考试。

  继续教育:已完成初任培训并考试合格的专职从业人员,次年起每年应按规定完成一定学时的在线继续教育培训,及时掌握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政策变动内容,并按要求参加考试。

  第八条代理机构专职从业人员培训及考试结果向社会进行公开,作为采购人选择代理机构的重要参考指标之一,对未达到参学及考试要求的代理机构,采购人应慎重进行选择。

  第九条进入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从事代理活动的专职从业人员应与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登记的专职从业人员信息保持一致。

  第十条在线培训内容包括政府采购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自治区出台的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文件及政府采购实务操作等内容。

  第十一条自治区财政厅建立健全代理机构专职从业人员培训教育档案,对完成初任培训和继续教育的人员,在管理系统中予以记录和公示。

  第十二条专职从业人员从本代理机构流转入其他代理机构的,其参加培训考试记录及计分随人员计入所转入的代理机构。代理机构专职从业人员离职的,代理机构应及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进行人员信息变更登记。

  第十三条代理机构专职从业人员完成在线培训、考试任务且考试合格(成绩大于等于80分,满分为100分)的'人数应达到5名及以上,未达到要求的代理机构应继续参加在线培训学习,直到其专职从业人员参加补考成绩合格,并达到合格人数要求。

  第四章建立代理机构项目负责机制

  第十四条代理机构代理项目实行项目组负责制,项目组由1名项目负责人和2名以上专职从业人员组成。经培训并考试合格的专职从业人员,方可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政府采购项目代理活动。项目组成员应当实名制,并在采购人与代理机构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中进行明确。代理政府采购项目期间,项目组成员应相对固定。

  第十五条采购人填报采购计划时应按照委托代理协议中明确的项目组人员在系统中进行代理机构专职从业人员勾选。由于代理机构专职从业人员变动等特殊原因,代理机构需更换项目组成员的,应替换经参加培训且考试合格的本公司专职从业人员作为项目组成员,在“采购计划管理系统”中进行项目组人员变更登记,并经采购人确认。

  对代理机构派出的项目组人员与采购计划管理系统中勾选人员不一致的,采购人应拒绝其办理政府采购代理业务并及时将情况报送自治区财政厅。

  第十六条代理机构应当将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确定为项目负责人。

  第十七条项目负责人代表所属代理机构经办具体代理的项目事宜,对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负责。

  第十八条对项目负责人实行良好行为激励管理。采购活动结束后,采购人应对代理项目的负责人进行执业能力评价。项目负责人在一个年度内代理的项目无因违法违规被各级财政部门处理处罚,且因其业务能力突出、法律法规熟悉被采购人评价为优秀项目负责人的,鼓励其所属代理机构通过增加工资待遇、晋升职务等方式对其进行行为激励。

  第十九条对项目负责人实行违法违规行为扣分制动态管理。项目负责人代理的项目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且代理机构因该项目违法违规被各级财政部门处理处罚的,系统自动对代理业务的项目负责人进行扣分,总分100分,被行政处理一次扣5分,被行政处罚一次扣10分,分值低于80分的,应当按要求重新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及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重新作为项目负责人代理业务。

  第五章代理机构执业管理

  第二十条代理机构应树立依法执业意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开展政府采购项目代理业务。

  第二十一条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办理采购事宜,应当与采购人签订委托代理协议,明确采购代理范围、权限、期限、档案保存、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确定项目组成员、协议解除及终止、违约责任等具体事项,约定双方权利义务。

  第二十二条代理机构应当严格按照委托代理协议的约定依法依规开展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相关开标及评标活动应当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应当清晰可辨,应按照财政部门要求实现录音录像数据互联互通及传输,音像资料作为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第二十三条代理机构应当合理设置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强化权责对应,按照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的要求,将委托代理协议签订和审核、采购文件拟制、内审与审定、评审主持人与记录人、信息公告拟制与审查等岗位分开设置,建立岗位间的制衡机制,发挥岗位间的相互监督和制约作用。

  第二十四条代理机构应对其盖章和签字的招标(采购)文件的合法性和准确性负责。

  第二十五条采购人不得擅自修改招标(采购)文件,确需修改的,应商请代理机构进行修改。代理机构有权拒绝采购人提出的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修改意见。对采购人不听劝阻,执意要求在招标(采购)文件中加入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修改意见的,代理机构应进行记录并及时上报本级财政部门。

  第二十六条代理机构应当积极配合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检查,并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二十七条代理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采购)文件中明示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并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一并公开本项目收费情况,包括具体收费标准及收费金额。

  代理机构在发布媒介上登载招标(采购)文件的电子文本,应供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免费下载,不得向投标人或中标人附加不合理的条件或者收取额外费用;以采购人名义代收投标保证金的,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第二十八条代理机构进入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代理业务的,应严格遵守《招标(采购)代理机构进场行为规范》。

  第二十九条代理机构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电子化质疑投诉工作规程》,按时、高效处理质疑投诉事项。

  第三十条代理机构应严格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档案管理办法》做好政府采购项目档案资料收集、保管和移送移交工作。

  第六章代理机构监督检查

  第三十一条各级财政部门负责对进入本行政区域内从事政府采购活动的代理机构监督检查管理工作,对发现的违法违规情况,依法对代理机构进行处理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十二条对代理机构的监督检查坚持定期专项检查和日常检查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十三条定期专项检查采取“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方式每一年进行一次,抽查比率按照财政部要求进行;日常检查是财政部门根据实际工作情况或违法违规线索,对任一代理机构或代理项目进行随机抽查或定向检查。

  第七章代理机构专业化发展

  第三十四条鼓励代理机构积极提升自身专业化能力,走差异化发展路线。代理机构应对其经常代理领域进行深入研究,形成专业领域工作研究报告或研究成果。经自治区财政厅组织评审达到优秀等次的,将作为年度综合信用评价加分项进行加分。评审情况向社会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十五条鼓励代理机构逐步衍生业务类型,积极开展采购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代理机构应加强市场调查、采购需求标准制定、合同分类制定、履约验收方案制定等项目事前事中事后服务能力,逐步提升全过程咨询服务能力。

  第三十六条政府采购协会应组织行业人员研究建立我区政府采购代理及业务咨询收费标准并向社会进行公开,严禁代理机构之间恶意低价竞争。

  第三十七条政府采购协会应积极发挥作用,牵头制定行业发展规划,制定行业服务规范,构建行业监督和行业自律相结合的政府采购监管模式。

  第三十八条各级采购单位应按照代理机构行业付费标准及时规范支付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及委托代理机构开展市场调查、采购需求制定等相关费用,助推代理机构向专业化方向发展。

  第八章代理机构信用评价及结果应用

  第三十九条自治区财政厅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信用评价暂行办法》对代理机构执业情况进行综合信用评价。

  第四十条代理机构综合信用评价分为日常评价、监督检查评价和专业化发展能力评价。

  第四十一条采购人、评审专家、供应商以项目为依托,对代理机构代理项目情况进行日常评价。

  第四十二条各级财政部门对代理机构进行监督检查评价,财政部门对代理机构的监督检查结果,以及对代理机构违法违规代理项目情况的处理处罚结果,将作为监督检查评价记录在代理机构综合信用评价记录中。

  第四十三条自治区财政厅对代理机构专业化发展能力情况进行评价,根据代理机构撰写行业领域工作研究报告、研究成果是否对行业领域发展起到促进作用,对其专业性进行评价。

  第四十四条代理机构综合评价结果向社会进行公开。

  第四十五条各级财政部门应根据综合评价结果合理优化对代理机构的监督检查频次。对综合评价结果较差的代理机构,各级财政部门应加大日常监督检查频次。

  第四十六条采购人应当根据代理机构综合评价结果,结合采购项目特点、代理机构专业领域,择优选择代理机构。采购人选择代理机构情况将在系统中进行留痕记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摇号、抽签、遴选等方式干预采购人自主择优选择代理机构。

  第四十七条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联合惩戒实施办法(试行)》要求,对因违法违规行为被自治区内其他行政监督部门做出禁止从业行政处罚的代理机构,在禁业期内不得代理政府采购项目。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八条本办法由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负责解释。

  第四十九条本办法自20xx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xx年11月30日。

  托管中心管理制度 8

  一、学生的接送

  1.确定各年级学生的放学时间,每次接学生提前5分钟到指定地点。

  2.等学生到齐后一起到托管班,不得让学生单独行动。如有特殊情况可和另外一名老师商议,但是必须在有老师看管的情况下分批到学校。

  3.在回托管班的途中,如有学生要买文具、食品等需先向老师说明,经老师允许才能去买,购买食物必须是面包,牛奶等能充当晚餐,其他食物一律禁止购买。

  4.接送学生的首要任务是安全,如出现问题由接送老师负主要责任。如果学生因其它原因不能来学校上课的,老师需提前和家长联系,确保事情的真实性。在放学后必须确保家长及家长指定的家人来接学生,如家长因特殊情况不能来接,由老师帮助送学生回家,家长提出孩子可以自己回家的情况除外。

  5.每个班需有一名学员家长告知托管老师作业内容。(学校作业班任都以校讯通发给每个家长)

  二、上课安排

  1.到托管班后学生休息10分钟,在此期间学生用简单的晚餐,如面包、牛奶等能充饥的食物,辣条等"垃圾食品"一律不得带进托管班。

  2.休息10分钟后尽快进入学习状态,学生按照语文、数学、英语顺序依次完成当天作业。

  3.适当安排课间休息。

  三、沟通

  1.对学生应多鼓励多激励,摸索学生的`性格,根据每个学生的特点进行适当的激励,出现问题也要严厉的批评,对于同年级的。

  2.每个学生在托管班的课堂表现,作业完成状况,老师与家长接送学生时进行沟通。促使每个学生更快的进步。

  四、上课纪律

  1.告知孩子作业内容。

  2.上课期间不得随意走动,如有特殊情况需举手示意。

  3.上课不得大声喧哗,交头接耳,不得大声读书或背书,如有读书或背书任务,需向老师告知,可根据情况另外安排。

  4.写完一门作业后,把作业本放在课桌的右上脚,供老师检查,学生继续写下一门作业,如在写作业的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在旁边做上记号,最好用铅笔不会写的题目暂时空在那里。

  5.课间休息时,不得在教室里大声喧哗,更不能相互追逐打闹,其他同学在学习时不得去打扰。

  托管中心管理制度 9

  为了营造一个安全、舒适、有序的午托环境,以确保每位午托学生的安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第一条:凡在本午托的学生都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服从管理,接受安排,文明作息。

  第二条:要团结友爱、互相帮助、不得吵架、打架、说脏话或随意喧哗。

  第三条:学会与人相处,尊重他人、包容他人,不与同学争执、吵架、打架,不私自乱动他

  人物品,有矛盾寻求老师帮助解决。

  第四条:放学后自觉回到午托,不得擅自离开或者去其他地方,路上不准追赶,要注意安全。

  第五条:如需使用午托的插头、空调、风扇等电器用品,需向午托老师申请同意后方可使用,以免发生危险。

  第六条:注意个人卫生,保持个人用品干净整洁以免影响他人。

  第七条:有事外出必须先向老师报告,经允许后方可外出。

  第八条:用餐时保持安静做到食不语,用餐期间只能在餐厅,不得随意走动,餐后自觉刷碗。

  第九条:珍惜粮食,厉行节约,尽量吃完所分配的饭菜,不得随意丢掉。

  第十条:午休时间可以卧床休息或写作业,不准讲话、喧闹,上厕所要轻手轻脚,不能影响其他同学。

  第十一条:遵守作息时间,准时起床、就餐、休息、洗漱等,休息后不得再有聊天、打闹现象。

  第十二条:放学后必须如实告知辅导老师当天作业内容,并认真工整完成,写作业期间不得喧哗、交头接耳、吃零食、玩玩具,如有不明白的.内容询问辅导老师。

  第十三条:老师将学生每天的表现记入“学生每日表现日志”中,并每周由家长阅读签字,以了解学生每周的表现。

  第十四条:如违反相关规定,将接受相应的惩罚,并如实反馈家长,如表现优异午托会有相应奖励以资鼓励。

  托管中心管理制度 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效率,保证政府采购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住所在威海市行政区域内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及住所在威海市行政区域外进入本区域代理政府采购事宜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适用本办法。

  威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履行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督管理职能。

  住所在威海市行政区域外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进入本区域代理政府采购事宜时,必须向威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登记备案。

  第三条市及各市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应当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办理政府集中采购业务,实行动态管理。

  第四条各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要适应政府采购事业发展的需要,培育壮大各类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建设务实、创新、敬业、高效的政府采购队伍。

  第二章资格管理

  第五条凡在威海市行政区域内代理政府采购事宜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具有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认定的资格,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第六条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认定的业务范围、资格内代理政府采购事宜。

  第七条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政府采购事宜必须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从业人员、设施装备等。

  第八条凡住所在威海市行政区域内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经批准分立、合并或注销的,应当自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报告威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第三章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享有以下权利:

  (一)接受委托,依法独立组织实施政府采购活动;

  (二)依据有关规定确认供应商资格;

  (三)按照有关规定收取中介服务费;

  (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条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承担以下义务:

  (一)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管理制度;

  (二)维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对相关的资料、信息、商业秘密等负有保密责任;

  (四)受理并答复潜在供应商的质疑;

  (五)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

  (六)组织参加政府采购培训;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四章执业管理

  第十一条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管理制度的规定组织实施政府采购活动。

  第十二条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管理制度,采购活动的决策和执行程序应当明确,并相互监督、相互制约。

  第十三条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从业人员应当具有相关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符合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专业岗位任职要求。

  第十四条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委托代理政府采购事宜,并与委托人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依法确定委托代理的事项,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

  代理政府采购事宜必须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批复的政府采购计划和批复意见为依据。

  第十五条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开标、评标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并作为电子档案保存。

  第十六条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要认真受理政府采购质疑,并作出答复。

  第五章培训管理

  第十七条威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应当加强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切实提高采购队伍的执业水平和业务技能。

  政府采购培训应当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用一致、按需施教、讲求实效的原则。

  第十八条政府采购培训以脱产培训为主,非脱产培训作为补充。

  脱产培训可以采取专题讲座、研讨班、培训班等形式,培训时间、内容和方式根据所承担的业务工作需要确定;可以委托有关正规培训机构进行,也可以由威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自行组织培训。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积极组织参加政府采购培训,配合做好培训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非脱产培训。

  第十九条政府采购培训应当实行登记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的培训情况应当作为考核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重要内容之一。

  第六章考核管理

  第二十条威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应当依法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从业人员进行考核。

  第二十一条考核内容

  (一)机构制度情况。包括内部机构的设置,规章管理制度和监督制约机制等。

  (二)设施装备情况。包括固定的营业场所及组织实施政府采购活动所需的办公设备和交通工具等。

  (三)人员素质情况。包括基本素质、专业技能和业务考试,工作作风、工作态度和服务水平;创新、敬业和务实精神等。

  (四)工作质量情况。包括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和管理制度的执行;招标文件(谈判文件、询价文件)的制作质量;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的范围内容时效;开标评标现场的管理;采购合同的制定和签订;中介服务费的收取和保证金的管理;采购文件的归档保存;报表数据的报送;质疑的答复;政府采购效率和成功率等。

  (五)业务培训情况。包括从业人员参加培训的次数、人数、考试成绩和内部培训等。

  (六)职业道德情况。包括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坚持原则、依法执业、客观公正、廉洁自律等。

  第二十二条考核方法

  (一)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考核方法。对能够量化的内容进行定量考核,对不能量化的内容进行定性综合考评。

  (二)定期与随机相结合的考核方法。除正常考核外,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随机方式进行考核。

  (三)专项检查与全面检查相结合的考核方法。可对一次政府采购活动进行专项考核,也可对一段时期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第二十三条考核要求

  (一)威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应当组织考核小组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进行考核,考核小组成员可以邀请纪检监察、审计等有关部门人员参加,必要时可以邀请采购人和供应商参加。

  (二)组织考核前应当制定考核计划和考核方案,并在实施考核前十日以文件形式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三)考核小组可以向采购人、供应商征求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意见,并作为考核参考依据。

  (四)考核结束后应当形成书面考核意见,威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综合考核小组、采购人和供应商的`意见后,形成正式的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应当书面通知被考核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并在“威海政府采购网”公告。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

  (一)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而擅自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的;

  (二)擅自提高采购标准的;

  (三)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四)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投标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五)拒绝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

  第二十五条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处以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与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二)在采购过程中接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三)开标前泄露标底的;

  (四)开标前泄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情况的;

  (五)在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中提供虚假情况的。

  第二十六条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依法给予处分,并予通报:

  (一)应当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信息而未公告的;

  (二)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

  (三)以不合理的要求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供应商,对潜在投标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或者招标文件指定特定的供应商、含有倾向性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供应商的其他内容的;

  (四)未按规定将应当备案的委托招标协议、招标文件、评标报告、采购合同等文件资料提交同级财政部门备案的;

  (五)拒绝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

  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违反政府采购法规定隐匿、销毁应当保存的采购文件或者伪造、变造采购文件的,处以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代理政府采购业务中有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处以罚款,报请上级财政部门依法取消其代理采购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有本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行为之一,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照有关民事法律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十条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在实施监督管理工作中违反本办法规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或滥用职权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托管中心管理制度 11

  一、前言

  为了规范托管班管理,提高托管班工作质量,使托管班变得更加安全、和谐、健康、有序,制定本《托管班管理制度细则》。

  二、组织管理

  1、托管班由校长领导,分管教务处,具体实施由班主任和托管教师共同承担。

  2、每个托管班配备一名专职的班主任和一名或两名托管教师。

  3、托管班领导小组由校长、分管教务处、班主任和托管教师组成。

  三、安全管理

  1、禁止在托管班内玩具有尖锐、毒害危险的物品,保证托管班安全。

  2、每天上、下学时应进行安全检查,将托管班内电器设备全部关闭。

  3、在托管班放学时间应做好门卫工作,确保托管班内没有学生滞留。

  四、日常管理

  1、托管班教师要加强对学生的日常管理,做到有序、安全、规范、文明。

  2、坚持按时发送托管班信息,及时告知家长和学校情况。

  3、托管班要制定守则,明确规定管理要求及措施,发挥学生主动管理的积极性。

  五、教育管理

  1、托管班要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素质评价,鼓励学生展示特长。

  2、在学校活动中要优先考虑托管班学生的参与,努力让他们融入校园生活,促进他们的全面发展。

  3、托管班教师要促进学生间的交流,开展小组活动,提高学生的合作精神和团队意识。

  六、家长管理

  1、托管班应主动与学生家长联系沟通,及时提供学生的各项表现。

  2、托管班教师要开展家长教育,引导家长规范自己的`言行,共同为孩子营造和谐成长环境。

  3、托管班收到会员意见后应及时做出回复,并将意见及时整合,对托管班管理及服务情况进行改进。

  七、奖励管理

  1、托管班应建立奖励机制,根据学生表现施行不同级别的奖励。

  2、严格执行奖惩制度,确保奖励公正、严谨。

  八、考核管理

  1、定期对托管班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对考核结果进行回馈和整改。

  2、托管班应将考核结果向家长公布,接受家长监督和评价。

  九、总结

  制定好托管班管理制度细则,是规范托管班管理的有效方法,也是托管班顺利运作的前提和保障。希望各托管班认真落实本细则,做好各项管理工作,为学生营造更加安全、健康、和谐的环境。

  托管中心管理制度 12

  1.0目的

  为了规范钥匙委托管理工作,确保妥善保管好托管的钥匙,特制定本规程。

  2.0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xx物业公司所管辖区内特定情况下业主委托保管的钥匙及空置房钥匙的管理。

  3.0职责

  3.1客服主管负责组织、安排钥匙的管理工作。

  3.2档案资料员负责依照本规程实施托管钥匙的日常管理工作。

  4.0程序要点

  4.1物业管理中心钥匙保管的范围

  4.1.1发展商交楼后,业主未入住时由发展商托管的钥匙。

  4.1.2特定情况下业主托管的钥匙。特定情况是指:业主确有委托要求或实际的生活、工作困难确需托管钥匙,又不至于给物业管理中心工作带来额外事端的情况。

  4.1.3未售出房屋。

  4.2客服中心接管过来的`钥匙由档案资料员清楚标明钥匙单位编码并整齐有序的放置在钥匙柜中。

  4.3钥匙的发放工作详见《入住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4.4业主在特定情况下的钥匙管理

  4.4.1业主委托保管钥匙时,管理员应按《业主留钥匙登记表》的要求填写相关项目。

  4.4.2管理员应特别向业主说明本物业管理中心不承担为业主保管家庭财产的责任,业主同意后,请业主在《业主留钥匙登记表》的业主签名栏签名确认。

  4.5托管钥匙的管理

  4.5.1物业管理中心有维修或空置房管理需要使用托管的钥匙时,由物业管理中心管理员在借用人办理钥匙借用手续后,将钥匙交给借用人。钥匙借用手续的办理程序为:借用人在《钥匙借用登记表》中如实填写借用日期、数量、借钥匙原因、借用人联系电话等内容,然后签名确认。

  4.5.2办理钥匙退还手续时,管理员应在核对钥匙数量后,在《钥匙借用登记表》中标注钥匙退还日期,并在接收人一栏签名确认。

  4.5.3客服主管应安排管理员根据各类登记表的记录检查钥匙的借还情况,发现借期超过三天不还钥匙者,应致电借钥匙部门或个人催还。

  4.5.4当接到丢失或损坏钥匙报告时,管理员应征求业主同意后,要求损坏或丢失方重新换锁,保证房屋安全。并将处理结果记录在《业主留钥匙登记表》上形成备忘录,入业主档案袋中。

  4.6所有与钥匙管理有关的记录应由客服中心归档、保存。

  5.0相关记录

  《业主留钥匙登记表》

  《钥匙借用登记表》

  6.0相关支持文件

  《入住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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