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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创新管理制度(通用11篇)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科技创新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科技创新管理制度 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升我县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区域创新发展能力,构建区域创新体系,搭建区域创新平台,激发创新动力,走内生增长、创新驱动发展道路,推动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转型升级,加快发展方式转变,加快“建设特色经济强县、构建和谐幸福”进程,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旨在支持和引导企业成为技术研究开发投入的主体、技术创新活动的主体、科技成果转化的主体、知识产权保护的主体,支持和引导全社会广泛营造尊重知识、服务创新、敢于创新的发展环境,加快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主体、产学研结合、市场需求为方向、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技术创新体系,推动我县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
第三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县行政区域。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设立县科技创新奖励管理委员会,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人,县白管委、县总工会、县三产办、县工商联、县科知局、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县卫生局、县工商局、县文化旅游(版权)局、县质监局、县农牧局、县环保局、县安监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及行业专家组成。
县科技创新奖励管理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4人、委员若干名。
第五条县科技创新奖励管理委员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科技创新奖奖项设置的审定、科技创新奖评审、批复和授予工作,受理涉及科技创新奖的.申诉与调解工作。
第六条县科技创新奖励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为常设机构,设在县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处理县科技创新奖励管理委员会日常事务,科技创新奖励办法的制定、修改和解释说明,组织各奖项的推荐和评审工作,获奖者的档案材料归档管理等工作。
第三章申报与奖励管理
第七条每年10月10日至12月31日为科技创新奖申报期。
第八条科技创新奖申报人限于县属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住所在辖区内的自然人。
第九条申请奖励的单位、团体、个人须在县科技创新奖励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领取填写《县科技创新奖励项目申请表》,并将项目实施情况报告(包括项目的技术概况、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情况等)、项目受上级财政资助情况的文件和凭证等电子文档和纸质资料报县科技创新奖励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汇审。
第十条县科技创新奖励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对申请奖励项目进行汇总后,组织与项目相关的行业专家进行初审并形成初审意见。
第十一条县科技创新奖励管理委员会召开专题会议对科技创新奖励项目初审意见进行审定。
第十二条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于科技创新奖励项目审定后的第3日开始,在有线电视台和公众信息网上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第十三条县科技创新奖励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受理有异议的科技创新奖励项目的申诉和调解,情况严重或调解不成时,报请县科技创新奖励管理委员会处理。
第十四条经审定和公示无异议的科技创新奖励项目,在报请县政府常务会议、县委常委会议审定后,由县委、县政府行文表彰,县财政局按照县委、县政府科技创新奖励表彰文件拨付奖金,在全县科技大会上颁奖。
第十五条县属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科技创新奖励项目,由多人或课题组完成的,奖金按贡献大小合理分配,主要完成人员和参加人员奖励金额不得低于80%,各级管理人员和后勤人员不得超过20%。奖励分配方案须经申报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并盖章后,报县科技创新奖励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并在县监察局监督下领取奖励资金。
第十六条县科技创新奖励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将科技创新奖励项目申报资料和授奖资料归档处理后,将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资料送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管理办法由县科技创新奖励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管理办法自发文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五年。
科技创新管理制度 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盘活科技资源,降低创新创业主体科研创新投入成本,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根据《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xx〕32号)、《省小微企业创新券管理使用办法》(科字〔20xx〕80号)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科技创新券是鼓励企事业单位和创新创业个人(团队)共享使用各类科技创新资源与服务的一种“有价凭证”,主要用于对开展科技创新活动和各类创新载体提供创新创业服务的补助。
第三条科技创新券资金来源于县财政科技经费,年终结余资金结转下一年度滚动使用,并根据其使用绩效,增加经费额度。
科技创新券资金使用和管理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遵循公开普惠、诚实申领、科学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
科技创新券实行实名制及登记备案制,每张科技创新券编号唯一,不得转让、买卖、赠送、重复使用和兑换现金,遗失不补。
第二章职责与分工
第四条成立县科技创新券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科技创新券的政策制定、组织领导、监督审批,研究确定科技创新券实施过程中的重大事项。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科技工作的副县长任组长,县科技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县财政、科技、统计等有关部门分管负责人任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科技局,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科技创新券的设计、运行监管、年度工作计划和经费预算编制,并会同相关部门拟订科技创新券实施细则,负责科技创新券的申请、审核、发放、兑现,完成领导小组交办事项。
县财政局负责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
县统计局负责整理上一年度纳入高新技术产业产值统计范围的企业名单及实现产值数额、有研发经费投入的企业名单及研发经费支出额、规模以上企业名单及主营业务收入数额、市区域性科技创新中心统计监测体系单项指标全县排名前5名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名单等,反馈给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三章对象与范围
第五条科技创新券的支持对象为本县企事业单位、创新创业个人(团队)等各类创新创业主体,优先支持创客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孵化载体及其在孵企业,创新能力强、带动作用大、发展前景好、获得有关资质认定的创新创业主体。
第六条科技创新券的支持范围是各类创新创业主体向高校、科研机构、专业服务机构及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服务平台购买科技成果、科技服务以及实施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相关科技创新活动支出。
按照法律法规或者强制性标准要求开展的强制检测、法定检测等非科技创新活动,或已列入各级财政科技专项资金资助的项目,不纳入科技创新券支持范围。
第四章发放与使用
第七条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科技创新券申请通知,创新创业主体根据通知要求提出申请,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上报领导小组研究拟定发放对象名单和金额,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申请时间顺序发放科技创新券。
第八条持券创新创业主体需在规定时间内将购买科技服务或科技成果的合同(明确服务内容、服务时间、服务费用等事宜)、支付费用凭证等材料,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如有特殊情况需书面提出延期申请,否则申请到的`科技创新券自动作废。
第九条使用科技创新券时,持券创新创业主体应配套不低于科技创新券使用金额的自筹资金,自行与符合条件的高校、科研院所、专业服务机构进行供需对接,先行支付服务费用。
第五章兑现与奖惩
第十条领导小组办公室按季度受理科技创新券兑现申请,全年分两次集中审核兑现。持券创新创业主体在购买服务或科技成果合同履行完毕并按照合同要求支付给对方经费后,凭银行转帐凭证、创新成果或服务成效证明等材料提出兑现申请。
第十一条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受理的兑现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通过初审的,会同县财政、统计等部门进行联审。
第十二条领导小组根据部门联审意见,拟定兑现名单和金额并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持券创新创业主体按申请时间顺序到领导小组办公室兑现。通过公示但受当年预算资金限制未兑现的,顺延到下一年度兑现。
第十三条县财政、科技部门对科技创新券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对绩效评价为优秀的创新创业主体继续申请科技创新券的,予以优先支持。
第十四条创新创业主体应根据自身实际、酌情自主申领科技创新券。对于未按要求使用科技创新券或年兑现金额不超过申领总额50%的,下年度申请时核定额度按50%的比例降低。对于上年度已兑现科技创新券但研发投入统计数据为零的,取消本年度科技创新券申请资格。弄虚作假,恶意骗取财政资金的,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的相关规定处理,除追回科技创新券已兑现资金外,相关创新创业主体将被列入信用“黑名单”,3年内不再受理其各级科技计划项目申请。
第六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20xx年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截止到20xx年5月31日。以往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本办法执行。
科技创新管理制度 3
为加强对中心办公室卫生的管理,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中心工作人员着装要整洁大方,讲究卫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二、室内办公用品须摆放整齐,卫生洁具安置有序。
三、定期整理办公室抽屉、文件柜,杜绝杂乱无章。
四、定期擦拭门窗, 保持干净明亮;日光灯、电扇、开关等电器表面须保持洁净。
五、不准随地吐痰,不得乱扔纸屑、瓜果、皮核,禁止从窗户往外吐痰、倒水、乱扔杂物。
六、经常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清新。
七、值班人员在值班结束后须清洁室内卫生,确保地面无纸屑,垃圾桶内无垃圾,桌面整洁有序,用具各归原位。
八、每周四下午为集中卫生清理时间。
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科技创新管理制度 4
为加强公司新产品开发、技术工艺改进和产品销售的日常管理,加快公司技术积累、奠定技术基础并提高技术研发进度,缩短技术研发成果转变周期,形成以产品带动销售的良性局面,特制定创新奖励制度。
一、基本原则、评定范围及内容
1、坚持实事求是、科学民主、客观公正、重视结果、讲究高效的原则,以保证绩效考核结果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公正性。
2、促进公司产品的.研发以及工艺创新,满足市场对新产品的需求, 丰富公司系列产品同时带来较大经济效益的,可逐年获得总收益的相应提成。
3、对公司产品质量、技术工艺、设备工具、管理和营销模式、新市场开拓取得突破性进展,销售业绩的提升做出重大贡献的技术项目成果可申请年度科技创新奖。
4、鼓励公司员工利用现有平台和技术资料,开展发明创造并申请技术专利,对公司发展起到推动作用并产生经济效益的,可申请技术发明和年度创新成果奖励。
5、研究开发出的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直接用于企业的生产过程后,明显提高了生产效率和产品的质量,为企业创造了直接经济效益的。
6、对引进的新产品或新技术进行吸收并加以开发创新,设计出在技术上有明显改进或创新的新产品或新工艺,提升企业年度销售额的。
7、公司产品部及市场人员应积极参与创新活动,每月1日前最少提交一份收集的创意产品资讯及建议,产品部汇总后于每月5日前组织讨论。各位员工提交的文案备档留存,作为年底“科技创新奖”评选参考。
二、专利技术发明和科技创新成果的专项奖励
1、为鼓励广大员工积极申请专利,凡申请专利并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的,在受理当年,由公司给予职务发明人一定金额的奖励。
2、专利申请统计期限为当年1月1日至12月30日,在此期间取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发纸质专利证书的。
3、专利申请被授予专利权的,授权当年12月31日前由专利权人给予发明专利职务发明
科技创新管理制度 5
1.目的
为启发全体员工之想象力,以集结个人之智慧与经验,提出有利于本公司经营管理、生产改善及业务发展的方案,以期达到降低成本、提高品质、增进公司营运以及激励员工士气等目标,特制订本办法
2.适用范围
2.1提案内容以及对本公司生产、营运范围、作业方式等具有建设性及具体可行之改善方法。
2.1.1各种操作方法、制造方法、生产程序、行政效率之改善;
2.1.2有关机器设备维护保养之改善;
2.1.3有关提高原材料之使用效率或改用代替原物料而达到节约能源之目的等;
2.1.4废弃能源/废料之回收利用;
2.1.5促进作业安全、预防灾害发生等;
2.1.6其他有助提高运营绩效或降低营运成本等。
2.2提高内容如属于下列各项范围,均列为不适当之提案不予受理:
2.2.1攻击团体或个人之提案;
2.2.2诉苦或要求改善待遇者;
2.2.3与曾被提出或被采用过之提案,其内容相同者;
2.2.4与法律法规相抵触者。
3、提案
3.1提案人或部门车间,应填写“提案表”(见附件一),必要时另加书面或图表说明后交行
政部审核。
3.2经理级以上人员,原则上不参加本办法之提案。
4、审查
4.1审查组织:公司成立“提案审查委员会”,由各部门经理担任成员,行政部经理担任召
集人(并协助主席召开会议),总经理担任委员会主席;
4.2审查程序:“提案审查委员会”每月看提案需要,召开一次或多次的委员会议,审查
所交的提案表,并以“评分表”(见附件二)核定,必要时并请提案人或有关人员列席说明。
5、处理
5.1被采用提案:交由有关部门实施,除同志原提案人外,并予列管及实施成效稽查;
5.2被采用提案:将原件发还提案人;
5.3成果检讨:
5.3.1实施之提案,各部门应认真执行,并每月填写“成果报告表”(见附件三),经过三个月的实施后,再转呈“提案审查委员会”审查;
5.3.2“提案审查委员会”依成果报告表做审查,并以“实施成果评分表”(见附件四)详作核定。
6、奖励
6.1提案奖励:改善提案由“审查委员会”评定,凡采用者发给50~200的提案奖金;未被采用者发给10元的奖金,以资鼓励;
6.2成果奖励:“审查委员会”依提案改善成果评分表,可发给100~500的`奖金;
6.3特殊奖励:提案采用实施后,经定期(至少6个月)追踪效益,如确实成果显著、绩效卓越者,由委员会核计实际效益后,报准核发500~2000元的奖金;
6.4团体特别奖:以部门为单位,半年统计一次,发给人均提案最好、最多的部门(至少需提案二件)奖金500~1000元,以激励士气。
附则:
1、提案内容如涉及国家专利合法者,其权益属于本公司所有;
2、公司职工如有好的创意或改善方案,可到行政部索取“提案表”将其填写好后交至行政部,本部会尽快处理;
3、本办法经呈总经理批准后公布实施,修改时亦同。
科技创新管理制度 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营造创新的环境氛围,激发员工的创新潜能,提高集团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部门、子(分)公司。
第二章 创新类别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创新为集团公司各部门、子(分)公司为了解决问题,实现目标,所进行的一切有价值的、能够产生持久影响力的改进和创造活动,包括经营创新、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
第四条 经营创新指公司在产供销过程中,进行的`经营方法、程序、措施、渠道等方面的创新。
第五条 技术创新指为了提升各专项技术能力、技术水平而做出的各项改进、改善与发明(论文、专利)等:
(一)产品技术创新:创造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结构、新配方,提高产品质量,改善产品性能及开发新产品,节约原材料等;
(二)工程技术创新:对设备、工艺过程、操作技术、工、夹、量具、试验方法、计算技术、安全技术、环境保护、劳动保护、运输及储藏等方面的改进或建议;
(三)其它创新:推广应用科技成果、引进技术,以及长期未解决的技术关键和质量关键等。
第六条 管理创新指利用现代化管理方法、手段,为提升公司管理水平而提出的建议、方案,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制度方面:制度改进、建设等方面创新;
(二)组织方面:组织结构的调整、工作流程改造等方面创新;
(三)机制方面:各种管理模式、管理方法的应用、引进、改进等方面。
第三章 创新评审及奖励机构
第七条 集团公司成立由分管副总裁领导,总经办等部门总经理组成的创新管理委员会,领导集团公司创新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一)根据集团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布创新需求,指导集团公司有关机构、人员的创新工作;
(二)对集团公司重大创新项目进行评审;
(三)对有关较大、重大创新项目进行奖励。第八条集团公司总经办代表创新管理委员会履行创新管理日常职责;
总经办可召集创新管理委员会对创新工作进行指导,对创新项目进行评审。
第九条 集团公司设立创新奖励基金。总经办负责管理创新奖励基金。
创新管理委员会可利用创新奖励基金对集团公司较大、重大创新活动进行奖励。
第四章 创新项目评审
第十条 申报评审的创新项目必须符合以下标准:
(一)必须是已实施的;
(二)经验证创造实际经济价值或取得良好管理效果的;
(三)需附有完整的原始记录、图纸资料和技术总结等;
(四)创造的经济价值需经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受益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
第十一条 各部门、子(分)公司每月自行组织内部创新评审,并实施奖励;
同时将两至三项重大创新项目报送总经办。
第十二条 总经办每月将送达的创新项目进行验证、整理,并将结果提交创新管理委员会。
第十三条 创新管理委员会每三个月组织对集团公司重大创新项目进行评审,并实施奖励。
第十四条 创新项目经审核通过后,可纳入集团公司有关正式制度、标准当中,由有关部门、子(分)公司负责推广落实,并考核实施情况。
第五章 创新激励
第十五条 重大创新项目由创新管理委员会利用集团公司创新奖励基金实施奖励,每季度奖励一次。
第十六条 集团公司采取多样化的创新奖励方式,包括奖金、实物、带薪休假、公费旅游等。
第十七条 集团公司鼓励团队创新,对做出贡献的创新团队实施团队特别奖励。
第十八条 各部门、子分公司每月应拨付一定额度专项资金用于对评审通过的创新项目实施奖励。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为集团基本制度,解释权归制度管理委员会,监督执行权归集团总经办。
第二十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试行期三个月,前期相关规定自行废止,未尽事宜另行规定。
科技创新管理制度 7
1、工作流程优化:重新审视并调整基层工作的各个环节,消除冗余和瓶颈,提高流程效率。
2、职责明确化:明确每个岗位的'职责范围,减少工作重叠和责任模糊,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3、考核体系改革:建立公正、公平、透明的考核制度,将绩效与个人发展相结合,鼓励员工提升业绩。
4、激励策略更新:设计多元化的激励机制,如奖金、晋升机会、培训发展等,激发员工积极性。
5、沟通与协作强化:推行开放式的沟通文化,提升团队协作能力,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科技创新管理制度 8
1、流程重构:重新审视和设计业务流程,剔除冗余步骤,提升流程效率。
2、决策机制创新:引入数据驱动的决策方式,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3、责权明确:明确各部门和个人的责任与权力,确保责权利对等。
4、监控体系完善:建立有效的监控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5、激励制度更新:设计激励措施,激发员工积极性和创新精神。
6、技术应用: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如云计算、大数据等,提升管理效能。
科技创新管理制度 9
1、生产流程管理:重新审视和调整生产流程,引入精益生产和智能制造理念,减少浪费,提高生产效率。
2、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全面的质量控制体系,确保产品和服务的高品质,满足客户需求。
3、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安全培训,实施风险评估,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和生产设施的.完好。
4、人力资源管理:推行绩效考核,激励员工积极性,培养和留住人才。
5、环保政策:遵守环保法规,推动绿色生产,实现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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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创新文化:强调尊重和鼓励员工提出新的想法和解决方案,营造开放、包容的工作氛围。
2、创新培训:定期进行创新思维和技能的培训,提升员工的`创新能力。
3、创新提案制度:设立简便快捷的提案机制,让员工能够随时提出创新建议。
4、创新项目管理:对创新项目进行跟踪管理,确保其有效实施。
5、成果评估与激励:建立公正的评估标准,对创新成果给予物质和精神上的奖励。
科技创新管理制度 11
1、基金设立与管理:规定基金的来源、规模、使用期限及管理机构,确保基金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2、项目申报与审批:明确申报流程、资格条件、评审标准,确保项目的创新性和可行性。
3、资金分配与使用:设定资金分配原则,如优先级、比例等,并规定资金使用的`具体要求和报账程序。
4、进度监控与绩效评估:建立定期报告制度,进行项目进度跟踪,评估项目实施效果,确保资金有效利用。
5、成果转化与收益分配:规定成果归属、知识产权保护和收益分配机制,激励创新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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