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包人员管理制度

时间:2024-12-19 19:00:08 炜玲 制度 我要投稿

外包人员管理制度(通用15篇)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外包人员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外包人员管理制度(通用15篇)

  外包人员管理制度 1

  为规范业务、劳务外包的管理,及时解决外包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保证用人的规范、合法性,特制定本办法。

  第1条各部职责

  1、业务外包部门:根据项目实施、部门(项目)人员情况,确定发起外包需求;负责外包人员的工作、检查等日常管理工作。

  2、人力资源部:负责外包人员管理办法的拟定与修改;负责、协调外包合作渠道的拓展及具体合作的洽谈;负责协调外包业务中个体人员的意外险种的上缴;负责监督外包业务的日常执行;

  3、财务部门:接受相关的外包合作备案,按相关协议办理外包费用核算及结算;

  4、总经理:负责审批外包人员管理办法;审核批准相关部门的外包需求。

  第2条外包人员定义

  外包人员是指公司因人员配置无法满足日常工作、项目需求时,需临时外雇具有相关资质的公司或个人到我公司或项目实施地提供相应劳务,由我公司对其派遣的人员进行任务分配、管理、监督。

  第3条外包范围

  1、软件开发、测试、美工等非核心业务;

  2、集成项目实施;

  3、公司其他可能增加的外包项目。

  第4条外包合作渠道要求

  1、法人企业:公司所有业务的人员外包无特殊情况均首选有法律主体、相关资质的企业进行合作,并且有权要求外包公司为其派出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办理各项社会保险、意外险,规避用人风险。

  2、施工队:特殊情况下,需与无主体的施工团队合作时,施工队必须指配具体人员负责与我方的沟通,并且负责施工队内部的人员分工及管理。合作时间计划超过15天的,业务外包部门需提前提请人力资源部为其施工队成员办理意外险。

  3、个人:因地点及应答时间等要求,可以选择与个人进行合作。合作时间计划超过15天的,业务外包部门需提前提请人力资源部为其办理意外险。

  4、无论与何种合作主体合作,用人部门(项目经理)必须配合人力资源部在合作前签订相关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力与义务、支付方式、人员更换、结算方式等内容。临时性(15天内)外包的且外包总费用在3000元以内的,可由项目负责人与其口头约定服务内容及服务方式,但必须将人员身份证、服务内容、结算方式等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做为结算依据。

  5、特殊岗位法律规定必须持证上岗的,外包公司或外包人员必须提供相关人员的证件原件及扫描件,无相关证件的不得雇用。

  第5条外包发起的具体流程

  1、软件外包:软件部门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合理安排人员,当现有内部人员无法满足项目开发需求时,提前一个月提交由总经理签批的《项目外包申请单》至公司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根据需求情况选择2—3家外包合作公司推荐至软件部门。软件部门根据人力资源部的推荐名单,与人力资源共同组织对外包公司的合作洽谈、考察,并共同确认最终的合作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与外包公司办理合作协议的签订。

  2、集成项目外包:系统集成项目在项目立项时应根据项目类型预估是否有外包需求,如有需求,项目经理需将预计的外包费用一同在项目费用预算表中列出报总经理或主管经理审批。系统集成项目的外包合作渠道由系统集成部推荐,与人力资源部协商确定。人力资源部负责与外包公司办理合作协议的签订。

  3、其他临时必外包:临时性(15天内)外包且外包总费用在3000元以内的,需经部门主管同意且报相关信息至人力资源部备案后方可执行。时间超过15天,费用在3000元以上的,均需报总经理或主管副总审批后方可执行。

  4、保密项目的外包:业务外包内容涉及保密事项的,必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外包,并且根据保密的具体要求,由人力资源部与外包公司或个人签订保密协议,明确保密义务。

  第6条费用结算

  1、以工量为结算单位的,依据项目进度及相关协议支付外包费用。

  2、以出勤天数为结算单位的,在支付外包费用时,业务外包部门需提供外包人员出勤情况表作为结算的依据。

  3、为真实反应相关费用成本,与法人单位及施工队合作的'业务,合作方必须为公司开具正式发票。临时的个人外包业务,确因个人无条件开具票据的,相关业务外包部门需提前与财务部门沟通解决方法,财务部门同意执行的方可办理支付,未与财务部门沟通直接办理支付的,财务部门有权予以拒绝。

  4、所有的外包费用,均需由业务外包部门填写相关付款申请,经人力资源部及相关负责人审批后,凭相关要求单据由财务部统一进行结算。临时雇工,需由项目经理现场现金结算的,需作好相关签收手续,签收单需由雇员本人填写,列明结算内容及实际金额。无相关签收单据的,财务部门有权拒予确认该笔费用。

  5、外包的相关费用,计入相关部门、项目费用成本中。

  第7条日常管理

  1、外包项目人员由该项目对应的公司管理部门负责管理;

  2、业务外包部门或项目经理应做好外包人员出勤情况的登记;

  3、业务外包部门需在第一时间对外包人员宣讲公司安全操作要求、保密要求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并要求外包人员严格执行。

  4、业务外包部门对外包业务的质量、进度负第一责任,应实时对外包人员的服务质量进行要求、监督,发现外包单位或个人的工作不能较好或无法满足公司相关要求时,及时提出更改要求,提出更改要求后相关人员仍不能满足要求的,应向外包公司、施工队或公司人力资源部提出更换人员或中止合作的要求,以保证项目按时、按质完成。

  第8条附则

  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拟定,报公司管理会议讨论后由总经理签批发布。

  外包人员管理制度 2

  一、目的

  为加强外来人员进入公司生产区的管理,确保安全。

  二、范围

  适用于进入公司生产区的所有外来人员。

  三、负责部门

  综合部、生产部、保卫科。

  四、管理规定

  1、各类外包合同中,必须订有明确具体的安全内容和要求。

  2、外包单位人员进入生产区作业前,须由负责外包部门及外包单位负责人对其进行以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管理规定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并按规定进行登记。

  3、我公司与外包单位属于甲方、乙方关系,按有关规定,乙方在施工中发生事故,责任自负。

  4、外来人员进入生产区必须遵守本公司各项有关规定。

  5、外来人员中的电焊工、电工、管子工等特殊工种必须持证操作,其他专业工种也要有合格的业务水平,有一定的安全基础知识,普工、杂工等一律不得从事技术性的工作。

  6、外包单位在场区施工,运输行车路线按合同规定,时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0公里。

  7、从事起重、吊装、搬运作业时,外包单位要设有安全监护人和明显的安全标志,严禁利用公司管道、电杆、机电设备和建筑物等作为吊装锚点。

  8、外包单位所用的'木工圆锯等噪音设备,不能超过九十分贝,以免影响正常的生产和工作。

  9、外包单位没有安全防护装置机电设备,不得在生产区使用。

  10、外包单位使用本公司电源时,必须事先向公司负责外包部门提出申请,再由外包部门按照规定办理,不得自行其事。

  11、外包单位的露天机电设备,使用后必须及时切断电源,并有封管措施。

  12、严禁非焊工动火、焊接工具不得转借无合格证人员使用。

  13、气焊工的乙炔瓶、氧气瓶、明火点三者之间的距离,电焊作业的二次线、接地线搭挂,都必须符合安全操作规程规定。

  14、外包单位焊工动火和其它明火使用时,须按本公司制度规定办理动火手续。

  15、外包单位人员须进入容器(包括坑、釜、井、贮槽)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化工部四十一条禁令中进入容器设备的八个必须,作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报经分管生产的副总批准后,方可入内工作。

  16、外包单位人员进行高空、起重吊装、动土打桩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时,须报分管生产的副总审批,经批准后方可进行作业。

  17、施工现场的各种防护设施,如护栏、设备预留口的盖板、跳板、安全网绳、地沟、电葫芦、楼梯、操作台板等,未经本公司生产部同意,不得移动或拆除。

  18、外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如遇与合同不同处或合同中难以包括的具体问题须经双方妥善商定有关安全注意事项后,方可进行。

  19、外来人员在作业中,不准将化工原料桶随意拿来当脚手架,以免发生意外。多工种上下层交叉作业要采取可靠的安全兼顾措施,以防发生事故。

  20、外包单位人员在施工过程中,要注意保证施工现场道路和通道畅通。每项施工作业完后,必须及时清理现场,否则不予办理工程结算。

  21、外来人员要遵守本公司禁烟制度,违反者按本公司制度处理。

  22、外包人员在装卸化工原料及气瓶时,须作到轻放轻卸、文明装卸。

  23、外来人员未经有关负责人同意,不得随意进入与作业无关的生产区域,不准动用生产工具、原料、设备、车辆、设施等。

  24、因外包单位人员在生产区引起事故而造成的我公司各项损失及其后果,全部责任应由外包单位负责。

  25、本公司对外包单位及施工人员负责监督管理。

  26、外来人员进入生产区发生事故进行急诊或须用救护车辆时,我公司有关部门应大力支持。

  外包人员管理制度 3

  第1章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使本公司外包管理更加规范合理,约束参与外包人员的行为,确保公司信誉,并提升业务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1.2外包人员管理

  外包人员指承包单位派来负责具体项目实施的人员,公司外包技术支持人员的日常工作安排、考核等管理由所在项目实施经理负责,项目经理共同参与。

  第2章过程管理

  2.1考核和管控

  (1)在外包人员参与具体项目过程中,实施经理应密切关注和评估外包人员的工作能力,采取动态管理方式,对外包人员开展日常绩效评价和定期月度考核;一般月初确定绩效承诺指标,月底由实施经理与项目经理共同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评分。

  (2)一旦发现外包人员偏离工作目标等情况,应及时沟通,要求外包人员和承包方调整改进;对绩效良好的外包人员,有权要求承包方给予员工奖励。

  (3)我方项目管理人员有权按照项目外包制度、工作流程和相关要求,落实项目外包实施全过程的管控措施;

  2.2项目实施管理

  (1)承包方派出人员需向本公司提供外包人员详细清单,详尽提供人员姓名、性别、年龄、职务、工作简历等情况,信息必须真实可靠;

  (2)承包方需提供外包人员上级负责人的联系方式,并建立外包人员工作情况反馈机制,本公司有权要求承包方负责人进行相关处理;

  (3)承包方派出人员必须执行本公司日常管理制度,服从项目实施经理指导和日常监督管理,未按要求执行的'外包人员,本公司有权要求承包方进行撤换;

  (4)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实施经理需定期主持召开项目实施工作总结会议,外包人员须汇报项目的工作进度和总结报告;

  (5)公司有权对承包方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可要求承包方进行处理或要求承包方撤换;

  (6)承包方派出人员造成公司财产损失或客户公司财产损失的,公司有权要求承包方或外包人员给予赔偿,情节严重者,公司将追究法律责任。

  2.3人员管理要求

  (1)外包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资产管理、信息资料管理、安全管理等规定,如因个人原因造成我公司信誉受损、资产遗失或损坏,我公司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2)外包人员工作期间应自觉维护和监管本公司的资产或客户公司的资产,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遗失或损失行为按相关公司规定进行赔偿;

  (3)外包人员工作期间若迟到、早退、旷工或违反本公司员工管理规定,我方将予以申诫警告,情节严重者将通报外包方上级负责人予以处理;

  (4)严格遵守公司作息时间规定(本公司项目人员工作时间遵照客户公司工作时间),除遇特殊情况并及时通知项目管理人员外,不得上班迟到,不得下班早退;

  (5)外包人员如需请假、休假或遇特殊情况未能上班,应在确保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及时告知我方项目实施经理;

  (6)外包人员需服从因业务需求进行的加班,不得无故缺勤或早退,特殊情况需告知我方项目实施经理;

  (7)外包人员工作期间,要求着正装或休闲职业装;

  (8)外包人员需根据项目的实施需求完成规定的文档编写和资料整理,并保证信息资料的安全保密性;

  (9)外包人员应每天提交工作日报,发邮件给社管实施邮件组和所在项目项目经理,包括解决的问题、碰到的困难、如何解决以及工作规划。

  外包人员管理制度 4

  化工生产委员会属各单位、业务外包各单位:

  为加强和规范公司生产业务外包的管理,降低成本,提高效率,保证公司生产安全平稳,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公司范围内所有外包业务,但工程项目及以工程量结算的外委项目由公司安全生产部以项目进行考核。

  二、管理原则

  (一)坚持依法用工原则

  (二)坚持权利与义务并行原则;

  (三)坚持监督与管理、教育与惩罚、技术与服务原则;

  (四)坚持属地管理,谁用谁管的原则。

  三、内容及要求

  (一)承包方所用劳务人员,年龄及健康程度必须符合国家法定要求;

  (二)参与工作的设施及装备必须经过国家相关部门的安全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及证书。

  (三)承包方所用车辆必须有行驶证,并定期进行年检,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按公司规定安装相应安全设施。

  (四)外包单位新增人员和变更人员必须事先报安全生产部登记审批并进行安全交底,经过岗前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如未按规定安全交底的,按安全制度处罚。

  (五)外包单位在承接生产任务时,必须在保证安全生产的前提下,按质按量按期完成所承接的生产任务。

  (六)外包单位违反本公司有关管理规章制度,发生安全、环保、质量事故,对生产造成影响的,一切责任及费用由该外包单位负担。

  (七)外包单位要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接受分厂各项管理制度的约束,爱护生产设施和公共设施,共同维护公共环境卫生。

  (八)进入厂区的拉运车辆应按照行车路线指示牌行驶、过磅、卸货、回皮,办完业务的所有车辆严禁在厂内停留。

  (九)合理规划物料堆放区域,放置相应标识牌,标识内容需明确清楚。

  (十)物料堆放须整齐有序,保持场地周围卫生清洁,无垃圾杂物等。

  (十一)拉运车辆应按指定的'区域、路线行驶,车速不得超过公司所规定行使速度。

  (十二)外来人员未经有关负责人同意,不得随意进入与作业无关的生产区域,不准动用生产工具、原料、设备、车辆、设施等。

  四、考核

  厂内所有外包单位需遵照国家各项法律法规,遵守厂区内各项规章制度,保持本岗位及休息室内卫生清洁,其他事项具体考核细则如下:

  (一)外包车辆及其他设备考核概述

  1、外包单位车辆作业时,如违反公司规定,超速、超载、违章驾驶、倒车或转向时不做相应警示,发现一次处罚200元。

  2、所有进入厂区车辆按规定路线行驶,严禁乱停、乱卸,严禁碾压场地上堆放的物料,发现一次处罚200元。

  3、车辆照明、刹车、喇叭必须完好并定期检查,自卸车必须安装车斗起放报警装置,安全设施发生故障未及时恢复发现一次处罚300元。

  4、拉运车辆及司机、装载车辆及司机、倒运车辆及司机、现场作业人员损坏厂内设备设施须按原价赔偿,并处罚500—1000元。

  5、进入厂内的铲车、拉运车必须统一摆放在指定停车场,严禁乱停乱放,发现一例罚款50元。

  6、外包车辆需按照安全相关制度进行年检和安装相应安全设施,不服从安全管理的每次处罚500—1000元。

  (二)外包人员考核概述

  1、外包人员必须按厂内各项规章制度进行作业,因违章、违规操作造成的不良后果需自行承担责任。

  2、外包人员需按属地管理人员的要求执行外包业务,积极配合分厂生产经营,不配合操作的每次处以100—500元罚款。

  3、使用叉车、装载机、吊车等特种设备的外包人员,需持证上岗,证件须真实、有效,否则处以100—500元/人次罚款。

  4、外包单位员工严禁赌博、打架、聚众闹事,违者罚款500—1000元,并移交公安部门处理。打伤他人者要赔偿医药费、营养费、误工费等相关费用。

  5、外包人员发生盗窃事件,按盗窃物品价值的1—5倍扣款,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6、装、卸车人员严禁向拉运货物司机索要财物,发现一次或遭到客户举报,处罚当事人最低500元,情节严重的我公司将与其无条件解除承包合同。

  7、进入厂区所有人员严禁吸烟,违者处罚200—500元。

  8、外包单位员工有人来访,必须在门卫登记,经门卫确认后方可进厂,进出厂时间要做好登记,违者罚款100—500元。

  (三)其他考核

  1、安全方面

  (1)如因承包商不服从化工生产委员会安全管理规定,违章作业、违章操作造成非我公司人员伤亡的,由承包商调查处理,所发生的费用均由承包商自理,化工委员会概不负责。如造成我公司人员伤亡的,我公司有权利参与调查处理。

  (2)由于承包商不服从化工委员会的安全管理规定,违章作业、违章操作所引发设备事故,参照化工委员会《设备事故管理制度》执行考核。

  (3)日常发生的违章作业、违章操作参照化工委员会《安全技术交底》、《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奖惩办法》、《事故管理制度》的相关管理规定执行考核。

  2、生产方面

  (1)片碱承包业务

  ①外包人员严格按照片碱包装规程进行操作,确保片碱包装质量,未按照包装规程进行包装,影响片碱质量考核500元/次。

  ②装置巡检人员将不定期对片碱重量进行抽查,若发现重量存在严重问题,根据重量偏差情况对外包码垛人员及调秤人员罚款100—300元,情节严重者将对外包单位处以1000—5000元罚款。

  (2)上盐、卸盐码垛;上煤、除灰;水泥厂内装卸及倒运

  ①上煤人员必须确保熔盐炉合格燃料正常连续供应,由于上煤人员工作失误造成的生产事故,对相关人员考核500元,情节严重报公司处理。

  ②出灰人员必须确保熔盐炉系统灰渣定期定量清理,保证熔盐炉正常连续运行,由于出灰人员工作失误造成的生产事故,视情节严重对相关人员考核200—1000元。

  ③外包人员不得随意脱岗,影响上盐时间;如需外出较长时间不能到岗需告知班组人员;如发现不能及时上盐一次考核300元。

  ④上盐时须服从当班上盐工的指挥,不得随意上盐,不服从指挥者一次考核200元。

  ⑤电石渣堆棚上料铲车必须保证不间断上料,如因铲车原因造成电石渣断料10分钟以上处罚500元。如因断料造成水泥分厂停产,视生产损失情况加重处罚。

  ⑥原煤堆棚铲车必须服从水泥分厂的堆放及按比例搭配上煤任务,如出现不服从管理延误上煤、不按比例搭配上煤可断煤等情况,每次处罚500元。

  (3)电石破碎业务

  ①破碎电石必须保证粒度在25—50mm,若因大块电石及钢管、大片硅铁等进入料斗造成卡料一次罚款10元,因此而导致降量每半小时罚款

  500元。

  ②严禁在破碎电石时向破碎机内放入其他杂物(如手套、胶皮、钢棒、砖头、大片硅铁等)及高温电石,若因破碎机内混掺杂物进入发生器造成发生器排渣堵,一次罚款10元;造成排渣泵堵一次罚款100元。

  ③破碎电石必须按照先来电石先用的原则,电石在库中连续存放两天未使用一次罚款10元,使用不当造成风化一次罚款

  300元。

  ④电石破碎量必须确保生产所需,因破碎不及时电石供应不足造成系统降量罚款

  1000元,停车罚款

  5000元,情节严重者将无条件解除劳动合同。

  ⑤严禁使用热电石,违反一次罚款300元,使用热电石造成安全事故的罚款1000元,并承担相应损失。

  五、其他

  (一)制度中未尽事宜可双方协商解决,必要时可使用法律手段。

  (二)细则中未明确规定的项目,如现场清洁、清扫,综合部服务等方面,需按各分厂外包管理制度执行。

  (三)外包属地管理人员有权对外包单位进行评价考核,考核标准参照附件。

  (四)考核及奖罚标准如下:

  考评分值

  奖罚金额

  60分及以下

  处罚外包单位500元。

  61—70分

  处罚外包单位200元。

  71—80分

  处罚外包单位100元。

  81—90分

  不奖不罚。

  91—95分

  奖励外包单位200元。

  96分及以上

  奖励外包单位500元。

  (五)对外包单位业务评价按月进行,奖罚金额在外包费用中结算。

  外包人员管理制度 5

  执行日期:本文件自批准之日起开始执行

  1、目的

  规范对外包(外协)(外协)过程的管理,确保产品质量,以满足公司产品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外包(外协)(外协)任务中所需的外包(外协)过程。

  3、职责

  3.1计划调度处负责对外包(外协)(外协)厂的选择、评审和管理,并编制《合格外包(外协)(外协)供方名录》。

  3.2安全品质部协助计划调度处对外包(外协)(外协)产品进行验收,并参与对外包(外协)(外协)厂商进行评价和考察。

  3.3技术部协助参与对外包(外协)(外协)厂商的评价和考察。

  4、工作程序

  4.1外包(外协)项目的`确定

  4.1.1计划调度处依据专业技术要求,确定外包(外协)商,并报总经理审批。

  4.2外包(外协)商的选择

  4.2.1外包(外协)商应提供相关个人/公司的资料,相关部门初步审查外包(外协)商的资格;

  4.2.2计划调度处将外包(外协)商的资料审核后,报总经理审定批准。

  4.2.3填写《合格外包(外协)(外协)供方名录》。

  4.3外包(外协)要求的确定

  4.3.1计划调度负责外包(外协)要求的拟定和协商;

  4.3.2计划调度处主管副总负责合同的审核;

  4.3.3总经理或其委托人负责外包(外协)要求的审批及确定。

  4.4资料归档

  4.4.1外包(外协)要求及所有过程资料由计划调度处存档,必要时发送相关部门。

  4.5外包(外协)要求执行

  4.5.1计划调度处依外包(外协)商承包项目范围,督促其按外包(外协)要求完成外包(外协)项目;

  4.5.2相关部门监督管理项目的执行情况,督促外包(外协)商遵守现场各项管理制度;

  4.5.3计划调度处按日统计已完成工作量报表及月度计划进度;

  4.5.4必要时,计划调度处监督外包(外协)商做好资料制作,外包(外协)项目执行情况的资料应归档。

  4.6外包(外协)过程执行情况的验收和结算。

  4.6.1外包(外协)过程各阶段执行情况,由计划调度处进行验收,作成验收报告。

  4.6.2凭验收报告、产品/项目完成的情况进行工作量报审,提交公司预算复核。

  4.6.3计划调度处负责复核外包(外协)过程的工作量,按外包(外协)单价进行结算,办理结算等手续。

  4.6.4相关部门保存结算资料,并交给公司财务部作为支付依据。

  4.7外包(外协)商定期评估

  4.7.1产品经检验不合格时,计划调度处将不合格信息传递给外包(外协)商限期改善并跟踪改善结果。

  4.7.2计划调度处每月应根据验收部门提供的《供应商每月供货情况记录表》对外包(外协)商进行重新评审。

  4.7.3当月,供货/服务少于5次的外包(外协)商,不列入评估范围,累计到下次,合格的外包(外协)商至少每年评估一次。

  4.7.4计划调度处组织技术部、安全品质部每年对外包(外协)商进行评审,方法如下:

  4.7.5计划调度处应将供应商的评估结果记录于《供应商定期评估报告》中,负责建立并保存合格外包(外协)商档案。

  5、附件

  附件一:合格外包(外协)(外协)供方名录

  合格外包(外协)(外协)供方名录

  1、供应商名称:法人代表:

  2、营业地址:

  3、公司电话:

  4、经营范围、规模:

  5、供应我公司产品名称及相关资料

  外包人员管理制度 6

  为了提高集团核心竞争力,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成本最小化,降低简单劳动比例,规范业务外包的管理,及时解决外包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提高服务质量,避免公司财产损失,特制定本办法。

  一、外包项目由人力资源部统一规划与审批,项目的招标由采购部负责,运营、检查等日常管理工作由业务外包部门负责。

  二外包项目的范围。非本公司核心业务,仅做后台支持而不创造营业额的`工作、任何不提供高级发展机会的活动与业务,需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的业务都可采取外包的方式。

  三、外包项目的申请。各部门负责人根据企业发展的情况,需要将部分业务外包时,可以向人力资源部提出外包工作内容,填写《外包项目申请表》,经审查合格后进行公开招标或定向仪标。

  四、外包价格的核定。已确定的外包项目由业务外包部

  外包人员管理制度 7

  第一条为了加强外包队施工的安全管理,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健康,防止事故发生,维护共同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及云南迪庆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管理,是指在劳动生产过程中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所采取的各种措施。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迪庆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外来承包工程施工的单位、团体和个人;本办法作为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包队员工安全教育、安全检查考核、分析事故、追究责任的依据。

  第四条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云南迪庆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有关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本着“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劳动者遵章守纪”的安全管理工作体制。

  第五条外包施工队安全生产实行安全生产合同化管理,明确承包方与发包方双方安全生产职责以及应当享有的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严密界定各自的法律责任、经济责任。

  第六条实行安全生产市场准入制度,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不得承包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各外包施工队必须三证齐全,即“经营执照,安全管理资质证,经营项目资质证”,并经审查和验证,安全监督人员必须取得安全监管资质证,方能签订《承包工程合同》及《安全生产合同》。

  第七条各外包施工队必须严格执行迪庆有色公司安全教育制度,对施工人员及新入矿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进行安全教育时,必须认真核实登记人员的籍贯、身份证号码、简历等情况,建立员工档案,做好登记台帐,按公司的'规定组织开展安全学习活动。

  第八条各外包施工队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者,方可上岗操作。

  第九条各外包施工队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驻地代表人依法对承包经营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同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保证承包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并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同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第十条各外包施工队专(兼)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安全监督人员必须按时参加各种安全检查和会议,负责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所在安全环保部门或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操作,违章指挥的,

  必须立即制止。

  第十一条所有外包施工队员工必须严格按《安全生产合同》要求,遵守和执行大红山铜矿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作业程序标准,落实责任和安全措施,接受公司安全检查人员的监督、检查和考核。

  第十二条各外包施工队必须服从公司的安全管理与协调,执行各种安全指令。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规程,对所用员工实施合同化、法制化安全管理。

  第十三条公司查获外包施工队员工违反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作业程序标准,比照《公司员工违章处罚规定》处罚,第一次违章,责令其到所在项目部学习,考试合格方准上岗,并罚款100元;第二次违章,责令其到公司安全管理机构学习,考试合格方准上岗,并罚款200元;第三次违章,责令外包施工队负责人辞退此人员,并要求所有外包施工队不得再聘用此人员。外包施工队员工违章教育时间按《外包施工队员工安全教育制度》执行,违章情况实行行文和对各施工单位进行通报。

  第十四条外包施工队负责人安全管理不到位,或其员工严重违章,造成各种事故,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按经济损失二倍处罚外包施工队负责人。

  第十五条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工作期间受到人身伤害的员工,给予一定的经济赔偿。

  第十六条外包施工队员工故意破坏生产设施、生产通讯,按原价二倍赔偿,若数额巨大,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外包人员管理制度 8

  一、工作安排要求说明

  1、施工队要指派一名施工队长,施工队长对参与工程的所有工人的行为完全负责,同时施工队长要协助我方项目经理管理工程;

  2、施工队长要按照分包单位的要求第二天上报前一天的工作量,且上报的工作量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

  二、文明施工要求说明

  1、工人要统一着装,进入工地必须佩戴我方提供的施工证,禁止袒胸、露背、穿拖鞋(发现违反一次扣20元);

  2、进场第一天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施工教育包括(用电、用水、上高等);

  3、严禁施工人员在工地吸烟、打闹、说粗话,禁止打架斗殴,违者罚款200元,清除出场;

  4、严禁施工人员中午饮酒;(发现违反一次扣100元);

  5、施工现场严禁随地大小便;(发现违反一次扣100元);

  6、按指定路线进出施工现场,禁止在非工作区逗留;(发现违反一次扣50元);

  7、禁止乱拿、乱用外单位的工具、材料,注意成品保护,因此举造成的后果自负;

  8、不得在工作时做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事;(发现违反一次扣50元);

  9、注意保护环境,爱护现场花草及办公设备,保持现场轻拿轻放,施工完毕必须放回原位;(发现违反一次扣50元)

  10、施工产生的垃圾当日必须在此项工作完毕后清理出施工现场,将每项工序产生的垃圾集中放在隐蔽处,当日完工后统一清理;

  11、当天的施工现场要时时保持现场整洁规范,工具要随身携带、施工材料要分类摆放整齐统一放在施工现场隐蔽处,不得随便放在客户单位走廊、过道或其它房间,当日的工具、施工材料及施工用完的`纸箱,包装物、剩余的用料要收回到库房内分类摆放;

  12、对人为活动噪声要坚绝杜绝,特别杜绝人为敲打、叫嚷、野蛮装卸噪声等现象,最大限度的减少噪声,保持现场文明施工;(发现违反一次扣50元);

  13、如果是在甲方办公时间使用电锤等噪声大的工具或施用有异味物品,一

  定要争取甲方的同意,否则不允许使用;

  14、钉线槽之前,需要在库房先将线槽和槽盖分开,将槽盖留在库房。线缆

  入线槽后,机房内线缆未入线槽部分要盘圈放在墙角隐蔽处,地面要用纸箱或木板铺在底下,前端底盒处要将预留线缆盘圈捆扎好。若与其它工序同时进行要保持我方施工视觉的整洁,当天所布线缆必须当天完成扣盖工作。钉完线槽,将槽盖统一放置在库房内,待进行扣盖工作时再取出;

  三、施工行为要求说明

  1、严禁施工人员与用户攀谈产品价格、产品质量和工人工资等商业敏感问题。

  如用户问到价格问题,要告知用户与项目经理或业务经理沟通(发现违反一次扣200元);

  2、施工队长和施工工人必须绝对服从项目经理的指挥,一切以用户满意为准则;

  (发现违反一次扣100元);

  3、施工人员如从库房内取走材料,在收工后与项目经理进行数量核对,如发现丢失、浪费或损坏要由工程队按价赔偿;

  4、施工人员如果违反公司工艺要求,造成的重复施工产生的材料费用,由工程队承担;

  5、如出现在施工中需要改变设计,施工队长要通知项目经理与用户沟通解决;

  6、施工人员住在宿舍里必须注意言行素质,不能与别的宿舍的人员或学生发生冲突事件(违者清除出场)。

  四、施工安全管理说明

  1、施工过程中项目经理每周1次对所有施工人员进场安全教育,并建立安全教育记录,体现到工程日志中,让施工工长签字。

  2、施工工长对工地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巡检,提醒施工人员注意施工安全,杜绝安全隐患和火灾隐患。

  3、凡涉及到与其它装潢交叉施工时,现场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安全帽底绳必须卡到下巴底下,两侧必须放到耳朵后面,不许歪戴。

  4、如果需要爬楼或上高层建筑、上杆等高空作业,必须佩带安全带,并有其它人看护。

  5、现场施工时,临时使用的工具如:电锤、钳子等,不可以临时放在梯子上,以免掉下来砸到其它施工人员。

  6、施工机械如电锤经常维修保养,使用前都要进行检查,不经检查的工具不能使用,如发现漏电现象要及时修理或报废处理,避免设备损坏导致使用混电。

  7、施工现场如果需要临时接电,必须让甲方协助,使用电笔检测后才可以由电工接电,并把警示标牌放在旁边,避免掉电。临时施工用电,必须用护套电缆敷设。

  8、电工、电焊工持转业证书上岗。

  9、带电作业或使用电烙铁等其它明火工具时,须两人同时工作,一人施工,一人保护。

  10、电气焊周围不能有易燃、易爆物品,并配备看火人员,配备防护设施。

  11、施工现场严禁吸烟,明显处挂防火、防触电等警示标志;施工临时建筑或有易燃情况的地点必须配备灭火器。

  五、工程质量管理

  1、工程部与项目经理部对工程承包的工程设计、施工方案必须进行严格的审查。

  2、对工程原材料、构配件的质量必须严格检查。所需重要或大批量原材料及构配件需提供样品,经技术部认可后方可采购,凡采购材料应有产品合格证或技术说明。

  3、项目经理部对工程采用的新材料、新结构、新工艺等均应审核其技术鉴定书。方可对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未经有关部门试验或无鉴定书的均不得在工程中应用。

  4、对工程质量有重大影响的施工机械、设备,应审核其技术性能报告,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不得使用。

  5、外包施工单位对所承包的工程的施工必须严格按国家有关施工规范进行施工。

  6、严格工序间交接检查,主要工序(包括隐蔽作业)需按有关规定经项目部有关人员检查、签署验收。

  7、对重要工程部位或专业工程必须上报项目部项目经理组织有关人员现场进行试验或技术复核。

  8、对完成的分项、分部工程,上报项目经理部按相应的质量评定标准和办法进行检查验收。

  外包人员管理制度 9

  一、范围

  为加强营口邮政公司外包单位安全管理工作,切实保证员工人身安全及生产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外包单位的安全工作由各外包单位进行自主管理,本规定仅对各外包单位的安全管理起到督促及补充的作用。

  二、术语和定义

  外包单位:生产外包、检修外包、施工外包、生活外包、绿化卫生外包等所有外包单位的统称。

  三、协议签订部门管理职责

  1、签署《外包项目安全协议书》

  2、对外包部门是否履行安全职责进行监督检查。

  3、对外包单位宣传本公司安全、环境方针,并与其签订安全协议,提出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要求。

  4、对外包的安全资质进行复查。

  5、对外包单位劳动纪律及培训教育方面提出要求,并进行检查。

  6、对外包单位作业现场的安全检查、考评等综合管理。

  7、对外包的车辆及人员入场进行管理。

  8、对外包单位具体进行安全交底,并进行日常的安全监督管理。

  四、管理内容和要求

  管理要求通则

  1、进入公司的外包单位和外包人员必须遵守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国家安全标准、行业安全标准以及公司安全、安全管理规定及所在区域的专业安全技术规程,按照合同约定范围实施作业,建立、健全内部安全、安保管理制度和管理网络。

  2、进入公司作业的外包的单位应自主开展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制定并实施有针对性的控制措施。

  3、外包单位应配合和接受公司对本单位和人员的资质审核,并提供相关的资质凭证(原件或复印件)。

  4、外包单位应获知公司所确定的适用的重要环境因素和危险源,并执行与此相关的公司安全、安全管理制度。

  5、外包单位应使用适宜的设备、施工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装备,使用的物资设备(危险化学品、个人防护装备、防爆电气设备、消防设备、运输设备等)应符合国家、行业安全标准和公司要求;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动用公司的设备和工器具(紧急情况除外)。

  6、外包单位应按国家、行业安全标准均配备必须的劳动及个体防护用品,并督促员工按标准使用。

  7、进入公司作业的外包单位应建立并维护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岗位员工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对患有职业禁忌症或未能提供职业健康体检合格证明的协力人员,不得在公司内从事相关作业。

  8、外包单位需用公司的能源介质(水、电、煤气等),必须经公司相关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使用,同时应确保在用能过程中的安全。

  9、在公司区域施工动火、登高、受限空间内部作业,必须执行公司的相关制度。

  10、外包单位应确保独立管理区域内安全、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转、安全、消防设施、要与生产设备同时安排检修,不得擅自停用、拆除安全、消防设施。

  11、外包单位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12、外包单位应对各重要的过程(重大危险源)或情况制定相应的措施或应急预案。

  13、外包单位收到公司相关部门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必须立即落实整改,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整改情况反馈公司相关部门。

  14、外包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具有国家认可的安全管理合格证书等相应资质,作业人员应通过本单位的上岗作业能力考核或必须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资质证书。

  五、事故管理

  1、外包单位发生生产性工伤事故,对发生事故的外包单位进行考核。

  2、外包单位发生火灾事故,对发生事故的单位进行考核,如事故对公司财产造成损失,还应进行赔偿。

  3、外包单位发生事故,对我公司协议签订部门进行考核。

  外包人员管理制度 10

  第一节 总则

  1、为加强医院信息技术外包服务的安全管理,保证医院信息系统运行环境的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称信息技术外包服务,是指医院以签订合同的方式,委托承担信息技术服务且非本医院所属的专业机构提供的信息技术服务,主要包括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运行维护服务、技术培训及其它相关信息化建设服务等。

  3、安全管理是以安全为目的,进行有关安全工作的方针、决策、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等职能,合理有效地使用人力、财力、物力、时间和信息,为达到预定的安全防范而进行的各种活动的总和,称为安全管理。

  4、外包服务安全管理遵循关于安全的所有商业准则及适当的'外部法律、法规。

  第二节 外包服务范围

  5、外包服务包括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运行维护服务、技术培训等。

  6、咨询服务:

  6.1根据医院的信息化建设总体部署,协助医院制定切实可行的技术实施方案。

  6.2 对医院现有的信息技术基础架构、设备运行状态和应用情况进行诊断和评估,提出合理化的解决方案。

  6.3 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提出备份方案和应急方案。

  6.4 其它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7、运行维护服务:

  7.1 软硬件设备安装、升级服务。

  7.2硬件设备的维修和保养。

  7.3 根据医院业务变化,提供应用系统功能性的需求解决方案及执行服务。

  7.4系统定期巡检和整体性能评估。

  7.5 日常业务数据问题的处理服务。

  7.6 其它运行维护服务。

  8、技术培训: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提供相关的技术培训。

  第三节 外包服务安全管理

  9、外包服务安全管理应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采取科学有效的安全管理措施,应用确保信息安全的技术手段,建立权责明确、覆盖信息化全过程的岗位责任制,对信息化全过程实行严格监督和管理,确保信息安全。

  10、 成立由分管领导同志信息化外包管理组织,明确信息化管理的部门、人员及其职责。

  11、建立信息建设安全保密制度,与外包服务方签订安全保密协议或合同,明确符合安全管理及其它相关制度的要求。并对服务人员进行安全保密教育。

  12、制定信息化加工过程管理、信息化成果验收与交接、存储介质管理等操作规程或规章制度。

  13、外包服务方的人员素质、技术与管理水平能够满足拟承担项目的要求,进行相应的安全资质管理。

  14、信息中心配备专人负责安全保密工作,负责日常信息安全监督、检查、指导工作。对服务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安全性监督与评估,采取安全措施对访问实施控制,出现问题应遵照合同规定及时处理和报告,确保其提供的服务符合医院的内部控制要求。

  15、对外包服务的业务应用系统运行的安全状况应定期进行评估,当出现重大安全问题或隐患时应进行重新评估,提出改进意见,直至停止外包服务。

  16、使用外包服务方设备的,对其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

  17、在重要安全区域,对外部服务方的每次访问进行风险控制;必要时应外部服务方的访问进行限制。

  第四节 附则

  18、本制度由信息中心负责解释。

  19、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执行。

  外包人员管理制度 11

  为了提高集团核心竞争力,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成本最小化,降低简单劳动比例,规范业务外包的管理,及时解决外包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提高服务质量,避免公司财产损失,特制定本办法。

  一、外包项目由人力资源部统一规划与审批,项目的招标由采购部负责,运营、检查等日常管理工作由业务外包部门负责。

  二外包项目的范围。非本公司核心业务,仅做后台支持而不创造营业额的工作、任何不提供高级发展机会的活动与业务,需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的.业务都可采取外包的方式。

  三、外包项目的申请。各部门负责人根据企业发展的情况,需要将部分业务外包时,可以向人力资源部提出外包工作内容,填写《外包项目申请表》,经审查合格后进行公开招标或定向仪标。

  四、外包价格的核定。已确定的外包项目由业务外包部

  外包人员管理制度 12

  为使本公司外包管理更加规合理,约束参与外包保安的行为,确保公司信誉,弁提升业务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听从公司物业部人员的指派及调动,充分配合物业部人员的工作。

  第二条公司保安实行24小时值班制,明确分工,确保公司南门、中门、北门、南门收费岗、巡逻岗24小时均有值班人员在岗。

  第三条执勤中应时刻提高警觉,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骗、防抢、防治安灾害事件”的工作。

  第二章保安岗位职责

  外包的保安人员,如未能完成以下主要岗位职责及要求,我公司有权要求更换保安人员,或随时终止外包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一条南门、中门、北门门卫值班岗职责

  门卫值班岗位是一个关系到维护园区正常工作秩序,保障园区财产安全,塑造园区形象的重要岗位。因此,值班人员必须高度重视,认识负责,努力履行岗位职责。

  1、门卫值班人员在自觉、自律的基础上,必须接受相关的专业培训方可上岗。应正确保管和使用消防器材、警务器具等,要具备一定的安保救防知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2、门卫值班人员要对来访人员及车辆进行严格登记,如:《来访登记表》、《车辆进出登记表》等。对因公来行人员,要使用礼貌用语,热情接待;对非园区工作人员、非包月车辆到访,可向来访人员询问登记确认后方可进入。对私自擅入人员,要坚持原则,坚决劝阻,把好大门,对个别社会闲杂人员混入园区,要坚决制止,切实维护园区正常工作秩序。

  4、门卫值班人员要注意各类门窗、电器、水电开关的关闭,要确保安全无事故。

  5、值班期间负责记录《值班日志》和填写其相关表格,做到及时、详细、准确。

  6、门卫值班人员要负责值班室环境卫生,遇到雨雪天要早打扫、勤打扫,确保值班室干净整洁。

  7、南门岗负责指挥公司南门前空地小车辆的整齐停放,严禁大货车停放在公司南大门左右侧;负责公司南门至中门岗厅前半个园区场地车辆整齐停放、电动车整齐停放。

  8、中门岗负责指挥公司小车停车位的整齐停放,预留公司部员工停车位。

  9、北门岗负责确保北门左右侧严禁大货车停放,严禁小车阻挡公司北门。

  10、所有门卫值班岗均有责任协助巡逻岗发现设备设施故障、事故苗头和治安安全隐患例如:大货车撞坏公司防撞条等,排查可疑情况或可疑违法人员。

  11、我公司安排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第二条巡逻岗职责

  1、巡逻工作以检查园区治安安全、消防疑点为主要目标,“预防在先”为主要指导思想,以“确保重点”为主要原则。

  2、巡逻时要熟悉巡逻区域所有通道、重点要害部位及设施,熟悉和掌握巡逻区域安防设备及使用方法。

  3、巡逻中要善于观察,做有心人,及时发现设备设施故障、事故苗头和治安安全隐患,注意可疑情况或可疑违法人员

  4、巡逻时注意重点防部位有无异常动静,有无忘记关闭门窗,有无水患火险等警情,若有,立即报告弁采取相应处置措施。

  5、巡逻时拾到贵重物品,应及时交到当班领导处,由领导联系相关部门妥善处理。

  6、巡查仓库区以及停车场进出和停放的车辆,是否按管理规定停放,注意停放车辆有无特别变化情况,防止盗窃及恶意破坏等事件发生。

  7、按要求做好巡逻记录,对发现的问题记录于《巡逻记录表》能解决的问题当即处理,不能解决的应及时通知当值班长或保安队长。

  8、巡视时见到客户要主动打招呼问好,有礼貌地应答客户查询,实行文明服务。

  9、加强物业部、保洁等部门工作人员的沟通与交流,将日常巡视工作中发现的公共设施、环境卫生等问题传递给相关人员处理,弁跟进处理情况。

  10、巡查中如遇到外来人员参观,应观察其是否有管理处人员陪同,如没有管理处人员陪同,应礼貌的上前询问,弁向物业部汇报。

  11、巡逻过程中注意公用设施、绿化草地、公共卫生、检查各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备器材是否完好无损,安全疏散标识是否醒目、正确,有无消防隐患,发现违章或破坏,及时按《损害公司财物管理制度处罚条例》处理弁向物业部报告。

  12、巡逻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客户仓库或办公室,如有需要进入,须先联系物业部人员,说明清楚情况后,由物业部人员陪同进入。

  13、我公司安排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第三条收费岗职责

  1、收费员要认真做好收费工作,熟悉系统各种操作程序,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准确掌握车辆收费围,做到正确收取款项,不多收、不少收、不乱收、不错收、不漏收,简化手续,准确高效,减少车辆排队等候时间。

  2、收费员必须遵守规章制度,不迟到、不早退,服从领导安排,不得随意调班,工作时间不得擅离岗位,窜岗聊天、大声喧哗、吃零食、抽烟等;不准由外人替代收费;上班必须锁好门,禁止其他人员进入收费岗亭,否则按违反公司纪律追究处理。

  3、如遇有车辆“冲岗”、“拒绝交费”等情况,因记录好车牌号,立即报告保安队长,阻止其逃离现场。

  4、如发生错收、漏收等情况,费用由收费员补足,2次以上该行为,我公司有权要求更换该收费员。第四条保安队长职责

  1、必须指派2个保安队长,分别负责白班及晚班保安管理工作。

  2、执行物业部的指令,每天向物业部负责人汇报当天园区安保情况。

  3、准确传达物业部的工作安排,制定保安部门的工作计划,弁负责检查落实情况。

  4、每日检查各保安的工作,包括:保安仪容仪表;当班保安值班日志及巡逻记录;《来访登记表》、《车辆进出登记表》;

  5、负责拟定保安部的员工培训计划,要求每周进行一次保安培训。

  6、处理值班期间发生的事件(包含各种治安事件),如在下班期间遇到重大突发事件,应当及时回来处理。

  7、负责消防系统、制定消防设施、器材的安全检查制度,弁负责检查落实。

  8、制定消防知识宣传计划,定期对员工进行业务培训。

  9、我公司安排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第三章保安具体要求、人员行为准则

  外包的保安人员,如未达到以下要求,我公司有权要求更换保安,弁在5个工作日完成。

  第一条保安年龄、形象要求

  1、外包保安年龄必须在55岁以下,具备初中以上文化,无纹身,无明显伤痕,无不良嗜好,身体健康,无违法犯罪行为,品貌端正,较好的形象气质。

  2、责任心强,能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待客热情,有较强的服务意识,服从公司物业部及相关领导的管理。

  第二条仪容仪表、礼貌礼节

  1、外包保安人员必须统一装着,统一佩戴工号牌,不留古怪发型,形象积极健康。

  2、如遇外来领导参观,应站立敬礼

  第三条日常行为规

  1、爱护公司公共财产、不随意破坏、挪为私用;

  2、及时清理、整理个人工作用具,保持工作环境的干净整洁;

  3、办公桌上不放与工作无关的用品;

  4、未经同意不得翻看他人文件、资料或他人个人物品。

  第四条工作纪律

  保安员严格禁止下列行为:

  1、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搜查他人身体或者侮辱、殴打他人;

  2、扣押、没收他人证件、财物;

  3、参与追索债务、采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手段处置纠纷;

  4、侵犯个人隐私或者泄露在保安服务中获知的公司商业秘密。

  5、仪容不整,言语行为轻浮、粗暴无礼。

  6、值班时间聚众赌博、下棋、喝酒、看小说报纸,打瞌睡,吃零食等。

  7、对群众、来宾故意刁难或挟怨报复。对员工、来宾或送货人员索取好处及贪小便宜。

  8、脱岗、漏岗、睡岗;夜半值班人员睡觉被发现两次,外包保安公司必须更换掉该名保安;脱岗10分钟以上被发现两次,外包保安公司必须更换掉该名保安。

  9、执勤时间,对讲机私用,影响勤务。

  10、非保安人员及我公司工作人员进入保安室。

  11、未经报备我公司物业部人员,擅自调班。

  12、不服从指挥。

  第五条罚款条例

  外包保安人员,被我公司负责人发现以下行为,按罚款条例进行处罚,从当月保安服务费用中扣除。

  1、工作时未穿保安员统一服装,有损保安形象的,扣款50元/次/人。

  2、工作时间聚众赌博、下棋、喝酒、看小说报纸、吃零食、抽烟行为,扣款100元/次/人,被发现三次,外包保安公司必须更换掉该名保安。

  3、脱岗、漏岗、睡岗,罚款200元/次/人,被发现二次,外包保安公司必须更换掉该名保安。

  4、巡逻岗未向物业部报告巡逻情况,私自将处罚金额据为己有,除交出处罚金额外,罚款500元,外包保安公司必须立刻开除该名保5、保安人员对司机索取好处、贪小便宜;保安人员收取司机贿赂的,罚款500元,外包保安公司必须立刻开除该名保安。

  6、发现收费员贪污的,除补足费用外,罚款500元,外包保安公司必须立刻开除该名保安7、私自找人顶班,罚款200元/次/人,被发现二次,外包保安公司必须更换掉该名保安。

  外包人员管理制度 13

  1. 目的

  因为半导体厂设备与种类复杂繁多, 工厂内长期派驻装机厂商是常有之现象, 但就厂商在公司活动期间, 为防止职业灾害, 保障厂商安全与健康,同时可降低公司财产损失与维护公司形象之故,特建立“fab1监工与外包商施工人员管理办法”,借由各部门之训练与宣导以达“工安 人安”之最终目的。

  2. 说明

  此管理规章着重与装机监工人员职责之范围, 请各级长官加强宣传督导,使工安概念得以顺利推广。

  3. 适用范围

  fab1各区装机厂商,包含fab区与sub_fab区所有生产性机具之厂商。

  4. 管理执行单位

  工安环保部,工程部,制造部,hook-up team。

  5. 内容

  监工人员职责管理流程图。

  为方便使用此管理办法, 特别画处gsmc hook-up team/contractor监工人员职责管理流程图, 使各位在短时间内得以了解整个规章之精神与架构(附件1)。

  a) 监工人员职责管理流程图

  附件1

  b) 施工人员教育训练

  工业安全讲习

  宣导执行单位:hook-up team 监工人员

  宣导执行地点:seminar room或训练教室

  为了加强厂商对工业安全之了解与gsmc fab内安全规范, 降低意外事件发生与保障生命财产安全之故, gamc会举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工业安全讲习,并宣导“gsmc厂区施工安全卫生规定”。训练完毕后, 厂商人员应在“厂商个人资料表”之“工业安全讲习”栏签名,以便查询。

  fab内安全逃生与防护宣导

  宣导执行单位:hook-up team监工人员

  宣导执行地点:fab内与sub-fab

  新进厂人员进入fab需接受gsmc监工人员就装机区域实施安全逃生与防护训练, 训练重点如下:

  ü 训练区域包含fab与sub-fab

  ü gsmc厂区施工安全卫生规定

  ü 逃生门之位置与疏散路线

  ü 灭火器之位置与使用方法

  ü 冲洗器之位置与使用方法

  ü gas alarm与火警警报之疏散

  宣导完毕后,机台负责人与装机厂商在“厂商个人资料表”之“fab内安全逃生与防护宣导”栏签名,以便查询。

  c) 施工人员组织管制

  建立合格施工人员组织表及人员名册

  宣导执行单位:hook-up team

  施工人员组织表需有以下人员编制:

  ü site manager

  ü safety manager

  ü material control manager

  ü q.c team

  申请施工人员“警卫室列册名单”

  宣导执行单位: hook-up team监工人员,警卫室。

  对于长期驻厂之装机厂商, 由于业务之需要可申请“警卫室列册名单”。有了此项证明表示厂商已经经过厂内一系列之工安宣导与训练,熟悉厂内之工作环境与作业模式可从事装机施工工作;至于未申请之厂商就必须有监工人员陪同,始可进行装机施工。

  洁净室注意事项宣导与人员管制

  宣导执行单位:制造部, 警卫,hook-up team监工人员。

  洁净室注意事项,其重点如下:

  ü 由机台负责人宣导洁净室注意事项,并请装机厂商签署“gsmc洁净室注意事项”与“gsmc fab1 施工现场安全注意事项”。

  ü fab内禁止使用手机通讯。

  ü 厂商如果需要使用电脑,需经过“gsmc工程师认可并且签署”gsmc fab1 notebook 电脑许可申请表“才可进入fab内。

  ü 若有重要物品存放需填写“厂商手机,电脑,重要物品登记表“。

  人员管制,其重点如下:

  ü 长期工作的厂商, 每日第一次进入fab除填写“fab1厂商进出登记表“,尚需监工人员签名确认后才可以换证进入fab。

  ü 所有施工厂商在处fab欲离开gsmc前,皆须联络监工人员就工作交接与6s管理作检查,完毕后厂商填写“fab1厂商进出fab登记表“并有监工人员签名确认,厂商才可以换证离去。

  ü 其余详细之管理办法,请见制造部所拟定之“gsmc fab1 机台move-in期间门禁管理办法“。

  宣导完毕之后,厂商人员与机台负责人在“厂商个人资料表”之“洁净室注意事项与人员管制宣导”栏签名。

  d) 施工各项安全作业许可证申请

  申请动火作业许可证

  申请密封空间作业许可证

  申请火警或气体检测器隔离许可证

  申请消防系统中断许可证

  申请管路作业许可证

  申请施工临时用电

  所有作业许可证申请请遵照fab1 safety gsmc作业许可规则“办理

  e) 施工进行中的安全事项

  宣导执行单位:hook-up team监工人员

  施工前的安全会议

  ü review施工人数及工作器具

  ü 分配工作事项及重点

  宣导施工现场安全卫生注意事项

  ü 告知施工人员有关其事业的工作环境,如逃生门,安全门,冲淋器,灭火器,火警检测器的位置。

  ü 告知施工人员有关其事业的为害因素,与附近的.chemical, gas 管路其为害程度及个人安全防护器具的使用。

  ü 宣导施工现场安全卫生事项后, 要求施工人员签名确认。

  检点施工是否有遵守各项作业许可规定办理

  执行fab tour每日巡检

  依工程部机台负责人需求,遵照各流程执行送水,送气,送电作业

  每日理想施工时间为0830-1800, 如需加班,监工人员及施工厂商需全程陪同,直至工程告一段落人员撤离始可离开。

  监工人员应确实作到监工职责前往现场说明,稽查和监工方式包括全程跟随及半程跟随;

  ü 全程跟随:如有送水,送电,送化学品, 开vmb, 管路拆/切除密闭空间等作业及夜间假日加班施工时,监工人员应全程跟随。

  ü 半程跟随:其他不需要全程跟随之施工作业监工人员应告知相关作业规定并实时于施工前中后到现场监督。

  f) 每日完工后事项

  厂商6s规范

  宣导执行单位: hook-up team监工人员

  宣导执行地点: fab与sub-fab

  为全厂区贯彻整理,整顿,清扫,清洁, 纪律, 安全, 6s之精神,装机厂商需配合gsmc公司的政策,在gsmc公司内活动需接受6s精神之规范,

  规范重点如下:

  ü 装机之材料,机具需堆放整齐,并以安全护栏隔离,废弃不用之材料,请配合机台负责人搬运到指定区域丢弃。

  ü 零件,废弃物(无尘布,棉花棒等)不得任意放置于机台附近,工作台车,蛇管需要放回原位。

  ü 厂商工作完成后需对机台负责人或值班工程师确实作好交接事项,不可自行离去。

  召开每日施工检讨会议

  ü 检讨每日施工进度及安全缺失。

  ü 依照标准工时表及schedule control chart安排明日工作进度。

  外包人员管理制度 1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某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包业务的内部控制,规范业务外包行为,防范业务外包过程中的差错和舞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业务外包,主要是指公司(以下又称发包方)为实现战略经营目标,通过合同或协议等形式将业务职能的部分或全部交由外部服务提供商(以下简称承包方)提供的一种管理行为。

  第三条 公司在规范业务外包行为过程中,至少应关注下列涉及业务外包的风险:

  (一)业务外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可能遭受外部处罚、经济损失和信誉损失。

  (二)业务外包未经适当审核或超越授权审批,可能因重大差错、舞弊、欺诈而导致损失。

  (三)业务外包策略不科学、承包方选择不合理,可能导致公司核心资产遭受损失。

  (四)业务外包流程未恰当履行或监控不当,可能导致公司外包战略失败或经营效率低下。

  (五)业务外包信息保护措施不当,可能导致公司商业秘密泄露。

  (六)业务外包会计处理不当,可能导致财务报告信息失真。

  第四条 公司在建立与实施业务外包内部控制中,至少应强化对下列关键方面或者关键环节的控制:

  (一)职责分工应合理明确,授权审核制度和外包业务归口管理制度应规范。

  (二)外包策略应科学合理,承包方的选择依据应充分,外包合同协议应规范。

  (三)外包业务流程应有明确规定,固定资产使用应有授权,外部存货管理应规范,外包业务会计处理应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 职责分工与授权批准

  第五条 公司应建立业务外包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业务外包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业务外包的不相容岗位(或职责)至少包括:

  (一)业务外包的申请与审批。

  (二)业务外包的审批与执行。

  (三)外包合同协议的订立与审核。

  (四)业务外包的执行与相关会计记录。

  (五)付款的申请、审批与执行。

  第六条 公司应建立业务外包的授权制度和审核批准制度,明确公司内部各单位、各部门授权范围、授权内容、授权期间和被授权人条件等。

  公司重大或核心业务外包,提交公司总经理室审议,报董事长批准。非核心业务或涉及金额较小的业务外包,应由相关部门在授权范围内提出申请,报总经理、董事长审核通过后实施。

  第七条 公司应实行业务外包归口管理制度。公司应根据外包业务职能的不同,指定外包业务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外包业务的管理工作进行规范。

  第三章 外包策略及承包方选择

  第八条 公司应制定科学合理的业务外包策略,根据外部环境要求和中长期发展战略需要,合理确定业务外包内容,避免将核心业务外包。常见的.外包业务包括:采购、设计、加工、销售、营销、物流、资产管理、人力资源、客户服务等。

  第九条 公司应指定相关职能部门编制外包项目计划书,具体阐述业务外包背景、外包内容、实施程序、主要风险和预期收益等信息,经本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提交公司总经理室审议,报董事长批准。必要时,还应提交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讨论审议。

  第十条 公司应建立承包方资质审核和遴选制度,确保引入合格的外包合作伙伴。承包方的遴选一般应考虑下列因素:

  (一)承包方的服务能力、资格认证和信誉。

  (二)承包方与本公司是否存在直接竞争或潜在竞争关系。

  (三)承包方就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力度和效果。

  第十一条 公司应引入承包方竞争机制。发包方可以选择多家公司作为业务承包方,以促进承包方不断改进服务能力,并降低一方服务失败可能给公司带来的损失。

  第十二条 公司应建立规范的外包合同协议管理制度。公司应根据外包业务性质的不同,及时与承包方签订不同形式的合同协议文本,包括:技术协议书、外包加工协议、规划试验大纲、

  咨询合同协议等。外包合同协议的订立、履行流程及其控制应符合《内部控制制度――合同协议》的有关规定。

  第十三条公司应在外包合同协议中具体约定下列事项:

  (一)对于涉及本公司机密的业务和事项,承包方有责任履行保密义务。

  (二)公司有权获得和评估业务外包项目的实施情况和效果,获得具体的数据和信息,督促承包方改进服务流程和方法。

  (三)承包方有责任按照合同协议规定的方式和频度,将外包实施的进度和现状告知公司,并对存在问题进行有效沟通。

  第十四条 除合同协议约定的保密事项外,公司应根据业务外包项目实施情况和外界环境的变化,不断更新、修正保密条款,必要时可与承包方补签保密协议。

  第四章 外包业务流程控制

  第十五条 公司应建立外包业务流程管理制度,明确外包业务流程、外包业务参与人员主要职责、资产管理政策、流程中断应急措施等内容,报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公司总经理审批通过后执行。

  第十六条 公司应对所有涉及外包业务流程的员工进行培训,确保员工正确理解和掌握外包业务管理制度。外包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应指定专人跟踪监督外包业务流程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十七条 公司应将本单位与承包方在外包业务执行过程中有关利益冲突、商务往来等方面的政策及时以明确方式告知承包方。外包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应指定专人定期检查和评价与承包方的关系,确保外包业务流程顺利执行。

  第十八条 公司应建立外包业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对于公司所有或有优先购买权的固定资产,如因业务需要交由承包方使用,公司有权要求承包方按照发包方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要求使用和管理固定资产。公司应定期审查承包方使用和管理固定资产的情况。交由承包方使用但所有权在本公司的资产,只能用于外包业务活动。未经发包方书面同意,承包方不得将固定资产用作其他用途。

  第十九条 公司应建立外包业务流动资产管理制度。业务外包过程中形成的原材料、产成品等流动资产,公司应建立明确的防火、防盗、防未经授权接触和未经批准转移等政策,并有权要求承包方遵循。对承包方责任造成的流动资产损失,公司有权要求承包方赔偿。业务外包过程中形成的商业信息资料(如有关咨询材料)等,承包方有责任保密,并防止公司竞争对手获取同样信息。

  第二十条 公司应建立外购存货授权管理制度。对于因业务外包需要由承包方购进的存货,承包方只能接受经发包方授权批准的存货订单,并代表发包方检验存货的数量和质量。外购存货信息应准确、及时地在公司存货系统中加以记录和反映。

  第二十一条 公司应建立自销存货管理制度。因业务外包需要由发包方销售给承包方的存货,承包方只能将其用于外包活动,不得另作他用。存货销售收入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加以确认和计量。

  第二十二条 公司应加强对公司所有、交由承包方使用的存货的管理。公司应定期对承包方处的存货进行盘点,盘点频率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对于盘盈盘亏的存货,应经公司财务总监审批后方可进行会计处理。

  第二十三条 公司应建立外部存货库存管理制度。对于公司所有的、在承包方(或分包方)储存的存货,承包方(或分包方)应按照发包方存货库存管理制度要求对库存存货进行管理。公司应指定专人定期对库存存货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的次品、损坏品或过期存货,应及时予以确认、分离和保护。

  第二十四条 公司应建立存货补偿制度。公司应指定专人追踪、调查外部存货的一切变动,查明原因,报存货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后处理。对于承包方无正当原因过度使用存货,造成公司生产成本的上升,公司有权要求承包方进行补偿。

  第二十五条 公司应建立外包业务产品验收制度。承包方最终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应与外包合同协议约定一致。业务外包归口管理部门应对所有产品差异予以确认,并及时告知承包方进行调整。无法达成一致,应按照《内部控制制度——合同协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因承包方提供附加产品等原因需要额外交费的,应在公司授权范围内提交审议。公司财会人员应准确计算业务外包中的退款和折扣金额,报财会部门负责人审核后予以确认和计量。

  第二十六条 公司应加强对外包业务的索赔管理。对于因承包方原因导致的外包合同协议未完整履行,公司有权向承包方索赔。对于承包方认可的赔款事项,公司应指定专人进行跟踪、报告,及时收回赔款,并追究责任人责任。对于长期未决赔款,公司可以通过法律手段予以解决。终止对承包方的索赔,应由业务外包归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详细说明终止索赔理由,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执行并备案。

  第二十七条 业务外包过程中所有涉及公司资产存量和增量的变动,应保有其书面凭证,财会部门据此作适当的会计处理。相关会计处理应及时报财会部门负责人审核。

  第二十八条 公司应设置承包方使用本公司数据的访问权限。数据的授权和访问流程及其控制应符合《内部控制制度——信息系统一般控制》有关规定。

  第二十九条 公司应制定合理的业务可持续计划,避免外包业务失败造成公司商业活动的中断。公司应定期对所有重要承包方的履约能力进行评估,据此确定业务可持续能力等级,并制定相应的应急方案。业务可持续计划评估报告应及时提交公司总经理审阅。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公司,包括公司总部、各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第三十一条 公司及所属公司可以参照本制度制定相关实施细则或具体执行办法,实施细则或执行办法不得违反本制度相关规定。实施细则或执行办法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执行,并上报公司备案。

  第三十二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三十三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执行,修改时亦同。

  外包人员管理制度 15

  一、进场要求

  1、营业执照。

  2、经过年审的资质证书。

  3、安全资格许可证必须是市一级及各区县劳动局颁发的。

  4、法人委托书。

  5、人员花名册及内容(姓名、年龄、籍贯、身份证号码)

  6、施工周期超过30天,必须办理工地出入证(照片一张、身份证复印件、费用5元/人)

  7、进场的工机具必须在门卫处进行登记。

  8、施工前必须与总包单位签订安全包保责任书,服从总包单位的管理,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持操作证上岗,动火必须到安全组办理动火手续。

  9、所有人员进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现场内禁止吸烟,高空作业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系挂好安全带。

  10、搞好文明施工,做到工完场清脚下净,做好成品保护工作。

  11、发生违章经教育、纠正不整改的单位,总包单位将进行罚款并责令其停工,严重者将终止合同。

  12、所有进场人员必须服从门卫管理,自觉出示证件。

  二、组织管理

  1、进场参与施工的管理人员及施工作业人员的配备,其素质、数量必须与合同或协议规定相符。

  2、经本项目部确定认可的所报组织系统图上的人员及数量不可随意变动,必须常驻现场,不得兼其他职务。因故需要离开现场必须请假。

  3、现场体检不合格及经教育培训考试不合格者必须清退出现场。

  4、分包队伍现场负责人必须常驻现场,履行组织管理职能,不经我项目部批准不得更换,其有事离开现场必须经我项目部施工员批准。

  5、现场管理必须设置专职技术员、安全员、质量员、文件收发员、测量人员、试验员,其数量必须满足施工生产及项目部要求,否则每缺l人对分包队伍罚款500元/人。

  6、从事现场管理工作的管理人员、工长、质量员、安全员等必须在现场组织监督施工不得随意离开现场,对经常不在现场的人员罚款300元/人,累计受到3次罚款者清退出现场。分包队伍必须补足管理人员,素质必须达到工程要求。

  7、分包队伍的任何人员必须尊重总包单位、业主(甲方)和监理单位人员,不得无理顶撞。违者对当事人视情节轻重罚款100元/人 次,并对分包队伍处罚500元/次。

  8、分包队伍管理混乱,经常出现违反管理程序或规定时间,不服从总包项目管理者,对分包队伍现场负责人处300-1000元/次罚款,累计出现3次将分包队伍驱逐出现场,分包队伍必须另换其他人,保证施工的正常进行。如分包队伍施工连续2个月达不到项目部要求或管理处于失控状态,同样驱逐分包队伍现场负责人。

  9、 分包队伍管理人员或操作人员必须准时参加我项目部组织的有关会议或活动,对无故迟到者罚款50元/人,对无故不参加者罚款200元/人。

  10、分包队伍必须依据项目部管理要求,建立健全内部的各项管理制度,报项目工程施工部检查备案,否则罚款500元,并勒令在规定的时间内制定齐全。

  11、分包队伍不得拒收、拒签我项目所发的任何函件、整改、通知、施工措施、方案等文件,否则罚款200元/次。如有异议可用回函解决。

  12、项目部的'任何罚款无须分包队伍签字确认,我项目所发函件即为扣款依据。

  13、分包队伍人员的增减、进出场、材料、机械设备进出场必须报项目工程施工部批准,然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14、必须严格执行项目部各项管理制度,及时填报各种表格及报表。

  15、任何施工现场布置必须有方案、有计划并经项目部批准后方可实施。

  16、任何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三、现场管理

  1、所有分包队伍进入现场施工人员必须统一着装、统一戴安全帽、并随身携带出入证件。

  2、现场内的布置必须经过我项目部审批,所有标牌、标志的张贴悬挂,由项目部根据公司规定制作。

  3、 所有分包队伍施工管理人员须着装整洁,头发理顺,注意举止行为。

  4、分包队伍对公司的函件必须统一格式、正式打印、有统一编号,并且有负责人签字或单位公章,否则我项目部拒收。

  5、施工现场内严禁任何人使用明火或开小炉灶。违者罚款300元/人。

  6、进入施工区域戴好安全帽,并符合规定,违者罚款10元/人 次。

  7、现场内严禁随地大小便,违者罚款小便50元/人 次,大便200元/人次。

  8、爱护现场内的安全、消防、测量、照明设施及有关标牌等,违者罚款50元/人,并负责赔偿损失。

  9、现场内严禁乱抛垃圾、烟头、水果皮、废纸等,否则每起罚款50元/人。

  10、必须保证所张贴悬挂标牌的完好,标识的颜色清晰无褪色。所堆放物品无论堆放时间长短,必须堆放整齐。

  11、施工现场、生活区严禁带有金钱性质的赌博,酗酒行为,否则对分包队伍责任人罚款200元/次。

  四、施工管理

  1、分包单位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成立现场质量保证体系明确;

  2、所有分包单位施工前报详细的分项工程总进度计划,并在施工过程中的每月24日由分包项目经理(队长)报下一个月的月进度计划,并根据实际进度情况随时调整总进度计划;

  3、所有分包单位在施工前,报相应的各种资质证明一份,(包括:厂家资历一套、安全许可证、特殊工种上岗证等)所有资历符合要求后方可进场施工;

  4、所有材料(原材或半成品)进场后,分包单位现场技术负责人向分管技术负责人书面报验,并附相应的材质证明资料原件一份(包括各种材质证明、合格证、准用证、材料检验报告、厂家试验报告、厂家评定资料等)资料验收合格后,进行进货检验,合格并作好书面签认后,方可安装或使用;

  5、进入施工现场后需做复试或见证试验的材料和工序,由分包单位取样,但必须在技术人员和监理人员监督下进行;

  6、坚持“方案先行”,分包单位施工前,首先由技术负责人上报具体的施工方案给分管技术负责人,项目认可后,方可进行施工;

  7、分包工程的各工序完成后,分包单位首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由分包质检员按照项目资料报验要求,以书面形式报项目部质检员验收,质检员验收合格后,报监理验收,合格并书面签认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8、 所有分包队人员不得直接找监理、甲方、设计报验,所有检验、试验等均由项目总包单位报验监理、甲方、设计;

  9、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图纸、设计问题,由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时向分管技术负责人反映,由分管负责人与设计、甲方、监理联系,并办理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10、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图纸更改、洽商等,均由项目资料室按照资料管理程序,统一发给各相关分包单位施工技术负责人;

  五、安全生产管理

  分包队伍的班前安全教育:由分包队伍的班组长进行,并做好班组活动记录,其班、组长存档备查,及时反馈到项目工程技术部,工程技术部转交安全总监。(其他规定在分包合同中列举)

  六、质量管理

  分项工程质量不合格点控制在6%以内,依次验收成优率100%;因此各分包单位必须依据此目标制定切实可行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控制措施,并且报我项目部确认,方可执行。无此措施不得进行施工。

  1、任何施工之前分包单位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书面的技术及质量标准的交底,并报项目部备案,否则将罚款50—100元/次。

  2、项目质量管理原则:分级控制,分段监督,统一申报。即:分包队伍质量控制,项目部质量员进行质量控制。分段监督就是施工操作阶段由分包队伍质量员监督,施工过程中,项目部工程技术部的负责工程师进行质量监督,施工完毕后,项目部质量员把关验收。统一申报就是由项目部向监理方、甲方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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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包人员管理制度(通用15篇)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外包人员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外包人员管理制度(通用15篇)

  外包人员管理制度 1

  为规范业务、劳务外包的管理,及时解决外包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保证用人的规范、合法性,特制定本办法。

  第1条各部职责

  1、业务外包部门:根据项目实施、部门(项目)人员情况,确定发起外包需求;负责外包人员的工作、检查等日常管理工作。

  2、人力资源部:负责外包人员管理办法的拟定与修改;负责、协调外包合作渠道的拓展及具体合作的洽谈;负责协调外包业务中个体人员的意外险种的上缴;负责监督外包业务的日常执行;

  3、财务部门:接受相关的外包合作备案,按相关协议办理外包费用核算及结算;

  4、总经理:负责审批外包人员管理办法;审核批准相关部门的外包需求。

  第2条外包人员定义

  外包人员是指公司因人员配置无法满足日常工作、项目需求时,需临时外雇具有相关资质的公司或个人到我公司或项目实施地提供相应劳务,由我公司对其派遣的人员进行任务分配、管理、监督。

  第3条外包范围

  1、软件开发、测试、美工等非核心业务;

  2、集成项目实施;

  3、公司其他可能增加的外包项目。

  第4条外包合作渠道要求

  1、法人企业:公司所有业务的人员外包无特殊情况均首选有法律主体、相关资质的企业进行合作,并且有权要求外包公司为其派出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办理各项社会保险、意外险,规避用人风险。

  2、施工队:特殊情况下,需与无主体的施工团队合作时,施工队必须指配具体人员负责与我方的沟通,并且负责施工队内部的人员分工及管理。合作时间计划超过15天的,业务外包部门需提前提请人力资源部为其施工队成员办理意外险。

  3、个人:因地点及应答时间等要求,可以选择与个人进行合作。合作时间计划超过15天的,业务外包部门需提前提请人力资源部为其办理意外险。

  4、无论与何种合作主体合作,用人部门(项目经理)必须配合人力资源部在合作前签订相关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力与义务、支付方式、人员更换、结算方式等内容。临时性(15天内)外包的且外包总费用在3000元以内的,可由项目负责人与其口头约定服务内容及服务方式,但必须将人员身份证、服务内容、结算方式等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做为结算依据。

  5、特殊岗位法律规定必须持证上岗的,外包公司或外包人员必须提供相关人员的证件原件及扫描件,无相关证件的不得雇用。

  第5条外包发起的具体流程

  1、软件外包:软件部门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合理安排人员,当现有内部人员无法满足项目开发需求时,提前一个月提交由总经理签批的《项目外包申请单》至公司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根据需求情况选择2—3家外包合作公司推荐至软件部门。软件部门根据人力资源部的推荐名单,与人力资源共同组织对外包公司的合作洽谈、考察,并共同确认最终的合作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与外包公司办理合作协议的签订。

  2、集成项目外包:系统集成项目在项目立项时应根据项目类型预估是否有外包需求,如有需求,项目经理需将预计的外包费用一同在项目费用预算表中列出报总经理或主管经理审批。系统集成项目的外包合作渠道由系统集成部推荐,与人力资源部协商确定。人力资源部负责与外包公司办理合作协议的签订。

  3、其他临时必外包:临时性(15天内)外包且外包总费用在3000元以内的,需经部门主管同意且报相关信息至人力资源部备案后方可执行。时间超过15天,费用在3000元以上的,均需报总经理或主管副总审批后方可执行。

  4、保密项目的外包:业务外包内容涉及保密事项的,必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外包,并且根据保密的具体要求,由人力资源部与外包公司或个人签订保密协议,明确保密义务。

  第6条费用结算

  1、以工量为结算单位的,依据项目进度及相关协议支付外包费用。

  2、以出勤天数为结算单位的,在支付外包费用时,业务外包部门需提供外包人员出勤情况表作为结算的依据。

  3、为真实反应相关费用成本,与法人单位及施工队合作的'业务,合作方必须为公司开具正式发票。临时的个人外包业务,确因个人无条件开具票据的,相关业务外包部门需提前与财务部门沟通解决方法,财务部门同意执行的方可办理支付,未与财务部门沟通直接办理支付的,财务部门有权予以拒绝。

  4、所有的外包费用,均需由业务外包部门填写相关付款申请,经人力资源部及相关负责人审批后,凭相关要求单据由财务部统一进行结算。临时雇工,需由项目经理现场现金结算的,需作好相关签收手续,签收单需由雇员本人填写,列明结算内容及实际金额。无相关签收单据的,财务部门有权拒予确认该笔费用。

  5、外包的相关费用,计入相关部门、项目费用成本中。

  第7条日常管理

  1、外包项目人员由该项目对应的公司管理部门负责管理;

  2、业务外包部门或项目经理应做好外包人员出勤情况的登记;

  3、业务外包部门需在第一时间对外包人员宣讲公司安全操作要求、保密要求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并要求外包人员严格执行。

  4、业务外包部门对外包业务的质量、进度负第一责任,应实时对外包人员的服务质量进行要求、监督,发现外包单位或个人的工作不能较好或无法满足公司相关要求时,及时提出更改要求,提出更改要求后相关人员仍不能满足要求的,应向外包公司、施工队或公司人力资源部提出更换人员或中止合作的要求,以保证项目按时、按质完成。

  第8条附则

  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拟定,报公司管理会议讨论后由总经理签批发布。

  外包人员管理制度 2

  一、目的

  为加强外来人员进入公司生产区的管理,确保安全。

  二、范围

  适用于进入公司生产区的所有外来人员。

  三、负责部门

  综合部、生产部、保卫科。

  四、管理规定

  1、各类外包合同中,必须订有明确具体的安全内容和要求。

  2、外包单位人员进入生产区作业前,须由负责外包部门及外包单位负责人对其进行以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管理规定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并按规定进行登记。

  3、我公司与外包单位属于甲方、乙方关系,按有关规定,乙方在施工中发生事故,责任自负。

  4、外来人员进入生产区必须遵守本公司各项有关规定。

  5、外来人员中的电焊工、电工、管子工等特殊工种必须持证操作,其他专业工种也要有合格的业务水平,有一定的安全基础知识,普工、杂工等一律不得从事技术性的工作。

  6、外包单位在场区施工,运输行车路线按合同规定,时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0公里。

  7、从事起重、吊装、搬运作业时,外包单位要设有安全监护人和明显的安全标志,严禁利用公司管道、电杆、机电设备和建筑物等作为吊装锚点。

  8、外包单位所用的'木工圆锯等噪音设备,不能超过九十分贝,以免影响正常的生产和工作。

  9、外包单位没有安全防护装置机电设备,不得在生产区使用。

  10、外包单位使用本公司电源时,必须事先向公司负责外包部门提出申请,再由外包部门按照规定办理,不得自行其事。

  11、外包单位的露天机电设备,使用后必须及时切断电源,并有封管措施。

  12、严禁非焊工动火、焊接工具不得转借无合格证人员使用。

  13、气焊工的乙炔瓶、氧气瓶、明火点三者之间的距离,电焊作业的二次线、接地线搭挂,都必须符合安全操作规程规定。

  14、外包单位焊工动火和其它明火使用时,须按本公司制度规定办理动火手续。

  15、外包单位人员须进入容器(包括坑、釜、井、贮槽)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化工部四十一条禁令中进入容器设备的八个必须,作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报经分管生产的副总批准后,方可入内工作。

  16、外包单位人员进行高空、起重吊装、动土打桩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时,须报分管生产的副总审批,经批准后方可进行作业。

  17、施工现场的各种防护设施,如护栏、设备预留口的盖板、跳板、安全网绳、地沟、电葫芦、楼梯、操作台板等,未经本公司生产部同意,不得移动或拆除。

  18、外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如遇与合同不同处或合同中难以包括的具体问题须经双方妥善商定有关安全注意事项后,方可进行。

  19、外来人员在作业中,不准将化工原料桶随意拿来当脚手架,以免发生意外。多工种上下层交叉作业要采取可靠的安全兼顾措施,以防发生事故。

  20、外包单位人员在施工过程中,要注意保证施工现场道路和通道畅通。每项施工作业完后,必须及时清理现场,否则不予办理工程结算。

  21、外来人员要遵守本公司禁烟制度,违反者按本公司制度处理。

  22、外包人员在装卸化工原料及气瓶时,须作到轻放轻卸、文明装卸。

  23、外来人员未经有关负责人同意,不得随意进入与作业无关的生产区域,不准动用生产工具、原料、设备、车辆、设施等。

  24、因外包单位人员在生产区引起事故而造成的我公司各项损失及其后果,全部责任应由外包单位负责。

  25、本公司对外包单位及施工人员负责监督管理。

  26、外来人员进入生产区发生事故进行急诊或须用救护车辆时,我公司有关部门应大力支持。

  外包人员管理制度 3

  第1章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使本公司外包管理更加规范合理,约束参与外包人员的行为,确保公司信誉,并提升业务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1.2外包人员管理

  外包人员指承包单位派来负责具体项目实施的人员,公司外包技术支持人员的日常工作安排、考核等管理由所在项目实施经理负责,项目经理共同参与。

  第2章过程管理

  2.1考核和管控

  (1)在外包人员参与具体项目过程中,实施经理应密切关注和评估外包人员的工作能力,采取动态管理方式,对外包人员开展日常绩效评价和定期月度考核;一般月初确定绩效承诺指标,月底由实施经理与项目经理共同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评分。

  (2)一旦发现外包人员偏离工作目标等情况,应及时沟通,要求外包人员和承包方调整改进;对绩效良好的外包人员,有权要求承包方给予员工奖励。

  (3)我方项目管理人员有权按照项目外包制度、工作流程和相关要求,落实项目外包实施全过程的管控措施;

  2.2项目实施管理

  (1)承包方派出人员需向本公司提供外包人员详细清单,详尽提供人员姓名、性别、年龄、职务、工作简历等情况,信息必须真实可靠;

  (2)承包方需提供外包人员上级负责人的联系方式,并建立外包人员工作情况反馈机制,本公司有权要求承包方负责人进行相关处理;

  (3)承包方派出人员必须执行本公司日常管理制度,服从项目实施经理指导和日常监督管理,未按要求执行的'外包人员,本公司有权要求承包方进行撤换;

  (4)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实施经理需定期主持召开项目实施工作总结会议,外包人员须汇报项目的工作进度和总结报告;

  (5)公司有权对承包方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可要求承包方进行处理或要求承包方撤换;

  (6)承包方派出人员造成公司财产损失或客户公司财产损失的,公司有权要求承包方或外包人员给予赔偿,情节严重者,公司将追究法律责任。

  2.3人员管理要求

  (1)外包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资产管理、信息资料管理、安全管理等规定,如因个人原因造成我公司信誉受损、资产遗失或损坏,我公司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2)外包人员工作期间应自觉维护和监管本公司的资产或客户公司的资产,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遗失或损失行为按相关公司规定进行赔偿;

  (3)外包人员工作期间若迟到、早退、旷工或违反本公司员工管理规定,我方将予以申诫警告,情节严重者将通报外包方上级负责人予以处理;

  (4)严格遵守公司作息时间规定(本公司项目人员工作时间遵照客户公司工作时间),除遇特殊情况并及时通知项目管理人员外,不得上班迟到,不得下班早退;

  (5)外包人员如需请假、休假或遇特殊情况未能上班,应在确保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及时告知我方项目实施经理;

  (6)外包人员需服从因业务需求进行的加班,不得无故缺勤或早退,特殊情况需告知我方项目实施经理;

  (7)外包人员工作期间,要求着正装或休闲职业装;

  (8)外包人员需根据项目的实施需求完成规定的文档编写和资料整理,并保证信息资料的安全保密性;

  (9)外包人员应每天提交工作日报,发邮件给社管实施邮件组和所在项目项目经理,包括解决的问题、碰到的困难、如何解决以及工作规划。

  外包人员管理制度 4

  化工生产委员会属各单位、业务外包各单位:

  为加强和规范公司生产业务外包的管理,降低成本,提高效率,保证公司生产安全平稳,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公司范围内所有外包业务,但工程项目及以工程量结算的外委项目由公司安全生产部以项目进行考核。

  二、管理原则

  (一)坚持依法用工原则

  (二)坚持权利与义务并行原则;

  (三)坚持监督与管理、教育与惩罚、技术与服务原则;

  (四)坚持属地管理,谁用谁管的原则。

  三、内容及要求

  (一)承包方所用劳务人员,年龄及健康程度必须符合国家法定要求;

  (二)参与工作的设施及装备必须经过国家相关部门的安全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及证书。

  (三)承包方所用车辆必须有行驶证,并定期进行年检,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按公司规定安装相应安全设施。

  (四)外包单位新增人员和变更人员必须事先报安全生产部登记审批并进行安全交底,经过岗前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如未按规定安全交底的,按安全制度处罚。

  (五)外包单位在承接生产任务时,必须在保证安全生产的前提下,按质按量按期完成所承接的生产任务。

  (六)外包单位违反本公司有关管理规章制度,发生安全、环保、质量事故,对生产造成影响的,一切责任及费用由该外包单位负担。

  (七)外包单位要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接受分厂各项管理制度的约束,爱护生产设施和公共设施,共同维护公共环境卫生。

  (八)进入厂区的拉运车辆应按照行车路线指示牌行驶、过磅、卸货、回皮,办完业务的所有车辆严禁在厂内停留。

  (九)合理规划物料堆放区域,放置相应标识牌,标识内容需明确清楚。

  (十)物料堆放须整齐有序,保持场地周围卫生清洁,无垃圾杂物等。

  (十一)拉运车辆应按指定的'区域、路线行驶,车速不得超过公司所规定行使速度。

  (十二)外来人员未经有关负责人同意,不得随意进入与作业无关的生产区域,不准动用生产工具、原料、设备、车辆、设施等。

  四、考核

  厂内所有外包单位需遵照国家各项法律法规,遵守厂区内各项规章制度,保持本岗位及休息室内卫生清洁,其他事项具体考核细则如下:

  (一)外包车辆及其他设备考核概述

  1、外包单位车辆作业时,如违反公司规定,超速、超载、违章驾驶、倒车或转向时不做相应警示,发现一次处罚200元。

  2、所有进入厂区车辆按规定路线行驶,严禁乱停、乱卸,严禁碾压场地上堆放的物料,发现一次处罚200元。

  3、车辆照明、刹车、喇叭必须完好并定期检查,自卸车必须安装车斗起放报警装置,安全设施发生故障未及时恢复发现一次处罚300元。

  4、拉运车辆及司机、装载车辆及司机、倒运车辆及司机、现场作业人员损坏厂内设备设施须按原价赔偿,并处罚500—1000元。

  5、进入厂内的铲车、拉运车必须统一摆放在指定停车场,严禁乱停乱放,发现一例罚款50元。

  6、外包车辆需按照安全相关制度进行年检和安装相应安全设施,不服从安全管理的每次处罚500—1000元。

  (二)外包人员考核概述

  1、外包人员必须按厂内各项规章制度进行作业,因违章、违规操作造成的不良后果需自行承担责任。

  2、外包人员需按属地管理人员的要求执行外包业务,积极配合分厂生产经营,不配合操作的每次处以100—500元罚款。

  3、使用叉车、装载机、吊车等特种设备的外包人员,需持证上岗,证件须真实、有效,否则处以100—500元/人次罚款。

  4、外包单位员工严禁赌博、打架、聚众闹事,违者罚款500—1000元,并移交公安部门处理。打伤他人者要赔偿医药费、营养费、误工费等相关费用。

  5、外包人员发生盗窃事件,按盗窃物品价值的1—5倍扣款,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6、装、卸车人员严禁向拉运货物司机索要财物,发现一次或遭到客户举报,处罚当事人最低500元,情节严重的我公司将与其无条件解除承包合同。

  7、进入厂区所有人员严禁吸烟,违者处罚200—500元。

  8、外包单位员工有人来访,必须在门卫登记,经门卫确认后方可进厂,进出厂时间要做好登记,违者罚款100—500元。

  (三)其他考核

  1、安全方面

  (1)如因承包商不服从化工生产委员会安全管理规定,违章作业、违章操作造成非我公司人员伤亡的,由承包商调查处理,所发生的费用均由承包商自理,化工委员会概不负责。如造成我公司人员伤亡的,我公司有权利参与调查处理。

  (2)由于承包商不服从化工委员会的安全管理规定,违章作业、违章操作所引发设备事故,参照化工委员会《设备事故管理制度》执行考核。

  (3)日常发生的违章作业、违章操作参照化工委员会《安全技术交底》、《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奖惩办法》、《事故管理制度》的相关管理规定执行考核。

  2、生产方面

  (1)片碱承包业务

  ①外包人员严格按照片碱包装规程进行操作,确保片碱包装质量,未按照包装规程进行包装,影响片碱质量考核500元/次。

  ②装置巡检人员将不定期对片碱重量进行抽查,若发现重量存在严重问题,根据重量偏差情况对外包码垛人员及调秤人员罚款100—300元,情节严重者将对外包单位处以1000—5000元罚款。

  (2)上盐、卸盐码垛;上煤、除灰;水泥厂内装卸及倒运

  ①上煤人员必须确保熔盐炉合格燃料正常连续供应,由于上煤人员工作失误造成的生产事故,对相关人员考核500元,情节严重报公司处理。

  ②出灰人员必须确保熔盐炉系统灰渣定期定量清理,保证熔盐炉正常连续运行,由于出灰人员工作失误造成的生产事故,视情节严重对相关人员考核200—1000元。

  ③外包人员不得随意脱岗,影响上盐时间;如需外出较长时间不能到岗需告知班组人员;如发现不能及时上盐一次考核300元。

  ④上盐时须服从当班上盐工的指挥,不得随意上盐,不服从指挥者一次考核200元。

  ⑤电石渣堆棚上料铲车必须保证不间断上料,如因铲车原因造成电石渣断料10分钟以上处罚500元。如因断料造成水泥分厂停产,视生产损失情况加重处罚。

  ⑥原煤堆棚铲车必须服从水泥分厂的堆放及按比例搭配上煤任务,如出现不服从管理延误上煤、不按比例搭配上煤可断煤等情况,每次处罚500元。

  (3)电石破碎业务

  ①破碎电石必须保证粒度在25—50mm,若因大块电石及钢管、大片硅铁等进入料斗造成卡料一次罚款10元,因此而导致降量每半小时罚款

  500元。

  ②严禁在破碎电石时向破碎机内放入其他杂物(如手套、胶皮、钢棒、砖头、大片硅铁等)及高温电石,若因破碎机内混掺杂物进入发生器造成发生器排渣堵,一次罚款10元;造成排渣泵堵一次罚款100元。

  ③破碎电石必须按照先来电石先用的原则,电石在库中连续存放两天未使用一次罚款10元,使用不当造成风化一次罚款

  300元。

  ④电石破碎量必须确保生产所需,因破碎不及时电石供应不足造成系统降量罚款

  1000元,停车罚款

  5000元,情节严重者将无条件解除劳动合同。

  ⑤严禁使用热电石,违反一次罚款300元,使用热电石造成安全事故的罚款1000元,并承担相应损失。

  五、其他

  (一)制度中未尽事宜可双方协商解决,必要时可使用法律手段。

  (二)细则中未明确规定的项目,如现场清洁、清扫,综合部服务等方面,需按各分厂外包管理制度执行。

  (三)外包属地管理人员有权对外包单位进行评价考核,考核标准参照附件。

  (四)考核及奖罚标准如下:

  考评分值

  奖罚金额

  60分及以下

  处罚外包单位500元。

  61—70分

  处罚外包单位200元。

  71—80分

  处罚外包单位100元。

  81—90分

  不奖不罚。

  91—95分

  奖励外包单位200元。

  96分及以上

  奖励外包单位500元。

  (五)对外包单位业务评价按月进行,奖罚金额在外包费用中结算。

  外包人员管理制度 5

  执行日期:本文件自批准之日起开始执行

  1、目的

  规范对外包(外协)(外协)过程的管理,确保产品质量,以满足公司产品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外包(外协)(外协)任务中所需的外包(外协)过程。

  3、职责

  3.1计划调度处负责对外包(外协)(外协)厂的选择、评审和管理,并编制《合格外包(外协)(外协)供方名录》。

  3.2安全品质部协助计划调度处对外包(外协)(外协)产品进行验收,并参与对外包(外协)(外协)厂商进行评价和考察。

  3.3技术部协助参与对外包(外协)(外协)厂商的评价和考察。

  4、工作程序

  4.1外包(外协)项目的`确定

  4.1.1计划调度处依据专业技术要求,确定外包(外协)商,并报总经理审批。

  4.2外包(外协)商的选择

  4.2.1外包(外协)商应提供相关个人/公司的资料,相关部门初步审查外包(外协)商的资格;

  4.2.2计划调度处将外包(外协)商的资料审核后,报总经理审定批准。

  4.2.3填写《合格外包(外协)(外协)供方名录》。

  4.3外包(外协)要求的确定

  4.3.1计划调度负责外包(外协)要求的拟定和协商;

  4.3.2计划调度处主管副总负责合同的审核;

  4.3.3总经理或其委托人负责外包(外协)要求的审批及确定。

  4.4资料归档

  4.4.1外包(外协)要求及所有过程资料由计划调度处存档,必要时发送相关部门。

  4.5外包(外协)要求执行

  4.5.1计划调度处依外包(外协)商承包项目范围,督促其按外包(外协)要求完成外包(外协)项目;

  4.5.2相关部门监督管理项目的执行情况,督促外包(外协)商遵守现场各项管理制度;

  4.5.3计划调度处按日统计已完成工作量报表及月度计划进度;

  4.5.4必要时,计划调度处监督外包(外协)商做好资料制作,外包(外协)项目执行情况的资料应归档。

  4.6外包(外协)过程执行情况的验收和结算。

  4.6.1外包(外协)过程各阶段执行情况,由计划调度处进行验收,作成验收报告。

  4.6.2凭验收报告、产品/项目完成的情况进行工作量报审,提交公司预算复核。

  4.6.3计划调度处负责复核外包(外协)过程的工作量,按外包(外协)单价进行结算,办理结算等手续。

  4.6.4相关部门保存结算资料,并交给公司财务部作为支付依据。

  4.7外包(外协)商定期评估

  4.7.1产品经检验不合格时,计划调度处将不合格信息传递给外包(外协)商限期改善并跟踪改善结果。

  4.7.2计划调度处每月应根据验收部门提供的《供应商每月供货情况记录表》对外包(外协)商进行重新评审。

  4.7.3当月,供货/服务少于5次的外包(外协)商,不列入评估范围,累计到下次,合格的外包(外协)商至少每年评估一次。

  4.7.4计划调度处组织技术部、安全品质部每年对外包(外协)商进行评审,方法如下:

  4.7.5计划调度处应将供应商的评估结果记录于《供应商定期评估报告》中,负责建立并保存合格外包(外协)商档案。

  5、附件

  附件一:合格外包(外协)(外协)供方名录

  合格外包(外协)(外协)供方名录

  1、供应商名称:法人代表:

  2、营业地址:

  3、公司电话:

  4、经营范围、规模:

  5、供应我公司产品名称及相关资料

  外包人员管理制度 6

  为了提高集团核心竞争力,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成本最小化,降低简单劳动比例,规范业务外包的管理,及时解决外包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提高服务质量,避免公司财产损失,特制定本办法。

  一、外包项目由人力资源部统一规划与审批,项目的招标由采购部负责,运营、检查等日常管理工作由业务外包部门负责。

  二外包项目的范围。非本公司核心业务,仅做后台支持而不创造营业额的`工作、任何不提供高级发展机会的活动与业务,需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的业务都可采取外包的方式。

  三、外包项目的申请。各部门负责人根据企业发展的情况,需要将部分业务外包时,可以向人力资源部提出外包工作内容,填写《外包项目申请表》,经审查合格后进行公开招标或定向仪标。

  四、外包价格的核定。已确定的外包项目由业务外包部

  外包人员管理制度 7

  第一条为了加强外包队施工的安全管理,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健康,防止事故发生,维护共同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及云南迪庆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管理,是指在劳动生产过程中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所采取的各种措施。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迪庆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外来承包工程施工的单位、团体和个人;本办法作为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包队员工安全教育、安全检查考核、分析事故、追究责任的依据。

  第四条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云南迪庆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有关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本着“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劳动者遵章守纪”的安全管理工作体制。

  第五条外包施工队安全生产实行安全生产合同化管理,明确承包方与发包方双方安全生产职责以及应当享有的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严密界定各自的法律责任、经济责任。

  第六条实行安全生产市场准入制度,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不得承包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各外包施工队必须三证齐全,即“经营执照,安全管理资质证,经营项目资质证”,并经审查和验证,安全监督人员必须取得安全监管资质证,方能签订《承包工程合同》及《安全生产合同》。

  第七条各外包施工队必须严格执行迪庆有色公司安全教育制度,对施工人员及新入矿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进行安全教育时,必须认真核实登记人员的籍贯、身份证号码、简历等情况,建立员工档案,做好登记台帐,按公司的'规定组织开展安全学习活动。

  第八条各外包施工队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者,方可上岗操作。

  第九条各外包施工队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驻地代表人依法对承包经营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同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保证承包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并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同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第十条各外包施工队专(兼)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安全监督人员必须按时参加各种安全检查和会议,负责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所在安全环保部门或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操作,违章指挥的,

  必须立即制止。

  第十一条所有外包施工队员工必须严格按《安全生产合同》要求,遵守和执行大红山铜矿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作业程序标准,落实责任和安全措施,接受公司安全检查人员的监督、检查和考核。

  第十二条各外包施工队必须服从公司的安全管理与协调,执行各种安全指令。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规程,对所用员工实施合同化、法制化安全管理。

  第十三条公司查获外包施工队员工违反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作业程序标准,比照《公司员工违章处罚规定》处罚,第一次违章,责令其到所在项目部学习,考试合格方准上岗,并罚款100元;第二次违章,责令其到公司安全管理机构学习,考试合格方准上岗,并罚款200元;第三次违章,责令外包施工队负责人辞退此人员,并要求所有外包施工队不得再聘用此人员。外包施工队员工违章教育时间按《外包施工队员工安全教育制度》执行,违章情况实行行文和对各施工单位进行通报。

  第十四条外包施工队负责人安全管理不到位,或其员工严重违章,造成各种事故,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按经济损失二倍处罚外包施工队负责人。

  第十五条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工作期间受到人身伤害的员工,给予一定的经济赔偿。

  第十六条外包施工队员工故意破坏生产设施、生产通讯,按原价二倍赔偿,若数额巨大,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外包人员管理制度 8

  一、工作安排要求说明

  1、施工队要指派一名施工队长,施工队长对参与工程的所有工人的行为完全负责,同时施工队长要协助我方项目经理管理工程;

  2、施工队长要按照分包单位的要求第二天上报前一天的工作量,且上报的工作量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

  二、文明施工要求说明

  1、工人要统一着装,进入工地必须佩戴我方提供的施工证,禁止袒胸、露背、穿拖鞋(发现违反一次扣20元);

  2、进场第一天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施工教育包括(用电、用水、上高等);

  3、严禁施工人员在工地吸烟、打闹、说粗话,禁止打架斗殴,违者罚款200元,清除出场;

  4、严禁施工人员中午饮酒;(发现违反一次扣100元);

  5、施工现场严禁随地大小便;(发现违反一次扣100元);

  6、按指定路线进出施工现场,禁止在非工作区逗留;(发现违反一次扣50元);

  7、禁止乱拿、乱用外单位的工具、材料,注意成品保护,因此举造成的后果自负;

  8、不得在工作时做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事;(发现违反一次扣50元);

  9、注意保护环境,爱护现场花草及办公设备,保持现场轻拿轻放,施工完毕必须放回原位;(发现违反一次扣50元)

  10、施工产生的垃圾当日必须在此项工作完毕后清理出施工现场,将每项工序产生的垃圾集中放在隐蔽处,当日完工后统一清理;

  11、当天的施工现场要时时保持现场整洁规范,工具要随身携带、施工材料要分类摆放整齐统一放在施工现场隐蔽处,不得随便放在客户单位走廊、过道或其它房间,当日的工具、施工材料及施工用完的`纸箱,包装物、剩余的用料要收回到库房内分类摆放;

  12、对人为活动噪声要坚绝杜绝,特别杜绝人为敲打、叫嚷、野蛮装卸噪声等现象,最大限度的减少噪声,保持现场文明施工;(发现违反一次扣50元);

  13、如果是在甲方办公时间使用电锤等噪声大的工具或施用有异味物品,一

  定要争取甲方的同意,否则不允许使用;

  14、钉线槽之前,需要在库房先将线槽和槽盖分开,将槽盖留在库房。线缆

  入线槽后,机房内线缆未入线槽部分要盘圈放在墙角隐蔽处,地面要用纸箱或木板铺在底下,前端底盒处要将预留线缆盘圈捆扎好。若与其它工序同时进行要保持我方施工视觉的整洁,当天所布线缆必须当天完成扣盖工作。钉完线槽,将槽盖统一放置在库房内,待进行扣盖工作时再取出;

  三、施工行为要求说明

  1、严禁施工人员与用户攀谈产品价格、产品质量和工人工资等商业敏感问题。

  如用户问到价格问题,要告知用户与项目经理或业务经理沟通(发现违反一次扣200元);

  2、施工队长和施工工人必须绝对服从项目经理的指挥,一切以用户满意为准则;

  (发现违反一次扣100元);

  3、施工人员如从库房内取走材料,在收工后与项目经理进行数量核对,如发现丢失、浪费或损坏要由工程队按价赔偿;

  4、施工人员如果违反公司工艺要求,造成的重复施工产生的材料费用,由工程队承担;

  5、如出现在施工中需要改变设计,施工队长要通知项目经理与用户沟通解决;

  6、施工人员住在宿舍里必须注意言行素质,不能与别的宿舍的人员或学生发生冲突事件(违者清除出场)。

  四、施工安全管理说明

  1、施工过程中项目经理每周1次对所有施工人员进场安全教育,并建立安全教育记录,体现到工程日志中,让施工工长签字。

  2、施工工长对工地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巡检,提醒施工人员注意施工安全,杜绝安全隐患和火灾隐患。

  3、凡涉及到与其它装潢交叉施工时,现场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安全帽底绳必须卡到下巴底下,两侧必须放到耳朵后面,不许歪戴。

  4、如果需要爬楼或上高层建筑、上杆等高空作业,必须佩带安全带,并有其它人看护。

  5、现场施工时,临时使用的工具如:电锤、钳子等,不可以临时放在梯子上,以免掉下来砸到其它施工人员。

  6、施工机械如电锤经常维修保养,使用前都要进行检查,不经检查的工具不能使用,如发现漏电现象要及时修理或报废处理,避免设备损坏导致使用混电。

  7、施工现场如果需要临时接电,必须让甲方协助,使用电笔检测后才可以由电工接电,并把警示标牌放在旁边,避免掉电。临时施工用电,必须用护套电缆敷设。

  8、电工、电焊工持转业证书上岗。

  9、带电作业或使用电烙铁等其它明火工具时,须两人同时工作,一人施工,一人保护。

  10、电气焊周围不能有易燃、易爆物品,并配备看火人员,配备防护设施。

  11、施工现场严禁吸烟,明显处挂防火、防触电等警示标志;施工临时建筑或有易燃情况的地点必须配备灭火器。

  五、工程质量管理

  1、工程部与项目经理部对工程承包的工程设计、施工方案必须进行严格的审查。

  2、对工程原材料、构配件的质量必须严格检查。所需重要或大批量原材料及构配件需提供样品,经技术部认可后方可采购,凡采购材料应有产品合格证或技术说明。

  3、项目经理部对工程采用的新材料、新结构、新工艺等均应审核其技术鉴定书。方可对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未经有关部门试验或无鉴定书的均不得在工程中应用。

  4、对工程质量有重大影响的施工机械、设备,应审核其技术性能报告,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不得使用。

  5、外包施工单位对所承包的工程的施工必须严格按国家有关施工规范进行施工。

  6、严格工序间交接检查,主要工序(包括隐蔽作业)需按有关规定经项目部有关人员检查、签署验收。

  7、对重要工程部位或专业工程必须上报项目部项目经理组织有关人员现场进行试验或技术复核。

  8、对完成的分项、分部工程,上报项目经理部按相应的质量评定标准和办法进行检查验收。

  外包人员管理制度 9

  一、范围

  为加强营口邮政公司外包单位安全管理工作,切实保证员工人身安全及生产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外包单位的安全工作由各外包单位进行自主管理,本规定仅对各外包单位的安全管理起到督促及补充的作用。

  二、术语和定义

  外包单位:生产外包、检修外包、施工外包、生活外包、绿化卫生外包等所有外包单位的统称。

  三、协议签订部门管理职责

  1、签署《外包项目安全协议书》

  2、对外包部门是否履行安全职责进行监督检查。

  3、对外包单位宣传本公司安全、环境方针,并与其签订安全协议,提出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要求。

  4、对外包的安全资质进行复查。

  5、对外包单位劳动纪律及培训教育方面提出要求,并进行检查。

  6、对外包单位作业现场的安全检查、考评等综合管理。

  7、对外包的车辆及人员入场进行管理。

  8、对外包单位具体进行安全交底,并进行日常的安全监督管理。

  四、管理内容和要求

  管理要求通则

  1、进入公司的外包单位和外包人员必须遵守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国家安全标准、行业安全标准以及公司安全、安全管理规定及所在区域的专业安全技术规程,按照合同约定范围实施作业,建立、健全内部安全、安保管理制度和管理网络。

  2、进入公司作业的外包的单位应自主开展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制定并实施有针对性的控制措施。

  3、外包单位应配合和接受公司对本单位和人员的资质审核,并提供相关的资质凭证(原件或复印件)。

  4、外包单位应获知公司所确定的适用的重要环境因素和危险源,并执行与此相关的公司安全、安全管理制度。

  5、外包单位应使用适宜的设备、施工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装备,使用的物资设备(危险化学品、个人防护装备、防爆电气设备、消防设备、运输设备等)应符合国家、行业安全标准和公司要求;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动用公司的设备和工器具(紧急情况除外)。

  6、外包单位应按国家、行业安全标准均配备必须的劳动及个体防护用品,并督促员工按标准使用。

  7、进入公司作业的外包单位应建立并维护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岗位员工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对患有职业禁忌症或未能提供职业健康体检合格证明的协力人员,不得在公司内从事相关作业。

  8、外包单位需用公司的能源介质(水、电、煤气等),必须经公司相关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使用,同时应确保在用能过程中的安全。

  9、在公司区域施工动火、登高、受限空间内部作业,必须执行公司的相关制度。

  10、外包单位应确保独立管理区域内安全、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转、安全、消防设施、要与生产设备同时安排检修,不得擅自停用、拆除安全、消防设施。

  11、外包单位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12、外包单位应对各重要的过程(重大危险源)或情况制定相应的措施或应急预案。

  13、外包单位收到公司相关部门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必须立即落实整改,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整改情况反馈公司相关部门。

  14、外包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具有国家认可的安全管理合格证书等相应资质,作业人员应通过本单位的上岗作业能力考核或必须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资质证书。

  五、事故管理

  1、外包单位发生生产性工伤事故,对发生事故的外包单位进行考核。

  2、外包单位发生火灾事故,对发生事故的单位进行考核,如事故对公司财产造成损失,还应进行赔偿。

  3、外包单位发生事故,对我公司协议签订部门进行考核。

  外包人员管理制度 10

  第一节 总则

  1、为加强医院信息技术外包服务的安全管理,保证医院信息系统运行环境的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称信息技术外包服务,是指医院以签订合同的方式,委托承担信息技术服务且非本医院所属的专业机构提供的信息技术服务,主要包括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运行维护服务、技术培训及其它相关信息化建设服务等。

  3、安全管理是以安全为目的,进行有关安全工作的方针、决策、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等职能,合理有效地使用人力、财力、物力、时间和信息,为达到预定的安全防范而进行的各种活动的总和,称为安全管理。

  4、外包服务安全管理遵循关于安全的所有商业准则及适当的'外部法律、法规。

  第二节 外包服务范围

  5、外包服务包括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运行维护服务、技术培训等。

  6、咨询服务:

  6.1根据医院的信息化建设总体部署,协助医院制定切实可行的技术实施方案。

  6.2 对医院现有的信息技术基础架构、设备运行状态和应用情况进行诊断和评估,提出合理化的解决方案。

  6.3 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提出备份方案和应急方案。

  6.4 其它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7、运行维护服务:

  7.1 软硬件设备安装、升级服务。

  7.2硬件设备的维修和保养。

  7.3 根据医院业务变化,提供应用系统功能性的需求解决方案及执行服务。

  7.4系统定期巡检和整体性能评估。

  7.5 日常业务数据问题的处理服务。

  7.6 其它运行维护服务。

  8、技术培训: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提供相关的技术培训。

  第三节 外包服务安全管理

  9、外包服务安全管理应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采取科学有效的安全管理措施,应用确保信息安全的技术手段,建立权责明确、覆盖信息化全过程的岗位责任制,对信息化全过程实行严格监督和管理,确保信息安全。

  10、 成立由分管领导同志信息化外包管理组织,明确信息化管理的部门、人员及其职责。

  11、建立信息建设安全保密制度,与外包服务方签订安全保密协议或合同,明确符合安全管理及其它相关制度的要求。并对服务人员进行安全保密教育。

  12、制定信息化加工过程管理、信息化成果验收与交接、存储介质管理等操作规程或规章制度。

  13、外包服务方的人员素质、技术与管理水平能够满足拟承担项目的要求,进行相应的安全资质管理。

  14、信息中心配备专人负责安全保密工作,负责日常信息安全监督、检查、指导工作。对服务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安全性监督与评估,采取安全措施对访问实施控制,出现问题应遵照合同规定及时处理和报告,确保其提供的服务符合医院的内部控制要求。

  15、对外包服务的业务应用系统运行的安全状况应定期进行评估,当出现重大安全问题或隐患时应进行重新评估,提出改进意见,直至停止外包服务。

  16、使用外包服务方设备的,对其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

  17、在重要安全区域,对外部服务方的每次访问进行风险控制;必要时应外部服务方的访问进行限制。

  第四节 附则

  18、本制度由信息中心负责解释。

  19、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执行。

  外包人员管理制度 11

  为了提高集团核心竞争力,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成本最小化,降低简单劳动比例,规范业务外包的管理,及时解决外包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提高服务质量,避免公司财产损失,特制定本办法。

  一、外包项目由人力资源部统一规划与审批,项目的招标由采购部负责,运营、检查等日常管理工作由业务外包部门负责。

  二外包项目的范围。非本公司核心业务,仅做后台支持而不创造营业额的工作、任何不提供高级发展机会的活动与业务,需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的.业务都可采取外包的方式。

  三、外包项目的申请。各部门负责人根据企业发展的情况,需要将部分业务外包时,可以向人力资源部提出外包工作内容,填写《外包项目申请表》,经审查合格后进行公开招标或定向仪标。

  四、外包价格的核定。已确定的外包项目由业务外包部

  外包人员管理制度 12

  为使本公司外包管理更加规合理,约束参与外包保安的行为,确保公司信誉,弁提升业务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听从公司物业部人员的指派及调动,充分配合物业部人员的工作。

  第二条公司保安实行24小时值班制,明确分工,确保公司南门、中门、北门、南门收费岗、巡逻岗24小时均有值班人员在岗。

  第三条执勤中应时刻提高警觉,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骗、防抢、防治安灾害事件”的工作。

  第二章保安岗位职责

  外包的保安人员,如未能完成以下主要岗位职责及要求,我公司有权要求更换保安人员,或随时终止外包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一条南门、中门、北门门卫值班岗职责

  门卫值班岗位是一个关系到维护园区正常工作秩序,保障园区财产安全,塑造园区形象的重要岗位。因此,值班人员必须高度重视,认识负责,努力履行岗位职责。

  1、门卫值班人员在自觉、自律的基础上,必须接受相关的专业培训方可上岗。应正确保管和使用消防器材、警务器具等,要具备一定的安保救防知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2、门卫值班人员要对来访人员及车辆进行严格登记,如:《来访登记表》、《车辆进出登记表》等。对因公来行人员,要使用礼貌用语,热情接待;对非园区工作人员、非包月车辆到访,可向来访人员询问登记确认后方可进入。对私自擅入人员,要坚持原则,坚决劝阻,把好大门,对个别社会闲杂人员混入园区,要坚决制止,切实维护园区正常工作秩序。

  4、门卫值班人员要注意各类门窗、电器、水电开关的关闭,要确保安全无事故。

  5、值班期间负责记录《值班日志》和填写其相关表格,做到及时、详细、准确。

  6、门卫值班人员要负责值班室环境卫生,遇到雨雪天要早打扫、勤打扫,确保值班室干净整洁。

  7、南门岗负责指挥公司南门前空地小车辆的整齐停放,严禁大货车停放在公司南大门左右侧;负责公司南门至中门岗厅前半个园区场地车辆整齐停放、电动车整齐停放。

  8、中门岗负责指挥公司小车停车位的整齐停放,预留公司部员工停车位。

  9、北门岗负责确保北门左右侧严禁大货车停放,严禁小车阻挡公司北门。

  10、所有门卫值班岗均有责任协助巡逻岗发现设备设施故障、事故苗头和治安安全隐患例如:大货车撞坏公司防撞条等,排查可疑情况或可疑违法人员。

  11、我公司安排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第二条巡逻岗职责

  1、巡逻工作以检查园区治安安全、消防疑点为主要目标,“预防在先”为主要指导思想,以“确保重点”为主要原则。

  2、巡逻时要熟悉巡逻区域所有通道、重点要害部位及设施,熟悉和掌握巡逻区域安防设备及使用方法。

  3、巡逻中要善于观察,做有心人,及时发现设备设施故障、事故苗头和治安安全隐患,注意可疑情况或可疑违法人员

  4、巡逻时注意重点防部位有无异常动静,有无忘记关闭门窗,有无水患火险等警情,若有,立即报告弁采取相应处置措施。

  5、巡逻时拾到贵重物品,应及时交到当班领导处,由领导联系相关部门妥善处理。

  6、巡查仓库区以及停车场进出和停放的车辆,是否按管理规定停放,注意停放车辆有无特别变化情况,防止盗窃及恶意破坏等事件发生。

  7、按要求做好巡逻记录,对发现的问题记录于《巡逻记录表》能解决的问题当即处理,不能解决的应及时通知当值班长或保安队长。

  8、巡视时见到客户要主动打招呼问好,有礼貌地应答客户查询,实行文明服务。

  9、加强物业部、保洁等部门工作人员的沟通与交流,将日常巡视工作中发现的公共设施、环境卫生等问题传递给相关人员处理,弁跟进处理情况。

  10、巡查中如遇到外来人员参观,应观察其是否有管理处人员陪同,如没有管理处人员陪同,应礼貌的上前询问,弁向物业部汇报。

  11、巡逻过程中注意公用设施、绿化草地、公共卫生、检查各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备器材是否完好无损,安全疏散标识是否醒目、正确,有无消防隐患,发现违章或破坏,及时按《损害公司财物管理制度处罚条例》处理弁向物业部报告。

  12、巡逻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客户仓库或办公室,如有需要进入,须先联系物业部人员,说明清楚情况后,由物业部人员陪同进入。

  13、我公司安排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第三条收费岗职责

  1、收费员要认真做好收费工作,熟悉系统各种操作程序,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准确掌握车辆收费围,做到正确收取款项,不多收、不少收、不乱收、不错收、不漏收,简化手续,准确高效,减少车辆排队等候时间。

  2、收费员必须遵守规章制度,不迟到、不早退,服从领导安排,不得随意调班,工作时间不得擅离岗位,窜岗聊天、大声喧哗、吃零食、抽烟等;不准由外人替代收费;上班必须锁好门,禁止其他人员进入收费岗亭,否则按违反公司纪律追究处理。

  3、如遇有车辆“冲岗”、“拒绝交费”等情况,因记录好车牌号,立即报告保安队长,阻止其逃离现场。

  4、如发生错收、漏收等情况,费用由收费员补足,2次以上该行为,我公司有权要求更换该收费员。第四条保安队长职责

  1、必须指派2个保安队长,分别负责白班及晚班保安管理工作。

  2、执行物业部的指令,每天向物业部负责人汇报当天园区安保情况。

  3、准确传达物业部的工作安排,制定保安部门的工作计划,弁负责检查落实情况。

  4、每日检查各保安的工作,包括:保安仪容仪表;当班保安值班日志及巡逻记录;《来访登记表》、《车辆进出登记表》;

  5、负责拟定保安部的员工培训计划,要求每周进行一次保安培训。

  6、处理值班期间发生的事件(包含各种治安事件),如在下班期间遇到重大突发事件,应当及时回来处理。

  7、负责消防系统、制定消防设施、器材的安全检查制度,弁负责检查落实。

  8、制定消防知识宣传计划,定期对员工进行业务培训。

  9、我公司安排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第三章保安具体要求、人员行为准则

  外包的保安人员,如未达到以下要求,我公司有权要求更换保安,弁在5个工作日完成。

  第一条保安年龄、形象要求

  1、外包保安年龄必须在55岁以下,具备初中以上文化,无纹身,无明显伤痕,无不良嗜好,身体健康,无违法犯罪行为,品貌端正,较好的形象气质。

  2、责任心强,能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待客热情,有较强的服务意识,服从公司物业部及相关领导的管理。

  第二条仪容仪表、礼貌礼节

  1、外包保安人员必须统一装着,统一佩戴工号牌,不留古怪发型,形象积极健康。

  2、如遇外来领导参观,应站立敬礼

  第三条日常行为规

  1、爱护公司公共财产、不随意破坏、挪为私用;

  2、及时清理、整理个人工作用具,保持工作环境的干净整洁;

  3、办公桌上不放与工作无关的用品;

  4、未经同意不得翻看他人文件、资料或他人个人物品。

  第四条工作纪律

  保安员严格禁止下列行为:

  1、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搜查他人身体或者侮辱、殴打他人;

  2、扣押、没收他人证件、财物;

  3、参与追索债务、采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手段处置纠纷;

  4、侵犯个人隐私或者泄露在保安服务中获知的公司商业秘密。

  5、仪容不整,言语行为轻浮、粗暴无礼。

  6、值班时间聚众赌博、下棋、喝酒、看小说报纸,打瞌睡,吃零食等。

  7、对群众、来宾故意刁难或挟怨报复。对员工、来宾或送货人员索取好处及贪小便宜。

  8、脱岗、漏岗、睡岗;夜半值班人员睡觉被发现两次,外包保安公司必须更换掉该名保安;脱岗10分钟以上被发现两次,外包保安公司必须更换掉该名保安。

  9、执勤时间,对讲机私用,影响勤务。

  10、非保安人员及我公司工作人员进入保安室。

  11、未经报备我公司物业部人员,擅自调班。

  12、不服从指挥。

  第五条罚款条例

  外包保安人员,被我公司负责人发现以下行为,按罚款条例进行处罚,从当月保安服务费用中扣除。

  1、工作时未穿保安员统一服装,有损保安形象的,扣款50元/次/人。

  2、工作时间聚众赌博、下棋、喝酒、看小说报纸、吃零食、抽烟行为,扣款100元/次/人,被发现三次,外包保安公司必须更换掉该名保安。

  3、脱岗、漏岗、睡岗,罚款200元/次/人,被发现二次,外包保安公司必须更换掉该名保安。

  4、巡逻岗未向物业部报告巡逻情况,私自将处罚金额据为己有,除交出处罚金额外,罚款500元,外包保安公司必须立刻开除该名保5、保安人员对司机索取好处、贪小便宜;保安人员收取司机贿赂的,罚款500元,外包保安公司必须立刻开除该名保安。

  6、发现收费员贪污的,除补足费用外,罚款500元,外包保安公司必须立刻开除该名保安7、私自找人顶班,罚款200元/次/人,被发现二次,外包保安公司必须更换掉该名保安。

  外包人员管理制度 13

  1. 目的

  因为半导体厂设备与种类复杂繁多, 工厂内长期派驻装机厂商是常有之现象, 但就厂商在公司活动期间, 为防止职业灾害, 保障厂商安全与健康,同时可降低公司财产损失与维护公司形象之故,特建立“fab1监工与外包商施工人员管理办法”,借由各部门之训练与宣导以达“工安 人安”之最终目的。

  2. 说明

  此管理规章着重与装机监工人员职责之范围, 请各级长官加强宣传督导,使工安概念得以顺利推广。

  3. 适用范围

  fab1各区装机厂商,包含fab区与sub_fab区所有生产性机具之厂商。

  4. 管理执行单位

  工安环保部,工程部,制造部,hook-up team。

  5. 内容

  监工人员职责管理流程图。

  为方便使用此管理办法, 特别画处gsmc hook-up team/contractor监工人员职责管理流程图, 使各位在短时间内得以了解整个规章之精神与架构(附件1)。

  a) 监工人员职责管理流程图

  附件1

  b) 施工人员教育训练

  工业安全讲习

  宣导执行单位:hook-up team 监工人员

  宣导执行地点:seminar room或训练教室

  为了加强厂商对工业安全之了解与gsmc fab内安全规范, 降低意外事件发生与保障生命财产安全之故, gamc会举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工业安全讲习,并宣导“gsmc厂区施工安全卫生规定”。训练完毕后, 厂商人员应在“厂商个人资料表”之“工业安全讲习”栏签名,以便查询。

  fab内安全逃生与防护宣导

  宣导执行单位:hook-up team监工人员

  宣导执行地点:fab内与sub-fab

  新进厂人员进入fab需接受gsmc监工人员就装机区域实施安全逃生与防护训练, 训练重点如下:

  ü 训练区域包含fab与sub-fab

  ü gsmc厂区施工安全卫生规定

  ü 逃生门之位置与疏散路线

  ü 灭火器之位置与使用方法

  ü 冲洗器之位置与使用方法

  ü gas alarm与火警警报之疏散

  宣导完毕后,机台负责人与装机厂商在“厂商个人资料表”之“fab内安全逃生与防护宣导”栏签名,以便查询。

  c) 施工人员组织管制

  建立合格施工人员组织表及人员名册

  宣导执行单位:hook-up team

  施工人员组织表需有以下人员编制:

  ü site manager

  ü safety manager

  ü material control manager

  ü q.c team

  申请施工人员“警卫室列册名单”

  宣导执行单位: hook-up team监工人员,警卫室。

  对于长期驻厂之装机厂商, 由于业务之需要可申请“警卫室列册名单”。有了此项证明表示厂商已经经过厂内一系列之工安宣导与训练,熟悉厂内之工作环境与作业模式可从事装机施工工作;至于未申请之厂商就必须有监工人员陪同,始可进行装机施工。

  洁净室注意事项宣导与人员管制

  宣导执行单位:制造部, 警卫,hook-up team监工人员。

  洁净室注意事项,其重点如下:

  ü 由机台负责人宣导洁净室注意事项,并请装机厂商签署“gsmc洁净室注意事项”与“gsmc fab1 施工现场安全注意事项”。

  ü fab内禁止使用手机通讯。

  ü 厂商如果需要使用电脑,需经过“gsmc工程师认可并且签署”gsmc fab1 notebook 电脑许可申请表“才可进入fab内。

  ü 若有重要物品存放需填写“厂商手机,电脑,重要物品登记表“。

  人员管制,其重点如下:

  ü 长期工作的厂商, 每日第一次进入fab除填写“fab1厂商进出登记表“,尚需监工人员签名确认后才可以换证进入fab。

  ü 所有施工厂商在处fab欲离开gsmc前,皆须联络监工人员就工作交接与6s管理作检查,完毕后厂商填写“fab1厂商进出fab登记表“并有监工人员签名确认,厂商才可以换证离去。

  ü 其余详细之管理办法,请见制造部所拟定之“gsmc fab1 机台move-in期间门禁管理办法“。

  宣导完毕之后,厂商人员与机台负责人在“厂商个人资料表”之“洁净室注意事项与人员管制宣导”栏签名。

  d) 施工各项安全作业许可证申请

  申请动火作业许可证

  申请密封空间作业许可证

  申请火警或气体检测器隔离许可证

  申请消防系统中断许可证

  申请管路作业许可证

  申请施工临时用电

  所有作业许可证申请请遵照fab1 safety gsmc作业许可规则“办理

  e) 施工进行中的安全事项

  宣导执行单位:hook-up team监工人员

  施工前的安全会议

  ü review施工人数及工作器具

  ü 分配工作事项及重点

  宣导施工现场安全卫生注意事项

  ü 告知施工人员有关其事业的工作环境,如逃生门,安全门,冲淋器,灭火器,火警检测器的位置。

  ü 告知施工人员有关其事业的为害因素,与附近的.chemical, gas 管路其为害程度及个人安全防护器具的使用。

  ü 宣导施工现场安全卫生事项后, 要求施工人员签名确认。

  检点施工是否有遵守各项作业许可规定办理

  执行fab tour每日巡检

  依工程部机台负责人需求,遵照各流程执行送水,送气,送电作业

  每日理想施工时间为0830-1800, 如需加班,监工人员及施工厂商需全程陪同,直至工程告一段落人员撤离始可离开。

  监工人员应确实作到监工职责前往现场说明,稽查和监工方式包括全程跟随及半程跟随;

  ü 全程跟随:如有送水,送电,送化学品, 开vmb, 管路拆/切除密闭空间等作业及夜间假日加班施工时,监工人员应全程跟随。

  ü 半程跟随:其他不需要全程跟随之施工作业监工人员应告知相关作业规定并实时于施工前中后到现场监督。

  f) 每日完工后事项

  厂商6s规范

  宣导执行单位: hook-up team监工人员

  宣导执行地点: fab与sub-fab

  为全厂区贯彻整理,整顿,清扫,清洁, 纪律, 安全, 6s之精神,装机厂商需配合gsmc公司的政策,在gsmc公司内活动需接受6s精神之规范,

  规范重点如下:

  ü 装机之材料,机具需堆放整齐,并以安全护栏隔离,废弃不用之材料,请配合机台负责人搬运到指定区域丢弃。

  ü 零件,废弃物(无尘布,棉花棒等)不得任意放置于机台附近,工作台车,蛇管需要放回原位。

  ü 厂商工作完成后需对机台负责人或值班工程师确实作好交接事项,不可自行离去。

  召开每日施工检讨会议

  ü 检讨每日施工进度及安全缺失。

  ü 依照标准工时表及schedule control chart安排明日工作进度。

  外包人员管理制度 1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某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包业务的内部控制,规范业务外包行为,防范业务外包过程中的差错和舞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业务外包,主要是指公司(以下又称发包方)为实现战略经营目标,通过合同或协议等形式将业务职能的部分或全部交由外部服务提供商(以下简称承包方)提供的一种管理行为。

  第三条 公司在规范业务外包行为过程中,至少应关注下列涉及业务外包的风险:

  (一)业务外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可能遭受外部处罚、经济损失和信誉损失。

  (二)业务外包未经适当审核或超越授权审批,可能因重大差错、舞弊、欺诈而导致损失。

  (三)业务外包策略不科学、承包方选择不合理,可能导致公司核心资产遭受损失。

  (四)业务外包流程未恰当履行或监控不当,可能导致公司外包战略失败或经营效率低下。

  (五)业务外包信息保护措施不当,可能导致公司商业秘密泄露。

  (六)业务外包会计处理不当,可能导致财务报告信息失真。

  第四条 公司在建立与实施业务外包内部控制中,至少应强化对下列关键方面或者关键环节的控制:

  (一)职责分工应合理明确,授权审核制度和外包业务归口管理制度应规范。

  (二)外包策略应科学合理,承包方的选择依据应充分,外包合同协议应规范。

  (三)外包业务流程应有明确规定,固定资产使用应有授权,外部存货管理应规范,外包业务会计处理应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 职责分工与授权批准

  第五条 公司应建立业务外包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业务外包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业务外包的不相容岗位(或职责)至少包括:

  (一)业务外包的申请与审批。

  (二)业务外包的审批与执行。

  (三)外包合同协议的订立与审核。

  (四)业务外包的执行与相关会计记录。

  (五)付款的申请、审批与执行。

  第六条 公司应建立业务外包的授权制度和审核批准制度,明确公司内部各单位、各部门授权范围、授权内容、授权期间和被授权人条件等。

  公司重大或核心业务外包,提交公司总经理室审议,报董事长批准。非核心业务或涉及金额较小的业务外包,应由相关部门在授权范围内提出申请,报总经理、董事长审核通过后实施。

  第七条 公司应实行业务外包归口管理制度。公司应根据外包业务职能的不同,指定外包业务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外包业务的管理工作进行规范。

  第三章 外包策略及承包方选择

  第八条 公司应制定科学合理的业务外包策略,根据外部环境要求和中长期发展战略需要,合理确定业务外包内容,避免将核心业务外包。常见的.外包业务包括:采购、设计、加工、销售、营销、物流、资产管理、人力资源、客户服务等。

  第九条 公司应指定相关职能部门编制外包项目计划书,具体阐述业务外包背景、外包内容、实施程序、主要风险和预期收益等信息,经本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提交公司总经理室审议,报董事长批准。必要时,还应提交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讨论审议。

  第十条 公司应建立承包方资质审核和遴选制度,确保引入合格的外包合作伙伴。承包方的遴选一般应考虑下列因素:

  (一)承包方的服务能力、资格认证和信誉。

  (二)承包方与本公司是否存在直接竞争或潜在竞争关系。

  (三)承包方就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力度和效果。

  第十一条 公司应引入承包方竞争机制。发包方可以选择多家公司作为业务承包方,以促进承包方不断改进服务能力,并降低一方服务失败可能给公司带来的损失。

  第十二条 公司应建立规范的外包合同协议管理制度。公司应根据外包业务性质的不同,及时与承包方签订不同形式的合同协议文本,包括:技术协议书、外包加工协议、规划试验大纲、

  咨询合同协议等。外包合同协议的订立、履行流程及其控制应符合《内部控制制度――合同协议》的有关规定。

  第十三条公司应在外包合同协议中具体约定下列事项:

  (一)对于涉及本公司机密的业务和事项,承包方有责任履行保密义务。

  (二)公司有权获得和评估业务外包项目的实施情况和效果,获得具体的数据和信息,督促承包方改进服务流程和方法。

  (三)承包方有责任按照合同协议规定的方式和频度,将外包实施的进度和现状告知公司,并对存在问题进行有效沟通。

  第十四条 除合同协议约定的保密事项外,公司应根据业务外包项目实施情况和外界环境的变化,不断更新、修正保密条款,必要时可与承包方补签保密协议。

  第四章 外包业务流程控制

  第十五条 公司应建立外包业务流程管理制度,明确外包业务流程、外包业务参与人员主要职责、资产管理政策、流程中断应急措施等内容,报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公司总经理审批通过后执行。

  第十六条 公司应对所有涉及外包业务流程的员工进行培训,确保员工正确理解和掌握外包业务管理制度。外包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应指定专人跟踪监督外包业务流程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十七条 公司应将本单位与承包方在外包业务执行过程中有关利益冲突、商务往来等方面的政策及时以明确方式告知承包方。外包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应指定专人定期检查和评价与承包方的关系,确保外包业务流程顺利执行。

  第十八条 公司应建立外包业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对于公司所有或有优先购买权的固定资产,如因业务需要交由承包方使用,公司有权要求承包方按照发包方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要求使用和管理固定资产。公司应定期审查承包方使用和管理固定资产的情况。交由承包方使用但所有权在本公司的资产,只能用于外包业务活动。未经发包方书面同意,承包方不得将固定资产用作其他用途。

  第十九条 公司应建立外包业务流动资产管理制度。业务外包过程中形成的原材料、产成品等流动资产,公司应建立明确的防火、防盗、防未经授权接触和未经批准转移等政策,并有权要求承包方遵循。对承包方责任造成的流动资产损失,公司有权要求承包方赔偿。业务外包过程中形成的商业信息资料(如有关咨询材料)等,承包方有责任保密,并防止公司竞争对手获取同样信息。

  第二十条 公司应建立外购存货授权管理制度。对于因业务外包需要由承包方购进的存货,承包方只能接受经发包方授权批准的存货订单,并代表发包方检验存货的数量和质量。外购存货信息应准确、及时地在公司存货系统中加以记录和反映。

  第二十一条 公司应建立自销存货管理制度。因业务外包需要由发包方销售给承包方的存货,承包方只能将其用于外包活动,不得另作他用。存货销售收入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加以确认和计量。

  第二十二条 公司应加强对公司所有、交由承包方使用的存货的管理。公司应定期对承包方处的存货进行盘点,盘点频率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对于盘盈盘亏的存货,应经公司财务总监审批后方可进行会计处理。

  第二十三条 公司应建立外部存货库存管理制度。对于公司所有的、在承包方(或分包方)储存的存货,承包方(或分包方)应按照发包方存货库存管理制度要求对库存存货进行管理。公司应指定专人定期对库存存货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的次品、损坏品或过期存货,应及时予以确认、分离和保护。

  第二十四条 公司应建立存货补偿制度。公司应指定专人追踪、调查外部存货的一切变动,查明原因,报存货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后处理。对于承包方无正当原因过度使用存货,造成公司生产成本的上升,公司有权要求承包方进行补偿。

  第二十五条 公司应建立外包业务产品验收制度。承包方最终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应与外包合同协议约定一致。业务外包归口管理部门应对所有产品差异予以确认,并及时告知承包方进行调整。无法达成一致,应按照《内部控制制度——合同协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因承包方提供附加产品等原因需要额外交费的,应在公司授权范围内提交审议。公司财会人员应准确计算业务外包中的退款和折扣金额,报财会部门负责人审核后予以确认和计量。

  第二十六条 公司应加强对外包业务的索赔管理。对于因承包方原因导致的外包合同协议未完整履行,公司有权向承包方索赔。对于承包方认可的赔款事项,公司应指定专人进行跟踪、报告,及时收回赔款,并追究责任人责任。对于长期未决赔款,公司可以通过法律手段予以解决。终止对承包方的索赔,应由业务外包归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详细说明终止索赔理由,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执行并备案。

  第二十七条 业务外包过程中所有涉及公司资产存量和增量的变动,应保有其书面凭证,财会部门据此作适当的会计处理。相关会计处理应及时报财会部门负责人审核。

  第二十八条 公司应设置承包方使用本公司数据的访问权限。数据的授权和访问流程及其控制应符合《内部控制制度——信息系统一般控制》有关规定。

  第二十九条 公司应制定合理的业务可持续计划,避免外包业务失败造成公司商业活动的中断。公司应定期对所有重要承包方的履约能力进行评估,据此确定业务可持续能力等级,并制定相应的应急方案。业务可持续计划评估报告应及时提交公司总经理审阅。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公司,包括公司总部、各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第三十一条 公司及所属公司可以参照本制度制定相关实施细则或具体执行办法,实施细则或执行办法不得违反本制度相关规定。实施细则或执行办法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执行,并上报公司备案。

  第三十二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三十三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执行,修改时亦同。

  外包人员管理制度 15

  一、进场要求

  1、营业执照。

  2、经过年审的资质证书。

  3、安全资格许可证必须是市一级及各区县劳动局颁发的。

  4、法人委托书。

  5、人员花名册及内容(姓名、年龄、籍贯、身份证号码)

  6、施工周期超过30天,必须办理工地出入证(照片一张、身份证复印件、费用5元/人)

  7、进场的工机具必须在门卫处进行登记。

  8、施工前必须与总包单位签订安全包保责任书,服从总包单位的管理,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持操作证上岗,动火必须到安全组办理动火手续。

  9、所有人员进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现场内禁止吸烟,高空作业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系挂好安全带。

  10、搞好文明施工,做到工完场清脚下净,做好成品保护工作。

  11、发生违章经教育、纠正不整改的单位,总包单位将进行罚款并责令其停工,严重者将终止合同。

  12、所有进场人员必须服从门卫管理,自觉出示证件。

  二、组织管理

  1、进场参与施工的管理人员及施工作业人员的配备,其素质、数量必须与合同或协议规定相符。

  2、经本项目部确定认可的所报组织系统图上的人员及数量不可随意变动,必须常驻现场,不得兼其他职务。因故需要离开现场必须请假。

  3、现场体检不合格及经教育培训考试不合格者必须清退出现场。

  4、分包队伍现场负责人必须常驻现场,履行组织管理职能,不经我项目部批准不得更换,其有事离开现场必须经我项目部施工员批准。

  5、现场管理必须设置专职技术员、安全员、质量员、文件收发员、测量人员、试验员,其数量必须满足施工生产及项目部要求,否则每缺l人对分包队伍罚款500元/人。

  6、从事现场管理工作的管理人员、工长、质量员、安全员等必须在现场组织监督施工不得随意离开现场,对经常不在现场的人员罚款300元/人,累计受到3次罚款者清退出现场。分包队伍必须补足管理人员,素质必须达到工程要求。

  7、分包队伍的任何人员必须尊重总包单位、业主(甲方)和监理单位人员,不得无理顶撞。违者对当事人视情节轻重罚款100元/人 次,并对分包队伍处罚500元/次。

  8、分包队伍管理混乱,经常出现违反管理程序或规定时间,不服从总包项目管理者,对分包队伍现场负责人处300-1000元/次罚款,累计出现3次将分包队伍驱逐出现场,分包队伍必须另换其他人,保证施工的正常进行。如分包队伍施工连续2个月达不到项目部要求或管理处于失控状态,同样驱逐分包队伍现场负责人。

  9、 分包队伍管理人员或操作人员必须准时参加我项目部组织的有关会议或活动,对无故迟到者罚款50元/人,对无故不参加者罚款200元/人。

  10、分包队伍必须依据项目部管理要求,建立健全内部的各项管理制度,报项目工程施工部检查备案,否则罚款500元,并勒令在规定的时间内制定齐全。

  11、分包队伍不得拒收、拒签我项目所发的任何函件、整改、通知、施工措施、方案等文件,否则罚款200元/次。如有异议可用回函解决。

  12、项目部的'任何罚款无须分包队伍签字确认,我项目所发函件即为扣款依据。

  13、分包队伍人员的增减、进出场、材料、机械设备进出场必须报项目工程施工部批准,然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14、必须严格执行项目部各项管理制度,及时填报各种表格及报表。

  15、任何施工现场布置必须有方案、有计划并经项目部批准后方可实施。

  16、任何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三、现场管理

  1、所有分包队伍进入现场施工人员必须统一着装、统一戴安全帽、并随身携带出入证件。

  2、现场内的布置必须经过我项目部审批,所有标牌、标志的张贴悬挂,由项目部根据公司规定制作。

  3、 所有分包队伍施工管理人员须着装整洁,头发理顺,注意举止行为。

  4、分包队伍对公司的函件必须统一格式、正式打印、有统一编号,并且有负责人签字或单位公章,否则我项目部拒收。

  5、施工现场内严禁任何人使用明火或开小炉灶。违者罚款300元/人。

  6、进入施工区域戴好安全帽,并符合规定,违者罚款10元/人 次。

  7、现场内严禁随地大小便,违者罚款小便50元/人 次,大便200元/人次。

  8、爱护现场内的安全、消防、测量、照明设施及有关标牌等,违者罚款50元/人,并负责赔偿损失。

  9、现场内严禁乱抛垃圾、烟头、水果皮、废纸等,否则每起罚款50元/人。

  10、必须保证所张贴悬挂标牌的完好,标识的颜色清晰无褪色。所堆放物品无论堆放时间长短,必须堆放整齐。

  11、施工现场、生活区严禁带有金钱性质的赌博,酗酒行为,否则对分包队伍责任人罚款200元/次。

  四、施工管理

  1、分包单位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成立现场质量保证体系明确;

  2、所有分包单位施工前报详细的分项工程总进度计划,并在施工过程中的每月24日由分包项目经理(队长)报下一个月的月进度计划,并根据实际进度情况随时调整总进度计划;

  3、所有分包单位在施工前,报相应的各种资质证明一份,(包括:厂家资历一套、安全许可证、特殊工种上岗证等)所有资历符合要求后方可进场施工;

  4、所有材料(原材或半成品)进场后,分包单位现场技术负责人向分管技术负责人书面报验,并附相应的材质证明资料原件一份(包括各种材质证明、合格证、准用证、材料检验报告、厂家试验报告、厂家评定资料等)资料验收合格后,进行进货检验,合格并作好书面签认后,方可安装或使用;

  5、进入施工现场后需做复试或见证试验的材料和工序,由分包单位取样,但必须在技术人员和监理人员监督下进行;

  6、坚持“方案先行”,分包单位施工前,首先由技术负责人上报具体的施工方案给分管技术负责人,项目认可后,方可进行施工;

  7、分包工程的各工序完成后,分包单位首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由分包质检员按照项目资料报验要求,以书面形式报项目部质检员验收,质检员验收合格后,报监理验收,合格并书面签认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8、 所有分包队人员不得直接找监理、甲方、设计报验,所有检验、试验等均由项目总包单位报验监理、甲方、设计;

  9、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图纸、设计问题,由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时向分管技术负责人反映,由分管负责人与设计、甲方、监理联系,并办理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10、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图纸更改、洽商等,均由项目资料室按照资料管理程序,统一发给各相关分包单位施工技术负责人;

  五、安全生产管理

  分包队伍的班前安全教育:由分包队伍的班组长进行,并做好班组活动记录,其班、组长存档备查,及时反馈到项目工程技术部,工程技术部转交安全总监。(其他规定在分包合同中列举)

  六、质量管理

  分项工程质量不合格点控制在6%以内,依次验收成优率100%;因此各分包单位必须依据此目标制定切实可行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控制措施,并且报我项目部确认,方可执行。无此措施不得进行施工。

  1、任何施工之前分包单位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书面的技术及质量标准的交底,并报项目部备案,否则将罚款50—100元/次。

  2、项目质量管理原则:分级控制,分段监督,统一申报。即:分包队伍质量控制,项目部质量员进行质量控制。分段监督就是施工操作阶段由分包队伍质量员监督,施工过程中,项目部工程技术部的负责工程师进行质量监督,施工完毕后,项目部质量员把关验收。统一申报就是由项目部向监理方、甲方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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