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通用15篇)
在生活中,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 1
1、设立食品卫生检查监督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商场进行商品卫生检查和环境卫生检查:
2、把好食品采购、进货关,特别是对油、米、肉、菜等大宗,关键的.食品要定点,不准采购霉变、有毒、有害或无证不合格的食品,确保所购食品卫生安全:
3、规范食品加工操作流程。做到粗细分区、肉菜分开、生疏隔离、洗消严格:
4、对储存食品应进行冷藏保鲜,无须保鲜的食品应做到离地隔墙,分类堆放整齐,先进先用、用前应检查有无变质变味:
5、保证不出售变质或夹生不熟食物,严防病毒交叉感染引发食物中毒。
6、规范食品运送渠道。做好的食品,通过专用电梯密闭容器运送。
7、检查结果应有记录,有汇报,查出问题,立即解决,并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 2
单位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本单位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向相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1.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用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形式相结合,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2.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3.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指导、督促、检查员工进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规范。
4.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及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周1-2次对各餐饮部位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同时检查各部门的自查记录,对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 3
一、目的
定期对公司的食品生产安全状况进行自我检查评价,及时发现危害食品安全的不符合情况并立即采取整改措施,保证食品的质量以及食品的安全,特制定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保证落实质量安全企业主体责任。
二、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对质量安全有关的管理层及各职能部门和有关人员;食品生产安全自查范围包括现场检查、管理制度和质量记录。
三、职责
1、质量负责人:负责食品安全自查工作的协调、管理工作,批准食品安全自查方案和自查报告。负责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文件的编制、修改、更新。向公司管理层报告食品安全自查结果。
2、自查组长:提出自查小组名单,全面负责食品安全自查实施活动,食品安全自查审核方案和食品安全自查报告。负责起草食品安全自查方案,组建食品安全自查小组,每年度对公司的食品安全总体状况检查评价一次,并向经理提交自查报告。按照食品安全自查计划实施自查,起草自查报告。对不合格项目的.整改、实施效果进行确认。
3、自查小组成员:按照食品安全自查计划及时实施自查,提交自查报告。
4、受检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协助自查,负责本部门不合格项目的整改措施的制定和实施。
四、实施程序要求
1、食品安全自查的策划
1.1自查频次:每年不少于1次且时间间隔不超过12个月。质量负责人每年初起草食品安全自查方案,在每个年度内所进行的安全自查,并覆盖所有的相关部门。
1.2当有下列情况时,需追加食品安全自查。
a)发生了严重产品质量问题或外界有重大投诉;
b)组织的内部机构、生产工艺、质量方针和目标等有重大改变。
1.3食品安全自查方案的准则、范围、频次和方法由质管部提出,质量负责人批准实施。
2、食品安全自查的准备
2.1由自查组长提出食品安全自查实施计划,质量负责人批准,经批准生效的食品安全自查实施计划表中的自查组长和自查小组成员即被指定为该次食品安全自查的自查组长和自查小组成员。
2.3自查小组成员不检查自己的工作。
2.4质管部负责向自查小组成员提供自查时所需的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受检部门负责提供其他支持性文件和相关标准。
2.5自查小组成员按所检查的范围和受检部门的特点,编制有可操作性的食品安全自查查表,供检查时使用。
3、食品安全自查的实施
3.1召开一次简短的首次会议,组长介绍自查的目的、范围、准则、方式、计划和自查人员分工及日程安排,澄清自查计划中不明确的问题,确定末次会议的时间、地点。
3.2在受检部门人员陪同下,由自查组长主持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员采用现场观察、查阅资料、提问等方法进行抽样调查。
3.3寻找客观证据,在自查表中记录质量管理体系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的事实。若发现不符合要求时,将不符合事实与受检部门交换意见。
3.4自查结束,自查小组成员互相交流分析,确定不符合事实。在编写“食品安全自查不符合项报告”时,须事实描述清楚,证据确凿。
3.5帮助受检核部门制定并评价纠正措施。
3.6对自查结果进行汇总分析,确定不合格项,取得受检部门签字认可。
3.7召开末次会议,由自查组长报告自查情况和自查结果。就食品安全提出检查结论,并对如何提高食品安全提出建议。
3.8提交自查报告。
4、纠正措施
4.1根据审核员填写的《食品安全自查不符合项报告》,受检部门除进行确认外,还要分析不符合产生的原因,由问题的责任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纠正措施,并规定完成纠正措施的期限。
4.2纠正措施须在规定的日期内实施完成,如不能按期完成,责任部门必须向质量负责人说明情况,请求延期。
4.3受检部门在预定期限内完成纠正措施的实施后,通知质保部确认完成情况,并报质量负责人认可。
4.4对期限较长的纠正措施,可在下一次食品安全自查时由自查小组确认。
5、食品安全自查结果提交管理评审。
6、食品安全自查的记录由办公室负责保存。
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 4
一、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食品生产经营行为,认真落实食品质量安全企业主体责任,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消费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自查范围
对本厂食品生产全过程实行全面检查、层层监管,由食品安全负责人牵头,各部门、岗位负责人配合。
三、自查内容
(一)企业资质变化情况:营业执照与食品生产许可证实际生产方式和范围是否一致,是否发生变化,变化后是否报告。
(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及培训落实情况。相关从业人员健康证是否齐全,是否建立人员健康档案,是否不定期开展食品安全培训并做好记录。
(三)原料进货查验落实情况: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索证、食品相关产品是否从具有合法资格的企业采购,购进时是否索取了企业相关资质证明和合格证明文件。是否有详细的采购验证记录;生产过程中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是否严格遵照了GB2760的要求,并做了详细的相应记录;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是否实施“五专”管理,有单独的进货台账。
(四)生产过程控制情况:厂区环境、生产加工场所、设备设施卫生状况是否良好,生产工艺过程是否符合要求并做好相关记录,是否定期维护保养设备设施,确保设备运行正常;是否存在人流、物流及原料、半成品、成品交叉污染情况。
(五)食品出厂检验落实情况:是否配备了必备的检验仪器、设备,计量检验仪器、设备是否检定并在检定有效期内;检验辅助设备和化学试剂是否齐备;检验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具有检验资格和能力;是否按照国家标准,对生产的每批产品进行检验,是否将检验的原始记录和产品出厂检验报告留存备查,是否对出厂的每批产品留样,并进行登记。
(六)不合格品的管理情况和不安全食品召回记录情况:是否有采购不合格食品原辅料和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情况,对不合格品是否按要求进行处理,对不安全食品是否按相关规定进行召回,并有记录。
(七)食品标识标注情况:生产的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印有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产品标准代号,以及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生产许可证编号以及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的名称和产品的贮藏方式和保质期等相关信息。
(八)食品销售台账记录情况:是否建立了食品的销售台账,记录了产品名称、数量、生产日期、销售日期、检验合格证号、生产批号以及购货者的相关信息,包括购货者的名字,地址、销货场所等。
(九)产品标准执行情况:企业是否积极并严格执行各个产品的国家标准和企业标准。执行的标准是否有效。
四、工作要求
应当定期(每年至少一次)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做好自查情况记录,真实反映情况,不得隐瞒,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立即组织整改,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验证。
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 5
1.为了加强本经营单位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确保本经营单位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销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确保广大消费者购买到安全放心的食品,制定本制度。
2.本经营单位内经营者应保持场内整洁卫生,经营食品必须符合国家、地方或行业制定质量卫生标准。
3.本经营单位配备专职食品质量管理员负责食品质量的督促管理工作,并做好进货食品索证和查验登记工作,经常查验上柜食品的内外质量,严格执行食品准入各项标准,保证不销售任何不合格食品。
4.经质量自检不合格的`食品,应立即撤柜停止销售,进行销毁或作无害化处理,不得进入本经营单位销售。
5.本经营单位设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对每天的食品质量自检结果(包括品种、产地、检测情况等)进行公示。
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 6
一、为了保证食品质量以及食品安全,特定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保证落实质量安全企业主体责任。
二、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是食品质量、食品安全方面自查,两次自查间隔不得超过12个月。
三、发生严重食品安全问题或外界有重大投诉等情况时,需追加食品安全自查。
四、相关人员进行现场检查,采用现场观察、查阅资料、提问等方法进行抽样调查。寻找客观证据,在自查表中记录质量管理体系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的事实。若发现不符合要求时,寻找不合适事实的原因。
五、食品安全管理部门对自查结果进行汇总分析,确定不合格项,取得管理人员的签字认可,并提交自查报告。
六、根据自查情况填写《食品安全自查不符合项报告》,管理人员除进行确认外,还要分析不符合产生的原因,由问题的责任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纠正措施,并规定完成纠正措施的.期限。
七、纠正措施须在规定的日期内实施完成,如不能按期完成,责任部门必须向质量负责人说明情况,请求延期。
八、食品安全自查结果提交管理评审。
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 7
一、安全体系
1.餐饮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人。
常见问题:
①未制定各岗位的食品安全责任;
②从业人员不知道本岗位的食品安全责任;
③未实行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
④学校从供餐单位订餐的,未与供餐单位签订供餐合同;
⑤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连锁餐饮企业总部未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
⑥特定餐饮服务提供者和餐饮企业未按规定配备食品安全管理员;
⑦聘用禁聘人员从事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2.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常见问题:
未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安全自查、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原料控制要求、过程控制要求、食品安全事故处置预案、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场所及设施设备定期清洗消毒维护校验、食品添加剂使用、餐厨废弃物处置、有害生物防制、学校集中用餐陪餐、学校现场分餐管理等制度。
二、诚信自律
3.食品安全信息公示。
常见问题:
①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标识、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未在就餐区醒目位置或餐饮信息平台公示;
②幼儿园、中小学食堂未向师生和家长公开食品进货来源、供餐单位等信息;
③幼儿园、中小学食堂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未在学校食堂醒目位置或餐饮信息平台进行统一公示。
4.入网餐饮单位信息公示。
常见问题:
①未在经营活动主页面公示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②食品经营许可等信息发生变更未更新;
5.证照情况。
常见问题:
①超范围经营;
②证照过期;
③经营地址与证照地址不一致;
④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转让食品经营许可证;
⑤自建网站餐饮服务提供者在通信主管部门备案后30个工作日内,未向所在地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6.加工行为。
常见问题:
①加工制作食品过程中使用非食品原料;
②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
③使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再次加工制作食品;
④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⑤使用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⑥使用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⑦使用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使用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经营的食品(如织纹螺等);
⑧在餐饮经营过程中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
三、质控管理
7.食品安全自查。
常见问题:
①未开展食品安全制度自查、定期自查和专项自查;
②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食品,未存放在加贴醒目、牢固标识的专门区域,避免被误用或采取退货、销毁等处理措施;
③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未立即采取整改措施;
④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未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向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主管部门报告;
⑤发现其销售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未立即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召回已经销售的食品。
8.投诉核查和应急处置。
常见问题:
①接到消费者投诉食品感官性状异常时未进行核实;
②经核实确有异常的未进行及时撤换;
③未告知备餐人员做出相应处理;
④未对有食品安全风险的同类食品进行检查,消除隐患;
⑤未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培训;
⑥主要管理人员不了解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程序。
9.学校集中用餐陪餐。
常见问题:
①中小学、幼儿园相关负责人未与学生共同用餐;
②无陪餐记录。
10.检验检测。
常见问题:
①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内部配送中心未制定检验检测计划;
②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内部配送中心未定期对大宗食品原料、加工制作等进行检验检测。
四、人员管理
11.培训考核。
常见问题:
①食品安全管理员未参加培训或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
②从业人员未经食品安全培训考核直接上岗;
③餐饮服务企业每年未对其从业人员进行一次食品安全培训考核;
④特定餐饮服务提供者每半年未对其从业人员进行一次食品安全培训考核;
⑤自备检验室的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内部配送中心检验检测人员未经过培训。
12.健康检查。
常见问题: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每天未对从业人员开展上岗前的健康状况检查,做好记录。
13.人员卫生。
常见问题:
①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清洁操作区内的加工制作及切菜、配菜、烹饪、传菜、餐饮具清洗消毒)的从业人员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
②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及皮肤有伤口或感染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制作;
③从业人员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披散头发;
④从业人员工作时不穿工作服或工作服不清洁;专间和专区人员加工制作前未更换浅蓝色专用工作服和帽子并佩戴口罩;
⑤从业人员手表、手镯、手链、手串、戒指、耳环等饰物外露;
⑥从业人员在加工制作食品前,未洗净手部;专间和专区人员未严格清洗消毒手部;
⑦加工制作过程中,未保持手部清洁;
⑧使用卫生间、用餐、饮水、吸烟等可能会污染手部的活动后,未重新洗净手部。
14.工作服和私人物品管理。 常见问题:
①食品处理区内加工制作食品的从业人员使用卫生间前,未脱去工作服;
②专间内从业人员离开专间时,未脱去专间专用工作服;
③食品处理区存放私人物品。
五、设施设备
15.布局流程和防护设施。
常见问题:
①擅自新建、改建、扩建原有功能间区和流程;
②与外界相通的门和可开启的窗等未做到防尘、防蝇、防鼠和防虫;
③所有管道(供水、排水、供热、燃气、空调等)与外界连接处有空隙;
④天花板连接处有空隙;
⑤无有效防鼠设施;
⑥餐饮食品摊贩无防尘、防蝇、防虫的设施;
⑦餐饮食品摊贩无废弃物收集设施。
16.设施设备配置。
常见问题:
①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产品三类食品清洗池未分类配置(小型餐饮可采用移动式专用清洗盆);
②食品加工工用具和容器未按“红绿蓝”颜色进行标识;
③未配置拖把等清洁工具、用具的专用清洗水池或设施设备;
④拖把等清洁工具、用具的专用清洗水池设置位置不合理有污染食品的隐患;
⑤食品处理区未设置洗手设施,或其位置不利员工操作,水池附近无洗手消毒方法标识;
⑥工用具数量不能满足经营需要;
⑦加工制作用水的水质不符合要求
⑧自备检验室的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内部配送中心检验室设施设备与产品检验项目不相适应;
⑨配送有温湿度保存特殊要求食品的使用车辆,不能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湿度等特殊要求。
17.专间或专区设施。
常见问题:
①专间墙裙未铺设到顶;
②专间传递食品的`窗口为非可开闭式;
③专间门不能自动关闭;
④设置明沟,地漏不能防止废弃物流入及浊气逸出;
⑤专间未设置独立的空调设施;
⑥专间未配置温度计;
⑦专间未安装空气消毒设施;
⑧专间入口处未配置洗手、消毒、更衣设施,水龙头未采用非手触动式开关;
⑨专区入口处未配置洗手、消毒设施,水龙头未采用非手触动式开关;
⑩专间或专用操作区未配置足量专用的工用具。
18.设施设备维护。
常见问题:
①未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等设施设备;
②未定期清洗、校验保温设施及冷藏、冷冻设施;
③未定期更换紫外线灯管、净水设备滤芯、制冰设备滤芯等,无更换记录。
六、采购运输
19.采购。
常见问题:
①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未查验相关资质;
②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
20.索证索票。
常见问题:
①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未留存每笔购物或送货凭证;
②未如实记录采购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
③未保存相关记录。
21.原料运输。
常见问题:
①原料运输和盛装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聚积食品碎屑;
②运输过程中,无防尘、防水措施;
③食品与非食品、不同类型的食品原料(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产品)混放运输;
④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装运输。
22.特定餐饮服务提供者采购评价。
常见问题:
①未对供货者的食品安全状况进行评价;
②未及时更换不符合要求的供货者;
③未定期对供货者食品安全状况进行评价。
七、食品贮存
23.原料贮存。
常见问题:
①库房无通风、防潮及防止有害生物侵入的装置;
②冰箱外温度显示器损坏未配内置温度计;
③冰箱内积霜严重;
④设置冷藏(冻)库的,未配置能正确指示库内温度的温度监测装置,冷藏(冻)库内未设置防爆灯;
⑤未分区、分架、分类、离地离墙存放食品;
⑥散装食品储存(食用农产品除外)未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使用期限等内容;
⑦食品添加剂未专柜(位)存放,未标注“食品添加剂”字样;
⑧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未配置精确的计量工具;
⑨无存放清洗消毒工具和洗涤剂、消毒剂等物品的独立隔间或区域;
⑩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贮存。
24.贮存管理。
常见问题:
①不同类型的食品原料(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产品)未分开存放;
②不同存在形式的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未分开存放;
③未按要求进行冷冻或冷藏贮存;
④未及时清理腐败变质等感官性状异常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八、清洗切配
25.清洗切配。
常见问题:
①不同类型的食品原料(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产品)未分类清洗或切配;
②盛放或加工制作不同类型食品原料(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产品)的工具(含抹布)和容器未分开使用分类管理、定位存放;
③接触食品的容器和工具直接放置在地面或者接触不洁物;
④在食品处理区内从事可能污染食品的活动;
⑤在辅助区内加工制作食品,在餐饮服务场所内饲养和宰杀禽、畜等动物;
⑥食品原料未洗净使用;
⑦使用禽蛋前,未清洗禽蛋的外壳。
九、烹饪加工
26.烹饪加工。
常见问题:
①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将订单委托其他食品经营者加工制作;
②烹饪食品的中心温度未达到70度;
③油炸类食品用油未定期更换,未定期拆卸油炸设备,进行清洁维护;
④烤制食品时直接接触火焰;
⑤火锅类食品重复使用火锅底料;
⑥糕点类食品使用烘焙包装用纸时,使用有荧光增白剂的烘烤纸;
⑦使用自制蛋液的,未冷藏保存蛋液。
27.调味品和添加剂使用。
常见问题:
①盛放调味料的容器感观不清洁,使用后未加盖存放;
②使用容器盛放拆包后的调味品或食品添加剂,在盛放容器上未标明调味品或食品添加剂名称,未保留原包装;
③超范围或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④在食品中添加药品(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除外)。
28.中小学、幼儿园食堂高风险食品制售。 常见问题:
①制售冷食品类食品;
②制售生食类(瓜果除外)食品;
③制售裱花蛋糕;
④加工制作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
十、专间专区
29.专间或专区使用。
常见问题:
①专间和专区未做到专人加工制作;
②生食类食品未在专间加工;
③裱花蛋未在专间加工;
④冷食类食品未在专间或专区加工;
⑤中央厨房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食品冷却、分装未在专间加工;
⑥现榨果蔬汁未在专间或专区加工;
⑦果蔬拼盘未在专间或专区加工;
⑧在专间和专区内从事非清洁操作区的加工制作活动。
30.专间或专区设施设备使用。 常见问题:
①专间每餐(或每次)使用前,未对空气和工作台进行消毒;
②专间内温度高于25度;
③盛放或加工制作不同类型食品原料(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产品)的工具(含抹布)和容器未分开使用分类管理、定位存放;
④专间未使用专用的工具、容器、设备,使用前未使用专用清洗消毒设施进行清洗消毒并保持清洁;
⑤专区未使用专用的工具、容器、设备,使用前未进行消毒;
⑥空调未定期清洗消毒。
31.专间或专区食品传递。
常见问题:
①未及时关闭专间的门和食品传递窗口;
②蔬菜、水果、生食的海产品等食品原料未经清洗处理传递进专间或专区;
③预包装食品和一次性餐饮具未去除外层包装传递进专间或专区。
32.生食海产品加工制作。
常见问题:
①海产品可食用部分受到污染;
②加工制作后未放置在密闭容器内冷藏保存,或者未放置在食用冰上保存并用保鲜膜分隔。
33.裱花蛋糕加工制作。
常见问题:
①裱浆和经清洗消毒的新鲜水果未做到当天加工制作、当天使用;
②蛋糕胚未存放在专用冷冻或冷藏设备中。
34.加工用水。
常见问题:
现榨果蔬汁、食用冰等未按规定使用预包装饮用水、符合相关规定的水净化设备或设施处理后的直饮水或煮沸冷却后的生活饮用水。
十一、食品留样
35.食品留样。
常见问题:
①留样容器未经清洗消毒或感观不清洁;
②在留样操作过程中有污染食品的隐患;
③在专用冷藏设备中冷藏存放未达到48小时;
④每个品种的留样量未达到125g以上;
⑤无留样记录。
十二、备餐供餐
36.备餐。
常见问题:
①未在专用操作区备餐;
②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和养老机构食堂未在专间备餐。
37.供餐管理。
常见问题:
①加工好的高危易腐食品未在规定时间内食用;
②传递设施(如升降笼、食梯、滑道等)感观不清洁;
③分派菜肴、整理造型的工具使用前未清洗消毒;
④加工制作围边、盘花等的材料使用前未清洗消毒;
⑤使用感观不清洁的托盘等工具,从业人员的手部直接接触食品(预包装食品除外)。
38.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配送。
常见问题:
①中央厨房食品配送包装或容器上未标注中央厨房的名称、地址、许可证号、联系方式,以及食品名称、加工制作时间、保存条件、保存期限、加工制作要求等;
②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配送食品容器上未标注食用时限和食用方法;
③食品配送前,清洁运输车辆的车厢和配送容器,盛放成品的容器未经过消毒或感观不清洁。
39.就餐区管理。
常见问题:
①垫纸、垫布、餐具托、口布等与餐饮具直接接触的物品未做到一客一换;
②重复使用一次性餐饮具;
③供顾客自取的调味料过期或变质;
④就餐区未设有对外直接可开启的窗户,或未配备必要的通风设施,保持空气流通;
⑤学校在教室分餐的,分餐环境感观不洁。
40.外卖配送。
常见问题:
①外卖箱(包)感观不清洁;
②外卖箱(包)未定期消毒;
③需要冷藏保存的外卖食品未低温保存;
④送餐人员未经食品安全培训,无食品配送污染防护知识;
⑤自建网站餐饮服务提供者未如实记录网络订餐的订单信息,包括食品的名称、下单时间、送餐人员、送达时间以及收货地址;
⑥自建网站信息保存时间少于6个月。
十三、餐具洗消
41.清洗消毒。
常见问题:
①未按要求对餐用具进行洗净消毒或清洗消毒后的餐用具感观不清洁;
②在辅助区(如卫生间等)清洗餐用具;
③从业人员佩戴手套清洗消毒餐用具的,接触消毒后的餐用具前未更换手套;
④使用抹布擦干清洗消毒后餐用具的,抹布未专用,未经清洗消毒,感观不清洁。
42.保洁和使用。
常见问题:
①消毒后的餐用具未定位存放在专用的密闭保洁设施内;
②保洁设施感观不清洁或存放其他物品;
③使用未经清洗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用具;
④提供集中消毒餐饮具的单位不具备合法资质,无有效的产品检测报告或消毒合格凭证。
十四、环境卫生
43.场所卫生。
常见问题:
①天花板有裂缝、破损,霉斑、灰尘积聚、有害生物隐匿;
②墙壁有裂缝、破损,霉斑、积垢;
③地面有裂缝、破损、积水、积垢;
④排水设施堵塞和污水倒流;
⑤通风排烟设施有明显污垢;
⑥就餐区空调、排风扇灰尘积聚,地毯污渍严重、包厢有异味。
44.四害防控。
常见问题:
①电击式灭蝇灯悬挂在食品加工制作或贮存区域的上方;
②餐饮服务场所内存放杀鼠剂;
③食品库房或食品贮存区域、固定设施设备背面及其他阴暗、潮湿区域存在老鼠、蟑螂等有害生物活动迹象。
45.餐厨废弃物管理。
常见问题:
①废弃物存放容器盖子为手动式;
②餐厨废弃物未分类放置;
③餐厨垃圾未及时清理;
④无索证、协议、回收记录。
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 8
一、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食品销售活动,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经营许可证,接受社会监督,承担主体责任。
二、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经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对食品销售全过程实施内部自我检查管理并记录,落实责任到人,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落实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工具清洗消毒、综合检验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四、制定定期或不定期的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取全面检查、抽查和自查的形式,实行层层监督,主要检查制度的执行情况。
五、学校食品安全领导检查小组不定时对学校食堂进行抽查,每月至少一次,校长每月至少一次,分管领导每周至少一次,总务主任每周至少2次。
六、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每天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七、食堂各岗位人员要服从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检查指导,每天开展岗位自
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违反制度要求的操作行为。
八、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对单位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应当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两次指出仍未改进的,按本单位有关规定处理。各种检查结果记录及报告情况归档备查。
九、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应当立即停止食品经营活动,并将相关问题立即向学校领导报告。学校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对相关问题进行研究,需要向县教育和体育局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的按程序上报。
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 9
一、目的
定期对公司的食品生产安全状况进行自我检查评价,及时发现危害食品安全的不符合情况并立即采取整改措施,确保我公司食品安全。
二、范围
食品生产安全自查范围包括现场检查、管理制度和质量记录。
三、职责
1、质管部负责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文件的编制、修改、更新。
2、质管部组织人员每月两次进行食品生产安全现场检查。
3、生产部、质管部分别指派1名以上管理人员组成食品安全自查小组,每半年度对公司的食品安全总体状况检查评价一次,并向公司管理办公司提交自查报告。
4、食品生产安全检查规程
1、现场检查规程
一、原辅料(包括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进货查验落实情况。检查项目:原辅料存放;专库管理;标签标识;索证索票;制度具备情况;现场记录。
(一)原辅料存放
1、原辅料存放是否离地、离墙。外包装是否完整,并做好防护。检查规程:查看原辅料存放情况,是否符合存放要求
重点注释:原辅料堆放是否离地10cm以上,离墙20cm以上,并应有防止虫害侵入的装置。
2、仓库是否符合卫生要求检查规程:查看现场卫生情况。
3、原辅料仓库内是否有过期原辅料,过期原辅料清理及记录是否符合要求。检查规程:查看是否有过期原料,是否有处置记录。
4、生产过程中用到的危险化学品,存放是否符合要求。检查规程:查看是否有危险化学品,是否符合存放要求。重点注释:需符合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要求;
5、生产用原辅料是否与有毒有害物质一起存放。检查规程:查看是否有毒有害物质与原辅料一起存放。重点注释:库房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物品。
6、原辅料仓库内是否有非生产用原辅料和非生产用其他物品。检查规程:查看仓库内是否有非生产用原辅料和非生产用其他物品。重点注释:原辅料仓库内不应堆放非生产用物品,专库专用,防止交叉污染。
(二)专库管理
1、食品添加剂是否专库或专柜保存,并有专人管理。检查规程:查看是否有食品添加剂专库,询问管理人员。重点注释:查看是否有专人专管。
2、内包装材料是否有专库或专门供有效的检验检疫证明。
检查规程:查看索取的材料是否反映现场抽查的情况。
3、企业直接从流通经营单位采购原辅料的,是否留存保留具有流通经营单位信息的每笔购物的凭证。
检查规程:查看索取的材料是否反映现场抽查的原辅料情况。
4、对无法提供合格证明文件的食品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企业是否依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自行检验或委托检验,并保存检验记录。
检查规程:查看原料辅料的检验记录,名称批次等信息是否与现场抽查的原辅料符合。重点注释:
(五)制度具备情况
企业是否有原辅料进货查验制度、原辅料进出库管理制度、卫生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检查规程:查阅制度是否在执行。
重点注释:必须建立原辅料进货查验制度,原辅料库管理制度。
(六)现场记录
1、企业是否有仓库温湿度记录(对于有贮存条件要求的原辅料)、原辅料进货查验记录、原辅料进出库记录。
检查规程:抽查近期1批次成品,查阅相对应的相关记录。
2、进货查验记录中是否包含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产品许可证证号或票据号及其他合格证明文件编号等内容,是否保留相关证件、票据及文件。
检查规程:抽查近期1批次成品,查阅相对应的相关记录。
3、企业生产加工食品所使用的食品原辅料的品种是否与进货查验记录内容一致。检查规程:抽查近期1批次成品,查阅相对应的相关记录。重点注释:通过进货查验记录,查看索证索票。
4、食品添加剂使用是否有记录
检查规程:询问专管人员,查阅领料记录。重点注释:是否有独立的食品添加剂领料记录。
二、生产过程控制
检查项目:厂区环境清洁卫生状况;更衣室;生产加工场所清洁卫生状况;生产加工设施、设备清洁卫生状况;企业必备生产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和清洗消毒;产品投料记录;生产加工过程中关键控制点的控制记录;生产中人流、物流交叉污染情况;原料、半成品、成品交叉污染情况;设备、设施运行情况;现场人员卫生防护情况;回收食品处置情况。
(一)厂区环境清洁卫生状况
1、厂区内垃圾是否密闭存放,是否散发出异味,是否有各种杂物堆放。检查规程:检查厂区内环境,是否符合卫生规范。
重点注释:不得有对食品有显著污染的区域,垃圾应及时清扫,无杂物混堆。
2、厂区内是否设置防蝇、防鼠设施
检查规程:检查厂区内环境,是否合理设置防蝇、防鼠设施。重点注释:查看防蝇防虫设备安装位置是否到位。
3、企业的生活区和生产区是否分离
检查规程:检查厂区是否有生活区,生活区是否与生产区有隔离。重点注释:生活区、厕所等不得对生产区域产生影响;宿舍、食堂、职工娱乐设施等生活区应与生产区保持适当距离或分隔。
4、企业是否记录清洁卫生情况
检查规程:查看是否有清洁记录,是否按卫生制度执行。重点注释:有卫生管理制度。
(二)更衣室
1、更衣室进口和出口设置是否变化,内部是否设储衣柜或衣架、鞋箱(架),个人衣、鞋与工作服、靴是否分开放置。检查规程:查看更衣室设施,是否按规定摆放。
重点注释:要有与生产量相匹配的更衣设施,保证工作服与个人服装及其他物品分开放置。
2、更衣室内空气是否进行杀菌消毒
检查规程:查看灭菌消毒设备、设施是否能正常运行,查阅灭菌消毒记录。重点注释:可采用紫外线灯、臭氧发生器等进行消毒。
3、更衣室内是否有完好的非手动式洗手设施、干手器,并配备了洗手液和消毒液。检查规程:查看洗手设施配置是否齐全,消毒液是否有配置记录。重点注释:消毒液的配置和更换要按照使用说明和制度要求。
(三)生产加工场所清洁卫生状况
1、车间及仓库是否设置防蝇、防鼠设施。检查规程:查看防蝇、防鼠设施是否安装到位。重点注释:一般设置在仓库或车间出入口。
2、物料是否离地离墙堆放
检查规程:查看车间里物料是否有直接靠墙堆放在地面上。重点注释:同仓库存贮要求。
3、生产车间内垃圾是否密闭存放。
检查规程:查看车间的`垃圾桶是否有带盖。重点注释:车间内垃圾桶(箱)应有盖。
4、各车间墙面及地面有无污垢、霉变、积水,是否记录清洁卫生情况。检查规程:查看车间的墙面及地面有无污垢、霉变、积水,查阅清洁记录。重点注释:车间无积水、无蛛网积灰等。
(四)生产加工设施、设备清洁卫生状况
1、生产加工设施、设备表面是否清洁,无积垢。检查规程:查看生产加工设施、设备表面清洁情况。重点注释:生产用设施设备需及时清洁,并做好记录。
2、企业是否记录生产加工设施、设备的清洁卫生情况。检查规程:查阅设施、设备清洁记录。
(五)企业必备生产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和清洗消毒
1、企业是否能提供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记录检查规程:查阅设施、设备维护保养记录。
2、企业是否有清洗消毒记录检查规程:查阅清洗消毒记录。
重点注释:车间内照明灯加装防护罩,紫外线灯不加罩,安装在工作台或需消毒设施上方不大于1.5m处(有微生物要求的产品)。
(六)产品投料记录
1、企业是否能提供产品投料记录,投料项是否有违法添加。检查规程:查阅产品投料记录,记录为成品仓库中抽查的同批次成品。重点注释:食品添加剂使用量和使用范围必须符合GB 2760。
2、投料记录是否包含包含投料数量、品名、生产日期或批号、用于生产产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批号等内容。
检查规程:查阅产品投料记录,一一对应查看记录内容。
(七)生产加工过程中关键控制点的控制记录企业是否能提供关键控制点记录
检查规程:查阅关键控制点记录,是否与制度中制定的一致,否是按要求记录。重点注释:关键控制点是否与许可时设置一致。
(八)生产中人流、物流交叉污染情况人流、物流是否避免交叉污染
检查规程:查看生产过程是否有交叉污染,是否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交叉污染。
(九)原料、半成品、成品交叉污染情况
1、原料是否经脱包或采用其他清洁外包处理后进入生产车间
检查规程:查看原料进入车间前是否有脱包间或脱包区域,原料是否经过脱包或采用其他清洁外包处理后进入生产车间。
重点注释:能有效降低原料卫生状况对产品质量影响设施设备。
2、半成品存贮是否有防护措施,标识信息是否清晰
检查规程:查看半成品存放区域,是否会受到污染,是否有标识。
3、原料、半成品及成品是否存放于专门区域
检查规程:看原料、半成品及成品,是否有专门区域分别存放,是否存在交叉污染。重点注释:指定区域,要有标识。
4、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是否保持清洁,并符合产品特性要求检查规程:查看容器、工具和设备清洁情况,查阅与食品直接接触的容器等是否符合卫生要求。
重点注释:生产用设备包括生产用管道和各种周转容器、工具必须符合食品卫生要求。
(十)设备、设施运行情况
1、温湿度控制设备是否正常开启
检查规程:查看温湿度控制设备是否正常开启,有必要的话进行现场检测。重点注释:查看相关制度要求,需符合制度。
2、清洗消毒设施是否正常开启
检查规程:查看清洗消毒设施是否正常开启。重点注释:查看相关制度要求,需符合制度。
3、空气净化装置是否正常开启
检查规程:查看空气净化装置是否正常开启。重点注释:查看相关制度要求,需符合制度。
4、其他生产必备设施是否发生变化
检查规程:查阅许可资料,进行现场比对,检查生产必备设备、设施有无增减。重点注释:不得随意变化,必须按照许可要求进行生产。
(十一)现场人员卫生防护情况
1、是否按要求清洗消毒
检查规程:查看至少2人现场清洗消毒动作是否按规定执行。
重点注释:从事食品生产的人员,进入生产场所前应当洗净双手;工作服应定期清洗消毒。采用挂钩放置工作服的应在更衣室恰当位置安装紫外线灯进行消毒。
2、是否穿戴工作衣帽及佩戴口罩
检查规程:查看至少2人工作衣帽及口罩是否按规定穿戴。重点注释: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不得露于帽外。
3、是否佩戴首饰
检查规程:查看至少2人上手部、颈部、耳朵是否有戴首饰。
4、现场人员持健康证、培训等情况是否符合要求
检查规程:询问至少2人姓名,查看其健康证和培训情况。重点注释:需建立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十二)回收食品处置情况
1、是否发现使用回收食品从事生产加工检查规程:查看车间是否有回收食品。
重点注释:正常情况下,除内包间外,车间内不应出现有本公司成品。
2、回收食品是否设置专门存放区域
检查规程:查看回收食品的存放区域,是否与其他产品分开存放。重点注释:查看回收食品存放区域。
3、回收食品是否专人专管
检查规程:询问回收食品的管理人员,如何登记、保存、处理回收食品的重点注释:询问回收食品管理人员。
4、企业是否能提供回收食品的处置记录
检查规程:查阅回收食品的处置记录,处置量是否与回收量相符,是否留下处置影像资料。重点注释:查看回收记录、处置记录或处置影像。
三、出厂检验现场检查
检验项目:检验室设施、设备、化学试剂情况;应具备相应能力的检验员;出厂销售成品是否具有出厂检验;自行出厂检验企业实验室是否具有测量比对;委托检验情况;产品留样情况;成品库成品存放是否符合要求。
(一)检验室设施、设备、化学试剂情况
1、检验室场地等基本设施是否保持洁净检查规程:查阅场地清洁记录。
重点注释:按照卫生管理制度执行,有清洁记录。
2、超净工作台是否专间放置。(不使用超净工作台,不检查)检查规程:查看超净工作台是否专间放置。重点注释:按照许可要求放置使用超净工作台。
3、天平等计量器具的放置是否符合要求检查规程:查看天平是否水平放置。
4、检验室中的出厂检验必备设备是否保持齐全
检查规程:查阅许可要求和产品标准,查看检验设备是否齐全。
重点注释:化验设备、试剂要配备齐全、有效;计量器材应经过检定(压力表为半年一次,其他设备一般一年一次)。
5、检验室中的出厂检验设备、辅助设备是否正常使用检查规程:抽查至少1个设备,是否能正常使用。
6、检验室中的出厂检验设备检定或校准是否在有效期内检查依据:
检查规程:抽查至少1个设备,查阅其检定或校准报告,是否在有效期内。
7、检验室中的必备化学试剂是否在有效期内的
检查规程:抽查至少1个检验项目的试剂,查看试剂是否在有效期内。
(二)应具备相应能力的检验员
1、是否具有专(兼)职检验人员
检查规程:询问检验人员姓名,查阅劳务合同。
2、企业检验技术人员是否获得相应的食品检验职业资格证书
检查规程:查看检验人员的食品检验职业资格证书,证书上描述的检验能力是否符合产品检验要求。
重点注释:检验人员要有检验资质。
(三)出厂销售成品是否具有出厂检验
1、出厂检验项目与食品安全标准及有关规定的项目是否保持一致
检查规程:抽查至少1个批次的产品出厂检验报告,查看其项目是否与食品安全标准规定的一致。
重点注释:对照产品标准和产品许可审查细则,检查出厂检验项目是否齐全。
2、出厂销售的产品是否具有检验报告、原始数据记录
检查规程:抽查至少1个批次的产品出厂检验报告,以及原始数据记录。 14重点注释:原始检验记录、出厂检验报告与生产记录等相关记录要相对应。
3、出厂检验报告是否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检验合格证号检查规程:抽查至少1个批次的产品出厂检验报告,是否按要求记录产品的有关信息。
4、出厂检验记录是否保存2年检查规程:查看出厂检验记录。
(四)自行出厂检验企业实验室是否具有测量比对
1、出厂检验应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能力比对检验检查规程:抽查至少1个发证单元的比对报告(发证1年以上)。重点注释:生产可许证年度审查需查看。
2、实施比对的企业是否定期
检查规程:1个发证单元1年至少进行1次比对检验。
重点注释:按照产品不同标准,一年一次。
3、是否建立并保存比对记录检查规程:查阅比对记录。重点注释:查看比对记录。
(五)委托出厂检验情况
1、企业是否和有资质的检验机构签订有效期至少三年的委托检验合同。合同书中应载明:检验项目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检查规程:查阅委托检验合同,是否写明委托检验的产品标准,及检验项目。重点注释:查看委托检验合同。
2、委托出厂检验报告是否与企业生产产品批次一致。
检查规程:抽查至少1个批次产品的委托出厂检验报告,查阅生产记录是否一致。重点注释:查阅生产记录和检验报告。
(六)产品留样情况
1、产品留样样品是否有记录。
检查规程:抽查至少1个批次产品的留样记录,是否与生产记录一致。重点注释:查阅留样记录。
2、是否具有留样样品存放区域。
检查规程:查看留样存放区域或留样柜,存放空间是否与生产量相符。重点注释:查看留样间或区域。七)成品库成品存放是否符合要求
1、成品存放是否离地、离墙。是否按区域堆放。检查规程:查看成品存放情况,是否符合存放要求。
重点注释:产品堆放是否离地10cm以上,离墙20cm以上;仓库内要将合格品、待检品、不合格品分别堆放,有标识。
2、仓库是否符合卫生要求。检查规程:查看现场卫生情况。
重点注释:仓库应以无毒、坚固的材料建成;仓库地面应平整,便于通风换气。
3、有贮存条件要求的成品是否按照规定贮存条件存储,并配备温湿度计等设施,冷库温度是否达到要求。
检查规程:查看贮存环境是否符合贮存条件。
4、成品仓库内是否有过期成品,过期成品清理及记录是否符合要求。检查规程:查看是否有过期成品,是否有处置记录。重点注释:有过期成品与合格成品混堆。四、标识标注情况检查项目:食品标识标注
1、食品标识标注规定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和规格、生产者、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贮存条件、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及QS标志、产品标准代号、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营养成分表,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必须标明的其他事项。
检查规程:现场抽查至少1种产品,按照GB 7718、法律法规要求对照查看。重点注释:根据《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要求标示;单件预包装食品的规格即指净含量。
五、食品销售台账情况
食品销售台账是否包括产品名称、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检验合格证号、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出货日期、地点。
检查规程:抽查至少1个批次产品的销售记录,其批次需有对应的生产记录、出厂检验报告等。
六、不安全食品召回情况
1、不安全食品召回的,是否保存在专门区域
检查规程:查看不安全食品存放区域,是否与其他安全食品分开堆放。重点注释:参照回收食品处置情况。
2、企业出现不安全食品的,是否有不安全食品召回记录
检查规程:查阅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和记录,是否按规定制定不安全食品召
3、企业出现不安全食品的,是否有不安全食品销毁记录检查规程:查阅不安全食品召回销毁记录,是否按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执行销毁措施。
4、制度与记录检查内容:
原辅料仓库;更衣室;生产车间;成品仓库;化验室;办公室一、原辅料仓库二、更衣室三、生产车间四、成品仓库五、化验室六、办公室
5、相关表单
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 10
1、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2、建立健全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装裱上墙张贴在相应功能区;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经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实施内部检查管理并记录,落实责任到人和员工奖罚制度管理,积极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3、食品安全管理员须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贯彻落实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健康管理、索证索票、餐具清洗消毒、综合检查、设备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用《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综合管理自查表》等进行相关记录,备查。
4、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用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形式相结合,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5、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6、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指导、督促、检查员工进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规范。
7、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及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周1-2次对各餐饮部位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同时检查各部门的自查记录,对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8、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二次提出仍未改进的,提交上级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严重的交市场监督管理局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9、在就餐场所设置食品安全宣传栏,主动公示诚信建设,及时处理消费者意见。
单位盖章:
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 11
为规范我校食品安全检查管理,保障师生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与健康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学校食堂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餐饮服务活动,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经营许可证,接受社会监督,承担主体责任。
二、建立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经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餐饮服务全过程实施内部检查管理并记录,落实责任到人,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三、食品安全管理员须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落实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健康管理、索证索票、餐饮具清洗消毒、综合检查、设备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四、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取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相结合的形式,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五、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六、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要服从食品安全管理员检查指导,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从业人员违反制度要求操作的行为。
七、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周1-2次对各环节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八、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两次指出仍未改进的,按本单位有关规定处理。
九、各种检查结果定期进行公布并记录归档备查。
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 12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食品安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作为一个不可或缺的生活常用品,食品在人们的生活中占据着十分重要的地位。但是在超市购买食品时,我们还是难以避免一些安全问题的发生。为了更好地保证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超市应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第一、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的必要性
食品安全问题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不断引发社会公众的关注、政府的监管和企业的自律。超市应建立一套完善的食品安全自查制度,以保证超市内所有食品的安全性和卫生水平。首先,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有助于明确超市的食品管理责任和职责,梳理食品管理流程。其次,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有助于提高超市食品管理人员的素质和能力,确保他们了解食品卫生和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以便更好地管理食品。第三,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有助于规范超市食品管理行为,强化对员工、供应商和消费者的'教育和监督,提高食品管理质量。
第二、食品安全自查制度的具体内容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完善食品供应链管理,确保产地安全和原料的质量:超市在采购食品时,应仔细筛选供应商,并与其签订合同,明确供应商要求的食品质量标准和时间。在对原料的检测过程中,对不符合标准的原料,应及时拒绝接受。
2、倡导安全饮食文化,提高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超市应该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知识普及,提高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认知水平并倡导安全饮食文化。例如,对食品的流通渠道进行公示,定期向顾客提供有关食品安全的信息,教育顾客做到食品喝水同源,不乱食乱喝。
3、建立食品质量检验和监督制度:超市应建立和完善食品质量检验和监督制度,将食品的质量检验和监督纳入超市内部管理考核。如发现食品有质量问题,应及时进行处置和通知有关部门。
4、建立消费者投诉处理制度:超市应建立完善的消费者投诉处理制度,通过有效途径收集消费者反馈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对反馈的问题进行调查和处理,解决消费者关注的问题,加强超市食品安全监管的执行力度。
第三、如何实施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1、随时进行内部食品质量检查。超市食品管理人员应每天进行质量检查,检查食品的保存、销售、检查情况等,做好检查记录和整改情况。
2、认真查清食品来源。超市管理人员应该认真核查食品的来源和备案等手续,不能盲目从不信任来源进货。
3、教育员工和顾客。超市管理人员应教育员工了解有害食品的危害和如何鉴别有害食品,告知顾客如何选购安全食品。
总之,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对于超市来说,是非常有必要的。超市食品安全自查制度的建立及其执行,有助于建立一个食品安全的社会意识,并在大部分情况下保证顾客的健康和安全。
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 13
为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检查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餐饮服务活动,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餐饮服务许可证,接受社会监督,承担主体责任。
二、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经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餐饮服务全过程实施内部检查管理并记录,落实责任到人,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三、食品安全管理员须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落实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健康管理、索证索票、餐饮具清洗消毒、综合检查、设备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四、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取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相结合的形式,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五、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六、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要服从食品安全管理员检查指导,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从业人员违反制度要求操作的`行为。
七、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周1-2次对各环节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八、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两次指出仍未改进的,按本单位有关规定处理。
九、各种检查结果记录归档备查。
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 14
为规范便利店食品安全检查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便利店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便利店活动,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便利店许可证,接受社会监督,承担主体责任。
二、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经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对便利店全过程实施内部检查管理并记录,落实责任到人,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三、食品安全管理员须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落实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健康管理、索证索票、餐饮具清洗消毒、综合检查、设备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四、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取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相结合的形式,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五、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六、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要服从食品安全管理员检查指导,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从业人员违反制度要求操作的行为。
七、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周1—2次对各环节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八、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两次指出仍未改进的,按本单位有关规定处理。
九、各种检查结果记录归档备查。
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 15
为了加强对本经营单位食品质量安全管理,销售的食品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本单位所经营的食品应当实行进货检查验收,审验供货方的经营资格,验明食品合格证明和食品标识,索取相关票证。对重要食品的相关票证,应统一保管,集中备案,接受行政执法部门检查。应当检验检疫的,还应当向供货方按照产品生产批次索要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检验报告或者由供货方签字(或者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第二条经营包装食品时,应当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按照食品广告指引购进的食品,应当注意查验是否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
第三条本单位及其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经常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四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并如实记录食品进货台帐、销货台帐(从事批发业务的),台帐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五条本单位不得经营假冒伪劣、不合格或存在其他安全卫生隐患的食品。对不合格食品应当实施退市登记管理制度。
第六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严禁聘用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销售。
第七条在行政执法部门检查时,本单位及其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主动、积极、有义务配合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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