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燃放鞭炮倡议书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需要使用倡议书的事情愈发增多,倡议书是由某一组织或社团拟定、就某事向社会提出建议或提议社会成员共同去做某事的书面文章。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写倡议书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春节燃放鞭炮倡议书,欢迎大家分享。
春节燃放鞭炮倡议书1
各位公民:
燃放烟花爆竹是我国的一项传统民俗,寄托着人们对生活的美好愿景。为倡导文明新风,为进一步营造浓厚安全生产社会氛围,传播弘扬安全文化,提升全民安全素质,揭阳市应急管理局诚挚地向全市人民发出以下倡议:
一、共当烟花爆竹的安全员
安全生产,从我做起。全市每一位公民都要行动起来,当好烟花爆竹的安全员,让安全成为一种社会风尚,树立安全意识,吸取经验教训,把安全理念渗透到工作和生活的方方面面。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审批许可,不得私自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请全市社会各界朋友,自觉遵守规定,摒弃陈规陋习,不违规购买、燃放烟花爆竹;不要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内储存、燃放烟花爆竹。未经依法许可,严禁运输烟花爆竹或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
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都极易引发生产安全事故,从而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巨大的损失。
二、共做烟花爆竹禁燃限放的监督员
关于烟花爆竹禁燃限放的安全监督,我们要从自身做起、从身边做起。善意规劝他人,引领新风正气,敢于向周围违反禁燃限放规定的行为说“不”。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对未成年人进行安全燃放烟花爆竹教育,制止未成年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负起监护人的相应责任。宾馆、饭店和提供婚庆、殡葬服务等经营者承办喜庆、殡葬等活动的,应当向消费者书面告知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劝阻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三、共做烟花爆竹安全宣传员
揭阳是我家,安全靠大家。全体市民都是这座美丽城市的主人,大家要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参与基层公共安全管理,倡导绿色生活、争当文明市民,带动共创安全、和谐的节日环境。我们提倡理性购买符合规定品种的烟花爆竹,少燃放或不燃放烟花爆竹。坚决不在公共场所、易燃易爆区域燃放烟花爆竹。同时,号召动员我们周边的亲朋好友,共同抵制、劝阻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广大市民朋友们,让我们站在助力“平安揭阳”大发展的.高度,推动全市所有家庭、学校、企业、各社会组织都立即行动起来,让安全融入家庭,成为一种生活方式;让安全走进社会各界,成为一种工作需要;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教育,让安全成为一种习惯。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为了家庭的和谐平安,为了揭阳市的安全发展,为了人民的幸福安康,让我们积极投身到安全生产活动中来,携手并肩、砥砺前行,用我们的热情和真诚,用我们的理想与信念,让我们生活的环境更加和谐,让我们居住的家园更加美丽!
春节燃放鞭炮倡议书2
宝山市民朋友们:
新春佳节将至,为积极贯彻落实《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大力倡导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着力营造文明、祥和、安全的节日氛围,现发出如下倡议:
一是争做宣传劝导的传播者
带头向家庭成员、亲朋好友、左邻右舍宣传讲解《条例》规定和要求,积极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使禁放禁然规定和要求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在全社会形成禁放禁然共识,努力传播文明法治的正能量。
二是争做遵规守法的践行者
严格遵守禁然规定,不违规携带、储存、燃放烟花爆竹。党员领导干部和各级文明单位要以实际行动带头遵守禁燃规定,主动劝阻违法燃放行为,争做禁放工作的示范者和践行者。
三是争做城市安全的.守护者
积极参加平安志愿者队伍,配合社区安全管控工作,主动举报销售、存储、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踊跃参与居民区巡查工作,守护城市安全。
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倡导文明过节的新风尚,为空气“减负”,为健康“加码”,过一个幸福祥和的绿色年、文明年、安全年!
倡议人:
日期:
春节燃放鞭炮倡议书3
尊敬的广大市民朋友:
新春佳节将至,燃放烟花爆竹是人民群众表达节日喜庆之情的传统习俗之一。近年来,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推进,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求日益增长。由于燃放烟花爆竹会释放大量的颗粒物和有害气体,加剧雾霾程度,影响空气质量,损害身体健康,极易引发火灾,造成意外事故和财产损失,因此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自觉减少环境污染,是打响蓝天、碧水、净土、青山“四大保卫战”提出的时代新要求。为了让广大市民朋友过一个绿色祥和的“环保春节”,我们在此真诚倡议:
一、做一个践行者,过低碳环保年。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做到不购买、不存放、不燃放烟花爆竹,主动采用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来欢度佳节。
二、做一个监督者,过安全祥和年。发挥主人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既做到自己不随意燃放烟花爆竹,又敢于向身边违反禁放规定的不文明行为说“不”,发现燃放烟花爆竹的,及时制止或举报反映情况,使大家过一个安全祥和喜庆的春节。
三、做一个宣传者,过文明健康年。积极通过微信、微博、短视频等各类方式,广泛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积极传播绿色生活理念,努力把不燃放烟花爆竹变成全民的自觉行动,共同营造浓厚的禁放氛围,以文明健康的方式辞旧迎新。
蓝天之下是我们共同生活的家园,绿水青山需要我们一起悉心呵护。让我们携起手来,从现在做起、从你我做起,告别烟花爆竹,共同营造安全、绿色、文明、环保的节日氛围,以实际行动助推美丽渭南建设。
祝广大市民朋友新春愉快、身体健康、阖家欢乐、万事如意!
渭南市生态环境局
20xx年1月10日
春节燃放鞭炮倡议书4
广大市民朋友们:
20xx年,经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我市“蓝天白云”天数达到224天,同比增加38天。新春佳节临近,燃放烟花爆竹是人民群众表达喜庆之情的传统习俗之一。但是,燃放烟花爆竹不仅造成空气中颗粒物(PM10、PM2.5)、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浓度急剧飙升,严重污染环境,而且容易引发火灾和人身伤害事故。为确保广大市民度过一个清新、安全、欢乐、祥和的春节,市文明办、市环保局向全市人民发出倡议:
一、自觉做少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请广大市民在春节期间少购买或不购买烟花爆竹,不要在城市中心区域、主要街道、公共场所、人口密集的地方燃放烟花爆竹,特别注意避免扎堆燃放、集中燃放。
二、自觉做不放烟花爆竹的引领者。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严格执行禁限燃放相关规定,以自己的行动带动影响身边的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节后上班时要厉行节约,不放“开门炮”、“喜庆炮”,为消除陋习做好表率。
三、自觉做环保低碳过节的宣传者。请广大市民利用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传播平台,积极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劝说家人和朋友春节期间不放或少放烟花爆竹,更多地选择鲜花、电子鞭炮、喜庆音乐等环保、低碳方式传达节日的.喜悦。
四、自觉做文明喜庆过节的推动者。春节是中华民族最隆重的传统佳节,美好的中国年有丰富的年俗,少了放鞭炮,还有写春联、挂年画、贴窗花、蒸年糕、包饺子、赏灯会等等,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倡导文明过节新风尚,为菏泽的空气“减负”,为我们的健康“加码”。
菏泽,是我们共同的家园,让我们从自身做起,从文明燃放烟花爆竹做起,过一个幸福美满的绿色年、文明年、团圆年!恭祝全市人民新春愉快、身体健康、阖家欢乐、万事如意!
菏泽市文明办菏泽市环保局
20xx年1月25日
春节燃放鞭炮倡议书5
全县市民朋友们:
大家好!新春佳节是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每逢春节,有些市民朋友都会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方式表达欢乐之情、营造喜庆气氛。但是,燃放烟花爆竹会释放出大量的颗粒物和硫化物,加剧雾霾程度,损害空气质量,影响人体健康,烟花爆竹燃放后产生的炮皮碎屑等会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卫生,还容易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严重影响我县环境空气质量。春节将至,为了减少环境污染,改善空气质量,倡导文明、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现特向全县人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文明过节,从我做起。
要自觉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采用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气球、喜庆灯笼等安全、环保、低碳的方式来欢度佳节,共同守护大荔的蓝天白云,维护我们的美好家园。
二、善意提醒规劝他人。
要以主人翁的姿态抵制燃放烟花爆竹,通过微博、抖音、微信朋友圈、公众号等方式,广泛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自觉劝阻和监督亲朋好友不去燃放烟花爆竹,勇于向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说“不”,消除燃放烟花爆竹对空气的`污染及对身体健康的危害。
三、强化监督检查。
有关部门要做好烟花爆竹生产、储存、销售和燃放的监管工作,严厉打击未经许可的商业点、婚庆公司、殡葬服务、中介服务机构储存、销售、操作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罚款、行政拘留。非法生产、储存、运输、经营烟花爆竹的,由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广大市民朋友们,让我们从少购买一串鞭炮、少燃放一枚礼炮做起,以一言一行助力“美丽大荔”建设,以实际行动守护我们共同的家园,为协同共建大荔绿色生态家园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大荔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
20xx年1月18日
春节燃放鞭炮倡议书6
广大市民朋友们:
燃放烟花爆竹是我们的一项传统民俗。但是,节日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在给我们增添喜庆气氛的同时,也会危及到我们的身心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
为积极保障我们的身心健康,减少环境污染,改善空气质量,积极贯彻落实《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禁售禁燃烟花爆竹的通告》精神,大力倡导文明、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着力营造文明、和谐,安全,宜居环境,现就带头执行禁售禁燃烟花爆竹规定,向全市广大市民朋友们发出如下倡议:
一、做好行动者。
严格遵守《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禁售禁燃烟花爆竹的通告》,不违规购买、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不违规运输、存储、寄递、销售、携带烟花爆竹,积极爱护环境,维护城市秩序,争做文明市民、守法公民,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展示良好素质、维护良好形象。
二、做好倡导者。
坚持“厉行节约,告别陋习”,以悬挂灯笼、喜庆音乐等安全、环保的方式,取代传统的燃放烟花爆竹,大力营造文明、守法、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新风尚。尤其是各级党政机关领导干部、环保志愿者以及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和广大学生以及家长要带头积极响应号召。
三、做好宣传者。
积极宣传和倡导禁售禁燃燃放烟花爆竹的'新理念,劝导家人、邻里和亲友响应倡议,不销售、不购买、不储存、不燃放烟花爆竹,坚决抵制违法违规行为。对违反“禁售禁燃”行为的,主动劝阻,积极举报,共同保护环境。
美好环境,大家共建。相信,有了您的积极参与和带头实践,我市烟花爆竹禁售禁燃工作一定会取得良好效果,新乡的空气会更清新、天空会更蓝、环境会更加优美。
xxx
20xx年xx月xx日
春节燃放鞭炮倡议书7
全市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居民朋友们:
岁序更迭、辞旧迎新,20xx年春节即将来临。节日期间烟花爆竹大量集中燃放会导致空气、噪声污染,危害人的身体健康,燃放不当会引发火灾和人身伤害事故,影响正常社会秩序。为确保广大居民度过一个环保、安全、欢乐、祥和的春节,我们就节日期间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倡议如下:
1、不燃放或减少燃放烟花爆竹。
2、不在非法销售点购买烟花爆竹,个人不燃放专业燃放类产品;不在明令禁止的时段、区域和公共场所燃放;不在深夜、凌晨休息时间燃放;不在不利烟尘扩散气象条件下燃放;不在通风条件差的楼道、小巷内燃放;不在建筑物内、阳台、草坪中燃放;不在燃放烟花爆竹时嬉戏打闹;不妨碍行人及车辆安全通行;不让未成年人独自燃放。
3、尽可能选择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新颖、安全喜庆方式,增添节日氛围。
4、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节日期间不燃放烟花爆竹,不放“开门炮”。
5、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自觉做到不燃放烟花爆竹,劝阻亲朋好友不燃放、少燃放烟花爆竹。
6、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不销售伪劣产品,做到合法诚信经营。
居民朋友们,宁波是我们共同的'家园,保护环境是我们共同的责任,让我们从自身做起,从文明燃放烟花爆竹做起,共同努力,以我们的行动来营造宁波的碧水蓝天。
宁波市文明办宁波市安监局
20xx年1月29日
春节燃放鞭炮倡议书8
全镇广大居民朋友们: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减少环境污染,改善空气质量,大力倡导文明、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着力营造文明、和谐、安全的庆祝氛围,现就执行我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相关要求,向全镇广大居民朋友发出如下倡议:
一是争当先锋,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志愿者”。利用微博、微信等方式,向家人成员、左邻右舍和亲朋好友宣传禁放烟花爆竹的好处,严格遵守禁燃禁放规定,不违规购买、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不违规运输、存储、携带烟花爆竹,让禁放烟花爆竹变成大家的自觉行动,凝聚起保护环境的正能量。
二是身体力行,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拒绝燃放烟花爆竹,拒绝非法运输、存储、寄递、销售、携带烟花爆竹,采用喜庆音乐等其它安全、绿色、环保的过节方式开展喜庆活动,尽自己的一份力量守护好我们的碧水蓝天。
三是勇担责任,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守护者”。全镇广大居民朋友要主动发挥主人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既做到自己不燃放烟花爆竹,又积极劝阻和监督他人不燃放烟花爆竹,对违反“禁燃”法规的行为主动劝阻、积极举报,共同保护环境。
四是遵纪守法,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守法者”。在我县范围内未经许可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责令停止燃放并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辞旧岁不需漫天烟火,迎新年只待春暖花开。远离烟花爆竹,让我们的生活多一些绿色发展,多一些环保空间。我们相信,有了你我的共同努力,城关的空气会更加清新、城关的天空会更加蔚蓝多彩!
祝大家新年愉快、身体健康、阖家欢乐、吉祥如意!
城关镇人民政府
20xx年1月29日
春节燃放鞭炮倡议书9
广大市民朋友们:
春节将至,大家习惯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方式欢庆传统节日,营造喜庆气氛。然而,燃放烟花爆竹不仅容易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而且还会严重污染空气,危害广大市民的身体健康。为使我们的城市更加清洁、空气更加清新,保障大家的人身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特向广大市民朋友发出如下倡议:
一、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养成采用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安全、环保、低碳的方式来欢度佳节的习惯;
二、请向家人和亲朋好友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利用微博、微信等平台,宣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相关法律法规,把不燃放烟花爆竹变成全社会的共同行动;
三、积极劝阻、抵制和举报燃放烟花爆竹的不文明行为(举报电话:110);
四、请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党员干部、工作人员要带头不燃放烟花爆竹,以自己的行动带动和影响身边的人。
做文明市民,不燃放烟花爆竹,从你我做起,从现在做起,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为建设安全、健康、美丽清城作出自己的贡献,共同度过一个安全、祥和、喜庆、洁净的春节。
恭祝全区人民:新年愉快、身体健康、阖家欢乐、万事如意!
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分局
20xx年1月18日
春节燃放鞭炮倡议书10
各位市民朋友:
岁末年初,春节在即。为了保卫蓝天、美化环境,养成低碳、绿色、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共建美丽家园,确保春节安全祥和,请广大市民立即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自觉禁放烟花爆竹。为此,我们发出如下倡议:
一、做禁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开展普法宣传,利用微信、手机客户端等传播方式,向亲朋好友宣传禁放烟花爆竹的益处,努力把禁放烟花爆竹变成广大市民的自觉行为,凝聚起保护环境的正能量。
二、做禁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自觉带头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在“互联网+”时代,采用喜庆音乐、鲜花等安全、绿色、环保的.方式从事相关活动,尽己之力守护蓝天碧水,全面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
三、做禁放烟花爆竹的守法者。不设烟花爆竹销售网点,不临街摆卖烟花爆竹,严禁未经许可生产烟花爆竹、严禁未经许可运输烟花爆竹、严禁未经许可经营烟花爆竹、严禁未经许可储存烟花爆竹。
四、做禁放烟花爆竹的监督者。自觉维护法律法规,增强环境保护和春节安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劝阻和监督他人燃放烟花爆竹,彻底消除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危害。
汨罗市烟花爆竹“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xx年1月1日
春节燃放鞭炮倡议书11
各位县民:
深冬时节,空气以下沉气流为主,大气污染物难以扩散,以致春节期间大气环境质量不佳。而燃放烟花爆竹更加使空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浓度急剧飙升,严重污染环境,并容易引发火灾和人身伤害事故。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清新、安全、欢乐、祥和的春节,桃江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向全县人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所有单位和个人不要在任何时间任何场所燃放烟花爆竹。
二、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自觉做到不燃放烟花爆竹。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执行并宣传引导亲朋好友不燃放烟花爆竹。
三、社区居委要加强对辖区禁放和倡议工作的宣传,做好劝告、告知等工作。
四、全县各物业公司要宣传引导小区业主不燃放烟花爆竹,及时做好宣传、巡查、劝阻工作。
五、全县各类企业、施工工地要积极弘扬安全、环保观念,自觉加入不燃放烟花爆竹的`行列,尽安全、环保工作的社会责任。
桃江,是我们共同的家园,维护环境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让我们从自身做起,不燃放烟花爆竹,呼吸上更加清新的空气,过一个幸福美满的绿色年、文明年、团圆年!恭祝全县人民新春愉快、身体健康、阖家欢乐、万事如意!
桃江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xx年1月17日
春节燃放鞭炮倡议书12
广大村民朋友:
随着新春的来临,辞旧迎新、燃放烟花爆竹的习俗随之而来,但绚丽烟花、声声爆竹在增添了喜庆色彩和节日气氛的同时,也给我们的环境和生活造成了一些影响与危害,在此倡议村民春节期间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首先、要前往合法销售点购买正规的烟花爆竹,选购时认准防伪标志,产品上应有正规的厂名、厂址,中文燃放说明清楚,如是否有警示语、燃放方法(如何选择地点、时间、操作方法等、燃放过程中注意事项等),并按照燃放说明正确燃放。
第二、应正确选择烟花爆竹的`燃放地点,严禁在人员密集等公共场所和山林、有电的设施下以及靠近易燃易炸物品的地方进行燃放。
第三、明确点火部位,采用烟或香点,侧身点燃后(严禁身体任何部位正对产品的燃放轨迹方向),人即离开到安全位置。万一出现异常情况,如熄火现象,千万不要再点火,更不许伸头、用眼睛靠近观看,也不要马上靠近产品,停止燃放其它产品,等明确原因,再行处理,一般为15分钟后再去处理。
第四、烟花的燃放不可倒置。吐珠类烟花的燃放最好能用物体或器械固定在地面上进行,若确需手持燃放时,只能用手指掐住筒体尾端,底部不要朝掌心,点火后,将手臂伸直,烟花火口朝上,尾部朝地,对空发射。不要在楼群和阳台上燃放。
第五、喷花类、小礼花类、组合类烟花燃放时,平放地面固牢,燃放中不能出现倒筒现象,点燃引线人立即要离开。
第六、燃放旋转升空及地面旋转烟花,必须注意周围环境,放置平整地面,点燃引线后,离开观赏,燃放手持或线吊类旋转烟花时,手提线头或用小竹竿吊住棉线,点燃后向前伸,身体勿近烟花。燃放钉挂旋转类烟花时,一定要将烟花钉牢在壁或木板上,用手转动烟花,能旋转的好,才能点燃引线离开观赏。
第七、手持烟花不应朝地面方向燃放。爆竹应在屋外空处吊挂燃放,点燃后切忌将爆竹放在手中,双响炮应直竖地面,不得横放。
最后,祝大家节日快乐、身体健康、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中共仁兆镇委
20xx年1月13日
春节燃放鞭炮倡议书13
全市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市民朋友们:
20xx年春节即将来临,在普天同庆的时刻,我国有燃放烟花爆竹欢庆传统节日的习俗。如果不分时间、场合、种类集中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粉尘、噪声不但污染空气,而且危害人们的身心健康。如果燃放不当还会引发火灾和人身伤害事故,影响正常社会秩序。当前疫情形势依然严峻,为确保春节期间安全、欢乐、祥和,现就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提出倡议如下:
1.广大市民朋友不燃放或减少燃放烟花爆竹,携手创建和谐文明城市。
2.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严格落实疫情各项防控措施,加强个人防护,不聚集、少聚集燃放烟花爆竹。
3.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以实际行动带动周边群众积极响应倡议。
4.党政机关、文明单位、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放烟花爆竹、文明绿色过节。不放“开门炮”“开业炮”“关门炮”“竣工炮”等,同时要教育所属工作人员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头并劝阻亲朋好友不燃放、少燃放烟花爆竹。
5.不在非法销售点购买烟花爆竹,个人不燃放专业燃放类产品;不在明令禁止的`区域和禁止的地点燃放;不在深夜、凌晨休息时间燃放;不在不利烟尘扩散的气象条件下燃放;不在通风条件差的楼道、小巷内燃放;不在建筑物内、阳台、小巷、草坪中燃放;不在燃放烟花爆竹时嬉戏打闹;不妨碍行人及车辆安全通行;不让未成年人独自燃放。
6.要选择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新颖、安全喜庆方式,增添节日氛围。
7.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做到合法诚信经营,不销售伪劣产品。
市民朋友们,慈溪是我们美丽的家园,保护环境是我们共同的责任,希望我们的倡议能够得到您的积极响应和支持,用实际行动贡献自己的力量,让慈溪的天空更蔚蓝,空气更清新,环境更优美。我们也真诚欢迎广大新老市民积极配合。
祝大家春节愉快、阖家幸福!
慈溪市文明办
20xx年1月21日
春节燃放鞭炮倡议书14
全体教职工:
20xx年新春佳节将至,为了减少环境污染,改善空气质量,进一步落实《德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要求,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安全、绿色环保的`春节。现发出如下倡议:
一、从我做起,拒绝燃放烟花爆竹,选择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安全、环保的喜庆方式过节、办事。
二、自觉宣传禁放烟花爆竹的理念,教育、劝导、劝阻家人、邻居和亲友,不燃放烟花爆竹。
三、通过微信、朋友圈、微博、短视频等方式,积极宣传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倡导安全、文明、环保生活新理念,弘扬正能量。
四、对发现违规燃放行为的,要积极予以劝阻、举报(举报电话110),并协助执法部门查处,共同抵制违规燃放行为。
让我们从禁放烟花爆竹这件小事做起,爱护环境,文明过节,争做文明市民。
中共齐河县委党校
20xx年1月29日
春节燃放鞭炮倡议书15
全县居民朋友们:
金牛追冬去,福虎报春来。新春佳节即将来临,特向您致以节日的问候和祝福!
为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有效防治噪声和大气污染,持续落实全县全时段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向全县人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自觉守法,从自己做起。自觉遵守禁燃禁放相关法律法规,不违规运输、存储、销售、购买、燃放烟花爆竹,争做守法公民,以实际行动树立文明形象。
二、倡导新风,从现在做起。进入新时代,要崇尚新风尚、打造新民俗,坚持转变观念、移风易俗,大力营造文明、守法、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新风尚。
三、宣传劝导,从身边做起。积极宣传和倡导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理念,劝导家人、邻里和亲友响应倡议,不销售、不购买、不储存、不燃放烟花爆竹,对违反“禁燃”法规的行为,主动劝阻,积极举报,共同建设美好家园。
汝阳是我家,保护环境靠大家。为了您和家人及他人的健康,为了我们共同的生活环境,让我们大家行动起来,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做起,不燃放烟花爆竹,一起呵护你、我共同的生活环境,让天空更蔚蓝、空气更清新、环境更优美,共同度过一个祥和、喜庆的新春佳节。
汝阳县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xx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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