佩戴头盔安全出行倡议书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能够利用到倡议书的场合越来越多,倡议书一般由标题、称呼、正文、结尾、落款五部分组成。你所见过的倡议书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佩戴头盔安全出行倡议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佩戴头盔安全出行倡议书1
广大市民朋友们:
您好!电动自行车是市民短途出行的重要代步工具,但驾驶电动自行车违反交通法规、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等安全问题时有发生,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呈多发态势,影响了群众的出行安全。安全头盔是电动车骑乘人员遇到危险时的最后一道防线,据统计,在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中,80%以上的伤亡都是由于驾乘人员未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致使头部损伤造成的。当事故发生时,安全头盔可吸收大部分撞击力,起到缓冲、减震的保护作用,使受伤者的比例下降70%,死亡率下降40%。为保障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出行安全,减少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造成的伤亡事故,创造安全、文明、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特发出以下倡议:
一、骑车、乘车都要戴。
骑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系好头盔卡扣,做到“戴头盔、靠右行、不闯红灯”;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经过检验合格的头盔,不要购买假冒伪劣产品,对自己的生命安全负责,对亲人和家庭负责。
二、做到安全文明出行。
驾乘电动自行车要主动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了解不按规定佩戴头盔可能导致的严重危害后果,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自觉杜绝和抑制闯红灯、逆向行驶、超速行驶、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
三、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广大党员干部要发挥模范引领作用,自觉遵规守法,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带头弘扬文明交通新风尚,同时积极引导、劝导身边的亲朋好友戴好安全头盔;快递、外卖等重点行业要强化内部安全教育管理,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倡导文明交通行为,确保全体职工规范佩戴头盔。
四、劝导警示强管控。
县交警大队将对查处劝导的`不佩戴安全头盔行为拍照录入临沂交警APP。不佩戴安全头盔第一次被劝导,需关注“临沂交警”微信公众号并阅读市文明办和交警支队联合发出的《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倡议书》;第二次被劝导,在微信朋友圈转发倡议书,并至少集10人点赞;第三次被劝导,在路口观看5分钟交通安全警示视频,并参加10分钟文明交通志愿服务。经多次劝导仍不佩戴的,将通过电视台、新媒体予以曝光,并推送社区、单位进行重点宣传管理。
关爱生命,从“头”做起。正确佩戴安全头盔既是个人文明素质的体现,也是对个人生命安全的负责。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每一次出行做起,养成良好的安全出行习惯,共同维护平安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佩戴头盔安全出行倡议书2
广大市民朋友们:
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幸福美满,更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已成为很多市民短途出行的首选绿色交通工具。为了您和家人的出行安全,请尽快登记上牌,驾乘戴好安全头盔,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目前,从全市驾乘出行情况来看,未正确佩戴安全头盔或未佩戴头盔的人员比比皆是。为进一步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切实保障居民群众生命安全,特发出如下倡议:
一是人人都要佩戴头盔。驾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不仅是对自己生命负责,更是对家人、家庭负责,要全力做到“戴头盔、靠右行、不闯灯”。
二是党员干部要带头引领。广大党员干部驾乘出行要自觉遵规守法,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带头弘扬文明交通新风尚,同时积极引导、劝导身边亲人、朋友戴好安全头盔。
三是重点行业要严管示范。外卖、快递等行业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内部安全教育管理,牢固树立交通安全意识,提升配送人员安全防护水平,确保安全头盔全覆盖。
四是质量安全要放在第一位。出行注意安全,佩戴好头盔,安全时刻要放在第一位!建议购买并佩戴经过检验合格的安全浅色头盔,尽量不选黑色等在夜间或特殊情况下影响视线判断的头盔。
关爱生命,从“头”抓起。正确佩戴安全头盔既是自身安全的'保护,也是城市文明的具体体现。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每一次出行做起,养成良好的安全习惯,携手共创平安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xx市文明办
20xx年7月6日
佩戴头盔安全出行倡议书3
XX市检察院全体工作人员:
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已经成为日常出行必不可少的代步工具,佩戴安全头盔是文明出行的标志之一,大部分人员已经养成了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的'良好习惯,但也存在有部分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成为生命安全的一大隐患。在此,郑重向市检察院全体人员发出呼吁:文明驾驶,请自觉佩戴安全头盔!安全防护,从“头”做起!
一、戴好安全头盔,保护生命安全!在涉及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的伤亡案例中,绝大部分是由于未佩戴安全头盔或安全头盔没有起到应有的保护作用,致使颅脑损伤引起。在头部受到撞击时,安全头盔可吸收大部分撞击力,起到缓冲、减震的保护作用,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能够有效降低交通事故伤亡率,是骑乘者遇到危险时的最后一道防线!
二、遵守交通规则,倡导文明风尚。在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时“上好牌证、戴好头盔”,自觉做到安全文明驾驶,不抢道、不逆行、不闯红灯,不在机动车道行驶,安全行车、文明出行。同时,要积极劝阻、及时纠正、敢于举报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为构建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和文明和谐的人文环境贡献自己的力量。
三、尽到监管责任,积极宣传劝导。文明交通和事故预防需要大家共同参与,广大工作人员在做到自身佩戴安全头盔的同时,要做好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和监管工作,保证儿童乘坐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佩戴头盔,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严禁骑行摩托车、电动车出行。劝导身边人,安全是第一。
佩戴头盔安全出行倡议书4
市直机关广大党员干部:
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幸福美满,更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群众交通出行日益增多,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增大,特别是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陋习屡见不鲜,致使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往往造成严重后果。为进一步提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有效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伤害,动员广大机关党员干部带头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积极做文明交通的践行者、倡导者和传播者,为广大人民群众起到示范引领、表率带动作用,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为此,我们倡议:
一、驾乘摩托车,要依法佩戴安全头盔;驾乘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都要规范戴好安全头盔。购买头盔时,一定要选择正规厂家检验合格的`头盔。
二、要将“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戴头盔”行动纳入安全管理,加强公职人员交规学习,落实监督责任,做到“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人”。
三、广大机关党员干部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自觉遵规守法,按规定佩戴头盔,带头弘扬文明交通新风尚,积极引导、劝导身边亲人、朋友戴好头盔,共同为安全守护行动深入开展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关爱生命旅程,须做好“头”等大事。正确佩戴安全头盔既是对自身的保护,也是城市文明程度的体现。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每一次出行做起,养成良好的安全习惯,携手共创平安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xxx文明办
20xx年3月14日
佩戴头盔安全出行倡议书5
尊敬的全体师生、家长朋友 :
你们好!交通安全与你我息息相关,不仅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幸福,更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依法文明参与交通,是每个人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只有每个人都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出行才会更加安全,社会才能更加文明和谐。
在现实生活中,部分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不文明现象时有发生,导致摩托车、电动车交通事故居高不下。特别是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等造成的伤亡,直接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据统计,摩托车、电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占全部交通事故的 50%左右;在摩托车、电动车交通事故的死亡总量中,有90%至95%的死亡案例由脑外伤引起,这其中绝大部分是由于未戴安全头盔或安全头盔没有起到应有的保护作用所致。
为此,我们郑重倡议:
1。 在骑摩托车、电动车出行时,驾乘人员不能超过2人,驾驶员和乘坐人员一定要自觉戴好安全头盔。
2。 在购买头盔时,不要图便宜,一定要购买经过检验合格的安全头盔。
3。 劝告身边的.摩托车、电动车驾驶员和乘坐人员,出行过程中,一定要戴好安全头盔。
4。 自觉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避免交通意外伤害。
5。 遵守社会公德,自觉做文明交通的倡导者和践行者。
安全出行,文明相伴!生命只有一次,文明从我做起,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营造文明和谐畅通的交通环境。
xx初级中学
20xx年1月14日
佩戴头盔安全出行倡议书6
亲爱的老师、家长朋友、同学们:
交通文明不仅是一个城市文明程度的标志,也是社会文明和市民素质的具体表现。助力交通文明,与大家息息相关,这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幸福,更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依法文明参与交通,是我们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我们期盼您能够和我们共同行动,关注交通安全,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近年来,摩托车、电动车逐渐成为短途出行的代步工具,但由于部分驾乘人员交通安全意识淡薄,致使摩托车、电动车交通事故频发。据统计,在摩托车、电动车交通事故的死亡人员中,绝大部分是由于未佩戴安全头盔或安全头盔没有起到应有的保护作用,致使头部颅脑损伤,给众多家庭的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在此,庆云县实验小学向师生和家长提出以下倡议:
1、佩戴安全头盔。
希望各位师生家长朋友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在骑行摩托车、电动车时佩戴安全头,做到“戴头盔、靠右行、载一人、不闯灯”。驾乘人员一定要自觉戴好安全头盔,系好固定卡扣。
2、购买合格头盔。
在购买头盔时,不要图便宜,一定要选择正规厂家出产的经过检验合格的安全头盔。
3、家长以身作则。
在戴好安全头盔的同时,要劝告身边的驾乘人员,在出行过程中,一定要佩戴安全头盔,给孩子做好榜样。
4、遵守交通法规。
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要自觉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知法守法,提高自我保护能力,避免交通意外伤害。
5、加强安全教育。
未满12周岁的学生不得上路骑行自行车,未满16周岁的学生不得上路骑行电动车,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的不得骑行摩托车。家长要教育可以骑行电动车的孩子,自觉佩戴安全头盔,走非机动车道。
各位家长朋友,让我们携起手来,提高自身和孩子的交通安全意识,防范交通事故发生,为我们安全出行创造一个良好的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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