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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森林防火倡议书14篇
在现在社会,我们都可能会用到倡议书,倡议书作为一种公开提议性的专用书信,其在写作上有一定的规范。在写之前,可以先参考范文,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保护森林防火倡议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保护森林防火倡议书1
市民朋友们:
清明节是中华民族祭奠先人、缅怀先烈的传统节日,也是森林火灾的高发时期。为维护生态文明建设成果和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娄底市森防办向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倡议:
一、做森林防火的宣传者。值此清明来临之际,森林防火正处于特别防护期。我们要自觉增强防范意识,规范农事用火、祭祀用火等野外用火行为,严防森林火灾,努力形成人人参与、人人支持、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的森林防火浓厚氛围。
二、做文明祭祀的倡导者。自觉摒弃不文明的祭祀方式,我们要破除烧香纸、燃香烛、放鞭炮等陈规陋俗,提倡通过网络祭扫、鲜花祭扫、植树缅怀等文明简约的祭祀方式,积极营造文明祭祀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做绿色家园的守护者。严格按照森林防火有关规定,自觉接受当地森林防火工作人员的检查和管理,不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不在林区内吸烟、烧纸钱、点蜡烛、放鞭炮,不违规野外用火。一旦发现火情,立即报告。
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齐心协力,文明祭祀,严防山火,保护森林,共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为娄底的生态文明建设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保护森林防火倡议书2
全镇广大人民群众:
又是一年青草绿,又是一年清明时,我们又迎来缅怀先辈、祭奠逝者、寄托哀思的传统节日——清明节。为了秉承传统文化,树立健康文明的祭祀新风,保护美丽家园,在此,我们向您发出如下倡议:
一、增强防火意识,维护生态安全。近年来,我镇林业建设蓬勃发展,林业生态效益日渐显现。然而由于用火不慎而引发的森林火灾严重破坏生态环境,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因此,保护林业生态成果需要全镇广大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和共同努力,让我们切实增强森林防火意识,争做护绿使者,用实际行动为打造绿色人居环境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二、自觉移风易俗,倡导文明祭扫。上坟燃放烟花爆竹、焚烧纸钱香烛等行为已成为引发森林火灾的主要原因之一。我们在尊重祭祖习俗的同时,更呼唤文明祭祀新风。
三、加强自律管理,消除火险隐患。我们在祭扫活动中要切实增强森林防火意识,自觉遵守森林防火有关规定,不携带任何火种进入林区,绝对服从森林防火人员的管理,不在林区吸烟、烧纸、燃放烟花爆竹;对在校学生和未成年人加强教育引导,对痴、呆、傻及精神病等特殊人员加强监管控制,防止因监护不力而引发森林火灾。
全镇共产党员、共青团员、机关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争做文明之风的倡导者和传播者。
全镇广大人民群众要用文明缅怀、关爱森林的实际行动,成为告别陋习的先行者、护绿的带头人,为建设美丽和谐新芒东作出我们的贡献。
保护森林防火倡议书3
广大市民朋友们:
森林资源是全社会的共同财富,森林防火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为有效遏止森林火灾的发生,保护好我们共同的绿色家园,最大限度地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积极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社会生活环境,在此,秦皇岛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向全市人民提出如下倡议:
请不要在森林防火期内(每年10月1日至次年5月31日)在林区及其周边从事下列行为:1.携带火种、火源进入山林;2.烧火取暖、野外吸烟、乱丢火种、烧纸祭祀;3.烧荒、烧秸秆、燎地边、焚烧垃圾;4.野炊、生火烘烤食物;5.燃放孔明灯、烟花爆竹、爆破作业;6.其他野外用火行为。
请不要在封山防火期内(具体时间以市政府发布的春季封山防火决定为准)进入林区开展郊游、登山、踏青等活动。
请大家从现在做起,从自己做起,从家庭做起,从单位和身边人做起,全面树立森林防火意识,拒绝一切野外用火行为,人人都做践行者,人人都当宣传员,人人都当护林员,爱护树木,保护森林,为建设沿海强市、美丽港城担负起自己的一份责任。
保护森林防火倡议书4
全镇广大父老乡亲: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森林资源是全社会的共同财富,森林防火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在秋冬季森林防火期间,为进一步消除森林火灾隐患,给全镇人民营造一个和谐、稳定、平安的社会大环境,现特向辖区广大村民朋友发出以下倡议:
一、承担社会责任。森林防火需要社会公众共同参与、共同预防,牢固树立“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意识和责任担当。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用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群众。广大人民群众应牢记公民责任、履行公民义务,积极向周围的亲朋好友宣传保护森林的重要性,坚持森林防火“从我做起、从小做起”。
二、树立文明新风。人人都要树立健康向上的精神状态,敬畏生命、移风易俗、爱护环境、低碳祭扫。提倡通过献一束花、敬一杯酒、忆一段往事,清扫墓碑等方式来怀念先人、寄托哀思,倡导文明祭祀新风。
三、杜绝野外用火。严禁携带火种进入林区,严禁一切违规野外生产、生活用火,严禁露天焚烧秸秆垃圾、燃放烟花爆竹、祭祀烧纸、野炊烧烤。同时,为了更好地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减少火灾发生和不必要的损失,积极鼓励大家举报野外非法用火线索。
四、树立法制观念。请大家自觉遵守《森林防火条例》,对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或个人未履行森林防火责任的,或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造成火灾发生的,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负有监护责任的单位和个人,要认真履行监护职责,加强对被监护人的教育和管理,防止其进入森林防火区用火、玩火而引发森林火灾。
全镇广大父老乡亲!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同心协力,携手护林防火,共同呵护好我们的绿色家园,为子孙后代留下一片绿水青山!
保护森林防火倡议书5
市民朋友们:
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是自然界的天然绿色屏障,更是我们人类赖以生存的宝贵资源。当前,地球温室效应加剧、水土流失严重、沙漠面积日益扩大、生物多样性衰退等生态问题的凸现,都与森林资源的遭受破坏或过量消耗有关。其中,森林火灾更是破坏森林资源的主要杀手,短时间内就能将大片森林毁坏,从而造成严重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影响人民群众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秩序。
每年的11月1日至次年的4月30日,是我市划定的森林防火戒严期。在此期间,特别是春节、清明节前后,人们有祭奠故人的传统习俗,而点香烛、烧纸钱、燃烟花、放爆竹等传统祭祀方式常常引发森林火灾,给人们带来不可估量的重大损失,因而,这一阶段正是森林防火的特殊时期。
时代在前进,观念在更新。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在春节、清明时节祭祀亡灵、以表哀思的习俗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体现人文关怀、带有新鲜气息的文明祭祀方式也不断出现,如携带树苗进墓区,植棵绿树告慰先人;拿起笔将自己对已逝亲人的怀念写在纸上,以慰藉心灵;插束鲜花,表示自己思念的虔诚之情等等……这一股股清新的祭祀文明之风已渐渐为广大群众所接受。但毋庸讳言,有一部分人在祭祀时摆祭品、放鞭炮、点蜡烛、烧纸钱或野外用火的迷信、铺张浪费的活动方式仍未完全摒弃,引发森林火灾的隐患依然存在。
鉴于此,我们必须移风易俗,大力倡导祭祀文明,力求以肃穆、环保节约的文明方式缅怀逝者,逐渐摆脱封建迷信的羁绊。这既符合我国的传统,又符合新时期社会发展的要求,有利于保护森林绿化,更好地促进生态上虞、国家园林城市和省示范文明城市创建,进一步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乡文明程度。
清明节来临之季,再次提醒广大市民朋友,禁止一切野外用火,特别是高温、干旱、大风等高火险天气更要严加防范;当前,需提醒的是在上坟祭祀时严禁点燃香烛、烧化纸钱、燃放烟花爆竹等非生产性用火,杜绝因违反规定引发森林火灾而承担经济损失、行政治安处罚乃至追究刑事责任等现象。
市民朋友们!保护森林,就是保护人类自己!崇尚文明,就是尊重我们自己!希望大家都来关心森林防火工作,积极倡导文明新风,以实际行动来保卫我们的绿色家园,使我们XXXX的山川更加秀美,城乡更加文明和谐!
倡议人:xxx
xx年x月x日
保护森林防火倡议书6
市民朋友们:
你们好!
清明节是我国缅怀先人、扫墓祭祖的传统节日,也是森林火灾高发期,加之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严峻。为推行科学文明祭祀,确保清明平安,我们特向全体市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争当文明祭祀的引领者。“踏青扫墓世传承,倡创文明祭祀新”,倡导广大市民采用网络祭扫、云祭扫、居家追思等方式来怀念逝者、寄托哀思;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转变观念,在节俭治丧、生态安葬、文明祭祀等方面发挥表率作用,教育好自己的家人亲属,引导好家乡的父老乡亲文明低碳祭扫。
二、勇做绿水青山的守护者。“一颗烟头能毁掉千顷林海,半柱香火可烧光万亩青山”。各地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清明期间,全市暂停组织集体祭奠、公祭等群体性祭扫活动,暂停所有公墓(陵园)、骨灰楼(堂)、寄存骨灰的宗教场所等祭拜场所现场祭扫活动,严禁群众到山头、林地、墓地使用明火、烧纸焚香、燃放烟花爆竹等。对拒不遵守相关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相关部门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广大市民一旦发现他人野外违章用火或有火情,应立即报告。(森林火警报警电话:xx)
三、善做生态建设的参与者。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也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我们要以主人翁的'精神,履行好严防森林火灾的责任和义务,破除陋习,移风易俗,用文明祭祀的实际行动参与到建设绿色三明的行动中来。
我们相信,只要全市人民共同努力,我市森林防灭火工作一定能做得更好,绿色三明一定会更加秀美!
保护森林防火倡议书7
广大城乡居民发出以下倡议:
一是倡导安全用火,认清火灾危害。请广大城乡民谨记我县是森林高火险区、冬至期间是高火险期,冬至进入林区追思先人一定要严格遵守森林防火有关规定,自觉接受林区管理人员的检查、监督和管理,不携带任何火种进入林区,不在林区进行烧纸焚香、点燃蜡烛等野外违规用火行为,严防火灾和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将平安作为对亲人的最大告慰。
二是倡导文明祭祀,弘扬节俭风尚。自觉遵守森林防火“十不准”规定,做到不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不在森林防火区域吸烟、焚香、燃烛、烧纸、野炊和燃放烟花爆竹等,竭力减少森林火灾隐患;加强留守老人和未成年人的教育;采取有效措施管住老人、小孩和智障人员等特殊群体,防止监护不力引发森林火灾;自觉摒弃烧香纸、燃香烛、放鞭炮等陈规陋俗,大力推行鲜花祭扫、网上祭扫等文明祭祀方式,寄托哀思,不给疫情防控“添堵”,不给森林防火“添乱”,争当文明、有礼龙游人。
三是倡导爱护森林,呵护美好家园。十年难育一棵树,星火能毁万亩林。我们呼吁社会各界加入到森林防火志愿者队伍中来,弘扬生态文明新风尚,自觉爱护身边的林木,你我做起,齐心协力,群防群治,争当绿色家园的`守护者、生态文明建设的标杆,共同呵护我们的绿色家园和璀璨明珠。如发现森林火灾隐患和火情火灾,请及时拨打森林火警电话,同时采取合理方式做好避险救灾,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
保护森林防火倡议书8
全市广大市民:
一年春草绿,风起清明时;一点星星火,可毁万亩林。每年清明节,因上坟烧纸、敬香点烛、燃放鞭炮等野外用火引发的森林火灾时有发生,给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极大危害。保护森林,人人有责,推进移风易俗,倡导文明祭祀新风,用实际行动减少森林火灾隐患。为保护绿色家园,呵护秀美山川,重庆市林业局特向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做明辨是非的守法者。自觉遵守森林防火期的有关规定,听从护林员、守卡人员和现场工作人员的劝导、管理,严格扫码入林,不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杜绝一切违规的野外用火行为。
二、做文明祭扫的`践行者。讲文明,树新风。扫墓祭祖时不烧纸钱、不燃放烟花鞭炮,倡导用敬献鲜花、植树绿化、网上祭祀、家庭追思等无烟祭祀文明行为。
三、做绿色新风的传递者。踏青春游时杜绝用明火,不在林区吸烟、烧烤、野炊等,在林区和林沿周边不烧荒、焚烧秸秆和烧灰积肥,劝导家人与朋友文明旅游、平安出行。
四、做爱绿护绿的志愿者。自觉担当森林防火的宣传员、监督员,共同筑起爱护森林、严防火灾的防护墙。如遇山火发生,第一时间拨打森林火警电话,切勿盲目扑救,避免发生人身伤亡事故。
绿色家园是我家,森林防火靠大家!让我们共同携手,从我做起,从家人做起,从身边人做起,履行好严防森林火灾的责任与义务,人人都来做森林的守护员,用节俭、生态、环保、安全的祭祀活动,赋予传统节日更加健康文明的时代内涵,为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贡献一份力量!
保护森林防火倡议书9
广大市民朋友们:
天气转暖,“清明”将至,森林火灾进入易发高发期,为有效遏制和避免森林火灾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确保全市森林火灾防控到位,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出如下倡议:
1.树立意识 遵守规定
广大人民群众应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森林高火险期有关规定,不携带任何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不得在林区及周边烧田埂、烧地边草、野炊、吸烟和点孔明灯,不私自组织烧荒、烧田坎、烧麦等农事活动,做护林防火的践行者,维护济宁每一片绿色。
2.创新理念 绿色祭祀
积极树立生态环保理念,遵守社会公德,服从劝阻管理,杜绝在林区、景区等公共场所焚烧纸钱、燃放爆竹、撒冥币等不文明行为,倡导鲜花祭奠、植树祭奠等文明祭祀方式,以植树、鲜花、写诗赋词等形式寄托哀思,倡导绿色文明祭祀新风尚,防止因祭奠活动引发森林火灾。
3.加大宣传 确保安全
自觉履行宣传责任,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宣传森林防火知识,避险常识,尤其要加强对青少年的宣传教育,做到森林防火人人皆知、主动尽责,避险知识人人掌握、科学自救。
4.加强监护 积极引导
加强对老年人、儿童、智障残障病人等特殊人员的监护,做好防范引导,谨防上述人员在林区发生不安全用火行为,养成良好习惯。
5.高度警惕 快速反应
受气候影响,今年全市森林防火形势异常严峻,星星之火,可以燎原。要高度警惕、快速反应,一旦发现火情,立即拨打火警电话119,并报告当地党委政府和村委,为尽快灭火创造条件。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森林防火,人人尽责!在这个特殊的时期,让我们做护林防火的先行者,做文明祭祀的.示范者,严防山火、保护森林,用实际行动共建文明和谐的美好家园,共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伟大理念。让我们人人都积极行动起来吧,争做护林防火的好公民。
保护森林防火倡议书10
致全区广大居民:
清明节是中华民族祭奠先人、缅怀先烈的传统节日。每年这个时期,因焚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等野外用火引发的森林火灾事故时有发生,给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危害。为守护海岛绿水青山,落实长岛综试区禁火通告要求,严格管控野外火源,从严查处违规用火行为,坚决防止清明期间因上坟祭祀用火引发森林火灾,保障海岛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们向广大居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森林防火,人人有责。森林防火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全岛居民要切实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森林防火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野外踏青游玩时不携带火种、不搞野炊、不吸烟、不违规用火,做到身在林中、防火记心中,让林区远离火患。要严格遵守禁火通告要求,林区一律禁火,要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和未成年人的教育引导,防止野外生产作业失范和儿童玩火引发火灾。
二、移风易俗,文明祭扫。“疫”在当下,“忆”上心头,文明祭扫,寄托远思。清明节传统祭祀易引发森林火灾,全岛居民要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坚持从我做起,减少出行、居家思忆。大力提倡文明祭扫、鲜花祭祀,推广网上祭祀、家庭追思等绿色低碳祭祀形式,告别传统陋习,崇尚文明新风。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要做文明祭扫的表率,发挥自身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规定、文明祭扫、安全祭祀、移风易俗、节俭治丧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以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群众。
三、广泛宣传,传递新风。全岛居民要共同参与森林防火工作,人人成为森林防火义务宣传员,积极向家人、亲朋好友宣传森林防火的重要性和森林火灾的严重危害,努力形成人人参与、人人支持、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的.森林防火浓厚氛围。
如果发生火情,要沉着应对、科学处置,第一时间向当地政府、区应急管理部门和消防救援部门报告。切勿盲目扑救,严禁妇女儿童、老弱病残人员参与火灾扑救,严防意外伤害事故发生。我们要牢记: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立即拨打xx报警。
海岛绿色来之不易,文明祭扫弘扬家风。让我们携起手来,用节俭、生态、环保、安全的祭祀活动,赋予传统节日更加健康文明的时代内涵,为守护海岛绿水青山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保护森林防火倡议书11
亲爱的老师、同学们,尊敬的家长朋友们:
您好!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目前我省久旱,森林火险等级高,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将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为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兴国县教科体局向全县学生及家长朋友发出以下倡议。
一是自觉当好防火知识的“宣传员”。通过“小手拉大手”“大手手拉手”,主动向亲朋好友、邻里乡亲宣讲森林防火的`重要性,宣传防灭火知识,一定牢记“带火不进山、进山不用火”安全常识,做到森林防灭火知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是自觉当好森林安全的“防护员”。预防森林火灾,控制火源是核心。家长朋友要以身作则,严管火源,消除火灾隐患。要切实履行监护职责,时刻掌握孩子假期去向,杜绝因孩子玩火而引发森林火灾。
三是自觉当好护林防火的“监督员”。要与身边的人互相监督、相互提醒,自觉遵守森林防火“十不要”规定,积极监督周边的民俗、农事、生产、施工等用火情况。一旦发现火情,要及时拨打12119报警,严禁个人盲目扑火。
老师同学们,家长朋友们!保护森林,就是保护人类自己!崇尚文明,就是尊重我们自己!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自身做起,从细节做起,严防森林火灾发生,共同守护好我们的绿色家园,保护好我们的金山银山!
保护森林防火倡议书12
全市广大市民:
中国传统节日清明节即将到来,在此,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向全市广大市民发出倡议:保护森林,人人有责,推进移风易俗,倡导文明祭祀新风,用实际行动减少森林火灾隐患。
一、文明祭扫树新风。不在林缘、林地、草地用明火、焚烧纸钱冥物,提倡植树祭祀、献花祭祀、清扫祭祀等文明健康安全的祭祀活动。
二、培育家风传美德。百善孝为先,我们要大力弘扬“尊老、敬老、爱老、孝老”的传统美德,树立“丰祭不如厚养,孝道注重当下”的理念。提倡老人在世时多尽孝道,做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人去世后节俭治丧,文明祭祀。树立厚养薄葬、绿色环保新风尚,将纪念逝者与弘扬优良家风相结合,使祭扫达到“传递亲情、传承家风”的真正目的。
三、缅怀先烈扬文化。提倡“献祭礼、讲变化、诵家规、谈感恩、致哀思”等家庭祭祀文明礼仪,把祭祀活动与中华民族优秀文化融合起来,增强对国家、对社会、对家庭的`感恩意识。
四、党员干部作示范。党员干部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率先垂范,革除陋习,自觉进行文明祭祀,以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的群众树立文明祭祀新风。
五、文明祭祀从小抓起。倡议全市各中小学校在清明期间做好野外防火宣传和教育,提高学生防火责任意识。
祭奠先烈,孝思感恩是清明的传统,让我们携起手来,用节俭、生态、环保、安全的祭祀活动,赋予传统节日更加健康文明的时代内涵,为泸水生态文明建设,建设全市人民共有的绿色家园出一份力。
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森林防火、文明祭奠、安全祭奠、节俭治丧等相关规定,倡导安全绿色文明的祭祀方式,弘扬新风正气,助力乡村振兴和社会文明进步,对任何单位和个人违规野外用火,一律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保护森林防火倡议书13
广大父老乡亲:
又是一年春草绿,在春耕备耕正忙、清明节来临之际,天气转暖,风大物燥,火险易发,为倡导社会新风、推动移风易俗,保护好绿水青山美丽家园,向全镇的朋友们发出如下倡议:
增强防火意识,维护生态安全
发生森林火灾,会造成烧毁林木、破坏生态环境、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等多种危害,不仅会给国家和集体带来损失,而且会对家庭和个人造成巨大损失。我镇退耕还林面积大,一旦发生火灾,火势难以控制,扑救相对困难,广大父老乡亲一定要提高防火意识,积极向亲朋好友宣传保护森林的重要性,让其认识到森林火灾的严重危害,并坚持从我做起,提高杜绝野外用火意;严禁春耕备耕户外用火,请广大群众珍惜绿色生态资源,坚决杜绝野外焚烧秸秆,尤其是在林区、林地、林草附近焚烧荒草、秸秆。
推动移风易俗,做好文明祭祖
清明临近,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移风易俗,带领广大群众树立现代文明的祭扫观念,自觉传承文明美德,开展文明祭祀活动,摒弃烧纸钱、冥物等祭祀陋俗,提倡鲜花祭奠、植树祭奠、公祭悼念、家庭追思、网上留言等文明祭祀活动,让祖先在绿色优美的.环境中安息。
倡导文明出行,严禁野外用火
请广大朋友们不携带火种进入林区,不在林区内进行吸烟、烧烤、野炊等违规用火行为,既维护森林生态环境,又要保护好自身安全。同时,要按照“十户六联”模式,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防火体系,确保全镇无火灾发生。
加强自我约束,严格遵守防火规定
牢记公民责任、履行公民义务,同时,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宣传教育引导,采取有效措施看护好痴、呆、聋、哑、精神病等特殊人员,防止因监护不力而引发森林火灾。严格遵守《森林防火条例》(国务院令第541号)、《草原防火条例》(国务院令第542号)及《甘肃省人民政府20xx年度森林草原防火命令》规定,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草原火灾,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和国家森林草原资源安全。
保护森林防火倡议书14
广大市民朋友们:
森林不仅能为我们提供木材和林副产品,还能保持水土、涵养水源、防风固沙,而且对保障农业生产和农村环境发挥着重要作用,保护森林资源是每位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森林火灾会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带来严重危害,也会给我们的`生产生活环境造成严重破坏。一旦引发森林火灾,必将害人害已,殃及乡里。
当前已是我区森林防灭火期(当年9月份至翌年4月份),为严防森林火灾发生,确保森林资源和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提出以下几点要求请大家共同遵守:
一、禁止一切未审批的野外用火,包括炼山、烧田埂草、果园清杂、野外烧杂等;
二、祭祖扫墓时提倡不焚烧香烛、纸钱,不燃放烟花、鞭炮;
三、进入林区生产、旅游等不带火种、不吸烟;
四、一旦发现火情,立即报告村(居)委、镇(街)或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以便及时组织扑救;
五、在森林火灾扑救中,要高度重视安全,老、弱、孕、幼、病、残者不要参加扑火。
我们相信,有广大朋友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我们区森林防灭火工作一定能做得更好,最大可能地实现森林资源保护,广大群众安居乐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