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答辩状

时间:2024-05-17 08:59:32 答辩状 我要投稿

离婚答辩状[荐]

  答辩状可以针对原告起诉状中所写的事实部分进行答辩。在不断进步的时代,我们很多纠纷都会选择在法庭上解决,大家开庭前一般都会预先做好答辩状,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离婚答辩状,欢迎阅读与收藏。

离婚答辩状[荐]

离婚答辩状1

  答辩人:王,女,19xx年×月×日生,汉族,××市人,××市某单位职工,住××市××区号。

  因王诉我离婚纠纷一案,特答辩及请求如下:

  一、同意与周离婚;

  二、要求婚生儿周小×由答辩人抚养,周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至周小×18周岁止;

  三、判令周因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1000万元公司股份的赔偿责任500万元;

  四、判令周清偿答辩人个人债务40万元。

  事实与理由:

  一、答辩人与周之间的夫妻感情早已破裂,这也是周密谋已久的事情,请求法院判决离婚。

  周与答辩人系200×年×月×日于北京市朝阳区民政局登记结婚,周系再婚,而答辩人为初婚,200×年×月×日生育一儿周小×。两人虽系经介绍认识谈婚,婚前相处较短,但答辩人认为周已经过一次失败的婚姻,应该会珍惜再一次的婚姻。

  但周在婚后很快就暴露其本性,常常在外花天酒地、夜不归宿,只是把家里当做换洗衣服的场所。周小×出生后,仍未能唤醒周作为一个父亲、作为一个丈夫应尽的职责,在将答辩人母亲张房屋拆迁补偿款及积蓄骗光之后,便积极谋划与答辩人的离婚。

  周与答辩人之间的离婚纠纷已是第三次诉至法院审理,周曾于200×年g月×日时就向贵院提出过离婚诉讼请求。由于在庭审过程中,答辩人发现周伪造结婚证骗取法院立案,遭到了法庭的口头训诫处罚,并且答辩人还发现周恶意转移公司股份,在此种情况下,周于200×年11月×日向贵院提出了撤诉。

  基于周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在周提出撤诉后,为维护答辩人合法权益,答辩人又于当月向贵院提出离婚诉讼请求,后由于答辩人准备不足向法院申请撤诉。

  现周再次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请求,答辩人认为,双方的夫妻感情早已破裂,婚姻关系的维系没有任何意义,请求法院判决双方离婚。

  二、周并无抚养子女的责任心及诚意,请求判定周小×由答辩人抚养,并判令周每月支付20xx元的`抚养费。

  从20xx年2月×日周小×出生之日起,周就没有认真负责地尽过一个父亲的职责,周生活一直以来就是由答辩人承担。非但如此,周小×的每一次患病都是答辩人的母亲陪同答辩人一起将周小×送至医院就诊,周小×的入学及学习问题亦由答辩人一人负责。周从来就没有好好地关心过周小×的生活、学习,其要求抚养周小×完全就是一个掩人耳目的托词。

  三、请求判令周因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1000万元的公司股份,赔偿答辩人500万元的损失。

  周为达到与答辩人离婚时,答辩人无法分得夫妻共同财产的目的,在20xx年8月×日向朝阳区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前火速炮制了一份与其胞弟周大×的200万元的借条。很快又在周操纵下,该公司召开公司股东会,同意周将其所有股权折抵200万元的债务,并完成股权转移。

  以上行为,周显然想通过一个合法的形式来实现其非法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目的。

  首先,股份的转移发生在周提起离婚诉讼前半个月内,并且从20xx年3月份开始,周便未支付房屋的按揭货款及住房的物业费,20xx年6月份开始,答辩人一家便无法联系上周,并扬言要与答辩人离婚,让答辩人一分钱都得不到。

  其次,债务的炮制与股份转移亦发生在周亲兄弟之间,更何况周大×根本就没有向周借出200万元的能力。

  最后,根据北京××有限公司于20xx年向工商管理部门提交的年检报表显示,当时的公司所有者权益是16453205.94元,按周占股65.88%计,周应享有的权益是1084万元。退一万步讲,周大×通过各种超现实的途径拥有200万元借给周,但周却以1084万元的资产折抵200万元的借款给其亲弟弟,这不是恶意转让,又是什么呢?

  四、请求判令周归还答辩人借款40万元。

  在婚姻生活期间,周以各种手段骗得答辩人的信任,共向答辩人借取个人存款40万元,并于20xx年×月×日向答辩人出具欠条,约定20xx年12月前归还。但此后,周便策划着与答辩人离婚,并意图转移财产致使答辩人无法分割共同财产。此款系答辩人个人财产,应由周清偿。

此致

  ××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

  年月日

离婚答辩状2

  答辩人:XXX

  答辩人因原告绿油油起诉离婚纠纷一案,现针对原告的《离婚诉状》作出答辩如下:

  答辩人不承认原告的诉讼请求,坚决不同意离婚。原告诉称的离婚理由纯属捏造的不实之词,完全不成立。主要理由:

  一、答辩人与原告有感情基础,婚后感情也好。

  1、答辩人与原告结婚后出双入对,感情很好。答辩人一直在家中操持家务、勤恳持家,是一位贤惠的妻子。

  2、原告诉称双方自小孩出生后,答辩人不愿意在家中,纯属捏造的不实之词。

  3、原告在诉状中称夫妻共同债务共计26800元,没有此债务,均是捏造的不实之词。

  答辩人和原告共同生活这么多年知道原告的本质不坏、人品不错。即便原告提出离婚,答辩人也坚决不同意离婚,答辩人有决心、信心、能力去挽救和感化原告。只要有空间和时间就能调和双方的`矛盾。我也愿意改变自己。如原告一定坚决离婚,请原告给予答辩人七年的青春损失费共计:300000元。将孩子归于答辩人抚养,抚养费由原告承担。

  二、双方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并有幼子需要双方抚养教育,答辩人不同意离婚。

  答辩人从未向原告提出过离婚要求。原告为了达到离婚目的在其诉状中处处捏造虚构,极尽所能无中生有。

  答辩人与原告夫妻关系的矛盾系因原告的原因所致,原告在婚后曾多次实施暴力,用剪刀等物件将答辩人致伤,还是答辩人娘家人给予治疗。20xx年4月份原告将答辩人又实施暴力,在河滨公园将答辩人暴打,说拉到黄河中扔掉,答辩人将此事告知原告舅舅,5月2日原告在酒后因答辩人将此事告知其舅舅将答辩人该出家门,将孩子留在原告家中。赶出家门后答辩人为生活在外打工,在一前答辩人未曾出门打工,因此原告在诉状中称答辩人在外打工和事实不符,出门后答辩人因想念孩子,去原告家中看望孩子,原告不给予看望,实属不符人情。原告因答辩人愿意给予更多地宽容和理解,通过交流沟通消除彼此之间的误会。更不愿意看到因为离婚而伤害到年幼的小孩,让小孩从小在一个残缺的家庭生活成长。

  三、答辩人恳请法院综合考虑本案事实,结合法律规定,化解我们双方之间的矛盾。

  答辩人请求合议庭能够根据案件事实,分析双方产生矛盾的根源,辅以耐心细致的说服工作,化解原告与答辩人之间的“疙瘩”,帮助我们迈过这道“槛”,维护我们这个本就不该解体的家庭。

  综上所述,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根据,请求法院保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保护合法的婚姻关系,以维护妇女合法权利,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答辩人:XXX

  二〇一X年十月二十二日

离婚答辩状3

  被答辩人: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______族,住______市______区______路______小区______号楼______单元______户。身份证号码:______。电话:______。

  答辩人就李××诉我离婚纠纷一案,提出答辩意见如下:

  一、同意解除与______的婚姻关系

  我与______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的可能,之前,______已经起诉过一次离婚,法院判不离后,两人一直分居至今,因此,同意解除与______的婚姻关系。

  二、同意女儿由______抚养

  同意女儿______由______抚养,但是______应保证女儿由其亲自抚养,不能送交其父母抚养;保证使其接受良好的教育;保证给予足够的关心与呵护,使其身心都能得到健康的成长与发展,否则我可变更抚养关系

  孩子年幼,一直由我照顾和看管,______对孩子又不管不问,我一直不能参加工作,生活基本上全靠我父母、哥哥及朋友资助,目前我没有太多的经济能力支付女儿的抚养费,因此,我只能保证支付女儿每月______元抚养费。

  三、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分割

  1、结婚后夫妻共同购置房屋一处,位于______,面积______平米,市场价值______万元,房屋归______所有,由______支付我一半的房款计______元。

  2、______自孩子出生后就没有向家里交过一分钱,至今已有______时间,其______年前四个月的平均工资为______元,这部分收入应为夫妻共同财产,我要求分得一半。

  3、银行存款为夫妻共同财产,我业已申请法院调取婚后______在______银行的`存款,存款数额的一半归我所有。

  4、其他家庭共同财产(家具)约______余元,因房屋归______所有,这些财产也归其所有,由______支付______元给我。

  四、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负担

  为维持生活,我先后两次借款______元,用于家庭生活开支和孩子的抚养,这些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已为法院有效判决所确认,应由双方共同负担。

  上述答辩意见,请法院采纳。

  此致

  ______市______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离婚答辩状4

  答辩人:______,女,______年___月___日生,汉族,______市人,______市某单位职工,住______市______区______号。

  因王______诉我离婚纠纷一案,特答辩及请求如下:

  一、同意与周______离婚;

  二、要求婚生儿周小___由答辩人抚养,周______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至周小___18周岁止;

  三、判令周______因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1000万元公司股份的赔偿责任500万元;

  四、判令周______清偿答辩人个人债务40万元。

  事实与理由:

  一、答辩人与周______之间的夫妻感情早已破裂,这也是周______密谋已久的事情,请求法院判决离婚。

  周______与答辩人系___年___月___日于北京市朝阳区民政局登记结婚,周______系再婚,而答辩人为初婚,___年___月___日生育一儿周小___。两人虽系经介绍认识谈婚,婚前相处较短,但答辩人认为周______已经过一次失败的婚姻,应该会珍惜再一次的婚姻。

  但周______在婚后很快就暴露其本性,常常在外花天酒地、夜不归宿,只是把家里当做换洗衣服的场所。周小___出生后,仍未能唤醒周______作为一个父亲、作为一个丈夫应尽的职责,在将答辩人母亲张______的房屋拆迁补偿款及积蓄骗光之后,便积极谋划与答辩人的离婚。

  周______与答辩人之间的离婚纠纷已是第三次诉至法院审理,周______曾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时就向贵院提出过离婚诉讼请求。由于在庭审过程中,答辩人发现周______伪造结婚证骗取法院立案,遭到了法庭的口头训诫处罚,并且答辩人还发现周______恶意转移公司股份,在此种情况下,周______于___年11月___日向贵院提出了撤诉。

  基于周______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在周______提出撤诉后,为维护答辩人合法权益,答辩人又于当月向贵院提出离婚诉讼请求,后由于答辩人准备不足向法院申请撤诉。

  现周______再次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请求,答辩人认为,双方的夫妻感情早已破裂,婚姻关系的维系没有任何意义,请求法院判决双方离婚。

  二、周______并无抚养子女的责任心及诚意,请求判定周小___由答辩人抚养,并判令周______每月支付____元的抚养费。

  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周小___出生之日起,周______就没有认真负责地尽过一个父亲的职责,周______的生活一直以来就是由答辩人承担。非但如此,周小___的每一次患病都是答辩人的.母亲陪同答辩人一起将周小___送至医院就诊,周小___的入学及学习问题亦由答辩人一人负责。周______从来就没有好好地关心过周小___的生活、学习,其要求抚养周小___完全就是一个掩人耳目的托词。

  三、请求判令周______因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1000万元的公司股份,赔偿答辩人500万元的损失。

  周______为达到与答辩人离婚时,答辩人无法分得夫妻共同财产的目的,在_____年8月___日向朝阳区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前火速炮制了一份与其胞弟周大___的200万元的借条。很快又在周______的操纵下,该公司召开公司股东会,同意周______将其所有股权折抵200万元的债务,并完成股权转移。

  以上行为,周______显然想通过一个合法的形式来实现其非法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目的。

  首先,股份的转移发生在周______提起离婚诉讼前半个月内,并且从_____年3月份开始,周______便未支付房屋的按揭货款及住房的物业费,______年6月份开始,答辩人一家便无法联系上周______,并扬言要与答辩人离婚,让答辩人一分钱都得不到。

  其次,债务的炮制与股份转移亦发生在周______亲兄弟之间,更何况周大___根本就没有向周______借出200万元的能力。

  最后,根据北京______有限公司于_____年向工商管理部门提交的年检报表显示,当时的公司所有者权益是16453205.94元,按周______占股65.88%计,周______应享有的权益是1084万元。退一万步讲,周大___通过各种超现实的途径拥有200万元借给周______,但周______却以1084万元的资产折抵200万元的借款给其亲弟弟,这不是恶意转让,又是什么呢?

  四、请求判令周______归还答辩人借款40万元。

  在婚姻生活期间,周______以各种手段骗得答辩人的信任,共向答辩人借取个人存款40万元,并于_____年___月___日向答辩人出具欠条,约定_____年12月前归还。但此后,周______便策划着与答辩人离婚,并意图转移财产致使答辩人无法分割共同财产。此款系答辩人个人财产,应由周______清偿。

此致

______人民法院

  答辩人: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离婚答辩状5

  答辩人:李某某,男,19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大兴区xxx号楼x单元xxx室,电话:xxxx

  被答辩人:姚某某,女,19xx年x月xx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大兴区xxx号楼x单元xxx室,电话:xxxx

  答辩人就被答辩人诉我离婚纠纷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一、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夫妻感情较好,并不存在起诉状中所称的感情破裂。

  (一)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夫妻系自由恋爱,有感情基础;

  被答辩人在起诉状中称:我与被告与19xx年xx月xx日经自由恋爱登记结婚。该陈述符合实际情况,正因为答辩人与被答辩人性格相近,爱好相同,才共同组建了家庭,一起经历了十几年的风风雨雨,直到现在答辩人仍深爱着被答辩人。答辩人对被答辩人提出的离婚诉讼深感惊讶。

  (二)、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共同生活中,一直和睦相处。

  答辩人认为原告在诉状是谈到的夫妻经常吵架,不是事实,吵架不是没有,但一没有经常吵,二没有影响到夫妻感情。被答辩人在诉状中称答辩人不务正业,与实际情况不符。答辩人为了家庭,为了孩子,一直在北京数字通诚电子商务中心努力工作,自己辛苦劳累,从来没有怨言,怎么能说答辩人不务正业呢?

  (三)被答辩人在诉状中称答辩人在外乱找女人,对家庭不负责任,于实际情况不符合。

  可能是因为答辩人与被答辩人沟通不够,导致被答辩人猜疑答辩人在外面有别的女人,从而提起离婚诉讼。答辩人愿意与被答辩人通过交流沟通,相互体贴,相互理解,消除彼此之间的误会。

  二、答辩人恳请人民法院综合考虑本案事实,结合法律规定,判决不准被答辩人与答辩人离婚

  (一)被答辩人与答辩人夫妻关系的现状是虽有微小矛盾但属于夫妻正常闹别扭,远未达到夫妻感情彻底破裂、确已破裂的程度。

  (二)女儿李颖杰尚未成年,离婚会对孩子的.身心造成巨大的伤害,不利于孩子的成长。

  (三)本案被答辩人有和好的愿望,也有和好的可能。

  由此看来,本案被答辩人与答辩人闹离婚仅仅是正常的夫妻生活锅碗瓢勺交响曲中的一个小插曲,是几乎每对夫妻都有可能碰到的"槛"!答辩人相信,只要合议庭能够根据案件事实,结合法律规定,辅以耐心细致的说服工作,是能够化解被答辩人与答辩人的"疙瘩",帮助被答辩人与答辩人迈过这道"槛"的!从而也维护了一个本来不该解体的家庭。

  综上所述,被答辩人对答辩人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根据,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驳回被答辩人对答辩人的诉讼请求,判决不准被答辩人与答辩人离婚。上述答辩意见,请法院采纳。

此致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

  20xx年xx月xx日

离婚答辩状6

  答辩人:,女,年X月日出生,汉族,无业,住路新村幢室

  答辩人就诉我离婚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一、同意解除与的婚姻关系

  我与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的可能,之前,已经起诉过一次离婚,法院判不离后,两人一直分居至今,因此,同意解除与的婚姻关系。

  二、女儿由抚养

  我与的女儿由抚养,但是应保证女儿由其亲自抚养,不能送交其父母抚养;保证使其接受良好的.教育;保证给予足够的关心与呵护,使其身心都能得到健康的成长与发展,否则我有权变更抚养关系。孩子年幼,之前一直由我照顾和看管,对孩子又不管不问,我一直不能参加工作,生活基本上全靠我父母、哥哥及朋友资助,目前我没有太多的经济能力支付女儿的抚养费,因此,我只能保证支付女儿每月元抚养费。

  三、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分割

  1 、结婚后夫妻共同购置房屋一处,面积平米,市场价值万元,房屋归所有,应支付我一半的房款计万元。

  2 、自孩子出生后就没有向家里交过一分钱,至今已有两年零七个月的时间,其20xx年前四个月的平均工资为元,那么,应有元的工资收入,这部分收入应为夫妻共同财产,我要求分得一半。

  3 、银行存款为夫妻共同财产,我业已申请法院调取婚后在银行的存款,存款数额的一半归我所有。

  4 、其他家庭共同财产约一万余元,因房屋归所有,这些财产也归其所有,由支付五千元给我。

  四、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负担。为维持生活,我先后两次借款一万元,用于家庭生活开支和孩子的抚养,这些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已为法院有效判决所确认,应由双方共同负担。

  上述答辩意见,请法院采纳。

  答辩人:xx

  20xx年xx月xx日

离婚答辩状7

  答辩人:

  地址:

  被答辩人:

  地址:

  答辩人就被答辩人_________起诉离婚一案,提出以下答辩意见:

  事实与理由:

  一、被答辩人所述与实不符。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答辩人同意离婚。

  1、被答辩人主张答辩人在家中无事生非,常常人为制造矛盾和磨擦,导致感情破裂与实不符。实际情况是,被答辩人及家人重男轻女,其家人对答辩人扬言“生男管,生女不管”,在答辩人生下一女孩后,根本没有准备任何孩子用品(包括奶粉),一切都是答辩人母亲准备的,被答辩人和他的家人不闻不问,因为是女孩,被答辩人家中十分不满,答辩人还在坐月子期间,被答辩人对答辩人置之不理,更谈不上照顾日常生活,答辩人无奈,强忍着熬过月子,满月后没有办法为了照顾孩子才借钱回娘家生活。而不是像被答辩人所说的制造矛盾后不辞而别。

  2、答辩人于________年确曾因感情破裂提起过离婚诉讼,但在诉讼过程中,被答辩人威胁答辩人,如果离婚要伤害答辩人家人等等,答辩人及于被答辩人的强势威胁,在法官做工作的前提下,无奈才撤回诉讼,但这并不表明答辩人不同意与被答辩人解除婚姻关系,事实上被答辩人的行为让答辩人伤透了心,失望至极,答辩人日日都在盼望能从这个婚姻中解脱出来。

  3、被答辩人主张多次前往答辩人娘家看望,与实不符。自答辩人无奈回娘家后,被答辩人只去过一次,且没有给女儿任何抚养费用,无论从感情上还是金钱上,答辩人都愧对为人父的责任。

  本案中,答辩人与被答辩人无论从性格还是生活上都有很多不同,但答辩人都有思想准备,也在努力去做,为的就是组成一个家庭不容易,要为对方多考虑,要为孩子多考虑,要为家庭多考虑,所以答辩人在与被答辩人生活中能忍则忍,能让则让,为的就是家庭能够和谐美好。但被答辩人及其家人的行为太让其失望,被答辩人重男轻女,对子女不管不问,不承担抚养义务,虐待答辩人,威胁答辩人的行为已彻底伤透了答辩人的心,夫妻感情也确已破裂,答辩人请求法院判决离婚。

  二、婚生女孩________由答辩人抚养,被答辩人按法律规定承担抚养费用。

  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答辩人要求抚养女儿。具体理由有三点:第一,孩子从出生一直由答辩人抚养,其已经适应目前的生活方式,被答辩人重男轻女,对孩子不管不问,跟随其生活不利于孩子的成长。二,孩子现在不满________岁,日常生活需要母亲照顾,且女孩跟随母亲无论从以后的生活还是生理期教育都对孩子有益。三,被答辩人长期跑业务,根本无暇照顾孩子,孩子跟随其生活不利用孩子的健康成长。综上,及于孩子成长考虑,由答辩人抚养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

  被答辩人应支付抚养费用。抚养费义务是一项法定的义务,抚养费用也是法定的费用,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之规定,子女不管跟随哪方抚养,对方都要承担抚养费用,据此,依照法律规定被答辩人应支付抚养费用。

  三、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分割。

  双方结婚后,对家庭房屋进行了翻新加工,依据《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之规定,请求法院依法分割共同财产。

  四、被答辩人应支付答辩人生活困难补助费________________元。

  答辩人结婚后辞去了工作,在家照顾家庭,怀育孩子,不是为了家庭的幸福生活,答辩人是不可能将来之不易的工作给辞去,答辩人之所以这么做,是出于对被答辩人的信任,将后半生,甚至是一辈子托付给了自己最亲近的人。然世事难料,现在被答辩人起诉要求离婚,答辩人现无住房,经济条件比较困难,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二条“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之规定,被答辩人应支付答辩人生活困难补助费,以便答辩人渡过难关,保护答辩人作为妇女的合法权益。

  此致

  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答辩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答辩书副本_____份;证据材料______份。

离婚答辩状8

  答辩人:张xx,男,xx岁,满族,xx省xx市人,现住xx市xx区xx路xx号。

  答辩人因李xx诉我离婚一案,现提出答辩如下:

  答辩人认为原、被告夫妻感情没有破裂,不同意离婚,理由有三:

  一、原、被告夫妻系自由恋爱,有感情基础;

  二、原、被告性格相近,爱好相同;

  三、原、被告共同生活中,一直和睦相处。

  答辩人认为原告在诉状里谈到的夫妻经常吵架,不是事实,吵架不是没有,但一没有经常吵,二没有影响到夫妻感情。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离婚答辩状9

  答辩人(被告):曾某某,女,出生于1x年1月2x日,汉族,贵州省遵义市人,住xx市红花岗区长征镇板山村水井组13号,农民。

  被答辩人(原告):周某某,男,出生于1x年5月x日生,江苏省宜兴市人,住xx市杨巷镇西溪村潘家墩4x号,农民,水电工。

  答辩人因被答辩人(原告)周某某诉答辩人离婚纠纷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一、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原告)自主自愿结婚,双方之间具有合法的婚姻关系,受法律保护。

  答辩人居住在贵州遵义,与被答辩人虽隔省相距,互不认识。但答辩人之姐姐结婚到被答辩人地居住,答辩人因投奔姐姐,在被答辩人地打工期间,经人介绍谈婚,遂与被答辩人相识恋爱,于x3年x月公开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后,双方并于x4年x月3x日自愿到宜兴市杨巷镇人民政府补办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的婚姻关系是合法的婚姻关系,应受国家法律保护。同时,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公开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一年多以后,才自主自愿结婚,双方的婚姻基础牢固,也建立起了深厚的夫妻感情。原告诉称双方恋爱时间较短,彼此不了解,多年来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系不实之言。

  二、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原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发生纠纷,夫妻感情产生隔陔,其责任完全属于被答辩人。

  答辩人与被答辩人结婚后,答辩人在怀孕期间,被答辩人离家外出上海做水电工工作,答辩人与被答辩人父母一起生活,不但被答辩人对答辩人缺乏关心照顾,而且被答辩人父母对答辩人也漠不关心。被答辩人因重男轻女思想极其严重,在答辩人怀孕期间,无知地逼迫答辩人吃他拿来的中药,说吃后只生男孩,不生女孩。答辩人于x5年4月1x日(农历3月11日)生下孩子后,被答辩人见是女孩,对答辩人和女儿不但嫌弃,而且还仇恨。答辩人坐月子期间,被答辩人从未进过屋,也从未抱过女儿一下,对答辩人母子冷酷无情,不管不问,明知坐月子期间产妇不能吃辛辣刺激食物,反而拿辣椒给答辩人吃。由于被答辩人不管答辩人母女的生活,答辩人不堪被答辩人的虐待,才于x年3月15日拖着11个月的女儿,返回贵州遵义娘家求生。答辩人返回遵义娘家后,被答辩人明知答辩人的电话,却从未打电话问候一声,也从未给答辩人母子二人寄钱寄物,x年年底,答辩人给被答辩人打电话,让他来贵州遵义接回我们母子,或寄路费来,均被被答辩人拒绝。现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分居,夫妻感情产生隔陔,是受客观生活所迫,答辩人是不得已而为之,这完全是被答辩人的错误行为所导致,其责任全部属于被答辩人一方。

  三、现被答辩人(原告)起诉离婚,答辩人请求人民法院同时对共同生育的女儿的.抚养问题一并予以审理。

  1、子女抚养问题依法应当在离婚诉讼中一并审理。

  离婚诉讼是复合之诉,既要审理婚姻关系问题,又要同时审理夫妻双方对子女的抚养问题和财产分割问题。本案被答辩人虽然仅仅只提出了离婚的诉讼请求,隐瞒了双方生育有子女的客观事实,但依照规定,在审理离婚诉讼的同时,必须对子女抚养问题一并予以审理。

  2、答辩人与被答辩人生育了一个女孩并在养的事实。

  被答辩人在起诉中,隐瞒了双方生育有一个女儿的情况。答辩人与被答辩人结婚后,答辩人在宜兴市杨巷镇人民政府办理了生育证后,于x5年4月1x日(农历3月11日)产下一女孩,取名叫周佳,由于答辩人的户口还在贵州遵义,按国家户口政策的规定,子女的户口只能跟母走,因此,女儿周佳未在宜兴市上户口。x年3月15日,答辩人被迫返回贵州遵义时,女儿已经出生11个月,被答辩人当地的人无人不知。答辩人返回贵州遵义一年后才给女儿上户口,为了方便女儿上学,不受他人歧视,答辩人便将女儿改名随母姓,户口名字取为"",出生时间按当地习俗以农历时间3月11日登记。一直随答辩人一起生活,现在遵义市红花岗区长征镇板山村茂兴小学学前班读书。

  3、答辩人请求判令女儿由答辩人抚养,随答辩人生活。

  一方面,由于被答辩人重男轻女,嫌弃女儿。另一方面,由于女儿一直随答辩人一起生活,是答辩人单方在抚养。为了保持女儿生活环境、生活方式的相对稳定和持续,有利于女儿今后的健康成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3条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判令女儿由答辩人抚养。

  4、答辩人请求判令被答辩人一次性支付女儿抚育费x23xx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婚姻法》第二十一条关于"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的规定,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对女儿都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的规定,女儿出生四年多来,被答辩人从未履行过抚养教育的义务,其行为既不道德又违法,应受到道德的遣责和法律的制裁。

  答辩人不同意离婚,如果人民法院强行判决双方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婚姻法》第三十七条关于"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的规定,被答辩人必须支付女儿抚育费。

  对于女儿抚育费的支付数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x条规定:"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对于女儿抚育费的支付方式,该司法解释第x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对于女儿抚育费的支付期限,该司法解释第11条规定:"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江苏省社平工资2x3x4元/年,折合22x1元/月(被答辩人从事水电安装工作,实际每月工资3x元以上),被答辩人应当支付女儿抚育费,按以上规定,应计算为:

  13、5年(按4、5岁计)×2x3x4元/年(社平工资)×25%(规定比例标准)=x23、25元。

  综上所述,答辩人与被答辩人的合法婚姻依法应受法律保护,双方发生纠纷的责任完全属于被答辩人,答辩人不同意离婚,如果人民法院硬性判决准予离婚,答辩人请求同时判令婚生女儿由答辩人抚养,由被答辩人一次性支付女儿抚育费x23xx元。

此致

  宜兴市人民法院

  附:

  1、照片1:《(周佳)满1天照片》;

  2、照片2:《(周佳)4岁照片》;

  3、 《生育证》;

  4、户主曾德云(曾某某之父)户口本一册。内有曾德云、曾某某、x户籍登记。

  上述证据证明系曾某某与周某某所生育。

  答辩人:xx

xx年xx月xx日

离婚答辩状10

  答辩人: XXX ,男, XXXX 年 X 月 X 日生,汉族,省市人,现住 XX 市 XX 路 X 号 X 单元 XX 室。

  答辩人因 XXX 诉我离婚一案,现提出答辩如下:

  答辩人认为原、被告夫妻感情没有破裂,不同意离婚,理由有三:

  一、原、被告夫妻系自由恋爱,有感情基础;

  二、原、被告性格相近,爱好相同;

  三、原、被告共同生活中,一直和睦相处。

  答辩人认为原告在诉状是谈到的夫妻经常吵架,不是事实,吵架不是没有,但一没有经常吵,二没有影响到夫妻感情。

  XXX 人民法院

  答辩人: XXX

  年 月 日

离婚答辩状11

  答辩人XXX,男,1981年10月9日生,汉族,住临漳县杜村集乡宋村。

  被答辩人XXX,女,1982年4月6日生,汉族,住临漳县狄邱乡北孔村。

  20xx年11月14日,答辩人收到临漳县人民法院送达的原告XXX诉答辩人离婚及抚养权纠纷一案的民事起诉状副本,经认真阅读,答辩人认为,原告并没有将案件之真实事实向法院陈述,诉状中多有不实之词。为澄清案件事实,使人民法院能够公正审理本案,答辩人提出答辩如下:

  一、答辩人与原告感情基础稳固,且无《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所规定之法定离婚情形,不符合法定离婚的条件

  20xx年春节,答辩人与原告经人介绍相识,因对彼此都很满意,双方很快坠入爱河,并与同年农历2月月举行婚礼。婚后双方感情稳固,家庭幸福,同年农历11月,双方迎来了自己的爱情结晶——儿子司佳一出生,孩子的出生更是给这个小家庭带来了无限的幸福和美好的憧憬。在日常生活中,夫妻二人偶尔因生活琐事产生一些轻微的争吵,按一般的生活逻辑,这是在正常不过的事情;如果夫妻二人不发生一些争吵,倒是反常的`。

  以上事实,可以看出答辩人与原告感情并未破裂,不但未破裂,且感情基础稳固;且答辩人品行良好,奋斗上进,并无《婚姻法》第

  三十二条第三款所规定之不良行为及其他情形。所以,答辩人与原告不符合法定离婚的条件。

  二、关于子女抚养权的问题

  (一) 双方婚后生有一子——XXX,答辩人认为一个幸福和完整的家庭是孩子健康成长所必可少的条件,良好的家庭环境可以给孩子带来一个阳光向上的成长心态;反之,会使孩子的心灵充满阴霾,不利于孩子的成长。因此,维持答辩人与原告的婚姻,才会使这个家庭完整幸福,从根本上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二)由于原告坚持选择离婚,并同时争取孩子抚养权;答辩人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来衡量,认为即便双方最终离婚,孩子也应当由答辩人抚养。

  1、孩子随原告生活期间,原告未尽到应有的监护义务 20xx年,在孩子随原告生活期间,由于对孩子监护不力,使孩子误食不明有毒物品,后经送往医院抢救(另:医院病例资料正在调取中),才得以生还,此事给孩子无论是身体上还是心灵上都造成了无法弥补的伤害。

  其他原告未尽到监护之事例,因篇幅之所限,在此不再一一列举。

  2、原告无法给孩子提供良好的物质生活条件

  原告因其工作性质,收入微薄(月薪1000元左右),按照现在的物质生活水平,原告连最基本的生活保障都很难提供给孩子,何来孩子的健康成长;而答辩人收入远远高于原告,且收入稳定,可以给孩子提供良好的物质生活条件。

  根据《婚姻法》关于离婚后子女抚养权的立法精神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并结合以上事例来衡量,无论是从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还是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孩子都应由答辩人来抚养。

  综上,答辩人认为,原告所提之诉讼请求,既无事实根据,又无法律依据,答辩人不能接受。因此,请求人民法院查明事实,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临漳县人民法院

  答辩人:

  二○一一年十二月五日

离婚答辩状12

  答辩人:xx,男,xxxxx,汉族,住址xxxx,身份证号:xxxx。

  被答辩人:xxx,女,xxx,汉族,住址xxx,身份证号:xxx.

  答辩人xxx与被答辩人xxx离婚纠纷一案,答辩人特提出如下答辩意见:

  一、答辩人与被答辩人感情并未破裂,不符合离婚的法定条件,被答辩人诉称的离婚理由纯属捏造,不成立

  (一)我与被答辩人夫妻感情一直很好,被答辩人诉称与我夫妻感情彻底破裂,不是事实,请求依法驳回被答辩人的离婚诉讼请求

  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于xxxx年相识,后经一年多的热恋,我们加深了彼此之间的了解,xxxx年年底,我们步入了婚姻的殿堂,婚后双方夫妻感情一直较为融洽,双方一直和睦相处,相亲相爱,相敬如宾,在生活上相互关心,精神上相互鼓励,夫妻感情一直非常好!

  特别是xxxx年07月23日女儿xxx出生以后,我们又有了爱情的结晶,我们的家庭生活更加和睦、美满。后又于xxxx年1月7日生育儿子xxx。另外,我家里还为我们出钱承接了被答辩人xxx转手的玉器店,齐心协力地进行经营活动,生意做得红红火火,日子也过得红红火火,一家四口人其乐融融。为了养家糊口,我努力在外打工挣钱,工资卡也一直交给被答辩人保管。我父母与被答辩人相处也非常的好,从没有要求被答辩人干什么活,家庭关系也一直非常和睦。

  我与被答辩人是经过充分了解后自愿登记结婚,婚后已经建立了深厚的夫妻感情,并育有子女。对于被答辩人提出的离婚诉讼请求,我经过深思熟虑,为了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我坚决不同意被答辩人的离婚诉讼请求。

  (二)被答辩人诉称的离婚理由纯属捏造杜撰的不实之词,完全不成立。主要列举以下几点:

  1、被答辩人诉称双方之间性格差异较大,时常因生活琐事发生争执、吵架,不属实

  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于xxxx年认识并逐渐熟悉,双方经过长时间的自由恋爱,逐渐建立起深厚、真挚的感情。经过婚后多年的充分认识、了解,感情基础更加牢固,婚后夫妻感情非常好。

  2、被答辩人在起诉状中说答辩人常常酗酒滋事、并以跳楼自杀相威胁,完全是杜撰的谎言

  答辩人更是洁身自好,将打工等收入全部交给了别答辩人,没有多余的闲钱与别人喝酒,而且也不爱喝酒,故从不喝酒,更没有酗酒滋事。被答辩人所诉称的以跳楼自杀相威胁更是无中生有。

  3、xxx系主要由答辩人家人出资经营,被答辩人诉称完全是在捏造事实

  答辩人与被答辩人结婚后,我家里人想为我及被答辩人谋个营生,我们便一起打算开一家店。xxxx年,刚好被答辩人叔叔李占武在康德有个玉器店向外转让,价格12万。我们家里存款3.5万、我姐出2.6万、姨姨1万、同学1万、舅舅2万、我有存款8000元,共计10万多,被答辩人家里出了2万元,承包了该玉器店。而且,我一边和被答辩人经营玉器店,一边在外打工,将工资卡一直是交给被答辩人用于生活及玉器店进货等等。有时候,玉器店进货没钱时,我们家都是把粮食卖了,向亲朋好友借钱用来进货。而被答辩人却说玉器店是别人的,完全是在捏造事实,是在恶意编造谎言。

  二、被答辩人之所以起诉离婚是因为其与第三人有不正当关系,为了两个孩子能有一个有利的成长环境,希望法庭对被答辩人进行批评教育,促使被答辩人早日端正思想,断绝与第三人的关系,答辩人愿再次原谅被答辩人

  答辩人为了改善家庭生活,更为了被答辩人和两个孩子能够生活的富裕幸福,自己还在外打工,每月收入四、五千元的`工资卡全部交给被答辩人。但是,被答辩人在xxxx年开始经常和别人一起出去旅游,外出购物,花钱也越来越多,不仅我给他的工资他用来和别的男人一起出去旅游、玩等花销,我名下的5张共5万元的信用卡也交给了被答辩人,但是仍然不够她花销!而且,被答辩人对家里孩子也不闻不问,孩子都是我和我妈在养,我除了在外工作上班,回家以后还做饭、洗衣服等等,几乎承包了所有家务。而被答辩人却经常和别的男的一出去旅游,一出去就好几天,打电话也联系不上,回来了也不说去哪里了,回到家里就玩手机,和别的男的在网上聊天,打电话也背着我,言语甚是亲昵!更令人气愤的是,其中有一次,被答辩人还让一个男的来我在xxx店门市跟我闹事!

  对于被答辩人的种种不良行径,答辩人实在是非常气愤,但是考虑到两个年幼的孩子将来的成长,我不想让孩子从小就生活在一个离异的家庭,更不想让孩子有后爸后妈!所以,只要被答辩人能够回心转意,保证不再和第三者联系,我愿意再次原谅被答辩人,只为孩子能够有一个微暖的家!希望法庭对被答辩人进行批评教育!

  三、答辩人坚决不同意离婚,故对子女抚养问题及不作任何答辩。

  综上所述,答辩人认为:答辩人与被答辩人感情并未完全破裂,仍有挽回的余地,答辩人不同意离婚,恳请法庭能给双方一个缓冲的过程并对被答辩人进行批评教育,给原本幸福的婚姻一个挽救的机会。被答辩人杜撰离婚借口,编造歪曲事实后诉至法院,其诉讼请求违反了我国民法的诚实信用原则,也违反了我国《婚姻法》的规定,没有任何法律依据,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予以驳回。

此致

  xxx人民法院

答辩人:xxx

  xxxx年一月二十四日

离婚答辩状13

  答辩人:王XX,男,1962年8月19日出生,汉族,住XX区XX路XX小区XX幢XX号。

  答辩人就被答辩人王XX起诉我离婚一案,提出以下答辩意见:

  一、答辩人同意离婚。

  ————————

  —————————

  二、婚生子王XX由答辩人抚养。

  ————————

  —————————

  结合以上三点理由,答辩人要求抚养孩子李XX。

  三、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分割。

  ————————

  —————————

  答辩人:

  年 月 日

离婚答辩状14

  答辩人:

  地址:

  被答辩人:

  地址: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答辩人收到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送达的被答辩人诉答辩人离婚纠纷的民事起诉状副本,经认真阅读,答辩人认为,被答辩人并没有将案件事实如实向法院陈述,诉状中多有不实之词。为澄清案件事实,使人民法院能够公正审理本案,答辩人提出如下答辩:

  事实和理由:

  一、答辩人同意与被答辩人离婚。

  二、答辩人不同意将婚生女__________交由被答辩人抚养。首先,__________是女孩子,已经__________周岁多,读__________年级,处于青春期,正是课业负担日益加重与个人人格性格建立健全的关键时期,需要家长给予更多的陪伴与照顾。可事实上,被答辩人本人长期在外打工,甚至时常出国打工几年都不回家,倘若将__________交由被答辩人抚养,实际上被答辩人本人根本无法承担起照顾女儿的职责,最终的结果就是将孩子丢给被答辩人的父母,但两位老人现毕竟上了年纪,照顾孩子会越来越吃力。考虑到两位老人年龄较大且文化程度不高,未来无法有效负担起对孩子生活的照顾与学业辅导,更谈不上对孩子精神世界的交流与引导。答辩人作为__________的母亲现长期在__________生活,很少外出打工,会有更多的时间与精力去陪伴与照顾孩子的成长。因此,答辩人认为孩子的抚养权交由自己,会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其次,需要向法庭澄清的是,答辩人并非像被答辩人诉状中所言的那样对孩子不闻不问,缺乏承担作为母亲的责任。而事实情况是这样的,答辩人因婚后至今只生育有__________一个女孩,被答辩人及其父母重男轻女的思想导致被答辩人父母对答辩人多有埋怨,一家人时常为了生育二胎一事争执不休,家庭关系日趋紧张。孩子出生后的奶粉、衣物等用品大多都是由答辩人用其婚前辛苦打工积累的钱支付的,被答辩人收入明显高于答辩人,却鲜有在孩子身上花过钱。被答辩人作为家庭中妻子与自己父母之间沟通的纽带,对双方之间的矛盾不仅不从中劝和调解,反而一个人出国打工,把问题全部交给了答辩人。答辩人为了避免与被答辩人父母矛盾的激化,也考虑到家庭经济状况不好,想多挣点钱贴补家用,才被迫选择外出打工。即便答辩人在外打工,也是时常回来探望女儿,关心女儿的生活与学习,在自己每月收入只有__________元的情况下,还坚持每年给孩子购买__________元的保险。相反,被答辩人自己却是先后两次出国打工,每次一去就是两年,根本没有承担起作为父亲的义务。综上,答辩人已长期居住在__________,不再外出打工,有更多的时间与精力去照顾关心孩子,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孩子的抚养权归于答辩人一方更为妥当。

  三、关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答辩人的意见如下:

  第一,被答辩人诉状中提出的位于__________市__________路__________号商铺,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被答辩人用婚后夫妻财产去购买时,答辩人并不知情,且被答辩人在第一次起诉时也未予提及,存在故意隐瞒的嫌疑,有剥夺答辩人合法财产的主观故意。该商铺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购买时用了__________元,如今的市值肯定高于当时的购买价,应当以现在评估的'价钱予以依法分割。此外,商铺至今已经对外出租了两年,每月的租金__________元,共计__________元。因双方长期处于分居状态,所有租金一直都是由被答辩人一直收取,答辩人一分钱没有拿到。答辩人认为,租金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理应予以依法分割。

  第二,除了被答辩人诉状中提及的商铺,还有一些夫妻共同财产,被答辩人在诉状中未予提及。首先,被答辩人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至__________年底先后两次出国打工,所得收入__________万余元全部在被答辩人一人处,该笔款项也未用于任何夫妻共同的生活开支。其次,被答辩人出国打工期间,外经公司按照规定每月会支付给答辩人__________元的生活费用,四年共计__________元。该笔款项全部由被答辩人的姐姐代为领取,答辩人分文未获。由此可见,被答辩人在收入明显高于答辩人的情况下,却多年未向家庭生活支付过一分钱,婚后财产答辩人大多都不知悉。故上述钱款请求法院在调查清楚事实情况的基础上,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依法分割。

  四、除了上述财产的分割问题,答辩人还有如下事项请求法院在判决时予以支持。首先,关于拆迁房屋的问题,因答辩人婚后将户口调到了被答辩人处,在农村拆迁房屋登记时,答辩人也分到了__________平方米的住房面积。考虑到答辩人自己分得的面积无法达到一套房屋的面积,剩余的面积数额还需要答辩人自己花钱去购买,可答辩人收入水平很低,每月的工资都几乎花在了日常开销上,加上近两年身体又不好,看病吃药的费用全是一个人负担,已经没有任何积蓄,根本无力去购买。答辩人请求法院在综合考虑答辩人的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在财产分割部分对答辩人予以照顾,保证其离婚后的一套基本住房需求。其次,答辩人的户口一直是在被答辩人处,考虑离婚后若被答辩人将其户口迁出,答辩人就无法获得新农合的保险待遇。故答辩人请求法院在处理案件时,裁决保留答辩人__________亩的农村田地份额,以确保答辩人离婚后还能享有新农合保险待遇,也是对其今后生活的保障。

  以上答辩意见,恳请法庭在查清案件事实情况的基础上,予以采纳,从而维护答辩人合法正当的权益。

  此致

  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答辩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答辩书副本_____份;证据材料______份。

离婚答辩状15

  答辩人: XXX ,女, XXXX 年 X 月 XX 日出生,汉族,无业,住 XX 路 XX 新村 XX 幢 XX 室

  答辩人就 XX 诉我离婚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一、 同意解除与的婚姻关系

  我与 XX 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的可能,之前, XX 已经起诉过一次离婚,法院判不离后,两人一直分居至今,因此,同意解除与 XX 的婚姻关系。

  二、 女儿由 XX 抚养

  我与 XX 的女儿由抚养,但是 XX 应保证女儿由其亲自抚养,不能送交其父母抚养;保证使其接受良好的教育;保证给予足够的关心与呵护,使其身心都能得到健康的成长与发展,否则我有权变更抚养关系。孩子年幼,之前一直由我照顾和看管, XX 对孩子又不管不问,我一直不能参加工作,生活基本上全靠我父母、哥哥及朋友资助,目前我没有太多的经济能力支付女儿的抚养费,因此,我只能保证支付女儿每月 XX 元抚养费。

  三、 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分割

  1 、结婚后夫妻共同购置房屋一处,面积 XX 平米,市场价值 XX 万元,房屋归所有, XX 应支付我一半的'房款计 XX 万元。

  2 、 XX 自孩子出生后就没有向家里交过一分钱,至今已有两年零七个月的时间,其 20xx 年前四个月的平均工资为 XX 元,那么,应有 XX 元的工资收入,这部分收入应为夫妻共同财产,我要求分得一半。

  3 、 银行存款为夫妻共同财产,我业已申请法院调取婚后 XX 在银行的存款,存款数额的一半归我所有。

  4 、 其他家庭共同财产约一万余元,因房屋归 XX 所有,这些财产也归其所有,由 XX 支付五千元给我。

  四、 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负担。为维持生活,我先后两次借款一万元,用于家庭生活开支和孩子的抚养,这些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已为法院有效判决所确认,应由双方共同负担。

  上述答辩意见,请法院采纳。

  答辩人: XXX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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