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答辩状(共15篇)
答辩状分为刑事答辩状和民事答辩状两种。现如今,很多无法和解的事情都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大家开庭前一般都会提前做好答辩状,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被告答辩状,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被告答辩状1
一、开头
写“民事答辩状”或“答辩状”。
二、正文
1.答辩人一栏:标题之下,直接列写答辩人的基本信息情况
写明答辩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职务、单位或住所,还应该写上电话等联系方式,凡有代理人的,另起一行列写代理人,并且标明是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还是委托代理人;接着写明代理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职务、单位或住所。是法定代理人的,还要写明其与答辩人的关系。如果委托律师代理,只需写明其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也可以不写明代理人和律师,在委托上列明,将委托上交给法院。
2.案由
主要写明对原告(或上诉人)为何案件起诉进行答辩;对于何时收到起诉状副本(或上诉状副本),可写可不写。具体写法如:“答辩人因原告(或上诉人)
提起(案由)诉讼一案,现答辩如下:……”。或者写:“答辩人于 年 月日收到你院转来原告(或上诉人) 提起之诉一案的起诉状副本(或上诉状副本),现提出如下答辩:……”。
3.答辩的理由
这是答辩状的主要部分。或者说是关键部分。大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针对不实之词进行反驳。客观事实是构成行为性质和判断是非的根据,虚构的事实必然导致错误的判断。因此,要想澄清是非,否定对方的诉讼请求,最有效的方法之一是指明其所谓“事实”的虚假性,并叙述案件真实情况。例如一起房屋买卖纠纷,甲说乙违约,没有按期付款,故而解除合同;那么乙就应指出甲所言不是事实,关于逾期两天有特殊原因,乙方已经短信及电话预先通知并解释,甲方也是回复认可的,同时出示关键证据。
(2)针对举证错误进行反驳。证据与案件事实密切相关,证据虚假,必然反映事实的虚假或论辩的荒谬。因此,用确凿的证据,反驳对方诉状举证的虚假、说理的不当,是反驳诉讼请求最有利、最简捷的方法之一。例如一起离婚案,男方出示一些照片,证明女方与他人有染,而女方在仔细审查证据后,觉得男方的照片是刻意为之,用电脑合成技术处理的虚假场景,并申请法院进行鉴定。经过司法鉴定后,照片被认定是虚假的`,那么,女方就此足以反驳回击男方关于出轨的虚假质疑。
(3)针对论证错误进行反驳。对方无礼的诉讼请求,难免在说理时暴露出语言思维的逻辑混乱,观点与依据的互相矛盾、不合法理或违背常理等破绽。答辩状若第一章婚姻家事诉讼能准确而尖锐地指出这些漏洞,常常可以“出奇制胜”,使对方当事人陷入被动局面。例如一起骗婚后离婚案,女方称自己遭受家庭暴力,受尽冷遇,要求男方赔偿精神损失和经济损失,可在举证时出示的仅仅是派出所的报警记录,没有伤检报告和医院诊断;而男方的证据显示结婚短短一个月,女方以各种理由索要财物数十万元,全部转走,所谓的家暴也无非是女方寻衅滋事故意构陷找茬吵架,然后多次报警,警察来了一问,没啥事,就是两口子吵架,男方没有动手打人。那么,答辩人完全可以建议法院驳回对方的诉讼请求。
(4)明确提出答辩意见和请求。论证答辩理由的最终目的是提出答辩意见和主张。应在辩驳的基础上,综合答辩内容要点,提出具体主张,部分或全部否定对方的诉讼请求。一般写法是另起一段,用承接词“综上所述”,引出答辩内容要点,最后提出答辩要求。
三、结尾
1.致送机关,分两行写:“此致 某某人民法院”。
2.右下方写:答辩人: (签名和盖章),并注明年、月、日。
3.附项应写明:
(1)本答辩状副本份;
(2)物证或书证 (名称)件;
(3)证人 (姓名)(住址)。
被告答辩状2
、 (男方)民事诉讼答辩状
答辩人:解德祥
性别:男 出生年月:1979年11月24日
民族:汉 工作单位:中铁国际多式联运阿克苏项目部 职业:
住址:巨野县独山镇解海村
被答辩人:康环英
性别:女 出生年月:1980年10月12日
民族:汉 工作单位:
职业:
住址:巨野县独山镇高海村
答辩人因康环英诉离婚纠纷一案,进行答辩如下:
请求事项:
1、依法判令双方离婚。
2、婚生女孩解晓柔由答辩人抚养,由被答辩人支付抚养费用。
3、诉讼费用由被答辩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1、20xx年答辩人与被答辩人经媒人介绍认识,并于20xx年5月17日办理了结婚登记,20xx年12月16生育女孩解晓柔。婚后夫妻感情不好,为了整个家庭,答辩人常年外出打工,并将收入除去生活费用外全部给于家庭。而被答辩人不求上进,好吃懒做,将自己封
闭于家中。该种性格给婚生女孩解晓柔带来了严重的性格缺陷:孤僻、语言表达能力较差。
2、被答辩人自婚后一直没有生活来源,全凭答辩人全力支撑家庭收入、开支。被答辩人严重的缺乏预估能力,婚生女孩解晓柔20xx年12月16日出生,至20xx年2月28日时,未办理上户手续并将此事不告知答辩人。以上两种情况,给婚生女孩解晓柔受教育等带来极大的.不稳定性和不良影响。
3、目前答辩人工作稳定,收入均衡,能给婚生女孩解晓柔提供更好的生活及受教育的条件。
所以请求法院秉着为婚生女孩解晓柔将来负责的原则,将婚生女孩判给答辩人抚养。
此致
巨野县人民法院
答辩人:解德祥
20xx年5月25日
被告答辩状3
被答辩人: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______族,住______市______区______路______小区______号楼______单元______户。身份证号码:______。电话:______。
答辩人就李××诉我离婚纠纷一案,提出答辩意见如下:
一、同意解除与______的婚姻关系
我与______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的可能,之前,______已经起诉过一次离婚,法院判不离后,两人一直分居至今,因此,同意解除与______的婚姻关系。
二、同意女儿由______抚养
同意女儿______由______抚养,但是______应保证女儿由其亲自抚养,不能送交其父母抚养;保证使其接受良好的教育;保证给予足够的关心与呵护,使其身心都能得到健康的成长与发展,否则我可变更抚养关系
孩子年幼,一直由我照顾和看管,______对孩子又不管不问,我一直不能参加工作,生活基本上全靠我父母、哥哥及朋友资助,目前我没有太多的经济能力支付女儿的抚养费,因此,我只能保证支付女儿每月______元抚养费。
三、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分割
1、结婚后夫妻共同购置房屋一处,位于______,面积______平米,市场价值______万元,房屋归______所有,由______支付我一半的房款计______元。
2、______自孩子出生后就没有向家里交过一分钱,至今已有______时间,其______年前四个月的平均工资为______元,这部分收入应为夫妻共同财产,我要求分得一半。
3、银行存款为夫妻共同财产,我业已申请法院调取婚后______在______银行的'存款,存款数额的一半归我所有。
4、其他家庭共同财产(家具)约______余元,因房屋归______所有,这些财产也归其所有,由______支付______元给我。
四、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负担
为维持生活,我先后两次借款______元,用于家庭生活开支和孩子的抚养,这些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已为法院有效判决所确认,应由双方共同负担。
上述答辩意见,请法院采纳。
此致
______市______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被告答辩状4
(_____因感情不合及女方在外有婚外情为由向法院提出与女方离婚。女方不同意离婚并作出答辩,女方多方打听找到__________离婚律师__________律师,__________律师接受本案被告(女方)委托代理本案。后本案经法院审理后,采纳吴律师的答辩理由,后判决不准予双方离婚。)
因_____提起离婚诉讼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一、被答辩人诉称答辩人与男同事发生婚外情无任何法律事实依据。
答辩人是从事销售工作的,因为工作关系接触异性是难以避免的,被答辩人便喜欢无端猜忌,甚至经常在家中当着孩子的面恶语中伤答辩人。答辩人由于出差在外,未能照顾到家庭,被答辩人便认为答辩人是在外和其他异性有不正常的关系。虽然被答辩人心胸狭窄,思想偏执,但答辩人从来没有和被答辩人计较,因为答辩人始终希望被答辩人能够珍惜双方建立起来的感情和家庭,因而忍辱负重,一再宽容忍让。
另外被答辩人因工负伤期间适逢答辩人正在外地出差,无法回汉直接照顾被答辩人,但答辩人把被答辩人及自己年糼的女儿特意安置到自己娘家,由自己的年迈的母亲,悉心护理照料,直至其康复。答辩人一直维护自己对家庭的忠诚义务,所以被答辩人诉称与事实严重不符。
二、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婚姻关系尚未彻底破裂不符合离婚的法定条件
答辩人与被答辩人结婚至今已有二十余年,自结婚后答辩人一直在家中料理家务、相夫教子,孝敬父母,全力支持原告在外工作、学习,答辩人为这个家庭付出了人生最美好的青春。婚后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二人关系相敬如宾,双方夫妻感情一直较为融洽,并于_____年_____月生育一女,答辩人在家抚养女儿,被答辩人在外工作来维持共同的家庭生活。从上述情况能充分证明,原、被告双方感情较好,不符合感情确已破裂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为维护家庭的`和睦关系,以及子女的健康成长,请求法院不予判决离婚。
三、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婚后夫妻感情和睦,并有女儿需要双方抚养教育,答辩人坚决不同意离婚。
女儿尚未成年,离婚会对孩子的身心造成巨大的伤害,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本案答辩人有和好的愿望,也有和好的可能。
综上,被答辩人与答辩人夫妻关系的现状是虽有微小矛盾但属于夫妻正常闹别扭,远未达到夫妻感情彻底破裂、确已破裂的程度。本次案件被答辩人与答辩人闹离婚仅仅是正常的夫妻生活的一个小插曲,也是几乎每对夫妻都有可能碰到的问题!答辩人相信,只要法庭能够根据案件事实,结合法律规定,辅以耐心细致的说服工作,是能够化解被答辩人与答辩人之间的矛盾,帮助被答辩人与答辩人迈过这道“槛”的!从而也维护了一个本来不该解体的家庭。
以上答辩意见,请法院采纳。
此致
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_______________
20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被告答辩状5
范文一:被告主体不适格
被告主体不适格,裁定驳回起诉还是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起诉的前提是原、被告应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但在民事审判实践中,往往会出现被告主体不适格,即原告告错对象的情况。对于这类案件应如何处理,现行民事诉讼法对此未作明确规定,实践中的做法也不尽统一。通常有三种情形:
1、动员原告撤诉,之后再另行起诉;2、法院直接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3、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对于第一种情形,笔者认为,撤诉是当事人对诉讼权利的处分,法院不能主动干预。法院如采取这一方法,一是违背了当事人撤诉自愿的原则;二是与法院民事审判的“两便” 原则(便于当事人进行诉讼,便于法院进行审理)不相符合;三是不利于对当事人诉讼权利的保护。当被告主体不适格时,不能因为法律没有规定原告可以申请变更被告,就一定要让原告撤诉。因为法律不可能对司法实践中出现的各种情况都作出规定,在法律无明文规定时,只有根据立法本意来处理。
对于第二种情形,笔者认为,民事裁定是法院对有关诉讼程序问题所作的判定。原告起诉、被告应诉是当事人行使诉权的形式,而诉权又有程序意义上的诉权和实体意义上的诉权之分。对程序意义上诉权的确认,属于程序问题,应用裁定;对实体意义上诉权的确认,属于实体问题,应用判决。被告不适格并不是不符合起诉条件,起诉必须符合四个法定条件,其中之一是“有明确的被告”,而不是“正确的被告”。被告不适格是对象不正确,而不是不明确。所以,原告起诉时其他条件符合而被告不适格,不能认为其不符合起诉条件,不能以此为由裁定驳回原告起诉。
笔者赞同第三种情形,即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因为通过审查,原告符合民诉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的起诉条件,且不属于民诉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的情形,则可认定原告已具备行使程序意义上诉权的条件,接下来,便是通过审理,查明其是否具有实体意义上的诉权。实体意义上的诉权,一般应围绕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民事法律关系,当事人的权益是否受到不法侵害,是否存在争议,义务人是否已履行义务等方面进行调查。如果查明当事人之间不存在民事法律关系,或其权益并未受到侵害,或民事法律关系并未发生争议,则可认定原告并无实体意义上的诉权。虽然具备行使程序意义上诉权的条件,但其在实体上必然要承担败诉的责任,应以判决的形式对原告实体上的请求作出判定,即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但笔者另认为,即使原告起诉的被告不适格,为方便当事人诉讼,减少当事人诉累,避免被告不必要的损失,体现司法为民和诉讼经济原则,可由法院主动依职权释明,劝导原告更换被告或动员原告申请撤诉。如原告坚持不同意更换被告,也不申请撤诉的,按相关实体法或按证据不足进行认定,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原文地址:
范文二:被告答辩状
被告答辩状
第一被告:圣诞娱乐中心代理人
第二被告:人寿保险公司
第三被告:方正特种设备
答辩人针对吕向阳案进行答辩。
答辩请求:
第一被告(圣诞娱乐中心代理人):原告与圣诞娱乐中心的服务合同已经结束,本案不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原告的诉讼请求不切实际,大部分不符合法律规定。
第二被告(人寿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与本案没有直接的内在的因果关系,不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第三被告(方正特种设备):方正特种设备公司跟原告之间没有直接的利害关系,不应当构成共同被告。
答辩理由:
本案的争议焦点:其一,本案原告提到的三名被告,到底谁应当负什么责任。其二,本案三被告是否应对原告的人身损害承担赔偿责任?其三:如何划分三方的赔偿责任,被告有如下意见。
首先,针对焦点一,原告提到的三名被告应该各自承担怎样的责任。
第一被告圣诞娱乐中心代理人认为,原告是在跳舞结束后从楼梯上走下已经离开了圣诞娱乐中心,结束了本次合同,只是原告在回家的路上到了半路的时候,才想起有一件衣服掉在圣诞娱乐中心,于是再回头去拿而酿成的'事故,他去拿衣服的行为,不属于消费的服务范围。
第二被告人寿保险公司认为,保险公司不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理由,娱乐中心是该部电梯的使用者,对电梯有维修保养义务,保险公司对这期事故不应该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被告方正特种设备认为,本案属于是因为服务合同引起的民事赔偿责任,而不是共同侵权,对方起诉第三被告,而且是共同被告,是不恰当的,最多是第三人。
针对焦点二,三被告是否应对原告的人身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被告认为,造成吕向阳损害的原因有两个,第一被告宜兴市圣诞娱乐中心,发现电梯有可能损坏的情况下,及时通知了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宜兴市支公司签约的维修单位,宜兴市方正特种设备技术服务部前来维修,方正特种技术服务部派维修工葛根洪前来圣诞娱乐中心修理,当葛根洪拆开电梯坚持时,发现钢丝绳已经损坏,需要更换就离开维修现场前往服务部取钢丝违反了电梯维修的安全操作规程,因此认为电梯维修方违规操作不负责任是造成该事故的主要原因,吕向阳受伤的责任应该由方正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承担。
针对原告对第三被告的工作人员的责任心和专业水准不足够导致事故发生的怀疑,第一被告认为,既然是维修的专业知识人员,就有挂牌的义务,怎样检修,怎样挂牌,怎样开始工作,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而且作为使用者来说,不可能把牌子始终准备在那里,因此认为维修工葛根洪对本案事故的造成有主要的过错。
第三被告认为,挂告示牌责任是谁的,应当是发现问题使用者应该提出挂告示牌。挂牌子的义务,不仅仅是修理人员的,应当最早挂牌的义务是电梯操作工的,以及告知人家电梯坏了,因此娱乐公司配备专业人员疏于防范,未挂警示标牌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第二被告则认为,葛根洪去修的时候检查电梯,知道电梯钢丝绳坏了,电梯就停在基站才去取钢丝绳,根本本方没有进入施工现场。因为规定一个人不能进行修电梯的活动,必须两个人以上。
针对焦点三:如何划分三方的赔偿责任。
第一被告认为,葛根洪是有专业知识的人员,他具备这方面的知识,当他进行检修的时候,应该说他已经进入维修的程序,他本身来就是来维修的,不能说你拿了钢丝绳过来换才是修,而检查过程就不是修理,我不同意这个概念,电梯机箱起初停在一楼基站,是方正公司的维修员葛根洪示意他们的操作人员将电梯开往七楼。维修工葛根洪对本案造成有主要的过错,操作工虽然说他没有操作,但是他尽到操作工的义务,即使有证也只能做到这个地步,而且他服从葛根洪的安排。
第三被告认为,在本方走之前电梯还在基站,这是一个关键问题,现在他们认为是方正特种设备公司把电梯开到七楼,是修理过程中的一个修为,这与事实出入太大,歪曲了事实。既然把电梯停在基站进行修理,那电梯转移到六楼七楼的时候本方就没法修理了。一楼基站平口到地下室的距离有5.15米高,根本没法对其维修。
第二被告认为,在兴城商厦使用的注册号为3010-320282-20005-0014的货梯,编号为xh-pc电梯中,其用途核定的是货梯,依法不得用为客梯使用。在本案中,其他被告违规把货梯当做客梯使用,在这方面方正公司没有过错。
原告认为第一被告对该电梯未经相关部门批准,擅自将货梯改成客梯使用,并且让一位没有经过专业培训的普通工人、一个缺乏电梯操作意识、缺乏异常情况处理知识的普通工人来控制一部非法改造的货梯,用来载客,这已导致巨大的事故隐患。针对这一点,第一被告指出,圣诞娱乐中心在兴城商厦7楼,因为楼层高,如果电梯不坏,上下应该使用电梯。在吕向阳跳舞结束后,电梯已经在维修,圣诞娱乐中心的电梯工周建生都通知正在下楼的人群,让他们从楼梯上走,吕向阳也从楼梯上走。可以说他主观上已经知道了电梯已经损坏。当他在回家的路上再返回到圣诞娱乐中心去拿剩在那里的背心的时候已经注意到电梯门已经是半开状态。作为技术工的吕向阳看到半开的电梯门,应该引起注意,但是他没有注意,而且更加没有注意到电梯下的底板,就一脚踩下去。因此吕向阳应该说没有尽注意的义务,对本次事故也负有一定责任。
针对原告请求法庭判令三被告履行如前诉讼请求的诉讼请求,
第一被告:原告的诉讼请求不切实际,大部分不符合法律规定。
第二被告:关于对原告的经济赔偿问题,代理人认为应当合情合理合法一些。原告受伤并不是方正公司侵权所引起的,所以本案不属于侵权之债,而是合同之债。原告与方正公司之间不存在直接的合同关系,不可能直接产生债的发生。方正公司依法不应当承担直接的民事赔偿责任。方正公司即使要承担民事责任,也是基于与保险公司有得电梯保养合同所产生的,只构成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在人保公司承认民事责任的范围之内,承担一定的有限责任。
第三被告:关于护理费,应当按照本案中农民护理款项,在无锡地区一年的平均生活费3965元来计算,原告主张太高;交通费和住宿费只能按照公共车票以及参照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的标准进行计算;营费可以按照当地居民的生活费的40%到60%来计算。这点请法院依法鉴定;关于精神损失赔偿费,在残疾赔偿费中间已经赔了,在精神损失方面,在人身损害中间,这方面可以两者合起来并用。如果判了精神损失费,那么伤残补助费这方面就应当考虑不进行赔偿。
证据:
第二被告方证人--方正特种设备有限公司技术部主任 梁开红。
第二被告方证人--市特种设备检测中心主任 林浩。
被告答辩状6
答辩人:王________住所:____市____街道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钱________ ____律师事务所律师
因原告马某某诉答辩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据事实与法律,答辩人提交答辩意见如下:
一、原告未在借条约定的保证期间要求答辩人承担保证责任,答辩人应免除保证责任。
借据显示借款发生于20____年3月3日,约定20____年4月2日一次性归还,保证期限至借款期限届满后两年止,即20____年4月1日止;而本案起诉时间是________年6月7日,已超出保证期限两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故原告未在约定的保证期间要求答辩人承担保证责任,答辩人免除保证责任。
二、原告起诉又撤诉的行为,并不能认定原告已向答辩人要求承担保证责任。
原告提交的浙江省嵊州市人民法院20____绍嵊甘商初字第53号民事裁定书显示:“原告马某某未按本院通知在七日内预交诉讼费,又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请,依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第四款之规定,裁定本案按撤诉处理。”事实上,答辩人对于原告起诉又撤诉的行为毫不知情,更没有收到起诉状副本,该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承担保证责任”的表现形式。首先,《担保法》规定了一般保证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债权人必须在保证期间先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仲裁,然后从判决或者仲裁裁决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法律并没有规定连带保证要求承担保证责任必须采用诉讼或仲裁的形式。本案是连带担保责任,原告无需一定要用起诉的方式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其次,原告起诉又撤诉的行为,说明原告要求答辩人承担保证责任并不是她的真实意思。因为任何人都知道法院受理案件是以诉讼费的缴纳(或者获到法院的.减免)为前提的,原告无故不缴诉讼费的行为只能导致撤诉的结果。原告明知而为之,所以要求答辩人承担保证责任并不是她的真实意思。最后,从效力的角度,原告虽然向法院起诉,但答辩人没有接到法院的通知,也没有收到起诉状副本,原告的“要求”并没有有效地传递到答辩人,这样的起诉当然没有法律上的效力。所以原告这种起诉又撤诉的行为不能认定为原告已向答辩人要求承担担保责任。
三、关于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不适用本案。
《担保法解释》第三十一条:保证期间不因任何事由发生中断、中止、延长的法律后果。《担保法解释》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连带责任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原告在保证期间始终未曾要求答辩人承担保证责任,故根本不存在诉讼时效的问题,更谈不上诉讼时效的中断。
综上,答辩人请求人民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____市____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________
二〇____年____月____日
被告答辩状7
答辩人:______,女,汉族,生于1985年__月__日,____,住________
被答辩人:______,男,汉族,生于1981年__月__日,____,住________
答辩人因______诉我离婚一案,现提出答辩意见如下:
一、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夫妻感情较好,并不存在起。诉。状中所称的夫妻关系名存实亡。
(一)答辩人与被答辩人结婚已经六年多,有很深厚的感情基础。被答辩人在起。诉。状中称:因婚前认识时间短,相互了解不够,草率结婚,婚后二人性格不合,发生矛盾无法沟通。如果说答辩人与被答辩人性格不合,那么结婚六年了早已磨合融洽,和谐相处了。上次被答辩人起诉答辩人后,在法庭调解下,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和好如初,一直在一起生活。在农忙时,答辩人帮家里干农活,在家里开的商店里面帮忙。这次被答辩人起诉答辩人主要原因是因为答辩人与被答辩人父亲之间的问题,因为答辩人回娘家没有告诉被答辩人父亲,回家后争吵,被答辩人父亲打了答辩人一巴掌。在答辩人告知被答辩人后,被答辩人说我爸让你走,你就走。为这答辩人才离开家,回娘家去了。答辩人认为这只是生活中的`琐事,并没有影响到夫妻感情。
(二)被答辩人所说的答辩人与婚外男子有不正常关系,这个根本是无中生有。答辩人与被答辩人感情一直很好,并未与其他人交往。
(三)被答辩人在诉状中称孩子出生后一直由原告父母代为抚养,答辩人从不尽义务,孩子正常生活,疾病治疗答辩人不闻不问,这与事实不否。答辩人自孩子出生后一直抚养至快三岁时答辩人才外出打工,今年年后答辩人也再未外出,孩子日常生活都是答辩人照顾。
二、答辩人恳请人民法院综合考虑本案事实,结合法律规定,判决不准被答辩人与答辩人离婚。被答辩人与答辩人虽有矛盾但属于夫妻正常闹别扭,远未达到夫妻感情彻底破裂、确已破裂的程度。儿子______才四岁多,离婚会对孩子身心造成巨大伤害,不利于孩子以后的健康成长。
综上所述,被答辩人对答辩人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根据,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驳回被答辩人对答辩人的诉讼请求,判决不准被答辩人与答辩人离婚。
以上答辩意见,请法院予以采纳!
此致
______人民法院
答辩人:
__年__月__日
被告答辩状8
答辩人:xxx,女,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现住xxxxxxx,联系电话:xxxxx
现就原告诉答辩人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一案,提出如下答辩意见:
一、答辩人对本次交通事故的发生、时间、地点、责任划分、投保情况等无异议。
二、本案答辩人不承担责任,原告的损失应当由保险公司赔偿。 事故发生时,答辩人在保险公司投有交强险和5万元的商业三者险。事故发生时,仍处于保险期内,并且答辩人所驾车的车辆具有合格的行驶证、答辩人具有驾驶证,驾驶行为完全合法。根据保险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司法解释规定,本案应当先由保险公司在保险限额内先予赔付。
三、答辩人为救治原告垫付了16615.89元,保险公司应该赔偿给答辩人。
首先,为救治答辩人,原告直接向医院交付押金为15500元,xx(原告的外甥女婿)给答辩人出具了一份证明,证明从答辩人手中取走了15500元的押金条。
其次,入住时,因需挂号、检查等答辩人还为原告垫付了1115.89元的医疗费,该笔费用未计算在住院费用清单内,医疗费票据由答辩人保管。
希望法院将上述答辩人垫付的16615.89元直接判令由保险公司支付给答辩人。
四、答辩人对原告诉请赔偿的部分项目和金额有异议,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查实。
1、残疾赔偿金: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5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
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原告是1930年6月3日出生,今年已经83岁了,依据法律规定残疾赔偿金应计算5年。
原告所提供的证据无法证明原告系城镇人口,也无法证明原告在城镇居住且工作一年以上。
综上,原告的残疾赔偿金应当按照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五年计算,即7154元×5年×10%=3577元。
2、营养费:没有医院加强营养的医嘱,不予认可。
3、护理费:没有提供护理人员的身份证明、误工证明、收入证明,不予认可。
4、交通费过高,请求法院酌情支持。
以上答辩意见,请合议庭合议时予以充分考虑,作出公平、公正的判决,以保障答辩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大同市南郊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xx
被告答辩状9
答辩人: XXX ,男, XXXX 年 X 月 X 日生,汉族,省市人,现住 XX 市 XX 路 X 号 X 单元 XX 室。
答辩人因 XXX 诉我离婚一案,现提出答辩如下:
答辩人认为原、被告夫妻感情没有破裂,不同意离婚,理由有三:
一、原、被告夫妻系自由恋爱,有感情基础;
二、原、被告性格相近,爱好相同;
三、原、被告共同生活中,一直和睦相处。
答辩人认为原告在诉状是谈到的夫妻经常吵架,不是事实,吵架不是没有,但一没有经常吵,二没有影响到夫妻感情。
XXX 人民法院
答辩人: XXX
年 月 日
被告答辩状10
答辩人:
因常某某诉答辩人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答辩如下:
一、首先本案原告主体不适格。
本案原告应为编号为01xxx69《全国货物运输协议书》上甲方代表处所签的跟常某某无关,因此常某某不能作为本案的原告对答辩人提出任何诉求。因本案原告不适格,请法院依法驳回起诉。
二、本案中诉求案由为“财产损害赔偿”,不适用合同违约责任,根据侵权责任法关于“谁有过错谁承担责任”的相关规定,本答辩人不是该财产损害的加害方,不应承担责任。
在这次事故中,因第一被告张某某的过错,造成我答辩方的车祸人亡以及原告货物毁损的后果发生,并且在《甘肃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支队雄关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甘公交人资[xxx2]第0009号)中已经明确认定“第一被告张某某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张光明(本辩护人之夫)不负事故责任”。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之规定以及上述交通事故认定书确认的责任可以看出,本辩护人不存在过错责任,不承担任何过错责任。
同时,该财产损害不属于《侵权责任法》第七条所列“依照其他规定应承担无过错责任”的范围,也不应承担无过错责任。
因此,本案中本辩护人不应承担任何的责任,更不是所谓的'连带带责任了,请法院明察。
三、就本案的管辖权本辩护人也有异议。
在此案中,辩护人收到的传票案由虽为“财产损害赔偿”,但收到的举证通知却是“合同纠纷案件举证须知”,以及起诉书中针对本辩护人的事实理由部分也实际是“合同纠纷”的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关于对合同纠纷案件法院管辖的相关规定,嘉峪关市人民法院不是该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
综上所述,本案原告既不适格,答辩人也没有侵权的过错,因此本辩护人不应就本案的诉求承担任何责任。故恳请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起诉还答辩人一清白。
此致
嘉峪关市人民法院
答辩人:
___年___月___日
被告答辩状11
答辩人:姓名___,性别_____,年龄___,民族___,职务___,工作单位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
答辩人因与被答辩人______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一、答辩人不欠被答辩人借款本金90000元及利息,法院应驳回被答辩人的诉讼请求;
答辩人借被答辩人款项属实,但不是借了100000元,而是只借了10000元,且已全部归还。______年___月___日,答辩人由于资金周转困难,向被答辩人借款10000元,约定月息三分,借期一个月,并向其出具借据一份。由于答辩人当时着急,双方又是朋友关系,故答辩人只在借条上写了小写的“10000元”而未写大写“壹万元”。借款到期后,答辩人已经如期将借款本金及利息归还给被答辩人,答辩人索要借条时,被答辩人推脱借条找不到,说给答辩人出具一份收据即可,于是,被答辩人向答辩人出具了一份“今收到______归还借款本金壹万元及利息叁百元”。并向答辩人出具收据一份。故答辩人已经将欠被答辩人的款项全部归还,请求法院依法驳回被答辩人的诉讼请求。
二、被答辩人所持的“100000元”借据系其涂改的.,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答辩人只向被答辩人借款10000元,而且出具的也是“10000元”的借条,被答辩人所持的“100000元“借条系其涂改后形成的,后面的“0”是被答辩人后加上的,不是答辩人的笔迹。根据法律规定,涂改后的证据不具备证据“真实性”的特性,故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综上,请求法院查明事实,驳回被答辩人的诉讼请求,以维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答辩人:__________(签名或盖章)
____年___月___日
附:本答辩状副本_______份;
证明材料___________份。
被告答辩状12
答辩人:_____,男,19__年_月_日出生,汉族,__公司职工,住__公司__生活区。
答辩人_____年3月13日接到法院转来原告B民事诉状,诉答辩人抚养费纠纷,现提出答辩如下:
一、原告诉答辩人未给付20__年7月至20__年2月抚养费与事实不符,并且造成答辩人未能按期给付抚养费的原因完全是原告母亲C造成的。原告是答辩人的亲生女儿,天下有哪个父亲愿意抛弃自己的骨肉,诉状中指控答辩人从20__年7月至20__年2月均未支付抚养费与事实不符,无法支付抚养费的原因完全是原告母亲一手造成的。离婚后,原告母亲为了阻止答辩人探视女儿,不但不提供其真实住址,也不提供其通讯联系方式,连面都无法见上,请问答辩人又如何给付抚养费呢?但即使这样,在多方探寻后,答辩人还是于20__年11月和20__年3月先后两次找到原告的母亲,分两次向其交付了_个月的抚养费共__元(20__年8月至20__年3月,共_个月),以上有原告母亲C亲笔书写的收条为证。与答辩人离婚后,原告母亲一直阻止答辩人对女儿的探视,不但不让女儿与答辩人见面,更不用说接回家中团聚了,答辩人按原告母亲提供的住址多次前去想与女儿见面,但因其提供的住址不真实,根本无法见找到答辩人的女儿,而且原告母亲在未经答辩人同意的情况下,擅自为原告改名,致使答辩人到__的多所学校都未能打听到女儿下落。甚至在答辩人第二次送抚养费到__时,原告的母亲还当着原告和答辩人弟弟的面公然宣称无论如何绝对不可能让答辩人与女儿再见面。20__年4月,原告母亲在__社区同志的陪同下到单位向答辩人
索要抚养费,答辩人再次提出探视女儿的要求,原告的母亲当即扬言即使不要抚养费也不会让答辩人见到女儿。原告母亲为了一已私愤,竟拿女儿作要挟,不但侵犯了答辩人对女儿的探视权和取名权,也使答辩人无法给付抚养费,现在却反而颠倒事实指责答辩人不给付抚养费,不知是何居心?原告母亲这种剥夺对女儿探视权的行为直接违背了国家宪法和《婚姻法》的有关规定。
二、原告母亲假借女儿名义要求增加抚养费于理不合,于法无据。
《婚姻法》第36条规定“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扶养和教育的权利义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简称《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抚养孩子是答辩人做父亲的义务,同时也是原告母亲的义务。原告现在正处在义务教育阶段,国家免除学杂费,在__这样的中小乡镇,生活费又会有多高的一个水平呢,假如按照原告母亲提出的答辩人负责每月300元的抚养费,那就是说一个尚在小学阶段的孩子每月就需要600元的生活支出,请问这是孩子的实际需要,还是原告母亲的需要呢?原告母亲在__经营着一个__摊点,每月都有相当的收入,并不是如其所说的没有固定经济收入。被告母亲与答辩人于20__年_月_日签订的《离婚协议》写明“女儿B随母亲C生活,A负责每月供给女儿生活费壹佰元(100元)”,既然签订了协议,就应该按照协议约定的条款办,现在仅过了短短几年就要求变更已经生效的协议内容,原告母亲的这种行为是有悖国家法律规定的。原告母亲以不懂事女儿的名义对答辩人提起诉讼是毫无道理的'。答辩人每月的工资名义上虽是__元左右,但在扣除了劳动保险和房租、水电后,实际收入仅有600多元,答辩人所在单位已
经停产了将近一年,收入并不稳定。现在答辩人已经重新组成了家庭,也要负担自己家庭的生活支出,真如原告母亲所提的每月负责300元的抚养费,将近占到答辩人月收入的一半,不但远远超出孩子的实际生活需要,也是答辩人的家庭所无法承受的。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第18条同时规定了可以提出增加抚养费的条件,即在“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情况下,在
(1)原定抚育费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经超过原定数额的;
(3)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时才能要求增加抚养费,现在原告还在上小学,尚没有巨大的生活费支出,原告母亲在诉状中也承认,双方原来签订的《离婚协议书》是双方在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则上签订的,应受法律保护,现在并没有发生应当增加抚养费的重大理由,答辩人认为这完全是原告母亲假借不懂事的孩子之名对答辩人起诉,根本就是借机向答辩人索要钱财,这是对孩子的不负责任,更是对孩子的心灵伤害。原告母亲与答辩人离婚时,原告年纪还小,答辩人为了照顾孩子的生活,愿意让她随母亲一起生活。如果原告母亲嫌孩子随其生活是一种负担,答辩人愿意把孩子接回家抚养。如果女儿随答辩人生活,答辩人将为保证其母亲对孩子的探视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方便,决不像其母亲那样拒绝甚至阻拦答辩人探望孩子。
综上所述,答辩人请求人民法院:
1、依法确认答辩人所欠抚养费数额为__元(20__年3月至20__年4月,共__月),答辩人愿意向原告母亲支付所欠的抚养费,原告母亲也应当保证答辩人对孩子的探视权利。
2、维持原告母亲与答辩人签订的《离婚协议》中约定的抚养费标准。
3、因造成答辩人无法给付抚养费的过错在于原告母亲,诉讼费应由其自行负担,或由双方分摊。
__人民法院
答辩人:
20__年_月_日
被告答辩状13
尊敬的法庭:
面对原告起诉与我离婚,面对我与原告之所以今天走上法庭的地步有其不能忽视的原因,以及我不能不面对现实而表明我的观点和态度。
第一、我从没有思考我会主动走这一步,也不会走这一步。因为我不愿意为此而干扰我从事我所追求的事业。
第二、我与原告不属于感情破裂范畴而是属于双方对待家庭如何健康发展的思维方式不同而产生的分歧。从长期的相处中双方都承认在近30年的婚姻生活中不管出现怎样的情况双方都在为这个家庭而努力营造,从白手起家走到今天的基本小康双方都付出了极大的代价这也是我们的孩子都反复的与我们双方所表达的心声。而我也绝不会改变这个正确的信念。这也是婚姻关系得以能长期保持的根本原因。再加之双方均无不良嗜好和行为如:赌博、酗酒、三者插足以及性生活的不和谐
第三、原告为什麽会起诉:
1、在长期的共同生活中由于双方脾气性格差异较大原告文化素养思维素质和处理能力与我有很大的`差距且总是处于劣势地位,再加之生活的琐事矛盾的激化过程中双方针锋相对互不相让造成“两口子打架”的局面而原告再一次处于劣势而产生对我的积重难返的怨恨所为。为此我完全能够理解原告想急于解脱的的心情。
2、我所坚持的原则是:我的收入【近两千元】用于家庭的重大开支和再“创业”积累如:为孩子购置房产等,而原告的收入【近1千元】用于家庭生活的开支,为此原告执意不同意双方又互不让步而造成。
第四、双方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告方:
1、勤俭持家的过分表现限制了我生活的某些自由而近似于“苛刻”使我不能接受;
2、对娘家的过分依赖不考虑我的感受;
3、在明知矛盾已开始激化并不分场合的“那壶不开提哪壶”“不给面子”还用挑衅性的语言而激怒了被告至使其矛盾升级;
4、不从长远观点看待家庭的发展而只顾眼前利益甚至“存私房钱”;
5、娘家的某些人的极不理智的干预和渗透是造成矛盾升级而不可忽视的外部原因而原告不能正确认识这个问题的严重性;
6、对待孩子的某些重大问题上屡次背着我造成极大的被动而执迷不悟;
7、不能正确认识应尽义务而以“优点”自居也伤害了被告的感情。
被告方:1、以“义务”的过分强调而忽视了自己事业的成功而原告为此所付出的代价;
2、以过分的原则强调忽视了原告的接受能力;
3、自己应承担矛盾激化的主要责任,因此而造成对原告身心的极大伤害【为此向原告表示歉意】;
4、不拘小节的生活方式和处理方法忽视了原告的感受伤害了原告的感情;
5、没有正确地处理好事业与家庭的关系,这是造成矛盾的重要原因;
6、很少与原告沟通意见使其双方矛盾积压;
7、大男子主义忽视了原告人格和自尊极大伤害了原告的感情。
综上分析可见,双方都应吸取教训以沟通为上和为贵才是明智的选择。
第五、我的最后表态:
1、离婚条件并不成熟;2、原告所指控的所谓“家庭暴力”不具法定意义,因此被告不同意离婚;3、我在尊重原告选择的同时更尊重法庭的调解和判决。
最后补充:本人想听一听孩子的意见。
谢谢法庭!
答辩人:XXX
xx年xx月xx日
被告答辩状14
答辩人:
地址:
被答辩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答辩人因原告刘春明起诉离婚纠纷一案,现针对原告的《民事起诉状》作出答辩如下:
答辩事项:
答辩人不承认原告的诉讼请求,坚决不同意离婚。原告诉称的离婚理由纯属捏造的不实之词,完全不成立。
主要理由:
一、答辩人与原告有感情基础,婚后感情也好。
1、答辩人与原告牵手前同在医疗系统工作,相互之间有所认识,对彼此都有了解。经朋友介绍,双方正式确认恋爱关系。结婚前后原告经常到答辩人工作单位接答辩人联络感情,出双入对,感情很好。
原告勤奋刻苦而上进,适应能力、工作能力都很强。当初,我正是欣赏原告才答应与其结婚,我们结婚时,他只是一名办事员。是我们最困难的时期,夫妻都能在一起和睦相处,从何而谈嫌弃他出生农村的家境,更没有对他的待人接物有过异议。
2、原告诉称双方自小孩出生后,就缺乏正常的夫妻生活完全不属实。
答辩人和原告共同生活这么多年知道原告的本质不坏、人品不错。即便原告提出离婚,答辩人也坚决不同意离婚,答辩人有决心、信心、能力去挽救和感化原告。婆媳相处,需要相互理解和宽容,只要有空间和时间就能调和双方的矛盾。我也愿意改变自己,更好地处理与婆婆的关系。
二、双方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并有幼子需要双方抚养教育,答辩人不同意离婚。
答辩人从未向原告提出过离婚要求。原告为了达到离婚目的在其诉状中处处捏造虚构,极尽所能无中生有。原告在其诉状中理直气壮直言被告在_____年前就提出要与他离婚,双方也就离婚问题多次协商。然而,最先向法院起诉离婚的却是原告自己而不是答辩人。如果答辩人提出过离婚,亲友们又何来"以原告先提出离婚"为由对原告进行指责呢?
答辩人与原告夫妻关系的矛盾系因双方家庭的.原因所致,答辩人愿意给予更多地宽容和理解,通过交流沟通消除彼此之间的误会。更不愿意看到因为离婚而伤害到年幼的小孩,让小孩从小在一个残缺的家庭生活成长。
三、答辩人恳请法院综合考虑本案事实,结合法律规定,化解我们双方之间的矛盾。
答辩人请求合议庭能够根据案件事实,分析双方产生矛盾的根源,辅以耐心细致的说服工作,化解原告与答辩人之间的"疙瘩",帮助我们迈过这道"槛",维护我们这个本就不该解体的家庭。
综上所述,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根据,请求法院保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保护合法的婚姻关系,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答辩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被告答辩状15
答辩人:______________,男,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出生,住。
被答辩人:______________,女,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出生,住。
被答辩人诉答辩人离婚纠纷一案,现提出如下答辩意见。
同意离婚但要求孩子抚养权。
孩子一直由男方父母照顾,感情深厚。
我工作稳定,经济收入较高,原告无固定收入无固定工作。
答辩人家附近教育条件好。
等等
答辩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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