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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纠纷答辩状范文(精选7篇)
为了让法院更全面的了解案情,被告人可以以答辩状的形式提出被告人答辩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人们在法庭上处理纠纷的几率越来越大,开庭前一般都会预先做好答辩状,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财产纠纷答辩状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财产纠纷答辩状 1
答辩人:____,男,汉族,____年__月____日出生,无职业,住____。
被答辩人:____,女,汉族,____年__月____日出生,住____。
答辩人针对被答辩人的诉讼请求,答辩如下:
一、答辩人与被答辩人的夫妻感情未破裂,答辩人不同意与被答辩人解除婚姻关系。
1、答辩人与被答辩人系自由恋爱,并于____年__月____日自主登记结婚,双方婚姻基础好,婚姻关系存续近__年,已建立深厚的感情。被答辩人称双方性格不合、矛盾重重、感情薄弱与事实严重不符。
自相识至今,答辩人一直任劳任怨,为被答辩人及家庭付出了全部心血。被答辩人与答辩人及家人已建立了深厚的感情,双方的生活已经完全融合在一起,感情没有破裂。
2、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分居未满两年。
____年____月____日被答辩人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始离家在外面租房居住,还偶尔回来,目前双方客观上确未处于持续分居的.状态,不符合法定分居两年准予离婚的条件。
3、答辩人不存在《婚姻法》第三十二条中规定的其他法定准予离婚的情形。
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不但分居时间不符合离婚的条件,同时也不符合《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法定准予离婚的其他情形。
答辩人对被答辩人一心一意,并且无任何生活上的恶习,专心致志的为了这个家庭,虽然没有给被答辩人创造她想要的物质生活,但已经将自己的全部倾囊而出。
综上,答辩人与被答辩人感情没有破裂,不符合法定判决离婚的条件。答辩人的现住房是答辩人用个人财产购买。因此,不同意被答辩人的全部诉讼请求。
此致
____市____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____
____年____月____ 日
财产纠纷答辩状 2
答辩人:___,女,26岁,汉族,务农,住遵义县沙湾镇八一村民组,因婚姻纠纷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一、因我与原告在20____年2月经人介绍恋爱一年,原告要求之下于20____年元旦结婚,与原告所说婚前不了解不符。
二、婚后于20____年3月20日生育第一个孩子,在沙湾医院剖腹生产,因手术失误,孩子死亡,本人伤口感染,由沙湾医院送我前往遵义救治康复。又于20____年11月11日生育第二个孩子,在____康引医院剖腹生产,抚养到20____年3月8日死亡,原告所说婚后始终无法建立感情不成立。
三、原告人诉讼中所说共同债务40000.00元(肆万元整)不成事实,只有在我娘家况永琴处借8000.00元(捌仟元整)。
四、从结婚到第二个孩子死亡期间,我夫妻两人感情一直相好,但由于我两个孩子剖腹三刀,导致身体不能再育,原告认为我无法为其传宗接代,就对我进行侮辱、虐待,原告却反诉我性格暴躁,给我精神上带来了极大的伤害。
五、原告在家经常参与赌博,并未尽到做丈夫的`责任。两个孩子的死亡与其有一定的关系。
原告既然提出离婚,为此,我特向人民法院请求判决原告归还我个人财产如下:
1、结婚前我个人财产:个人存款10000.00元(壹万元整),(其中6000元存为死期,4000元为活期存款)以及结婚时父母赠与我的嫁妆。
2、在沙湾医院剖腹生产因手术失误医院赔偿我的医疗补偿费50000.00元(伍万元整)以及后续治疗生活费及营养费等费用5500元(伍仟伍佰元整),共计55500.00元(伍万伍仟伍佰元整)。
3、夫妻共同财产应有一半归我。
4、因两次剖腹,身体和精神受到严重伤害,再加上原告提出离婚,又给予了我精神上的打击,现要求原告赔偿我精神损失费50000.00元(伍万元整)。
此致
____县人民法院____法庭
答辩人:____
____年____月____ 日
财产纠纷答辩状 3
答辩人:王____,男,19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汉族,住____区____路____小区____幢____号。
答辩人就被答辩人王____起诉我离婚一案,提出以下答辩意见:
一、答辩人同意离婚。
答辩人同意离婚,不是因为答辩人有婚外情,而是自20____年原告去广州工作、定居后,双方感情越来越疏远,加之双方工作环境及经济条件发生了巨大转变,差距也越来越大,导致双方夫妻无法交流,感情淡薄,所以答辩人同意离婚。
二、婚生子王____由答辩人抚养。
原被告于1991年生育一子王____,为了儿子的健康成长,答辩人要求抚养儿子。
具体理由有三点:
第一,作为男孩,随父亲生活对他日后的成长,无论从生理上还是从心理上,都更有利、更方便;
第二,原告长时间经商,根本无暇照顾儿子,原来就是依靠她的父母抚养,现在她父母已经年迈,身体也不是太好,而儿子又渐渐长大,尤其在心理上更需要家长的关怀,答辩人可以给予孩子所需要的关爱和理解。
同时,原告虽然现在经济条件好,但做生意赚和赔只在朝夕,经济并不稳定,也更容易出事情,而答辩人工作和收入均稳定,不会大起大落,可以给孩子稳定的、和普通孩子一样的、正常的生活空间,对孩子的健康成长都有帮助;早几年,为了给孩子更好的外部经济条件,把他送到广州,每年只见几次面,每次见面,孩子都舍不得答辩人离开。
如今,孩子长大了,更需要完整的亲情,这些都是他年迈的外祖父母和忙碌的.母亲无法给予的,不能为了外部经济条件,忽略孩子内心的健康成长。
结合以上三点理由,答辩人要求抚养孩子李____。
三、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分割。
答辩人在举证期间提供了一些关于共同财产的证据。同时原告现在广州经商,但由于她的故意隐瞒,答辩人无法查清她的财产状况,请求人民法院在查清财产的情况下,对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分割。
此致
____市____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____
____年____月____ 日
财产纠纷答辩状 4
答辩人:______
地址: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被答辩人:______
住所:______
答辩人因被答辩人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提出如下答辩:
一、被答辩人认为此次火灾是稳压器内部故障引起火灾从而造成损失的没有依据。被答辩人在起诉状中陈述,08年10月25日,被答辩人在浙江省凯伦机电设备有限公司购买了稳压器一台,稳压器经凯伦公司技术人员进行安装调试正常,并在09年五一假期前机器一直运转正常。这说明稳压器质量本身是没有问题的,这么长时间的正常运作足以证明这一点。而被答辩人认为次火灾是稳压器内部故障引起,显然与其之前的陈述自相矛盾。
二、根据答辩人对本次产品事故分析报告,认为稳压器是由于使用环境不符合规定造成损坏的,理由如下:
1、根据答辩人技术人员在事故后对现场的视察及分析,认为稳压器的烧毁是由于稳压器周围气体不流通,产品散热孔被周围物体挡住无法散热所致。
2、根据在场消防人员所说,易燃物燃烧后是自熄灭,只有氧气不足及不通风状态下才自熄灭,这些足以说明房子内部不通风,导致产品不能较好散热。
三、被答辩人在起诉状中所提到的永康市消防大队所作的火灾认定书不能作为定案依据的证据使用。本案中,消防部门所作的火灾认定书是在火灾发生数天后进行的勘验,而不是在火灾发生后以最短的时间赶到现场进行勘验的',因此,其鉴定过程中对有关数据和证据的考量会出现偏差,或者现场询问和现场勘查会出现纰漏。而且,答辩人在事故现场分析后,也发现失事现场存在诸多人为移动的可疑之处。如果法院仅以该“灾事故认定书”就断定火灾为稳压器内部故障起火所致,明显与“以事实为依据”的审判原则相悖。
四、答辩人认为被答辩人的过失是造成本次事故的根本原因,如果被答辩人尽到了谨慎注意义务,此次事故本可以避免。理由如下:
1、被答辩人未认真阅读稳压器产品使用说明书,始终确保使用中产品的周围环境保持干燥通风,而仍然使周围放置了许多物品,影响了产品散热,并关闭门窗,使产品彻底丧失通风环境,直接导致稳压器由于周围环境不通风而损坏。
2、根据本公司产品说明书第6条第4项规定,“如果在使用中发现稳压器有异味或冒烟现象,应立即将面板上断路器手柄指向off位置,截断电源”,五一假期期间,公司无人值班看守,致使稳压器周围危险环境不能被及早发现并清除,稳压器刚刚出现烟熏状况时也未能立即采取措施给与控制,致使发生了本该避免的事故,被答辩人对稳压器正常安全运行的掉以轻心是本事故的根本原因。
综上所述,被答辩人的诉讼请求无任何事实根据,请求人民法院公正审理,驳回被答辩人的全部诉讼请求,维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______人民法院
答辩人: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财产纠纷答辩状 5
答辩人:吴__
因常__诉答辩人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答辩如下:
一、首先本案原告主体不适格。
本案原告应为编号为______________《全国货物运输协议书》上甲方代表处所签的一份货物运输中财产损害赔偿案件跟常__无关,因此常__不能作为本案的原告对答辩人提出任何诉求。因本案原告不适格,请法院依法驳回起诉。
二、本案中诉求案由为“财产损害赔偿”,不适用合同违约责任,根据侵权责任法关于“谁有过错谁承担责任”的相关规定,本答辩人不是该财产损害的加害方,不应承担责任。
在这次事故中,因第一被告张__的过错,造成我答辩方的车祸人亡以及原告货物毁损的后果发生,并且在《甘肃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支队雄关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甘公交人资[__________]第0009号)中已经明确认定“第一被告张__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张____(本辩护人之夫)不负事故责任”。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之规定以及上述交通事故认定书确认的责任可以看出,本辩护人不存在过错责任,不承担任何过错责任。
同时,该财产损害不属于《侵权责任法》第七条所列“依照其他规定应承担无过错责任”的范围,也不应承担无过错责任。
因此,本案中本辩护人不应承担任何的责任,更不是所谓的连带带责任了,请法院明察。
三、就本案的管辖权本辩护人也有异议。
在此案中,辩护人收到的传票案由虽为“财产损害赔偿”,但收到的举证通知却是“合同纠纷案件举证须知”,以及起诉书中针对本辩护人的事实理由部分也实际是“合同纠纷”的'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关于对合同纠纷案件法院管辖的相关规定,嘉峪关市人民法院不是该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
综上所述,本案原告既不适格,答辩人也没有侵权的过错,因此本辩护人不应就本案的诉求承担任何责任。故恳请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起诉还答辩人一清白。
此致
嘉峪关市人民法院
答辩人: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财产纠纷答辩状 6
答辩人现就原告诉答辩人法定继承纠纷一案提出答辩意见如下:
一、原告所诉房产中东屋三间为李乙申请所建,不能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第一,据房管局提供的《私有房屋登记换证申请表》记载,李乙、朱与原告共有的坐落在营市街00号(原000号)房产来源是继承李甲房产所得。但是,房管局提供的李甲1951年的《土地地上权利证书》记载的房产是房三间,而不是现在房产证上登记的间数。
第二,根据房管局提供的《私房登记发证申请书》记载,除李甲______年的《土地地上权利证书》记载的房三间外,其余的房产分别是________年和______年李乙申请自建的房产。
第三,根据房管局、城建局提供的《建议临时建筑工程许可证》记载,李乙申请于________年5月7日至______年5月30日新建平房37、5平方米,即现在房产证登记的东屋三间。当时,李甲早已去世,因此,不能作为李甲的遗产继承。
第四,根据槐荫街00号房邻居提供的证人证言证明,现在房产证登记的东屋三间是经李乙申请,由李乙子投资建设的,不能作为李甲的遗产继承。同时,原告亦证明李乙子________年5月建婚房东屋两间。
二、原告将营市街00号(原000号)李乙申请所建东屋三间作为共同财产分割没有法律依据,应为不当得利。
第一,原告将营市街00号(原000号)李乙申请所建房屋作为共有房产分割没有法律依据。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财产的.取得分为因合同取得、因继承取得、因遗赠取得、因劳动生产取得、因征收取得和因法院判决取得等等。原告将被继承人死亡后,李乙申请所建房屋,作为被继承人的财产继承没有法律依据,也不符合法定取得的要件。
第二,原告将营市街00号(原000号)李乙申请所建东屋三间作为共有财产,是一种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上的根据,使得他人遭受损失而自己获得利益。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92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得利返还受损失的人。”因此,原告将李乙申请所建房产作为共有财产是一种不当得利,应当返还给财产所有人,分割他人财产是违法的。
三、李乙夫妻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配到一部分遗产。李乙夫妻长期与父母住在一起。特别是与母亲朱共同生活时间长,并尽了主要抚养义务。这一点有邻居证人证言证明。因此,根据我国继承法第13条第三款规定:“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李乙夫妻依法可以多分的朱所的份额的遗产。
此致
____人民法院
答辩人: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财产纠纷答辩状 7
答辩人(一审原告):张____(基本情况省略)。
答辩人与上诉人继承权纠纷一案,已由____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上诉人不服,提出上诉,答辩人现答辩如下:
一、上诉状所述不符事实,前后矛盾
1、上诉人和答辩人的父亲是登记结婚,他们向____区民政局申请的都是丧偶后的结婚登记,不是申请的补办结婚登记。发给双方的结婚证不是补办结婚的结婚证,而是双方申请同意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结为夫妻的结婚证。
2、“承诺”是单方的、无效的,却谎称为双方协议。
上诉人所指的“承诺”,只是上诉人一方的,缺少答辩人之父张____的。上诉人把单方承诺理解为双方协议,缺乏依据。事实上,按“承诺书”上的日期,现过户的房子当时还系企业的产权。
上诉人出示的“承诺”有多处作假,上诉人的签名有涂改、不像自己所签,签名处有破损,从上诉人三个字的颜色可以肯定是近段时间所签。虽“承诺”是一方的要约邀请,但作假还是要提出来。
3、关于“遗嘱”的不存在及多处自相矛盾
上诉人在公证处办理的《继承权证明书》中证明答辩人之父生前无遗嘱,在一审补充答辩中又认为公证不实,应有“遗嘱”,但并没有“遗嘱”提交,也没有公证部门关于有“遗嘱”的证明,而将自己签名的“承诺”作为遗嘱,又自辨为是象征性的遗嘱,既然是一种法定有男女性别区分的结婚承诺书,又如何能辩解成不需要区分性别,就能完成的遗嘱。真是前后左右矛盾,无法自圆其说。
是“承诺”、还是遗嘱、还是协议,总要有与之关联的答辩人之父的签名才有意义。
二、一审判决认定上诉人提供虚假信息并没有错。
上诉人在办理公证时,谎称答辩人父亲无子女,上诉人为唯一的继承人,取得公证、房产、媒体等部门的信任,于________年__月将答辩人之父名下的房产过户,并准备卖给他人。一审法院认定其提供虚假信息并没有错。
对于公证部门审查不实,媒体为利益驱动,不客观、不公正的报道,替行假者撑腰打气,做假开道,诋毁答辩人及之父亲的名誉,欺负一个下岗无业,被人收养,至今不知生身父母是谁的弱女子所造成的伤害,答辩人将依法另行追究责任,讨回公道。
三、一审判决在婚姻效力上的认定符合事实并依据了法律
上诉人主张婚姻效力应溯及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的“承诺”日,但并无证据。虽然,曾有做保姆的事实,却无结婚前以夫妻名义同居的证据。更无办理婚姻登记存在客观障碍的证据。相反,上诉人依据的“承诺”为上诉人一厢情愿,无答辩人父亲的'签名。同时,周边群众及答辩人父亲的单位证明:双方为登记结婚,不是补办结婚登记,只认同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为保姆关系。答辩人至今没有看见上诉人在 ________年12月29日以前办理暂住父亲家的任何证件。从派出所查实,上诉人是________年__月__号迁来父亲家的。上诉人也很清楚,__________月__日登记结婚后只是法律上的夫妻,不可能有夫妻之实。因答辩人之父有严重的疾病。
四、一审判决在处理财产上的不当与错误应当纠正
答辩人父亲的遗产有:房屋一套间,现金,母亲的个人遗产金項链一条、金戒指一枚、金耳环一对、瓷器两只等。上述财产都有证据证明。判决只对房屋、上诉人承认的现金进行了分割,而对其他财产则予以否认。
计算补偿金的方法错误,补偿应是12452.63元。
五、上诉人再次提出诉讼时效的主张不成立
答辩人之父死后,遗产并未分割,答辩人有继承权和使用权,答辩人发觉上诉人________年__月过户的行为侵犯了答辩人的财产权、继承权后。于同年6月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从知道权利被侵到主张权利的时间不到一个月,完全符合国家法律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
上诉人主张“承诺书上签字”和“答辩人父亲死亡时间”起,计算时效的说法,并不符合本案事实。
综上所述,上诉人主张不符合事实,又违法,请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此致
___市中级人民法院
答辩人:张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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