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与雇用关系答辩状[精品]
答辩状有利于人民大院充分了解案情,判断是非,从而做出正确的判决。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法庭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我们开庭前都会提前准备好答辩状,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承揽与雇用关系答辩状,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答辩人: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被答辩人: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答辩人因收到__________法院转来——关于“__________与原告__________因雇员受害赔偿纠纷”一案,现依法提出如下答辩意见。
答辩事项:
答辩人请求人民法院依法驳回__________不合理且不合法的诉讼请求。
事实和理由:
一、答辩人与原告、被告均不存在雇佣关系。
1、答辩人与原告之间并不存在雇佣关系。原告实际上是受雇于被告公司,并非答辩人。根据事实,原告的工资由被告公司何X支付,这充分证明原告实际上是被告公司的雇员,而与答辩人并不存在雇佣关系。
2、答辩人与被告之间是承揽合同关系,而非雇佣关系。根据《合同法》第251条的规定,“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做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做人给付报酬的合同。”在本案中,答辩人委托被告承揽搬运工地提升架的任务,并一次性支付了承揽报酬;此外,被告何X为完成承揽任务,还雇佣了原告提供劳务。因此,可得出答辩人与被告之间确实是承揽关系。
二、被告辩称原告以答辩人为“发包人”,要求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主张毫无事实和法律依据。被告辩称原告以答辩人身份为“发包人”要求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此主张缺乏事实支持,且不符合相关法律依据。
1、搬运工地提升架的承揽人作为答辩人认为,不需要具备相关资质。因此,原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的规定主张赔偿无实际依据。
2、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中所规定的“发包人”一词,仅适用于涉及建设工程合同关系或类似合同关系的情况下的“发包人”。
在建设工程事务中,如果施工承包方没有相关资质,劳动者遭受意外伤害的风险将大大增加。因此,司法解释制定了相关规定,以保护劳动者的权益为考量。然而,如果对“发包人”的定义进行任意扩张解释,会将大多数普通、简单的承揽合同关系中的“定做人”都归类为“发包人”,这将不适当地对“定做人”施加重责,不符合社会经济生活实践,并违反了民法公平原则。
答辩人主张,根据个案情况,本案不适用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第二款相关规定。
1、对于本案的损害结果,即使答辩人存在过错,也仅是轻微过失,因此不应该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相反,作为雇主的被告______以及直接侵权人被告许美丽应当对原告的损失承担主要的赔偿责任。
2、关于赔偿数额,答辩人认为:
1、误工费计算不符合客观事实,误工时间为_______天,以农林牧渔业职工平均工资_________元/年计算为计算标准,误工费应为________元。
2、护理费用未符合实际情况。根据规定,护理期限为30天,并以农林牧渔业职工平均工资___________元/年为计算基准,护理费应为___________元。
3、答辩人对原告主张的交通费损失存在质疑,因为原告提供的部分证据真实性以及与治疗之间的关联性都值得怀疑。鉴于此,答辩人无法接受原告所提出的主张。
4、住院伙食补助费应为______元/天,计算______天共______元。
5、营养费数额偏高,应为______元。
6、残疾赔偿金数额过高,原告为农村居民,故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______元/年为计算标准,伤残九级十级,残疾赔偿金应为______元。
7、精神损失抚慰金数额过高,可由法院依法裁决。
此致
__________人民法院
答辩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承揽与雇用关系答辩状】相关文章:
承揽与雇用关系答辩状(经典)12-24
承揽与雇用关系答辩状09-28
(推荐)承揽与雇用关系答辩状11-26
[精品]承揽与雇用关系答辩状10-26
承揽与雇用关系答辩状范文07-01
【热门】承揽与雇用关系答辩状6篇07-02
离婚答辩状 离婚答辩状07-10
答辩状05-17
雇用保姆协议书01-31
个人雇用保洁合同范本0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