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性的呼唤读书心得

时间:2023-01-13 15:35:12 读后感 我要投稿

野性的呼唤读书心得(15篇)

  某些事情让我们心里有了一些心得后,常常可以将它们写成一篇心得体会,这么做可以让我们不断思考不断进步。那么心得体会怎么写才能感染读者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野性的呼唤读书心得,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野性的呼唤读书心得(15篇)

野性的呼唤读书心得1

  其实很不好意思承认,这是学语言专业的我看完的第一本英文小说。但是better late than never,并且两个最好开始学习的时间,一是从小,二是现在。所以鼓励为主,并以此为一个好的开头,坚持一个月最少一本英文书。

  第一次看完英文原著的总结:

  阅读时长:5-10小时读完,跨时20天左右。本书一共140页,是中篇小说。其实加起来看的时间并不是很长,因为中间加入了读书一起看穷查理宝典,所以中间断了十多天;

  阅读速度:才开始比较不习惯,想当然地理解意思,没有理解上下文或者作者想要表达的内容,所以前几页看了中文翻译;越读到后面速度会快起来,不会纠结某个单词的'意思而是结合上下文理解,最后15%的内容在今天中午一个小时内一口气读完;

  词汇难度:生词比较多,但是大部分情况下不阻碍原文理解;动词特别多,因为动作场面多并且激烈,所以可以好好学习里面的动词;景色描写的词汇用的也特别好而且画面感十足,jack london笔下的原野、寒冬很美而且充满野性;

  读这本书的优势:这本书及其作者在美国文学课上老师讲过,对作者生平比较熟悉,并且充满了好奇,他是如何因为这本书成名,又是为何会在之后沉醉金钱,所以不会一开始读不下去;

  读这本书的不足:只看了一遍,很多好词好句没有进行分析和记忆,并且为了了解剧情发展后面阅读速度很快,需要再慢读一遍;

  给下一本书的建议:首先了解故事发生的背景,对作者有个初步了解;每天规定读的页数,比如一章节,或者30页,第一遍初读,尽量不查单词,尽量读懂,第二遍细读,写读书笔记,包括词汇、总结和感想。相关: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野性的呼唤读书心得2

  不得不说,它作为一条狗,活出如此风采,当真是霸气了得。

  充沛的阳光,精美的食物,并没有懒惰它的气魄。被辗转带到冰天雪地的遭遇,也没有拖垮它的身体。适应力和顽强的生存欲望,在它的身上体现的可谓是淋漓尽致。为真心疼爱它的主人赢得一千六百美元的赌金,是它懂得感恩的赤诚之心。最终化身为狼,是它最棒的结局!它就像一位尖子生交给教师的答卷,完美,无一丝瑕疵。

  我一向以为,因为杰克?伦敦的过于崇拜达尔文等人的学说,所以在作品中,也会体现出来,而这如果用在人类的活动上,就显得有些粗暴和过简了,可如果用在动物小说上,便是完美的契合。我想他肯定也意识到了这一点,所以“海狼”的结局那么悲惨,而巴克却获得了美满的成功。

  可是,巴克也应当承受这些,为了这些,它付出的也太多,适应,说着简单,可是要做起来,却是有着天大的困难,其他雪橇狗的杯具,就能够说明这一点。当我看到狗们为了适应食物的短缺,消化本事增强,“将吸收来的每一丝营养运输野性的呼唤读后感600字到最远的角落,让每一个细胞吸收”的`时候,心中不由心酸,想想自我有的时候晚饭没吃饱,半夜从睡梦中惊醒时肚子如被千万只虫子撕咬般的感觉,敬佩的同时,也生出了一丝同情。

  当然,也有运气的成分在其中,狗儿们刚长途奔涉后又被几个愚蠢的人买去强迫继续奔波时,巴克不就是因为被桑顿发现并护住了才免逃一死吗?可是细想,为什么会被护住呢?不还是因为巴克以前的功劳吗和它那强健的身躯吗?有果必有因。

  《野性的呼唤》这本书,是外国名著中最让我着迷的一本,一抱起就舍不得放下,情节精彩而又含义深刻,不像别的名著要慢慢地感受,是少见的能让人一看就爱不释手的书。

野性的呼唤读书心得3

  这是一部杰克·伦敦写的书中的一部,大致内容是一名叫巴克的南方狗在一个富人家里娇生惯养,过着富足幸福的生活。可是老天不给面子,竟然来了一个小偷半夜三更把巴克偷走了,当然,肯定是卖给那些北方的人拉雪橇的。巴克奋力抵抗,怎奈他在公爵家出生,连狗的本领都不会什么,于是挨了几下鞭子就撑不住了。唉,可怜的他,被雨点般的鞭子抽在身上,可不是好玩的。渐渐的,他开始学会避免,就算想偷懒也要等主人没有发现的时候。第一次拉雪橇的时候,他遇到了许多狗,像杜布,还有常年称霸狗地主位置的斯匹次,还有安静冷淡的索莱克斯等。这支部队的主人费朗索斯看到了巴克,一开始很嫌弃他,但是到了后来就慢慢的对巴克影响好了起来……

  时间在慢慢的流逝着,巴克逐渐适应了生活,但他还是摆脱不了斯匹次的压迫,于是他准备跟斯匹次大战一场。许多次,只要找到机会,巴克就会对斯匹次冷嘲热讽。而显然斯匹次也发现了巴克正在他的统治之下崛起。两只狗最终交战,巴克遍体鳞伤,但看着前面那该死的仇敌,他动员了他的`原始力量,奋力一击,把斯匹次打得四脚朝天,然后把它咬死了。最后巴克的野性彻彻底底的发挥了出来,基本上变成了一条狼,最终还战胜了狼……

  我觉得这本书好在他的语言生动,而且能将一件平常的事情写的栩栩如生。同样,巴克的毅力让我感动。巴克变了,变得跟以前截然不同,现在他是又古怪而又勇敢和满怀怨愤。文章中有些令人愤怒不堪,有些又令人潸然泪下,一些意想不到的情节在他这里一笔带过,更加多的是去写那些激动人心,但没有那么惊险的环节……

  从我个人认为,我觉得我更欣赏巴克后面的命运,因为最终他自由了,他完全有能力去保护自己(当然,前提是必须经过生死边缘的考验),在通向胜利的过程中,也会有重重困难,我也要学巴克,做什么事情顽固不屈,要有一种“不倒翁”的精神,永远不会倒下。我觉得这一点我还做得不够,很多事情我做一下就倒下去,似乎永远不愿意起来似的,但是看了这本书,我懂得了一个道理:把认为你觉得对的事情做好,不管需要多少次都没有关系!

野性的呼唤读书心得4

  第一次读这本书已经是三年前了,再一次重温这本书我有颇多的新感受。

  《野性的呼唤》的作者是杰克·伦敦。杰克·伦敦是美国的现代主义作家,杰克·伦敦生于1876年1月12日,逝世于1916年11月22日。他一生创作了很多发人深省的优秀作品,杰克·伦敦在1900年创作了《海的儿子》,1903年创作了中篇小说《野性的呼唤》,1904年创作了《海狼》等作品。

  “风俗的链条锁不住游牧部落跳跃的古老的渴望,寒冬萧条,沉沉睡去,野性将唤醒凄厉的诗行。”当我再一次翻开杰克·伦敦的巨著--《野性的呼唤》时,那首凄凉而极富哲理的诗便深深地打动了我。

  开始,它生活在富裕的弥勒大法官家,整天过着贵族般的生活,安逸,但却平淡而无味。从它被偷运到寒冷的北方后,它的生活就发生了180°的转变,开始了它真正的旅途。首先,它被卖给了两个送邮差的法裔加拿大人。其中,它遭遇了残酷的生存竞争,但主人佛拉索瓦对它的关心与信任让他一点点的成长。在到达目的地后,它的主人又有了新的'任务。因为知道他们的狗队已经太疲倦,无法再上路了。所以,只有无奈和不舍的将它们卖了。但他的新主人没有让它有丝毫的休息,又开始上路了。巴克被残暴的主人哈尔打得遍体鳞伤,奄奄一息时,索顿救了他,并悉心为他疗伤。因此,最终它接受了这个新主人,多次,它深深的被那丛林里的嚎叫吸引着,但还是不舍的回到索顿身边。最后索顿发现金子后却被同是淘金者的人给杀了,巴克在一气之下也把那人给咬伤并吓跑了。就这样,巴克失去了他最后的主人,最好的主人。在冰冷的尸体旁守了一天之后。那呼唤又在召唤着它,因为没有牵挂和身体的饥饿,它的野性复苏了!

  人应该对待每一个动物都像对待自己的朋友那样,动物也是有生命的,他们同样也有七情六欲。狗是忠诚而执著的,如果你对它好,它会十倍还给你。我喜欢看它们的眼睛,桂圆胡般黑亮亮的小眼睛总是好奇、友好的看着你,那种神情让你放松,感到很舒适。我有时甚至可以听懂他们在说话,我会和它们说话。可能有人会说我很傻,但我觉得,它们能听得懂我所说的话。

  我在网上看过一段视频:一只小狗本来在屋子里跑来跑去,这时来了一个20来岁的女青年,她带了两个同伴来到她家。原本我以为这段视频是拍小狗好可爱,她们大学生的生活。可是过了一会儿,那其中一个女生拎起小狗放在了椅子上,在它上面放了一个垫子,她竟然坐了下去,一会儿过去了,小狗没有了“呜呜”声,再看旁边两个女生正嘻嘻笑着。最终,那只小狗死了,而那些人却扬长而去。我不知道当时那人是什么样的感受,是开心,是痛快?

  每一个生命都应该拥有属于它的自由,我们人类不是万物的主宰,如果我们什么都不能为它们做,那么,请给予它们最起码的尊重!野性带来野蛮的同时,也带来了纯真与忠贞的友情。这是文明与古老的结晶。当巴克的主人死去时,它仰望苍天,发出长长的嗥叫,这嗥叫是忠诚的,这嗥叫是伤感的,这嗥叫是震撼人心的,这嗥叫包含着巴克对主人深深的爱,这爱是野性的友情体现。也许我对这本书理解的还不够深入,但是我明白作者是以一只狗的经历,来表现明文的世界,狗在主人的逼迫下回到了野蛮。虽然这本书写的是狗,但也反映了人的世界。其实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份狂野,这份狂野也许就是野性的呼唤。这呼唤来自内心最隐秘的深处!

  生命是矛盾的,世界是复杂的。它有奸诈,也有忠诚;它有文明,也的野蛮。可是,这就是真实的人生,人生正因此而多彩,因此而灿烂,因此而生生不息。

野性的呼唤读书心得5

  这本书是美国的杰克伦敦写的。他告诉我,弱肉强食,适者生存。

  巴克原来是一只高贵的狗。有一天,他突然被一个坏人抓住卖了。他成了一只雪橇犬,努力工作。有一天,他觉得自己足够强大,可以成为领袖,可以和斯皮策一较高下。最后巴克赢了,成了领袖,他们回到了镇上。他和他的团队跟随其他人拉信件。他们筋疲力尽,被一对傻子夫妇和他们的傻子哥哥买走了。他们的主人对他们很不好。最后他的团队一个个死了,只剩下几个。之后,除了巴克,所有的狗和它的主人都掉进了河里。因为桑顿救了他,所以他一直跟着桑顿。后来桑顿被印第安人杀死,他找到了自己的`家,加入了狼群。

  题目里有“野性”二字,“野性”在文中处处体现,我先从“野性”说起。在我看来,“野性”其实就是野心勃勃,杀人如麻。有人常说,森林里充满杀气。你想过为什么吗?因为森林里到处都是杀气,到处都是捕食者,生存之道,弱肉强食,适者生存,野性就此诞生。为什么森林里的动物叫野生动物?这是因为他们必须不断磨练和学习才能生存。巴克其实是这样的。他原本是一只高贵的狗,内心充满善良,却不知道为了生存接受了多少棍棒;不仅被骂过很多次;不知道被别的狗咬过多少次。他在痛苦中活下来,不断磨练自己,变得越来越强大。最后,他充满野性!回归自然!

  《野性的呼唤》说,“生命的开始,自然是美好的。”人性其实是善良的,但人为什么会变坏?可能是因为父母双亡、受他人压迫、家里缺钱、心中有恨等一些原因,才成为坏人,但也有悔改的机会。给坏人一个机会意味着给他们一片蓝天。在这篇论文中,巴克的野性从无到有,从温顺到回归自然,所以我们的成长是不断磨练的,不断经历一些挫折、痛苦和快乐,我们会慢慢改变。

  自然和人类社会其实是一样的,要不断努力,努力成为参天大树。所以,从现在开始,我要多读书,多积累知识,多积累技能,好好学习,才能在社会立足。我会努力实现自己的目标,一步一步向前跑。俗话说的好,弱肉强食,只有当我成为强者才能被这个时代认可!

  世界上没有免费的午餐。只有努力,适者生存。

野性的呼唤读书心得6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是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叫《野性的呼唤》。

  《野性的呼唤》这本书写了一条叫做巴克的长毛大狗,从温暖礼貌的南方被诱拐到冰天雪地的北极荒原,从一只养尊处优、孤芳自赏、目空一切的贵族犬,到备受折磨不得不顺应环境改变自我的生活方式的雪橇犬,最终成为被伊哈特人称为魔鬼的狼群领头狗。在它转变的过程中,巴克身上的野性也被渐渐唤醒。虽然它在人类礼貌与道德规范的束缚下,在人类的棍棒与皮鞭下也享受着人类认为的幸福和苦难,可是巴克明白手特棍棒的人就是主宰,它不能反抗,仅有服从。如果不能顺应环境它必须会迅速地走向死亡。这时它把对自由和野性的渴望压在心灵的最深处。

  就象书中写的:“巴克身上被唤醒的原始野性活跃着沸腾着,犹如潮汐和季节一样强有力地在他心头波动。”“野性同幽灵一样不断呼唤着他、诱惑着他、要与他一齐去嗅风的气味,一道去听森林的.音响,支配他的情绪,指导他的行动,让他超越自身。这种召唤使他的心与人类及人类对他权力越离越远。”巴克最终在它的最爱的主人――桑顿被害后,背离了人类世界,回到荒原。因为巴克的牵挂断了“人类及人类所拥有的权力再也束缚不了他,他与他的野性兄弟肩并肩地一边奔跑一边嗥叫……”巴克在野性回归以后成了狼群的头领。

  与其说这本书写的是狗的故事,还不如说写的是向往自由的故事,就象书的封面写的:“所有的生命都应当在蔚蓝的天空下自由行动,在张扬的生命里,寻求自由,让自我幸福欢乐!”

  我真的很喜欢《野性的呼唤》这本书,因为从这本书是杰克伦敦先生对自由和本能的由衷呼唤,是对原始生命的尊重和赞美!

野性的呼唤读书心得7

  《野性的呼唤》这本书的每一个细节,都促使我忍不住之后往下读,可能是读的太融入,而导致我连早饭也忘了吃。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壮健聪明的狗——巴克,在阿拉斯加荒野的残酷环境下,为了生存和群狗进行殊死的争斗,随后她身上狼祖先的野性逐渐恢复,最终最终逃进了原始森林,变成了狼。

  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在荒无人烟的雪野里,在饥饿和野狼的威胁下,一个伤痛缠身、孤独一人的淘金者,和死亡作着殊死的搏斗。仗着求生的愿望,他不畏艰辛,拼死抗争,最终以坚强的'毅力战胜死亡,奏响了一曲对人类精神和生命的赞歌。

  告别了这一件件触目惊心的事件,我渐渐觉得,巴克是一只勇敢的“狗”,坚强的“狗”,还是一个能为了生命的永存而与死神殊死拼搏的一只神圣而伟大的狼。而促使他和死神斗争的是它那渴望让生命永远沸腾的活力火热的心!

  应对巴克的种种精神,我显得有些惭愧,我往往应对自我立的誓言,不会坚强的去做,而会退缩。记得有一次开学,妈妈给我买了许多卷子,我决定在一个学期内,教师讲到哪里,我就写到哪里,可是到了开学,刚刚前两天我每一天按时完成作业,可是坚持的不到一个星期,便败下阵来,最终到了期末,一整沓卷子,也就是完成了不到四五张。

  读了这本书以后,我渐渐明白了,不管是在生活中还是学习中,做事情都应当追求坚韧、坚持的信念,为了一个目标竭尽自我所能,终不后悔。遇到困难不要气馁,不要丧失信心,要转换自我的思想观念,树立目标,奋起直追。

  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意味深长。

野性的呼唤读书心得8

  今晚一口气读完了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写的小说《野性的呼唤》。很久没有这样的激情手不释卷一口气读完一部小说了,《野性的呼唤》是很震撼的一部作品。

  这世上有一种过程叫成长,有一种性格叫勇敢,有种气质叫坚韧。主人公巴克是一条原来养尊处优的大型犬,后来被主人的园丁助手偷卖给了别人,从此走上一条艰苦的旅程。巴克先是成为了一条雪橇犬,历经磨难后狼性回归,最终选择了重返自然。

  生存,从来不是一件易事,尤其是在原始森林地带。为了获得食物,巴克也慢慢学会了不择手段,为了生存,尊严、道德有时是不得不放下的东西。对生命的尊敬,对活下去的信念,贯穿了文章的主题。“生于忧患,死于安乐”。只有经过苦难的洗礼,才能成为真正的王者。

  在生活中不断学习,在学习中不断进步,激发出自我的本能,写的狗的故事,何尝不是用来激励人的'。果敢,灵活,机敏,审慎,忠诚,忍耐,这些在一条狗身上表现得淋漓尽致。面对逆境,坦然接受现实,放下以前的包袱,默默提高自己,这就是生存的哲学。

  生活可以很困苦,我们却不能轻易屈服。当你格局大了,不如意的事情就小了。

野性的呼唤读书心得9

  作为一个普通的读者,我无意强调作者反复想表达的那些东西,仅仅只是期望在重现文脉的过程中,表达出那些我感受到的。《野性的呼唤》里呈现的并不只是一个充满了血腥暴力尔虞我诈的狗狼世界,同时也是人类残酷的竞争社会的缩影,它体现出的,是一种生存的智慧。

  法则一——适应残酷环境

  在这部书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不是那雪的苦旅中的绝望,不是那爱与期望中的幸福,也不是那在野性与爱间的挣扎,而是驯养狗巴克在初到北方时的坚韧与疯狂的学习本事。

  随大流的社会中,特立独行或许意味着耀眼夺目,然而更多的是孤立。山不靠我,故我只得靠山。在应对新的环境时,我们最好的选择就是适应环境、融入生活。而巴克无疑是一个优秀的生命,它的优秀体此刻它极其强大的生存本能——低调的观察身边的一切,记住一切需要记住的学习一切能够学习的,并尽一切所能做的更好。这种学习本能足以使它在任何环境中生活得如鱼得水。

  在我们的生命中,不论是升学或是走进社会,都要以一颗不屈的心,经过模仿与思考了解身边的环境,适应环境。

  法则二——在痛苦中蜕变

  “巴克很贪吃。它每一天能分到一磅半干鲑鱼,可是这些吃下肚儿,就像没吃一样。它总是吃不饱,肚子长期忍受着饥饿的煎熬。巴克的脚没有那些爱斯基摩狗的脚那样解释坚硬,一整天都疼痛难忍,只能一瘸一拐的走路,一到扎营时,它就躺下来,像一条死狗一样.”

  任何一个人,在读到这些文段时,都必须能够体会到巴克在初为雪橇犬时那些肉体上难以忍受的痛苦,这些痛苦无时无刻不在折磨着它未定的彷徨的心。初入新环境,及时尽力调整心态,及时进取地努力着,可长期养成的生活习惯给自身带来的影响却接踵而来,难以改变的生活习惯,会让你做什么都慢上半拍。可这是一个必然的过程。

  环境会将你改造,迫于生存,某些不论你看好或看坏的东西都会改变,痛苦会在无形中渐渐消失,如果能忍受先前的痛苦,则必然蜕变。忍得一时,海阔天空。

  法则三——找寻存在意义

  仅有不盲目的人才不会空虚。就如同雪橇狗们,它们被一种难以名状的自豪感紧紧抓住,那是挽绳与雪道带来的自豪,那种自豪足以让它们坚持苦干到最终一息,足以引诱它们高高兴兴的死去,而一旦把它们赶出挽具,它们是会心碎的——在它们的心中,拉撬是它们存在的终极意义,这种意义带来的力量足以支撑起它们心中那永不磨灭的火焰。

  而人类,就更不应空虚度日,每一个生命都有其存在的意义,而生命的存在,就是为了发现他,并为之而活。如此,每一天便都能体会到生存的自豪与欢乐。

  法则四——隐忍爆发立威

  不得不说,巴克是一个天生的领导者,它威猛、强壮、有魄力而又攻于心计。它不像那些有心无力的军师般文弱而难以服人,也不像那些有勇无谋的魁梧勇士——它们只能成为将军,而难以成为王者。巴克虽只是小小狗群中的王,但无人能够否认它的领导魅力。

  巴克与原头领斯皮茨的斗争其实有些像中国古代皇子逼宫的过程,他们通常忍辱负重许久,暗地里积蓄力量——拉拢朝臣、挑拨离间、策反,使帝王有苦说不出,然后等待时机,一举爆发,以绝对的力量打败对手,既可继位,又可在朝臣间立威。

  所以综合各项来看,巴克的成功夺权几乎是一个必然的结果。

  法则五——正纪律团体成

  夺江山易坐江山难,一个好的领导者不光要有出色的个体战力,还必须拥有身先士卒的领导精神,要对整个团队负责。而在这一点上巴克无疑做的不错,它严肃地加强了狗队中纪律的管理,让其他狗又敬又畏,拉橇时付出最多的努力,平时生活中也比前任的领导者做得更好,就如书中所描述的“它一下就承担起了领头狗的职责,凡是需要做出正确的确定或迅速思考或立即行动的时候,巴克都显示出了甚至比斯皮茨还要高超的本事……”

  作为一个新的领头狗,在作出了这些努力之后,属于巴克的小团队就已经初步完善了。

  法则六——遭巨变难重重

  作为一部小说的主角,巴克注定不可能拥有一个一帆风顺的人生。于是,作者安排了三个不知轻重的`热血青年给巴克带去苦难——在过度的疲惫之下,几个老伙伴大多永远留在了雪地里;而仅有的生存者们也引起愚昧残暴的主人无情地鞭打而遍体鳞伤,筋疲力尽的巴克也形状惨烈。

  “它那美丽的皮毛不再挺秀光滑,而是耸拉下来,显得软弱无力,被拖得又脏又湿,有的地方还和哈尔用棍棒打出的凝血粘结在一齐。肌肉耗尽了,只剩下多节的筋络;脚爪上没肉了,透过松垮、多皱、无肉的皮能够清晰的看见每根肋条和骨头的轮廓。”

  一段话,字字滴血,连旁观者都不忍目睹,可巴克放弃了吗?没有,巴克用一种让人心碎的意志力走完了最艰苦的一程,那是一种大多数自命万物之灵的人类所不具备的伟大精神!

  法则七——拯救爱驻心间

  一个人的情节是不完整的,每个主角都会有属于它的另一半。巴克生命中的那个他在巴克最危急的时刻出现了,他拯救了巴克的生命,用一颗爱狗的心征服了巴克。约翰·桑顿,是巴克生命中最温暖的一蓬火焰,并在时间的滋养下越烧越旺。

  没有生命的心是全然冷硬的,我一向坚信,每个生命的心海中都存在着一方柔软的净土,不容玷污,不容亵渎。那里住着那么一个或几个生命,或许是亲人,或许是朋友,或许是恋人,总之,他们会让人倾尽全力想要保护,那感情是高于一切的爱,高于财富,高于荣誉,甚至,高于生命。没有这种爱的生命是残缺的,而拥有了的,哪怕心中人已成为过去,但只要有过那么哪怕一个人,即使在在冰冷的环境中,心中依旧回荡着温暖的火光。

野性的呼唤读书心得10

  我看完了杰克·伦敦写的《野性的呼唤》,感受颇深。这本书重点讲述了动物与人类之间发生的故事。

  其中有一段内容深深打动了我的心:当白牙——这只强壮凶猛的狗被史密斯买来后,白牙吃尽了苦头,因为它而史密斯却利用它来赚钱——和别的狗进行打架,赚取钱财。而每次白牙都能获得胜利,以此给史密斯带来了巨大的财富。可这个残暴的贪财鬼,每天却用鞭子抽打这条可怜的狗……看到这而我的心向被什么扎了一样,我们人类为什么会这样的残忍?可看了下面的内容又让我有了一个心的想法:当白牙与一条狗打架时,这只狗咬伤了白牙的脖子,就在那生死攸关的一刻,斯各特救了它,而后白牙对新主人十分的忠诚,他们成了好朋友……动物和我们人类一样,它们也有一颗温暖的心,也有感情,不是吗?我还曾看到这样一个故事:……山羊妈妈流着眼泪站起来,叉开腿,任这只小羊羔上来吃它的奶。可是它不回头嗅它的尾巴,因为它知道,那不是它的孩子……动物心中也有爱,但不会说话的它们只能用摇尾巴,低头摩擦主人的腿和舔来向我们表达。我们人类应该将心比心,如果受苦的'是我们自己,我们会怎样呢?人类已经错的够多了,难道人类还要对动物冷漠无情吗?难道还要接着错下去吗?

  请善待我们的朋友,让我们的生活有了它们的存在而更加快乐。

野性的呼唤读书心得11

  假期看了《三字经》这本书,很喜欢。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美国小说家,其杰出作品有《野性的呼唤》。《墨西哥人》 。《热爱生命》等。但我最喜欢这本书,因为他让我进入了一只狗的.世界,巴克——,知道什么是野性的呼唤。

  这本书主要讲巴克是条大狗;它的主人是住在加利福尼亚的米勒先生。之后被曼纽尔卖到镇上拉黄金。在这段时间里,巴克接受了很多大师,但在最后一位大师身上,巴克第一次感受到了人类的爱。他的主人是桑顿,后来渐渐成了“朋友”。

  历经千辛万苦,桑顿和巴克决定去东方寻找新世界。巴克听到一声令他心跳加速的呼唤,从森林里走了出来。

  在这本书里,我可以深刻理解巴克的活力和勇气。他坚忍不拔,勇往直前,敢于挑战,聪明灵活。看完这本书,我觉得遇到困难就退缩,没有任何勇气和力量。我记得当我有时间的时候,我被一个小数学题难倒了。真的不对。我相信很多同学和我一样!那就让我们一起改正,像小巴克一样坚持不懈,永不退缩!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只好狗逐渐回归野外和荒野的过程。作者通过这种方式反映了“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也让我明白了只有坚持,坚强,勇敢,才能成功。

野性的呼唤读书心得12

  当我一看到是关于写动物的书,我便很高兴,异常是读过沈石溪先生写的几篇动物小说,如《斑羚飞渡》、《老马威尼》。并且对于《野性的呼唤》这本书也早有听说。看了之后的第一反应,便是将杰克·伦敦写的另一篇小说《白牙》结合起来。如果说谁更加幸运,这还挺难说的,因为一个得到了温馨、幸福的生活而另一个则是重返了森林,找回了自我原有的生活。但有点却是共同的:从原先的森林被人推到苦难中,再被善良的人用爱救了回来,从苦难中解脱出来。

  巴克原是米勒法官家的一只爱犬,经过了礼貌的教化,一向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一个温暖的山谷里。后被卖到美国北部寒冷偏远、盛产黄金的阿拉斯加,成了一只拉雪橇的狗。它目睹了人与人、狗与狗、强者与弱者之间冷酷无情和生死争斗,于是为了生存,它学会了只求活命、不顾道义的处世原则,变得凶悍、机智而狡诈。最终,在森林中狼群的呼唤下,巴克狼性复萌,逃入丛林,重归荒野。在小说中,杰克·伦敦运用拟人手法,把狗眼中的世界及人类的.本质刻画地淋漓尽致,反映了资本主义社会冷酷的现实和“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的客观现实。巴克渴望并奔向了自由,这也正是作家的追求和梦想的体现。

  在巴克所遇到的狗与人中,充满了“棍棒与犬牙法则”也就是“胜者为王,败者为寇”的法则。巴克与其他的狗和人一样,充满了对于权力的占有欲望,于是巴克与一个个挑战者经历了长久的斗争,其中的第一个敌人也就是当时巴克所在狗对的头儿——斯皮茨,初出茅庐的巴克斗得是遍体鳞伤,当最终还是将对手打到争夺了领袖地位。巴克的领域感也十分强,谁要是侵犯它的领域,要么归顺,要么倒下。

  在巴克的一生中还有一个人十分重要——约翰·桑顿,是他在危急时刻救了巴克,并且给了巴克以无限的爱和温暖,桑顿在巴克的心中的地位可谓是举足轻重,然而也正是因为这点桑顿的死给了巴克沉重的打击,也迫使它走向野蛮。

野性的呼唤读书心得13

  不得不说,作为一条狗,活出这样的风采真的是霸气。

  阳光充足,美食精致,不偷懒。被带到冰天雪地里并没有使它的身体倒下。适应性和顽强的生存欲望可以说是淋漓尽致的体现在其中。他懂得感恩,为真正爱他的主人赢得1600美元赌钱,就是那颗真诚的心。最终化身为狼是它最好的'结局!就像一个尖子生给老师的答题卡一样。它完美无缺。

  我一直以为杰克伦敦那种过分崇拜达尔文等人的理论会在他的作品中体现出来。如果用在人类活动中,会有点粗糙和简单化,但如果用在动物小说中,那就再合适不过了。我想他一定意识到了这一点,所以《海狼》的结局是那么悲惨,而巴克却是一个幸福的成功。

  然而,巴克应该承担这些事情,他为此付出了太多。很容易适应,但是很难做到。其他雪橇犬的悲剧可以说明这一点。当我看到狗为了适应食物短缺,消化能力增强,“每一点吸收的营养,看完野呼后,都被600字运送到最远的角落,让每一个细胞都可以吸收”的时候,我心里不禁感到难过。我以为有时候晚饭吃的不够,半夜从睡梦中醒来,肚子就像被千万只虫子咬了一样。我在赞叹的同时,也生出了一丝同情。

  当然也有运气的成分。当狗被买来,长途跋涉后被迫继续奔跑时,巴克不是因为桑顿发现并保护了他而逃脱了死亡吗?但是你想想,为什么要保护呢?难道不是因为巴克以前的优点和他强壮的身体吗?水果是有原因的。

  《野性的呼唤》是国外最迷人的书之一。我捡的时候不忍心放下。剧情精彩深刻。不像其他名著,需要慢慢感受。这是一本难得的书,读起来能让人爱不释手。

野性的呼唤读书心得14

  这几天看了一本叫《野性的呼唤》的书。它讲述了一只名叫巴克的狗在阿拉斯加的荒野中与狗搏斗,最终成为他的祖先狼的故事。

  这个故事读起来引人入胜,适合不同审美的人。一开始我买这本书的时候确实是给狗买的,因为大部分孩子对动物都有偏爱,尤其是狗。而且小学生喜欢我们,特别是男生,特别喜欢动物小说,但是我买的'时候吸引我的不是动物,而是对人性的描写。当丹巴赫在法官家时,巴克每天都和孩子们或其他狗一起玩耍,他每天都很开心。后来法官家的园丁天天赌博,欠了很多钱,就把巴克卖了。当巴克走向那个穿红衣服的人时,他明白了棍子和牙齿的力量。当丹巴赫去当雪橇犬时,巴克明白了北方的生活规则。丹巴赫造反,杀死了领头的狗斯佩斯。当巴克成为领头狗后,他的狼的烙印越来越深.

  巴克的一生有很多不幸,但每一次不幸都让他越来越强大。当丹巴赫变成了一只狼,回顾他的一生,他会感谢那些虐待他的人,因为他们,他让自己成为了一个全新的自己。虽然我还没有读完这本书,但我已经确认我想再读一遍。我想明白我第一次没明白的事。如果再读一遍,会不会有新的感觉,审美会不会提高,会不会明白这本书的真正奥秘.有了这些问题,书再读一遍就会越来越薄.

野性的呼唤读书心得15

  你认真的观察过自然吗?你感受到过自然的庞大与无助吗?在《野性的呼唤》这本书中,桀骜不驯的杰克·伦敦为我们展现了一只同样生存在大自然中普普通通的狗巴克,但这只狗却带给了我们一种不平凡的生活的震撼。

  杰克·伦敦由于家境贫寒,从小就尝遍了人生冷暖。1896年的淘金热把杰克·伦敦吸引到了天寒地冻的北极,在那里他因患上败血症而使淘金的梦想破灭。但在那里,他也许获得了比金子更宝贵的财富,他积累了丰富的创作素材,像是《野性的呼唤》、《白牙》等等的许多名著都是从淘金过程中的创作素材而获得的灵感。

  巴克其实很平凡,它在生活中充当着很多种角色,它是一个陪法官散步的老朋友,它也是一只为邮差服务驾驶雪橇的工作犬,不过它更是一只超出精神依托的“神狗”。

  巴克出生在圣克拉拉谷的米勒法官家里,它同许多狗一样,人们家中的宠物,孩子的伙伴。假如不是一个园丁曼纽尔背弃信义地将他送上了北极的不归途,或许它的一生都将平平淡淡地度过。可以说曼纽尔是一个将巴克这个小炮弹点燃的火柴。

  刚开始的路程中巴克十分的不适应,它对周围的一切都充满了敌意,它拼命想要逃脱,离开那个让它恐惧的地方。但是在它的极力反抗下,一个穿红衣衫的男人用大棒猛打他的身躯,这个大棒仿佛就是炮弹点燃的导火索,使巴克明白在大棒和獠牙的法则之下,它是无计可施的。

  来到北极后,由于对大棒的恐惧,它迅速地适应了北极的生活,快得让人不敢置信。它从柯利的死学会了如何在北极生存、战斗;它从戴夫和斯皮茨的调教下学会了拉雪橇;它从无意中掉入雪坑发现比勒学会了如何在寒风飕飕的北极休息,巴克却在拼命适应北极生活的过程中迷失了自我……就在佩罗和弗朗索瓦对巴克的学习能力赞叹不已的时候,一直对巴克充满敌意的斯皮茨终于发起了对巴克的进攻,本来小心谨慎的巴克对斯皮茨的进攻从不反击,可是这一次巴克内心的一种野性的欲望他和斯皮茨决一场恶战。终于巴克胜了,它仰慕已久的.领头狗的位置现在属于它了!这个领头狗就像是炮弹爆炸的引爆装置,不仅让巴克的野性大发,更使它从迷失中找回了自我。

  巴克从野性中苏醒,感受到了祖先的驯养特征,嗜血的欲望在它的心中愈演愈烈,再一次次的战斗中成功后,巴克这个小炸弹彻底爆发了,他成为了狼王!他遗传了圣·伯纳德狗父亲的身高和体重,遗传了牧羊犬狗母亲的体型和体态,若不是口鼻间和眼睛上端有些稀疏的棕毛,以及胸口正中间往下伸展的一大块色斑,巴克就是一只狼,这使它狼王的地位更加根深蒂固。

  仔细想想,人类在社会中的野性往往是令人厌弃的,阴谋诡计、勾心斗角,往往人类是利用这些来获得成功的。每个种族都有野心,但它们都是付出了艰苦的奋斗才获得最后的成功的,而人类的野心之所以被人厌烦,是因为他们付出的是别人,回报的是自己。同样是野性,为什么差别就那么大呢?

  如果说巴克可以选择是留在米勒法官家,尽享天伦之乐,还是来到北极,经历苦难获得成功,你会选择哪个?要是我,我会选择去北极,虽然受尽折磨,但是付出是有回报的,比在家中平平淡淡地度过一生要强得多。所以也许巴克放弃温暖的家,到北极受苦受难并不是件值得难过的事。转换角度看事情,世界也许会更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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