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文学读后感
读完一本名著以后,相信大家的视野一定开拓了不少,这时候,最关键的读后感怎么能落下!那么你会写读后感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经典文学读后感,欢迎大家分享。
经典文学读后感 篇1
最近几天,我看了一本书,感觉很好,这本书的名叫做《老人与海》。它的主要内容是写古巴老渔夫圣地亚哥在连续八十四天没捕到鱼的情况下,终于独自钓上了一条大马林鱼,但这鱼实在太大,把他的小船在海上拖了三天才筋疲力尽,被他杀死了绑在小船的一边,在归程中一再遭到鲨鱼的袭击,最后回港时只剩下鱼头鱼尾和一条脊骨。
这本书让我深深地感受到了这位老人生活的艰辛和不易,更加珍惜身边的美好生活。
《老人与海》塑造了一个经典的硬汉形象。古巴的一个名叫桑地亚哥的老渔夫,独自一个人出海打鱼,在一无所获的48天之后钓到了一条无比巨大的马林鱼。这是老人从来没见过也没听说过的.比他的船还长两英尺的一条大鱼。鱼大劲也大,拖着小船漂流了整整两天两夜,老人在这两天两夜中经历了从未经受的艰难考验,终于把大鱼刺死,拴在船头。然而这时却遇上了鲨鱼,老人与鲨鱼进行了殊死搏斗,结果大马林鱼还是被鲨鱼吃光了,老人最后拖回家的只剩下一副光秃秃的鱼骨架。我十分同情这位老人的处境。 "一艘船越过世界的尽头,驶向未知的大海,船头上悬挂着一面虽然饱经风雨剥蚀却依旧艳丽无比的旗帜,旗帜上,舞动着云龙一般的四个闪闪发光——超越极限!”作者海明威是这样评价他的作品《老人与海》的这本书也给了我很大的启发,我也要学习文中的这位老人的精神。在生活中遇到苦难不屈不挠,积极应对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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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文学读后感 篇2
欢乐的暑假到来了,最后可以拥抱我可爱的书啦!今日,我给大伙推荐一本杨红樱阿姨的《笑猫日记—菜鸟的选择》。这本书,写得非常精彩,把人的内在美与外在美表现的淋漓尽致,让我得到了非常深的感悟。
自从菜鸟从绿狗山庄逃出来后,就一门心思的想找一户新人家住下来。没想到,刚刚脱离虎口的菜鸟,又在樱花巷经历了一场场噩梦……而,对菜鸟有好感的菲娜,非常想让菜鸟和自我一齐住在樱花巷。于是便非常热心的帮忙菜鸟,带他走遍了樱花巷,并向他介绍了三户人家:面善心不善的两面派演员阿贝哥,坐吃山空的两个“寄生虫”和喜新厌旧的一对夫妻。
在阿贝哥家,菜鸟为了救阿贝嫂差点丧命在他的手里,让我认识到了:人,要紧的美是内在美而不是外表美。表里不1、虚伪的人总有一天会被其他人发现唾弃的!
在不劳而获的夫妇那里,原本苗条的身材变得像一个球,让我知道了:假如自我什么也不做,全依赖其他人生活的话,只能坐吃山空,象条寄生虫。可是,靠山能靠多长时间?失去靠山,大家的存活之道又在哪儿呢?劳动最光荣!用自我辛勤的劳动换来的成就,不论大小都是最宝贵、最有意义的。
在慈眉善目的夫妻那里,菜鸟怕自我会像心肝儿一样重蹈覆辙也被抛弃,离开了他们。我了解了:喜欢一个事物,即便它再老也要好好对待它,不可以由于它老了、丑了成为负担了就喜新厌旧。对待老大家也是一样。由于总有一天大家也会变老变丑,假如其他人也那样对待大家,大家也会悲痛的。
最后,菜鸟经过直觉,在一个谜一样的`女性家住下了,帮她寄信、收信、买点心,并找到了他活在世界上的意义。
一个谜一样的女性的家,就是菜鸟最好的归宿。
从这本书中,我看到了菜鸟的选择,也看到了我的选择!
经典文学读后感 篇3
《围城》讲的是什么,讲的是情,其实再说深一点,就是以情说人生,大家都知道的那一句,“婚姻如围城,城中的人想出来,城外的.人想进去”,人生诸事,大抵如此,拿感情说事,通用性比较好,每个人都有着不同的生活,有人想唱歌,有人想跳舞,有人爱红妆,有人爱武装,可是但凡是人,那心中总有感情,无论是情场老手,还是得道高僧,也都有过当年,估计钱老深谙其道,所以讲述了一个叫方鸿渐的人的情感经历。
《围城》的主角就是方鸿渐,他一共遇到四个女人:鲍小姐、苏文纨、唐晓芙和孙柔嘉,这其中和鲍小姐是属于一夜风流,和余下三个才有感情纠葛。这三位女性,三种类型。先说苏文纨,苏文纨就是现在的白富美(也许没那么美),老爸是当官的,自己是博士,还是国外的博士,优秀到不要再优秀,一般人都觉得这种女人一定是要嫁牛人的了,就连方鸿渐家里的一向自负老太爷都说自己的儿子配不上她,可其实众人有所不知,有些这种什么都不缺的女人选择对象的时候反而不会过分挑剔财富与地位,因为她自己家就有嘛,她看中什么呢,因人而异吧,就苏文纨而言,估计是看上了方鸿渐那种有点迂腐的正直,加上有点才学,同时为人比较随和吧。
不过她没看出方鸿渐最重要的一个特点,这个待会再说。就方鸿渐跟其“竞争对手”赵辛楣相比,应该是赵辛楣胜出,但赵辛楣相对比较高傲,趾高气昂,这可不是苏大小姐所喜欢的,所以苦追却是追不到。(这里额外吐槽一下,其实个人觉得苏文纨就是觉得看方鸿渐比赵辛楣顺眼,也可以理解为在苏文纨眼里方鸿渐长得帅一点,人有时候就这么怪,众人之中就看某人顺眼,看某人不顺眼,没有理由。)
经典文学读后感 篇4
9小时45分钟读完这本书,越深入越喜欢。如果让我评价,这是一直以来对我影响最大的一本书,不是说他是最好的一本书,而是说他是让我获得最多见解的一本书。尘埃落定,一切归于无,宇宙浩瀚,每个人都是一粒尘埃。
以前觉得自己心比天高,觉得自己与众不同,甚至自满,自大,自诩为聪明人,却不知道是真的`傻。
二少爷就像作为一个局外人,来人间走一遭,他说上天安排他来就是为了见证土司制度从兴盛到瓦解的。当局者迷旁观者清,或许有时候,像二少爷一样,我们跳出世俗的圈套来看待一件事情,会变得更加清晰明朗。每天清晨醒来,他问,我是谁?我在哪?简单又深刻的问题,好像每天赋予自己新的身份定义,才一直清楚明白的活着。
带着善意和爱对待别人才能获得真正的忠诚,傻子少爷始终能拥有人心,受人拥戴,因为他没有把自己和他人区别对待,一个人无论能力与地位多高都要有一颗谦逊的心,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每一个人都或多或少能教给你一些东西,这一点是我该努力学习和改变的。
人要善于等待,有些事情不必去找,到时候自然就会发生,珍惜当下,少想未来。
塞翁失马焉知非福,所有事情都有正反两面,一件表面是坏事的事情发生时,一定要用积极的眼光去辩证的看问题,会有助于自己调整心态,早日走出困境。
人是最难看清自己的。
经典文学读后感 篇5
这个寒假里,我读的第一本书就是《儿童文学》了。这本书很有趣,有十一个写作部分。
我最喜欢第十个部分:快牛慢马,文章的题目是“囧话东西”。看这个题目就想笑,是不是?这篇文章有11个故事,既有哲理又能让读者开怀大笑,难道你不想试试吗?在书里面,我认识了一个天真的小男孩,一个小男孩拿着一张假币走进玩具店,准备买一架玩具飞机,。售货员阿姨说:“小朋友,你的钱不是真的。”小男孩反问道:“阿姨,难道你的飞机是真的?”好一个机灵的小鬼,这个反问问的太绝了!我猜,那个阿姨肯定要哑口无言了。不过,这个小男孩也真是太天真了,有假币买架飞机的.购物理念,真是太牛了!虽然只有短短几句话,但是这个小故事给我带来了无限的欢笑。
这本书目录上的十一部分也十分有趣:达雅丈苑、典藏书屋、虚影幻景、诗请驿路、经典小坊、黑客过招、青春花房、写作开悟、西窗听雨、快牛慢马和青鸟传书。读到这一部分题目,就可以知道这一整个部分是围绕什么主题来写作的了。而且,里面的每一篇文章,每一个故事都是语句通畅,语境优美,让读者身临其境。
比如说“达雅丈苑”,里面的故事优雅而动人,忧愁而美丽。像我这种喜欢写景色的人,更像是在艺术的殿堂之中漫游。像《落叶》、《惦念》、《宿敌》等就是描写了美丽的忧愁。像《妈妈是不会升级的奥特曼》、《为一个正直的未来》就是表达了作者对母亲深深的爱,非常动人。像《海边的蝴蝶》、《大人们什么都看不见》就是呼吁人们保护环境,呵护儿童......
这本书里面每一个故事的详细内容,我就不介绍了,各位同学们,你们也一起来阅读这本书吧!
经典文学读后感 篇6
林清玄的散文有不同于朱自清的,他的语言相对朴实、通俗易懂。在我的语文课本里,有《桃花心木》这样一篇文章,也是出自林清玄先生之手,阅读后会明显感觉到,他的文章善用借物喻人的手法。
林清玄先生善于捕捉生活中的小细节,他有一双擅长挖掘与发现的慧眼,可以从一个细微的现象甚至一个动作,通过奇妙的联想,从而得到许多受益匪浅的人生启迪。
《发芽的心情》讲述的是林清玄先生在武陵农场打工的经历。他帮忙采摘秋季成熟的水蜜桃与梨子。一个月后,被采光果实的果树竟然已经在寒风中凋零落尽。农场主人告诉林清玄先生,每当一年的冬季,总会有一些果树像那样死去,而有的却能坚持到春天的来临。这一现象使善感的林清玄引起了深思,树就像人一样,有的人面临残酷冬天的肃杀,面对折磨甚至流下血心的汁液,却从不低头。有那些弱的,就无法坚持春天的到来。只有永远保持春天的心等待发芽的人才能勇敢的过冬,在流血之后还能枝繁叶茂,长出更美的果实。于是,林清玄先生便常对自己说:“跨过去,春天不远了,我永远不要失去发芽的心情。”若是我们也能随时保持如此的`心态,雨后的彩虹一定会很美吧!
既是作家,便有超俗的情怀。《鳝鱼骨的滋味》则是林清玄先生对童年温暖回忆与对母爱的怀念。小时候家里穷,没有钱吃鳝鱼,但是能干的母亲总是变着花样做鳝鱼骨汤给林清玄吃。溢满母爱的鱼骨汤,总是浓浓的在林清玄先生的心中流淌,直到现在仍然回味无穷。吃着饭馆里的鳝鱼,不禁回忆起以前蕴含着暖暖母爱的鱼骨汤。
林清玄先生对生活与文字的敏感,源于他细致温柔的内心。情感是真挚不变的,需要我们用心去感受挖掘。
经典文学读后感 篇7
读了这昆虫记,使我懂了许多昆虫的知识,让我知道了赤条蜂是住地下的、荧火虫是吃蜗牛的,舍腰蜂喜欢把自己的巢建筑在火炉旁边,有时还会把巢建筑在烟囱里面,蟋蟀是天生的音乐家、螳螂是天生的杀手。
这一切的一切,都是伟大的《昆虫记》的作者法布尔先生的心血,法布尔是一位昆虫学家,一八二三年出生于法国一个贫苦的农民家庭,中学毕业后当过小学教师,他自幼就酷爱大自然,特别喜欢观察昆虫和贝类的生活情况,工作后,他便利用业余时间对昆虫进行研究,深入了解它们的生活习性、繁殖方法、建巢方法、斗争方法……并先后将研究所得写成一篇篇文章,他的研究第一次揭开了昆虫世界的奥秘,那些文章后来变成了世界公认的科学名著《昆虫记》,一九一五年结束了他的人生,享年九十二岁。
《昆虫记》是一本经久不衰、经典的文学著作,是法布尔与自然界的众多平凡子民——昆虫,共同谱写的一部生命的乐章,一部永远解读不尽的`书。自问世以来,《昆虫记》就以其丰富的内容、优美的描写,影响了无数的科学家、文学家以及普通读者。法国文学界评论法布尔说:“有着哲学家的思想,美术家的观察,文学家的刻画。”大文学家雨果盛赞他为“昆虫世界的荷马”,而进化论之父达尔文则称他为“无法效仿的观察家”。《昆虫记》为法布尔赢得了极大的荣誉,并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的提名。
他的这本《昆虫记》让他的人生辉煌无穷。
经典文学读后感 篇8
寒假期间,我读了一本由美国作家乔治·塞尔登编写的《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把我带进了童话王国,使我感受到了悦耳的音乐,受益匪浅。
《时代广场的蟋蟀》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在大草原上,蟋蟀柴斯特因贪吃跳进了一个野餐篮子里,被带到人情冷漠的纽约。它幸运的是遇到了爱它的小主人玛利欧和聪明的塔克,还有忠诚的亨利猫。玛利欧的家庭是一个不太富有的.家庭,有的时候连两美元都很难挣到。有一次,蟋蟀柴斯特不小心把两美元的纸币吃掉了,纽约有名的老鼠地主——塔克老鼠把难以割舍的两美元送给拉了蟋蟀柴斯特,让玛利欧家不损失两美元。柴斯特是一只非常有音乐天赋的蟋蟀,它不仅能学会经典的音乐作品,而且能演奏流行的曲目。它还能自己作歌作曲,成为震惊整个纽约的音乐家。
读了这个故事以后,合上书本,我揉了揉疲劳的双眼。
读完以后,我浮想联翩。我一定要学习蟋蟀柴斯特坚持不懈的精神!因为我的爱好和它的爱好一模一样,不过学习其他课程也要有特坚持不懈的精神。为一个助人为乐的好市民!
读完以后,我浮想联翩。我一定要学习蟋蟀柴斯特坚持不懈的精神!我要吧这种精神发扬到生活中的点点滴滴,成为一个助人为乐的好亲爱的同学们,读了《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后,这本书我一个小道理:懂得了我们每个人,每个同学都应该爱惜友谊,都有一个宽容的心,学会互相关爱,互相帮助。那么人间将会充满爱,充满欢声笑语的乐园。
经典文学读后感 篇9
两大本的《文学回忆录》终于读完了,长长舒一口气,我像走完了一场文学征途,内心思绪不已。
这里既有木心这样的高人,也有陈丹青这样的幸运儿,此刻我多向往自己也有机会围坐木心先生身旁,听他畅谈文学史,若如此,此身定不负遗憾!但我依然能想象他们当年的情景,七八人围坐客厅,先生开讲,古今中外,信手拈来,堪比孔子讲学,千载之下令人神往。
我以一个文学爱好者的身份对此殊多羡慕,可惜自己连出国这个基本条件都无法办到。我在心里抱怨这个党、这个政府,说一套做一套,流氓十足;但与此同时,脑海里闪出书中的那句话“在你身上克服这个时代”,我实在佩服木心、陈丹青他们,通过自己的努力一步步冲破高墙,呼吸这个时代本该有的自由空气。而我呢,想得多,做得少,思想的巨人算不上,但行动的矮子确实十足。
回思自己,好好看书也已好几年,与木心和文学史上的那些巨人根本是没法比的,但自己对文学的一片热爱之心还是有的;我虽没那份才气和侍奉文学坚毅,但细水长流、点点滴滴的爱好也还是有的;读书,唯求一“乐”字,陶潜“好读书,不求甚解,每有会意便欣然忘食。”我以此为知己。
骨子里我是一个不愿放弃世俗享受又想以读书为乐、偶尔风雅一下的.这么一个人,木心的侍奉艺术我做不到,那份才智与意志我也没有,但我从书中看到了一个文学大师的形象,他的丰采令我倾倒,我能做的就是在有时拿起书本时,能想到有这么一位先生,然后就可以安心踏实的继续读下去!
经典文学读后感 篇10
最近,我读了译本催人上进,引人深思的文章――《文学家的故事》,它像一块磁铁,深深地吸引着我,让我受益匪浅,思绪万千。
这本书介绍的是那些在各个领域取得卓越成就的顶尖级国际名人,他们在自己的人生道路上留下了为世人瞩目的痕迹,展现了他们的光荣和理想。
读完全书后,它引导我登上了思想的列车。恒心从来都造就奇迹,它让铁杆成针,让水滴穿石,让绳锯木断。,面对恒心,我们感叹:顽强的毅力,不懈的恒心,可以征服世界上任何一座高山。发明大王爱迪生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他经过无数次实验,终于发明了经济耐用的电灯,成为了享誉世界的焦点人物。有人向他谈取巧的秘诀,他则回答:“在我的研究过程中,无论遇到怎样的困难,我都坚持到底,决不放弃,这是我获得成功的根本所在。所以,我们要像大树一样,在风将树枝吹折,树干一定要挺直。生活犹如海洋,只有坚持不懈的人,才能达到彼岸。班固曾说过:“一日一线,千日千线;绳锯木断,水滴石穿。”对呀!其实成功的'秘诀很简单:不屈不饶+坚持到底。因此,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持之以恒的精神,否则,缺乏意志力和持久力,只会得到肤浅的收获。
朋友,一个人的生命是短暂的,而你要做的事情却是漫无边际的,所以,要想成功,就必须持之以恒地完成。让我们记住一句话:“人要持之以恒,天下无事不成。”吧!它将引导你走向成功!
经典文学读后感 篇11
这学期我读完了《冰心儿童文学全集》,让我感受最深的是《好妈妈》这篇小说。
我是一位活泼可爱的小女孩,十分爱干净,可我不喜欢自己打理家务,而是让我妈妈做。一天,我去一位好朋友家时看见她家很干净,而我家却乱七八糟的,便又想让妈妈把家里打扫干净一些。
当我读了《冰心儿童文学全集》中《好妈妈》短篇小说后,我才知道那一次我错了,很是愧疚。《好妈妈》短篇小说上里有一位小女孩和我一样,把什么家务事情交给她的妈妈做,她妈妈做的不合她意时,她便责骂她的妈妈,还每一次把她家和隔壁家比谁家干净。有一次,她问隔壁家的永瑛姐姐这才得知,她的爸爸妈妈从来不干家务时,家里烧饭、洗衣、照顾弟妹、打扫卫生等事情都由她亲自去做,父母从未做过一次,而那位小女孩很是惭愧,跑回家去帮助她妈妈做家务,并开始自告奋勇的做家务活,经常和她妈妈说:“这个家她会打理好的”。
我现在已经是五年级的学生,不能再过“饭来张口,一来伸手”的'懒惰的生活了。应该注意培育家庭和社会责任感,尊老爱幼,学会感恩,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阅读冰心奶奶的《儿童文学全集》让我学到了很多知识和道理,使我懂得了有些事情应该帮助妈妈做,而不是妈妈帮我做,要好好学习将来为祖国做贡献。
经典文学读后感 篇12
花了五天多的时间终于读完了《简爱》,我知道这是一个十分艰巨的过程。这连住的几日,我几乎除了吃饭和睡觉,一切时间都耗费在这本来自遥远国度的小说里。然而我还得在抱怨的同时,不得不承认它的杰出与迷人。很少见到这样迷人的异国风情。这充满着英国十九世纪趣味的故事里,让我感慨了很多。其实我应该早些接触这本书,早就有很多的人介绍它了。可惜,我拥有着一点排外的情愫,一直拖到现在去欣赏它,实在有些相见恨晚。
对简爱,我是欣赏和赞美的。她追求独立的人格,追求男女之间精神的.平等。虽经历了很多的不幸却依旧热爱生活,并把爱带给每个需要她的人。为了自己的爱的信念,平等的真实纯粹的爱,甚至毅然放弃渴望以久的唾手可得的爱情,并最终也和自己的爱人实现了精神上的平等,简爱的一生,虽谈不上轰轰烈烈,但却是平凡而不平庸。在我心中,简爱就像一个充满智慧、充满爱心并努力使自己生命得到最大张扬的精灵。她的生命,有如彗星的闪亮和美丽。
《简爱》是英国文学史上的一部经典传世之作,它成功地塑造了英国文学史中第一个对爱情、生活、社会以及宗教都采取了独立自主的积极进取态度和敢于斗争、敢于争取自由平等地位的女性形象。
夏洛蒂笔下的简爱却把她倔强的性格,独立的个性留给我们一个感动。所以她是成功的,幸福的女性。
简爱已作为独立女性的经典,我希望阳光下,鲜花里有更多的简爱走出来,不管是贫穷,还是富有;不管是美貌,还是相貌平庸,都有美好的心灵和充实的心胸,都能以独立的人格和坚强的个性生活。
经典文学读后感 篇13
《西游记》的作者是吴承恩。这本书是四大名著的其中之一,四大名著有《红楼梦》、《西游记》、《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这本书主要讲了唐僧和这四个师徒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就这么一个故事,竟然吸引这么多的读者。
总共去西天取经的人有四个人,他们分别是:唐僧、孙悟空、猪八戒和沙僧。首先先说唐僧吧!唐僧,身材高大,举止文雅,他很善良,因为他善良才会被妖怪捉住。因为有好几次妖怪都装扮成老人摔倒的样子,因为这些妖怪听说吃唐僧肉可以长生不老,所以妖怪们都去捉唐僧。唐僧还非常吃苦,要去西天取经,我从他的身上学到了要以宽带待人,谦卑有礼。
孙悟空,是唐僧的'大徒弟。孙悟空这个名字是菩提老祖取的,并传授孙悟空七十二般变化,腾云驾雾和长生不老术。孙悟空是我在这本书里印象最深刻的人。孙悟空,他搅乱王母娘娘的蟠桃宴,偷吃太老尚君的老金丹,最后玉帝请来如来,将他反压在五行山整整五百年。这是一个敢爱敢恨的孙悟空,而且是一个勇敢的人。
猪八戒,是唐僧的二徒弟,猪八戒的武器为九齿耙,原名上宝泌金耙是太上老军用神冰铁锤炼的,重五千零四十八斤。猪八戒的性格温和,憨厚老实,力气大,但好吃又懒做,爱占小便宜。虽然猪八戒好吃又懒做,但对唐僧非常的忠心,讨人喜爱。
沙僧,是唐僧的三徒弟,他是一个吃苦耐劳的人,每天都扛着一个大扁担走在向西天取经的路上,他还是一个老好人,为此常常吃妖精的亏,我从沙和尚一路取经的行为中,感到吃苦耐劳师多么的重要。
读了这本《西游记》,我体会到了: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三个人保护唐僧去西天取经,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后来修成了正果。
经典文学读后感 篇14
读了《乞丐王子》这本书后,我非常伤心,虽然长相相近,年纪也相同,但是两个少年却是出生在不同的环境里。一个出生在贫穷而不幸家庭的汤姆,另一个则是在大家祝福之下出生的王子。某一天,两个人的命运互相交换,王子本来认为所有的人向他一样过着幸福的`生活,根本无法想象贫穷人家的生活有多痛苦,他甚至羡慕汤姆能自由自在地在外面游玩。而汤姆则生长在贫穷又暴力的家庭,爱喝酒又会打人的爸爸,还会逼他去偷东西。
这两人的命运如果交换了(就是王子变乞丐,乞丐变王子),会怎么样?
先从王子是乞丐说起:王子出去城堡后,依然觉得自己很尊贵,受不惯别人的不服从,更受不得汤姆的爸爸的打骂,除非他觉得自己的地位变低了,是要服从别人的使唤,就算是乞讨也不能觉得很不好意思的才行,不然会怎样……我不说您也知道。
再说说乞丐变王子:一向做事莽莽撞撞,做事不雅观的乞丐来到宫廷会怎样呢?吃饭时狼吞虎咽,而不是细嚼慢咽,糗大了。诚实,承认自己不是王子,却没人相信……宫廷里的上一代,王子做继承人,快要死了的,靠他拉丁语,汤姆会拉丁语的,所以能流利对答。你要装不会一种技能很简单,但你要在短时间内学会是不可能的。本来汤姆想用这个“误区”来证明自己不是王子,谁知他说,一个穷人怎么可能会拉丁语?又遭到质疑。
这本书影响了很多人,主要是懂得换位思考,把两种极端的,差距不是很大的两者交换环境,所作出的什么事,什么举动。这本书,的确值得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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