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的读后感

时间:2023-03-08 12:30:30 读后感 我要投稿

洞的读后感

  认真读完一本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有很多感想,不妨坐下来好好写写读后感吧。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写好读后感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洞的读后感,欢迎大家分享。

洞的读后感

洞的读后感1

  暑假里,偶然的一次机会中我接触到《虫洞书简》一书,书的内容深深震撼我的心灵,我想隆重地向同学们推荐此书。

  这本书的著作是王溢嘉,内容是他写给孩子们的七十四封信,都是作者在和儿女相处时的得到的感悟。王溢嘉说:“在书中,我不想给读者灌输什么,而是想引领年轻朋友踏进他自己的门槛,走出属于自己的路,实现自己的梦想。”

  生命的意义是多么的严肃,深沉的话题啊!作者在书中就和读者一起探讨了生命的意义。人生就是变化的,在变化的过程中才会有奇迹发生。尽力去尝试把不可能变成可能,你的人生就会不一样。

  书中说道:“人不只会变老还会变好或者变坏。生命如流水不只会动流,水在遇冷时还会从液体变成固体,遇热时则会从液体变成气体。除非你的生命是一滩死水,或在原地踏步,否则,没有人能从今日的你预知明日的你。”是啊,人生如流水或波涛汹涌或静水流深,一直向前奔流,这仿佛告诉我们,只要存在,只要活着,一切都还有机会还有可能。这就是人为什么要有梦想,“所有的.成功者都是大梦想家”,因为你一旦有了梦想,就会让人生充满希望,你的干净也变得十足了,成功离你就越来越近了。书中提到了IBM的第一任总裁华生,他小时候生活贫困,有天在路边看见一个大老板驾车经过,他梦想着自己将来也要能拥有自己的马车。为了实现梦想,他去当了推销员,由于表现突出,它的老板借给他一辆马车。后来他到一位律师的豪宅作客,他又梦想着自己将来有一栋别墅。他的梦想不断在上升,也激励着他努力地工作,最后成为IBM的总裁,甚至超越他最初的梦想。

  同学们,我们的人生不就是如此吗?在该学习的年纪就不要选择安逸,努力成为一个人身上不变的品质,想成为一个平庸的人,最快的捷径就是懒惰,想成为一个成功的人是没有捷径的,只能通过不断的努力,越过一个又一个的门槛,并最终到达成功的终点。

洞的读后感2

  最近我看了一本书,名叫《洞》,讲述的是小男孩斯坦利·叶那茨在翠湖营的经历。

  斯坦利之所以进入翠湖营,是因为犯了盗窃罪。翠湖营有一个干涸的湖,进入那里的小孩要求每天挖一个深五英尺、宽五英尺的洞,据说是为了改善品格。沃尔特女士、长官大人和训导员们是营地的管理员。

  在翠湖营里,斯坦利获得了一个称号——洞穴人,并且交到了许多好朋友。其中,斯坦利最为要好的是赫克托·泽罗尼,也就是零蛋。他十分想要学习,于是斯坦利每天都教他一些知识,零蛋学得非常快。后来,零蛋逃出了翠湖营,在四周游荡。斯坦利极其想念零蛋,就在他挖洞的时候,冲上长官先生的车,开走了去找零蛋。但是,斯坦利并没有带水,找到零蛋后只能躲在阴凉处。斯坦利在荒漠中一直坚持挖洞,寻找水源,果然皇天不负有心人,他找到了水。虽然都是浑水,但是过滤一下还是勉强能喝的。后来,他们在接近天亮时挖到了管理员大人一直在寻找的.箱子。这时,他们却被翠湖营的人发现了,幸好斯坦利的律师及时赶来翠湖营接走即将被释放的斯坦利。幸运的是,他们俩都获救了,并且带着箱子。他们来到了斯坦利温馨的小家,父亲已经靠努力发明出了除脚臭剂。而那个箱子里装着价值近两万美元的珠宝,以及斯坦利的曾曾祖父留下的东西,价值几百万。

  读完这本书,我悟出了一个道理,努力与希望始终比运气更重要。一个人运气可以很糟糕,但不可以失去希望,而应该在黑暗中寻找光明,在失败中寻找答案。

  《洞》一书令我受益匪浅、明白了许多道理,是一本当之无愧的好书,建议大家都去读一读!

洞的读后感3

  今天,我读了一本名叫《捣蛋神童张咕噜之快乐的乡村生活》的书。这里面讲了许多个张咕噜捣蛋的故事,有黄瓜地里的“蛇”;半夜学鸡叫;柜子里的“鬼”等等,但是留在我内心深处的却是《要命的洞》这个故事,这个故事讲了黑哥、咕噜、老刘和张猛一起偷瓜的故事。听了这个题目你会不会觉得很好奇?

  一天晚上,黑哥和张咕噜去老刘家找老刘商量去王大炮的瓜地偷香瓜的事情。听到偷香瓜,老刘激动万分,但又听到是偷“王大炮”的瓜,老刘却又愁眉苦脸了。因为,偷“王大炮”的瓜是一见非常难的事,它比登上珠穆朗玛峰还要难。但是老刘忍不住嘴馋,还是同意了。经过老刘周密的.部署,他们各自都回家准备去了。咕噜负责拔草;张猛和老刘负责找篮子;黑哥负责剪瓜藤。第二天,偷瓜的时间到了,他们按照昨天的部署,行动起来了。张猛和老刘和黑哥提着篮子飞快地穿过瓜地,黑哥剪了几个香瓜放到篮子里然后用草盖上,就准备往回跑。眼看香喷喷的瓜就到嘴边了,突然,王大炮立在了他们面前。就在这时一个香瓜又从破蓝子的洞里掉了出来。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做人一定要诚实!更不能偷窃别人的劳动果实。就是所谓的“莫伸手,伸手必被捉”的道理。像老刘是村里出了名的鬼点子高手,又是经他和几个人一个晚上的商量和周密部署的“偷瓜行动”。看起来是似乎是栽在破蓝子的“要命的洞”上,其实不然,偷窃本身就是一个要命的洞,想不劳而获,心里就有一个要命的洞。就是蓝子没有洞,只要心里有洞,再周密的行动最终还是失败。

洞的读后感4

  今天吃过午饭就特别期待把《洞》看完,因为有一个非看不可的理由:斯坦利和零蛋到底活着逃出翠湖营了吗?他们喝到救命的水了吗?不会真的喂了秃鹫了吧?带着这份急于寻找答案的求惑欲,终于带着心读完了余下的页码。

  我读完后的感受是轻松,如释重负地长舒一口气,仿佛是卸掉了千金的重量。他俩得救了,翠湖营取缔了。莫伦格女士的确是一位正义而有良知的好律师,多亏了她的及时出现,两个历经磨难的孩子才能重见天日。他们的经历挑战了生命的极限,体现了可贵的友情。我印象最深的就是两个孩子互相竖起大拇指鼓励信念,咬牙坚持的情节,出现了很多次,没有对彼此的信任和我们能行的信心,我想他们一定早早地被干渴和饥饿击垮,吞噬掉渺小如沙粒的生命。顽强的意志和智慧的思考最终让生命之花大放光彩,想为孩子们也竖一个大拇指,我想说,是我发自内心的。零蛋的坦白也让我动容和感动,人之将死,其言也善。坦荡荡立于天地间,好男儿巍巍然如山川。还须提一点,那个美丽的故事无疑令黑暗紧张惊悚的恐怖气氛有那么一刻真的在脑海里荡然无存了,只那么一刻,爱在胸中流淌不息。凯特、巴洛,萨姆,玛丽·露,我觉得他们不在过去,在现在,在我的心里住着,不曾离开。

  挖洞磨练了意志,锻炼了品质。虽然实施者有着某种不可告人的卑鄙目的`,但抛出不纯粹的东西,斯坦利和零蛋在这里收获了至高无上的友谊和生死之交的患难真情。试想:人生能有几个这样的死党?还要告诉大家一件事:洋葱可以对付红眼怪兽———黄斑蜥蜴或墨齿蜥蜴或白舌蜥蜴。还摘录几句我喜欢的话:

  1、我从失败中学到了东西。

  2、在上帝的大拇指上找到了庇护。

  3、玛拉的脑瓜的确空得跟花盆一样。

  4、他只是阴差阳错地在不该出现的时候出现在了不该出现的地方。

  5、让一个坏男孩在炎炎烈日下挖上一整天的洞,他就会变成一个乖宝宝。

洞的读后感5

  我们都如《回洞,回洞》中的“我”,如被关在笼中的鸟儿,置于缸中的金鱼,硬生生被投入一个与自己格格不入的空间——发抖着,慢慢地缩在一个小角落,生怕被锐利无情的目光扫到。

  到底在哪里?在哪里?那个令我们放下心悸与痛苦的地方,在哪里?

  徘徊在这空荡的大街,我感觉浑身不自在。仿佛灌木丛中暗藏杀机,充斥着欲望与贪婪的双目在窥探。

  抬起头,远处的大厦灯火辉煌,虚伪的笑声四处荡漾,在这片钢筋丛林里,没有我栖身的草原。

  天空是那样的蓝,蓝得一尘不染,干净得令人压抑。

  我蜷起了身子。我不知所措。脑海里,一直有一个声音在低低地呢喃——这里真的能安然居住吗?

  在这蓝得发灰的天空下,在这勾心斗角的丛林中,你真的能安心吗?

  我的眼眸中开始闪烁着光芒,心中定了一个目标——草原,草原——我要寻找,宽广无垠、无拘无束的草原。

  我不断向前跑着,挥动着双臂,不惜一切向前跑着。风在耳边“呼呼”而过,我能清晰地感受到我的脸被风刮得生疼。可是,我一定要找到它,我梦想中的那片草原。

  可渐渐地,我停下了脚步,环顾四周,发现高楼大厦将我团团围住,它们说:“你出不去的,出不去的!世界已经变成这样了!人类已经将它变成这样了……”我的心中似乎有什么东西炸裂开了。

  “不——”

  我大声地嘶吼着,冲上前挥舞着拳头撞向那楼层,可坚固的岩石钢筋却纹丝不动,我却猛然地被重重摔倒在地。捶着这光洁瓷砖毫无泥土的地面,我痛苦起来——是的',我认清了现实。

  因为草原已经被人类摧毁了,改造成了供人行走的陆地。

  我失神地想着,会不会我脚下的这方寸之地曾经也是一片丰腴美丽的草原呢?

  可人类已经抛弃了他们最原始的东西,披上华丽的外表扮演着虚伪的角色。

  “回洞,回洞——”

  我要向全世界仍然纯洁的动物高喊!

洞的读后感6

  我是一只猴子,我本来是可以成为人的,可是在那段进化的过程中,我睡着了,那段时间就再也回不来了,我再也无法成为一个人,再也看不懂这个世界。

  肉弱强食,丛林法则,弱者注定会被淘汰,只有强者才能生存下去。为了在这个未知的世界上生存下去,我被迫装上了獠牙和利爪,虚伪地套上了面具,我看着那些人,外表的善良和仁慈都是假象,面具下有的只是阴险、狡诈、残忍、恶毒。他们永远不满足于自己现在所拥有的,不停地掠夺着他人的财富,却从来没有考虑过他人的处境。

  这个世界上有物质守衡定律,人拥有的越多,我拥有的就越少,只有遵循这个世界上的规矩,才可以存活下去。我就是因为没有遵守这个世界上的规矩,所以被淘汰了,无法像别人一样住在温暖的'大房子里,只能寻找山洞住下,甚至我都无法拥有一个安逸的山洞,只能四处流浪……

  我无奈之下披上了虚伪的面具,却依然向往着真实的自我。社会像战场,没有枪也没有炮,活下来的人却更少。社会和丛林的唯一区别似乎就只是人性中还存在的那几乎快泯灭的善意了。

  在这个杂草与灌木丛生的复杂社会,只有你披上面具,你才可以活下来,才可以更好地保护好自己,才可以找到自己的那个山洞,才可以不像我一样,无家可归……

  当有一天,所有的人都可以以自己最真实的面孔面对这个社会,所有的人都可以以自己最自信、最阳光的态度面对他人时,《回洞,回洞》这篇文章的理想和意义也就真正地达到了。

  期盼那一天——早日到来!

  【这位童鞋,你在这里科普"丛林法则",感觉好怕怕——但最后还是让"我"看到了光明和亮色,"我"不想当丛林"圣斗士","我"只希望光明快快到来!】

洞的读后感7

  天马老师的奇文《回洞,回洞》,通篇运用了隐喻的手法,采用动物视角,讲人的天性与生存状态,奇哉,也妙哉!

  文中的那个“我”可能是猴子,住在丛林深处的山洞里,喝着山泉,吃着野果,自由而快乐地生活了好几年。而在它周围,生活着一群似“狼”的动物——人,它们对周遭冷酷无情、麻木不仁,于是“我”渐渐地被“狼”的习性所吞噬,但心中仍然向往着曾经平淡而安逸的生活,“我”开始苦恼,“我”心中的归宿到底在哪儿?于是,“我”做出了决定——披上外皮,装上狼牙、狼爪,把自己伪装成和他们一样,然而心里“回洞”的念头却一直未动摇过。

  文中提到的那个“我”说自己长得与人差不多,过着朴实的生活。说明了“我”原来的本性是善良的、纯朴的、平和的,代表了那些无法融入现实环境中的人;而在“我”的周遭,又密布着另一群人——他们冷漠而又市侩,贪婪而又阴险。这两种极端矛盾的个性人物共同生活在同一个大环境下,总有一种性格会被妥协,被吞噬,只有试图融入另一种环境才能适者生存,于是不被适应的那种性格迫不得已为自己戴上了假面具——很无奈。

  文中多次提到的“回洞”,其实是指回到过去的'纯真的生活中去,摘下面具,轻松自在地生活着。

  人性本善,现实却是残酷的,“回洞”,是再也回不去了——文章暗示了如今的社会,有着太多的冷漠无情,为了融入世俗,只有无奈地戴上虚伪的面具,过着虚假的生活。

  所以这篇文章的中心主旨是——不要被社会的世俗所感染,走自己的路,呼吁人们脱下面具,做回真实的自我!

洞的读后感8

  当我读完《洞》这本书的时候,第一感觉就是,它实在太神奇、太有趣了!

  《洞》是美国著名儿童文学作家路易斯·萨奇尔的作品。男孩斯坦利被误认为偷了一双鞋而进了一个专门给坏孩子待的环境恶劣且没有湖的翠湖营,并被大家称作“洞穴人”。他和其他“坏孩子”一起,每天冒着50℃的高温挖一个高和宽都是5英尺的大洞。管理员大人表面上是说为了改善孩子们的品质,实际上是为了挖到100多年前西部逃犯“死亡之吻”凯特·巴洛埋藏的宝藏。在翠湖营,他认识了真名为赫斯托·泽罗尼的“零蛋”,斯坦利教零蛋识字,零蛋帮斯坦利挖洞。可是,嫉妒他们的`“锯齿”向管理员大人告发了他们,于是零蛋逃出了翠湖营。可是在荒凉的西部地带零蛋自己一个人是不可能生存下去的,于是斯坦利勇敢地逃出了翠湖营,并找到了零蛋,救出了他。

  当我看到斯坦利决定要逃出翠湖营救零蛋时,觉得他实在太勇敢了,要知道在那个西部地带,不仅有可怕的响尾蛇,还有有毒的黄斑蜥蜴,甚至找不到一滴水!不要说救零蛋了,连自己也不一定活得下去,就算活着回来了,也会被管理员大人用那响尾蛇的毒液毒死。如果是一般人,就算管理员大人用响尾蛇的毒液逼着他去救零蛋也不会去的,更何况管理员大人根本不可能这么做!再想想斯坦利为了救零蛋而爬上大拇指山,在斯坦利自己饿得几乎虚脱的时候,背着饿昏的零蛋和长5英尺的铁铲子,还得攀爬上既陡峭又长满仙人球的悬崖、闻着刺鼻的洋葱味,甚至还得冒着高达50℃的高温,要是是我,想想都会疯掉!在斯坦利救零蛋的过程中,他成长为了一个真正勇敢、坚强、有爱心的小英雄。

  《洞》这本书使我成长,敢于面对未知的挑战。生活中的小挫折、小困难,比起斯坦利救零蛋与翠湖营的生活,算什么呢?

洞的读后感9

  在平时的学习生活中,老师向我们推荐了很多书。其中有一本叫《洞》,我从图书馆里借来书后,便迫不及待地看了起来。

  这本书中讲了一个叫斯坦利的男孩子,在立交桥下拾到一双鞋,却被人冤枉成偷鞋贼被押送到了翠湖营——一个专门训练坏男孩的地方。在那里每人每天要挖一个五英尺深五英尺宽的洞,而每天却只能吃一小盒发霉的'谷物,喝一小口水,睡在一张臭气熏天、嘎吱乱叫的破床上。斯坦利在这样艰苦的环境下还遇到了种种困难险境,但是他却从来没有放弃,非常乐观,还写信安慰妈妈。直到最后法官查明真相,解救了他。

  读完这本书,斯坦利那坚强乐观、不屈不挠的精神让我钦佩。现在大人们总是会把我们比喻成温室里的花朵——吃不了苦,受不了委屈。我们经常能在新闻里看到,有的孩子被家长或老师批评后就离家出走;有的孩子受不了学习的压力,自暴自弃,甚至跳楼轻生。

  我也反省自己,当我遇到困难时我虽然不会像新闻里的孩子那样,但也还是差点做了逃兵。妈妈帮我报名学跆拳道,一开始我还觉得挺新鲜的,但后来教练每天要给我们压韧带。当教练把我的腿压下去时,我痛极了,眼泪不由自主地掉下来,压完后双腿又酸又痛,站都站不起来。我和妈妈说我不想去学了,但妈妈说交了一个学期的学费,叫我再坚持一段时间,学完一学期。

  我学跆拳道的苦和斯坦利在翠湖营受的苦相比,根本就算不上什么。斯坦利身上的坚持、勇敢、不放弃等很多优良品质值得我学习。我决定,等我学完这学期的跆拳道,我还要继续學,我要考上黑带,成为一名跆拳道高手。

  斯坦利的精神鼓舞了我,我也会把《洞》这本书介绍给更多我的同学、朋友看,让大家都学一学斯坦利的优秀品质,不再做温室里的花朵。

洞的读后感10

  我们在说“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水是生命之源”这些话时,有谁能真正猜透其背后隐藏的关于生命的意义。现在看来有病不吃药,靠调理身体用自身免疫系统扛过去也未必就是不好,只是现在人过于忙碌,忙着工作、忙着赚钱、忙着抓取周遭所有想要的一切,忙的顾不上甚至意识不到自己身体还有自我治愈能力,西医治疗周期短见效快,符合现代人忙碌的节奏,中医讲究调理见效忙,所以常人看来几片药能解决的事到中医那里可能给你制订一个长期调理的方案,时间上不划算见效慢,这种状况也在逼着中医转型,很多中医院治病也开始动刀了,因为直接割出病糟在患者看来是那么的理所应当,但凡有第二种选择也没人会喜欢自己煎汤药。古人云“水为万药之祖”,一个成年常人全身70%是由水构成的,保持身体水成分的平衡,身体就会自己去调节酸碱平衡,启动自身的自我治愈功能,如果这水还是小分子团结构的话,那就能被细胞直接吸收,如果再在这些水里加上一些针对性的信息,那么靠水来治愈身体又有什么不可以的呢。作者那招给水看文字的实验确实让我震惊,不管你给水看的是哪一国的文字,只要寓意是好的`水结晶就会变的漂亮,如果寓意不好水结晶就会变的难看,作者虽然实验是成功的,可是为什么会这样,他解释为震动,怕是不成熟或者不完善,难道水是靠一种我们人类都不会的技能瞬间掌握了世界上全部的语言?难道水是有智慧的而且是存在于人类无法理解的范畴?

  现在流行的说法是人类对大脑的利用率只有不到5%,一个对自己身体都不能完全掌握和运用的生物对地球又能知道多少呢?对宇宙的了解那都在科幻的范围内,大部分都是理论物理学的领域。我们只是宇宙中寻常星球上在普通不过的一种生物体,个体正常情况下能存活几十年,对自己了解不多却总想着获得更多的身外之物,人性的贪婪是根深蒂固的。

  看这本字数不多的书,却给我带来不少的震撼和反思。

洞的读后感11

  在星期四的早晨,我读一个名叫《远古时代的山顶洞人》的故事。

  在古时代的时候一,我们的北京郊区的龙骨山上,那里草木茂盛,气候和湿润,住着一群山顶洞人,他们的食物来源,就是森林里的那些野兔、山鸡、和河水中的鱼虾。山顶洞人为了让自己和自己的孩子变得暖起来就学会了人工取火,还可以利用石头、树枝......制作一些简单又方便的工具。

  每当太阳升起时,山顶洞人就会吃前天剩下的果实和烤肉,然后制作好的石刀、石予、木叉......准备去外面寻找食物。

  山顶洞人各尽所能,有的去河边捕鱼捞虾,有的摘野果。那些强壮,力气大的男人去森林里猎取野羊、野猫、还有野兽的皮......

  晚上时,山顶洞人会在门前挖个大坑里放一推火,以防止凶猛的野兽半夜冲进来伤人。

  现在,我们过的生活,很幸福,希望我们能爱护生命,珍惜时间。

  在星期四的早晨,我读一个名叫《远古时代的.山顶洞人》的故事。

  在古时代的时候一,我们的北京郊区的龙骨山上,那里草木茂盛,气候和湿润,住着一群山顶洞人,他们的食物来源,就是森林里的那些野兔、山鸡、和河水中的鱼虾。山顶洞人为了让自己和自己的孩子变得暖起来就学会了人工取火,还可以利用石头、树枝......制作一些简单又方便的工具。

  每当太阳升起时,山顶洞人就会吃前天剩下的果实和烤肉,然后制作好的石刀、石予、木叉......准备去外面寻找食物。

  山顶洞人各尽所能,有的去河边捕鱼捞虾,有的摘野果。那些强壮,力气大的男人去森林里猎取野羊、野猫、还有野兽的皮......

  晚上时,山顶洞人会在门前挖个大坑里放一推火,以防止凶猛的野兽半夜冲进来伤人。

  现在,我们过的生活,很幸福,希望我们能爱护生命,珍惜时间。

洞的读后感12

  《洞》是美国作家路易斯.萨奇尔写的,荣获“纽伯瑞儿童文学金奖”和“美国国家图书奖”。

  《洞》讲了一个叫斯坦利的男孩无意中“偷”了一双鞋子,被送到翠湖营去“劳教”挖洞。他在那里遇到了一个朋友零蛋,零蛋中途逃跑了,斯坦利决定去找他。幸运的是,他找到了零蛋,两个人一起爬上拇指山,找到了水源和洋葱。他们在山上又待了一个礼拜,实在待不下去了,又回到了翠湖营。刚回去,他们就挖到了宝藏。在律师的帮助下,他们离开了翠湖营并分享了宝藏。

  在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主人公斯坦利。他在被捕之前是个被人嘲笑、侮辱并深感自卑的肥胖男孩,但到了翠湖营后,他慢慢适应了挖洞生活,学到了挖洞技巧。斯坦利很坚强,尽管挖到宝藏后好多只有毒的黄斑蜥蜴爬到了他的身上他都没有害怕。他尽管身处在严酷的现实当中,但没有被打垮,保持着自己善良和本心。他不仅教零蛋识字,还因为零蛋喝了“斯蒲露”生病了把他背上了大拇指山。

  我最不喜欢的人物是管理员大人,她美其名曰说让孩子们通过干苦活儿改过自新,其实是想让孩子们帮她挖到宝藏。她身为一个管理员,理应是个好人,但她想侵占孩子们的财产,这就是坏人的行为了。这位管理员让我想到了另一个人,那就是电影《肖申克的救赎》中的典狱长塞谬尔.诺顿。他是个典狱长,当然应该是个好人,但他利用自己被法官误判的.犯人安迪.杜弗兰这个银行家来帮他洗钱,这是犯罪的行为。这些人道貌岸然,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控制别人,满足自己的私利。

  读完了这本书,我知道了不管身处怎样恶劣的环境,都要坚强并做一个好人。斯坦利通过自己的努力,挖到了宝藏并解除了家族的厄运,实现了命运的反转。管理员大人最后却一无所有。

洞的读后感13

  今年五一,如来佛祖去英国度假了,二师兄趁机偷了许多金银财宝,私下凡间。(开篇的情节引入就非常有趣!)

  二师兄带着金银财宝在凡间花天酒地,日子很逍遥。可是好景不长,短短的三天,二师兄就把带的金银财宝全都用光了,正当他走投无路的时候,看见一家餐馆正在招工,便“屁颠屁颠”地跑了过去。老板一见二师兄冲过来,不问他是什么厨师,也不问他要身份证,直接就把他叫进了店里。二师兄当时还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可一进店便傻眼了,原来招聘的人排着长龙大队。经过几个小时的`等待后,终于轮到了他,专家一看他肥头大耳的样子,便以为他是美食家,赶忙把他招了进来。(想不到招厨师也是以貌取人啊!)

  进入餐馆后,二师兄做的第一顿饭是一份快餐,他三下两除二地干完后,就端给顾客,顾客吃了后,向老板表扬到:“这顿饭真好吃,我愿意付两倍的餐费”,老板很吃惊,二师兄初试身手便有如此成绩,真是人才中的人才,老板马上把他送到豪华部,还给他加了薪。

  二师兄来到豪华部,招待的第一位顾客点了长长的菜单,什么燕窝啊,鱼翅啊……二师兄非常买力地做,可是顾客一尝,便非常气愤地说:“怎么回事?这菜那么难吃,枉我点了这么多菜,赶快给我退费,这一餐我不吃了!”,老板来到二师兄面前,问是怎么回事,他指指油瓶,老板当场就晕了,原来他做快餐时用了金龙鱼调和油,做豪华大餐时却用了地沟油……(老板是如何处置二师兄的呢?被炒鱿鱼了吗?)

  当如来佛祖度假回来后,发现二师兄不见了,便派天兵天将把他抓住投进牛圈,永世不得变回人。

洞的读后感14

  当妈妈把《洞》这本书放到我面前时,我的心中充满了疑问:这是个怎样的故事呢?洞里会有秘密吗?满怀好奇心的我迫不及待地捧起了这本书。

  书中的男孩斯坦利被人误以为偷了一双鞋,而进了专为坏孩子开设的训练营——翠湖营。他每天必须冒着烈日挖一个5英尺深、5英尺宽的洞。管理员大人说这是为了改善他的品格,但实际上贪婪、凶狠的.管理员大人是为了挖这里的财宝。在翠湖营,他遇到了种种困难、险境,但他不断激励自己,终于解救了自己和零蛋,成长为了一个坚强、有爱心的小英雄。

  读完这个让人回味无穷的故事,我不禁佩服起斯坦利来。当他被很多人误认为是小偷时,他并没有灰心丧气;当他每天要在烈日下挖洞时,他并没有抱怨哭泣,还写信让妈妈放心;当他想到零蛋逃出营地可能遭遇不幸时,不顾一切地去寻找他……我想这就是洞的秘密——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要坚持做一个好孩子;无论遇到什么困难,都不要放弃希望。

  读着读着,我的脑海里出现了曾在新闻里看到那些身残志坚的高考学生。他们为了心中美好的愿望克服了我们难以想象的困难,坚持学习,以优异的成绩进入了大学。

  那么我呢,我能不能成为像斯坦利这样勇敢的人?我觉得我可以。我在七岁那年的暑假,曾经参加过一次轮滑马拉松比赛。一开始,我滑得很轻松。可是过了一会儿,我就觉得身体变得越来越沉重,身上好像挂满了沙袋。就在这时,一辆大车开了过来,司机问我要不要上车。我已经感受到了空调的凉风,也看到了车上有几位退赛的选者正喝着凉凉的矿泉水,但是我想:我从百里以外的地方赶到这里来参加比赛,可不能当逃兵。于是我谢绝了司机的好意,坚持到底。比赛结束了,我虽然又累又热,可心里却非常开心。

  感谢《洞》这本书,让我看到了自己身上的能量。以后,我也要像斯坦利那样勇敢、坚定,面对难题不退缩,被大人误解不气馁,遇到失败不灰心……为了心中美好的愿望而努力!

洞的读后感15

  这个星期,我看了一本叫《洞》的书,这本书的作者是路易斯·萨奇尔。你知道他写这本书一共用了多长时间呢?这个答案一定会让你惊奇,一共用了整整一年半!嘿嘿,的确会让你惊奇吧!从中可以看出作者是个坚持不懈、认真、努力的人。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斯坦利,他被别人误以为偷了“臭球鞋”,而被法官判去了翠湖营,这是个专门给坏男孩建设的一个营,这个营的规定是每个孩子每天四点半起床挖洞,挖一个长五英尺,深五英尺的洞。其实这个翠湖营并不是让一个孩子通过劳动改造变成好孩子,而是管理员大人想挖宝藏。在翠湖营,斯坦利结识了一个朋友——“零蛋”,斯坦利和“零蛋”为什么会成为朋友了呢?原来,斯坦利教“零蛋”认字,“零蛋”帮斯坦利挖洞。后来,“零蛋”逃跑了,斯坦利冒着生命危险去找“零蛋”。翠湖营的每个孩子都很艰苦,天天冒着炎炎烈火挖洞,三天才换一次衣服。还有很多蝎子、响尾蛇、黄斑蜥蜴随时都会咬他们一口。后来斯坦利和“零蛋”一起挖到了“斯坦利祖传宝箱”,与贪婪的'管理员大人斗智斗勇,最终取得了胜利,离开了翠湖营这个可怕的地方,还把管理员的阴谋摧毁了。我觉得文中的斯坦利是个小英雄,是个勇敢、努力、坚持不懈、不气馁的人。

  看了这本书,我想到了我自己。我也曾遇到很多困难,我也知难而上,坚持不懈。这几天我在玩四阶魔方的时候,一开始我拼不好,但我没有气馁,而是继续努力地拼魔方,最后,只剩下几个公式不会,其他都会了,我努力地去记公式,不断地拼魔方,终于把这个魔方拼好了。攻克了四阶魔方,心里别提有多高兴了。

  读了这本书,我觉得要向斯担利一样,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要做一个好孩子,无论遇到什么困难,都不要放弃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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