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天狼》有感

时间:2023-04-16 18:58:06 读后感 我要投稿

读《天狼》有感

  当阅读完一本名著后,你有什么体会呢?这时最关键的读后感不能忘了哦。那么你会写读后感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读《天狼》有感,欢迎大家分享。

读《天狼》有感

  读《天狼》有感 篇1

  说起我的生活,两点一线,在学校与家之间回旋。我向来厌恶墨守成规,喜欢不拘一格地放荡不羁,不求无忧无虑,但求自由自在。但太多太多的束缚使我不得不屈服,无法脱身。

  《荒野求生》是世界最著名的探险家贝尔格里尔斯写给儿子的求生秘籍,他曾搭乘小船横越冰冷彻骨的北大西洋,登上令人望而生畏的珠穆朗玛峰,从沙漠的流沙中死里逃生,在夏威夷穿越鲨鱼成群出没的'水域……身处绝境却临危不乱,处变不惊,“永远不要失去希望,这是生存技能的基石。除此之外,野外生存的第一条法则就是要永远保持微笑,只要你活着就还有希望”是他的座右铭。书中的主人公在坠落的飞机中绝处逢生,随即,对他生命虎视眈眈的危险缓缓逼近,熊、白狼、野象、冰封万年的积雪……我不由自主地想:如果是我与他处在相同的位置,是能够像他一样镇静,化险为夷;还是被恐惧侵占内心,被茫然蒙蔽双眼,手足无措地坐以待毙?我苦笑,是后者吧。学习是我唯一的长处,可此时此刻,回想起那些排名、头衔、称赞或奉承,便觉如揶揄一般,可笑而讽刺。躲不开的枷锁,如重重迷雾萦绕在心;虚无的幻境,如山花烂漫遮盖了彼时的稚嫩。想返璞归真,却发现已踏出万丈;想回首追寻,却如海市蜃楼,模糊没有方向。

  误入迷途的羔羊,那里才是归路?夜空一轮新月,能否照亮被黑暗侵蚀的心?没有尽头的漫漫长夜,待何时破晓天明?只愿它如一盏明灯,指引我前行。

  读《天狼》有感 篇2

  我今天看了一本书,它的名字叫《混血豺王》,读完后,我不仅唏嘘不已,感慨万千。

  故事的主角是一匹豺,它的眼睑间有块醒目的白斑,它叫白眉儿。它有着复杂的血统与身份——它的父亲是条优秀的猎犬,而它的母亲则是一条地地道道的埃蒂斯红豺。因为这个特殊的身份,它在猎犬与红豺的身份间徘徊,也造就了它非凡的一生。我从中学到了好多东西,也被感动了无数次。其中最令我动容的是两个场景:

  白眉儿的母亲达维娅,在生白眉儿时产道崩裂,后来又独自东奔西走地为白眉儿觅食,导致身体逐渐恶化,有一天,它终于知道——自己活不长了。它并没有恐慌,也并不畏惧死亡,它唯一的担忧就是幼小的白眉儿,它知道自己死后白眉儿也绝对不可能生存下来,便费尽心机,为白眉儿找了个“后妈”黑蝴蝶。在它生命的最后一刻,它眼睁睁地看着白眉儿离开自己投向黑蝴蝶的怀抱——

  去吧,宝贝,但愿你能讨得养娘的欢心。

  去吧,心肝,但愿你能平安长大。

  在那一刻,达维娅是这样想的……

  它明白,有奶便是娘,白眉儿这一去,将永不返回,身体和灵魂都不会再回来了,但它不后悔,母爱是无私的……

  还有在幼豺们被猎人挟持的时候,在埃蒂斯豺群走投无路的时候,白眉儿挺身而出,装作狗骗过了猎人,救下了幼豺,其实也就是救下了埃蒂斯红豺群的'未来。可是它的身份被豺群识破了。豺与狗早在几百年前就是对立的阵营,彼此都深恶痛疾,是你死我活的水火不相容。于是,它被抛弃了……

  更糟糕的是它的两条前腿受了伤,它的尾巴被斩断,它已经无法活动了。猎人们很快找到了它——他们要将它杀死,以解心头之恨。就在这时,阿蛮星,它昔日的主人给了它最后一次机会——重获新生,重新做一条猎狗,然后帮助猎人们杀光埃蒂斯红豺群。

  阿蛮星能治好它的伤,能让它重做回风光无限的狗群首领,能给它温暖舒适的环境供它栖息,阿蛮星绝不会亏待它,只要,只要它能背叛埃蒂斯红豺群。

  它拒绝了——尽管它对生命充满依恋,尽管它并不甘心灭亡,但是,它同时也深深地明白,主人阿蛮星的手里沾满了无辜的鲜血,也杀死了数不清的豺,是他让它妻离子散,是他让它惨遭抛弃,更是他差点使它的种族灭绝。白眉儿放弃了这次机会,它发出一声声尖锐的豺嚣:

  我是豺!我是地道的豺!我是标准的豺!我的彻头彻尾的豺!

  它的生命在猎人的枪弹中渐渐消逝,但它留给我的震撼却久久没有消失,我红了眼眶……

  它做过风光无限的狗群首领,也做过被众狗排斥的异类,它当过叱咤风云的豺王,也当过谁也看不起的苦豺,它的一生也曾大起,也曾大落。它的一生是传奇的,它的一生更是充满正义的,它用自己的一生教会了我什么是深明大义,什么是知恩图报,什么是桀骜不羁,什么是舍生取义,什么是视死如归……

  读《天狼》有感 篇3

  暑假中我读的第一本书就是《天狼》,作者是刘学林,他为我们讲述了一段关于狼类和狗类和人类的爱恨情仇的故事。这段故事的情节起伏跌宕,曲折动人,苍凉悲烈,荡气回肠。这本书的大意是一个来自看“鬼跳崖”监狱的警犬——雪虎,为了救已经困在监狱中的老主人——杜伯,犯下了大错,它明白,如不逃出“鬼跳崖”的话,就一定会死路一条。于是,自己就和老主人跑到一个山林中,中途分手了,他们依依不舍离开后,雪虎又在路中遇到了一只名叫珍珍的母狼。

这只母狼凶猛无比,雪虎用尽了在警学院中学到的一切,也未能打败这匹狼。最终它们打了个平手,雪虎精疲力尽,所以渐渐的晕倒在地上,幸运的是被一只叫杜仲的好心人收留下来...可是,这个名叫杜仲的猎人杀害了珍珍的母亲和外祖母,所以,珍珍为了报仇,常常在杜仲家骚扰,因为狗的职责就是保护主人家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所以,就这样一场狗与狼的大战就开始了...虽然,这本书讲的是狗与狼的战争,但是,流淌出的情感却是爱,“爱是一个很大的主题,这个世界上处处充满爱,每一个角落充满爱,说也说不完,讲也讲不尽,这本书中讲到爱的就有对子女的母爱,对主人的忠爱,对同类的关爱,对...我很喜欢这本书,不仅因为这本书告诉我一个深刻的道理:爱,是无处不在的,只有爱才能化解一切,还因为这本书完全拟人化了,把它们动物的每一个表情,每一个动作都把它当作人写,十分贴近我们的心灵。

  并且读这本书的时候就感觉融进这本书一样,越看越想往下接着看下去,也许这可能就是这本书的魅力所在吧!这本书给我留下最深刻印象,最深记忆的一个内容就是“鬼跳崖救主”,这一个故事是:“雪虎”是一名警犬,毕业后被调到“鬼跳崖”去看管犯人,在“鬼跳崖”里看管时,雪虎居然找到了失散已久的老主人杜伯。老主人在干活的时候,老是和周围人说话,说的居然还是一些关于逃跑的'事,按说,雪虎作为一名警犬,应该向上报告情况。

  可是它没有,可能是出自以前的养育之恩,才没有及时制止吧...一个寒风瑟瑟的雪天,雪虎的老主人——杜伯见这是一个逃跑的好时机,就撒开双腿往“鬼跳崖”外跑。雪虎发现了老主人要逃跑,作为一名警犬一定会把犯人捉回来,可是,雪虎不仅没有追捕,并且还帮助老主人一起逃跑,对于雪虎来说,逃出“鬼跳崖”并不难,可是,如果帮犯人一起逃跑的话,就一定会被定为死罪。于是雪虎就决定和老主人在一起逃跑,他们虽然轻松的跑出了“鬼跳崖”,但是,如果再被抓回来就一定会定死刑,立刻处斩...虽然这个故事很简短,但是都充分的体现了狗类的忠诚,是啊!忠诚是一种多么美好的品德啊!为了自己的老主人,不惜一切。忠诚其实也是一种爱,只是表达方式不同于其他的爱,忠诚往往表现在狗对人类的养育之恩为报答。

  但是,“忠诚”也是一种人类所应该有的品质,不应该说像我们所说的那样,过河拆桥,忘恩负义...是啊,难道别人帮助了你,你就不应该忠诚回报别人,感激别人吗?希望我们能够做一个忠诚的人。希望我们能够拥有这样的高尚品质。希望在我们这个社会上处处充满爱...这就是我在“书香”暑假中读的第一本书。你又读了哪些书呢?和我共同分享一下吧!

  希望我们能够一起在“书的海洋”中遨游快乐!

  读《天狼》有感 篇4

  今天,我把《天狼》读完了。

  《天狼》讲述的是一个有关狼类,狗类,人类的故事。这个故事曲折动人,苍凉悲烈,文章的主要角色是一名叫做“珍珍”的母狼和一只叫“雪玉”的母狗,以及他们的孩子们,其次,里面还有人类的居住者——杜仲一家。他们一同演绎了一个惊心动魄的故事。

  狗在人的印象里一向是最忠诚的,而狗在狼心里是山林的叛徒;是人类的走狗;是人类的帮凶。母狼“珍珍”为了完成自家族三代狼的.复仇计划,不惜饿着肚子,日夜锻炼自己想有一天完成这复仇计划。有半月映衬下的绝情谷,她与母狗“雪玉”相碰了,上演了一场激战。“雪玉”也身负重伤。好心的杜仲一家收留了它。细心为她疗伤。,“雪玉”知恩图报,便从此忠于杜仲一家,“雪玉”因为多次与“珍珍”交战而受伤,失去了自己四个儿女,最后终于将母狼“珍珍”杀死。

  我真的很感动,很佩服它们的精神。

  读《天狼》有感 篇5

  在这个暑假里,我走进了阅读的花园,饱食着清甜的花蜜,其中,最闪亮的一朵——《天狼》,更是令我回味无穷。

  《天狼》讲述的,是一个有关狼类、狗类和人类的遥远。这起伏跌宕、曲折动人、苍凉悲烈、荡气回肠。小山村里淳朴的一家人,一只叫雪玉的.狗,一只叫珍珍的独眼狼,一同演绎了一个惊心动魄的故事,演绎遥远的恨,永恒的爱……

  狗,在人的印象里,一向是最忠诚的。而狗,在狼心里,是山林的叛徒,是人类的走狗,是人类的帮凶。两代八匹狼的仇恨,黑狼独眼将它们放在了狗与人的身上,并一次又一次的复仇,黑狼独眼立誓:此仇不报,誓不为狼!在残月形绝情谷与白狗雪玉狭路相逢,一狼一狗便从此成了敌人。在绝情谷的一场激战使得雪玉身负重伤。好心的杜仲一家收留了它,细心为它疗伤,雪玉便从此效忠于杜仲一家。为了杜仲一家,雪玉又多次因与黑狼独眼交锋而受伤,并前后失去了自己的四个儿女,最后终于将独眼母狼杀死。

  作者把自己隐身到各种狼、狗的身上,以狼的角度来看待问题,缔造了一个残忍无道、弱肉强食的狼世界、狗世界。

  《天狼》这本书演绎了原始的狼性、忠诚的狗性和光辉的人性,讲述了一种永恒的爱,它凝聚着一种不可战胜的力量。爱,是这世上最伟大,最不可战胜的力量,这正是文章所揭示的主题。

  读《天狼》有感 篇6

  今天,我读了一本动物小说,叫《天狼》。它主要写了:一匹名叫珍珍的母狼,为了对人类杜仲进行报复,作出了许多努力。当它带着子女要去报仇时,却遇到杜仲的白狗雪玉与它的子女们的阻挠,最后,阴险狡猾的狼还是败在了狗的手下。

  文中的母狼珍珍是多么地残忍啊。它在报复杜仲的.过程中,杀掉杜仲之后却仍不罢休:它把杜仲的肚腹剖开,把他的五脏六腑全部掏出来,扔得遍地都是;它还把杜仲的脸皮揭下来,搭在他那被咬断的喉管上,多么可怕啊!

  狼是为了报复人类的肆意捕杀才如此凶残,但我们人类,虽然与大自然无冤无仇,有时候却也做出了许多伤害自然的事情。在北极,海豹是一种珍贵的生物,人类大量捕杀它们,使它们的数量变得少之又少。可是,人们并没有罢休。最近几年,欧洲流行着一种游戏:就是将北极刚出生的小海豹放在冰面上,用棍子像打冰球那样去打小海豹,直到小海豹被打死。一时间,这种残忍的游戏吸引了越来越多的人参与。那些可怜的、还无法独自生活的小海豹,只能睁着惊恐的眼睛,望着拿着棍子的、步步紧逼的人类……北极的冰面上、海面上,堆满了小海豹的尸体,到处血迹斑斑,惨不忍睹……

  《天狼》中,杜仲因为对狼的捕杀,遭到了母狼珍珍的疯狂报复,最终丢了自己的性命。人们如此残忍地对待无辜的小海豹,也必将对地球的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的破坏,最终受到伤害的,还是我们人类自己。如果我们继续执迷不悟,捕杀动物,污染环境,破坏植被……大自然将给予人类更严厉的惩罚。所以,希望我们每一个人都要热爱动物,热爱大自然,保护好我们共同生活的这个地球!

  读《天狼》有感 篇7

  暑假,我迷上了《天狼》这一本书,里面引人入胜的内容深深地吸引了我。

  《天狼》是一部动物小说。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个有关狼类、狗类和人类遥远的故事。这故事起伏跌宕、曲折动人、苍凉悲烈、荡气回肠。小山村里淳朴的一家人,一只叫雪玉的狗,一只叫珍珍的独眼狼。一起演绎了一个惊心动魄的故事,演绎原始的.狼性,忠诚的狗性,以及光辉的人性,演绎了遥远的恨,永恒的爱……

  只有爱,代表着一种责任,爱是一种无条件的付出和牺牲,爱是永无止境永不失落的。爱,虽然有时会犯错,会委屈到你,但即使错了,它也是一种爱。想想生活中的母爱吧:唠叨,烦人,似乎不了解自己,尽让我们吃尽委屈,虽然大多时还是我们的错,但就不喜欢他们!

  恨他们吗?恨!但,这不是一辈子的恨。有时被父母委屈了,我当然恨,有时偷偷恨一下,难过一下。不过,这就像迎面吹来一阵风,来得快去得也快,不是吗?毕竟,这是一辈子甩不开,也是至真至贵的情啊!自己对父母有时的不满,总以为自己不喜欢他们。其实,这只是表面现象而已,除了血脉相连,在内心深处它更是存在。

  总之,一切正如书的序言所言:爱,是这世界上最伟大,最不可战胜的力量。

  读《天狼》有感 篇8

  今年假期我看了许多本书,其中我最喜欢的是《白狼荒野上的三天三夜》。这本书讲了贝克乘坐的飞机在阿拉斯加冰原上空坠机,阿尔伯伯受伤了,贝克需要克服饥饿和各种困难的挑战。比如用自制的绳索爬过冰桥,用驯鹿苔藓充饥等等。在杳无人迹、万年冰封的阿拉斯加山脉上,贝克和缇堪尼获救的时候毫发无损,当地居民认为是狼神保护了他们。

  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贝克和缇堪尼乘木筏过激流险滩的事。贝克和缇堪尼被卷入一个水底漩涡,贝克突然看到前方有一个巨大的`瀑布,如果掉进去他们就会死无葬身之地。他很庆幸是漩涡救了他们。贝克借助岸边垂下的一根粗壮的树木爬上了岸,然后又把缇堪尼拉上去。他们二人脱离了险境回到了陆地上。

  亲身验证的险境求生技巧,逆境求生的少年硬汉形象,让贝克成为了我心中的偶像。我要学习他能够掌握很多的求生知识,有很强的求生能力,以及坚韧的求生意志。如果有一天我也遭遇了那样的险境我也会用到书里的求生知识来解救自己、帮助别人。

  读《天狼》有感 篇9

  刘向说:“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高尔基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赵恒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而我说:书是甘露,滋润贫瘠的心灵;书是加油站,补充匮乏的知识;书是彩笔,丰富单调的思想;书是细雨,冲刷污浊的灵魂。《天狼》就是这样一本书,它为我的寒假生活增添了一抹亮丽的色彩。

  故事发生在一个半月形的山谷。在这里,一只名为雪玉的母警犬和一头名为珍珍的母狼正进行着一场生死角逐,并从此结下了不解之缘。雪虎负伤后,精神恍惚,误打误撞,来到了一个名为杜仲的猎户的家门口,继而融入了这个温暖的家庭;而母狼珍珍并没有善罢甘休,为报家仇,它不仅自废左眼,还冒险进入了往日冤家的狼部落。老奸巨猾的珍珍不仅用超群的智慧和敏捷的身手取得了狼群的信任,还与狼王魔鬼产下了四只狼崽。与此同时,在杜仲的惊喜声中,雪玉也产下了四个孩子。阴差阳错中,母狼珍珍来到了杜仲的乡村旁的树林中,与昔日的仇敌雪玉不期而遇。仇人相见,分外眼红。战斗的枪声打响了。在一次一次的较量中,双方你来我往,不分伯仲。雪玉足智多谋,神机妙算;珍珍老奸巨猾,城府极深。小狼狗们个个身强体壮,英勇善战,双方斗得是难分难舍。最终,由于珍珍的一时疏忽,使得雪玉有机可乘,瞬间结果了珍珍的`性命。却未能斩草除根,放跑了珍珍的次子山妖。山妖为报杀母之仇,励精图治,卧薪尝胆,终于当上了狼王。新一轮的战斗开始了……

  放下这本书,我的内心久久不能平静。那壮烈的场面,激烈的拼杀还历历在目……但真正让我为之震撼的,并非激动人心的搏杀,而是那份埋藏在内心深处难以磨灭的爱!

  这部小说,虽然处处漂浮着血腥味,但在小说的深处,却洋溢着刻骨铭心的爱:小斑点为了救自己的母亲而惨死于狼爪之下,这是孩子对母亲的爱;雪玉为了救主而身负重伤,这是动物对主人的爱;侠客为了救自己的兄长而浴血搏杀,单狗战双狼,这是对兄长的爱。而最让我为之动容的,是白狗雪玉和母狼珍珍对自己孩子的爱。这种爱,严厉而又温情。说它严厉,是因为与人类爱的表现大为迥异:雪玉为了锻炼自己的孩子,强迫他们在炎炎烈日下狂奔;母狼珍珍更是将孩子处于风口浪尖上,水深火热之中;看似毫不留情,但这种爱,也不失温柔:雪玉在经历一天的战斗后,精疲力尽却仍不忘为孩子盖好草席;母狼珍珍在身负重伤时,仍不忘为自己的孩子望风,以防孩子受到危险,保证孩子们安然入睡;雪玉为了搭救自己的孩子,不惜和狗熊对峙……这种爱,超越了世间的生生死死;这种爱,散发着母性至真挚爱的光辉,惊天地,泣鬼神……

  读罢小说,掩卷深思:在寒冷的冬夜,是谁,轻轻地为你盖好踢掉的被子?在明媚的早晨,是谁,早早地为你做好丰盛的早餐?又是谁,在天变化时,一次又一次的告诫你添加衣物?是谁,满怀期待地一次又一次的嘱咐你,要好好学习?又是谁,能够长久地忍让着你的倔强与任性?是母亲。母亲给了我们生命,将自己的青春无私的奉献给我们,却将皱纹和白发留给了自己。母亲的时间哪里去了?母亲的时间里,是对孩子满满的爱!

  同学们,读一读《天狼》吧!让我们一起感受那刻骨铭心的母爱——那世间永恒的主题。

  读《天狼》有感 篇10

  这本书讲了葵姓狼家族和犬姓狼家族的世世代代的恩怨,略写是从石器时代开始的犬姓狼家族背叛了狼群而遭到葵姓狼家族的歼灭,详写了一匹母狼和一条母狗的.恩怨,母狼珍珍的外祖母和母亲都是被人类杀害的,而且都是独眼,后来珍珍为了教育儿女,自己也变成了独眼。母狗雪虎也不是吃素的,帮助人类将狼赶出了村落。一直没有结局,因为母狼死了,而她的唯一活下的儿子当上了狼王,为狼群的世世代代报仇,巧合的是,山妖也是独眼,不知之后,没了雪虎,村落还能安稳么?

  刚开始看时,我为雪虎受到珍珍的袭击感到愤愤不平,但后来读到详写母狼为了打败人类而磨练自己感到心痛,为雪虎辅助人类感到可恶,但是发现,狼和狗对石器时代的那次歼灭有不同的理解,所以对儿女的教育有着不同的见解。独眼认为,人类杀害了和自己有两代关系的人,加上母亲对她的教育,她从小对人类有了憎恨,也是她的儿女也对人类感到憎恨。雪虎认为自己效忠人类,是因为人类通情达理,但她开始骂狼时发现‘狼心狗肺’中,人类也辱骂了狗,在母狼独眼反驳时,让雪虎的儿女感到了耻辱,对自己的家族感到耻辱,这似乎是个不好的开端,无奈之下,雪虎赶走了一个儿子,亲手杀了一个儿子;独眼亲手杀了自己那个对狗独有情钟的女儿。这就是复仇,不是生就是死,总得有代价的。

  读《天狼》有感 篇11

  盛夏的夜晚,我们常常能看见萤火虫。在我的印象中,萤火虫不但美,而且很奇特。它们尾部发出的亮光在黑暗的夜里,就像天上闪闪的星星。小说《萤王》中的萤火虫,更神奇。不但会引路,还懂得报恩。就像童谣里唱的那样:“萤火虫,像灯笼,高高挂,慢慢飞,黑夜里,引着我,慢慢走……”

  小小的萤火虫也知道谁是好人谁是恶人?小说《萤王》中那五只有灵性的萤火虫就知道。

  在一望无际黑暗的芦苇荡里,萤火虫引着爷爷,慢慢走,终于获救了。爷爷在感激之余,决定保护萤火虫一辈子。可秋虎不理解,处处和他作对。捉萤火虫去卖钱。爷爷勇敢机智地解救萤火虫。萤火虫知道报恩,帮爷爷一起,救起了秋虎落水的儿子,用行动感化秋虎。秋虎想拯救萤火虫的栖息地――芦苇荡,可一切都晚了,爷爷死了,跟着萤火虫走了。

  《萤王》里爷爷和萤火虫的故事,让我想起了,我们村张爷爷和桂花树的故事。

  我们村马路边有一条绿化带,里面种着桂花树和香樟树。平时有些村民把垃圾随手一扔,丢在绿化带里面的缝隙里。日子久了,垃圾堆成了小土包。垃圾边的桂花树,也许是垃圾里肥料起了作用,长得特别旺盛。一天早上,不知是谁点燃了垃圾堆里的废纸,冒出了滚滚浓烟。一阵风吹来,火苗像一条火龙窜出来。旁边的桂花树像个可怜的'孩子,在浓烟中摇摆,好像在呼喊:“来人呀,快来救救我,救救我!”可路上来来往往的人,好像谁都不在意它。当时我也看见了,也是这么想:别多管闲事了。

  正在这时,我看见张爷爷急步向桂花树走去。张爷爷今年70多岁,满头白发,在早晨的阳光下,白的发亮。只见他一手拿着扫帚和铁铲,一手拎着一桶水,来到垃圾堆旁,放下铁桶和铁铲。双手拿起扫帚,弓着腰,高高举起向火苗拍去,连续拍打了十多下,火苗消失了了。然后他拎起水桶,把水泼在垃圾上,顿时火全灭了。他又拿起铁铲,把垃圾装进铁桶里,拎到对面垃圾箱倒掉。这样来回好几趟,垃圾终于铲完了。桂花树得救了,张爷爷笑了。

  那以后张爷爷做起了护花使者,好像爱花护树是他的责任。

  今天晚饭后,我又看见张爷爷静静地坐在桂花树下面。桂花树长满了很多小小的花苞,一串串,密密麻麻,可爱极了。等到花开,香气四溢,一定令人陶醉。桂花树的叶子在风中摆动,好像在给张爷爷扇扇子。太阳的余光,通过桂花树叶子的缝隙,星星点点洒在张爷爷脸上,身上,手上,发出金黄的光芒。

  读《萤王》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我们都生活在地球上,大自然里的一虫一鸟,一花一树都是人类的朋友,我们要好好保护和爱惜它们。

  读《天狼》有感 篇12

  我读了一本书,书的名字是《天狼》作者是刘学林,作品主要以小说为主。

  这本书里主要讲了:有一个人他的名字叫杜伯,他有一只狗名字叫雪虎,因老主人不见了它就去鬼跳崖看管犯人,他是一名优秀的警犬,后来,它在看管犯人时偶然看见了自己的老主人!然而雪虎不会忘记,就把他的主人给放了。它们一起走了十天老主人有事就离开了雪虎,白狗雪虎就自己一人在森林里游荡。他忽然看见了一个小村子,他就住在了一个人的家中,雪虎住进了一个温暖的家,因此它也有了一个新的名字—雪玉。男主人有一条腿在打狼的时候断了,可雪玉万万没想到老主人的弟弟就是这个新主人—杜仲。在这些日子里雪玉天天带自己的孩子出去打猎,最近村子里一直闹狼灾,雪玉就一直保护这一家人,这一天,谁都不在家,可就这个时候,主人就被狼叼走了。雪玉带着满腔愤怒独自上山打狼,可什么都没看见,他带着低落的心情往回,突然,他闻到了一股熟悉的气味,原来它的'老主人来到这里看弟弟,雪玉和旧主人一起努力终于杀掉了独眼母狼,而它的儿子成为了狼王,要为八代亲属报仇……

  狼有狼的信念,狗有狗的道理。狼会不惜一切地保护狼群,狗忠于主人会保护主人的生命和财产。这个狗在人失败的时候挺身而出的事,让我知道了狗和人一样也有爱恨,更有信任和忠诚。

  读《天狼》有感 篇13

  暑假期间,我参与“暑假读一本好书”的活动,读了天狼这本书。书里讲述一个关于狼类、人类、狗类的遥远的故事。这故事起伏跌宕,曲折动人、苍凉悲烈,荡气回肠。

  一个小山村里淳朴的一家人,一只叫雪玉的狗,一只叫珍珍的独眼狼,他们之间发生了一系列的惊心动魄的故事,充分显示了凶恶的狼性、忠诚的狗性和光辉的人性。

  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们遥远的恨和永恒的爱,而爱往往充满了仇恨。故事讲述了狗对人的爱,狗对狗的爱,狗对狼的`爱,狼对狼的爱。所以,爱是世界上最伟大、最不可战胜的力量。也讲述了狗对狼的恨,狼对人的恨,为何还有狗对狼的爱呢?血杜鹃快要死时,侠客却爱上了血杜鹃,爱让血杜鹃获救,爱让侠客背叛了自己的主人和狗类。

  在现实生活当中,爱要多恨要少,让我们和平共处,为何要战争?和平不是更好吗?不要自相残杀了,恩恩爱爱、互相帮助,滴水之恩涌泉相报,这不是比杀戮还要好吗?

  读《天狼》有感 篇14

  暑假期间,我参与“暑假读一本好书”的活动,读了《天狼》这本书。书里讲述一个关于狼类、人类、狗类的遥远的故事。这故事起伏跌宕,曲折动人、苍凉悲烈,荡气回肠。

  一个小山村里淳朴的一家人,一只叫雪玉的狗,一只叫珍珍的独眼狼,他们之间发生了一系列的.惊心动魄的故事,充分显示了凶恶的狼性、忠诚的狗性和光辉的人性。

  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们遥远的恨和永恒的爱,爱往往充满了仇恨。故事讲述了狗对人的爱,狗对狗的爱,狗对狼的爱,狼对狼的爱,所以,爱是世界上最伟大、最不可战胜的力量。也讲述了狗对狼的恨,狼对人的恨,为何还有狗对狼的爱呢?血杜鹃快要死时,侠客却爱上了血杜鹃,爱让血杜鹃获救,爱让侠客背叛了自己的主人和狗类。

  在现实生活当中,爱要多恨要少,让我们和平共处,为何要战争?和平不是更好吗?不要自相残杀了,恩恩爱爱、互相帮助,滴水之恩涌泉相报,这不是比杀戮还要好吗?

  这篇小说中的爱让我陶醉了,感谢作者刘学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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