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读后感

时间:2023-09-04 18:35:24 读后感 我要投稿

《家》读后感(集合)

  读完一本经典名著后,想必你有不少可以分享的东西,此时需要认真思考读后感如何写了哦。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写好读后感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家》读后感,欢迎大家分享。

《家》读后感(集合)

《家》读后感1

  激流三部曲,巴金先生的代表作之一,《家》、《春》、《秋》,我读的,是其中一部《家》。它讲述了二十世纪初期的一个封建大家族高家的故事。

  高家有三位少爷,大哥高觉新,二哥高觉民,三弟高觉慧。

  大哥觉新的性格与二哥三弟迥然不同。他虽然善良,却从骨子里透出怯懦。他视祖父的话为律法,却又对有新思想的青年充满同情,并给予帮助。他帮助觉民逃婚,帮助觉慧离家出走。他痛恨封建制度,但这该死的思想却早早的深深的在他的脑海里扎根,他虽然接受新思想的启蒙但却不敢过多的接触。他在祖父和弟弟们之间的夹缝之中生存,我喜欢他的善良,却讨厌他的怯懦,两种性格在他身上如同阴阳两极一般契合。最终,他的“不抵抗”主义却造成了他与妻子瑞钰,表妹梅三个人的爱情悲剧。

  二哥觉民和三弟觉慧的性格倒是十分相似,但是相比于觉慧,觉民要成熟稳重得多。他们受到新思想的启蒙,勇于参加学生青年运动,热心创办刊物,宣传先进思想。

  觉新的性子有些激进、叛逆,他爱上聪明伶俐的婢女鸣凤,但冯乐山却指名要娶鸣凤为妾,鸣凤坚决不从,投湖自尽……爱情的悲剧让他彻底觉悟,离家出走,投身革命事业!

  高家,是一个旧社会常见的'封建大家族,它表面上看起来光鲜亮丽、井然有序,但是实际上它处处遍布着黑暗,勾心斗角、尔虞我诈。两个有思想、有抱负、有理想的新青年出生在此,他们没有被封建旧制熏陶成行尸走肉,而是勇敢地冲出牢笼!

  觉慧最终冲出了牢笼,他挣脱了束缚,成为了真正的勇敢者、革命者!

  巴金先生以成熟尖锐的文笔狠狠地戳穿了封建专制制度的罪恶与黑暗,揭露了在温馨和睦掩盖下的大家庭的勾心斗角与险恶。此外,他还描写了在新思想的推动下,新一代青年逐渐觉醒和反抗。陈旧的封建势力虽然强势,但那毕竟已成为过去,和现代社会必然的发展道路相悖,陈旧的制度始终会被社会所淘汰和遗弃,如同生物,物竞天择!

《家》读后感2

  “我打江南走过,那等在季节里的容颜,如莲花的开落。”诗中凄婉的语调,勾勒出女子悲伤而绝望的面庞,她令我不禁想起,《家》中的那奇女子——鸣凤。

  鸣凤是一位多么可爱而果决的姑娘啊!她的一生如此简单,简单到只装得下两个人——她过世的母亲,和《家》的'男主人公高觉慧。

  一开始,她只是一位普通的婢女。在她的眼中未来除了无尽的劳务便只剩下了黑暗。而渐渐地,她人生中的光出现了,那便是觉慧。觉慧温暖的笑容给她注入了灵魂,让她眼中黑白色调的世界变得色彩斑斓。可在旧社会封建制度的压迫下,一个普通的婢女又怎么会有多好的下场呢?当她得知自己将会被送出去给一个老男人做姨太太时,我想,她是感觉晴天有一道霹雳的。而更绝望的是,当她向自己的那抹光求助时,觉慧却忙于革命,无心于儿女情长。而等到觉慧终于知道一切时,得到的却只有鸣凤投湖自尽的消息。觉慧啊,当你于午夜梦回,却又忽然惊醒时,可还记得梅林中你对一位女子许下的誓言?当你白发苍苍、步履蹒跚时,脑海中是否还存在着她那痴心等待的背影?

  觉慧为了改变当时封建的制度,错过了自己的爱情,令人遗憾。而生活中,现实里又有多少觉慧这样的人呢?丈夫为了事业忽略妻子,子女为手机忽略父母......人生道路何其漫长,他们却连片刻的的停留都不愿意。

  请歇一歇吧,为了你自己,为了身旁的美景 ,为了追逐你的人影。人生是一本打开便再也合不上的书。既然如此,为何不放慢阅读的速度,细细品味每一个字符?“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体会人生的精彩吧,正是鲜衣怒马少年时,为何不多与同伴共同努力,多珍惜挚友良师,多对父母关心体谅。

  若允许, 我愿不从江南走过,只要那如莲花般开落的容颜,不再等我。

《家》读后感3

  读完《肩挑一个家》,我的心里沉甸甸的、满满的,好像有什么东西要从我的眼眶里,从我的胸腔里喷涌而出。

  我的眼前似乎浮现出那二十个鲜活的少年:用瘦弱的身躯吃力地蹬着三轮车,把养父送到四公里外的医院的小姑娘薛馥华;节衣缩食、到工地搬砖头挣钱,只为想让穿上一身帅气的西装,能重新开始新生活的聋哑小伙子朱恩汉;照顾瘫痪在床的和生病的,却把捡废品挣来的“三十元”巨资义无反顾地捐给了四川汶川地震灾区,一心想要播种太阳的胡继汕;与相依为命,忙着割麦、做饭、喂猪、打猪草,却整天笑眯眯的焦彩虹;忍受巨痛,同自己的骨髓带着成功穿越恐怖地带的邵帅;们的快乐天使,的好助手,给予巨大精神支撑的李琳玉······他们中的许多人生活艰难和辛苦,在别人的眼中,他们是不如意的,可是他们不怨天尤人,乐观向上是他们的共同特征,积极向别人传递爱心是他们的共同选择。

  我的小老乡---南京市瑞金路小学李晨瑶的故事给了我很深的启发。她的故事似乎不够伟大:在社区里遇见一位性格孤僻的老奶奶,但是李晨瑶没有被老奶奶戒备的眼神、古怪的打扮和重重的关门声吓住,约上几个小,用甜甜的童声和纯真的'童心一步步接近了老奶奶,让笑容重新回到了奶奶的脸上,一盏精致的莲花灯让奶奶从黑暗中走了出来,走向了光明的新生活。原来生活在幸福家庭的我们,一样可以用我们小小的肩膀挑起一个家。我要向华灵学习,把从爸爸妈妈、爷爷奶奶那里得到的爱传递给更多需要帮助的人;我要向李琳玉学习,用自己的勤奋努力和优异的学习成绩给予家人精神的支撑;我要向丁悦媛学习,关心、关心同学,让自己给世界最美好的;我要向赵乔乔学习,用自己带的双手为家人、为别人撑起一片天;我要向焦彩虹学习,在自己和他人之间架起一座心灵的彩虹,我在彩虹的这头,他们在彩虹的那头,让爱在彩虹上不停传递,让我们都沐浴在灿烂的阳光里!

《家》读后感4

  这个暑假我读了好几本沈石溪动物小说。最让我难以忘怀的,还是《黑熊舞蹈家》。

  这是一个非常悲壮的故事。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只名叫阿宝的黑熊,它生活在阳光大马戏团的“黑熊舞蹈队”里,是舞蹈队里演艺最棒的一只黑熊。在这支队伍里还有一只表现不错但是演艺不如阿宝的一只黑熊,叫圆球。有一天,某国元首和元首夫人访问昆明,晚上省政府出面招待他们观看阳光大马戏团的演出。演出获得了极大的成功,特别是阿宝与它的搭档跳的“人熊交谊舞”。元首夫人便想和阿宝共舞一曲。可工作人员们都觉得让脾气不好的阿宝与元首夫人跳舞不太安全,便让与阿宝长相相似脾气温顺的圆球去陪元首夫人跳舞。元首夫人对它的演技大加赞赏,并把照片登在了报纸上。从此“阿宝”红了起来,而真正的阿宝却被观众冷落了。阿宝很不服气,一见到圆球就对它呲牙咧嘴,马戏团为了保护圆球这棵“摇钱树”的安全而把真阿宝关进了禁闭室。

  过了一段时间,阿宝获得了去乡下演出的机会,阿宝意识到演员被关禁闭室的.严重后果,因此它一改过去的坏脾气,认认真真、废寝忘食地演出。可当它回到马戏团后,又被关进了禁闭室。阿宝埋怨人类对它的不公,开始绝食,最后魂归西天。

  我觉得这真是太不公平了!是人类扼杀了一只才华横溢的黑熊!阿宝并不是一只不讲道理的黑熊,它从被关禁闭室中得到了教训,知道自己的脾气不好,不太讨人喜欢,它愿意改正自己的缺点,做一只讨人喜欢的黑熊。它在乡下非常卖力地演出,辛辛苦苦不吃不喝陪六七十个女孩跳了一夜的舞,就算有人去摸以前它最讨厌被摸的鼻子,它也不会再生气了。它变得和圆球一样温顺,它觉得自己已经改正了缺点。可它回到马戏团等待它的仍然是那个潮湿阴暗的禁闭室,而不是灯光闪耀的舞台。它想不通,最后绝食而死。

  我也想不通,为什么人类为了钱,埋没一只才华横溢的黑熊而扶植一只平庸的黑熊?!这简直太不可思议了。我希望世上多一些公正,多一点良心,这个世界才会变得更加美好!

《家》读后感5

  放寒假了,我要求小朋友每天写一篇日记,小朋友很愁,不知道怎么写,每天写上三四句话来敷衍我,批评他,小朋友很委屈:“天天都要写,我没有啥可写的呀。”我举了N多例子,而且还给他示范写了几篇日记。可是,写日记对小朋友来说依然是一件很难的事。这本别具一格的日记体故事书,像一场及时雨,让小朋友写日记有了很好的范本。

  这本名为《法老的探险家》讲述了一名叫米内迈斯的孤儿所经历的一次艰险而又奇妙的冒险之旅。故事以这个叫米内迈斯的小男孩儿的日记的形式展开,形式独特新颖,每一篇日记都相当于一个小故事,长则一页半的样子,短则10行左右,字里行间,充满着童真童趣。每篇日记可以单独成文,数篇日记又汇聚成一个长篇的.历史故事。故事情节扣人心弦,用精彩的故事再现难忘的历史,文学与历史相互交融,散发着别样的魅力。

  我把书推荐给小朋友,告诉他这本书可以教会他写日记,闻听此言,素来喜欢科普类书籍的小朋友有了兴趣,拿过书,随手翻看起来。小朋友先是坐在火炉边看的,看了一会儿,就跑到了沙发上,捧着书,窝在沙发里读起来,小朋友有个不好的习惯,遇到喜欢的书,就会窝在沙发里,找一个最舒服的姿势,认真地读。他这一读,就一直读到了我叫他吃晚饭,小朋友还在津津有味地读着,我喊了好几声,小朋友才恋恋不舍地放下了书本,问他读了多少了,小朋友答已经读了40几页了。小朋友素来对文学故事类书不感兴趣,想来,是这本书别具一格的日记体形式吸引了他吧?

  这是我和咱家小朋友第一次读到的日记体形式的故事书,很喜欢这种形式,既适合短时间的快速阅读,也适合慢慢地细读,领略历史的精彩。简短的日记体形式的叙述方式让小读者们非常地喜欢,故事文字朴实无华,平中见奇,这是我非常喜欢的风格,也是小朋友书写日记的范本。

  希望我家小朋友能够以本书为范本,早日学会写日记,这将是我们读这本书的最大收获。

《家》读后感6

  傍晚的家有了乌云的颜色

  风来小小的院子里

  数完了天上的归鸦

  孩子们的眼睛遂寂寞了

  晚饭时妻的琐碎的话——

  几年前的旧事已如烟了

  而在青菜汤的淡味里

  我觉出了一些生之凄凉

  ——纪弦:傍晚的家

  家总是给人温暖的感觉,而傍晚更是一切动物归家的时候。不禁想起马致远的那首《秋思》,句句有一种游人不能归家的悲凉质感。而纪弦的《傍晚的家》却又透露出另一种生活的无奈。

  傍晚的'家不是映照在夕阳西下的柔光里,而是被朵朵乌云笼罩着,整个色调一下子阴暗下来。云来,又起风了,有种暴风雨将要来的前兆。院子里玩耍的孩子正数着天上飞过的乌鸦,乌鸦归巢,孩子们也该归家了。“寂寞了”却又透露出孩子们的意犹未尽,有些落寞,有些失望,对于每天过着一样的生活的孩子们来说,这样的生活缺少趣味与新鲜感。 第二段镜头很快就拉到了饭桌上,妻子絮絮叨叨的话,讲着是几年前的旧事了,这样听来也都是过眼云烟般的一去不复返。饭菜吃起来也淡而无味,在这样的平淡中,作者尝的是一种活着的凄凉。

  人的一生中有许多的不如意,而作者在始终体现出的是对生活平淡无味的厌倦之感。当年过三十,上有老下有小,生活开始变得平平淡淡,索然无味。妻子已没有了往昔的千娇百媚,羞羞答答,与之替代的是喋喋不休对孩子,对丈夫耳朵的轰炸。而生活就像是平静的湖面,没有一些波光粼粼,挣着微薄仅够维持生计的工资,吃着一成不变的菜式,这个男人不多不少的感觉到了一点点的悲哀。

《家》读后感7

  这个暑假阅读了名著《家》,虽然时间上太过短暂,但还是有所收获。

  《家》时巴金先生的代表作之一,是《激流三部曲》的第一部,读完之后我了解到它是通过描述一个家庭中每个人不同的命运,不同的人生态度来唤醒青年一代觉醒的。

  觉新,觉民,觉慧三兄弟的故事贯穿了全文,他们不同的结局特别给我们一个深刻的印象。觉新,他的命运是坎坷的',作为封建社会中一个大家庭的长子,他有太多被关注,也正是因为他的无力抵抗,他与自己深爱的梅最终是个悲剧结局,还有他的妻子,在旧社会的制度下最后落下死去的结局。一切都是由于旧社会旧制度的压迫,他的命运他的前途都化为泡影;觉民,他有着沉着的性格,对于自己的命运有自己的思想,他的抵抗也注定了他个人生还是幸运的还是顺利的;觉慧无疑是一个最为关键的人物形象,他那种反抗旧社会的态度是强烈的,是有目的有信念的。他坚决反对大哥觉新的“作揖哲学”和“无抵抗主义”,对于正在变化的时局有着清醒的认识,他不甘心沦为旧社会的奴隶,他的思想是一个青年一代觉醒的象征。

  巴金通过自己对社会的认识,决心用笔写下自己的感受,用文字唤醒青年一代。《家》之所以能成为名著,正是因为它有它的价值存在。在这样一个《家》的影响下,让我明白了时代的前进,不应该小部分人努力就好,而需要广大人民群众的觉醒,广大群众的觉醒,首先就是要唤醒青年一代,我们应该有自己对社会的认识并能了解到自己身上背负的社会的时代的使命,只有这样,我们的社会才会有前进,我们是新一代,是中华民族的希望,我们应该要有更加强大的信念,为中华之繁荣富强努力!

《家》读后感8

  今天,我读了《肩挑一个家》这本书。书中的故事让我深受感动,书中的主人公刘焕雅公让我敬佩。刘焕雅6岁时父亲出车祸去世,母亲也瘫痪在床,姥姥年纪也大了。12岁的她便要用柔弱的肩膀支撑起整个家庭。照顾生病的妈妈,年老体弱的姥姥,不仅在家洗衣做饭,而且屋外的农活全都落在她瘦小的肩膀上。生活这么艰难,她还不忘学习。没钱上辅导班,竟用小木棍在沙滩上练习画画。这真让我钦佩。

  ·刘焕雅和我同龄,她是一个孝顺、懂事、坚强、好学的'孩子,和她相比我真是感到惭愧。我生活在一个幸福温暖的家庭里,要什么有什么,父母把我们包裹得严严实实的,每天都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创造了许多良好的条件让我们学习,可是我总是不知足,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

  ·学习上,爸爸妈妈对我要求严格,可我总是充满怨气。作业不认真做错了,看他们脸就像打了霜似的。这次期中考试我语文考了85.5,数学、英语考得还不错,总分在年级也能排上名次,我总认为自己考得还行,整天为我取得好成绩而沾沾自喜。当我将这“喜讯”告诉爸爸妈妈时,本以为他们会表扬我,可没料到却落到了了一阵批评。”你才取得这样一点点成绩就骄傲的不知所云。语文班级有那么多人考九十几分,全年级更就不用说了。你真是个骄傲的‘井底之蛙’,没出息!“我听了后愤愤不平,非常生气。

  ·现在想想刘焕雅,不但没有父母的照顾,而且她还要承担起一个家庭的重担,学习全靠她自己的努力。我以后应该更加珍惜今天的美好生活,孝顺父母,好好学习!

《家》读后感9

  最近,我偶然翻到一篇小说,就是汪曾祺的《鉴赏家》。刚翻开那本书,我根本就没有准备看这篇小说,因为鉴赏一类的东西给我一种呆板无趣的感觉。等到我把其他的文章都看完,实在没东西看了,才不情不愿地开始看这篇小说。当然,说到现在都是一些题外话了。主要想讲的是我十分庆幸没有错过一篇好的小说。

  当我不情不愿地翻看它,只看了一个章节,我就被深深地吸引了。也许是汪曾祺描述的那个时代吸引了我,也许是他的质朴又生动的语言吸引了我,总之,我被迷住了。我把那篇小说前后一口气看了三遍。

  小说塑造了两个鲜活的人物:四爷和叶三。四爷是一个真正的画家。他在当时已经久负盛名。他住在大红门里面。叶三是个给大户人家送果子的,天天在红门里进进出出。于是叶三有机会见到四爷。他总是把最好的果子留给四爷,因为四爷爱在作画时喝点小酒,喝酒时只用果子作下酒菜。叶三非常欣赏四爷的画。

  四爷作画时不喜欢别人在跟前,只有叶三例外,因为四爷觉得叶三是真得懂画。他觉得满意的地方,叶三总能说出它好在哪里。叶三也很喜欢看四爷作画,他总是屏气凝神,在四爷画的相当满意的地方吸气。

  在他们长时间的'交往中,叶三得到了四爷的很多画,每一幅上都留个名。后来四爷去了,他的画变得更值钱,很多人找到叶三家去,要买他手中的画,他都没有同意。后来叶三也去了,他的棺材里除了他的遗骸就是四爷的画。

  看完这个故事,我不觉想起了伯牙与子期的故事,我觉得高山流水觅知音。古往今来,对于美的感受,从来都不分阶级,不辨年龄。真正的艺术是永恒的,真正的知音也是难寻的。

《家》读后感10

  《从前我死去的家》是著名侦探小说作家——东野圭吾的十大低估之作之一。

  书中,以第一人称的视角,讲述了男主“我”,与女主沙也加找回记忆的故事。沙也加为了找回童年失去的记忆,与“我”前往父亲生前留下的地图上的一栋房子进行调查。

  按地图的指示,“我们”来到了一栋无人居住的白屋。一种难以言喻的恐惧压迫着“我”:未收拾的咖啡杯、没织完的毛衣、做到一半的作业、所有指针都停在了同一时刻的钟表。好像这一栋房在一瞬间死去了一样。

  沙也加与“我”搜索了大半无,一无所获,准备离开时,沙也加盯着钢琴,僵硬地说出:“我来过这里。”

  这本书是关于一个找回记忆的故事,也是一个找回自我,拯救自我的旅途。

  书中,沙也加有自己的孩子,却又把孩子寄养在外婆家中,因为她不知为何会自己虐待孩子,并且没有童年的记忆,所以她认为自己不配做母亲,自己有缺陷。其实这正印证了书中十分经典的一句话:“儿时的我,已经在那个家里死去了,之后一直在等着我回来。”

  我们每个人或许都有过那种一颗心没有着落的感觉,会突然觉得孤独、恐惧。那是因为,我们和故事的主人公一样,丢掉了曾经的自己。

  在漫长的人生道路上,每一个部分都是独特并且不可替代的'。这些部分不能因好坏而被抛弃,因为只有这一个又一个好坏不一的部分拼接在一起,你才是真正完整的。

  我们要记住现在的自己,也要记住曾经的自己,不要让过去囚禁在自己“死去的家”,记忆的坟场。像沙也加一样,敢于追寻,也敢于接受。

  不要让以前死去的家成为你永久的遗憾。

《家》读后感11

  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时,他已经是一位文学巨匠了。年幼的我瞻仰着这位我心中的巨人,带着一颗扑通扑通乱跳的心,充满着崇拜的眼神,去翻开了巴金的《家》,翻开了第一页。我以为我就可以去触摸到他。可是书本却给了我它那硬梆梆的一面,我以为我将无法感受到他,一代伟人。可是当我一字一句的看了从巴金笔下流出的文字,我发现原来他离我是那么的近,让我可以感受到他的感情,他的追求,他的激情,他的`青春。

  《家》是被巴金称为“一个正在崩溃中的封建大家庭的全部悲欢离合的历史”。巴金投入了自己的真情实感。年幼的他面对封建大家庭的腐败,只有同情,只有反抗。他竭尽所能的给于同龄人同情与帮助,与封建作斗争,与之抗衡。

  这部《家》是巴金青年时的作品,处处都显示出了当时的巴金那种热血沸腾的激情,那种青春年少时的热情。他,作为一个封建大家庭的一员,勇敢的解剖了当时的社会体制,为青春而努力,为自由而奋斗,将自己的想法都淋漓尽致的抛在纸上。

  “我不是文学家。我写作不是我有才华,而是我有感情。对我的国家和人民,我有无限的爱。我用作品来表达我无穷无尽的感情。”

  这句话是巴金老人对自己的评价。巴金老人有几次都想封笔,可是看到那么那么多的求知之人,善良的老人怎么忍心打碎他人的梦想?他唯有用笔来报答读者对他期望,他用颤抖的手,滴血的心,燃烧的情,为读者写?写?写……

  巴金那烈火般的心不知疲倦的燃烧着,用敏感的心灵去发掘,去寻找。

  是作品,塑造了文学艺术家。事业的高度,又往往是品格的高度

  生命不是享受,不是索取,而是奉献。

《家》读后感12

  不久前,我又拿出了《家》,细细回味了一遍。

  《家》这部小说是从我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中的一个大家庭中说起的,讲述了那一代人对自由,对爱情,对创新中国的梦想的追求和努力,和他们三兄弟做出的不同决定,是坚持还是放弃,是爱还是恨,是走还是留以及这些决定带来的不同后果,越是读到后面,情节越是起伏不定,内心越是激动不已。《家》中塑造了一个封建压制极其严重的大户人家,在这个家中有着不同性格,不同命运的人物。觉新无疑是这个时代大部分人的影子,他是一种悲剧,曾经深爱着梅,但让他的父亲用占阖的方式决定了他的命运,娶了瑞珏。他爱他的妻子,但世俗的思想害了他,听从别人的鬼话,将待产的妻子送到城郊,以至他的妻难产而死。他含泪忍受一切不义行为,不敢吭一声,他活着,只为敷衍,豪无主见,这也正是旧中国的悲哀。然而丫头鸣凤对觉慧的不渝也是一个悲哀,这个悲哀是这个社会造成的,但麻木的人们不以为然,在他们心中丫头拥有的`权利不同于他们,他们是物品,可以当作人情相送。而觉民则不同,当他得知与冯家小姐定亲时,为了自己的梦想毅然选择离家,最终他在这个家庭中是最早取得小小胜利的人。读完了《家》,我的心潮澎湃,不知是为了觉民,觉慧的胜利而欢;还是为了琴,鸣凤的大胆而喜;或者是为了瑞珏,梅的遭遇而泣;再不然,就是高老太爷的专制受到了打击而歌。总之,五味瓶打翻的味道,难以用言语阐述。

  《家》中描述了封建社会各个阶层的生活,《家》中让每有一位读者热情,冲动和幼稚,《家》中让我们看到了青春给予我们勇于改革和创新的动力,不管碰到什么坎坷和挫折,都要坚定信念冲下去,千万别想觉新那样一生充满遗憾和内疚。

《家》读后感13

  暑假里我看了一本好书,名叫《黑熊舞蹈家》,你一定会问:“黑熊怎么能成为舞蹈家呢?”我这就来告诉你吧。

  阳光大马戏团里有一群黑熊动物演员,他们的首领叫“阿宝”。你知道它为什么叫阿宝吗?因为它的胸前有一块类似元宝的银斑。他可是阳光大马戏团里面跳舞跳得最好的黑熊动物演员呢!阿宝很有天赋,可是他脾气暴躁,最不愿意别人摸它的鼻子,有一次一位记者摸了一下它的鼻子,结果阿宝把他的`相机给咬烂了。而

  马戏团的第二舞蹈家“圆球”和他相反,脾气好的不得了。有一次,一个小女孩和圆球一起照相,小女孩很害怕,使劲儿揪住圆球的耳朵,还被闪光灯吓得把一泡尿撒到了圆球的身上,圆球不但没有生气,还以为自己把她吓哭了,真是温顺啊!我想:连尿都撒到它身上,它也不发脾气,脾气实在是太好了!

  有一天,元首夫人也来看马戏,看了阿宝演的“人熊交谊舞”以后,想和阿宝跳一曲。可是高导演怕阿宝弄伤了元首夫人,闹出事来,于是就让好脾气的圆球代替阿宝和元首夫人跳了一曲。元首夫人大为赞赏,来观看圆球跳舞的人络绎不绝,高导演只好让圆球当主角(以前都是让阿宝当主角),并给他们改名字。阿宝恨圆球抢了他的位置,于是见了圆球就咬。高导演只好把阿宝这个音乐天才关了起来,最终因过度忧郁绝食而死。

  读到这里,我感慨万分,懂得欣赏艺术的人那么少,而有权利的人一说谁好就有千百人呼应!动物们那么可怜,成天被关在笼子里,丧失了自由,可它们还是努力的表演,可就因为别的动物比它赚的钱多,怕它嫉妒它而去伤害它,就把它关了起来,并不让它出去,这多残忍啊!

  我们要努力让动物们重返温馨的家园!

《家》读后感14

  《家》是巴金写的激流三部曲之一,它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占有着重要的地位。《家》以娴熟的艺术手法,塑造了众多富有典型的形象。每个形象都写得血肉丰满、个性鲜明、栩栩如生。这部小说以高家长房觉新、觉民、觉慧三兄弟的爱情为线索,展开了高公馆内以高老大爷为代表的封建专制统治势力对青年一代的迫害和新旧两种思想斗争的描写。

  《家》描写的是“五四”之后,成都地区一个封建大家庭走向崩溃的故事。故事集中在1920年冬到1921年秋的八九个月时间里,揭露了封建专制制度封建专制制度的罪恶,撕开了在温情关系掩盖下的大家庭的勾心斗角,暴露了所谓“诗礼传家”的封建大家庭的荒淫无耻,也描写了新思潮听唤醒的一代青年的觉醒和反抗,从而宣告了这个封建大家庭必然崩溃的命运。觉新;屈服于封建专制制度没有反抗意识。觉民;与琴结婚,敢于反抗封建专制制度。梅,喜欢觉新,但屈服封建专制制度,最后因伤心而病故。鸣凤,内心渴望爱情却又不敢表达出来,很无奈。这部作品从思想内容上,对摧残人的'青春、生命的封建礼教和封建专制制度进行了愤怒的控诉,对那些在封建礼教的重压下受苦、挣扎最后作了牺牲品的人们寄予了无限的同情,对那些为争取自由的生活而奋斗的人们进行了大力的歌颂。

  这个社会永远都是在进步的,并不会因为有什么不进步的羁绊而停止,而且它也不能够停止;没有什么可以阻挡得了时代的潮流。在走过的途中,它会喷发出应由的水花,这就会形成一股股奔腾的不息的激流,具有排山之势,向着唯一的海流去。读了这部小说后,使我受益匪浅。我应该向觉慧学习,学习他那种坚持不懈,顽强不屈,勇于向往、追求美好幸福生活的精神。

《家》读后感15

  《柳家大院》是老舍笔下的一部短篇小说,讲述了柳家大院里各色人物的生活,重点讲述了张家、王家和“我”家在大院里生活。

  作品中的主人公“我”是个算命先生,一天也抓弄个三毛五毛的,老伴儿早死了,儿子拉洋车,日子还算过得去。“我”在柳家大院里算是个“文明人”,但我并不像老王那样总也吹胡子瞪眼睛,更不会对儿媳妇挑鼻子弄眼睛,摆派头,折磨儿媳妇。因此,“我”这个“文明人”很同情王家的那个像窝窝头的小媳妇。

  不光作品中的'“我”同情小媳妇,当我读完这篇小说的时候,我也十分同情小媳妇,并且对她周围的人充满了愤恨,特别是老王、小姑子二妞和丈夫小王。他们都是她的亲人,应该去照顾这个只有十七岁的弱小的小媳妇,可他们不但没有这样做,还处处为难小媳妇。

  我就想不明白,为什么丈夫可以打妻子,怎么就下得去手呢?为什么小姑子总是搬弄是非来欺负嫂子?难道她就不是一个女人吗?她没有嫁出去的那一天吗?她就不怕以后有同嫂子一样的命运吗?小媳妇固然可怜,她死了也许会是一种解脱。但我觉得二妞更可怜。因为,她不曾想过自己将来的命运,她不会善待别人,她还并不知道,她所看见的就是自己未来的命运。更可笑的是,她还不知道父亲要把她打发了,进点彩礼,然后给儿子续一房,卖个三百二百的除给儿子续妻之外,自己也得留点棺材本儿了。

  可见,当时的社会,女子的地位有多么的低微,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亡从子,终没有自己做主的时候,自己受的苦,也只有自己知道。而且女人与女人之间都不存在互相的关爱。真的是一件很可悲的事。

  虽然,作品中的悲剧性很强,但作者笔下的文字却表现得不那么强烈,文中没有华丽的语言,平实而又有地道的京味,全文的语言都很幽默,使得文章更具有了讽刺意味。使人读后没有思想感情的波折,却能使人有深深地伤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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