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读后感[优秀]
当细细品完一本名著后,你有什么体会呢?何不写一篇读后感记录下呢?到底应如何写读后感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飘》读后感,欢迎阅读与收藏。
《飘》读后感1
六年的小学生活,让我读过了许许多多的书籍,但对我影响最深的却是世界文学经典名著——《飘》。
《飘》是由美国女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所著。此书主要讲述了:生活在南方的少女思嘉。奥哈拉面对艾希礼的情场失意与著名的南北战争中受到的不幸遭遇而性格大变,从原先叛逆的少女走向了独立。
《飘》的女主人公思嘉,是此书中最有特色的女性形象。她并不善良,反而自私自利,冷酷贪婪。她十分明白金钱的重要性,明白只要有金钱,连低下的穷白人都会升入高等社会。但同时,她又遗传了她父亲那精明的头脑,能够在战乱时期去自主创业和奋斗,成长为一个成熟的女人。比起文中善良的年轻女性梅兰,思嘉更显得沉着冷静,她可以在孤身一人的情况下开枪射杀敌人,这种胆量也是寻常人没有的。在整部书中,思嘉的爱情对我而言,也是很有看点的。思嘉在文章之初,是对男性有着巨大魅力的女人,她游走于许多男人之间,使他们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但只有她自己知道,她喜欢的是艾希礼。她对艾希礼的求婚不成,一急之下便与艾希礼妻子的哥哥查尔斯结婚。她在查尔斯死于麻疹后,为了钱财又找了第二任丈夫,并一直周旋在白瑞德、艾希礼之间。但当艾希礼真正属于她的时候,她才意识到自己真正喜欢和爱的是白瑞德。但最终,白瑞德厌烦这种爱情游戏,选择了离开,思嘉这时才明白了珍惜。如果思嘉在白瑞德没有离开的时候,可以放弃这段和艾希礼没有结果的爱情和白瑞德在一起好好的生活,也许结局就不会这样。只有等到了失去才去追逐,又有什么意义呢?思嘉当初痴心梦想地追逐着艾希礼,将幸福抛掉,去追求那种永远也不会令她快乐的东西和一个永不了解的'男人。就如同一个孩子哭喊着要星星、月亮,可当她有了这一切的时候,她要拿星星、月亮干什么用呢?因为她对两个男人全都不了解,所以全都失去了。艾希礼本人好似一个“糖衣炸弹”,外表光鲜漂亮,内里却不愿接受现实。而如果她了解白瑞德,是无论如何不会让一个如此优秀的人失掉的。但思嘉永远抱着不服输的心理,她总会想:不论如何,明天又将是新的一天了。
在《飘》这本世界经典名著里,我可以学习到许多道理,如:在遭遇不幸的时候要勇于同命运进行不屈不挠的抗争,自强不息、努力奋斗……
让我们一起来阅读吧!因为书籍是我们一生的良师益友,当我迷茫时,他会给我人生的启迪;书籍也是黑夜里的指路明灯,当我迷路时,他会指引我走向光明的未来;书籍还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可以引领我们奔向知识的海洋……
《飘》读后感2
“如果我与你一起陷入泥潭,我是希望你能出去的。因为你出去了能拉我一把,让我也摆脱困境;如果我太重实在拉不出去,那我听你给我讲讲别处的风景,也不错。”
这大概是玫兰妮的独白。
我曾一度错愕。
斯佳丽对已婚的阿希礼依旧报着热烈的爱慕之情,而玫兰妮作为阿希礼的夫人,于情于理她都应厌恶斯佳丽。斯佳丽的嫉妒堪称恶毒,曾一度想撕破玫兰妮的脸,渴望占有阿希礼。倘若是我,定是和斯佳丽过不去的。以德报怨,何以报德?
但是她没有。
似乎认为世间的一切人心都是向善的,所有的坏人和坏事都是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所存在的。不嫌弃妓女的募捐;虔心照料着与自己毫无关系的伤员们;将世上的一切事物都尽量向好处想。我几度无法理解她的善良。
我曾充满锐气。对于给我留下伤痕的人,很难去原谅。惯于拿着放大镜去看周遭,只觉天锈迹斑斑。于是我宁愿蜷缩在一个小小的角落——躲在自己的世界里,安全又温暖。
渐渐地,蜷曲在自己的世界,仿佛没有我想象的那么美好。深深浅浅的伤疤没有随着时间的治愈而消失,锈迹依然存在。一幢幢友谊城堡拔地而起,而我像是一个冬眠过久的兔子,将将才意识到自己的晚醒。
生活还在继续。快活的人儿依旧快活,三三两两的在周遭忙碌着,嬉笑戏谑声一切一如往常。而独独你远离在外。像是一只刺猬被遗忘在时间背后。我开始觉得迷惘。
你惊心动魄,而世界一无所知。你翻山越岭,而天地寂静无声。当时间缓缓流淌,和你过不去的只有你自己。
往事重理,也许曾经的旧疤已不算苦痛,曾经以为过不去的,都过去了。我仿佛看见云雾之间一袭玫瑰礼裙的玫兰妮笑着,朝我招手。我恍然大悟。
每个人都绝非完美,既然自己都做不到,何必这样苛求他人呢?而你像一只刺猬,竖起根根泛着寒气的刺对着世界,怎会有人愿与你相拥?
当你收起尖锐,当你褪去冰冷,当你愿意将善意与温暖播撒与世界,就算是在白雪皑皑的冬季,世界也会蔓延出粉色的气息。人的一生多么短暂,何必和自己过不去呢?
进而由衷的.佩服玫兰妮。她用自己的善良去感化骄纵的斯佳丽,她用爱与宽恕去对待阿希礼,她总是先为他人着想最后才是自己。玫兰妮是富有的。因为所尽心付出的每份美好,都收到了来自平行时空的甜美的糖果。在寒冷的秋夜里,她含笑播下一颗有一颗种子,于是在第一场春风微拂时,世界回馈给她簇簇鲜花和春意盎然。
试着给周遭一片温暖,你所给予的每一个微笑、每一次伸手、每一次原谅、每一个善良,都会化作早春的微风、仲夏的蔷薇、浅秋的落叶、暖冬的红梅缤纷了你的世界。
愿你与这世界,温暖相拥。
《飘》读后感3
“Tomorrowisanothrday‘’不错,这就话正是出自《飘》这部书,充满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正如书中的人物,每一个都值得回味。
像思嘉这个人,让我看了是又爱又恨又同情。爱他的勇敢,坚强,执着,他不为失去爱的人而一蹶不振,,而放弃他,只是更加努力得去追寻他,相信自己一定有办法征服;不为自己出身贵族,而对土地置之不理,她可以放下以前所说的一切教育和优质感,去下地干起粗活来;不为他人的想法而放弃事业,他可以挺着大肚子,盯着陌生人异样的眼光,干自己想要的事业。
恨他的自私无视他人,以自我为中心。他只为自己爱的艾希礼,而无视白瑞德对他的爱;他只想得到自己想要的,而去抢别人的老公,虽然最后没有得到;他只为自己的一点怀疑之心,而去偷看艾希礼写给媚兰的信。
同情他悲惨的婚姻,她嫁了三次。第一次为了赌气,很快,她老公因为害了肺炎,又染上麻疹,毫无光彩的离开了人间;第二次为了钱,起拯救保卫家族的那片红土地,但不久她老公又被枪弹击穿了头去世了;第三次它虽然是为了乐趣而结婚,但当她爱上白瑞德时,他已绝望了,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了。这告诉我们人要:学会明辨是非,不要让幸福从自己的指间溜走。
在这本书中,媚兰也是我非常敬佩的人物,佩服她的外柔内刚,佩服她的默默无闻,佩服她的善解人意。他一直在艾希礼背后默默支持,守候他,就算北老进城,有将近分娩,她依然镇定自若。当他听到别人说艾希礼和思嘉抱在一起时,即使他亲眼看到,也执意相信他们,维护思嘉的自尊心。当她。思嘉和其他人没有吃穿时,虽然身体虚弱。但也和思嘉一起下地干活。当他看到思嘉杀了北老时,没有一点慌张,而是和思嘉一起搜刮北老的钱财埋藏尸体。
还有一位主人公叫白瑞德,我喜欢他勇敢,对爱的执着。它可以几十年深爱这思嘉,可以为了她冒死去偷马,冒死保护她。但当思嘉醒悟时,他的爱早已消失了,就像他说的.“即使是最最牢固的爱,也会有消失的时候”
他的爱国情怀也不亚于对思嘉的爱,到最后关头,即使他知道这场仗必死无疑,但还是入军了。
我喜欢这部书,正因为它的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文字优美,人物生动逼真,饱含作者对美国南北战争的思想情绪。
《飘》——一部历久不衰的历史传奇!
《飘》读后感4
“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愛的有恃无恐”。陈奕迅的这首《红玫瑰》,唱出了多少人的心声。又有多少人在这首歌中看到了自己抑或别人的影子。而我仿佛看到了那位乱世中的佳人惨淡的一笑。
“她那对沉甸甸的耳坠子吊在长长的金链上,从整整齐齐网着的.鬈发中垂下来,在褐色眼睛近旁摆荡着,这对眼睛象冬天树叶中波光皎洁的湖水,两片褐色的叶子从宁静的湖水中闪映出来”,她就是这样一个漂亮的女子。作为一个南方庄园主的女儿,她无忧无虑、活泼开朗,父亲的溺愛,让她养成了高傲、叛逆、倔强和贪慕虚荣的性格。她就是《飘》中的女主——斯嘉丽。她漂亮,但她更擅于利用自己的漂亮,使用一些小伎俩,因此身边不乏追求者。那时的她只热衷于舞会,穿引人注目的漂亮衣服,穿梭于众男子之间,成为各舞会的中心,看着那些男人在她的漂亮下沉沦,她心中满是自得。她随意地游走、欲拒还迎,看着那些股掌之间的男人为他争斗、为他拜倒,她也只是有恃无恐。
而她得不到的永远只是艾希礼。艾希礼是一个绅士,温文尔雅,文质彬彬,一身书生气息,他善良,这些都深深地吸引了斯嘉丽。被众多男子环绕的斯嘉丽也自信地以为艾希礼是愛她的,是属于她的。所以当她得知艾希礼马上要和梅兰妮结婚时,当她得知艾希礼不属于自己时,她前所未有的焦虑与不安。得不到的艾希礼不停地骚动着斯嘉丽的心。她一边宽慰自己艾希礼是喜欢自己的,并会为了自己悔婚,一边又盛装打扮舞会以吸引男子的眼球。而最后艾希礼并未如艾斯嘉所想般与她私奔,斯嘉丽也为了气他闪电结婚——与梅兰妮哥哥查尔斯。
婚后的斯嘉丽并没有放下艾希礼,但随着南北战争的发生以及生活的动荡。斯嘉丽渐渐发觉自己对艾希礼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喜欢。当艾希礼从战场上活着回来,他衣衫褴褛、形容憔悴,原有的高贵气质已消失殆尽;当塔拉庄园受难,艾希礼却软弱无能;当艾希礼受斯嘉丽之托管理一个木材厂,但经营得很糟糕。斯嘉丽才不能不承认那么多年来。其实愛的只是自己所想的那个完美的艾希礼,那么多年的执着只因当初的得不到。
有时候我们都是为了得不到的东西而苦苦挣扎与执着,而忽略了这件东西是不是心中多想、心中所得。如同斯嘉丽到最后才明白自己真正愛的是瑞德,之前的执着与沉迷,只是因为得不到。生活中总会有很多得不到的时候,不时不妨放下而远观之,兴许有新的境遇。有时候,得不到,就不要,多多关注身边的人与事,擦亮自己的心灵,会有别样的发现。
《飘》读后感5
在一个偶然的下午,正在逛书店的我看到了一本书:《儿子,天堂飘满蒲公英》,我很好奇的拿下来翻了翻,看了这本书的简介,我便被这本书吸引了。于是我买下它,认真的读了起来。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叫做孙笑天的白血病病人,从他出生到他18岁的生活经历,而这本书却不是他本人写的,是他的爸爸,以孙笑天的口吻来阐述了孙笑天的一生。写到动情处时,读者不禁潸然落泪,被书中的情节所感动……
孙笑天在他13岁时,被检查出患有白血病,于是,孙笑天一家人和病魔展开了长达6、7年的抗争。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场上,孙笑天表现的无所畏惧,毅然接受了常人可能无法坚持的治疗过程。而且孙笑天在治疗的过程中,还不忘学习新知识,丝毫没有落下学校的课程。不仅这样,孙小天休学3年,以全系第一的成绩考入了大学,还跨越了高中段,简直是“跑进大学的”,最终被北华大学工学院信息科学系唆录取,创造了一个奇迹。
但是,病魔不肯放过这个坚强而又完美的孩子,在大学期间,孙笑天白血病又复发了,无奈下,孙小天只好退学去接受治疗,但是这一次,孙笑天却没有了前两次的好运,病魔似乎变得强大了起来,尽管全中国人都在帮助这个坚强的大学生,甚至王雪纯都在全力的帮助这个令她动容的孩子,只要小天有什么要求,王阿姨一定会全力的满足他,只要小天有信心,就有机会战胜病魔,成为一个正常的、健康的孩子。不仅是王雪纯阿姨,还有白岩松先生,亲自和小天交流、讨论,还鼓励小天写书,写自己的独到见解,去帮助那些和自己一样的孩子们。于是在白岩松的鼓励下,小天开始了写书,但他不是拿笔写,在那个年代,电脑还不是很普及,更何况笔记本电脑了,但就算是这样,一群热心的朋友们,还是从种种困难中,满足了孙小天的`愿望。
说起孙笑天,这个完美的孩子在病魔中却做出了一件件让现在的我们感到汗颜的事:他开过电脑培训班:他卖过车,而且这孩子的内心缜密程度不亚于一个商业老总。他想的处处周到,几乎把每一面都想到了,才会开始进行自己的工作。就是因为这样,他才会把他干过的工作做的完美无缺。可以说,如果孙笑天没有被白血病所缠绕,那他成长起来,肯定是中国人的骄傲!
《儿子,天堂飘满蒲公英》是一本震撼心灵的书籍,读过它后,肯定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我推荐大家去读一下这本书吧。
《飘》读后感6
人生一世,如草木一秋,常言道浮生若梦,似乎生活就是一出悲剧。《飘》讲述了一段坎坷而又感人肺腑的人生,讲述了斯佳丽与白瑞德之间爱情的纠葛,也让我们深深体会到“情”字在人的一生中所占有的地位有多重,在“爱”与“被爱”之中的选择意味着什么。
斯佳丽是我最喜欢的人物,让人既想爱又想恨,她一味地追求着自己所谓的爱情,而忽略了那个值得托付一生的男子,就如同娜塔莎一样沉浸在自己认为的美好爱情中而神魂颠倒,失去常理。也许很多人认为她是幼稚的、愚蠢的,但我欣赏她,在那个特定的时代里,斯佳丽不拘一格,突破传统和道德的限制,是多么惊世骇俗。她是值得瑞德付出真心去爱的人。在战火连天的情况下,瑞德又执意去前线,媚兰又将生产,斯佳丽在没有任何依靠下,独自一人带着病妇和小孩冲出火光驶向塔尔兰村庄。你无法想像一个贵族千金冒着的多大的生命危险做着一件多么伟大的事。或许一个人面临绝境时,他的内心可以强大至斯,超越生死。
和斯佳丽一样,瑞德也是一个不愿受世俗礼教限制的人,他的形象深入我的骨髓,直至内心。一开始,他是一个让人讨厌的形象完全是一个痞子,然而生死攸关时,他抛却儿女情长,抛下他深爱的.斯佳丽奔赴前线,他的男儿本色在那一刻表现得淋漓尽致,虽然在他先前的言行中无一不流露出对国家民族的厌恶,但在危急时刻,他骨子里的爱国激情催他去为民族拼搏。难道说这不是一个魅力十足的主角吗?
我认为媚兰是作为一个好妻子的不二人选,她宽容大度、坚强、重视友情。她是多么看中与斯佳丽之间的友谊,当她听闻斯佳丽与自己丈夫有染,却还是选择相信斯佳丽,并帮助斯佳丽抵挡流言蜚语。和一个如此伟大的人成为朋友,都将是一个幸福的人,因为她的爱能包容你的错误,成就你的美好。如此美好善良的心,一旦汇聚到一定力量,将会发出耀眼的光芒。
一花一世界,一叶一菩提,而我们的心灵又该怎样无尽的宽广?
让我们“以出世的态度做人,以入世的态度做事”。仍然会发现生命的本质其实是欢乐,虽然人生的结局不够圆满,但是我们还是从中体会到了幸福的滋味。斯佳丽没有跟瑞德在一起,看似悲剧,但是斯佳丽并没有绝望,而是坚信“明天会好起来,一切都将会过去”,这又何尝不是希望?事实上,更多的时候,我们在生活的路上走的不好,不是路太狭窄,而是我们的眼光太狭窄了,所以最后堵死我们的不是路,而是我们自己。
米切尔夫人在洋洋洒洒几十万字的叙述中塑造了一个个个性鲜明的人物,并能引发你对人生,对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对人与世界的关系的深刻思考。从而使你更加明智的对待人和物,让你对人生的认识达到一个新的高度。
人生或许是一场悲剧,但我们可以摆正心态,笑对人生。
《飘》读后感7
爱情,亲情,友情的诠释都让人很是钦佩。
斯佳丽的爱情与谁瑞特.巴特勒,和阿希礼,与父亲杰拉尔德,母亲艾伦以及塔拉庄园的所有人的亲情,与玫兰尼共患难的友情,以及十二橡树的从小玩到到大的挚友。
斯佳丽从未意识到自己所拥有的一切,他一直以为钱和阿希礼才是自己真心的归属,一直任性的凭心而定。为了气阿希礼却嫁给了他的哥哥,不久之后的悲剧随着丈夫的牺牲而一直延续,却因为巴特勒的介入使她慢慢的幸福,巴特勒为了她不顾他人的闲言碎语,费心去讨好她的姑妈,用自己真正的绅士品格赢得了他们的'尊敬,她只顾着享受他所带来的幸福,一个少女的幸福快乐,却从来不会多想,真的瑞特.巴特勒的宠爱让他处于至高无上的公主
地位,不去为任何一件小事而担忧,这种爱也让人不禁感染,如果现实中也有这么一个人有多好!如果他们之间有一个人能放下他们呢胡思乱想,不顾一切去为爱情,可能结局就不一样了,斯佳丽如果可以放下他的高傲,瑞特放下他的不自信,让斯佳丽认清阿希礼,打破她心中那个坚不可摧的梦幻中的人,那么结局肯定是个幸福美满的大结局,可是瑞特对她的宠爱却不忍伤害她分毫,只想宠着她,却不曾想为他们的爱情种下了毒瘤!埋下了炸弹!多少次的犹豫,
多少次的无奈,
多少次的高傲,
造成了这个痛心的结局!
失去了才知道后悔也是斯佳丽的大忌,但是美貌与智慧,勇敢,坚强与果断又是让人不可忽视的优点,每一次她为玫兰尼做的好事虽然大部分是因为内心那个崇高的阿希礼,但是却让她有了一段不可磨灭的友谊。玫兰尼的善良,内心的坚强,面对友谊和爱情的忠诚度真心被打动,怎么会出现这么好的人呢?确实是有,不过自己要向她学习,却感觉有时候身上有斯佳丽的缩影。
埃伦的善良和玫兰尼真的是如出一辙,他们有着共同的魅力,身上有种光芒!
整体的感觉,每个人都要经历一段成长,有的人的路比较长,有的人的路比较短,但最后都会继续走下去,不管靠的是什么?
漫漫人生路,不论前路是啥?自己都要往前冲。
面对爱情,还是有很多困惑,爱要大声说出来,但是想想每个人都一样,都在等待那份属于自己的爱情,不知道它多久会到,说实话,怕等不到,怕错过,又不愿意去追寻。走好当下路吧!该来的总会来的
潜心学习,让思想更通透,这也是很重要的,继续保持!珍惜自己身边的友情与亲情,用心交朋友!
美貌与智慧并重的美少女,拥有帅气与幽默并重的男朋友,世界一大美哉事件!想想都很幸福,现实是现实,还是努力吧!
《飘》读后感8
《飘》,是我最喜爱的书。喜欢斯佳丽的勇敢坚强,喜欢瑞特的机智果断,喜欢玫兰妮的外柔内刚。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著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著,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
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著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整部书中,我最为喜欢的人物就是瑞特。他勇敢、执著,他能那么深地爱著斯佳丽十几年不变。他想保护斯佳丽,宠爱斯佳丽,照料斯佳丽,让她事事称心,而斯佳丽却拒绝了。他说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的爱,是被斯佳丽,被阿希礼,被斯佳丽愚蠢的固执磨光的。
他的心,死了。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再也回不来了。他说过,他从来没有那个耐心把剪碎的裤子缝好,再告诉自己这就和新的一样,自欺欺人罢了。碎了就是碎了,再也回不去了,即使修好,上面仍然留有裂缝,再也不是原来那条了。
瑞特是个复杂的人,他有良好的家世,但却仍和旧时代格格不入,他有锐利的眼睛,可以在乱世找到自己的处身之道,他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后关头入了军。他爱斯佳丽,但他更了解斯佳丽,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斯佳丽却从来不想去了解他。最后,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了。
《飘》绝对是部值得再三品味的好书,文字优美,情节跌荡起伏、扣人心弦,虽然其中由于作者的主观因素,对于美国南北战争的评价并不客观和全面,但以文学角度来说,这绝对是一部绝世佳作,值得一看。
《飘》读后感9
《飘》是一部我很久以前就读过的小说,当初我一字一句的认真的读着,这是美国小说家玛格丽特·米切尔发表的惟一一部小说:
故事的主人公是美国南部塔拉庄园的庄园主的长女——斯佳丽·奥哈拉小姐,小说首要讲她从15岁到28岁所历程的一切,这是一个非常漂亮的女孩,只是她从不想用脑子思考,在我们看来显得有部分笨,但她并不蠢,她了解自我想要什么,然后用心去争取,只是因为她不太用脑子思考,又十分的任性,另外也不中意学习,往往只看到表面,而看不到事的本质,使得她从一开始就使自我迷失了方向,当她真正思考了解这一切时,她却已经流失了她所拥有的一切。
我很为斯佳丽感到惋惜,他们原本应该是天生的一对,就因为斯佳丽没有从她那个爱阿希礼的梦中早些醒来,使她流失了她的最爱。我对斯佳丽的总结是:她很精明、有坚强的毅力、有顽强的斗志、有反抗的精神、有勇气和自我的命运抗争,缺点是:固执、任性,她不是一个好妈妈,没有很好的.照看自我的小孩,实际她也是一个小孩;她因为太年轻了,始终看不透事的本质,不中意思考,而这些则注定她悲剧的一再产生。
斯佳丽的悲剧告诉我们,要珍惜你所拥有的,不用对不实际的东西抱有幻想,到头来,你什么也得不到,就象玫兰妮临终时对斯佳丽所说的,“好好对待瑞特,他是真心爱你的。”
这本书里我最敬佩的人物也是玫兰妮,一个被斯佳丽看来及其平庸并且不漂亮的女性,当我看到她快死的时间,我的眼泪都已经流了出来,真为她难过。玫兰妮是一个只看一个人优点不看其他人缺点的人,哪怕一个人仅有一点点优点,她都会将其放大,认为是一个好人,即使她身材瘦小,弱不禁风,内心里却有一股强大的力量,她非常精明,博学,却从不在人面前显露,面对自我的丈夫阿希礼的懦弱和不切实际,她用一颗包容的心对待他,从不指责自我的丈夫,她能够看到事的本质,这一点斯佳丽永远也比不上她。我很赞同瑞特船长对她的评价,瑞特说:“她是他所见到的所有人中惟一一位十全十美的好人,一位伟大的女性!”我非常中意这个人物,即使她不是故事的主人公,但其无与伦比的人格魅力,令人总也忘不了她,一个人要想让所有的人都中意和尊敬是很难的,而她却做得到了这一点,看人的优点,一个多么好的品格啊,即使在斯佳丽眼中认为这是极其愚蠢的,而正是这种人格魅力使她能够一呼百应,永远受到群众的尊敬和爱戴。
一本好书不仅可令看到里面凄美的爱情故事,还可令看到当时美国上流社会的社交方式,以及他们的礼仪,还有当时美国战争年代群众的处境,每一处都刻画得淋漓尽致,当我们为主人公忧伤快乐兴奋之余,也能够从她身上看到我们自我的影子,好书真的可令给人以启迪。
《飘》读后感10
在这个忙碌而充实的学期里,我读了另一本名为《飘》的世界书。这本书很好看。一部非常著名的电影《乱世佳人》也是根据它改编的!
这本书诠释了战争的残酷和爱情的美好。这本书的主人公郝思嘉出生在南方种植园的主人公家庭。她从小就深受南方传统文化的影响,但她骨子里有叛逆的因素。因此,她的生活并不平坦。
年轻时,郝思嘉爱上了优雅的艾希礼,但艾希礼想娶一个体贴的表妹梅兰。郝思嘉采取了大胆的'行动采取了大胆的行动。他认为艾希礼承认了他的爱,并鼓励他与自己私奔。被拒绝后,她毫不犹豫地打了他一巴掌。后来,为了报复,她不假思索地嫁给了梅兰的哥哥查理。
时光飞逝,战争接踵而至,整个南方社会不得不经历一段艰难的战争岁月。在残酷的战争和艰苦的生活压力下,经历过磨难的郝思嘉成为了时代创造的新女性。在义卖会上,她遇到了真正爱她的白瑞德,但她一直在想艾希礼。直到梅兰死后,她才发现自己真正爱的人是白瑞德而不是艾希礼,但白瑞德此时不得不离开。
看完《飘》这本书,郝思嘉独特的个性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郝思嘉独特的个性体现在不同的方面。
首先,在爱情方面。他对艾希礼的爱是一种纯洁而盲目的迷恋。当她认为自己爱艾希礼时,她无所畏惧地向他坦白;被拒绝后,她愤怒地打了他一巴掌,毫不掩饰自己的愤怒。我们不得不佩服这种直率的性格。
她和白瑞德之间的感情是在各种磨难中建立起来的真爱,但她从未感受真爱。她一次又一次地忽视它,拒绝它。当白瑞德最终灰心丧气地离开时,她终于醒了。她大声对白瑞德说:可是,我还爱你!但此时,白瑞德的爱已经枯竭。他离开了思嘉。固执的思嘉这样想:我现在不想了。我明天会再想一遍,明天会是另一端。没有人能比得上这种坚强和自信。
其次,在生活方面,为了生存,为了家庭能够填饱肚子,为了保住她被视为生命的土地,思佳勇敢地承担了养家糊口的负担。在战争中,她咬紧牙关,历尽艰辛,终于带领大家度过了最艰难的时期。
郝思嘉是一个非常现实的人。为了报复艾希礼,她嫁给了根本不喜欢的查理;为了保住塔拉种植园,她嫁给了弗兰克,弗兰克仍然不喜欢。她的性格多方面:自私、勇敢、坚强,对美好的爱情充满幻想,不得不面对残酷的现实。事实上,思嘉并不害怕困难。我们需要面对现实的精神和勇气,这也是这部小说的魅力所在。
我喜欢《飘》和郝思嘉令人钦佩的勇敢和坚强。
《飘》读后感11
读一本好书,可以影响一个人一辈子。读了《飘》这本书,的确令我醍醐灌顶、受益匪浅。全书不论是华美流畅的语言描写,还是个性鲜活的人物塑造,都达到的登峰造极的地步。真不愧是世界文学的瑰宝。其中,女主人公的爱情观,使我感受颇深。
斯嘉丽,这一在美国动荡年代所诞生的出色的人物,她的优秀个性散发出无穷的光芒。她勇敢坚强,乐观向上,对生活顽强抗争,从不屈服。她处事雷厉风行,精明能干。最突出的一点就是她对爱情的执着。她所拥有天使般的脸蛋和魔鬼般的身材――用修饰中国古代美女的话那就是沉鱼落雁,闭月羞花――使得多少青年男子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然而她对这些毫不在乎,她对爱情疯狂的执着。可是出于无奈,她分别嫁给了两个自己不喜欢的人。当再一次见到她钟爱的艾希礼时,依然像少女般疯狂地爱着他,不顾一切的向他倾诉钟情。这让我想到了中国封建时代的女子对爱情忠贞的另一种表达方式。以《孔雀东南飞》为例,一对男女要表现对爱的忠贞就要结为连理枝,他们的爱情是与婚姻紧密相连的。“君当作磐石,妾当作蒲苇,蒲苇韧如丝,磐石无转移。”当他们的爱情遭受别人的破坏时,为了表现对爱的执着,他们只有“自挂东南枝”了。然而斯嘉丽却不一样,在她的爱情观中,爱情与婚姻是可以分离的,或者说是一种精神上和肉体上的`分离。她不在乎彼此都有的婚姻,抛开一切大胆的去爱艾希礼,争取自己的幸福,她并未将爱情套上礼义,道德的枷锁,她的爱情永远是自由奔放的。这也许是东西方文化差异造成的吧。爱的本质是不因表达方式的变更而变化的。
斯嘉丽的大半生又是为爱所迷惑的。因为迷惑而做了很多错事。知道最后她才发现,原来她一直钟爱的艾希礼并不爱她,也不曾象她所想的那般优秀。其实她爱的并不是艾希礼,而是自己内心的一个完美形象。艾希礼越是拒绝她,她心中的那个形象就越完善――这正应了中国的一句老话:得不到的就是最好的――而恰恰因为她错误的迷恋,才使她错了身边真正的幸福。这也给了我一个启示:人要学会明辨是非,不要让幸福从自己的指间溜走。
值得欣慰的是,在斯嘉丽的爱情世界里没有什么是为之已晚的,当她彻底的失去艾希礼,失去女儿,丈夫瑞德也已离她而去之后,她才意识到原来她真正爱的人是瑞德,她于是抛开心灵上的创伤与悔恨,相信自己一定能挽回瑞德的心。“不管怎样,明天又是另外的一天呢!”如果许多人对爱情都能有这种乐观自信的态度,那么许多爱情的悲剧就不会发生了。
在品读《飘》的日子里,多少次我与之同喜、同闹、同悲、同笑。几许惆怅,几许欣喜,几许感慨,几许惊叹。掩卷息,留下的是强烈的震撼和一生的感动。
《飘》读后感12
很想问大家第一次看<飘>是几岁??我是十四岁,也就是初二,飘 读后感:一次完美的邂逅。有比我还小时看的吗?很喜欢,不,是狂热的爱!!!在书店从早站到晚,不吃饭,最后我妈来找我,正坐地上入迷呢。。。我看书很投入,心情随剧情起伏,或哭或笑,跟个精神病似的。。。。但心里美啊,享受。。。。我这人喜欢一东西原因只有一个:和我有相似或共鸣点。没办法,可能是自恋吧。。。男女主角我都爱,但还是更喜欢瑞德。喜欢他的所有,花痴的说,最爱他的颜!色。。。我的性格跟主人公很像,已经说不出最喜欢他俩哪儿,因为自己亦是如此,若非说一点,我觉得是旺盛的生命力和无限的激情。
〈飘〉陪我走过了七个年头,看了无数遍,包括续集和电影。它已经是我生命的一部分,很忠实的朋友。我爱你,再见 。
当年看《飘》,总不明白瑞德为何转身离去。明明是等了那么久的人,当她终于回眸,却轮到自己说再见。
直到有一天,我以和爱情擦肩的姿态陷入暗恋的怪圈。我用理性划起了一个很好的界限,却用感性倾听了他和另一个女孩的爱情辛酸。从来就不是他的错,他甚至没有发现我超越友谊界限后的伪装。是我,不由自主地想要让他感到快乐。于是,一次又一次的谈话,中心永远是他,我试图用这种卑微地方式,帮助他走出难关。
一年过去了。混乱忙碌中我终于连结上了曾经的命运轨线。终于要离开这座熟悉的陌生城市,继续追寻梦想。而他居然,在离别时刻,对我伸出了双手。
一年时间足以让一个人习惯,习惯另一个人对自己的好,也习惯以理性态度对待应有的一切。我终于发现,自己原来真的已经习惯普通朋友的状态了。为了保持这一切,我劝服过自己千千万万遍。在千千万万遍中,已经麻木的`心如果褪去层层伪装,再也没有能力在这同一个人面前正常跳动。它已经不堪一击,脆弱地承受不住来自你所谓恋人角色的任何伤害。
所以,再见。
我曾经爱你,甚至现在依然爱。但我已没有精力和你在一起。我无法回到从前,这一次,真的不得不将你伤害。
世界上有两种人:圣人和凡人。圣人不管遇到怎样的艰难险阻,永不改变自己的信念,依然从容地守住一切。我不是圣人,事实上,在生活中我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的人。我只是红尘滚滚中的凡人,我会爱也会疲惫,我无法跳出命运的大圈。即使注定被抛弃,也只能用自己的方式前行。
所以,对不起,被我伤害的人。同时我也原谅你,曾经伤害我的人。
我们都是如此无辜。每个人必须面对自己的孤独,好在总有各种各样的理由支撑着我们走过漫漫长路。那就让我们继续这条路,以自己乐意的方式走向向往的明天——走不到也没关系,因为这条路本身
《飘》读后感13
在一个充满阳光的午后,沏一杯茶读一本书,那是最合适不过了的,想着,站起来,缓缓抽出一本书,翻开一页慢慢品读。
《飘》这本书讲述了一个美国南北战争时期的一个故事,女主人公斯嘉丽出生在一个富有的家庭,养尊处优的生活令斯嘉丽变成了一个善良但又自私的姑娘,这一切的一切都是由当时虚伪的社会风气和战前南方人的自大造成的。
米切尔夫人一生只写了这一本书,塑造了一个斯嘉丽,有人说斯嘉丽“吝啬迷信,自私自利,毫不足取”,都说“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那么可恨之人也必有可怜之处了。斯嘉丽拥有着叛逆的性子但是又极度依赖他的母亲,与此同时还反对着当时绅士淑女的管理方式。对于她最终失去了两个他问“爱”的人,米切尔夫人这样评价“她从未真正理解过她所爱的那两个男人中的任何一个,所以她把两个人都失去了。”
战前的南方人富有所以自大,认为北方的野蛮之人根本不足以对自己造成威胁。因此在“十二橡树”的宴会上大部分男人都期盼着战争的到来,并扬言要把北方人打退。说它是大部分那是因为还剩下一个人,有且仅有的一个人,他清楚的认识到自大的南方人打起仗来一点也不比野蛮的北方人厉害到那里去,同时也意识到了这场战争的最终结局不过是失败。这个人正是米切尔夫人倾力塑造的另一个人物——雷特·巴特勒。米切尔在塑造这一人物形象的时候并没有给他一副好看的皮囊,让他看起来不同于其他的"绅士",雷特的身上充满着自私与利益的气息,他被家族甚至是家庭抛弃,令他成为别人饭后的谈资,但这丝毫没有阻碍到他的前进与成长。
雷特对斯嘉丽一见钟情并且暗自喜欢多年,但是斯嘉丽眼中只有阿什利,为了梅拉妮与阿什利结婚一事而赌气一次又一次地与自己并不喜欢的男人结婚,从未把雷特的'感情当一回事儿,这也就预见了斯嘉丽感情的悲惨结局。
让一个女孩儿变成女人也许只需要让她独当一面,让她面对生活的残酷与苦难,让她面对亲人的离去,面对往日的繁荣不复存在,这就足矣。持续的战火烧掉了塔拉,烧掉了斯嘉丽养尊处优的生活。财富与沃土在一夜之间消失不见,希望与热血却一直存在。上帝是公平的,战争带给了人们苦难也送给了人们承担的勇气。这种勇气和力量让斯嘉丽蜕变,让斯嘉丽成长。正如书中所述“过去的已经过去了,死了的已经死了,活着的还要继续活着”
斯嘉丽是一直在蜕变的,而雷特见证了她的成长。斯嘉丽还是斯嘉丽,那个已经变得勇敢机智的女人。
这个世界上有很多困难,但是方法总比困难多,要向斯嘉丽一样保持一颗积极的心,“毕竟明天又是新的一天。”
《飘》读后感14
读一本好书,可以影响一个人;与什么样的人在一起同行,可以影响你的一生。在家休养的这段时间里,我从书架上拿出了《飘》这本书,细细品尝,重温英文世界里边所描述的故事情节。故事中的女主人公个性鲜明,她勇敢坚强,乐观向上,对生活顽强抗争,从不屈服。
书中,她是一个拥有天使脸庞,魔鬼身材的美丽女子,做事雷厉风行;而最令人深刻的是她对爱情的向往和执着。在美国动荡的那个年代,她出于对现实的无奈,分别嫁给了两个自己不喜欢的男人。在她的爱情观中,爱情与婚姻是可以分离的;而在中国,一切不以结婚为目的的恋爱都是耍流氓,这也许是东西方文化差异的现象吧。
在我们看来许多老外都是很开放的,因为他们随随便便就进行了最后扑倒的过程;但在他们眼里,我们的'恋爱行为却是开放的。他们认为,婚姻是一件神圣而严肃的事情,会和恋爱区别开;当他们看到一些年轻人在坠入爱河而不加思考的结婚生子,他们对此会感到惊讶。而随着世界不断向前发展,整个世界正在变成一个全球村,这些文化差异正在逐步地缩减。
对于女主人公思佳丽的爱情观,放到现在社会的角度,会是一个理性的观念。在21世纪的现代社会,女人要有属于自己的事业,要有敢拼的思想,闯出属于自己的小天地;这样的我们,在婚姻当中不致于处于被动的地位,换句话说,我们才可以以平等的身份共同过日子。即使拥有迷人的外表,魔鬼的身材,我们也不应当沉迷其中而忘记给自己添加附加值。书中的女主人公叛逆的一面,给予我们当代女性无限启发。
在对待爱情上,我们可以执着,我们可以勇敢地去爱;即便我们遇到了挫折,受过伤害,也应当对它充满期待。在思佳丽的爱情世界里没有什么为之已晚,当她彻底地失去艾希礼,失去女儿,丈夫也离开了她之后,她意识到自己爱的人原来是瑞德,她于是抛开心灵上的创伤和悔恨,相信只要努力和坚持,一定能挽回瑞德的心。
现实生活中,我们可以没有轰轰烈烈地爱情,但是要有一颗积极向上的心去面对一切。恋爱的离开或者苦恋未果,这说明是有缘无分;静待,会有更精彩的在等待着你去揭开面纱。等待的过程,也可以很美好。我们常说,一个人的精彩。我们可以发展自己的业余爱好,投入自己的特长,好好工作,好好生活,待你优秀了,变自信了,你的魅力便无处不在。
在品读《飘》的日子里,一次次坚强形象的描绘,让我的内心不断地变强变大;美而不骄纵,有头脑,敢想敢做,我想着正是我所向往的。
《飘》读后感15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一本好书影响人的一生。《飘》是一本好书,仅“南北战争”这个特殊的题材,就已经使《飘》拥有了过人的魅力。
战争会改变一切,不是吗?
战争开始的时候,思嘉对这并不感兴趣。在她的世界里,只有永远参加不完的野宴和舞会,只有追求者们不断的奉承。在她的体内流着父亲勇敢的爱尔兰人血液和母亲高贵的法兰西纯正血统。她以一个辽阔的农场陶乐为家,有上百的黑奴供她差遣,这就是思嘉,一个骄傲而又与众不同的大小姐。这美好的一切,在战争后。发生了巨大的改变。母亲患病而死,父亲从此沉默,农场近乎荒芜,甚至连温饱都成了问题。一切的重担都落在了十九岁的思嘉肩上。在一无所有的情况下,她要养活一家九口人。这对于一个原先高床软枕、锦衣玉食的大小姐来说,是多么大的落差啊!
要是换做别人,恐怕无论如何都不法接受;比如说思嘉的妹妹苏伦,比如说思嘉暗恋的对象阿希礼。当困境来临时,他们都选择了逃避,选择了怨天尤人。相反的,对于思嘉,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舍弃以前的思想,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就是她的`母亲。她的母亲是一位温柔的典型贵夫人,却又是非常能干的女人,母亲是她最敬佩的人。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我觉得思嘉就像个小孩子一样,对自己想要的东西异常执着,而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屑一顾。一面在拼命地让自己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离,把爱人推向深渊。。。
思嘉是个矛盾体,可又有谁不是矛盾体呢?她在生命的道路上一路走来,当她面对困难时,她选择迎接,当她面对责任时,她选择担负,可当她面对爱的抉择是,起初,她选择蒙蔽自己,当她终于认清,想要面对时,却已为时已晚。而她,在无能为力时,就会告诉自己,明天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都会好了,她在整个故事中,都是个充满生气、充满斗志的人。我最欣赏的,便是她永远充满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这份精神,是最值得我学习的。
生活就好像一座大山,山路不可能完全平坦。当从颠峰跌落时,也许会跌的头破血流,会跌的绝望,会跌的失去生存的勇气。但如果你要生存下去,你就必须要爬起来,迎合这巨大的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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