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15篇(经典)
当仔细品读一部作品后,想必你有不少可以分享的东西,这时就有必须要写一篇读后感了!可是读后感怎么写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欢迎大家分享。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1
高高的个子,敏捷的思维,坚定的意志,加上一双让难题迎刃而解的眼睛,构成了柯南道尔笔下的福尔摩斯。《血字的研究》这本书我刚读了几页就爱不释手了。《血字的研究》讲述了在贝克街先后发生的两起命案,命案中,在案发现场,都有相同的一行血字。福尔摩斯先从门口的泥巴脚印分析出罪犯穿的是尖头鞋,骑的是换过的.新的马蹄铁。身高大约1.8米,之后从墙上的血渍中分析出罪犯有着长指甲,是个德国的红脸大汉,最后抛砖引玉,用发现的戒指引诱凶手到来,并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凶手轻松抓获。
当我看完这个故事后,如同纤纤细手抚过光滑的琴弦,内心久久不能平静。仔细观察、认真分析、善于思考,就能让费解的问题水落石出,让一切变得简单明了。伟大的发明家爱迪生曾经说过,如果你年轻时不多加思考,那么你年老师想思考就来不及了。福尔摩斯之所以能将一个个罪犯绳之以法,是因为他善于思考,认真分析。
实话实说,我原来是一个不愿意思考的孩子,但是读完这本书以后,我变得愿意思考了。那是一次数学考试,最后一道思考题把我给难住了,我感觉要做出这道题比登天还难。我环顾左右,见有的同学在奋笔疾书、有的同学在冥思苦想、还有的同学干脆放弃了。我暗自对自己说,再坚持一下,再想一想,别轻易放弃。我再仔细的看了一遍题。突然发现了一个以前我没有注意到条件,但这还是不行呀,我心想。之后我画了一个图,重新整理了一下条件,惊喜地发现这几个条件之间是有关联的。最终,我将这道题解了出来,并考到了100分。
这件事情对我的启发很大。毛主席曾经说过,世上无难事,只要肯攀登,是啊。多观察一下,多思考一下,多再分析一下,往往能超出预期的效果,往往就能到达成功的彼岸。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2
《福尔摩斯探案集》讲述了一位名叫福尔摩斯的侦探家,他用智慧解开了一件件谜案。烦恼着他;伪装事情隐瞒着他,苦恼着他。但他没有放弃,用冷静和智慧侦破这些案件,使得真相大白。
我要向他学习很多:面对大火时他的勇敢;破案时的冷静;探案时的机智;说话时的'幽默……我决定长大后当名侦探家,把所有谜案侦破,超过福尔摩斯,超过所有的侦探家。
让我们学习福尔摩斯的有勇有谋,读完这本书之后,仿佛听到福尔摩斯好像对我说:“加油!你一定会成功的!我支持你!”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3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一部建立在逻辑推理之上的侦探小说,作者善于在构思和布局上埋下伏笔或是设置悬念,使故事充满了曲折离奇的个性,引人入胜。
在福尔摩斯的经历中,离奇与神秘的感受始终吸引着读者,令人感到几乎每一个案子的发生都是不可思议的;而随着案情的推移,又会发生令人意想不到的变化,出人意料的感觉总是伴随着每一位读者。这便是悬念和伏笔的功劳。
看完一篇故事后,我总会回味良久、反复思考,试图找出推理中的破绽,但往往是以失败告终。当理清了所有的脉络时,思绪似乎豁然开朗,眼前的阴霾被一束逐渐放大的光线驱散,真相的大门豁然开启。
掩卷深思,我们在日常的学习和生活中,缺少的不正是这种持之以恒、追求真理的可贵精神吗?学会了仔细观察,就会有新的发现,往往一些奥秘都蕴藏在司空见惯的事物中;学会了遇事沉着镇定,就能少许多因急躁带来的失误。有时,一次小小的失误就可能带来终身的.遗憾…
如今,福尔摩斯已经成了一种象征智慧的符号,一种预示着希望的精神支柱。
正因如此,当柯南道尔决定让福尔摩斯在一次搏斗中坠河死去时,竟引发了广大读者的强烈不满——竟然有2万人取消订阅连载故事的杂志,福尔摩斯的人物魅力可见一斑。
好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我就介绍到这里,相信我,它特别好看,希望每个人都能认真的品读它,和我一起畅谈大侦探的魅力!
一位被称“英国侦探小说之父”的人物,一本一波三折、无动于衷的,还有那个住在贝克街的221号的神探。是柯南·道尔,是《福尔摩斯探案集》。《血字的研讨》开启了一场探究之旅;《四签名》惊动英国。
全书共有九个故事,但一个故事令我慨叹万千,那就是《最后一案》:是的,他为了人类社会除害了,杀了那做出人神共愤、天理不容的事情的恶棍,也付出了代价——生命。不过,该说是值还是不值呢,玉石俱焚,令世人可惜。福尔摩斯的终身,为了侦探事业付出了太多太多,以至本人的生命,这颗亮堂的明星从此陨落。
想想本人,我不由黯然神伤,如今我的事业是学习,我不需为了学习对付任何人,更不需为了学习而牺牲,但我:遇到不会的标题,第一想法就是逃避,就等着教师讲。总是这样逃避,害怕。教师讲的时分,我只是把教师讲的抄下来,即便听不懂,我也不会一定要听懂,过了就算了。擅长寻根究底与我是毫无任何瓜葛。于是,总是有好多教师讲的标题不会做。这样浑浑噩噩的学习态度,自从我看了这本书之后,就离我远去了,由于福尔摩斯的敬业、认真,令我慨叹良多,我不能不断沉沦、不肖。
是激烈的职业道德和探究肉体使得福尔摩斯不惧生死,他热衷于他的事业,他爱他的事业,他那颗无私的心,敬业的心,埋没了他的恐惧,使他能为了人类社会的安定,为了正义而战,本人却……我要向他致敬,我也要认真地看待我的“事业”——学习。我也慨叹柯南·道尔的创作功力,使后人永远的记住了他的名字,他的小说。福尔摩斯简直成了紧密推理的代名词。柯南·道尔更是为侦探小说开拓了新的天地。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4
今日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惊奇的.广告这一页里面的人物有:福尔摩斯、华生、威尔逊先生,威尔逊先生来到福尔摩斯家里想让福尔摩斯帮他破这个案子,福尔摩斯说:“威尔逊先生这是我多年以来的助手华生。”华生说:“你好威尔逊先生我就是华生。”威尔逊先生说:“你好华生我是威尔逊,我须要你帮我破一个案子你情愿么?”华生说:“我当然情愿。”到了最终华生破了这个案子。
这个故事告知我们,只要仔细你肯定可以。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5
暑假里,我利用阅读时间看了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叫《福尔摩斯探案集》。
书中的主人公福尔摩斯是个侦探,他具有超人智慧的头脑,聪明的思考能力,很善于逻辑分析。他可以在看见任何一位不熟悉的人都能准确说出他(她)的职业,令我敬佩不已。福尔摩斯通过不断地学习、不断地钻研和不断地实践才使自己有了惊人的侦探能力。所以,他所进行的各种侦探既合乎逻辑、又合情理,他对各种案件的解释和判断才会头头是道,才使一个个悬而又悬的问题迎刃而解,才使一宗宗迷案拨云见日。《福尔摩斯探案集》中,福尔摩斯所侦破的一件件案件,让我们懂得了真善美,假丑恶,同时也领略到了他的高超智慧与精神品质。
这本书不仅以里面的'生动故事引人入胜,结构跌延起伏,情节紧张曲折,扣人心弦,惊心动魄,使我爱不释手,还体现出了一句意味深长的名言——“凡是勤奋的人,都有锲而不舍的精神。”
福尔摩斯就是一个这样的人。他虽然那时在英国已成了名侦探,但是他还是在不断地刻苦学习。他特意在大英美术博物馆附近租了一间小房子,利用资料和机会研究有关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才能使他化解种种迷团案件,最终让罪恶大白于天下。
我想:福尔摩斯一生都在学习,一直研究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他的这种不屈不挠的精神,值得我们广大青少年学习。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6
我利用暑假读了一本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集之《四签名》,它主要讲述了一群人为争夺一箱宝物而引发的一系列故事。英国人斯诺和三个印度人在战乱中阴差阳错地获得了一箱价值连城的宝物,他们相约藏好宝物后,签字并发誓要共同保密,等战乱结束后再分配宝物。但是天不遂人愿,不久之后,他们却因为谋杀罪锒铛入狱。为了重获自由,斯诺贿赂监狱里面的舒尔特少校,答应给他一部分的宝物,让他协助自己越狱。谁知,舒尔特少校见财起意,设计摆脱了所有人的怀疑,一个人携带所有宝物偷偷回到了英国。斯诺知道后非常生气,他暗自发誓,一定要夺回宝物,他历经磨难,终于逃回了英国伦敦,寻找报仇的机会,但随后他得知舒尔特已经病死,于是,斯诺就设计杀害了舒尔特的.儿子,追回了原本属于他的宝物。为了维护誓言,斯诺在谋杀现场留下了一张签有他和三个印度人名字的纸条——这就是“四签名”的由来。而福尔摩斯就是根据这个签名顺藤摸瓜,一路找寻真相,成功破获了这起案件。
这个故事讲述了大侦探福尔摩斯,用强大的智慧和精湛的推理能力侦破案件的故事,他机智、勇敢、无所畏惧,面对困境从不轻言放弃。通过不断地刻苦学习、努力研究和实践,使他有着异于常人的判断能力和推理能力。比如,他能辨别出几百种不同地区的土质,通过脚印判断罪犯的体貌特征,寥寥几句话,就能大致判断出此人的个人经历,来自哪里等……简直太神奇了!
他侦破了一个又一个奇案,毎个故事都很生动、曲折、扣人心弦,让人有种身临其境的感觉。福尔摩斯不屈不挠的精神,刻苦学习的意志力,和追求真相的决心,都值得我学习。以后我要多读书,学习更多的知识,丰富自己的大脑,强大自己的意志力,并且把这样的品质应用到以后的学习中。不断的提升自己,变得更强大,为祖国贡献力量!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7
你知道《血字的研究》、《四个签名》的主人公是谁吗?他就是鼎鼎有名的大侦探——福尔摩斯。把他所破的案子搜集成册,就是《福尔摩斯探案集》,书中包括精挑细选的十个案子。
《福尔摩斯探案集》把福尔摩斯和华生的聪明才智描写到了极致,他们冷静、果断,观察力惊人,推理力超强。他能将种种被误导的思路、互不相干的奇怪现象接拼起来,形成一幅完整的图像,真相最终都被揭晓。《血字的.研究》案中,牵连了一段尘封的故事;《四个签名》案中,凶手与遇害人之间竟然有一个不可告人的秘密;《歪嘴男人》案中,杀害圣克莱尔先生的嫌犯乞丐休·布恩,居然就是圣克莱尔……每一个案件都是那么离奇、复杂,故事情节引人入胜,让我惊心动魄。
福尔摩斯总是能够做到认真思考,细致观察,从别人看来毫不起眼的蛛丝马迹中寻找到线索。有一次,医生给福尔摩斯手表,要他推测出手表的前任主人是谁,福尔摩斯拿放大镜仔细瞧了瞧手表,便知道这是医生哥哥的,而且医生哥哥是一个脾气暴躁的人。而这一切竟然全都推测对了!这神奇的本领是怎么来的呢?原来是他通过仔细地观察,看到手表上有一些非常小的字母和刮痕,从而开动脑筋去联想、推理,最终得出结论的。
这本书,我已经如饥似渴地读了不少于三遍了。每一次读我都犹如身临其境,似乎我的智慧又增长了许多。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8
在寒假中我与一本书相遇了。可以这样说,在我很小的时候,就曾与它擦肩而过,那时,只是匆匆一瞥,没有细细品尝,现在想起来,我真是错过了一本奇书。没错,它就是《福尔摩斯探案集》一本著名的侦探小说。谁也不知道阿瑟。柯南道尔是怎样写出来的,每个章节、每个段落、甚至每句话都能成为破案的关键点。不得不说阿瑟。柯南道尔有非常大的想象力,整本小说就好象一张大网,这张网的每个细节都由他编织出来,他对细节描写得精妙绝伦,无微不至。他在一点一点地编织大网的同时,给作者留下悬念,带来困惑,等到他这张大网编织完成时,一切都水落石出了。
每件奇案都有它独特的风格。作者在描写完案子的情况后,又会再写出案子中主人公的故事,娓娓道来。看完《血字的研究》后,我又觉得死者都该死,俗话说“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一点不错,文中的'露茜与侯伯本来是幸福的一对,却因种种原因变得阴阳相隔,竟是因为露茜所在的宗教组织,女子必须嫁给宗教中的男子,有些男人甚至三妻四妾,比如说垂伯,已经有了七个老婆,却好意思再逼迫露茜嫁给他,这也难怪侯伯会和他拼命。
人与人本就是同一个种族的,本可以和睦相处,是什么竟让他们人格扭曲,甚至去抢、去偷,用上卑鄙的手段?一切都是为了人们口中的所谓的利益。金钱、权利、爱情,无不吸引着人们。侯伯和斯坦杰森只是为了他们的贪婪付出了代价。若不是他们紧紧相逼,杀死了露茜的父亲,之后强娶露茜,让露茜抑郁而死,侯伯又怎会杀了他们两个渣!若不是他们紧紧相逼,侯伯与露茜早就幸福的生活在一起,露茜的父亲也会活得好好的,侯伯又怎会有“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想法呢?怎会得知自己得了血管瘤,随时会死的情况后,还与他们拼命呢?这一切不过是他们咎由自取罢了。同时,也为以前宗教信徒们肓目的追求感到悲哀。
在《巴斯科维尔庄园的猎犬》中,你会觉得根本就没有凶手,在《四签名》你又会觉得是四个人合伙作案,其实凶手只有一个。福尔摩斯经典的推理和扣人心弦的破案过程,总令我心中崩着一根弦,当一切真相大白,尘埃落定时,心中的弦便会松开,一切总是令人提心吊胆。
福尔摩斯,柯南道尔将他塑造得很好,一位理性的聪明的侦探。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要向他学习,一切都要有计划,不能肓目的生活,一寸光阴一寸金,人生哪有那么多时间来浪费?人的一生,一定要井然有序,不能善恶不分,一直受骗上当,到头来还不知道自己一生到底干了些什么有意义的事!
因此,在人生道路上,让我们用理性的光芒照亮前方!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9
世界文学名著是整个人类的结晶,具有巨大的思想和艺术魅力,这本书以深邃的思想精湛的笔触and特别的视角给我们展现了主角如何去观察,思考,审视。
这本书是英国的阿瑟 柯南 道尔著,他的写作手法很独特,他不是用一人称来写的,他是以华生的眼光去看这件事。以普通的'眼光去看待这些事,出来更加反衬了福尔摩斯的独特和聪明。
如果你看过其中的一章名字叫做“歪唇男人"你会发现你被他的写作手法着了迷。这个故事大约讲是:华生妻子的朋友来找他要她那个朋友的丈夫带回去。在烟馆他找到了那位朋友,并把它送回来家,然后一名老人叫住了他。其实就是老福,他叫华生一起去破案,他们遇到了很棘手的案子:一个人差不多在房间奇异消失,只有一个瘸子在那里面。那个人长得很英俊,黑色的头发。而那名瘸子的一只脚完全瘸了,一边的唇已经翻了出来,从眼边到下巴有一道宽宽的旧伤疤,这伤疤收缩后把上唇的一边往上吊起,三颗牙齿都露在外面,谁能想象这两个人是同一个人?
他在大学的时候学会了化妆,且闻明于剧场后台。为了做好他现在的工作,他化妆成一个乞丐没想到一天得了26个先令零4个便士。为了金钱,他开始不做原本来份工作,开始化妆成乞丐。
福尔摩斯很乐意为案子效劳,而且他甚至不需要酬劳,他认为他所在的职业给他的乐趣就是酬劳。
他有着非同凡响的力量,不仅改变了自己在某种意义上他还拯救了别人。
一本好书能带给人美味的精神粮食,那么它应该就是人生中更不应错过的精神面包。如果你有空的话,你应该去读读它。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10
读福尔摩斯的想法来自于自小爱看的《名侦探柯南》,柯南的勇敢,聪慧,更兼剧情的紧张刺激,经常吸引着我往下看。但动漫毕竟是动漫,好看却不真实,这便让我与福尔摩斯结下了深深的缘分。
初看福尔摩斯,我经常被其中的故事所吸引,《四签名》《血字的研究》《跳舞的小人》……其中往往是一个故事引出另一个故事,读到最后总会让我迷惘,坏人往往并不一定是作恶多端的坏人,而好人也并不如表面上看到的'那么的光鲜亮丽。
第一部《血字的研究》讲了作者这名医生第一次认识了福尔摩斯先生,正与他对话,突然收到了葛莱森的一封来信:有人在劳瑞斯顿花园被杀了,他没有片刻迟疑,立即赶到劳瑞斯顿花园,经过仔细的检查,得知死者名叫伊瑙克·J·蓝依拿,还有一个朋友叫史约塞,又发现空屋里一堵墙上有血字“RACHE”(拉锲),使众人疑惑不解。第二天凌晨6:00,雷斯垂德又发现史约塞旅馆被杀了。案情越来越复杂了。但福尔摩斯处之泰然,终于查出马车夫霍伯就是杀死蓝依拿和史约塞的真正凶手。
读了这个故事,我深有感触,福尔摩斯真是一位伟大的名侦探呀!他善于观察,又会思考,遇到困难从不像一般人那样大惊小怪的。到案发现场用放大镜和卷尺一丝不苟的观察着,认真得思考着,再仔细观察墙上的血字和马路上那坑坑洼洼的路,就推断出这是一件谋杀案,凶手是一个中年男人,高6英尺多,照身材来说,脚小了一些,穿着一双粗皮头靴子,抽印度雪茄烟,他是和死者一起乘马车过来的,红脸,右手指甲很长,死者又是被毒死的,所以,既没有搏斗的痕迹也没有被窍的痕迹或致命伤。读到这儿,我不由“哇”了一声,我太佩服福尔摩斯了!就一具尸体和几滴血,他就能看出这么多!如果我在场,我肯定走上去和他握个手,请他签个名。当他又得知史约塞也被杀了,心头的疑云更大了,但他冷静地去面对,找出了真正的凶手,并把凶手车夫慢慢地引到面前,假装叫他搬箱子`扣皮带,并乘机将凶手抓住与凶手进行了一场激烈搏斗,将凶手擒住。读到这儿,我不禁对福尔摩斯这种英勇无畏的精神所打动,我想,如果我们一家子都站在这种搏斗的场面上,我敢打赌,没一个人能够上前去帮忙捉凶手,只会呆呆地站在这儿看,可见,福尔摩斯是多么地勇敢呀!
朋友,也许曾经的你也和我一样是个不爱观察、不爱实践也不爱发现的人,可那没关系。只要我们透过福尔摩斯的精神品质,度过岁月的每一天,那么你我将会变成一个细心观察,善于发现,勇于实践的栋梁之才!相信我,你的明天一定会更加精彩!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11
我有一个精致的胡桃木书橱。一本厚厚的崭新的《福尔摩斯探案集》夹在中间。就是这本《福尔摩斯探案集》把我领进了书的海洋,丰富了我的人生。
福尔摩斯,不用说你就知道。他是一位举世闻名、家喻户晓的名侦探。那么塑造他的是谁呢?是F。柯南道尔,(1859~1930),英国杰出的侦探小说家、剧作家。以《四签名》、《归来记》、《恐怖谷》等闻名于世。
《福尔摩斯探案集》主要讲的是——福尔摩斯是一个乡村绅士的后代,既懂得乡村的风俗,又懂得如何在城市生活。福尔摩斯通过不断地学习、不断地钻研和不断地实践才使自己有了惊人的侦探能力。所以,他所进行的各种侦探既合乎逻辑,又合情理;他对各种案件的解释和判断才会头头是道,才使一个个悬而又悬的问题迎刃而解,才使一宗宗迷案拨云见日。
这本书不仅以里面的生动故事引人入胜,结构跌延起伏,情节紧张曲折,扣人心弦,惊心动魄,使我爱不释手,还体现出了一句意味深长的名言——“凡是勤奋的人,都有锲而不舍的精神。”
福尔摩斯就是一个这样的人。
他虽然那时在英国已成了名侦探,但是他还是在不断地刻苦学习。他特意在大英美术博物馆附近租了一间小房子,利用资料和机会研究有关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才能使他化解种种迷团案件,最终让罪恶大白于天下。
我想:福尔摩斯一生都在学习,一直研究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他的这种不屈不挠的精神,值得我们广大青少年学习。
我爱读这本使我受益匪浅的《福尔摩斯探案集》。
我从不放过任何微细的东西”这是书中福尔摩斯先生最喜欢说的一句话,也正是这句话使得福尔摩斯先生破获了一起起常人难以想象的事件。
我原以为这本书只是写福尔摩斯先生怎样破案,但在仔细阅读的时候,我发现这本书还给予我很多的真谛,如华生初识福尔摩斯先生,华生遇到的第一起事件《血字研究》,福尔摩斯说过一个人的头脑原本就像一所空荡荡的屋子,你必须选择性的把一些物品装到里面去。一个傻瓜会把自己遇到的这样那样的东西统统装进去,而自己真正需要的学识或者无处可容,或者顶多和很多乱七八糟的东西混杂在一起。所以,他在调用的时候就觉得特别不方便……华生一开始认为福尔摩斯先生的很多想法简直是天方夜谭、夸大其辞,他觉得福尔摩斯把其慎密细致和荒唐可笑混在了一块儿。《血字研究》中,劳瑞斯顿花园发生了杀人事件,很过的警察在案发现场寻找线索,可是他们只找到一些容易找寻的东西,他们对事件没有一点头绪,当福尔摩斯先生来到案发现场,指出了那些愚蠢家伙的不足——他们破坏了案发时劳瑞斯顿花园草坪上的马车痕迹,但则并没太多的影响福尔摩斯先生的侦破程序,他一步步的发现了很多有趣的东西,但常人看到那些福尔摩斯先生认为有趣的东西只不过是一些细微的很普通的东西。往往都忽略了它的价值,一个能使案件水落石出的价值。我想当他们最后发现是一定很懊悔。华生一直跟随着福尔摩斯先生,在一旁听着“无稽之谈”,但他怎晓得每一个”无稽之谈”的背后都有充分的证据证实。当案件破晓云雾之时,华生大为赞叹,从此改变了对福尔摩斯先生的'看法和态度。以后的案件华生对福尔摩斯先生的推理简直深信不疑,因为他相信福尔摩斯先生回个他带来他想知道的真相。
福尔摩斯先生在挑选把什么东西装到自己头脑这间很小的屋子里去时,很是仔细。他选择性地装载那些能对自己的工作有帮助的工具,而这些工具他会样样齐全,而且摆放的有条不紊、次序井然。
我平常是一个马虎、不重视细节的人,很多事情因此而搞砸了,虽说人无完人,但福尔摩斯已经很完美了,如果实在说有不完美的之处,那就是世界上没有这个人,他是一个虚构的人。从放过很多微细的东西到不放过任何微细的东西。这正是我所要去寻求的。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12
《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是英国的侦探小说家阿瑟·柯南道尔写的。
福尔摩斯的故事佳作不断,欲罢不能,在作者笔下侦探小说达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情节设置扑朔迷离,人物形象栩栩如生,让人迷在侦探故事里。这本书分为《血字的研究》、《四签名》、《冒险史》、和《归来记》四个篇章,收录了两个长篇、八个短篇,它们都是福尔摩斯探案故事中的经典之作,通过优美动人的.文字,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合乎逻辑的严密推理,塑造出一个冷静理智、机智勇敢、博学多闻、追求真理的福尔摩斯形象。还有一些相关的知识点和小资料帮助我们作进一步的理解。
德国大诗人歌德说过:“读一本好书,就等于和一位高尚的人对话。”书是一把钥匙,它会打开一个广阔而美丽的知识世界。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13
福尔摩斯是英国作家柯南道尔创作的。故事中的主人公。
福尔摩斯是一名侦探,他所看到的东西和一般人看到的不同,仅凭着一个人的外表,就能猜出他的年龄、工作。看见脚印猜出人的身高、看见雪茄猜到人的面貌。
福尔摩斯探案集讲述了福尔摩斯受人委托解决的一些案例。以华生的第一人称描述案件发生过程。在《红发会》一章中,福尔摩斯通过观察那个仆人身上泥土的气息,就能预料到他们晚上要盗银行,提前到银行守株待兔。最后将警餐抓不到的逃犯约输·克莱抓住。
如果你的.家族流传着神秘传说,你是相信还是怀疑或者不信呢。
在《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中巴斯克维尔家族就流传着“魔鬼般的猎犬”的传说。福摩摩斯亲自观察发现这是条被涂满了磷的猎犬,而狗的主人只是想杀死家族的两个继承人,好让自己可以独留财产。
我认为福尔摩斯非常了不起。他仅仅通过一顶帽子就能看出背后主人的性格,而我看帽子就只是看一顶普普通通的帽子。
当然他还是一个不拘小节的人,看到有人直愣愣的趴在杂乱的大街上,你肯定认为他是个傻子。而福尔摩斯居然也能趴在地上,最后通过观察发现一伙强盗在挖向通往金库的地道。
与此同时他也是一个古怪不爱交往的人,他在实验室里用棍子抽打尸休,潜心研究他想研究的事情。
而且他还是一个关心同班的人,在屡屡发生的案件中,所有人都精疲力竭。福尔摩斯会让大家赶快休息,然后自己一个人继续钻研案件。
福尔摩斯是不折不扣的一代神探,无数警察破解不了的案件,在他手上悉数解开。并且用无与伦比的人格魅力征服了那个时代的所有人,同样也征服了书外的我。
《福尔摩斯探案集》总共描述了六个天马行空的悬疑故事,每一个案件无不引人入胜,引领我们回到英国黑暗的19世纪,在伦敦街头与贝克街的亡魂相斗,直到那个男人出现——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14
放假前我从学校的图书馆里借了一本书名为《福尔摩斯探案集》,书中曲折的故事情节,让我竟然在两天内看完了全书,真是太让人不忍放下。
当你尾随作者的思路读书,你很容易走进死胡同,但是不用担心,我们的大侦探福尔摩斯一定会将你带出来,拨开迷雾,你会发现原来真相就在身边。读久了,你会很自然的跟上福尔摩斯的脚步,你会注意那些原本你不会注意的细节,你会发现事情发展真的有一定顺序。读完这本书,我惊奇地发现,福尔摩斯之所以能侦破许多离奇古怪的案件,是因为他有敏锐的观察力、独到而严密的思维,还有过人的意志力,他相信他一定能解决那个问题,当我静下心,仔细回忆故事细节时,我又有了新的发现:福尔摩斯并非是有特异功能的人,也不是天赋异禀的神童,可他最后却成了举世闻名的大侦探,这得益于他早年孜孜不倦的学习和不畏艰难险阻的探索精神。我想,大家的智力是没有太大差别的,重要的是后天的勤奋与努力。我们应刻苦学习各类知识,注意培养自己的观察力和思维能力。说不定有一天,你会成为第二个福尔摩斯呢!《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篇14
我平时很喜欢看《福尔摩斯探案集》。它是一本非常吸引人、好看的书。
这本书主要是讲福尔摩斯这位神奇的侦探与华生一起破案的.故事。福尔摩斯的观察能力很棒,他总是能通过对细节的观察来查明事情的真相。他还总能在危险神秘的场地及时出现,帮助人们破案。
这本书让我知道了做侦探要做到三点:首先要能仔细地观察事物。比如福尔摩斯能从皮肤的颜色、左臂的动作推断出华生是从阿富汗回来的。其次当侦探需要学问渊博。福尔摩斯会做实验发明一种鉴别血液的试剂;他能在破“恐怖的带子”案时知道怎样抓住毒蛇,他还会自己化妆买回了三颗绿玉,破了“丢失的宝石”案。当侦探还要很聪明。在“恐怖的带子”案里,他想了个好办法让海伦装成头痛的样子给他发信号,成功地破了案。在“神秘的红发会”案里,他会想办法先躲起来,等小偷来的时候就干掉了他。
这本书真好看!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15
福尔摩斯问世已经有100多年了,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侦探小说之父”的阿瑟·柯南·道尔。它以惊险的场景;生动的故事;跌宕起伏的情节;扣人心弦的悬念;深深吸引着我。
在他笔下的福尔摩斯智勇双全,具有非凡的智慧和才干,他以丰富听科学,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及一往无前的胆识,与狡猾的罪犯,凶玩的`敌人作斗争,为社会伸张正义,捍卫了法律的尊严。福尔摩斯一生都在学习,一直研究侦探方面的知识,值得我们学习。
我感触最深的还是《最后一案》。讲述了赫赫有名的侦探-福尔摩斯与全欧洲最大的犯罪团伙展开的生死较量。在莱辛巴赫瀑布时,他早料到这是一场骗局,依然让自己的助手华生走开,远离这场灾难,自己却身处险境,最后与莫里来蒂教授同归于尽。他那敢于牺牲的大无畏精神使我的内心久久不能平静,让人心痛。他曾经说过:“如果可以将你确实的毁灭,为了公众的利益,我很乐意迎接死亡。”
福尔摩斯侦破的案件,让我们懂得了真善美,假丑恶,他那种锲而不舍,伸张正义的精神品质,值得我们永远去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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