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实用15篇]
当细细地品读完一本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有不少感悟,现在就让我们写一篇走心的读后感吧。是不是无从下笔、没有头绪?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1
福尔摩斯是英国作家柯南道尔创作的。故事中的主人公。
福尔摩斯是一名侦探,他所看到的东西和一般人看到的不同,仅凭着一个人的外表,就能猜出他的年龄、工作。看见脚印猜出人的身高、看见雪茄猜到人的面貌。
福尔摩斯探案集讲述了福尔摩斯受人委托解决的一些案例。以华生的'第一人称描述案件发生过程。在《红发会》一章中,福尔摩斯通过观察那个仆人身上泥土的气息,就能预料到他们晚上要盗银行,提前到银行守株待兔。最后将警餐抓不到的逃犯约输·克莱抓住。
如果你的家族流传着神秘传说,你是相信还是怀疑或者不信呢。
在《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中巴斯克维尔家族就流传着“魔鬼般的猎犬”的传说。福摩摩斯亲自观察发现这是条被涂满了磷的猎犬,而狗的主人只是想杀死家族的两个继承人,好让自己可以独留财产。
我认为福尔摩斯非常了不起。他仅仅通过一顶帽子就能看出背后主人的性格,而我看帽子就只是看一顶普普通通的帽子。
当然他还是一个不拘小节的人,看到有人直愣愣的趴在杂乱的大街上,你肯定认为他是个傻子。而福尔摩斯居然也能趴在地上,最后通过观察发现一伙强盗在挖向通往金库的地道。
与此同时他也是一个古怪不爱交往的人,他在实验室里用棍子抽打尸休,潜心研究他想研究的事情。
而且他还是一个关心同班的人,在屡屡发生的案件中,所有人都精疲力竭。福尔摩斯会让大家赶快休息,然后自己一个人继续钻研案件。
福尔摩斯是不折不扣的一代神探,无数警察破解不了的案件,在他手上悉数解开。并且用无与伦比的人格魅力征服了那个时代的所有人,同样也征服了书外的我。
《福尔摩斯探案集》总共描述了六个天马行空的悬疑故事,每一个案件无不引人入胜,引领我们回到英国黑暗的19世纪,在伦敦街头与贝克街的亡魂相斗,直到那个男人出现——福尔摩斯。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2
虽然说 《福尔摩斯探案集》我不知已经看过了几遍了,但始终如一的感受:好看。有促使我再次翻开有三百零四面厚的书,获得了新的启示和感受,正如宋代诗人苏轼所说的“旧书不厌百回读,熟读深思子自知”。温故而知新嘛!
整本书内容提要地说就是作者以一位叫华生的军医角度讲述故事,在华生退役后在贝克街与做事精明的福尔摩斯合租了一间房子,接着便于福尔摩斯一起经历各种案件,与福尔摩斯一起出生入死......
其中有一个句子,更能体现出福尔摩斯的精明:“除了表和鞋带之外,烟斗是最能显示一个人的个性的.东西。但这只烟斗的迹象既不明显,也不重要。我只能看出它的主人身强力壮,有一口好牙齿,习惯用左手,家里很有钱。”瞧福尔摩斯从这么一个小小的烟斗的细节部分就能了解到如此多的资料,多么明锐的观察力!
又一次读完书,我又不经想起英国作家尤安·艾肯也给过我们也同样的启示书越读越熟,没错,这次我阅读完福尔摩斯探案集最大的收获是:细节决定人的一生,观察细节也决定着人的能力。如果我有福尔摩斯一样的敏锐观察力那该多好哇,做事不再粗枝大叶,可惜,我没有,但我可以学,我要向福尔摩斯一样仔细观察生活中的不起眼的点点滴滴,让细节改变我的一生。说到这里,一股敬佩之意油然而生:“福尔摩斯,你是我生活和学习上的榜样!”
一本书,又带给我新启示。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3
黑色的版面,黑色的世界……
这是这本书的封面,乍一看,给人一种不寒而瑟的沉闷的感觉。当然,在你没看这本书以前,你总会感到一种令人厌恶的恨感,谁都不喜欢看令人生畏的文字。而当你再仔细一瞧时,会突然发现上面还有个正在微笑的面孔。
我就是冲着这个微笑的人才翻开这本书的。不要笑我平庸、势利,但我不得不承认,这个人是我的superstar。
这个人叫福尔摩斯,一个侦探。
这本书,就是为他而写的。
轰轰隆隆的故事,一个接着一个蹦出来,但却没有繁琐感。一个又一个的神奇故事,让我感到惊奇。每一段文字,都给人一种冰冷的震撼力,就像黑色的世界里你正站在一个小破房的面前,凄凉,无助。我真的很害怕,因为当我读他的时候,就像在黑暗中,没有光,没有物,一切都是黑的,黑暗正悄悄把你包围……
好可怕。写到这,我不禁打了个寒战。
坏人的地盘就是坏人的地盘,不会有好人来救你。因为还没能够见着你就已经死了。杀人不见血,这就是坏人的做法,换句话说,这就是这本书中的坏人的做法。
真是黑色的.世界,黑暗中的无助。
但我真庆幸我能结识他,福尔摩斯。
我真的佩服福尔摩斯的胆量。他就像一把火,点燃了正在消失的东西,使他发出熊熊烈火,就这样烧啊烧,最终伫立在的这片草地上,哪怕这光微不足道,还是消失的话也没关系,因为,至少让这个世界多关注了他一眼。
他是黑暗世界的一盏灯,只要别人愿意靠近他,那么,他就会将自己最无私的光射向他们,最后形成了一片光的世界。
如果我有福尔摩斯一半的胆量的话,我想,我就是一个更加完善的人了,我是个特别胆小的人。哪怕是在“黑暗”中的一点动静,都能吓得我满地打滚,直呼救命。
还好我结识了福尔摩斯,使我往他身边更靠近了一步,使我更像一半的他。请记住,是一半,因为另一半,不是学能学来的。
请允许我的自私,只从一小方面,从自己的方面来考虑他这个人。
其实他这个人真的很奇怪,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后来我仔细琢磨琢磨,福尔摩斯真的很傻,你想想,不傻能去管别人的闲事,给自己惹来麻烦?
后来我则想明白了,有些事是不能光顾自己,不顾别人的,这个世界上只有全心全意帮助别人,才能使这个枯躁的世界多一份妩媚,多一分光明。正因为有了他,这个世界才多了一份乐趣,多了一份幸福,因为你知道,这个世界上又多了一个爱你,疼你,关心你的人,哪怕这个人远在天边。
他真的是我的superstar,照亮我的整个世界,照亮被他关注的人的世界。
话说侦探都有一个聪明的脑袋,福尔摩斯就不。如果他有脑子的话,他就应该明白什么对他有益,什么对他无益。他就应该多向跟他寻求帮助的人要点钱,去喝喝小酒,吃吃小菜,然后去音乐厅狂听音乐,再回来告诉主人说自己去办案了。福尔摩斯就不,这不是傻是什么?他不但不向主人要更多的钱,还帮他们省钱;他不但不去喝酒,就连音乐厅,歌舞厅也不去。只让自己一个人伴着缠绵的小雨徘徊在小路上,看着越来越少的行人匆匆走过。
在走到小路尽头时,天就突然暗了下来,闪电再远方扭动着自己婀娜的身姿,令人恶心。然后灯就噼里啪啦的碎了,只留下福尔摩斯一人。福尔摩斯轻轻摇摇头,笑笑,仰望天看着深邃的天空,黑的让人生疑,恐怕就不能用“深邃”来形容了吧?福尔摩斯用手托起了自己的心脏,让它在空中闪烁着红光,天就红了,红的耀眼,耀住了整个世纪,黑就变红了。
真的好谢谢福尔摩斯,因为,我正站在他的身后。
如果说灿烂的星空中满是星星的话,或许有一颗星星的光更耀眼,正支撑着整片星空;如果说无垠的草原上满是羊群的话,那么,站的最高的那只羊正掌握着整个大局。
在他面前,或许我只是个奶腥味为干的小小羊,但我也要站在他身旁,勉勉强强站好,等着他发布时令,哪怕,他让我走向悬崖。
黑黑的版面,黑黑的世界。
前方的路我不再害怕,因为有我的superstar正在给我指引方向。谢谢你,福尔摩斯,让我在黑暗中看到光明,哪怕只有一丝。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4
寒假里,刘宇拿回家一本《福尔摩斯探案集》书,晚上我也进行了该书的一些分享,本书共有九个故事组成,每个故事都十分的吸引人。
从故事中,可以得出福尔摩斯是一个善于分析、善于思考的人。现实生活中,不管我们处于那个年龄阶层,都要向福尔摩斯学习。学生的.学习乐园中的智慧冲浪就锻炼学生的思考和分析能力;科研工作着,每天面对的大量的试验数据,更必须具有这种能力。
从故事中,我得到了只要认真对待事情,坚持不懈,任何困难都能解决。学生学习,只要在课堂上认真听讲,课后稍加回顾,每天坚持,学习成绩就不会太差。工作在不同岗位上的工作者,每天把自己最简单的事情做好,长期知识积累,很多困难就显得容易多了。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5
你知道福尔摩斯吗?他是一位举世闻名、家喻户晓的名侦探。一般只要一有案子,他都会认真地、坚持不懈的去解决。
寒假里,我读了一本《福尔摩斯探案集》,里面的许多故事非常精彩,只要一有空我就会去一遍一遍的看。其中书里面的《蓝宝石之谜》是我最喜欢的一个故事。圣诞节的一天,看门人彼得森拣到一顶旧帽子和一只天鹅,在鹅的肚子里,他发现了一颗光彩夺目的蓝宝石,彼得森告诉了福尔摩斯。福尔摩斯找到一张报纸念到:“约翰。霍纳因为偷了伯爵夫人的一颗蓝宝石被告上法院,霍纳被捕时声称自己是清白的`,但是有人证明他犯过前科。”福尔摩斯让彼得森在报纸上发一则失物招领启事,根据失主领来领失物这条线索,福尔摩斯一步一步的打听出鹅的最初来源,确定偷宝石的凶手是赖德。
看完这个故事,我知道了福尔摩斯是个有正义感、有智慧、勇敢的侦探。在每一个案件中,福尔摩斯都会用自己的智慧和自己的助手华生一起出乎意料的拨开重重迷雾,把真相揭露出来,让人云破日出、冤屈昭雪,让罪犯受到惩罚。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我心里想在以后的学习生活中我也要做一个坚持不懈、认真思考的人。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6
在寒假中我与一本书相遇了。可以这样说,在我很小的时候,就曾与它擦肩而过,那时,只是匆匆一瞥,没有细细品尝,现在想起来,我真是错过了一本奇书。没错,它就是《福尔摩斯探案集》一本著名的侦探小说。谁也不知道阿瑟。柯南道尔是怎样写出来的,每个章节、每个段落、甚至每句话都能成为破案的关键点。不得不说阿瑟。柯南道尔有非常大的想象力,整本小说就好象一张大网,这张网的每个细节都由他编织出来,他对细节描写得精妙绝伦,无微不至。他在一点一点地编织大网的同时,给作者留下悬念,带来困惑,等到他这张大网编织完成时,一切都水落石出了。
每件奇案都有它独特的风格。作者在描写完案子的情况后,又会再写出案子中主人公的故事,娓娓道来。看完《血字的研究》后,我又觉得死者都该死,俗话说“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一点不错,文中的露茜与侯伯本来是幸福的一对,却因种种原因变得阴阳相隔,竟是因为露茜所在的宗教组织,女子必须嫁给宗教中的'男子,有些男人甚至三妻四妾,比如说垂伯,已经有了七个老婆,却好意思再逼迫露茜嫁给他,这也难怪侯伯会和他拼命。
人与人本就是同一个种族的,本可以和睦相处,是什么竟让他们人格扭曲,甚至去抢、去偷,用上卑鄙的手段?一切都是为了人们口中的所谓的利益。金钱、权利、爱情,无不吸引着人们。侯伯和斯坦杰森只是为了他们的贪婪付出了代价。若不是他们紧紧相逼,杀死了露茜的父亲,之后强娶露茜,让露茜抑郁而死,侯伯又怎会杀了他们两个渣!若不是他们紧紧相逼,侯伯与露茜早就幸福的生活在一起,露茜的父亲也会活得好好的,侯伯又怎会有“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想法呢?怎会得知自己得了血管瘤,随时会死的情况后,还与他们拼命呢?这一切不过是他们咎由自取罢了。同时,也为以前宗教信徒们肓目的追求感到悲哀。
在《巴斯科维尔庄园的猎犬》中,你会觉得根本就没有凶手,在《四签名》你又会觉得是四个人合伙作案,其实凶手只有一个。福尔摩斯经典的推理和扣人心弦的破案过程,总令我心中崩着一根弦,当一切真相大白,尘埃落定时,心中的弦便会松开,一切总是令人提心吊胆。
福尔摩斯,柯南道尔将他塑造得很好,一位理性的聪明的侦探。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要向他学习,一切都要有计划,不能肓目的生活,一寸光阴一寸金,人生哪有那么多时间来浪费?人的一生,一定要井然有序,不能善恶不分,一直受骗上当,到头来还不知道自己一生到底干了些什么有意义的事!
因此,在人生道路上,让我们用理性的光芒照亮前方!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7
《福尔摩斯探案集》,由英国的亚瑟—柯南道尔所写。一看到,我这个爱看探索案题的人就跑了过去,生怕有人去抢它。一翻开,我仿佛跟着这位传奇人物,来到了18世纪80年代的英国伦敦,破开一个个奇异的案件。
读“血字的研究”我不能不佩服福尔摩斯对文学的精通。看“五个橘核”,我不得不佩服福尔摩斯的记忆力。读“四签名”,我非常惊讶福尔摩斯对物种的了解。
起初,福尔摩斯在我眼中是一个有点骄傲,文科极差,冷酷的人。不成认别人自己好,他用鞭子去抽打尸体。
后来,福尔摩斯在我心里是一个大方,判断力极强,反响力极快的神探,他原谅华生说他的缺点,他每次判断都很准,他能以极快的速度去抓犯罪。
柯南—道尔他的作品《福尔摩斯探案集》他不缺幽默,中间也有搞笑部分。让人放松精神。
如果要问我日本人青山刚昌的`《名侦探柯南》好看还是亚瑟—柯南道尔公爵的《福尔摩斯探案集》好看,我肯定选《福尔摩斯探案集》,(1)我是,(2)《福尔摩斯探案》比《名侦探柯南》要更真实,幽默。
每次我那起这本书,我看到凌晨我都不会困,放下就像和亲人辞别,那种依依不舍。那种牵肠挂肚的感觉伴我入睡。总做梦。 直到有一天,我看完了。梦里,我仿佛跟随着福尔摩斯这位传奇人物来到了英国伦敦的小镇里,看着这位一代神探去开破一个个奇异的案件。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8
让我给大家介绍一下《福尔摩斯探案集》的作者吧!《福尔摩斯探案集》是由英国柯南·道尔写的。
接下来让我讲一讲福尔摩斯的探案方法和故事吧!这篇故事讲述的是福尔摩斯的探案,他可以用推理的方法来判断是谁做了坏事。你知道吗?警察不会还要问他呢!“丢失的宝石”这篇故事就是福尔摩斯分析推理霍尔德一家丢失了一个皇冠,半夜吵闹的情况得知谁是罪犯的。
好了,我们到分享好词好句的时候了。
好词:
久别重逢、聚精会神、泥泞不堪、目不转睛、一模一样、垂头丧气、满脸惊恐、进退为难、大逆不道、骨瘦如柴、罪有应得
好句:
1.他便着手侦查她的下落,眼睛因哭泣而红肿。
2.在亮光的照耀下,一张清秀的、孩子般的脸从缺口处钻了出来。
3.她的脸惨白如纸,整个身体摇晃着,我上前扶住她,她却倒在地上,翻滚着,四肢抽搐着。
4.北美大陆中部,有一片干旱荒凉的'沙漠。这里没有人烟,寸草不生。
5.那痛苦的姿态、呲牙咧嘴的表情,使他本来就凶恶的脸显得更加可怕。
6.他叼着黑色烟斗,微闭双目蜷缩在椅子上。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9
我看了这本书以后,我就很着迷。天天爱不释手地拿着它看。这本书的作者是侯海博,里面的人物有福尔摩斯、助手医生、葛菜森和雷斯垂德。只里面是一个故事一个故事讲的`。
我最喜欢看他们解决线索的是:血字研究。里面大概讲述的是:有一次,警察想让福尔摩斯给他指导指导那个死人的是怎么一番情况。于是他们开始研究,最后终于发现了坏蛋。可是这还没有完,有一个坏蛋的团队。他们最终才知道了事情的发生,于是就把这些坏蛋抓了起来。
我很喜欢这本书的故事情节。我觉得福尔摩斯真是好帅啊!我长大也要向福尔摩斯一样。小朋友们你们也来读这本书吧!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10
《福尔摩斯探案集》血字的探讨讲的是:“我”是个军医,参与了两次战役,二次都被子弹打中,而且受了伤。之后回到伦敦养伤。那里没有一个相识的人,后来最终找到了一位故友,给“我”介绍福尔摩斯相识,从今后,“我”就成为福尔摩斯的助手,并和他一起破案。
有一天,寄来了一封求助信,上面写着让福尔摩斯去帮忙破一个案子。“我”和福尔摩斯去了现场,福尔摩斯拿了一个放大镜和一个卷尺,他起先用工具破案。才智的'福尔摩斯,通过两粒药丸的线索最终了悬案。
通过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一个道理:想解决问题,必需要细心视察和勤于思索。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11
如果有人问,世界上最著名的侦探家是谁,恐怕连几岁的小孩子都知道,他的名字就叫做——福尔摩斯。虽然他不是真实的,但是他的形象已经铭刻在人们的心中。
这几天我刚刚读完《福尔摩斯探案集》,它是由英国的侦探小说家柯南道尔所写,主要讲述了福尔摩斯判案的故事。他那神奇般的判案速度和锐利的目光,曾经让犯罪分子胆战心惊。他不顾生命危险和罪犯博斗,最终破获了一个又一个案件,因此赢得了“世界第一侦探”的`称号。
我觉得书中的破案情节特别地惊险刺激。其中留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一件《蓝宝石案》,讲述的是伯爵夫人住在世界酒店时,她的一颗珠宝“蓝宝石”被盗的过程。这个案子的线索只有一只鹅和一顶帽子,警方对此无能为力,于是他们只好请教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通过了解整个案子的来龙去脉后,就从这个帽子着手,分析出帽子的主人身高、体重和年龄。帽子上有几根白头发,就可以推断出此人大概四、五十岁,从帽子的肮脏程度推断出该人没有妻子等等。于是福尔摩斯故意在报纸上登了一条新闻:
兹于古奇街拾到大肥鹅一只和黑色毡帽一顶,为一位亨利·贝克先生所有。失主请于今晚6:30至贝克街坊221B号认领。
就是这样一个告示,引出了犯罪嫌疑人。福尔摩斯是如此机智、聪明。
看完这本书,我打心底里对福尔摩斯充满了崇敬,他教我看待一件事要学会分析、细细研究,这样才能正确处理好每一件事。比如做奥数题,碰到一道难题,先不要慌张,静下心来慢慢分析,总会找出最终的答案。
我爱读《福尔摩斯探案集》。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12
我今天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我觉得福尔摩斯很勇敢,他是侦探,他的身份保密,他有一次,他调查一个妇女,他到那个妇女家去,那个妇女像吸血鬼,他为什么像吸血鬼呢?
因为他把他的`幼儿,脖子咬伤了,咬伤的同时,她的嘴不停地吸幼儿的血,这样就让别人看上去很像吸血鬼,福尔摩斯他觉得世界上根本没有吸血鬼,我告诉 大家答案吧!因为那个妇女是非洲人非洲有毒箭那个婴儿被扎伤会致命,母亲吸她的血是可以身体毒素快点消除。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13
这个暑假,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与思维故事》这本书,惊险刺激的故事内容让我爱不释手。讲的是一位名叫约翰·华生的军医和神探夏洛克·福尔摩斯一起破了一桩又一桩的神奇案件。里面的故事一波三折,只要看其中一页都会被里面的故事情节吸引,有时候会不知不觉的忘记了时间。
我们还是先认识一下这本书的作者吧,他是英国作家名字叫柯南·道尔,因为成功塑造了福尔摩斯这个神探角色,而被称为“侦探悬疑小说的鼻祖”。好了,我们现在回到正题吧。作者把主人公福尔摩斯写得栩栩如生,他机智、勇敢、极富正义感,他破起案来精力十足,就连睡觉都想着怎样破案;他还有个特点是特别擅长逻辑推理法,无论案子有多么复杂,只要他叼起烟斗,翅起二郎腿,闭上双眼,转动脑筋,所有困难的问题,都会迎忍而解。
这本书里的故事有很多,比如:四签名、巴斯克维尔猎犬、血字的研究、班点带子案、吸血鬼、戴面纱的房客,其中我最喜欢戴面纱的房客,因为这个故事写的.是一位夫妻开了一家马戏团,在一次表演中丈夫被一把五爪棒砸中受伤了,不知道是谁把原来关在笼子里面的狮子放出来了,把妻子的脸抓伤了,就在大家都很困惑这件事是谁做的时候,神探福尔摩斯来了,经过他的逻辑推理、他的细微观察、他的机智勇敢,很快把凶手抓到了,原来是妻子和马戏团一位员工相爱,于是他们做了一把五爪棒,想着杀害丈夫后,他们两个人在一起。这件案子对其他侦探来说十分复杂,一旦落到福尔摩斯的手里就简单多了,那是因为他靠着敏锐的眼睛、善于思考的头脑加上他不放过任何线索,很轻松就知道谁是凶手了。通过这个故事,我深深的知道了,无论在学习中遇到什么难题,我都要像福尔摩斯一样安静思考,沉着冷静,不慌不忙的解开难题。像我在学习数学里面的时钟知识的时候,我一直不能分清楚时针、分针和秒针走一格和走一圈代表是多长时间,还有我家里面的挂钟是一个只带12、3、6和9这四个数字的,我不懂怎么去看时间,我有时候就选择退缩,不敢问我的数学老师,也不敢问我的爸爸妈妈,但是我读了这本书后,想想福尔摩斯破案时疑点重重,可他从来不退缩,而是擅长思考,沉着冷静的去解开难题,我们不也应该这样面对学习中的难题吗?
总之,《福尔摩斯探案集与思维故事》是一本令人大开眼界的好书,希望每个人都能看看这本书,因为福尔摩斯在故事中等着我们和他一起破案呢!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14
大家知道河南道尔是谁吗?或许你不知道他是谁,不过,如果说到他的作品,大家应该都读过——《福尔摩斯探案集》。我十分喜欢柯南道尔的书。最近,我正在看柯南道尔写的《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它给我的启迪有很多。如果你也对这本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那我就和你说一说本书的主要内容吧!
这本书的主要写了神探福尔摩斯和助手华生依据犯罪逻辑分析推理手段侦破系列悬案的故事。在读《福尔摩斯探案集》之前,我听说过很多人收福尔摩斯的.责任心强,所以心中早已暗称不服。不过,在读完这本书后,我发现,福尔摩斯的责任心确实很强。有一次,我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早上,正在和同学们准备去操场上玩,恰好路过老师办公室,王老师抱了一堆资料说:“杨璇,你把这些资料发给同学们,上课时要用。”便转身而去。
我想:等发完资料就上课了,我还是等到上课时再发吧!想完,我就向操场跑去。等到上课时,我才发现没发资料,等我四处找资料时,才发现,资料不见了。王老师知道这事后,把我批评了一顿,我后悔极了。
读完这本书后,我感觉,福尔摩斯是一个思维敏捷,思考严密的侦探形象。他嫉恶如仇,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
在读完这本书后,我望着蓝蓝的天空,在心里暗下决心:向福尔摩斯学习!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15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一部建立在逻辑推理之上的侦探小说,作者善于在构思和布局上埋下伏笔或是设置悬念,使故事充满了曲折离奇的个性,引人入胜。
在福尔摩斯的经历中,离奇与神秘的感受始终吸引着读者,令人感到几乎每一个案子的发生都是不可思议的;而随着案情的推移,又会发生令人意想不到的变化,出人意料的感觉总是伴随着每一位读者。这便是悬念和伏笔的功劳。
看完一篇故事后,我总会回味良久、反复思考,试图找出推理中的破绽,但往往是以失败告终。当理清了所有的脉络时,思绪似乎豁然开朗,眼前的阴霾被一束逐渐放大的光线驱散,真相的大门豁然开启。
掩卷深思,我们在日常的学习和生活中,缺少的不正是这种持之以恒、追求真理的可贵精神吗?学会了仔细观察,就会有新的发现,往往一些奥秘都蕴藏在司空见惯的事物中;学会了遇事沉着镇定,就能少许多因急躁带来的失误。有时,一次小小的失误就可能带来终身的遗憾…
如今,福尔摩斯已经成了一种象征智慧的符号,一种预示着希望的精神支柱。
正因如此,当柯南道尔决定让福尔摩斯在一次搏斗中坠河死去时,竟引发了广大读者的强烈不满——竟然有2万人取消订阅连载故事的杂志,福尔摩斯的人物魅力可见一斑。
好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我就介绍到这里,相信我,它特别好看,希望每个人都能认真的品读它,和我一起畅谈大侦探的魅力!
一位被称“英国侦探小说之父”的人物,一本一波三折、无动于衷的,还有那个住在贝克街的221号的神探。是柯南·道尔,是《福尔摩斯探案集》。《血字的研讨》开启了一场探究之旅;《四签名》惊动英国。
全书共有九个故事,但一个故事令我慨叹万千,那就是《最后一案》:是的,他为了人类社会除害了,杀了那做出人神共愤、天理不容的事情的恶棍,也付出了代价——生命。不过,该说是值还是不值呢,玉石俱焚,令世人可惜。福尔摩斯的终身,为了侦探事业付出了太多太多,以至本人的生命,这颗亮堂的明星从此陨落。
想想本人,我不由黯然神伤,如今我的事业是学习,我不需为了学习对付任何人,更不需为了学习而牺牲,但我:遇到不会的标题,第一想法就是逃避,就等着教师讲。总是这样逃避,害怕。教师讲的.时分,我只是把教师讲的抄下来,即便听不懂,我也不会一定要听懂,过了就算了。擅长寻根究底与我是毫无任何瓜葛。于是,总是有好多教师讲的标题不会做。这样浑浑噩噩的学习态度,自从我看了这本书之后,就离我远去了,由于福尔摩斯的敬业、认真,令我慨叹良多,我不能不断沉沦、不肖。
是激烈的职业道德和探究肉体使得福尔摩斯不惧生死,他热衷于他的事业,他爱他的事业,他那颗无私的心,敬业的心,埋没了他的恐惧,使他能为了人类社会的安定,为了正义而战,本人却……我要向他致敬,我也要认真地看待我的“事业”——学习。我也慨叹柯南·道尔的创作功力,使后人永远的记住了他的名字,他的小说。福尔摩斯简直成了紧密推理的代名词。柯南·道尔更是为侦探小说开拓了新的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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