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字研究读后感
当认真看完一本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有不少感悟,这时最关键的读后感不能忘了哦。千万不能认为读后感随便应付就可以,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血字研究读后感 ,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血字研究读后感 1
《血字研究》这个故事主要是讲一宗连环杀人案,里面的主人公福尔摩斯和他的助手华生医生通过这种种难关捉到了杀人犯,并且还让杀人犯说出杀人目的。原来,是因为杀人犯杀的那个人杀了他的妻子和岳父,他一气之下就把他们都杀了。这个故事很惊险,也很好看。里面说福尔摩斯只要看那个人的外表就能判断那个人的详细信息,真了不起。这本书还说了福尔摩斯的其他探案,如《红发会》,福尔摩斯用他的机智勇敢大胆假设和实际推理帮红头发先生破解疑题。
我们不仅要学习福尔摩斯仔细的观察力和其推理方法,还要学习福尔摩斯热爱学习的能力,在《血字研究》中,福尔摩斯说他很热爱学习,但只记一些有用的东西,没用的东西他只要看一眼就扔掉,他还说,人的'记忆就像一间房子,如果同时把有用的东西和没用的东西都放在房子里,那就会很挤,如果再放多一点,房子挤不下去了,就会爆开,记忆就会消失,如果只放入一些有用的东西,那房子就会显得很宽阔,就算你问福尔摩斯全世界都知道问题,他不知道。
读了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因为书里面有很多好词好句,能帮助我提高写作文的水平,还能增加我的观察能力。这本书太好了。
血字研究读后感 2
它是福尔摩斯的第一个案子,当柯南·道尔决定开始从事写作时,他只是一个26岁的开业医生。他是个侦探小说爱好者,但又觉得当时书中的主角们的破案过程充满了太多的巧合。这时他想起了他在爱丁堡的`老师贝尔博士,于是便有了灵感。
故事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介绍案情。
华生医生从战场因受伤回到英国后,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认识了要和他共同租房的福尔摩斯。有一天,福尔摩斯接到了格莱森上校的来信邀请他去破一件案子,于是他便与华生一同前往劳瑞斯顿街的凶案现场,在那,他们在一座无人居住的空房子里发现一具没有外伤的尸体,死者是美国人。现场的墙壁上用鲜血赫然写着“RACHE”。同时,还发现了一枚滚落的戒指、两种不同的脚印、几处墙上的指痕,之后,经过福尔摩斯细致的调查和缜密的推理,终于找到了凶手。
第二部分主要回忆了凶手之前在美国与死者的一些恩怨情仇,解释了凶手的杀人动机,使故事变得更加圆满。
虽然《血字的研究》几经退稿才发表,但他却让大家认识了福尔摩斯,也让大家见证了福尔摩斯完美的推理和聪明的脑袋。
我十分的佩服福尔摩斯,平常他都呆在家里,等待委托人。一旦有案子,他立刻会变成一条追逐猎物的猎犬,开始锁定目标,将整个事件抽丝剥茧、层层过滤,直到水落石出。另外,他的剑术,拳术和小提琴演奏水平也相当高超。
如果柯南道尔还活着,我真希望他把福尔摩斯系列一直写下去。
血字研究读后感 3
“‘我早就预料到了’,他点起一根香烟,慢慢说起来……”这是福尔摩斯在血字的研究一案的结尾说起破案的方法的一幕。整个剧情我都被福尔摩斯高超的破案手法所震惊。
福尔摩斯是世界侦探小说之父—柯南·道尔所塑造的一个侦探角色。《血字的研究》是福尔摩斯系列中的一篇:在一个凄凉的夜晚,街道旁一间平常没有人的屋子里有一点亮光,在最里面的房间的地下躺着一具尸体,房间的墙上还用鲜血写下了两个字:复仇……福尔摩斯与医生华生来到了命案现场,福尔摩斯对一枚戒指展开了调查,最后终于找到了凶手!
本篇小说是通过以华生为主人公的方式写出福尔摩斯用科学、假设、观察等方法破案的故事,剧情跌宕起伏、引人入胜。福尔摩斯跟平常人一样,会自满、会失落,甚至还有依赖毒品的嗜好。但是他精密的观察力与准确的'判断力绝对是一流的,他破案的说词无一不跟前面的许多不起眼的线索产生必然的联系,让人看完后恍然大悟。
福尔摩斯是一个高级侦探、是一个很会骄傲的人、也是一个科学家。福尔摩斯的高大形象会永远活在我的心中!
血字研究读后感 4
我最近读了《福尔摩斯——血字的研究》,这篇文章让我感受颇深、受益匪浅。
文章讲的是一个叫杰弗逊的人为了给自己的女友露西复仇、而去杀折磨露西郁郁而尽的两个人,最后也因为自己的动脉血管瘤症发作而死的'事情。
读完这篇文章,我认为杰弗逊是一个忠义耿直、心地纯洁而善良的人,但是他却因为一时的仇恨冲昏了头脑,变成了一个杀人狂魔,这实在是很可惜。我认为他应该向当地政府求助、应该报警,只可惜他并没有那样做。
福尔摩斯这个人,大家都很熟悉。他是一个性格、脾气都很古怪、却学识渊博、观察仔细的大侦探,他在任何地方都能学习,在任何地方都能推理,这是为什么呢?读完这本书,我终于明白了,因为他非常善于学习,并且能够刻苦研究。我要学习福尔摩斯刻苦学习、刻苦钻研的精神,在生活中学会观察,不断开阔视野,只有这样,才能善于从小细节中发现大问题,要养成善于观察、乐于观察的好习惯,像福尔摩斯一样拥有敏锐的洞察力,像他一样拥有广博的知识。
血字研究读后感 5
当柯南·当道尔决定开始写作时,他只是一名26岁的开业医生。他是一个侦探小说爱好者,但他觉得书中主人公的破案过程充满了太多的巧合。这时,他想起了他在爱丁堡的老师贝尔博士,所以他有了灵感。
故事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介绍案情。
华生医生从战场上受伤回到英国后,偶然遇到了想和他一起租房的福尔摩斯。一天,福尔摩斯收到格莱森上校的信,邀请他破案,于是他和华生一起去了劳瑞斯顿街的谋杀现场。在那里,他们在一所无人居住的空房子里发现了一具没有创伤的尸体,死者是美国人。现场的.墙上写着鲜血RACHE”。与此同时,我还发现了一枚滚动的戒指,两个不同的脚印和几个墙上的指纹。经过福尔摩斯的仔细调查和仔细推理,我终于找到了凶手。
第二部分主要回忆了凶手在美国与死者的一些恩怨,解释了凶手的杀人动机,使故事更加完整。
虽然《血字研究》几经退稿后才发表,但他让大家认识了福尔摩斯,见证了福尔摩斯完美的推理和聪明的头脑。
我非常钦佩福尔摩斯。他通常呆在家里等客户。一旦发生案件,他将立即成为一只追逐猎物的猎犬,开始锁定目标,将整个事件分层过滤,直到水落石出。此外,他的剑术、拳击和小提琴也相当出色。
如果柯南道尔还活着,我真的希望他能一直写下福尔摩斯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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