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时间:2024-10-04 10:33:22 振濠 读后感 我要投稿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通用61篇)

  当细细品完一本名著后,相信你心中会有不少感想,让我们好好写份读后感,把你的收获和感想记录下来吧。可是读后感怎么写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荒野的呼唤》读后感,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通用61篇)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篇1

  在弱肉强食的社会,那只牧羊犬巴克的每走一步都会生死攸关。它永远不知道下一步将会是掉进冰窟窿,饿死在冰雪地或被其它同类咬死。随时随地都会孤独的离去,不会得到一丝的怜悯。因为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使环境变的极端的冷酷,周围许多曾在一起拉雪橇的爱斯基摩犬,不管原来是弱小的,强大的,到最后一个个都逃不过悲惨的命运,哪怕是最后遇见的'善良人桑顿,还是受到印第安人无情的攻击。脱逃当中几乎与荒野上饥饿的野兽一样艰难的垂死挣扎着。

  巴克最后还是回归了原始,桑顿也回到了正常社会,他一边向人们诉说着自己的悲惨纪历,一边流着眼泪,语无伦次,不停的念叨自己的家人,内心产生了,深深的恐惧。贪婪的看着食物,以往的一切对桑顿来说是恶梦。对我来说也是,我厌恶什么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今天我的拳头硬就能压倒一切,我就是王者,就可以随意掠夺所有。明天我老了,或来了个拳头比我还硬的人,我就成了奴隶,结果人人都将处于极度危险境地,那将是最为悲哀的。很多周围的现代人还以这样丛林法则的思维去衡量他人,来保护自己,结果只会造成书中所描述的恶劣环境。人类应向自由、平等、宽容、文明的方向前行,只有这样,幸福、安全才会来到每个人的身边。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篇2

  《荒野的呼唤﹒白牙》这本书是由两个故事合在一起组成的,而这两个故事讲述的内容却正好相反:《荒野的呼唤》讲的是狗变狼的.故事,《白牙》讲的是狼变狗的故事。

  《荒野的呼唤》讲述了一只名叫布克的狗的故事。布克出生在文明开化、生活优裕的美国南部,后来被贩卖到寒冷的北方,变成了一只雪橇狗。为了生存,它身上的原始本能复苏了。逐渐学会了祖先的生存方式,最终回到荒野,成为狼族的首领。

  《白牙》讲述一只叫白牙的狼狗的故事。白牙诞生于荒野,在一个偶然的机会,它被一个印第安人捕获,并屈服于他的棒棍和拳头之下。后来,白牙被卖给一个白人,成了一只凶恶的斗狼。在一次决斗中,白牙濒临死亡,新主人将它解救出来,用仁慈和爱驯服了它,最终使它善良、忠诚。

  这两个故事使我明白了两个道理。《荒野的呼唤》:在险恶的自然和社会环境中,只有勇于向命运抗争的强者才有生存的可能;《白牙》:只要你用仁慈和爱对待动物,定会换回它对你的信任和忠心耿耿。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篇3

  寒假里,我读了一本书叫《荒野的呼唤》他的作者是美国的杰克伦敦。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条名叫巴克的狗,他原来生活在大法官的身边,但是被曼纽尔卖掉了,成了一只雪橇犬,他有过四个主人:在第一个主人手里,他知道了生存的法则;在第二个主人手里,他拖着重物,跑二千多里;第三个主人因为他自己无能和狗狗一起淹死了;第四个主人和巴克感情最深厚,巴克也为主人立了好几件大功,但是主人被印第安人杀害了,它为主人报了仇。最后巴克回归大自然,成了领头狼。

  这让我想起了一件事

  有天,我在家里写作业,碰到一题不会的题目,我左思右想,把所有方法都想了一遍,就是想不出来,我无奈的我放下笔,准备放弃这道题目,往下写,我的目光落到了下一题,写着写着“哎呀!又碰到一题不会的题目,算了,空着空着。”我烦躁的说。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了,我把其他都写好了,可就是不会写那两道,就在我烦恼的时候,无意间看到了一本书《荒野的'呼唤》让我想起巴克的勇往直前,坚持不懈,他面对巨大的对手也不乱失阵脚。我区区那么几道题算什么,于是我又写了起来。

  我们应该像巴克一样,去磨练自己,不到最后不能放弃,只要有一线生机,都要把握住,才能取得成功。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篇4

  单从名字来看,这就是一本充满原始野性的书。事实也的确如此。

  这本书描述了一只在南方土生土长的家犬从温顺的宠物到凶猛的野兽的蜕变。它叫巴克。

  巴克是大法官米勒的狗,其它狗和它比起来都豪不起眼,由于当时有许多人去北方淘金,一只优秀的雪橇就显得尤为重要,于是它被工人曼纽尔偷偷卖掉了。

  狗 的`祖先是狼,但到了巴克这一代,它们与生俱来的野性已经被温暖的炉火和上好的狗粮消磨掉了。在冰天雪地的北方,它身上的野性在渐渐苏醒,巴克现在像足了一条爱斯基摩犬,也可以说像像狼。巴克是条十分优秀的领头犬,它几经易主,最后在死亡线上被一个叫桑顿的男人救了回来,这决定了巴克对他的忠诚。

  它可以为了桑顿一个微不足道的指令义无反顾的跳下悬崖,也可以冒着生命危险救主,这使它名声大噪。在一次意外中,桑顿和他的朋友被爱斯基摩人杀死,它得知后勃然大怒,追了几十公里,咬死了大多数爱斯基摩人。它加入了狼群,成了头狼。也许,这对它而言,是最好的归宿。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篇5

  旧日漂泊的渴望在欢腾,奋力挣脱现世的枷锁。野性在严寒的冬日里复苏,再一次宣布醒来的喝彩。

  这首诗是杰克·伦敦的闻名小说《荒野的呼喊》中作者心里的呼喊,这呼喊也深深地震撼着我的心。我怀着敬仰的心境读了这书,便立即被主人公“巴克”那种一定要做日子中的`主宰者,做日子的强者的精力所感动。

  巴克是一条狗,本书讲述了由于淘金热潮的鼓起,巴克被人从南方主人家偷走,并且还卖到北极,成为了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从此,巴克便进入了以强凌弱的世界。面临恶劣的环境,巴克的野性开始渐渐复苏。面临翻山越岭中,巴克在奄奄一息时,一个叫桑顿的人救了巴克。

  桑顿被害今后,巴克被荒野呼喊,回归了狼群,成为了狼群里的领头。巴克在面临困难前斗争,选择成为日子中的强者,这一点也就表明了,“只要斗争就能成功。”巴克告诉我们一个道理,日子中要做强者,强者才干自己主宰自己的生命,而弱者只能被欺凌,最终沦为悲剧。

  这本书不是写巴克这只狗,而是经过以强凌弱来反映人类。所以在日子中我们也会像巴克一样,会遇到种种困难,我们也同样会徜徉在人生低谷,我们必须英勇的面临,坚强的与生命对立,才干战胜困难,拥有更好的明日。

  本书告诉我们,原始的森林生计规律;想要生计下去,就必须做日子中的主宰者,这便是以强凌弱。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篇6

  阅读最大的理由是想摆脱平庸,早一天阅读就多一份人生的精彩。是啊,书让我们的生活丰富多彩,《荒野的呼唤》就是一本百读不厌的好书。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只名叫巴克的杂交犬,原本它住在大法官家里,过着衣食无忧的幸福生活。直到有一天巴克被工人曼纽尔卖到北方,厄运便接踵而至。每天被大胖子殴打,每天要走六十多里路,生命随时受到威胁。在冰冷无情的雪地生活中,它明白了强者为王,学会了坚强,最后回到狼群,成了狼酋。

  曾经,巴克也有一段苦涩的回忆:无数个夜晚,巴克在雪地中过夜;无数寒风刺骨的日子,巴克拉着雪橇艰难向前。在北方,巴克常常怀念南方的美好生活,可等待它的只有雪地中的一个小坑,但它凭着顽强的.毅力成为一名强者。

  这多么让人震惊啊!厄运不但没有压垮巴克,反而使它越发坚强,让它懂得弱肉强食的自然规律。要想在残酷的北方不被欺侮,就要变得强大,成为强者!在前进的道路上难免会有崎岖,如果在困难面前,你退缩了,那等待你的就只有失败,如果你像巴克一样勇敢地面对,努力地适应,那么你也许就可以取得成功!

  同学们,巴克只是一只普普通通的狗,就连它都能克服重重困难,难道你不行吗?让我们牢记“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这个生存法则吧!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篇7

  《荒野的呼唤》这本书主要讲了:一条叫巴克的狗出生在圣克拉拉山谷。大法官米勒的房子就坐落在山谷之中,米勒是巴克的主人。而巴克却是这里的主人,它管辖着米勒的领地里所有的动物。它还经常陪大法官的儿子们一起游泳、一起打猎;也陪米勒的女儿们出去散步、烤火等,过着十分安逸而又舒适的生活。但由于一批批淘金者需要身强力壮的狗来为自己干活儿,所以巴克被交易了好多次,最后被卖到冰天雪地的北极去拉雪橇。在恶劣的环境下巴克不仅要学会了自力更生、学会了各种求生的本领。而且还要忍耐着领头狗斯皮茨的挑衅和攻击,环境造就了一切,渐渐地激发了巴克内心的野性,把斯皮茨打败了,争夺到了领头狗的地位。

  但是,在巴克奄奄一息时,却被好心的.桑顿救了下来,成为了巴克的新主人,并感受到了爱的力量。可好景不长,巴克在一次捕猎回来时发现它敬爱的主人被印第安人杀害了,巴克的野性被完全激起,愤怒地为主人报了仇,并独自步入茫茫森林,汇入了狼群。

  读了这本书,让我感受到了动物的喜怒哀乐以及动物和人类之间的感情,也让我明白了在遇到困难时不能退缩,要勇敢去面对、去挑战。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篇8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狗――巴克从家犬到狼群首领的故事。巴克是一位磨坊主兼法官米勒先生的家犬,它的体重足有六十千克重,每一天和米勒先生的孙子和孙女嬉戏玩耍。巴克的父亲是一只圣伯纳德狗,母亲是芬兰牧羊犬。巴克有它父亲的王者风度和高大身材,也有它母亲的细腻、机警,它让它无比骄傲。

  一次,园丁助手把巴克领到火车站,结果被卖了,巴克斗但是陌生人,只好服从。之后,巴克又被一个人买走了,人家带它和其它狗的目的是要去淘金,巴克先学会了拉雪橇,之后又与一条狗决斗当领袖。之后它们换了一个更有经验的主人。有一次,巴克还救了它的主人一命,而且帮它赢了一千磅。再之后它们探寻到金矿后,巴克的主人被当地印第安人给杀害了,只有巴克幸存了下来。最后,当地的印第安人大部分都被巴克咬死了,而巴克回归荒野当了狼群首领。之后,一些优秀的猎人也都神秘的失踪了。

  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杰克·伦敦,他是美国耇的`现实主义专家,被誉为“美国无产阶级文学之父”。杰克·伦敦常把笔下的人物置于极其残酷、生死攸关的环境之下,以此展露人性中最深刻、最真实的品格。他笔下那“残酷的真实”常常使读者的心灵受到强烈震撼。

  读了这本书,我感受到了巴克生活的残酷变化,它由惬意到残酷,真是巨大变化呀!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篇9

  在这个暑假里,我读了一本书,名叫《荒野的呼唤》。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叫巴克的狗,从无忧无虑的贵族生活沦落到拉雪橇的可怜狗,将它快要被狠心的主人打死时,被一个人救了下来,于是巴克忠心耿耿的爱着这个主人。可巴克没留神,主人被印第安人杀死了,巴克愤怒的进行了报复后,终于回到了很久以前就感受到的野性的怀抱,走入了狼的家族。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

  读完这本书,我深受启发,我们现在虽然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但以后会不会改变呢?答案是肯定的。所以我们现在应该自己磨练自己,考验自己,逐渐成为生活的强者,与王者的风范,这都是环境对于人的性格的影响。我们只有自力更生,坚持不懈,学会各种生存技巧,才能在社会上立足。

  当然这本书,也不是一味的揭示:“物竞天择,弱肉强食,适者生存”的自然法则。巴克为了关心他的人,就会努力帮助他。这本书的作者用巴克的行为暗示我们,巴克不怕困难、勇敢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最后巴克把他的野性全部召唤出来了,成了一只正真有着狼族血统的狼狗。作者赞美了勇敢,内心的力量,坚毅和爱这些人类的高贵品质。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篇10

  昔日流浪的渴望在沸腾,奋力挣脱现世的枷锁。野性在严寒的冬日里苏醒,再一次发出醒来的欢呼。

  这首诗是杰克·伦敦的著名小说《荒野的呼唤》中作者内心的呼唤,这呼唤也深深地震撼着我的心。我怀着敬佩的心情读了这书,便立即被主人公“巴克”那种一定要做生活中的主宰者,做生活的强者的精神所打动。

  巴克是一条狗,本书讲述了由于淘金热潮的`兴起,巴克被人从南方主人家偷走,并且还卖到北极,成为了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从此,巴克便进入了弱肉强食的世界。面对恶劣的环境,巴克的野性开始慢慢苏醒。面对长途跋涉中,巴克在奄奄一息时,一个叫桑顿的人救了巴克。

  桑顿被害以后,巴克被荒野呼唤,回归了狼群,成为了狼群里的领头。巴克在面对困难前奋斗,选择成为生活中的强者,这一点也就表明了,“只要奋斗就能成功。”巴克告诉我们一个道理,生活中要做强者,强者才能自己主宰自己的生命,而弱者只能被欺压,最终沦为悲剧。

  这本书不是写巴克这只狗,而是通过弱肉强食来反映人类。所以在生活中我们也会像巴克一样,会遇到种种困难,我们也同样会徘徊在人生低谷,我们必须勇敢的面对,顽强的与生命对抗,才能战胜困难,拥有更好的明天。

  本书告诉我们,原始的丛林生存法则;想要生存下去,就必须做生活中的主宰者,这便是弱肉强食。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篇11

  《荒野的呼唤》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创作的中篇小说。

  作品讲述从小生活在温室环境中的巴克被偷着拐卖到原始荒野当雪橇狗。残酷的现实触动了巴克由于人类文明的长久熏陶而向大自然回归的本能和意识。恶劣的生存环境锻炼了巴克,他在历练中不断成长。最终通过战胜狗王斯匹茨而赢得了拉雪橇狗群中的头把交椅。当残暴的哈尔将巴克打得遍体鳞伤、奄奄一息时,约翰·桑顿的解救让巴克感受到温暖并决定誓死效忠恩主,但恩主的遇害彻底打碎了巴克对于人类社会的留恋,从而促使巴克坚定决心,毅然走向荒野,回归自然。

  该作延续了杰克·伦敦小说的“生存”主题:生命总是在不断挣扎求存的.过程中获得意义与力量。

  这本书不是写巴克这只狗,而是通过弱肉强食来反映人类。所以在生活中我们也会像巴克一样,会遇到种种困难,我们也同样会徘徊在人生低谷,我们必须勇敢的面对,顽强的与生命对抗,才能战胜困难,拥有更好的明天。

  本书告诉我们,原始的丛林生存法则;想要生存下去,就必须做生活中的主宰者,这便是弱肉强食。

  “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不管是在自然界还是我们人类,适应社会发展才可以生存,生活中不免有很多问题,有天灾有人祸。有顺境有逆境,我们要强大自己的内心,面对困难,不泄气,不气馁。顽强面对挑战。适应生存环境,提升自己生存技能,才能生存下去。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篇12

  昨天,读了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野性的呼唤》,心中油然而生一种对主人公巴克的敬佩之情。佩服它的坚持和勇敢精神。

  文中讲述了巴克原来是米勒法官的爱犬,经过了文明的教化,一直生活在旧金山南部的山谷里,后来被卖到北方一个寒冷但盛产黄金的地方。进入北方后,它看见自己的伙伴遭到当地狗的`攻击而惨死。巴克第一次感受到了利齿的残酷性,认识到生活中没有公平的游戏规则,知道了自己无论什么时候都要挺住,决不能倒下,它原始的野性被唤醒··········

  巴克的形象是强者的象征,它在严酷的生态中具有坚韧的生存意志,顽强的生存力量和机敏的生存智慧,使它克服了许多困难。

  在生活中,每当遇到困难时,我们往往选择的是退缩或者让爸爸妈妈等其他人帮忙,缺乏自己主动克服困难的精神。通过读《野性的呼唤》之后,我们无论生活中、学习中遇到什么样的困难,都要开动自己智慧的闸门,像巴克一样把一个个困难克服掉,作一名生活的强者。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篇13

  前几天,我刚读完了一部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写的动物小说《荒野的呼唤》。我几乎是怀着激动的心情一口气读完了这本书,巴克的名字也在我的脑海中久久不能抹去。

  书里讲述了一只叫巴克的.狗,一开始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但后来,它被狗贩子卖来卖去,开始了一段颠簸流离的生活,最后被卖到了一支雪橇队中。巴克一直过着艰苦的生活,当它奄奄一息的时候,它被善良的约翰·桑顿收留,但不幸的是约翰·桑顿也遇难了,巴克十分悲痛,只能加入狼群,与此同时,它也恢复了动物的本性——野性。

  读完了这本书,我深受启发,我们现在虽然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但是以后会不会改变呢?答案当然是肯定的。所以我们应该自己去磨练自己、考验自己,逐渐成为生活的强者,有王者的风范,这都是环境对于人的性格的影响。现在的社会竞争十分激烈,只有自力更生,坚持不懈,永不言弃,学会各种生存技能,才能在社会上立足,命运是靠自己去改变的,巴克就是我学习的好榜样。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篇14

  人有情,动物也有情,最近我看了一本动物小说叫《荒野的呼唤》。古时的主人是一条狗,名叫巴克。它聪明,忠诚,讲义气,面对困难不屈不挠,任劳任怨,忠心工作。它在雪地上受尽了折磨,后遇到了新主人,最后了却了人间的羁绊,回到了荒野。

  这部小说中的主人公巴克让我感受很深。我共有三感。

  第一感:巴克的不屈不挠的精神。巴克面对困难从不退缩这个精神值得我学习,因为平时我遇到困难就退缩。小时后幼儿园的老师让我们跳舞,我想跳舞一定很累很苦,就不去参加。巴克在冰雪交加的极地奔波比这跳舞要辛苦好多好多,但是它从来都不放弃。我很羞愧,决定下来,以后不论遇到什么困难都决不轻易放弃。

  第二感:巴克的任劳任怨的精神,巴克不怨痛楚苦处,一直辛勤工作的精神同样值得我去学习。因为在学校里,大家都要值日,我总是在抱怨,一会儿说到垃圾又脏又臭,一天要好几趟,抬饭么又累又重总是双手油油的.。可是巴克,连饥饿发烧,受伤时都勤劳工作,日夜奔波。我在再羞红了脸,心里想和巴克比我这点儿苦算是什么?

  第三感:巴克的忠诚。巴克在被主人救后,对他照顾的体贴周到,和主人关系密切,心有灵犀。一次主人落入激流之中,巴克立马奋不顾身去就主人,自己受了重伤也不去关心自己,只顾就主人。当主人被凶恶残暴的伊哈野人杀害,巴克二话不说把伊哈野人杀了个精光为主人报了仇,但它却仍然悲痛欲绝。这一件事让我明白了一个深刻的道理。如果你和一个朋友是真正的好朋友,就应该湖心信任,彼此了解,彼此心灵相通,互相忠诚。而我们班里,同学朋友之间就有些少了这种忠诚。我觉得在其他同学背后议论他是一种朋友同学之间很不应该有的行为。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篇15

  狗是人类忠实的朋友。这句话的含义,从这本书中,我体会到了。

  狗的祖先是狼,狼属群居动物,单独行动是做不了任何事情的。而每个狼群都会有一个首领,所有狼会对它绝对服从,也不会自相残杀。狗也一样,它潜意识里把自己的主人当做自己的首领,因此对主人的朋友,亲人也会友好,把他们当自己人。而狗的防范意识也很强,决不允许陌生人闯入自己的领域,在自己主人受到威胁时连陌生的狗狗也会攻击。这是它的天性。

  巴克从小一直过着无忧无虑的贵族生活,但在它四岁时,被家中的一位仆人偷出来并卖掉了,沦落为人类赚钱的工具,从此,它的'一生命中注定要坎坷……

  巴克从“国王”变成了拉雪橇的狗,在棍棒下忍受疼痛的它,懂得了应该服从现实,它渐渐变得狡诈,它的野性也开始慢慢复苏了。同时,它也牢记住了一个道理:弱肉强食,胜者为王!在艰难的工作中,巴克也凭着自己的能力,占领了领头狗的位置,而它的野性也在不断被经历所唤醒。虽然巴克在狗队中是领头,但在人类严重,它并没有地位,没有关爱。直到它的最后一个主人桑顿的出现。

  在巴克生命垂危的时候,是桑顿救了它。他们经历了一件又一件事,使他们感情加深,两人互相关爱,互相照顾。巴克与桑顿就这样结成了好朋友。巴克一边陶醉在桑顿给它的幸福生活中,一边向往着森林中无拘无束的生活,它?在两边徘徊着,犹豫着,可命运还是帮它做出了选择,它最终走向了狼群……

  像巴克一样,在我们的生活中也会遇到重重困难,该面对的,我们绝不能逃避,因为逃避就证明我们懦弱。只有勇敢面对,生活才会有更美好的明天!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篇16

  在暑假期间,老师给我们推荐了一本叫《荒野的呼唤》这本书。刚拿到这本书我就喜欢上了它,第一眼我在封皮上看到的是两只有着黑白相间的绒毛的大狗,它们都在冰天雪地里生活着,一个坐立的遥望远方,一个则吃力的向前行走……看了封面我就有种迫不及待打开书的感觉,之后我捧起书细细的阅读。

  小说记叙了一只名叫布克的大狗,从小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由于淘金热潮的兴起,有一天,布克不小心被狗贩子卖到了加拿大,开始与吃不饱的恶劣环境抗战。它被卖给了一支雪橇队,与队里的雪橇狗们同舟共济,共度坎坷。但是,它原始的.野性慢慢回归,正当它奄奄一息时,却被好心的约翰·宋顿收留,布克并感受到爱的力量,在约翰·宋顿遇害后,布克知恩图报。最后在荒野的声声召唤下,加入狼群。

  读完这部小说后,我心情感到格外的沉重,特别是读到最后一段,约翰和所有营地成员被印第安人杀害后,布克愤怒地报了仇,并坐在埋没约翰的水塘边静静地愣神,惨白的月光洒泼到湖面,使得一切都是那么朦胧,那么凄惨,到处弥漫着血腥的气息。我好像身临其境,不禁升起一丝对布克的怜悯之情,想起它与约翰结识后所经历的快乐和忧愁点点滴滴中流露出他们彼此之间互相的关爱。看到这儿,我的泪像断了线的珠子刷啦啦的往下掉。

  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还有:它生动描述的介绍了一个人与狗的故事,主人公布克为了生存,在一次次的拼博与战斗中,都坚持下来。这本书告诉我们:只要坚持,永不放弃,而且会运用智慧,小菜一碟。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篇17

  它精致的画面,有趣的书名,深深吸引了我。它就是《荒野的呼唤》。读着读着,我的心在晃动着,被它所感动着。

  巴克是一只高贵的王者犬。它身体健壮,体态丰满,生在福中。它的命运掌握在人类手中,它一次又一次地被收留、贩卖,收留、贩卖……它在这复杂的经历中,渐渐地长大了。它看见同伴柯利被咬死,心灵受到了极大的震撼。在一群狗队中,头狗斯皮茨对它冷嘲热讽。终于一次,它忍无可忍,跟头狗斯皮茨交手。它敏捷的身手,机灵的头脑,强壮的身体,让斯皮茨倒在血泊中;它经历了血的'考验,它的野性,爆发了!最后,它与狼群交手,它发挥出自己所有潜能,最终,战胜了狗群!它成为了一只真正的王者犬!

  巴克多像现在的我们呀,被宠坏了,娇生惯养。只有经历风和雨的洗礼,才会坚强起来;只有不断战胜,才会有自己的立足之地。你弱,别人强,你就会被无情地击败。这使我想到了一句名言:“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著名作家巴尔扎特,欠债9万法郎,从此不决心,每天工作长达18小时之久,终于写成了不朽巨著――《人间喜剧》。不经历风风雨雨,怎么会成功呢?

  其实,生活也是如此。考试,第一就是第一,哪怕你只比第一名少0.5分,你也只能是第二;赛跑,哪怕你只比第一名慢0.1秒,你也只能是第二;投票,也许只有一票之差,你也只能是落选了……

  轻轻合上这本书,我长叹了一口气,巴克只是一个动物,一只狗,它都有这种精神,我们不妨问问自己:我们有这种精神吗?我们不觉得羞愧?我们不就是缺少这种精神吗?让我们学习巴克,成为一个真正的王者。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篇18

  你喜欢做什么?奔跑?跳舞?做自己喜欢的事,那一定是有心灵的意愿指引着你去做。听从来自内心的声音,你才是做真正的自己。

  翻开美国作家杰克·伦敦所写的《荒野的呼唤》一书,在一条叫巴克的狗身上,我见到了答案。

  巴克,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条重情重义的狗。桑顿把它从前主人的.虐待中解救出来,它就感恩在心,跟随桑顿认作新主人。在桑顿被印地安人杀死以后,巴克忘记了印地安人手中的长矛,弓箭,忘记了自身与人类实力的差距,奋不顾身,如一头恶魔咬死了好几个印地安人,将印地安人赶出了桑顿居住的地方。狗的天性,就是对主人的忠诚。这在巴克的身上体现得如此完美。只有对桑顿的忠诚,那才是做真正的狗。

  可是,巴克在失去主人后,没有找一个新主人,却是进入了森林,融入了狼群,走向了荒野。我感到迷惑,这是巴克在做真正的自己吗?

  或许,它可以回到人类中来,重新找上一位新主人,过着拉雪橇,帮助人们送信件的生活,或许,它可以回到庄园,当回一只宠物狗,有衣穿,一日三餐无忧,还有主人疼主人爱。这些安逸的生活都没有诱惑住它。因为巴克最终作出了选择,听从来自内心,来自流淌在骨子里的,野性的血的呼唤,让它去追寻所有野生动物都渴求的不受拘束的自由。那才是做它真正的自己。

  来自荒野的呼唤,是来自自由的呼唤,做真正的一条自由的狗,除了一身御寒的皮毛与铜牙利爪,其余什么也没有。或许,它要吃很多苦,流很多血,受很多伤。但它也是幸运的,跟随心灵的意愿,做真正的自己。

  一条狗如此。人呢?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篇19

  一条狗的传奇一生,展现了它从文明到野蛮的辛苦蜕化过程。

  《荒野的呼唤》是一部杰出的动物寓言小说,它描写了这样一个由狗变狼回归自然的故事:主人公是一只名叫巴克的混血狗,它既魁梧又机灵狡猜,在一个法官家庭里备受宠爱。可不幸鼓终降临,一个家伙将它偷走并把它卖到极寒地带做雪撬狗。在这里,巴克而临着生存极限的考验,也体会到了人与狗真正的爱,最终它报复了杀害它主人的仇人后,毅然回归了森林,完成了从文明到野蛮的蜕化过程。

  《荒野的呼唤》表而上是写一条狗在极其恶劣的极地的生存和斗争,而实际影射的是当时社会中的人在残酷竞争中求生存的艰难,也演示了人类随若文明的'不断发展,远离了淳朴的自然,又有了回归的欲望。是啊,在这有如万花筒般的当代世界,首先要学会的是适应之道,比如巴克适应那样一个充满残酷的寒地,我们应当很容易。其次便是怎样做才能不迷失原来的自己。这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巴克是走了一段弯路,可是它最终也觉悟了。可我们人类。在金钱、利益等物质世界中迷失的少吗?又有哪些是自己顿然醒悟,而永不后悔的?我担心,我们在文明发展的过程中,抛弃了在荒蛮时代属于美、属于生活之乐的东西。

  杰克伦敦赋予了巴克以灵性,可见这不仅是一篇动物小说那么简单,作者意在以狗的经历反映出人的本性,那原始的未经渲染的东西。它也留给我一个沉重的问题,究竞我们是从文明到野蛮蜕化,还是从野蛮到文明进化,我无从所知。 一条狗的传奇一生,一部优秀的文学作品——《荒野的呼唤》,一片荒野中,我仿佛听到了那原始的呼唤……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篇20

  前几天,我有幸拜读了杰克﹒伦敦的名作(荒野的呼唤),感触颇深。

  文章讲述了一条名贵的家犬布克被贩卖到寒冷的阿拉斯加地区当雪橇犬,处尊养优的它面临重重困难,但他最终懂得了棒子和牙齿法则,他的原始本能复苏了,渐渐学会了祖先的生存方式,并最终回归荒野,成为狼群的首领。

  布克在走向荒野的道路中历经了许多坎坷,承受着人类无情地鞭打,在和同伴的争夺中遭受一次又一次次的挫折,在险恶的环境中多次与死神擦肩而过。但它凭借着顽强的勇气和必胜的信心克服了重重困难,最终成就了它辉煌的一生。

  信心和勇气是成功的必然条件,而我偏偏缺乏他们,当我面对困难时,我总是鼓不起勇气,拿不出信心,为此,成绩很难得到提高,有时离成功仅一步之遥,但我却退缩了,放弃了,最后成功也与我失之交臂,失去一次又一次的机遇。

  如今,我被布克感动了,它从舒适的南方家庭环境被放逐到恶劣的寒冷北方,从溺爱它的主人家到一群完全陌生的合作伙伴,无论从物质上还是精神上,它面临的困难都比我大,但它都克服了,一步一步挺了过来,最终懂得了大自然的`生存法则——优胜劣汰,何况我们人类呢?

  如今的我们像正在茁壮成长的幼苗,虽有老师、父母、朋友的关爱,但成长的过程必须是自已拿出勇气和信心去接受挑战,经历风雨,只有那些接受阳光雨露滋润的小苗才能长成参天大树,而整天呆在温室里的小苗,是需要别人的浇灌和呵护,是适应不了大自然的挑战,最终也将走向毁灭。

  同学们,以布克为榜样,拿出勇气和信心,告别昨日的懦弱,勇敢的接受困难的挑战,战胜自我,你也会成为“狼首领”的!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篇21

  最近我读了一本小说《荒野的呼唤》,作者是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名叫巴克的大狗被卖到阿拉斯加的狗队做“狗工”,然后逐渐回归野性、重返荒野的故事。狗工的任务非常艰巨,因为他们要把一些物资从北极运到加拿大,差不多每天要跑40 多英里呢!而每只狗每天的食物却只是根本吃不饱的一磅半鱼干。

  狗统统被累垮后,狗队的主人为了赚到更多的钱,把狗全都卖了。巴克被卖到了三个新手淘金者那里为他们拉雪橇,但是因为这三个人缺乏经验,又自以为是,不听别人的意见,导致最后葬身北极。而巴克则逃到了一个叫桑顿的大冒险家那里,桑顿非常爱护巴克,让他吃好睡好住好,过得十分舒服。

  渐渐地,巴克的身体恢复了。与此同时,它体内的野性正在被慢慢唤醒,它开始感觉到杀戮的乐趣,每天都要到森林转一圈,捕食一些小动物。一天,巴克从森林回到营地,惊奇地发现:桑顿和他的伙伴们全都被印第安人杀死了。此时的'巴克已经变成了一只凶猛可怕的野兽,他嚎叫着冲向印第安人的部落,和他们展开一场大战。一周后,巴克几乎杀掉了所有的印第安人,回到了森林。巴克正准备捉几只小鹿来吃,却被一群狼挡住了去路。巴克立刻和它们展开大战,结果,只用了半个小时的时间就凭借自己的力量将狼群击溃了。狼群很佩服这位胜利者,便想让巴克当狼王,巴克接受了这份请求,当上了狼族的王者。

  读完这本小说,我觉得那是个不同的世界,因为和平时期人人平等;而在小说里,则是一个弱肉强食的世界,谁的牙齿更锋利,谁就是王者!!但是,我更向往和平,因为在和平时期,不打仗,不杀戮,大家都过着安逸的生活,多好哇!!!同学们,你们怎么认为呢?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篇22

  你可曾试着去了解过一种动物,认真与它沟通,倾听它的声音,感受它的情感?虽然人类多将动物当成宠物来养,可也只会把它当成宠物,招之即来,挥之即去。

  在《荒野的呼唤》中,杰克伦敦却塑造了一只有思想,有感情,还有欲望的狗--巴克。最初巴克就像我们今天的宠物狗一样,过着养尊处优,自由自在的生活。他既传承了父亲的威严,又传承了母亲的机智敏捷。要不是可恶的园丁因缺钱将他卖给狗贩。使它的命运从那一刻起就改变了......

  巴克一下子从‘‘国王’’般的身份沦落为一只苦役狗,它在血淋淋的棒子和锋利的牙齿上服从了现实,它在残酷的现实中牢记一个道理:“强者为王,败者为寇”。一个个的'主人匆匆走进它的生命,有的给予它爱与温暖,有的又将它拉回现实生活中去,各式各样的主人来得匆匆去得也匆匆。在恶劣的环境之下,它的野性慢慢复苏,并渐渐扩大......

  人类之间的勾心斗角让我们感到身心疲倦,但是当这些事情发生在一只狗的身上,让我深深的感悟到:“只有真正的强者才能卡住命运的咽喉,主宰命运走向成功。而弱者只能被命运所欺压,变为永远的悲剧......”

  像巴克一样,我们的生活中也是困难重重,也会在人生的低谷里徘徊。退缩,解决不了问题;软弱,只会让困难加剧。唯有勇敢地面对,顽强地与命运抗争,才能战胜困难站在人生的高峰,拥有更加美好的生活!当我细细品读着“书韵”时,我不禁读懂了作者的内心,他写的不仅是巴克,更是对人类生活的真实写照。原始的求生本能告诉我们:“想要生存下去就要做生命的强者!”这便是“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篇23

  看了这个故事,多么冷酷无情的人都会潸然泪下。它写了一只狼狗的故事,这只狼狗,叫布克。布克先后换过多个主人:法官、法兰夏、派劳特、哈尔、查尔斯、梅西子、宋顿。可布克最后只选了宋顿作自己真正的主人,为他赴汤蹈火,献出生命也在所不惜。为什么?因为法官把布克当作玩具,法兰夏等人更是把布克当奴隶对待,只有宋顿,把布克当作朋友!与它玩,与它说话,与它比赛跑步……当宋顿惨遭印第安人杀害时,布克十分悲愤,愤怒地扑向不知必他自己强大多少倍的人,并咬死了数十个人。正应了那句老话:“士为知己者死。”

  布克虽然是一只狗,但它是忠义还是实实在在地打动了我。

  “忠义”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历史上的忠义英雄比比皆是:投江的屈原;千里走单骑、义释曹操的关羽;背水一战的韩信;抗倭英雄戚继光;金戈铁马辛弃疾……

  看看“精忠报国”的岳飞吧,他驰骋沙场,为国杀敌,忠心耿耿,立下不少战功。他还有着“打进黄龙府,迎回二圣”的雄心壮志,最让我感动的还是他在风波亭就义之前说的最后一句话:“我岳飞以身许国,虽死无恨。”

  再看看同朝为官的.奸臣秦桧吧。他外表看起来对宋高宗一片忠心,内心其实奸诈无比。他在金兀术帐下时呆了十几年,当年金兀术对他略施恩惠,秦桧便回国作了卧底。

  秦桧“见利忘忠”、“见利忘义”,连一条狗都不如!相比之下,布克虽说是一只狗,却比秦桧——人还要懂得做人(对布克来说是做狗)的道理!

  孟子曰:“威武不能屈,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秦桧做到了么?还有,秦桧的做法算得上“忠义”吗?相反,岳飞便是我们的忠义典范!

  现在时代不同了,可我们依然需要“忠义”这种传统美德,不是么?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篇24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荒野的呼唤》,读完之后,我百感交集,作者杰克·伦敦带我走进了动物的内心世界,让我以动物的眼光去审视这个世界。

  小说讲了一只叫巴克的狗,从小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但由于淘金的兴起,有一天,巴克被拐卖到加拿大,来到一只雪橇队拉雪橇,他不仅需要与恶劣的环境抗衡,还要时刻提防着别的狗的暗算,终于有一天,巴克被残酷的环境和艰辛的'工作击倒了,正在它奄奄一息的时候,好心的桑顿收留了它,桑顿的爱让巴克感到温暖,巴克也为桑顿赢得了财富。在桑顿遇害后,巴克挣断了与人类社会最后的纽带,回归了荒野,汇入了狼群。

  回顾巴克的生活经历,我们可以深切地感受到环境对性格的塑造作用。像巴克,从小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以至于它变得娇嫩、柔弱,容易被击倒。而到了北方以后呢?他的天性因为环境的变化而在变化,它为了生存下去而在磨练自己、考验自己,成为生活的强者,成为王者。但是如果巴克没有迅速适应环境,就必定会被淘汰。生活中也有着优胜劣汰的规则。如果一个人从养尊处优的环境中到环境恶劣的地方,只要没有迅速学会基本的生存技能,就会被迅速被生活淘汰。

  而小说中提到的环境激发内心世界的野性也很重要,如果巴克没有被贩卖到北方,那么他获取永远都是一条与人类朝夕相处,帮人类干活的家犬。而他被贩卖到北方以后,在残酷的环境中学会了杀戮,让所有拉雪橇的狗对他敬而远之。也正是因为这样,巴克在干掉杀害桑顿的印第安人之后,获得了极大的成就感。而桑顿这根让巴克与人类社会连接的纽带断了之后,巴克也就重归了荒野。

  这本书让我学会了许多,遇到困难,不要放弃,要坚持并用上智慧,也一定能成功!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篇25

  《荒野的呼唤》是作者美国的杰克伦敦。故事的主角是圣贝尔纳德犬和苏格兰牧羊犬的后代,他的名字叫巴克,原本是在米勒法官的庄园里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他单纯,活泼,习惯了舒适的生活,但人类的贪婪和堕落使他走上了一条不归路。他几经转折,被差到了一个送信的生活中,他饱尝鞭抽棍打,弱肉强食,同类相残以及生存之艰难,但他从中知道了友谊,同情及自豪的各种情感。他爱憎分明,聪明勇敢,忠职守,善待主人,但是荒野的狼嚎声唤起了他的回忆。自从自己深爱的主人惨死之后,为主人报了仇,随后了却了人间的羁绊,毅然回到了荒野,与狼群为伴,享受着残杀动物的快乐。

  从这篇故事让我想到了众多有名的科学家,如瓦特,家里穷得连家具都买不起,几经周折后,本下凹的眼窝更向下凹了,可他还是坚持学习手艺,老师教得,他就在晚上干,一直干到深夜,第二天连公鸡都在睡梦中的时候,就已经开始干活了。他还省吃俭用,勤奋学习,原本要在三年时间才能学会的手艺活他在一年的.时间内就全部学会了。

  为了解决以前蒸汽的问题,他想改进蒸气机,在几次实验过后,不但没成功,还欠下了一大堆的债务,但他毫不气馁,更加加倍的和助手投入到工作中去,终在1765年成功造了一台耗煤量比原的蒸气机少四分之一的蒸气机,又经过努力,在172年又造了一台更好得蒸气机,大大地减少了蒸气机的耗煤量,而且效率比原更高了。

  我觉得我们也应该像巴克一样,要去磨练自己,热爱自己的学习,这样才能取得成功。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篇26

  昨天,我读了一本书,它的名字叫《荒野的呼唤》。它的作者是一位加拿大著名的.作家查尔斯道格拉斯罗伯茨。书里写着一些关于动物的命运。

  在一个空中之王的故事里,我十分佩服空中之王秃鹰。在森林中,一棵老松树上住着空中之王秃鹰一家。每次秃鹰和它的妻子都会带回很丰富的食物,给自己可爱、贪吃的宝宝。有一天,印第安人捉了一条很大的白鲑鱼,将鱼放在岩石上,并在岩石边设下陷阱,然后躲在大树后面等秃鹰大王来自投罗网。秃鹰大王来后,便坐在岩石上吃起了美味可口的白鲑鱼。谁知,印第安人放下了巨大的鱼网,将它捉住带走了。妻子在家见丈夫还没回来,孩子们又饿了,只好自己喂孩子。在印第安人的看守下,秃鹰无法逃走,因为它脖子上挂着一个铁链,它无法动弹。它的愿望是自由。后来,小鸟们知道大王失踪后,便放肆地在宝座上乱跳,觉得无聊时就飞走了。有一次,印第发人要将铁链换成金链时,秃鹰借此机会飞起来,狠狠地啄了一下印第安人后,就飞回鸟巢登上了宝座。

  看了这个故事,我不由自主地开始敬佩凶猛的秃鹰了。首先,它心里有个信念,它一定要挣脱铁链,获得自由,然后快快飞回妻子、孩子身边,去保护、喂养它们。其次,它每时每刻都在寻找逃脱的机会,从未放弃,耐心等待。最后,它抓住印第安人将铁链换成金链的机会,成功地逃脱了。

  我从秃鹰身上感悟到了,我们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信念,也就要有追求的目标。像我们小学生从小就应该对立远大理想,一旦确实了自己的理想,就应该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地向前迈进。即使遇到困难和挫折,也不能半途而费,要永不放弃。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篇27

  最近,我读了《荒野的呼唤》,这本书让我感慨万千。作者杰克·伦敦带我走进动物的内心世界,让我能以动物的独特视角去审视这个世界。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只叫做“布克”的圣伯纳狗、苏格兰牧羊犬混血狗。有一天,巴克被可恨的园丁助手莫纽尔卖给了狗贩子。经过很久的路途,布克被转手给了一个在雪上传递公文、信件的.邮递队。它与雪橇队里的朋友们风雨同舟,共历坎坷,生活得有趣而艰辛。但布克还是被长期的辛劳击垮了,它的朋友也一个一个地离开了它。当布克正被愚蠢的新主人哈尔鞭打时,好心的约翰·桑顿阻止了哈尔,收养了布克。布克在桑顿的身边感受到爱的力量,和他寸步不离。但布克在一次外出打猎时,约翰·桑顿遇害了。布克回到了家看见了桑顿的尸体,心痛不已。最后,布克在荒野的声声感召下,汇入了自己的归宿——狼群。

  布克是胜利者,它是他伙伴中唯一的幸存者。我觉得生活像一个火场,一旦你体力不支倒下去,你就失败了。如果跌倒后不能尽快地站起来,越积越多的悲伤会把你彻底打垮,将你的灵魂吞噬。只有坚持到最后的人,才能生活下去。

  一个人,如果屈服于生活。那这个人永远都只能是弱者。如果你不屈于生活,锻炼自己、更加努力地面对生活,你会在一次次的磨练中成长,成为当之无愧的强者。和布克一样,我们在生活中也会遇到低谷。如果我们坚强地与命运作斗争,才能战胜它。如果我们逃避困难、对困难视而不见,你永远只会失败。

  弱肉强食,适者生存,这是每一个生物的生命守则。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篇28

  荒野的呼唤中,我最喜欢的主人公是巴克。它是一条混血猎犬。他的父亲是一只圣伯纳德犬,它的母亲是一只苏格兰牧羊犬,而巴克则是贵族生活里的国王。

  但巴克的一生并没有一直过着贵族的生活。1879年秋天,巴克被曼纽尔卖到了一个叫大学公园里。后来巴克就被酒店老板放进了箱子。他们把箱子抬上了一辆运货的马车,就这样,巴克在箱子里一次次的被人转手。他首先被交给输运公司的人看管,之后又装上另一样马车,然后他又被装进一辆卡车里,随着卡车上了蒸汽船。卡车离开蒸汽船后,巴克又被送到一个大型火车站里。最后,他们把巴克扔进了一节快车车厢。

  然而,巴克的命运不只是到此就结束。他被送到一个矮胖子手上后,又被费朗索瓦用300块钱买下来。送到了一个叫独角鲸的大轮船里。在轮船中,巴克认识了几个朋友。终于他们来到了一个正下雪的地方。因为巴克从来没有见到过雪,边上去舔了舔,引得旁人直笑它,让巴克感到害羞又不知所措,还是很迷惑。

  之后呢,巴克就从贵族的身份变成了雪地里奔跑的淘金狗的.身份,在狗群中,他早已告别了从前的那种文明,高雅的生活。大家每天都在你争我斗,如果巴克想在这样的环境下生存下去,就必须改掉从前的生活习惯。就这样,巴克的淘金狗生活就这样开始了……。

  从巴克的遭遇中我们知道了:我们一生的生活不可能会一帆风顺,我们的一生肯定会经历困难重重的日子。面对生活的突变,我们必须要学会在逆境中成长,而且必须要学会在失败的环境中坚强!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篇29

  读了这么多书,我最爱不释手的就是杰克伦敦写的《野性的呼唤》。

  《野性的呼唤》讲得是一只叫巴克的混种的大狗的故事。这只狼性很重的.狗拉雪橇时尽职卖力,战斗时机智勇猛。它本来在一个大法官家里过着优裕的生活,它和孩子们一同散步,在水中嬉戏,冬天的时候它就坐在主人的炉火边取暖,生活十分幸福。但是在1897年,人们在育空河发现了金矿, 在美国很快掀起了一股淘金热。许多美国青年来到阿拉斯加这个冰雪世界,希望能淘到属于自己的黄金。于是狗成了淘金旅途中不可缺少的伙伴和工具,他们需要像巴克这样的狗。强壮的巴克被法官的园丁偷走,辗转卖给邮局,又被送到阿拉斯加严寒地区去拉运送邮件的雪橇。在路途中他目睹了残忍的杀戮,同时明白这是一个不公平的世界:弱肉强食。不断的争斗挑起了它的野性,他愈来愈像狼。在一次路途中,好心的车夫救了它,它便和车夫一起生活。不久后,车夫带它去淘金,不幸被几个印第安人杀死。这一下完全把它激怒了,它杀了那些人,完全变成了一只狼。

  我很敬佩巴克的精神,它无论遇到什么挫折 、困难都会勇敢地去面对。而我们现在遇到一点困难、挫折就选择逃避。人生的道路不可能一帆风顺,难免会有一些困难、挫折,只有像巴克一样去挑战它们,才可能达到胜利的彼岸。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篇30

  你听过大自然里的美妙的声音吗?滴滴答答,淅淅沥沥的雨声,沙沙的风声……但不幸的是,这些动听的声音已经被城市中劲爆的音乐声,吵闹声还有汽车声给藏着了。但这本《荒野的呼唤》,似乎能让你听到这些美妙的声音。

  主人公巴克住在坐落在圣克拉拉山谷的大法官米勒的房子里,巴克也在这里出生,如今已有四个多年头了。这里所有的狗和巴克比起来都毫不起眼。

  巴克不是看门的,也不是拿来卖的,它是这里的主人。它能跳进游泳池里去游泳,做很多人都喜欢做的`事,他就是这里的国王。直到有一天……

  那时,由于人们发现了金矿,世界各地的淘金者都需要狗来拉雪橇。这个事情就是每一只身强力壮的狗的麻烦,巴克也是其中之一。但巴克根本不知道这件事,也不知道自己的麻烦即将到来。那些狗要完成运输工作,而且狗的皮毛相当保暖,那些狗当然是抢手货了。

  曼纽尔将巴克卖给了那个陌生人,被那个陌生人欺负了一番,然后以一个模模糊糊的状态坐上了火车行李车厢,咬伤了陌生人一只手后被陌生人卖给了一个酒店老板。现在,巴克头昏眼花,但它又被关在一个箱子里,那箱子就像笼子一样。巴克被一次次转手,两天两夜没吃没喝,下车后,又被打了一番。看到这,我感到巴克很可怜,那以后巴克的日子该怎么过呢?不过我相信,它的日子绝对会好起来的。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篇31

  屋外食物香味飘扬,我却不为所动,我正被《荒野的呼唤》那动人的故事所吸引,一刻也不想耽搁,恨不得一口气把它读玩呢。

  这本书讲述了一直名叫(buck)的`狗因为淘金热潮的兴起被人从南方主人家中偷出并卖到了北极,成为了一只拉雪橇送信件的苦役狗。巴克学习的很快,成为了一只优秀的雪橇狗,不久他向领头狗斯皮茨发出了挑战。巴克赢了成为了领头狗。之后,巴克的主人被杀回归了狼群凭自己的实力成为了狼群之首。

  巴克这一只狗令我敬佩,他不但在弱肉强食的世界中存活下来,并成为了狼群之首。这一只狗怎能不令我佩服呢?

  第二次读这本书时,我读出了一个道理:要想在弱肉强食的世界中生存,必须要勇敢强大,不畏惧强大的敌人,才能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下生存。

  第三次读时我读懂了这本书不是为了写巴克这只狗,更不是为了写狗狗之间的斗争,而是暗含了我们生活中的道理。在生活中我们不也常常遇到挫折,有的人是害怕的不敢面对;有的人却能勇敢的的去面对·去努力·坚强·勇敢·智慧地战胜困难‘这是为什么?是因为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是不可战胜的,就像"只要功夫深个,铁杵磨成针""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一样。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篇32

  大自然是世界上最美的事物,没有任何事物能比它更美。无论是雕梁画栋还是艺术品,再金碧辉煌的房屋也是人为的,而自然风光都是天然形成的。随着高楼大厦一层层地崛起,有越来越多的人想回归自然,这足以说明自然的魅力。

  这是一本动物小说,主要描写了狗的身份与生活。在众多狗当中选出了巴克为重点描述。巴克从小生活在大法官家里,过着贵宾的幸福生活。直到有一天,巴克被坏人抓到野外帮别人拉雪橇,这使巴克的生活发生了巨大的改变。慢慢地,巴克战胜了狗群的领袖,成了新一届领袖。在巴克的领导下,狗群焕然一新,队伍井然有序,队员团结友爱……

  仔细想想,巴克从一开始的默默无闻到后来的一鸣惊人经过了千难万险,最终回到了大自然,与狼为友,以鹿为食,令人望而远之。我们不禁产生疑问:是什么让巴克从一条娇生惯养的'宠物狗变成叱咤森林的霸王呢?答案很简单——野性。在城市安逸的生活让巴克丧失了原本的野性,是拉雪橇让它的野性一点点的复苏,是同伴一个接一个地离去让它逐渐懂得在荒野的生存之道……

  巴克能取得巨大的成功,当然与大自然脱不了关系。是大自然给了它驰骋的场地,给了它锻炼的机会,给了它成长的经历。和巴克一样,人类能有今天的成就,还是多亏了大自然给予的物质。让我们保护大自然,保护这个给予世间万物温柔臂膀的母亲。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篇33

  “以往流浪的渴望在沸腾,奋力挣脱现世的枷锁;野性在冬日里苏醒,又一次发出醒来的欢呼。”

  这首小诗便代表了杰克伦敦的著作——《荒野的呼唤》。如今,我怀着敬佩的心情拜读了这部书,立刻被主人公巴克这种做生命的强者,命运的主宰者的这种精神所震撼。

  小说讲述了大狗巴克由于淘金热潮的兴起,被卖到了北极,开始与弱肉强食的世界相接触。巴克的`野性开始慢慢回归。当它面临死亡时,被桑顿所收留,桑顿被害后,巴克在野性的召唤下汇入狼群。

  巴克在艰辛的道路上,被困苦所磨练,但最终,却成为了生命的强者。这充分体现了作者对个人奋斗最终将会获得成功这一观点的深信不疑。同时,巴克的经历也从侧面反映了我们人类的生活,告诉了我们:在经历了各种磨练与挫折后,弱者只能永远被欺压,成为悲剧,只有强者才能成为命运的主宰者。

  和巴克一样,我们在生活中也会遇到挫折,也同样会在人生的低谷徘徊,我们只有顽强地,勇敢地去面对,坚强地与命运作斗争,才能战胜它,只有这样才能体会到苦尽甘来的喜悦。

  再一次拜读这篇伟大的著作,我明白了作者的最终目的:不是为了写狗的世界中的斗争,不是为了写巴克,而说的是人。原始的求生本能以及情感的宣泄告诉我们:想要生存,就要做命运的强者,这便是弱肉强食的丛林守则。

  “热望本已在,蓬勃托尘埃。沉沉长眠后,野性重归来。”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篇34

  今天,我读完了《热爱生命》中的第一个故事——荒野的呼唤,我觉得这个故事写得十分生动,细节描写得很好,景色写得很美,虽然一开始很血腥暴力,但还是很好看。

  《荒野的呼唤》讲了一只叫巴克的`狗原来无忧无虑地生活着,但被一帮人带走,并被暴力地对待,这使它明白了“棒牙法则”。紧接着他被一队队的人买下来,经历了许多旅程。最后因为一个叫桑顿的人救了巴克,所以巴克对桑顿忠心耿耿,他们也经历了重重困难的旅程。结果桑顿死了,巴克凭着敏捷地身手和强壮有力的四肢在森林里捕捉到了许多猎物。最后它当上了狼群之首。

  这个故事的情节十分吸引人,尤其是在狗决斗的时候,非常激烈,让读者惊心动魄,十分紧张,因为当一只狗倒下,其他狗就会将它咬死。

  我觉得巴克是一只对主人很忠心的狗,因为在巴克的视线中几乎永远少不了桑顿,添桑顿的脸和手。更重要的是有一次他们在悬崖边,桑顿让巴克向悬崖跳,谁知巴克真跳了,幸好桑顿一帮人将它抱住使它没掉下去,接着,伯顿和一个人打架,桑顿去劝架,结果被伯顿狠狠地打了一拳,巴克猛地把伯顿扑倒在地,咬住伯顿的脖子。巴克也是一只强壮勇猛的狗,因为它的个子比狼还大,和其他动物决斗经常胜利。它也是一只聪明的狗,因为它知道反抗那些人会挨打。

  总之,这个故事十分好看。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篇35

  这是一本现实主义的书,它讲述了一只叫做巴克的狗从温顺到野性的变化,从一只法官家的宠物到一只凶残的拉雪橇的狗,这里面包含了太多的弱肉强食的无奈,这本书的名字叫做:荒野的呼唤。

  在这本书中,我看见了一幕幕与人性的战斗,在书的开头,巴克还是那样的温顺可爱:它可以同大法官的儿子们一起游泳,它可以陪大法官的女儿们一起散步,它也愿意让大法官的孙子和它一起在草坪里打滚……这一切是那么的美好啊。

  可是后来的一切,却是那样的现实和无奈啊,巴克被人偷走,成为了那些在雪地里淘金人的交通工具,受到了许许多多的委屈。书的题目也似乎是在比喻着那荒野呼唤出的那残酷无情的野兽特性,最后,在营地里安安分分的.巴克听见那些动物的阵阵嚎叫,听见了主人和同伴被印第安人杀死时滴血的声音,它便回到了那山谷,享受着那奋勇厮杀的快感,成为了一只如狼般的野兽。

  在这本书里,我看到了巴克身上那股不服输的劲头,但更多的,还是作者对异化的人类时代的失望,也表达了他对自然的爱与向往,对祖先的回忆与召唤,对冥冥之中美好意愿的期守却渐渐被陷入纷争与矛盾中的人类所淡忘。只有在磨练中的,没有那些复杂情感的生活,可能才是人的本质。

  本书读到最后,我似乎不再同情巴克在丛林中那一幕幕的打斗了,我还些许为它感到一丝庆幸,也许那样才会失去那些希望和失望的无休止的纠结,也许那样才是它真正回归的本性,也许那样,它才是一个真正的王者。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篇36

  杰克·伦敦是美国现实主义作家。他的作品独树一炽,充满了男子汉的阳刚之气。这本《荒野的呼唤》也不例外,它展现了动物(包括人类)原始、阳刚、野性的一面,和它们对生命的呼唤。

  这本书讲述了一只温顺、高贵的家犬巴史逐渐回归野性、重返荒野的过程。巴克被卖后成了在北方运货的狗,在这里它看到了野蛮的争斗,它渐渐恢复了祖先的野性,变得凶狠、残暴、狡猾。但后来它碰上了桑顿,一个好主人。之后它不用每天在冰天雪地中奔跑,也不用与其它狗争夺王位,过着美好的生活,渐渐变得温顺。巴克很珍惜桑顿,不让他受到任何伤害。可在一次淘金冒险中,桑顿被一群印第安人杀害了,这让巴克痛苦万分,又回到了大自然,加入了狼群。

  读了这个故事,我深刻地体会到了大自然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巴克最后没有被吃掉是因为痛苦让它改变了性格,变得好强好斗。在痛苦的.折磨中,也让它学会了聪明。我们人类也是一样的。人类是高级动物,聪明、能干、有思想。在痛苦、恼怒达到一定程度时,就会展现出凶恶、野性的一面。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至今都没有打破,说明这是大自然的生存法则,虽然这看上去很残暴、很可怕,但这是维持大自然生态平衡、确保生命得以延续的原则。大自然是冷酷无情的,要想生存,就必须适应这种环境。

  大自然的规则谁也不能打破,生存的技能只有实践才可以得到。大自然有美的一面,但也有冷酷无情的一面。想要生存,就要遵守大自然的规定。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篇37

  我第一次翻开杰克·伦敦的巨著——《荒野的呼唤》时,那首凄凉而极富哲理的诗便深深震撼了我:“昔日流浪的渴望在沸腾,奋力挣脱现世的枷锁;野性在严寒的冬日里苏醒,再一次发出醒的欢呼。”

  小说的主人公是一只狗,叫巴克。故事以阿拉斯加淘金热为背景,进了北方险恶的环境下,巴克为了生存,如何从一条驯化的南方狗发展到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样子。巴克是一条很大的杂交狗,它是被人从南方主人家偷出来然后卖掉的,成为一只拉雪橇的.苦役犬。经过残忍的,你死我活的斗争,他最后终于立了领头狗的地位,巴克与最后的一位主人桑顿结下了深情厚谊。最后,在他热爱的主人惨遭不幸后,它便走向了荒野。响应了它这一路多次聆听到的,非常向往那种野性的呼唤,并且成为了狼群之首。

  值得一提的是,作者并没有将他的遭遇讲得如何惊险离奇,只将它摆在一个多样的狗群体中,在那个群体中它品尝到了真正的狗的生活。虽然巴克是一只狗,但是他艰苦卓绝的生存道路,反映了作家所生活的时代中个人奋斗的真谛。这也是当时处于尔虞我诈的资本主义发展时期的美国社会所盛行的自然主义思潮的一种反映。

  《荒野的呼唤》中,我们发现狗与人之间关系的变化是随着人对待狗的态度变化而贯穿整个故事的始终。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篇38

  这两部动物小说都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代表作品。《荒野的呼唤》讲述了一条忠厚守实的家狗变成一只野狼的故事,而《白牙》则讲述了一只小灰狼变为驯养犬的故事,它们波澜起伏,忐忑不平的经历却没有使它放弃生的`渴望,一直永往直前。

  《荒野的呼唤》主人公是一只健壮的长毛狗布克,北极的金矿需要这种狗拖运,后来布克知道了棒子和牙齿的法则,渐渐学会了祖先的生存方式,荒野对它的呼唤它无法逃避,最终回归荒野,成为狼群首领。

  这也借此说明,在险恶的社会里,只有敢于向命运斗争才有生存的可能;相反,如果你软弱不堪,任何人都能欺负你,最终命运会把你渐渐带入死亡,在动物界里有这样的一句定论“唯有强者才足以生存”,为了生存它们变得冷血无情。

  《白牙》主人公灰狼崽白牙,白牙生活在荒野,在幼年觅食学会了凶恶和残暴,之后它就分别有了三个主人,前面两个主人让它成为凶恶的斗狼,在一次次斗争中,它濒临死亡,新主人救了它,仁慈的主人也让白牙变得忠诚,善良。

  这让我明白一个人受环境的影响有多大,他可以把人变得凶恶残忍,可以把人变得善良仁慈,也可以影响到周围的人,甚至以小而失大,而在这里面的死亡陷阱也让白牙在地狱的边界线徘徊。

  鲜血染红了他们的双手,天堂与地狱只能走一条路,为了生存,只有与命运斗争!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篇39

  《荒野的呼唤》是一篇动物小说,是由美国的作家杰克·伦敦写的,由沈石溪主编的一部小说。我曾爱不释手,如饥似渴地翻阅着,它是人们精神粮食,是一部真正的好书!

  《荒野的呼唤》它主要讲述一只叫巴克的圣伯纳德犬,从温顺的家犬逐渐回归野性,重返荒野的故事,而强烈地反应了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

  我每次看完这本书,都热血沸腾,心情久久不能平静,啊!巴克是多么的顽强啊!它受尽折磨,却依然生存下来,它受尽欺凌,仍然不折不扣地当上头领。那股原始自然的野性在它身上复苏,使它称霸为王。看完这篇文章,不禁让我想起了动画片《狮子王》中的辛巴,它也是历经磨难,最终成为了万兽之王。

  在生活中,有多少人能像巴克一样,遇到困难,会迎难而上,毫不退缩呢?这是我们应该学习的一种品质。现在我终于明白了爸爸妈妈在我跌倒的时候不伸出双手把我扶起,而是鼓励我自己爬起来的原因;明白了在我遇到困难哭泣的时候,爸爸妈妈告诉我把眼泪擦掉,哭是不能解决问题的道理。在书中,巴克受尽磨难,我为它曲折的命运感到难过。我呼吁大家爱护动物吧,不要让它们被人类伤害,它们也是有生命的。有人可能会说:“虚伪。”但我想说:“这不是虚伪,是文明的标志,是人类文明的标志!”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篇40

  《荒野的呼唤》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一本动物小说,使许多人陷入思索。

  文章的主人公是一条叫巴克的狗,生活在人类的文明教育中。在和主人相处的过程中,他理解了爱与忠诚,当主人与别人打赌让巴克拉动半吨煤炭时,他知道此刻主人对他的能力及其信任;当主人被印第安人杀害时,巴克为主人报仇,表达了他对主人难舍的`爱。但是巴克真正的冒险才刚刚开始,巴克被拐卖,跟随了第二个主人,也就踏上了过最原始,最暴力的生活。巴克从一条宠物狗变成了一条拉雪橇的狗,在棍棒的打压下懂得了服从顺应,开始变得狡诈,野性也开始复苏了。在生存环境严酷的情况下,他牢牢记住了一个道理:弱肉强食,胜者为王!在困难的工作中,巴克凭着自己的努力,当成了领头羊。

  而他的野性也因为生活中的磨炼渐渐被唤醒。就是因为人的冷漠,残忍才人巴克放下了爱,抛弃了忠诚,变得野性。是人!把它从一个“孩子”变成了“仆人”。动物是人类最好的朋友,我们一定要好好呵护它,给它温暖,给它爱。

  就在阿拉斯加巴克成了雪橇犬。巴克这种随机应变的的态度难道不值得我们学习吗?它克服种种苦难,最后成为王,这种不屈不挠的精神,我们更应该向巴克学习。

  单单一条狗,就有这么多的优点,我们为什么还要残忍对待他们。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篇41

  《荒野的呼唤》这本书我花了4天的时间看完,我的感触特别深。这本书的主人公布克是一条狗,是以它的视角展开描述,让我们可以很好的了解动物的内心世界。

  布克它是法官米勒家的狗,一直过着养尊处优的幸福生活。可是后来被狗贩子卖去成了一条被奴役的雪橇犬,在天寒地冻的环境里每天吃不饱睡不好,还要拉雪橇。在残酷的环境中布克和其它队员们同甘共苦,最终成为一条优秀勇猛的雪橇犬。在布克危险时被好心的`桑顿救了,产生了深厚的友谊。可是桑顿被害了,布克替它报了仇。最后它听从内心的生活步入狼群。

  在这本小说中布克经历了好多主人,有让它过上养尊处优的,有让它拉雪橇的,有拿铁棒残暴毒打它的,也有帮助它的。看到这里,我想放声对那些帮助它的人说动物是我们的好朋友,你对它好它也会回报你的;对那些伤害它的人们我想说动物也是有生命有感情的,我们不能这样对它。布克它从养尊处优到回归荒野成为群狼首领,之所以成功,是因为它懂得“适者生存”的道理,让我们明白生活中难免会遇到挫折、困难,只要像布克那样勇于面对现实,永不言败,经受磨练,就会百炼成钢,实现自己的目标,最终成功。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篇42

  巴克被狠狠地揍了一顿后,这里又运来了其它的狗。一个一个都被那个矮胖子收拾了一顿。许多够都被别人带着,轮到巴克了。一个身材矮小,形容枯槁的男人把巴克带走了。巴克看见钱在佩罗和那个爱胖子转手时,就知道自己又被交易出去了。从此,巴克有了新主人:佩罗和弗朗索瓦。

  巴克和新来的够柯利去看其它狗。一个是伪君子斯皮茨,一个是闷闷不乐,愁眉不展的戴夫。戴夫只知道吃和睡,对其它的事情都不感兴趣。当它们坐的船“独角鲸号”穿过夏洛特皇后海峡时,船像着了魔似的颠簸起伏。这样的情形让巴克和柯利都吓得发狂,但戴夫只是眼睛挣开了一下,打了个呵欠,又去睡觉了。

  在迪亚海滩的第一天,巴克很诧异,它已远离了那种文明高雅的生活。这里,到处都是野蛮的争斗,一点也不安全。这里的生存法则就是弱肉强食。

  从此,巴克必须改变生活习惯。这里的.够充满了野性,一不小心就会丢失性命。巴克的野性慢慢复苏。我想,巴克面对着狼一般的狗,会逃避?会攻击?不过巴克总有一天会野性大发,到那一天,巴克的命运一定会改变!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篇43

  我读完了老师推荐的《荒野的呼唤》这本书,感悟颇深,受益匪浅。

  书的主人公是巴克,它是一条狗。巴克是法官米勒家的宠物狗,过着养尊处优的幸福生活。可是,有一天晚上,巴克被贫穷的园丁卖给了狗贩子,成为北极拉雪橇狗。它在天寒地冻的环境中每天吃不饱、睡不好,还要一大早起来拉雪橇。残酷的生存环境把它磨练得跟狼一样勇猛,杀了它最恨的狗——斯皮茨。还斗过了大狗熊、治服了一群狼……最后,被一个叫桑顿的人收养了,他和桑顿结成深厚友谊。可是,桑顿被印第安人杀了。巴克把印第安人咬死了,为桑顿报了仇。最后,它回归荒野跟狼群生活在一起,成为狼的头领。

  巴克从养尊处优的.宠物狗,到冰天雪地的拉雪橇狗,再到回归荒野的狼群首领,这条艰苦之路之所以成功,是它懂得“适者生存”的法则,是它敢于面对现实,经受磨练,坚持不懈,永不放弃的结果。巴克的成长经历对我们有许多启迪:人在社会中生活,难免会遇到挫折、困难,甚至是人生的低谷。只要像巴克那样适应生活环境,勇于面对现实,永不言败,经受磨练,就会百炼成钢,实现自己的终极目标,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篇44

  这天,我看完了《荒野的呼唤》这本书,它使我懂得了许多知识!

  这本书讲了一只名叫巴克的狗的故事。巴克经过礼貌的教化,一向生活在美国加州的一个温暖的山谷里,之后被卖到了北部寒冷偏远的阿拉斯加,成了一只拉雪橇的狗,它目睹了强者与弱者之间的冷酷无情和生死争斗,于是它为了生存,它学会只求活命,不顾别人的原则,变得十分凶狠,机智。最后,在|||森林狼群的呼唤下,巴克狼性复萌,逃入丛林,从归荒野。

  我们看到人们的勾心斗角觉得疲倦,对争吵与打斗觉得残酷,但是当这样的.情形发生在狗的身上时,我发现,不只是人类,每一个群体中间都存在一个生存法则,是的,就是胜者为王,人类社会,你争我夺,这是礼貌人生存的法则,而在动物界,那就是弱肉强食。

  巴克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里它感受到它体内某种叫力量与野性的东西在慢慢复苏,靠悲悯与施舍是不能生存,要想给自己生存的空间,就务必让自己不断变强,变厉害。

  从最初的温驯变成最后的野蛮,若巴克持续最初的服从,也许巴克早就死在了贩狗人的棍子下,我深深的震撼于在它那温驯的表面下那不断苏醒的本性。

  这本书使我了解了动物之间的故事,之间的争斗。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篇45

  昔日流浪的渴望在沸腾,奋力挣脱现世的枷锁;野性在严寒的冬日里苏醒,再一次的发出醒来的欢呼--题记。

  巴克是一只贵族交犬,纵使它的父亲有多么的强壮,母亲是多么的机灵,从南方来的巴克始终不被人看好,从南方来的所有狗不是被咬死就是被冻死,更何况贵族马克一下变成了苦役巴克,但巴克,是例外,是传奇,是神话!是的,巴克不但生活了下去,还成为了出色的领头犬,加入了儿狼群,成为狼群之首。

  是什么让巴克有这样的成就呢?是一层又一层的'困境。困难是我们最好的导师,巴克在矮胖子血淋淋的棍棒下学会放下尊严;在与斯皮茨明争暗斗时学会隐忍;在四千八百多公里的狂奔中学会挣扎;在桑顿惨死的悲伤中学会放下和尊寻本心。

  像巴克一样,我们也会在人生低谷中徘徊上一段时间,但这段时间里,决不能被困难给打败,失败将一无所有。战胜它就是通往成功的必经之路。

  或许你会抱怨上天待你的不会,让你的生活索然无味,给了你多少的困难,却并没有给你成功,但是你想一想你有没有越过困难呢?困难就像一只浴火重生的凤凰,在熊熊大火中燃尽方可重生。人也一样,渡过了那层层困难,方可成功。

  巴克不仅给予了我鼓励,也让我明白了人生哲理。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篇46

  暑假里我看了一本书叫《荒野的呼唤》,里面主要讲述了一只名叫布克的狗出生在富裕的美国南部,是温室的宠物狗。后来被贩卖到天寒地冻的北方成了一只雪橇狗,为了生存,布克身上的原始本能被激发复苏了,它逐渐学会了祖先的生存方式,懂得了棒子和牙齿法则,最终变成强者回归荒野成了狼的首领。

  读完这本书我懂得了在险恶的自然环境中,只有保持清晰的头脑勇于向命运抗争的强者才有生存的可能

  今年暑假爸爸让我和他练习永春拳,练习的`屋子里只有风扇,没有空调,爸爸说这种屋子练习永春拳效果比较好。先蹲二字牵羊马练习开张式50遍,不一会我全身燥热,大汗淋漓,我的小腿忍不住的颤抖,胳膊也举不起来了,此刻我只想有一张舒服的椅子和凉爽的空调。一起练习的老爸用严肃坚定的目光注视着我,仿佛现在我要是敢停下练习,怒气的爸爸很有可能会劈我一招咏春拳,没办法我只好咬紧牙关坚持练习第31遍,32遍……49遍,50遍.终于练习完了。后来每天练习,慢慢地每次练习后一身臭汗的我感觉精神抖擞,浑身充满力量。

  我想这不是和布克的处境相似吗?在恶劣的环境中只有坚持才能克服困难,只有坚持才能变得强大获得成功。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篇47

  最近一直在看《荒野的呼唤》这本书,我怀着敬佩的心情读完《荒野的呼唤》,被书中的主人公——巴克所震撼,整个故事以阿拉斯加淘金为背景,讲述了在北方险恶的环境,巴克为了生存,如何从一条驯化的南方狗退化成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野蛮状的过程。

  巴克是一条硕大无比的杂交狗,它被人从南方主人家偷出来卖掉,几经周折后成为了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狗,在残酷的驯化过程中,它意识到公正与自然的法则,恶劣的环境让它懂得了狡猾与欺诈,后来它自己将狡猾与欺诈发挥到让人望尘莫及,经过残酷的你死我活的'斗争,它最终成了领头狗。最后,在它热爱的主人惨遭不幸后,它便走向了荒野,一路上响应它的是那种非常向往的野性的呼唤……

  和巴克一样,我们也会遇挫折,处于人生低谷,这时候我们就懒惰,一定会有放松的感觉。但是挫折不可能让道,我们只有顽强的面对它,坚强地与它作斗争,才能战胜它,绝不能倒下,只有这样才能体会苦尽甘来的喜悦。人的命运是可以改变的,虽然人在公正和自然的法则的面前是渺小的,但是只要不懈努力,决不向困难低头,充分发挥我们的聪明才智,就一定会实现我们的理想和愿望。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篇48

  在跃过天山的时候,我看到了一片荒野。它完全暴露在月光下,没有积雪的遮挡,一望无垠。这倒不是因为它多么广阔,而是因为它的下方是一个陡坡,徒然让人生出那种豪气冲天的错觉,着实让我惋惜了一场。

  为什么要惋惜呢?可能这个回答有些许勉强:我想它应该是被误解和错过了许久。它立于人烟稀少的天山怀抱中,披着贫瘠的外衣,日夜忍受着风吹日晒,在不多的几双目光的注视下,在我们转了几个弯后,不甘愿地让我们发现了这个秘密。这就好似说它是伪装的博大胸襟每每在人路过时遭受这样不清白的冤屈。仅仅是一个不大不小的陡坡,却让它的地位与那贫瘠的戈壁沙漠更低一筹。在无意识的欺骗了那几双眼睛时,它不得不承受被他们奚落和不念真相的后果。这并非它意,却也是它所无奈的。本来么,它没有脚也没有手,无法移动,也无法辩白。即使是雪天的银装素裹让它暂时得以不必“欺骗”那些路人,因为茫茫大雪掩盖了一切谎言。但若有人来游玩不慎落下陡坡,哭天抢地地爬上坡后,简直狼狈不堪,又致使这样的惊吓与那“谎言”相去不远了。我想,这时候,它的心里,想必是黯然不已。

  所幸的是,在我最后一次路过那个荒野时,发现那里一片片大大小小的.树苗在风中摇曳,嫩嫩的叶片在招手欢笑,为荒野增添了几分春色,再放眼望去,居然还一望无垠。只是在暮色中,荒野那陡下的坡地,像一条坚固的脊梁在野风中挺立着,寂傲蚀骨,不停地呼唤着它所向往的真正的广阔和宽宏。像真正的荒野一样,在灵魂中声声呼唤,生生不息,谁不为之动容?

  试想,在我们的生命中也有过许多如它般的荒野,不情愿的欺骗,不情愿的放弃,对现实充满无奈和不满,在与时间长久的僵持之中,自成一种如山野呼唤自然的追求。这种不被现实征服的思想是如此明显地体现在诗人们的身上,让他们歌颂那些不愿被生命遗忘的人们。同时,让我们好好地坚持梦想,坚持对生活的追求。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篇49

  世界上写动物小说的人可不少,比如:沈石溪、西顿、椋鸠十等等,他们笔下的动物小说是那样的传神和引人入胜。在这个寒假中,我又读了一本动物小说——《荒野的呼唤》,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写的。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从小生活在温室环境中的巴克被偷着拐卖到原始荒野当雪撬狗。残酷的`现实触动了巴克,由于人类文明的长久熏陶而向大自然回归的本能和意识,恶劣的生存环境锻炼了巴克,他在历练中不断成长。最终通过战胜狗王斯匹茨而赢得了拉雪撬狗群中的头把交椅。当残暴的哈尔将巴克打得遍体鳞伤、奄奄一息时,约翰、桑顿的解救让巴克感受到温暖并决定誓死效忠恩主,但恩主的遇害彻底打碎了巴克对于人类社会的留恋,从而促使巴克坚定决心,毅然走向荒野,回归自然。

  读完这本书后,我心中感慨万千。一条平凡的狗,原来它的一生,并不是那么的精彩。这让我不禁感叹道“狗是有生命的,怎么能虐待生命呢,在他们没有精力或奄奄一息之前,还让它们干生活,不给他们吃饱,总是用鞭子抽打它们……”这些事例让我想到了小时候亲眼目睹的一件悲惨的事。

  小时候有一次在去幼儿园的路上,我看到一只被车撞了的小猫正在用自己最后一点微弱的力气向道路旁爬去。当时我还提醒送我的奶奶说:“小心点,别压着那小猫了,看着好可怜呀!”“是啊!但可惜呀,它快死了,只能保佑它下次不要被车撞了吧!”可是,当我们正要经过那个事发地时,有一个调皮的小孩故意用脚狠狠地踢了那只小猫一脚,将小猫生命的希望全都踢灭了。我没有胆子去看那个结局,因为我不看也知道,此时它该正躺在离事发地几米外的地方,全身正僵硬着,我当时想疯狂地踢那个小男孩,让他体会到那只小猫的痛苦。

  生命是宝贵的,只有一次,但请你能敬重一切生命,也许,是他们,让世界变得更美好。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篇50

  暑假里,我读了《荒野的呼唤》这本书,书中的故事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这本书讲了一条名叫布克的狗,被主人的园丁助手曼纽尔卖到了北国。它有过四个主人,经历了许多磨难。在第一个主人手里,他差点被狗的头领史皮兹杀死,但最终学会了生存的法则;第二个主人让他拖着沉重的货物,一口气跑了两千四百里;第三任主人根本不知道如何使用狗,自己也很无能,最后他和他们的狗一起掉进河里淹死了,只有布克被他的第四任主人救了;第四任主人和布克建立了深厚的感情,布克为主人立了好几件大功,在主人被杀害后,他替主人报了仇。最终,布克回归荒野,成了一群狼的头狼。

  读完这本书,我不禁掩卷深思,感慨万分。首先是布克坚强的生存能力,他的众多伙伴,在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困难和危险后,只有布克活了下来。我觉得社会也象一个大战场,一旦倒下去,要不赶快站起来,你就完蛋了。悲伤会把你彻底打垮,然后吃掉你的灵魂。只有站站着的人才能生存下去。站着的人应该让自己站得更高,才能不断进步,并继续寻找更高的.立足点。

  其次是布克对第四任主人的浓厚感情。在布克的生活里,只有他的第四任主人和他建立了深厚的感情,这感情像一根绳子似的把他不断从荒野里拉回来。他救过主人一次命,替主人立过好几件大功,在主人被杀害后,他又想方设法替主人报了仇,并且在每年主人被杀害的那天,他还会回到那个地方纪念主人。相比之下,我们人对动物的感情就要差多了。

  第三点是人的贪心。第二个主人因为贪心把布克他们给卖了,第三个主人因为贪心想得到金子,穿过已经开始融化的湖面,结果掉进湖里淹死了,就连第四任主人也是因为贪心想多拿一些多矿石而被人杀害了。贪心,真是人致使的弱点。

  《荒野的呼唤》的确是一本好书,是一本能震撼人心的书,希望大家一定都要看一看。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篇51

  《荒野的呼唤》是杰克·伦敦的一部中篇小说。讲述了一只名叫巴克的狗的故事。也延续了他一贯的创作主旨:生存。

  这部小说的视角十分奇特,是以巴克的视角来写的。他原本生活在米勒法官家的大宅子里,养尊处优。但又被园丁曼努埃尔偷拿去换钱了。巴克先是被转手到一个训狗专家那里,被大棒打明白了:胜者为王,败者为寇。如果对方手中拿着大棒,你一点办法也没有。巴克着实是一条聪明的狗。他后来被佩劳选中,成了一条拉雪橇的狗。它是条好狗,学的很快。而荒无人烟的环境也逐渐激发了它的野性,它就这样一直在原始的环境下,学习着原始的技能。在旅途中,它也并不是一帆风顺。中途有赫斯基狗来洗劫他们的`营地,甚至杀死了巴克的同伴。它与头狗发生争斗,最终战胜了头狗成为狗群的领袖,它见到了忠犬的死亡。这一切都给它带来了难以磨灭的印象。后来巴克又被转手给了一个亲戚团,其中领头的叫哈尔。他是个为了淘金不顾一切的人,他每天都在驱使着狗队,却从来不为它们考虑。对他而言,狗只是工作的机器。巴克在这种环境下几近崩溃,直到遇见了约翰·桑顿。桑顿是一个真正爱狗的人,他对任何的狗都十分大度慈爱,他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好主人,这让巴克十分的爱他,桑顿是唯一能拴住巴克的人。而桑顿终究还是被伊哈特人杀死了。巴克就此彻底脱离了人类,回归了荒野。

  巴克是一条狗,但在书中,巴克的一些品质表现出它比有些人类还要好。它正直忠诚,十分勇敢,而有些人,却是利益至上,十分虚伪的。巴克它有自尊心,在被训狗人的大棒打的时候,它感到了羞愧与耻辱。它被逐渐激发着自己骨子里与生俱来的野性,会自己捕猎,懂如何生存。它明白:弱肉强食,适者生存。

  为巴克敢于抗争的精神与它忠诚无私的品质致敬。有时,我们甚至需要向一条狗学习。因为它在某些方面比我们强得多。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篇52

  这个寒假,我读了很多本书,但让我最爱不释手的还是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John Griffith London)的《荒野的呼唤》。

  巴克最初也过着养尊处优、无忧无虑的生活。他继承了他的父亲——圣伯纳德犬的威严和体重;从他母亲——苏格兰牧羊犬那里继承到了灵敏的反应和机智。但是,自从曼纽尔将他卖给了狗贩,他的命运就被彻底的改变了。

  他从一个养尊处优的“国王”沦落到被别人所奴役的“奴隶狗”;从一个无忧无虑的环境沦落到冰天雪地的北方,但是他依靠着自己超强的适应环境的能力,当上了领头狗,在他的主人桑顿最后还回归到了大自然当上了头狼。

  巴克的故事让我不禁联想到了一句名言“只要奋斗最终会取得成功!”同时,它也让我想到了一个人——童第周。

  童第周是我国著名的生物学家,也是国际知名的科学家。

  其实他读中学时第一学期末平均成绩才45分。

  此后,他就常常与“路灯”相伴:天蒙蒙亮,他在路灯下读外语;夜熄灯后,他在路灯下复习。“功夫不负有心人” 期末,他的平均成绩达到70多分,几何还得了100 分

  大学毕业后他去比利时留学。在国外学习期间,童第周刻苦钻研,勤奋好学。获博士学位后,他回到了灾难深重的祖国,在极为困难的条件下进行科学研究工作。

  没有电灯,他们就在阴暗的院子里利用太阳光在显微镜下从事切割和分离工作;没有培养胚胎的玻璃器皿,就用粗瓷陶酒杯代替,所用的显微解剖器只是一根自己拉的极细的玻璃丝;实验用的'材料蛙卵都是自己从野外采来的。就在这简陋的“实验室”里,童第周和他的同事们完成了若干篇有关金鱼卵子发育能力和蛙胚纤毛运动机理分析的论文。经过不懈努力,研究出了在生物进化中占重要地位的文昌鱼卵发育规律,取得了很大成绩。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篇53

  寒假期间,我读了一本关于动物的小说,名叫《荒野的呼唤》。

  这部小说的主角巴克,拥有高贵的血统,原本无忧无虑地生活在米勒法官家里。一天,它被偷走了,几经转手,被卖到一个穿红色绒线衣的人手里。这个人用大棒反复击打它的脑袋,让它明白了“大棒法则”。被带入狗群之后,斯匹茨咬死卷毛,卷毛死也没留个全尸,又让它明白了“犬牙法则”。后来,巴克利用雪鞋兔事件发起进攻,让斯匹茨得到了同样的结果,自己取代它当上了排头狗。但是,主人一而再再而三地替换,也致使它们狗群的任务越来越重,奄奄一息。这时,它遇到了新主人索恩顿。它不但在索恩顿那里得到了休息,恢复了健康,而且体会到了平等的爱。为了这份爱,它追随索恩顿来到了一个宽阔的峡谷。在这里,狼嚎唤起它的记忆。当最爱的.主人被伊哈人杀死之后,他愤怒的为主人报了仇;随后了却人间红尘,毅然回到了荒野。

  狗,多么忠实啊!文章里的巴克和其他狗伙伴们虽然吃得不太饱,但它们却以工作为荣,竭尽全力地工作。它们绝不会违背主人的命令,非常忠实。

  狗,多么聪明啊!当巴克成为排头狗之后,妥善地管理着雪橇狗群;走在危险的薄冰上,凶恶的斯匹茨掉进了冰窟窿,但它死也要拉狗陪葬,于是几乎把整队的狗都快拽了下去,幸好巴克聪明,使劲让自己不动弹终于得救了。

  狗,多么勇敢呀!在遇到野狗来抢夺食物时,它们奋勇杀敌似的扑咬起来,赶走了那伙“强盗”。在主人索恩顿失足掉进河里时,在湍急的水流也阻挡不了它救起主人。

  想想我平时对狗的态度:碰到小狗就拿着戏弄;家里的看门狗总是受我的气;宠物狗怎么也逃不了被关在笼子里的命运……….现在回想起来,真是太惭愧了。我应该要善待它们,关心它们,呵护它们。

  在这个血肉丰满的世界里,我哭了,我笑了,我悬念叠生,我由衷地感叹生命的无限顽强。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篇54

  暑假里,我读了《荒野的呼唤》这本书,书中的故事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这本书讲了一条名叫布克的狗,被主人的园丁助手曼纽尔卖到了北国。它有过四个主人,经历了许多磨难。在第一个主人手里,他差点被狗的头领史皮兹杀死,但最终学会了生存的法则;第二个主人让他拖着沉重的货物,一口气跑了两千四百里;第三任主人根本不知道如何使用狗,自己也很无能,最后他和他们的狗一起掉进河里淹死了,只有布克被他的第四任主人救了;第四任主人和布克建立了深厚的感情,布克为主人立了好几件大功,在主人被杀害后,他替主人报了仇。最终,布克回归荒野,成了一群狼的头狼。

  读完这本书,我不禁掩卷深思,感慨万分。首先是布克坚强的生存潜质,他的众多伙伴,在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困难和危险后,只有布克活了下来。我觉得社会也象一个大战场,一旦倒下去,要不赶快站起来,你就完蛋了。悲伤会把你彻底打垮,然后吃掉你的灵魂。只有站站着的人才能生存下去。站着的人就应让自己站得更高,才能不断进步,并继续寻找更高的立足点。

  其次是布克对第四任主人的.浓厚感情。在布克的生活里,只有他的第四任主人和他建立了深厚的感情,这感情像一根绳子似的把他不断从荒野里拉回来。他救过主人一次命,替主人立过好几件大功,在主人被杀害后,他又想方设法替主人报了仇,并且在每年主人被杀害的那天,他还会回到那个地方纪念主人。相比之下,我们人对动物的感情就要差多了。

  第三点是人的贪心。第二个主人正因贪心把布克他们给卖了,第三个主人正因贪心想得到金子,穿过已经开始融化的湖面,结果掉进湖里淹死了,就连第四任主人也是正因贪心想多拿一些多矿石而被人杀害了。贪心,真是人致使的弱点。

  《荒野的呼唤》的确是一本好书,是一本能震撼人心的书,期望大家必须都要看一看。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篇55

  《荒野的呼唤》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小说主人公是一只肌肉发达的狗,名叫巴克。它的妈妈是一只牧羊犬,它的爸爸是一只圣伯纳德犬。

  巴克出生在一个法官家里,那个家里有很多狗,比如不下二十只的胡梗、日本哈巴狗、墨西哥无毛犬,还有巴克,虽然拥挤,但却很开心。好景不长,巴克被几经转手,卖到了遥远的北国。它被一辆运输车送走,后来又被一辆卡车运到轮渡上,最终他被装进了一节包裹快运车里。这节包裹快运车在火车后面拖着,整整两天两夜,巴克也就持续两天两夜没吃没喝,最后它被卖给了拉雪橇的狗队。巴克在不宜生存的北国,通过努力,变成了出色的雪橇犬。

  看完故事,我深深地被巴克的特质所吸引。

  第一个特质是“隐忍”。巴克如果做的不好,主人就会用鞭子打它,它默不作声,努力调整步伐,用力地快速拉着雪橇,尽力做到让主人满意。恶劣的生存环境中,巴克学会了如何在雪地中睡觉——在雪地里挖一个坑,躺在坑里。丝毛犬经常挑衅巴克,但它忍住愤怒,逮准机会,消灭了“敌人”。

  第二个特质是“坚强”。巴克的生活很艰苦,吃不饱,甚至还吃没有营养的冻马皮来充饥,每天都要忍着饥饿走很长很长的路。又一次,为了赶时间,它和伙伴们一天在雪地里走了四十英里路,腿都软了,但它一直咬牙坚持,最后得到了主人一磅半的.大马哈鱼干作为奖励。

  第三个特质是“勇敢”。主人死后,雪橇队解散了。为了生存,巴克想尽办法猎到了一头雄鹿,饱餐了一顿。后来,巴克遇到了一群狼,由于巴克吃的好,比狼高出一个头,所有的狼都打不过他,甘拜下风,于是巴克变成狼王。从此以后,人们就再也没有巴克的消息了。

  合上书本,我的心里久久不能平静,巴克虽然是只狗,但它有着“隐忍”、“坚强”和“勇敢”的精神,在荒野中生存下来。我想对巴克高呼一声:“你真了不起,我为你骄傲!”我们要向巴克学习,在激烈地学习竞争中,坚持不懈、勇往直前。我想再说一遍,向巴克学习!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篇56

  近期,我读了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的《荒野的呼唤》。这本书向人们展示了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

  本书主要讲了:一只可爱的家犬——巴克出生在大法官米勒的房子里。长大的巴克统治着这片领地上的所有狗。但是,可恶的曼纽尔趁着没有人时偷偷地把巴克买给淘金者。就这样,巴克成了雪橇犬。巴克把头领斯皮茨干掉后,成为了新的雪橇犬头领。巴克把狗群治理的焕然一新。后来,佩罗和弗朗索又把狗群卖了,之后又接二连三换主人……巴克被折磨得半死不活。辛亏桑顿救了巴克,才让它免于一死。在探索金矿时,桑顿被印第安人杀死了,愤怒悲伤的巴克疯了似的把在场的印第安人一个一个咬死。巴克再无羁绊,听从灵魂的指引,回归荒野,获得新生,成为狼群的头领。

  读完这本书,我被这种弱肉强食的生活惊呆了:如果你不是强者,在森林中只有忍饥挨饿;如果你不是强者,在森林中只有被欺凌;如果你不是强者,在森林中只有死路一条。这让我想起了我们这一代的“小皇帝”。从小娇生惯养,过着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寄生虫般的生活,如果放进丛林里,恐怕小命很难保全。瞧瞧杰出的巴克,走过道道险沟,踏过无数陷阱,趟过条条激流,最终以胜利者的姿态站在丛林中。人也一样,只有经历千锤百炼,才能积累丰富的经验,只有在失败中站起来,才是生命的强者。如果只做温室中的花朵,注定要被社会淘汰。

  也让我知道了身体的重要性。我们不能只把学习搞好就OK,还要把身体锻炼得棒棒的,做到多方面发展,这样才有可能在竞争中屹立于不败之地。纵观历史上的伟人,基本上都是身体棒棒的,寿命长长的。我以后要多锻炼,走路不上蹿下跳,保护身体,不能让身体受到伤害。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如果没有了生命,一切都无从谈起。

  做生命的强者,不向厄运低头——这是我向巴克学习的地方。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篇57

  出于对动物的喜爱,我常会找一些这类的书慢慢翻看。《野性的呼唤》是一本以一只名叫“巴克”的狗为主角的书,却和一般的侧重于狗的忠诚、可爱之类特性的书不同,它以叙述的形式讲述了巴克从一只温顺亲人的家犬在棍棒法则和野性的教育下转变成“狼王”的故事。中西方文化有差异,在语言的表达方面也有所不同,但文章中透露出的 “ 物竞天择,适者生存 ” 的意识和对生命的热爱,依旧深深吸引着我。

  巴克在被拐卖前,是法官米勒家中一条养尊处优的驯养犬,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然而,在被拐卖到严酷的北方之后,它不得不面对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在极其恶劣的现实环境中,它显示出了强烈的生存欲望,并由这种欲望主宰,设法克服一切难以想象的困难,成为一只适应 荒野生存 规律和竞争规律的 雪橇犬 ,它与它的主人桑顿一起,在北方闯出了名声,最终还响应荒野的召唤,回归了自然。

  苏格拉底说:人活在这个世界上就是准备死亡,练习死亡,因为死亡能够使我们的身体消失。这句话听起来有些消极,然而在杰克 · 伦敦的作品中,伴随死亡而来的不是眼泪,乞求,而是尊严;死亡也不是阴森森的,而是冷静、清醒的。他的小说的死亡意识主要表现在抗拒死亡的`威胁、寻求有尊严的死亡、遵循死亡的自然规律等方面,这也正是他热爱生命,礼赞生命的独特方式。

  文章中的巴克有许多吸引我的地方,比如它的坚韧不屈,听命棍棒法则却并未被驯服;适应力强,为了生存学会了以前养尊处优时不会的技能;热爱自由,对新生活充满了向往和渴望;勇猛凶残,想象力丰富,善于耍心眼,施诡计,为达到目的不择手段;富有激情,当桑顿把它从棍棒中救出来,并像孩子般照料它时,它表现出对桑顿义不容辞的责任和爱以及忠诚。也许巴克不够完美,但在我眼里,它充满了魅力。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篇58

  《荒野的呼唤》是一本非常好看的书,这本书的作者名叫杰克。伦敦。书中描写了一只狼狗布克的生命历程,经历风雨过后一个狼群的首领,让我们有着深刻的感受。

  《荒野的呼唤》让我们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震撼和力量,在荒野中好不容易生存下来的布克,用他的行动表示出了坚持就是胜利,谁最勇敢,谁能活下来,谁就是王者。现实生活中也同样残酷,谁有能力,谁就能成功。竞争也越来越强烈了。让人们不得不好好学习,不能耽误任何功课。

  这本书也给了大家很多启发,比如给我的`一些启发:要好好享受现在的生活,努力把任何事情都做到最好,学习布克,永不放弃,坚持就是胜利!

  《荒野的呼唤》中,大家会体验到一个血肉丰满的世界,会哭,会笑,会悬念迭生,会认为生命是无比可贵。我也建议大家学习布克,坚持到底。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篇59

  狗,随着人类社会的渐变位置逐渐上升,狗已万千宠爱于一身,但狗并不是只有养尊处优的一面,那些被人恐吓,追赶,抛弃的狗,它们冰冷,凶狠,充满敌意。其实,了解一只狗并不难,你可能不知道它在想什么,到底喜不喜欢你,但只要以心相待,以情相向,哪怕是从温暖的天堂被人踏入冰点的恶魔,只要给他加一双真情的翅膀,同样可以成为天使。而《荒野的呼唤》这一本书讲的就是一只狗的故事,这只狗叫巴克,他出生在一位大法官家中,这里景色幽静美丽而充满生机,十分富饶,巴克就是这里狗的头儿。可好景不长,巴克在一个可恶的贩狗人的带领下被卖到了佩罗的手下,当起了一只雪橇狗,和佩罗同行的还有好友费朗索瓦。巴克根本不习惯雪橇狗的生活,生活优越的它突然与普通的.犬平起平坐,十分吃不消,但最终还是顽强地活了下来。巴克在经历了3位主人的更换,人类对狗的凶狠残忍之后渐渐地对生活没了希望,就在此时,新主人桑顿步入了它的生活,给巴克的生活带去了一线希望,爱与关怀。可是,却因为金子桑顿被印第安人斩尽杀绝。巴克成为了那里狼族的一员,永远守护着桑顿。

  巴克,它是一只犬,它是一只对主人忠心丹丹的犬,它是一只渴望自由长啸的犬,它是一只善与恶并存的犬,它只是一只犬。巴克从天堂般的生活中一下落入冰山,但它没对任何人屈服。可是,当巴克遇到爱他的主人桑顿时,却不顾一切的绝对臣服。也许,这正应了那个道理:"爱能感化一切。“

  狗的想法很简单,有食物,有一个爱它的主人,就可以陪伴一生。哪怕是最暴躁,凶狠的狗,只要用爱相待,一样可以成为忠犬。而人呢?是不是只要用情去感化,坏人也可以变好?假如生活中多一点爱心;世界上多一点温暖;说话时多一点赞美;人与人之间多一点真情,任何人都可以变得更好。其实,生活中本来就不会产生很与恶,只要多一点点交心与理解,你会发现生活如此美好!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篇60

  《荒野的呼唤》是作家杰克·伦敦所写的小说,美国诗人卡尔·桑德堡曾评价这是‘有史以来最伟大的狗的故事,同时也是人类灵魂最深处那奇异又难以捉摸不定的动机和探讨。我们越是变得文明,就越是感到恐惧。’但我却认为这是一段简单的向往自由和美好的故事。

  整篇小说主要叙述了“主人公”巴克原是米勒法官家中那一只爱犬,从小生活在温室环境中,却被拐卖到荒野——北部寒冷偏远的阿拉斯加当雪橇狗。残酷的现实触动了巴克回归的本能,恩主约翰·桑顿的遇害更是促使巴克坚定的决心,打破了对人类社会的留念,最终回归自然。

  巴克只是一只坚强、好奇心强、有羞耻之心的狗,是强者的向征,通过人的世界看到了狗的世界,在小说中写狗就是写人,赋予了狗以人的性格和心理活动,但他比他周围的人却更具有“人性”。他的顽强、坚持、“残酷”都只是因为他想活下去,想再次看到希望。看似小说写的是狗,却时刻反映着人类社会,冷血、残酷只有适者才足以生存。被抓走后,他没有一刻不想着法官、孩子们把他带回去,可他还是失望了,因为离被带出来的地方越来越远,却一直没有看到他们来,所以他只能反抗,为着自尊心去战斗,恶劣的生存环境锻炼了巴克,他在历练中不断成长,通过战胜狗王斯匹茨而赢得了拉雪橇狗群中的头把交椅,野性被不断激发出来……这一切缘由,不就是想要存活,想要活下来就必须站在最强的位置上,这样才能免遭欺凌。

  巴克也很忠诚,他对友善宽厚桑顿是视以救命之恩,对他的命令会赴汤蹈火,甚至是付出生命,也不会犹豫。因为约翰·桑顿正是他理想中的主人,一个爱狗的人,把狗当作朋友。在巴克统领狼他的忠诚族之前,因约翰·桑顿的爱,它一直和狼群保持着理性的距离,继续和人类生活在一起。最后约翰·桑顿被杀害了,动物和人类的纽带被切断了,当它再次听到狼呼唤时,便跑向狼群,同归了自然,成为一只真正的`狼。这让我感受到,他的忠诚是以生命的付出,真心的爱戴,并非口头之言,值得我们学习。

  有人说:“所有的生命都应该在蔚蓝的天空下张扬自己的生命力,自由而美好。”是啊,自由就是他们美好的目标,他们所追求的。《荒野的呼唤》是作者对生命追求自由的呼唤,一种尊重和赞美。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篇61

  看了题目,你一定倍感怀疑:狗就狗嘛,怎么叫“妖狗”啊?可是,拥有体型魁梧巴纳德狗和高贵无比的苏格兰牧养犬的血统,那可谓“锦上添花”,既高大威猛又仪表堂堂,巴克就是其中之一。

  原本巴克生活在一个富贵人家,可是因为庄园的帮手马纽儿家里缺钱而把它偷卖给了一个红衣男子,红衣男子又把它卖给了波奥特,从此巴克就开始了它拉雪橇生涯。在一次拉雪橇期间,由于巴克太优秀,领头狗斯贝斯经常挑衅,俩狗由此结下了恩怨。后因为实在馈乏食物,由斯贝斯领导的拉雪橇狗和途中的爱斯基摩狗一起劫粮,巴克借此混乱打败了斯贝斯,取代了头狗的位置。

  但是,情况越来越不理想,陡峭的地形,漫长的路程和只够塞牙缝的食物,使巴克和另几条狗心力交瘁,骨瘦如柴,还有好几条狗先后毙命,终于除了巴克和桑顿,也就是巴克的主人,其它人与狗都沉入河底。巴克跟随桑顿与另买的几条狗住进森林,它身上的原始野性逐渐被唤醒。桑顿遭到了土人的袭击,巴克帮他报了仇,就回到了原野,成了一条狼,在荒野发出孤独思念的呼唤

  全书有许多地方令人感动。当巴克为了桑顿而拼尽全力游到河中救他时,我震惊了,巴克只是一条狗,是什么使它一听见主人的呼唤就立刻从昏迷中惊醒,并奋不顾身再一次跳入河中?又是什么巴克可以舍弃一切,奇迹般得拉一千磅的货物走马100米?是对主人的关心吗?是对主人的依恋吗?还是对主人深沉的'爱?好几次,我都无法相信,巴克是一只狗!虽然狗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可“朋友”一词还是低估了巴克的情感,它们不是一般的关系,便似亲人的关系。

  巴克对主人是主仆之间的爱,在世间,还有一种爱更强烈,那就是——母爱!你可曾听说过,一位母亲为了救被压在车底的孩子,单手抬起了一吨多重的车子,一手拉出自己的孩子。别以为这是开玩笑,这就是母爱的力量,可以改变一切的母爱!

  看完了《荒野的呼唤》,我对“妖狗”一词有了自己的理解。或许,巴克不仅是因为长得半狼半狗,还因为它的感情。真 挚的对主人的爱,仿佛给它的灵魂灌输了人的情感,有了人的情感的狗,难道不是妖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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