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读后感

时间:2022-04-03 16:38:23 读后感 我要投稿

《家》读后感【热门】

  读完一本经典名著后,大家对人生或者事物一定产生了许多感想,让我们好好写份读后感,把你的收获和感想记录下来吧。千万不能认为读后感随便应付就可以,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家》读后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家》读后感【热门】

《家》读后感1

  《乖孩子和破坏家》是一篇很好的故事,是《101个勤学故事》中摘抄的。这篇故事主要讲的是;有这两个孩子,哥哥很听话,学习勤奋,弟弟则不同,成绩很好,但调皮捣蛋,经常闯祸,老师,父母都拿他没办法。这两兄弟都喜欢玩具,但对玩具的态度不一样。弟弟总是把玩具拿来拆卸成一堆,再设法的装好他。更多的时候,他把玩具拆卸开就不能重新安装了。为此,他的父母没少责备他。爸爸说;“你天生就是个破坏家!"妈妈叹气:“你要有你哥哥一般听话,我就抄操点心了。”的确,在哥哥的手里玩过多年的玩具依旧完整如新。

  谁知,长大后,弟弟成了大名鼎鼎的机械专家,而哥哥却成了车间里一个从事简单工作的装配工人。这个故事的结尾是始料未及的客观地讲,调皮捣蛋的弟弟学会的'是破坏,乖巧听话的哥哥是维持。表面上看,我们似乎应该肯定哥哥,但事实上证明该肯定的是弟弟。谁说调皮捣蛋,爱搞破坏的孩子注定没有出息,只会让人操心,担心烦心?那些最绝妙,最富有创新的方法,往往是调皮捣蛋的孩子想出来的,那些善良,最能打动人心的举动,往往是最爱搞破坏的孩子做出来的。在我们成长的道路上,不妨来一点破坏吧!大人们或许不喜欢用于破坏,敢于破坏的小孩儿。但是,长大以后,最有成就的人往往就在这些人当中产生。

《家》读后感2

  亲爱的读者,看到“家”这个字,你们一定会想到一个温暖的地方,一个充满爱的地方。再想想“肩挑一个家”这五个字,读者们一定会想到自己的爸爸,因为在一个家庭里爸爸是家里的顶梁柱。不过,不是只有爸爸才能肩挑一个家,小孩子也可以的哦!

  我说的这个小孩子就是胡继汕,胡继汕出生不久,妈妈就得了一种运动神经损伤的病。为了给妈妈看病,胡继汕家债台高筑。迫于无奈,爸爸只能出去打工,照顾妈妈这个艰巨的任务就落在了胡继汕的身上。

  他们家虽然穷,但没有失去爱心。最令我感动的`地方是:星期六,胡继汕看了四川汶川地震后惨不忍睹的场面,他看不下去了,拿起一个袋子出去了……“孩子,拿去吧。”一个老爷爷给了胡继汕几个瓶子。胡继汕连忙说:“谢谢您,老爷爷。”

  第二天,胡继汕把钱放进了投钱箱,同学们一看,“哇,三十块。”老师也非常惊讶。她对胡继汕说:“你家经济也困难,你有这份心意就行了,钱你就拿回去吧。”“不行”胡继汕坚定地说“连拾破烂的老爷爷都帮我,现在别人有难了,我怎能袖手旁观呢?”

  读到这一段,我非常敬佩他,我们在别人有难的时候,就得帮助别人,那么在我们有困难时,别人也会帮助我们。我相信只要人人献出一点爱,世界就会变成人间天堂。

《家》读后感3

  今天,我看了《家》这本书,它是大作家巴金的第一部长篇小说。

  故事的主人公是高觉新、高觉民和高觉慧三兄弟。他们出生在一个旧官僚地主大家庭——高公馆。

  高公馆是一个四代同堂,拥有五房儿孙的大家庭,高老爷子是这儿的统治者,而觉新三兄弟则是五房中的长房子孙。

  大哥高觉新是个“无抵抗主义”和“作揖主义者”。因为母亲死了,而父亲娶了位继母后也死了,所以他过早的承担起了照顾继母和弟弟妹妹的重任。可是,因为他的无抵抗主义,是他和从小就青梅竹马的梅芬分开了。最终,还是因为他的无抵抗主义,让他的爱妻在荒郊的`一间小房子中生下一个小男孩后痛苦的死去。

  二哥高觉民是一个勇于对恶势力进行反抗的青年。当高老爷子要把他许配给冯乐山的侄女时,他勇敢地进行了逃婚,并在最终取得了胜利!

  三弟高觉慧是一个在“五四新潮”影响下长大的新青年,他比二哥还要勇敢,在爷爷生病时,他揭穿了捉鬼闹剧。

  这本书告诉我们,在恶势力面前只能勇于抗争!

《家》读后感4

  今天,我读完了巴金先生写的《家》这本书,它使我感到震撼,也使我了解到了民国旧制度的残忍。

  《家》这本书主要讲到的是高公馆里第三个儿子高觉慧在公馆里经历了因为参加督军署请愿被祖父关禁闭、梅表姐之死、鸣凤之死、哥哥逃婚、祖父之死等一系列事情后,明白了公馆里貌似和平相处,其实都在明争暗斗,为的就是争夺高家的财产,于是下定决心,偷偷逃出了这个像笼子一样的家。

  看完这本书,我终于明白了旧制度是怎样害人的。像觉慧的大哥觉新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他从小就好学。本来他可以到外地留学,但是祖父下定的一场婚事彻底地把他的梦想打破了,而且娶的妻还不是自己喜欢的女子。但是他顺从了,这里他就没有三弟觉慧敢闯:觉慧他什么都敢做,不管家人怎么反对,他都要去闯一闯试一试。就算被关禁闭,他的心也依然和他从所赞成的事业在一起。所以这两弟兄的'心灵可能会有一些代沟。我觉得,在那个时代,做人就要像觉慧那样敢闯敢做,脾气要硬一点,如果你处处都让着别人,顺从别人的意见而违背自己的意愿(就像觉新那样),别人就会欺负你。脾气硬一点,别人就不敢来惹你。这也许就是为什么觉慧在外面惹了事,而长辈都把觉新骂一顿的原因吧。

  总而言之,我觉得觉慧出走这件事做得是对的,觉新应该改正自己的行为。

《家》读后感5

  《法老的探险家》大概讲述了小特使米内迈斯的日记:故事发生于公元前1472年,米内迈斯是个孤儿,被他的舅舅卡玛克庙的神父收留,同时他也是法老图特摩斯的好朋友。法老和他的嫡母哈特谢普苏特女王一齐统治埃及,女王打算派出一支探险队去神秘的国度彭特,图特摩斯决定让米内迈斯参加,一场去往彭特之地的奇妙探险之旅开始了……

  故事以这个叫米内迈斯的小男孩儿的日记的形式展开,形式独特新颖,每一篇日记都相当于一个小故事,长则一页半的样貌,短则十行左右,字里行间,充满着童真童趣。每篇日记能够单独成文,数篇日记又汇聚成一个长篇在历史故事。故事的.情节扣人心弦,用精彩的故事再现难忘的历史,文学与历史相互交融,散发着别样的魅力。

  我捧起书本,专心致志的看起来,并消化着书里的精华,我发现,作者十分喜欢写日记,而且完全把日记当成了自己每一天务必做的事,因为他觉得写日记能够缓解他的疲劳和痛苦。

  我很佩服他这种思想,把日记当成自己的朋友,不分你我的思想,我要向他学习。

  看着这本书的资料,我的情绪也随着变化,书里的主人公米内迈斯开心时,我也随着他,情绪变得高兴;米内迈斯悲哀时,我也一样跟着流泪……

  总而言之,这本书给我带来了快乐,我很喜欢看!

《家》读后感6

  今天我看完了一本书,叫《黑熊舞蹈家》。

  里面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故事不是阿宝的故事,而是:《北极熊飘逝的母爱》。从前,有一只北极熊,她叫珍宝。毫不夸张地说,珍宝是母爱的典范;睁大着眼,不睡觉,生怕熊崽被偷去。只要有点动静,她都会睁大她那布满血丝的眼睛,四周看。当熊崽断奶的时候,过了不久,珍宝又产下了一头熊崽。为了避免珍宝又为了熊崽而憔悴,于是,饲养员出于好心就帮熊崽进行人工喂奶,如同照顾自己的孩子似的`,天天给他按摩。就这样,珍宝的母爱渐渐淡去,当饲养员把熊崽捧到她面前,她若无其事,把熊崽推开一边。有一天,惨不忍睹的事发生了:小熊崽没人看管,于是走到水池边玩,一不小心滑到半米深的水池里去了,珍宝见了,想去救他。一只鸟在她面前掠过,她竟然为了捉鸟而不去救小熊崽,直到小熊崽死去了……

  从这个故事中,我终于明白了一个道理:有时候,太过于好心,是会害人的。

  “好心地帮助,终究会变成坏事。”这句话,永永远远回荡在我的心中,时刻警惕着我……

《家》读后感7

  对于觉慧对鸣凤的感情,我并不觉得那是所说的爱。觉慧是受新思想教育的人,对于鸣凤的处境,他是带有同情的、怜惜的,鸣凤是单纯的`,她处处为觉慧想,她总是能带给觉慧快乐与安宁,对于这样美好的一个人,觉慧是有感情的,但那却不是爱情。鸣凤把觉慧当作救命稻草,她把所有希望都寄托在觉慧身上,希望能带她逃出这个牢笼,走出这个大家庭中作为丫鬟送人的悲剧。她是自卑的,也知道自己的身份是配不上觉慧的。但觉慧对她的态度却让她抱有那一丝丝的希望。但当她发现最后那一丝希望都如同一面镜子破碎后,她用自杀的方式来结束了自己年轻的生命,也结束了那作为丫鬟的悲剧,也保留了自己对爱情的那一份纯真。

  在鸣凤死后,觉慧梦到鸣凤成为了一个小姐。即使如此,他们仍没能在一起。在他的内心深处,他也知道自己与鸣凤的身份差距,毕竟他是生在那样一个封建家长制的家庭,多少也会受到影响。对于鸣凤的死,觉慧很愧疚,他认为自己的罪魁祸首之一,如果不是他,鸣凤未必会走到这一步。他曾答应鸣凤要救她,但为着自己的工作,他忽略了鸣凤的态度,也没能实现自己的诺言。他是自责的。

《家》读后感8

  我读得着本书叫夏日音乐家,蝉。真本书的主人公是,蝉小乐,他的妈妈再生就死了,他妈妈告诉她的孩子们,要忍耐在忍耐。其他的小婵都被蚋吃了,我最不喜欢蚋,可是小乐却逃走了,钻到地下,他在地下呆了五年。在这五年里,他成了地下建筑师,五年过去了,终于可以展翅高飞。他一开是非常激动,激动都快要哭了。他展开歌喉,一听,怎么发出咕咕的声音,经过长期的练习,他唱歌终于好听了,有一年,没下雨,其他昆虫,都快要渴死了,幸亏小乐没问题,他那像吸管一样的嘴巴,可以用来吸树汁。苍蝇闻到树汁,第一个跑上去,喝树汁。好说了谢谢,其他昆虫,也上去和树汁,喝到树汁昆虫都说谢谢,只有蚂蚁不说谢谢,小乐很生气。忽然有一天,一只母蝉听到了他的声音,和他谈着谈着,就结婚了,最后小乐唱完最后一首歌,就死了。可恶的蚂蚁把小乐的尸体搬走了,还骂他活该。

  这里面我最喜欢的.是小乐。因为他乐于帮助人。我最不喜欢的是蚂蚁。他不会说谢谢。可是我觉得蚂蚁也有好处,他们可以举起身体四百的东西。这就是我读夏日音乐家。

《家》读后感9

  我和爸爸妈妈一起读了格林童话中的《布勒门镇上的音乐家》,故事中有四种动物,分别是老驴、老狗、老猫、老公鸡,它们都是因为老了不能做事了才被财主赶出了家门,它们商量一起到布勒门镇上去当音乐家。它们越走越累,肚子也越来越饿,在路上它们到一家农舍,农舍里有一桌好吃的食物,一帮强盗正坐在那儿吃喝,驴想出了一个好点子,驴对老狗、老猫、、老公鸡说:我们这样。

  于是它们站在一起大叫在加上可怕的影子,把强盗吓跑了,它们吃着可口的食物,它们吃饱了饭各自找了一块地方很快就睡着了,早上它们收拾好了农舍,找了几件乐器开了一场家庭音乐会,它们决定在这里长期住下来,从些它们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一头驴、一条狗、一只猫和一只公鸡因为年老体弱而受到了主人们的厌弃和迫害,它们没有消极地等厄运的降临,而是从无情的主人家逃离出来接伴而行,怀者美好的希望,准备到布勒门市去当音乐家。他们团结合作,战胜了一群强盗,过上了美好的生活。童话赞美和褒奖善良的动物们的团结勇敢、聪明机智、自立自强的`优秀品质,讽刺嘲弄了强盗们的无知和懦弱,让人明白美好的生活就要用勇气和智慧去抗争、奋斗,命运可以掌握在自己的手中。文章的语言淳朴、幽默,通俗易懂,富有趣味性和民间特色。

《家》读后感10

  某天,老师给我们推荐了一套书,其中有一本书和我相遇并擦出火花,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这本书为《法老的探险家》,大概讲述了公元前1472年,米内迈斯是个孤儿,被他的舅舅卡玛克庙的神父收留,同时他也是法老图特摩斯的好朋友。法老和他的'嫡母哈特谢普苏特女王一起统治埃及,女王打算派出一支探险队去神秘的国度彭特,图特摩斯决定让米内迈斯参加,一场去往彭特之地的奇妙探险之旅开始了……

  故事以这个叫米内迈斯的小男孩儿的日记的形式展开,形式独特新颖,每一篇日记都相当于一个小故事,通俗易懂,字里行间,充满着童真童趣但又不失惊险。每篇日记可以单独成文,数篇日记又汇聚成一个长篇历史故事。故事的情节扣人心弦,故事主人公用自己的亲身经历再现当年的历史,使我仿佛置身于书中,与主人公一起经历了一场生与死的较量。

  这位小作者十分喜欢写日记,而且完全把日记当成了自己每天必须做的事,因为他觉得写日记可以缓解他的疲劳和痛苦。正因为这样,我们现在才能了解当时的历史。我很佩服他这种毅力,把日记当成自己的朋友。就象古罗马诗人奥维德所说,“忍耐和坚持虽是痛苦的事情,但却能渐渐地为你带来好处。”

  我喜欢这本书!

《家》读后感11

  《家》这部是从我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中的一个大家庭中说起的,讲述了那一代人对自由,对爱情,对创新中国的梦想的追求和努力,和他们三兄弟做出的不同决定,是坚持还是放弃,是爱还是恨,是走还是留以及这些决定带来的不同后果,越是读到后面,情节越是起伏不定,内心越是激动不已。《家》中塑造了一个封建压制极其严重的大户人家,在这个家中有着不同性格,不同的人物。觉新无疑是这个时代大部分人的影子,他是一种悲剧,曾经深爱着梅,但让他的父亲用占阖的方式决定了他的`,娶了瑞珏。他爱他的妻子,但世俗的思想害了他,听从别人的鬼话,将待产的妻子送到城郊,以至他的妻难产而死。他含泪忍受一切不义行为,不敢吭一声,他活着,只为敷衍,豪无主见,这也正是旧中国的悲哀。然而丫头鸣凤对觉慧的不渝也是一个悲哀,这个悲哀是这个社会造成的,但麻木的人们不以为然,在他们心中丫头拥有的权利不同于他们,他们是物品,可以当作人情相送。而觉民则不同,当他得知与冯家小姐定亲时,为了自己的梦想毅然选择离家,最终他在这个家庭中是最早取得小小胜利的人。

  读完了《家》,我的心潮澎湃,不知是为了觉民,觉慧的胜利而欢;还是为了琴,鸣凤的大胆而喜;或者是为了瑞珏,梅的遭遇而泣;再不然,就是高老太爷的专制受到了打击而歌……总之,五味瓶打翻的味道,难以用言语阐述。

《家》读后感12

  一头驴每天辛苦的磨麦子,他老了,磨不动了,主人打算把他杀掉,驴逃跑了,打算去不来没镇上当音乐家。路上又遇到了狗,猫和公鸡,遭遇都和他一样,他们一起去不莱梅镇上当音乐家,一天晚上,他们到了一个树林里,正准备休息时,看到远处有一点火光,于是就去找吃的,那是一座强盗的房子,强盗正在大吃大喝,,四个音乐家,一起奏乐,吓走了强盗,最后他们幸福快乐的住在了那里。

  这个故事,写出了团结就是力量,只要团结,什么困难都能战胜,想想我们自己,看了不感到惭愧吗?

  前几天,学校开展拔河比赛,轮到我们班比时,第一局,我们都听从老师的安排,所以,我们战胜了四班。

  可是第二局,我们两班交换场地,由于某些人不按老师安排,随意和伙伴站在一起,也没有听拉拉队的口号,自私自利,使得我们班本来是可以战胜四班的,现在变成了倒数第一。

  为什么总有那些个别的人,自由散漫,把学校当成自由市场,当成自己的`家,拖我们班的后退呢?在“不莱梅真的音乐家”这个经典故事中,在我们眼中都是些不懂情感的老弱病残的动物。可是,他们却也利用团结,战胜了强盗,在房子中住了下来。

  团结就是力量,在我们的生活中也能团结友爱,互帮互助,你就一定能战胜困难。

《家》读后感13

  《黑熊舞蹈家》是著名的动物小说家沈石溪爷爷的作品。沈石溪爷爷著的小说将故事性、趣味性和知识性融为一体,充满着生活哲理,风格独特,让你身临其境到动物世界里。《黑熊舞蹈家》是一本感人中篇故事集,它的感人会一步步将你带到动物世界,你也会慢慢地对黑熊生活习性了如指掌。

  这本书由八个小故事组成,主要讲六只黑熊和两只狮子的故事。其中《黑熊舞蹈家》最为感人,它主要讲马戏团里有两只性格各异善于跳舞的黑熊,它们在不同环境中的不同遭遇。阿宝是只既聪明又有音乐天赋的'黑熊,但它心高气傲受不了半点委屈。而圆球是只资质平庸的黑熊,但它勤奋性格温顺。因为阿宝脾气不好,圆球代替阿宝与元首夫人跳舞,从此圆球一举成名,成了"阿宝",而阿宝成了"圆球"。阿宝成"圆球"以后也改了过去的坏脾气,表演特别卖力,可最后回到马戏团看见昔日的荣耀全归假阿宝时,它心灰意冷,绝食来结束自己的生命,它恨人类的虚荣。看到这里时我的也心酸酸的,阿宝觉得人类社会太复杂,它是永远不可能弄明白其中的奥妙,所以它选择死亡。而我觉得阿宝应该放弃名利快乐的生活,不要走这么极端的路。

《家》读后感14

  回家三部曲中最喜欢的就是海上钢琴师了。

  第一次看的时候很震撼,说实话还没细想就被电影感染了,再看时候,是浪漫到骨子里的忧伤。喜欢这个故事,虽然只是一个虚幻的传奇,像是用胶片记录下的梦境,在意的,是梦的感觉和梦醒后的失落。

  终其一生,1900没有碰触过陆地的`感觉,他是海的儿子,陆地对于他,不是家园,记得片中的一句台词,所谓的爵士乐之父轻蔑地称1900为“屁股下坐着大海才能弹奏钢琴的人”,但是个人认为,这句话,极尽嘉奖。大海是造物的奇迹,一直固执的相信,面对大海,能感受到这世间所有的传奇壮丽,海的平静,海的咆哮,海的低语,海的色彩…… 1900是否就是在那些个枕着涛声入眠的夜里,听到了海的歌声,体会了音乐的神奇,他的弹奏,是浩瀚大海的歌唱。

  1900的足迹在弗吉尼亚号上,长、宽、深,不过一条船的距离,但是,随着弗吉尼亚号在海上航行,1900遍访海的角落,他从来不曾离开大海。想起吕克贝松的碧海蓝天,同样是一个灿烂微笑的长不大的孩子,一个钟爱着大海的深情的男人。一个是站在悬梯上眺望陆地的尽头,一个是站在峭壁上凝望海洋的无垠,两个离不开海的男人,最终都与海洋相守。这两部影片让我思索,什么是自由。大家都知道的一首诗“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

《家》读后感15

  近期,我读了一本书,名叫——《黑熊舞蹈家》。

  这是一本动物小说,是沈石溪写的,里面有很多动人的故事:母熊大白掌、蠢熊吉帕、黑熊的代沟、北极熊飘逝的母爱……

  还有许多人物动物:老猎人亢浪隆、愚蠢的熊吉帕,它的妻子吉雅、爱吃鱼的母黑熊白围巾,它的孩子--调皮的金嘴公主、黑熊舞蹈家阿宝、善良的圆球……

  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圆球,它既善良又听话,是一只乖巧的黑熊,不像粗鲁的阿宝,要是别人不顺着它,它就要发火,不肯吃饭,不肯演出,直到别人道歉。

  有很多故事发生在阿宝和圆球之间:

  有一次,黑熊齿轮抢了圆球的香蕉,还打了圆球,就在这时,阿宝冲了上来,把齿轮打跑了,圆球感激地把香蕉给阿宝,可阿宝不接受,抬着头,雄赳赳气昂昂地走了。

  还有一次,阿宝与三只母熊占据柔软的稻草堆,别的公熊都被赶到了墙角,唯有同性的.圆球可以睡在稻草堆上。

  可是后来,因为圆球同元首夫人跳舞,成为了明星,而且人们把圆球认为是阿宝,所以,高导演和田甜小姐商量让阿宝和圆球换名字,这使阿宝很愤怒,从此,背面对圆球,不理它了。

  哎,真可惜呀,这对好朋友竟变成了敌人。

  我以后一定要和同学们团结友爱,相互帮助,尽量不吵架,成为一个人人喜爱的好孩子。当然,我们也要向善良的圆球学习,不要学粗鲁小气的阿宝,这样才能成为一个优秀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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