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读后感
读完某一作品后,你心中有什么感想呢?何不静下心来写写读后感呢?那么你会写读后感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家》读后感,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家》读后感1
读完了《家》,我的心潮澎湃,不知是为了觉民,觉慧的胜利而欢;还是为了琴,鸣凤的大胆而喜;或者是为了瑞珏,梅的遭遇而泣;再不然,就是高老太爷的专制受到了打击而歌……总之,五味瓶打翻的味道,难以用言语阐述。
《家》中描述了封建社会各个阶层的生活,《家》中让每有一位读者热情,冲动和幼稚,《家》中让我们看到了青春给予我们勇于改革和创新的动力,不管碰到什么坎坷和挫折,都要坚定信念冲下去,千万别想觉新那样一生充满遗憾和内疚。,我的心潮澎湃,不知是为了觉民,觉慧的'胜利而欢;还是为了琴,鸣凤的大胆而喜;或者是为了瑞珏,梅的遭遇而泣;再不然,就是高老太爷的专制受到了打击而歌……总之,五味瓶打翻的味道,难以用言语阐述。
《家》中描述了封建社会各个阶层的生活,《家》中让每有一位读者热情,冲动和幼稚,《家》中让我们看到了青春给予我们勇于改革和创新的动力,不管碰到什么坎坷和挫折,都要坚定信念冲下去,千万别想觉新那样一生充满遗憾和内疚。
《家》读后感2
第一次读巴金的《家》是小时候妈妈一句一句念给我听的。那时,我认为《家》只不过是在写高公馆那个有五房儿孙的大家族。听的,只是它热闹的气氛罢了。
当我长大了一点时,无意间又翻出这本《家》,粗粗的又读了一遍,读出了一些人物的特点,不由得想起了作者。《家》虽然是巴金的第一部长篇小说,但也有将近十年创作积累,依然不失华丽的文学色彩。
当我再一次读起《家》,不仅读出了更深一层的人物性格,而且感受到了封建道德的黑暗与无情。
这本书最主要的人物是高老太爷,他是封建道德的化身,也是高公馆这个黑暗王国的君主。觉慧是在家中反抗封建力量的代表,他有着新思想,看到了社会的弊端,他反对旧礼教。但却被高老太爷囚禁,但是他敢于反抗,在经受了一次次挫折与失败之后,最终冲出了那个封建礼教的`大家庭的束缚,取得了反抗封建制度的胜利。最终,在一个静悄悄的黎明,觉慧登上了驶向上海的航船,乘着不停东流的绿水走入了他向往的新生活。
《家》读后感3
《黑熊舞蹈家》,一听这本书的名字,就很吸引人了:黑熊那么笨拙,居然能成为一个舞蹈家? 翻开书一看,里面有许许多多关于熊的故事呢!这些故事中最让我影响深刻的是这本书的主要文章——《黑熊舞蹈家》。
这篇文章里,有一只名叫阿宝的黑熊,在阳光马戏团里,就数它的舞蹈天赋最好,可是脾气却有点古怪。比如:不爱让人摸它的鼻子,不喜欢与别的黑熊共享美食……不过,在黑熊舞蹈队中,还有一只表现挺不错的三岁龄公熊,名叫圆球,它很乖,可说道跳舞当然没有阿宝跳得好,在舞蹈队里排名第二。
一次,在为元首夫人挑选舞伴的时候,因为阿宝的脾气暴躁,怕抓伤元首夫人,就让听话的圆球去了,还把它们的名字交换了。后来,真阿宝不服气,被关进了禁闭室。真阿宝在禁闭室的`日子里拒绝进食,慢慢地营养不良,最后它听着音乐,跳着他最熟悉的交际舞,在训练师的掌声下结束了它的生命。
动物,温驯听话、聪明可爱、曾带给我们许多人美好的童年回忆。让我们一起去了解黑熊舞蹈家的故事。
《家》读后感4
“这水,这可祝福的水啊,它会把它从这住了十八年的家带到城市和未知的人中去……。”
读到这儿,我轻轻地合上了巴金的这本《家》,拉了拉盖在身上的被子,脑子里突然被几行字所占领:
觉慧他真的舍得离开高公馆吗?他愿意抛弃他在这儿的回忆吗?他想忘记在这里的那些他珍爱的和珍爱他的人吗?……
答案是舍得。
高公馆里使他心痛的事太多——是嫂嫂的死、梅姐的死、大哥的异变,更心酸是鸣凤的死!封建社会如同一个牢笼,他无法挣脱,他不敢触及。可给他带来力量的是琴姐的认可和二哥的支持,更是新思想、新时代的那股力量使他向往外面的世界,他憎恨这个家!他试图逃离高公馆,他最爱的人在这里死去,他却无力回天,他那颗燃烧的心带上他坐上了远去的游船。
住在高公馆的`每一个人都一样。在这里度过了无数个辛苦的日日夜夜,无数个难熬的春夏秋冬,或喜、或悲、或乐、或怒。这些都是封建的高公馆为他们带来的那深深的苦痛。他们的心都凉了,现在只有那寥寥无几的兄弟姐妹还在那艰难的坚持着。
想到这儿,我倒抽了一口凉气,哀叹里想着那可幸福的水流,觉醒于这美好的东西——青春。
前方路茫茫,
何处是归宿?
《家》读后感5
开学时我向我们班接了几本书-----终极e班,里面的故事使我受益匪浅。
书中主要介绍:一个名叫“终极e班”的校园里举办网络大赛,其中某年级的.一班和七班是一对冤家。他们明争暗斗。在途中杀出了个阿奇,他的画画技术可是无人能敌的,一班的画画天才熊芸和电脑高手卓越想把阿奇拉过来当他们的封面设计师。可是他们有想到阿奇是个放弃学习的孩子,性格很内向。熊芸他们给阿奇过生日,给阿奇找画画老师,可是阿奇却没有如他们所愿,他去当包工头,最后熊芸他们费尽口舌,终于把阿奇给说服了。可是就在他们高兴的时侯,一个坏消息传来了:校园里的票都投给了七班。他们感到无奈,没想到第二天传来的既然是他们赢了,原来阿奇在前一个晚上,他把熊芸他们所做的事情传遍了整个网络世界,所有人都把票投给了一班。
记得有一次,我在进楼的门前,看到了一位抱着婴儿的妇女,我马上给她打开了门。过了几天后我搬了一个沉重的箱子,准备进门,可是我又开不了门,这是那位妇女马上跑过来帮我开门。
其实人人为我,我为人人这句话说得一点一没错。每个人都要帮助他人,你只有帮助他人,他人才会帮助你。只有你谅解别人,别人也会谅解你。
《家》读后感6
在这个假期,我阅读了四本沈石溪的动物小说,其中让我印象较深的是《黑熊舞蹈家》、《双面猎犬》与《疯羊血顶儿》。
《黑熊舞蹈家》讲的是:有一只音乐天赋很好的黑熊叫阿宝,但它因为自己的孤傲、目中无人而丧失了与总统夫人跳舞的机会。机不再是,失不再来,阿宝的地位由圆球所代替。无意间,这场舞会变成了阿宝的丧钟,它最终在音乐的洗礼与高导演的掌声中,结束了辉煌而又痛苦的一生。
我看完这本书后深有感触:一头才华横溢的黑熊,因为自己的任性,不仅没有了地位,且把自己宝贵的生命也赔了进去,这实在是太不划算了,如果它有圆球那样的性格,也许它的一生会无比的辉煌,也不会有那段痛苦的经历了。
一个人的.性格,决定他的一生,一个熊的性格,也会决定他的一生,《黑熊舞蹈家》就是一个很好的证明,保持一个良好的性格,将会终生受益。
《家》读后感7
故事以饥饿艺术家被草草埋葬而告终,而阅读后纷乱的思绪却难以梳理,伴随阅读的困惑始终萦绕于心难以释怀。卡夫卡通过这篇小说究竟要告诉我们什么呢?“我虽然可以活下去,但我无法生存。”如果卡夫卡这句话能够成为我们理解其作品的钥匙的话,那么我们有理由说,饥饿艺术家的生存困境就是我们现代人的.生存困境,而这困境源自于人与社会的矛盾,高雅与庸俗的矛盾,精神与物质的矛盾。
首先,我们每个人既是有着自我意识的个体,同时又是社会的人。社会的价值取向会的流行时尚,无不影响人们的生活和思维。当社会以“票子,房子,车子”作为成功象征的时候,人们不得不在物质利益面前低下高贵的头颅,像饥饿艺术家那样在名利面前保持自我,坚定信念,宁可饿死也不愿苟且偷生的人,不是也沦落到马戏团与兽类为伍吗?
在现实生活中,尽管会有许许多多的人像饥饿艺术家的观众一样表面上对“高洁”顶礼膜拜,而内心里谁会真正视“名利如浮云”呢?谁会去学宁可饿死也“不食周黍”的伯夷叔齐呢?作为追求高雅艺术有坚定信念的饥饿艺术家既“找不到适合自己口胃的食物”,也无人相信他的艺术,又不愿与现实和解,这样的人怎能在现实生活中生存呢?
《家》读后感8
每次读《家》都会带着不一样的心情去体会作者的目的,又一次拿起这本小说读了起来,给我的感觉更多的是封建礼教的束缚和旧时代劳苦大众的懦弱,以及封建官僚的'守旧。 我气愤书中觉新的懦弱,他不敢和封建礼教作斗争,他的懦弱使得他的妻子和他的爱人成了当时的牺牲品,更使的觉民差点变成第二个他,还好他敢于与封建礼教斗争与家族作斗争,终于赢得了胜利摆脱了家族订的婚姻最后和自己的爱人相守在一起。还有书中的觉慧从始至终一直反对封建礼教的束缚他批判家族的封建思想、提倡女子剪发鼓励女子进学校学习新文化,而不是“子曰…”他最后为了不在受家族的压迫自己独自去了上海学习新知识、新文化。
距离上次读这篇小说已经四五年了还记的开始读时总是怀着同情书中的梅和钰儿、鸣凤还有憎恨觉新和觉慧而读完的并没有真正体会小说的主旨。事过境迁总有不一样的理解和感受。
《家》读后感9
这是四个悲剧,虽然发生在了几个完全不同的人的身上,但是却都揭露了封建统治的罪恶。梅和瑞珏都是觉新曾经爱过的女人,而她们也都是封建主义的悲哀,她们同觉新一样,太软弱了,对于别人说的,哪怕自己知道是错的,也要把痛苦埋在自己心里,只会服从,不会反抗,他们的所谓“作揖主义”哲学纯粹是给在封建社会白白做出牺牲。高老太爷在临死之前能够醒悟也称得上是一种庆幸吧,不过他醒悟地太迟了,没有任何的意义和价值,根本不能给这个家庭,这个社会带来丝毫的改变。而鸣凤,她与常人不同,她性格刚烈,虽然她的死也是白白牺牲,根本不会引起任何人(封建主义)的任何注意,但是她宁死也不屈服于封建主义,至少她死得不窝囊。总之,封建社会给人们的痛苦远不只这些,所以年轻人才要推翻这个社会,让人们看到新社会、新生活的希望。
但是希望依然在延续,小说的最后,觉慧终于离开了他厌倦已久了的家,要到上海去,寻找那个属于年轻人的.新的社会。文中的最后一句话“他最后一次把眼睛掉向后面看,他轻轻地说了一声‘再见’,仍旧回过头去看永远向前流去没有一刻停留的绿水了。“让人们看到了希望,看到了走进新社会的希望。
《家》读后感10
每次读《家》都会带着不一样的心情去体会作者的目的,又一次拿起这本小说读了起来,给我的感觉更多的是封建礼教的束缚和旧时代劳苦大众的懦弱,以及封建官僚的守旧。 我气愤书中觉新的懦弱,他不敢和封建礼教作斗争,他的懦弱使得他的妻子和他的爱人成了当时的牺牲品,更使的觉民差点变成第二个他,还好他敢于与封建礼教斗争与家族作斗争,终于赢得了胜利摆脱了家族订的婚姻最后和自己的爱人相守在一起。还有书中的`觉慧从始至终一直反对封建礼教的束缚他批判家族的封建思想、提倡女子剪发鼓励女子进学校学习新文化,而不是“子曰…”
他最后为了不在受家族的压迫自己独自去了上海学习新知识、新文化。
距离上次读这篇小说已经四五年了还记的开始读时总是怀着同情书中的梅和钰儿、鸣凤还有憎恨觉新和觉慧而读完的并没有真正体会小说的主旨。事过境迁总有不一样的理解和感受。
《家》读后感11
经过一个寒假的时间,我终于将巴金的《家》读完,这是一本反映时代变迁的书。巴金以娴熟的艺术手法,把书中的每个形象都写得有血有肉、个性鲜明、栩栩如生。
巴金爷爷透过对一个大家庭的描写,折射出对旧社会制度的厌恶与憎恨,通过对三兄弟的不同性格和对未来社会的不同看法进行了深入的分析,让人眼前一亮。
三兄弟中的老大觉新是旧社会、旧体制的拥护者;老二觉民有着沉稳的.性格,对于进步、先进思想十分接受,但意志不坚定,却在必要时积极主动的争取幸福;老三觉慧对前途、未来充满信心,坚定不移的相信旧社会一定被新社会所替代。
现在,那个黑暗的年代永远的过去了。但《家》在批判那个时代的同时也昭示着青春的可爱,在青春的岁月中,充满激情,心中洋溢着爱!
只要心中还有梦,只要心中还有爱,那就离快乐很近,离幸福不远了。
《家》读后感12
在《家》出版的那个年代,它的任务就是向整个旧社会扬起反抗的剑。而今天,按巴金爷爷的话:“我的作品已经完成了它们的历史任务,让读者忘记它们,可能会更好一些。”我现在重新拜读这部作品,为的是了解封建社会的一些情况,毕竟它就是一部描写:“一个正在崩溃中的封建大家庭的全部悲欢离合的历史。”
在没有读过巴金的作品之前,我无法想象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或者说我根本就没有想过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但是自从我读了他的作品《家》之后,对巴金我有了全新的认识。《家》描写高氏官僚地主大家族在“五四”后的日趋没落。通过一个家族的`分崩离析,深刻反映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全面崩溃的现实和趋向。
时间冲走浮华与喧噪,沉淀下来的才是时代的精华。我从时间长河的沉沙中捞起这本《家》细细尝味。也许在当今充斥着名利,竞争激烈的社会,《家》的意义与帮助不大,但我也只能在这里才找到那个年代纯纯的革命情怀。
《家》读后感13
《黑熊舞蹈家》是著名的动物小说家沈石溪爷爷的作品。沈石溪爷爷著的小说将故事性、趣味性和知识性融为一体,充满着生活哲理,风格独特,让你身临其境到动物世界里。《黑熊舞蹈家》是一本感人中篇故事集,它的感人会一步步将你带到动物世界,你也会慢慢地对黑熊生活习性了如指掌。
这本书由八个小故事组成,主要讲六只黑熊和两只狮子的`故事。其中《黑熊舞蹈家》最为感人,它主要讲马戏团里有两只性格各异善于跳舞的黑熊,它们在不同环境中的不同遭遇。阿宝是只既聪明又有音乐天赋的黑熊,但它心高气傲受不了半点委屈。而圆球是只资质平庸的黑熊,但它勤奋性格温顺。因为阿宝脾气不好,圆球代替阿宝与元首夫人跳舞,从此圆球一举成名,成了"阿宝",而阿宝成了"圆球"。阿宝成"圆球"以后也改了过去的坏脾气,表演特别卖力,可最后回到马戏团看见昔日的荣耀全归假阿宝时,它心灰意冷,绝食来结束自己的生命,它恨人类的虚荣。看到这里时我的也心酸酸的,阿宝觉得人类社会太复杂,它是永远不可能弄明白其中的奥妙,所以它选择死亡。而我觉得阿宝应该放弃名利快乐的生活,不要走这么极端的路。
《家》读后感14
今天,我看了《家》这本书,它是大作家巴金的第一部长篇小说。
故事的主人公是高觉新、高觉民和高觉慧三兄弟。他们出生在一个旧官僚地主大家庭——高公馆。
高公馆是一个四代同堂,拥有五房儿孙的大家庭,高老爷子是这儿的统治者,而觉新三兄弟则是五房中的长房子孙。
大哥高觉新是个“无抵抗主义”和“作揖主义者”。因为母亲死了,而父亲娶了位继母后也死了,所以他过早的承担起了照顾继母和弟弟妹妹的重任。可是,因为他的无抵抗主义,是他和从小就青梅竹马的梅芬分开了。最终,还是因为他的无抵抗主义,让他的爱妻在荒郊的一间小房子中生下一个小男孩后痛苦的'死去。
二哥高觉民是一个勇于对恶势力进行反抗的青年。当高老爷子要把他许配给冯乐山的侄女时,他勇敢地进行了逃婚,并在最终取得了胜利!
三弟高觉慧是一个在“五四新潮”影响下长大的新青年,他比二哥还要勇敢,在爷爷生病时,他揭穿了捉鬼闹剧。
这本书告诉我们,在恶势力面前只能勇于抗争!
《家》读后感15
某天,老师给我们推荐了一套书,其中有一本书和我相遇,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这本书为《法老的探险家》,大概讲述了小特使米内迈斯的日记:故事发生于公元前1472年,米内迈斯是个孤儿,被他的舅舅卡玛克庙的神父收留,同时他也是法老图特摩斯的好朋友。法老和他的嫡母哈特谢普苏特女王一起统治埃及,女王打算派出一支探险队去神秘的国度彭特,图特摩斯决定让米内迈斯参加,一场去往彭特之地的奇妙探险之旅开始了……
故事以这个叫米内迈斯的小男孩儿的日记的形式展开,形式独特新颖,每一篇日记都相当于一个小故事,长则一页半的样子,短则十行左右,字里行间,充满着童真童趣。每篇日记可以单独成文,数篇日记又汇聚成一个长篇在历史故事。故事的情节扣人心弦,用精彩的.故事再现难忘的历史,文学与历史相互交融,散发着别样的魅力。
我捧起书本,津津有味的看起来,并消化着书里的精华,我发现,这位小作者十分喜欢写日记,而且完全把日记当成了自己每天必须做的事,因为他觉得写日记可以缓解他的疲劳和痛苦。我很佩服他这种思想,把日记当成自己的朋友,不分你我的思想,我要向他学习 .
我爱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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