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读后感15篇
当细细品完一本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是萌生了不少心得,记录下来很重要哦,一起来写一篇读后感吧。那么你会写读后感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个人读后感,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个人读后感1
我今天看了一篇很有志气的文章,这篇文章的名字叫《一个人的奔跑》,这篇文章主要讲了一个来自坦桑尼亚的马拉松运动员——艾克瓦里。
在比赛中,因为他的腿受伤了,所以他被其他的马拉松运动员一一超过,被落在了最后。但是他背后有祖国的凝望,尽管他身上沾满了血迹,在其他人的比赛结束后,他依然一个人一瘸一拐地在夜里跑到了终点。尽管没有记者为他照相,也没有人为他颁奖,但他抵达了自己心灵中的目标,所以他成功了。虽然跟其他的马拉松运动员一样,都到达了终点,但是他比其他人的胜利更值得赞扬。
这篇文章让我学到了一个道理,人生就像一座山,一座能插入云霄的高山,那些胆小的人爬到半山腰就开始走下坡路,摔了一跤就不肯再往上爬,这样的人长大以后不会有什么作为的。我们要像那些胆子大的人学习,不轻易放弃,跌倒了要站起来,坚持爬到山顶,这样的`人长大以后必定会有出息。有的活动不是要分输赢,而是重在参与。我懂得了只要尽自己最大的力量,不管输赢都是值得骄傲的。我认为艾克瓦里是一个坚强而充满毅力的爱国主义者。
我以后如果要做一件事或者参加任何活动,都会尽自己的全力,充满胜利的信念,而不会半途而废。
个人读后感2
很早前看了一小部分后就搁置没看了,前段时间看《月亮与六便士》,不知道为什么总是想起这本《一个人的朝圣》,《月亮与六便士》看完后就迫不及待的翻出这本……
全书分为两册,第一册讲主人公哈罗德为探望病危友人奎妮而独自踏上漫长旅程的故事,哈罗德的出发点是为了给予友人希望,最终却实现了自我救赎,激发了对自我价值的再肯定、对成长缺陷的新认知及对现实命运的接受和理解。同时,其妻子莫琳在等待及关注哈罗德的过程中,对痛苦的过往逐一进行审视,触发了对爱的`全新领悟和对自我的重新认识。第二册讲奎妮在病床上等待哈罗德的过程中以信件的形式复述了这个故事,也是奎妮的自我忏悔自我救赎,算得上是奎妮心灵上的一次朝圣之旅。
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在旅程的最后一小段,哈罗德告诉妻子莫琳自己坚持不下去了,想要回家,莫琳却一直劝他坚持自己的立场,鼓励他继续;终于哈罗德克服了自己的心理因素,调整好心情,到达了目的地。在最艰难的时刻,心里可能涌现出想放弃到念头,但只要有一丝不想放弃的念头就会一定会完成。
个人读后感3
翻开《艾青诗选》,映入眼帘的是一篇篇精美的小诗,我被艾青那忧郁、感伤的诗风深深吸引了。
跟随艾青的脚步,我曾听到“吹号者”发出的辽远的号声,也曾倾慕“黎明”那无比的温柔与丰美。我穿过暗赫色的“山城”,跃过平静而清潋的“青色池沼”,一切都是如此协调。
艾青的诗,意象独特。吹号者“以原野给他的清新的呼吸与夹带着纤细的血丝来吹号角”呈现出一位战斗的鼓吹者、胜利的召唤者。那些意象是朴素的、自然的,是从心灵里流出来的脉息。
艾青的诗,思想深刻。艾青礼赞太阳,讴歌光明,那个时候的.人们正处于水深火热之中,太阳象征着自由和解脱。太阳从黑暗的时代滚来,它将永不泯灭。在那个黑暗的时代中,他以笔伐戈,写下一篇篇高昂、悲壮的诗。通过诗歌,诅咒摧残土地的人,同时激励着广大人民,使土地焕发出生命的活力。他的诗,深深植根于人民和时代的土壤里,是一个时代的象征。
艾青的诗,与人民同悲同乐;艾青的诗,诗歌的生动、凝练,同时又自然朴素;艾青的诗,思想深刻,歌颂光明。
个人读后感4
这个夏天中国西南的雨水特别的多。我刚刚结束了在贵州安顺一个星期较为凉爽的假期,此刻正坐在前往河南开封的火车上,去看我的`老婆和儿子。
行李箱里静静躺着其他六本书,一页都还没翻看过。我却把你写的书看完了。你是不是会有一丝身为作者的傲娇呢?
和哈罗德一起开始旅途的前几天,我就一下子被你抓住了。就像很多读者感谢你写了他们的故事一样。哈罗德就是平行宇宙中的另一个我。一样的受挫于工作,受挫于儿子、丈夫、父亲的各种角色。
可最后我发现,你写的这本书,对我是有疗愈作用的。它的前半部分做了一次情景再现,在让我情绪宣泄的同时。顺便帮我做了一次梳理。它的后半部分提醒我努力尝试去沟通和改变现状,和我前段时间做的事情一样。
所有的一切,都是为了追求幸福。虽然并没有对幸福的实质是什么做更多的思考。
为了幸福,我们其实一直都在路上。
时而放纵,时而狂野。
时而胃烧灼着,时而若有所思。
个人读后感5
读了《富兰克林自传》,我了解一位饱经风霜的老人的不平凡的成长历程,体会到人生的真谛,我不禁 想向他学习,想要成为像富兰克林那样的人.
富兰克林出生于一个普通的手工业家庭,由于家庭困难,他8岁入学,10岁时就离开了学校,回家帮父亲 做蜡烛养家糊口。12岁时,他到小印刷所去学徒,当了近10年的印刷工人。在他的一生中只有2年的在校读书 时间,但他从未断过学习。他从伙食费中省些钱来买书通宵达旦地阅读。他如饥似渴的吸取各个方面的知识, 无论是自然、科学、技术、还是科学奖的论文,他都有认真研究过。了解了这些,就不难理解富兰克林为什么 能成为享誉世界的发明家、作家、外交家和独立革命的领导人了。
富兰克林不仅在自然科学的方面取得避雷针等多项重大发明,还是美利坚合众国的`创始人之一。出使法国 ,促成了美,法同盟的建立。他不仅让美国人民引以为豪,而且是世界人民的骄傲。
富兰克林热爱读书学习,善于独立思考,是一个勤奋踏实,努力工作的人。虽然成功的道路是坎坷的,但 他没有因此而放弃理想。即使生活贫困,但还是想出一切办法挤出时间买书看书,学习知识。我对富兰克林这个 主人公无比的敬佩与崇拜!
个人读后感6
“这是因为年轻的时候大家都是拼命地伸出手想要什么,到了我这个岁数,想伸手要的越来越少了。”
喜欢小说里的吟子,老太太生活随意,安然度过岁月的样子。知寿刚搬进来时,她为她洗衣做饭铺被褥,但之后就什么都不管,不讨厌反而给人很舒服的感觉呀;在知寿失恋的时候,吟子默默地为她做好吃的、织围巾;不戳穿知寿在晚上趁她睡着时潜进来偷她的.东西(我真的不喜欢知寿主人公,不因为她消极的人生态度,而是她“顺带”别人东西的习惯。小说将这行为写得很有诗意,但是偷人东西无法理解,还说那都是“破烂”,我都想吐了 。胃和心情有很大关系吧);分别之际吟子偷偷流泪,老太太还是希望有人陪着吧。小说叙述,给我漫不经心的感觉,像记述生活点滴和心理活动的日记语言,像流水缓缓流过光滑的石头。知寿对身边事物的看法就是她心情的写照,很明显看出她心情变化。小说里那些食物我都要流口水了,只能吃吃家里冰箱里的糯米糍甜筒冰棍和西瓜了。
个人读后感7
今天,我读了《两个人的梦想秀》这本书。
马一左的梦想是当一名主持人,因为他觉得主持人很有气质,站在舞台上的感觉也很棒。他的想法得到了马一右的支持,联合全班同学,给马一左一个实现愿望的`机会。
其实,每个人都有梦想,每个人的梦想的不同。廖智是一名舞蹈老师,在地震中失去了双腿,失去了孩子,但他仍坚持自己的“舞蹈梦”,克服重重困难,他终于可以重新登上舞台。有一个患地中海贫血的男孩,他的梦想是能够像平常孩子一样有健康强壮的身体,可以快快乐乐的上学去。他顽强抵抗同病魔作斗争。
我的梦想是将来当一名治病救人的好医生,让生病的病人减少痛苦,让健康的人远离疾病。
我知道,要实现自己的梦想,自己必须努力学习,掌握大量的知识,梦想才能实现。
个人读后感8
海伦对我说了许多许多。你听“。次年阴郁的二月到来时,我病了,这场病使我眼盲耳聋,活活把我投入一个混沌无知的世界里,但是有谁料到我竟然从此再也看不见再也听不见周围世界的一切。”海伦开始讲述她的故事了。
最令我震撼的,要数她的散文《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了。想象丰富,文思泉涌。她对生活的那种热爱,执着的态度,不能不让人为之感动。不信你瞧:“我感到一片娇嫩叶子的匀称,我爱抚地用手摸着银色白桦树光滑的外皮,或是松树粗糙的表皮。我感觉到鲜花那可爱的天鹅绒般柔软光滑的花瓣,并发现了它那奇特的卷曲。”她能用触觉去感受生活中那些我们视而不见的美,而我们的双眼能观察到世界的人,又用我们的眼睛观察到了什么与众不同的美呢?怪不得海伦说:人类就是有点儿奇怪,对我们自己有的东西往往视而不见,却去向往那些我们所没有的东西。
海伦儿时的`学习过程也是十分有趣的,这些新奇而又使人容易爱上学习的方与安妮。莎莉文小姐的努力与付出是密不可分的,安妮。莎莉文小姐确实聪明。你瞧,她们玩起来了,海伦把带字的纸片放在对应的物体上了。海伦说:“这成了一种游戏,一种我最喜欢玩的游戏”
个人读后感9
原来,所有的煎熬和孤独
都成了我走向你的路
世界欠我一个你,是世界欠的,不是你。
我看着自己的阴暗面,也想象着来日的光芒。
忽然觉得很幸福,我还开心地活着,还做着无比热爱的事情,还拥有着陪伴了我这么久的美好的你们。
想跟你们表个白,
我是可爱的女孩子,你们是可爱。
人生真的挺难的,但人生也真的'可以从艰难中找到很多幸福。
希望我们终于有勇气,和过去与当下的不堪,握手言和。
希望我们活得生动独立,无论处于怎样的境地,都
拥有从容不迫的勇气。
希望岁月赐予你我如同往昔不变的明日,哪怕历经沧桑,也依然保持可爱与纯良。
愿你善待自己年轻的皮囊,也愿你拥有不会陈旧的有趣的灵魂。
愿你活在当下,即使深陷泥沼,也能活完一生的天真与骄傲。
愿,年岁渐长,但你仍如今日般无惧岁月风霜。
愿如此美好可爱的我们每一个人,
都能特别特别幸福地生活着。
个人读后感10
我读了《一面墙改变一个人的命运》后,深为感动。
本文讲述了一个名叫沃尔顿的'人,他因为家境不好,所以上不去学,便决定做一个像父亲一样的油漆工。这天,他接到了一笔大房子的刷油漆业务,由于主人要求高所以薪水自然也高。沃尔顿便开心地接下来这笔差事,可谁知,正当他快完工的时候,不小心摔了一跤,说巧真巧摔在了那面刚刷好的墙上,沃尔顿知道事情不妙,便马上重新刷了一下可不管怎么刷都不够完美,所以他决定去重新买材料,再刷一次,虽然要多花一倍的成本, 正当他卖完材料,主人就来验工了,沃尔顿和他道了歉,并把心里的想法一五一十告诉了主人,但没想到主人不仅没有怪他,还对他竖起了大拇指,还赞助他上学,之后甚至成了董事长……
事实上,不管有多困难,多危险,我们又要有一个好的态度。就比如说考试,如果你认真复习了,用一个好态度去对待它,那么还怕考砸吗?
如果我们也能像沃尔顿一样诚实,一样勇敢,有那么好的态度,那么一切不就少了点困难,多了一点成功吗?
个人读后感11
《一个人的朝圣》主要讲述了一个退休老人为探望病危友人而独自踏上漫长旅程。
这是哈罗德千里跋涉的故事。从他脚步迈开的那一刻起,与他六百多英里旅程并行的,是他穿越时光的`另一场内心之旅。
他最终却实现了自我救赎,激发了对自我价值的再肯定、对成长缺陷的新认知及对现实命运的接受和理解。
同时,其妻子在等待及关注哈罗德的过程中,对痛苦的过往逐一进行审视,触发了对爱的全新领悟和对自我的重新认识。
一路人上遇到的人让哈罗德想起过去的种种,他与妻子、儿子、父母、还有朋友奎妮的故事。这场
人生是一场漫长的旅程,在这场旅途中,我们会了解自我、走过现代社会百态、也会跨越时间和地理风景,当我们敞开自己伤痕累累的心时,会有温暖,会有感动,让世界之光走进来,让生命重新发光。
《一个人的朝圣》作者:蕾秋·乔伊斯(Rachel Joyce),1962年出生于伦敦。英国畅销书作家、BBC资深剧作家。
个人读后感12
像我们处于这种变化如此之快的时代。而且现代化的生活方式各种各样,很多我们看的到的生活方式,却完全感觉不到那种生活的意义。这就像是三观不同。生活习惯不同,消费不同,文化水平不同等等。书里都是作者的.生活,全部都是,方方面面。因为书名而读这本书,这一点和作者是一样的习惯,看到书名莫名就觉得会是好书就去想读。
只是花了一周时间读,开头的读的不甚明了,中间读的略微有感,还不错,后面觉得不太适合我,最后一章的几篇没有读。这本书的书名里的那种意境,我有深刻感触,但是和作者的感觉可能不太一致。像作者这种应该是从小就生活无忧,在父母的爱护下无忧无虑的成长,才能养成这种生活的方式和心境。就是那种自由的,坦然的面对生活的一切的态度。可以在任何时候去想去的地方,去吃想吃的东西,去做想做的事,甚至连爱情也是想爱就爱吧。这是我们很多人都无法做到的,可能一生都做不到。就像......
让人羡慕的生活,和可以学习的生活观。
一通乱七八糟的评!
个人读后感13
记录了一下哈罗德的旅程,不知道对不对:金斯布里奇-洛迪斯韦-南布伦特-布克法斯特-阿什伯顿-希斯菲尔德-奈顿-查德利-埃克塞特-布兰福斯贝克-索华顿-比克利-提伯顿-森弗路德-巴格利坪-陶顿-奥特里-布尔顿-格拉斯顿伯里-威尔斯-拉德斯托克-皮斯登圣约翰-巴斯-斯特劳德-斯拉德-伯德利普-切尔滕纳姆-佩雷斯贝里-温奇科姆-百老汇-米克尔顿-克利福德堂-斯特拉特福-沃里克-巴金顿-贝德沃斯-纳尼顿-特怀克罗斯-朱什的阿什比-提克诺尔-小切斯特-奥尔弗里顿-克雷科洛斯-谢菲尔德-巴恩斯利-维克菲尔德-利兹-达林顿-纽卡斯尔-赫克萨姆-康博-贝里克
在看这本书的时候脑子里总是想到一首歌,《Five hundred miles》,一英里又一英里,哈罗德就这么一步步走完了全程。是自我救赎,是苦行僧,正是在一步一步中慢慢回忆过去,思考一生。接触不同的'人,感悟不一样的生活,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哈罗德和莫琳之间有隔阂,正是这趟旅行让俩人冰释前嫌。过去都已经过去,悟已往之不谏,知来者之可追。珍惜眼前始为真啊。好好的把握当下吧,不要做对不起自己的事。
个人读后感14
自从夏天过后,随着天气变冷,布莱恩知道了他不能再像夏天一样捕食了,他开始打造重弓箭、长矛和箭。他还将上次在救生包里的食物在两个星期内吃的光光的,一点儿也不剩。接下来他又只能吃傻鸟、鱼和兔子了。他还有一只魔法箭,捕捉了两只猎物,分别是一只傻鸟和一只兔子。他还养了一只宠物,是一只臭猬。熊入侵他的.时候,这只臭猬用它的臭屁打败了熊。
一天,布莱恩发现鱼不能再吃了,因为鱼已经捕不到了。 接下来,他发现了小鹿肉,他把小鹿肉吃完后就用重弓箭和魔法箭搭配在一起,这下子他捕到了一只驼鹿。他发现驼鹿的时候,驼鹿离他只有35码了,用弓箭来不急了,布莱恩就用长矛刺入了驼鹿的胸部,驼鹿慢慢地倒下了。布莱恩用驼鹿皮给自己做了一双手套和一件衣服,另外他还用兔子皮给自己做了一条裤子。接下来,他再次去捕驼鹿的时候,他碰到了一个人,那个人把他送到自己的家中,而且把他送入了给他们承载货物的飞机,让他重返了故乡。
从这个故事里面我明白了一定要勤快,不能懒惰,懒惰的话,你会被冻死的。我还知道了你要在森林里学会临危不惧,不然你早被熊吃掉了。 布莱恩是一个临危不惧的人,如果他遇到了危险非常恐慌的话,后果不堪设想啊!
个人读后感15
一天,我到新华书店买了一本书,名叫《小王子》,因为觉得书名很有意思,所以就买下它。
看了简介我才知道,原来这本书在全国都十分有名,我又接着读下去,小王子是个外星人,他住在一个很小的星球上,每天给他种得玫瑰浇水。后来小王子到别的星球上去旅行,见到很多奇怪的小行星人,直到他来到地球,见到一个飞机坏了的飞行员,他俩结下深厚的友谊,可是小王子非常想念他的玫瑰花,为了离开地球,小王子不惜被毒蛇咬,后来飞行员再也没见过他了。
读了这本书后,我明白了纯洁的心灵是什么。小王子爱着他的玫瑰花,为了不让玫瑰花被绵羊啃食,他请飞行员给羊画了只口罩,对小王子来说,他的玫瑰花和别人的不一样,如果没有花,就像所有的`星球失去了光芒,这种感情多么真挚!
《小王子》这本书里很多故事都蕴含了道理,如,那个一个手下都没有的国王的故事告诉我们,不能自欺欺人,也不能自高自大,那个每天不停数星星的商人的故事告诉我们不能在没有意义的事上浪费时间;而那个不停点灯熄灯的灯夫的故事告诉我们是尽职尽责,忠于职守……
我非常地喜欢这本书。读了这本书,我懂得了许多做人的道理,也知道大人也会做许多蠢事,大人不一定什么都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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