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笔记

时间:2024-05-16 08:02:59 读书笔记 我要投稿

【优选】读书笔记

  品味完一本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有很多感想,需要好好地就所收获的东西写一篇读书笔记了。但是读书笔记有什么要求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读书笔记,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优选】读书笔记

读书笔记1

  知止而后有定,定而后能静,静而后能安,安而后能虑,虑而后能得。物有本末,事有终始,知所先后,则近道矣。

  翻译:知道所应止之处则志有定向,志有定向后心不妄动,心不妄动继而安定自在,安定自在然后智虑明澈,智虑明澈便能思而后得。事物都有本末终始,如果能知道事物的轻重缓急便接近于大道了。

  止、定、静、安、虑、得既是个人修养的次第,也是取得事业成功的次第。止,说文释为“下基也”,即在下的基础。许慎释其篆形为草木在下的根基,而甲骨文之“止”则象足趾形,那人在做一件事时要止于何处呢?朱熹在《四书章句集注》中释“知止”为“止者,所当止之地,即至善之所在也。”至善并不是一个(唯一的)终极目标,而是在任何一事,任何一物中要求个至善的所在。朱熹称此为天理,天理这一概念既包含事物的规律,也包括人的道德责任。

  故知止即在做任何一件事时要先清楚自己应该承担的是什么?《大学》在下文中释“知止”为“为人君止于仁,为人臣止于敬,为人子止于孝,为人父止于慈,与国人交止于信。”一个人随其身份的不同而要承担不同的'责任,如作为教师,承担的是教育学生的责任,作为司机,承担的是维护乘客安全的责任,在承担责任的同时也就是自己的事业获得成功的时候。故而,一个人的事业并不只是为了实现自己的私人目的,而是以此为基础,同时承担起对他人及社会的责任。

  我们能够知道止于何处,心灵便能够定、静、安,从而能够虑——理性地谋划事业。虑,许慎释为“谋思也”,虑难曰谋,即对困难的审慎思考,也即自己的“知止”最终落实于行动,最后能“得”——有所得——获得成功。故而“知止而后有定,定而后能静,静而后能安,安而后能虑,虑而后能得。”给我指出的是具体落实修身的操作方法。

读书笔记2

  前两天,妈妈带我到新金源超市去买东西,来到了书柜旁边,看到了《乌丢丢的奇遇》这本书,我很好奇,乌丢丢究竟是小女孩,还是小男孩,是个布娃娃,还是个小动物呢?于是,我请妈妈帮我买了这本书。

  一回家,我就拿起书读啊读,读啊读,读到第二章的时候,我知道了乌丢丢原来是个小布人,它是由一只脚和一个缝在被子上的小布人合成的。读到第十章的时候,我发现乌丢丢竞然能和蛇对话,有一群蘑菇人要找一颗心,它们在乌丢丢的'帮助下真的找到了一颗心,最后乌丢丢在一场大火中被烧死了,奇妙的是当人们把砖块刨开时,乌丢丢的一只脚却跑出来了,晚上乌丢丢的那只脚又融合到珍儿坏掉的那只脚上了。珍儿的腿不瘸了。乌丢丢的勇敢、善良、爱心值得我们去学习。

读书笔记3

  白天,一时手边没东西读,就翻电脑里早年存的一些乱七八糟的文本。正好把25000字的《棋王》又读了一遍。

  比10年前读起来,感觉更不同。对作者编织架构、选择素材的能力又多了一层敬仰。

  非常好读,顺、简洁。其实一直以来,都不讨厌阿城。我觉得没什么阅历的年轻人,很容易被他折服,很容易对他感兴趣的作家和作品也进行关注,因为他很聪明,肚子里也有东西。

  但这次重读,终究还是觉得,写出棋王王一生这样的人物,终究还是显出了作者的一种野心。一个小说能写出禅机、能写出“大道”“大音”,说到底,终究角色身上还是寄托了作者的某种野望,终究还是暴露了作者的艺术野心——到底还是急了——想到这一层,我又放心了很多,觉得阿城不足为惧了。

  在想到这一层面以前,我首先是有一些对细节的不好的嗅觉。一是觉得小说太过简洁,这个简洁又伴随着密集的情节在前进,这未免就显得有点过于注重“故事”。而把主角王一生的母亲设计为妓 女,临死前又送儿子一套自己用拣来牙刷把磨的“无字棋”,这终究又太过戏剧了。简直就是为电影剧本作准备了。

  想了想,觉得这个小说的所谓“道理”,仍不过是满足于讲一个故事层面的道理。虽则这道理不可谓不深刻,虽则严酷的`现实可以给我一个无法辩驳的道理以说明作者必须如此写的理由,但我必须说,这仍降低了作品的品格。

  作为一个艺术品,《棋王》的贡献,也不过就是一个相对紧凑的节奏而已。描写结尾的9人盲棋轮盘对局时,仍失之于匆匆。

读书笔记4

  1、春风吹过,枝头舞着柔软的身躯,用优美的舞姿迎接春天的到来。

  2、草正在发芽。它伸直身子,把头从泥里伸出来。

  3、天空在哭泣,雨冷了下来,就像她破碎的心。

  4、一阵风吹来,小草欢快地跳了起来。

  5、春天就像一个顽皮的孩子,一下子离开了冬天,刮起一阵暖风。

  6、春天来了。小草女孩长着绿色的长发。

  7、小树高兴地眨着眼睛,笑得那么甜。

  8、清澈明亮的小溪像孩子的眼泪一样流淌。

  9、风真的很大,院子里的.槐树跳起了凌乱的舞蹈。

  10、河水唱着歌,欢快地哗啦哗啦地流着。

  11、雷雨亲吻了池塘,鱼儿跑开了。

  12、新绿的小草,微笑着跛行在地上,像低着头在不停地低语。

  13、梅花巧生站在那里,婷婷害羞地笑着迎接玉立的归来。

  14、河边和路边的行人在打招呼,谈论着自己的旅程。

  15、春天来了,路边的野花也绽开了灿烂的笑容。

读书笔记5

  前一阵子一直在看(中庸),后来因为一些琐事而搁置,再次捧起此书,才发现:快要到期了。续借。

  看了这本书的一半,其中有两句话令我印象深刻。

  其一,子曰:“中庸其至矣乎!民鲜能久矣。”最难者最高,就是因为很少有人能够真正地履行它。连大学者孔子都感慨中庸之道的曲高和寡,可见其难处。然而恰恰是这样,才显得它的难能可贵。

  我们每个人都有趋利避害的天性,这种天性使我们不会仅仅满足于吃得饱,穿得暖。而是有更多的欲望,有更队对于美好事物追求的冲动。然而,对于美好事物的欲望如果无节制地膨胀,就会变成贪婪的欲望,美好事物也会因此而变得丑陋不堪。记得有位同学跟我说过,人本身就是欲望的综合体。说的不是一般的对。“水满则溢,月满则盈”的.道理比比皆是,这也是中庸之道不易行的原因之一。

  人在社会群体中生活,是社会的一粒尘埃。社会其实就是一个大市场,不平等的交易和意料之外的事时时有可能发生。谁都想把事情做得更好,谁都想要取得事业的成功,谁也不愿意经受失败的打击,于是各种矛盾、挑战、竞争、和冲突应运而生,无法避免。这时,中庸之道就是解决问题的关键,但是也正因为人们的本性,“民鲜能久矣”。

  其二,子曰:“人莫不饮食。鲜能只味也。”孔子拿人们品味吃喝来比喻中庸之道不被一般人所理解,通俗易懂。

  对于我们每天都要应对庸常生活,陈旧而又千篇一律,没有新意,只是一个模式的复制,今天跟昨天一样,明天也似乎与昨天没什么不同,我们就是这样一天天度日,每天都是吃饭,睡觉;睡觉而后又吃饭,只是捱着日月,推着时光,很少有人能够真正体味出生活的滋味。

  人活着的唯一目标,就是为了生活得更好。并非为了“生活好”而努力着。言而真正体悟到“生活的美好”的人却没有多少。谁能解其味?

  其实,幸福就深蕴在这庸常的岁月之中,只有回过头时,才有一丝的遗憾或回味。一种时过境迁的没有很好把握的落寞。

  忽然觉得自己很老,经常发出一些乱七八糟的感叹。算了,无论如何,只要我们是真实而又努力地活着,也就足矣。因为生命并不需要我们可以地去怎样做。

读书笔记6

  现代著名作家朱自清的《匆匆》,细腻是刻画了时间流逝的踪迹,表达了作者对虚度时光感到无奈和惋惜之情.

  时间是物质存在的一种客观形式,是由过去,现在,将来构成的连绵不断的系统.是物质的运动,变化的持续性的.表现.时间没有声音,没有影子,没有踪迹.每个人都拥有时间,但是,有些人却无法合理支配时间,只能让时间从他们的身边悄悄溜走.

  古人曾说过“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长歌行一诗中也提到“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每当我听到这珍惜时间的句子时,我就想起了朱子清的散文《匆匆》。

  这篇文章讲的是时间一去不复返,不要虚度光阴。从中我体会到时间就是金钱,联想到了自己已度过了四千六百多个日日夜夜,而这四千六百多个日日夜夜我却干了些什么呢?只有徘徊罢了,只有匆匆罢了。在四千多日的匆匆里,除徘徊外又剩些什么呢?匆匆读后感我曾听说过这样一个笑话:一个公司人员向老板请假,公司老板对他说,一年365天,52个双休日,减去这104天,还剩261天,你每天还有16个小时不在工作岗位上,减去这170天,还剩91天,你每天用30分钟喝咖啡,用掉23天,还剩68天,你每天吃饭用1小时,用去46天,还剩22天,你通常每年向公司请2天病假,只剩20天,每年有5个节假日,公司不上班,减去这5天,还剩下15天,公司每年慷慨地向你放14天假,这样算下来,你工作时间只剩1天,而你还要请这1天假。读完这则笑话,我不仅哈哈大笑起来,笑完又有一丝寒意,虽然这位老板计算时间的办法不一定准确,但是这足以告诉我们要珍惜时间。

  朋友,每当你打电脑的时候,日子从键盘上过去,看电视的时候,日子从屏幕里闪去。朋友,人生虽短暂,但细细地算一算,一生中我们有多少时间是用在工作、学习上呢?记得陈忠实曾经说过:无论往后生命历程中遇到怎样挫折、怎样的委屈,不要动摇,不必辩解,走你自己的路吧!因为任何动摇包括辩解,都会耗费心力,耗费时间,耗费生命,不要耽搁自己的行程。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而我们的日子一去不复返。”我不禁想起了一句话“浪费别人的时间等于谋财害命,浪费自己的时间等于慢性自杀呀。”同学们,珍惜时间吧!时间就是金钱!就是生命!

读书笔记7

 我从未觉得简·爱是作者介绍的丑女孩。无论作者用怎样生动的语言去描绘简·爱的其貌不扬,在我心中的简·爱,依然是那么完美。像偶像剧里完美的女主角,也想童话故事中的公主一样善良、有着执着的追求、不慕名利。真的,简·爱的坚强勇敢,自强不息,对男女平等的执着追求,为了爱抛弃了富贵的内在美,打动了读者,将她的其貌不扬几乎完全掩盖,让读者认识到了一种真正的美丽。

  而且《简爱》是一本具有多年历史的文学著作。至今已有163年的历史了,它成功地塑造了英国文学史中第一个对爱情、生活、社会以及宗教都采取了独立自主的积极进取态度和敢于斗争、敢于争取自由平等地位的女性形象;《简爱》的问世曾经轰动了十九世纪的文坛,在英国文学史上,被称为一部经典传世之作,它以一种不可抗拒的美感吸引了成千上万的读者,有一种抑制不住的冲动,驱使人拿起这本书,随之深深感动,心灵也为之震颤。

  但是,简·爱的'那种倔强并没有一直延续到最后。也许是源于那个唯一一个在那个必究马季更可怕、更恐怖、更黑暗的学校里对她友好的海伦,那个生有一头令简·爱羡慕的卷发的女孩,源于她的去世,让她知道:她要离开,离开这种黑暗的地方;她要变强。因此她开始逆来顺受,可她渴望自由的心依旧如前。

  最值得读者记忆的是简·爱和罗切斯特的爱情。简·爱的爱情观更加深化了她的个性:她表现出异乎寻常的纯真、朴实的思想感情和一往无前的勇气。她并没有因为自己的仆人地位而放弃对幸福的追求,她的爱情是纯洁高尚的,她对罗切斯特的财富不屑一顾,她之所以钟情于他,就是因为他能平等待人,把她视作朋友,与她坦诚相见。对罗切斯特说来,简·爱犹如一股清新的风,使他精神为之一振。罗切斯特过去看惯了上层社会的冷酷虚伪,简·爱的纯朴、善良和独立的个性重新唤起他对生活的追求和向往。因而他能真诚地在简面前表达他善良的愿望和改过的决心。

  并且小说通过描写罗切斯特两次截然不同的爱情经历,暗暗地批判了以金钱为基础的婚姻和爱情观,并以此表现出简·爱的与众不同以及她不甘忍受社会压迫、勇于追求个人幸福的女性形象。

  《简·爱》是一部具有浓厚浪漫主义色彩的现实主义小说。整部作品以自叙形式写成。大量运用心理描写是小说的一大特色。全书构思精巧新颖,情节波澜起伏,衬托出当时阴森恐怖的气氛,而又不脱离一个中产阶级家庭的背景。作者还以行情的笔法描写了主人公之间的真挚爱情和自然风景,感情色彩丰富而强烈。这部优美、动人并带有神秘色彩的小说,至今仍保持着它独特的艺术魅力,深受读者喜爱,而且使简·爱的形象深入人心。

读书笔记8

  三年春王二月,己巳,日有食之。三月庚戌,天王崩。夏四月辛卯,君氏卒。秋,武氏子来求赙。八月庚辰,宋公和卒。冬十有二月,齐侯,郑伯盟于石门。癸未,葬宋穆公。

  隐公三年,左传的记载很多,一条条读下来。

  三年春,王三月壬戌,平王崩。赴以庚戌,故书之。

  隐公三年春天,周历三月壬戌,周平王驾崩了。周平王实际是壬戌日驾崩的,但《春秋》写庚戌日驾崩,是在告诉诸侯的时候故意提前日期,以催促诸侯赶紧去奔丧。算了一下,庚戌日比壬戌日早了十二天。

  周平王死前的二月己巳日,还发生了天象奇观:日食。算了一下,日食这一天,离周平王死还有五十三天。

  夏,君氏卒。声子也。不赴于诸侯,不反哭于寝,不祔于姑,故不曰薨。不称夫人,故不言葬,不书姓。为公故,曰“君氏”。

  周平王死后的二十九天,君氏也死了。君氏是谁?隐公的生母声子。声子死了,不通知诸侯,不反哭(君主在墓前哭了一次,回到办事的正殿里再哭一次,叫反哭于寝),不附祭(把死者的灵位放到其丈夫的祖母的灵位那里一起祭祀叫做祔于姑),所以《春秋》不说薨(薨的三个必要条件:赴于诸侯,反哭于寝,祔于姑)。

  又因为声子不是(惠公的)正室,所以不写她什么时候葬,也不写她的姓。

  但至少她的儿子姬息现在是代理国君,所以跟别的妾还是有所区别的,就叫“君氏”吧,意思是君主家的人。

  隐公二年和三年,姬允和姬息的生母先后去世,对比一下两人身后的待遇,隐公时刻不敢相忘自己的代理身份呢,真是个谦逊忠厚的人。

  郑武公、庄公为平王卿士。王贰于虢,郑伯怨王,王曰“无之”。故周、郑交质。王子狐为质于郑,郑公子忽为质于周。王崩,周人将畀虢公政。

  四月,郑祭足帅师取温之麦。秋,又取成周之禾。周、郑交恶。

  郑武公和郑庄公父子先后都成为周平王的卿士(卿士是在周天子朝中执政的卿,相当于天子的管家)。周平王又想让虢公也来做卿士,郑庄公就心有怨恨,周平王说:“没有这样的事。”

  周朝和郑国就相互交换人质。周平王的儿子王子狐到郑国做人质,郑庄公的儿子公子忽到周朝做人质。周平王死了以后,周人就准备把政权交给了虢公。

  四月,郑国的祭足(就是那个祭仲)带领军队割取了温这个地方(周天子领地)的麦子。秋天,又割取了成周(周天子都城)附近的麦子。周朝和郑国的关系急转直下。

  乱套了,郑庄公寤生开始公开和周天子叫板了。郑庄公是周平王的卿士,这从隐公元年,郑卫交兵的时候,郑国调动周天子的军队和虢国军队,后来又征调邾国军队可以看出。卿士的.好处之多,权力之大,使得寤生不愿与人分享。而对于寤生的专权,平王也是不满的,于是有了分权于虢公的想法。

  天子要想让谁来做自己的卿士,是天子自己的事,可是寤生居然怨王,而王也不敢得罪他,说没有这回事。这至少反映了三条信息。

  一。寤生很强势。

  这很好理解,周平王能够顺利东迁,郑武公出了很大的力。而郑庄公,顺利接过了武公的枪。郑国,也是一个响当当的大国,郑庄公和弟弟打架,可以轻易调动二百辆战车(整整六个师的兵力啊),可见其实力之强。

  二。周朝走下坡路了。

  周自平王东迁以后,诸侯国的实力越来越强,与之对应的是周王的境况是每况愈下。朝中大事不得不依靠郑伯,虢公等卿士来执行。这些卿士都有自己的领国,实力和欲望膨胀到一定程度,就不大乐意乖乖听话了。

  三。郑伯有奸细安插在周平王左右。

  平王欲分权于虢公,应该是个机密,平王并不会把这样的想法告诉郑庄公,而庄公还是得到了消息,并跑去质问平王。平王出于心虚和无奈而回答:没有这回事。可以看出,庄公安插了能够探到机密的人物在平王左右。

  然而,即便如此,主臣双方还是无法取得互相信任。于是就发生了非常滑稽的一幕,天子和诸侯互相交换人质。这样就能够保证双方的诚意了吗?

  答案是否定的,平王一死,周人就准备把卿士的权利交给了虢公。那怎么办?把王子狐干掉?不太合适,公子忽还在周呢。就这么算了?显然也不符合庄公的性格。怎么办呢?

  庄公要报复(或警告)。庄公派祭仲带着军队,把周天子领地四周的麦子都给收割了。敢让我下岗,我饿死你们!

  这里说一下,四月之麦,七月之禾(八月之前之秋),都是没成熟的麦子,庄公此举,不是说自己饿急了抢天子的粮食吃,而纯粹是报复(或警告),我要糟蹋你们的粮食,不让你们吃。

读书笔记9

  《看见》这本书,很早我就看过简介,一直没有时间看。那时很心动的就是这个书名,作者看见了什么,我能从这本书上看见什么。只是看见这个词在心理学里也会用到,人人都渴望被看见,所以我对这对书产生了极大的兴趣。书中记录了作者她选择了留给她强烈生命印象的人和她身边的人。她在首页中写道他们是流淌的,从我心腹深处上满溢出来,坚硬的成见和模式被一遍遍冲刷,摇摇欲坠,土崩瓦解。她在书中尽可能诚实地写下这不断犯错、不断推翻、不断疑问、不断重建的事实和因果。

  我们很多人也像柴静之前一样,从开始的柔弱,文艺,慢慢地被现实摔打,从书本中的理想主义向现实的经验主义转变,变得厚重,踏实。经历了地震和现实采访,把头脑里的疙瘩揉出了韧劲。慢慢的作者的心也沉淀了一点。她写道我就生活在这里,没有完美新世界,没有需要等待的未来,没有要向外界索求的理解,也不许需要通过跟谁比较才能判断自己,要做的就是此时,就在此地,就是此身。柴静在书中记录自己采访开始是关注自己,对错分明,戾气,倨傲,后来慢慢能看见自己,看见他人,看见真实了。这一转变和松动让她更有“人”味了。采访不用来评判,只是用来了解;不是用来改造世界,只是用来认识世界。记者的道德,是让人明白。在采访中她写道第一次有了与对方讨论的心态,因为我渐渐知道,有时候偏见的造成是利益和庇护,也有无知和蒙昧。媒体重要的是呈现出判断事物应有的思维方法,而不是让一个人成为公敌。柴静就是这样如实的记录下了她一路走来的十年历程,感知着每个人真实流淌的东西。新闻记者有责任去记录持任何一种观点的人,评判是观看者自己的事。

  从这本书中我找到了一些答案,要看见什么?我们为什么看不见?怎样才能看见?什么是真实,怎样面对真实?

  一、要看见什么,看见自己,看见“人”,看见真实

  翻书的第一面我就被一句话吸引了,看见就是看见真实的人。作者在书中写道我们和他人的相同,万物流变,千百万年,谁都是一小粒,嵌在世界的秩序当中,采访是什么?采访是生命间的往来,认识自己越深,认识他人越深,反之亦然。不光采访,任何职业都是一样,看见是什么,是看见一个个活生生的人。人是一样的,对幸福的愿望是一样,对自身完整的需要一样,只要她生在这儿,这么活着,我来到那儿,那么活着,都是偶然。在哪里生活都是一样的,没什么生活在别处。人类只是个概念,一代代人都是相似的生活,这辈子决定你悲欢的就是你身边的几个人。作者什么时候看见自己了,从他人的评论中,从领导的敲打中,从她采访一次次的记录中,从她真实感受她身边的人,真实发生的事情中,她渐渐地看到了自己,看见了人,看见了真实。真相自有千钧之力。生和死,苦难与苍老,都蕴涵在每一个人的体内,总有一天会与之遭逢。我们终将浑然难分,像水溶入水中。书中记录了她采访了女囚犯等等边缘社会人,敏感话题的社会事件。生活就是生活,他没有只站在哪一方的立场上。在看见里面柴静采访过,她写道知道和感觉,是两回事,要想了解他人,他人受之,我必受之。才能算真正了解一个人。那么我如何能看见我自己呢,从生活中,从身边的人中,从文字记录的反思中看见自己,看见他人,看见真实。

  二、我们为什么会看不见自己,甚至看不到别人,看不到真实

  “人”常常被有意无意的忽略,被无知和偏见遮蔽,被概念化,被模式化,这些思维,被埋在无意识之下。无意识是如此之深,以至于常常看不见他人,对自己也熟视无睹。要想“看见”就要从蒙昧中睁开眼来。她写道这才是最困难的地方,因为蒙昧就是我自身,像石头一样成了心里的坝。人也要从不假思索的蒙昧里挣脱,这才是活着。谁都有年轻时候认识的局限。我们时常有“自我”的存在。我们靠它保护,但又受到它的限制。我们都曾像柴静那时候一样,年轻,说道理的时候,往往都是说的应该如何,觉得自己掌握了真理,内心只有倨傲,只有判断,却没有对别人的感受。

  她在《双城的创伤》章节中写道对人的认识有多深,呈现才有多深。我们在听到自己经验之外或者与自己观点相悖的意见时,脸上会流露出诧异、惊奇、反感、不屑,想通过提问去评判对方,刺激别人,想让对方纠正,那种冷峻的正直里暗含着自负。所谓专制,就是坚持是自己不会错的想法。让他人屈从自己,那么他失去了看到自己的机会,也阻碍了他人看到他自己。她写道准确是记者这一工种最重要的手艺,而自我感动、感动先行是准确最大的敌人,真相常流失于涕泪交加中,我们需要提醒自己:绝不能走到探寻真相的半山腰就号啕大哭。认清真实最大的阻碍是自己的限制和情感先行。用各种情绪贿赂自己,包装自己,取之便捷,容易成瘾。热爱就会夸张,感情就会变形,就没办法真实地认识事物了。

  为了一个目的,哪怕是一个正义的目的,就像车轮一样狠狠辗过人的心,也是另一种戾气。碰到自己认为非得如此的时候,就免不了疾言厉色,而且一定是冲自己最亲近的人来。启蒙的定义不是谁教化谁,而是人摆脱自身造就的蒙昧。人往往出自防卫才把立场踩得像水泥一样硬实,如果不是质问,只是疑问,犹豫一下,空气进去,水进去,他两个脚就不会粘固其中。思想的本质是不安,一个人一旦左右摇摆,新的思想萌芽就出现了,自会剥离掉泥土露出来。

  三、怎样才能看他人和自己,看清真相

  能以别人可能是对的为前提来思考一些问题。而不是专制的认为我就是对的。钱钢老师对她说,你只管用力把一个人、一件事吃透,后面的就知道了。陈虻说别在生活里找你想要的,要去感受生活里发生的东西。就是片子一定要带着问号行走,不管我们在了解的过程中发生了错误,但是这个问题本身就是真的。对于记者来说是真的,对于观众来说就是真的。

  不人云亦云。书中写道要坚持自己的价值与信念,一脚一脚地踩下去。他们根本不管你做了什么或者试图做什么,只说你乏味。不要听那些声音,你唯一需要关心的就是让自己强大起来。

  如何与他人沟通,是在理解的基础上。宽容不是道德,而是认识。唯有深刻地认识事物,才能对人和世界的复杂性有了解和体谅,才有不轻易责难和赞美的思维习惯。只有同样经历过无边黑暗的人,才有资格说,我理解你。宽容的基础是理解,理解的基础是感受。人能感受别人的时候,心就会变软了,软不是脆弱,是韧性。柴静在《无能的力量》章节里写道外国人卢安克说:“如果已经理解,然后再去跟他们说一句话,跟反感而去说一句话是不一样的。如果自己作为老师,想象学生怎么样,总是把他们的样子跟觉得怎么样比较,是教育上最大的障碍。这样我们无法跟他们建立关系,这个想象就好像一面墙隔在学生和我之间,所以我不要这个想象。如果是有了目的,故意去做什么了,没有用的,没有效果,那是假的。这个很奇怪,想影响别人,反而影响不到。因为他们会感觉到这是为了影响他们,他们才不接受。我以前考虑过很多方法,最后都放弃了,如果很开放地看得到,很自然地就会有反应,适合学生的反应,而这种反应学生很喜欢,很容易接受。教育就是两个人之间发生的事,不管是故意还是不故意。人的强大不是征服了什么,而是承受了什么。要通过行为来学习,而不是说话,说话时抽象的,不侵入他们的'感受,但用行为去学习,更直接。”这段话里面卢安克告诉了我们方法,要想影响他人,要先去感受,用行动,而不是说教。

  四、真实是什么,怎样面对真实

  真实就是客观的陈述事实,里面的情感自然就会流露,而不是加入自己过多的解读。当你抛下成见和忘记自己时,你才慢慢接近事实的真。在书中引入了《罪与罚》里的一句话,什么是真实,真实是很丰富的,需要有强大的能力才能看到,光从恶中看到真实是很单一的,人能从洁白里拷打出罪恶,也能从罪恶中拷打出洁白。电视节目习惯把一个人塑造为好人,另一个是坏人,实际上这个世界上没有好人和坏人,只有做了好事的人,和做了坏事的人。真实就是具体的生活,越具体越好。戒峻奇陡峭,置身高寒,要温暖平易。别在生活里找你想要的,要去感受生活里发生的东西。哪怕是过去的事情,重读历史的原因是因为新旧之间没有怨讼,唯有真与伪是大敌。在现实面前,不必有任何装饰。

  纠正偏见的最好方式就是让意见市场流通出来,让意见与意见较量,用理性去唤起理性。从理想主义向经验主义的转变,认识到书本概念如果变成教条,容易像飞人杂耍一样脚不沾地,左右摆荡。人是不能清空自己的情绪判断的,但要有个戒备,念头起来要能觉察,觉察之后你就不会跟随它。得诚实地说,例如悲情、苦大仇深的心理基础是自我感动。自我感动取之便捷,又容易上瘾,对它的自觉抵制,便尤为可贵。书中钱钢老师对柴静说不要太爱惜自己的羽毛。柴静的自我剖析是做调查记者最容易戴上“正义”、“良知”、“为命请命”的帽子,这里面有虚荣心,也有真诚,但确是记者在困境中坚持下去的动力之一。现在如果要把帽子摘下,有风雨时也许无可蔽头。就像我们那些自我限制的想法,就是阻碍我们认清自己,认清他人,认清事实的阻碍。我们要有勇气面对真实的自己,才能面对他人和事实。就像把蜗牛的壳撬开一样,我们没有了遮蔽自己的屏障了,把自己脆弱和细嫩露出来了,虽然没有了遮蔽,但更接近事实了。对于摆拍新闻,陈虹说到,在认识这个事件的时候,有一个干预它的事件发生了,但你原本可以通过拍摄它,看到这背后更深刻的真实,你失去了一次认识它的机会。多么像日常的我们,为了完成所谓的任务,而忽视真实发生的事情,而不去认识它,蒙蔽了真相也蒙蔽了自己。

  追求真相的人,不会被任何东西胁迫。当柴静受到他人质疑的时候,钱刚老师对她说:“我们要在甚至更远的地方来看我们自己。别太着急回答对还是不对,清水里呛呛,血水里泡泡,咸水里滚滚,十年后再来回答这个问题。”当有人质疑柴静无法做调查新闻时,柴静如是写道只有善良的人才刚性。善良的人做对抗性采访,不会跃跃欲试的好斗,但他决定看护真相的时候,是绝不撤步的对峙。在《我只是讨厌屈服》这章中,柴静采访陈丹青时说的话:“我接触最多的情况不是质疑、反抗、叫骂,而是——————这是让我最难过的,所有人都认了。柴静问:“怎么叫认了?”陈丹青回答到:“我现在随便到马路上拉一个人来,你见到这个人,就知道他认了,从很深处认了。”胡适说,你们要争独立,不要争自由。你们说要争自由,自由是针对外面束缚而言的,独立是你们自己的事,给你自由而不独立,仍是奴隶。独立要不盲从,不受欺骗,不依赖门户,不依赖别人,这就是独立的精神。文章末尾中柴静写道能独立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却不傲慢,对政治表示服从,却不卑躬屈膝。能积极地参与国家的政策,看到弱者知道同情,看到邪恶知道愤怒,我认为他才算是一个真正的公民。

  我们怎样面对真实,就是思想上能意识到没有绝对的黑与白,世界上也存在于灰色地带。允许他人表达,不先入为主,不屈从,不盲从,追求独立与自由。

  看完柴静的《看见》后,我有了一种面临真实的力量了。书中写道痛苦是财富,这话是扯淡。对痛苦的思考才是财富。这些痛苦也不是没有用,从痛苦的经历中我得到将来面对问题时需要的力量。现实就是摆在那里,不管你是看,或者回避它就是自自然然,真真实实发生了。陶行知说千教万教,叫人求真;千学万学,学做真人,我慢慢能理解这个真了,他就是从你身上自然而然流淌的东西,你掩饰不住。真真实实感受自己,从情绪和蒙昧中挣脱出来,看见自己;真真实实感受他人,理解与尊重;真真实实面对发生的事情,不漠视,不屈服,不盲从。

读书笔记10

  它很短,却饱含诗意;它很少,却发人深思。朱自清那仿佛充满魔法的细腻的笔,在天空绘出时间的足迹。时间,匆匆的,不肯停留;时间,急急的,不肯歇息。时间的匆忙,让人追逐不上。《匆匆》是朱自清的抒情文,这一篇短短的.抒情文,却引起我无限的感慨,真正让我懂得,时间飞逝的多么快,逃得太匆匆,太匆匆。匆匆的令人着急,匆匆的可怕。

  “燕子去了,还有来的时候;杨柳枯了,还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还有再开的时候”这句话是《匆匆》的第一句话。世间万物,有多少东西有再来的时候,可为什么时间一去不复返呢?不仅仅是去而不返,而且,过的那样快。发呆的时候,时间从眼前飞过;吃饭的时候,日子从筷子上飞过;睡觉的时候,分分秒秒又从枕边飞过了。发呆也好,吃饭也好,睡觉也好,时间在这儿总觉得过得那么快。

  不知不觉,一天又飞快的逃走了。太阳坐着火车下山去了,脑中的忠贞仿佛在赛跑,跑完几圈,便明白,我又叫一天溜走了。待躺在床上,心里想:过去的时间如轻烟,如薄雾,一吹即散,一蒸即融。但它并非流沙,不是握得越紧,漏的越多。只要懂得把握住分分秒秒,抓紧时间做更多有意义的事情,时间就没有白白流失。IQ智商,EQ情商,在这匆匆时间中,我要做好这两商。

  作为一名小学生,当然最主要的任务是学习。

读书笔记11

  睡不着,读了一篇四川人写的小说,叫《回忆》,写得不错,每一个情节就像电影一样在脑海里放映。

  那是一个知了肆虐的夏季,他们认识了,她很漂亮,他只能说不影响市容,她很抢手,他总想抢别人……

  一座城,两个人,开始了他们这辈子也忘不掉的记忆。

  又是一天忙碌的工作,他回到家,躺在床上,渐渐的,他闭上了眼睛,她出现在他梦里,那个女神一般的女孩。

  她从来没有真正接纳过他,因为心里有一个青梅,那时候他们和几个朋友在一个商场里一起工作,他们朋友其中的一个也喜欢她,他帮着他们的朋友追她,后来她告诉他她不喜欢那个人,做朋友可以,他不想再让别人把她抢走,QNM的蓝颜,于是鼓起勇气告诉她说喜欢她,没答应,因为她的青梅,他们还是一起工作着,似乎很平静……

  她总是可爱的像个孩子,一次他们的朋友过生日,他们一起去超市选零食,她每看到一个可爱的东西都会发表评论,然后笑起来可爱得像那个东西一样。她总说他是二货,他确实有点二,读书的时候从来不是翘楚,从来都是老师批判的对象,从来都是别个欺负的对象,她喜欢看一个叫天天向下的节目,他不知道,她说他老了,不紧跟时尚潮流啊。他们一起去汉堡店吃汉堡,她说他喜欢吃生菜,他把自己的生菜也给她。她喜欢把番茄酱敷在广告纸上然后把薯条蘸着吃,他说把广告那个颜料都吃进去了,她说她喜欢,怎么?他傻笑着,很二很二,她说他唱歌很好听,他有一首专属她的歌,只唱给她听,一次同学聚会,他的同学看到她,说喜欢她,聚会结束非要送她,他拉着她,告诉他的同学,我的女朋友怎么让你送?他觉得当时的他特男人,读后感《<回忆》读后感》。

  忘记了是哪个夜晚,他们和朋友一起去玩,他不知在哪里弄来了一辆摩托车,各自回家了,他送她,说带她去个美丽的地方,那里确实很美,在回家的路上,她一直靠着他,说他的背很踏实,很温暖,他脸红了,心跳加速,不断的克制自己的激动。以后他每天都去借那辆摩托车,想再让她靠一次,哪怕一次,每天,他都会开到她家窗户下面,哪怕能看个影子,就满足了。终于又一次他盼到了,他还是送她回去,可是她一直到家门口都没靠,后来她说因为那天冷才靠的,他说哦。

  也忘了是因为什么,他们和几个朋友一起去她老家玩,一个上午他们去爬山,在山涧里追逐,打水仗,她妈妈打电话叫他们和朋友们回家吃饭,可是她的脚背鞋子打红了,他说背她,她说不,可能因为她穿的'裙子吧,她还是走着,他牵着她,她的手软软的,滑滑的,他又激动了。下午,他们去打乒乓球,她遇到那个青梅了,他看到了,躲到一个没人看到的地方,脱下衣服想让自己冷静下来,后来朋友们还是把他找到了,叫他想开儿,他只是有儿害怕。他和朋友们吃了晚饭,他就睡觉了,没有理她,她问他怎么了,他告诉她因为上午爬山中暑了,刚运动了会儿闪汗感冒了,第二天所有的朋友,还有他回城里了,她去送他们,他在车里一直看着他,车子启动了,窗外薄雾蒙蒙,不知是天气还是玻璃太脏了。他给她发短信,不想和她分开,当她消失在路德尽头,他呆呆的望着窗外,尘土飞扬。

  还记得他们一起在网站上做测试,测试结果矛盾,不知是人矛盾,还是网页的程序矛盾。

  还记得他喜欢吃糖,那天他生日,她买了所有款式的奶糖送给他。

  还记得她说二天在一起了,煮饭,拖地什么的都不是她的活。

  还记得她那没心没肺的笑。

  还记得她要他向她求爱一百次,她说就考虑考虑。

  还记得……

  还记得他们约好恋爱了就一起去平遥古城去度假,他以为钱很好挣,在准备旅游费的路上才发现,钱不是那么好挣,然而后来他们换城市工作了,她告诉他忘了她,他没说话。挂了电话,他穿了衣服,起床,走在那秋的步子后面,看着落叶漫天的飞舞,回了小区,小区门已经关了,保安死活叫不醒,他就躺在人行道上的椅子上休息,细数他们的曾经,他打着冷战祈求着明天的太阳快点升起来,这样他可以去上班了,就不会像这样了。

  后来她结婚了,老公很帅,也很能干,他送给她一个钱包,是他的,里面有她的照片,他说,以后,你有了宝宝,我当他干爹好不?

读书笔记12

  著名作家余华的新著《兄弟》看完让人非常困惑,很难将这本韩国影片一样装祯的小说和余华这个名字联系起来。至少我作为一名读者,实在想不到这本书居然是余华写的。我的意思并不是说余华不能写这样的书,只是这样的做法实在太过浪费。

  如果世界上必须有那么一本书,它的头两章需要围绕的女人的屁股浪费掉几万字,那么我希望这书的作者不是余华。因为这种事情只需要一个具有初小文化程度的人,怀着对女厕所的一定热忱就能在半天内干完。是什么让余华在《兄弟》一书里执意要亲自动手,不厌其烦地描写屁股,实在是新中国文学史上的一个谜。看完《兄弟》(上)之后,没有任何一个人能告诉我全文和头两章有什么关系。如果《兄弟》一书直接从第三章看起,可能效果要好得多——-避免了看到一个著名作家的病态行为,并且不在这种病态上面浪费太多时间。

  如果世界上必须有那么一本书,它讲述故事的时候总让你有种脱帽致敬的冲动,那么我希望这书的作者不是余华。如果余华失去了他鲜明的个人特色*,失去了他讲故事的能力,我希望他还能保持体面的沉默,而不是继续不知疲倦的说下去。《兄弟》(上)的前半部里,我不得不向王朔起立致敬,为了他的那本《看上去很美》,我现在看到余华版的了。在下半部里,我不得不向意大利导演贝里尼起立致意,为了他的《美丽人生》,我现在看到中国版的了。我的问题是:余华干了点什么?

  《兄弟》据说是余华从百万字的家族史中转型而来的结精,按照他的话来说,是从一条小路出发,最终却见得了一个宽广的世界。恕我直言,我实在看不出什么世界来,这本书是彻头彻尾地在试图愚弄读者。

  它就是一本通俗小说,通俗且恶俗。如果不是想钱想疯了,就不会把这么一本通俗小说写到40万字,而且分上、下册分别出版。这给人的感觉是余华突然想去挑战海岩,成为一名畅销书作家。所以,《兄弟》里才出现了香艳的臀部、小朋友的性*冲动和类似电影《美丽人生》一样的煽情故事。它的目的`是满足从中学生到离休干部所有的需求,因此怎么看怎么像是一锅杂烩。

  如此空洞无物的作品居然出自一名严肃作家之手,简直是对这个职业的侮辱。通篇对文字的炫耀,毫无创意的故事情节,甚至是对电影剧本的直接模仿,居然也敢于把这种杂烩端到桌上,当做年度大餐提供给读者?谁给予了作者和出版商这种勇气?让读者去分辨大餐和猪食?端出这么一份东西,作者难道不感到羞愧吗?这写的都是什么啊?

  作为职业作家,我觉得对读者最起码的诚实和最基本的专业素养是应该有的。《兄弟》这种似驴非马的东西不应该出自一位成名的严肃作家笔下,尤其不应该出自余华的笔下。职业作家写出那么业余的东西来,值得自己反思一下。

读书笔记13

  一、内容概述

  “论人类幸福与苦难的自然状况”是“论人类”的重要章节。霍布斯在第一章中,从人类的本性出发,论述了建立“利维坦”的重要性。而“论人类幸福与苦难的自然状况”描述了自然状态下混乱战争,并试图寻求摆脱苦难、获得幸福的方法。其基本逻辑如下:

  1、自然状态中产生战争的原因

  霍布斯分析了人类天性中竞争、猜疑和追求荣誉等特质,指出了在自然状态下,每个人身心两方面的能力基本相等,这种能力上的相等使得人们产生达成目的的平等。因此,无论是出于扩张统治权,还是保全自我的目的,每个人都必须不断发动对他人的战争。

  2、战争的特征

  霍布斯指出,这种基于人性的战争是普遍的,表现为每一个人对每一个人的战争。人与人相互为敌,永无休止。

  3、战争的后果

  战争无论是对个人还是人类社会都产生了可怕的后果。

  对于自然人来说,“人们不断处于暴力死亡的恐惧和危险中,人的生活孤独、贫困、卑污、残忍而短寿。”

  战争对于整个人类社会更是造成了巨大的破坏。首先,整个社会的生产力水平不可能提升。霍布斯指出“人们只能依靠自己的体例与创造能力来保障生活,产业是无法存在的,因为其成果不稳定。须花费巨大力量的工程,知识,文化,艺术都不存在。”战争使得整个社会失去了向前发展的可能性。其次,由于人人各自为战,社会公共道德无法形成,“没有共同权力,没有法律,是非、公正观念不能存在。”

  4、走出苦难,摆脱战争

  人们渴求和平、畏惧死亡的心理、追求舒适生活的欲望,都构成了结束战争的精神动力。因此,人与人之间相互同意订立契约,放弃了自然状态下“生而平等”的权利,把它托付给某一个人或一个由多人组成的`集体。这个集体能够把分散的意志整合为一个意志,把大家的人格统一为一个人格。而这就是利维坦的诞生。

  二、阅读思考

  对于霍布斯的论述,我有以下几点看法:

  第一,霍布斯第一章“论人类”是建立在人性恶的理论假设上,他认为人的自然本性首先在于自保,表现为自私自利、贪婪残暴,于是造成了人与人之间相互敌对,斗争不止。但其实,我认为这只是人性中的一方面,人本身是一个矛盾的复杂体。人性中也存在着善良、同情、奉献等精神,相互之间的容忍和协作是人类的重要特质。

  第二,霍布斯用战争时期的无政府状态,论证了人只要一旦脱离了国家,或国家主权一旦遭到破坏,就立即恢复到自然状态。因此,他认为即便是最坏的君主制也比自然状态要好。但实际上,在统一的主权产生之前,人与人之间就存在超强的自治能力,民俗公约、誓言都是明确的证据。退一步来讲,在战争时期,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协作精神也不可忽视。

  第三,关于政治、法律和道德的区分问题。很多学者赞扬霍布斯,认为其政治理论完全摆脱了伦理、道德和宗教的束缚。然而,政治的首要目的是社会治理,而人们之所以存在于国家中是为了求得善、道德的生活。从这个角度来讲,政治学始终无法同伦理、道德脱离。

读书笔记14

  我想推荐的是,玛格丽特杜拉斯写的《情人》,我读的译本是由王道乾先生的译本。而我选择这个译本的原因带着些年少的孤傲与无知。

  我有段时间极其喜欢王小波先生的书,那是高二的时候了吧,时间总是很紧,所以我选择读了王小波先生的一部杂文集《沉默的大多数》,书里多次提到了杜拉斯的《情人》,王小波先生是这么推荐这本书和这个译本的。“我总觉得读过了《情人》,就算知道了现代小说艺术;读过道乾先生的译本,就算知道了什么是现代中国的文学语言了。”我是总相信,你喜欢的作者会和你对书本有着一样的喜爱和看法,于是我读了道乾先生译的'杜拉斯的《情人》。

  而这本书,在我不够长久的三年书龄里,被我看了五遍以上。这本书吸引人的不仅仅是它本有的内涵,还有道乾先生所赋予的,带着中国文学的意蕴。而我也是存在着一些私心,《情人》中的女主是和一位中国男人在一起的,那除了杜拉斯的语言,用中国的文学语言,也总是再合适不过的。

  这本书所讲述的爱情,真实的可怕,这本书表现的人性也是真实的可怕,我喜欢杜拉斯的这种叙事方式,她不谈论什么好坏,只是心底的感受。那个女孩,她觉得适宜的装扮,她做出的决定,她选择的爱人。她明白她的虚荣与卑微,毫不掩饰的欲望与阴暗,很多事情她都不曾隐瞒,她一直都很脆弱,可是杜拉斯女士却用一种意料之内又意料之外的方式,让这只刺猬露出了她柔软的肚皮。那个中国男人是真的爱着她的,而我想,尽管被压抑,尽管不堪,尽管是欺骗,可是还是爱的,女孩也是爱着那个中国男人的。

  可是,太晚了,在她还年轻的时候,一切就已经太晚了。

  这本书不仅仅在讲那个,会一直爱她爱到他死的情人,更多的是在讲自己的人生,那些隐藏在心底里无人知晓,又无处遁逃的。那些光明与黑暗交织的,无法忘记的曾经。

  我从这本书里得到的东西,很难去说的清楚,是一种不服输的倔强,还是一种坦然面对自己的勇气,亦或者是学会了与孤单的相处。

  而我也总觉得很多的女孩子都应该看一看这本书。

读书笔记15

  读《汉书-宣元六王传》,“淮阳宪王于时诸侯为聪察矣,张博诱之,几陷无道。诗云“贪人败类”,古今一也”,至理。元帝为君懦弱,为亲则宽仁,赦淮阳之罪,调和东平母子,甚为难得。读《高五王传》,”章曰:深耕穊种,立苗欲疏;非其种者,锄而去之“。李隆基七岁于武则天前放言李家朝堂,即有此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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