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育方法的思考

时间:2022-05-31 03:23:06 教育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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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家庭教育方法的思考

  一、明确主体关系,防止亲情泛滥

关于家庭教育方法的思考

  父母与子女之间既有亲密的血缘关系,同时也具有千差万别的区分。父母与子女是不同的两代人,是两类处于不同地位的主体,无论是在生活条件、社会环境,还是在对人和事的评价标准上都存在着明显的差别,以一方代替另一方的做法是完全不正确的。由于父母与子女作为不同的主体,他们之间存在着目标、行为等的不同,二者对人和事情的评价标准也就必然存在一定的差别。这就需要父母对自身的成长经历进行分析,分析自己的经验有哪些是适合孩子的,哪些是不适合孩子的,以便在对子女施教时取舍,而不是根据自己的判断来要求子女应该做什么或不做什么。因此,作为父母,应放下高高在上的架子,俯下身子来,尊重子女的主体性和个性,走进子女的生活世界里,用平等的态度,与子女进行心与心的对话和沟通,关注子女的真正需求,注重子女的喜好和兴趣,在给予子女必要的关怀或照顾的同时,尊重子女作为一类独立主体的地位,注意发挥子女的主动性,鼓励子女独立完成力所能及的事情而不再由父母代劳,激发子女的生活热情,正确引导子女,为子女提供一些建议,学会与子女一起经历诸如挫折、伤害等成长路上所必须经历的过程,一起体验丰富的生命历程。

  二、树立良好榜样,摆脱松散家风

  在日常生活中,许多父母要求孩子做到一些事情,比如说要懂礼貌、讲文明、不乱扔垃圾等,而自己却做不到,不能做到以身作则。举例来说,很多父母往往把孩子关在房间里要他们完成作业,而自己却在客厅看电视、聊天,这样不仅不能为孩子提供一个良好的学习氛围,还在隐形之中使孩子产生一种“不平衡”的心理———为什么父母可以自由自在地做自己喜欢的事情,而自己却必须乖乖地做作业;还有的父母用各种奖励诱使子女完成学习任务,比方说给孩子买漂亮衣服、买新玩具,不可否认这种方法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调动孩子学习的积极性,可这种积极性终归不是因为自己对学习的兴趣和热爱而产生的,反而会使得子女容易被功利、物质所驱使;甚至还有的父母通过走后门、拉关系等途径以保证子女学业顺利完成,却不知道子女在这种环境下成长会形成一些不良的社会行为,助长了社会的不正之风。[2]以上几种现象均不同程度地说明了一个问题:日前,很多父母不能够为子女树立一个可以仿效的良好榜样,而是在潜移默化地给子女带来一些不良的影响。要解决以上问题,必须明确父母对子女影响的重要性,认识到家庭氛围对子女的塑造功能。另外,古人云:“亲其师信其道”。父母与子女之间特殊的师生关系更是要求父母要为子女树立良好的榜样,摆脱松散的家风,营造良好的家庭氛围。因为父母是子女的第一任老师,是子女的人生导师,也是子女终生学习的对象,父母几乎每时每刻都在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孩子的成长与生活,父母的情绪、处理问题的方式等都对子女有着强烈的感染作用。以身作则,导之以行,这是家庭教育的重要途径之一。实现了这一点,家庭中才有真正的“教育者”,否则,这个家庭就没有“教育者”。那种只说不做的家长,或者说的是一套,做的是另一套的家长,不是家庭教育中的称职教育者。只有在家庭中树立了做人做事的榜样,有了身体力行的身教者,我们才能说,这个家庭营造了良好的家庭教育氛围。可以说,凡是自己想教给孩子的思想和行为,自己应该首先要做到,尤其是在那些养成教育的方面,如礼貌、热情、好学勤问、言行一致、善始善终等特点的养成,更应该如此。譬如说,要想让孩子遵守社会公德,父母乘车、买东西,就应该遵守公共秩序。假如见到乘车、购物的人多,就去争先插队,在不经意之中就给孩子带了个坏头。因此,父母不仅要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不断提高自身的知识文化水平,还要养成良好的生活、学习习惯,以身作则,还要为子女提供良好的成长环境,营造良好的家庭氛围,带动子女逐步形成一种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培养子女的责任意识,塑造子女良好的行为,与子女在共同的生活中一起进步、一同成长。

  三、严慈相济施教,改变强制管教

  父母与子女之间的血缘关系,形成了人世间父母对子女最亲密的爱。由此,人们往往认为子女应该对父母有一种由衷尊敬的特殊情感,也就是说,子女理应对父母的付出心怀感激与敬重。然而,有时父母总也是把自己看待问题、处理事情的方式作为评判标准,把自己的感受等同于子女的感受,子女做任何事情都要按照自己的想法来,甚至一些父母包办子女的一切。这种做法使一些有自己想法和追求的子女认为父母对自己的干涉过度影响了自己的正常生活,进而对父母的过度关爱表示反抗,由此造成了与父母之间的关系紧张问题。有调查表明:现在,对于父母在教养过程中的“强权”的反感已成为子女的一种普遍的心态,而同时父母也通常会抱怨自己为子女付出了那么多精力和金钱,子女不但不感激反而会无礼抗争。由此可见,子女与父母之间是有一定程度上的心理冲突和行为冲突的。其中最主要的原因是,父母对子女的基于其被动性的管教较多,在所谓的“关心”“照顾”等爱的名义下,往往会走向对子女的压抑和强制,因而子女会对父母的这些行为产生或多或少的不满和抗争。要解决这一大难题,就要明确何为真正的关爱,父母与子女之间的真实的教育关系又该是怎样的。对于这两个问题的回答,很多教育家、学者都作过不同的表述。夏丐尊先生在《爱的教育》序言中写道:“教育没有了情和爱,就成了无水的池。”[3]1著名教育家颜之推提出过所谓“严慈相结合”,“父母因威严而有慈,则子女畏惧而生孝矣。”即父母对子女既威严又慈爱,则子女才会言行谨慎,听从父母的教诲。[4]笔者认为,父母作为家庭教育中的教育者,要给予子女健康的爱———既要尊重信任子女,又要严格要求子女。子女的成长需要父母在了解、尊重子女的基础之上付出健康的关爱,而不是盲目的付出;需要父母正确表达其对子女的爱,而不是过度关心或干涉子女的一切;需要父母根据子女的个性特点对子女提出合理的要求,而不是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子女身上。比方说,父母与子女之间要经常进行交流,了解子女的实际情况,建立对子女的信任感,尊重子女的思想和行为,处理事情要选择子女能够接受的方法方式,而不能独断专行,允许子女发表不同意见,尊重他们的见解,要培养子女的自主与自立意识,对于子女的良好表现要给予积极的评价,关注子女的全面成长,不对子女提出过分的期望或过高的要求,就算是子女犯了错误,父母也应当尊重子女的尊严,而不是无理智的训斥,当然,也不能无原则地迁就子女的错误。总而言之,家长教育孩子应严慈相济,避免强制管教。严格不是简单的限制、命令,更不是严厉、专制、打骂、体罚,严格中包含着说理、引导和启发,严格要求应与尊重、信任、关心、热爱孩子相结合,做到严中有爱,爱中有严,严爱结合,刚柔相济,要让“理”制约“情”并成为情的基础,教其学会做人的道理,把他们培养成才。真正的家庭教育应该是寓理于情,情理结合,在亲子感情的伴随下进行品德教育,教他学会做人,把其培养成人。任何滥用亲子骨肉之情和家长的权威,对孩子要求过高,责之过严,甚至打骂孩子,都是违背家庭教育的规律和特点的。家长应该明白:你的孩子并不是你,你可以给他你的爱,却不是你的思想,因为他有他的思想;更不要因求好心切而做出不适合孩子心智成长的要求。

  四、完善自身角色,与子女一同成长

  当今社会是两代人共同成长的社会,是两代人之间相互影响的教育。可以说,孩子成长的过程同时也是父母成长的过程。现代的教育理念认为,父母需要树立向孩子学习、与孩子一起成长的新理念,才能与时代同步,有效地对孩子进行教育。也可以说,向孩子学习,与孩子一起成长,既可以保持健康、密切、稳定发展的亲子感情,又可以建立起一种积极向上、良好互动的教育关系。总结前面提到过的几个问题,可以清楚地看到:在家庭教育中,人们通常会过多地关注父母作为教育者这一角色的行为,而往往会不知不觉地忽视父母作为受教育者这一角色的行为,殊不知,建立家庭教育中真正的教育关系,还要给予子女作为教育者、父母作为受教育者的角色适当的重视。在家庭教育中,建立新型的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既是双方作为特殊社会关系中的独立的个体对自身权利的维护的需要,也是真正的人与人之间心灵的沟通、营造和谐氛围的需要。一方面,作为教育者,父母首先要把孩子放到一个对等的位置上,以平等的姿态与孩子对话,给予孩子充分的尊重和信任。比方说,孩子观察问题的深度可能不够,但孩子拥有鲜活的思绪和创新的意识,他或许会从一个新的角度来看问题。要在尊重、信任子女的基础上,在与子女的共同生活中平等交往、真诚交流、和谐对话,严格而准确地把握自己的行为,为子女树立一个好的榜样,并以此来教育子女,而不是一味地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子女并完全忽略子女对自身生命成长的主体参与,要为子女的成长提供足够的自由空间,正如卢梭所提倡的“多给孩子们以真正的自由”,“让他们自己多动手,少要别人替他们做事”[5]65,激励并提高子女积极向上的自觉性,培养子女自身的动手能力和实践意识,用发展的眼光来看待子女,包容子女在成长过程中所犯的错误,增进与子女之间的情感交融,促进两代人发展各自的个性;另一方面,作为受教育者,父母要有一双善于发现的眼睛,不断挖掘孩子的优点和潜能。孩子的很多特质,或许是父母欠缺的,比如,孩子对新知识的强烈渴望,对新鲜事物的积极尝试和接受能力等。父母善于发现并欣赏孩子的优点,是向孩子学习、与孩子一起成长首要的条件。父母还应当与孩子进行积极的互动,努力学习子女在成长过程中所表现出的闪光之处,与子女一起面对和处理生命过程中的种种问题,与子女一起感悟生命历程中的喜怒哀乐,与子女一起体验成长过程中的成功失败,真正地做到与子女一起进步与成长,从而使自己以饱满的生命历程润泽生命,增强生命活力,提高生命质量。综上所述,父母只有完善自身的角色———既要扮演好教育者的角色,又要充当好受教育者的角色,才能有效发挥家庭教育的功能和职能,才能真正实现家庭教育中的“教学相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