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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怎么培养孩子的个人社会能力呢
现代的中国家庭,常常出现这样的情况:一个小孩对一群家长(婆婆、爷爷、爸爸、妈妈和保姆等),护理人员太多,管得也太多,使小孩没有机会去发展个人能力,甚至限制小孩个人能力的发展,例如:10个月左右的小孩在成人给他喂食时,他总想伸手到碗里抓食,但是,这时家长们总是担心自己的孩子会将饭撒落得到处都是,而采取用玩具塞到小孩手中的方法来解决这个问题,然而这种解决问题的手段所产生的效果实际上是限制了小孩自发的心理需要和阻碍了他们个人能力的发展。
孩子在开始尝试或习得某种个人能力的时候,可能会因运动不协调而将事情搞糟,但他们经过反复的尝试后,他们的这种运动会协调起来,并逐步学会自己进食少撒落的情况,而且这种运动的发展可能还会导致或推动其它运动和其他方面能力的发展。所以,家长们应明确这样的道理,我们“带养”小孩不是去“代替”小孩,而是要善于发现小孩的心理需要及时地引导和发展他们的能力。
另一重要的方面是:很多家长不知道培养人际交往能力应从婴儿做起,以前多住平房,都是多子女家庭,人与人之间的交流既方便又自然,不需要专门培养,在早期生命过程中,在潜意识状态下已获得了丰富的交流经验,逐渐形成了自己的一些交流习惯。而现在生活环境改善,多住高楼,条件好的还住别墅,家庭布置得非常漂亮,邻居互不往来,甚至邻居是谁都不知道,有的甚至室外也很少去,例如有一个小孩家住别墅,父亲在香港做事,妈妈工作也很忙,回到家里孩子常常已经入睡,小孩从出生后一直由保姆一个人带,住家附近小孩很少,保姆也很少带小孩出去玩,他除了满足小孩的吃、穿和睡外,就抱着小孩在家里看电视,小孩已经2岁多,还不会说话,从不注视人脸,喜独自玩耍,从不与小孩交往,看似无痴呆面容,但智力测试结果异常。在生命早期和成长过程中未给小孩提供充分的、各种形式的交往机会,经常将小孩关在家里,即便当时未出现明显的问题,但到青春期或成年期受到挫折后容易发生社会退缩、孤僻或社会适应不良等精神行为方面的问题。
新生儿就具备与成人交往的能力,哭是引起成人反应的主要方式,与他们对话,可引起与成人说话节奏一致的躯体运动,所以在小孩出生后不久就应经常给小孩说话,以让小孩尽早感受到交往的愉快,在身心处于舒适满意的状态时,他们可无意地识笑。
1-2个月逗笑(被动地);
2-3个月主动对人笑(开始有主动的交流意识);
3-4个月认母亲;
4个月抵抗玩具被拿走;
5个月可自喂饼干;
6个月试图拿够不着的玩具,能区分生熟人,看见生人会哭,但看见小孩,即便是陌生小孩他们也会笑,,应经常让自己的孩子与其他小孩接触,你可以发现他们有自己的交流方式,如会手舞足蹈,高兴的尖叫等;
7月玩“躲猫猫”的游戏;
8月喂奶时可自己捧着奶瓶;
9月玩拍手游戏,会做再见;
10月用手抓饭吃;
1岁会自己用勺吃饭,会用手势表示需要;
1.5岁控制二便,能去掉外衣,帮做简单家务;
2岁容易与母亲分开,能与小朋友做交往游戏;
3岁会穿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