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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应培养孩子的自我保护能力
自我保护能力作为生存教育的一个主题是当今全球最为关注的问题,是适应社会,做一个现代人所具备的素质之一。而幼儿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他们的健康和安全时刻牵动着父母、老师和许多人的心。因此,从小培养幼儿的自我保护能力具有重要的意义。幼儿期的孩子活泼、好动,有强烈的好奇心,他们什么都想看一看、摸一摸。然而,他们的能力和体力都十分有限,动作的灵敏性和协调性较差,又缺乏生活经验,因此,幼儿常常不能清楚地预见自己行为的后果,往往会诱发危险因素,对突发事件不能作出准确的判断。当处于危险之中时,也缺乏保护自己的能力。
家长和教师不仅有责任保护幼儿的生命安全,避免让幼儿接触不安全的环境,而且应该通过优化幼儿园的保育环境,对幼儿进行初步的、最基本的安全指导和教育,来逐步提高幼儿预见危险、排除危险,保护自己的能力。
首先确立幼儿自我保护能力的培养目标。
目标是一种期望,是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要根据幼儿生活需要和社会化人的素质要求,在生理和心理上确立幼儿自我保护能力的培养总目标。然后根据总目标分解制订相应的分目标。
其次按照阶段目标实施自我保护的教育。
1、创设环境增强幼儿自我保护意识。著名教育家布罗菲、古德和内德勒为幼儿园环境设计提出了11个目标,其中有“能关注幼儿的健康和安全”,“有积极的情绪氛围,促进幼儿自信心发展”等。因此,应首先对幼儿进行生动、直观、形象而又综合性的教育。如:定期检查班上物品,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处理,如尖利器,钉子等,还在幼儿爱玩的娃娃家里铺上地毯,为幼儿提供了安全的活动场所。在幼儿园的楼梯口、转弯角,我们都贴上了安全标志,时刻提醒幼儿注意安全。
2、重视开展户外活动,多让幼儿进行走、跑、跳等基本动作的练习,增强幼儿的活动能力,提高幼儿的自我保护能力。如教幼儿在走路跑步的时候,头要朝前看,重心要在下半身,身体不要往前冲等等。
3、培养幼儿的自理能力和良好的生活习惯,促进自我保护能力的发展。自理能力、良好的生活习惯与自我保护教育是紧密结合、相辅相成的。例如:鞋子穿对了可避免跌倒摔伤,热汤热水吹一吹再喝能避免烫伤,吃鱼把鱼刺挑干净能免受咽刺之痛,吃饭不嘻笑打闹可避免气管进异物,饭前便后会自己洗手养成讲卫生的好习惯,减少了细菌对身体的侵害等等。如果平时注意对幼儿这些生活小节的训练,孩子能做的事就让他自己做,决不包办代替,这样,孩子在自己的劳动实践中建立起了良好的生活习惯,从而就会起到自我保护的作用。 保护能力的关键。
保证幼儿的健康和安全,是全社会的职责,然而,健康与安全不能被动的等待给予,而应该让孩子主动地获得。这种获得要从良好的环境中来,从各种教育实践活动中来,从丰富多彩的游戏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