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工作方案

时间:2024-05-23 16:12:10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资助工作方案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得以顺利进行,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为某一行动所制定的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和安排等。那么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资助工作方案,欢迎大家分享。

资助工作方案

资助工作方案1

  一、教育资助申办程序

  教育资助的审核确认手续原则上一年办理一次。办理时间一般是在每年的5、6月份至9月初。具体申办程序分为两类:

  (1)低保家庭子女、孤儿、残疾学生凭相应证件(如低保证、残疾证等)到校即可享受教育资助;

  (2)其他困难学生的申请流程。

  ①向学校申请(填申请表)

  ②社区(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社区签意见并盖章):

  ③街道(乡、镇)签意见:

  ④学生将申请表交回学校,由学校统一交教育局,区民政局、教育局、财政局签章。经过上述程序,便可确认学生的受助资格。

  二、宏志班审批程序

  1、本人申请。本着自愿的原则,中考成绩公布后,由家庭贫困学生本人向原就读学校提出申请。

  2、张榜公示。由申请学生原就读学校将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在校内张榜公示1周,无异议后,填写申请表向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推荐。

  3、审查上报。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民政部门(慈善会)组织人员,对推荐学生的.思想品德、行为表现、学习成绩、家庭经济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签审意见,确定名单,书面上报市教育局和市民政局(市慈善会)。

  4、发放通知书。市教育局将拟录取的“宏志班”学生名单在市级主要媒体上公示,1周后如无异议,由承办学校输录取手续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中职国家助学金申请办理程序

  1、每年7-8月各中职学校发放中职录取通知书同时将《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及《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指南》一并寄发给录取的新生,并于开学报到当日将申请表和指南发给在校二年级学生;

  2、9月10日之前学校告知并督促新生及二年级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对学生递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农村学生和县(城)镇学生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城市低保家庭学生须提供民政部门颁发的《低保证书》,孤残学生、单亲贫困家庭学生和因突发事故等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须持街道办事处出具、经区(市)县民政部门确认的相关证明。

  3、9月20日之前,学校必须对所有符合条件的农村户口学生和经初审通过的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进行为期至少5个工作日的公示,并将汇总表报所属教育行政部门。

  四、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申请办理程序

  1、9月5日之前学校告知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并对学生递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学生须提供户口本原件;低保家庭学生须提供民政部门颁发的《低保证书》,孤残学生、单亲贫困家庭学生和因突发事故等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须持街道办事处出具经区(市)县民政部门确认的相关证明。

  2、9月15日之前,学校必须对所有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进行为期至少7个工作日的公示,并将汇总表报所属教育行政部门。

  3、符合条件的学生需向学校提交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1份(办理助学金发放卡)。

  五、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申请办理程序

  1、每年7-8月各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时将《普通高中免除学费申请表》发给录取的新生,并于开学前将申请表发给在校二、三年级学生;

  2、9月5日之前学校告知并督促新生及二、三年级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对学生递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学生须提供户口本原件;低保家庭学生须提供民政部门颁发的《低保证书》,孤残学生、单亲贫困家庭学生和因突发事故等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须持街道办事处出具、经区(市)县民政部门确认的相关证明。

  3、9月15日之前,学校必须对所有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进行为期至少7个工作日的公示,并将汇总表报所属教育行政部门。

  六、残疾学生免费接受普通高中教育和职业高中教育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接受免费教育的残疾学生,需携户口簿及本人残疾人证复印件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并填写《高中阶段(含职业高中)接受免费教育残疾学生审批表》(一式三份,一份留存,另上报区教育局与区残联各一份存档)。

  2、初审。各学校将上述申请材料、与《高中阶段(含职业高中)接受免费教育残疾学生汇总表》纸质及电子表格在每年9月20日之前上报区教育局计财基建科初审。

  3、审批。区教育局计财基建科在每年9月30日之前报送《高中阶段(含职业高中)接受免费教育残疾学生审批表》、《高中阶段(含职业高中)接受免费教育残疾学生汇总表》(纸质和电子表格各一份)等相关材料至区残联教就科,由区残联作出审批决定,并将结果返还区教育局及各学校。

  4、发放。区残联根据审批情况,将资助费用直接划拨至学校指定账户代为缴纳(费用票据在区残联款项划拨后学校将票据交至区残联)。

  七、大学生“阳光圆梦”工程申办程序

  凡是成都市今年和去年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并考取大专、本科的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均可到当地民政部门申请,申请时需要备好户口簿、低保证、身份证、准考证、录取通知书、高考分数条、照片3张等材料接受审核

资助工作方案2

  xxxx年规范学生资助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县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打赢突破攻坚战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学生资助工作,确保教育资助政策落实落细,现就进一步规范学生资助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工作全面落实党和国家的学生资助政策。

  加强学生资助工作规范管理,保障以建档立卡学生为重点的贫困学生不因贫失学辍学,是当前全县教育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促进教育公平、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基本要求。各学校(幼儿园)必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教育资助工作职责、不断规范资助过程,做到贫困学生应助尽助、应享尽享。

  二、规范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确保认定结果的准确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是学生资助工作的前提。学校应对在本校就读的具有正式学籍的包含建档立卡和一般贫困在内的所有贫困学生按“特别困难”和“一般困难”逐一认定。要确保所有贫困学生全部纳入贫困学生库。

  16年及以后年度已脱贫或未脱贫建档立卡学生、边缘户学生、脱贫监测户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家庭学生、其他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应优先认定为“特别困难”;

  xx21、xx21年已脱贫的建档立卡学生要根据家庭经济实际情况进行认定。

  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原则上一学年进行一次。各校(园)在认定时要强化和村委会的协作,按程序规范开展认定,认定结果必须经村委会审核同意,并按要求公示5个工作日,对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学生,各校(园)要及时联系村委会,进行调查处置,确保认定结果公正公平,符合实际。

  每学期资助开始前,各校(园)要对资助对象的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情况进行核查,凡应资助而未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要提前按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程序开展补充认定。认定为“特别困难”或“一般困难”后,方可接受资助。

  三、加强对资助对象的核查,确保资助对象精准,无遗漏。

  各校(园)在确定资助对象时,要加强对特殊情况的研判,确保本校所有应资助的学生全部接受资助。

  1每学期开学两周内,各校(园)要收集完所有外县籍建档立卡学生的镇级(或村级)建档立卡贫困证明。对于无法及时提供证明的,学校(幼儿园)要及时通过电话、微信等和户籍地镇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脱贫办联系确认,并收集建档立卡贫困证明的电子照片存档。

  2义务段随班就读、特校就读、送教上门、免于就读四类贫困残疾学生均属于在校生。各校要对在校残疾学生全面开展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并按资助政策把符合资助条件的所有贫困残疾学生纳入资助名单并进行资助,确保符合资助条件的贫困残疾学生全部接受资助。

  3对于初三提前进入中职学习等原因造成人籍分离的`,学籍所在学校应将其纳入本校资助学生名单进行资助。

  4每学期资助名单确定后,各级自查、检查、反馈中发现或指出的应落实资助而实际未落实资助的学生,由各相关校(园)负责整改并发放资助。资助结果须在资助金发放后三日内按资助发放要求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加强教育资助资金管理。

  及时兑付抵扣代金券(餐券),确保资助全部落实各校(园)要加强对教育资助资金的管理,资助金到帐后,要及时按要求发放。使用代金券(餐券)抵扣生活费的,要在资助金发放之日起,逐月抵扣。每月抵扣情况,须经学生(家长)签字确认,并在学校醒目位置进行公示。每学期末,学校(幼儿园)要逐人核查资助金使用管理情况。核查若发现本学期不能抵扣使用完,学校(幼儿园)要对剩余部分资助金抵扣使用制定措施,确保在下一学期资助金发放前全部抵扣兑付到位。县局将加强检查,对因管理不规范、抵扣不及时造成严重影响的将严肃处理。

  五、加强资助宣传和告知。

  确保受资助家庭准确掌握资助政策和享受情况各校(园)要常态化将资助宣传工作纳入学校年度和学期工作计划,利用开学、家访、家长会等时机,组织教师向学生、家长宣传教育资助政策,解答家长关心的教育资助热点问题,帮助家长及学生全面掌握教育资助政策,主动配合支持教育脱贫工作。各校在开展县外就读贫困学生资助落实情况摸排时,要及时收集资助明白卡、告知书、家长证明、微信截图等相关证明材料,并及时归类备查。资助发放和抵扣代金券(餐券)时,要书面告知家长,并由家长进行签字确认。家长签字后的告知书,一份交学生家长,一份学校存档。

  六、加强资助档案管理,确保资助档案的连续性和完整性。

  各校(园)要加强学生资助档案的管理,每学期期末要集中对本校资助工作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进行归档,并按档案建设要求建立目录,集中胶装,完善档案盒横签、侧签后装盒入柜存放。5月10日前,各校(园)要组织对本校xx21年以来资助档案进行整理,确保从xx21年起至今所有资助档案纸质档和电子档一一对应,保存完整,数据准确,无遗漏。

资助工作方案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财务局,中央部门所属各高等学校: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已建立起覆盖学前教育到研究生教育各个学段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内容丰富,需不断加强宣传,做到家喻户晓,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感受到党和国家的深切关怀。做好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有利于社会各界更好地了解国家资助政策,促进政策的贯彻落实;有利于提高资助政策透明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为进一步做好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促进政策落实和提升政策效果,现通知如下:

  一、完善学生资助信息发布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财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建立和完善学生资助信息发布制度和年度报告制度,推动学生资助信息公开的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国家有关学生资助政策及信息发布后,要积极协调主要新闻媒体,在重要时段、重要版面及时报道解读,让学生及家长、社会各界广知相关政策。要将学生资助政策及资金使用管理等信息作为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在各级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网站等及时发布,回应社会关切,接受社会监督。在重大招生考试、新生入学等重要时间节点,有计划、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加强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形成集中宣传态势。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普通高校招生专业目录》和各级各类学校公布的招生简章,要全面、完整、准确介绍学生资助政策;发放中考、高考、研究生考试录取通知书时,必须附带相关学生资助政策介绍资料。

  二、突出学生资助宣传工作重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大对资助范围、资助标准、资助程序等重点政策内容的宣传,加大对学生、家长、教师等重点人群的宣传,确保国家资助政策家喻户晓。要坚持用事实和数据说话,大力宣传各地、各校贯彻落实国家资助政策的重大举措和主要成效,大力宣传学生资助工作在促进教育公平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将学生资助宣传工作作为“立德树人”的重要内容,及时挖掘、大力宣传受助学生典型,充分发挥其励志、引领作用。要确保资助热线电话、监督举报电话畅通,及时接受学生及家长、社会各界咨询和举报,做好政策解释,妥善处理问题。要建立学生资助工作舆情研判、处置机制和重大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快速反应机制,对学生资助方面的重要舆情及各类突发事件,及时跟踪收集、认真分析研判、妥善应对处置,并在第一时间向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三、改进学生资助工作宣传方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主动加强与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的.沟通与合作,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传统媒体作用,积极运用移动通讯平台、网络平台等新兴媒体,构建广覆盖、高效率的资助信息传播体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大力推进学生资助网站建设,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应建立专门的学生资助网站;组织开展经济困难学生家庭实地走访活动,走进社区街道,深入学生家庭,宣讲学生资助政策;要加大对农村乡镇村社特别是偏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的宣传力度,消除宣传盲区和工作死角。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利用课堂、校园网、广播站、宣传橱窗等载体开展日常宣传,确保学生随时随地都能获得国家资助政策信息。在开展日常资助宣传的同时,每年围绕一两个主题,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宣传活动,努力办出特色、树立品牌。

  四、健全学生资助宣传工作机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财政部门要将学生资助宣传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沟通协调,有序开展宣传报道、信息发布、政策解读、舆情处置等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学生资助工作绩效考核机制,把资助政策宣传情况作为重要指标,纳入学生资助工作绩效考核体系。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制订年度全国学生资助宣传工作方案,指导各地和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开展资助政策宣传工作;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订和落实本行政区域资助宣传工作方案,并于每年1月30日前报送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

  五、加强学生资助宣传队伍建设。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宣传工作队伍建设,逐步建立一支专兼结合的学生资助宣传队伍。要大力加强各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和各级各类学校资助管理人员的能力建设,通过业务培训、学习交流、政策研究等形式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使他们能够准确解释、解读政策,传播好“学生资助”声音。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为学生资助宣传工作提供经费保障,配备必要的工作设备,保证学生资助宣传工作有效开展。

资助工作方案4

  一、指导思想:

  仔细贯彻执行市有关学生资助政策,建立学生资助工作体系,加大资助工作宣扬力度,提高资助工作服务质量。确保每个孩子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促进我校学生资助工作步入正常的轨道。

  二、主要措施:

  1、做好调查工作。

  一是建立工作小组。快速分解任务,了解学生或家长,知道家庭住址的老师担当提示工作,以便提高工作效率。 二是主动与村级领导、派出所联系帮助查找,确保一个不漏,按时完成。三是讲究工作方法。把调查工作作为沟通学校与家庭的纽带,作为感恩教化的活资源,使家长在有尊严的前提下,感受党和政府的暖和。

  2、做好资助档案建设工作。

  在市资助管理中心的指导下,建立学生资助档案,列入政府经费与资助范围的有关以及受资助学生信息档案、学生资助工作安排、总结等分学期、分盒存档,为迎接上级的学生资助工作评价积累基础资料。

  3、做好资助宣扬工作。

  学生资助工作是一项阳光工程,惠民工程,做好资助工作,让每个学生都能正常入学、上学,是学校的一份责任。一是今年将利用学校宣扬橱窗、班级黑板报大力宣扬资助工作的意义,号召全体师生参与资助工作,营造资助工作的良好氛围,使困难学生得到资助。集体更暖和,教化更和谐。二是开展老师情系孤困征文活动,受助学生助学政策,助我成才征文活动,形成老师人人开恩、施恩,学生个个知恩、感恩的良好教化氛围,促进学生励志成才。 4、做好受资助学生的资格认定工作。

  既然学生资助工作是一项阳光工程、惠民工程,那么就必需把暖和送给最须要的.学生,对受助学生的资格认定实行以下步骤。第一步,由班主任依据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提出候选人名单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其次步,由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逐个深化家庭进行调查摸底,进行比对,筛选出受助学生人选。第三步,实行阳光操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家长、师生的监督。

资助工作方案5

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xx年学生资助宣传系列活动的通知》(x教助函〔20xx〕x号)以及我校实际,为切实关心和帮扶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现资助育人,将开展20xx年学生资助“百千万”走访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各学院成立由学院领导、辅导员、班主任等为成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户走访工作组,具体负责本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走访工作。

  二、走访对象

  我校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以及20xx年已被我校录取并经媒体报道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重点走访建档立卡家庭学生(特别是20xx-20xx学年未被认定为困难生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经济特困的学生、特殊群体学生(单亲家庭、孤残家庭、学业困难、心理问题等学生)、家庭发生重大突发变故申请临时困难补助的学生等。

  各学院走访人数不少于本院家庭经济困难受助学生总数的%(具体名额分配见附1),其中实地走访各学院不少于人。

  三、走访形式

  (一)实地走访

  学院要结合校领导慰问暑期社会实践队、招生宣传以及就业市场拓展等活动统筹安排,确定走访路线。根据走访对象分布情况,学院之间可以联合组队,可以选择到受助学生家中及所在地的`基层组织(乡镇、居委会、村委会)进行实地走访了解受助及建档立卡学生等情况。

  (二)召开座谈会

  暑假前、开学初,各学院可组织召开专题座谈会。参加座谈会学生要涵盖不同年级、不同专业及享受各类资助的学生。参会人数不低于本学院受助学生总数的%;

  (三)受助回访

  根据学生家庭实际情况,本着方便、快捷、实用的原则,可通过电话、信函等传统方式和微信、QQ等新媒体方式回访学生家长,表达关心和问候,回访人数不少于本学院受助学生总数的2%。

  四、走访任务

  (一)宣传国家、学校资助政策;

  (二)调研对我校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掌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家庭经济、生活状况,地方政府对该家庭的帮扶情况;

  (四)反馈当前受助学生的学习、生活情况;

  (五)资助走访对象及家庭。

  五、走访经费

  (一)学校慰问金按各学院认定的困难生总人数%比例乘以每人400元标准进行下拨,此项经费主要用于实地走访慰问;

  (二)各学院可根据走访学生的困难程度和学生家庭实际确定慰问标准。

  六、走访安排

  (一)制定走访方案(6月0日前):学院研究、制定走访方案,确定走访对象,并于6月0日(周五)17:00前将走访安排表(附2)(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报送至学生资助中心;

  (二)组织实施走访(9月0日前):各学院利用暑假时间开展实地入户走访,在放假前或开学初可以辅以开展座谈会、信函、电话等形式的回访;

  (三)撰写回访总结(10月1日前):各学院要对回访工作及时进行总结,并于10月1日(周五)17:00前将活动总结(纸质和电子版各一份)报送至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中心;

  以上材料电子版发至xszzgz校内邮箱,纸质版(学院盖)送至秀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07室。

  七、走访要求

  (一)精心安排。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制定走访方案,精心设计入户走访路线,注意走访中的交通安全和人身安全。

  (二)严肃纪律。各学院在组织走访中要做到节俭务实,作风正派,清正廉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严禁借机走访景点,坚决杜绝接受家长宴请、接受家长以任何形式给予的实物或委托家长办事、向家长做不利于学生成长的任何承诺等。

  (三)务求实效。各学院要对走访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深入了解,确保精准资助。同时,还要将走访工作与学生资助、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学风建设、诚信教育等工作紧密结合。各种形式的走访及补助经费的发放原则上要在九月底前落实到位。

  (四)考核表彰。各学院要认真开展走访活动,走访工作将纳入年终绩效考核,学校将对考核优秀者进行表彰。

  联系人:x

  联系电话:x

  校内邮箱:x

  x

  学生工作部(处)

  20xx年6月26日

资助工作方案6

  一、总体要求:

  以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指导思想,进一步探索教育教学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面向全体学生,最大限度地发挥每一个学生的潜能,尤其是开发学困生的潜能,努力教育和帮扶“学困生”,使其得到转化。特制订本计划。

  二、具体做法:

  ㈠建立制度,明确职责。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建立健全有效的教育和帮扶学困生工作制度。

  1、建立“学困生”个人档案。

  以班级为单位,对学生进行全面调查,认真排查“学困生”现状,按学习、行为规范等学困状况排查分类,建立个人档案。

  2、制定“学困生”结对帮扶制度。

  对已确认的“学困生”,各班分类组织安排结对帮扶,实行承包责任制,行政人员包班级(解校长包五六年级、方主任包三四年级、李玉玲主席包一二年级),班主任、任课教师包人头。做到明确转化目标,责任落实到人。

  ㈡注重方法,开展活动。

  在转化“学困生”工作中,帮扶教师要注重方法,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教学活动,对“学困生”,教师要真心爱护,要与之“心连心”,

  交朋友。充分尊重“学困生”的人格,坚持多鼓励、多正面引导,切忌歧视、放弃。对学困生、教师念好“三字经”,即:立足于“鼓”,着眼于“拉”,着手于“帮”,建立融洽、民主的师生关系,消除“学困生”的恐惧心理或逆反心理。

  1、因材施教,重视学习辅导。

  在转化“学困生”工作中,教师要更新传统的教学观念和方法,对“学困生”进行分类教育,分层教学,因材施教。教师要深入了解学生,用生动灵活的教育教学方法吸引“学困生”,在教学的各个环节要坚持“四个优先”,即“优先提高、优先答疑、优先检查、优先表扬”,特殊照顾“学困生”,并根据需要经常给他们开小灶,缺钙补钙,缺铁补铁,着力提高“学困生”学习兴趣和成绩。

  2、增强班集体凝聚力,开展学生互助活动。

  良好的班集体,和谐的'学习环境,往往对“学困生”能产生较大的吸引力。各班级要以建立良好的班集体为突破口,通过建立一些帮扶对子和帮扶小组,努力形成学生之间亲密无间、相互帮扶、取长补短的良好氛围,减轻“学困生”的心理压力,确保“学困生”能得到及时而真诚的帮助,使他们能不同层次,不同程度地得到提高,获得成功,不断增强自信。

  3、发现闪光点,让学困生尝试成功的喜悦。

  在转化学困生工作中,教师要善于寻找“学困生”身上的闪光点,坚持“五个一点”,即:多一点爱心,多一点鼓励,多一点点拨,多一点表现机会,多一点思想交流。在转化过程中要实事求是地提出分

  阶段的要求,对“学困生”中进步快,某一方面表现突出者要及时表扬鼓励,期中阶段,评选“进步星”,让“学困生”从中获得积极的情绪体验,使学困生深信人人都是成功者,尝试成功的喜悦,让更多的“学困生”学有榜样,赶有目标。学期末,对“学困生”成绩提高较快的评为“学习进步生”,对思想品德进步较大的评为“规范优秀生”,予以表彰。

  4、交流总结,评比考核。

  首先,建立“学困生”转化研讨制度。学校每学年召开一次教育和转化“学困生”的交流会,及时掌握各班级教育对象的动态,研究教育手段和方法,做细帮扶工作,并在此基础上不断总结帮扶经验,及时交流推广,切实保证教育和转化学困生工作落到实处,收到实效。

资助工作方案7

  学生资助工作,在学校行政会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贯彻落实上级各部门助学文件精神,建立健全学生资助工作机制,整合各类资助资源,不浪费一分钱,积极创新工作方式,努力拼搏,强化服务,确保每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平等地享受到国家的惠民政策,为促进学生健康做出应有贡献。为更好地做好本年度学生资助工作,特制订本年度工作计划:

  一、加大力度,认真做好资助政策的宣传工作

  1、利用招生宣传、发放入学通知书、校园广播、宣传橱窗、报刊、致学生家长一封信、家访等方式,宣传国家各项资助政策及学校贯彻落实各项政策具体的实施办法,将我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各项资助具体实施办法印发给每一位入学新生,在入学教育中组织学习贯彻。

  2、利用学校网站学生资助窗口,宣传学校各项资助政策及助学工作动态,并开展经常性的交流,解决学生提出的`问题,随时接受师生对我校学生资助工作的监督。通过宣传,正确引导舆论导向,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倡导师生关心弱势群体,引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树立信心、克服困难,乐观学习和生活。

  3、开通并公开资助热线电话:xxxxxxxxxx,接受学生、学生家长及社会的咨询,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二、完善制度,规范程序,确保学生资助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开展

  1、结合《中学校内资助资金提取与管理办法》、《中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评审发放及管理办法》等制度,突出各项制度的可操作性,增强制度的指导性,确保资助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2、切实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进一步规范认定程序,坚持班级民主评议、各年级初审认定、校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复核,校内公示,确定贫困等次三级评审认定程序,建立经济困难学生档案,为我校学生资助工作的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3、继续坚持“逐级认定、分段评审、分批公示、过程监督”的评审程序和办法,做好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定工作。要认真总结助学金评定工作的成功经验,进一步完善分批公示、全过程监督的操作程序,使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真正成为惠及学生的阳光工程。

资助工作方案8

  (一)为体现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激励他们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他们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

  (二)核查特殊困难学生和一般困难学生。特殊困难学生是指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至少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无父母养育、无经济来源或靠亲友有限资助的孤儿;

  2、学生本人罹患大病或家庭重要成员患大病的;

  3、学生本人残疾或家庭重要成员残疾(有市、县残联核发的残疾证),造成家庭基本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经济来源的;

  4、城市中父母一方或双方失业,或已经民政部门认定(凭市、县有关部门相应证明),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市或农村低保家庭;

  5、单亲家庭、且单亲父(母)无经济收入、或收入无法维持学生本人学习、生活需要的;

  6、父母年事已高,且家庭基本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经济来源的;

  7、家庭因遭洪灾、水灾、火灾、车祸等导致家庭特殊困难的;

  8、来自烈士或优抚特困家庭的;

  9、其他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三)获得资助的'优秀贫困学生成长成才的典型事迹。

  (四)学生、家长、教师等社会各界对学生资助政策的反响。

  宣传的主要方式和步骤

  此次宣传活动注重实效,注重形式和内容的统一,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和网络媒介,采取生动、活泼、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宣传。

  1、学校成立领导小组,制订实施方案,收集整理党和国家近年来出台的学生资助政策,通过召开教职工大会、学生集会等形式调动校内各群体做好政策宣传活动的积极性。

  2、充分利用展板、LED宣传栏、告家长书、微信公众号等等多种载体,通过街头宣传、制作标语、发放告家长书、召开学生会、家长会等多种形式,全面宣传学生资助政策及办理的程序,确保宣传工作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取得实效。

  3、深入开展“资助政策助我成长”征文比赛、演讲赛或知识竞赛,组织受助学生和家长感恩报告会,收集受助学生中的典型事迹,做好宣传月活动中相关图片和文字资料的整理工作。

  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部署。

  学校成立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制订活动实施方案,做到有计划、有步骤、有成效的开展工作。

  2、大造声势,注重实效。

  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是党和国家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学生资助政策覆盖面广、受助人数多,学校要通过宣传活动,使广大学生、家长、教师和社会各界都知晓学生资助政策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办理程序。为了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一是要在显眼位置至少悬挂1幅宣传标语;二是要积极开展资助政策进班级、进社区,要制发告家长书分发到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手中(各班级和学校校务公开栏至少张贴一张宣传单)迅速扩大资助政策的知晓面;三是要通过校园集会、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大造声势;四是要开展“资助政策助我成长”征文比赛、演讲赛或知识竞赛,收集受助学生中成长成才的先进典型。

  3、结合实际,突出重点。

  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内容丰富,政策性强,要把此次宣传活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明确专人扎实开展好宣传活动。

  4、做好资料收集,及时报送信息。

资助工作方案9

  为切实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建立健全学生资助工作机制。确保每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平等地享受到国家的惠民政策,为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二、目标任务

  1、按照上级要求,制定并完善各项资助政策,建立健全资助体系,实施各项资助工作。

  2、利用学校校园#、入学通知、红领巾广播站、宣传栏和橱窗等方式,切实做好各项资助政策的宣传工作。

  3、做好学生资助的归档工作、助学金的申请、评定、公示、发放工作。

  4、进一步完善贫困学生档案建设工作,做好家庭贫困学生的统计、调查工作。做好各类资助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三、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

  完善评审机构,成立由学校领导组成的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管理工作小组(见附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成立由学生家长和教师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见附件),负责贫困生的申请和初审。

  2、加强管理,加大对学校资助情况的监督

  对学校资助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重点监督资助学生家庭情况、资助资金发放情况、档案整理情况,确保这项惠民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3、规范资金管理

  资助款项要按时足额打到学生账户。防止挪用、虚报、冒领、克扣现象发生。

  4、确保信息安全

  严格保证资助信息的安全,严禁泄露任何学生信息严格,落实信息管理责任人。开展识诈骗、防诈骗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学生和家长辨别真伪的'能力。

  四、助学金申请审核流程

  1、申请:由学生或学生家长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填写《蒙阴县义务教育寄宿生生活补助申请表》。

  2、班级评议:班主任召开主题班会,由班主任、任课教师、班干部及学生代表组成的班级评议小组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评选,并在班会上通过全体同学推选,对于提出申请同学进行初步筛选。

  3、学校评审:班主任对于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汇总上报学校,由学校评审小组进行审核。

  4、公示:审核通过后在学校进行公示并留存公示照片。

  5、发放:严格按照所报送的明细表发放补助金,不得随意变动资助学生名单。资金发放完成后,将学生签字按手印的明细表,经学校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学校公章后交县教体局资助中心存档以及本校留存。

  五、工作分工

  1、各班贫困生信息整理汇总:政教处。

  2、贫困生的审核确定: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管理工作评审小组。

  3、补助金的发放:财务处

  4、档案整理:财务处

  六、档案整理

  认真做好资助档案整理工作,需对以下材料进行归档: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实施方案

  (2)助学金发放汇总表(领取人签字按手印的汇总表)

  (3)公示表、公示照片(公示只公示姓名和金额,不能涉及个人隐私)

  (4)《助学金申请表》、《蒙阴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审核表》

  (5)主题班会照片、班级评议材料

  (6)发放仪式照片、走访照片、资金领取照片

资助工作方案10

  一、指导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上级学生资助政策,加大资助工作宣传力度,提高资助工作服务质量,确保学生资助政策“应知尽知、应助尽助”。

 二、主要措施

  (一)、宣传月活动把每年3月和9月作为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通过开学典礼、年级会、主题班会、短信发送、微信推送、发放资料、广播等多途径多手段,宣传给学生,并通过学生宣传给家长。

  1、校内宣传做到“六个一”:即设立一幅永久性的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栏、发放家长学生一份宣传资料、召开一次主题班会、举办一期班级板报、举行一次主题培训会、悬挂一幅宣传标语。

  2、适时开展“助学、筑梦、铸人”主题感恩活动。

  (二)、做好经济困难学生家庭实地走访。

  组织受助学生作为“资助宣传大使”或结合教师“大家访”行动,走进农村,走进家庭,消除盲区和死角。

  (三)、做好“两课”宣讲和“两封信”印发工作。

  “两课”师指开学时给学生上一节资助政策宣传课,全面介绍本学段资助政策以及申请、评审和发放等流程,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知晓资助政策;毕业前,上一节下一学段资助政策宣传课,让学生了解下一学段学生自治政策。“两信”是指开学为每一名在校学生家长写一封本学段资助政策宣传信,学生享受资助政策后再为每一名享受资助的学生家孩子家长写一封该生享受资助情况的说明信。两封信做好回执签字存档。切实做到政策宣传全覆盖。

  (四)保持资助热线电话畅通。公布负责老师电话,随时答疑解惑、解决问题。

  (五)加强队伍、制度建设1、班主任队伍建设。班主任是学生资助政策宣传与解读第一责任人。要把班级管理与资助政策宣传结合起来、把学生资助与立德树人结合起来,把诚信教育、励志教育、感恩教育、社会责任感教育邮寄结合起来。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助学、筑梦、铸人》主题教育。

  2、健全宣传机制。严格按照规定的工作程序开展宣传,要严格把握尺度、合理选择时机,运用有效方式,准确表达内容。

  三、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成立以副书记为组长的.政策宣传小组,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精心策划,周密组织,做好宣传工作,确保家喻户晓。

  2、健全并创新宣传机制。创新宣传形式,利用各种媒体手段多角度宣传资助政策,注重宣传的时效性与长效型,推动宣传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资助工作方案11

  高校学生资助工作关系百万学子,关系校园和社会的稳定,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上得起大学、接收 教育,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优化教育结构,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正的有效手段;我院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坚持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结合新形势,不断探索资助工作的新模式,围绕“以生为本、以爱为源”的工作理念,不断的实践着我院的贫困学生资助工作,在过去坚持不懈的努力下,我院的贫困资助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能让每一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得到合理资助,都能感受到党和国家的关怀,在公平的教育环境中健康成长。

  我院具体工作如下:

  (一)学院领导的高度重视,工作态度认真。我系领导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工作,严格按《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不断组织小组工作会议对家庭经困难学生进行评议和认定,对国家奖助学金、学院奖学金等进行认真的评选,帮助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得到资助,依靠国家政策,响应学校方针,加大贫困助学力度。主要通过大力推挤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全力落实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解决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经济问题。

  (二)完善的贫困生数据管理系统。我院建立了完善的贫困生数据管理系统,认真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基本信息的收集和管理工作。数据库详细的记录了贫困学生的具体家庭以及在校情况,便于学生资助工作者及时掌握信息,为我院学生资助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三)及时统计上报材料。我院每个学期伊始都及时整理新录入的贫困学生资料,做好信息统计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确保学生资助工作渠道畅通.

  (四)积极帮助贫困同学开辟绿色通道。我院在每年新生入学之际,设立绿色通道问讯处,积极了解新生情况,对家庭经济及其困难同学积极帮助其开辟绿色通道缓交学费,在办理完入学手续之后通过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缴纳学费、住宿费,并通提供过勤工俭学岗位解决其生活费用。

  (五)评选工作“公正”“公开”。”我院秉承公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本人申请、民主评议和学校评定相结合的原则,由贫困学生本人申请,相关年级同学全体民主评议,评出贫困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议名单及档次,公示结束后上报学生资助中心。并且以同种方式结合贫困学生本人学习成绩与相关表现评出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确定后,为了使该项工作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对贫困学生名单进行了为期一周的张榜公示,并公示举报电话及信箱,主动接受广大师生及社会的监督;

  (六)新学期贫困学生情况调查。每个学期伊始,辅导员老师与贫困学生进行谈话,了解学生假期生活及新学期存在的困难,找到新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重点,并在其后坚持进行跟踪观察,切实做到真正解决问题。

  (七)加大校内外贫困助学岗位。我院在校外积极帮助贫困学生联系兼职岗位,包括家庭教师、商店导购、旅行社导游员等等。并先后在学院图资料室和我院定点实习地点——梦溪宾馆为同学寻找勤工助学岗位,一定程度上解决贫困学生生活费用问题。通过勤工助学培养学生勇于面对困难、自立自强、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同时也缓解了家庭经济问题的紧张压力。

  (八)加大力度,认真做好资助政策的宣传工作。我院对学生进行国家各项资助政策及学院贯彻落实各项政策具体的实施办法的宣传,让学生明确各项政策,提高工作的透明度,确保资助工作的公平公正。同时通过宣传,正确引导舆论导向,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倡导师生关心弱势群体,引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树立信心、克服困难,乐观的学习和生活。

  (九)加强“诚信感恩”教育。我院坚持资助工作与诚信教育相结合,利用《大学生诚信读本》教育学生诚实守信,从我做起,诚信还款;坚持资助工作与感恩教育相结合,通过行之有效的措施,对受资助的学生进行知恩、感恩、报恩教育,使之成才后反哺社会,报效祖国;通过这些教育活动,我院学生无不良贷款行为、还贷情况良好。

  (十)不断观察贫困学生心理情况、注重心理健康教育。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难免在心理上存在着一些压力和自卑感,我院坚持资助工作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心理健康教育相结合,树立贫困学生自信心,培养学生自立自强、积极向上的道德品格;达到让贫困同学积极向上的生活和学习的目的。

  (十一)坚持“假期送温暖”之行。我院大部分贫困学生选择假期留校打工赚取生活费,学院每个假期都组织相关老师亲自走进学生寝室,关心学生生活和工作上的情况,做到真正、帮助经济困难学生解决问题,使学生感到家的温暖。

  一直以来,我学院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工作,按照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工作精神,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完善组织领导,严格审批程序,规范资金发放,加强监督检查,积极有效的落实了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取得了良好的成绩,受到了学校和广大师生以及家长的好评。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是一项多层次全方位的系统工程,我院充分发挥多种资助形式的作用,争取更多的社会助学资金和助学力量,尽量确保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够顺利完成学业。在过去的一年里,我院在工作的各个方面不断积极努力的工作者,在取得一些成效和积累大量经验的同时,也存在着一些不足。20xx年,我们将继续开拓思路,转变观念,为更多家庭经济困难同学提供资助,加强学生资助体系创新研究,建立资助体系的长效机制。努力提高资助工作水平。

资助工作方案12

  1、按照省、市等有关资助政策,报县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资助方案,分配资助指标至各中学(职中)、各乡(镇)教育管理中心;

  2、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方案,分配指标至班级;

  3、学生填写申请表、提供户籍等证明材料,班主任组织班委会进行材料收集与初审;

  4、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对受助学生资格审查并对资助对象公示五日;

  5、将公示无异议受助学生名单报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6、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报县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7、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协调相关部门为受助学生在银行开户并发放资助卡;

  8、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督促学校组织发放资助金至学生手中;

  9、学校建立、完善学生资助档案,并装档入盒备查;

  10、监察、审计、财政、教育等部门督查。靖远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资助工作方案13

  各类奖、助学金实行专款专用、专账核算,并接受审计、监察部门的检查和社会的监督。对弄虚作假、套取财政专项资金或挤占、挪用、延压发放国家助学金的行为,以及不能按时、足额发放学生资助资金的地方和学校,将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一、强组织领导

  1、成立资助贫困生管理工作小组;保证资金及时支付;建立贫困生档案;组织申报工作。

  2、学校在校长领导下,由专人负责资助贫困生工作,成立由学生家长和教师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负责贫困生的申请和初审,研究拟定受资助学生名单和资助形式。

  二、资助对象

  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资助资金的使用原则和救助条件

  A、资助资金使用原则:用于老、弱、病、残子女救助,用于特困户子女救助。

  B、享受资助资金的学生的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守法律、社会公德和校规,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勤奋好学。

  2、确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未入学、辍学或即将辍学的学生。

  3、下列情况学生,优生资助:

  (1)残疾学生。

  (2)父母一方死亡,离异的单亲贫困家庭子女。

  (3)低保或特困家庭子女。

  (4)因受灾、疾病等原因导致家庭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家庭子女等。

  四、资助申报、审批程序

  1、贫困生每年核定一次。申请资助的学生一般于学年开学初,由本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表》,并向学校提交由所在村委会出具的家庭经济状况证明。

  2、学校评审小组对申请资助学生有关情况进行认真审核,按学生家庭经济贫困程度排序,提出贫困生资助名单和资助形式,公示无异后,学校将资助名单,审核确定。

  3、学校通知受助学生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领取表》,并由学生及其监护人和班主任签字确认。

  五、账户与资金管理

  资助资金实行专帐,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

  六、监督和检查

  1、受资助学生名单、资助项目和金额应在学校校务公开栏公布,建立档案,并报上级部门备案。

  2、按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资助资金用于最急需的贫困生。

  一、总体思路

  全面落实中央、省有关学生资助政策,完善学生资助体系,拓展工作思路,强化组织实施,加强基础建设,加大宣传力度,努力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每一个孩子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全力推进我校学生资助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工作要点和措施

  1.加强资助宣传

  提高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广大人民群众对学生资助政策和工作的知晓度,增强社会各界对资助政策的知情权、监督权。抓住重要时点,标语、黑板报。热线电话、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资助政策宣传。

  2.规范资助行为

  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儿童受助对象评审方案和组织实施工作。义务教育学校住校生生活补助受助贫困生资格确认是落实国家学生资助政策的'重要环节,坚持资助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打破平均主义做法,确保资助工作达到国家、省规定要求。规范资助行为,确保资助人数准确真实,严禁虚报冒领。严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上报、审核与资金发放监管工作。规范资助金的发放使用,确保资助金都能按标准及时准确发放到学生和家长手中。

  3.完善资助体系

  邀请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面向学校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关心、资助贫困学生和儿童,奖励优秀学生,搭建特殊困难学生和儿童的救助网络平台。规范资金使用项目,严格按照省、市有关规定发放校内资助资金,确保校内资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专款专用。

  4.妥善处理投诉

  严肃查处资助工作中的违规行为。适时通报各班级、投诉率,并将咨询、投诉数量和投诉办理情况作为对各班主任年度考核的重点之一。

  5.形成感恩氛围

  组织并指导3—4年级开展教师“情系孤困”征文活动,受助学生“助学政策,助我成才”征文活动,形成教师人人开恩、施恩,学生个个知恩、感恩的良好教育氛围,促进学生励志成才。组织召开资助工作座谈会、先进事迹报告会,开拓学校学生资助工作新局面。

  6.强化档案建设

  要建立学生资助档案,《曾都区政府学生资助经费申请表》(包括经验核的有关贫困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以及《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捐资助学统计表》、学生资助工作计划、总结、等都要装入档案。以备检查备查。

资助工作方案14

有关区县(自治县)扶贫办,教委(教育局)、财政局,各高校:

  根据国务院扶贫办、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雨露计划支持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的意见》(国开办发〔20xx〕xx号)和《中共xx市委、xx市人民政府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实施意见》(x委发〔20xx〕xx号)文件的相关要求,现决定对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子女在校就读中职、高职学生就读资助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为20xx-20xx学年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子女在中职学校或高职院校就读的一、二、三年级全日制在校学生。

  中职学校学生是指在具有独立法人、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人社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按批准招生计划招生,实施中等职业学历教育的职业学校接受中等职业技术全日制学历教育、具有正式学籍、学制两年以上的在校学生。正式学籍学生是指经xx市中职招生办公室注册确认学籍、纳入全国学生信息系统管理的.学生。

  高职院校学生是指在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和民办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院校、普通高等专科学校中(以下简称高校)接受专科层次全日制职业学历教育、具有正式学籍的学生。

  二、资助标准

  对公办中职学校一、二、三年级学生给予免学费资助;对民办中职学校一、二、三年级学生参照同类公办学校免学费标准给予资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就读中职学校,在减免学费的基础上,按照现资助程序,优先资助助学金20xx元,资助住宿费500元;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就读高职院校,按照各校的助学金评审程序和办法,优先资助助学金3000元。

  市内学校就读中职、高职学生资助资金在全市职业教育学生资助资金中统筹安排,市外在校就读中职、高职学生资助资金由市扶贫办统筹安排。原则上每个学生只享受一次资助,不得重复享受。

  本标准适用于20xx年,20xx年及以后建卡贫困户就读职业院校的资助标准另行通知。

  三、资助方法

  市内在校就读中职学生由学校所在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实施,市内高校接受高职教育学生资助由所在高校实施。

  在市外就读中职、高职学生由学生本人在国务院扶贫办雨露计划信息服务管理系统进行申报,并由户籍所在地扶贫部门依据其申报信息进行初审,确定后报市扶贫办终审。资助资金由市扶贫办会同市财政局下达到各区县,各区县扶贫部门及时资助到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

  四、有关要求

  (一)各区县扶贫办、教委(教育局)、财政局和各高校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我市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子女在市内、外在校就读中职、高职学生资助资金能及时、足额发放到贫困户家庭。

  (二)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子女在校就读中职、高职学生资助工作是一项精准扶贫、到人到户的惠民政策,涉及到贫困家庭的切身利益,市里将把此项工作纳入年度扶贫考核的重要内容,每年底组织抽查考核。

  (三)各区县扶贫办、教委(教育局)、财政局和各高校要在20xx年12月前完成资助工作,并形成书面总结材料(含主要做法、资金使用等)报送市级对应部门,市扶贫办12月底汇总情况上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特此通知

  xx市扶贫开发办公室xx市教育委员会xx市财政局

  20xx年10月14日

资助工作方案15

  为切实做好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省人民政府关于20xx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办关于做好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与基本原则

  (一)主要目标

  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水平,加大财政投入,落实和完善各项助学政策,确保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部纳入资助范围。

  (二)基本原则。加大财政投入、经费合理分担、政策导向明确、多元混合资助、各方责任清晰

  1、加大财政投入。按照建立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加大财政投入,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2、经费合理分担。国家助学金、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补助资金和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补助资金由中央与地方按比例分担。

  3、政策导向明确。在努力让贫困家庭孩子都能接受公平有质量教育的同时,鼓励学生刻苦学习,接受职业教育,学习国家最需要的专业,到艰苦地区、基层单位就业。

  4、多元混合资助。统筹政府、社会等不同资助渠道,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采取奖、助、补、减、免等多种方式进行资助。

  5、各方责任清晰。中央与地方、各相关部门及学校明确分工、各司其职、落实责任、完善制度,操作办法简便易行,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各项政策措施顺利实施。

  二、主要内容

  (一)中职学校学生资助制度

  1、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中央与地方共同设立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人每年20xx元,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在校生的15%确定。

  2、中职学校免学费补助。对在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符合国家标准的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含戏曲表演专业学生,艺术类其他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其中,涉农专业为20xx年教育部发布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和20xx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规定的农林牧渔类所有32个专业,以及轻纺食品类的粮油饲料加工技术、粮油储运与检验技术专业和医药卫生类的农村医学等3个专业。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在校城市学生的10%确定。

  公办学校的补助政策:对因免除学费导致学校收入减少的部分,由财政按照享受免学费政策学生人数和免学费标准补助学校,以保证学校正常运转。

  资金分担。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补助所需资金由各级财政共同分担。中央财政按照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20xx元、免学费补助资金每生每年20xx元的测算标准与省级财政按比例分担,其中:生源地为西部地区的中央与我省分担比例为8:2,生源地为其他地区的中央与我省分担比例为6:4。我省应分担的部分,根据财政供给渠道实行分级分担,县级财政供给的中职学校由省级与县财政8:2比例分担。

  我县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县财政根据中央、省财政实际核拨数按8:2比例实施配套。

  (二)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制度

  1、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用于资助具有全日制普通高中学籍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面约占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的20%。我县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执行最高档,每生每年3000元,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生每年20xx元。

  2、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杂费。对普通高中在籍在校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求助供养学生)免除学杂费。免学费标准按照省级人民政府及其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执行(不含住宿费)。对在政府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的民办普通高中就读并取得正式学籍、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公办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标准给予补助。民办学校学杂费标准高于补助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对因免学杂费导致学校收入减少的部分,由财政按照免学杂费学生人数和免学杂费标准补助学校,以保证学校正常运转。

  2、资金分担。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地方按6:4比例分担。我省应分担的部分,根据财政供给渠道实行分级分担,县级财政供给的普通高中由省级与县级财政按8:2比例分担;民办普通高中由省级与县级财政按7:3比例分担。

  (三)校内学生资助制度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中职学校要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5%、

  普通高中要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3%-5%的经费,用于勤工助学、

  减免学费、设立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支出。

  要继续执行并不断完善现有的校内资助政策,不得因政府加大资助经费投入抵减校内资助。要进一步落实、完善鼓励捐资助学的相关优惠政策措施,积极引导和鼓励各级政府、企业和社会团体等面向各级各类学校设立奖学金、助学金等资助项目。民办学校应从学费收入中提取不少于5%的资金,用于奖励和资助学生。

  三、工作要求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针对性强,涉及面广,资金投入大,受益人数多,工作层面多,各有关部门和各学校要按照国务院和省、市的统一部署,周密安排,精心组织,扎扎实实地把这件惠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大事抓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县政府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制定具体管理办法,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保各项资助政策全面落实到位。

  教育、财政、民政、扶贫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发展改革、物价和残疾人联合会等部门要密切配合,按照相关管理办法,结合各自分工,加强领导,不断完善我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配套政策。县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情况纳入对所属学校的督导考核内容和办学水平评估指标体系。

  各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要把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摆在突出位置,明确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和人员,建立健全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制度,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生资助工作第一责任人,校长应切实把好政策落实关,全面落实国家各项资助政策;把好资助程序关,学校资助工作程序要符合国家要求和各项规定;把好受助学生名单审核关,对受助学生名单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把好资金发放关,按照要求及时、足额发放各类资金;把好信息报送关,及时准确维护好资助系统信息、及时按照要求报送相关资助信息;把好信息安全关,确保受助学生敏感信息不泄露;把好资料归档关,要按照规定建立健全受助学生信息档案,并保证其完整和准确。

  (二)确保资金落实,强化预算管理。

  县财政足额安排、及时拨付应当负担(含超出中央和省级财政分担定额的部分)的资金,确保应当负担的资金落实到位。

  各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学校须按规定比例及时、足额从事业收入中提取经费,用于校内资助。要完善制度,严格程序,细化管理,确保助学资金及时发放、专款专用。各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必须建立严格的预决算制度,将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学校预算,按部门预算要求,编制综合预算;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与标准支出;加强学校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等基础性工作,建立健全会计账簿,规范会计核算;加强内部控制和审计制度,确保免学费资金使用的规范和有效。

  各中职和普通高中要按照规定建立专门档案,将学生申请表、受理结果、资金发放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分年度建档备查,切实加强学生资助档案管理。

  (三)严格界定资助范围,规范资助对象认定行为

  各学校要认真对照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严格界定资助范

  围,规范资助对象认定行为。各学校要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建立科学可行的资助对象评审机制,加强资助对象评定与公示工作,严格把握资助的条件,保证资助资金真正用到符合条件的学生身上,最大限度地发挥资助功能。要定期、不定期地抽查核实受助学生名单及资助资金发放信息,坚决杜绝虚报名单、套取国家资助资金现象发生,确保让所有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都能及时享受到国家资助。对于因资助对象变动等情况而结余的资助资金一律不得挪用。学校要及时将发放情况逐级上报,凡隐瞒不报的、违反政策规定的,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要规范各类学生信息系统数据填报,切实做好学生资助信息的月报和年度报告工作。

  (四)按时足额发放资助资金

  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通过中职学生资助卡按月发放。各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对于符合国家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农村(含县镇)学生和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入学时应直接免收其学费,不得采取“先收后退”方式。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通过普高资助卡按学期发放。普通高中学校对符合国家免学杂费政策条件的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时应直接免除学杂费,不得采取“先收后退”方式。助学金不得发放现金,不得打入饭卡或校园卡,更不得以实物或服务形式抵顶或扣减国家助学金。同时,按照攻坚要求,及时足额发放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资金。

  (五)加强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管理,做好基础工作。

  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要对中职学校办学资质进行全面清查。同时,要利用全国中职学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中职资助子系统、技工院校电子注册和统计信息管理系统做好学籍管理、电子注册和资助对象的认定工作,保证学生基本信息的完整和准确。

  各普通高中学校要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信息系统及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普通高中资助子系统,加强学籍管理,建立健全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信息库,并与中职学校受助学生名单比对,避免重复注册申请资助资金,确保学生资助信息真实、可靠。

  (六)加大宣传力度

  各有关部门和学校要制订宣传方案,广泛利用各种媒介、采取多种形式,向全社会进行广泛宣传,使这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重要作用,加强舆论引导和监督,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县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认真组织各学校对学生进行政策宣传,使广大学生及其家长及时知晓受助的权利。要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各学校资助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动资助政策全面贯彻和落实。

  四、监督检查

  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经费安排使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学校收费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各级教育、财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设立举报投诉电话,长期受理群众的举报投诉,广泛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要切实加强督查考核,对于日常调度、审计监督、媒体曝光等发现的各类问题,建立任务清单,加强绝迹跟踪,一项一项整改到位。对虚报学生人数,骗取国家专项资金等违规行为,要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学校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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