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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市场整治工作方案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能高效地开展,常常需要预先准备方案,方案是计划中内容最为复杂的一种。那么大家知道方案怎么写才规范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旅游市场整治工作方案,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旅游市场整治工作方案1
我所认真按照上级的要求,加大对旅游市场的监管力度,认真及时处理好每件旅游投诉案件,上半年,共出动行政执法人员290多人次,检查旅游团队480多个,检查导游人员486人次,对6名导未年检还在带团的游员进行暂扣导游证处理,并要求进行检讨;检查旅游业务经营单位25多家;检查旅游景区(点)12家,检查3家旅游购物商店,对其存在不规范行业进行纠正,责令其要明码标价,设立警示牌,进一步净化了旅游市场秩序,规范旅游经营的行为,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上半年,我所共接到投诉件数10件,受理10件,结案10件,赔偿及退还金额10900元。办案主要以协调、调解为主,投诉呈现常态,没有恶性投诉和重大安全事故投诉,处理投诉及时、认真、公平、高效,为游客及时排忧解难,赢得广泛游客的赞誉。具体工作如下:
1、做好旅游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细化工作。
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经过反复细化及论证,最终形成一整套的办案制度及办案流程及细化条款。
2、抓好旅游安全工作,积极参与构建旅游防控体系。
首先做好节假日的安全检查及市场检查,尤其是春节、五一黄金周的节前检查,认真按照旅游局的周密安排、部署,参加由局领导带队,分赴各县(市、区)对旅游设施设备安全、食品卫生等进行检查;节日期间,我所质监人员天天转流到主要景区(点)进行市场检查,坚持24小时值班,认真、及时处理旅游投诉案件;并开展旅游安全专项整治,包括旅行社、星级饭店、景点、旅游交通等,要求旅行社在操作旅游团队要进行仔细分析,对可能存在安全隐患要尽到防控和提醒责任,把各个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逐条整理在出团通知书上,让各位游客了解安全情况等。
3、继续抓好导游员计分制检查。
我所根据省下发的《关于加强全省导游计分制检查工作通知》精神,继续加大检查力度及检查频率,每周至少2—3次下到主要景区(点)对导游规范上岗进行检查,并及时向省所上报检查情况。从而有效地实现了对导游人员的动态监管,加大了市场整治力度,削弱了“野导”的生存空间,提高导游队伍的整体水平。
4、根据整顿旅游市场秩序方案,开展各种专项整治工作。
我所在搞好导游员计分制检查和出境游市场整顿的基础上,开展了各种专项治理整顿工作。如开展了对旅行社的旅游团队档案管理;继续开展对旅行社的超范围的`宣传广告活动;联合公安、工商对我市的非法旅游经营点进行整治;
5、组织学习贯彻《旅行社条例》。
组织相关办案人员及各旅行社总经理进行学习贯彻《旅行社条例》,并下发对贯彻条例的一些需要注意的事项通知。
6、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利用3·15消费者日,我所针对目前存在的投诉热点,拟出十条旅游消费警示,交市消委会并在报刊和电台、电视台广泛宣传报道;在xx电台、xx晚报开展行风热线电话活动,现场解答广大市民提出的旅游投诉和咨询;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的威慑力量,在全市大力宣传整顿成果,并现场跟踪及追踪报道,刊登典型旅游投诉案件,引导旅游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理性、成熟消费,同时教育广大旅游经营要合法经营。
7、存在不足
上半年的质监工作,虽然取得一定的成效,但整体上仍存在一些问题。旅游执法力量比较薄弱,执法人员少,经费不足;执法人员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锻炼、培训、提高。旅游市场还存在诸多问题,旅游市场存在低价销售,低于成本价竞争,超范围经营及宣传广告;在导游队伍中存在不规范上岗;有的旅行社没有与游客签订合同,有的旅行社没有保留完整团队档案,以上这些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治理。旅游企业竞争力不强,队伍素质偏低我市旅游企业普遍存在“弱、小、散、差”问题,从业人员业务素质低、缺乏敬业精神,随之产生很多不规范行为和旅游纠纷,给执法增加压力和难度。
下半年工作安排
1、做好旅游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的组织实施工作。
2、做好《旅行社条例》的宣贯工作。
3、继续做好旅游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4、继续加大旅游市场监管力度,重点针对导游计分制管理,旅行社超范围宣传广告、经营行为,旅行社门市部。
5、继续做好市场调研工作,如在重点时段做好抽样调查分析,走访旅游企业,座谈等,及时掌握市场动态并及时分析反馈。
6、完善投诉处理工作,做好投诉趋向和案例分析工作。
旅游市场整治工作方案2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通过扎实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集中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非法违规行为导致的重特大安全事故,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目标要求
在贯彻落实省、市旅游工作会议部署的各项工作的基础上,以全市旅游市场检查周活动和重要节假日、重点时段旅游安全大检查活动为载体,扎实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依据相关法规和政策,集中严厉打击各类旅游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旅游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非法违规行为导致的重特大旅游安全事故。
三、重点内容
(一)瞒报谎报事故,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二)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停业整顿、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经营的;
(三)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
(四)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五)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六)其他违反安全法律、法规、规章的经营行为。
四、方法步骤
坚持属地为主和行业督导相结合,企业自查自纠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督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分四个步骤进行:
(一)制定方案、自查自纠阶段(五月底前)
各县区旅游局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督促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并按照属地监管原则上报当地安全监管和行业管理部门。对近两年因非法违规被处理过得企业要重点排查,并将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立档案,督促整改。
(二)联合执法、集中整治阶段(6月—7月)
在第一阶段自查自纠工作的基础上,各县区旅游局要积极协调公安、工商、卫生和质监等有关部门联合执法,要注重源头治理,切实维护旅游企业和游客的`合法权益。
(三)全面检查、重点抽查阶段(8月)
对第二阶段检查出来的问题,各县区旅游局要跟踪督促整改,市旅游局将组织人员对重点旅游市场开展专项交叉检查或抽查,落实旅游行业监管责任,推动“打非治违”工作取得实效。
(四)督查总结、巩固提高阶段(9月上旬)
各县区旅游局要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行认真总结,召开专题会议交流“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经验,对一些好的做法可以总结推广,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并于9月10日前将总结上报市旅游局。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市旅游局成立“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监督管理处,负责组织、协调、落实旅游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各县区旅游局也要相应成立机构,落实人员,切实做到统筹有力、推动有方、协调有序、整治有效,确保此次专项行动达到预期目的。各企业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存在的问题,做到整改方案、责任、时限、措施和资金“五落实”,全面提高企业依法依规生产经营水平。
(二)强化手段,狠抓落实。各县区旅游局要按照目标要求,加大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力度,积极协调工商、公安、质监、卫生等相关单位联合执法,并将依法整顿查处企业的处理决定通告相关部门,便于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确保执法到位。对一些造成重大影响的违法违规行为,要运用行业管理与行政监察协调配合工作机制,加强源头治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旅游市场整治工作方案3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整顿和规范旅行社市场、导游员队伍为突破口,按照整顿与规范并重,打击与建设并举的工作方针,加大对旅游市场的监督管理力度,解决我区旅游市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提高旅游服务质量,促进我区旅游业又好又快的发展。
二、组织领导
根据工作需要,成立区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xx
副组长: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区商务局,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全区旅游市场整顿和规范的组织实施工作。联系电话:xx。
三、工作重点
(一)全面贯彻落实河南省地方标准《旅行社星级评定与管理》,实行市旅行社等级考核评定制度。
(二)深入开展旅行社管理年活动,完善旅行社内部管理制度,规范业务档案保存与制作,加强旅行社的人事、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旅行社的经营行为。
(三)根据市旅游局《关于规范和整顿市旅行社门市部、营业部等分支机构的'工作方案》(郑旅〔xx〕29号)要求,清理整顿旅行社分支机构,解决长期存在的承包挂靠问题。
(四)坚决打击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重点查处非旅行社单位和个人以咨询、联络名义经营旅游业务,旅行社委托非旅行社机构和个人接待旅游团队;查处旅行社超范围经营,国内旅行社经营国际旅游业务;查处旅行社超范围宣传,虚假广告宣传,在行程中擅自增加自费项目或变更旅游行程行为。
(五)依法打击非法从事导游活动,重点查处未取得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伪造和冒用他人导游证的行为;查处无正规旅行社接待私自带团的导游行为,导游员讲解低级、庸俗、迷信等行为;严厉打击借导游服务之名从事色情活动的“陪游”、“伴游”等非法行为。
(六)加强对“一日游”市场的治理整顿工作,严厉打击“黑车”、“黑导”、“黑社”非法经营“一日游”和欺客宰客行为。
(七)开展旅游车运营的安全整顿,重点查处未经当地主管部门核准发放营运证的车辆非法从事旅游客运,以及危及客运安全的报废车辆运营、带“病”运营、超载运营等行为。
(八)严厉打击旅游购物欺诈行为,重点查处制假售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质次价高等欺诈行为以及购物点与导游员相互串通私授私收回扣的非法行为。
(九)整治旅游景区(点)的游览环境,重点打击强买强卖、尾追兜售,以及骗财骗钱等危害景区(点)治安秩序的违法行为;取缔旅游景区(点)的各种非法摊点。
四、具体步骤
我区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阶段(8月底—9月20日)。制定《区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工作方案》,组织召开动员会,安排部署全区旅游市场治理整顿工作任务。各有关企业要进行自查自纠,整顿内部不规范的经营行为,并于9月17日前,将自查报告和整改方案报送到区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集中整治、督办检查阶段(9月21日—10月底)。制订全区旅游市场整治工作计划,集中力量开展旅游市场大检查。做好阶段性整治行动宣传报道工作,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全面推进我区旅游市场治理整顿工作顺利展开。
(三)总结经验、巩固提高阶段(11月份)。11月底前,对存在严重问题的企业和从业人员依法做出处理,全面总结我区旅游市场治理整顿工作开展情况。各单位将工作进展情况、整治成果、工作经验、下一步整治措施等形成文字总结材料,于11月15日前报区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有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是当前全国旅游行业的一项重要任务,是直接关系到旅游业能否又好又快发展和广大游客切身利益的大事,是旅游业的“民心工程”,是建设和谐旅游、和谐社会的具体举措。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开展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推动旅游市场整顿和规范工作卓有成效地开展。
(二)部门协作、综合治理。全区旅游市场治理整顿工作,由区商务局会同区公安、工商、交通、质检等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旅游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旅行社和导游员违规经营行为的查处;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旅游市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骗财骗钱、从事色情活动等违法行为,加强对景区治安环境的管理;工商部门加强对无照经营、虚假广告、乱设摊点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的查处;交通部门依法对旅游市场中的“黑车”和旅游车中危及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质检部门加大对制假售假、质量欺诈的旅游商品的监督检查和打击力度。
旅游市场整治工作方案4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服务旅游产业、服务旅游经济发展,按照教育、规范、监督并重,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会同公安、工商、交通、卫生、物价、技监等相关部门,按照“条块结合、分工负责、上下联动、集中打击”的要求,集中时间和力量,重点对长期阻碍我市旅游经济健康发展,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进行综合整治。
二、工作目标
以“迎奥运、保平安、促和谐、提质量、谋发展”为目标,通过20xx年的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打击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打击假冒星级酒店,打击“摩的”围、追、拦、截外地车辆及社会闲散人员私揽旅游业务,打击假冒伪劣产品,有效遏制欺客宰客,沿路揽客等现象,达到“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净化旅游环境”的目标。进一步提高旅游服务质量和旅游者满意度,营造诚信经营的良好氛围,促进我市旅游业健康有序的发展。
三、整治内容及工作方法
(一)开展对旅行社的专项整治
1、加大对无证经营旅游业务的打击力度。严格按照国务院颁布的《旅行社管理条例》以及国家旅游局颁布的《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从事旅行社业务的主体资格进行审核。重点对网络及其它广告媒体进行检查,对非旅行社的单位及个人以招徕旅游业务为目的进行宣传的,坚决予以取缔。
2、加大对超范围经营的查处力度。通过日常检查及业内举报、游客投诉等,对国内旅行社经营出入境旅游业务的,对没有出境权的国际社经营出境游业务的旅行社进行查处,特别是对因超范围经营导致安全事故,或因服务质量等问题造成游客投诉的要依法从重处罚。
3、打击低于正常成本价格参与竞销的行为。通过检查旅行社与组团社来往传真及接待合同,广告宣传品等,对以超低价招徕接待旅游团队的恶性竞争行为进行严厉查处。
4、规范旅行社的广告宣传行为。通过对旅行社在网络、电视、报纸、杂志等媒体上所做的广告进行检查。重点查处以虚假广告及旅游信息、欺骗性旅游合同招徕游客、降低服务质量标准等违规经营行为。
5、加强对旅行社服务质量的监管。利用派团单为抓手,规范导游上岗服务,对旅行社的行程安排、服务质量等进行检查,提高对旅行社《服务质量监督单》的回收比例,加强检查和统计工作,对游客满意率低于90%的旅行社,对其总经理及导游员进行约谈或培训,确保游客的满意度。
(二)加强对旅游饭店的专项整治
1、严厉打击旅游饭店的虚假宣传和攀附性广告。加强对各旅游饭店在网络、电视、报纸、杂志等媒体上所做的广告及宣传品的检查,对非星级酒店进行星级宣传的,或星级酒店高于本星级进行宣传的依法进行严厉查处;
2、加强对星级酒店使用星级标牌及标志进行监管。要求星级酒店必须将星级标牌悬挂于大堂显著位置,不得悬挂已经作废的过期星级标牌。
3、加强对旅游饭店服务质量的监管。通过举办服务员培训班、星级内审员培训班、饭店经理岗位培训班,举办职业技能大赛、聘请有关专家讲座等方式,提高我市旅游饭店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旅游饭店业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以星级复核为抓手,对服务质量达不到要求,设备设施严重老化,达不到相应星级要求的星级饭店进行降低或取消星级。对因酒店服务质量问题造成的旅游投诉,依法进行处理。
4、加强对旅游星级对外承包部门(特别是美容美发厅)的监管。要求旅游饭店加强对美容美发厅等对外承包部门的管理,美容美发厅等对外承包部门要依法依规,依照行业标准提供服务,明码标价,诚信经营。杜绝乱收费、敲诈勒索等宰客现象。对因旅游饭店对外承包部门的服务质量或敲诈勒索等问题造成的旅游投诉,首先追究饭店法人的责任,与公安部门联合,依法严厉查处。
(三)加强对旅游餐馆及购物点的整治
紧密配合工商、卫生、物价、技监等部门,加强对旅游餐馆和旅游购物点以假充真、以次充好、虚标价格、牟取暴利、私自收受回扣的违法行为进行整治,引导经营者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游客提供高质量的商品及服务。对欺客宰客现象进行严厉打击,对因产品质量及价格欺诈导致的旅游投诉,一经查实,依法从重处理,并在媒体上给予曝光。
(四)加强对“摩的”及“野导”的整治
继续按照20xx年武夷山市委、市政府专题会议精神,坚持相关部门统一行动联合执法的`原则,由公安、交警、交通运管、综合执法大队、工商、旅游、景区、度假区等相关职能部门抽调专门人员组成整治工作小组,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长期有效地进行依法整治。
重点整治“摩的”拉客,及围、追、拦、截外地车辆。打击村民使用假导游证、进山证从事导游活动的违法行为,净化旅游市场环境,维护“双世遗”品牌及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形象,确保自驾车旅游者的安全。
(五)加强对全市旅游企业服务质量的检查监督
加强对全市旅游企业,特别是旅行社、漂流公司和周边旅游景点的服务质量的检查监督。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到各旅游企业,采取现场检查、抽查、查看旅行社客人填写的服务质量跟踪单等形式,加强对旅游企业的服务质量的跟踪检查,提高服务质量。重点查处和打击导游和司陪人员各种不规范服务行为,维护旅游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四、整治的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统一认识,高度重视旅游市场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各涉旅部门要做好协调联动,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完成。
2、坚持日常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并重的原则,以投诉和举报为工作重点,加强对旅游市场监管力度。对问题多、性质严重的旅游企业,要督促整改,并定期复查和行业内通报。
3、坚持依法办事,严格执法程序,认真细致地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对拒不整改的旅游企业及个人,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从重处罚,决不姑息。
旅游市场整治工作方案5
一、指导思想
以《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为纲领,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为目标,坚持县政府统一领导、各相关部门通力协作,打击不法经营,净化旅游市场,营造公众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和企业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我县旅游业健康、有序、规范发展。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以副县长同志为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同志、县旅游局局长同志为副组长,县旅游局、县公安局、县国土局、县物价局、县卫生局、县民宗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容园林局、县质监局,县工商局、县文体广电局、县食品药监局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旅游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旅游局副局长同志担任,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及督导。
三、工作职责
(一)县旅游局:
1、依据《旅行社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省旅游管理条例》、《市旅游条例》等法律法规,对旅行社及旅行社门市部的经营行为、导游执业进行规范;
2、联合县公安局、县工商局重点打击取缔违法违规设立的旅行社门市部,打击与店内外人员勾结坑骗游客的'票贩子和非法拉客旅游的人员;3、成立旅游执法队伍,落实人员编制,建立常态化旅游监管及执法机制。
(二)县公安局:联合县旅游局、县交通运输局打击“黑导”、“野导”。重点打击环山旅游路各进山峪口和主要旅游景区周边非法拦车揽客、进行导游活动的人员。
(三)县交通运输局:
1、依法对证照齐全的旅游客运车辆进行运营规范;
2、联合县公安局、县旅游局打击取缔无资质进行旅游运营的“黑车”及非法从事旅行社业务的“黑车”和人员。
(四)县工商局:
1、依法对旅游重点区域周边的餐厅、商店经营行为进行规范;
2、联合县公安局对非法经营行为进行取缔查处;
3、联合县物价局、县质监局等部门对质价不符、以次充好、价格欺许和价格虚高等现象进行打击、规范。
(五)县市容园林局:
1、对县城窗口地区、主要街道、景区周边及通往景区的道路沿线小商贩,乞讨、围追游售等损害城市形象的行为和现象进行取缔规范;
2、联合县公安局重点对县内各汽车站、人民路广场、古槐广场、文庙广场及其周边地区从事散发旅游小广告、散发假冒正规旅行社的名片、欺骗游客参加黑旅游的接站拉客人员进行打击、整顿。
(六)县民宗局:联合县旅游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等部门,依法规范宗教旅游场所燃香行为。严厉打击强拉游客、信众烧香许愿、骗取钱财等侵害公民权益的行为。
(七)县文体广电局:做好旅游市场整治各个阶段的新闻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八)县国土局、县卫生局、县物价局、县食品药监局:按照各自行政职责及相关法律法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进行查处。
四、工作方法
(一)按照区域和职能分工,加强部门和区域间协作配合,坚持取缔、打击、规范和引导相结合的方法,使重点区域、重点顽疾的综合治理有所突破。同时,在整治中积极探索、实践切实有效的长效管理机制,从根本上解决长期影响我县旅游业形象的重点难点问题。
(二)按照《方案》要求,突出重点区域、重点工作内容,制定详细的检查、督导工作计划和日程安排,做到点面结合、重点突出。
(三)在县城人民路广场、古槐广场、文庙广场、长虹广场以及涝峪、太平峪进山口等区域,设立公益性旅游广告牌,扩大旅游咨询电话覆盖面,引导游客选择正规的旅游企业,避免上当受骗。
(四)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导向作用,大力宣传整顿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的重大意义,宣传旅游法律法规,剖析曝光典型旅游侵权案例,教育、引导游客理性消费、提高警惕,自觉抵制“黑”旅游。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和部署阶段(6月10日至6月20日)。召开整顿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整顿工作。各成员单位依照全县整治工作方案制订本单位的实施方案,并于6月20日前报整治工作办公室。
(二)集中整顿阶段(6月21日至8月31日)。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集中时间和人力,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开展综合整治工作,基本解决县内旅游市场的顽疾、难疾。
(三)巩固检查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对重点区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规范治理,巩固整治成果。
(四)总结阶段(10月1日至10月31日)。各成员单位要认真总结整治工作,并于10月28日前将工作小结上报整治工作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黑车”、“黑社”等现象,给的旅游形象造成了极大负面影响,整治工作迫在眉睫。各部门要从对广大人民群众负责的角度出发,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积极行动,做到有组织、有领导、有行动、有检查,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在整顿规范中,要注意收集、树立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充分发挥报刊、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媒体的影响力,通过有计划、有组织、有重点地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旅游市场整治工作方案6
一、基本情况
1—6月,受理旅游投诉案件1起(市质监所转办),已立案办结,并在规定时间书面上报市旅游质监所办案结果,结案率100%;开展景区(点)质量检查8次,旅行社业务检查6次,旅游星级饭店检查8次,旅游安全专项督查1次;接待旅游来访及电话咨询85起,编发“旅游质监信息”8期。
二、主要工作
(一)全力以赴,确保假日渡汛。今年是我国法定节假日制度调整后的第一年,针对假日多、假期短的特点,及时掌握信息,制订不同时期工作方案和各种预案,确保了假日经济平稳渡汛。
节前整治。节前,组织全所人员对各景区(点)进行工作检查,督促做好旅游接待服务准备工作,落实旅游安全防范各项措施;到旅行社(营业部)了解准备情况、提醒注意事项;对旅游星级饭店、餐馆进行卫生、消防安全检查。
节中维稳节假日期间客流量大,是旅游纠纷、投诉易发高峰期,旅游咨询电话也多。为确保游客和旅行社维权及时,制定了工作方案,进行周密部署。积极做好应急事件处理工作,围绕《xx县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完善各项应急和预警机制,确保迅速、有效地处置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所遇到的各种突发公共事件,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旅游秩序。假日期间,旅游投诉中心坚持实行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制度。
(二)强化监管,营造良好环境。在集中力量全力以赴应对法定节假日等旅游高峰季节的同时,注重做好日常旅游市场秩序维护监管工作。
抓行业安全管理。贯彻《安全生产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狠抓行业安全管理;与各旅游企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促进旅游安全责任制的落实;积极协同质监、安监、公安、消防、交通、卫生等有关部门开展旅游安全大检查,搞好安全整治;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活动月”、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活动,取得较好成效。
抓规范服务。围绕奥运旅游年各项工作要求,进一步严格规范行业服务标准,要求旅游星级饭店加强前厅、客房、餐饮等质量监控,加强安保工作和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旅行社要选择资证齐全客运车辆、安全舒适的宾馆饭店、清洁卫生的餐馆场所和服务优质的购物场所并配备业务素质高的`导游人员;各旅游景区要加强环境管理,改进卫生状况,确保环境质量,要加强游客中心、停车场、旅游厕所等功能设施的管理,规范完善旅游标识、标牌和公共信息符号,在危险地段增设警示牌;出台《关于加强旅行社管理的意见》,规范行业管理。认真开展治理“零负团费”专项整治行动,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零负团费”行为;加强导游规范管理,督促旅行社与导游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健全导游管理档案。规范导游活动,坚持要求持证上岗,严厉打击野导、黑导。
开展执法检查。不定期在全行业开展行业管理规范化、服务质量优质化、旅游安全保障化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限期整改,力促行业管理服务规范、优质、高效,旅游接待整体水平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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