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时间:2024-08-26 07:32:39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保证事情或工作高起点、高质量、高水平开展,时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周密的方案,方案是阐明行动的时间,地点,目的,预期效果,预算及方法等的书面计划。那么问题来了,方案应该怎么写?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1

  一、整治范围和整治重点

  1、整治范围:凡在我市区域内的河道、界河、河道滩地、河堤管理保护范围及库区,都属于此次整治的范围。

  2、整治重点:阳武河、永兴河、云中河等重点河道;采砂危及防洪安全比较突出和采砂量较大的河段;库区采砂;群众或媒体关注的有非法采砂问题的河道。

  二、整治内容

  1、取缔非法采砂。要准确掌握非法采砂活动的规律,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采取果断有力措施,依法打击查处河道非法采砂行为,坚决取缔非法采砂活动。各职能部门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非法采砂的挖掘机械设备、运输车辆等工具予以查扣,对非法采砂船予以查扣没收或拆解,对非法采砂场、采砂台予以就地拆除。对毁坏防洪工程设施和交通工程设施、破坏矿产资源和自然景观、对抗威胁执法人员、影响社会稳定的非法采砂行为,要予以严厉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整顿违规采砂。对已经审批的采砂场超深超范围开采、近堤凹岸开采、废弃渣乱堆乱弃等违规采砂行为要予以限期整改,期满的不再予以行政许可。对拒不整改、继续从事违规采挖的,要依法予以严厉查处,对已经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3、要严厉打击暴力抗法、黑恶势力,严查执法人员和管理人员参股和充当非法采砂保护伞行为。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原平市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领导组(以下简称“领导组”),负责统一指挥、组织协调专项整治行动。其组成人员如下: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水利局),办公室主任张保有同志(兼)担任。

  四、职责分工

  各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协调配合,认真做好本部门涉及的专项整治工作。

  政府秘书处:负责对各部门执法责任的落实、指导以及行政执法争议的调处。

  水利局: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综合协调、信息反馈、违法涉河行为的分类;依据水利法律、法规对河道管理范围内非法采砂及违法占河等涉河违法案件进行查处,制定采砂规划。

  公安局:负责保障专项整治行动安全进行及打击非法盗采河砂等涉河违法行为;对妨碍公务、抗拒执法者依法予以惩处。

  国土资源局:负责依法对河道管理范围以外占用耕、荒(滩)地的采砂场查处工作,打击非法盗采河砂的违法行为。

  安监局:负责对整治对象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审查把关,对涉河违法建设项目不予办理特种设备的安装手续,协助开展好专项执法活动。

  工商局:负责对整治对象的工商营业执照情况进行审查把关,对涉河违法建设项目不予发放营业执照,协助开展好专项执法活动。

  地税局:负责审查砂场缴税工作,对偷税漏税者依法处理,加大税收征管力度。

  供电支公司:负责对整治对象的电力供应进行审查把关,对涉河违法项目不予供电,协助开展好专项执法活动。

  各乡(镇):负责配合专项整治行动,完成领导小组安排的工作任务。

  五、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1、普查阶段(8月15日—8月20日)

  普查原平市域内所有河道的采砂作业点等涉河违法行为。由各乡(镇)负责普查上报。

  2、整治执法阶段(8月21日—9月10日)

  按照全市开展涉河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安排,市领导组在其它相关部门的配合下,对所有河道进行全面清查。

  3、总结验收阶段(9月11日—9月15日)

  专项执法阶段结束后,各单位各乡镇要认真对活动情况做好总结,检查验收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

  六、整治措施和工作要求

  1、各乡镇和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打击涉河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的领导,属地管理,明确责任,积极做好对群众的宣传教育和引导工作,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河道进行非法采砂,要组织专门力量,对非法采砂活动进行严厉打击。

  2、加大对非法采砂等涉河违法行为的综合处罚,形成打击涉河违法行为活动的威慑力。除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水法规进行水行政处罚外,根据案件的性质(如涉嫌构成盗窃国家矿产资源罪、妨害公共安全罪、破坏国家财产罪)请司法机关介入;党政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涉嫌卷入非法采砂的、干扰阻挠整治工作的、或给非法采砂提供保护伞的,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予以追究责任;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3、对在河道堤防挖沟埋管、非法取土、破堤开路者,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按原标准恢复,逾期不恢复者,由公安、水利机关按照破坏、损坏堤防行为处罚。

  4、对非法采砂者,一律没收非法所得,扣押采砂设备,采砂器械和运输工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5、对拒不服从管理、寻衅闹事,干扰执法人员执行公务者,依法严惩。

  6、对因采砂在河道内形成的深坑、砂坝、弃渣堆及违法兴建的养殖厂等行洪障碍,要本着“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责令采砂、违法占河的当事人限期平整恢复、清除。

  7、各乡镇和有关职能部门要严明工作纪律,对,、者,要严厉查处。

  8、全社会要积极配合支持执法部门的工作,为打击非法采砂行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确保防洪工程安全。

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2

  一、指导思想

  本次工作,以为重点,以提高河道防洪排涝能力、改善河道生态环境为目的,全面清理取缔河道管理范围内的非法采矿、采砂、取土、违章建筑、倾倒垃圾等违法行为,依法维护河道管理秩序。

  二、方法步骤及时间安排

  这次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自年8月中旬起至年10月底止,共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8月中旬)。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政府通告,查清河道内现有非法采砂户、违章建筑的数量及分布,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达限期停止非法采砂、自行拆除违法采砂设备及违章建筑的指令书,组织召开沿岸有关村负责人专题会议,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力争促其自行清除。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8月下旬至9月底)。对调查清楚的非法采砂点、石料厂、违法建筑物等,集中时间,集中人力,依法从快清理。对每处非法采砂点、石料厂、违法建筑物等,落实责任人,专人负责,限定时间,统一标准,彻底清理,并将清理情况逐一登记,建立完善长期管理档案。对拒不配合,不自行清理的,由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达防汛指令限期清除,逾期不清除的,由相关镇(街道)组织力量强行清除。对阻碍清理,抗拒执法者,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和总结阶段(10月1日至10月底)。集中整治结束后,组织检查验收。分组对全线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未清理或者清理不完善的地方,查明原因,查清责任人,限期整改。根据检查验收结果,对这次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并将总结于年10月底上报区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全省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召开之前,我局结合实际,对河道采砂管理进行了全面部署,专项整治活动已全面铺开。特别是金山镇政府早在今年6月1日至7月20日用了50天时间,积极争取公安、水利、国土、环保、供电等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集中对辖区河道内非法采矿、采砂、碎石等进行了清理整治。镇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组建联合执法队伍,采取张贴通告、强行断电、拆除清运等强制措施,依法对30多家非法采砂、碎石业户进行了关停取缔,有效打击了河道内的非法采砂行为,当地群众拍手称赞。今年7月中旬,我局组织力量分别到沿岸有关镇、街道召开了由沿村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加强河道管理、严禁违法采砂宣传动员会议,学习并张贴了区政府关于加强河道管理的`通告。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对河道内的非法采砂业户、违章建筑下达了限期清除指令书。全区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序幕已全面拉开。近期,区政府已拿出规划,下半年对下游10公里河道进行高标准治理。各有关部门、沿岸各镇、街道要高度重视这次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提高防汛忧患意识,增强责任感、紧迫感,以金山镇为示范,全力抓好这次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按时、按要求完成任务。为切实加强这次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政府将成立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有关部门、有关镇(街道)主要负责人任成员的区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这次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这次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查等日常工作。

【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相关文章:

河道整治工作方案06-18

食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04-17

医疗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01-24

校园欺凌工作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01-08

年非煤矿山专项整治方案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02-05

学校食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精选17篇)12-09

安全生产“反三违”专项整治工作方案04-23

民族大学四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12-23

专项整治活动总结01-29

小学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