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时间:2024-09-15 10:53:40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为有力保证事情或工作开展的水平质量,常常需要提前制定一份优秀的方案,方案是为某一行动所制定的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和安排等。那么你有了解过方案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案,欢迎阅读与收藏。

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安全生产工作方案1

各县(市、区)农机管理站:

  为认真做好20xx年春运期间(20xx年2月1日开始至月12日,共计40天)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节日,根据20xx年1月4日市政府召开的第一季度防范生产安全事故会议和1月8日召开的.全国、全省、全市春运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遵照市春运办的统一部署,现就做好20xx年春运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责任落实

  20xx年春节将至,农村人员流动性大,拖拉机等农业机械作业繁忙。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要强化红线意识,强化责任,认真按照“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和省、市政府关于抓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及安全生产大检查第三阶段工作的有关要求,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扎实做好20xx年春运期间的农机安全管理各项工作;各农机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与及时排查各类农机安全隐患,保障农机安全生产。

  二、加强联合执法与农机安全“双随机”检查工作

  各县(市、区)农机管理部门要加强农机安全联合执法与检查工作,一是要积极组织力量,与安监、公安交警、乡镇政府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紧紧依托当地道安办,积极参加当地政府(道安办)组织的每月逢、10日的联合执法行动,切实加大上道路行驶拖拉机监管力度,特别在春节、正月期间,对农村赶集、庙会、探亲等活动,重点查处拖拉机违法载人、超载超速、无牌行驶、酒后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二是要结合农机安全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要求,开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检查,要强化监管手段,落实农机安全生产监管措施,加强对农机培训机构、农机维修网点、农机专业合作社等生产单位的拖拉机等农业机械检查工作,及时排查各类农机隐患,有效遏制农机亡人事故的发生。

  三、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要根据节日与农业生产特点,组织力量深入乡村、农村集市、农机作业现场等场所,大力宣传农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安全知识,采取设立安全咨询点、发送农机安全短信,书写标语、出动宣传车、举办农机事故防范知识讲座与专题典型案例分析教育、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开展丰富多彩、喜闻乐见的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特别是组织开展春节期间专题农机宣传教育,加强违法违规行为危害性教育,进一步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特别是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的守法意识与安全意识。

  四、加强值班与信息报送工作

  各县(市、区)农机管理部门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值班制度,加强值班应急值守,保持信息通畅。要严格执行农机事故报告制度,若发生农机事故,要及时组织处置,并将农机事故有关情况及时上报当地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

安全生产工作方案2

  根据省卫健委工作部署要求,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校园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师生安全,经研究,决定从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冬季校园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面防松懈、防反弹、防事故、针对冬季低温、雨雪、冰冻、大雾等极端天气频繁,影响安全生产的因素增多,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易发高发的特点,集中力量,迅速在全校范围内深入开展专项行动,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空档,彻底整治所有校园安全隐患,全面提升校园安全管理水平,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二、重点内容

  (一)消防安全方面

  各校区负责消防安全部门对校园消防安全进行全面排查,包括学校自管房屋、场所和对外招租场所,包括: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严禁被违规锁闭、封堵、占用、堵塞等;楼梯、楼道严禁堆放易燃、可燃物品;消防车道标识、标志要完整,消防车道严禁被占用、堵塞;出租场所严禁违规设施夹层、中间仓库,存在“三合一”现象;严禁违规使用液化石油气;电动自行车必须在规定地点充电;信息机房UPS电源要合格;制定针对性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二)危化品安全方面

  危化品主管部门危化品日常规章制度要健全,落实严格规范;易燃易爆危险品、剧毒和有毒生物制剂、特殊要求品存放与使用管理无多头管理乱象;危化品室安装视频监控、报警装置、防火防爆等安全措施,落实双人双锁管理;

  (三)建筑物安全方面

  认真落实省卫生健康委《关于深入开展全省医疗卫生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各校区相关负责部门按照通知要求全面摸排,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进行严格管控,做到“人不进危房、危房不进人”。

  (四)燃气安全方面

  各校区相关管理部门对燃气安全进行专项检查,确保全部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和视频监控,并按消防规定,与消防控制室联动。坚决清理违规使用燃气气瓶的场所,采取“瓶改管、气改电”等措施有效予以解决。

  (五)施工安全方面

  各校区相关管理部门明确安全责任和义务,加大对施工方审核、监督力度,杜绝无资质单位和个人介入施工工程。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治安防火值班制度,工地和宿舍区禁止违规使用大功率照明、取暖、电加热器具,乱拉、乱接用电设施。施工动火作业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标准规范要求,安全管理到位。

  (六)特种设备安全方面

  各校区相关责任部门重点排查电梯安全隐患,严格落实日常维护检修要求,确保特种设备及时检修、性能良好,严禁“带病”运转。

  (七)电力安全方面

  各校区相关管理部门加强对配电设施、用电设施、电路电线安全管理和排查整治,做到防护工具设备齐全。配电房管理制度执行严格,落实好双人双岗。不得私拉乱接电线、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飞线充电等。

  三、工作安排

  从2022年12月1日起,到2022年3月3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1.全面排查、自查自纠阶段(2022年12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全校各部门(二级学院)要结合本部门(二级学院)实际,明确各部门(二级学院)任务,并组织好安全工作全面检查的`开展。为及时掌握工作情况,各部门(二级学院)填写《冬季校园专项治理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台账表》,于2022年12月31日17:00前报保卫处。

  2.联合检查、集中整治阶段(2023年1月1日-2023年3月15日)

  学校保卫处组织相关部门成立联合检查组,强化重点领域安全检查和安全隐患集中整治,推动工作扎实深入开展。

  3.总结工作、巩固提升阶段(2023年3月16日至2023年3月31日)

  学校全面总结工作情况,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逐一复查,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推动建立安全工作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思想高度重视。各部门(二级学院)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校园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充分认识疫情防控常态下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树立安全工作“红线”意识,及时摸排校园存在的安全隐患,并限期整改。

  (二)细化工作责任,建立排查台账。各部门(二级学院)要深入动员部署,广泛宣传,扩大知晓率和参与度。科学安排时间和力量对校园各类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摸排,建立工作台账,找准整治重点难点,研究切实可行的整治措施,扎实开展整治工作。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肃责任追究。学校将冬季校园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目标任务综合考核。对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不力、措施不实、效果不好的单位和责任人及时通报、责令整改,对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产生重大影响的校园安全事件的单位和责任人,将严肃追责问责。

安全生产工作方案3

  一、编制目的

  季节变换,温度降低,进入冬季施工阶段,寒冷的气候会给现场施工带来诸多不便,安全隐患相对增加,为切实加强冬季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现场施工事故的发生,确保本项目冬季施工的安全和顺利进行,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项目部应立即组织冬季施工安全隐患的排查、落实、整改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切实做好冬季施工安全生产工作。

  二、使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中国交建云南嵩昆高速公路项目一公局分部第6标段施工现场的冬季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三、成立冬季施工安全检查领导小组

  为更好的落实此方案,特成立此冬季施工安全检查领导小组,认真逐级落实安全管理责任,致力于检查各项重点监控位置的冬季施工,并及时开展会议俩解决检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并及时进行整改落实,具体组成安排如下:

  组长:xx

  副组长:xx

  小组成员:xx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项目安全监督部,负责传达、贯彻领导小组指示精神,具体组织实施各项工作。

  四、工作目标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切实加强对本次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力度,充分认识到本次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消除事故隐患,保证生产安全。

  2、细化方案,不留死角。制定细化实施方案,检查必须由项目经理亲自带队,做到施工全线全覆盖,对重点区域以及薄弱环节要认真仔细排查、反复查,一查到底,不走过场。

  3、做好动员部署,营造良好氛围。组织学习、宣贯以及安全教育培训,让全体职工充分认识到本次工作的重要性,营造良好的活动气氛。

  4、加强教育培训,知识深入人心。利用各种方式及措施,展开安全教育培训,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及安全生产法知识的普及,做到安全知识深入人心,从根本上保障从业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5.严查隐患,认真整改。针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和隐患要开出清单,对查处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

  6、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取得实效。把本次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到日常工作中去,建立工作长效机制,促进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推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促进中国交建云南嵩昆高速公路项目一公局分部第6标段的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五、安全措施

  (一)、管理措施

  1、冬季施工期间要加强对各类机械设备、运输工具进行保养,加注防冻液,雨雪天气加挂防滑链条,教育各类机械操作人员谨慎操作,严禁机械带病作业,严禁操作人员酒后操作(驾驶),杜绝各类机械、交通事故的发生。

  2、各作业队要加强对施工便道的养护,填平坑洼之处,随时清除路面可能出现的冻结物,保障道路畅通和运输安全。下雪后应及时对施工活动场地进行除雪,保证行人员及车辆的安全。

  3、各作业班组针对冬季手脚僵硬、反应迟钝的特点,做好施工人员的劳动保护工作。

  4、专职安全工程师及专职安全员要加强现场巡视,认真监督施工人员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杜绝违章操作。

  5、各队及作业班组应加强冬季高空作业管理,确保高空作业安全。高空作业人员除按规定带安全帽、挂安全带外,不得穿硬塑料底鞋,不得带棉手套。高空作业场所要按规定挂密目网和安全网,设安全警示标志。

  6、各作业班组在施工前,要安排人员对各类施工作业平台、现场临时便道进行认真检查,清除结冰,确保施工人员安全。下雪后要及时清除各类作业平台、现场临时便道的积雪和结冰并采取防滑措施确保安全。

  7、对施工用防寒物资中的.易燃材料,要安排专人妥善保管,对施工现场、驻地易发生火灾的地方应配有足够的消防器材,并保持良好状态,灭火器材不得乱拿、乱用。

  8、工区及各协作队在冬季施工前,应对职工宿舍、办公室、看守房等设置取暖设备的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并落实责任人,杜绝火灾事件的发生。

  9、认真落实相关规定,加强工地环保工作,冬季施工使用的材料废弃物严禁乱扔乱倒,用后统一回收处理,生活垃圾、污水等不得乱泼、乱倒,应集中处理,不得污染环境。

  (二)、防火措施

  1、各类房屋、库棚、料场等的消防安全距离符合有个部门的规定,室内不得堆放易燃品。

  2、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危险品距离明火不少于10m,乙炔瓶与氧气瓶的距离存放不少于2m,使用中不少于5m,防震圈、安全阀以及压力表齐全有效。

  3、严禁在加工场、料库、油库等处吸烟;现场的易燃杂物,随时清除,严禁在有火种的场所附近堆放。

  4、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做好防火工作,按规定配备灭火器、消防砂等完好有效消防设施和器材,安全标牌齐全且符合规定,材料库、电气设备、机械设备作为防火重点。

  5、现场防火消防器材由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专职安全工程师及专职安全员应加大日常的安全检查工作,做好安全培训,确保所有施工人员掌握消防设备使用法。

  6、现场安全员要定期检查防火设施及现场办公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7、专职电工定期对现场的用电进行检查,未经项目部专职电工许可,不得乱接电线,针对乱接电线的人员,撤除电线,并进行相应的处罚。

  六、安全教育培训

  为更好的落实冬季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本项目根据自身施工特点,定期组织施工生产人员以及个劳务协作队伍负责人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学习冬季施工作业标准、规范以及冬季施工安全知识,进行冬季施工前的技术交底工作,熟练掌握操作规程,提高冬季施工作业的能力。

  七、重点监控部位

  1、隧道施工:做好隧道施工日常安全的监控与管理,严格按照相关规范、标准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严格控制仰拱步距与二衬步距,在要求范围内。

  2、桥梁施工:桥梁施工过程中要抓好冬季施工安全措施的落实,保证安全爬梯、工作平台和高处作业防护措施、模板工程、基坑开挖、混凝土浇筑施工、吊装作业等的安全。

  3、员工宿舍、办公区:员工宿舍、办公区应加强对防火、防煤气中毒等工作的检查和验收,加强安全用电管理,严禁“三炉”取暖,严禁私拉乱接电气设备;

  4、大型设备:做好大型设备冬季检修、保养,各安全装置必须齐全有效,润滑油、防冻液等符合要求,且大型机械设备需要安装防滑链条;

  5、高空作业、临边作业:冬季施工中,凡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穿胶底鞋,防止高空坠落,进入工地必须带安全帽。冬季施工临边作业,防冻、防滑、防护措施要完整有效,必要时在重点部位安装防滑条;

  八、冬季施工安全专项检查

  由项目经理组织带队,各部门以及各劳务协作队伍配合冬季施工安全检查领导小组于每月29号对施工全线进行冬季施工安全专项检查,并对检查出来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如不能立即整改的,需限时整改。检查结束后应开展专项检查安全会议,对本次检查进行总结,做好书面记录。

安全生产工作方案4

  为进一步推动“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的落实,加快建立安全生产源头监管的长效机制,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确保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事项落实到位,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巩固“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建设成果,进一步完善企事业单位“三项制度”内容,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承诺内容真正得到落实,提高企业本质安全生产水平,为全区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奠定坚实基础。

  二、目标和任务

  (一)进一步落实“政府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监管”的安全生产监管体制,继续推行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工作,全面建立规范、完善的“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体系,使企事业单位真正处于“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约束之中,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充分发挥源头监管的特殊作用。

  (二)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通过对企业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教育培训,增强企业领导和员工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意识,发挥“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的约束作用。

  (三)大力加强企业单位“三项制度”质量建设,通过不断修订和完善“三项制度”,严格“三项制度”落实,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使“三项制度”真正成为企业安全管理的基本规范,成为政府对企业实行有效监管的重要依据。

  (四)督促企业对照安全生产承诺内容,加强安全管理,增加安全投入,改善安全条件,搞好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等,确保安全生产承诺内容全面得到兑现,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进一步巩固,本质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

  三、工作安排

  “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落实年”活动分五个步骤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3月20日至4月25日)

  区政府、各镇、街道和各企事业单位要分别召开专门会议,认真学习领会全省、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对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安全生产承诺落实工作进行专门研究部署。按照省、市的有关要求,制订“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落实年”工作方案和阶段工作计划,对“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落实工作作出具体安排;各企事业单位要制定安全生产承诺内容兑现落实计划和承诺内容兑现落实进度表,确保承诺事项按计划、按步骤、按标准兑现。

  (二)完善提高阶段(4月1至5月31日)

  1、进一步深化“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活动。各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对本辖区、本系统企事业单位落实“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准确掌握承诺书签订单位数量,尤其要掌握没有签订承诺书的企事业单位(其中包括新注册企业)和法人变更企业的数量,按照省安委会《关于在全省重大危险源企业和相关企事业单位中实行“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的通知》要求,继续做好未签订承诺书单位的承诺书签订工作;向政府递交安全生产承诺书、具备建立“三项制度”条件的企事业单位,要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三项制度”建设工作。

  2、对“三项制度”建设进行“回头看”。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各镇(街道)要对20xx年以前企事业单位建立的“三项制度”进行复审,督导各企事业单位进一步修订和完善“三项制度”,确保“三项制度”更加符合本单位实际,更加科学、规范和实用。

  3、抓好试点并做好经验推广工作。各级要抓好重大危险源企业及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建材、建筑施工、公共聚集场所等企事业单位承诺制度落实、“三项制度”建设、承诺内容兑现好的示范单位建设,扎实做好试点单位先进经验和做法的推广工作。对20xx年新建立的“三项制度”,要按照*年年4月“三项制度”试点现场会要求的“预审、运行、审核、上报、备案、张挂”六个规定动作,按照管理权限,做好审核备案工作,并纳入市、县两级网络管理体系。

  (三)督导检查阶段(4月1日至10月31日)

  1、跟踪督导,全面检查。各级、各部门要通过专项督查和执法检查等形式,对“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落实年”工作安排部署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开展和落实情况以及“三项制度”审核备案情况进行普查;检查企业“三项制度”遵守执行情况,对企业不同工种和岗位的职工进行抽查,抽查率不得少于10%;对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承诺内容兑现落实情况,要逐个单位进行跟踪督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认真进行督办整改。

  2、搞好督导检查。对企业因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承诺内容未兑现而违反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的,尤其是对“三违”现象,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3、积极帮扶,整体提高。各部门和各镇街要着眼实际,聘请相关专家和管理人员,组成帮扶工作组,对安全生产基础薄弱、“三项制度”建设不规范、问题多的单位,帮助其建立和完善“三项制度”,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以达到本级、本区域企事业单位落实承诺制度水平整体提高。

  (四)考核验收阶段(11月1日至12月31日)

  区安委办结合《20xx年度安全生产考核细则》,对各街镇、各部门“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落实、“三项制度”建设和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承诺内容兑现情况进行检查、考核,逐项打分,根据得分情况,衡量各街镇、各部门是否达到了总体目标要求。考核结果记入各街镇、各部门年度考核成绩。对总体考核不合格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指派专门人员进行督办,限期达到标准和要求。

  (五)兑现落实阶段(全年)

  安全生产承诺内容兑现是贯穿“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落实年”的'主要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围绕中心工作,在推动企事业单位兑现承诺上想实招、用实劲,通过召开经验交流会、事故现场分析会等形式,帮助企事业单位对照先进找差距,重点查找“三项制度”建设层面存在的缺陷、承诺内容兑现落实不到位、“三违”等方面的问题;通过典型案例,现身说法,督促各企事业单位针对本单位实际,查找不足,排查隐患,改进工作,切实解决自身存在问题。各企事业单位要按照企业安全生产“三项制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狠抓安全生产管理,坚决杜绝“三违”现象;对建立的“三项制度”,企业要统一装订成册,下发给企业内部所有干部职工,做到人手一册;要开展全员“三项制度”的教育和培训活动,提高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承诺内容兑现落实计划和承诺内容兑现落实进度表,在安全管理,制度建设,资金投入,安全费用提取与使用、设施设备和技术改进以及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等方面,逐项抓好落实。

  四、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落实年”工作的领导,区安委会成立“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落实年”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各街镇也要切实加强对“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落实年”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努力形成多部门联手、各行业参与,齐抓共管、分工协作、协调有序的工作格局,保证“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落实年”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各镇街、各部门要按照本方案确定的目标和任务,结合本辖区、本部门所属企事业单位的实际,制定相应的方案、计划。各街镇和相关部门要制定“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落实年”工作方案、“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落实年”阶段工作计划;企事业单位要制定“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落实年”阶段工作计划、安全生产承诺内容兑现落实进度表。

  (三)广泛宣传,加强舆论监督。各镇街、各部门要利用各种方法和手段广泛进行宣传,对进度快、力度大、效果好的以及进度迟缓、搞形式、走过场的正反两方面典型都要进行通报表扬或通报批评,对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加以推广,激发企业自身抓安全的积极性,努力形成政府主导抓、企事业单位自觉抓的互动氛围。

  (四)做好总结表彰工作。区政府将“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落实年”工作列入年度安全生产管理考核重要内容之一,对落实年工作开展好的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对总体评估优秀且承诺落实工作突出的企事业单位,推荐并报请上级授于“安全生产承诺落实示范单位”。自20xx年4月份开始,各街镇和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于每月底向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报告工作进展情况,20xx年1月10日前报全年工作总结。

安全生产工作方案5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科学发展的主题和转变发展方式的主线,以生态文明建设为先导,统筹协调总量削减、质量改善与环境风险防范的关系,着力解决影响可持续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重点实施以“洗城净天”、“清源净流”工程为主要内容的“蓝天碧水”行动计划,创建环保模范城,促进环境质量上水平,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指数,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生态文明城市。

  二、主要目标与指标

  (一)环境经济指标

  1.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低于年水平,城市清洁能源使用率达到以上。

  2.单位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低于年水平,污水再生利用率达到以上。

  3.万元工业增加值主要工业污染物排放强度低于年水平。

  4.环境保护投资指数达到以上。

  (二)污染减排指标

  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确保比年削减。

  (三)环境质量指标

  1.大气环境。市区环境空气质量按考核指标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二级以上优良天数确保天,力争达到天。各县(市)和矿区环境空气质量年优良天数率稳定在以上。市内五区、区降尘量达到省控指标吨/平方公里月。

  2.地表水环境。沟等主要河流监测断面水质达到省考核指标;非主汛期确保无水。

  3.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水库、水库主要水质指标稳定保持在国家地表水Ⅱ类水质标准,集中饮用水源地水质稳定达标。

  4.建成区声环境。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控制在分贝以内,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控制在分贝以内。

  (四)环境建设指标

  1.森林覆盖率净增量达到省考核目标要求。

  2.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以上。

  3.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以上,县(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以上。

  4.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以上。

  5.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达到以上。

  6.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达到。

  (五)环境监管指标

  1.全市未发生重大、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未有重大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案件;全市各级及相关重点企业制定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

  2.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进入全省前列,并启动本行政区域内的创建环保模范城工作;市内五区和区,各创建一到两个大气污染控制示范区。

  3.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率,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率达到以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执行率达到以上。

  4.环境监测、监察、应急、宣教及信息标准化建设全面达到国家要求。

  三、重点工作任务

  (一)大气污染防治

  1.控制燃煤污染

  (1)市发改委负责,市环保局配合,制定煤炭使用削减方案,分解削减指标,抓好工作落实,完成主城区煤炭使用量削减任务。

  (2)市发改委负责,会同有关部门,沟通协调能源、集团等优质煤源,确保市区所有单位,全部使用优质低硫煤。市环保局负责,加强对低硫煤炭的日常监管,禁止在市内销售和燃用含硫量超过的煤炭。

  (3)市发改委、财政局、环保局和市内各区政府、区管委会负责,制定财政补贴政策,安排专项配套资金,推进“城中村”优质低硫煤炭的推广使用。通过“以奖代补”或集中招标、集中拨付等形式,指导辖区“城中村”住户采购低硫煤炭,优质低硫煤炭的使用比例达到以上。

  (4)市环保局、发改委、电业局负责,协调并确保天然气源和电力供应充足,优先保证石环路范围内使用;市内各区政府和区管委会继续实施“改气、改电”工作,将天然气管网覆盖区域的燃煤锅炉全部改烧天然气,非覆盖区域内改用电等其它清洁能源;市环保局、财政局负责,制定燃煤小锅炉改气、改电优惠政策,落实奖励和补贴资金。

  (5)市建设局负责,加快热源和供热管网建设,加快推进热电厂、热电厂项目建设,尽早形成集中供热能力;并拆除替代的小火电机组,及时提供供热管网覆盖区域的分散燃煤锅炉分布名单;市环保局、市内各区政府、区管委会负责,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市财政局负责落实拆炉单位的奖励和补贴资金。

  (6)市环保局,各县(市)、区政府和区、区管委会负责,加强对所有吨/时以上燃煤锅炉和年燃煤量吨以上的窑炉重点监管,对所有烟尘和二氧化硫自动监测设施进行定期严格比对,督促不能达到比对要求的自动监测设施负责单位,限期进行维修或更换,保证自动监测设施正常稳定运行。

  2.强化工程和结构减排

  (1)市环保局负责,督促中电投分公司所属热电集团公司热电二厂、区热电煤气公司于月底前完成烟气治理工程,并完成脱硫分布控制系统改造工作。

  (2)市环保局负责,督促热电有限公司于月底前完成号机组脱硫设施提升改造工程,年底前脱硝工程开工建设。

  (3)市政府负责,确保市钢铁有限公司烧结机脱硫工程月底前投入试运行,年底前通过验收。

  (4)矿区政府负责,确保焦化有限公司烧结机脱硫工程月底前与主体工程同步投入试运行,之前不得启用烧结机。

  (5)市环保局负责,对电力企业实行周报告制度,确保脱硫设施综合运行率达到以上,确保自动监测数据全面、准确、可靠。对煤质控制不力的电力企业依法处罚,并由发改、电力等部门,实施降低发电负荷、停机等措施。

  (6)县政府、市环保局负责,督促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上安电厂于月底前完成三期工程机组脱硝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环境影响报告的报批工作,年底前开工建设。

  (7)县政府、市环保局负责,月底前完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号机组低氮燃烧技术改造;月底前完成三期工程机组脱硝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环境影响报告的报批工作,年底前开工建设。

  (8)市政府负责,开展水泥有限公司水泥回转窑烟气脱硝示范工作,年底前完成脱硝方案的制定。

  (9)市工信局负责,有关部门配合,启动家重污染企业搬迁工作。年底前,完成股份有限公司等家企业搬迁改造。

  3.防治扬尘污染

  (1)组团县(市)、市内区政府和区、区管委会,市城管局、建设局、交管局、交通局、园林局负责,按照“垃圾无积存,道路、庭院、楼房、车身、树叶无尘土,工地围挡、拆迁洒水、砂土覆盖、物料棚化、路面硬化、路边绿化和学校操场绿化塑化分别达到”的工作标准,进一步开展垃圾清除、道路清洗、工地抑尘、庭院保洁工作。

  (2)各县(市)、区政府和区、区管委会负责,对本辖区,特别是在人口集中地区存放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砂石、灰土等物料,采取防燃、防尘措施。

  (3)市城管局负责,市环保局、工商局、食药监局配合,负责依据环评报告审批广场和院内露天烧烤,杜绝占道露天烧烤,严禁非法经营。

  (4)市建设局负责,明确施工单位拆迁扬尘防治措施,做好日常的监督检查;对拆迁和建筑造成扬尘污染严重的企业,清理出建筑市场。

  (5)市城管局、交管局负责,做好渣土运输监督管理,确保渣土运输无遗洒。

  4.整治重点监管区域粉尘污染

  (1)相关县(市)、区政府负责,月底前对县、县陶瓷企业,县板材企业,县、矿区县煤炭储运和洗煤企业粉尘污染进行集中整治,完善提高有组织源和无组织源的污染防治,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市环保局负责月底制定相关治理标准,并监督实施。

  (2)县政府负责,月底前对本辖区所有钙镁企业进行综合整治、提档升级,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名单见附件)

  5.控制机动车尾气

  (1)市法制办、环保局、交管局负责,月底前完成《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修订工作。

  (2)市交管局、环保局负责,对所有外地转入的机动车实施国家排放标准第三阶段排放控制要求(简称国Ⅲ)。对转入的机动车,公安交管部门受理,环保部门进行审验,对达不到国Ⅲ(不含)排放标准的不予办理转入手续。

  (3)市交管局、环保局负责,实现“尾气检测”系统与公安交管的“安检”系统联网,并保证尾气检测为机动车检测的一个工位,由微机控制机动车环保年检和安检,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提高尾气环保检测率。在用机动车经检验不符合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不予核发放环保标志,不予办理安全年检。

  (4)市交管局、财政局、环保局负责,制定黄标车淘汰计划,并制定相关的优惠政策,按机动车注册时间先后,年底前淘汰年前注册机动车总量的。

  (5)市交管局、环保局负责,加大机动车尾气路检力度。利用目测判断、摄像取证和遥感检测等设备,对行驶中的机动车随时进行道路抽检,确保在用车环保检测率和稳定达标率,督促在用车辆保持良好的尾气排放状态。

  (6)市交管局负责,创建路(街——街)汽车尾气达标示范街,设立警示牌,严格限制不达标车辆驶入。

  (7)市交管局、环保局负责,积极开展“无车日”、“每周少开一天车”等系列活动,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

  6.加强秸秆禁烧

  各县(市)、区政府,区,区管委会负责,市环保局、市直相关部门负责督导,严格落实秸秆禁烧各项制度,力争在夏秋两季不着一把火。

  7.大气污染控制示范区

  市内五区政府、区管委会负责,市直有关部门配合,在国家大气自动监测点位周边平方公里区域创建大气污染控制示范区。示范区内,所有工地实现绿色施工;所有道路保持日常整洁,并定时洒水;所有地面必须硬化、绿化,学校操场全部绿化塑化;所有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进行全面清除,不留死角;所有具备集中供热条件的燃煤锅炉全部拆除,确需保留使用的锅炉全部改烧清洁能源;所有煤堆、灰堆、料堆实现全部软硬覆盖;所有饮食炉灶必须使用清洁能源,单位食堂和经营性饮食炉灶全部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坚决杜绝露天烧烤和冒黑烟现象;所有城中村全部使用优质低硫煤炭或添加脱硫剂。

  8.完善空气质量预警

  (1)市环保局负责,凡空气质量预测三级和三级以上,根据不同预警级别,发出预警指令,相关部门及重点企业要按照指令要求,采取整改、停工、限产等预警措施;负责空气质量预警的和预警措施落实情况的统计汇总。

  (2)市政府督查室会同市监察局、环保局、新闻媒体对预警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导、问责和曝光。

  (二)水环境整治

  1.水源地保护与管理

  (1)有关县(市)、区政府负责,严格执行水源保护有关规定,并按照国家规范年底前完成立标工作。

  (2)市法制办、环保局负责,月底前完成《市市区生活饮用水地下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条例》修订草案报审工作;开展《水库生态补偿办法》立法前期工作。

  (3)县政府负责,取缔、水库内吸铁船、采砂船,以及未经国家审批的运输船和打渔船。

  (4)县政府负责,月底前制订下槐镇、镇、温塘镇入库生活污水环境综合治理方案,并通过专家论证,月底前按照方案进行实施,确保改善入库水质。

  (5)相关县(市)、区政府,市环保局,水务局负责,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区、准保护区内及上游地区油类和危险化学品运载、装卸和储存设施的监管,督促其完善防溢流、防渗漏、防污染措施。

  (6)市环保局、水务局、财政局和市、县政府负责,年内在河、河、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各建设眼水质监测井,加强水源地水质监测和评价,确保饮用水质量。

  2.重点流域和排污企业监管

  (1)市环保局,各县(市)、区政府和区管委会负责,确保排水单位入河排污口水质化学需氧量浓度控制在毫克/升以内。

  (2)河二期筹建处负责,保证临时泵站稳定运行;市财政局、电业局保证临时泵站建设、运行费用和电力供应。

  (3)市建设局负责,市规划局、水务局、城管局配合,月底前修订完善主城区污水处理厂建设规划和市区污水管网优化、互联互通、合理调度方案;月底前完成管网联通工程,确保市区污水全部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

  (4)市水务局牵头,县、政府负责,彻底拆除沿线的水闸,禁止利用污水灌溉农田,保证河道畅通。并加快两侧水利设施建设,修建机井,解决农田灌溉问题。

  (5)行政府负责,市畜牧水产局配合,建设行奶牛养殖小区、康源奶牛养殖小区奶牛养殖污染治理示范工程,月底前开工建设,月底前投入试运行。

  (6)县政府负责,市畜牧水产局配合,建设农牧有限公司规模化养殖治理示范工程,年底前投入试运行。

  (7)县政府负责,月底对总退水渠(路——线)东岸的污泥晾晒点进行清理,防止出现河水的二次污染问题。

  (8)县政府负责,杜绝向排放生产废水,非汛期确保无水。

  (9)市水务局、环保局负责,启动生态湿地建设项目,争取纳入国家海河流域专项规划。

  3.污水处理厂建设

  (1)市建设局负责,确保桥东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月底前全部投入运行,月底前通过验收;牵头组织有关县(市)、矿区、区,推进省级重点镇和现状人口万以上的镇建设污水处理厂,督促市岗上镇年内完成污水处理厂建设,执行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一级A标准,并通过验收。市总十庄镇、矿区贾庄镇、市铜冶镇、县温塘镇、县镇、区诸镇完成镇污水处理厂开工建设前的准备工作。

  (2)市城管局负责,合理安排桥西污水处理厂生产调度。桥西污水处理厂一期升级改造工程尽快开工建设,改造期间要确保桥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日处理水量不低于万吨;月底前一期工程恢复日处理水量万吨的能力,出口浓度达到国家二级排放标准,月底前达到一级A标准;月底前二期扩建工程全部完工,并通过验收。

  (3)市建设局牵头,市政府配合,年底前完成日处理万吨的南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建设。

  (4)区管委会负责,月底前开工建设日处理万吨的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5)市园林局、国土资源局、电业局负责,市、桥西区政府配合,加快西北部水利防洪生态工程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月底前投入试运行,月底前通过验收。

  (6)县政府负责,确保县城市综合污水处理厂扩能改造工程于月底前通过验收并投入正式运行,城北工业区综合污水处理厂月底前通过验收并投入正式运行,县制革废水集中处理一期工程年底前完成主体工程建设。

  (7)县政府负责,确保县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月底前通过验收;启动县槐东污水处理厂建设,年底前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环境影响报告的审批。

  (8)县政府负责,确保县污水处理厂二期扩能工程于月底前通过验收并投入正式运行。

  (9)县政府负责,确保县污水处理厂出水达标,并按照环保部要求,月底前将中水全部回用于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上安电厂。

  ()政府负责,抓紧建设配套收水管网,做到范围内污水应收尽收,尽快使建成的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投入使用。

  (11)市政府负责,确保市城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于月底前通过验收。

  (12)县政府负责,确保县城南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于年底前通过验收。

  (13)市政府负责,加快市清洁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市佳洁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建设,年底前完成主体工程。

  (14)市、市、县、县政府负责,启动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市水处理中心配套管网工程、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管网工程、县凤城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县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工程建设,年底前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环境影响报告的审批。

  (15)市环保局负责,督促华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三废”处理中心废水治理改造工程进度,确保6月底前通过验收。

  4.规范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

  (1)相关县(市)、区政府,区管委会和市直部门负责,规范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工作,确保已经投入运行的污水处理厂将辖区的污水应收尽收,达到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一级标准。进水口、出水口化学需氧量自动监控装置和流量计正常运行;污水处理厂中控室正常运行。

  (2)市环保局负责,对污水处理厂实行周报告制度,汇总、掌握各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加强对污水处理厂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确保自动监测数据全面、准确、可靠,相关数据保存达到要求。

  (3)市环保局负责,加强制药、化工、造纸等重污染企业向污水处理厂排放废水控制标准的备案管理及日常监管,明确企业废水排放控制要求,并定期公告。

  (三)噪声污染防治

  1.市环保局、交管局负责,巩固市区环境噪声达标区建设成果,确保全市噪声达标区覆盖率稳定在以上。

  2.市公安局负责,加强社会生活噪声管理,规范文化娱乐、集会等活动和家庭娱乐、装修等行为,为广大市民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

  3.市建设局负责,对拆迁和建筑企业严重扰民,并拒绝治理整顿的,清理出建筑市场。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1.市卫生局、环保局负责,加大医疗废物管理力度,确保全市境内医疗废物统一集中处置。市城管局负责,月底前确保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正常运行,并通过验收。

  2.市环保局负责,加大危险废物产生企业的监管力度,实现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促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帐,完善危险废物贮存和标识,制定突发危险废物环境污染应急预案,对产生、储存和转移全过程监控,确保产生的危险废物全部由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集中处置单位进行安全处理。

  3.市环保局、建设局、城管局和各县(市)、区政府负责,加强污泥产生、转移、处理处置等全过程的环境监管,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坚决打击非法倾倒和违法处置污泥行为。对于专门处理工业废水和处理生活污水并同时接受、处理工业废水的污水处理厂所产生的污泥要按照《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和危险废物鉴别标准的规定进行危险特性鉴别。督促污水处理厂建立污泥管理台账,详细记录污泥产生量、转移量、处理处置量及其去向等情况,并定期报告,确保按环评批复要求和有关规定,使全部污泥得到规范处理处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污泥运输参照危险废物管理,建立污泥转移联单制度,污水处理厂转出污泥时应如实填写转移联单,禁止污泥运输单位、处理处置单位接收无转移联单的污泥。

  4.市建设局牵头,有关县(市)和矿区政府负责,加快垃圾处理厂建设工作进度,月底前完成垃圾填埋场建设,并通过环保验收。

  5.按照“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理体系,县实现城乡垃圾集中,无害化处理率达到以上。其他县(市)和矿区,要按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以县城和中心镇为中心,联合周边村庄推进区域性垃圾集中运输和集中处理。逐步建立健全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搞好“一队”(村卫生清扫队)、“一池”(垃圾池)、“一车”(垃圾清运车)、“一站”(垃圾转动站)、“一制度”(卫生保洁制度)建设。

  (五)重金属污染防治

  1.市环保局负责,组织编制实施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规划,实施重金属排放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加强重金属企业的日常监管,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2.市工信局负责,按照《产业结构调整目录》和产业政策,指导有关县(市)、区政府,区管委会,区管委会和相关企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协调工业清洁生产工作,指导企业积极应用重金属污染治理技术和先进工艺设备。

  3.市财政局负责,落实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经费,调整污染治理专项资金支出结构,重点支持重金属治理项目、现场检查和监测能力建设项目、区域治理与修复工程及卫生健康项目。

  4.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对重点企业、重点防控区域周边土地开展环境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对重金属污染企业用地的预审和选址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审查。

  5.市商务局、发改委负责,按照《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严格限制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外资项目。

  6.市卫生局负责,制定重金属污染健康危害监测规划,负责指导各地对重点防控区域内人群及食品和生活饮用水进行重金属监测,对高风险人群进行生物监测。建立重金属污染健康监测网络和报告制度,组织开展环境污染所致健康影响调查和风险评估,对环境污染可能造成的健康危害进行预警。并提出管理与应对措施,做好由于环境污染事件导致人员伤害的医疗救治工作。

  7.市、县政府负责,月底前完成《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的编制,对涉重金属行业集中地区的周边环境进行监测,建立环境应急体系。区管委会负责对辖区涉重金属企业进行规范化管理,确保环境安全。

  8.市环保局牵头,市工商局、商务局、交通局和各县(市)区政府、区管委会、区管委会配合,开展废旧铅酸蓄电池回收、处置专项行动。

  (六)辐射防治

  市环保局、各县(市)区政府和区、区管委会负责,加强辐射工作单位的监管,确保放射性废物、废源安全收贮和处置率;建立档案,实现放射源动态管理;制定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做好辐射事故应急工作。

  (七)异味污染防治

  市环保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区、区管委会负责,对运输、装卸、贮存能够散发有毒有害气体或者粉尘物质,采取密闭措施或者其他防护措施;禁止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禁止烘干、晾晒畜禽粪便;禁止在人口密集区、旅游景区、机场周围和其他可能对公共场所产生恶臭影响的范围内,建设畜禽养殖场。

  (八)清洁生产审核

  市环保局负责,各县(市)区政府、区管委会配合,加强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的全过程监督管理,确保审核质量与审核进度,做好对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和验收的初审工作,强化对重点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技术指导。确保月日前完成省下达的年度清洁生产审核任务。(名单见附件)

  (九)生态环境建设

  1.各县(市)和矿区政府负责,在年基础上,分别创建-个部级或省级生态镇(个县级市确保创建个);创建个部级或省级生态村;完成个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村建设。(见附件)

  2.市水务局、环保局、林业局负责。实施河流综合整治工程,维系河流的.健康生命。抓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以小流域为单元,工程、生物、耕作措施并举,建设生态清洁型小流域。积极推进封山育林,加大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力度,减少人为水土流失,改善山区生态环境。依法加强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保障城乡供水和水环境安全。

  3.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积极开展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新建和改、扩建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与保证金缴纳率达到,生产矿山达到。

  4.市环保局牵头,市文明办、教育局、卫生局、房管局、旅游局配合,创建家市级绿色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区管委会创建家县级“五绿”单位。

  5.县政府负责,开展自然保护区管理基础设施建设,完成自然保护区的划界立标工作。

  6.市环保局、财政局和相关县(市)、矿区政府负责,完成国家、省、市年度资金支持的“以奖促治”、“以奖代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7.市林业局负责,月底前,完成省下达的森林覆盖率净增量目标任务。

  8.市环保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园林局、教育局、市广电总台、日报社等相关部门配合,组织开展“六·五世界环境日”系列宣传教育活动。

  (十)创建环保模范城和生态文明市

  市环保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配合,有关县(市)、区政府负责,全面启动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年月底前完成《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规划》编制工作,按照创模方案推进各项工作开展,确保年底各项年度指标达标;按照“东中西”三大区域协调互动发展战略要求,出台新的《生态功能区划规划》。

  (十一)环境监管与能力建设

  1.县政府负责,年底前完成园区规划环评,开工建设基础设施。行、县、矿区、县和市政府负责,年底前完成工业园区规划环评工作。

  2.各县(市)和矿区政府负责,加快产业聚集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在基础设施未完善前,对拟进驻集聚区企业不予环保审批,对集聚区已建成的企业不允许投入试生产和生产。

  3.市环保局负责,在环评审批权限下放后,对各县(市)、区产业集聚区规划环评实施情况和建设项目审批、“三同时”监管、试运行、验收等环节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不定期通报检查结果,确保权限下放后环评审批水平不降低,杜绝越权审批。

  4.市发改委、环保局负责,会同市直有关部门,月底前完成并出台化工制药等部分行业产业结构调整和提高产业准入的指导性意见。

  5.县政府负责,年底前在建成区内建成一个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

  6.市环保局负责,市编办、人社局、财政局配合,加强全市环保标准化建设,保证监测、监察、宣教及环境信息标准化建设达到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落实《关于切实加强全省环保管理机构和队伍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将环保科技经费纳入预算,保障环保科技研发活动的开展。

  7.市环保局会同相关单位完成并出台《市污染治理设施社会化运营管理办法》,规范社会化运营工作,为污染防控工作提供支撑。

  8.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市水务局,相关县(市)、区政府,区管委会负责,全面启动地表河流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逐步实施用自动监控系统数据确定生态补偿扣缴数额。年底前,在河沟三条河流的跨县断面分别建成个水质自动监测站。

  9.市环保局负责,加强重点企业自动监测数据的有效性审核工作,强化对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的维护管理,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加强监测人员队伍培训,确保国省控重点企业自动监测设备的正常运行率、数据传输率、比对监测合格率达到以上;以能力建设为抓手,以数字化、网络化、自动化为目标,启动数字环保体系建设,建成环境移动执法系统。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环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调度指挥,定期组织召开例会研究解决阶段性重大问题。以“蓝天碧水”行动和“创建环保模范城”为载体,建立健全“日监测、周分析、月调度、季通报、半年讲评、全年总结”工作机制。

  (二)强化监管机制

  一是强化生态补偿金扣缴及补贴机制。继续实行各县(市)、区水质考核点位水质达标情况与财政挂钩制度。二是强化总量控制机制。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完善排污申报登记,规范核发排污许可证工作,认真测算分解各县(市)、区主要污染物削减指标。逐步创造条件,探索实行排污权交易制度。三是强化区域限批机制。对未完成年度总量减排任务,河流监测点位断面水质考核不合格,污水处理厂、集中供热设施等环境基础设施未按期建成的,实施“区域限批”。对一个地区有多家违法企业被挂牌督办的,将对其所在地实施“区域限批”。四是强化绿色信贷机制。认真落实环保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落实环境保护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市环保局及时向金融、证监等部门通报企业信用信息和违法信息,对列入挂牌督办或未完成督办要求的企业,建议按照国家“绿色信贷”、“绿色证券”等政策,对其实施信贷、上市等限制性措施。

  (三)强化督查问责机制

  一是强化挂牌督办机制。对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群众健康安全的环境问题,影响饮用水源安全的环境问题,重大环境违法案件,违反现行法律、法规的规范性文件和错误做法,实施挂牌督办制度。在市主要新闻媒体上公布整改要求和时限,并定期公布整治工作进展和整治结果;对在挂牌督办工作中督办不力、监管不到位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二是强化排污费征收稽查机制。按照《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及《排污费征收工作稽查办法》,加大排污费征收和稽查力度,纠正排污费征收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依法足额征收排污费。三是强化责任追究。各级监察机关、环保部门认真贯彻执行《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严肃党纪、政纪,对工作懈怠、拖沓致使任务完不成的,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因失职、渎职造成不良影响的,依纪依法处理。实行重点治污工程进度和水质目标考核情况领导问责制,对重点减排工程未达到时限要求,延迟半年的,由市委、市政府对当地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进行诫免谈话;延迟三个季度的,对当地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进行责任追究;延迟一年且当地水和大气污染严重状况仍无明显改善的,当地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要引咎辞职。对那些因违法排污而引发的环境污染事件和污染纠纷案件,特别是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的违法行为,除环保部门依法予以经济处罚外,由纪检、监察机关,依法追究企业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的党政纪责任,涉及违法犯罪的案件,及时向司法机关移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是强化一票否决机制。继续将环保工作完成情况作为对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对达不到任务要求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并撤销授予的环境保护或环境治理方面的荣誉称号;领导干部不得参加年度评奖、授予荣誉称号。五是强化联合督查机制。市环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向市人大和市政协及时汇报,并会同市监察局和市委、市政府督查室,采取明查和暗查相结合的方法对各级各部门落实环保责任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对重要环境问题要挂牌跟踪督办,到期要账。

  (四)加大宣传力度

  市委宣传部负责,积极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广泛开展宣传活动,通过开设专栏或专题,对全市环保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全方位的跟踪报道,对环境违法行为及时公开曝光。

  (五)强化技术支撑

  市环保局、科技局负责,在加强和中国环境科学院环境合作的同时,建立与中国人民大学的技术公关合作,围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省会城市,从大环保角度,在提升城市建设品位、区低碳排放、新民居建设中的环境保护、森林城市建设中的环保工作规划等方面开展研究,合理、有效指导省会环境质量改善工程。

安全生产工作方案6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

  汛期强降水、泥石流、雷电、高温等自然灾害频发,极易引发安全生产事故,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异常繁重。各单位务必要牢牢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理念,充分认识汛期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战大灾的思想,进一步完善汛期安全领导机构,市交通运输局成立由党委书记、局长李德金同志任组长,分管运输安全领导任副组长,局班子成员、安运科、办公室、工程科及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汛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加强对汛期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层层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做到早准备、早部署、早行动、早落实,确保职责明晰、任务具体、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确保汛期交通运输安全。

  二、突出重点,加强监督检查

  各单位要把深入开展“平安交通”建设与汛期交通运输安全工作特点有机结合起来,立足于治隐患、防事故,突出抓住汛期安全工作的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和重点运输工具的监管,全面落实汛期交通安全措施,汛前对所有防洪设施、物资储备、应急防汛方案等防汛准备情况进行大检查。

  (一)水上交通运输安全。重点对渡口、码头、船舶进行安全检查。一是加强对业主和船主、所有营运船舶、船员的资质审查,严禁三无船舶和不适航船舶航行。二是加强客渡船、囤船、采砂船的安全监管,对囤船、采砂船要提前做好船舶停靠系固工作。三是以清江库区为重点,加大管辖水域的巡查力度,密切关注本辖区水情变化,当洪水达到或超过警戒水位危及船舶航行安全时,要按照规定实施停航或封渡。四是加强救生衣行动执行情况检查,确保100%配备和100%穿戴。五是做好汛情收集传递工作,落实专人,明确职责。六是加强现场监督检查,严禁客渡船超载、冒险航行。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载客的自用船、渔船和运输船舶超载等违法行为。

  (二)道路交通运输安全。重点对客货运输、危险化学品运输、城市公共客运及客运车站源头安全监管。一是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严格“三品”检查,严禁各类危险品进站上车。二是督促运输企业加强营运车辆技术状况的检查和检测,确保检测维护的.有效性,严禁不符合规定的营运车辆参运,确保汛期客运车辆正常运行。三是强化gps监控,企业gps平台要24小时值班,及时监督、纠正和处理违章行为,严禁超速、超载、疲劳驾。四是密切注意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根据天气变化和最新道路信息,及时掌握客运线路道路状况,提前做好易发生洪水、塌方等危险路段的运行安全防范措施。对过往浸水桥等危险路段的线路班车,必须在确保安全情况下通过,严禁冒险行车。五是严厉打击非法从事道路客运经营行为。

  (三)公路交通保畅安全。切实做好道路巡查和道路管养工作。加强对道路排水沟、桥涵排水设施及重点路段的巡查工作,及时排除路面积水和路面障碍,清除疏通边沟、涵洞,对危桥、易发生碎落、泥石流、塌方的危险路段设立警示标志,并进行24小时监控,做到巡查到位,养护及时,修复快速,警示规范,确保公路设施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保障公路畅通。

  (四)工程建设施工安全。督促施工单位切实履行施工安全生产职责,建立汛期安全责任制和防洪抢险预案。切实加强公路、水运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临时用电线路、现场人员安全、施工人员住所及施工现场周边环境等防汛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对爆炸品的管理。要对占用河道设置的临时房屋、拌合场和堆料场及时清理,对高填深挖路段路基边坡和桥涵构造物的基础工程要及时采取防护措施,严防施工“三违”行为,确保施工安全。

  (五)单位内部安全管理。制订防范措施,做好防火、防电防雷、防盗、防汛以及车辆管理工作,加强对单位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

安全生产工作方案7

  一、背景和目的

  中秋国庆期间,道路运输企业面临着运力高峰、客流量大、车辆密集等挑战,安全生产工作显得尤为重要。本方案旨在确保道路运输企业中秋国庆期间的安全生产,保障员工和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内容

  1.加强安全宣传教育

  通过多种渠道向全体员工和乘客宣传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组织开展安全知识培训,提醒员工注意事故多发路段和高峰时段,教育乘客遵守交通规则。

  2.加强车辆检查和维护

  加大对车辆的日常检查力度,确保车辆的技术状况良好。加强对车辆的维护,及时修复故障,确保车辆在行驶过程中的安全性和稳定性。加强对车辆驾驶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驾驶技能和安全意识。

  3.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加强对车辆和货物的安全防范工作,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制度,确保车辆和货物的安全。加强对车辆驾驶员的背景调查,杜绝驾驶员酒驾、疲劳驾驶等违规行为。加强对乘客的安全检查,杜绝携带危险物品上车。

  4.加强应急救援能力

  建立健全应急救援机制,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和药品。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合作,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得到支援和救援。

  5.加强监督检查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对各项安全制度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和整改。

  三、工作措施

  1.成立安全生产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2.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并分解到各部门和岗位。

  3.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合作,共同推进安全生产工作。

  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档案,记录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措施和成效。

  5.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总结经验,解决问题,推动工作落实。

  四、工作评估

  1.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工作评估,对各项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制度,对工作成效进行评估和奖惩。

  3.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和完善安全生产工作措施。

  五、工作保障

  1.加强安全生产经费的保障,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

  2.提供必要的安全生产设备和器材,保障员工的安全。

安全生产工作方案8

  20xx年“五一”黄金周将至,为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为群众营造良好的节日环境,现就做好“五一”黄金周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作如下部署:

  一、安全检查内容

  在辖区范围内开展安全检查,一是开展道路交通、消防、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建筑施工、食品卫生、学校安全、森林防火、防汛抗旱、地质灾害和燃气领域等工作;二是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三是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责任措施落实情况,重点单位,重点环节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二、工作要求

  (一)各村(社区)、各部门4月27日前将街道会议精神进行传达并专题研究部署,针对辖区和行业薄弱环节,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1.居民自建房领域。全面排查居民自建房安全隐患和违法建设情况,重点排查老旧房屋,存在违法改建加层、非法开挖地下空间、破坏主体或承重结构、违法装饰装修的房屋,擅自改变用途、违规用作经营(出租)的人员密集场所,学校周边、景区、安置小区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三层以上用作生产经营的居民自建房,是否依然存在夹层住人情况。

  2.建筑施工领域。排查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深基坑、高边坡、涉水、地下暗挖工程安全管理,脚手架、模板支撑系统安全管理,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等情况。

  3.交通运输领域。检查交通运输领域企业,重点对凤务线、凤鹿线和302省道、二三轮车、重型货运车辆无经营资质等违法行为进行整治,对违法行为依法打击。

  4.危化烟花工矿领域。对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储存、运输、使用、废弃危化品处置进行全过程监管,对有限空间作业、粉尘涉爆、涉氨制冷、冶金煤气等行业进行安全监管。

  5.燃气领域。使用瓶装液化气及天然气的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等工商燃气用户及民用户,重点检查企业、学校食堂、饭店、经营摊点等公共场所及自建房、高层、地下室燃气使用情况。

  6.消防领域。集中开展六类消防安全治理(自建房消防隐患综合质量、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大型商业综合体整治、整治重大火灾隐患、消防安全“打非治违”专项整治),整治老旧场所及新业态等突出风险。

  7.非煤矿山。一是严格按照相应资质单位编制的开采方案施工,露天矿山自上而下台阶式开采,开采的边坡角符合规范要求。二是尾矿库按资质单位设计建筑施工,且符合设计要求,排洪设施完备,不超库容,证书齐全,不超设计排放,坝下居民搬迁到位。三是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标准配备安全管理人员,投入足额的`安全经费。四是落实使用民爆物品的各个环节、岗位的安全管理责任制,建立规范的购买、领用、发放等流向登记制度,完善运输、仓储设施建设、严格入、出库检查登记与储存、保管、看护制度,储存仓库、人防、大防、技防措施到位。五是建立安全生产定期检查制度。六是建立安全管理档案。

  8.电力领域。检查存在电力线路设备保护区安全距离范围内的违法违章建筑物,变电站和输、配电线路周边安全隐患,强弱电线路凌乱缠绕,线路破损断裂等情况。

  9.学校领域。检查校舍安全排查整治、设施设备安全管理、护校安园工作、防溺水工作、校车安全管理、师生心理健康教育、安全法治教育等情况。

  10.特种设备领域。检查自建房、违章建筑等经营性场所违规增设使用电梯;使用未经注册登记、无检验检测信息、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使用“超期未检”特种设备;非法操作、无特种设备相应管理证和操作证件等情况。

  11.文化旅游领域。对街道文化旅游体育领域开展监管督查,重点排查整治网吧、娱乐场所、旅社、新兴文化娱乐场所等文旅行业在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安全、旅游包车安全等方面存在的各类风险隐患。

  12.农林水利领域。围绕农业、林业、水利、防雷等行业领域,强化隐患排查治理、修订应急预案、落实应急物资储备、强化涉水工程管理。

  13.工贸领域。围绕茶叶加工企业、蚕丝厂、洗涤厂等场所,检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企业开展宣传教育培训和消防演练情况,进行现场安全生产检查。

  (二)各村(社区)、各部门“五一”期间必须全覆盖、零遗漏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安全检查必须制定检查方案、检查清单,检查人员必须开展培训,确保检查工作落地落实。

  (三)开展防汛抗旱、地灾避让演练工作,水利站具体负责防汛抗旱应急演练、自然资源所负责地灾演练,街道自行组织综合演练。

  (四)严格值班值守,“五一”期间各村(社区)、各部门严格执行三个三分之一要求,即三分之一人员值班、三分之一备勤、三分之一休息;主要负责同志至少保证一人坐镇带班。

  (五)严格执行信息上报制度。“五一”期间实行日报告、零报告4月28日起由党政综合办负责上报;各村(社区)、各部门每天下午16时前将当天工作情况报公共安全办汇总,并由公共安全办统一使用“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统计表报县应急局。

  (六)防汛抗旱工作。各村(社区)“三个叫应”务必精准复查,确保名单、人员、联系方式无误;水利站牵头,水库一律不得空库运行。自然资源所具体负责,地灾避让命令执行务必再核查,明确指令发出人。

  (七)五一期间全街道道路不得边维修边通车,如需维修的路段必须封闭施工。各村(社区)、各部门在节日、婚宴期间要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及做好食品安全保障,严禁占用道路进行婚宴摆席。

  (八)密闭空间动火、用电作业严格实行审批制度,并做好相应防范措施。

  (九)凡是举办大型活动,必须严格程序审批,严格执行活动必须安全要求。

  (十)五一期间安全巡查。由值班领导带领相关部门和值班人员开展安全巡查工作,对发现问题,及时治理,确保隐患遏止在萌芽中,确保安全稳定。

  (十一)激活应急反应机制。突发群体伤亡事件或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应第一时间报告带班领导和党政办,通过各种途径核实事件性质、伤亡情况、事故地点、事故发生时间等信息,经领导研究、评估事故的危害程度,确定是否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按照“七个”必报内容)。

  1.先期处置:应急预案启动后,要迅速派人赶赴现场,会同有关部门、人员,查实事件性质、发生时间、发生原因、涉及范围、人员财产损失等基本情况后及时向带班领导报告。

  2.信息发布:根据事态情况,通过电话发布事件信息,是做紧急疏散和撤离等警报。需要向社会和周边发布警报时,报领导审核后发布信息。事态严重紧急时,通过现场有关部门、负责人员,提出要求组织疏散或者请求援助,并随时保持电话联系。

  3.现场处置:应急人员到达现场后,要协调有关部门及时采取控制、救援、保全等措施,防止事态扩大或次生事故的发生。并安排专人对事故伤亡人员进行登记,包括姓名、年龄、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等。

  4.善后处理:应急抢险救援行动结束后,由街道下达解除应急救援的命令,按照预案要求组建事故善后处理领导小组,并组成以下小组按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1)事故调查组: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

  (2)事故善后处理组:负责事故伤员转院和赔付处理。

  (3)接待工作组:负责事故伤、亡人员亲属的接待、安抚工作。

  (4)事故经费保障组:负责事故应急抢救和善后相关费用的保障工作。

  (十二)经验总结。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公共安全办要发挥统筹指导作用,各村(社区)要分类施策、分类整治,形成组织、排查、整治、回头看闭环运行流程;要坚持严格执法,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利用法律、经济、政策等多种手段,坚决果断、快速处置;要坚持突出重点与全面相结合,既要围绕专项整治重点,分清轻重缓急,确保重大安全隐患销号清零,也要统筹安全生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

安全生产工作方案9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区安委会第一次全体会议指示精神及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会议安排,根据区安委、区消安委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即日起至5月底,在全街道范围内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制定本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始终保持如履薄冰的高度警觉,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觉不能麻痹大意、掉以轻心。通过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消除安全盲区和死角,堵塞安全监管漏洞,集中整治一批安全生产领域事故隐患,打击一批突出的非法违法行为,整顿一批严重违规违章企业,关闭取缔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属地管理、分级管理相结合”及“三个必须”管的'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监管措施。主要领导要亲力亲为,深入一线加强督促检查,各分管领导要加强对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指导,督促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强化从业人员风险意识和安全教育培训,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三、检查重点

  突出夜间生产企业、加油(气)站、建材行业、商贸流通等行业工贸企业。结合“五一”节假日、春季安全生产特点,严格安全生产措施,坚决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四、检查方式

  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按照“企业自查、部门检查”方式开展,做到"检查、整改、验收、销号"的闭环管理。

  1、企业全面自查阶段(即日起至4月25日)。各企业要对本企业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摸底。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排查出的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要100%制表列出清单,100%建立台账,100%制订管控措施和整改方案,100%落实事故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估。自查阶段结束后,企业将自查情况上报街道办事处。

  2、街道各相关部门执法检查阶段(4月25日至5月15日)。根据企业自查情况,街道安监办联合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所、城管执法队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对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全覆盖,对商贸流通行业,重点是夜间生产企业、加油(气)站点等企业进行安全检查。安全检查实行闭环管理,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应提请区政府挂牌督办,严格按照“四项清单”要求,制定问题清单,确定整改主体,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措施,集中力量整治。

  3、开展督查验收阶段(5月16日至5月25日)。街道安监办根据排查问题,开展联合督查,对问题整改进行验收销号。

  五、自查检查内容

  1、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是否建设情况,企业生产及基建备案、规划、土地、建设、安全、环保、消防、节能等相关文件是否具备,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和人员资质是否符合;是否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是否为第一责任人);是否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设立安全生产投入保证金。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操作技能、设备设施、外包管理和作业现场是否符合规范;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与管理能力考核是否合格;从业人员是否开展安全培训;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3、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是否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是否开展隐患自查并做到自改;部分前期发现的问题与隐患整改是否已落实。

  4、安全风险辨识管控情况。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是否完好,日常管理台账是否齐全;安全生产风险辨识及分级管控体系是否建立;企业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对安全风险点清楚,并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措施。

  5、应急管理情况。应急组织体系是否建设,是否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是否编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是否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是否配备必要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是否开展岗位应急培训;节日值班值守是否到位。

  6、其他情况。夜间生产企业、建材行业、工贸行业用电安全管理是否到位;人员操作是否符合规范;防雷接地设施是否完备;特种设备是否做到日常维护及管理;特殊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并按安全操作规范作业。烟花爆竹行业安全标准化建设是否到位∶库房管理是否到位;入货出货相关手续是否齐全。商贸流通(含服装加工)行业消防安全工作是否落实到位。

  七、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社区(村)、相关职能部门和企业单位要进一步加强风险意识、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底线思维,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责任,层层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2、严格落实检查责任。各企业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组织开展全面细致、深入彻底的自查自纠,对照相关制度规定、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严格细致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漏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对排查出的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定准对策措施,及时治理纠正,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

  3、严格监管执法。各社区(村)、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突出精准执法,对高风险领域和单位场所要实现全覆盖。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和安全隐患,依法采取查封、罚款、拘留、关停等手段;对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屡罚不改、屡禁不止的,纳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行为,实行联合惩戒。

  4、严密防范,做好应急值班。各村(居)、街道相关职能部门、各企业要制定五一期间事故应急预案,准备充足的救援物资和抢险装备,确保发生事故后能反应迅速、指挥得力、处置及时、救援有效。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要及时启动应急救援,最大限度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加强值班工作,确保信息通畅并对各种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及时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

安全生产工作方案10

  为切实贯彻落实省、州、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搞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做到早行动,早安排,早落实,确保冬季道路安全畅通,确保单位平安和谐,确保安全工作取得实效,结合我单位的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克服麻痹松懈思想

  为加强对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严峻形势,增强危机感、紧迫感和责任感,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切实抓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特成立今冬明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二、强化保障措施,确保安全工作取得实效

  (一)各班组必须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加强班组管理,落实责任,提前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

  (二)各班组要认真做好公路养护工作,坚持天天上路巡查。对于冰雪路段,要备好防滑材料,做好清理积雪、打冰防滑工作。对于路基缺口、危涵和不能及时整治的危险路段要设立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发现影响交通安全的问题,应及时上报分局。路面保洁工作要坚持经常化,随时保证道路整洁、美观。

  (三)职工上路作业时必须着标志服,戴安全帽,注意避让过往车辆。机驾人员(包括摩托车)严禁酒后驾车、疲劳驾车、开带病车;严禁超速行驶和无证驾驶。职工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在野外活动时,注意观察周围动向,防止公路沿线野犬伤人。

  (四)轮流守班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看护好国旗和公私财物,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不得无故擅离岗位,否则将按职工奖惩条例进行处理。

  (五)加强机关、道班用火、用电的安全管理,认真做好隐患排查,确保用火、用电安全。

  (六)加大路政管理和道路安全监管力度。一是对辖区内的安全设施、警示标志、桥涵进行经常性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治;二是加大道路巡查力度,及时清理路阻路障;三是加大安全生产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七)强化单位内部安全工作,加强门卫管理,每天落实专人值班,确保信息渠道畅通。管理人员、机驾人员和各道班班长的电话必须24小时开机,确保工作安排及时到位。

  (八)装载机和机手驻守在452K道班,确保一旦发生坍方路阻和大雪封路,能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抢险,尽量缩短阻车时间。

安全生产工作方案11

  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后,市林业局高度重视,积极部署,组织召开了安全生产专题工作会议,狠抓源头管理,强化各项关键措施落实,为确保林业没有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现制定方案如下:

  为做到林业安全生产工作早部署早落实,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召开后,局里及时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将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进行详细传达,按照要求,及时组成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局长为组长,主管副职为副组长,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对林业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并针对检查情况,及时进行通报,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序推进。

  一是抓机关管理。下发了红头文件,进一步加强了车辆管理和节假日、夜间值班,对财务科、办公室等重点部门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排查,做到防患于未然。

  二是抓食品安全。出台了进一步加强冬枣技术服务的意见,组织技术人员“一对一”对口帮扶,与枣园签订无公害生产技术帮扶协议,定期下乡进园指导枣农按无公害标准化生产规程进行管理,把好农产品食品安全的第一关。

  三是抓白蛾防治。制定下发了《xx市20xx年度美国白蛾防治实施方案》,对防治责任区域进一步进行了细化分解,明确了科学防治措施和重点防期,采用飞防与地面防治相结合的方法,最大限度地降低农业损失,保障农业安全生产。

  四是抓护林防火。进一步健全护林防火网络,组织人员及时对全市的防火工作预案进行修改和完善,进一步明确各责任单位的防火责任制,与各相关责任单位签订责任状,强力落实重点森林防火直接责任人制度,实行谁的责任区谁负责,不断明确任务,落实措施,做到统一领导,统一指挥,职责分明,把防火任务、责任、目标、措施分解落实到林地,做到林有人护,责有人担,案有人查,确保护林工作全方位展开,不留死角。

  下一步在抓好机关管理的同时,一是重点搞好林政执法,做好森检、防火、防盗伐等林业安全生产工作;二是指导枣农搞好标准化生产和绿色生产基地认证,保障林果产品食用安全;三是全面防治美国白蛾,确保我市及京津地区的生态安全。

安全生产工作方案12

  为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有力防范化解系统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强化安全风险管控

  (一)深入开展安全风险排查。严格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责任,结合实际细化排查标准,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化工园区或化工集中区(以下简称化工园区),全面开展精准化安全风险排查评估,分类建立完善安全风险数据库和信息管理系统。对省政府确认保留的化工园区,按照“一园一策”原则,严格开展安全风险排查评估,实施分级分类动态监管。凡不符合国家及省要求的,由设区市政府落实取消其化工园区定位等处置工作。对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企业和构成重大危险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化工企业,坚持“一企一策”原则,全面开展安全风险排查和隐患治理,实施最严格的治理整顿。结合实际,深入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二)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严格落实福建省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严格限制涉及光气化、硝化、重氮化、偶氮化工艺和硝酸铵、硝酸胍、硝基苯系物等爆炸性化学品的高风险化工项目。结合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依法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条件的工艺、产能和高风险的化工企业,引导现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转型升级或异地迁建。加快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28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关闭,确保按期完成目标任务。

  二、强化全链条安全管理

  (三)严格安全准入。建立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和应急管理等部门参与的化工产业发展规划编制协调沟通机制。涉及化工行业的设区市政府要进一步明确产业定位,加快制定和完善化工产业发展规划,科学设置化工园区。新建化工园区由省政府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评估、论证并完善和落实管控措施。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应进入化工园区。涉及“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由设区的市级以上政府相关部门联合建立安全风险防控机制,按照《福建省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进行联合审批,由各部门按职责分工对项目严格审批。建设内有化工园区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或独立设置化工园区,有关部门应依据上下游产业链完备性、人才基础和管理能力等因素,完善落实安全防控措施。

  (四)加强重点环节安全管控。对新开发、国内首次使用的化工工艺按规定进行安全性审查和安全可靠性论证。强化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建立设备完整性管理和工艺平稳性管理体系,严格作业安全和变更管理。2020年年底前实现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化工装置或储运设施自动化控制系统装备率、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测监控率均达到100%。强化油气输送管道高后果区管控,提升油气管道法定检验覆盖率。健全燃气行业管理和事故防范长效机制,住房城乡建设、公安、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要联合严厉打击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使用等环节违法违规行为,强力推进瓶装液化石油气销售实名制,在福州、厦门等地推动餐饮集中区“瓶改管”工作,加强管道燃气居民用户开发和扩大用户面工作。加强工矿商贸等相关企业及医院、学校、科研机构等单位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

  (五)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监管。认真贯彻落实《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交通运输、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生态环境、市场监督管理、应急管理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强化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危险货物运输全链条安全监管。严禁无资质企业或超许可范围承运危险货物,2020年年底前全面推行危险货物运单电子化。充装或装载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贮存、运输、使用和经营企业,应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充装或者装载查验、记录制度,不得超量、超许可充装或装载危险货物。危险货物承运人应加强车辆运行期间车辆和驾驶人监控,严禁超速、疲劳驾驶和不按批准的线路、时间行驶。鼓励化工园区内具有上下游产业链关联的企业运用管道输送代替道路运输。加强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停车场地规划建设和监管,有危险化学品车辆聚集较大安全风险的化工园区应建设符合标准规范的危险化学品车辆专用停车场,有条件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应设立危险化学品车辆停放专区,逐步实现重点区域停车场地和停车需求相匹配。依法查处未经检验合格或者超出检验有效期的罐式车辆及罐式车辆罐体、可移动罐柜、罐式集装箱从事危险货物运输,严格落实压力罐式车辆罐体定期检验制度,开展常压罐式车辆罐体监督检查。严格特大型公路桥梁、特长公路隧道、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管控,设立电子抓拍设备,加强禁限行管理。推广危险货物运输货主(码头)高质量选船机制,从源头上对到港船舶安全风险进行把控。加强港口、机场、铁路站场等危险货物配套存储场所安全管理。

  (六)强化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监管。全面开展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以下简称危险废物)排查,对属性不明的固体废物进行鉴别鉴定,重点整治化工园区、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单位等可能存在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确保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安全。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贮存安全技术标准和污染控制标准,建立完善危险废物由产生到处置各环节转移电子联单制度。建立部门联动、区域协作、重大案件会商督办制度,推进各环节信息化智能化监管,形成覆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体系,加大打击故意隐瞒、偷放偷排或违法违规处置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力度。

  三、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七)强化法治措施。鼓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推动危险化学品安全地方立法和制修订地方标准。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和危险货物运输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依法追究经营主体违法责任。落实《福建省行政执法条例》要求,严格执行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细化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加大对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落实职工及家属和社会公众对企业安全生产隐患举报奖励制度,依法严格查处举报案件。

  (八)落实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危险化学品企业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认真履责,并作出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因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受刑事处罚或撤职处分的,依法对其实施职业禁入;企业管理和技术团队必须具备相应的履职能力,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力、风险防控措施不落实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诚信体系建设,对于列入危险化学品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企业,依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8部委印发的《关于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实施联合惩戒。

  (九)强化激励措施。全面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与日常执法检查有机结合,推动企业持续改进安全管理。对一、二级标准化企业扩产扩能、进区入园等,在同等条件下分别给予优先考虑并减少检查频次。对国家鼓励发展的危险化学品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先进危险品检测检验设备按照现行政策规定免征进口关税。落实安全生产专用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优惠。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企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

  四、强化基础支撑保障

  (十)提高科技与信息化水平。鼓励科研院所、高校建设危险化学品安全工程实验室,加强本质安全工艺和产品的研发;支持企业自主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工艺开发改进等基础性工作,提升企业管控风险能力。强化危险化学品全生命周期信息监管系统推广应用,通过福建省危险物品“一体化”安全监管等信息平台,综合利用电子标签、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高新技术,对生产、贮存、运输、使用、经营、废弃处置等各环节进行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和监控,实现危险化学品来源可循、去向可溯、状态可控,做到企业、化工园区、监管部门、执法部门及应急救援部门之间互联互通。

  (十一)加强专业人才培养。认真组织实施中央及我省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有关规定,将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从业人员作为高危行业领域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重点群体。新入职的涉及重大危险源、重点监管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贮存设施操作人员必须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等及以上职业教育水平并接受危险化学品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推动企业采取校企联合办学或现代学徒制等方式,加快培养具有较高安全操作技能的工人队伍。福州、泉州、漳州、莆田等化工重点地区要扶持建设化工相关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依托重点化工企业、化工园区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建立实习实训基地。支持厦门大学、华侨大学、福州大学等高等院校化工相关学科及专业建设,把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应急管理等知识纳入相关化工与制药类专业教学内容,培养化工安全复合型人才。

  (十二)规范技术服务协作机制。培育引导行业协会、技术机构、科研院所、保险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安全生产治理,为政府监管和企业安全管理提供技术服务。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覆盖所有危险化学品企业,优化费率浮动机制。对安全评价、检测检验等中介机构和环境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出具虚假报告和证明的,依法依规吊销其相关资质或资格;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机构和人员,依法追究相应责任,并依法实施行业禁入。

  (十三)加强危险化学品救援队伍建设。建立应急管理部门与综合性消防救援力量、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专业救援力量协调联动机制。建设高水平省级应急救援力量,充分发挥国家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泉州石化队辐射作用,强化福州江阴、泉州泉港、漳州古雷等重点化工园区危险化学品应急处置能力建设;探索依托福建联合石化、中化泉州石化、中海福建天然气等中央驻闽企业建立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实训演练基地;进一步强化海上危险化学品应急处置能力建设,达到陆海统筹、协调发展。加强应急救援装备配备,健全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实训演练,提高区域协同救援能力。推进实施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指南,指导企业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五、强化安全监管能力

  (十四)完善监管体制机制。对纳入国家安全管控范围的涉恐涉爆涉毒危险化学品重大风险,加强重点监督。进一步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厘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部门职责,完善权责清单。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严格落实相关部门危险化学品各环节安全监管责任,实施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安全监管。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综合工作;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应急管理、交通运输、公安、铁路、民航、生态环境等部门分别承担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使用、经营、运输、处置等环节相关安全监管责任;相关危险化学品安全事项未明确监管部门的,应急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建议,报请同级政府协调,由本级机构编制部门按程序办理。在政府明确监管部门前,由应急管理部门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监督管理兜底责任。生态环境部门依法对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等进行监督管理。应急管理部门和生态环境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建立监管协作工作机制,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密切协调配合,共同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各项工作。

  (十五)健全执法体系。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安全生产执法体系,加强基层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队伍建设,危险化学品重点县(市、区)、危险化学品贮存量大的港区,以及各类开发区特别是内设化工园区的开发区,应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落实落细监管执法责任,配齐配强专业执法力量。具体由各级党委和政府研究确定,按程序审批。

  (十六)提升监管效能。严把危险化学品监管执法人员进人关,到2022年年底,具有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数量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实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执法人员到大型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岗位实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运用“双随机一公开”进行重点抽查、突击检查。深化危险化学品“一体化”监管,实施应急管理、公安、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市场监督管理等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既增强部门执法合力,又避免多层多头重复执法。

安全生产工作方案13

根据中共xxx委宣传部等六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20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社区实际,特制订20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建设“平安xx”、加强安全社区建设,不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限度地降低各类事故与人员伤害,促进安全建设目标。

  20xx年我社区创建工作分阶段实施。即:启动阶段、实施阶段、总结阶段。

  (一)启动阶段(20xx年5月30日)。组成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xxx担任,副组长由xx担任,成员由社区工作者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xx社区。

  (二)实施阶段(20xx年5月30日-6月底)。按照实施方案和计划,整合各方面资源,加大工作力度,促进创建工作顺利开展。按照实施计划,逐项完成安全促进项目。

  (三)总结阶段(20xx年7月)。对20xx年度安全社区创建工作进行总结。

  (一)高度重视,精心安排。

  安全社区建设作为提升公民安全意识,提高社区安全管理水平,减少事故和伤害的重要途径,是落实建设“平安院校”、实现社会安全稳定和谐发展的重要途径。要把安全社区建设工作列入议事日程,认真研究,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把此项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二)保障有力,措施到位。

  各社区要创造条件、调动力量、克服困难,为安全社区创建工作提供有力的保障,做到“资金、人员、责任、任务”四落实。对创建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深入研究、全面分析、制定措施、及时解决,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实施。

  (三)严格标准,务求实效。

  街道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按照安全社区创建标准,实实在在地开展每一项安全促进项目,坚决不搞形式,不走过场,使安全社区建设工作成为建设“平安xx”的坚实基础。

安全生产工作方案14

各村、各企事业单位:

  20xx年春节将至,根据东安委会办关于转发《市安委会办关于切实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为了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镇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切实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各村、各企事业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东安委会有关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和全力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两节”期间安全稳定,我们要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政府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认真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针对节日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方案,并层层抓好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节日期间,凡因责任不落实、管理不到位、隐患整改不及时,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各村、各企事业单位要周密安排,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抓好重点行业、重点部位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一)加强对危险化学品、民爆器材和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检查。各村、各企事业单位要按照相关管理要求,对危险化学品和民爆器材进行全面检查,继续抓好专项整治,严防危险化学品泄露、火灾、运输事故和民用爆炸物品爆炸事故的发生。对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单位要严密监控,一旦发生事故,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防止中毒、污染等次生事故灾害。元旦、春节期间是烟花爆竹的经营旺季,各村、各企事业单位要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列》、《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切实做好烟花爆竹销售、储存、燃放等环节的整治工作,做好烟花爆竹“禁改限”的宣传动员工作,有效维护烟花爆竹秩序,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安全稳定祥和的节日。

  (二)加强对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对全镇在用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和检验检测,达不到技术标准、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要坚决予以查封和取缔。对排查发现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并确保责任、资金、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对发现的重大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治理。一时难以完成整改的,节日期间要安排专人盯守,实行24小时严密监控。对可能引发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或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要责令停业整顿。

  (三)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的现场检查。重点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和对机械设备的安全检查,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有关规定,加强对施工人员特别是新上岗工人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强化建筑拆除、临建房工程的安全监管。要认真做好冬季防寒、防冻、防风和防煤气中毒工作。对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停工整顿。

  (四)加强对交通运输及水、电、气、热等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检查。重点抓好雪、雾、风等恶劣天气情况的`运输安全,落实安全责任和事故防范措施,加强对车辆等运输工具的维修保养,防止带“病”运行。加强对司售人员的安全教育,严禁超速超载和疲劳、酒后驾驶,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乘车。要继续加强公路危险路段专项整治,加大对非法客运车辆的打击力度。要加强电力、通讯、供水、供热等公共设施和居民生活设施的安全检查,保障节日期间城市基础设施的安全运行和居民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各村、各企事业单位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其他安全专项预案的要求,落实各项应急措施,强化节日期间信息沟通和事故应急响应联动机制。要加强值班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一定要坚守岗位,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确保信息渠道畅通。一旦发生事故和突发事件,要在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报告,有关领导要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险和事故处置,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损失。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必须进行充分的动员和准备,保证24小时值班备勤和抢险救援物资、设备的完备有效,确保能够随时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对带班领导擅离岗位,值班人员脱岗,通信联络不畅,重要信息迟报、漏报导致延误应急处置工作的,将进行通报批评。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主管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各村、各企事业单位接到通知后,要迅速对本单位元旦、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出具体部署,认真组织落实,将落实情况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书面形式报送房山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安全生产工作方案15

  为切实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着力消除渔业事故隐患,保障广大渔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不断加强安全管理和监督,加大投入力度,完善基础设施,改进技术装备,不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防灾避险能力,努力构建渔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有效遏制渔业安全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渔业经济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提高渔民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渔业从业人员职业安全技能和持证上岗率得到提高,机动渔船检验率达到100%;渔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增加,渔业防灾减灾、应急救助和安全保障能力得到加强;渔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监管水平明显提高,实现全市渔业安全生产零死亡的目标。

  三、主要任务

  (一)全面落实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渔业法》和《安全生产法》的要求,加强对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实施目标逐级考核制度。市局将在3月份与三县、包河区主管部门签订《渔业安全生产责任状》,三县、包河区主管部门也要相应与重点乡镇签订责任状,层层落实渔业安全责任制。强化渔业生产经营单位和船东、船长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从事机动渔船驾驶工作的人员须持有《机动渔船船员证书》,方可上岗作业,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大力推进渔港安全基础设施建设。以服务渔民、提高渔业防灾减灾能力,推进和谐农村渔区建设为根本宗旨,积极争取国家、省财政支持,兴建x巢湖三河渔港,打造集渔业安全、水产品交易、渔业文化于一体的现代化综合性渔港。

  (三) 深入开展渔业船舶检验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渔业船舶检验条例》、《渔业船舶登记办法》,严格依法实施检验,严把船舶检验质量关,检验过程中重点落实船舶安全设备配备工作,尤其要对湖泊、大中型水库作业渔船的救生设备、航行信号灯的配备情况重点把关,切实做好船舶检验工作,机动渔船检验率达到100%,对检验不合格的渔业船舶,一律不得签发检验证书。

  (四)深入开展渔业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依法查处各类渔业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定期组织力量重点检查渔船超抗风等级航行作业,违章载客,不按规定实施法定检验、配备安全设施以及职务船员等行为;重点检查水域为渔港水域、渔船锚地、航道密集区、大中型水库养殖区和河道养殖区;重点检查时段为春夏雾季、禁渔前期及节假日等。

  (五)深入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应急预警。加强与气象、水利等部门的联系,建立工作机制,及时发布防范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的预警信息。强化应急保障,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进一步完善预案,加强演练,确保有序、有力、有效应对。加强应急值守,保证信息畅通,发现重要险情及时处理并及时上报;一旦发生渔业安全生产事故,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做到组织领导到位、救援人员到位、技术指导到位、物资装备到位,妥善处置事故。

  (六)深入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加大水上安全生产基本技能培训力度,确保船员切实掌握基本技能,达到持证上岗的要求。广泛深入地组织开展渔船抢险救助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形式将渔船应急报警、遇险自救的'法律法规规定和相关知识、方法宣传到每一条渔船、每一个渔民,使广大渔民准确掌握应急报警和遇险自救知识技能,积极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降低事故伤亡与损失程度。

  (七)加强渔业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开展3期渔业安全监管队伍的培训教育活动,组织渔业安全监管人员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业务知识,提高依法监管能力和执法水平。充分发挥渔民群众参与渔业安全生产管理的作用,探索在重点渔业乡(镇)、村建立各种形式的渔业安全管理组织和渔业安全员制度,形成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的安全生产组织机制。

  四、责任分工

  由市局分管局长负责。水产处组织,三县、包河区主管部门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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