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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职称评审工作方案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安全顺利进行,我们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方面进行安排的书面计划。我们应该怎么制定方案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学校职称评审工作方案,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一、成立职评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职称评审条件
职称评审条件:
三、职称评审竞聘对象及操作办法
(一)竞聘对象
依据上列三个文件要求,符合条件的相关教师。
(二)操作办法
凡符合竞聘的人员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到校长室报名,并按照要求在时间节点内上交相关证书及积分佐证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后果自负。
(三)竞聘积分计算办法
1、工作年限积分:每工作一年积1.5分。
2、任现职以来每有一年积3分。
3、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在合格及以上的每有一次积1分。
4、任现职以来的教学成绩(个人可以到教导处查找,教导处对所提供成绩的真实性负责):
(1)、中考成绩:在全县中考中取得第1--5名积20分,第6--10名积15分,第11--15名积10分,第16名--中间名次积5分,中间以下名次不积分。
(2)、教研片联考:在片内取得第1--3名分别积3、2、1分,第4--中间名次积0.5分,中间以下名次不积分;仅带非联考科目的,联考积分取当年其他参加竞聘人员积分的平均数的90%计分。
5、任现职以来,参加县级各种比赛活动(如科技创新、综合运动会、读书演讲等)获奖的,每次活动给指导老师积1分。
6、任现职以来,参加上级教研活动(如学科带头人、教坛新星、优质课大赛、骨干教师等),获得省、市、县表彰的分别积6、4、2分。
7、任现职以来,发表论文获得省一、二、三等奖分别积6、5、4分,获得市一、二、三等奖分别积4、3、2分,获得县一、二、三等奖分别积1.5、1、0.5分。
8、获得上级表彰(如先进班集体、优秀班主任、先进工作个人等)省、市、县教育主管部门表彰的分别积6、4、2分,省、市、县政府表彰的积7、5、3分。
9、工作量:计算近三年的工作量,带齐平均工作量的积5分,每多一节加0.2分,每少一节扣0.1分。行政职务折算:副校长计平均工作量的2/3,中层正职和班主任计平均工作量的1/2,中层副职计平均工作量的1/3,同时兼任几个职务的,取最高的计算,行政人员兼任班主任的可以把班主任的工作量另外计算。
10、考勤:近三年来,每学期满勤积1分,不满勤积0分,以每年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的统计结果为准。
四、职称评审竞聘的要求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乐业、为人师表,且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师德考核均在合格(称职)以上。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职称竞聘
受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者;任现职期间一次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任现职期间违背《定远县教育系统工作人员八条禁令》(定教[20xx]61号)文件规定,情节严重,造成影响者;竞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经查实者;任现职期间连续一学期以上未履行岗位职责者(下列情况除外:①出差②女职工产假③经主管部门批准④重大疾病);任现职期间不服从学校正常工作安排者;任现职期间一学期内无故旷工累计达3天者;任现职期间未经县教育局批准,未参加继续教育培训者。
3、每一个竞聘者的各项得分进行排名,需在本校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方可确认。
4、竞聘人员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序(得分相同者,依次按受聘年限早、工作年限早、身份证年龄大的顺序确定)。
五、其他工作要求
1.要高度重视,加强职称评审评工作的领导。职称评审评工作要认真负责,高度重视教师职评工作;要广泛宣传职评政策精神、评审标准和相关要求,认真组织教师学习、理解和掌握文件精神,保质保量做好20xx年职评工作。
2.要严谨规范,做到职评五公开。在职评工作中要严格推荐程序,必须做到职评工作五公开:政策公开、岗位职数公开、业绩成果公开、考核结果公开、推荐名单公开。在“五公开”的基础上,在申报单位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并将公示结果填入个人任职资格评审表的有关栏目内,同时出具公示证明。未经公示的,评委会不予评审。
3.要逐级审核,实行诚信承诺制。学校职称评审领导小组要认真做好申报人员评审材料受理和审核工作。组织专人认真审查各类证书证件和申报材料,做到“谁受理,谁负责,谁签字”,逐级推荐审核、逐级签字盖章。对把关不严,将不符合申报条件或程序不规范、材料不完整人员进行申报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严格执行诚信承诺制度。每位申报人员须填写《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准确。
4、对当年参加竞聘的,因材料弱或者缺项等原因没有通过评审的,取消下一年的竞聘资格。
5.要严格问责,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申报人员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当年申报资格,之后5年内不得申报,并记入其师德档案;违规申报,评审已通过的,撤销其教师职称资格。对包庇、纵容教师弄虚作假,违规推荐申报教师职称评审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学校和学校主要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学校和学校主要负责人当年不得评先评优,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对违反评审纪律或利用职权徇私舞弊的职评领导小组成员,取消其职评领导资格,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对包庇、纵容弄虚作假行为的相关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本竞聘细则解释权在竞聘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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