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怒汉》观后感

时间:2022-11-29 13:49:50 观后感 我要投稿

《十二怒汉》观后感4篇

  在看完一部作品以后,相信大家一定领会了不少东西,记录下来很重要哦,一起来写一篇观后感吧。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写好观后感而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十二怒汉》观后感,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十二怒汉》观后感4篇

《十二怒汉》观后感1

  很多人都曾向我推荐过这部电影,关于教育,关于生命,关于公平等等,不可胜数,看着《第56号教室的奇迹》,教师和孩子也在看这部电影,择日不如撞日,撞日不如今日,于是乎,我也兴奋地找到了这部电影。

  电影的开始便是庭审结束,十二位陪审员对这个小孩是否有罪进行投票,十二位陪审员中倾倒性地投了有罪,唯有一位建筑师Davis投了无罪,因为他觉得这个案子还有可能孩子是无罪的,于是开始了他的疑问。最初大家都僵持不下,觉得他投无罪是在浪费大家时间,而且他也拿不出强有力的反驳的意见。第二轮投票,有人支持他,因为其中一个陪审员觉得Davis这种精神可嘉,给予了支持。于是一轮轮的提问、争吵、质疑中,从刚开始的倾倒性,到越来越多人存疑,一旦有疑问,就不能把人家送上电椅啊!司法的公正,不就是这样吗?每个人都有权利stand for his own opinion,每个人都可以,这就是民主的可贵。当然,里面每一个人物都会带着自己的偏见去看人,这和他们的.自身的经历有关系,特别是其中有一个父亲,似乎是和自己儿子闹翻了,他也对在贫民窟里长大的人抱有深深的敌意,于是对这样弑父的案子更是怒不可言,从头到尾坚持到底认为那个男孩有罪,直到最后,撕了和儿子的合照后,痛哭流涕地认为男孩无罪。这一幕我也忍不住流泪了,对于这个人物的分析网上应该有很多,我自己的猜测是他的孩子和他吵架后离家出走,却被在贫民窟或者来自贫民窟的人杀害了,因为他说到那些人杀人不需要理由,没有理由的,所以他的儿子也许是其中的受害者。最后他撕去照片后,忽然想到这是和他儿子一样,和父亲有矛盾的孩子,如果是自己的孩子,会因为和父亲吵闹而杀害自己吗?种种有力的证词被推翻后,他不能相信孩子会仇恨父亲到这个地步,忽然间那一刹那他情绪的爆发带动了整个电影的高潮,真的很棒。

  很简单的电影,却又很伟大的电影。在这个过程中,其实我身在其中,不自觉地会代入到教育中来,一个人的生死,也许就会因为我们的偏向而被决定,甚至有无数的证据证明此人已经无可救药,但是只要有一个人相信他还有希望,他的希望就会越来越大,越来越多在教育中,教师真的不能一竿子打死,定论某个孩子无可救药或者贴上一些不可逆转的标签,因为他的未来很有可能就被这样决定了。虽然我一直不赞成那么做,但是看了这部电影后才有更深的体会。

  possibility,可能性,这是一个无限大的词语,世界因为可能性而变得美丽。我们人的一生,本就早已注定了归途:死亡。活在这个世上为的是什么?不就是无数的可能性吗?如果我们早已知道自己的未来的每一步,我们还会努力、尝试和争取吗?大概不会吧,早就像机器人一样,按着指令做每一步了。可正因在始点和终点之间有无数的可能性,我们才拼了命地去过得更加精彩,去创造更多地可能性,去让自己的生活变得更加有意义。任何时候都不要,也不能够剥夺这种可能性呀。虽然这个主题也许和电影最初想要表达的中心离得有点儿远了,但也是我身处于现在的洪流,此时此刻的所思所想。愿自己不放弃自己的可能性,也愿自己足够幸运,不被被人切断自己的可能性。

《十二怒汉》观后感2

  打开电影《十二怒汉》,这一次我的心很静。这是一部黑白电影,场景很简单,一个会议室里,一张长方形的会议桌,一台开不动的风扇,十二个男人,另加一个守门人,门被反锁,天气闷热,窗外乌云密布,暴风雨即将来临。

  十二个男人,从事不同的职业,有着不同的经历,带着不同的性格,怀着不同的理念,素不相识,从未谋面,在一个阴沉的下午,聚在一间屋子里,在法律面前决定着一个18岁男孩的生与死。这在其中的十一个人心里,本是一件十分十分简单的事,证据凿凿,只要达成一致,这男孩有罪,便成了。然而8号评审员却举起了反对的手,你问他你认为这男孩无罪?他说不明白。这男孩有罪?他说不明白。但,他说,起码我们不能这么轻易地草率地让一个人去死,因为这是一个生命,我们不是要证明这个孩子没有杀人,我们只是无法确切地证明这个孩子杀了人。于是一个本该5分钟就能解决的事情,硬是持续了近2个小时才搞定。然而这两个小时里,我们看到了什么?我们感知到了什么?我们该反省什么?我们该学习什么?答案不尽相同,但有一点是一样的,那就是震撼,良心上的震撼。

  而我看过之后,感慨多多。首先我体会到了什么叫做“剧情片”,这只是一部黑白电影,电影里98%的场景就是那间会议室,没有华丽辉煌的场面,没有美丽动人的景观,没有年轻帅气的偶像,甚至没有一句剩余的废话,只有12个穿着西装衬衫、汗流浃背的男人,当一部杰出的电影只有这些的时候,那么剩下的就是精湛的演技和深刻的台词了。没有外部因素干扰,所有推动剧情发展的只是人物的性格,经历和观念上的冲突和矛盾。然而这么一部低投资的电影,却不会让你感到乏味,其中的一记眼神,一种神态,一个动作,一番姿势,一句话语,将12个人的'性格、观点展现得淋漓尽致,让人不自觉地融入其中,欲罢不能,既期望尽快看到结局,又想慢慢观赏、细细品味。

  其次我感受到了美国的明主,每个人都充分享有发言的权利,而且捍卫自己的这种权利,这完完全全让我体会了卢梭那句“我不赞同你的观点,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另外这12个人每个人都是都是独立的,独特的,我说的这点是因为他们这所谓的会议不像我们平时所看到的在桌边正襟危坐,拘谨畏缩,他们在那里享有自由,没有呆板的规矩约束,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思想,没有威胁或者屈服,有的只是被说服,被自己内心对“证据”的质疑说服,被自己的良心说服。

  当一切都结束了,雨过天晴,评审团们陆陆续续地走出了法院的大门,他们当中的一个对生命敬重,追求事实,博学稳重的建筑师和一位睿智的老人互报姓名,握手告别,然后分别融入到了来来往往的人群中,他们也只是芸芸众生中的一员,然而当明主和自由如此地深入到了每个普通老百姓的心中,那么这个国家,这个名族,该是多么的可怕,多么的强大!!

《十二怒汉》观后感3

  最近一直听着身边的人提起两年前的中国电影《十二公民》。但是一部名为《十二怒汉》的电影却鲜为人知,它也是出现在了这次暑假的推荐电影里。

  电影刚开始,黑白画面展现在我们的眼前,毕竟是八五年的电影,不如现在的电影一般有着良好的录制设备。所以第一眼并没有给我带来很好的印象。然后很快我便发现这确实是一部佳作。

  电影中故事的背景。是一位十八岁的青年由于杀死自己的父亲被告上法庭。陪审团将根据,现场的种种证据来判决其是否有有罪。整部电影的场景都是在一间讨论室中。一部电影只用了一个场景。反而令我有种眼前一亮的感觉。

  最先吸引我的是该片电影的人物刻画。各个主角的性格特征在演员手中拿捏得十分完美——在一进讨论室的时候,有看报纸的,有谈论球赛的。而这些人在后来讨论中表现出的不耐烦的态度也与这些小细节相照应。

  再看影片在细节处描写,在第一次没有讨论之前,就表决的情况下,支持“青年有罪”这个观点而举手的人有较多数都是在别人取手之后才慢慢的'举起自己的手,有种无脑跟风意思。这些犹豫举手的人,也确实是后来最先改变自己判断,认为青年是无罪的人。这处伏笔埋得确实是好。

  下面是个人对该影片各出细节的一些思考。

  讨论一开始。除了我们主角戴维斯的其他十一名陪审团成员,都觉得该名青年有罪。而戴维斯却发现了该案的种种疑点。在戴维斯将其余十一个人说服的过程中,”浪费时间“一词反复出现屏幕上。我不懂什么叫做浪费时间,难道为一个十八岁的青年的生死做出一个公正的判决是在浪费时间吗?我不这么认为。而且人的一声不就是把时间浪费在各种没意义的事情上才显得人生有意义吗?

  电影中有一句台词写的非常好。一位陪审员在争执时说到“我们来到这里,不是来吵架的,我们肩负着重大责任,我一直觉得这就是民主社会的优点,我们,我们收到信,被通知要来这里,决定一个跟我们素昧蒙面的人到底有没有罪?不论做出什么样的判决,我们都得不到好处,也没有损失。我想这就是我们国家那么强大的原因。”我觉得这句话是最能描写出陪审团好处的。影片中的判案结果让我联想起了余祥林,十一年冤狱和罗开友冤案等各起冤案。

  这样看来,美国的陪审团体系对我国来说还是十分值得学习的。当然,我并没有吹捧他国的民主,就如影片中一陪审员厕所中对戴维斯说的“我知道你说的都是有可能的,但如果我们由于你说的这些,可能认定他无罪,而他确实是那个杀人犯呢?”由此看来,法律判决孰是孰非并非绝对的好让这些对错,由法官一个人来判决。难道不如让十二个人,来共同做出较公正的判决吗?

  影片最后并没有说男孩到底有没有杀了他父亲,那十二个怒汉有可能拯救了一个十八岁青年的命,同时也有可能放跑了一个杀人犯。如果是你,你会怎么做?我想,在这件事情上应该没有绝对的正确。所以这影片也再次会了我,世界是有两面性的。

  最后一点也是最简单的一点,我们要时刻保持着自己的认知。同时也采纳别人好的认知和正确的认知。我们可以大胆想象,如果不是戴维斯最初的坚持。那影片中的青年,可能早已被电死在电椅上。而正是这种珍贵的坚持,不盲目跟大众,才是我们需要的。

《十二怒汉》观后感4

  对于正义的追求是一个政府最坚实的支柱。

  《十二怒汉》(12Angry Men)是由米高梅公司制作的一部黑白电影,由希德尼鲁迈特(Sidney Lumet)执导,瑞吉诺罗斯(Reginald Rose)编剧,亨利方达、李科布、马丁鲍尔萨姆等人主演。

  简介

  影片讲述一个在贫民窟中长大的男孩被指控谋杀生父,案件的旁观者和凶器均以呈堂铁证如山,而担任此案陪审团的12个人要于案件结案前在陪审团休息室里讨论案情,而讨论结果必须要一致通过才能正式结案的故事。

  在此值得一提的是,该片的场景单调得离奇全片只有一个场景,可以说创吉尼斯世界纪录没问题了。就是一间陪审团的休息室,把旁边的小厕所计算在内估计都不会超过40平方米。戈达尔说,电影只需要一个女人和一把枪。然而这部电影什么都没有。有的只是一间狭小的屋子和12个情绪随时会暴躁的男人。但就是这一个场景却能让所有观众痴痴地看上一个半小时。

  英美法系制度的体现:宁可放走一万,不可错杀一个。

  接下来便谈谈这十二人组成的陪审团带给自己的所思所想

  这十二个人各有自己的职业与生活,他们当中有巧舌如簧的广告商、仗义执言的工程师、毫无见地的富家子、歧视平民的新贵族、性情暴躁的老警察、精明冷静的银行家、只赶时间的推销员。每个人都有自己思考和说话的方式,但是除了亨利方达扮演的工程师之外,其余的人都对这个案子不屑一顾,在还未进行讨论之前就早早认定男孩就是杀人凶手。

  偏见总是遮蔽了真相,这句话说的一点没错,看似天衣无缝的人证物证在陪审团成员们的仔细推敲下变得不堪一击。原因是什么呢?就出在偏见身上,我们的生活无时不刻都存在着偏见,人们总是站在道德的制高点去批判别人,却没意识到那些高尚的想法实际也是偏见。

  首先站出来赞成无罪的男主人公,由于他的'坚持,也随着对三个关键证据的科学推测,赞成无罪的氛围开始在其他十一个陪审员之间扩散。

  渐渐的,大家对男孩是否有罪的表决也开始出现戏剧性的改变:11对1、9对3、8对4、6对6、3对9、1对11。

  如果绝大部分的人都认为男孩就是杀死他父亲的凶手,如果男主人公没有对证据进行合理怀疑,最后把男孩送上电椅,这不仅是对真相,正义的一种蔑视,更是藐视了法律,生命,尊严,人权的价值。

  如果不对这些证据进行合理的分析,提出不合理的地方,就很有可能因为主观臆断而成为杀人选手,尽管在这些案件中认为证据已经很明显了,但是只要觉得证据不确凿,就得指出来,只有程序的正义才有可能实现结果的正义。

  不要被偏见所蒙蔽,不要让偏见掩埋了真相。我们是具有独立思想的人,是具有感情、人性的人,对别人少一些偏见,就能换来多一份的尊重,或许你的一次独到见解,能够像那位陪审员先生那样,拯救一条与你相同的性命。

  我个人认为我们要永远有理性的思考,永远保持对真相追求的决心,不蔑视生命,尊重法律,尊重人权,尊重他人的尊严,不因为自己的偏见而听不见合理的怀疑,我觉得这是最重要的。

  在真相面前,我们只有保持卑微与谦恭对于每一个生命的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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