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管理规定

时间:2023-06-24 19:21:07 管理 我要投稿

公司管理规定

公司管理规定1

  一、适用范围

公司管理规定

  公司在册采用公休制上班的员工需加班时,适用本规定。

  二、原则

  1、尽量限制加班,保障员工休息、休假等权利。

  2、职工应认真履行职责,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提高劳动效率。

  三、加班申请及监督

  1、在规定的正常工作时间以外,由战线或者主要领导指派需要完成的.工作,可以申请加班。

  2、加班须以部门名义申报,经战线或者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加班,部门领导的加班应由分管战线领导安排。

  3、需加班部门,提前报劳资科备案,并填写《加班情况登记表》。

  4、工作日加班的由当日值班人员对加班情况进行监督,休息日加班的由当日党政办公室值班人员对加班情况进行监督。

  5、加班完毕后,将《加班情况登记表》交于劳资科,由劳资科统一交主要领导批示给予加班补偿。

  6、加班前无备案、加班后未按时提交《加班情况登记表》的将视为自愿加班,公司将不给予任何加班补偿。

  四、加班补偿计算方法

  1、加班补偿按照集团有关规定办理。

  2、工作日加班时间最多计4小时/天,休息日、国家法定节假日的加班时间最多计8小时/天,且每个月加班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超过者按36小时计。

  3、以4小时作为起点记时单位,即4小时为0.5个工作日,4小时以上至8小时为1个工作日,依此类推。

  五、本办法与国家和上级规定有抵触的,按国家和上级规定执行。

  六、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生效,原颁发的相关文件与本办法有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七、本办法解释权归ⅩⅩⅩ站。

公司管理规定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普货运输管理,规范操作程序,保障运输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汽车运输规则》(部颁99),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公司内参与普货运输的所有人员及车辆,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业务受理

  第三条根椐托运人的承运要求,由受托人员在托运单上正确填写货物品名、规格、件重、件数、包装、联系方式、收发货人详细地址、起卸地、托运起运时间及运输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第四条依照托运人提供的有关资料,予以查对核实,必要时对货物装、卸起点和运输线路进行袜实地勘察,制定相应的作业措施与方案,在双方共同确认运费、费用结算方式、特约事项、违约责任等运输合同中所包含的内容后,实施运输前的调度工作。

  第五条对大批量、大宗的运输业务,进行商务洽谈,了解货物规格、重量、件数、核算报价及顾客要求,经协商一致,签订运输合同。

  第三章运输、装、卸准备

  第六条所安排的车辆必须是通过国家检测的技术状况良好、车容整洁、手续和证件齐备,行车装备及配套工具齐全的'车辆。

  第七条提供与货物类别、数量及安排承运车辆等相适应的装卸能力。包括:装卸机械、起重工或人工装卸工员及专用工具。

  第四章装、卸作业

  第八条装、卸作业前,应付托运单、提货单及其它有关证明,查单、货是否相符,包装是否完好无损,对发货单与货数量不符、包装破损、货物受损等应与客户联系,如实签注,作好记录或托运人到现场监交,并及时报告调度部门,经许可后方可作业。

  第九条装、卸作业时,应根椐客户的要求,货物的特点及装、卸地的环境重要任务,严格按货物品质及标识要求作业,做到受载平衡、下重上累、宽高不超、轻拿轻放、不丢不甩、堆码整齐、盖扎严密、不渗不露,保证货物完好无损。

  第十条由客户自行装、卸作业的,应指派专人配合客户监装、监卸。对于装、卸作业方式有可能对车辆造成损坏的,应及时提出更改装、卸作业方式的要求或建议,并应及时报告调度部门,经许可后方可作业。

  第五章运行过程

  第十一条运行时,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的操作规程,正确选择道路、时间、车速;行驶中,做到先让、先慢、先停;根椐货物的装载情况及运行概要求,在遇修路、通过桥梁、涵洞等应按双方约定的要求,先察看后再通行,确保人、货、车安全。第十二条行车中,要随吋检查货物的装载是否位移,检查遮盖油布及捆扎情况,保持货物及时运行中平稳,不移位。

  第十三条随车的装卸作业人员,要在大厢内留出安全乘坐位置,不在车上打闹和睡卧,保证装卸人员的安全。

  第六章交付和结算工作

  第十四条货物运达目的地后,由收货方验收完毕,在托运单上签字验收,交付完成,并及时将托运单返回调度部门。

  第十五条对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交通事故、商务事故、机件事故等按公司规定及双方的协商处理、处罚。第十六条凭货物托运单,依据合同的约定,计算、审核运费及各种杂费,开据发票与客户结算。

  第七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规定的解释权属公司董事会。归口管理属公司经营部。第十八条本规定自 年 月 日起执行。

公司管理规定3

  1目的

  规范固体废弃物的控制,减少固体废弃物的产生和对环境造成的污染。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管理处范围内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的管理控制。

  3职责

  3.1办公室负责废弃物存放和处理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3.2各科室和单位负责本科室和单位的生产、办公和生活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的分类、收集等工作。

  4管理规定

  4.1固体废弃物分类

  4.1.1危险固体废弃物:指列入国家危险废弃物名录,在生产、办公和生活活动中所产生的危险固体废弃物,主要有废旧日光灯管、废电池、墨盒;废弃油杂质、擦油布、更换下来的含油零件、废旧电瓶;施工中的废弃涂料、沥清、油漆;绿化工作中的残留农药及其容器等。

  4.1.2不可回收利用的.一般固体废弃物:指在工程施工、生活中产生的不可回收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建筑垃圾、食堂产生的食物垃圾及生活垃圾等。

  4.1.3可回收利用的一般固体废弃物:指在生产、办公活动中产生的可回收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设备维修产生的金属零件、废纸箱、废木箱、玻璃瓶罐、废塑料、废纸等。

  4.2固体废弃物的收集和存放

  4.2.1管理处机关和各单位应按照废弃物分类,设置临时放置点、废物箱,并分别设置明显标识。

  4.2.2废弃物产生后,应按不同类别和相应要求及时放置到临时存放场所或废物箱。临时的存放场所,应具备防泄漏、防飞扬等设施或措施。

  危险固体废弃物的收集及存放

  a)产生废油的部门应将废弃油装入指定的油桶。

  过滤器更换下来的滤芯应放在密闭的箱内。

  c)施工时产生的废旧涂料、残余油漆、废沥清余料等固废应要求承包方收集、存放在指定的有害废弃物场所。

  e)废弃灯管、擦油布、废电池、废弃电瓶等应放入有害废弃物存放箱、专用存放设施内或交给购买产品的单位,统一管理。

  一般固体废弃物存放

  a)废纸箱、废瓶罐、废纸、金属边角料等放入一般可回收废弃物指定区域或存放箱。

  b)已经报废不能使用的设备放入报废设备区。

  c)不可回收的废弃物放入不可回收垃圾区域或垃圾桶内。

  4.3固体废弃物的处理4.3.1危险固体废弃物的处理

  a)废弃沥清、涂料、油漆由养护科负责在协议或合同上对施工单位提出处理要求。在施工结束后,对废弃物的处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施工单位按照规定予以处理。

  废弃油漆、更换下来的含油物品等易燃物,废旧灯管、墨盒、擦油布、废电池、废弃电瓶等其它有害废物,由办公室联系有处理能力的合法机构进行处理(参见4.3.3)。

  4.3.2一般固体废弃物的处理

  一般固体废弃物的处理应优先考虑资源的再利用,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可回收的废弃物由各单位安排人员整理,再转卖给物资回收部门;不可回收的废弃物与生活垃圾等,由环卫部门或受委托单位统一运送到垃圾场处理。

  4.3.3委托处理

  a)在生产、办公和生活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可回收利用和一般固体废弃物可由各单位自行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置,危险固体废弃物由管理处办公室委托专业的单位统一进行处置。

  b)办公室和各单位应要求固体废弃物处理单位提供营业许可证明、当地环保部门颁发的许可证等有效证件。

  c)办公室和各单位应与被委托单位签订委托处理固体废弃物协议,明确双方职责和在运输、利用及处置过程中的要求和注意事项。

  4.3.4固体废弃物的处理记录各单位固体废弃物的处理情况应记录在《固体废弃物处理记录》中。

  4.4办公室应每季度检查一次各单位固体废弃物的存放和处置情况,并记录检查结果。

  5相关文件

  5.1《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6记录

  6.1《固体废弃物处理记录》(ZH26—B01)

公司管理规定4

  第一条 为了加强企业名称管理,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中国境内具备法人条件的企业及其他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注册的企业。

  第三条 企业名称在企业申请登记时,由企业名称的登记主管机关核定。企业名称经核准登记注册后方可使用,在规定的范围内享有专用权。

  第四条 企业名称的登记主管机关(以下简称登记主管机关)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主管机关核准或者驳回企业名称登记申请,监督管理企业名称的使用,保护企业名称专用权。登记主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对企业名称实行分级登记管理。外商投资企业名称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定。

  第五条 登记主管机关有权纠正已登记注册的不适宜的企业名称,上级登记主管机关有权纠正下级登记主管机关已登记注册的不适宜的企业名称。对已登记注册的不适宜的企业名称,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要求登记主管机关予以纠正。

  第六条 企业只准使用一个名称,在登记主管机关辖区内不得与已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确有特殊需要的,经省级以上登记主管机关核准,企业可以在规定的范围内使用一个从属名称。

  第七条 企业名称应当由以下部分依次组成:字号(或者商号,下同)、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组织形式。企业名称应当冠以企业所在地省(包括自治区、xxxx市,下同)或者市(包括州,下同)或者县(包括市辖区,下同)行政区划名称。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下列企业的企业名称可以不冠以企业所在地行政区划名称:

  (一)本规定

  第十三条所列企业;

  (二)历史悠久、字号驰名的企业;

  (三)外商投资企业。

  第八条 企业名称应当使用汉字,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名称可以同时使用本民族自治地方通用的民族文字。企业使用外文名称的,其外文名称应当与中文名称相一致,并报登记主管机关登记注册。

  第九条 企业名称不得含有下列内容和文字:

  (一)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

  (二)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

  (三)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

  (四)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众组织名称、社会团体名称及部队番号;

  (五)汉语拼音字母(外文名称中使用的除外)、数字;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

  第十条 企业可以选择字号。字号应当由两个以上的字组成。企业有正当理由可以使用本地或者异地地名作字号,但不得使用县以上行政区划名称作字号。私营企业可以使用投资人姓名作字号。

  第十一条 企业应当根据其主营业务,依照国家行业分类标准划分的类别,在企业名称中标明所属行业或者经营特点。

  第十二条 企业应当根据其组织结构或者责任形式,在企业名称中标明组织形式。所标明的组织形式必须明确易懂。

  第十三条 下列企业,可以申请在企业名称中使用“中国”、“中华”或者冠以“国际”字词:

  (一)全国性公司;

  (二)国务院或其授权的机关批准的大型进出口企业;

  (三)国务院或其授权的机关批准的大型企业集团;

  (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的其他企业。

  第十四条 企业设立分支机构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企业名称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在企业名称中使用“总”字的,必须下设三个以上分支机构;

  (二)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支机构,其企业名称应当冠以其所从属企业的名称,缀以“分公司”、“分厂”、“分店”等字词,并标明该分支机构的行业和所在地行政区划名称或者地名,但其行业与其所从属的企业一致的,可以从略;

  (三)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支机构,应当使用独立的企业名称,并可以使用其所从属企业的`企业名称中的字号;

  (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支机构再设立分支机构的,所设立的分支机构不得在其企业名称中使用总机构的名称。

  第十五条 联营企业的企业名称可以使用联营成员的字号,但不得使用联营成员的企业名称。联营企业应当在其企业名称中标明“联营”或者“联合”字词。

  第十六条 企业有特殊原因的,可以在开业登记前预先单独申请企业名称登记注册。预先单独申请企业名称登记注册时,应当提交企业组建负责人签署的申请书、章程草案和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第十七条 外商投资企业应当在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后,合同、章程批准之前,预先单独申请企业名称登记注册。外商投资企业预先单独申请企业名称登记注册时,应当提交企业组建负责人签署的申请书、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准文件,以及投资者所在国(地区)主管当局出具的合法开业证明。

  第十八条 登记主管机关应当在收到企业提交的预先单独申请企业名称登记注册的全部材料之日起,xxxx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的决定。登记主管机关核准预先单独申请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后,核发《企业名称登记证书》。

  第十九条 预先单独申请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经核准后,保留期为xxxxxxxx年。经批准有筹建期的,企业名称保留到筹建期终止。在保留期内不得用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保留期届满不办理企业开业登记的,其企业名称自动失效,企业应当在期限届满之日起xxxx日内将《企业名称登记证书》交回登记主管机关。

  第二十条 企业的印章、银行帐户、牌匾、信笺所使用的名称应当与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相同。从事商业、公共饮食、服务等行业的企业名称牌匾可适当简化,但应当报登记主管机关备案。

  第二十一条 申请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与下列情况的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登记主管机关不予核准:

  (一)企业被撤销未满xxxxxxxx年的;

  (二)企业营业执照被吊销未满xxxxxxxx年的;

  (三)企业因本条第(一)、(二)项所列情况以外的原因办理注销登记未满xxxxxxxx年的。

  第二十二条 企业名称经核准登记注册后,无特殊原因在xxxxxxxx年内不得申请变更。

  第二十三条 企业名称可以随企业或者企业的一部分一并转让。企业名称只能转让给一户企业。企业名称的转让方与受让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或者协议,报原登记主管机关核准。企业名称转让后,转让方不得继续使用已转让的企业名称。

  第二十四条 两个以上企业向同一登记主管机关申请相同的符合规定的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依照申请在先原则核定。属于同一天申请的,应当由企业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登记主管机关作出裁决。两个以上企业向不同登记主管机关申请相同的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依照受理在先原则核定。属于同一天受理的,应当由企业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各该登记主管机关报共同的上级登记主管机关作出裁决。

  第二十五条 两个以上的企业因已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而发生争议时,登记主管机关依照注册在先原则处理。中国企业的企业名称与外国(地区)企业的企业名称在中国境内发生争议并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裁决时,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据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的原则或者本规定处理。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规定的下列行为,由登记主管机关区别情节,予以处罚:

  (一)使用未经核准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责令停止经营活动,没收非法所得或者处以两千元以上、两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

  (二)擅自改变企业名称的,予以警告或者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并限期办理变更登记;

  (三)擅自转让或者出租自己的企业名称的,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四)使用保留期内的企业名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者保留期届满不按期将《企业名称登记证书》交回登记主管机关的,予以警告或者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五)违反本规定

  第二十条规定的,予以警告并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七条 擅自使用他人已经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或者有其他侵犯他人企业名称专用权行为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侵权人所在地登记主管机关要求处理。登记主管机关有权责令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赔偿被侵权人因该侵权行为所遭受的损失,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侵犯他人企业名称专用权的,被侵权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八条 对登记主管机关根据本规定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xxxx日内向上一级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复议。上级登记主管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三xxxx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或者复议后拒不执行复议决定,又不起诉的,登记主管机关可以强制更改企业名称,扣缴企业营业执照,按照规定程序通知其开户银行划拨罚没款。

  第二十九条 外国(地区)企业可以在中国境内申请企业名称登记注册。外国(地区)企业应当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提出企业名称登记注册的申请,并提交外国(地区)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申请书、外国(地区)企业章程和企业所在国(地区)主管当局出具的合法开业证明。登记主管机关应当在收到外国(地区)企业申请名称登记注册的全部材料之日起三xxxx日内作出初步审查,通过初审的,予以公告。外国(地区)企业名称的公告期为六个月,在此期间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予以核准登记注册,企业名称保留期为xxxxxxxx年。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注册外国(地区)企业名称后,应当核发《企业名称登记证书》。外国(地区)企业名称登记注册后需要变更或者保留期届满要求续展的,应当重新申请登记注册。

  第三十条 在登记主管机关登记注册的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开办的经营单位的名称和个体工商户的名称羌枪芾恚握毡竟娑ㄖ葱小a;

  第三十一条 本规定施行前已经核准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准予继续使用,但严重不符合本规定的,应予纠正。

  第三十二条 《企业名称登记证书》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印制。

  第三十三条 本规定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 本规定自xxx年xx月xx日起施行。xxxxxx年xxxx月二十xxxx日国务院批准,xxx年xx月xx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的《工商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公司管理规定5

  1进门制度:  

  1.1员工进入公司大门着装等应符合公司的要求,员工上班应在上班铃响前进入公司大门。

  1.2员工非上班时间进入公司大门,应主动到门卫处登记。

  1.3工作场所不在公司的员工进出公司大门的,应主动出示证件。

  2出门制度:

  2.1员工在班期间,应坚守岗位。因公或特殊情况外出的,应办理出门手续。

  2.2员工出门实行"出门证"制度。"出门证"必须写明外出具体事由(公事、事假)及外出时间,员工凭部门领导签字的出门证在部门登记后到劳动纪律管理部门登记并办理出门手续。员工回公司后应到劳动纪律管理部门注明回公司时间,并将出门证交部门登记。

  2.3当班的运行人员,由班长填写"出门证"并签名,值长签字,员工回公司后将"出门"证交值长注明回公司时间。

  2.4部门负责人需要外出的',由分管领导签字,如分管领导不在,由劳动纪律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字。

  2.5因工作需要,经常出公司大门的人员,应持"通行证"外出。

  2.6设备消缺凭"巡查出门证"从南大门进出。

  2.7员工就医,凭就医专用出门证。

  2.8保卫部门负责进出门人员的管理,凡在班员工外出的,一律凭"出门证"。员工无证出公司大门,门卫人员可强行干预。

  2.9员工持就医出门证出门,从事与就医无关事项的,按无证出门处理。

  2.10因公外出干私活者,待岗。

  2.11各部门应于次月5日前,将上月员工的出门情况,书面报劳动纪律管理部门。

  3员工可对违规进出门现象进行举报,经调查属实的,违规者待岗,举报者给予一次性奖励。

公司管理规定6

  为了规范公司员工出差管理,确保相关工作顺利完成,同时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的需要,特制定本出差管理规定。

  差旅费是指离开南京城、郊区展开公务活动所必须的费用(含出国境费),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等。差旅费实行凭据报销与定额包干相结合的报销管理办法。

  第一条出差管理范围

  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条出差的申请和审批

  一、申请

  1、员工因工作需要安排出差,应提前填写《出差申请单》(附件一),详细填写出差目的地、出差日程、出差事由、出差人数、出差计划和差旅费用预算等报行政组备案,否则以矿工论处。

  2、因公务紧急,未能履行出差审批手续的,出差前可以电话方式请示部门责任人,待出差归来后补办手续。

  3、同一地点或同一任务由两人以上出差的,由全部出差人员集中填写一份《出差申请单》。

  4、出差期间出差人员也必须完成当天工作日志,作为出差人员工作考核和报销的凭据。

  5、申请审批流程:员工详细填写《出差申请单》由部门负责人审核确认分管领导审批办理借款手续出差返回一周内凭相关凭证报销。

  二、机票/车票预定

  1、出差人员交通工具以火车、汽车为主,也可利用公司车辆。

  2、出差人员因出差路途较远或者出差任务紧急,经公司领导批准可乘坐飞机。员工机票订购需填写《员工机票订购登记单》(附件二),连同《出差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签批后交公司行政组定购。

  3、飞机票由行政组统一订购并报销,非特殊情况不得自行购买。火车票、汽车票由出差人员自行订购。

  4、因陪同客户外出或其他特殊情况下超规格乘坐交通工具的(规格详见第三条),须事先征得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同意,并在《出差申请单》上注明。

  第三条差旅费用标准

  1、出差住宿标准、工作餐费及其他费用的限额标准因地区经济发达状况的不同加以区分;具体分为一类地区与二类地区,一类地区包括:上海、北京、深圳、广州,二类地区为其它地区。

  出差住宿标准及交通、工作餐费限额标准表

  说明:(1)因特殊商务需要,需超出标准的费用,应事先在《出差申请单》中注明,由公司领导审批后方可执行。

  (2)出国(境)的所有申请、报销均需公司高层审批。

  1、出差时间不足8小时的(按车票、飞机票上起始时间和到达时间为准),交通费、餐费定额标准减半。

  2、出差人员住宿费按公司标准执行,如有特殊情况突破上线需写情况说明,由分管领导签字后方可报销。否则按照上线执行,对于超出部分不予报销。 3、出差人员使用公司车辆出差,可凭有销单据报销城市间过路过桥费、停车费。不再报销市内的交通费。特殊情况需写情况说明由分管领导签字批准。

  4、公司各级人员出差期间因工作需要产生的业务接待费用,随出差申请表一同审批。宴请客户或由客户招待时,不再报销同时段个人餐费。临时发生的业务接待费用,电话请示组长或分管领导后按实报实销处理。宴请客户标准及实施细则由业务组另行规定。

  5、出差期间因工作业务发生的打印/复印/传真费、邮递费、公物托运费等,凭有效票据按实报销。

  6、出国人员的住宿费用原则上按实报销,住勤补贴欧美地区无特殊情况下暂定为20美元/天,不再另行报销其他的伙食费用。

  7、外出培训,培训费中含食宿费用的',不再予以综合补贴。

  第四条会议、外派的差旅费

  1、职工离开南京市城、郊区参加会议(含各类培训),在途间的城市交通费、住宿费、餐费、补助按照上述差旅费规定报销。

  2、会议由主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期间的住宿费、餐费由会议主办单位按照会议管理规定统一支出,公司内不再予报销。会议不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期间的住宿费、餐费、交通费按照上述差旅费报销规定报销。

  3、职工在南京市区驻场检测,满8小时以上,补助为每天50元。离开南京市城,郊区进行驻场检测,补助为每天100元。该补助由具体项目经理负责考核统计,纳入项目经费支出,每月工资发放日发放上月驻场检测补助。

  第五条差旅费借款

  1、各级员工因公出差有预借差旅费需要的,持分管领导批准后的《出差申请单》到财务部办理借款手续。

  2、借款人借款时需要填写一式三联的《现金借款单》,借款单存根留于财务处做借款凭据,借款人足额归还借款时,出纳人员将现金清点无误与借款单核对相符后,开具收据,将收据和借款存根一并交借款人留存。

  3、借款人填写《现金借款单》后需由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共同签批。

  4、借款人和还款人必须为同一人,不得由他人代为还款。

  5、借款人借款后应及时到财务处核销借款。借支原则为:欠款不清,后款不借。

  第六条差旅费报销

  1、作为因公出差的唯一合理化凭据,《出差申请表》是报销出差费用的前提条件,出差人必须将《出差申请表》作为《费用报销单》的必备附件一并向相关部门提交。

  2、差旅费报销使用《差旅费用报销单》,要求填写报销部门、日期、出差人姓名、事由、起止时间地址、住宿费、交通费、住勤补贴、及其他费用。各栏不得少填漏填,小写金额与大写金额必须一致,后附发票适当折叠并统一粘贴于费用审批单反面左上角,发票大小不得超过差旅费用报销单。

  3、两人及以上共同出差的,出差费用由一人按照实际出差情况填写报销单并一次性报销完毕。

  4、差旅费用报销在出差回来后一周内执行。差旅费报销单由报销人填写,本部门负责人确认签字,交财务部门审核后,由分管领导签字后方可报销。

  5、员工遗失出差期间原始单据的,需自行承担差旅费用。遗失借支差旅费用的,不得重复借支申领差旅费用。出差之后未返回公司而离职者,公司可从其薪资中扣除。

  第七条附则

  1、出差回来三个工作日内,出差人必须填写《员工出差报告》(附件三),汇报出差情况,不按规定提交的,费用自行承担。

  2、根据考勤制度,如外出人员未及时与组长、分管领导或公司联系,差旅费用及相应补贴按标准的50%予以报销和发放。

  3、国外出差实行单次申请制度,相关人员需在出国前向公司报备本次出国的详细计划、具体行程及各项费用预算,经公司批准后执行。

  4、出差期间,原则上出差人不得延长出差时间或更改出差路线。如出差途中出现突发性疾病、意外伤害、临时性工作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出差时间或更改出差路线的,出差人应向部门负责人及原《出差申请表》最终批准人电话请示,获得许可后方能进行相应调整。出差人在返回公司后应根据实际出差情况,第一时间重新办理《出差申请表》审批程序,否则实际出差情况与原《出差申请表》不符之处所产生的费用不予报销,并对出差延时部分按矿工处理。

  5、员工出差期间,无论时间提前、延迟或出差时间逢休假日,均不以加班论,不支报加班费。

  6、员工出差期间擅作私人旅行、探亲、访友,或借机处理私人事物,由此产生的增支超支部分,不得报销;若从事违法犯罪事情,经查证属实者,除依法究办外,须赔偿公司全部出差费用及一切相关损失。

  7、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属行政组。

公司管理规定7

  为加强对员工手机配置的使用和管理,方便公司各部门工作沟通协调,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适用范围

  1、因工作需要的项目经理(含)及以上级别员工。

  2、部分因工作需要的非中层以上级别员工。

  二、配置办法

  1、因工作需要配置手机的员工,公司综合部统一配置。

  2、员工与公司签订免费领取与使用手机承诺书报综合部备案,由综合部统一管理。

  三、管理办法

  1、免费领取手机及卡的员工,每月按通信公司规定缴纳话费。员工应保证手机费充足,及时缴纳话费。

  2、配置手机的员工,统一使用公司提供的手机号码,该手机号码纳入公司统一管理,员工在职期间与甲方及公司内部的联系均使用本号码。

  3、公司对符合规定配置手机及卡的'员工,提供相应的话费补贴,享受话费补贴的员工保证24小时开机,若在规定时间(包括节假日)内因使用者原因(如因没电、电话欠费而停机)无法联系本人,按违反公司规定处理。

  4、若手机出现没电、故障等原因造成暂时无法接通的,应于第一时间告知直接上级临时联系方式;手机卡丢失或损坏的,应于24小时内通知公司综合部补办手机卡并开通,费用由员工自行承担。

  5、使用该手机满两年后,手机归员工所有;手机使用未满两年,员工申请离职时,应交回手机及手机卡,并确保手机功能无损坏,可持续使用。

  6、享受公司配发手机及手机费补贴的员工,应维护公司和个人的形象,使用礼貌用语,积极开展业务,保障对内对外的沟通畅通。

  7、手机的使用与保修事项按照手机保修规定执行,公司不再提供另外形式的保修服务。

公司管理规定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系统处置各类重大突发事件的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重大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 损害,保护国有资产安全,维护正常的生产、工作和生活秩序,保障企业职工和周边公众身体健康与 生命安全,最大程度减少财产损失、环境破坏和社会不良影响,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公司及所属管理 各单位均应制定应急管理办法、编制应急预案,并认真执行。

  第二条 应急管理工作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以人为本,减少灾 害;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依靠科学、实事求是;提高 素质、协同作战的原则。在**集团公司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应急管理体制, 严格各级人员安全责任制,快速、有效地组织事故抢险、救援,使事故灾害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第三条 公司和所属电厂应根据电厂地理位置和当地气象特征,辨识重大地质灾害和重大气象灾 害;依据国家有关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辨识出重大危险源;依据国家和行业有关电力建设和生产强 制性法规和标准要求,结合企业设备设施的健康状况和在用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情况,辨识出重大安 全隐患和重大环境影响因素,组织风险评价,对可能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设备设施损害以及重大环境 影响的突发事件,编制相应的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应急处置方案。

  第二章 重大突发事件及应急预案分类

  第三条 公司作为中央管理企业和上市发电公司,主要从事电源的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组织 电力的生产和销售。对公司上述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危险源和风险进行辨识、分析后,参照《国家 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对突发事件的相关定义,公司重大突发事件分为四大类 15 种。

  (一)事故灾难类,包括:重大人身伤亡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重大设备、设施事故,重大 施工机械损坏事故,重大火灾事故,重大交通事故。

  (二)社会安全类,包括:重大社会治安事件,重大网络安全事件,重大涉外事件,重大金融事 件,重大聚集性  (三)自然灾害类,包括:重大地质灾害,重大气象灾害。

  (四)公共卫生类,包括:传染性疾病大面积爆发,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 第四条 为应对以上重大突发事件,公司至少应具有如下综合及专项应急预案。

  (一)事故灾难类事件应急预案,包括:重大设备、设施事故应急预案,重大施工机械损坏事故 应急预案,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重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及公司本部办公场所火灾应急预案, 电网分列孤岛运行应急预案,应对电网稳定破坏应急预案,全厂停电、失电、黑启动事故应急预案, 应对电网大面积停电应急预案,重大交通事故应急预案,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二)自然灾害类事件应急预案,包括: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重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及公司本部地震应急预案,防洪度汛专项应急预案;

  (三)公共卫生类事件应急预案,包括:传染性疾病大面积爆发应急预案,群体性食物中毒应急 预案;

  (四)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五)“专项应急预案”,包括:煤炭紧缺专项应急预案。 第五条 各电厂应具有如下综合及专项应急预案

  (一)事故灾难类事件应急预案,包括:

  1.“设备、设施事故应急总预案”及如下现场处置预案:锅炉大面积结焦应急预案,汽轮机大轴 弯曲应急预案,制粉系统爆炸应急预案,发电机组超速事故应急预案,发电机组轴系断裂事故应急预 案,锅炉汽包满、缺水事故应急预案,发电机组烧瓦事故应急预案,汽轮机叶片断损事故应急预案, 生产调度通信中断应急预案,火电厂水淹泵房应急预案,发电厂电气设备污闪事故应急预案,热工控 制系统故障应急预案;

  2.“发电企业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及如下现场处置预案:生产性急性中毒应急预案,机械伤 害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触电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高空坠落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烧伤、烫 伤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高温中暑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溺水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窒息人身 伤亡事故应急预案;

  3.“火灾事故应急总预案”及如下现场处置预案:变压器火灾应急预案,发电机火灾应急预案,油 系统火灾应急预案,燃油区火灾应急预案,输煤系统火灾应急预案,控制室火灾应急预案,电子设备 间火灾应急预案,电缆火灾应急预案,档案室火灾应急预案,办公场所火灾应急预案,宾馆等公共场 所火灾应急预案;

  4.发电厂电网分列孤岛运行应急预案;

  5.储灰场溃坝应急预案;

  6.发电厂应对电网稳定破坏专项应急预案;

  7.发电厂厂用电中断专项应急预案;

  8.全厂停电、失电、黑启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9.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专项应急预案;

  10.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11.储氢气站爆炸专项应急预案;

  12.循环水中断应急预案。

  (二)灾害类事件应急预案包括:

  1.地质灾害专项应急预案;

  2.防洪度汛专项应急预案;

  3.气象灾害应急总预案及如下现场处置预案:风灾天气应急预案,异常高温天气应急预案,局部暴雨应急预案,异常低温天气应急预案,异常大雪应急预案。

  (三)卫生类事件应急预案包括:传染性疾病大面积爆发应急预案,群体性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四)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五)“专项预案”包括:煤炭紧缺专项应急预案,热电厂供热系统故障专项应急预案。

  第六条 公司“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是公司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公司系统各单位 应对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规范性文件。

  第七条 公司重大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是根据《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各级 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集团公司关于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制度等,结合业务范围为应对某一种或某 几种重大突发事件而制定的应急预案。

  第八条 基层企业应急预案,是基层企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公司和股份公司应急管理 规章制度,结合生产经营特点制定的应急预案。

  第九条 公司本部应急预案,是针对公司本部制定的'专项应急预案。

  第十条 领导机构:

  第三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公司成立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下称“领导小组”),是公司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的最 高指挥机构,由公司领导和公司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公司主要领导担任组长。

  第十一条 办事机构:

  (一)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根据发生事件性质设在公司有关职能部门,部门负责人担任 主任,成员由其他相关部门的负责人组成。

  (二)公司设立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值班室,办公地点设在公司总经理工作部/安全生产部值班室, 领导小组成员实行每天 24 小时电话值班,安全生产部值班室工作人员实行每天 24 小时岗位值班。

  第十二条 现场机构

  (一)公司各单位成立由企业主要领导担任负责人的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机构,在公司领 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二)根据突发事件类型和实际应急工作需要,设置应急办公室和相应的应急救援小组。 第十三条 公司各部门 公司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制订和组织实施相关专项应急预案,负责相关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承担相关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督促落实公司领导批示、指示及有关决定,及时向集团公 司报送突发事件、事故的有关部门情况,指导和协调公司各单位做好相关突发事件的预防、应急处置 和调查处理等工作。

  第十四条 公司领导小组的职责

  (一)对各类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进行协调、监督和指导;

  (二)分析、研究突发事件的有关信息,对事件处理过程中的重要举措做出决策;

  (三)接受上级机关的领导,请示并落实上级指令,审定并签发向上级机关的报告;

  (四)决定启动和终止预案;

  (五)审定并签发公司重大事件的预案;

  (六)根据情况派出公司工作组指导有关工作;

  (七)编制、审核新闻发布材料并报集团公司统一发布;

  (八)组织公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演习、评估和修订;

  (九)审查应急工作的考核结果;

  (十)审批重大事件应急救援费用。 第十五条 办事机构的职责

  (一)办公室

  1.分析处理现场的信息,向领导小组提供决策参考意见;

  2.负责新闻发布和上报材料的起草工作;

  3.跟踪事件发展动态,沟通情况并汇总信息,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

  4.根据领导小组的意见,向上级有关部门报送事件动态信息;

  5.完成应急救援总结的审核和归档工作;

  6.按照领导小组的指令统一对外联系。

  (二)应急值班室

  1.接受应急报告并立即报告给领导小组办公室;

  2.做好过程记录和交接班纪录;

  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现场指挥机构

  1.负责领导、指挥本单位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地方政府、相关上 级机关和公司领导小组;

  2.负责调集人员、救援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

  3.根据现场情况,制定和调整救援抢险方案;

  4.收集有关资料,完成应急救援工作总结;

  5.核实应急终止条件,申请应急终止。

  (四)公司各部门

  1.总经理工作部

  (1)负责社会安全类、公共卫生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2)负责新闻发布工作和应急处理过程的法律事务工作;

  (3)接受公众对突发事件情况的咨询;

公司管理规定9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公司的标识管理,规范企业的整体形象,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公司实行标识制度。实施标识管理的目录,由行政部门负责制定、调整和公布。

  第三条需要使用到本公司LOGO的人员,必须遵守本办法。凡用本公司LOGO以对外宣传的人员,必须经由相关部门许可,不得私自使用本公司标识进行一切对外活动。

  第四条行政部负责公司标识的审定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标识的使用方法:

  (一)使用范围:集德创建的整体形象宣传,各业务公司整合宣传使用此LOGO。

  (二)标识形象要统一、鲜明,以确保公司标识的唯一性。

  公司LOGO在使用过程中应该于四周留白1CM左右,保证公司标识的严肃性,不可侵扰性。

  (三)使用标识时,图形必须准确,并根据规定的式样,按比例放大或缩小,不得擅自更改图形的比例关系和色相。

  标识的使用过程中,要求被许可人不得对标识进行任何诸如添加、删减、变形、扭曲方式的改变。

  第六条便签、卡片等的'设计和印制涉及到公司标识的,必须有统一的式样。

  第七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第八条本办法由行政部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办法自x年xx月xx日起施行。

公司管理规定10

  一、库房管理

  1、必须按质按量验收物资,无计划或质量不合格一律拒绝入库。凡因擅自入库造成积压或浪费将追究库管人员经济责任;

  2、必须严格发料手续和发料制度,按计划、定额发料,严格执行有色金属、电气件、设备配件、量具、刃具及各类工具等领用交旧领新制度,做到不徇私情,一视同仁。凡因库管人员不执行领料制度多发、漏发、错发器材等造成经济损失的要承担经济责任;

  3、各类物资管理要做到收发及时准确,帐、物、卡、资金四对口,做到货位固定化、存放合理化、计算准确化、库容整洁化,放火、防盗,保证库存物资不霉、不烂、不锈完好无损;

  4、为保证生产正常需求,库管人员必须定期深入生产班组熟悉生产业务,及时掌握生产用料和缺口物资,每星期按储备定额做出一次库存物资补充计划(除急件外),以确保生产常用和易耗物资的供应。因没有提请补充计划而影响生产或因计划不准确造成积压,由库管人员承担一定的经济损失;

  5、库管员出帐要准确及时,做到帐本整洁干净、书写清楚、计算准确、不涂改挖补,每月按规定时间将帐本保送财务科进行稽核。

  二、发料管理

  1、严格按计划发料,认真填写领料单全部内容,要求字迹整洁准确。

  2、生产产品所用的原材料,按计划核准发料。生产过程中出现废品需重新领料时,由质检人员出据废品通知单,车间领导签注意见才能发料,此单每月定期上报公司主管领导;

  3、劳保用品严格按公司有关规定发放,由库房负责建立个人领有劳保用品台帐。特殊情况由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发给。

  三、工、检、量、刃具管理

  1、建立、健全工、检、量、刃具个人台帐,严格执行交旧领新制度;

  2、除定额刃具考核外,借用的任何刃具由于主观原因而损坏者,要识所借用的.新旧程度计价赔偿。所有领(借)料单须由该车间领导审判签字后才能发给;

  3、配发的工、检、量具在使用期限内损坏或丢失等需重新领有时,应书面写出原因经该车间领导审批才能发给,检、量具必须经技质科负责人审批、编号后才能发给。具体赔偿经额根据使用时间而定;

  4、工、检、量具的配发应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工具领料单由该车间领导审批,检、量具领料单由该车间领导审核,技质科审批、编号后才能发给;

  5、所借用的工、检、量、刃具等在归还时,必须保持完好无损、干净,并按相关要求进行防锈处理,若因库管人员失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库管人员赔偿;

  四、钢材、下料管理

  1、必须将钢材堆码在指定料架上,挂好明显的标识牌;

  2、严格按车间生产计划派工单进行下料。所下的料坯必须经检验合格后才能入库,并堆码在指定料仓内,料仓应挂明显的标识牌注明材质、规格及产品名称图号,对剩余的材料或料头应打上钢号、标记堆放在规定位置,注意保管;

  3、必须严格按班组生产计划如数发料。班组因特殊原因没有将料坯用完需退回库房时,班组应注明原因,当班质检人员复合产品、材质,经该车间值班领导审批后才能退库。若因错发、混料造成事故时,当事人应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五、产品管理

  1、所有入库的锻件产品、机加总成件产品,必须收到产品检验合格证后才能入库,并堆码在规定区域;

  2、要求所有产品出库必须随带产品合格证。并建立健全产品入、出库的时间、产品生产日期、质检合格证签发人员、发运人等,以便质量跟踪。

公司管理规定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网站公司微博等对外宣传推广网络渠道的管理与维护,充分发挥网站\微博的作用,促进公司内外部信息交流与沟通,及时掌握市场信息,拓展经营视野,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扩大公司对外知名度,提升公司外部形象,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公司网站、公司微博的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二条公司设专职网站管理小组,负责公司网站、公司微博的信息收集汇总、日常管理与维护,负责网站或微博版面设计、调整、改换栏目设臵、内容更新、新闻发布以及其他信息材料的管理、录入与发布。

  第三条公司网站管理小组负责网站及微博的整体安全,关注网站防病毒、防黑客攻击以及为网站的正常运行,并作好日常维护,发现问题,及时与网站制作公司联系并协助跟进解决。每日由网站管理小组组长提报《网站/微博管理日报表》。

  第三章网站版面与栏目更新

  第四条网站主页面原则上每半年进行一次审定或改版,改版内容包括页面的动画、颜色、栏目组合等;

  第五条业界动态、行业新闻栏目应及时更新,业界动态内容每周更新一次,行业新闻栏目视事件发生具体情况及时更新,应具备时效特色,紧跟行业发展变化和客户需求;

  第六条天润新闻、技术支持、节能方案、投资者关系等公司新闻类栏目应及时收集公司相关信息点,汇编成文,每月至少更新一次,更新应保证与相关信息、新闻发生时间保持一致。

  第七条标题新闻、浮动广告等小栏目根据需要每周更新,应具备动感和多样化特点;

  第八条页面改版由网站管理员预先设计出方案,报公司行政人力资源管理中心负责人审核、交公司管理层会签后,呈公司总裁核准后执行。

  第四章信息的搜集与发布

  第九条公司网站管理小组以“分级管理、统一审稿、归口上传”的原则对公司网站实施管理。

  (一)分级管理:公司各部门负责人需根据网站管理要求向网站管理小组明确指定本部门通讯员,本部门通讯员负责本部门涉及新闻动态、公司新闻信息的收集、汇编、成文和提报工作,具体工作要求和工作准则、工作流程由公司网站管理小组负责具体布臵。设臵通讯员档案,记录通讯员贡献值。

  (二)统一审稿:公司各部门通讯员收集汇总本部门行业动态、新闻信息汇编成稿后需统一提交网站管理小组初审,由网站管理小组根据稿件或信息的重要程度及对公司影响程度汇总呈签。非公司新闻点的行业动态信息,可以直接发布,但属于公司新闻点的信息必需经提报部门负责人初审,网站管理小组管理人复审,并经总裁核准后统一发布。

  (三)归口上传:公司网站的后台网站管理小组负责管理,后台财号和密码具有唯一性,由网站管理小组副组长(含)以上人员掌握,离职或离岗需书面交接清楚。若因网站后台管理不善造成公司网站信息丢失或其他损失的,按行为责任和管理责任追究网站管理小组的责任。公司各类信息、新闻、动态均由网站管理小组负责上传至公司网站。

  第十条网站管理小组负责网站内容信息的搜集和整理,各部门通讯员根据部门职能、部门最新动态及时向网站管理员提报《网站新闻宣传线索征集表》,提供最新相关信息。

  (一)重大事务、外事活动、访问活动、上级领导来公司考察活动、公司领导重要出访活动等信息由行政人力部负责提供;

  (二)商务活动、市场动态、合同签订等信息由天润公司提供;

  (三)新产品开发、新技术应用、技术支持等信息由技术部提供;

  (四)项目管理、工程实施等信息由公司工程部提供;

  第十一条网站管理小组及时对各部门提供的信息,进行统一分类、整理、汇总、修订成为可发布稿件按下列程序报审批准后发布:

  (一)公司新闻类:公司新闻要求及时更新,具体分类如下:

  1、一般信息,如公司签订合同,项目实施完工或实施情况,市场动态等由网站管理小组整理后报网站管理小组管理人审批,由网站管理小组24小时内发布;

  2、公司重要事项、重大技术成果、重要商务活动,如重要合作信息、重大合同信息、公司及领导外事活动、重大访问、来访活动等重要信息由网站管理小组及时汇总整理成稿后呈网站管理小组管理人审订并报总裁审批通过后,交网站管理小组12小时内发布。

  (二)行业动态类:由各部门通讯员负责收集整理本部门涉及相关行业信息,交由网站管理小组统一汇总整理上传。行业动态可转载并注明出处,要求每日更新一次。

  第五章网站投稿管理

  第十二条网站管理小组(含通讯组)相关管理规定

  (一)网站管理小组下设公司通讯组,由各部门通讯员组成,各部门通讯员由各部门负责人指定的人选担任,需经过网站管理及网站推广相关培训,并需经过一个月的考察期。

  (二)网站管理小组(含通讯组)成员每月完成四篇新闻稿件的任务,新闻稿件包括部门新闻、行业动态等网站各栏目稿件,稿件呈现方式不限,转载和原创均可。

  (三)网站管理小组(含通讯组)成员在完成每月基本投稿任务后可以获得当月通讯员津贴,通讯员津贴为每月50元,由网站管理小组于每月发薪日前提报《通讯员津贴表》到公司财务部。

  (四)网站管理小组每年12月份组织举办年度优秀通讯员评比活动,采用公司内部、客户、网络评选等多种评选渠道相结合的

  方式,按“5比1”的比例评选优秀通讯员候选人,前三名年度优秀通讯员可获得嘉奖(含)以上奖励一次。

  (五)网站管理小组(含通讯组)成员在年度绩效评估、内部竞聘、奖励、岗位评估等方面均可获得5分至10分加分。第十三条投稿奖励相关规定

  公司鼓励全体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网站建设管理工作,对积极创新、善于发现公司新闻点并勤于书写或传播的行为实行多项激励措施。具体奖励方案如下:

  (一)投稿类

  1、稿件未被采用:

  新闻类、行业动态类原创稿件(含各种文件类型或呈现方式不限)、各类体裁作品(含杂文、记叙文、散文或诗歌等)、艺术作品(含摄影、书法、绘画、篆刻等):每则5元至20元不等。

  2、稿件被采用:

  (1)新闻类、行业动态类原创稿件(含各种文件类型或呈现方式不限)按重要及专业程度按每个字0。1元至0。5元发给稿费;

  (2)各类体裁作品按每个字0。2元发给稿费;

  (3)艺术作品按每则20至50元发给稿费,如果被用于公司广告宣传推广或VI设计的.,另行奖励。

  (二)年度内累计原创作品被公司网站、公司微博或公司宣传刊物登载数超过10篇的,公司将颁发“年度文化传播奖”,奖励方案另文拟定。

  (三)年度内累计投稿次数超过100次的,公司将颁发“网站建设积极参与奖”,奖励方案另文拟定。

  (四)年度内累计原创作品被公司网站登载次数超过30次或年度内累计原创作品被公司网站、公司微博或公司宣传刊物登载篇数超过20篇的,公司将颁发“金笔奖”,奖励方案另文拟定。

  第六章网站管理

  第十四条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在公司网站、公司微博发布信息或更改页面版式及栏目、内容。

  第十五条公司网站或公司微博账号及密码由公司网站管理小组管理人和网站管理员负责管理,网站管理小组管理人承担保密义务,未经总裁书面核准,不得向任何部门或个人泄漏。

  第十六条网站管理员发现公司网站被病毒、黑客袭击或发现网站运行不正常,应及时向网站管理小组管理人及网站制作公司报告,由网站制作公司负责处理,并协助跟进处理过程和处理结果,及时向公司管理层反馈网站状况。

  第十七条任何人不得在公司网站、公司微博上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有损国家利益、公司形象以及不道德的言论。

  第十八条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网站、公司微博传播反动、淫秽、不道德以及其他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的信息。

  第十九条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网站、公司微博发布虚假信息或违反公司规定、影响公司形象、泄露公司机密的信息。

  第二十条网站管理员一经发现有上述17—19条所示内容的信息,必须立即予以删除,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追究当事者的行政或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条网站管理员应按本规定及时对公司网站进行管理、维护与更新。

  第二十二条本规定解释权及修订权归公司网站管理小组。第二十三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公司管理规定12

  商场考勤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商场职工考勤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商场总部,各下属全资或控股企业或参照执行或另行规定,

  各企业自定的考勤管理规定必须由商场规范化管理委员会审核长签发。

  第三条:员工正常工作时间:早班——6:30~19:00点;晚班——7:30~21:00

  点;

  第四条:商场职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点名制度。

  第五条: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

  违反此条规定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给予记过1次的处分。

  第六条:商场每天安排人员监督员工上下班打卡,并负责将员工出鄞情况报告商

  场值班领导,由值班领导报至营运部,营运部据此核发全鄞奖金及填报员工核表。

  第七条:营业人员须先到公司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需

  经主管领导签卡批准,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第八条: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

  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日论处。

  第九条: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申明外出原因及

  返回商场时间,否则按外出私事处理。

  第十条: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即扣除当月全鄞奖,并给予警告一

  次的.处分。

  第十一条:员工1个月内迟到、早退达1次者扣发全鄞奖50%,达3次者扣发

  100%全鄞奖,并给予1次警告处分。

  第十二条:员工无故旷工半日者,扣发当月全鄞奖,并给予1次警告处分,每月

  累计3天旷工者,扣除当月工资,并给予记过1次处分,无故旷工达7天以上者,给予除名处理。

  第十三条:职工因公出差学习,须事先填写出差登记表,副经理以下人员由部门

  经理批准。出差人员应于出差前办理出差登记手续并交至营运部备案。凡过期或未填写出差登记表者不再补发全鄞奖,不予报销出差费用,特殊情况须报经理审批。

  第十四条:当月全鄞者,获得全鄞奖金100元。

公司管理规定13

  1.0目的

  为营造一个良好地工作环境,提高员工的素质,促进企业文化建设,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保障公司生产运作能够安全正常的运转而制定本规定。

  2.0适用范围

  全体职员工及相关供应商、施工人员等。

  3.0职责

  3.1行政部负责规划吸烟区的设置、制定辅助设施及安全文明管制措施等;

  3.2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职员工吸烟的督导和约束;

  3.3保安负责对供应商、施工人员进公司厂区有关控烟的传达和管制;

  3.4各吸烟区由行政部负责清扫日常卫生。

  4.0吸烟区分布

  4.1 楼顶

  4.2宿舍一楼

  4.3餐厅旁

  4.4 说明:目前暂定3个吸烟区,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5.0吸烟区管理规定

  5.1公司内除指定吸烟区外,其它场所严禁吸烟;

  5.2所有人员必须配合、服从安全文明管制,吸烟必须在吸烟区,烟头熄灭后集中丢放在烟灰桶内,保持安全卫生;

  5.3所有吸烟人员必须自觉维护吸烟区内的'清洁卫生,不得随地吐痰,乱扔烟头及乱弹烟灰等;

  5.4严禁在吸烟区逗留闲聊,非吸烟人员严禁逗留吸烟区,单次吸烟时间不得超过五分钟,超出时间按离岗处理;

  5.5任何人员不得破坏、拆除吸烟区的各项标志及设施;

  5.6所有员工均有义务监督举报吸烟人员的违规行为。

  6.0吸烟区开放时间

  白班员工:

  夜班员工: 外来人员时间:白天按照员工时间执行,夜间严禁外来人员出入,严禁吸烟。

  7.0安全文明管制

  7.1根据上述要求,如有发现职员工违反以上规定将给予警告处分;

  7.2屡教不改或情节严重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7.3如有损坏吸烟区的设施者,需按价赔偿;

  7.4外来供应商、施工单位人员违反本规定,给予直接经济处罚,罚金直接从工程款项中扣除;

  7.5其它未明事项,由公司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分或罚款。

  8.0附则

  8.1本规定由行政部制定,经总经理审批后实施,修改亦是。

  8.2本规定自签订日起实施。

公司管理规定1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安全性评价工作,保证安全性评价能科学、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安全生产水平,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自我约束、持续改进机制,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提高设备健康水平,改善劳动作业环境,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系统(以下简称公司系统)所有区域公司、产业公司及其所管理的基层发电、煤矿企业(以下统称各企业)。

  第三条 各企业在开展安全性评价工作中,应认真做好安全性评价的宣传和动员工作,提高对安全性评价的认识,鼓励员工发现安全生产中的各类问题,并提出相应改进措施,使安全性评价工作通过员工的自觉行动深入到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之中。

  第四条 各企业应注意吸收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管理理念与方法,将安全性评价与建立华能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安全质量标准化、技术监督、可靠性管理、反事故措施、危险点辩识、现场作业程序标准化等行之有效的安全管理方法相融合。

  第五条 安全性评价工作实行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各企业建立安全性评价的自查和整改考核、专家建议的反馈、定期通报、内部交流、动态跟踪、评估分析等机制,使安全性评价工作贯穿到整个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之中。

  第六条 安全性评价工作必须坚持“贵在真实,重在整改”,实行评价结果不与奖金挂钩、不与评比挂钩、不与领导班子业绩挂钩的“三不挂钩”原则,评价结果不作为对被评价单位和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的依据,以保证评价结果客观真实地反映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和存在问题。

  第二章 内容和要求

  第七条 安全性评价的对象是基层发电企业、基层煤矿企业。

  第八条 安全性评价应包括生产设备评价、劳动安全和作业环境评价、安全生产管理评价三个方面。 安全性评价内容应覆盖安全生产有关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并随生产发展、技术进步和环境变化不断完善和更新。

  第九条 安全性评价查评标准包含查评项目、查评方法、查评依据。

  第十条 各企业在开展安全性评价工作时,应结合本企业实际将查评标准没有涉及到的生产设备、生产管理范围等及时纳入,制定相应的查评标准;而对于查评标准所列项目没有对应评价对象的内容可予以剔除。

  第十一条 安全性评价分为企业自查、专家查评和复查评估三种形式。

  第十二条 安全性评价工作实行闭环动态管理,以四年为一个周期。在一个评价周期内,基层企业应进行企业自查一次及专家查评一次。 各企业应合理安排,一般情况下保证每二年进行一次企业自查或专家查评。

  第十三条 每一次的企业自查、专家查评、复查评估工作均应形成评价报告书。评价报告书应包括评价情况、存在问题、原因分析、整改建议及需要列入下一轮评价工作的内容等相关材料。

  第十四条 对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进行分析,根据危害程度对发现问题进行评估和分类,发现问题分为一般问题和重大问题。一般问题,是指危害程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设备缺陷及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监督体系的问题。重大问题,是指危害程度较大,需经过技术改造方能排除的设备隐患及可能直接影响生产安全的管理问题。

  第十五条 企业自查、专家查评后的整改计划应落实整改项目、完成时间、整改责任人、整改复查人。

  第十六条 被评价企业在专家查评后一个月内应将评价报告书、整改计划书一起报上级公司。

  第十七条 发电企业安全性评价标准分为火电(含核电常规岛)、水电、风电等三类。

  第十八条 煤矿企业安全性评价标准分为井工矿、露天矿二类。煤矿企业安全性评价标准必须以国家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为基础,并涵盖其全部内容。

  第十九条 企业自查和专家查评要严格按查评依据和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危险因素尚未消除或尚未彻底消除,都应按标准扣分。

  第二十条 各企业可结合生产设备状况和安全工作需要组织开展各专业、各种层次的安全性评价。

  第三章 评价程序

  第二十一条 安全性评价工作以企业自查形式及整改为一个阶段,或以专家查评形式及整改为一个阶段。

  第二十二条 企业自查形式是各基层企业按照查评标准组织本企业内部管理和技术人员开展的评价。生产设备部分以生产技术部门为主组织查评,劳动安全与作业环境、安全生产管理部分以安全监督部门为主组织查评。

  第二十三条 专家查评形式是在企业自查及整改阶段的基础上,由区域公司、产业公司组织专家组进行的查评。按专业分工,根据企业自查报告和查评标准进行核实性查评,最终形成专家查评的专业报告。专家查评形式的组织、程序及要求与企业自查形

  式相同。

  第二十四条 复查评估形式是在专家查评及整改阶段后,由集团公司组织的核查评估工作。核查评估的主要内容是对基层企业安全性评价工作 开展情况,企业自查、专家查评的查评项目及重大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核查,对企业自查、专家查评的评价报告书进行评估。

  第二十五条 基层企业在企业自查、专家查评后,应组织有关部门,按评价报告书提出的问题和整改建议,制定和下发安全性评价查评问题的整改计划。

  第二十六条 基层企业在企业自查及整改阶段完成后,向上级公司申请专家查评,各区域公司、产业公司在组织专家查评形成评价报告书后,向集团公司备案,并负责监督整改工作的落实。

  第二十七条 集团公司在各区域公司、产业公司专家查评评价报告书备案后,选择性组织对基层企业进行复查评估。

  第四章 专 家

  第二十八条 安全性评价专家组成员以系统内的在(退)职专家为主,也可聘请公司系统外的专家。

  第二十九条 集团公司建立安全性评价专家库。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专家库成员。

公司管理规定15

  第一条 制定目的

  为规范本公司各种车辆的管理和使用行为,特制定公务车管理规定。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车辆从申请使用到开车前后应办的所有手续,如检查、保养、修理,直至使用中违反交通法规及事故损害处理等事务。

  第三条 公务车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公务车辆由_______处统一管理、调度及保养维护。其主要职责如下:

  1.公司_______处为保证公司业务的顺利运转,应准确把握车辆的运营状况和用途,实行科学的有计划的配车。

  2公司业务用车禁止私用或个人专用。除日常为接送公司干部而用车外,用车需经_______处批准。

  3.为提高车辆运营效率,_______处和各主管部门部应对驾驶者进行经常性教育与指导。

  4._______处负责公务车辆的保养和维护:

  (1)每行驶_______KM由_______处送公司指定保养厂定期保养一次。

  (2)每星期由车辆保管人员负责清洗一次。

  (3)车辆长期闲置时,每周由车辆保管人发动一次,温车××分钟。

  第四条 公务车具体管理制度

  一、申请用车驾驶人资格

  1.驾驶人必须有驾驶______年以经历或领执照后每天开车至本公司上下班时间达______个月以上,并经记录取得______处认定资格,方可使用。

  2.有以下情况,禁止申请用车:

  (1)无证驾驶不携带驾驶证者;

  (2)生病或过度疲劳时驾驶;

  (3)饮酒后驾驶;

  二、申请用车流程

  1.外勤出差或其他公务,须用车时,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填写______申请单交到______处,由______处按其所需注明使用何种车辆及驾驶人等,由该部门负责人签章后,呈______以上主管签查核准、方可用车。

  2.使用前检查:驾驶人出发前,先检查车况,如车证、水箱、刹车系统、轮胎、油等,核对登记簿记载的公里数,如发现不符及损坏等情形,应向______处报备,并在登记簿上注明,否则驾驶人负全责。使用后回公司时,必须把登记簿交回______处保管人员,以便检查车况,如发现登记不符及损坏情形,应向______以上主管报告。

  三、用车过程中注意事项

  1.驾车外出者外出前,必须将目的地、行车路线、需要时间等报告_____。

  2.驾车外出者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

  3.驾驶者在驾驶时间外,应注意按时休息和饮酒适度。

  4.驾驶者应保持车内清洁:物料应放于行李箱,不得放在椅座上;运输精密食品设备须放在椅座上时,应事先垫好衬物。

  5.借车时间较长时,驾驶者应注意保养与维修使用的车辆。

  四、车辆损害修理遗失赔偿

  1.如是因执行公务时发生,应由使用(驾驶)人填写_______单,经_______主管证明并上呈核定。经济损失的'_______%由使用(驾驶)人负担,但可以分____年逐月从工资中扣还;公司负责部分列为“_____费”或“其他损失”科目。车辆失窃寻回后,也按_______%的比率负担实际支出费用。

  2.如是私用时发生,应由使用(驾驶)人完全负担修理费用,或购置同一年份同一规格牌号的车辆赔偿;如失窃寻回,其费用全部由使用(驾驶)人负担。

  五、驾驶人违规或发生交通事故的处理

  1.因超速、超车、任意停车等各种违反交通规则而受处罚,罚款由驾驶人负责。如果指定驾驶人把车随便交由他人驾驶,发生违规、车损等而致使罚款或损失的,则由指定驾驶人负责全额赔偿。

  2.当公务用车发生事故时,驾驶者应首先作应急处理,然后迅速与公司联系,依据公司的决定,作妥善处理。事后应提交事故报告。

  六、用车后交车手续

  1.填写行车登记簿、填里程表,然后交车。

  2.将车暂停放在办公大楼前,请_____处检查,如有损坏应在登记簿上注明,由______以上主管检核。

  3._______处检查完毕后,在登记簿及派车单上签字,驾驶人将开车回车库,会计凭_____处检查后签字的派车单核发有关费用。

  第五条 附则

  本规定经_____核准后实施,增设修订亦同。

  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归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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