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库管理规定 集锦15篇
仓库管理规定 1
(一)职责
1)负责部分原辅料的采购,索取原辅料的相关证件(如企业卫生许可证/卫生检验报告/质量检验报告等)
2)与供应商保持良好的沟通,收集供应商资料,协助建立供应商档案,定期评估的供应商,选择合格的供应商
3)规范仓管物品的摆放标识,及时整理仓库物品的库存,制定原辅料的最高/最低库存,
4)协助部分辅料的再加工
5)统计各部门使用的.原辅料的用量,对超出正常用量的部门给予及时上报有关负责人
6)定期/不定期检查库存情况,及时处理积压品
7)设立仓库账,合理控制物料的进出,定期对物品进行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8)及时下采购单,确保公司物料供应充足
9)完成上级临时安排的工作任务
(二)作业规定
1:采购
1)仓管班长根据物料存量及用量情况及时下采购订单注明品名规格,交采购员按单采购,在需要时仓管班应亲自采购原辅料(如药材、调味品、冻品等),其入库手续严格按采购员采购货物入库的手续一致。(注:仓管员直接采购的产品需另一名仓管员、保安或主管点数入帐
2:贮存、搬运
1)根据原料的保存期限、仓库空间及生产用量,仓管班应制定原辅料的最低、最高库存;采购数量及周期
2)根据原辅料的使用情况、仓库空间制定原辅料的摆标识规定,食品与非食品分开存放,不存放有毒有害物品,有刺激挥发性气味的须隔离存放,且尽量按类别存放,数量较少较轻的放于层架上方,重的放在层架下方,同时标志明晰使之易查找,存放时间较长、使用量大的需设立存卡
3)采购回的原辅料进仓后分类摆放在规定位置
4)仓管员定期检查原辅料的存贮质量,留意其存贮环境变化情况,保存期限,对即将过期或有品质下降现象的须注明并尽快处理
5)搬运原辅料要求轻拿轻放,先进先出,有特别要求(如不能压,不能倒转等)还须标志清晰,不得野蛮操作
3:收货
1)采购回或供应商送来的原辅料,仓管员须根据采购单或送货单对其数量(个别还须检验质量)逐一核对,三鸟须计算只数及重量,杂类计算重量且每周抽检只数不少于二数,乳鸽按只计算,冻品,五花肉、上肉按重量计算。
2)采购回或送货来的物料在指定地点卸货,仓管员根据送货单或采购单对物品数量进行核对,对数量不符的及时与采购或送货员协商,确认差异数
3)收货同时通知车间检验人员进行检验,
4)经检验合格的原辅料,仓管员安排摆放贮存,
5)仓管员填写进仓单,并按类别入仓库账,
6)数量不符的,仓管员须及时通知采购员或送货员确认,根据实际情况给给予更改数量或退货处理,
7)给检验不合格的按原料验收规定执行,
4:发付、入帐
1)领用部门按实际需要领用物品,填写领料单,仓管凭领料单发料,对超出常规使用的物料,还须主管以上人在领料单上签名批准,部分物料须以旧换新(如笔、刀、胶手套)领用,领料单一式两联,一联领用部门留底,一联仓管入账留存,
2)仓管员填写存卡记录,并留意存量是否充足,如否则应及时下采购单,
3)退货、报废:物料在贮存、搬运过程中过期、变异、损坏等原因造成物料报废的仓管员注明原因及责任人后填写”损耗单”并须经主管以上人员签名批准,退货则填写红字领料单,由双方确认,
4)仓库、财务根据入仓单、领料单、损耗单分别设立实物账,并不定期核对账表、账物、账账是否一致,出现异常须立即查明原因,
5)每月月底对仓库实物进行盘点,核对损耗,对合理范围损耗填写损耗单,同主管以上人员批准后入帐,不合理的损耗则需查明原因,追究责任
三:罚则
1)由于收货数量不符导致公司损失的,仓管责任人须负全部责任,
2)由于仓管员管理失职,造成物料损耗或损失,仓管责任人按价承担责任
3)由于没按照管理规定执行,未造成损失的,给予2—5元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则视其情节轻重另行处罚
仓库管理规定 2
为了配合公司各项工作的落实,给全体职工营造一个舒适的工作环境,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针对公司内务管理,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各部门除配置必须的办公用具外,其他物品一律不得配置,与工作无关的私人用品一律自行妥善保管,不得妨碍工作。
二、工作时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任何事情,如窜岗、扎堆聊天等。
三、同事之间搞好团结,相互理解,不说有损团结的话,不做有损团结的事,有意见可在正常的渠道交流、沟通、化解。
四、妥善保管、维护公司的办公用品及各种设施,低值易耗品应有专人负责,本着勤俭节约原则办公。
五、保持室内卫生,原则上由内勤负责公司卫生,但所有外勤人员除自觉维护外,也应主动做些力所能及的.工作。
六、为确保安全,加强办公室内电器的管理,不得使用与办公无关的电器设施,下班前必须关掉所有用电器具,消灭火种,以保证公司的安全。
仓库管理规定 3
为加强工业园区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定。使用单位应当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以下统称消防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第一条、为了加强仓库消防安全管理,保护仓库免受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仓库消防安全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仓库消防安全由本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
第三条、仓库应当确定一名主要领导人为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危化品及易燃物品仓库的负责人应当经相关安全培训持证上岗。
第四条、仓库防火负责人负有下列职责:
一、组织学习贯彻消防法规,完成上级部署的消防工作;
二、组织制定电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逻等制度,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三、组织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业务培训和考核,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
四、组织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五、领导义务消防队组织和专职、兼职消防人员,制定灭火应急方案,组织扑救火灾;
六、定期总结消防安全工作,实施奖惩。
第五条、各类仓库都应当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开展自防自救工作。
第六条、仓库保管员应当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做好本岗位的防火工作。
第七条、对仓库新职工应当进行仓储业务和消防知识的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第八条、仓库严格执行夜间值班、巡逻制度,带班人员应当认真检查,督促落实。
第九条、各种机动车辆装卸物品后,不准在库区、库房内停放和修理。
第十条、库区内不得搭建临时建筑和构筑物。因装卸作业确需搭建时,必须经单位防火负责人批准,装卸作业结束后立即拆除。
第十一条、库房内固定的'吊装设备需要维修时,应当采取防火安全措施,经防火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十二条、装卸作业结束后,应当对库区、库房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人。
第十三条、仓库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电气设计和施工安装验收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十四条、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离不得小于零点五米。
第十五条、库房内敷设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护。
第十六条、库区的每个库房应当在库房外单独安装开关箱,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
第十七条、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
第十八条、仓库电器设备的周围和架空线路的下方严禁堆放物品。对提升、码垛等机械设备易产生火花的部位,要设置防护罩。
第十九条、仓库必须按照国家有关防雷设计安装规范的规定,设置防雷装置,并定期检测,保证有效。
第二十条、仓库的电器设备,必须由持合格证的电工进行安装、检查和维修保养。电工应当严格遵守各项电器操作规程。
第二十一条、仓库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进入甲、乙类物品库区的人员,必须登记,并交出携带的火种。
第二十二条、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库房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证,经园区消防管理负责人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动火证应当注明动火地点、时间、动火人、现场监护人、批准人和防火措施等内容。
第二十三条、库房内不准使用火炉取暖。
第二十四条、库区以及周围五十米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第二十五条、仓库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设置、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
第二十六条、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
第二十七条、仓库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
第二十八条、对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经常进行检查,保持完整好用。地处寒区的仓库,寒冷季节要采取防冻措施。
第二十九条、库区的消防车道和仓库的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等消防通道,严禁堆放物品。
仓库管理规定 4
一、总则
1、为了加强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保护仓库免受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公司具体情况的有关制度制定本规定。
2、仓库消防安全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仓库消防安全由公司防损部、仓库日常管理相关部门负责。
二、组织管理
1、仓库扩建,改建要符合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并给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核,仓库改扩建竣工时,给公安消防监督部门进行验收未合格的不得交会使用。
2、仓库最高负责人为仓库防火责任人,负责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仓库防火负责人负有以下职责:
4、组织学习贯彻消防法规,完成上级部署的消防工作。
5、组织制定电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和值班巡视等制度。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6、组织对员工进行消防宣传、培训和考核,提高员工的安全素质。
7、组织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8、定期总结消防安全工作,实施奖惩。
9、仓库防火负责人的确定和变动,应向防损部及公司消防安全委员会备案。
10、仓库应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定期进行培训,开展自防自救工作。
11、仓库管理员应当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做好本岗位的防火工作。
12、对仓库新入职员工应进行仓库包储业务和消防知识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位工作。
三、储存管理
1、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100平方米,垛与垛间距不少于1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0.5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少于0.3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2米。
2、容易相互发生化学应或者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图示规定的甲,乙类物品,必须分间,分库储存,并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的灭火方法。
3、易自燃或遇水分解的物品,必须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的空气干燥场所储存,并安装专用仪器定期检测,严格控制温度与湿度。
4、物品入库前应有专人负责检查,确定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准入库。
5、甲、乙类物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的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严防跑、冒、滴、漏。
6、使用过的油棉沙,油手套等沾细纤维物品以及可燃包装,应当存入在安全地点,定期检查。
四、电器管理
1、仓库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电气设计和施工安装验收标准规范的.规定。
2、仓库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60W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灯照明具,当使用日光灯等低温照明灯具和其他防燃照明灯具时,应当对镇流器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确保安全。
3、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不得小于0。5米。
4、库房内铺设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硬塑料管保护。
5、库区的每一个库房应当在库房处单独安装开关箱,仓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
6、库房不准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设备。
7、仓库,电器设备的周围和架室线路的下方严禁堆放物品,对提升码垛等、机械设备易产生火花部位要设置防护罩。
8、仓库必须按照国家有关防雷设计安装规范的规定,设置防雷装置,并定期检测,保证有效。
9、仓库的电器设备,必须由持合格证的电工进行安装,检查和维修保养,电工应严格遵守各项电器操作规程。
五、火源管理
1、仓库应当置醒目防火标志,进入甲,乙类物品库区人员,必须登记并交出携带的火种。
2、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库房外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申请动火证。经仓库或大厦防火负责人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动火证应当注明动火地点、时间、动火人、现场监护人,批准人和防火措施等内容。
3、库房内不准使用火取暖,在库区使用时应当有防火负责人批准。
4、防火负责人在审批火炉的使用时,必须根据储存物品的分类,按照有关防火间距的规定审批,并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人。
5、库区以及周围五十米内不准吸烟,燃放烟花爆竹。
6、库房仓管人员及入库人员,入库前应当交出携带的火种,接受防损人员的检查。
六、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
1、消防器材应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杂物。
2、仓库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保养、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
3、对消火栓,灭火等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经常进行检查,保持完整好用,不准堵塞、隔离、挪用。
4、库区的消防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等消防通道严禁堆放物品。
仓库管理规定 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本公司的仓库管理规范化,保证财产物资的完好无损,根据企业管理和财务管理的一般要求,结合本公司具体状况,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仓库管理工作的任务
(1)做好物资出库和入库工作。
(2)做好物资的保管工作。
(3)做好各种防患工作,确保物资的安全保管,不出事故。
第二章仓库物资的入库
第三条对于业务人员购入的货物,保管人员要认真验收物资的数量、名称是否与货单相符,对于实物与货单资料不符的.,办理入库手续要如实反映。
第四条对于货物验收过程中所发现的有关数量、质量、规格、品种等不相符现象,保管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入库手续,并视具体状况报告主管人员处理。
第三章仓库货物的出库
第五条对于一切手续不全的提货,保管人员有权拒绝发货,并视具体状况报告主管人员。
第四章仓库货物的保管
第六条仓库保管员要及时登记各类货物明细帐,做到日清月结,到达帐帐相符,帐物相符、帐卡相符。
第七条每月月底之前,保管人员要对当月各种货物予以汇总,并编制报表上报部门主管人员。
第八条保管人员对库存货物要每月月末盘点对帐。发现盈余、短少、残损,务必查明原因,分清职责,及时写出书面报告,提来源理意见,报部门主管人员。
第九条做好仓库与运输环节的衔接工作,在保证货物供应、合理储备的前提下,力求减少库存量,并对货物的利用、积压产品的处理提出推荐。
第十条根据各种货物的不同种类及其特性,结合仓库条件,保证仓库货物定置摆放,合理有序,保证货物的进出和盘存方便。
第十一条对于易燃、易爆、剧毒等货物,应指定专人管理,并设置明显标志。
第十二条建立健全出入库人员登记制度。
第十三条严格执行安全工作规定,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保证仓库和货物财产的安全。
第十四条库管人员每一天上下班前要做到三“检查”,确保财产货物的完整。如有异常状况,要立即上报主管部门。
(1)上班务必检查仓库门锁有无异常,物品有无丢失。
(2)下班检查是否锁门、拉闸、断电及不安全隐患。
(3)检查易燃、易爆物品是否单独存储、妥善保管。
第十五条严格遵守仓库保管纪律、规定,仓库保管纪律资料规定:
(1)严禁在仓库内吸烟。
(2)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仓库。
(3)严禁涂改账目。
(4)严禁在仓库堆放杂物、废品。
(5)严禁在仓库内存放私人物品。
(6)严禁在仓库内闲谈、谈笑、打闹。
(7)严禁随意动用仓库消防器材。
(8)严禁在仓库内乱接电源,临时电线,临时照明。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规定由行政部制定,报总经理批准实施。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年月日起执行。
仓库管理规定 6
1、目的:使仓库管理规范化、合理化,保证仓库和库存的安全完整。
2、范围:所有库房。
3、职责:库房管理员。
4、内容:
4、1库房安全
4、1、1任何人未经仓管部负责人批准不得擅自进入库房.
4、1、2在库房内进行交接物料或成品时,除相关人员,其余人员不得进入库区。
4、1、3如遇特殊情况保管员需暂时离岗,应关闭仓库大门,并随身携带仓库钥匙。离岗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
4、1、4下班时保管员负责关闭仓库内所有门、电源、排风扇及其它设备。
4、1、5仓库管理员在上班前应检查库房各处有无异常现象。
4、2库房设施安全
4、2、1库房设专人负责安全防火工作。
4、2、2按规定加强对易燃、易爆品的安全管理,做到当班用,当班领。
4、2、3按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立醒目的防火安全设施,并能正确使用消防器材、设施,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已过使用期应及时更换,做到安全、有效。
4、2、4消防器材严禁埋压、挪用。
4、2、5严禁在库区动用明火。
4、2、6库房内不得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供热器等电热器具。
4、2、7库房内消防通道应随时保持通畅。
4、2、8库房内使用的照明灯具必须符合安全、消防部门的.规定。库房老化、裸露的电线须及时更换。
仓库管理规定 7
为了规范管理,服务好运行维修工作,特制订材料仓库管理办法如下:
一、入库
仓库保管员按照采购清单所列的名称、数量、型号、质量标准等与实物对照、检查,完全相符的,方可点收入库,登记入账。凡是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接收。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仓库保管员承担。
二、出库
材料出库时,仓库保管员必须凭领料单办理出库手续。申请人在领料单上签字,写清名称、数量、型号,次日上午请__x签字确认。然后,仓库保管员登记入账。前日手续未办到位,不得再行出库。
出库管理必须遵循“以旧换新”的原则,每次领用维修材料时,必须将对应的破旧物品交与仓库,方能领取新的维修材料。
三、退库
申请人将剩余材料送交仓库保管员,仓库保管员清点入库,并调整出、入库记账。
四、盘库
仓库保管员每月末最后两天对仓库进行一次盘点,确保帐物相符。其结果报__x抽查。
五、保管
仓库保管员对入库材料要分类存放,保持仓库整洁,保证仓库安全。
六、其他
为减少维修材料资金的占用,除灯泡、灯管、胶布、标准件等常用消耗材料外,其它材料原则上实行零库存。
本办法从即日起执行。
仓库管理规定 8
一、目的:
1、为加强库存及在借物品管理、明确物品出、入库手续及流程,提高公司资金、物品使用率,保证仓库安全,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2、制度中所指的物品是因销售、生产、工程及研发所需而储存的各种成品、半成品及原材料。
二、程序:
1、物品入库管理:
所有物品购入、退回、测试、样品、借用、归还及生产完工成品等,均应经质量部检验合格后入库。
物品入库单为:《外购入库单》由事业部、产品制造部等相关部门办理物品入库手续时负责填写;《成品入库单》由产品制造部办理物品入库手续时负责填写。
仓库人员根据质量部出具的验收合格后的物品入库单及时核对物品编号、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最长不超过一个工作日核对完毕,如相符,填写物品入库单实收栏,根据物品入库单登记物料卡及台帐;如不符,则仓库人员予以拒收并立即告知质量部。
《外购入库单》第一联由仓库存档,第二联送财务部报账,第三联由质量部存档,第四联由采购部门存档;《成品入库单》第一联由仓库存档,第二联由仓库交递财务部,第三联由产品制造部经办人存档。
2、物品出库、发货管理:
物品出库:持有物品最终使用部门经理或主管部门领导审批后和综合部经理核准后的相关单据方可提货(领导授权亦可),相关单据上必须说明领货原因;套料发放应附《生产通知单》或《生产计划单》和(套料清单),仓库人员按单的紧急程度及时发料,最长不得超过2个工作日。
物品发货(正式合同):发货通知单必须经合同执行部门经理和主管部门领导审批后、综合部经理核准后(领导授权亦可),仓库人员复核上述手续后方可发货。
物品发货(非正式合同):发货通知单必须经合同执行部门经理和主管部门领导审批后并经财务管理部经理、综合部经理核准后(领导授权亦可),仓库人员复核上述手续后方可发货。
物品发货(个人借用、返修):发货通知单必须经所需部门经理、主管部门领导审批、综合部经理核准后(领导授权亦可),仓库人员复核上述手续后方可发货。
所有物品发货由仓库人员负责发出、跟踪至用户手中,并负责跟货运公司核对相关货运资料,发货所产生的费用由相关部门承担。
生产、维修、开发及相关人员:领用物品应办理《物料申领单》;合同出货应办理《成品出库单》;上述均为一式三联,第一联仓库存档,第二联交财务入账,第三联由经办人存档。
仓库人员严格按照发货单上拟定的日期组织物品出库,并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物品上标有生产流水号应记入物料卡,以防止领出物品的随意调换;物品不全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人员。
物品发货:必须检查物品的性能、外观及附件,各项无误后,并经质量部人员在相关单据确认后,由仓库人员发货;仓库人员均于出库当日将相关资料准确录入电脑台账,不得隔日作业,以利于物品存量的精确。
因特殊情况,由供应商直接发货给用户的物品,由相关部门、人员及时办理入库、出库、发货手续;同类事项未及时补办手续,原则不准再由供应商直接发物品给用户。
3、借用物品管理:
内部人员借用物品时,应填写《物品内部借用单》,该单据均需经过相关部门经理审核、主管领导批准、综合部经理核准方可借用(领导授权亦可)。
出差在外的人员借用物品时,应填写《借用设备(委托)申请表》并签字确认,该单据均需经过相关部门经理审核、主管领导批准、综合部经理核准方可借用(领导授权亦可);特殊情况可由他人代填,但要部门领导确定其借用人身份(本表在键桥社区下载)。
仓库每季度将在借用物品情况统计表于下季度首月5个工作日内发出,相关部门经理或指定专人在收到统计表后,根据统计表上所规定的事项及时核对在借物品情况,并在8个工作日内按要求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到仓库主管处;未按规定及时反馈将通知财务部门从次月起开始从工资中扣除相关部门经理和指定专人或当事人各100元作为罚款;
借用物品期限从发货之日起为三个月,所借物品经质量部检验合格后,方可核销借用账;三个月未能归还,借用人应提出书面申请,经相关领导同意后,可延续再借用三个月;如仍无法归还,由借用部门或当事人按比例承担该物品使用年限的折旧费,若所借物品转为销售合同将返还所扣折旧费。
4、物品退回与归还管理:
合同退回、合同更换、个人借用(出差在外人员)、试用退回的物品由仓库人员负责接收、记录、处理或再分发给相关人员处理。
合同退回的物品:由相关人员填写《物料退仓申请单》和在备注栏填写客户名称及退回原因、合同号,经部门经理核实确认后,由质量部检验合格后并经综合部经理核准,方可给予办理退库手续;
合同更换物品:先借用物品,由相关部门人员办理《物品内部借用单》手续;待更换物品退回时持《物料退仓申请单》办理合同退库手续,并将办理完毕的单据转给相关部门,由相关部门同时出具发货通知单(即更换物品)和出库单,同时填写《物料退仓申请单》,注明对应出库单据号并给质量部签字确认,以冲减借用人的借用帐;
个人退回借用物品:由经办人出具《物料退仓申请单》,标明借用时间,借用单号等,将质量部检验结果转交本部门经理确认,并经综合部经理核准后办理退库手续、并销账。
5、物品报废:
物品报废原因:
1)变质的(生锈、霉变、虫啃、鼠咬等);
2)超过使用寿命的;
3)已不再使用的;
4)在承担运输中损坏的。
生产部
1)因无法维修或无维修价值的;
2)生产过程中损坏的。
事业部
1)生产在途时,顾客取消合同;
2)因技术更改升级而造成报废的;
3)已购买,但开发、销售、生产更改滞后,经协调无法退回的;
4)合同发货后,因系统无法升级而退回的;
5)己购物品,在生产时发现为不良,经采购人员与供应商协商不可退换的;
6)借用/试用后,经质量部判定为无法再修品;
7)因计划失误导致采购引起的.。
物品报废流程:
1)仓库人员统计库存所需报废的物品,由相关责任部门出具《报废申请单》,由质量部和相关部门出具检测结果、财务管理部出具报废物品的价值、相关责任部门和综合部核准后,予以报废,价值在一万元以上的呈报公司领导审批;
2)相关责任部门人员凭具审批后的《报废申请单》和《物料申领单》到仓库办理报废手续。
物品报废注意事项:
1)所有已办理报废手续的物品归仓库保管;
2)生产部负责将报废半成品、成品上仍可用的元器件拆除(如单板上的IC、电阻、电容等),送质量部IQC检验,合格品办理退仓手续。
6、账务管理:
所有入库、出库均应按照单据所规定内容,详细填写,不得涂改,成品发货必须附有《发货通知单》,否则仓库人员拒绝入账及发货;
物品入库和退仓,该单据必须经质量部检验合格,相关领导签字确认后方可入账;
物品帐必须与单据一致,每月底自查,发现操作错误及时更改,若隔月则需查明原因,并由经办人写明调整单,报物控主管审核、综合部经理审批后方可调整并通知财务部;
经办人月底将当月发生单据装订成册,由仓库专人负责保管;
仓库人员每周及时将单据交于财务部,以便财务入账。
7、仓库管理:
按现有仓库面积,规划平面图,分别按料号次序摆放,并将各物品型号、规格用标签纸列示于物品前,各项物品对应陈列其后。
仓管员对于所经管物品的排列以利于先进先出的作业原则分别决定储存方式及位置。
遵循7S原则(整理、整顿、清洁、清扫、素养、安全、节约)。
未经检验的物品,摆放在指定区域。
检验合格的物品,及时入库贮存。
换货、报损的物品,区分存放,并单独记账。
非货架贮放的物品,不可超高、压线、倒置、重压。
禁潮物品应做好防潮措施。
保持适宜的仓贮温、湿度条件:温度控制在5~35℃之间,湿度控制在40~85%之间,由仓管员负责将每日点检结果记录于《仓库温、湿度点检表》中。
易燃、易爆、易腐蚀的物品应分开贮存,并加以明显的警告标识。
仓库内严禁烟火,不得使用过分发热而可能造成火灾、危险的电器。
物品贮放,庞大、笨重物品放下方;轻便、小件物品放上方。
物品堆放不宜过于紧密,保留间隙及库房进出通道顺畅。
易碎、易破物品须轻取轻放。
配套物品应成套存放,以防混乱。
每月28号前结账,并发送当月物品库存情况给相关部门。
年中、年末,仓库会同财务部、质量部对物品进行盘点,查实物品的料号、品名、规格及型号,核对物品数量是否与账面一致,并随时接受主管部门及财务部稽查人员的抽查;
出具盘点报告,出现盘盈或不可避免的盘亏情况,由仓库主管呈报部门领导、公司领导核准后调整,若为保管不善引起则由保管人员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三、附则
1、本制度由综合部起草,公司领导核准,解释权属综合部;
2、凡公司以前之制度、规定与本制度相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
3、本制度由综合部负责修订,修订周期为半年,报公司领导审批后颁布执行。
四、附表:
1、《外购入库单》
2、《物料申领单》
3、《物品内部借用单》
4、《成品入库单》
5、《成品出库单》
6、《物料退仓申请单》
7、《发货通知单》
8、《借用设备(委托)申请表》
9、《报废申请单》
即便是公司规模很小,完善的管理制度也是不可或缺的。本文就给出一家小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范本,供相关朋友参考,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至关重要,希望相关企业能够谨慎制定。
仓库管理规定 9
一、入库管理
(一)库管员严格填写《入库单》;
(二)库管员接收入库物资时,应与申请物资入库人员共同核实《入库单》明细是否与申请入库物资相符、检查包装是否完好;库管员要严格把关,有以下情况时库管员可拒绝验收并通知有关责任人:1、申请物资入库人员未在入库核对现场的;
2、所需入库物资与《入库单》标注明细不符的;
3、所需入库物资存在质量缺陷或包装损坏影响其使用的。
(三)入库物资清点完毕后,经申请物资入库人员及库管员双方签字后,完成入库手续。
二、仓库管理
(一)物资入库后,库管员需按其不同类别、性能、特点和用途分类、分区码放,并做好入库账册登记工作;
(二)库管员对常用物资要随时盘点,对库存物资每月进行一次盘点,检查库存的`余缺、帐物是否相符;盘点时要保证盘点数量的准确性,书写数据时要清晰、标准,保管好盘点表,严禁弄虚作假,虚报数据;盘点过程中发现误差须及时找出原因,对发生变更的库存产品要及时做好变更登记,保证帐物相符;对保质期临近的库存物资,库管员应提前一个月将情况报告给办公室主任;盘点需由包括库管在内的两名工作人员同时进行,办公室主任对月盘点情况进行抽查;
(三)库管员严格管理账单资料,所有账册、账单要填写整洁、清楚、计算准确,不得随意涂改; (四)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仓库;
(五)合理安排仓库库容、对不同物资采取合理保护措施,防止物资因各种原因受到损坏;库房内严禁吸烟,做到防火、防盗、防潮。
三、物资领用
(一)物资领用实行出库登记制度,库管员严格填写《出库单》并由领用人签字确认,经由主管部门的公司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办理领用;
(二)如遇物资需紧急领用时,领用人应电话请示总经理或主管领导批准,库管员核实后方可办理出库事宜,但事后领用人须补报领导签字批准手续并交于库管员;
(三)库管员根据物资入库时间,遵守"先进先出"的出库原则; (四)已领出物资使用剩余后,无论包装是否完好,必须及时返还仓库,在经库管员确认该剩余物资不影响下次使用的前提下,库管员填写《入库单》,将剩余物资接收入库进行统一管理。
附:1、《入库单》
2、《出库单》
3、《库存明细单》
办公室20xx年9月13日
仓库管理规定 10
本制度依托公司管理制度为主旨,合理的规范仓库的各项流程及制度的正确实施。确保公司的帐、物不是因个人原因造成损失,特制定此奖惩制度。
本规定只针对仓库的工作人员进行相应的惩罚和奖励,不针对与其他部门。
一、惩罚内容
1.入库数量与实际不符造成系统录入不准确者,罚款30元,并予以警告处理一次。
2.入库产品有质量问题(尺寸,硬度,板面有明显异常),没有及时发现或根本没有检验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xx元的罚款,并予以警告处理。
3.来货忘记或者不更换本公司标签及物流信息标签,将对相关工作人员扣以xx元罚款,领导扣除xx元罚款。
4.对来货产品拆包后不填写物料卡的行为将处扣除xx元的'罚款。
5.工作不务实,拖拖拉拉,领导安排任务不听,或者不能够认真的完成者给予xx元罚款,严重者将视情节而定扣除当月绩效奖金甚至考虑解除劳动合同。
6.仓库工人要视仓库如家一样,时刻保持好库房的卫生及摆放标准,加工区域的卫生要日清日闭,不得将今天的工作安排到第二天去完成,如果发现将扣除各个区域的负责人xx元的罚款。
7.仓库物料种类较多,发货人一定要认清牌号,仔细核对确认无误后方可发货,如出现没有按照需求牌号发货,将扣除发货人xx元/人的罚款,领导扣除xx元的罚款,并视公司的损失进行相应的赔偿。
8.加工人员因个人原因导致产品损坏,或者报废,扣除xx元的罚款。公司将视情节严重程度予以相应的处罚。
二、奖励内容
1.来货检验能够认真,及时的发现来货物品不合格(表面有问题,硬度问题,尺寸偏差明显等),能够迅速的上报领导,并确定不能正常使用,将给于xx元奖励。
2.工作中表现突出,认真负责,服从安排,公私分明者,每月将由领导评判得出结果,获得者给于xx元奖励作为鼓励。
仓库管理规定 11
根据ISO9001质量体系管理要求和公司管理规定,模具作为产品的'模型,模具的质量将直接影响铸件产品质量和生产进度。为了更好对本公司模具进行统一管理。现对公司精铸模具仓库管理规定如下:
1.模具库环境、卫生管理
1.1模具仓库应清洁、干燥、灰尘少、不爆晒、无漏雨、场地平整、易于打扫。
1.2严禁将易燃、易爆、腐蚀品带入模具仓库。禁止在模具仓库内存放危险品。禁止私拉乱接,以防发生意外。
1.3每天下班关好门窗,闲杂人员严禁入内,参观人员非经允许禁止入内。
2.模具入库规定
2.1模具入库必须具备以下资料:客户模具名称、模具检验记录、新模具铸件检验记录、模具图样(客户提供)、模具入库前状态。
1)客户模具:模具所属客户名称。
2)模具检验记录:检查模具尺寸与铸件工艺图或零件图尺寸是否相符。模具字牌标识是否正确、清晰、美观、排列是否正确,若有不符应通知相关部门确认是否修模。
3)模具检验合格后进行首件试生产,并对首件铸件进行检验,确认铸件是否符合图样要求,若不符要求通知相关部门确认是铸造问题还是模具问题,并对铸件再试做一件进行检查。
4)模具状态:模具入库前应注明模具状态是否完好,紧固装置是否牢固,字牌活块、配件是否齐全。
2.2生产车间使用的模具入库时必须清理干净,字牌、活块齐全,模具有无损坏,是否要修理。确认合格后方可放入模具架,并放入对应位置。记录好入库日期。
2.3外协借还模具入库时,检查模具是否完好,字牌活块、配件是否齐全,严禁有损坏或不全模具入库。若有疑异应上报主管部门。记录好入库日期。
2.4以上工作确认完成后,建立模具台帐清单,做到模具清单、客户标牌、模具架标牌、模具名称标牌一一对应,模具清单应列有:客户名称、货架编好(A1A2\B1B2等)、货架上模具品种规格。以便快速识别模具和提取模具。
2.5所有模具入库须有入库日期和经办人。
3.模具出库制度
3.1车间使用模具出库
1)生产车间负责人和模具管理人员凭生产计划单协调安排所需要使用的模具。
2)模具出库时应是完好状态,字牌、活块等配件应清点确保齐全。
3.2外协模具出库
1)外协模具出库须凭模具出库单及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方可调出库房。严禁未经审批调出模具。
2)外协模具调出时应注明模具状态,字牌、活块数量,由经办人签字确认,以便模具归还时作为依据,注明调出日期。
4.模具日常管理
4.1模具管理人员应对模具管理认真负责,严防模具及配件丢失或去向不明。
4.2模具摆放应整齐、美观、排列有序、便于拿取、区域明确。
4.3模具管理人员应坚持每天打扫卫生,保持清洁,每天巡查货架,是否有异常情况。
4.4所有模具检验记录、标识、出入库日期和经手人等记录应齐全。
4.5由于客户模具质量而影响铸件质量的应以书面形式(配照片)通知客户,双方进行协商解决。
仓库管理规定 1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医药仓库是储存医药商品、物资的重要场所。其基本任务是: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做到储存多,进出快、保管好、费用省、损耗少,为促进医药生产和流通的发展服务。为加强仓库管理、保管养护好医药商品和物资,特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医药工商企业所属的各种仓库(以下简称仓库)。
第三条各级医药主管部门和工商企业,必须加强对仓库的领导,健全仓库机构,搞好仓库建设,加强仓库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组织业务技术培训,关心职工生活。仓库要配有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新招收的职工,必须先培训后上岗。
第四条仓库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方针,执行国家政策和法令。要依照客观经济规律,积极实行经营责任制。
第五条仓库要实行主任负责制,建立健全严格的`岗位责任制度。仓库主任对本库的工作和财产负责;货区小组负责人对本区的工作和财产负责;保管员对所管区域的商品、物资和财产负责;警卫、消防、验收、养护、堆码、分装等各个环节的工作人员都要按照各自的岗位责任对本职工作负责。
第六条仓库要积极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县(或相当县)以上仓库要开展创“四好仓库”竞赛活动。
第七条仓库要大力推进技术进步。组织并鼓励职工开展技术革新和科学实验活动。逐步实现仓库管理现代化,养护科学化。仓库作业机械化、半机械化。
第八条仓库职工要树立主人翁思想,工作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努力学习。提高政治、文化和业务技术素质,做好本职工作。
第二章商品、物资入库、出库
第九条仓库必须根据《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商品、物资出入库的验收复核制度、作业程序和工作质量标准。大、中型仓库要设置验收组,小型仓库设专(兼)职验收员。要严格验收复核。假药、劣药或质量有严重问题的商品、物资不得入库、出库,严防流入市场或进入生产厂,车间。
第十条仓库要根据业务部门提报的月、季、年度商品、物资进出库计划,编制储存计划。大宗商品、物资进出库。业务部门应事先通知仓库;有特殊保管要求的新品种入库。应要求业务部门提供其性质和保管要求。进口商品,物资入库应要求业务部门(或委托单位)将合同副本和检验报告单送交仓库。
第十一条商品、物资入库要把好验收关。仓库依据入库凭证对商品、物资的数量、质量、包装等进行感观验收。具体项目、标准、比例、方法、时间等内容和要求,按有关规定办理。验收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应及时通知质量管理部门。
经过验收的商品、物资,验收人员要在凭证上签字或盖章。并做好记录;对拆件验收的商品、物资要在外包装上加注验收标记。
仓库在验收中发现问题按下列办法处理:
外地到货、发现商品、物资的品名、规格、等级、数量等与入库凭证不符,或包装破损、雨淋水湿、以及被盗、破碎等问题,由运输人员做出记录,仓库暂行接收,及时采取挽救措施,并会同有关部门迅速处理。发现商品、物资质量有问题暂不入库,会同质检和有关部门研究处理。
本地产品,发现数量与入库凭证不符,按实际数量在凭证上注明签收;如质量、品名、规格、等级或包装等不符合规定。仓库有权拒绝收货。
第十二条商品、物资出库,必须有正式凭证。仓库要认真审查出库凭证。在有效期内发货。凭证如有问题,必须经原开票单位重开或更正盖章后方为有效。对“白条”及手续不符的,仓库应拒绝发货。
对救灾、抢险、抢救危急病人等特殊情况,仓库应按企业规定的有关制度或应急措施。及时发货,不得延误;事后必须及时补办手续。
第十三条商品、物资出库要把好复核关。仓库必须按凭证所列项目,逐项复核出库的商品、物资,做到数量准确、质量完好、包装牢固、标志清楚,并向提货人或运输人员办清交接发货人必须注销提货凭证。并开具出门证。
商品、物资出库,必须严格按照先进先出,先产先出、近期先出、易变先出的原则办理;特殊商品、物资出库,应按有关规定办理。
由仓库分装、改装、换装的商品、物资,以及零货拼箱,包装要整洁,箱外加注标记,箱内放置装箱单;进口商品、物资出库,要加注中文标记。
仓库接到查询要及时答复,认真处理。
第三章商品、物资储存
第十四条商品、物资要实行分区、分类管理。特殊商品、物资如贵细、毒品、危险品等,必须按有关规定采取专库(柜)储存,指定专人保管。严禁将其相互混存或与一般货物混存;对于性质互相抵触。互相串味,以及养护、灭火方法不同的商品、物资,必须分开存放。效期商品、物资储存。必须有特殊标志。
第十五条仓库要按照安全、方便、节约的原则。合理利用仓容。要留有适当的墙距、垛距、顶距、灯距、底距,并做到堆码合理,整齐、牢固、无倒置现象。
要爱护商品、物资、堆码、装卸要遵守操作规程,实行文明作业。
第十六条仓库必须设保管帐(卡)。正确记载商品、物资进、出、存动态。
坚持货位编号、层批标量、动碰复核、日记月清、月对季盘等方法。保证帐(卡)、货相符。
帐簿及有关凭证必须按财会制度规定妥善保管,不得擅自销毁。
第十七条仓库要通过商品、物资进、出、存等活动,随时了解有无冷背积压、不配套、近期失效、盲目进货,仓库存货而门市脱销等问题,积极向业务部门反映情况,以利改进工作。
仓库管理规定 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仓库消防安全管理,保护仓库免受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仓库消防安全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仓库消防安全由本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
第三条本规则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消防监督机构负责监督。
第四条本规则适用于国家、集体和个体经营的储存物品的各类仓库、堆栈、货场。储存火药、炸药、火工品和军工物资的仓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五条新建、扩建和改建的仓库建筑设计,要符合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并经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核。仓库竣工时,其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公安消防监督等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六条仓库应当确定一名主要领导人为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仓库防火负责人负有下列职责:
一、组织学习贯彻消防法规,完成上级部署的消防工作;
二、组织制定电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逻等制度,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三、组织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业务培训和考核,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
四、组织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五、领导专职、义务消防队组织和专职、兼职消防人员,制定灭火应急方案,组织扑救火灾;
六、定期总结消防安全工作,实施奖惩。
第八条国家储备库、专业仓库应当配备专职消防干部;其他仓库可以根据需要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人员。
第九条国家储备库、专业仓库和火灾危险性大、距公安消防队较远的其他大型仓库,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
第十条各类仓库都应当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开展自防自救工作。第十一条仓库防火负责人的确定和变动,应当向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备案;专职消防干部、人员和专职消防队长的配备与更换,应当征求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意见。第十二条仓库保管员应当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做好本岗位的防火工作。
第十三条对仓库新职工应当进行仓储业务和消防知识的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四条仓库严格执行夜间值班、巡逻制度,带班人员应当认真检查,督促落实。
第三章储存管理
第十五条依据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按照仓库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程度分为甲、乙、丙、丁、戊五类(详见附表)。
第十六条露天存放物品应当分类、分堆、分组和分垛,并留出必要的防火间距。堆场的`总储量以及与建筑物等之间的防火距离,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第十七条甲、乙类桶装液体,不宜露天存放。必须露天存放时,在炎热季节必须采取降温措施。
第十八条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间距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间距不小于零点三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第十九条甲、乙类物品和一般物品以及容易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者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间、分库储存,并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第二十条易自燃或者遇水分解的物品,必须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和空气干燥的场所储存,并安装专用仪器定时检测,严格控制湿度与温度。
第二十一条物品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确定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准入库。第二十二条甲、乙类物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严防跑、冒、滴、漏。
第二十三条使用过的油棉纱、油手套等沾油纤维物品以及可燃包装,应当存放在安全地点,定期处理。
第二十四条库房内因物品防冻必须采暖时,应当采用水暖,其散热器、供暖管道与储存物品的距离不小于零点三米。
第二十五条甲、乙类物品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其他库房必需设办公室时,可以贴邻库房一角设臵无孔洞的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其门窗直通库外,具体实施,应征得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同意。
第二十六条储存甲、乙、丙类物品的库房布局、储存类别不得擅自改变。如确需改变的,应当报经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同意。
第四章装卸管理
第二十七条进入库区的所有机动车辆,必须安装防火罩。
第二十八条蒸汽机车驶入库区时,应当关闭灰箱和送风器,并不得在库区清炉。仓库应当派专人负责监护。
第二十九条汽车、拖拉机不准进入甲、乙、丙类物品库房。
第三十条进入甲、乙类物品库房的电瓶车、铲车必须是防爆型的;进入丙类物品库房的电瓶车、铲车,必须装有防止火花溅出的安全装臵。
第三十一条各种机动车辆装卸物品后,不准在库区、库房、货场内停放和修理。第三十二条库区内不得搭建临时建筑和构筑物。因装卸作业确需搭建时,必须经单位防火负责人批准,装卸作业结束后立即拆除。
第三十三条装卸甲、乙类物品时,操作人员不得穿戴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帽和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严防震动、撞击、重压、摩擦和倒臵。对易产生静电的装卸设备要采取消除静电的措施。
第三十四条库房内固定的吊装设备需要维修时,应当采取防火安全措施,经防火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三十五条装卸作业结束后,应当对库区、库房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人。
第五章电器管理
第三十六条仓库的电气装臵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电气设计和施工安装验收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三十七条甲、乙类物品库房和丙类液体库房的电气装臵,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安全规定。
第三十八条储存丙类固体物品的库房,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六十瓦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当使用日光灯等低温照明灯具和其他防燃型照明灯具时,应当对镇流器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确保安全。
第三十九条库房内不准设臵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离不得小于零点五米。
第四十条库房内敷设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护。
第四十一条库区的每个库房应当在库房外单独安装开关箱,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臵。
第四十二条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
第四十三条仓库电器设备的周围和架空线路的下方严禁堆放物品。对提升、码垛等机械设备易产生火花的部位,要设臵防护罩。
第四十四条仓库必须按照国家有关防雷设计安装规范的规定,设臵防雷装臵,并定期检测,保证有效。
第四十五条仓库的电器设备,必须由持合格证的电工进行安装、检查和维修保养。电工应当严格遵守各项电器操作规程。
第六章火源管理
第四十六条仓库应当设臵醒目的防火标志。进入甲、乙类物品库区的人员,必须登记,并交出携带的火种。
第四十七条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库房外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证,经仓库或单位防火负责人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动火证应当注明动火地点、时间、动火人、现场监护人、批准人和防火措施等内容。
第四十八条库房内不准使用火炉取暖。在库区使用时,应当经防火负责人批准。第四十九条防火负责人在审批火炉的使用地点时,必须根据储存物品的分类,按照有关防火间距的规定审批,并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人。
第五十条库区以及周围五十米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第七章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
第五十一条仓库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设臵、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第五十二条消防器材应当设臵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第五十三条仓库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臵,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
第五十四条甲、乙、丙类物品国家储备库、专业性仓库以及其他大型物资仓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的规定安装相应的报警装臵,附近有公安消防队的宜设臵与其直通的报警电话。
第五十五条对消防水池、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经常进行检查,保持完整好用。地处寒区的仓库,寒冷季节要采取防冻措施。
第五十六条库区的消防车道和仓库的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等消防通道,严禁堆放物品。
第八章奖惩
第五十七条仓库消防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公安机关、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本单位给予表彰、奖励。
第五十八条对违反本规则的单位和人员,国家法规有规定的,应当按照国家法规予以处罚;国家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地方有关法规、规章进行处罚;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附则
第五十九条储存丁、戊类物品的库房或露天堆栈、货场,执行本规则时,在确保安全并征得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同意的情况下,可以适当放宽。
第六十条铁路车站、交通港口码头等昼夜作业的中转性仓库,可以按照本规则的原则要求,由铁路、交通等部门自行制定管理办法。
第六十一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有关部、委根据本规则制订的具体管理办法,应当送公安部备案。
第六十二条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一九八0年八月一日经国务院批准、同年八月十五日公安部公布施行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即行废止。
附表: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生产类别火灾危险性的特征
甲使用或产生下列物质:
1、闪点
2、爆炸下限
3、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气中氧化即能导致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质
4、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气的作用,能产生可燃气体并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5、遇酸、受热、撞击、摩擦以及遇有机物或硫磺等易燃的无机物,极易引起燃烧或爆炸的强氧化剂
6、受撞击、摩擦或与氧化剂、有机物接触时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7、在压力容器内物质本身温度超过自燃点的生产
乙使用或产生下列物质:
1、闪点≥28℃至
2、爆炸下限≥10%的可燃气体
3、助燃气体和不属于甲类的氧化剂
4、不属于甲类的化学易燃危险固体
5、生产中排出浮游状态的可燃纤维或粉尘,并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者丙使用或产生下列物质:
仓库管理规定 14
第一章仓库管理规定
为了更好地发挥仓库对材料的调配功能,规范公司仓库的材料管理程序,促进本公司仓库的各项工作科学、安全、高效、有序、合理地运作,确保公司资产不流失和各工程项目所需材料的品牌、型号、规格以及质量合符要求,保证仓库材料供应不延误工程项目的进度,较准确做好各工程项目成本决算。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为防止公司材料资产流失,公司用于工程项目的一切所购买材料物品(板房所需购买的家私和摆设品,公司能够指定专人验收后交仓库)都务必先入库后才能从仓库领出,禁止不入库直接交工地的做法。没验收人签名,公司财务部有权拒绝报帐。
2、仓库所有物品进行分类建立帐册。可分为:五金交电水暖类、化工(油漆)铝钢材类、板(木)材建材(包括瓷砖)类、手动工具和机具及配件类、日杂防护劳保用品类。
3、仓库所有物品务必根据材料的属性和类型安排固定位置进行规范化摆放,尽可能在固定位置上贴上物品识标以便拿取。
4、仓库务必建立起分类的入库帐本和各工程项目的出库帐本。所有帐目当天发生当天入帐完毕,禁止隔天做帐。
5、与仓库发生各种业务关系的各相关人员务必严格按《仓库管理作业流程》进行办理各种业务,禁止发生各工地主管直接将材料报采购员购买的现象,公司直接授权给采购员购买的工程项目所需材料物品除外(购买回来务必仓库进行验收入帐后再按手续领出)。
6、仓库每季度进行一次仓库清理、整理和资产整体盘点并将盘点状况(包括产生盈亏状况说明)上报公司。盘点时,禁止不对实物实盘,仅抄袭敷衍了事。
7、仓库对所有机具类工具进行登记造表,建立起借用要登记的管理办法。每年清理、整理一次,按可用、在用、废旧、报废状况登记造表上报公司。个性是由于使用寿命极限报废的且属于公司固定资产的机具要及时上报公司财务部销帐。
8、各工程项目竣工正式交付业主或甲方使用后,仓库应在7天内将本工程项目竣工的材料决算表造出并上报公司。
9、做好仓库的安全防范工作。合理摆放消防器具,仓库内及仓库四周5米内属于禁烟区,任何人员不准吸烟,违者一次罚款100元。非仓库管理人员没经许可禁止进入仓库。不听劝告者给予经济处罚。
10、做好仓库物品的安全保护工作。根据材料的性能合理放置各类材料,防止材料变形、变质、受潮等现象发生。要经常检查化工类物品的性能、状态,变质且有危险的物品要及时处理并上报公司。
11、做好材料价格的保护工作。禁止私自将公司的材料底价和材料供应商有意图告诉竞争对手或与公司不相关的人员。
12、严把材料预定和报买关。材料员要认真审查仓库所交之要购买的材料,详细注明所需材料的品名、等级、规格、数量、色质、到货期限(必要的也可提交样品、示意图和材料店名)等交采购员,防止采购员误买、错买、多买、少买,以至造成公司损失。
13、认真做好材料采购工作。采购员要认真审阅采购单的采购要求(不明白问清楚材料员),严格按采购要求按时将材料购回仓库,避免工程材料长时间不到位而延误工程进度。购买材料尽可能应对代理商,有利于做好退货工作以减低公司损失。购买材料的总体原则为:货比三家,同等材料优质价便服务好者中标。
14、严把材料验收标准关。仓管员要仔细对照采购定单及参考样品认真核实送到仓库或工地材料的品名、等级、规格、产地、单价、数量、性能、质量和期限等。确保入仓的材料合符要求。如材料不合要求或货不对板就应不予验收签名,并将状况及时通报采购员。
15、仓库人员、材料员及采购员务必定期总结材料工作方面的问题。涉及材料价格问题应将状况及时通报设计师和预算员或公司,预防公司向准客户报工程预算价时严重底于市场致使公司受损。
16、第12、13、14条的相关人员要有高度的工作职责心,造成公司严重损失者,公司将追究当事人职责。
17、仓库人员应及时将公司办理材料退货的'详细状况报给公司财务部,避免公司遭受经济损失的现象发生。
18、仓库应做好各工程项目完工后的剩余材料安放保管工作,以便于以后搞好售后服务工作。
第二章仓库管理作业流程
1、各工地主管(水电和油漆主管)接新工地图纸后认真审阅,根据工地工程预算状况和实际工程进展需求,提前5天列出材料需求计划单,此单注明材料的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包括性能、状态、颜色(如果是十分用的材料,需设计师带给样板或材料采购的店名)等提交仓库。
2、仓库接各工地材料需求计划单后,立即核查库存状况,决定是否购买或购买量。如需购买,开出订购单,报材料员审核。
3、材料员根据订购单认真审核(包括到工地实际测量数量等)并与工地沟通后,提交订购单给采购员进行采购或通知供应商送货。
4、采购员(供应商)在接单2天内务必按订购单的要求将材料购回送到仓库。
5、材料到仓库后,仓管员务必严格按定单要求点数验收、入库、入帐。如不能确定验收标准的材料,应及时通知材料员和工地主管到场验收以确保材料有效。
6、材料进仓时,仓管员要按规定放好并及时通知工地到仓库领材料。仓管员根据各工地开出的领料单的数量发货给各工地并做好项目帐目。
第三章仓管员工作职责
1、准确地做好材料进出仓库的帐务工作。
2、严格按照材质的验收要求做好材料验收工作。
3、不合订购要求的或不合格的材料坚决不予验收。
4、认真做好仓库季报、工程项目竣工材料决算表工作。
5、认真做好仓库材料的分类摆放和保管工作。
6、认真做好仓库安全防范及仓库卫生工作。
7、认真做好仓库发料工作。发料原则:凭工地主管签名的领料单进行发放;材料务必送至仓库门口 交接(重物品除外);先进仓的料先发,旧废料根据实际状况合理利用。
8、认真做好退料工作。退料原则:不合要求材料及时通知采购员退回供货商并报财务;工地完工的剩余材料及时回收仓库保管。
9、认真做好各工地材料使用的监控工作。避免重复领料和材料浪费。
10、认真做好手动工具和机具的借收登记工作。
11、有职责提出仓库管理的合理推荐。
12、认真配合各工地做好各项材料管理和保护工作。
仓库管理规定 15
1、目的
为了更好地发挥仓库对物品与商品的调配功能,规范公司仓库的材料管理程序,促进本公司仓库的各项工作科学、安全、高效、有序、合理地运作,确保公司资产不流失和各销售渠道的品牌、种类、规格以及质量合符要求,保证仓库物品供应不延误销售日程,较准确做物流过程中的成本决算。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仓库的分类:
公司的'仓库总的来说有:酒类仓、包装材料仓、文本资料仓等。
3、物品验收:
(1)仓管员对采购员进库的物品无论多少、大小等都要进行验收,并做到:
①收货单或发票与实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不相符时不验收;
②收货单或发票上的数量与实物数量不相符,但名称、规格、型号相符可按实际验收;
③对进库品已损坏的不验收;
④检查收入物品的生产日期与外包装,是否验收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2)验收后,要根据发票上列明的物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价、单位、数量填写验收单,一式四份,其中一份留底备案,一份留仓库记账,一份交物流人员,一份交会计。
4、入库存放:
(1)验收后的物资,除直拨的外,一律要进仓保管;
(2)进仓的物品一律按固定的位置堆放;
(3)堆放要有条理、注意整齐美观,不能挤压的物品要平放在层架上。
(4)凡库存物品,要逐项建立登记卡片,物品进仓时在卡片上按数加上,发出时按数减出,结出余数;卡片固定在物品正前方。
5、保管与抽查:
(1)对库存物品要勤于检查,防虫蛀、鼠咬,防霉烂变质,将物资的损耗率降到最低限度。
(2)抽查:
①仓管员要经常对所管物资进行抽查,检查实物与卡片或记账是否相符,若不相符要及时查对;
②会计或有关管理人员也要经常对仓库物资进行抽查,检查是否账卡相符、账物相符、账账相符。
(3)对即将过期物品应该及时检查清理。
6、物品出库:
(1)领用物品计划或报告:
①凡领用物品,根据规定须提前做计划,报库存部门准备;
②仓管员将报来的计划按每天发货的顺序编排好,做好目录,准备好物品,以便取货人领取;
(2)发货与出库
①各部门各单位的出库一般要求专人负责;
②领料员要填好出库单(含日期、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用途等)并签名,仓管员凭单发货;
③出库一式三份,领取人自留一份,单位负责人凭单验收;仓管员一份,凭单入账;会计一份,凭单记明细账;
④发货时仓管员要注意物品先进的先发、后进的后发。
7、盘点:
(1)仓库物资要求每月月中小盘点,月底大盘点,半年和年终彻底盘点;
(2)将盘结果列明细表报财务部审核;
(3)盘点期间停止发货。
8、建立档案制度:
仓库档案应有出库单、入库单和实物明细账簿。并且按月分类妥善保存。
【仓库管理规定】相关文章:
仓库管理规定06-27
仓库消防管理规定06-17
仓库防火管理规定06-23
仓库管理规定 (15篇)06-27
仓库管理规定 15篇06-27
仓库消防安全管理规定06-17
仓库防火管理规定4篇06-23
仓库库房管理制度规定04-01
仓库管理制度最新修订及规定模板05-24
差旅管理规定0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