钥匙管理规定优选8篇
钥匙管理规定1
(一)总则
1、电梯是属于国家明令规定的特种设备,为了保障电梯的正常和安全使用,必须制定《电梯钥匙使用保管制度》;
2、电梯钥匙必须由专人保管和使用,电梯钥匙不得随意仿制或配制,也不得随意滥用。
(二)电梯钥匙使用与保养
1、电梯电源钥匙是操纵电梯运行与使用的电源开关钥匙;
2、电梯电源钥匙的操作使用程序必须按照电梯制造厂家规定的.操作使用程序进行;
3、电梯电源钥匙必须由经过适当培训的专职司机或电梯值班人员使用和保管,其他人不得随意使用与保管。
(三)电梯机房钥匙使用与保管
1、电梯机房是放置电梯重要设备的场合,只有经过适当培训的持证专业人员和相关人员才能进入;
2、电梯正常使用时,电梯机房必须上锁,以防止其他无关人员擅自进入;
3、电梯机房钥匙应由电梯司机、电梯值班人员或业主相关部门负责人保管;
(四)电梯三角钥匙使用与保管
1、电梯三角钥匙是电梯困人救援与电梯检修、检测时使用的;
2、电梯三角钥匙必须由电梯业主相关部门的负责人保管,其他任何人不得保管;
3、电梯三角钥匙上必须附着一个“告示牌”,讲明三角钥匙不得随意使用,以免造成在一次开锁后,可能未有效地锁住厅门而发生的危险;
4、用电梯三角钥匙救援必须由经过培训的持证专业人员进行,其他人员不得擅自使用。
钥匙管理规定2
1.0目的
有效的对钥匙进行规范管理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内部钥匙管理
3.0相关说明
4.0职责
4.1工程主任/主任:负责与施工单位钥匙移交的确认,并与住户中心做好移交手续。
4.2住户中心主任/主管:负责与工程部钥匙移交的确认,并对钥匙的保管进行定期检查。
4.3工程人员:负责对钥匙的单位、数量、编号及适用性进行逐一确认。
4.4物业助理:负责对移交的钥匙单位、数量、编号及适用性进行逐一确认,并做好钥匙的标识与借用登记。
5.0内容
5.1移交钥匙
5.1.1分包单位施工完工后与工程部人员进行钥匙移交手续,工程人员需对分包单位移交的钥匙进行逐一核对,对移交钥匙的单位编号、数量及适用性进行确认。
5.1.2工程部“验收小组”组长/工程员在门锁验收工作完毕后,按《钥匙验收记录表》记录合格的单位编号和数量,并要求施工队交匙人签名确认,然后将钥匙联同对应表格移交给住户中心。
5.1.3物业助理根据《钥匙验收记录表》核对工程部“验收小组”交来的钥匙,当实际接收钥匙数目与《钥匙验收记录表》“数量”项相符时,应在“签收确认”项标“√”。否则,应将实际情况在“备注”栏注明。核对完毕,应在《钥匙验收记录表》签名确认。
5.2钥匙整理与保管
5.2.1物业助理应标清钥匙单位编码并整齐有序地放置在钥匙柜中,并在钥匙柜贴上示签,加以注明。
5.2.2业主/住户委托保管钥匙时,物业助理应在《业主托存/移交钥匙登记表》和上作相应记录,并将钥匙按单位编号整齐有序地放置在钥匙柜中,业主/住户前来领取钥匙时,物业助理凭“雅居乐花园住户证”和“业主身份证”移交钥匙给业主。同时,应在《业主托存/移交钥匙登记表》中标注移交日期,请业主签名确认。
并在《托存钥匙日期登记表》中取消该单位钥匙托存日期。在无任何证件证明索匙者为钥匙所属单位的业主或合法住户时,物业助理不得将钥匙转交。
5.2.3住户中心主任/主管应安排专人定期对钥匙柜内的标签和钥匙单位编号进行检查,如发现标签、编号脱落或模糊不清时,应及时更新改进。
5.3钥匙借用与归还
当公司员工或其他施工单位因公事要求外借钥匙时,物业助理应检查借匙人的工作证,并由借匙人签名确认。
5.3.1花园管理区、工程部、绿化部、经营部、售楼部借匙情况分别按《___部门借钥匙登记表》要求填写日期、钥匙编号、数量、借匙人;
5.3.2对于其他施工单位借钥匙情况应由工程人员代借,并在《其他部门长期借钥匙登记表》中签字确认。
5.3.3对于未入住单位的业主的'借匙情况应由售楼人员代借,并在《业主借匙睇楼登记表》中签字确认。
5.3.4办理钥匙退还手续时,物业助理应在核对钥匙楼量后,在对应的登记表中标注钥匙退还日期,并在“接收人”一栏签名确认,然后,按钥匙单位编码整齐有序地放置在钥匙柜内。
5.3.5住户中心主任/主管应安排物业助理根据各类登记表的记录检查钥匙的借还情况,发现借期超过一星期不还钥匙者,应填写《钥匙催还单》发送到借钥匙部门催还。
5.4钥匙的损坏或丢失
5.4.1当接到丢失或损坏钥匙报告时,物业助理应按《钥匙管理备忘录》要求记录事件经过,并报告住户中心主任/主管。住户中心主任/主管与业主联系,征得业主同意后,采取补配钥匙或换锁,确保遗失钥匙单位的,住户服务中心将处理结果记录在《钥匙管理备忘录》。
5.5所有与钥匙管理有关的记录就归档保存两年。
钥匙管理规定3
1目的
规范钥匙管理工作,确保各设备设施房的钥匙,使用规范和安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客户服务处工程部。
3内容
3.1所有钥匙任何时候须有不少于一把备用,所有备用钥匙须造册登记。
3.2各设备设施房的.钥匙应清楚标明,并整齐有序的放置在钥匙专柜中;钥匙专柜由工程主任掌管。
3.3在正常情况下,各设备设施房的钥匙不能借给外单位人员或其他各部门人员,如特殊情况下,必须经主任同意并填写《领(借)用钥匙登记表》;
3.4工程人员用钥匙,须填写《领(借)用钥匙登记表》并签名确认,工程人员离开本部门,所有钥匙须缴回。
3.5钥匙丢失或损坏时,当事人应填写《钥匙丢失/损坏申请表》,工程主任查实后填表补回。
3.6工程人员必须妥善保管好领用钥匙,熟悉各钥匙的使用范围,并承担相应责任,每月月底统计一次,填写《钥匙月库存统计表》。
4附表:
4.1《领(借)用钥匙登记表》
4.2《钥匙丢失/损坏申报表》
4.3《钥匙月库存统计表》
钥匙管理规定4
第一条
为管理办公场所物品的整洁及安全,特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
总公司钥匙由行政部(办公室)统筹管理、复制,部门钥匙由部门负责人管理。
第三条
总公司大门钥匙分配四把,各部门大门钥匙分配二把。
第四条
如因公需使用钥匙,得向保管人说明使用目的,用毕后应立即归还。
第五条
部门负责人负责管理钥匙的'使用,不得任意复制或允许同仁借予他人使用,否则负连带赔偿责任。
第六条
钥匙保管人应遵守下列条件,否则所受损失由保管人负担责任,并视情节轻重论处或依法查办。
(一)离职时应将钥匙缴交行政部(办公室)负责人。
(二)钥匙遗失时,应立即向管理单位报备。
(三)非经管理单位同意不得复制。
(四)不能任意借予外人使用。
第七条
办公场所的桌、抽屉等钥匙应由行政部(办公室)、部门由部门负责人统一保管一套,并依类保管,以备急需。
钥匙管理规定5
为规范楼宇钥匙及其他钥匙的移交、借用和保管手续,确保钥匙的管理有章可循,特定本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客户服务部、物业部及XX物业主管级以上员工。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的钥匙包括新交楼宇已售单元钥匙、未售空置房单元钥匙及其他钥匙。
第二章钥匙交接管理规定
第三条管理员负责部门内部所有钥匙的管理,部门所管的钥匙必须统一存放于部门的'之中。
第四条每次交楼之前,物业部负责楼宇的接管验收工作。验收完毕,设专人负责接收施工单位交来的各单元钥匙;交接时,应逐一盘点每个单元房间的钥匙条数并登记在《房屋钥匙交接本》上,交接双方均须签名,并注明时间。
第五条相关负责人须安排物业部物业助理或工程维护部人员对上述交楼的房间钥匙进行抽查,核查房间号与钥匙是否相符,抽查比例不得低于一栋楼总户数的20%。如发现不符者,应立即联系施工单位及时处理。
第六条钥匙应统一悬挂于"钥匙板"上,并与房间号的空格一一对应,以便于查找和管理。
第七条业主来物业公司收楼,在办理完相关手续后,领取房间钥匙时,应在《业主签收钥匙一览表》上签名,并注明条数和领取时间。
第八条业主在验收房屋过程中,发现问题,须留下保修钥匙一条或预约时间进行保修。如业主留下保修钥匙,应在《业主留存钥匙一览表(保修用)》上登记。与施工单位交接保修钥匙时,必须点数签收。
第九条每天交楼结束,相关人必须逐一核对钥匙板上的钥匙与《业主签收钥匙一览表》上的签收情况是否相符。如有不符,须上报部门领导,并及时查找原因进行处理。
第十条进行零散收楼过程中,同样适用于以上相关条款,做好相关人员的签收。
第三章钥匙借用及保管
第十一条除以下情况,楼宇空置房钥匙不得外借:
1、检查未收楼或未售空置房;
2、因渗漏水投诉,需要使用空置房暂时居住的;
3、其他经部门经理以上领导同意外借的。
第十二条空置房钥匙外借时,须到档案管理员处登记外借原因,经部门负责人同意签字后方可外借。经手人应在《钥匙借用登记一览表》上登记并签名,并注明条数和预计归还时间。因维修需要使用空置房的,借用钥匙只能限借壹条且当日归还。
附则:空置房钥匙未经部门领导同意借出,扣罚责任人50元;按规定借用钥匙只能限借壹条且当日归还,否则扣罚责任人50元。
第十三条使用空置房确需将钥匙交予相关业主的,经办物业助理应做好签收登记工作。
第十四条钥匙借用人使用完毕后,应立即归还档案管理员处,严禁私自藏匿空置房钥匙。
附则:如借用人私自藏匿空置房钥匙,扣罚借用人50元。
第十五条兄弟单位借用钥匙,须通知部门负责人知情,且当天借用必须当天归还。
附则:经办人借出钥匙后必须跟进,钥匙在当天归还,否则扣罚责任人50元。
第十六条其他钥匙,如公共设施、设备房的钥匙由调度中心主管负责保管,借出和归还都须有相关记录。
第十七条部门仓库的钥匙由档案管理员和部门领导各持壹套。一般情况下,仓库钥匙不得转借他人保管。特殊情况下,如业主预约双休日收楼需领取房间钥匙,档案管理员须登记仓库钥匙的转借情况。
第四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规定由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规定从下发之日起开始施行。
第二十条附《钥匙借用登记一览表》、《业主留存钥匙一览表(保修用)》、《房屋钥匙交接表》、《业主签收钥匙一览表》。
钥匙管理规定6
一、酒店各部门钥匙共3套:办公室1套、部门1套、保安部1套;吧台、收银台的抽屉锁、柜锁钥匙由具体使用人自己保管;保险柜钥匙由财务部2人共同保管;
二、酒店万能卡的'管理:
1。酒店客房万能卡共计5张:总经理持有一张,客房部经理持有一张,房务中心持有一张,余下2张将由办公室封存。紧急情况下,经总经理授权,方可使用。
2。工程维修人员(包括弱电维护),如需进入房间维修,需在房务中心登记后,方可进入房间工作。
三、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私配酒店钥匙;
四、钥匙执有人需妥善保管好酒店钥匙;
1。每把钥匙都需做好标签,注明是何处的钥匙,以方便使用;
2。钥匙不用时应入柜上锁,不得乱丢乱放,以防遗失;
3。不得将钥匙交与他人使用和保管;
4。非工作需要,不得动用酒店钥匙;
5。钥匙如有缺失,应立即上报办公室,重新换锁;
五、酒店钥匙一律在单位保管,不许带回家;
六、如更换锁具,需及时调整3套钥匙,以免造成混乱。
钥匙管理规定7
20xx年01月07日文号:eo—08001
致:各部门
由:总办
主题:xx酒店钥匙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大厦设施设备、物料用具的管理,方便大厦日常运作管理,强化各职级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理顺各区域、各岗位钥匙的管理,特作如下规定:
一、钥匙掌控权限:
1、大厦所有区域、所有岗位,门、橱、柜、抽屉钥匙由总经理办公室统一保管一套。总办应建立钥匙保管明细,将所有钥匙进行统一登记、编号,由专人管理,未经批准,无特殊情况,禁止动用。如有动用,须持使用部门主管、总经理办公室主管、分管领导、总经理签批文件许可后,到总经理办公室办理借用手续。
2、各部门负责区域的所有岗位,门、橱、柜、抽屉钥匙由各部门主管统一保管一套,以备特殊情况下使用。应建立备用钥匙明细和使用记录,每次动用应详细记录使用时间、使用人、使用原因等情况。
3、酒店各部门、各工作间的钥匙安排专人管理。不准带出店外,或交无关人员代存,下班后交专人(或指定部位)管理,并当面点清,作好交接记录。
二、上项第三条中钥匙的保管:
1、客房区域的所有岗位,门、橱、柜、抽屉钥匙,由房务中心统一保管,房务部对钥匙的数量、领用时间和另用人作出明确规定,当值房务中心领班根据部门规定负责钥匙的管理,并做好钥匙的交领记录。
2、其他区域的.所有岗位,门、橱、柜、抽屉钥匙,由总台统一保管,房务部对钥匙的数量、领用时间和另用人作出明确规定,当值房务中心领班根据部门规定负责钥匙的管理,并做好钥匙的交领记录。
3、各部门、各岗位钥匙在非正常使用时间,一律按照上述规定移交区域钥匙。房务中心和前台分别负责所管钥匙的领用登记、核对、移交工作,在部门人员交班时要做好钥匙的移交,所管钥匙在规定时间内未上交的,房务中心领班和总台员工要及时核查,确保钥匙按时上交。
4、非特殊情况,其他部门人员不得领用除本部门以外区域的钥匙,保安部员工例常巡查时,须与当值大堂副理或值班经理一起领用。
5、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开启其他部门的门、橱、柜、抽屉时,须经值班经理同意,并由保安人员到场的情况下一起开启。
三、各部门对钥匙的数量、领用的时间和领用人作出的规定内容发生变化,应在第一时间以书面形式知会前厅部总服务台。
四、负责钥匙掌控部门应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强钥匙管理,非指定人员、非指定时间、非指定情况,不得随意对外派发钥匙,遇有例外情况,需由所在部门经理电话通知,当事人领用签字后,由所在部门经理补签。
五、钥匙交接,双方相关人员应进行严格的核对交接,一经交接,有关钥匙的任何差错,均由最终签字确认人负责。
六、各种门、橱、柜、抽屉钥匙必须严格管理,不准丢失、损坏。如丢失钥匙,禁止私自撬开,应由所在部位负责人在场,保卫部人员监督,工程部维修人员处理,并对责任人按锁的原价处以2—5倍罚款。如钥匙损坏无法使用时,应立即报告保卫部核实,并将损坏不能使用的钥匙交回总办,经总办批准后再重新配制,费用自理。如有锁和钥匙的质量问题,由工程部、部门领导鉴定确认后,由工程部安排维修更换。
七、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总经理办公室行使监督检查权。后附钥匙领用记录标样。
上述规定望各部门遵照执行。
总办
抄报:总经理总助抄送:各部门
钥匙管理规定8
110KV、10.5KV系统防误闭锁系统经过调试、试运已经正式投入运行,为了保证系统的正常、可靠的.运行,防止误操作事故的发生,特作如下规定,望全体运行人员遵照执行。
一、紧急解锁钥匙(包括跳步钥匙)管理规定
1、应建立微机五防闭锁解锁钥匙、配电室、刀闸把手、变电站等专用钥匙的管理制度;建立各类钥匙使用、借用登记本;钥匙要实行定置管理,按值移交,借用钥匙要进行登记
2、五防闭锁解锁钥匙应现场封存,按值交接。使用时必须经值长同意,发电部主管批准,并做记录;使用后,重新贴上封条,并在封条上注明年、月、日;
3、所有钥匙均应按规定使用;严禁非当班值班人员和检修人员使用解锁钥匙;
4、检修人员因工作需要使用配电室、配电盘、配电柜钥匙,应向运行人员说明原由,履行借钥匙手续。检修人员离开配电间时,必须立即将钥匙交回;
5、必须开锁才能操作的设备,操作前应准确核对设备编号、锁头和钥匙编码无误;如发生疑问,必须立即停止,汇报值长查明原因。
二、紧急解锁钥匙(包括跳步钥匙)的使用规定
1.紧急解锁钥匙、跳步钥匙用信封密封,存放于五防钥匙专用箱处。
2.正常情况下禁止使用紧急解锁钥匙、跳步钥匙,严格按照正常的倒闸操作步骤进行倒闸操作。
3.在事故处理、或者五防系统发生故障的情况下,可以使用紧急解锁钥匙、跳步钥匙但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使用紧急解锁钥匙、跳步钥匙必须汇报值长许可,并经过发电部主管同意后方可使用。无特殊情况,发电部主管应到场监护。
(2)使用紧急解锁钥匙、跳步钥匙进行操作时必须有经验丰富的人员(主值或值长)进行监护,要详细核对设备名称编号,特别小心谨慎,防止走错间隔,发生误操作事故。
(3)紧急解锁钥匙、跳步钥匙在每次使用后运行人员及时在台帐上进行登记,发电部主管应及时对钥匙重新密封。
(4)在检修工作中,检修人员需要进行拉、合断路器、隔离开关试验,由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共同检查措施无误后,经值长同意,可由运行人员使用解锁钥匙进行操作;
(5)运行人员应定期检查密封情况,破损时应及时密封完好。
(6)台帐为解锁钥匙登记,应根据钥匙使用情况进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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