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宿舍管理规定
宿舍管理规定1
学生宿舍管理规定宿舍是学校的最基本单位,是学生学习生活的基本场所,创“洁、齐、美”的寝室是全面提高素质的需要,也是成才的需要。
学生宿舍实行规范化管理是为学生创造一个“洁、齐、美”安全、舒适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培养学生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守纪律,提高学生素质,促进学生成才的重要途径之一,也是学校“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重要措施之一。
学生寝室规范化管理共分三个规范,一个规定。
一、卫生规范
1、宿舍管理实行室长负责制。室长应做到:全面关心同学,如有室内同学生病或遗失钱物、钥匙等应及时向舍务老师、班主任汇报;督促值日生认真负责做好工作,督促同学遵守纪律,卫生习惯养成等。
2、宿舍卫生实行值日制度,每天一位学生负责。值日生工作范围包括:卫生打扫、清倒垃圾、物品摆放,离开宿舍检查门窗,有权监督其他学生遵守规章制度情况。
3、要求门窗整洁明亮,物品放置整齐划一,衣服凉晒整齐,地面干净无杂物,过道无积水,大花板、墙角无蛛网,墙面、箱橱、多用柜无污点。
4、养成良好卫生习惯,任何同学不得在室内外、公共场所乱扔杂物。禁止学生在宿舍内用膳、洗涤饭盆等。禁止学生随地倒水。
5、自觉维护好公共场所卫生(楼道、走廊、盥洗室筝),实行楼长负责制。
二、文明规范
1、同学之间团结互助,互敬互重,形成温馨友爱氛围。
2、讲究文明礼貌,不说脏话、不打架斗殴。
3、不准打朴克、杜绝赌博。不堆酗酒、抽烟。
4、垃圾人箱,不准把垃圾、生活用水从窗口倒下。
5、晚上熄灯后,不准讲话、敲墙壁等。禁止在寝室点蜡烛。
6、爱护公物,不准用脚踢门,开窗后用窗钩钩好。损坏公物按规定赔偿。
7、学生应在学校规定的回家日回家,特殊情况回家,应向班主任请假,办理好请假手续,并将请假条交给教导处及舍务老师。
8、按时起身就寝,认真参加旱锻炼,早锻炼不得缺席迟到、早退。
9、自行车要统一登记,办理好停车证,并按指定地点有序停放。
三、安全规范
1、离开寝室,关好门窗,不得将钥匙随意借给其他寝室同学。
2、寝室内如有失窃、丢失钥匙等应及时向舍务老师报告。
3、每位同学应将贵重物品、钱、菜票、钥匙等保管好,以免失窃而造成损失。
4、禁止在寝室内私拉电线、玩火(点蜡烛等)。
5、通学生不得进入宿舍,不得擅自留宿外人。男。女同学之间不得相互串宿舍。
四、奖惩规定为了有效的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规范和卫生习惯,采用个人扣分制,具体规定如下:
1、个人内务不按规范要求整理摆放的,每项扣1一5分,劝导无效,可加倍扣分。
2、地面不扫。位权不倒、物品摆放不整齐的,扣当天值班人5一10分。
3、每次规定的大扫除项目,没有做到的,全室每人扣5一10分,局部没有做到的',扣分工负责人5一10分。
4、从窗口倒水或将水倒在室内、过道、楼梯口者,扣10一30分。劝导无效的可加倍扣分。
5、因使用明火(点蜡烛、焚烧废纸等),扣当事人50分,造成严重后果者,除负责一定的赔偿外,依情节轻重,由学校给予处分。
6、对寝室内用膳者扣20分,酗酒者扣50分。
7、熄灯后讲话,听收录机影响他人休息者,扣10分,劝导无效者,加倍扣分。
8、寝室内打扑克者扣20分,赌博、抽烟者扣50分。
9、私配钥匙者,扣20分。
10、回家不请假或私自在外住宿者扣20分,劝导无效的,加倍扣分。
11、不按时起身,早锻炼迟到者,每次扣5分。缺席者扣10分。
12、不服从舍各老师,无理取闹,妨碍正常工作者,每次可扣l0-50分。
13、每位同学的扣分情况每周向班主任汇报一次,每个学期内扣分累计满50分者,作书面检查。扣分满200分者,移交学校教导处处理,扣满400分者取消住宿资格。
14、每天上午或下午学校组织检查宿舍,次日公布分数。
15、以“洁、齐、美”文明宿舍每月评选一次,并给予公开表扬。
16、学期结束,根据寝室内学生扣分及评选“洁。齐、美”文明寝室光荣称号次数,评选出“模范宿舍”,并给予适当的奖励。
17、各个班级宿舍得分情况。评选“洁。齐、美”文明寝室次数与评选优秀班集体等挂钩。
18、每个学期学生扣分递交班主任,与思想品德评语、操行等第、评选三好学生等挂钩。
宿舍管理规定2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为加强员工集体宿舍管理,杜绝安全隐患,保证员工集体宿舍的安全和正常秩序,特制订本规定。
第一章总则
一、本公司或项目的员工集体宿舍仅限于下列人员住宿;
1、非本市户口、家居外地的实习生。
2、经公司或项目审定的人员。
二、员工集体宿舍应配备消防灭火器材;
三、员工集体宿舍房间内应有紧急疏散图;
四、宿舍房门的钥匙由宿舍管理员或宿舍长统一掌握,其他住宿人员未经许可不得私自配置;
五、如遇紧急意外情况,应听从管理人员的指挥和组织自救逃生;
第二章住宿人员须知
一、自觉遵守员工集体宿舍管理规定,服从管理人员管理,保持宿舍区的安静,不大声喧哗、打闹;
二、自觉参加防灾救灾救援演练,每半年不少于一次;
三、爱护公物,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挪动宿舍区域及室内公共物品;
四、自觉维护宿舍内清洁卫生,被褥及个人物品码放整齐,洗晒衣物须按指定地点,个人贵重物品应妥善保管;
五、禁止使用电炉、电褥子、热得快等火源性器具和擅自拉接电气线路;
六、宿舍内不得自行安装床头灯,如有特殊需要,需报请项目经理批准后,由工程人员负责安装,以确保安全;
七、禁止损坏或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
八、禁止室内吸烟,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禁止在宿舍房间内做饭(电饭煲只能在项目制定地点使用);
九、手机充电须在室内有人的情况下进行,不得在室内无人的`情况下充电。因特殊情况需充电,须将充电器及电池交给宿舍管理人员统一管理;
十、学员一律不得在外留宿,如有特殊情况在外留宿者应提前到管理员处或项目办公室填写请假单后方可外出。口头申请、电话申请视同于未经批准擅自在外留宿,在外留宿期间,学员人身安全等一切责任由个人承担;
十一、注意防火、防盗,严禁存放、隐匿违禁品(凶器、毒品、黄色录像带或书刊);
十二、禁止住宿员工夜间进入办公区域,员工最迟应于晚10:00前返回宿舍,10:30熄灯就寝;
十三、严禁男女混居,不得擅自调换房间床位。不得擅自将亲友带入员工宿舍或留宿外来人员;
十四、禁止斗殴、酗酒、聚众赌博、饲养宠物以及播放黄色影碟;
十五、注意搞好团结、互帮互助,如遇特殊情况,应及时向宿舍管理员或项目值班主管报告。
第三章宿舍管理员职责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定期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二、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住宿人员的消防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三、负责员工日常住宿管理,编排住宿人员卫生值班表,做好宿舍区域公共卫生的管理;
四、维护员工宿舍安全和正常宿舍秩序,做好宿舍区域公共财物、设施设备的管理;
五、丰富员工业余文化生活,关心宿舍员工,做好生病学员就医等后勤工作;
六、当班时不得睡觉、干私活,如遇突发情况,应及时向有关上级报告;
七、协助公司、项目完成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入职人员工装、被褥的领取、统计等工作)。
本规定自20xx年10月1日起执行,原《公司员工集体宿舍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宿舍管理规定3
为使全体职工生活在一个优美、整齐、清洁的环境中,结合南京公司的.相关管理文件,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宿舍设施:凡住在活动板房内的所有职工严禁在宿舍墙壁上乱钉钉子、乱通,以及以任何形式损坏活动板房的,按活动板房原价赔偿。
二、宿舍卫生区:每个宿舍选出一名宿舍长,排出卫生值日表。每天必须认真整理、清扫二次以上,确保室内外卫生,保持清洁、整齐、美观和室内通风,生活垃圾集中至垃圾桶内。
三、搞好宿舍管理,遵守社会公德,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准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做到宿舍规范化,衣被叠放整齐,床底下鞋子应摆放整齐,严禁从楼上往下倒水、乱扔垃圾以及在二楼走廊上洗澡倒水,如果发现一次罚款50元/次/人.
四、宿舍内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用电炉、电饭煲、电炒锅、热得快等烧水、烧饭;严禁用太阳灯等烘烤衣物、鞋子等;严禁睡在床上吸烟,以防发生火灾;宿舍严禁长明灯,做到人走灯熄.
五、个人卫生:坚持做到勤洗手、勤理发、常洗澡、勤换衣服和工作服、鞋袜、勤晒被褥;严禁随地乱倒剩饭菜、随地大小便,所有洗过的衣服全部凉晒到专用晒衣铁丝上。
六、严禁在楼上楼下小便发现一次罚款100元/人/次,严禁发生盗窃行为,如发现立即送公安机关处理并开除.
楠京都一建设工程发展有限公司厂房项目部
宿舍管理规定4
一、卫生(50分)
1、被褥:被子靠近内侧床头,按照枕头--小褥子--被子从下向上顺序摆放,被子上面不蒙布,被口部分冲门,褥子叠放整洁无皱。
扣分:不叠被褥每人次扣2分,不整洁每人次扣1分,不按规定摆放每人次扣1分。
2、地面:地面包括床下干净无杂物,不留死角,无口香糖等脏迹。
扣分:未清扫扣3分,不干净或有杂物、死角、脏迹等扣1分。
3、卫生间:地面及墙壁干净无杂物,拖布、扫帚、垃圾桶等物品摆放整齐,垃圾桶套袋,便池干净清洁。
扣分:地面、墙壁及便池不干净扣2分,有杂物、死角扣1分,物品摆放不整齐扣1分,垃圾已满未及时运走扣1分,未套袋扣1分。
4、洗漱台:干净整洁,台上、台下无杂物,暖瓶靠内侧摆整齐。
扣分:不干净扣2分,有杂物扣1分,暖瓶乱摆乱放扣1分。
5、窗帘窗台:窗帘干净整洁,不拴疙瘩,人走拉开至窗户两侧,自然下垂(由于材料不同,新楼除外);窗台干净。
扣分:窗帘不干净扣1分,未拉开扣1分,窗台不干净、乱摆乱放扣1分。
6、墙壁:洁白干净无张贴。
扣分:订钉子、挖洞扣3分,乱粘乱贴、乱写乱画扣2分。
7、摆放:床下按照脸盆(两两上下相扣,内放洗漱用品)--鞋顺序放至床下中间,房间内无乱拉乱挂,自制围栏、挡风板现象;储物柜按规定摆放。扣分:物品不按规定摆放,扣1分,不整齐扣1分,房间内乱拉乱挂,自制围栏、挡风板等扣1分。
8、玻璃、门:干净,门牌标志及时更换,内容正确,张贴位置恰当。
扣分:玻璃(要求的)不干净扣1分,门不干净扣1分,无门牌标志,张贴位置不恰当,或内容不符扣1分。
二、纪律(50分)
1、不按时回宿舍每人次扣2分,不按时熄灯扣2分,不按时就寝每人次扣1分,非规定时间,私自进入宿舍扣1分。
2、就寝后说话第一次扣1分,再次扣2分,大声喧哗扣2分,打闹扣3分,打架扣10分,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每人扣20分,并取消其住宿资格。
3、私自外出每人次扣20分,并取消其住宿资格,私换床位每人次扣3分,串宿舍每人次扣2分。
4、私藏不安全器械扣10分,私藏烟具、牌具、酒类物品扣3分,吸烟、赌博、饮酒每人次扣5分。
5、乱扔垃圾扣5分,带垃圾零食到宿舍,每人次扣2分,就寝后吃东西扣3分。
6、带手机到宿舍扣3分,玩手机扣5分。
7、损坏公物,照价赔偿,故意破坏,视情况,扣5--20分,按照物品3倍价格赔付,情节严重者,取消其住宿资格。
8、恐吓其他同学扣3分,索要偷拿他人财物扣5分。
9、不服从或顶撞宿管教师,扣20分,情节严重者,取消其住宿资格。
宿舍管理规定5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精神,为维护学生宿舍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特制定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一、学生须按时缴纳住宿费,由学校统筹安排宿舍。
二、学生宿舍内空房间、空床位由学校统一计划管理,不准擅自占用床位。学校有权进行宿舍调换,学生应服从。
三、住校学生应按指定的房间、床位号住宿,不得私自调换。严格禁止出租床位或以他人名义入住学生公寓,一经发现,学校有权收回床位并按有关规定处理。为保障安全,不得将宿舍钥匙转借他人,不得私配钥匙,钥匙丢失应及时到学生公寓管理处申请换锁,费用自理。进出宿舍忘带钥匙,凭学生证或身份证到宿舍管理员处借用。
四、住校学生未经学校学生公寓管理处批准,不得私换门锁。
五、住校学生如办理休学、退学、出国等离校手续的,须先搬离并清空宿舍物品,并按照学生公寓管理处要求退还宿舍钥匙等物品,由学生公寓管理处签字确认后方能完成各项离校手续。住校学生因宿舍搬迁、调整等调换学生宿舍时,须先归还原宿舍钥匙后才能领取新钥匙,延期不归还者,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六、住校学生需妥善保护学生公寓内的各项设施、设备,不得损坏各类设施,污损物品,违者除按照学生公寓管理处有关物品损坏标准照价赔偿外,并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七、宿舍应实行卫生值日制度,每天轮流值日,做好室内卫生工作。要求被褥折叠整齐,物品放置有序,垃圾入篓,地面桌面整洁。宿舍卫生检查中屡次不合格者,责令其搬离宿舍。
八、住校学生应自觉遵守文明行为规范,严禁在宿舍内大声喧哗以及做其他各种有碍他人学习休息的活动;严禁在宿舍范围内酗酒、抽烟、起哄、打架斗殴;严禁观看、传播淫秽书刊和音像制品;严禁在宿舍和走廊打球、跳舞、溜冰等;严禁在宿舍内打牌、打麻将或变相赌博;严禁饲养小动物;严禁各种形式的'经营活动;严禁在学校公共区域如楼道晾晒衣物,摆放个人物品。违者将予以批评教育外,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九、住校学生要加强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注意防火、防盗。在学生宿舍范围内严禁存放各种有毒、易燃、易爆物品;严禁燃放烟花爆竹;严禁焚烧物品;严格执行消防法规,宿舍内除正常使用空调、热水器、饮水机、电脑、手机、台灯外,其它电器须经社区管理中心批准方可使用,未经允许禁止使用。严禁私拉、私接电线,不得自行安装插座、灯头;严禁使用与治安防范要求相违背的器具,违反规定对他人和公共财产造成损失的必须照价赔偿,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住校学生须遵守学校作息制度,准时熄灯,不得无故晚归或夜不归宿。
十一、学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来访人员要办理登记手续,未经许可,外来人员不得进入学生宿舍。未经批准,学生不得进入异性宿舍楼(层),严禁留宿非本宿舍人员。违者按相关规定处理。
十二、所有退宿的同学在办理完离校手续时必须清理并带走属于自己的物品,学校对学生离校后遗留物品在3个工作日后将作无主处理。对于换宿舍的同学须在规定时间内清理并带走属于自己的物品,学校对换宿舍截止时间后遗留物品在3个工作日后将作无主处理。
十三、学生社区管理中心不定期组织学院、辅导员、学生代表开展学生宿舍抽查,住宿学生须予以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抽查。
十四、在宿舍内发布不当言论或做出不当行为,造成恐慌,且有悖社会公序良俗或扰乱宿舍、校园秩序,经学校警告制止后仍不改正的,学校有权收回床位,不再安排宿舍。
十五、经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总院(上海市心理咨询和治疗中心)诊断后,确认患有心理或精神疾病,且经学校评估后认为在治疗(尚未治愈)期间不宜住在学生宿舍中的学生,必须在家长监护下自行安排住宿。当上述学生经治疗痊愈后,且经学校认可可以恢复居住在学生宿舍的。
十六、对违反以上规定的学生,按照《学生违纪处分条例》(上外贤达学〔20xx〕64号)、《学生违纪计分实施办法》(上外贤达学〔20xx〕62号)给予处理。
十七、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属学生工作处。
-- end --
宿舍管理规定6
为加强教师宿舍管理,创造文明、舒适、安全的生活居住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1、教师宿舍的安排由学校办公室负责协调安排,落实到位。教师不得自行调整宿舍位置。
2、严格遵守学校的治安管理制度,不得在宿舍内留宿外人,大声吼叫,酗酒,赌博等影响宿舍区正常生活和学习秩序;若亲友来访,要按规定在门卫室作好登记。
3、要认真搞好室内外的环境清洁和做好保洁工作,不要在墙壁上乱涂乱画,地面无积水,无赃物,房内无异味。
4、爱护宿舍物品,凡宿舍内的设施、设备、用具发生破损或故障,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修,故意损坏的要按有关规定赔偿。
5、注意用火、用电和财物的`安全;保持走廊、楼梯、梯间的清洁和畅通,不能在上述地方堆放家私、杂物。
6、已搬离学校宿舍的教职工,要及时上报学校办公室,以便进行房租、水电的结算及统筹安排;宿舍锁匙要亲自交给学校办公室主任,不得擅自给他人,更不能擅自将住房子转给自己亲属或其他人居住。
宿舍管理规定7
1、上课时间、晚自习时间未经批准不准进入宿舍,熄灯后擅自外出者将按章严肃处理。
2、严格遵守熄灯时间制度规定:周一至周四为22时熄灯,周五、周六为22时30分熄灯。
3、尊敬宿舍老师,服从管理,不在宿舍嬉闹,不欺弱小同学,不在宿舍就餐,禁止赌博、吸烟、喝酒。
4、未经学生科同意,不准调换房间和床位,自觉爱护公物,损坏公物赔偿,破坏公物者按章重处。
5、男、女宿舍学生禁止互窜,外来人员未经许可不准进入宿舍。
6、搞好宿舍卫生,物品按规定放置有序,做到内务整洁,窗明几净。
7、不私接电线和插座,不人为固定电扇摇头,做到人离灯关,安全用电。
8、女生不穿袒胸露背服装、透明服装、拖鞋,男生不穿背心、短裤、拖鞋出宿舍。
9、自行车不准停放宿舍区域,应停放于车棚。
宿舍管理规定8
一、住宿条件
1.住宿者,须是家住外地的单身教职工。
2.家住大连附近,但因工作存在特殊情况者,说明情况,经院办同意也可申请住宿。
二、住宿办法
凡需住单身宿舍的教职工须本人到院办领取、填写住寝审批表,经过部门领导、人事处以及院办审核后,根据实际情况,由院办统一安排宿舍。
三、宿费标准
每人按每月 元标准收取房费,由财务处统一扣除。水电、煤气、物业费按照实际发生标准自行交付。如有退寝人员,应核对水电、煤气、物业费等发生实际费用交付后方可退寝。
四、住寝管理规定
1.住寝时必须服从办公室统一安排,要在指定房间、床位住寝,不准私自调换,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换时,须经院办同意,并须填写调寝表。
2.教职工申请的床位及寝室内空余的床位,不得以任何方式转给他人居住,另不得私自带陌生人到寝室入住,违者按退寝处理。
3.住寝期间必须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或干扰管理部门对宿舍进行安全、卫生检查。
4.为便于寝室管理,每个寝室内由入住人员自行推选一名寝室长,寝室长负责寝室的'各项日常管理及卫生管理。
5.请各位教师自觉爱护房内的设施、物品。凡宿舍内的设施、设备、用具如发生破损和故障,应及时向总务处报告。如因使用不当造成物品损坏的,应对照物品价格原价赔偿。故意损坏的对照物品价格加倍赔偿。
6.请各位教师勿在夜间大声喧哗,以免影响其他教师休息。请保持房间整洁,物品摆放有序,勿乱占用宿舍空间,以免影响他人。
7.请各位老师节约用水、用电。
五、退寝管理
若有申请不居住宿舍的教师,请到院办以及人事说明。
六、此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院务办公室
宿舍管理规定9
职工宿舍管理规定为了使住宿员工更好地工作、生活和学习,维护职工宿舍的正常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凡是符合居住职工宿舍条件的职工,经本人申请所在部门签注意见,报公司审查批准后,由综合办公室登记安排住宿,外来人员原则上一律不准进住。如遇特殊情况,外单位住我公司宿舍人员,必须自觉遵守管理规定,在进入我公司宿舍住宿时,应将完备后的住宿手续,交综合办公室查验登记,否则一律不准住宿。
二、宿舍内部所有的公共财产,每个职工必须爱护,不得任意搬迁,更不准损坏和拆改,否则照价赔偿,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罚款。
三、住宿舍必须服从综合办公室的安排和调整,每个房间必须按规定住满室内人数。不满者,综合办公室管理人员有权安排人员住宿,任何人不得拒绝。
四、爱护宿舍卫生,室内、过道保持清洁卫生,不准在室内外堆放垃圾,随地大小便、乱丢果皮、纸屑和乱倒脏物以及在墙上乱画,违者处以10-50元罚款,各室应安排住宿人员每天轮流打扫室内清洁,综合办公室采取不定期抽查室内卫生,结果将进行通报,并给予相应考核。
五、注意节约用水、用电,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等浪费现象,要养成随手关门、关灯、关空调的习惯。如发现在所管辖区域内,不在室内1小时以上,电器(包括灯、电脑、空调等)电源未切断,处以
50元罚款。室内制冷空调开启应在温度32摄氏度以上(含32摄氏度),制热空调开启应在5摄氏度以下(含5摄氏度)。同时,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26摄氏度,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高于20摄氏度。一般情况下,空调运行期间禁止开窗。如有发现违规者,处以50元罚款。
六、严禁在宿舍内酗酒、打架、斗殴或侮辱他人,违者视其情节轻重处以10-1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并予除名。
七、提高警惕,搞好防火、防盗工作,严防火警,火灾事故的发生,宿舍内部发生被盗,除保护好现场外,应在24小时内报告公司综合办公室,否则不予处理,对于人为造成的'火警、火灾事故,一经查实,给予责任者一次处以10-10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并予除名。
十、住宿人员,一经安排住宿后,必须坚持对号入座的原则,严禁擅自调换房间床位,如需逐换须经综合办公室管理人员同意后方能更换,违者处以50元罚款,并责令其改正。
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实施。
宿舍管理规定10
目的:规范公司集体宿舍的管理,为员工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适用范围:分公司属下各办事处员工。
执行时间:20xx年3月1日。
管理细则:
一、 综合管理:
1、公司集体宿舍的管理权在公司综合部。
2、各办事处宿舍日常管理权归当地办事处主任。
3、办事处主任对宿舍的具体管理责任如下:
1)根据公司安排接受入住者或者督促搬出者;
2)宿舍公用设施的检查、保养和维修,落实防火安全措施;
3)监督入住者严格遵守公司对宿舍的各项规章制度;
4)对宿舍进行日常清洁卫生的管理;
5)负责入住者与公司的联系与沟通。
二、 入住管理
1、入住者必须是公司员工,非本公司员工一律不得入住本公司宿舍,包括员工家属亦不得入住公司宿舍。
2、公司综合部决定是否批准入住与各房间入住人员定编数。
3、被批准入住者,须在15日内入住,否则视为无意入住,取消其入住资格。
4、采取弄虚作假入住或已经入住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入住资格。
三、 日常管理:
1、 入住员工必须入住者必须严格地遵守本规定,自觉地维持单身宿舍的生活秩序和公共道德。
2、公司的集体宿舍是为本公司员工提供生活便利的,其他任何人不得入住,包括员工亲属。否则给予违规员工与办事处主任严厉处罚。
3、员工在宿舍内举行活动时,须事先将有关安排报告给办事处主任。
4、入住员工在发生下列情况时,应当向办事处主任通报。如果主任不在,应当直接向公司综合部通报。
1)建筑或附属设施损坏时;
2)火灾、水灾或失盗时;
3)宿舍内出现传染病患者时;
4)出现其他需通报事项时。
5、入住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下列事项:
1)小心使用各种设施;
2)保持居室的清洁卫生;
3)注意节约水电、煤气;
4)注意用火及煤气安全;
5)遵守公共道德,注意维持秩序。
6、入住员工不得进行下列行为:
1)转借宿舍给其他人住宿;
2)改变居室或附设设施的原有形态;
3)在宿舍内进行商业活动或类似的活动;
4)在宿舍内存放或使用危险物品;
5)将公用物品随便带出宿舍;
6)在宿舍内散发或张贴广告;
7)在宿舍内饲养各类小动物;
8)其它违法、违纪活动。
四、退房
入住员工离职时,需办理相关退房手续,将居室清扫干净,返还所有借用品,经办事处主任清点检查后,才可以退房。
五、安全卫生
1、入住员工应注意公共卫生,努力保持厨房、厕所的清洁卫生。
2、入住员工应积极参加或配合定期大扫除,努力保持居室内部清洁。
3、入住员工应养成良好的`个人生活习惯,注意个人健康,定期接受公司举行的健康检查,积极配合公司统一的防疫消毒活动。
4、入住员工患病时,应及时向办事处主任报告。
5、入住员工患传染病时,应迅速与办事处主任联系,并听从后者的具体安排。
6、入住员工应特别注意防火安全,在使用电器和煤气时,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定。
7、熟练掌握消防器材和安全装置的使用方法。一且出现火灾等,员工应迅速与办事处主任联系,同时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8.入住员工不得在走廊、楼梯、出入口和紧急出口处堆放杂物。
六、违犯本规定者,公司将给予相关的处罚,直至行政处分,望严格遵照执行。
宿舍管理规定11
一、目的:
为了能让员工在紧张劳累的`工作之后,能有充分的时间休息,增强员工的店面体验值,特制订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宿舍门禁卡管理:
1、宿舍门禁卡仅限本人使用,不得外借他人。
2、店面员工宿舍门禁卡领用由所在店面店长负责
3、部门职员宿舍门禁卡领用由培训部赵静负责
4、已领取宿舍门禁卡的员工,培训部根据宿舍管理员领用记录将宿舍门禁卡调拨至领用员工所在店面,做为店面低耗资产管理,每家店面放置一个备用门禁卡,如店面员工领用,则店长上报培训部赵静,培训部根据领用记录进行补发。
5、店面员工离职或搬离宿舍时须交回宿舍门禁卡,否则不予办理相关手续,如在三天内不能交回宿舍门禁卡,则需要交纳成本费(20元/张),具体从工资中体现,店长需要及时将门禁卡卡号上报培训部赵静,培训部将该卡做挂失处理,否则视该卡为正常使用状态。
6、宿舍门禁卡在使用期间如丢失或者折损无法继续使用,需重新补办并支付新卡的成本费(20元/张)
7、宿舍门禁卡在使用期间不慎遗失,请及时到培训部赵静处办理挂失手续,否则,如他人冒用该卡片而造成损失,卡片领用者应承担全部责任,店面店长承担连带责任。
8、宿舍门禁卡在使用期间若出现无故消磁或者不能使用者,培训部在核实情况后,将予以免费更换。
四、其他:
1、保证住宿在广饶路宿舍的员工的正常休息,请大家下班后回到宿舍不要大声喧哗,不要打扰他人休息。
2、其他不明事项请联系培训部赵静
宿舍管理规定12
1.全体住宿学生要自觉遵守住宿文明公约,维护宿舍区公共秩序,自觉遵守学生宿舍各项规章制度,遵守作息时间,服从管理人员的教育和管理。
2.宿舍封楼期间,学生无班主任或学管签章的批条,一律不得在宿舍区逗留,每天上午、下午、晚自习上课前进行清楼,不按时离开宿舍且无正当理由者,将通报给系学管和学生处进行处理。
3.学生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异性宿舍楼,不得擅自在外过夜,不得私自留宿他人,对违反此规定者将通报给系学管和学生处进行处理。如有来访者,必须到宿舍楼管理员处登记,并于熄灯前两小时离开宿舍。
4.学生要爱护宿舍(楼)内的公共物品和设施,谁使用谁保管,因保管或使用不当,造成丢失、损坏的,需按规定赔偿。对故意破坏公物者,除按规定赔偿外,还将给予纪律处分。未经宿舍管理人员同意,任何学生不得随意调房间、调床位。学生毕业离校或调整宿舍前要先验收宿舍,凡有公物损坏需缴清赔偿费用后方予办理离校手续。
5.学生要自觉遵守日常行为规范,不断提高个人素养,要自觉搞好宿舍内的环境卫生。宿舍内不得吃饭、抽烟、饮酒,不得随地吐痰,不得乱贴乱画、污损墙壁;不得向走廊倒水、乱丢瓜
子壳、果皮、纸、袋等垃圾。全体住宿学生要共同努力创设整洁、文明的住宿环境。
6.学生要自觉将宿舍内的垃圾倒入垃圾桶内,簸箕用完放回原处。严禁往垃圾桶内倒水、小便,严禁往水池内倒废弃物。便纸按要求扔放,宿舍卫生间内便池、地漏堵塞的,应按规定缴纳维修费用后,由维修人员疏通。
7.学生要坚持每日整理内务,做到地面干净,床铺整洁,物品摆放有序,卫生间无异味,并配合管理人员进入宿舍查房。
8.学生要自觉遵守公共秩序,不得翻、穿围墙、栅栏,不得钻窗入室;楼内不得大声喧哗、高声播放音响,不得进行跑、跳、拍球等活动,不得有任何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
9.注意用电安全,谨防火灾。学生在宿舍内不得使用外接插排(插座),不得私接电源,不得改动室内电器设施,不得使用任何种类的电热器具、炊具,如有违反将直接交由保卫处处理。电器设施如有损坏需及时上报到宿舍楼管理员处。严禁擅动消防器材,严禁在宿舍内点蜡烛、蚊香、焚烧物品、使用酒精炉等明火。
10.要节约用水、用电,做到人走灯熄,杜绝长流水、长明灯。对不按时熄灯、关水和超额用水、用电及窃电者除通报给系学管和学生处进行处理外,还将按学院用水用电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11.学生不得往窗外倒水或扔任何物品,要提高人身安全防护意识,打扫室内外卫生时要注意安全。实习工具和个人除行李
等生活必需品外的物品均不得带入宿舍(楼)。
12.学生要增强防盗意识,自觉将大额现金存入银行卡或饭卡中。宿舍内严禁存放大额现金,贵重物品要锁进橱柜或随身携带,离开房间要及时落锁。提高警惕,不得准许陌生人进入宿舍。
13.严禁偷窃、敲诈他人财产等犯罪行为。对于无视法纪、打架斗殴、制造事端和威胁他人安全,进行偷窃、流氓犯罪等活动者,将直接交由保卫处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
宿舍管理规定13
为进一步规范学生宿舍安全用电管理工作,防止发生用电事故,努力创建资源节约型校园,本着“安全、方便、节约”的原则,根据教育部、公安部《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28号)令,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学生宿舍是学生住宿、生活和学习的公共场所,更是人员密度极大的聚居地,涉及公共安全利益和学生生命财产安全,全体学生应牢固树立安全用电和节约用电意识,自觉学习和掌握用电常识,做到安全用电和节约用电。
第二条 全体学生应爱护用电设施,如发现电线损坏、裸露、漏电等现象,应及时报告宿舍管理人员或辅导员。
第三条 任何学生不得在宿舍及宿舍公共区域私自拆接电源;不得私自安装灯头、增设供电设施及供电线路;不得拆修配电设施等。
第四条 学生合理使用电器时,应自觉做到:
1、 各类电器应为正规厂家生产、质量合格,且处于安全使用期限内。
2、 学生离开宿舍应及时关闭相应电源,不得在无人使用时让电器处于通电或待机状态,养成安全节约用电的良好习惯。
第五条 禁止使用假冒伪劣电器、无国家强制性3C安全认证标志或者有故障的电器产品;任何学生不得擅自接触配电设施或将照明灯头、电源接口移近易燃物(蚊帐、棉质、纸质物品等)使用。
第六条 禁止使用“热得快”、电饭煲、电热炉、电炒锅、电熨斗、微波炉、电磁炉、电热毯、电热杯、电取暖器、电烘干机、电热水器、电榨汁机以及其它可能导致超负荷用电、安全系数较低,以及与宿舍功能不相适应、妨碍水电管理和环境卫生管理的'电器。
第七条 学生使用空调、饮水机实行申请准入制度,由学工处、宿舍管理中心核准并登记备案。
第八条为节约用电,合理使用空调。夏季气温超过30℃,方可开启空调制冷,冬季气温低于0℃,方可开启空调取暖;注意对空调的维护,有异常迅速报修,不得私自打开壳或者拆卸空调机件;雷雨天气应关闭空调,切断电源,以免遭受雷击;空调电源插座为空调专用,严禁插接使用其它电器;落实空调使用管理责任制,谁安装、谁管理、谁使用、谁负责。
第九条 学生宿舍用电设施的维护和维修由后勤处负责。学生发现宿舍的用电设施有损坏后应主动、及时向后勤处申报维修;后勤处接到申报后应立即安排人员完成维修。
第十条 学生宿舍安全用电的常规管理和督查
1各系应将学生安全用电行为的教育、管理工作列入学生日常安全教育范畴,定期采用各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用电教育,同时要重视学生安全员、宿舍长的培训,提高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能力。
2学生宿舍安全用电由系辅导员、宿舍管理员和学生宿舍安全员、宿舍长共同管理,保卫处、学工处、负责组织督查,督查人员因工作需要可以进入学生宿舍进行安全用电检查。
3各楼宿舍管理员、各系各年级宿舍学生安全员、宿舍长,应对违规电器认真检查,一旦发现,立即报告辅导员;保卫处、学工处、系书记和辅导员应根据宿舍管理员、学生安全员和宿舍长的报告,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制止使用违规电器的行为。
第十一条 学生违规使用电器的处罚
1凡违反本规定第二、四条者初次给予通报批评,再次违反处以警告及以上处分;
2凡违反本规定第三、五、六、七条者视情节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并没收违规电器及相关设备,造成后果严重者,加重处分;
3凡拒绝、妨碍工作人员依照规定进行安全用电检查工作者,视情节给予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寻衅滋事、侮辱、谩骂、威胁、恐吓或殴打工作人员者,视情节给予严重警告(含严重警告)以上处分,并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4凡违规使用电器者,本学年内不得参与奖学金、助学金的评定,不得参与各级各类的评优评先活动;
5对使用违规电器造成火灾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除赔偿一切经济损失外,追究法律责任,对责任部门和管理责任人视情节追究责任;
第十二条 在宿舍内发现禁止性电器设备,无论正在使用与否,无论新旧、好坏,一律没收并由各系代管。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保卫处
20xx—11—3
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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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大学生集体宿舍既是是学生生活、学习、休息的地方,又是学生探讨工作、交流思想的重要场所。良好的宿舍环境能给人潜移默化的积极影响,促使生活在其中的人不知不觉地接受并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保持积极健康的生活态度,从而更好地做好本职工作。为营造整洁、安全、便利的居住环境,保障单位、职工的财产和人身安全,特制订大学生集体宿舍管理规定。
二、管理原则
严格管理:建立健全大学生集体宿舍管理制度,由入住大学生自我管理与外部管理相结合,并加强日常检查评比。
优质服务:单位注重提高服务质量,为入住大学生提供优质、便利服务。
合理分摊:大学生集体宿舍水、电费用、管理费用由单位和入住大学生双方合理分摊。
三、管理规定
入住集体宿舍的大学生要做到文明住宿、遵章守纪、服从管理,保持集体宿舍生活和安全秩序。集体宿舍卫生、安全、秩序等由入住大学生共同维护。大学生应自觉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保持个人卫生和身心健康。
(一)公共卫生管理规定
1、入住人员自行安排,轮流打扫室内卫生、整理床铺,并保持厨房、厕所清洁卫生;
2、垃圾清倒在单位院内垃圾车里,不向窗外和室内公共部位乱扔杂物,不在楼道、楼梯随意泼洒脏水;
3、保持宿舍排水、排污管道畅通;
4、保持宿舍墙壁干净,不乱写乱刻、乱涂乱画。
(二)安全秩序管理规定
1、按分配房间住宿,不得擅自调换。如需调换,需到大队基地办提出书面或口头申请,经同意后方可调换,并进行登记;
2、注意爱护公物,凡室内公用设施不得私自搬走、拆毁、损坏或丢失,违者按价赔偿并视情节追究责任;
3、要自觉保持宿舍内的.安静,自觉维护宿舍的生活秩序。作息时间原则上自行安排,收看电视或使用音响时注意避免妨碍他人休息;
4、原则上不得留宿外来人员,遇有特殊情况需要留宿的外来人员必须经过大队基地办批准以及其他室友同意,并进行身份登记;
5、宿舍管理费用和正常使用的水、电、燃气及有线电视等费用由每位入住大学生平均分摊。其中,分摊的宿舍管理费用和正常使用的水、电费用由财务科到个人工资里划扣,燃气及有线电视等费用由入住大学生自行缴纳;
6、自觉增强防火、安全意识。宿舍内不得私拉乱接电线,不得擅自更改电源线路,使用电器和煤气灶时严格遵守操作规范;
7、严禁携带易爆、化学物品、毒品等违禁物品进入宿舍,宿舍楼内不得随意生火,临时使用蜡烛时应注意避开易燃物品;
8、严禁在宿舍内酗酒、打架斗殴或侮辱他人,违者视其情节轻重予以相应处罚,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9、禁止在宿舍内进行赌博及其它违法活动,凡是赌博的,每人予以一定罚款,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10、最后离开宿舍人员在离开之前,应认真检查,确保关闭煤气阀和用电设施、设备;
11、入住大学生应加强安全防范意识。个人的柜子、箱子应锁好,防止钱财被盗。外出或上班离开宿舍时要关好门窗,因未关好门窗而造成其他员工的财物被盗追究责任人的经济赔偿责任。在未征得其他人员同意的情况下不得随意动用他人的物品,否则按偷窃论处,情节严重的交公安部门处理。
(三)公共设施维修规定
1、宿舍公共设施、设备需要维修的,由宿舍成员之一报告大队基地办并填写维修申请表,基地办接报后派员一般在48小时内维修完毕;
2、因个人原因损坏的设施、设备而产生的维修费用,由入住人员分摊自理。
四、检查评比
由基地办、党办以及入住大学生所在科室工作人员组成评比小组,不定期对集体宿舍文明卫生状况进行检查,对团结互助好、宿舍环境美、内务整理优的集体宿舍给予一定的奖励;对卫生情况差、缺乏团结互助精神的宿舍予以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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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树立节约用电、安全用电意识,积极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企业建设宗旨。保障项目部工作生活秩序,针对营地办公及宿舍用电特制定以下制度:
1.营地办公室及宿舍用电管理单位为由综合部,监督由物资部执行。各级部门主任为用电第一责任人。公共用电由综合部归口管理
2.办公室、会议室灯光照明由各使用人员管理,走廊、楼道里的灯要随手关闭。
3.各办公室电脑、空调、电扇、饮水机等一切电器设备应在下班时确保关闭。所有用电场所必须执行“人走电关”的规定,人员离开用及电器设备长期不使用时,要关闭总电源。
4.使用空调必须按统一规定执行,如发现下班后未关闭空调设备,对部门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各处罚100元。
5.办公室及宿舍严禁私拉乱接,安装大功率电器设备,一经发现给予没收,并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6.各部门及宿舍使用电源必须采用有可靠绝缘开关的插线板,严禁使用裸线连接电源,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7.办公室及宿舍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怪声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找电工检查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严禁私自带电检修。
8.安全用电必须坚持定期检查制度,综合部会同物资部每月组织1~2次检查,对不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9.各用电宿舍必须严格遵守用电管理制度,对违反管理制度者,按照公司处罚条例进行处罚,造成责任事故的',责任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宿舍安全用电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员工宿舍安全用电管理,确保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障正常的工作秩序,维护公司的利益,杜绝事故的发生,特制定宿舍安全用电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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