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安全管理规定(优选8篇)
宿舍安全管理规定1
第一条为使本公司宿舍管理规范化、合理化,充分保证入住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和正常居住要求,给员工创造一个安静、舒适的住宿环境,树立公司良好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宿舍管理归口部门为行政部,住宿方面的问题应与之联系解决。
第三条非我公司人员,因各种原因由我公司安排入住员工宿舍的,等同我公司员工受此制度约束。
第四条入住
员工在接到公司宿舍分配通知时,应按照公司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入住。本公司不接受调换、调整的要求。
员工在入住时应核清由公司按照标准以完好状态配置的设备设施,如有异常及时上报公司解决。
第五条居住
居住安全
由公司交予员工的宿舍钥匙,员工应妥善保存,不得随意转借、私自拷贝。
员工离开宿舍应确保门窗关好、锁牢,以保障自身财产安全。
员工离开宿舍应确保水源、电源关闭,预防无人状态下的漫水、费电、火灾。
员工不得随意移动消防器材和安全装置。
不得在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在室内燃放烟花爆竹。
不得在宿舍内存放危险化学品、进行化学试验。
居住秩序
员工未经公司允许,不得擅自调换房间。
员工不得擅自改变房间格局,不得擅自改变水路、电路分布。
员工宿舍内禁止进行偷窃、斗殴、赌博等违法活动以及任何形式的'商业活动。
未经公司允许,宿舍不得留宿他人。
宿舍内禁止饲养家禽、家畜等动物。
宿舍内进行的娱乐活动要适度,不得制造剧烈震动、巨大噪音等扰民行为。
员工应自行安排清洁卫生活动,保持宿舍干净整洁。
员工不得在宿舍的走廊、楼梯、过道、出入口等公共场所堆放杂物,严禁高空抛物。
员工的交通工具要按照要求有秩序地停放于规定地点。
设备设施
员工应自觉爱惜宿舍内的建筑、器具、设备设施等一切公司物品。
禁止在宿舍的墙壁、地面、天花板上进行打孔、挖洞等损坏其完好性的行为。
禁止往下水道内倾入丝线、塑料等任何可能致其堵塞的异物。
宿舍内安全设备、水电设施、家具、工具无法正常使用,应及时报告公司进行维修,因不及时报告、擅自拆卸维修造成的后果,由员工自行承担。
宿舍内设施及物品因违规使用、故意破坏等造成的人为损坏,其换新、维修、清洁等过程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损坏者承担。若无法明确责任,则费用由其使用者共同承担。
为防止有浪费现象,公司每个月将扣除宿舍人员的水电费,请节约用水,合理用电。
第六条宿舍的调换及迁出
若员工有特殊原因确需调换宿舍,应报公司行政部研究批准。
员工调换宿舍、离职迁出,应按照公司的要求有序进行,并于规定期限内完成退房、物品点收、接管、移交等手续。
第七条在宿舍一楼就餐时,离开时不得将剩余饭菜、骨头等残留在桌面。
第七条员工违反本制度,其处罚由公司视其情节轻重、依照《员工手册》执行。
第八条本制度经公司批准后,一经发布即刻生效,与此相应原有制度废止执行。
宿舍安全管理规定2
为树立节约用电、安全用电意识,积极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企业建设宗旨。保障项目部工作生活秩序,针对营地办公及宿舍用电特制定以下制度:
1.营地办公室及宿舍用电管理单位为由综合部,监督由物资部执行。各级部门主任为用电第一责任人。公共用电由综合部归口管理
2.办公室、会议室灯光照明由各使用人员管理,走廊、楼道里的灯要随手关闭。
3.各办公室电脑、空调、电扇、饮水机等一切电器设备应在下班时确保关闭。所有用电场所必须执行“人走电关”的规定,人员离开用及电器设备长期不使用时,要关闭总电源。
4.使用空调必须按统一规定执行,如发现下班后未关闭空调设备,对部门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各处罚100元。
5.办公室及宿舍严禁私拉乱接,安装大功率电器设备,一经发现给予没收,并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6.各部门及宿舍使用电源必须采用有可靠绝缘开关的插线板,严禁使用裸线连接电源,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7.办公室及宿舍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怪声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找电工检查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严禁私自带电检修。
8.安全用电必须坚持定期检查制度,综合部会同物资部每月组织1~2次检查,对不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9.各用电宿舍必须严格遵守用电管理制度,对违反管理制度者,按照公司处罚条例进行处罚,造成责任事故的,责任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宿舍安全用电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员工宿舍安全用电管理,确保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障正常的工作秩序,维护公司的利益,杜绝事故的发生,特制定宿舍安全用电管理规定。
宿舍安全管理规定3
学生宿舍是学生住宿、生活和学习的公共场所,更是人员密度较大的聚居地,涉及公共安全利益和学生生命财产安全。为明确学院与学生的权利和义务,加强学院的管理,明确学生行为规范,强化学生节约用电观念和安全用电意识,由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保卫处(甲方)与学生(乙方)签订本协议。
一 学生的权利
第一条 有参加学院安全用电、节约用电等相关用电常识教育的权利。
第二条 学生有权正常使用宿舍内学校安装的供学生使用的'电灯、电扇、洗衣机等电器和相关用电设施。
第三条 在宿舍内可给充电电池充电,可使用电脑、手机充电器、小功率电吹风等日常所用的电器用品。
第四条 学生可在向保卫处和宿管科申请允许的情况下安装使用饮水机和小功率空调。
第五条 宿舍内的用电设备和设施出现故障或老化,有权要求学院后勤相关人员给予检查和维修。
第六条 有对学院给予学生用电原因造成的处分或处理有异议,向学院或教育部门提出申诉。
二 学生的义务
第一条 有接受学院安全用电、节约用电等相关用电常识教育的义务。
第二条 爱护用电设施;发现电线损坏、裸露、漏电等现象,应及时报告宿舍管理人员或辅导员;按时交纳足额电费。
第三条 不得在宿舍及宿舍公共区域私自拆接电源、安装灯头和擅自增设供电设施、供电线路和拆修配电设施等。
第四条 禁止使用“热得快”、电饭煲、电热炉、电炒锅、电熨斗、微波炉、电磁炉、电热毯、电热杯、电取暖器、电烘干机、电热水器、电榨汁机以及其它可能导致超负荷用电、安全系数较低,并且与宿舍功能不相适应、妨碍水电管理和环境卫生管理的电器。
三 学院的权利
第一条 学院有对学生进行安全用电、节约用电等相关用电常识教育的权利。
第二条 学院有权对学生的电源总开关进行控制使用的权利。
第三条 学院有对学生用电情况知情权,并按国家规定价格收取用电费用。
第四条 学院有权对学生违规违章用电进行处分和处理的权利。
四 学院的义务
第一条 学院应依照国家规定定期对学生进行安全用电、节约用电等相关用电常识教育。
第二条 学院应给学生提供电灯、电扇、洗衣机等日常使用的电器用品和用电设施并告知学生使用方法。
第三条 及时告知学生的用电度数情况,及时提醒学生缴纳电费。
第三条 学院要定期对学生宿舍的电器设备和设施进行维护和检修,学生用电过程出现故障,学院应第一时间进行处理。
五 相关责任
第一条 因学院方面造成的原因,致使学生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由学院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条 学生因自己过错遭受损害的,由本人承担责任,学生因过错行为造成他人或集体的人身、财产损害的,由该学生本人承担责任。
第三条 学生有违反《学生宿舍安全用电管理规定》的,按照规定给以相应处分。
第四条 学生承担赔偿责任的由学生及家长负责赔偿。
六 附则
第一条 本协议适用于在校全日制本校学生。
第二条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开始生效。
第三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保卫处和学生各持一份。
第四条 本协议解释权归保卫处
第五条 本协议如与有关法律法规相违背,以国家法律为准。
甲方: 乙方:
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签字)
保卫处
年 月 日
宿舍安全管理规定4
关于员工宿舍安全用电管理规定编号No.:ADD-B-20xx-0229为规范员工宿舍的管理,合理化使用电器,提倡员工节约用电,从而进一步节能降耗、消除安全隐患,公司特制订本规定。
一、严格落实安全用电责任制度,高度重视安全用电管理,各宿舍住宿人员为安全用电责任人,不能留下安全隐患,凡造成安全问题的要分析原因,追究责任。
二、员工要牢固树立安全用电意识,自觉做到安全用电,防止因用电不当引起触电或火灾等事故的'发生。
三、各种用电设备、电器元件、照明线路的安装、使用、管理,要按操作规范和电业部门的管理规定执行。
四、设备部对宿舍供电线路,设备等定期进行全面检查,对线路老化,安装不良,绝缘降低及漏电等问题及部件必须及时整改,更换。
五、宿舍内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和危险性较大的电器,一经发现坚决没收。第一次给予警告,并通告批评,第二次发现将处以200元的罚款并于当月工资中扣除。
六、严禁在床上拉电线、放置移动式插座及使用台灯或其他用电设备,严禁多个插座互接,移动式座必须放到安全的地方,不准靠近蚊帐、被褥、衣服、书本等易燃物品。
七、宿舍发生用电线路故障应及时报告工区相关负责人,并安排电工进行更换或维修。
八、做到人离关灯、关电源,各种用电设备完毕及时关闭电源,不得长时间通电。
九、所有宿舍成员都应该高度重视用电安全,宿舍成员之间应相互监督和提醒。
十、公司设立用电标准:每间宿舍每月用电量为75度,超出部分财务部按每度一元的标准从员工当月工资中扣除,行政部将员工每月用电记录张贴于公告栏。
十一、以上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请各位员工相互监督,共同遵守。若有违反,按以上管理规定予以处罚。
以上妥否,请批示为盼!发出From:
审批Approval:
行政部副总审批Approval:
常务副总
宿舍管理规定
宿舍管理规定2
厂区员工宿舍管理规定
职工宿舍管理规定
公司宿舍管理规定
宿舍安全管理规定5
为进一步规范学生宿舍安全用电管理工作,防止发生用电事故,努力创建资源节约型校园,本着“安全、方便、节约”的原则,根据教育部、公安部《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28号)令,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学生宿舍是学生住宿、生活和学习的公共场所,更是人员密度极大的聚居地,涉及公共安全利益和学生生命财产安全,全体学生应牢固树立安全用电和节约用电意识,自觉学习和掌握用电常识,做到安全用电和节约用电。
第二条 全体学生应爱护用电设施,如发现电线损坏、裸露、漏电等现象,应及时报告宿舍管理人员或辅导员。
第三条 任何学生不得在宿舍及宿舍公共区域私自拆接电源;不得私自安装灯头、增设供电设施及供电线路;不得拆修配电设施等。
第四条 学生合理使用电器时,应自觉做到:
1、 各类电器应为正规厂家生产、质量合格,且处于安全使用期限内。
2、 学生离开宿舍应及时关闭相应电源,不得在无人使用时让电器处于通电或待机状态,养成安全节约用电的良好习惯。
第五条 禁止使用假冒伪劣电器、无国家强制性3C安全认证标志或者有故障的电器产品;任何学生不得擅自接触配电设施或将照明灯头、电源接口移近易燃物(蚊帐、棉质、纸质物品等)使用。
第六条 禁止使用“热得快”、电饭煲、电热炉、电炒锅、电熨斗、微波炉、电磁炉、电热毯、电热杯、电取暖器、电烘干机、电热水器、电榨汁机以及其它可能导致超负荷用电、安全系数较低,以及与宿舍功能不相适应、妨碍水电管理和环境卫生管理的电器。
第七条 学生使用空调、饮水机实行申请准入制度,由学工处、宿舍管理中心核准并登记备案。
第八条为节约用电,合理使用空调。夏季气温超过30℃,方可开启空调制冷,冬季气温低于0℃,方可开启空调取暖;注意对空调的维护,有异常迅速报修,不得私自打开壳或者拆卸空调机件;雷雨天气应关闭空调,切断电源,以免遭受雷击;空调电源插座为空调专用,严禁插接使用其它电器;落实空调使用管理责任制,谁安装、谁管理、谁使用、谁负责。
第九条 学生宿舍用电设施的维护和维修由后勤处负责。学生发现宿舍的用电设施有损坏后应主动、及时向后勤处申报维修;后勤处接到申报后应立即安排人员完成维修。
第十条 学生宿舍安全用电的常规管理和督查
1各系应将学生安全用电行为的教育、管理工作列入学生日常安全教育范畴,定期采用各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用电教育,同时要重视学生安全员、宿舍长的'培训,提高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能力。
2学生宿舍安全用电由系辅导员、宿舍管理员和学生宿舍安全员、宿舍长共同管理,保卫处、学工处、负责组织督查,督查人员因工作需要可以进入学生宿舍进行安全用电检查。
3各楼宿舍管理员、各系各年级宿舍学生安全员、宿舍长,应对违规电器认真检查,一旦发现,立即报告辅导员;保卫处、学工处、系书记和辅导员应根据宿舍管理员、学生安全员和宿舍长的报告,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制止使用违规电器的行为。
第十一条 学生违规使用电器的处罚
1凡违反本规定第二、四条者初次给予通报批评,再次违反处以警告及以上处分;
2凡违反本规定第三、五、六、七条者视情节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并没收违规电器及相关设备,造成后果严重者,加重处分;
3凡拒绝、妨碍工作人员依照规定进行安全用电检查工作者,视情节给予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寻衅滋事、侮辱、谩骂、威胁、恐吓或殴打工作人员者,视情节给予严重警告(含严重警告)以上处分,并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4凡违规使用电器者,本学年内不得参与奖学金、助学金的评定,不得参与各级各类的评优评先活动;
5对使用违规电器造成火灾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除赔偿一切经济损失外,追究法律责任,对责任部门和管理责任人视情节追究责任;
第十二条 在宿舍内发现禁止性电器设备,无论正在使用与否,无论新旧、好坏,一律没收并由各系代管。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保卫处
20xx—11—3
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
宿舍安全管理规定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增强员工入住宿舍安全意识,保障人身及财产的安全,节约能源,正确使用电器设备,防止发生种类安全事故。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第二章管理要求
第二条所有入住员工必须树立安全责任意识,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人走时要切断一切正在使用中的电器设备,关闭灯具,禁止使用热得快、电褥毯、电炉子、电饭煲等大功率电器,违者将按酒店规章制度进行处罚。
第三条禁止将电源插座放在床铺上,以免发生电源过热起火,违者将给予50元致100元以上的罚款;请使用酒店配发的电源插座,不得使用伪劣电源产品。
第四条严禁员工室内烧煮、烹饪食品,禁止私自拉接电线及装接电器,不得使用或存危险及违禁物品,违者没收并按酒店规章制度处理,造成事故者,追究其责任。
第五条禁止在床位上抽烟,违者将给予当事人200元以上的罚款。不在规定区域内吸烟的给予30元的罚款。严禁向窗外或通道上扔杂物、垃圾、烟头等其它物品以免发生伤人事故;
第六条禁止在宿舍区城内燃放烟花爆竹,严禁在宿舍内酗酒闹事、赌博、偷东西、打架及做有伤风化之事,违者视情节严重给予过失处分直至终止劳动关系。
第七条宿舍属公共场所,现金及证件要随身携带,请锁好酒店配臵的贮衣柜,如有物品丢失,酒店可视情况协助调查,但不会负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严禁损坏消防设施,禁止在楼道及其它公共区域堆放杂物,存放易燃、易爆及危害他人生命及财产安全的`物品。违者将按消防安全法规处理。
第九条为延长电器设备的使用寿命,正确操作使用酒店所配备的空调、电暖气及其他设备,达到节能效果,同时为了您的安全,严禁随意拆卸空调、电暖气,并注意合理调节室内温度。
第十条室内所配臵的电器设备上方及表面,严禁放臵物品,禁止用手和身体接触电器,防止水及其它液体进入电气设备内,以免发生短路,电器起火等安全事故。
第十一条请在使用空调时,夏季室外温度超过30度方可开启空调制冷功能,空调温度设臵不能低于25度,以26—27度为宜,禁止空调全天连续运转。
第十二条宿室在无人的情况下,严禁电气设备继续,一经查出将给予直接责任人100元的处罚,对责任不清的由同室人员共同承担处罚。
第十三条在使用空调电气设备中,请您注意观察设备运转情况,如发现设备异常应及时处理,对不能处臵的请及时报告宿管员或领班。
第十四条设备因人为因素造成的空调、电器损坏,经专业人员认定后,由责任人按设备折旧后价格进行赔偿,造成安全事故视情况情节轻重另行处理。在责任不清的情况下,由同室人员共同承担。
第十五条员工宿舍安全管理制度与其它酒店员工宿舍管理规章制度及规定可合并执行。
第三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制度由酒店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宿舍安全管理规定7
第一条为使员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洁卫生,整齐的环境及公共秩序,使员工获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员工申请住宿条件。
1、公司员工无适当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以申请住宿。
2、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住宿:
(1)患有传染病者。
(2)有不良嗜好者。
3、不得携眷住宿。
4、需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公司提供员工宿舍系现住人尚在本公司服务为条件,倘若员工离职(包括**职、免职、解职、退休、资遣等)时,对宿舍的使用权当然终止,届时该员工应于离职日起3天内,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费或搬家费用。
第四条宿舍统一由宿舍长管理,其工作任务如下:
1、一切内务,分配清扫,保持整洁,维持秩序,负责管理水电、煤气、门户。
2、监督轮值人员维护环境清洁及门窗的关闭(尤其夜晚及遇有台风)。
3、备置员工资料(如血型、紧急联络人等资料)。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通知主管及管理部门:
(1)违反宿舍管理规则,情节严重者。
(2)留宿亲友者。
(3)宿舍内有不法行为或外来灾害时。
(4)员工身体不适应负责照顾,病情重大者应通知其亲友及公司领导并送医院。
第五条员工对所居住宿舍,应尽管理人责任,不得随意改造或变更房舍。
第六条员工不得将宿舍之一部分或全部转租或借予他人使用,若经发现,即停止其居住权利。
第七条有关宿舍现有的器具设备(如电视、煤气灶、玻璃、卫浴设备、门窗、床铺等)本公司以完好状态交与员工使用,如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酌情由有关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论处。
第八条住宿员工(含出差员工)应遵守下列规则:
1、服从宿舍管理人员派遣与监督
2、寝室内禁止烧煮、烹饪或私自接配电线及装接电器。
3、寝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
4、个人棉被、垫被起床后须叠齐。
5、烟灰、烟蒂不得丢弃地上,烟灰缸及其他易燃物品不得放置寝室。
6、换洗衣物不得堆积室内,其余衣、鞋必须收入柜内。
7、洗晒衣物需按指定位置晾晒。
8、电视、收音机的使用,声音不得过大,以免妨碍他人安宁。
9、就寝后不得有影响他人睡眠行为。
10、宿舍不得留宿外人或亲友,如外人拜访应登记姓名、关系及进出时间。
11、贵重物品应避免携入,遗失由各自负责。
12、不得于墙壁、橱柜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挂物品。
13、污秽、废物、垃圾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
14、各房间的清洁由住宿人轮流打扫整理。
15、对水、电、煤气的'使用,应遵照下列规定:
(1)水、电不得浪费,随手关灯及水龙头。
(2)煤气使用后务必关闭,轮值人员于睡前应巡视一遍。
(3)淋浴的水、电、煤气用毕即关闭,浴毕应清理浴池。
(4)水电费用按照公司规定标准使用,多余费用需自理。煤气等费用自理。
17、不得于床上抽烟,不得于宿舍内吃槟榔或其他不良食品。
18、员工不得于宿舍或办公室内聚餐、喝酒、赌博、打麻将或其他不良或不当行为。
第九条住宿人员需排轮值人员,负责公共地区的清洁,物品的修缮,水、电、煤气、门窗等的巡视、管理及其他联络事项。
第十条住宿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除取消其住宿权利(通宿)外,并呈报公司管理部门议处:
1、不服从宿舍长的监督、指挥者。
2、在宿舍赌博(打麻将)、斗殴及酗酒。
3、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等。
4、擅自于宿舍内接待异性客人或留宿外人者。
5、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屡诫不改者。
6、违反宿舍安全规定者。
7、无正当理由经常外宿者。
8、有偷窃行为者。
第十一条迁出员工应将使用的床位、物品、抽屉等清理干净,所携出的物品,应先经舍监或主管人员检查。
第十二条公司后勤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完善本规定。
宿舍安全管理规定8
宿舍所有人员必须做好用电、防火为重点的安全工作,所有住宿人员(含外聘及外来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并服从公司的统一管理和安排。
根据《消防法》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度,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宿舍主管部门对宿舍的`安全负责,各住宿人员为第一责任人。禁止破坏供电、消防、防雷设备和设施。非紧急情况下,任何人不得随意将消防设施堵塞、损毁、挪动、试用或挪为它用。
各住宿人员必须保证楼道畅通无阻,禁止在楼道内堆放杂物,存放易燃、易爆及危害大家安全的物品。
各住宿人员要会使用灭火器,如发现着火,立即采取措施扑灭初期火灾,同时迅速疏散人员并报警。火警电话119,报警时须讲明着火单位名称、地址、电话、火势大小、报警人姓名并及时派人到路口迎接消防车。
1、禁止在宿舍吸烟、生火、玩火、焚烧物品以及燃放烟花爆竹等,点燃蜡烛及蚊香等需有人在场,用不燃物支垫,并远离任何可燃物,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2、禁止携入或私存易燃、易爆、有毒、剧毒以及有腐蚀性、传染性等妨碍公共安全和卫生的危险物品。
3、宿舍内安全用电,严防火灾。禁止烧煮、烹饪等。
4、禁止在宿舍内私接电源,安装插座。除电脑和电吹风(限800W以下)外,其他大功率电器一律不准使用,使用电脑的人员需至HRM部登记,并得到允许后方可使用。
4、禁止用其他任何金属线代替保险丝。禁止私自拆卸水暖设备、电气设施,私自修理供电设施。
5、禁止在蚊帐内点烛设灯看书。
6、禁止将插座、电器等带电体放于床上、从席子里下穿过或与可燃物连接(例如电扇放在床内吹风)。
7、禁止在电线灯头、灯管等电器设备上搭挂衣物或烘烤物品。
8、人员离室锁门时,务必检查并关闭窗户及电灯、电扇、电脑、充电器等所有电器设备的电源。
对于上述违反行为,如在宿舍内被发现,但无人主动承认且无法查明,则视为全宿舍共同违规。并结合产生后果的轻重给予警告、记过等处分。以及赔偿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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