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清运管理规定

时间:2023-08-01 10:47:52 管理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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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清运管理规定

垃圾清运管理规定1

  为加强值班管理,明确值班职责,提高值班效果,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各项工作有序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垃圾清运管理规定

  一、值班职能划分

  公司值班人员负责对夜间安全生产进行总控,并根据职能、管理范畴分为煤焦区、化工区两个区域。

  二、值班时间、地点

  (一)值班时间

  公司机关值班时间为每晚19:00至次日6:00,值班人员每晚19:00前到办公楼门厅进行视频考勤。

  煤焦区、化工区值班时间统一为每天17:00至次日8:00,值班人员每天17:00前进入值班室签到。

  (二)值班地点

  1.公司值班地点在办公楼一楼值班室,值班电话为86926668;

  2.煤焦区值班地点在生产调度楼二楼煤焦调度室,值班电话为86926736。

  3.化工区值班地点在甲醇楼二楼化工调度室,值班电话为86926723。

  三、值班人员及顺次

  公司、煤焦、化工调度室值班人员及排班顺次见附表。

  四、值班职责

  (一)公司值班组职责

  1.负责公司夜间生产经营突发问题的协调处置工作;

  2.负责监督、检查生产值班情况;

  3.负责监督、检查各门岗保卫、地磅室及煤焦调度室、化工调度室岗位夜间执勤情况。

  (二)煤焦区生产值班职责

  1.负责协调备煤车间、炼焦车间、化产车间、物料质检部、车辆车间等煤焦区域生产存在问题及处置生产突发事件,确保夜 间生产秩序进行;

  2.有效检查煤焦区各重点岗位和抽查辅助岗位的工艺及劳动纪律执行情况,查纠违规违纪违章行为,对值班期间煤焦区域安全生产负责。

  (三)化工区生产值班职责

  1.负责协调空分车间、甲醇车间、合成氨车间、危化品库等化工区域和仓储部生产存在问题及处置生产突发事件,确保夜间生产秩序进行;

  2.有效检查化工区各重点岗位和抽查辅助岗位的工艺及劳动纪律执行情况,查纠违规违纪违章行为,对值班期间化工区域安全生产负责。

  五、值班管理细则

  1.值班人员值班时应认真将值班情况记入值班记录,抽查时应由当班岗位人员签字确认。查出违规违纪的,由值班人员拿出处理意见,并在第二日将值班记录报公司总经理。

  2.遇有值班人员出差或休班时,值班人员应提前向值班组长请假,并于当日16:00前报知行政办公室或煤焦、化工调度室,同时自行联系同级人员替换班,之后主动替回。

  3.夜间值班人员值班期间除查岗外不得离开值班区域,严禁脱岗,特殊情况,须经值班组长同意。

  4.生产值班由值班组长安排,分上半夜(17:00-1:00)、下半夜(1:00-8:00)进行现场检查,必须保证每天夜间值班检查岗位不低于两次,时间自定;公司值班对煤焦调度室、化工调度室值班情况及保卫部、地磅室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巡查不低于一次。

  5.值班人员值班期间必须保证通讯畅通。

  6. 生产车间、部门管理人员2人的,每天需一人留守公司(含值班人员);3人以上的生产车间、部门管理人员,每天留守公司人员不低于2人(含值班人员)。

  留守人员每天下午下班前在调度室签字,并不得饮酒;在厂区居住的,不得擅自离开厂区;居住公司周围的管理人员,接通知后必须保证在半小时内赶回公司。

  7.生产区域值班人员实行班中就餐。

  8.参加公司早上调度会的.值班人员可在7:00离岗用早餐。

  六、违规处理

  1.值班人员因出差、休班等原因,造成空岗的,罚款200元/人。

  2.值班期间未按规定到重点岗位查岗签到,每发现一处,罚款值班人员20元/处。迟到、早退人员,按劳动纪律管理规定,加倍处罚。

  3.生产留守管理人员不签留守的,罚款20元/人次。

  4.值班记录填写不完整、不规范的,罚款值班人员20元/人.次。

  5.值班人员脱岗,罚款100元/人,连带值班组长50元/人.次。

  6.替、换班不告知的,对当事人罚款50元/次。

  7.值班后不打扫值班室卫生的,一次罚款30元。

  8.值班期间发生突发事件,值班人员按相关应急预案协调处理和上报;处理不当的,按公司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七、本规定自二〇xx年十一月四日起执行,原值班管理规定、调度令(20xx年5号)废止。

垃圾清运管理规定2

  1. 目的

  为实现制度化、规范化、流程化的管理办公手机的发放、申领、使用与日常管控,合理配置通讯资源,提升集团通讯成本效率和保护公司资产的完整性,特制定此管理办法。

  2. 适用范围

  · 本规定适用于XX集团及各子公司。

  3. 生效日期

  ·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下次规定修订发布生效日。

  4. 管理原则

  · 手机配备原则:

  在HR部门登记备案的正式员工(不含在试用期内的员工),每人配备一台。

  手机为公司资产,对于在网24个月内的手机,员工只有使用权,无所有权。

  在网时长满24个月可以免费申领新手机,同时旧手机可以归个人所有。

  除经相关管理部门批准的特殊情况外,必须使用统一电信号码,但可以使用自己的手机。

  · 实物管理原则:

  遵循"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使用者有对手机实物负保管责任。

  · 手机使用原则:

  原则上只能用于工作用途;

  在正常办公时间内应保持正常开机状态,以确保工作通话和联系。

  · 话费管理原则:

  HR部门发布和修订报销标准;

  实际消费高于通讯补助标准时,员工自行承担超额部分的费用,实际费用以中国电信提供的.话费单据为准。

  5. 管理职责

  · 集团IT部:

  负责新员工入职手机的信息审核和手机调配;

  负责手机选型,号码配备及开通,验机分发与回收,维修渠道管理;

  负责维护企业云通讯录,监控额度,协助费用结算。

  负责每季度对库存手机使用状况进行检查。

  · 办公手机用户:

  遵循本规定,合理使用配发的手机,并配合话费核查;

  员工不应卸载办公手机中的企业云通讯录;

  不得将办公手机或号码转借他人使用;禁止使用办公手机在网上发布反动、不健康或损害公司或他人利益的言论等等;

  申领办公手机后,请及时告知客户和联系人新的手机号码。

  6. 管理流程

  6.1. 申领

  · 统一申领:

  员工在线填写办公手机申领信息,选择套餐档次和类型、手机型号和颜色、固话分机号码等,由中国电信绑定办公手机和固话分机;从电信统一拿到手机及手机卡后,通知员工领取手机和手机卡;也可以不申领办公手机只领取手机卡。

  · 日常的单次申请:

  申请人在线填写办公手机申领信息,集团IT部根据登记信息和库存为员工选配适当的手机和手机卡,或向电信申请新的手机或手机卡,于10个工作日内配发给员工。

  6.2. 手机发放

  遵循节约原则,如仓库中有正常返还的无故障手机则当场配发,否则新的办公手机会在次月5日前发到员工手中,并于当月开通使用。

  6.3. 保修

  · 报修途径:

  报修热线:北京地区010-;

  备用机:保修期内,员工送交无法使用的故障手机时,可临时免费领用备用机。

  · 正常损坏:

  保修期及范围内(手机主机保修1年)产品由原厂提供免费维修,服务标准按原厂规定执行;

  保修期及范围外维修费用由员工个人承担。

  · 人为损坏:

  员工现场支付维修费用,维修价格以具体情况而定。

  如需借用备用机,员工需支付押金500元,押金将在退还备用机时,备用机查验无误后返还员工。

  6.4. 回收

  当使用人因离职等原因不再需要配备手机时,应将手机、手机卡、充电器及耳机等交回集团IT部,回收时应详细记录手机型号号码、套餐档次余量、手机串号、当月话费、手机破损程度等信息;只申领手机卡的员工只需归还手机卡。如有办公手机遗失或损坏,按原型号或同档次配置的机型赔偿。集团IT部对交回的办公手机做还原处理,清理手机中存储的相关信息及密码。

  6.5. 丢失

  办公手机丢失后应立即采取以下操作:

  · 电话停机:

  立即拔打电信客服电话10000号申报停机(需要用修改后的密码挂失或提供近期拨打的3个电话进行挂失),以免发生盗打。如发生盗打费用及泄密,责任由员工本人承担。

  · 补办及赔偿:

  应在丢失后3个工作日内到集团IT部办理补办手续,并遵循以下赔偿原则:

  手机丢失后,补办办公手机不享受优惠,必须按手机的原价重新购买。

  手机配件按配件全价赔偿。

  补办手机卡,SIM卡按10元补赔,IC-SIM卡按100元补赔。

  《赔偿价目表》有电信每季度更新一次。

  7. 手机话费管理

  遵循参照通讯报销额度的管理原则

  7.1. 话费额度及调整

  · 原则上,每财年末公司会调整一次办公手机的报销额度。遇员工晋升或因业务变化需要变更手机额度时,在每月20日前(遇节假日时间需向前移3个工作日)由集团IT部向电信提交修改申请,于次月生效。报销额度增加后可立即申请提高套餐,但必须在原有套餐的在网时长期满24个月后才能更换新手机。

  7.2. 话费报销与查询

  · 申领办公手机后公司不再报销个人话费,办公手机每月的消费由公司统一支付,超出报销额度的部分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 话费查询方法:

  短信提示:每月月初电信以短信形式发出上月话费账单。

  7.3. 开通国际漫游和国际长途业务

  · 各分子公司员工个人或团队的申请,必须经其所在公司级领导批准后,集团IT部方可开通;集团员工的申请直接由毛宇辉审批。员工可直接向集团IT部申请取消业务。

  20xx年8月28日

垃圾清运管理规定3

  为规范集团差旅费开支标准,进一步强化现代企业管理,健全内部运行机制,在充分考虑目前市场物价不断上涨的基础上,本着既勤俭节约开支又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需要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一、外出人员伙食补助、住宿、业务津贴、市区交通费开支标准

  二、乘用交通工具标准

  所有职员因公出差,提倡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大客、火车),需要公司派车的由各公司总经理批准,集团总部人员需要公司派车的报集团总裁办统一调度。

  一般人员出差乘坐火车时间超过12小时可乘坐硬卧列车,遇有

  特殊情况需乘坐火车软卧、高铁或飞机的,须由各公司负责人向集团领导报告批准,否则费用差额由乘坐人自理。

  集团高中级管理层外出乘坐火车软卧、动车、高铁或飞机,必须向集团总裁报告。

  三、报销办法

  集团高中级管理人员出差应本着节约的原则,费用按实报支,不享受以上各项补助;住宿费在上述标准基础上,集团中层副职可上浮50%、集团中层正职可上浮100%、集团高层副职可上浮200%、集团高层正职可上浮300%。

  (一)住宿费报销办法

  一般人员出差住宿费报销标准按实际住宿的天数计算报销,超过规定标准的按标准报销,低于标准的按实报销。跟随集团高中级管理人员出差或有特殊业务情况的,经请示批准可按实报销。

  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安排住宿或住在亲友家的,不予报销住宿费。

  住宿费标准一般指每天每间,若为同性二人同时出差,按一个房间标准报支,集团高中级管理层出差,可单独住宿。

  外出培训人员培训机构安排住宿的按实报支。各单位驻外人员统一安排住宿,不予报销住宿费。

  (二)伙食补助费报销办法

  一般人员出差确因业务需要发生招待费用(需经公司负责人核准并附审批后的就餐申请单)或跟随集团高中级管理人员外出就餐的,不享受伙食补助,发生餐费依有效票据实报实销。集团高中级管理人员在外自行就餐每餐每人标准不得超过50元,省会城市和直辖市可上浮40%,需要招待客人的按苏中集办〔20xx〕51号文件执行。

  外出培训人员培训机构统一安排就餐的在培训费中按实报支,各单位驻外人员伙食补助参照苏中集办〔20xx〕11号文件执行。

  (三)交通费报销办法

  一般人员乘坐本集团车辆不予报支交通费,出租车费用经请示批准按实报支(填写差旅费报销单时须列明具体的路线流程)。

  出差人员原则上不得乘坐出租车,但下列情况除外:

  (1)出差目的地偏远,没有公共交通工具的;

  (2)携有巨款或重要文件须确保安全的;

  (3)收、发货物笨重,搬运困难或时间紧迫的';

  (4)陪同重要客人外出的;

  (5)执行特殊业务或夜间办事不方便的。

  四、审批流程

  一般人员外出应在出差前填写《出差申请单》,注明出差天数、人数、时间、路线、交通工具,履行好审批手续,回来后要履行核实确认手续,同时填写差旅费报销单(正常为回来后3日内,特殊情况最迟不超过5日),先交各公司财务人员审核(差旅费报销单后附审核完毕的出差申请单),再交公司负责人审批,最后报送集团总裁审批。

  五、补充规定

  外出参加会议,会议费用中包括食宿时不再享受食宿费用,只享受市内交通费。会议费用中不含食宿时,按前述标准予以补助。

  出差人员应保留完整车(船)票时间、车次、住宿发票作为计算费用的依据,对于公司代为订票的,应保留复印件作为审核依据。审核人员根据有效出差单据,按费用标准规定审核;报公司、集团批准

  后方可报支差旅费。

  凡与出差地点、天数、人数、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费不予报销,因特殊原因或情况变化需改变路线、天数、人数、交通工具的,需报各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报销。

  六、罚则

  1、一次出差费用不允许分次报销,一经发现,取消票据报销资格,并对报销人处以票据报支金额的2倍罚款,票据审核人、财务负责人各罚款50元。

  2、以虚假票据报支出差费用的,一经发现,取消票据报销资格,并对报销人处以虚假票据金额的2倍罚款,票据审核人、财务负责人各罚款100元。

  特此通知,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二〇xx年十二月五日

垃圾清运管理规定4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各小区,小区内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

  一、小区内各业主(使用人)入住小区后,凡饲养犬或其他需办证饲养的宠物的住户须办理与住所地址一致的登记证明、防疫证明、年检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并到物业管理处登记备案。

  二、小区内各业主(使用人)饲养的宠物(包括犬和猫),应按市兽医防疫部门的规定定期到市兽医防疫部门或授权的下属市兽医防疫机构为宠物注射疫苗。

  三、小区内各业主(使用人)不得饲养烈性犬和大型犬。

  四、小区内各业主(使用人)携带犬只、猫等宠物到户外活动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携犬出户时,应当束犬链,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牵领,注意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

  2、携犬或其他易对他人人身安全造成危害的宠物乘坐电梯应避开乘梯的`高峰时间,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以保证其他乘梯人的人身安全。

  3、宠物不可随处大、小便,宠物饲养人应文明遛宠物并携带宠物粪便袋或垃圾袋,及时清除宠物所排泄的粪便。

  五、小区内居民养犬、养猫及鸟类等宠物不得妨害他人,犬吠、猫叫、鸟鸣影响他人正常工作和休息时,饲养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

  六、宠物咬伤或抓伤他人时,饲养人应当立即带伤者到附近的卫生防疫机构或医院进行治疗和注射狂犬病疫苗,并承担相关责任。

  七、在本物业区域内,物业公司将不定期进行灭鼠药投放、虫害喷药等工作,请各宠物饲养人留意您的宠物安全,以免发生意外事件。

  八、本规定如有未尽事宜,将参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垃圾清运管理规定5

  一、垃圾清运时间:早上9:00前,下午16:00之后。

  二、垃圾清运方式:社区居民小区每天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片区进行清运,每天清运一次。

  三、垃圾清运人员管理:

  (一)必须着环卫服装,配备好清运工具(清洁车、铲子、钉耙、扫帚等)。

  (二)清运质量必须达到要求,保证清运干净,不留积存垃圾。若当天未清运完毕,必须加班清运。

  (三)清运人员注意自身安全。备好防暑药、雨具和口罩、手套等。

  四、垃圾清运处置地点管理:垃圾处置地点必须进行消毒处理,保证周边居民的生产生活不受影响。

  五、垃圾清运车辆维护:

  (一)每天下班后对所有清运车辆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护。确保第二天能正常使用。

  (二)清运车辆定期进行保养,确保车况良好。

  (三)清运车辆每周必须清洗一次,确保车辆清洁。

垃圾清运管理规定6

  一、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垃圾清运管理,防止抛撒污染,控制二次污染,建立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维护西大沟镇(场)环境卫生,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西大沟镇(场)各单位、各村队,各外委单位、临时检修单位。

  三、职责

  1、西大沟镇人民政府对生活垃圾和工业垃圾的清运进行监督。

  2、民政办负责对道路两侧乱堆、乱放垃圾的确认。

  四、垃圾清运程序

  1、工业垃圾池容积率达到80%,必须立即当天清运完毕。

  2、生活垃圾容积率达到50%,必须当天清运完毕。

  (四)质量标准

  1、垃圾按指定地点装载。

  2、装载适量,覆盖严密,不撒漏、飞扬。

  3、装载车辆按规定的.时间、路线行驶。

  4、车走场清,垃圾容器周围2米净,垃圾容器外体净。

  5、道路上、道路两侧撒落垃圾在最后一车垃圾清运出必须清扫干净。

  (六)监督管理

  1、西大沟镇办公室不定期对工业和生活垃圾的清运情况进行抽查,并将现场存在的问题及时通知责任单位或站所予以整改。

  五、考核

  1、将工业垃圾倒入生活垃圾池内,一次处罚500元。

  2、未按要求将工业或生活垃圾指定存放,一次处罚500元。

  3、随意倾倒、堆放垃圾,一次处罚500元。

  4、未按要求清运,一次处罚1000元。

  5、清运垃圾车辆或倾倒垃圾车辆沿途抛撒、遗漏的垃圾未清理干净,一次处罚1000元。

  6、对检举、揭发乱扔乱倒垃圾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并给予200-500元奖励。

  六、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垃圾清运管理规定7

  一、加班原则

  1.健康优先原则:

  各级管理者在安排加班时,应结合加班人员身体状况,对加班频次、时间长短及与正常上班时间的间隔做出合理安排,保证员工的身体健康。

  2.调休优先原则:

  员工加班后,原则上优先安排调休。加班发生12个月以后,员工确因工作任务繁忙不能调休的,按《劳动法》规定支付加班费。

  3.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或处于哺乳期(即产假结束后至婴儿满一周岁)内的女职工,公司尽量不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当日22点至次日6点之内从事的劳动和工作)。

  二、适用范围

  全体员工适用于加班费用报销,但下列人员(除法定假日加班工作)原则上不享受加班补偿:

  (1)管理者或持股者(包括持有分红权、股权、期权等)。

  (2)参与销售提成制度的各类人员。

  (3)临时工人、司机、实行业绩提成工资的员工因工作情形有别,其薪资给予已包括工作时间因素在内以及另有规定,故不报支加班费。

  三、加班认定

  1.当出现但不限于下列条件之一时,可组织员工加班:

  (1)在正常休息时间和节假日内工作不能间断,须连续作业的;

  (2)发生有可能造成较大负面影响,需要紧急处理的;

  (3)为完成公司下达的紧急任务的。

  2. 周六周日算公休日加班,国家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十一)加班算节假日加班。

  3.值班不属于加班,值班是指公司为临时负责接听、协调、看门、防火、防盗或为处理突发事件、紧急公务处理等原因,安排有关人员在公休日、法定休假日等非工作时间内进行的值班。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认定为加班:

  (1)直接主管确定因个人原因导致正常工作任务未按要求及时完成,需延长工作时间或利用公休日、节假日完成的;

  (2)在正常工作日因接待公司客户延时工作的;

  (3)周一至周五工作日内,每日因需要延迟工作不超过4小时的不算加班;

  (4)开会、培训、应酬、出差的'(出差补贴政策另计);

  (5)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参加公司组织的公共活动的;

  (6)公司因工作需要,组织项目封闭开发、集训等情况。

  四、加班费用报销

  加班费用报销分为加班交通费和加班餐费两项内容。

  1.加班交通费:

  周一至周五延迟工作、公休日和节假日加班,在晚上21:30以后结束的,经直接主管认可,可享受加班交通费报销。最高标准人民币¥100元/每次,实报实销,以出租车票上显示的时间为准。

  2.加班餐费:

  加班或者延迟工作时公司将报销餐费,每满四个小时为一餐,标准为人民币¥10元/每餐,公司负责餐食将不再报销此项费用。

  五、加班补偿

  加班补偿原则上采用加班调休。员工加班后可在适当时间安排员工调休。员工也可将加班时间累积到一起调休,但调休时间最长原则上不得超过三天。具体调休时间由员工领导和员工协商安排,二天(含)以上的调休需总经理批准。

  六、执行原则

  1.各级管理者负责直接下属员工的加班批准、记录、调休安排。

  2.公休、法定假日加班时作息时间与正常工作日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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