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管理规定

时间:2023-08-06 12:22:24 管理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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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管理规定

协会管理规定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组织定名为木兰县松江村老年人协会(以下简称协会)。

  第二条:协会是社区(村)老年人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保护、自我教育的老年群众自愿组合的组织,协会在社区(村)党政组织领导下开展工作,业务工作接受上级老龄工作部门的指导。

  第三条:协会在宪法和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工作。

  第四条:协会的宗旨是: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有利于"三个文明"建设、有益于老年人身心健康、适合老年人特点的活动。发挥老年人的作用,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反映老年人的呼声,团结本社区(村)老年人,努力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学,老有所教,老有所为,老有民乐"的奋斗目标,使老年人与全社会成员共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发展成果。

  第二章任务

  第五条:协会的.主要任务是:

  1、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一法一例",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2、及时向社区(村)和上级老龄工作部门反映老年人的意见和要求,协助社区(村)解决老年人的实际困难,开展为老年人服务活动。

  3、组织老年人开展适合老年人特点,有益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文化体育娱乐活动,引导老年人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4、研究和探索新形势下老年人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协助社区(村)做好老年群体的各项工作,发挥老龄主管部门的助手、桥梁和纽带作用。

  5、完成社区(村)和上级老龄主管部门交办的老龄工作。

  第三章会员

  第六条:凡居住在本社区(村),年满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承认本章程,均可自愿申请入会。

  第七条:会员权利:

  1、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2、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对协会工作及活动有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监督,要求答复和解决所提出的问题;

  4、提出退会

  第八条:会员义务: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社会公德,自觉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守协会章程和有关制度,执行协会决议,完成协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3、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4、宣传协会章程及宗旨,发展会员;

  5、向协会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四章组织机构

  第九条:协会最高领导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大会每届三年,遇有特殊情况可提前或延期召开。其职责是报告工作,修改章程,选举协会委员会。

  第十条:协会委员会设委员五——七人,其中会长一人,副会长两人。会长、副会长、委员构成要有广泛代表性,特别是妇女代表。协会可根据居住条件再划分出若干小组,组长由委员会任命。

  第十一条:协会委员因变故需增补时,由全体委员讨论决定,并提请下届会员代表大会追认。

  第五章经费

  第十二条:经费来源

  1、可从社区经费(村公益金)中按比例划拨一部分。

  2、会员会费。

  3、社会各方面的资助和捐赠。

  4、通过合法途径的创收收入。

  5、老年人自愿捐献。

  第十三条:经费必须用于协会开展各项事业活动的支出。

  第十四条:经费要有专人管理,专款专用,定期公布收支情况,接受全体会员的监督。

  第六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第十六条:本章程解释权属本协会。

协会管理规定2

  环保手工社团的建设与发展是推行素质教育的有效途径。它既是培养学生兴趣爱好的重要平台,又是创建绿色学校的重要渠道。因此,为了推进我校素质教育的发展,培养学生特长,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推进社团活动的可持续发展,充分发挥辅导教师的积极性与创造性,特制定本制度。

  1、社团活动必须制定切实有效的工作计划,期末要撰写工作总结。

  2、兴趣小组必须制定组织管理制度,严肃组织纪律,保证活动的.正常开展。

  3、社团活动必须落实活动签到制,对于经常缺勤的学生要耐心做好思想工作。

  4、要建立小组长负责制,必须设立社长、各班的小班长、组长人、副组长,协助辅导教师的日常社团工作。

  5、每学期至少要组织一次作品展示或竞赛活动,要有活动方案或计划。

  6、要做好资料的收集工作,所收集资料包括文字材料、音频视频、影像资料、活动图片等。

  6、要做好档案的管理工作,把每期开展活动材料分类存档。

  7、分阶段对学生、小组进行评价,学校将把考核结果作为学生评优评的重要依据。

协会管理规定3

  第一条为做好证券业从业人员后续职业培训管理工作,建立有效的远程培训管理体制,按照《证券业从业人员培训纲要(试行)》(以下简称《纲要》)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远程培训系统主要用于证券从业人员后续职业培训及其他业务培训。

  第三条从业人员完成远程培训课程的学习并通过培训考核的,获得相应的培训学时。

  第四条协会教育培训工作委员会负责远程培训系统的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一)制定远程培训系统管理规定;

  (二)制定远程培训年度计划;

  (三)发布远程培训信息;

  (四)开发、管理远程培训课程;

  (五)维护远程培训系统;

  (六)对培训信息进行记录、统计和分析;

  (七)定期公示远程培训情况;

  (八)对违反远程培训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理。

  第五条各会员单位应当协助协会开展从业人员远程培训,具体包括:

  (一)遵守协会制定的远程培训管理规定;

  (二)对本单位从业人员的远程培训登陆帐号等信息进行管理,确保本单位人员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

  (三)督促从业人员的'学习,提高培训的有效性。

  第六条协会负责记录参加远程培训人员的有关培训信息,并将培训信息导入从业人员资格管理数据库,用于从业人员年检。

  第七条使用协会远程培训系统的会员单位、从业人员应当遵守协会远程培训系统的各项管理规定,不得有代他人培训及参加培训考核或委托其他人员代为培训和参加培训考核等行为。

  第八条协会可通过回访、抽查等形式对各会员单位和从业人员参加远程培训的真实性进行核查。地方证券业协会、会员公司应协助协会了解、核实本地区从业人员参加远程培训情况。

  第九条会员单位不履行职责,在参加远程培训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协会可以采取网上公示或将其行为记入协会诚信信息库等措施;从业人员在参加远程培训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协会可以采取取消其培训学时、网上公示或将其行为记入协会诚信信息库等措施。

  第十条本办法由协会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协会管理规定4

  一、开会、学习、研究工作制度:龙塘镇老年协会班子成员,每一季度组织学习一次;每半年研究工作一次,老年协会会员每年组织学习2次,学习内容主要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的.有关文件精神。

  二、日常工作请示、汇报制度:老年协会对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年初有计划和有关的财务款项等重大问题必须切实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

  三、走访、座谈、慰问老年人制度:每年的春节和敬老节,均要对老年人进行走访慰问活动。具体做法是:60岁—79岁的由各村民小组组织慰问;80岁以上的由镇分管领导、镇社会事务办、村委会组织慰问。

  四、老年群众来访、接待处理制度:坚持每天上午8点至17点,接待老年人的来信来访,在来信来访中反映出来的问题,一般由协会出面及时解决,重大问题,请示党委和政府研究解决。

  五、检查落实老年人赡养制度:老年协会赡养检查落实由常务副会长、副会长及成员共三人组成。订于每年的敬老节、春节到每个村民小组、分会进行检查落实。对出现的问题及时给予处理,对个别不履行赡养责任的子女,进行批评、教育、调解。

  六、老年福利促进会资金、老年经济实体资金及会费管理制度:老年福利促进会和老年经济实体及会费所形成的资金,实行专项管理。设会计、出纳各一人,实行会长一支笔签批,做到收支帐目清楚,每年向老年协会班子和会员公布帐目一次、接受监督。

  七、工作总结,表彰制度:老年工作应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底有总结。并对老年"先进工作者,五好老人,尊老养老好儿女"给予表彰奖励。

  八、建立"六簿"登记制度:村委会老年协会建立"六簿"登记制度,即:老年人名册簿;学习、会议记录簿;好人好事登记簿;群众来信来访登记簿;走访慰问登记簿;协会财产登记簿。

  九、建立老年资料立卷归档制度:为充分发挥档案的利用价值,协会必须将每年日常工作中所形成的材料进行清理档案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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