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管理实施细则

时间:2023-08-19 13:00:23 管理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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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管理实施细则

  为了加强学校各项管理制度的实施,进一步转变校风、学风、教风、完善学校激励机制,全面提高素质教育效果,保证本学年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特拟定本学年管理实施细则。

  一、行政管理

  1、学校领导成员要认真履行各自的工作职责,根据各校实际制定以教学为中心的各项工作计划和管理制度,指导学校全面工作。

  2、校领导要遵守组织原则,服从组织分配,期初按时组织学期开学工作,按时上交各项计划表册,期终总结。

  3、值周教师要认真组织每周一下午的教师例会,并作好本周各方面的记录。

  4、校领导成员要团结一致,同心协力,齐抓共管,搞好学校的全面工作。

  5、坚持每周星期一早上的升国旗仪式,每天坚持升降旗制度,作好国旗下的讲话稿的收集和升旗记录。

  6、学校各组织要认真作好平时的工作记载,收集资料,期末整理归档,做到各项工作有据可查。

  7、学校领导要深入课堂听课,一学期不少于20节,了解教研教改情况,共同探讨指导教学工作。

  8、学校领导要自觉遵守学校的一切规章制度,违反者,不得讲任何客观原因,与教师一视同仁,严肃处理。

  二、教师管理

  1、教师要加强教师职业道德的学习树立教师形象,严格执行教师岗位职责,违反者按考核细则规定执行。

  2、教师要严格遵守镇中心学校关于《教师十不准》和教育局《五严禁》的规定,违者按其规定执行,情节严重的报相关部门处理,学校给予不同程度的处分,分别扣款50元至100元。

  3、教师要认真完成备教批辅考工作,如未按规定完成者,按教学常规管理执行。

  4、教师要严格遵守岗位出勤制度,违反者按考勤制度执行。

  5、教师要为人师表,言传身教,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寓德育于各科教学之中。

  6、教师要团结和睦,不准故造矛盾,挑拨离间,积极参加各组织安排的教学工作。

  三、岗位职责管理

  1、教师有特殊事不能到校上课,请假以书面假条为依据,学校方能认可,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先斩后奏,否则一律以旷工论处。

  2、特殊假之规定,婚假一周,产假半年,丧假(父母、岳父母或家庭成员)从死亡到安葬的第二天。以上三类假不作任何扣款,家中红白喜事2天,可作特殊假,但应承担所任课程的代课费或自选调课。

  3、教师无故旷工一天扣款30元,并在全面工作量化积分中扣5分。旷课一节扣款10元,扣3分。

  4、凡学校开展的集体活动,全体教师必须自始自终参加,缺勤者按旷工论处,不守纪律者,每次扣0.5分。

  5、升旗仪式教师必须站到学生队列中去,给学生起模范带头作用,班主任和科任教师轮流交换,每班必须有一位老师参加,缺者一次扣1分。实行星期一和星期五签到制,星期一:80:00,星期五: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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