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管理规定精华(13篇)
培训管理规定1
为了给学院发展提供合格的师资保证,根据教育部教高[20xx]16号文件《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的要求,要适应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需要,提高教师实践教学能力,专业教师中具有企业工作经历的教师比例达到100%,特别是要满足精品专业的建设以及新办专业对师资的要求,特制定以下培训管理规定。
一、培训原则
1、以学院精品专业建设、开设新专业、急需补缺的师资、扩充现有专业的专业方向所需的师资培训为主;
2、按照国家有关培训计划分步实施;
3、全体教师都必须参加培训。
二、培训形式
利用假期让教师到对口支援的高职学院、工厂、企业、教学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进行专业技能的培训。
三、管理与考核
1、教师培训工作由院系两级负责。各系部应根据学科专业发展趋势制定本系部教师培训计划,并于每学期末将《培训计划表》交教务处,教务处初审后,报学院审批,学院根据各系部计划统筹安排教师培训工作;
2、教师在培训期间,一般不得自行调整培训内容、时间及形式。确有需要的,应事先提出申请,说明原因,须经所在教研室和学院同意。教师无故中断进修、考核不合格、未完成学业或学院规定的任务,由本人承担培训的一切费用;
3、教师培训结束后,将签署培训单位意见及盖章的《培训登记表》交系部,各系部组织相关人员对培训教师进行专业技能的`考核,由系部主任签署意见后将此表交教务处。同时上交有关学籍材料、进修培训证书复印件、培训总结报告等培训材料交教务处。参加培训的教师要就本次培训内容召开教学研讨活动,给相关专业的师生作一场专题报告。
四、培训经费
由学院安排的培训,完成培训任务并经考核合格的教师,可根据实际发生数额按规定报销培训费及旅差费。教材费的报销,则需先在学院图书馆办理入库手续后,方可报销培训教材费。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院将给予必要的处理:
1、培训期间违反学院纪律和有关部门规定,影响恶劣的,学院不报销任何费用;
2、在培训过程中不认真履行职责,或未经学院同意,中途停止培训,不能完成培训任务者,学院不报销任何费用;
3、培训成绩经考核为“不合格”或应该获得而没有获得培训证书者,年度考核不能为优秀。
培训管理规定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保障培训室的整洁和设备的整齐完好,保障公司的培训需求,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原则
培训室只适用于公司各项培训和会议用途。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公司内部所有参与培训的员工(包括驻外分公司、办事处员工)。
第二章、管理制度
第一条各部门如需使用培训室,须至少提前一天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并登记,由人力资源部统筹安排;
第二条培训室组织者应提前到场,对所需电脑、投影仪、音响系统等设备进行调试(如若培训室负责人不能提前到场,应提前安排他人做好准备工作),已保证培训计划的.正常进行;
第三条操作者须小心使用培训室的仪器设备,尤其是电脑和投影仪,非操作人员不得擅自操作设备,如有损坏须照价赔偿;
第四条进入培训室参加培训的人员都应保证培训室的干净、整洁。培训过后,培训组织者应负责安排人员对培训室内卫生进行打扫,并将座椅等设施摆放整齐;
第五条培训室使用完毕后,培训组织者应及时告知培训室管理人员,经管理人员检查后,方可离开,如未通知管理人员而造成设备、仪器丢失,由相关申请、组织人照价赔偿。
第三章、培训室使用细则
第一条培训室的环境卫生
1、培训室严禁吸烟,禁止将纸屑等垃圾丢在培训室内;
2、培训桌应整齐摆放,前后左右应保持一致间距;禁止在培训桌上乱涂乱画,保持培训桌桌面整洁;
3、培训室地面应定期进行扫除清理,保持室内无杂物。
4、培训室墙壁及桌椅禁止乱涂乱画。
第二条培训设备的使用
1、培训设备如电脑、投影仪正在工作时,禁止直接切断电源。未经允许,培训设备禁止随意挪动原摆放位置。
2、投影仪工作期间,不可直接切断电源。关闭投影仪时,先关闭投影仪电源键,5分钟后再切断电源,避免损坏投影仪。
3、培训结束后,培训室管理员应检查培训设施及电源是否关闭,并锁好遥控器、电脑等重要设备,关好风扇、电灯及门窗方可离开培训室。
4、培训组织者如需要带入U盘等存储设备接入培训室电脑时要注意防止病毒。
5、任何部门和个人未经人力资源部许可不得将培训室的设施拿出培训室或转做他用。
第四章、附则
第一条本管理制度应公示在培训室醒目位置,培训前应由培训组织者向培训人员宣读。
第二条本制度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制订,并负责解释。
第三条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开始实施。
培训管理规定3
为规范学校外出学习和培训的管理,使全体教师能按照学校的制度进行工作、教研和学习,树立我校教师良好的师表形象,更好地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加快教师专业化成长,使每次学习的资源能让全体教师达到共享,使每次学习活动达到学有所获,学有所值的目的。特制定教师外出学习、培训及汇报制度:
1.教师外出学习、培训须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文字通知,经学校统筹考虑,由校长室按审批意见安排并登记。
2.教师外出学习时,须提前调好课并带调课单向教导处汇报,以便于教导处常规检查。
3.外出学习、培训教师必须遵守培训单位的活动安排,认真学习,作好笔记,并积极参加交流讨论。
4.外出学习、培训教师应严格遵守活动纪律,不得擅自外出办私事,不得迟到早退。
5.外出学习、培训教师根据教育改革发展趋势,经学校同意,为学校带回相关书籍、光盘等资料,必须上交教导处登记备案,登记后可再行借出。
6.外出教师必须仪表端庄,举止文明,虚心好学,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学校声誉,处处为人师表。
7.外出学习、培训教师学习结束后一周内将学习情况向教导处进行口头汇报。教导处再安排合适时间通过汇报课(每位学习的教师上一节汇报课)、讲座或撰写一篇不少于1000字的学习(听课)心得在学校汇报交流等,通过多种方式在学校内传达学习的`精神实质,传递新信息、使全体教师了解新动态。
8.外出学习、培训教师回校后,学习、培训费用在完成学校交流汇报、材料上交,检查学习或听课笔记后,由分管领导签字证明、校长签字审批,方可到学校会计室报销所用费用。
9.学校尽可能多的创造条件安排教师外出学习或培训,有名额限制时,按对应年级安排,优先考虑工作兢兢业业,乐于奉献,爱学习,师德高,师能强的中青年教师及骨干教师参加学习或培训,轮流指派。
10.学校安排教师外出学习或培训,既是一种福利,也是一种任务,希望各位教师正确对待,认真执行。
培训管理规定4
《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员工有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亦有提高职业技能的义务。员工培训是提升员工个人素质和企业员工队伍整体素质的重要手段,是企业文化建设的重要内涵,也是企业薪酬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满足企业持续快速发展的要求,不断规范员工培训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一、培训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按需培训与长远发展相结合的原则,以提高员工职业能力为导向,按照“需要至上、实用为主、梯队发展、够用为度”的理念,突出应用能力培训,兼顾理论素质培训。
(二)坚持思想素质教育与业务素质培训相结合的原则。注重职业道德和职业能力的共同提高;通过对员工的培训教育,贯彻企业文化建设与企业管理的理念。
(三)坚持学用结合、学以致用的原则。培训要与职业技能鉴定和资质考核复审相结合,企业出资培训与员工履行约定的服务期限相统一。
(四)坚持以培养复合型人才为主导,以培养专业型人才为支撑的原则,
员工岗位培养与专门培训有机结合。
二、培训的基本形式
员工培训的'基本形式有:单位自培、委培和自学及参加考试(考核)认证,必要时,控制采用外向型跨境培训、对外交流的方式。
三、培训职责与管理
(一)各级领导应高度重视和支持员工培训工作,明确专人分管或兼管员工培训,建立和完善教育培训机制。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是员工培训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拟定和组织实施年度培训计划等日常工作,明确专人按人力资源控制程序文件相关要求,完善基础工作。
(三)各单位、部门、项目部应从工作实际需要和企业全局与长远发展需要出发,提出培训需求,并配合有关部门因地制宜实施培训计划,妥善解决好工学矛盾;人力资源部对培训需求进行识别、确认,据此拟订培训计划,报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后下达;计划外培训应当由人力资源部报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四)各单位、部门、项目部对公司下达的员工开发、培养计划与任务,要确保有落实,有措施,有检查,有考核。
四、员工培训目标
(一)通过多渠道、多形式的培训,使员工综合素质不断提高,更好地适应企业和市场的要求。
(二)年度员工受训率达在岗员工的40%以上。
(三)建立一支数量足、质量高的专业技术和项目管理人才队伍,其中:一级建造师占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8%以上,二级建造师达12%以上,其它职(执)业资格人员满足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四)建立一支结构优化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在保证专业、年龄、文化结构合理的基础上,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占在岗工人的比例分别达到60%、15%、5%。
(五)加强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高级技术和管理人员年度培训不少于60学时,中级技术和管理人员年度培训不少于40学时。
五、培训内容及实施
(一)落实“三级”教育,确保做到“先培训,后上岗”。凡新招聘员工必须参加岗前培训。一次性招收人员较多时,由人力资源部集中组织培训;零星招收人员,由相关单位或部门以其他形式实施。
各单位、部门、项目部具体负责新招聘员工的基层岗前教育和转岗员工的培训。
(三)特殊工种人员、验证人员、安全员培训由工程部组织,培训合格证(上岗证)由具有相关资质认可的机构发放。其中,兼职安全员培训合格后由公司发放兼职安全员上岗证。以上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有效期满前应及时办理延证手续或重新培训取证。
(三)特殊过程作业人员培训由员工所在单位或项目部负责,经培训考核合格后,由人力资源部发证。
(四)供方人员培训。经评价,劳务人员不能完全达到标准要求的,由用人单位、项目部负责培训,经培训考核合格后,由人力资源部发证。
(五)必要的职称及职(执)业资质的培训,由相关业务主管部门会同人力资源部共同组织。
(六)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由其主管部门会人力资源部负责实施。
(七)学历教育培训,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实施。
(八)高层次学术、技术交流会(论坛)经董事长批准,人力资源部负责实施。
六、培训经费及激励机制
(一)公司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员工培训经费。
(二)员工培训费用报销补贴标准:
1、员工个人申请、经单位批准参加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学历教育,学习期间视同出勤,往返交通住宿费用按出差报销。取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的,企业报销培训经费的70%;非因个人原因未取得毕业证书,企业报销培训经费的30%,因个人原因未完成学业,费用自理。
2、员工自费参加专业对口或有利于提高岗位工作能力的学历教育,取得毕业证书者,给予一次性培训补贴,标准为:中专1000元,大专1500元,本科2000元。
3、员工参加岗位(工作)需要、适应评定专业技术职称或职(执)业资格认定、鉴定而举行的培训班、辅导班等学习和评审费用一般自理,其考试和集中面授时间可视同出勤。取得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或职(执)业资格证书的,给予一次性培训补贴,标准为:
研究员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5000元
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一级建造师资格3000元;
二级建造师资格2000元;
高级技师、高级放样师资格1600元;
中级专业技术职称、造价、质量、安全工程师资格1500元;
技师资格1000元,高级工资格500元。
4、经单位指派,员工参加各类岗位资质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资质证书)的,培训费用予以报销;未取得合格证书,由个人承担费用;自行退出培训的,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全部费用由个人承担。
5、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等参加经单位批准或安排的岗位继续教育培训,其费用凭培训合格证明予以报销。
(三)员工报销各种培训费用或领取培训补贴,由个人申请、员工所在部门(或项目部)负责人签批、职能部门经办人员对照计划、规定等登记后交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公司分管领导核批。
七、证书管理及相关纪律规定
(一)证书保管及使用
1、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学历证书、技术职称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原件一般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登记集中保管,其他人员毕业证书原件以及职(执)业资格印章由本人保管。
2、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合格证原件,一般由工程部(或分公司)登记造册集中保管,个人持复印件,业主有出示原件要求的,项目部专人集中保管。
3、特殊过程作业人员的上岗合格证由持证人所在项目部保管。
4、确因本单位生产和经营工作需要提供上述原件核查的,须办理借用手续。
(二)相关纪律
1、接受企业出资(含享受单位培训补贴)培训的员工,应当与企业签定培训协议,接受培训或领取培训补贴后为企业服务期限不得短于:
高级工6年;
技师、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8年;
高级技师、高级放样师、二级建造师10年;
一级建造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12年;
研究员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15年;
上列服务期限如与劳动合同期限不一致的,应相应变更劳动合同期限。
2、单位对员工所持各类资格证书进行年度审核或注册的,其有效期超过劳动合同期限的,一般应相应变更劳动合同期限。
3、员工未完成协议明确的服务期限,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包括招聘录用费、交通费、住宿费、培训期间工资性收入、培训费、培训补贴以及对企业生产经营造成的经济损失等,并偿付违约金。
4、员工参加各类培训应自觉遵守学习纪律和考试纪律。违反考试纪律,视同违反劳动纪律作相应处理。
八、本规定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经公司董事会讨论通过后,自20xx年7月1日起实施。
培训管理规定5
一、教学主管
1.课程设置:
(1)参考总部提供的课程计划并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提前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课程安排,包括平时班和寒暑班,协调推广部进行招生。
(2)针对不同班级,选派合适的教师进行授课,充分发挥教师的特长,将教学效果做到最好。
(3)针对寒暑假这一黄金时间,结合当地的情况,提前拟定可行性课程计划及活动方案,使课程多元、实用,配合推广部的招生,并对教师进行相应的寒暑班课程培训,保障各班次的正常教学;
2.教师管理:
(1)根据教学需要,按照教师的考核标准招聘教师,并对其进行岗前培训工作,使其掌握培训中心的'教学要求、方法、教学步骤,尽快胜任教学工作。
(2)从教师中选拔教学骨干,培养使其成为课长,协助自己的工作;
(3)协调教师调课,开具代课通知单给代课教师;
(4)负责制定教学组授课教师的日程安排。保障教师专业素质和教学能力的提高。每天设立20分钟的语音学习时间,组织教师观看学习《发音一点通》及《小学英语vcd》,解决教师的发音问题。每周学习韵文、儿歌,编排相应的动作,促进韵文、儿歌的教学工作。每天下班前半小时设立dailytalk环节,组织教师轮流值日确定口语谈话的主题,锻炼教师的口语能力;
(5)按照各项指标审核授课教师,并参照学生对老师的评价,填写《——年——期教师考核表》,奖励有突出贡献的授课教师。
3.教学管理:
(1)钻研教材。
教学主管首先要吃透教材,把握好教材,理解教材的编写理念和原则,建构教材的教学框架。给授课教师讲解,使其对整套书、每册书的编写理念和优势、不足有深入细致的了解。
(2)集体备课。
在周二组织教师备课,确定一单元的教学目标,细化到每课的教学目标:单词、句型、日常对话、歌曲、韵文。针对本周的教学任务确定具体适宜的教学方法。
(3)说课、评课。
教学主管要求授课教师进行说课,并给与指导,使其完善自己的教学方法和技巧,提高教学水平;
(4)审批教案。
在教师上课前检查教师教案,督促其备课情况。上课后检查课后反思,促使教师不断积累自己的教学经验,提高教学效果;
(5)看课、评课。
主管在无课之余,随时进班听课,认真填写听课记录,并在听课后评议其授课的优缺点,同时针对其教学中的不足之处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示范,使教师对自己授课有进一步的认识,在实际运用中加深教学理念、教学方法的理解,从而扬长避短,提高自己的教学水平,保障培训中心的教学质量;
(6)教研活动。
针对教学中的共性问题,应不定期的开展教研活动,使教师认识到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共同探讨解决的办法,改进自己的教学;
(7)教学资源。
教学主管平时注意教学资源的积累,如游戏归类、教具制作、分类、课前热身及韵文、儿歌的搜集和整理、教学理论的提升、课堂管理、教学技巧、汇总教学资料,共同提高教学水平。
(8)教学沙龙。
组织授课教师参加每月一次的教学沙龙,确定学习研讨的内容。认真填写《教学沙龙记录表》。
(9)DEMO课及活动。
组织教师定期策划并举办DEMO课及教学公开课,协调学校的招生及宣传工作。
少儿英语培训制度是少儿英语培训学校的基础,需要培训学校良好的去制定执行,这样才能使学校有个规范性的制度,才会引导学校走在正确的办学道路上,而不是全部都是向钱看的。合作。
培训管理规定6
一、 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必须是在编在岗、思想品质良好、教学工作认真,并从事教务处计划内本专科课程教学工作的教师(行政编制的除外)和各教学实验室的实验教辅人员。
二、资助范围及经费管理
在属于全日制国民教育的高等院校接受下列培训的相关费用,属于师资培训费的资助范围。学校划拨给师资培训管理部门管理的师资培训经费分两级进行管理:
1、一部分经费分年度下达给各教学单位,有计划地用于教师及各实验室实验教辅人员的业务培训、课程进修和学术交流等,由各单位自行掌握,统筹安排,节余留用,超支不补。各教学单位师资培训费的年度使用情况必须在本单位内进行公示,并报师资管理部门备案。
2、另一部分由师资培训管理部门掌握,有计划地用于以下培养与培训支出:
(1)按照《江西农业大学教职工继续教育暂行规定》(赣农大发[20xx]40号)等规定,报考前在相关部门办理了报考手续并获得批准的,在职人员攻读博士学位的学费;
(2)经校长办公会批准的国外高级访问学者的国内外语培训费用;
(3)经校长办公会批准的外国语系教师出国培训费。
下达给各教学单位的师资培训费指标,统一以当年在职在岗的教师实际人数(不含兼教人员)为依据,按年度下达。其中,各教学单位实验教辅人员的师资培训费单列。
对于下达到各教学单位的师资培训费标准,学校可根据学科、专业发展的需要,对部分学科、专业给予倾斜或调整。对无硕士学位授予点的院系可略有增加,有博士学位授予点的院系可略有减少。
三、申请资助、签批程序与资助额度
1、列入各单位培训计划的教师和实验教辅人员业务培训、课程进修和学术交流等的培训费用,由各单位按自定办法从本单位的师资培训费中支付,其使用报销依据及签批程序为:接受培训并回校工作的教师持“培训通知”、“学习成绩单”和“结业证明”等,到本单位登记,由本单位行政负责人签批。
2、属博士培养的,完成学业并回校工作后,由师资培训管理部门根据实际培养费在学校师资培训费中给予学费补贴,获博士毕业证、博士学位证的学历教育的`双证博士,最高不超过4万元,获博士学位证的非学历教育的单证博士,最高不超过2万元。其中,应当获博士毕业证、博士学位证的学历教育的双证博士,仅获其中一证者,按实际培养费的50%给予学费补贴,最高不超过2万元。使用报销依据及签批程序为:双证博士持博士毕业证和博士学位证、单证博士持博士学位证到师资管理部门登记,由师资培训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核报教务处领导签批。
3、经校长办公会批准的国外高级访问学者、外国语系教师出国培训的,凭相关材料(通知、协议等)到师资管理部门登记,由师资培训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核报教务处领导签批。
四、其他事项
1、非学历培训未完成学业者、接受非国民教育培训者,以及培训结束后不回校工作者,不属本办法资助范围。
2、非在编在岗教师和实验教辅人员参加的任何培训所需的费用不得在师资培训费中列支。
3、近三年出现教学事故者不列入本规定资助范围。
4、图书馆等非教学岗位的教辅人员的培训,由各单位按一定比例自行安排,可在本单位业务经费中开支。
5、以前有关师资培训经费使用管理规定与本规定相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6、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实施,授权教务处解释。
培训管理规定7
(一)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对员工进行有组织、有计划的培训,以达到公司与员工共同发展的目的,根据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基本政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原则和政策
(1)公司培训按照"经济、实用、高效"的原则,采取人员分层化、方法多样化、内容丰富化的培训政策。
(2)员工的专业化培训和脱产外出培训坚持"机会均等、公平竞争"的原则,员工通过突出的业绩和工作表现获得激励性培训和发展机会。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正式员工。
(二)培训内容和形式
第四条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包括知识培训、技能培训和态度培训。
(1)知识培训
不断实施员工本专业和相关专业新知识的培训,使员工具备完成本职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知识和迎接挑战所需的新知识。
让员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的情况,如公司的规章制度、发展战略、企业文化、基本政策等,是员工掌握企业的共同语言和行为规范。
(2)技能培训
不断实施在岗员工岗位职责、操作规程和专业技能培训,使其在充分掌握理论的基础上,能自由的应用、发挥、提高。
(3)态度培训
不断实施心理学、人际关系学、社会学、价值观及政治觉悟的培训,建立公司与员工之间的相互信任关系,满足员工自我实现的`需要。
第五条培训形式
培训形式分为员工自我培训、员工内部培训、员工外派培训和员工交流论坛。
1、员工的自我培训。
员工的自我培训是最基本的培训方式。公司鼓励员工根据自身的愿望和条件,利用业余时间通过自学积极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
公司会尽力提供员工自我培训的相关设施,如场地、联网电脑等。
原则上对员工自我培训发生的费用,公司不予报销。
2、员工内部培训
员工的内部培训是最直接的方式,主要包括:
(1)新员工培训。
(2)岗位技能培训。
(3)转岗培训。根据工作需要,公司员工调换工作岗位时,按新岗位要求对其实施岗位技能培训。
(4)部门内部培训。部门内部培训由各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员工进行小规模、灵活实用的培训,由各部门组织,定期向人力资源部汇报培训情况。
(5)继续教育培训。公司可根据需要组织专家进行培训。
3、员工外派培训。
员工外派培训是公司具有投资性的培训方式。公司针对员工工作需要,会安排员工暂时离开工作岗位,在公司以外进行培训。员工个人希望在公司以外进行培训(进修),需填写《员工外派培训申请表》,并附培训通知或招生简章。由人力资源部审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名。外派培训人员的工资待遇、费用报销由人力资源部决定。
4、员工交流论坛
员工交流论坛是员工从经验交流中获得启发的培训方式。公司在内部局域网上设立员工交流论坛。
(三)被培训者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被培训者的权利
1、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情况下,员工有权利要求参加公司内部举办的各类培训。
2、经过批准进行培训的员工有权利享受公司为受训员工提供的各项待遇。
第七条被培训者的义务
1、培训员工在受训期间一律不得归于规避或不到。对无故迟到和不到的员工,按本公司考勤制度处理。
2、培训结束后,员工有义务把所学的知识运用到日常工作中去。
3、外部培训结束一星期内,员工应将其学习资料整理成册,交由人力资源保管。并将其所学教给公司其他员工。
4、员工自我培训一般只能利用业余时间,如需占用工作时间的,在人力资源部备案后,需凭培训有效证明,经所在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做相应处理。
5、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受训员工必须与公司签定培训合同。
(1)外部脱产培训时间在3个月以上。
(2)公司支付培训费用3000以上的。
(四)培训的组织和管理
第八条人力资源部负责培训活动的计划、实施和控制。基本程序如下:
1、培训需求分析。
2、设立培训目标。
3、计划培训项目。
4、培训实施和评价。
第九条其他各部门负责协助人力资源部进行培训的实施、评价,同时也要组织部门内部的培训。
第十条建立培训档案
1、建立公司的培训工作档案,包括培训范围、培训方式、培训教师、培训人数、培训时间、学习情况等。
2、建立员工培训档案,将员工接受培训的具体情况和培训结果详细记录备案,包括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内容、培训目的、培训效果自我评价、培训者对被培训者的评语等。
(五)培训计划的制定
第十一条培训计划的制定
人力资源部根据规定时间发放《员工培训需求调查表》,部门负责人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将其汇总。并与规定时间内报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结合员工自我申报、人事考核、人事档案等信息,制定本公司的年度培训计划。
根据年度培训计划制定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包括培训的具体负责人、培训对象、确定培训的目标和内容、选择适当的培训方法和选择学员和老师、制定培训计划表、培训经费的预算等。实施方案经总经理批准后,以公司文件下发到各部门。
第十二条部门内部组织的、不在公司年度培训计划内的培训应由所在部门填写《部门计划外培训申请表》,经总经理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在人力资源部的指导下由部门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对于临时提出参加各类外部培训或进修的员工,均要经过所在部门负责人同意,填报《员工外派培训申请表》,经总经理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六)培训实施
第十四条培训实施过程原则上依据人力资源部制定的年度培训计划进行,如果需要调整,应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上报总经理批准。
第十五条员工内部培训期间人力资源部监督学员出勤情况,并以此为依据对学员进行考核。
第十六条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培训过程进行记录,保存过程资料,如电子文档、录音、录象、幻灯片等。培训结束后以此为依据建立公司培训档案。
(七)培训评估
第十七条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培训结束后的评估工作,以判断培训是否达到预期效果。
第十八条培训结束后的评估要结合培训人员的表现,做出总鉴定。可要求被培训者写出培训小结,总结在思想、知识、技能方面的进步。与培训成绩一起放进人事档案。
第十九条培训评估包括测验式评估、演练式评估等多种定量和定性评估形式。
(八)培训费用
第二十条公司每年投入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培训,培训经费专款专用,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调整相应数额。
第二十一条外派培训人员的工资待遇、费用报销由总经理决定。对于公司予以报销的费用,原则上先由培训员工本人支付,待获得合格证书后,方可回公司报销。培训人员发生的交通费、食宿费按公司报销规定报销。
第二十二条员工内部培训费用全部由公司承担。
(九)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的拟订或修改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报公司领导层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培训管理规定8
第一条目的
为了规范外派培训管理,保证外派培训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派及私请外出培训学习员工。
第三条权责单位
1.办公室负责此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止工作。
2.总经理负责此制度发布、修改和废止的核准工作。
第二章外派培训需求申请
第四条培训人选确定
1.部门经理、公司领导或办公室,视实际需要可提议指派受训人员。
2.各部门结合部门发展的需要与员工的实际工作表现,推荐合适人员参加外派培训。
3.员工个人根据工作的'需要,也可以向公司提出参加外派培训的申请。
第五条外派培训申请参加公司外派培训学习的人员应事先填报“外派培训申请表”,提交办公室,办公室汇总外派培训需求,报总经理审批通过后组织实施。“外派培训申请表”见附录一。
第三章外派培训形式
第六条外派培训可选择大专院校进修交流、参加专题讲座和交流会、赴国外参观或考察、到其他公司或工厂进行访问交流等方式,如下图所示。
第四章外派费用管理
第七条外派培训费用参训员工与企业签订“培训协议”,双方签字后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执行。“培训协议”一式两份,参训员工和企业各执一份(培训协议模板见附录二)。
第五章外派培训人员的管理
第八条员工参加外派培训期间,视同正常上班,其工资与各项福利待遇正常计发。
外派培训的方式
到大专院校进修交流
派赴国外参观或访问考察
参加专题讲座和交流会
到其他公司参观或访问
第九条受训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外部培训机构的各项规定与要求,凡因违规违纪受到培训机构处分的,公司根据情节严重程度予以相应的处分。
第十条受训学员需在学习结束的五天内,对学习情况进行书面总结,并交办公室备案,否则费用不予报销。
第十一条培训期满,受训学员必须按时回公司报到,如逾期不归,按旷工处理。
第十二条参加外派培训的人员应将所学知识整理成册,列为培训教材,并担任相关讲座的讲师,将培训所学的知识、技能传授给相关人员。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制度的拟定和修改由办公室负责,报总经理审批通过后执行。
第十四条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公司办公室。
培训管理规定9
为加强企业管理,建立健全培训机制,使培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创新化、强化其考核力度,特制定本员工培训考核方法。
一、培训领导机构
各单位上报培训计划,由人力资源部审定后实施,人力资源部是员工培训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并全面负责对各单位的考核工作。
二、考核标准
(一)安环知识标准
1、掌握安全生产、环保方针、政策和公司安环的规章制度及有关安全技术规定。
2、懂得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
3、基本掌握本岗位的生产工艺及主要设备概况。
4、能正确使用防护用品、消防器材、工器具及本岗位的仪表设施、防护装置、安全装置等。
5、能准确掌握本岗位的'安全规程。
6、掌握一般职工的安环职责。
(二)生产技术和工艺知识标准
1、熟练掌握本岗位操作规程。
2、掌握本单位和本岗位工艺流程知识。
3、懂得设备性能、原理、维护保养及操作。
4、熟悉本岗位安全生产、防尘、防毒知识。
5、做到"四懂",即懂知识、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三会"即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
三、考核办法
本考核办法只从安环知识和生产技术知识方面考核,涉及其他方面由公司相关部门根据实际加以考核。
1、各单位根据培训时间要求组织培训,结束后由公司安环部和生产技术部联合出题考试,并负责考试管理和试卷评阅工作,全过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考试成绩汇总各方面评定出优(95分以上)、良(80—95分)、中(60—80分)、差(60分以下)等,并按单位(可按车间统计)算出优秀率和及格率,评阅完毕后公布结果,并整理上报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特殊情况下考试成绩评定标准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灵活多变的形式)。
3、公司安环部和生产技术部负责对各厂进行培训考核,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监督。
(1)及格率达95%以上的,奖励单位负责人人民币200元,凡成绩达95分以上的员工,将给予50元的奖励。
(2)凡未及格人员进行待岗1—2个月处理,限期学习补考,期间只发个人岗位工资的60%,补考合格后上岗,否则予以辞退。
(3)对及格低于80%的,处罚其单位负责人200元。
4、各单位根据培训及考核情况,按10%的比例,评选"岗位操作能手","最佳学习标兵","最佳创新成果"等,评选可个人申请或车间申报,经厂部审核,再上报公司审批。评选采用"逐级递减法"确定人员,除发给荣誉证书外,还给予获得者50元奖励。
四、本考核办法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培训管理规定10
中职骨干教师培训是我国“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的重要内容和主干项目。为保证培训任务的顺利完成,确保培训质量,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的意见》(教职成[20xx]13号)的精神,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教学组织管理机构
中职骨干教师培训的教学工作由学校“职业教育师资培训中心”全面负责,相关院系承担教学的组织实施,负责完成培训计划所规定的课程及其他环节的培训任务。
二、教学管理
(一)培训计划制订
1、培训开始前,相关院系应根据培训专业任务与目标,组织有关人员制订使学员“增强教学能力、树立现代职业教育理念、掌握相关专业教学法和现代教育技术手段、掌握本专业领域的新知识和关键技能、了解企业生产状况并熟悉生产工艺流程”的培训计划。培训计划经校内外专家论证后方可实施。
2、培训计划学时要求。国家级每期培训时间为2个月,安排各类教学不少于260学时;省级每期培训时间不少于1个月,安排各类教学不少于130学时。
3、培训计划内容主要由三部分组成:1)、教学理论与方法(占总学时的20%左右)——主要应体现我国职业教育现行政策、国内外先进的职业教育教学理论与方法、先进的教育技术手段等;2)、专业知识与技能(占总学时的30%左右)——主要应体现专业领域的最新理论知识、前沿技术和关键技能;3)、企业实践活动(占总学时的50%左右)——主要应体现相关企业先进的技术、生产工艺流程、管理制度与文化、岗位规范、用人要求等。
4、培训计划实施。培训计划由“职业教育师资培训中心”统一组织实施,安排教学的各个环节。根据国家要求和培训学员的实际情况,每期培训结束后,可组织专家对培训计划进行完善。
(二)教学运行管理
教学运行管理是教学管理工作中最核心、最重要的部分。教学运行管理的宗旨是充分利用学校的优质教学资源和企业生产第一线经验,按教学计划实施教学活动。
1、培训任务的落实。“职业教育培训中心”于每期培训开学前召开教学工作协调会,制定教学工作计划,落实教学任务。
2、制订课程教学大纲。相关院系根据培训计划及教学要求,组织有关教师编写课程教学大纲。教学大纲的内容应包括撰写人、推荐使用教材、教学目标与基本要求、课程内容与学时分配、讲授内容及要求、实践性教学环节要求、成绩评定方式以及必要的.说明等部分。
3、选派任课教师。各相关院系应从保证培训质量的原则出发,选派具有丰富教学经验及有一定实践经验的优秀教师担任专业课教学。
4、编制教学活动表。“职业教育师资培训中心”指定专人负责日常教学管理,在培训开课前编制出教学活动日程安排表,并将教学安排、任课教师名单等下发各有关单位。
(三)教学档案管理
“职业教育师资培训中心”指定专人负责教学档案管理工作。根据学校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培训教学档案进行及时、完整、规范管理。
(四)学习考核及评定
1、课程考核成绩分平时考核和结业考核。平时考核主要考察学员的出勤、作业、课堂表现等。结业考核主要对学员的试讲情况、研究论文、实践技能等采用评语、鉴定的方式进行。对于某门课程缺勤达该门课总学时的三分之一者,取消该门课程成绩。
2、若学员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某门课程的培训,应提前提出书面申请,经学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职业教育师资培训中心”批准后通知任课教师。未参加培训课程达培训总课时三分之一者,按培训不及格处理。
3、考核成绩由教师、班主任、中心管理人员组成的小组考核等级,按优、及格和不及格计,不合格者给予补考。“职业教育培训中心”教学秘书负责登记、存档。
三、教学质量管理
1、教学检查制度。“职业教育师资培训中心”及相关院系实行教学检查制度,定期对培训质量进行教学检查,包括培训准备工作检查、期中教学检查、期末教学检查等。教学检查的内容包括学生作业抽查、学生出勤情况抽查、教师教学准备情况抽查、检查性听课、教学规章制度执行情况检查等。
2、听课制度。“职业教育师资培训中心”管理人员和相关院系负责人到教学第一线听课,并将听课意见及时反馈给任课教师。
3、教学督导制度。“职业教育师资培训中心”实行教学督导制,聘请有关专家、教师对课堂教学质量、实践操作质量、教学档案质量等进行监督指导。
培训管理规定11
第一条为做好证券业从业人员后续职业培训管理工作,建立有效的远程培训管理体制,按照《证券业从业人员培训纲要(试行)》(以下简称《纲要》)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远程培训系统主要用于证券从业人员后续职业培训及其他业务培训。
第三条从业人员完成远程培训课程的学习并通过培训考核的,获得相应的培训学时。
第四条协会教育培训工作委员会负责远程培训系统的.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一)制定远程培训系统管理规定;
(二)制定远程培训年度计划;
(三)发布远程培训信息;
(四)开发、管理远程培训课程;
(五)维护远程培训系统;
(六)对培训信息进行记录、统计和分析;
(七)定期公示远程培训情况;
(八)对违反远程培训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理。
第五条各会员单位应当协助协会开展从业人员远程培训,具体包括:
(一)遵守协会制定的远程培训管理规定;
(二)对本单位从业人员的远程培训登陆帐号等信息进行管理,确保本单位人员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
(三)督促从业人员的学习,提高培训的有效性。
第六条协会负责记录参加远程培训人员的有关培训信息,并将培训信息导入从业人员资格管理数据库,用于从业人员年检。
第七条使用协会远程培训系统的会员单位、从业人员应当遵守协会远程培训系统的各项管理规定,不得有代他人培训及参加培训考核或委托其他人员代为培训和参加培训考核等行为。
第八条协会可通过回访、抽查等形式对各会员单位和从业人员参加远程培训的真实性进行核查。地方证券业协会、会员公司应协助协会了解、核实本地区从业人员参加远程培训情况。
第九条会员单位不履行职责,在参加远程培训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协会可以采取网上公示或将其行为记入协会诚信信息库等措施;从业人员在参加远程培训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协会可以采取取消其培训学时、网上公示或将其行为记入协会诚信信息库等措施。
第十条本办法由协会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培训管理规定12
1.0目的为保证培训效果、提高员工技能、拓展培训方式,行政员工可参加外派培训,为保证行政员工外派培训的有效实施,特制定此制度。
2.0范围参加公司外派培训的人员
3.0具体职责
3.1各行政部门职责
3.1.1通过“行政员工外派培训申请流程”负责向人力资源部提出外派培训申请,外派培训申请原则上应在每年1-2月份各部门作培训需求分析时提出,临时性外派培训申请,除特殊情形外,应至少提前二周向人力资源部提出,否则不予批准;
3.1.2除各部门提交的培训申请外,人力资源部还将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个别员工的外派培训;
3.1.3培训申请经总经理批准后需履行培训服务协议签订手续,培训协议签订后方可向财务部申请借款并参加培训;
3.1.4经公司批准进行外派培训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培训课程。
3.2人力资源部职责
3.2.1人力资源部在接到外派培训申请后五个工作日内进行外派培训人员的资历审核(外派培训人员以能“将课程引进转化”的人员优先)、外派培训机构的甄选、审核及课程时间的确定;
3.2.2人力资源部审核完成后,于培训课程开始前提交行政部予以核价,将核价后的培训申请,报总经理审批;
3.2.3依总经理审批后的.外派培训申请签订培训协议,并呈交公司认可。
3.3外派培训协议拟订时应符合以下原则:
3.3.1外派培训费用由公司全额或部分承担;
3.3.2员工外派培训地点在外地的,视同出差,因路途遥远或受训时间较长,需在当地留宿而培训单位未提供食宿者依员工出差相关规定申请食宿费、交通费等;
3.3.3公司照常支付员工在外培训期间的薪资,下班时间或其他休假时间参加外派培训,不再作为加班;
3.3.4凡个人外派培训单次培训课程费用达RMB1000元及以上者,当年外派培训课程费用累计达RMB3000元及以上者,应在培训开展前签订外派培训协议。
3.3.5当申请人员参加的培训课程为公司项目型采购合同中包含的附属培训课程时,申请人员仍然需承担采购合同款中包含的培训课程费用。
4.0培训协议
4.1根据不同的培训费用,确定外派培训人员的服务期限如下:培训课程费用(RMB)约定服务年限1000-3000元(含)1年3000元-8000元(含)2年8000-20xx0元(含)3年20xx0-40000元(含)4年40000元以上5年以上(含5年)
4.2培训协议说明:
4.2.1外派培训费用包括:培训课程费、交通费、食宿费、培训期间的出差津贴等由公司承担的所有费用;
4.2.2培训金额在RMB40000元以上的外派培训,由总经理核定其约定服务年限;
4.2.3若员工在半年内再次发生外派培训的,则培训协议签订以累计培训金额计算,培训协议签订日期以最后一次培训日期为准;
4.3违约金赔偿办法:违约金额=培训总费用×12X-Y12X(X=约定服务年限)(Y=员工自培训结束开始至最后一个工作日的累计服务月数)备注:若员工自培训结束开始至最后一个工作日的累计服务天数不满整数月时,则进位整数月份计算。
5.0培训评估
5.1参加培训人员应在培训结束后两周内完成外派培训心得报告,并制定相应的培训行动计划一并提交公司认可,培训行动计划应符合以下原则:
(1)行动计划制定须详细、明确
(2)行动计划须可实施、可衡量
5.2培训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外派培训人员应将培训资料交于公司归档;
5.3培训结束后4个月内,外派培训人员在人力资源部的协助下,应编写适合公司自身条件的《学员培训手册》、《讲师授课手册》,实现外部课程内部转化,并在人力资源部组织安排下授课并评估打分;
5.4外派培训人员的外派培训心得报告及培训行动计划经总经理批准后,人力资源部及相关职责部门负责追踪其行动计划实施情况;
5.5人力资源部将视具体情况,将外派培训员工的培训效果考核列入其绩效目标。
6.0费用报销
6.1外派培训的人员所提交的外派培训心得报告及行动计划经公司认可后,方可办理外派培训费用报销等手续。
6.2外派培训人员办理外派培训费用报销前,需如实填写外派培训实际产生的费用,提交人力资源部审核,待人力资源部审核完毕后,方可至财务部办理报销;
7.0责任承担若外派培训人员的行动计划在培训结束后1年内仍无法完成,外派培训人员需自行承担50%培训总费用。
培训管理规定13
第一条为切实有效地依法管理和规范本中心的日常活动,根据我国《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之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中心全称为:天天文化舞蹈培训中心
本中心住所在:礼义镇商贸城
第三条本中心的办学宗旨是:遵守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依法维护教育者、教师和其他教育工作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教育教学质量,遵守诚信原则,依法办学。
第四条本中心的办学是面向成人及少儿;办学形式是:业余面授;办学范围是:拉丁舞、民族舞等舞蹈培训、舞蹈考级、舞蹈表演、小学英语、书法、写作。
二、培训中心的行政和教育教学管理
第五条培训中心应当建立、健全和执行行政管理、教学管理、学籍管理等规章制度。
第六条加强舞蹈教研工作,进行备课制度,加强责任心,提倡素质教育,增加美育内容,提高教学质量。
第七条强化培训中心的卫生、设备,各教课老师负责本节课堂的设备卫生管理工作。
第八条每月一次定期进行全体教师的教学交流教学会议,积极进行教学交流活动。做好汇报演出工作。
第九条招生期间定好值班制,比赛与活动期间做好安全、交通、化妆、踩点、集合等工作,各培训中心指导老师必须要积极参加。
第十条授课时间必须早十分钟到培训中心,做好家长的接待、沟通及设备检查、卫生检查工作。
第十二条各节课的教学老师负责在校期间学生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提高教学文明用语,严禁体罚学生,提高服条质量。教学意见簿上墙,服务温馨到位,注意教师仪表,须大方得体,适合教学示范要求。
三、考勤请假制度
1、培训机构正常工作时间是星期六、日,按课时按排进行上课,每节课提早十分到位,检查教学设备、教室卫生及学员进行沟通。
2、培训机构员工不得擅自迟到、早退和旷工。如需请假按排好调课的老师,交待好课程进度;
3、员工考勤统计以签到簿为准。
五、培训中心服务内容
为了实明公开、公平、公正的教学理念,加强对自身的社会监督,使培训中心向良性方面不断发展,提高舞美体育舞蹈培训中心的整体管理水平,特公示以下服务原则。
1、服务项目:民族舞、拉丁舞等舞蹈培训、舞蹈考级、舞蹈表演。
2、服务方式:示范教学、影音教学、教学考级、组织参赛。
3、服务标准:塑身塑心、快乐成长、严谨练习、温馨服务。
4、服务承诺:本中心教学专业、教材先进、教案合理,提高学员综合素质,具备优秀基本技能,培养持礼坚韧的优良品质。
5、服务责任:教师专业、教材统一、身教言教、公正和谐
6、收费标准:民族舞700/年
7、服务建议:
培训中心管理规定篇3 一、本制度之制定旨在与学员共同促进培训期间正常有序的.学习。学员应遵守本中心各种规章制度,积极参与学校和班级组织的英语活动。
二、尊师重教,谦虚好问,勤奋学习。
三、做好每堂课预习工作,上课前仔细检查是否携带所需的学习资料和作业,不带与学习无关的东西。
四、学习态度端正,上课仔细听讲,积极参与。同学之间互相帮助、共同提高。不准迟到早退,若因病因事不能上学,应及时请假。课后认真复习,逐步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
五、上课时间不能在课堂随意走动。不允许用手机和在教室内喝水吃东西。课间休息,严禁追逐推搡。
六、上课期间,学生不得随意离校,无故缺席。因病或有其他特殊情况要离校者,必须用英文向校方写请假条,经批准后方可离校。事先有急事不能写请假条者要补写请假条,没办手续而缺课者做旷课处理,旷课累计两次者警告一次;旷课累计五次者,做自动退学、弃学处理,学费不退。自由活动时间不允许外出,未经批准擅自外出者,负责自负。
七、学员必须按时认真完成作业。无正当理由不做作业者,要接受老师批评。屡教不改者,教师有权拒绝为其批改作业。
八、学员之间要团结友爱,互相帮助,互相谅解。学员之间严禁出现吵架、斗殴或其它不友好行为。有恶劣行径者,开除出校,学费不退。
九、学员必须爱护公物。损坏校内花草树木和公共设施者,照价赔偿;报纸杂志阅读后应放回原处;损坏或遗失公物,照价赔偿。恶意破坏者,开除出校,学费不退。
十、教室内空调由班主任统一开关,彩电和VCD由上课老师负责开关,未经允许,禁止学员开关。节约水电,养成人走灯熄、随手关水的习惯。
十一、家长须知:
1、安全第一,配合中心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上下课应由家长或专人接送,其间安全自己负责。
2、随时了解孩子的学习情况,督促检查孩子按时完成作业,并及时将您的意见反馈给本中心,以利于我们更好地教学。
3、因接送学生的车辆时间比较集中,请家长尽量将车停在外面的专用车位,谢谢理解和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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