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管理细则

时间:2023-08-30 15:00:50 管理 我要投稿

学生管理细则[汇编15篇]

学生管理细则1

  为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保障住校生健康成长,特制定公寓管理细则如下。

学生管理细则[汇编15篇]

  一、学校教育管理与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做人,自我成才”相结合,教育学生树立“路,靠自己走!”的'思想意识和能自治自理的生活能力。

  二、实行封闭管理。一般情况下,未经允许不得随便出入校门,如急需外出,必须办理请假手续。

  三、增强安全意识。公寓内不允许乱拉,乱接电源,严禁将火种,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公寓;不允许将校外人员带入公寓就寝;不允许将贵重钱物存放住室。要增强个人人身安全保护意识,严防诱导、诱骗、诱拐的事件发生。

  四、严守纪律,按时作息。上操上课期间未经批准,不得进入公寓;午休、晚休(按时熄灯)及时就寝,不得大声喧哗、嬉戏打闹,严禁夜不归宿。

  五、保持室内外整洁。值日生每天要及时清理好室内卫生,严禁在室内及楼道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保护内外整洁,住室通风;每周三下午进行一次卫生大检查。

  六、讲诚信,讲文明。尊重校誉,热爱同学,做人诚信,礼貌文明,遵纪守法,服从管教。严禁打架、抽烟、酌酒、偷盗、讹诈、赌博、上网吧、玩游戏机,以强欺弱等一切恶劣行为的发生,如有以上行为,累计两次以上者,无条件取消住校资格。

  七、严格执行《学生餐厅管理细则》。一律在餐厅就餐,不准将饭菜带入公寓。不得在校外的小摊上买零食。

  八、节水节电,爱惜公物,若有损坏,照价赔偿。

  九、自习时间,保持安静,服从管理教师的领导,认真高效完成学习任务。

  十、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若有违纪,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取消住校和就读资格。

学生管理细则2

  一、饮食卫生制度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坚持食品“五四”制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

  2、上岗要统一着装,保持衣帽整齐洁净,不准穿背心、裤头、拖鞋上岗。

  3、保持四勤:勤洗澡、勤换衣服、勤理发、勤剪指甲。

  4、保持餐厅内外环境整洁,要达到卫生规范的要求。

  5、垃圾要及时清运到指定地点,严禁乱倒。

  二、费用、抵押及设备管理

  1、经营户向后勤服务中心每月缴纳租赁费。

  2、租赁合同生效后,由后勤服务中心向经营户移交营业用房和设备等。合同终止后,经营户应及时上交营业房、灶房及设备,若有丢失或损坏,照价赔偿。

  3、租赁合同生效后,经营户不准自行停业和转让,违者后勤中心有权对经营户实施经济处罚,并终止经营,履约保证金不再退还。因转让和停业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4、各经营户之间要公平竞争,不准相互拆台。一方解聘人员,另一方在一年内不得录用该解聘人员。

  5、租赁合同终止后,经营户应及时上交后勤中心提供的经营场所及设备,经营户自有设备、炊具等一切物品自行处理、搬出,后勤服务中心不予负责。若不及时搬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全责。

  6、经营户因故中途停业,必须提前30天向后勤中心提出申请,中心应在30天内给予答复。中途停业者,若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必须赔偿。

  三、其他要求

  1、餐厅要经营有特色的高、中、低档主、副食品种,以低于市场价格出售,尽量减轻就餐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生的生活负担。

  2、经营户和其雇佣人员各种证件(身份证、健康证)必须齐全,并报饮食中心备案。

  3、经营户及其雇佣人员,如发生病、伤、亡等人身事故,均与后勤中心无关,乙方负全责。

  4、经营户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得以任何借口影响餐厅的餐饮服务正常工作,否则甲方将予以罚款并解除合同,乙方须赔偿所造成经济损失。

  5、对经营户雇佣人员,如违法乱纪,违反学校的规章制度,后勤中心有权勒令经营户将其开除,所有被解雇人员,其他经营户永不录用。

  四、奖罚制度

  1、奖罚由饮食科组织实施,配合学生会生活部每天、周、月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缺斤少两等行为将根据情节轻重进行处理(若市卫生、疾控部门来校检查,发现问题,受到罚款的由经营户承担)。

  2、餐厅从业人员违犯校规、校纪者,视其情节按餐厅管理处罚条例严肃处理,直至移交司法机关。

  3、售饭系统正常运转时,一律凭卡就餐,严禁收取现金。售饭柜台内严禁以各种理由存放现金,违者视同收取现金。

  五、树立节约意识,避免长流水、长明灯。

学生管理细则3

  大学生寝室管理是学校思想教育工作敏感而又重要的地带,是提升大学生思想教育不可缺失的环节。

  大学,我们有更充分的时间来合理安排我们的课外活动。传统的班级概念趋于淡化,以班级作为思想政治教育基本组织形式和主要工作渠道情况正在发生改变,寝室的教育功能越来越突出,寝室的'管理就显得尤为重要。

  寝室管理制度建设具体如下:

  一、管理目标

  洁、净、雅

  二、基本要求

  (一)纪律方面

  1、按时就寝,按时起床,起床、就寝做到快、静、齐;

  2、学生应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回家、返校,平时不得随便回家;

  3、不随便留客住宿,不调换床位,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在外过夜;

  4、到了睡觉时间,不得发出声音,不得做影响他人休息的事情;

  5、不得在寝室内点蜡烛及其它可燃烧物;

  6、同学之间互相帮助,不得在寝室里吵闹、打架、起哄、说脏话;

  7、不拿他人东西,借用物品要及时归还。

  (二)卫生方面

  1、保持地面、门窗、床铺,清洁用具及其它物品的卫生,做到地面无瓜皮、果壳、纸屑及其它杂物,其它物品上无明显灰尘;2、不得在寝室及走廊、楼梯上乱扔纸屑、瓜果壳,剩饭菜要倒在指定的地点,不向窗外门外倾倒污水污物及吐痰;3、每个寝室做到每天三小扫,每周一大扫,值周(日)同学应做好寝室卫生,并注意监督;

  4、每晚洗脚,每早洗脸、刷牙、鞋、袜及时洗刷。

  (三)内务方面

  1、棉被叠成方形,折缝朝外,靠墙摆好;

  2、脸盆、水桶、牙刷统一摆放,毛巾折挂高低一致,牙刷头朝上,且统一向右倾斜;

  3、多余的鞋子统一摆放桌底,鞋跟朝外且成一直线;

  4、扫把、垃圾桶选定合理位置摆放,其它物品不得影响寝室美观;

  5、早起开窗,风钩要挂上,晚上关门窗,铁闩要插上;

  6、上课期间,寝室必须上锁,节假日关好门窗;

  7、室内外设施无污损,损坏后能主动赔偿;

  8、室内装饰美观大方,内容健康向上。

  (四)寝室长职责

  1、在辅导员指导下全面负责寝室事务,及时汇报寝室有关情况;

  2、在就寝前应检查寝室有无人员未到就寝, 维持就寝纪律;

  3、负责锁好寝室门,监督检查本寝室的卫生、物品摆放;

  4、应负责落实寝室管理制度。

  (五)奖惩

  文明寝室每月评比一次,一月得分最高者获班费提供的奖品。

  三、寝室安全管理制度

  1、寝室内不得随意私拉电线,乱接电灯,不得使用“热得快”、取暖器、电炉等用电器;

  2、寝室内不得擅自点蜡烛,焚烧废纸、燃点蚊香,确保安全;

  3、寝室人员要自觉爱护公共财产,寝室内的学校财产如有自然破损,应及时申请报修;

  4、寝室人员离开寝室时,都应自觉检查门、窗是否关好,电源是否关闭;

  5、寝室如发生失窃,应及时通过指导教师向学校报告;

  6、节假日期间如有不回家的同学要经辅导员同意;

  7、宿舍区内禁止喝酒、赌博或传阅不健康书刊;

  8、一般情况下,外来人员不得进入学生宿舍,宿舍内不得留宿外来人员。

学生管理细则4

  一、加分类:

  1、测试中90分及以上加3分,85分及以上加2分,有明显进步的同学加3分。

  2、得到学校或其他奖励的一次加3-5分;得到老师表扬的一次加1分。在各类竞赛中获奖的一次加6-10分

  3、各小组在一周内纪律、卫生没有被点名批评或者扣分的,整个小组加10分。

  4、作业得到A或者优等的一次加1分,有明显进步或者被老师表扬的'加1分。

  5、组长或者副组长带领本组成员认真学习,遵守纪律,认真做好老师布置的任务,得到老师表扬的,小组一周加5-10分。

  6、积极参加学校或者班上的活动的同学,每次加1分。得到老师表扬的同学,每人每次加1分。

  7、好人好事,每人每次加3分。经常帮助班级或者老师做事,每人每次3-5分。

  二、减分类:

  1、不按时交作业的,每次扣2分;没有完成作业的,每人每次扣5分。作业被老师提出来点名批评的,每人每次扣1分。

  2、清洁卫生没打扫彻底,被学校扣分的,每组一次扣10分。晨读、午读被点名批评或者登记名字的,每人每次扣1分。

  3、课堂不遵守纪律被老师点名批评的,每人每次扣1分。不遵守学校的纪律,破坏公共财物的,每人每次扣5分。

  4、不在教室里、楼道间、操场上打架、攀爬、说脏话,每人每次扣2分。迟到每人每次扣1分。

  5、不允许带玩具、零食到学校,发现一次每人每次扣1分。去网吧或者营业性的游戏厅,发现一次扣10分。

  三、"星级"小组评比方法:

  1、以一个周为单位进行评比,积分在前三名的记一颗" "。

  2、以五个周为一个大循环,得星最多的小组评为星级小组,得到五颗星的评为"五星小组",由教师给予奖励。

学生管理细则5

  一、上学

  1.每周一升旗仪式:学生服装整齐,担任升旗仪式的班级提前做好准备。升旗时,每个同学做到严肃认真,少先队员行队礼,唱国歌要大声、动情。

  2.每天离家前和父母有礼貌地道别并按时到校,不旷课,有特殊情况不能到校必须请假,人人背好书包,到校后自觉安排读书活动。

  3.每日穿好衣服,少先队员佩戴好红领巾(夏季佩戴队徽),做到衣着整洁,仪容大方,举止文雅,谈吐文明。

  4.遇到师长要敬礼问好。

  5.值周学生认真做好值日,遇到老师和来宾要敬礼问好。

  二、上课

  1.课前准备好一切学习用品,整齐放在课桌上。

  2.预备铃响后,应迅速、有秩序地回到教室端正就座,精神饱满,静侯老师上课。

  3.上课铃响后,老师宣布“上课”,值日生喊“起立”,师生问好,老师还礼后,学生方可坐下,迟到的同学应站在教室后门,经老师示意后,方可进教室。

  4.遵守课堂纪律,专心听课,积极思考,踊跃发言。

  5.上课期间,要打开教室后门。

  三、下课

  1.老师喊“下课”,值日生喊“起立”,互相敬礼后下课,待老师离开教室或经老师示意后,有秩序地离开教室。值日生擦净黑板并把门窗打开,使空气流通。

  2.学生准备好下节课的学习用具,并把凳子放到课桌下面后方能出教室,课间教室的桌椅要保持整齐。

  3.课间开展有益活动,不在走廊、教室内或操场上追逐打闹、喧哗拥挤、不做有危险的活动,不乱丢纸屑,不随意吐痰,不吃零食(特别是口香糖),不在大堂、过道踢球、矿泉水瓶等。

  4.进教师办公室喊“报告”,经同意后再进入。

  5.上下楼梯慢走、靠右行。

  6.同学间不讲粗话,爱护学校一草一木、一桌一椅,保护环境卫生,离开教室要关灯、关风扇。

  7.遇到老师和来宾要敬礼问好。

  四、活动

  1.准时参加课间操,集合做到快、齐、静。路队整齐,做操认真、准确、有力。

  2.认真做好间操,动作到位。

  3.充分利用现有场地、器械,积极参加课外文艺、体育等活动。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五、放学

  1.放学后,各班的.路队要整齐、安静,在老师的护送下走出校门,并有礼貌地与老师道别。

  2.放学后,值日生要关好电灯和门窗。下午放学,值日生要把教室、走廊及门前包干区打扫干净,待老师检查以后方能离校。

  3.学生不准骑自行车进校,放学路队要遵守秩序。

  4.按时回家,回家后有礼貌地向父母问好,并帮助家长做力所能及的家务。

  5.回家科学安排时间,做到有复习、有预习,独立完成作业,并抽时间多读有益的课外书籍。

学生管理细则6

  一、早到校早自习:

  早上6:40——6:50为学生到校时间。凡迟于6:50者作迟到记录。

  自习时间为6:50——7:20,学生到校后必须严格遵守如下各条行为规范要求:

  1.所有学生应迅速交齐各课布置的作业。各小组组长督促收好作业并作好记载,然后交各科科代表送老师办公桌。凡在此期间不交作业、赶作业或抄他人作业者,作未按时完成作业记录。

  2.值日学生按值日表安排各自履行职责,于6:55之前完成各自任务。凡未在规定的时间里完成任务或完成不合要求致使班级在学校检查评比中被扣分,做不主动承担劳动任务记录。

  3.按课表进行早读,声音洪亮,精神饱满。如有背诵任务,应主动到各组组长处接受背诵检查。各组组长认真检查后如实作好记录。

  二、早操早餐:

  4.早操铃响,关好灯后全体学生迅速离开教室,在教室外走廊按次序站好队,并排整齐的依次下楼,到操场指定位置集合。凡未请假不参加者作旷操记录。

  5.集合要做到静、齐、快,升旗要庄重严肃,做操要规范到位。做操时体育委员到班级队伍前面领操。凡不按要求致使班级行动迟缓、队伍散乱、或因做操质量问题使班级在此项检查评比中扣分者,作违反做操纪律记录。

  6.早操结束后按次序排队返回教室,此时早点值日学生可离队去食堂领取本班早点到教室。

  7.进餐严格按事先排定的次序进行,严禁哄抢;所有学生在自己的位置进餐,不得在走道逗留;珍惜粮食讲究卫生,严禁乱扔乱丢。发放完毕值日生应迅速归还食堂物品。

  8.早餐完毕后,所有学生应注意自己责任范围内的清洁,清洁完成后学生方可外出教室。负责清洁值日的学生应再次检查各自负责的区域,发现垃圾应及时清扫,在上第一节课前再次倒垃圾。

  三、课前课堂课间:

  9.所有学生课前提前5分钟清理准备上课的物品,保持教室安静,准备上课;班干部擦黑板、填写当天课程表、作好当天班级日志记载。如上课时间过了5分钟未进教室的学生作好课堂迟到记录。

  10.应严格遵守课堂纪律,认真听讲,积极思考,主动发言。凡在课堂上未遵守纪律被课任教师点名或被当天学校值日的教师发现者,作违反课堂纪律记录。

  11.课间应合理适度有节的放松,保持教室秩序,严禁在教室内外和走道楼梯间逗打嬉闹。

  四、课间操课间清洁:

  12.全体学生在教室站好队,由体育委员带领按学校规定的.次序和路线进场集合,准备做操。做完操后,按次序排队返回教室。

  13.清洁值日学生迅速打扫教室和清洁区,及时清理垃圾筐里的垃圾。

  五、中午到校及午自习:

  14.全体学生中午必须在1:20以前到教室,有值日任务的学生必须在1:00以前到校履行自己的职责。

  15.午自习应保持安静,严禁大声喧哗,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影响他人做作业或休息。

  六、眼保健操及放学:

  16.眼保健操音乐响起后,所有同学迅速安静,认真作好眼保健操。值日学生再次倒垃圾。

  17.放学时,学生应清理好自己的学习用品,关好自己负责的窗户、电灯、电扇。值日生应及时锁好门。

学生管理细则7

  一、学生行为规范(弟子规力行表)

  总纲

  居 处 必 恭

  起床洗漱

  1. 音乐一响,马上起床 (朝起早 父母呼 应勿缓)

  2. 自己叠被子,收蚊帐 (置冠服 有定位 勿乱顿 致污秽)

  3. 自己穿好衣服 (冠必正 纽必结 袜与履 俱紧切)

  4. 主动刷牙洗脸 (晨必盥 兼漱口 便溺回 辄净手)

  5. 向老师请早安 (晨则省 昏则定)

  内务整理

  1. 床铺整洁,拖鞋、脸盆、毛巾摆放整齐 (置冠服 有定位 勿乱顿 致污秽)

  2. 值日生擦地,清理卫生死角 (房屋清 墙壁净)

  教室学习

  1. 桌椅干净,书本整齐 (几案洁 笔砚正)

  2. 书放正,字写正 (墨磨偏 心不端 字不敬 心先病)

  3. 端身正坐,不做小动作 (勿箕踞 勿摇髀)

  4. 认真听讲 (父母教 须敬听 读书法 有三到 心眼口 信皆要)

  5. 有问题做好笔记,下课再请教老师 (心有疑 随札记 就人问 求确义)

  6. 上课听懂内容,别人求教应耐心讲解,别人会而我不会应虚心请教 (己有能 勿自私人所能 勿轻訾)

  7. 主动完成作业,不用人催 (宽为限 紧用功 功夫到 滞塞通)

  8. 做完一门功课,再做一门 (方读此 勿慕彼 此末终 彼勿起)

  9. 做完功课,收拾好书籍文具 (列典籍 有定位 读看毕 还原处 虽有急 卷束齐 有缺坏 就补之)

  公共课堂

  1 .听从主持老师的统一安排 (父母教 须敬听 父母责 须顺承)

  2. 不喧哗,不开小会 (人不闲 勿事搅 人不安 勿话扰)

  喝水

  轻开水咀,打完水及时关紧水咀 (事虽小 勿擅为 苟擅为 子道亏)

  上卫生间

  1. 便完及时冲洗

  2. 洗漱,打水水龙头不开得太大

  3. 洗漱完的脏水小心倒入便池内

  4. 随手擦掉地上、墙壁上的水渍

  就寝

  1.睡前洗脚

  2.安静入睡

  行

  1. 在楼梯、楼道上靠右行 (行不中道)

  2. 遇有有老师或长辈主动行礼或避让 (路遇长 疾趋揖 长者先 幼者后)

  3. 不在楼梯处逗留,玩耍 (身有伤 贻亲忧)

  立

  1.不在门口站立 (立不中门)

  2.不单腿站立,也不可随便依靠 (立端正 勿跛倚)

  言语必谨

  1.说话的时候,吐字要清楚、缓慢(凡道字 重且舒 勿急疾 勿模糊)

  2.说话要诚实谨慎,守信用(凡出言 信为先 话说多 不如少 惟其是 勿佞巧)

  3.不给同学起外号或说不文明语言(奸巧语 秽污词 市井气 切戒之)

  4.赞扬别人的优点,不宣扬别人的过错、缺点(人有短 切莫揭 人有私 切莫说 道人善 即是善 扬人恶 即是恶)

  5.与同学互相勉励进步,同学有过错找机会悄悄提醒(善相劝德皆建过不规道两亏)

  6.别人谈话中不随意插话(人不闲勿事扰人不安勿话扰)

  7.不随便乱说自己不清楚或无根据的事(见未真勿轻言知未的'勿轻传)

  饮食必节

  1.不挑食,不多吃(对饮食勿拣择食适可勿过则)

  2.请长辈先用餐(对饮食或坐走长者先幼者后)

  3.主动夹菜给长辈(亲所好力为具亲所恶谨为去)

  4.饭后帮忙整理碗筷、桌椅

  出入必省

  1.有事出校门必须请假,回来销假(出必告返必面)

  2.有事出教室或宿舍须向老师报告(出必告)

  3.过马路须向左右看清,走人行横道(身有伤贻亲忧)

  4.乘坐公交应排队上车,给妇妇女老弱主动让座(长者先幼者后)

  二、学籍管理规定

  (一)新生入学

  1.学生免试入学,不留级、不开除。

  2.每班学生数不超过50人。

  3.新生应按时到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因特殊情况,不能如期报到,须持有关证明在开学后两周内向学校请假。如开学后两周不到校办理手续,按义务教育法有关规定办理。

  4.新生办理入学手续后,由我校按统编学号造册,上报学籍主管部门备案,即取得学籍。在籍学生须按规定建立学生档案。

  (二)转学和借读

  1.在籍学生因家庭住址迁移等情况,准予转学。

  2.转学和借读,须办理手续。

  (三)休学和退学

  1.学生因病需长期治疗,凭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含县级医院),经学校审查同意,报上级学籍主管部门核准后,准予休学。

  2.休学期限一般为一年,学生休学期间,保留学籍。休学期满仍不能复学者,应当持规定级别医院证明,续办休学手续。

  3.学生休学期满需要复学者,应由本人提出申请,经规定级别医院证明,学校审查核准,报上级学籍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复学。

  4.学生除丧失学习能力者外,不准退学。

  (四)毕业

  受完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经考核德、智、体等方面均达到合格要求,准予毕业,发给义务教育证书。

  (五)奖励与处分

  1.对德、智、体全面发展或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学生,记入档案,并给予表彰。

  2.学生违反学生守则、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和国家法令,学校要与与家庭、社会配合进行教育。

  三、对学生的全日监控

  1.生活老师对学生的生活起居全面负责。

  2.上、下课交接班。

  3.课间实行楼道(尤其是楼梯处)巡查制。

  4.三餐时间由班主任与生活老师分别负责学生的进餐。

  5.接送学生时间,门卫做好出、入的安全工作。

  6.课外活动时间,班主任必须跟班。

学生管理细则8

  上班考勤

  (0.5分) 管理员应按时上班(上班时间为星期天12:00—星期五12:30分);上班期间做到衣冠整洁、文明用语、举止大方;保持办公室(或寝室)内卫生清洁,物品摆放整齐,内务整理规范,为学生做出表率;办公室内不逗留学生。

  晚睡纪律

  (1分) 管理员应教育、制止学生在宿舍文明住宿,制止学生乱丢乱扔、乱泼乱倒、破坏公物、抽烟、盗窃、打牌赌钱;熄灯后必须保持安静,杜绝起哄、打闹等影响他人休息的不良行为;严格清查住读生的就寝人数,认真做好晚归学生的.登记工作;晚睡期间,管理员必须坚守在工作区域,发现异常情况,迅急解决;敦促学生迅急起床,迅急离开寝室。

  午睡(午休)

  纪律(1分) 午睡之时,管理员必须按照晚睡管理的要求严格管理,认真清查各寝室到位人

  数,对未入寝的学生必须及时追查原因并报告班主任;午睡期间,宿舍区保持安静,没有高声喧哗和打闹等影响他人休息的现象;敦促学生迅急起床,迅急离开寝室。午休期间,管理员必须深入各个寝室,巡查学生在寝室的表现情况,制止学生乱丢乱扔、乱泼乱倒、破坏公物、抽烟、盗窃、打牌赌钱。

学生管理细则9

  学生宿舍是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生活、休息的公共场所。为了维护学生宿舍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营造整洁、健康、文明、和谐的学生宿舍环境,根据教育部关于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华东师范大学在校学生(以下简称学生),具体指已取得华东师范大学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科、专科学生和研究生。

  一、宿舍管理机构设置

  1、华东师范大学后勤管理处根据学校年度招生计划及房源情况统筹安排全日制本专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入住学生宿舍。

  2、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学工部(学生处)、研工部(研究生管理处)、保卫处、财务处、后勤管理处、后勤集团、团委、学生发展服务联合中心、学生会、研究生会组成的宿舍管理委员会,对宿舍管理工作进行监督与检查。学生宿舍社区日常管理由学校委托的物业公司(部门)负责,包括水电管理、安全保卫、生活秩序、清洁卫生、维修、附设服务等工作,宿舍管理人员有权按照校规进宿舍实施各项检查工作,学校各主管部门及全体学生应给予配合和支持。

  3、各学生宿舍社区设立学生社区服务委员会(简称“社服会”),是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机构,主要负责学生生活服务、信息宣传、协调沟通和调研反馈等工作。

  4、闵行校区本科生公寓生活园区设立楼管会,挂靠校党委学工部,由学工部、后勤管理处共同协调处理日常事务。楼管会包括住楼辅导员、楼层长、寝室长三个组织梯度,主要负责生活园区内学生思想教育和日常管理等工作。

  二、宿舍住宿制度

  1、缴费住宿是每个学生应尽的责任。住宿费用按学年收取。秋季入学的学生在每年秋季报到注册前交纳住宿费,春季入学的学生在每年春季报到注册前交纳住宿费。每个学生要按时足额缴纳住宿费,并妥善保存好缴费收据,以备学校相关部门查验。

  2、上海生源在职攻读研究生和本校教职工在职攻读研究生的,学校原则上不安排住宿。在学校规定的学制年限(专科生3年,本科生4年,硕士生3年,博士生3年)内未能完成学业的学生,延长修读期间如需学校提供住宿,需重新递交住宿申请,经院系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审批,根据当年学校宿舍资源使用情况再行考虑住宿安排。

  3、学生宿舍按照二级分配的原则统一安排,由学校后勤管理处统一调配全校宿舍资源。

  ①新生入校前,后勤管理处按各院系(所)学生人数,将宿舍的床位数分配到院系(所),由各院系(所)安排到人。

  ②学生宿舍一经排定,无特殊情况不再调整。特殊情况需院系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认可并签字盖章(每年的4月和10月办理,只限于在实体院系范围内、同类别学生宿舍之间的调整),报后勤管理处审核备案,后勤管理处按月计算住宿费差价,学生到校财务处办理退补费手续,再到宿舍物业更换钥匙。

  ③学生应服从学校的住宿安排,在指定的房间居住,并遵守与入住社区物业约定的相关住宿管理要求。

  ④每位学生只允许使用一个床位,不得私自调换、私占、出借、转让床位,不得留宿非本宿舍人员。

  ⑤宿舍楼内空房间、空床位由学校统一计划管理,学校有权对未满住宿人数的宿舍分配学生及合并宿舍。学校需对宿舍布局作调整时,学生应服从宿舍的调整。

  ⑥学校不向学生提供夫妻用房。

  4、毕业生退宿

  ①为不影响学生宿舍检修与新学期开学准备工作,毕业生必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将个人物品搬离原住宿舍并到所在宿舍楼物业值班室办理退宿手续,逾期则遗留物品做无主处理。

  ②接到学生退宿申请,宿舍楼管理员须到宿舍验收室内设施是否完好,若无损坏丢失,管理员收回宿舍钥匙,报后勤管理处办理该生离校申请网上通过。

  ③室内设施如有丢失、损坏,应给予赔偿。如果责任不清,须由本宿舍成员均摊;对拒不赔偿的,不予办理退宿手续和毕业离校手续。

  5、其他情况退宿

  ①因休学、参军、跨校交流等原因需要中途退宿者,应该在离校前凭相关部门发出的.通知到后勤管理处办理退宿手续,并将原住床位、家具空出,剩余住宿费按月计算(住宿时间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予以退还。如不办理退宿手续,要计算住宿费用。学生复学时须持相关部门证明,到后勤管理处办理住宿手续,重新安排宿舍。转学、退学等结束学籍的情况,学生应在离校前凭相关部门发出的通知到后勤管理处办理退宿手续并退出所在宿舍,逾期不办者,遗留物品视作无主处理。

  ②其他个人原因的退宿每年1月和6月校历放假前两周的工作日集中办理,逾期不予受理。个人原因申请退宿者,须由本人提交书面申请,辅导员告知学生家长并征得家长同意,副书记签字,加盖实体院系公章,本专科学生经学工部、研究生经研究生院签署认可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到所在宿舍楼管理员办公室退还钥匙,再到后勤管理处按月计算住宿费差价。个人原因申请退宿者,学校原则上不再安排住宿。

  6、学生宿舍不准私自调换门锁或加锁,不准私配钥匙,违者一律没收并通报批评;遗失钥匙应及时报告学生宿舍服务中心由学生宿舍服务中心负责调换全室钥匙,遗失者须按规定支付工本费。遗失钥匙如不报告造成被窃,经济损失由遗失钥匙者承担。

  7、自觉维护学生宿舍公共秩序。保持宿舍安静,不准跳舞、溜冰、经商、酗酒、打麻将,不得大声喧哗、嬉闹,严禁赌博、打架斗殴,不得开展打球等影响他人学习、休息的娱乐活动。违者视情节与态度报学校有关部门给予处分,直至勒令退宿。

  8、严禁在阳台栏杆上或窗台上放置凳子、哑铃等重物,严禁向窗外和阳台外抛砸各种物品、泼倒茶水等,禁止在宿舍楼内焚烧废弃物。不得将自行车带入寝室。

  9、加强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在宿舍楼内禁止存放各种有毒、易燃、易爆物品,违者除没收物品外,并依据学校有关条例给予处分,并作退宿处理。

  10、注意宿舍内物品安全,个人贵重物品、现金及证件等要妥善保管,及时将多余现金存入银行,并保管好存折,自己记好密码,不告诉他人。最后离开寝室者要随手关好门窗,发现寝室内财物被窃,应保护好现场,迅速报告校派出所(保卫处)。宿舍内发现推销员应及时报告宿舍物业值班人员通知派出所(保卫处)处理。

  11、入住者有正常使用、妥善保护学生宿舍楼内的各项家具、设施、设备的责任。凡属自然损坏应及时报告物业,由物业宿管人员请有关部门维修或调换。如发现丢失、人为损坏、私自调换等,应查明原因督促当事人折价赔偿或换回,原因或责任人不明,由全室学生共同赔偿。

  12、退宿或离校时,寝室内家具物品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退宿或离校手续。

  三、宿舍会客、作息制度

  1、加强学生宿舍安全保卫工作,维护学生宿舍正常生活秩序,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生宿舍实行门卫制,昼夜值班。为了不影响学生学习和休息,学生宿舍会客时间为上午10:30~中午12:30,下午15:00~晚上22:00。会客时间之外禁止在宿舍内接待来访人员。

  2、宿舍来访会客,应主动出示证件,经宿管人员登记核准后方可入内。如有强行闯入者,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的处罚。男宾未经宿管人员同意不得进入女生宿舍。学生应自觉遵守会客制度,21:00以后一般不予会客,超过会客的规定时间,工作人员有权请会客人员离开宿舍楼。

  3、晚间24:00至次日5:00关闭宿舍大门。24:00以后进出宿舍楼的学生必须出示证件并予登记,物业要对相关情况进行汇总,每月一次向学校管理部门报告。学生管理部门和后勤管理部门要加强对24:00以后未归学生的教育管理。

  4、物业值班人员对来访会客者,应认真验证,坚持原则,发现可疑情况应及时报告,妥善处理,并做好记录。凡因执行公务者进入学生宿舍,需出示有效证件。

  四、宿舍卫生检查制度

  1、积极倡导入住者自觉养成讲文明、讲卫生、守纪律、爱劳动,尊敬师长、团结互助和热爱集体的优良作风,室内卫生轮流值日自觉保持整洁,不要在书桌床铺上堆放杂物,床铺和被褥每天要整理整齐。寝室内坚持值日生制度,值日表一式二份,一份张贴于室内,一份交宿管人员备查。值日生需于每日早上8时前将宿舍打扫完毕,并督促全宿舍人员做到室内摆设整齐、地面清洁、窗明几净、无蛛网无积灰,保持走廊清洁。不随地吐痰、乱抛废物,禁止往楼梯走廊内泼水、堆放垃圾;禁止在阳台、走廊内堆放废弃物。违者根据宿舍管理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教育或通报批评。

  2、学生应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自觉维护宿舍场所的卫生。三餐在食堂用餐,不得将饭菜带入寝室内。禁止在宿舍楼内饲养小动物。学生患传染疾病,要遵照医生诊断,按指定的地点住宿或回家休息。

  3、物业部门每周一次会同社服会(楼管会)学生例行检查寝室卫生,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公布,汇总后通告各院、系主管领导并记录在册,作为操行评定的依据。

  4、一学期同一学生在其值日天被检查一次为差,给予口头警告。卫生检查二次为差者,给予黄牌警告,楼内通报批评,通知所在院系进行批评教育。卫生检查三次为差者,给予红牌警告,由院系进行通报批评并报学生管理部门备案,取消其该学年评奖评优评助的资格。

  5、同一寝室一学期内卫生检查累计有三次为差,给予口头警告。卫生检查累计四次为差,给予黄牌警告,通报批评,并通知所在院系。累计卫生检查五次为差,给予红牌警告,上报所在院系并由院系进行批评教育和在学生管理部门备案,取消全室成员本学年一切先进称号的评选资格和取消其该学年评奖评优评助的资格。

  6、寝室卫生连续五次为优,可享受二次免检。如本学年有黄牌警告,寝室卫生连续三次为优,可免除本学年黄牌警告。如本学年有红牌警告,寝室卫生连续五次为优,可免除本学年红牌警告。

  五、用水、用电制度

  1、学校在宿舍中仅提供基本照明用电,已安装一户一电表的学生宿舍实行定额用电制度。本校有学籍的全日制学生每间寝室每月由学校补贴20度电。超过上述用电规定的额度,费用由寝室居住人员负担。

  2、已安装一户一水表的学生宿舍实行定额用水制度,本校有学籍的全日制学生每人每月由学校补贴3立方水,超过上述用水规定的额度,费用由寝室居住人员负担。

  3、及时交付超额用水用电的水电费是居住学生应尽的义务。逾期未交付水电费的,所欠水电费参照华东师范大学有关所欠水电费办法实行,逾期未交水电费的毕业班学生,不予以办理离校手续。

  4、加强学生宿舍电力设施安全管理。学生宿舍内电器不准私自移动和修理,如遇故障应报告物业宿管人员,有关部门派专职电工修理。违者造成的损失,一律由肇事者负责。

  5、学生宿舍禁止一切窃电行为,窃电者除补交电费外,视情节轻重和数额大小,还将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分。

  6、严格执行消防法规和学校相关节约用水、用电以及安全用水、用电的管理办法。严禁在学生宿舍内存放和违规使用热得快、电炉、电热杯、电热锅、电炒锅、电饭煲、微波炉、电磁炉、电熨斗、电热毯、取暖器、电水壶、电烤箱、电吹风等容易引起安全隐患的电器,严禁私接、乱拉电源线。物业部门有权对学生违章电器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并按以下规定处理:

  ①对于在学生宿舍内持有和使用上述违章电器的本、专科生,一经查实,第一次违反规定没收其器具并在楼内通报批评。第二次违反规定除没收其器具外,还通报所在院系,由院系进行通报批评并报学生处备案,取消其评奖评优评助的资格,并将违纪记录记入该生个人档案。违反规定引起重大事故,除赔偿经济损失外,还将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分,并追究法律责任。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引起的一切损失由学生本人负责。

  ②对于在学生宿舍内保存和使用上述违章电器的研究生,一经查实,第一次违反规定没收其器具并在楼内通报批评。第二次违反规定除没收其器具外,还通报所在院系,由院系进行通报批评并报研究生管理处备案,取消或降低其评奖评优评助的资格或等级,并将违纪记录记入该生个人档案。违反规定引起重大事故和严重危害者,除赔偿经济损失外,还将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分,并追究法律责任。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引起的一切损失由学生本人负责。

  ③对于在学生宿舍内保存和使用上述违章电器的其他学生,一经查实,第一次违反规定没收其器具并通报所在院系。第二次违反规定除没收其器具外,还通报所在院系,并作勒令退宿处理。违反规定引起重大事故和严重危害者,除赔偿经济损失外,还将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分,并追究法律责任。私自使用违章电器引起的一切损失由学生本人负责。

  7、寝室内不准使用与保存煤油炉、液化气、卡式炉、酒精炉、蜡烛等明火设施和器具,以免发生火灾。一经发现,上报所在院系和学生管理部门,取消本学年评奖评优评助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同时取消住宿资格。寝室内有以上违章出现,查不到责任人时,对全室人员给予教育、处罚和处分,直至作勒令退宿处理。由于违反规定而引起火灾,造成人员伤亡或国家财产遭受损失的人将承担法律责任。

  六、毕业离校制度

  学生(包括考取研究生、博士生留校工作等)在学校规定的学制(专科生3年,本科生4年,硕士生3年,博士生3年)学习期满后都必须办理退宿离校手续,办理退宿手续后需在规定的时间内离宿,逾期者其物品将视作无主处理。休学、退学学生必须在《休学通知》或《除名通知》发出后一周内办理退宿手续并退出所在宿舍,否则其物品视作无主处理。

  七、本规定的解释权归后勤管理处。

  八、本规定自二○xx年九月一日起执行。

学生管理细则10

  一、考核人员

  由政教处、宿舍管理处、每日行政值班检查人员负责学生宿舍内学生行为规范遵守情况考核。

  二、考核办法

  1、宿舍管理处每天对学生宿舍内务整理、卫生等进行检查评分;

  2、晚自习后行政值班人员对住宿生行为规范进行检查记载;

  3、宿舍管理处每天对学生宿舍内务、卫生、行为规范遵守情况进行汇总记载并公布;

  4、宿舍考核每日总分为100分,内务整理40分、卫生为40分,行为规范为20分。月底对当月总分进行统计,并换算为百分制进行考核。一班如有多个宿舍,则各宿舍总分进行平均记载;

  5、每月底将考核情况报送校长室,同时发送各班主任;

  6、对严重违纪现象,一经发现,按《泰州实验中学学生违纪处理规定》立即处理,并将处理结果通报全校。

  三、评分方法

  (一)内务管理40分

  1、床上只能放被子和枕头,被子应折叠成方块放在中央,枕头放在被子上。一床不按要求扣5分,扣完15分止;

  2、鞋子放在床下,方向一致,排列整齐。衣服不可随便散放。有一双鞋子或一件衣服乱放扣2分,扣完成15分止;

  3、生活日用必须放在规定的地方,如水瓶、饭盒、茶杯、洗衣粉、毛巾等放在盥洗室的台面上,整齐排放。学习用品整理好放在学习柜面上,坐椅整齐放于柜前。如有一件乱放扣2分,扣完10分为止。

  4、节约用水,离开宿舍要关好水龙头,一些次未关扣10分。

  (二)卫生40分

  1、地面不扫扣10分,扫得不干净扣5分;

  2、台面、水槽不干净扣10分;

  3、卫生间不打扫扣10分,打扫不干净扣5分;

  4、墙面有脚印或其它污渍扣10分。

  (三)住宿行为规范20分

  1、严格遵守宿舍作息时间,应在宿舍熄灯(洗澡日推迟20分钟)前进入宿舍,否则为迟到,扣2分/人次;

  2、熄灯后不得离开本宿舍,否则扣2分/人次;

  3、不得大声喧哗,否则扣10分/次,并给予通报批评;

  4、熄灯20分钟后,保持宿舍安静,如有人大声讲话扣2分/人次;

  5、不得将火种带入宿舍,如发现除给予批评教育,扣10分/人次,并通报批评,引起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责任;

  6、不得在宿舍内打牌、下棋等活动,发现一次扣5分;

  7、不得在宿舍内打闹,如发现一次,扣10分;造成不良后果的扣当事学生宿舍20分,并给予纪律处分。

  附:星级宿舍评比按月度总分:95分以上为三星级,85—95分为二星级,70—85为一星级。

学生管理细则11

  1. 学生必须接受学校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严格遵守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2. 不准带水果刀等利器、凶器进入校园。同学之间不得玩尖锐器具或有毒、有害的`化学药品。

  3. 不准攀爬围墙、栏杆、阳台、建筑物顶层等有危险性的地方。

  4. 教师、走廊等教学场所严禁追跑嬉闹,不得向窗外抛扔任何杂物,防止砸伤他人和影响校园环境卫生。

  5. 上下楼梯靠右走,脚步轻,不得拥挤,上下楼梯如果遇到突然时间按,不得起哄、推搡,严防挤压等事故发生。

  6. 学生入学后,每学年均应该接受学校统一安排的体检,简历健康档案,如有特殊病史,不得隐瞒。

  7. 建议家长为子女办理保险。

  8. 患有不宜进行剧烈体育活动疾病的学生,家长应该事先向班主任提出书面申请,德育处备案并书面通知有关任课老师,该生可免于参加剧烈体育活动。

  9. 在校期间,如有身体不舒服,应及时向老师报告,防止延误治疗时机。

  10. 学生遭遇挫折或心情烦恼,而自身又无法排除时,学生应该及时告诉家长或向班主任、学校心理咨询室咨询,调整好心态,防止意外发生。

  11. 按时到校、离校,提倡文明等车、乘车,或家长亲自接送。要自觉学校遵守交通法规,防止交通事故发生。

  12. 学校组织集体外出,应该遵守纪律,听从指挥,有序进行,活动期间,严禁擅自离队游玩。班主任、科任老师自行组织学生到校外活动,应该事先向学校提出生面申请,得到批准,活动时候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13. 提高食品卫生意识,提倡不吃零食,不买“三无”(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食品和路边摊贩不洁食品。

  14.体育、自然、劳动、社会等课,应严格遵守课堂纪律和操作规则,听从老师指挥,防止事故发生。

学生管理细则12

  沙长六中仪容仪表检查和两操检查细则

  (一)仪容仪表检查制度。

  检查时间:早7:30—8:00,午1:40—2:08。

  要求:

  (1)全套校服。1个扣0.5分,最多扣10分。

  (2)头发是否齐肩,或束扎起来。

  (3)染发、烫发1个扣0.5分。

  (二)大课间活动评分制度。

  1、要求

  1.集队做到快、静、齐、队列纵横整齐,距离适当。

  2.跑操时队列整齐,有节奏感。

  3.进出场井然有序,服装穿着符合要求。

  2、评分标准(总分20分,扣完为止)

  1)进、退场

  (1)进行曲结束后还未到指定位置的班级扣1分/班。退场时队伍必须保持到教学楼前方可解散,违者每班扣1分。

  (2)每班到场时必须队列整齐,队伍不整齐的每班扣1分,如有追逐打闹、讲话的'每人扣0.5分。

  (3)仪表:要求每个同学必须穿整套校服,发型符合要求(女生不能披发),违者每人次扣0.5分。

  2)动作质量:

  (1)各班同学要以音乐节拍的动作为标准,不得抢拍或慢拍,违者每人次扣0.5分,整体效果比较差的,最多可扣到5分。

  (2)动作要有力,幅度要到位(手要伸直,腰弯下去),如不到位的,每人次扣0.5分/人。

  3)纪律:

  (1)做操时动作规范,如有边做边讲话的,每人次扣0.5分。

  (2)跑操时要精神饱满、充满朝气。做其它事的,每人次扣2分。

  4)出操人数:

  (1)各班如有不出操的,每缺1人扣1分(特殊情况除外)。且不能迟到、早退,违者每人次扣1分。

  (2)要求班主任按时到场,班主任缺席每次扣1分。

  5)奖励:

  每次做操后体育老师总结时,受到表扬的班级每次奖励1-2分。

  (四)眼保健操检查制度。

  1、眼保健操音乐响起后,发现该班学生在教室说笑、走动、做作业或不做操,每人次扣1分。

  2、做眼保健操时,不闭眼、坐姿不端正,不认真做。一人次扣0.5分。

学生管理细则13

  前言

  为使住有一个节生、安静、舒适的休息环境、让家长放心,课证学生白天有充沛的精力投入学习,促进学习成绩的提高,做到全体住校生人人有任务、人人有职责,齐心协力各负其责,共同搞好宿舍卫生,协同维护休息秩序,培养和锻炼同学们独立的生活能力和团结互助的优良品质,特制定本细则。

  一、公物管理

  1、所有住校生都要爱护宿舍的公共设施,对床、壁橱门窗等公共设施要责任到人,各负其责,妥善保管。如有损坏及时报告处理,若不报告,只要查出按此公物整体价格的两倍赔偿;若不能查处有保管人赔偿二分之一,同宿舍其他人员共同承担另二分之一。

  2、所有住校生不得在墙壁上乱砸钉子或乱贴乱画,发现一例,交纳建筑设施赔偿费50元,限期恢复原貌,并取消住校资格。

  3、所有住校生不准私自持有宿舍钥匙,若宿舍出现财物丢失,由私自留有钥匙者照价赔偿。

  二、宿舍用品及宿舍号、床号、厨号安排

  1、宿舍编号:按楼层编排门号。

  2、床位号:以进门口从右侧数起,上铺单号,下铺双号。

  3、壁橱号:自上而下,与床号对应,左单号,右双号。

  4、物品摆放要求:

  床下:放置个人脸盆,盆内放置肥皂盒及毛巾,盆后放置个人鞋子,分为上铺左下铺右,摆放整齐,床下不得多于两双鞋子。

  物品放置板:按层放置,分别为一层暖瓶,二层牙杯,三层餐具,要求暖瓶提手方向一致,牙杯把子方向一致,牙刷柄方向一致,整齐统一,餐具摆放高低错落有序,美观整齐。卫生工具摆放整齐。

  床上物品:床单、被巾、枕巾整齐化一,每月一次清洗,床面平整,床沿整齐,被褥叠成方块,有棱有角,放于右侧床头与床沿对齐,枕头置于被褥内侧,左沿于被褥左沿对齐,洗净晾干的衣服叠好放于枕头下。

  其它要求:舍内不准悬挂衣物,床头不准悬挂杂物。

  三、值日生职责及要求

  1、值日生职责:

  ①负责室内地面卫生及公用物品的摆放整理。

  ②负责检查舍内公用物品,若有损坏及时汇报。

  ③负责住校生的考勤,对未到学生于当日报于管理室和班主任。

  ④在舍长协助和全舍同学的支持下维持好午休晚休的秩序。

  ⑤确保室内地面无积水、杂物、不存垃圾、污水。

  2、值日生分工

  按周次一周一个轮换,即第一周周一至周日1号床,依次类推。若遇空床依次顺延。

  四、舍长产生办法及职责

  3、舍长产生办法由全舍推荐,班主任任命,报宿舍管理室登记。

  4、职责:负责全舍同学的生活了解和思想工作、值日生的安排督促,舍内同学特殊事件的及时汇报。

  五、作息时间及相关规定

  5、作息时间:早6:00起床,6:30离开宿舍,中午按时午休和起床,下午第二节课后,住体育生宿舍的训练同学换衣服,换衣服时间不得超过下午第三节上课后10分钟,确保要及时离开宿舍参加训练。此间,任何人不准到二楼。晚自习第二节上课铃响后所有体育生全部离开宿舍楼,晚休前十分钟预备哨声响后,立即返回宿舍,做好准备。正式晚休响后,不允许再有走出本宿舍人员,全体进入安静状态。午休不允许插门。

  6、相关规定:

  ①在非休息时间,不允许到宿舍换衣服、换鞋等回宿舍现象,若有特殊情况,必须有班主任或级部主任亲自签发的假条,否则不能进入宿舍。

  ②午休和晚休不回宿舍休息或请假学生,必须交管理室假条1份,以便抽查人数。

  ③编入本班普通生宿舍的.体育生要与普通生同步进入宿舍,不得训练前后回宿舍楼换衣服。

  ④回宿舍楼就餐不得用塑料袋盛装食物。

  ⑤不能无故在宿舍逗留。

  六、宿舍评分办法

  住校生评分及宿舍评分以扣分记入个人及本班评分之中,扣分标准如下:

  1、常规评分

  ①违犯第一条中规定的,每一项扣3分。

  ②违犯第二条中规定的,每项扣2分。

  ③违犯午休或晚休秩序要求者每人次扣3分。

  ④违犯作息时间要求者,每人次扣5分。

  ⑤违犯“十不准”中之一者扣5分。

  ⑥其它情况参照扣分。

  2、特殊扣分:对于在宿舍打架,从楼上泼水,损坏公物等严重扰乱宿舍正常秩序者及通校生进入宿舍者每人次扣10分,直接记入本班总扣分。

  3、记分办法:

  班级宿舍管理分:50-[(本班所有住校生扣分之和/班内住校生人数)×10+特殊扣分]

  七、其它相关规定

  1、处分与奖励

  ⑴处分

  ①有下列情况者给予警告处分:

  无班主任假条私自回宿舍或在宿舍停留者,扣10分以上者,故意破坏公物轻微者,在宿舍打架轻微者,宿舍存有不健康书籍者,不服从管理者。

  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住校资格:

  打群架的主要责任者,偷窃公私财物者,学期内扣分超过30分者,在宿舍内抽烟、喝酒者,故意破坏公物严重者。

  ⑵奖励:每学期按个人失分由少到多评出十佳住校生。每学期按全失分之和除以人数由少到多评出四个红旗宿舍,在下学期给予表彰奖励。

  2、住校生守则

  ①勤奋学习,认真遵守校纪校规。

  ②按时休息,服从管理。

  ③团结友爱,互相帮助。

  ④尊敬管理员。

  ⑤按要求整理内务,做好值日工作。

  ⑥见义勇为,积极检举坏人坏事。

  ⑦不抽烟,不喝酒,不串宿舍。

  ⑧爱护公物,爱护他人财物。

  ⑨衣服鞋袜、床上用品要保持干净整齐。

  八、淄博十中住宿须知

  1、按学校规定的条件,需要住宿的学生须到总务处办理手续(交费、填写登记表、领取宿舍证),由教导处统一安排具体宿舍号、床号。

  2、树立以学校为家的思想,爱护公物,损坏公物要赔偿。

  3、搞好室内外卫生,床铺按统一要求叠放整齐,用具摆放在统一规定的位置上,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泼污水,不准在墙壁上乱挂衣物和乱写乱画。

  4、按时就寝熄灯,值日生每天早晨搞好室内外卫生。

  5、上课时间无特殊情况不准回宿舍,不准领非本舍内人员进入室内。

  6、服从管理人员安排和管理,发现特殊情况及时汇报管理人员。

  宿舍管理十不准

  一、不准非休息时间进入宿舍,特殊情况要有假条。

  二、不准通校生进入宿舍楼。

  三、不准在宿舍内乱砸钉子和乱接电器。

  四、不准乱串宿舍和容留非本室人员住宿。

  五、不准外来人员进入宿舍楼。

  六、不准在宿舍抽烟、点蜡烛、喝酒。

  七、不准私自调换宿舍及床位。

  八、不准在走廊、洗涮间及厕所乱倒污物。

  九、不准在宿舍内进行娱乐活动。

  十、不准在休息时间大声喧哗。

学生管理细则14

  为加强学生宿舍的管理和文明建设,保证全体学生有一个文明、整洁、舒适、安全的生活和学习环境,特制定学生宿舍管理条例。

  房舍管理

  第一条 学生入学时,须签订住宿协议,按宿舍管理办安排的房号、床位住宿。各年级学生未经宿舍管理办同意,不得擅自调换房间和床位。

  第二条 学生宿舍内的公共设施及配发物品由宿舍管理办与寝室长核准无误后,登记并签字,存档备查。学生应遵守宿舍管理规定,调整搬迁宿舍时,不得破坏或带走原房间的家具、设施。

  第三条 学生毕业或中途休学、退学等,必须在离校前到宿管室办理退宿手续,经宿管室核查宿舍家具财产完好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并在两天内搬离学生宿舍。

  第四条 寒、暑假学生一律不留宿,学生离校前自己存放好行李物品。

  内务管理

  第五条 各年级少先队、学生会负责人在德育处统一安排下组织对本年级的宿舍进行检查、监督学生宿舍内务卫生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每个宿舍应订出内务卫生公约和轮值表,推选出一位责任心强、威信较高的同学当宿舍长并落实轮值制度。

  第六条 每天早上上课前各宿舍值周生应将本房间清扫干净。当天如发现地面还有垃圾,值周生应再扫一次。全体住宿生应做好房内、门前、房后的保洁工作,将垃圾、杂物装入垃圾桶里。不得往地面、窗外、楼下扔东西、吐痰、泼水。房间门前走廊由该房间负责清扫、保洁。

  第七条 在宿管室安排下定期进行大扫除,冲洗房间地面、擦门窗、桌椅,并按宿管办及年级的安排轮流冲洗楼梯、走廊和打扫窗檐。做到地面、窗檐干净,天花板与墙壁无脏物、无蜘蛛网,门窗、桌面干净整洁。

  第八条 各年级学生会成员在定期检查或平时巡查时,如发现问题,将通过德育处责成寝室长、值日生及该房间的同学按要求立即补做。

  第九条 维护宿舍楼的环境卫生,严禁把杂物、剩饭菜等倒在走廊、厕所、冲凉房、水沟。便后要冲水。

  第十条 宿舍内物品摆设应规范、整齐,严格按照学校《学生宿舍内务管理规范》(见附件)办理。

  第十一条 班主任和各班班长、生活委员、应经常督促检查。学校和各年级定期组织检查评比并公布结果。

  生活秩序管理

  第十二条 学生在上课、自修、午休时间和晚上熄灯后必须保持宿舍安静。不许大声喧哗、吹拉弹唱或进行其他课外文体活动(需要活动的'在班主任与宿管室协调下方可进行)。

  第十四条 晚上全校学生宿舍在规定的时间自行熄灯,关锁宿舍大门。学生必须自觉遵守作息制度,按时就寝。对超时熄灯的房间或熄灯后迟归者要进行批评、登记。对于屡犯或情节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

  第十五条 学生手机、电子游戏机等玩赏物品不得带入宿舍。以免影响他人和自己休息。

  第十六条 严禁在宿舍内起哄、酗酒、赌博、打麻将、打架斗殴、敲打盆桶、摔瓶子等,不得在宿舍内打球等。

  第十七条 上课期间,学生不得随意进入宿舍,如有事,须持有班主任签条,并到宿管室登记方可。

  第十八条 学生宿舍不得留宿外人,严禁留宿异性。未经宿管室批准,男女生不得相互进入宿舍。

  第二十条 学生宿舍作息时间 (参见学校作息时间)。

  安全管理

  第二十一条 学生和来访者必须遵守学校宿舍的制度,服从值班人员的管理。外来人员来访必须进行验证登记。上课时间,宿舍房间内不得单独逗留外来人员。

  第二十二条 注意防火安全,严禁在床上点蜡烛看书,严禁在宿舍抽烟,不得在宿舍区内生火煮食及焚烧废纸、木板杂物等。

  爱护消防设施,不准将消防设施用于非消防用途。

  第二十三条 宿舍区内严禁存放管制刀具(或铁棒器械),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违者交学校保卫科按章处理。

  第二十四条 提高警惕,注意防盗。如发现宿舍区内有身份不明的可疑人员要立即查问或及时报告值班人员;要妥善保管好个人和公共财物,不急用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柜员机);个人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离开宿舍应锁好抽屉、关好门窗;发现门、窗损坏要及时报修。

  第二十五条 学生应协助宿管做好治安防范工作,自觉接受查询。发现宿舍被盗失窃时,应保护现场,并及时向学校有关部门报告。

  第二十六条 严禁学生在楼顶或露台活动;禁止在走廊、楼梯处嬉闹。

  水电设施管理

  第二十七条 自觉遵守用水用电的规定,共同节约能源。做到人离关水关电,消灭长流水、常明灯等浪费现象。

  第二十八条 白天尽可能不用太阳能水,以保证晚间学生的洗漱之用。

  第二十九条 严禁在宿舍内私接电源,使用违章电器(如电炉、热得快、取暖器、电炊具等电热器具、非安全器具或未经批准的其他大功率电器设备)者,一经发现,除没收违章使用的电器外,并视情节给予罚款50~100元。

  第三十条 学生因学习需要在宿舍自备安装各类较大电器设备,须到宿管室办理登记备案。

  第三十一条 学生宿舍内的电器、设施、供水、供电、家具等,不得擅自拆除和搬离学生宿舍。如有丢失或损坏,责任人应照价赔偿,并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和纪律处分。

  第三十二条 不得在宿舍墙壁、门窗上乱写、乱涂、乱画、乱钉,不得向窗外、便池乱扔杂物。

  第三十三条 学生宿舍区内发生水电故障、家具及房舍设施损坏、下水道、排污管堵塞等,应由本宿舍成员及时到后勤处报修。

  第三十四条 本条例由校学生宿舍管理办负责解释。

学生管理细则15

  为了加强我校学生宿舍管理,保证学生在宿舍内的人身和财物安全,维护学生在宿舍内的正常学习生活秩序,为了给学生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学习环境,特制定本规定,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一、纪律要求

  1、凡住宿学生必须遵守学校制定的有关学生宿舍管理的各项规定和制度,服从宿舍管理人员的管理。

  2、住宿学生应自觉遵守作息制度,按时起床、归宿、就寝、熄灯。

  3、住宿学生未经批准不得在上课或自习课期间进入宿舍。如有特殊情况,需经宿舍管理人员同意后方可进入宿舍。

  4、学生应当自觉爱护学生宿舍内的公物和设施。凡丢失损坏公物的',须照价赔偿,情节恶劣的交学校有关部门处理。

  5、学生应当严格遵守学校关于用电管理的规定,注意安全用电和节约用电,室内不得私自拉线安灯。按时开关电源,节约用水用电。

  6、学生应提高警惕,协助管理人员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学生宿舍管理人员,再由宿舍管理人员上报有关处室领导。

  7、学生寝室每天轮流值日,认真搞好卫生。学生应当自觉保持学生宿舍内外环境的清洁、卫生。值日生同学应保持寝室的整洁、干爽,被子叠放整齐,衣物、用品存放有序。

  8、禁止向窗外扔杂物,乱泼污水乱扔果皮、纸屑;禁止在墙面、地面乱张贴、刻画、书写。禁止乱窜宿舍、乱换铺位。

  9、学生应当保持学生宿舍内外环境的安静,不得高声喧哗、起哄;禁止在宿舍内外高声喊唱、吹弹奏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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